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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3 23: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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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士其

出版社:航空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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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其全集1

高士其全集1试读:

在庆祝高士其同志从事科普与文学创作五十周年暨八十诞辰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大家在一起,庆祝高士其同志从事科普与文学创作五十周年,同时也是高士其同志的八十寿辰,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高士其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感谢他对人民所作的杰出的贡献,祝愿他健康长寿!并对在座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高士其同志是一位卓越的知识分子代表,是一位真正的科学家,又是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他一生都在为真理而奋斗,为真理而献身,这使他由一个纯正的科学工作者变成了一个自觉的共产主义战士。他的不同寻常的经历和惊人的革命毅力教育了我国广大青少年,他所走过的道路正是我国很多知识分子所经历的道路。

高士其同志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受到诗书的熏陶,少年时期,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焕发了“科学救国”的思想。1925年,他到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芝加哥大学攻读化学和细菌学。在他善良的心灵中,认为病菌是危害人类健康的极大威胁。于是,以解除人类疾苦为己任而投入了忘我的研究工作。1928年,在芝加哥大学细菌系实验室里由于意外事故,他受到了脑炎病毒的感染,为科学的理想而贡献了自己的健康,这正是他生涯中最大的不幸。他在与病魔的斗争中,完成了医学博士的课业,加入了美国公共卫生学会与美国化学学会,并在学业完成之后到美洲、欧洲和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进行访问,考察了世界公共卫生事业及其发展趋势,从而使他的眼界更加辽阔,胸襟更为博大。1930年,高士其同志满怀着施展他个人抱负的热望回国,可是在这块苦难的土地上,等着他的却是遍地荆棘,寸步难行。“科学救国”的理想化作了泡影。他发现,使人民陷于某种苦难深渊的不仅是病菌,而且还有比病菌更为凶恶的敌人。他断然辞去了具有优厚待遇的职位,走向社会去探索真理。他开始接触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和马列主义思想。那时,他病情虽然加重,头脑却倍加清醒,觉悟到单纯追求科学,消灭病菌,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必须推翻吃人的旧制度、旧社会。他从孤军作战的科学家成为群众斗争的一名战士。他在回顾当时的写作情况时说,我写这些科学小品的目的,是以抗日救亡为主题,一方面向读者普及科学知识,另一方面唤起民众,保卫祖国,保卫民族,同时它要像一把匕首一样刺向敌人的心脏,给国民党反动派和日本侵略者以有力的揭露、打击和嘲讽。他还经常到基层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疾苦,接触到社会的最下层。因此这些作品有着为劳动人民呼吁,为弱小者呐喊的气息,它对准了自然界的病菌和人类社会的病菌同时开战,一箭双雕。

高士其同志原名高仕焮,他宣称:去掉人字不做官,去掉金字不要钱。思想上的飞跃,使他的工作、他的作品具有显著的人民性的强烈感染力。同情人民,向往革命,知识分子的正义感,使高士其同志和进步人士的交往愈加密切。在反动派剑拔弩张,日本军阀虎视眈眈,国内危机四伏的日子里,他大义凛然地参加群众示威游行和各界声援“七君子”的活动,还冒险到苏州监狱去探望民主斗士李公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虽然高士其同志的病情越来越恶化,但他的革命意志更加坚定了。他不顾一切困难,只身北上,历尽艰险,奔赴日夜思慕的延安,受到党和同志们的热烈欢迎。毛主席、周恩来副主席,都曾到窑洞里去探望他,赞扬他是“中国的红色科学家”,这是他生平莫大的欣慰。在延安,他更加深入地钻研马列主义著作,积极创办科学团体和参加文艺界的活动。

1939年1月,高士其同志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从那时起他把共产主义作为终身为之奋斗的事业,并把科学理想和共产主义理想融合在一起。坚强的信念,使一个身体上的弱者变成为精神上的强者。从此,他有了强大的支持和无穷无尽的力量,即为革命而战斗。在延安,他得到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是由于延安的医疗条件十分简陋、药品匮乏,党决定送他去香港治疗。不料在香港的一家医院里,他受到冷酷的待遇,反而加重了病情,幸亏在香港的地下工作者把他救出,而后为了躲避日本鬼子的迫害和国民党特务的跟踪,他又辗转到广东、广西、上海、浙江、台北等地,历尽十年颠沛流离、战乱动荡的生活。高士其同志目睹时局日非,民族危殆,心中愤激,热血沸腾。他用“我的电子也在激荡,我的原子也在爆炸”的著名诗句,来抒发当时的强烈感情,写下了大量的民主诗歌。高士其的命运始终同祖国的命运息息相关,他从不脱离人民和时代。

1949年,高士其同志从台湾回到新中国的首都北京。在开国大典上,他看到了五星红旗第一次在天安门广场上升起,他忘记了自己的病痛,精神无限振奋。此后他经常参加全国文学艺术界和科普界的活动。他坐着手推车走遍了祖国大地,访问、视察,深入生活,发掘了丰富的创作源泉。他用喜悦的心情,明快、酣畅的笔调,描绘祖国的大自然和社会主义建设。从建国到文革前夕的17年中,他创作了7 5万字的科学小品、科学论文和大量的科学诗篇,出版了不少科普诗文专集。他的著作给人们以智慧和力量、启发和激励,尤其是吸引着无数青少年进入科学的广阔天地。即使在十年内乱、令人窒息的岁月里,高士其同志也没有气馁,挥笔写出了《生命进行曲》的长诗,以大无畏的气概,高呼“哪儿有压迫,哪儿就有反抗”,给受难的人民以鼓舞和力量。在这困难时期,周总理提名高士其同志代表科普界参加全国四届人大会议,并对他提出的开展科普工作的建议予以赞扬。粉碎“四人帮”以后,他和首都人民一道上街游行三天。1977年,在《首都科学家与青少年见面大会》上,他发表了“让科学技术为祖国贡献才华”的诗篇,吹响了全民向科学进军的号角,并且上书党中央,提出开展科协工作的四点建议,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国务院还批准成立了他所倡议的中国科普创作研究所(现改名为:中国科普研究所)。高士其同志对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志们,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重大的历史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和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我国需要千千万万的改革家,需要大量的像高士其同志这样的具有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的改革家,改革才能取得彻底的胜利。我们需要千千万万的科学家,需要大量的像高士其同志这样具有勇敢探索精神和献身精神的科学家,我国的科学技术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走在世界的前列。我们还需要千千万万的科学作家,需要大量像高士其同志这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奔放的创作热情和拥有科学与文学两方面才华的科学作家,科学技术才能广泛传播,并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我们衷心希望我国年轻一代的知识分子、科学技术工作者、文学艺术工作者向高士其同志学习,像高士其一样为国家、为人民作出卓越的贡献,这也是我们庆祝会的意义所在。

最后祝高士其同志健康长寿!

祝广大的知识界同志们在“四化”征途中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方毅1984年12月21日于人民大会堂

中国知识分子的楷模——追忆高士其同志

惊悉老同学高士其同志病逝,不胜悲痛。

我和高士其是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和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同学。他是在1918年考入清华学校中等科二年级的。我于1919年进清华中等科四年级,比他高一个年级。他和当时的同学相处得都很友好。为此,他们给他起一个亲密的外号叫“阿米巴”。他学习得很刻苦,于1925年以优异的成绩在清华高等科毕业后,抱着“科学救国”的热情,作为清华公费生赴美留学。

高士其先后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芝加哥大学学习。1926年,他进入芝加哥大学医学研究院,攻读医学博士课程。当时,我也正在芝加哥大学学习,现在回想起来,往事仍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在芝加哥大学,他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为研究细菌学的“食物毒细菌”掌握第一手资料,曾吞食过减毒的“食物毒细菌”。1928年,高士其培养了一瓶脑炎滤过性病毒,听说因瓶子突然破裂,他不幸染上了脑炎并留下了周期性双眼昏花、眼球上翻和两手颤抖等后遗症。但是,到了1930年,在非常人所能忍受的痛苦与困境中,他竟能以惊人的毅力修完了医学博士的全部课程,从美国芝加哥大学医学研究院毕业,并加入了美国化学学会和公共卫生学会。

回国后,他就职于南京中央医院,他眼见国民党当局腐败,大失振国所望,断然辞去其检验科主任的职务。辞职后,他居住在社会活动家李公朴先生家中,李公朴先生帮助他安顿生活,给予了他很多友谊与温暖。后来他移居上海的亭子间,靠译书、写作糊口。在贫病交加的困境里,高士其寄希望于祖国的未来,他与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和董纯才等人合办了“儿童科学通讯学校”,编辑出版了《儿童卫生课本》。抗战前夕,他结识了哲学家艾思奇,并从进步刊物中开始接触了辩证唯物主义和马列主义。在李公朴、陶行知、艾思奇等社会知名人士的帮助下,他的思想发生变化,从事抗战救国和科普创作工作。

1937年,在党的地下工作者的指引下,高士其不畏艰难险阻,毅然奔赴延安。他到延安后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热情接待,称赞他是“中国的红色科学家”。他积极学习马列,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这一真理。1939年1月,高士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4月,艰苦的斗争生活使他的健康日益恶化,由于延安缺医少药,党组织决定送他去南方治疗。在地下党组织的安排护送下,他辗转于重庆、香港、九龙、广州、桂林、上海、台北等地。1946年,民主战士李公朴、闻一多相继被暗杀。这一时期,高士其写下了《天的进行曲》等光辉诗篇,发表了大量声讨反动派罪行的战斗檄文,如《我的原子也在爆炸》、《言论自由》、《黑暗与光明》、《七月的腥风吹不熄人民的怒火》等,引起了反动派的注意。在每个危险关头,都是党组织掩护、挽救了他。我们党在当时那样困难的条件下,不惜一切地保护着他,从这点可以看出我们党对知识分子的重视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建国后的50年代,我们同到科协,接触多了一些,逢年过节我有时去看看他。据他家人说,高士其每天上午10点到晚上10点,总是坐在那个几十年不动的地方,想、写,几乎年年如此,天天如此。

50多年来,高士其写下了几百万字的科学小品、科学童话、科学故事、科学诗和多种形式的科普文章。为丰富我国科学文化的宝库,他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劳动。

1973年,高士其写了寓意深远的科学长诗《生命进行曲》,表达了他对“四人帮”倒行逆施的无比愤慨。这首诗在《化石》杂志上发表后,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鼓舞力量,反响极强烈。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高士其一连3天坐着轮椅上街游行,欢庆胜利。

半个世纪来,他的病情一直在加重,不但双腿站立不起来,双手也不能自主地取物翻书了,工作几个小时眼皮搭拉下来,得请人翻上去,吃饭要别人一口一口地喂,睡觉时不能翻身,一切生活都不能自理,想说话又讲不出来,这种艰难的生活,确实使他痛苦,但是他有一个为提高人民科学文化水平的理想,有一股子为国家和人民而工作的热情,用他自己的话说:“热情和困难成正比的时候,困难就消失了。”

高士其说的和做的一样,他是我们中国知识分子的楷模,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骄傲,也是我们要努力学习的榜样。

高士其同志,安息吧!周培源1989年2月

菌儿自传

我的名称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蚯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薰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明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也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菌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我的籍贯

我们姓菌的这一族,多少总不能和植物脱离关系罢。

植物是有地方性的。这也是为着气候的不齐。热带的树木,移植到寒带去,多活不成。你们一见了芭蕉、椰子之面,就知道是从南方来的。荔枝、龙眼的籍贯是广东与福建,谁也不能否认。

我菌儿却是地球通,不论是地球上哪一个角落里,只要有一些水汽和“有机物”,我都能生存。

我本是一个流浪者。

像西方的吉卜赛民族,流荡成性,到处为家。

像东方的游牧部落,逐着水草而搬移。

又像犹太人,没有了国家,散居异地谋生,都能各个繁荣起来,世界上大富之家,不多是他们的子孙吗?

这些人的籍贯,都很含混。

我又是大地上的清道夫,替大自然清除腐物烂尸,全地球都是我工作的区域。

我随着空气的动荡而上升。有一回,我正在天空4000米之上飘游,忽而遇见一位满面都是胡子的科学家,驾着氢气球上来追寻我的踪迹。那时我身轻不能自主,被他收入一只玻璃瓶子里,带到他的实验室里去受罪了。

我又随着雨水的浸润而深入土中。但时时被大水所冲洗,洗到江河湖沼里面去了。那里的水,我真嫌太淡,不够味。往往不能得一饱。

犹幸我还抱着一个很大的希望:希望娘姨大姐,贫苦妇人,把我连水挑上去淘米洗菜,洗碗洗锅;希望农夫工人,劳动大众,把我一口气喝尽了,希望由各种不同的途径,到人类的肚肠里去。

人类的肚肠,是我的天堂,

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

那儿只有吃不尽的食粮。

然而事情往往不如意料的美满,这也只好怪我自己太不识相了,不安分守己,饱暖之后,又肆意捣毁人家肚肠的墙壁,于是乱子就闹大了。那个人的肚子,觉着一阵阵的痛,就要吞服了蓖麻油之类的泻药,或用灌肠的手续,不是油滑,便是稀散,使我立足不定,这么一泻,就泻出肛门之外了。

从此我又颠沛流离,如逃难的灾民一般,幸而不至于饿死,辗转又归到土壤了。

初回到土壤的时候,一时寻不到食物,就吸收一些空气里的氮气,以图暂饱。有时又把这些氮气,化成了硝酸盐,直接和豆科之类的植物换取别的营养料。有时遇到了鸟兽或人的尸身,那是我的大造化,够我几个月乃至几年的享用了。

天晓得,20世纪以来,美国的生物学者,渐渐注意了伏于土壤中的我。有一次,被他们掘起来,拿去化验了。

我在化验室里听他们谈论我的来历。

有些人就说,土壤是我的家乡。

有的以为我是水国里的居民。

有的认为我是空气中的浪子。

又有的称我是他们肚子里的老主顾。

各依各人的试验所得而报告。

其实,不但人类的肚子是我的大菜馆,人身上哪一块不干净,哪一块有裂痕伤口,哪一块便是我的酒楼茶店。一切生物的身体,不论是热血或冷血,也都是我求食借宿的地方。只要环境不太干,不太热,我都可以生存下去。

干莫过于沙漠,那里我是不愿去的。埃及古代帝王的尸体,所以能保藏至今而不坏者,也就为着我不能进去的缘故。干之外再加以防腐剂,我就万万不敢去了。

热到了60℃以上,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一到了100℃的沸点,我就没有生望了。我最喜欢是暖血动物的体温,那是在37℃左右罢。

热带的区域,既潮湿,又温暖,所以我在那里最惬意,最恰当。因此又有人认为我的籍贯,大约是在热带罢。

世界各国人口的疾病和死亡率,据说以中国与印度为最高,于是众人的目光又都集在我的身上了,以为我不是中国籍,便是印度籍。

最后,有一位欧洲的科学家站起来说,说是我应属于荷兰籍。

说这话的人的意见以为,在17世纪以前,人类始终没有看见过我,而后来发现我的地方,却在荷兰国,德尔夫市政府的一位看门老头子的家里。

这事情是发生于公元1675年。

这位看门先生是制显微镜的能手。他所制的显微镜,都是单用一片镜头磨成,并不像现代的复式显微镜那么笨重而复杂,而他那些镜头的放大力,却也不弱于现代科学家所用的。我是亲尝过这些镜头的滋味,所以知道得很清楚。

这老头儿,在空闲的时候,便找些小东西,如蚊子的眼睛,苍蝇的脑袋,臭虫的刺,跳蚤的脚,植物的种子,乃至于自己身上的皮屑之类,放在镜头下聚精会神地细看,那时我也杂在里面,有好几番都险些被他看出来了。

但是,不久,我终于被他发现了。

有一天,是雨天吧,我就在一小滴雨水里面游泳,谁想到这一滴雨水,就被他寻去放在显微镜下看了。

他看见了我在水中活动的影子,就惊奇起来,以为我是从天而降的小动物,他看了又看,疯狂似的。

又有一次,他异想天开,把自己的齿垢刮下一点点来细看,这一看非同小可,我的原形都现于他的眼前了。原来我时时都伏在那齿缝里面,想分吃一点“入口货”,这一次是我的大不幸,竟被他捉住了,使我族几千万年以来的秘密,一朝泄漏于人间。

我在显微镜底下,东跳西奔,没处藏身,他眼也看红了,我身也疲乏了,一层大大厚厚的水晶上,映出他那灼灼如火如电的目光,着实可怕。

后来他还将我画影图形,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报告给伦敦“英国皇家学会”,不久消息就传遍了全欧洲,所以至今欧洲的人,还有以为我是荷兰籍者。这是错认发现我的地点为我的发祥地。

老实说,我就是这边住住,那边逛逛;飘飘然而来,渺渺然而去,到处是家,行踪无定,因此籍贯实在有些决定不了。

然而我也不以此为憾。鲁迅的阿Q,那种大模大样的乡下人籍贯尚且有些渺茫,何况我这小小的生物,素来不大为人们所注视,又哪里有记载可寻,历史可据呢!

不过,我既是造物主的作品之一,生物中的小玲珑,自然也有个根源,不是无中生有,半空中跳出来的,那么,我的籍贯,也许可从生物的起源这问题上,寻出端绪来吧。但这问题并不是一时所能解决的。

最近,科学家用电子显微镜和科学装备,发现了原始生物化石。在非洲南部距今31亿年前太古代地层中,找到长约0.5微米杆状细菌遗迹,据说这是最古老的细菌化石。那么,我们菌儿祖先确是生物界原始宗亲之一了。这样,我的原籍就有证据可查了。

我的家庭生活

我正在水中浮沉,空中飘零,

听着欢腾腾一片生命的呼声,

欢腾腾赞美自然的歌声;

忽然飞起了一阵尘埃,

携着枪箭的人类陡然而来,

生物都如惊弓之鸟四散了。

逃得稍慢的都一一遭难了。

有的做了刀下之鬼;有的受了重伤;

有的做了终身的奴隶;有的饱了饥肠。

大地上遍满了呻吟挣扎的喊声,

一阵阵叫我不忍卒听尖锐的哀鸣。

我看到不平是落荒而走。

我因为短小精悍,容易逃过人眼,就悄悄地度过了好几万载,虽然在17世纪的临了,被发觉过一次,幸而当时欧洲的学者,都当我是科学的小玩意,只在显微镜上瞪瞪眼,不认真追究我的性状,也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事了。

又挨过了2个世纪的辰光,法国出了一位怪学究,毫不客气地疑惑我是疾病的元凶,要彻底清查我的罪账。

无奈呀,我终于被囚了!

被囚入那无情的玻璃小塔了!

我看他那满面又粗又长的胡子,真是又惊又恨,自忖,这是我的末日到了。

也许因为我的种子繁多,不易杀尽,也许因为杀尽了我,断了线索,扫不清我的余党;于是他就暂养着我这可怜的薄命,在实验室的玻璃小塔里。

在玻璃小塔里,气候是和暖的,食物是源源的供给,有如许的便利,一向流浪惯的我,也顿时觉着安定了。从初进塔门到如今,足足混了六十余年的光阴,因此这一段的生活,从好处着想,就说是我的家庭生活吧。

家庭生活是和流浪生活对立而言的。

然而,这玻璃小塔于我,仿佛也似笼之于鸟,瓶之于花,是牢狱的家庭,家庭的牢狱,有时竟是坟墓了,真是上了科学先生的当。

虽说上当,毕竟还有一线光明在前面,也许人类和我的误会,就由这里而进于谅解了。

把牢狱当做家庭,

把怨恨消成爱怜,

把误会化为同情,

对付人类只有这办法。

这玻璃小塔,是亮晶晶,透明的,一尘不染,强酸不化,烈火不攻,水泄不通,薄薄的玻璃造成的,只有塔顶那圆圆的天窗,可以通气,又塞满了一口的棉花。

说也奇怪,这塔口的棉花塞,虽有无数细孔,气体可以来往自如,却像《封神榜》里的天罗地网,《三国演义》里的八阵图,任凭我有何等通天的本领,一冲进里面,就绊倒了,迷了路,逃不出去,所以看守我的人,是很放心的。

过惯了户外生活的我,对于实验室中的气温,本来觉着很舒适。但有时刚从人畜的身内游历一番,回来就嫌太冷了。

于是实验室里的人,又特别为我盖了一间暖房,那房中的温度和人的体温一样,门口装有一只按时计温的电表,表针一离了37℃的常轨,看守的人,就来拨拨动动,调理调理,总怕我受冷。

记得有一回,胡子科学先生的一个徒弟,带我下乡去考察,还要将这玻璃小塔,密密地包了,存入内衣的小袋袋,用他的体温,温我的体,总怕我受冷。

科学先生给我预备的食粮,色样众多。大概他们试探我爱吃什么,就配了什么汤,什么膏,如牛心汤,羊脑汤,糖膏,血膏之类。还有一种海草,叫做“琼脂”,是常用做底子的,那我是吃不动,摆着做样子,好看一些罢了。

他们又怕不合我的胃口,加了盐又加了酸,煮了又滤,滤了又煮,消毒了而又消毒,有时还掺入或红或蓝的色料,真是处处周到。

我是著名的吃血的小霸王,但我嫌那生血的气焰太旺,死血的质地太硬,我最爱那半生半熟的血。于是实验室里的大司务,又将那鲜红的血膏,放在不太热的热水里烫,烫成了美丽的巧克力色。这是我最精美的食品。

然而,不料,有一回,他们竟送来了一种又苦又辛的药汤给我吃了。这据说是为了要检查我身体的化学结构而预备的。那药汤是由各种单纯的,无机和有机的化合物,含有细胞所必需喝的十大元素配合而成。

那十大元素是一切生物细胞的共有物。

碳为主;

氢,氧,氮副之;

钾,钙,镁,铁,又其次;

磷和硫居后。

我的无数种子里面,各有癖好,有的爱吃有机之碳,如蛋白质、淀粉之类;有的爱吃无机之碳,如二氧化碳、碳酸盐之类;有的爱吃阿莫尼亚之氮;有的爱吃亚硝酸盐之氮;有的爱吃硫;有的爱吃铁。于是科学先生各依所好,酌量增加或减少各元素的成分,因此那药汤,也就不大难吃了。

我的呼吸也有些特别。在平时固然尽量地吸收空气中的氧,有时却嫌它的刺激性太大,氧化力太强了,常常躲在低气压的角落里,暂避它的锋芒。所以黑暗潮湿的地方我最能繁殖,一件东西将要腐烂,都从底下烂起。又有时我竟完全拒绝氧的输入了,原因是我自己的细胞会从食料中抽取氧的成分,而且来得简便,在外面氧的压力下,反而不能活,生物中不需空气而能自力生存的,恐怕只有我这一种吧。

不幸,这又给饲养我的人,添上一件麻烦了。

我的食量无限大,一见了可吃的东西,就吃个不停,吃完了才罢休。一头大象,或大鲸的尸身,若任我吃,不怕花去五年十载的工夫,也要吃得精光。大地上一切动植物的尸体,都是我这清道夫,给收拾干干净净了。

何况这小小玻璃之塔里的食粮,是极有限的。于是又忙了亲爱的科学先生,用白金丝,挑了我,搬来搬去,费去了不少的亮晶晶的玻璃小塔,不少的棉花,不少的汤和膏,三日一换,五日一移,只怕我绝食。

最后,他们想了一条妙计,请我到冰箱里去住了。受冰点的寒气的包围,我的细胞缩成了一小丸,没有消耗,也无须饮食,可经数月的饿而不死。这秘密,几时被他们探出了。

在冰箱里,像是我的冬眠。但这不按四时季节的冬眠,随着他们看守者的高兴,又不是出于我的自愿,他们省了财力,累我受了冻饿,这有些是科学的资本主义者的手段了。

我对于气候寒冷的感觉,和我的年纪也有关系,年纪愈轻愈怕冷,愈老愈不怕,这和人类的体气恰恰相反。

从前胡子科学先生,和他的大徒弟们,都以为我有不老的精神,永生的力量:说我每20分钟,就变做2个,8小时之后,就变成16000000个,24小时之后,也竟有500吨的重量了,岂不是不久就要占满了全地球吗?

现在胡子先生已不在人世,他的徒子徒孙对于我的观感,有些不同了。

他们说:我的生活也可以分为少、壮、老三期,这是根据营养的盛衰,生殖的迟速,身材的大小,结构的繁简而定的。

最近,有人提出我的婚姻问题了。我这小小家庭里面,也有夫妻之别,男女之分吧?这问题,难倒了科学先生了。有的说,我在无性的分裂生殖以外,还有有性的交合生殖。他们眼都看花了,意见还都不一致。我也不便直说了。

科学先生的苦心如此,我在他们的娇养之下,无忧无虑,不愁衣食,也“乐不思蜀”了。

但是,他们一翻了脸,要提我去审问,这家庭就宣告破产,而变成牢狱了,唉!

无情的火

我从踏进了玻璃小塔之后,初以为可以安然度日子了。

想不到,从白昼到黑夜又到了白昼,刚刚经过了24小时的拘留,我正吃得饱饱的,懒洋洋地躺在牛肉汁里,由它浸润着;忽然塔身震荡起来,一阵热风冲进塔中,天窗的棉花塞不见了,从屋顶吊下来一条又粗又长,明晃晃的、热烘烘的白金丝,丝端有一圈环子,救生环似的,把我钩到塔外去了。

我真着慌了。我看见那位好生面熟的科学先生,坐在那长长的黑漆的试验桌旁,五六个穿白衫的青年都围着看,一双双眼睛都盯着我。

他放下了玻璃小塔,提起了一片明净的玻璃片,片上已滴了一滴清水,就将右手握着那白金丝上的我,向这一滴水里一送,轻轻地大涂大搅,搅得我的身子乱转。

这一滴水就似是我的大游泳池,一刹那,那池水已自干了。于是我的大难临头了。

我看见那酒精灯上的青光,心里已自兀突兀突地跳了。果然那狠心的科学先生一下子,就把我往火焰上穿过了三次,使那冰凉的玻璃片,立时变成热烫热烫的火床了。我身上的油衣都脱化了。烧得我的细胞焦烂,死去活来,终于是晕倒不省“菌”事了。

据说,后来那位先生还洗我以酒,浸我以酸,毒我以碘汁,灌我以色汤,使我披上一层黑紫衣,又披上一件大红衣,都是为着便利于检查我的身体,认识我的形态起见,而发明了这些曲曲折折的手续。当时我是热昏了全然不知不觉的,一任他们的摆弄就是了,又有什么法子想呢?

自从此后,每隔一天,乃至一星期,我就要被提出来拷问,来受火的苦刑。

火,无情的火,我一生痛苦的经验,多半都是由于和它碰头。

这又引起我早年的回忆了。

我本是逐着生冷的食物而流浪的。这在谈我的籍贯那一章已说得明明白白了。

在太古蛮荒的时代,人类都是茹毛饮血,茹的是生毛,饮的是冷血。那时口关的检查不太严,食道可以随意放行,我也自由自在无阻无碍地,跟着那些生生冷冷的鹿肉呀羊心呀,到人类的肚肠去了。

自从传说中,前不知第几任的中国帝王,那淘气的燧人氏,那钻木取火的燧人氏,教老百姓吃熟食以来,我的生计问题,曾经发生过一次极大的恐慌。

后来还亏这些老百姓不大认真,炒肉片吧,炒得半生半熟,也满不在乎地吃了。不然就是随随便便地连碗底都没有洗干净就去盛菜,或是留了好几天的菜,味都变了,还舍不得不吃,这就给我一个“走私”、“偷运”的好机会了。他们都看不出我仍在碗里活动。

热气腾腾的时候,我固然不敢走近;凉风一拂,我就来了。

虽然,我最得力的助手,还是蝇大爷和蝇大娘。

我从肚肠里出来,就遇着蝇大爷。我紧紧地抱着它的腰,牢牢地握着它的脚。它嗡的一声飞到大菜间里去了。它扑的一下停落在一碗菜的上面,把身子一摇,把我抛下去了。我忍受着菜的热气,欢喜那菜的香味,又有的吃了。

我吃得很惶惑,抬起头来,听见一位牧师在自言自语:“上帝呀,万有万能的主呵!你创造了亚当和夏娃,又创造了无数鸟兽鱼虫、花草木兰来陪伴他们,服侍他们。你的工作真是繁忙啊!你果真于六天之内都造成了这么多的生物么?你真来得及么?你第七天以后还有新的作品么?……“近来有些学者对于你怀疑了。怀疑有好些小动物都未必是由你的大手挥成。它们都可以自己从烂东西里,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就如苍蝇、萤火虫、黄蜂、甲虫之流,乃至于小老鼠,都是如此产生。尤其是苍蝇,苍蝇的公子哥儿的确是自然而然地从茅厕坑里跳出来的啊!……”

我听了暗暗地好笑。

这是17世纪以前的事。那时的人,都还没有看见过苍蝇大娘的蛋,看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

不久之后,在1688年的夏天,有一回,我跟着苍蝇大娘出游,游到了意大利一位生物学先生的书房里。她停落在一张铁纱网的面上,跳来跳去,四处探望。我闻到一阵阵的肉香,不见一块块的肉影。她更着急了,用那一只小脚子乱踢,把我踢落到那铁纱网的下边去了。原来肉在这里!

这是这位生物学先生的巧计。防得了苍蝇,却防不了我。小苍蝇虽不见飞进去,而那一锅的肉却依旧的酸了烂了。

从此苍蝇的秘密被人类发觉了。为着生计问题,于是我更无孔不钻,无缝不入了。

我也不便屡次高攀苍蝇的贵体,这年头,专靠苍蝇大爷和大娘子谋食,是靠不住的呵!于是我也常常在空气中游荡,独自冒险远行以觅食。

有一回,是1745年的秋天吧,我到了爱尔兰,飞进了一位天主教神父的家里。他正在热烈的火焰上烧着一大瓶的羊肉汤,我闻着羊肉气,心怦怦地动。又怕那热气太高,不敢就下手。他煮好了,放在桌上,我刚要凑近,陡然的一下,那瓶口又给他紧紧密密地塞上了木塞子。我四周一看,还有个弯弯的大隙缝,就索性地挤进去了。

初到肉汤的第一刻,我还嫌太热,一会儿就温和而凉爽了。一会儿,忽然又热起来了,那肉汤不停地乱滚,滚了好一个时辰,这才歇息了。我一上一下地翻腾,热得要死,往外一看,吓得我没命,原来那神父又在火焰上烧这瓶子了!烧了约莫快到一个钟头的光景。

我幸而没有烧死,逃过了这火关,就痛快地大吃了一顿,把这一瓶清清的羊肉汤搅混得不成样子了,仿佛是水中的乱云飞絮似的上下浮沉。那阔嘴的神父,看了又看,又挑了一滴放在显微镜下再看,看完之后,就大吹大擂起来了。他说:“我已经烧尽了这瓶子里的生命,怎么又会变出这许多来了?这显然是微生物会从羊肉汤里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呀!”

我听了又好气又好笑。

这样糊里糊涂地又过了24年。

到了1769年的冬天,从意大利又发出反对这种“自然发生学说”的呼声,这是一位秃头教士的声音。他说:“那爱尔兰神父的试验不精到,塞没有塞好,烧没有烧透,那木塞子是不中用的,那1个小时是不够用的。要塞,不如密不通风地把瓶口封住了。要烧,就非烧到1小时以上不可。要这样才…”

我听了这话,吃惊不小,叫苦连天。

一则有绝食的恐慌;二则有灭身的惨祸。

这是关于我的起源的大论战。教士与神父怒目;学者和教授切齿。他们起初都不能决定我的出身何处?起家哪里?从不知道或腐或臭的肉呵,菜啊,都是我吃饱了的成绩。他们却瞎说瞎猜,造出许多科学的谣言来,什么“生长力”哪,什么“氧化作用”哪,一大堆的论文,其实那黑暗的主动者就是我,都是我,只有我!

仿佛又像诸葛亮和周瑜定计破曹操似的,这些科学的军师们,一个个的手掌心,都不约而同地写着“火”字。他们都用火来攻我,用火来打破这微生物的谜。

火,无情的火,真害我菌儿死得好苦也!

这乱子一直闹了1个世纪,一直闹到了1864年的春天,这才给那位著名的胡子科学先生的试验,完完全全地解决了。

说起来也话长,这位胡子先生真有了不起的本事,真是细菌学军营里的姜子牙。我这里也不便细谈他的故事了。

单说有一天吧。这一天我飘到了他的实验室里了。他的实验室我是常光顾的。这一次却没有被请,而是我独立闲散地飞游而来了。

我看见满桌上排着二三十瓶透明的黄汤,有肉香,有甜味。那每一只的瓶颈,都像鹤儿的颈子一般,细细长长地弯了那么一大弯,又昂起头来。我禁不住地就从一只瓶口扬长地飞进去了。可是,到了瓶颈的半路,碰了玻璃之壁,又滑又腻的壁,费尽气力也爬不上去,真是苦了我,罢了罢了!

那胡子科学先生一天要跑来看几十次,看那瓶子里的黄汤仍是清清明明的,阳光把窗影射在上面,显得十二分可爱,他脸容上现出一阵一阵的微笑。

这一着,他可把“自然发生说”的饭碗,完全打翻了。为的是我不得到里面去偷吃,那肉汤,无论什么汤,就不会坏,永远都不会坏了。

于是,他疯狂似的,携着几十瓶的肉汤,到处寻我,到巴黎的大街上,到乡村的田地上,到天文台屋顶的空房里,到黑暗的地窖里,到了瑞士,爬上阿尔卑斯山的最高峰去寻我。他发现空气愈稀薄,灰尘愈少,我也愈稀,愈难寻。

寻我也罢,我不怪他。只恨他又拿我去放在瓶子里烧。最恨他烧我又一定要烧到110℃以上,120℃以上,乃至170℃;用高压力来烧我,用干热来烧我,烧到了1个钟头还不肯止呢!

火,无情的火,是我最惨痛的回忆啊!

现在胡子先生虽已不见了,而我却被囚在这玻璃小塔里,历万劫而难逃,那塔顶的棉花网,就是他所想出的倒霉的法子。至于火的势力,哎哟!真是大大地蔓延起来了。

火,无情的火,实验室的火,医院的火,检疫处的火,到处都起了火了。果真能灭亡了我吗?那至多也不过像秦始皇焚书一般似的。

我的儿孙布满陆地,大海,与天空。

毁灭了大地,毁灭了万物,才能毁灭我的菌群!

水国纪游

实验室的火要烧焦了我,快了。

渴望着水来救济,期待着水来浸洗,我真做了庄周所谓“涸辙之鱼”了。

无情的火处处致我灼伤,有情的水杯杯使我留恋。世间惟水最多情!这使中国的灾民听了,有些不同意吗?“你看那滔天大水,使我们的田舍荡尽,水哪里还有情?!”

这是因为从大禹以来,中国就没有个能治水的人,顺着水性去治,把江河泛滥的问题,一劳永逸地解决了。

中国的古人曾经写成了一部《水经》,可惜我没有读过;但我料他一定把我这一门,水族里最繁盛的生物,遗漏了。我是深明水性的生物。

水,我似听见你不平的流声,我在昏睡中惊醒!

五月的东风,卷来了一层密密的黑云,遮满了太平洋的天空。

我听见黄河的吼声,扬子江的怒声,珠江的喊声,齐奔大海,击破那翻天的白浪。

这万千的水声,洪大,悲壮,激昂,打动了我微弱的胞心,鼓起了我疲惫的鞭毛。陡然地增长了我斗生的精神。

水,我对于你,有遥久深远的感情,我原是水国的居民。

水,你是光荣的血露,神圣的流体!

耶稣基督据说也曾受过你的洗礼。

地面上的万物都要被你所冲洗。

水,我爱你的浊,也爱你的清。

清水里,氧气充足,我虽饿肚皮,却能延长寿命。

浊水里,有那丰富的有机物,供我尽情地受用。

气候暖,腐物多,我就很快地繁殖。

气候冷,腐物少,也能安然地度日。

气候热,腐物不足,我吃得太速,那生命就很短促了。

水,什么水?是雨水。把我从飞雾浮尘,带到了山洪,溪涧,河流,沟壑。浮尘愈多,大雨一过,下界的水愈遍满了我的行踪。

我记起了阿比西尼亚雨季的滂沱。法西斯头子墨索里尼纵使并吞了阿国,也消灭不了那滂沱,更止不住我从土壤冲进了江河。

雨季连绵下去,雨水已经澄清了天空,扫净了大地,低洼处的我,虽不会再加多,有时反而被那后降的纯洁的雨水逐散了,然而大江小河,这时已浩浩荡荡满载着我,这将给饮食不慎的人群以相当的不安啊!

水,什么水?是雪水。我曾听到胡子科学先生得意洋洋地说过,山巅的积雪里寻不见我。我当然不到那寂寞荒凉的高峰去过活,但将化未化的美雪,仍然是我冬眠的好地方。

雪花飞舞的时候,碰见了不少的灰尘,我又早已伏在灰尘身上了。瑞典的京城,地处寒带而多山,日常饮用的水,都取自高出海面160米的一只大湖。平时湖水还干净,阳春一发,雪块融化,拖泥带土而下,卫生当局派员来验,说一声“不好了!”我想,这又是因为我的活动吧!

水,什么水?是浅水,是山泽,池沼,及一切低地的蓄水。最深不到5尺,又那么静寂,不大流动。我偶尔随着垃圾堆进去,但那儿我是不大高兴住久的。那儿是蚊大爷的娘家,却未必是我的安乐窝。

尤其是在大夏天,太阳的烈焰照耀得我全身发昏。我最怕的是那太阳中的“紫外光”,残酷的杀菌者。深不到5尺的死水,真是使我叫苦,没处躲身了。5尺以外的深水才可以暂避它的光芒。最好上面还挡着一层污物,挡住那太阳!

我又不喜那带点酸味的山泽的水,从瀑布冲来了山林间的腐木烂叶,浸成了木酸叶酸,太含有刺激性了。

如果这些浅水里,含有水鸟鱼鳖的腥气,人粪兽污的臭味,那又是我所欢迎的了。

水,什么水?是江河的水。江河的水满载着我的粮船,也满载着我的家眷。印度的恒河就是一条著名的“霍乱”河;法国的罗尼河也曾是一条著名的“伤寒”河;德国的易北河又是一条历史的“霍乱”河;美国的伊利诺河又是一条过去的“伤寒”河。“霍乱”和“伤寒”,还有“痢疾”,是世界驰名的水疫,是由我的部下和人类暗斗而发生。这其间,自有一段恶因果,这里且按下不表。

中国的江河,自然也不退班。大的不说,单说上海那一条乌七八糟的苏州河,年年春天夏天的时候,我天天率着眷属在那河水里洗澡,你们自己没有觉察罢了。

有人说:江河的水能自清。这是诅咒我的话意。不是骂我早点饿死,就是讥笑我要在河里自杀。我不自尽江河的水怎么会清呢?

然而,在那样肥美的河肠江心里游来游去,好不快活,我又怎肯无端自杀,更何至于白白地饿死。

然而,毕竟河水是自清了。美国芝加哥大学有一位白发斑斑的老教授,曾在那高高的讲台上说过:当他在三十许壮年的时候,初从巴黎游学回来,对于我极感兴趣,曾沿着伊利诺河的河边,检查我菌儿的行动。他在上游看见我是那样的神气,是那样的热闹,几乎每一滴河水里都围着一大群。到了下游,就渐渐地稀少了。到了欧他奥的桥边,我更没有精神了。他当时心下细思量,这真奇怪,这河里的微生物是怎样地没落去呢?难道河水自己能杀菌吗?

河水于我,本有恩无仇。无奈河水里常常伏着两种坏东西,在威胁我的生存。它们也是微生物。我看它们是微生物界的捣乱分子,专门和我做对头。

一种比我大些儿,它们是动物界里的小弟弟。科学先生叫它们“原虫”,恭维它们做虫的“原始宗亲”。我看它们倒是污水烂泥里的流氓强盗。最讨厌的是那鞭毛体的原虫。它的鞭毛,比我的又粗又大,也活动得厉害,只要那么一卷,便把我一口吞吃而消化了。

它的家庭建筑在我的坟墓上,我恨不恨!

一种比我还要小几千百倍,很自由地钻进我身子里,去胀破我那已经很紧的细胞,因此科学先生就唤它做“噬菌体”。你看它的名字就已明白是和我作对。它真是小鬼中的小鬼!

水,什么水?是湖水。静静的,平平的,明净如镜,树影蹲在那儿,白天为太阳哥拂尘,晚上给月姐儿洗面,没有船儿去搅它,没有风儿去动它,绝不起波纹。在这当儿,我也知道湖上没有什么好买卖,也就悄悄地沉到湖底归隐去了。

这时候,科学先生,在湖面寻不着我,在湖心也寻不出我,于是他又夸奖那停着不动的湖水有自清的能力呀。

可是,游人一至,游船一开,在酣歌醉舞中,瓜皮与果壳乱抛,在载言载笑间,鼻涕和痰花四溅,那湖水的情形又不同了。

水,什么水?是泉水,是自流井的水,是地心喷出来的水。那水才是清。那儿我是不易走得近的。那儿有无数的石子沙砾绊住我的鞭毛,牵着我的荚膜不放行。这一条是水国里最难通行的险路,有时我还冒着险前冲,但都半途落荒了。

水,什么水?是海水。这是又咸又苦著名的盐水。咸鱼、咸肉、咸蛋、咸菜,凡是咸过了七分的东西,我就有些不肯吃,最适合我胃口的咸度,莫如血、泪、汗、尿,那些人身的水流,如今这海水是纯盐的苦水,我又怎样愿意喝?

不过,海底还是我的第一故乡,那儿有我的亲戚故旧,我曾受着海水几千万年的浸润。现在虽飘游四方,偶尔回到老家,对于故乡的风味,虽然咸了些,也有些留连不忍即去吧。

我在水里有时会发光。所以在海上行船的人,在黑夜里,不时望见那一望无阻的海面,放出一闪一闪的磷光,那里面也夹着一星一星我的微光。

我自从别了雨水以来,一路上弯弯曲曲,看见了不少的风光人物:不忍看那残花落叶在水中荡漾,又好笑那一群喜鸭在鼓掌大唱,不忍听那灾民的叫爹叫娘,又叹息那诗人的投江!

五月的东风,

吹来一片乌云,

遮满太平洋的天空。

我到了大海,

观着江口河口的汹涌澎湃。

涌起了中国的怒潮!!

冲倒了对岸的狂流!

击破了那翻天的白浪!

洗清了人类的大恨!

……

看到这里,我想,那些大人们争权夺利的大厮杀,和我这微生物小子有什么相干呢?

生计问题

游完了水国,我躺在海洋上,听那波涛的荡漾。仰看白云在飘游,我羡慕着它们的自由。

在海天一色的包围中,海风吹起浪花溅,浪花呵!他无力送我上云霄。那海水又太咸了,不中吃。我真觉着有些苦闷了。

我只得期待着鱼儿,它会鼓着腮儿来吞我。鱼儿要被渔夫捕,我伏在鱼腹里,就有再到岸上的机缘了。到了岸上,我的生活就不致发生恐慌了。

我打算在厨子先生洗鱼肚的时候,我可以一溜就溜到垃圾桶里去。在垃圾桶里,我跟生物社会的接触一多,谋食更不难了。

不幸而溜不过去,那就有混在生鱼粥里,到广东人口中的希望了。总之,我先在那半生半熟的鱼身里偷活,再到那半臭半腥的人肚里寄生罢了。然而,我终于又厌倦了胃肠里的沉闷的生活,痛快地随着大便而出来了。

经过曲曲折折的途径,不久,我和我的家人亲友又都回到土壤的老家团聚。

这里我得补叙一下,在未到岸上之前,那海鱼肚子里的环境,于我有时是不利的,它的消化力是太强了。

于是,我又曾趁着潮水的高涨,回到河肠江心,去央求淡水的鱼,顺便又疏通了螃蟹虾蛤蚌螺之类人类所爱吃的水中生物,请它们帮忙提拔。它们也都答应了。当中,蚝似乎和我最有交情。它在污水里每小时一收一放的水量,竟有2升之多。我也就混在那污水里进去,它的螺壳就成为我临时的住宅了。

据说,岸上有很多人,因吃了没有煮熟的蚝,都得了伤寒病啦。那科学先生就又怪我了,说什么蚝之类的生物还是我暗杀人类的秘密机关呢。这我以后当然要申辩的,这里不便多啰嗦了。

且说,我既从水国回到了土乡,天天又望见那时放异彩的浮云,好不逍遥自在,我渴望着和它交游。但那时地上仍是很湿,连我身上的鞭毛,都被泥土所黏,鼓舞不起来,更何能高飞远飏呢?虽有时攀着苍蝇的毛腿出游,那它又是低着头飞,至多也飞不上半里路,就停下来一脚把我踢落在地上了。虽然在地上我是不愁衣食的。

然而我对于天空的幻想,又使我希望秋之来临了。那时天高气爽,尤其是在中国故都的北平,和美国中部第一大城密执安湖畔的芝加哥,这两个著名的“灰尘的都市”,一到了秋冬,就刮大风,将沙尘卷入天空,那时我就骑着沙尘身上而高翔了。风力益健,我竟直飘上青天4000米以上,那固然是罕有的事,我也真可以傲飞鸟而笑白云了。

记得19世纪初期,英国的年青诗人雪莱,曾唱着“西风之歌”,他愿意做一瓣浪花,一张落叶,一朵白云,躺在西风里任它飘荡去,把他一切的思想、情感、希望都寄托着西风去散播了。我想,我这一次得上青天驾白云,也该感谢风爷的神力呵。

我正在这样想,忽然记起了一件伤心惨目的往事。那就是世界各地的旱灾。

旱灾一来,全生物界都起了恐慌。那时大地涨红了脸,甚至于破裂,生物焦的焦死,饿的饿死,看不见点绿滴青,看见的尽是枯干瘦木,那原因半由于暴日的肆虐,半由于风爷的发狂。

那风爷也太发狂了,云和雨都被它吹散了,在大旱期间,连西风也不怀好意了。

前几年,我也曾亲见过中国西北那延绵三四年的旱灾,那时狂风忽然吹起漫天的尘沙,天地发昏,在烈日和饥渴的煎迫之下,成千成万的人死了。

有的人还以为地面上堆着这许多的尸体腐物,是我口福的大造化,我可以乘风四游,到处得食了。哪里知道当这大旱临头,我也万分的焦急,我虽有坚实的芽孢,可以在空气中苟延性命,也经不起热与干长期的压迫。地上的干粮虽堆积如山,没有一些儿水汽的浸润,我是吃不动的呀。君不见大沙漠中,哪有我的影踪。

我爱的是湿风,我怕的是热风。

我的小身子又是那样轻飘,我那一粒单细胞还不及一千兆分之一克重。我既上升,就不易下降,终日飘飘在天空。只有雨雪霜露方能使我再落尘间。罢了,罢了,在大旱天我是受着风爷的欺骗了。

我凄凉地度过了冰雪的冬天,到了春风和畅的季节,下界雨量充足,草木茂盛,虫鸟交鸣,生物都欣欣然有喜色。那时,我早已暗恨着天空的贫乏,白云的无聊,思恋着地上的丰饶。于是那善变的风爷又改换了方向来招我下凡了。

我别了白云,下了高山,随着风爷到农村。农村上遍地花红叶绿,我逢花采花,逢叶摘叶,凡是吃得动的植物,无所不吃。这也是因为植物间的气候,植物的体温,和当时空气的温度相去不远,我又新从天空来的,当然先以它们的身上为合宜的寄食之所了。

我尤喜那似胶似漆富有黏液的果皮瓜皮,那潮湿而有皱痕的菜叶菜管,它们都是我的天然宿舍旅馆。我的家人亲朋成亿成兆地在这儿过活。

据美国农业部化学局最近的调查,他们代我估计一下,在那含有铁质最高的蒲菜身上,每一克重的分量里面,就有我“菌儿”25万在迅速地生殖着。这不是一个很惊人的数目么!

我随着风爷而飘游,走遍了六大洲,世界的农村都到过了。小的植物不用说,那我是都光顾到了的。就是抵抗力强盛的大松大柏,它们的风味,我也一一都领略过了。算得出的,在有花植物之部,我曾吃过了66科,150目。在隐花植物之部,就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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