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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4 0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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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森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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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工程:国家安居工程正式启动

德政工程:国家安居工程正式启动试读:

前言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同已走过了60年的风雨历程。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从多视角、多侧面对其进行解读。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民生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已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60年是短暂的,但这60年带给中国的却是极不平凡的。60年的神州大地经历了沧桑巨变。从开国大典到60年同庆盛典,从经济战线上的三大战役到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三位,从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从宜将剩勇追穷寇到建立了强大的国防军,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到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从“双百”方针到体制改革后的文化事业欣欣向荣,从扫除文盲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新型国家,从翻身解放到实现小康社会,凡此种种,中罔人民在每个领域无不留下发展的足迹,写就不朽的诗篇。

60年的时间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沧海一粟。其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怎样发生的,过程怎样,结果如何,却非人人都清楚知道的。对此,亲身经历者或可鲜活如昨,但对后来者来说却可能只是一个概念,对某段历史的记忆影像或不存在或是模糊的。基于此,为了让年轻人,特别是青少年永远铭记共和国这段不朽的历史,我们推出了这套《共和国故事》。《共和国故事》虽为故事,但却与戏说无关,我们不过是想借助通俗、富于感染力的文字记录这段历史。这套500册的丛书汇集了在共和国历史上具有深刻影响的500个蘑大历史事件。在丛书的谋篇布局上,我们尽量选取各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或深具普遍意义的若干事件加以叙述,使其能反映共和国发展的全景和脉络。为了使题目的设置不至于因大而空,我们着眼于每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缘起、过程、结局、时间、地点、人物等,抓住点滴和些许小事,力求通透。

历史是复杂的,事态的发展因素也是多方面的。由于叙述者的视角、文化构成不同,对事件的认知或有不足,但这不会影响我们对整个历史事件的判断和思考,至于它能否清晰地表达出我们编辑这套书的本意,那只能交给读者去评判了。

这套丛书可谓是一部书写红色记忆的读物,它对于了解共和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都是不可或缺的。同时,这套丛书又是一套普及性读物,既针对重点阅读人群,也适宜在全民中推广。相信它必将在我国开展的全民阅读活动中发挥大的作用,成为装备中小学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上图书室、连队图书室等的重点选择对象。

编者2010年1月

一、进行探索

邓小平提出:“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

邓小平指出:“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国家鼓励私人购房、修房,今年要试办购买住房储蓄、修房储蓄等项业务。”

建委召开城建住宅会议

1978年9月7日至13日,国家建委在北京组织召开城市住宅建设会议。

这次会议邀集各省、市、自治区建委及一些城市建委和房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国务院各部委主管这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就如何加快城市住宅建设问题,共同进行了认真地研究,提出了初步的规划设想和实施意见。

会议传达了邓小平有关住房改革的重要指示,邓小平指出:

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私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这方面潜力不小。

9月25日,国家建委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这个《报告》提出了7年规划和两年的设想和加快住宅建设的措施.《报告》指出:

邓小平指示:到1985年,城市平均每人居住面积要达到五平方米,为我们明确提出了今后七年住宅建设的目标。我们一定要实现这个目标,而且要力争多搞一些。《报告》还提出了抓紧制定住宅建设规划、切实保证建筑材料的供应、建立一支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认真搞好住宅设计、积极推行“六统一”等加快住宅建设的措施。

10月19日,国务院同意国家建委《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并转发给建委参照执行。国务院在批转这个《报告》时指出:

党中央对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问题非常重视。加快城市住宅建设,迅速解决职工住房紧张的问题,是关系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发展安定团结大好政治形势的一件大事。《报告》提出,到1985年,城市平均每人居住面积要达到5平方米。这个目标,一定要力争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意见,认真落实投资、材料,尽快把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建立起来,把住宅建设搞上去,为迅速改变城市住宅的紧张状况而奋斗。

为了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1978年10月20日上午,时年74岁的邓小平来到前三门大街住宅楼的工地进行视察。

这个住宅区是唐山大地震后大规模兴建的第一个最大的住宅群,在当时带有应急的性质。

邓小平拾级登上第三层楼,先看了一个两居室,又看了一个三居室,然后环顾四白落地的一间起居室,他问随行的工作人员:“房间有多大?”

工作人员随即回答说:“两居室的大间是14平方米,小间9平方米;三居室的大间是14平方米,中间12平方米,小间9平方米。”

邓小平听了,略略沉思了一下说:“小了点儿。”然后他又指了指天花板问:“房间有多高?”

工作人员告诉他说:“层高2.9米,净高2.7米。”

邓小平又问:“前三门大街都是几层楼。”

工作人员回答说:“塔楼高12层,板楼高8至9层。”

接着,邓小平又问:“楼房的抗震系数怎么样?”

随行人员介绍说:“前三门大街的住宅楼动工时赶上了唐山地震,所以在后来的设计上考虑到了按地震烈度8度设防。”

邓小平听后,满意地点了点头。之后,他又仔细地看了钢门窗、阳台,并推门看了厨房和卫生间。

视察完宣武门东大街16号楼,邓小平又来到宣武门西大街4号板楼。

他登上中单元二层,仔细观看了住房,从房间里出来后,用商量的口气提出:“层高能不能降低一些,把面积搞得大一些。”

邓小平的小女儿当时俏皮地说:“不能因为您自己的个子矮,也让房子变矮。”

一句话把在场的人都逗乐了。

邓小平可不是在随便说笑话,他是在视察了京、津、唐三市不同的住宅楼后,经过深思熟虑才向建筑专家们提出来的。

那是这年的9月,邓小平视察唐山市地震后的重建工作时,他反复强调城市规划的思想,指示新唐山建设:“要总结经验,总的六个字:实用、美观、结实,搞一段要总结一段经验。”

邓小平这一指导思想,应该适用于所有的城市规划建设,也适用于城镇住房的建设。

但是在当时,北京住宅建设跌入低谷,1976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反而比1957年降低0.34平方米。

特别是唐山大地震后,居民住宅的抗震安全、百姓安居宜居问题,日益迫切地提上了中央最高决策层的工作日程。

因此,在1978年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邓小平就先后视察了东北、天津、唐山等地的居民住宅,提出了城市建设与城镇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不久,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就设计了一套新的住宅标准图,与传统的标准住宅设计相比,室内高度为2.53米,每户的面积则增加了1.5平方米,但预算成本反而便宜了77元。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刘晓钟后来说:“1.5平方米现在看不算什么,可在当时,对于住房条件相对紧张的居民来说,每户增加1.5平方米可以解决他们不少实际困难。”

邓小平在视察北京前三门大街居民住宅时,总是善意而切实地对新建住宅提出改进意见,他提出,今后修建住宅楼时,设计要力求布局合理,要增加使用面积,要考虑到住户的方便。

在当时,许多家庭面临“洗澡难”的问题,对此,邓小平提出,要尽可能安装一些淋浴设施,让居民能在家里洗上热水澡。他还提出要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室内外装修的美观,多采用轻质建筑材料,冲破我国“秦砖汉瓦”、“肥梁胖柱”式的传统建材格局。

另外,他还多次讲到,要降低房屋造价,为今后的住宅商品化打通道路,使百姓“居者有其屋”。

巩淑萍老人后来回忆说:

我在电视上看到,小平同志视察前三门大街住宅楼时,得知户门的锁还是平房用的普通锁,于是建议使用撞锁。我们刚住进来时户门已经换成了撞锁,感觉方便多了。

刚搬来的时候,我们一家5口人,两个女儿住一间,儿子要结婚所以一个人住一间,自己和老伴儿住一间,当时感觉已经是很宽敞了。以前一直住平房,所以搬进楼房特别高兴,楼房里有暖气,冬天再也不用烧煤球了。如今,我的儿子已经在南城买了13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两个女儿也都有了自己的房子,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孙子,老两口一人住一间,余下的一间成了客厅。

在全国其他地方,住房改革也逐步进入探索试点阶段。1979年,国家城建总局从国家补助的住宅建设资金中分别拨给陕西、广西一部分资金,在西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市进行建房全价出售给私人的试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为120元至150元。

限于当时职工收入水平和低房租的因素以及售房的有关政策不够配套,人们感到买房不合算,开始登记购房的人不少,而标价后买房的并人不多。

几年中,有50个城市进行了向私人出售住宅的试点,总共才出售了36.6万平方米。

邓小平提出住房商品化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中央负责人谈长期规划的问题。在谈到建筑业和住宅问题时,邓小平指出:

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之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感到买房合算。不同地区的房子,租金应该有所不同。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些政策要联系起来考虑。

邓小平的意见,为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指出了方向。

那还是在此前的1月份,经济学家苏星在《红旗》杂志第二期发表《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的文章,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指出,私人购房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矛盾。这篇文章为住房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为什么要进行房改呢?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后来回忆道:

我有一个数据,解放初期,我国人均住房居住面积是4.5平方米,1978年,我国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只有3.6平方米,反而下降。其中有城市人口增加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建设速度跟不上。前30年,虽然开始提倡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应依靠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以及个人。但实际上仍以前三者为重。问题就出来了,效益好的单位和个人就分到了房子,效益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就没有分到房子,造成了贫富差距。另一个现象就是租金很低,每平方米只有一毛钱左右,也就是说在一套房子里面,养一只老母鸡,老母鸡生下的鸡蛋就足够交房租了。影响了住宅的良性循环,实物分配的住房制度必须改变。

同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中正式提出:

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房。

自此,中国正式实行允许住房商品化的政策,揭开了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

吴英老人曾是中科院生物学地学部的退休职工,她在回忆自己全家的第一次搬迁经历时说道:

30年前,我们家10口人挤在只有20平方米的小屋里;那年,小女儿为了能赶上单位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匆匆忙忙与现在的女婿领了结婚证;小儿子却因刚参加工作,没能分上房而独自憋屈了整半年……

1980年,邓小平提出推进我国住房商品化的指导性意见后,同在这一年,吴奶奶家开始第一次搬迁。她回忆说:

因为政府要进行旧城改造,我们原来的老房子要进行搬迁。当时的政策允许我们按照户口和人头分到楼房。就这样,我们老两口加上小儿子、小女儿分得了一间46平方米的两居室,已经成家的二女儿和刚刚工作的四女儿则从7平方米的小屋搬进了同一栋楼的一间一居室和一间半居室。

从平房搬到楼房后,吴奶奶兴奋了很久。她继续讲述自己从前的故事:

自己的两居室,有个可以放下一张饭桌的客厅兼饭厅,还有厨房、卫生间,卫生间虽然只有1平方米左右,但与在平房相比已经是个伟大的进步了。

1981年,全国公房出售试点扩展到23个省、自治区的60多个城市和一部分县镇。

1982年4月,国务院原则同意了国家建委、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出售住宅试点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城市房屋出售问题,要选择几个城市打开局面,摸出经验”的批示,国家建委、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经过研究,初步选定先在常州、郑州,沙市、四平四个城市进行试点,并于3月15日至17日,邀请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和建委、城建局、房管局,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建设银行的同志,专门就如何搞好试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一)对新建住宅积极试行补贴出售的办法。今后,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新建住宅,要努力创造条件向个人出售,以便逐步过渡到以购买为主。(二)对原有住宅可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新建住宅实行补贴出售办法,原有住宅的出租办法也需要作适当的改革。(三)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试点工作。城市住宅由分配改为出售,涉及计划、财政、物资、银行等许多部门,只有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四)当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具体领导。城市住房现行制度的改革,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需要切实加强领导,进行深入细致的组织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四个城市要抓紧制订试点方案,争取五月份把各项措施落实下来,迅速行动。

这个办法把城市住宅原来的分配办法改为补贴出售的办法,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职工购买住宅非常踊跃。

人民银行试办购房储蓄

1983年2月,《经济日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的谈话:

国家鼓励私人购房、修房,今年要试办购买住房储蓄、修房储蓄等项业务。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被正式纳入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立法程序。但由于当时住房制度改革还在不断深入,新的情况不断出现等原因,“住宅法”便未能出台。

1984年10月,根据4个城市补贴出售住宅的试点情况,国务院批转了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扩大城市公有住房补贴出售试点的报告。

国务院的批文指出:

城市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个人,是逐步推进住宅商品化,全面改革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重要步骤。试点城市的政府要加强领导,及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为在全国全面开展住宅补贴出售工作创造条件。

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了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及全国23个省的82个城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在这个政策的鼓励下,全国各地兴起了一股购房热。以嘉兴市为例:

1978年至1982年,嘉兴市中心区内共有8245对青年结婚,同期内各企事业单位建成住宅5868套。即使将建成的新房全给这批结婚的青年,其缺口还有2377套。

嘉兴冶金厂陈杞老人后来回忆说:

我们嘉兴冶金厂一年中打报告要房的有271户,其中56%的刚结婚或要结婚的青年,平均年龄是29.6岁。我回城后好不容易搞了个对象,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急着结婚,没房,我的父母只能把老房子腾出来给我做了新房,我父亲搬到单位住,母亲住进了厨房里。所以,我能在28岁娶上媳妇,全仗了父母那套23平方米的板式房,因此,虽然我有了幸福的婚姻,但我父母却足足分居了5年。

1984年,国务院批准了几个试点城市实行“公有住房补贴出售”的报告,后来邓小平又有了“不仅新房子可卖,老房子也可卖”的说法,再次引起购房热。

时任嘉兴市房管处副主任的陈学贤后来回忆说:

嘉兴撤地建市后搞的第一个大动作就是中山路拆迁,正是在“自己承担一点,国家补贴一点,单位出资一点”的政策下,才有了现在的百花新村。

到1984年初,4个城市共补贴出售住宅1.214万套住房,建筑面积11.45万平方米,投资1640万元,收回的资金约占投资的30%,并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20世纪80年代,上海人的住房一般是没有煤卫的房子,其实就是一间睡觉的房间而已。做饭靠煤球炉,上厕所用马桶,木质的,可以提,用过以后到专门的地方去倒。经常能见到的盛况,是傍晚在弄堂里生煤球的煤烟滚滚,以及清晨倒马桶穿着睡衣睡眼惺忪的大妈们。

1984年,上海市政府批准实施的《上海市出售商品住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一般标准的商品住宅,不分高层或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出售基价定为360元。职工个人购买的商品住宅,其售价按出售基价乘以价格的增减系数计算。价格的增减系数根据商品住宅所处的地段以及房屋的层次、朝向确定……职工个人购买全价出售的一般标准商品住宅,价款必须一次付清,出售价格可给予九折的优惠,并优先供房。职工购买补贴出售的一般标准商品住宅,个人承付的价款不得少于1/3,其余部分由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

这一管理办法同时说明自1984年6月1日起试行一段时间后,再总结经验,予以修订。

1986年7月,上海组建了全国第一个住宅合作社,即“新欣住宅合作社”,住房困难的职工可自愿参加合作社,建房资金由社员承担总造价的三分之一,其余资金由社员所在单位资助和向有关部门贷款;住房的建造、分配和管理由合作社负责。

1987年12月,上海又组建了“上海市工联住宅合作社”。到1990年底,这两个合作社集资建成住宅近2万平方米。

到1985年底,全国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个城市和300个县镇实行了个人补贴出售住宅。几年中,共向个人出售了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房。

成立住房改革领导小组

1986年1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从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国家物价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选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城市建设部,作为改革和试点的办事机构。自此,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直接开展起来。

同年3月,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出的《关于城镇公房补贴出售试点问题的通知》指出:

这一试点为推行住宅商品化积累了经验,起到了投石问路的作用,特别是冲击了长期以来“住房靠国家分配”的老观念,给今后住房制度的改革造了舆论。《通知》提出了在试点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具体来讲有四点:

一是补贴偏多,售价较低,算总账国家负担不比原来低租金分配减轻多少。

二是个人付出2000元左右即取得了50平方米上下的一套住房所有权,企业单位因为不能再提取折旧基金,感觉吃亏而没有卖房的积极性。

三是由于大部分住房仍然实行低租分配的办法,已经有房住和将要分到房子的职工不愿意买,要求买房的实际上多是一些没有希望分到房子和收入低的职工。

四是这一试点解决不了那些没有能力建房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住房问题。

这些情况说明,对现行住房制度的改革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另作考虑。

因此,《通知》最后规定:

今后城市出售公有住宅,原则上按全价出售。住宅单方造价小城市超过120元、大中城市超过150元的,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有经济实力,可以给予低收入者以适当的补贴。

1987年8月2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品房屋建设计划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自1987年起,各地区的商品房屋建设纳入国家计划。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烟台首先承受这一改革冲击,当时烟台市有6.8万户家庭、13.9万名职工。

1987年10月22日,烟台工人文化宫内,人流如潮,会场挂着数以万计的卖房换房条幅,连四周临时拉起的250平方米的篷布也贴满了买房换房公告。

4天大会中,参加人数达到万余人。有3000多户要求买房,1000多户提出以大换小,这是从未有过的现象。

也就是在这次住宅交易调换大会上,烟台救捞局职工王荣光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57平方米的住房。20多年过去了,王荣光仍然清晰地记得当时拿到钥匙那一刻,他回忆说:

当时的激动与喜悦真的是无以言表,从此,我有了自己的房子!来得如此之快,有些难以置信,以至于晚上睡在床上都还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问:这房子真的是属于自己了吗?

那天,兴奋的不仅是王荣光一家,还有25岁的烟台教育学院数学教师高广选,那一天,新婚数月一直寄居在朋友家中的高广选终于如愿了。

6家亲戚凑足了45万余元,才领到一张房产证和两把铜钥匙。高广选兴奋地回忆说:

当时没有比房子更迫切的了。房子属于自己的第一天,妻子里里外外彻彻底底地重新把它打扫了一遍,布置也是焕然一新,心里充满了美好的遐想。虽然竭尽全力,周旋于亲朋好友之间筹资买房,但我们心里高兴。从此,我们有了一个遮风挡雨的栖身之地,有了一个稳定的家。

1987年初,江泽民在上海市房管系统先进劳模座谈会上正式宣布,把住房解困工作列入市府工作议事日程,当年先解决6000户住房人均2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将其列为市政府年内要解决的15件实事之一,提交市人大会议讨论,解困提案顺利通过。

时任上海市市委书记的江泽民亲自下基层核实住房特困户的户数,并指示一定要把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解决好。

同年4月27日,上海市政府颁发了22号文件,对住房解困的目标、渠道、房源、资金、办法等作了规定,并宣布成立由分管市长挂帅,各委、办、局领导参加的上海市解决居住特困户联席会议,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市的住房解困工作。

全市各单位相继成立了解困办,1万多名基层干部投入住房解困工作的行列。10月16日,也就是住房解困工作开始半年之后,首批6000户特困户全部乔迁新居。

截至1988年9月27日,上海15221户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全部得到解困,由此树起了上海住房解困工作的第一块里程碑。

二、不断创新

李鹏指着朱镕基说:“这房子是差,但有你们市长在抓,这件事就有希望!”

朱镕基针对上海的住房制度改革说:“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可以借鉴。”

李铁映说:“13年来房改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步子不够快,不能适应转换国企经营机制的需要。”

中央推进住房商品化

1988年1月15日至18日,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宣布:

从今年开始,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列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决定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办法是实现住房商品化。基本构思是提高房租,增加工资,鼓励职工买房。

不久,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1988年7月,国务院在北戴河召开会议研究价格、工资改革方案时,把“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房,逐步实现住宅的私有化”作为配合价格、工资改革方案出台的16条措施之一,要求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出措施、组织落实”。

为此,国务院房改办草拟了《加快出售旧公房,将房改纳入物价、工资改革方案的意见》。

其要点是:

1、企业将职工住房券发放额的20%纳入职工工资中,行政事业单位以发放额的50%进入职工工资。

2、将因受住房改革影响的物价指数纳入计划控制指数中。

3、加快出售旧公房,收回的资金20%上缴给中央财政,20%购买国库券,以支持物价、工资改革。

由于当时国家财政困难,住房券20%和50%进入工资的方案未获得通过。

9月,十三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在住房改革方面,也推出房改治理通货膨胀、缓解市场紧张度的方案。其指导思想是:

从变革所有权入手,通过将已出租的公房出售给租房者,以及鼓励和组织职工居民购买新建住宅,不断提高居民的住房自有率。

政府或企业对普通职工居民购建住宅时,实行优惠政策,如实行价格优惠、支持建设用地、减免有关税费。

根据出售公房的优惠价格,重新核定公房房租标准。

吸引个人投资,组织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增加住房投资。

采用这种改革模式的主要是一些小城镇,如辽宁海城、黑龙江宝清、河南汝南、内蒙达拉特等30多个小城镇,推行后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辽宁锦州实行新法后,仅3个月就出售旧公房96%,两年内新建11万平方米新房也全部售出,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超过10平方米。

吉林的李桂玲老人回想起自己经历的改革开放30年时光,她回忆说:

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搬了几次家,房子是越搬越宽敞。我是1973年初结的婚,当年底就有了第一个孩子。

想想那个时候,住房真是挤呀!结婚的时候,家里除了公公、婆婆,还有小姑和小叔,一家人就挤在一个40多平方米的两室平房里,我和爱人一间,其余的人住另一间。大女儿降生后,家里虽然热闹了,但也更挤了。而这个问题在二女儿和儿子出生后,就显得更突出了。

想想也真是不容易,一家9口人,挤在那么小的房子里,做饭、生活、学习都挤在一起,不方便就不用说了,光是孩子的安全问题,就叫人一天到晚提心吊胆。

我印象最深的是大女儿3岁时的一天,刚开始还听见孩子说话,一转身,没动静了,一找,孩子掉炕旁边的锅里了,幸亏当时没烧火,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不过好在那个时候我年轻,想问题想得也少,稀里糊涂也就过去了几年。

记得是1983年,改革开放还没几年,但当时社会的变化就挺明显了,一些单位开始为一些家庭负担重的人考虑解决住房问题。我记得孩子爷爷的单位那年刚好有了一个这样的机会。

我也没多想,就上他爷爷单位了,也不认识人家的领导,就在一个办公室主任那里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家里的住房实际困难,也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没过几天,孩子爷爷的单位就有人来了解情况了。

没多久,就给我们分配了一个40平方米的平房,虽然也不大,但再加上原来的住房,一家人住着一下子就宽敞多了。爷爷他们搬家那天,全家人特高兴,从不喝酒的我们还破天荒地喝了白酒。

1988年下半年,全国住房制度改革转向以出售旧公房为突破口,上海市也在小范围内试点。

同年3月,在江泽民主持下,成立了上海市住房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同年7月,上海组织力量对全市的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在当时,黄浦区作为出售旧公房的试点区,有20户带头购买了已租住的旧住宅,平均房价每平方米为197.28元。

1988年后,上海市政府又从统建公房中拨出部分住房,以建设成本三分之一的优惠价出售给住房困难职工。

1990年春暖花开之际,国务院总理李鹏和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夜访上海普通市民家庭。

在一户住房困难的人家探访时,李鹏指着朱镕基对主人说道:“这房子是差,但有你们市长在抓,这件事就有希望!”

上海市政府成立了“上海市住房问题研究小组”,对房改方案进行决策研究、优化设计。

刚刚过了春节,朱镕基就带着有关负责人到新加坡等地考察,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上海的住房改革寻到一条破题之道。

在此前,朱镕基刚刚接受了人大代表的质询:“为什么你当了市长,上海的住宅竣工面积少了100万平方米?”

朱镕基针对上海的住房制度改革,他说:“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可以借鉴。”

在当年,朱镕基要求有关部门参照新加坡的经验研究设计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1年2月,上海市就在全国率先推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公房出售,给购买公房的市民以私有产权等五项措施。其中包括对全市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进行调查登记,并逐一立卡。

5月,公积金制度被写入上海市住房改革方案,上海市解困办决定掀起第二轮解困高潮。

国务院提出租售建并举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分步提租、交纳租赁保证金、新房新制度、集资合作建房、出售公房等多种形式推进房改的思路。

1991年10月,全国第二次房改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租、售、建并举,以提租为重点,“多提少补”或“小步提租不补贴”的租金改革原则。基本思路是通过提高租金,促进售房,回收资金,促进建房,形成住宅建设、流通的良性循环。

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在座谈时指出:

应改变居民住房机制,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原则基础上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房改工作贵在起步,坚持下去,必见成效。

与此同时,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也作了重要讲话。由此,房改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房改的主要内容是出售公房,房改工作从少数试点城市扩展到全国。

这个阶段,北京的老张亲口谈了他的买房经历:

1989年的5月11日,老张全家第一次去方庄看房,那个时候老张刚读高二。

他的父母在外交部工作,80年代落实政策时,一家人都回到北京,住北京饭店附近的一间房子里。

也正是如此,当1989年在外交部工作的爸爸告诉他们外交部要在方庄给他们集资建房时,一家人兴奋不已,第二天,父亲就带着他们姐弟仨亲临现场“看房”。

谈到当时的情景,老张依然非常激动,他回忆道:

那个时候,方庄是郊区,几乎没有路。我们坐车到木樨园附近后,就没有车了。我们就顺着木樨园桥的凹槽走着去方庄,我们提着当时最流行的双喇叭录音机,一路上放着歌。走了半天,说是看房,其实什么也看不到,房子还没有出地基。到处都是工地,还有没有搬迁完的村子,远处还有稻田。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的房子要盖在哪儿,但我们知道,我们要在这儿住上楼房,一家人望了望远处的土堆,觉得幸福在望。

查阅当时的资料,除了老张爸爸所在的外交部开始在方庄成片兴建公寓外,其他很多国家机关或者企业开始整栋购买城市开发集团或者城建集团盖的楼,一批批像老张这样的家庭,在1989年前后都有了新盼头,即单位要集资分房。

老张家再去方庄的时候,已经是1991年的12月拿到新房钥匙的时候了。

老张回忆说:

我成了同学们羡慕的对象,我自己也特别高兴,那个时候啊,能住上高层的塔楼,大家觉得就是比住南北向的老式板楼要好。觉得太好了,竟然有16平方米大的客厅、双阳台。你知道吗?那时候,北京人就是住楼房住的也都是那种没有客厅、只有过道的老房子。

老张至今记得他们家新房的模样,他回忆道:

8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相当于现在的“初装修”的精装修,除了楼底下的绿地、车位,就是屋里让人耳目一新的客厅和双阳台,以及厨房和卫生间的“宽敞”。厨房和卫生间大概都是四五平方米,但已经觉得相当的大了。那个时候还没有“橱柜”这一说,厨房的台面是水泥做的,但是顶上有吊柜,非常实用;卧室不大,但也装修了壁柜,壁柜的颜色和材料很简陋,但在当时觉得很洋气。

1992年的春节,老张一家便赶紧搬进了新房,成了第一批入住方庄的居民。两年后,方庄的商品房开始火了,芳城园当时每平方米6000多元,和亚运村差不多,当时有一个在房地产业界流传的说法就是“南方庄,北亚运”。

大学毕业工作并结婚的老张,虽然与福利分房擦身而过,但却幸运地搭上了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的便车。

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在这份中国房改的标志性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

在中国沿袭了约40年的福利分房制度寿终正寝,中国房改向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而这一纸文件,也结束了包括老张在内的很多人福利分房的指望。

事实上在1998年7月以后,很多单位并没有立马终止福利分房,而是开始突击建房分房,赶搭福利分房的末班车。

正是如此,他们也一直游移在分房还是买房之间,直到2000年春节。老张和爱人准备要孩子后,不想再住在父母家,买房成了他们俩的首要目标。老张回忆道:

当时不像现在这样,网络这么发达,可以上网查询购房信息什么的,当时能看的只有《北京青年报》、《晚报》几家报纸的广告。

2000年的“五一”,老张花了3天的时间看了这几个项目,最后确定买交通和地理位置离方庄父母家便利一点的通惠家园。

因为通惠家园为北京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当时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不仅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还兼有鼓励居民购房、拉动内需。因此,老张买房很顺利,101平方米的三居室花了不到3万元的首付,就签订了购房合同。

2001年,老张家的孩子出生3个月后,老张一家三口搬到了通惠家园,开始了自己的小家庭生活。搬家前还有一个小插曲,老张现在记忆犹新,他说:

因为入住的时候,通惠家园原本承诺要建的地铁和小区间的一个天桥没有修好,很多业主还组织了维权,这可能算是北京楼市第一批维权的业主。

而此时的北京,商品房已经遍地开花,用当时业内人士的话形容,“三天一个新楼盘”,房价也开始上涨。而政府在1998年推出的首批19个包括天通苑、回龙观在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让很多类似老张这样的人都圆了住房梦。

和很多家庭一样,让老张考虑住房“换房升级”的初衷,是为了能和日益年迈的父母同住以及为孩子找一个好的就读学校。

2005年8月底,当这两个问题都放到老张面前的时候,老张开始考虑再次买房,买一套“大的、好的”商品房。这次购房,和第一次买房不同,老张要考虑的不仅是价钱,还有地理位置。他继续回忆道:

当时的北京房价均价已经上涨到了每平方米6000元。为了照顾父母在方庄居住多年的习惯,我划定的买房区域就是以方庄为中心、方圆3公里的区域内。这个区域可看的楼盘并不多,记得当时在卖的楼盘有时代绿荫,紫芳馨园等。时代绿荫,虽然价位低,但是因为是塔楼,我不考虑——现在,和我家最早住到方庄的时候相比,人们的居住理念又回到了还是南北通透的多层板楼舒适这个上面去了。

最后通过比较,老张买下了每平方米6400多元的左安漪园,选择它是出于综合因素考虑,即离龙潭湖公园近,离方庄近,而且还在好学校比较多的崇文区,便于孩子将来在崇文区就近上学。

上海推出公积金等办法

1991年3月10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住房委员会等办法,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主要的措施是:

1、推行公积金。1991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公积金缴交率均为基本工资的5%。

2、提租发补贴。全市直管和自管公房的租金,一律按《上海市住房收费暂行标准》提高1倍。

3、配房买债券。

4、买房给优惠。要求各单位将新的房源先售后分,出售的比例不低于当年总分配量的20%。

5、建立房委会。

杨希鸿是上海华光仪器仪表厂职工,他回忆起自己的买房经历时,说道:

我们一家三口最早住在余杭路上,居住面积大概13平方米,按我的住房条件,在当时的情况下,并不算困难户。但看到19岁的女儿每天在13平方米房子的阁楼爬上爬下,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从那时起,我改善住房条件的欲望愈发强烈起来,产生了买房的念头。

1991年10月,杨希鸿夫妇购置了一套位于虹口区东体育会路的建筑面积53.36平方米的两居室,并预付了4.51万元的房款。杨希鸿回忆说:《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后,我们夫妇俩便去当时位于吴江路上的建行上海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咨询;还在当时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虹口支行备了案。

1992年5月5日上午,杨希鸿在建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0001号”的“职工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她梦想许久的住房,终于在那一刻圆了起来。杨希鸿至今仍保存着这份编号为0001号的借款合同书。合同书上写明,杨希鸿向住房公积金中心贷了8万元分期偿还的贷款。

杨希鸿无意间成为上海乃至全中国个人公积金贷款的第一人。1992年5月8日,穿着灰色毛衣,烫着卷发的杨希鸿出现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里。

上海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解决房改中的资金难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出路。

同年,中国房改全面启动。

上海华新包装机械厂职工姚振祥,原来一家3代5口人挤在旧里弄一间只有10.7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人均仅2.14平方米。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佳,靠单位无偿分房解困遥遥无期,于是,姚振祥考虑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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