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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4 23: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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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松元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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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范儿

男人范儿试读:

男人范儿

  

作者的话

  这是一本给男人的书。  每个男人,都在内心迷惑、渴望、未解,什么是真正之男人。是深沉、品味、内涵,还是果决?席勒说过,勇敢的男人,总是不自以为优秀。男人的身体内,究竟还有多少优秀的元素,怎样让这些元素活色生香,不再沦落蒙沌?  是否记得童稚未脱时的墨镜,年少静默时的钓竿,青年张狂时的吉他,成熟深沉时的烟斗优秀的男人,少不离配备一些这样的“硬件”元素。  是否记得那一场酣畅淋漓的雨中足球,一人独泳大运河的豪气,带着初恋的照片去野营的帐篷一个优秀的男人,少不离一些如探戈般激爽的运动元素。  是否记得坐拥一床书的沉静,在深夜看一抽屉影碟的凝重,喝着袅袅铁观音回忆过去的翩翩岁月一个优秀的男人,少不离一些哲学般单恬的嗜好元素。  真正的男人,可以从这本书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元素,也可以弥补开发自身尚未发掘的元素。  这也是一本给女人看的书,女人从来都是把爱情当做晨露,她们靠吸吮爱情的晨露活着,唯有理解真正之男人,才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芸芸情界中,女人往往栽倒在一个个伪男人的怀抱,看这77个元素,也许,你能明白,或许能够感悟,你需要什么样的男人。或者,你应该塑造什么样的男人。不要以为男人都是大男子主义,幸福的渴望在男子的心里是永不熄灭的,优秀的男人,需要理解他精神的女人去引导。  追寻生命的诗意(代序)  生活有期待,才会不断追寻。  伊莎多拉·邓肯说,生活是一种感受,一种冒险,也是一种表现形式。我想最能够记录这种形式的应该是文字,它不仅能够记载一个人的生活轨迹,还能记载一个人的思想历程,尽管这种记载是片断式的。生活本身就是片断,因此才产生传奇。  生命的真谛在于爱和奋斗,尽管所有的人随着时光的加深会慢慢变老,但是爱的内核不会变,只要一个人不放低品位,不如颜媚骨,他的生命就能保持永久的新鲜,以及古典主义时代的浪漫。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作为这个星球上的最高等生命,我们肯定拥有某种共同的情感,它植根于我们灵魂的深处。  在日益喧嚣的今天,人们追逐速度和效率,生命越来越功能化。殊不知,这种机器一般的生存状态将成为一种惯性,越来越疏远心灵。这种惯性意味着一成不变,苍白无力。也就是说,这是一种非自主的生活,一种缺乏自我意识的生活,一种没有光与温暖的生活。意大利作家卡萨诺瓦曾说,人的一生,幸福与否,走运与否,都只能享用一次,谁不热爱生活,谁就不配生活。而我要说,没有诗意的生活,不是生活,不过是生存的挣扎。  我的友人高松元不以我的文字拙劣,请我给他的新作《男人范儿》写一篇序。我细读全稿,几度击案大笑,因为它有趣,更有诗意。  《男人范儿》是一本充满回忆与品位的作品,是一本有极高辨识度的作品,更是一部充满真诚的作品。它在记录生活的时候,实际上在升华生命,从记忆里找回我们的雄心与梦想、气度与情趣。这些文章虽体例相同,但风格迥异,有的是思想激撞出的火花,有的是酣畅淋漓的感情抒发,有的是一刹那的玄想。就像是一面多彩的镜子,当我们仔细审视的时候,我们才发现生活可以如此五彩斑斓。  若说我们所面对的“生活本相”是个多棱镜,那么写作至多只能反映一个面,剩下的那些“面”在文字的背后,作者不必一一道出,但读者却能见一而知三。况且,一代人,甚至数代人都会有一个共同记忆,文字所记录的一个面,往往能够折射出很多人的“影像”。作者高松元是一个执著的人,他努力地书写着生活的那一面,仿佛要把过往凝固在字里行间。  写作可以是游戏文字,也可以是呕心沥血,真正上乘的写作无关方式,关乎情怀。所谓情怀,其一是诗意;其二是爱。所有与爱有关的写作都有一个共性,即对生命的体悟,表现出来有三:其一是自我之爱(自我体认);其二是情之爱(包含亲情和爱情);其三是众生之爱(包含对所有人的爱和所有生命的爱)。这是心灵僵化的人不能领悟的,必须是性情中人才能明白。  作者正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在书中,作者一再提及青春时代的故事,将自己真性情的一面表露无遗。那些曾经深深爱过的人,那些一起嬉闹的兄弟,那些曾经流过的泪水,那些曾经瞩目的眼睛,那些为之等待的身影……失望或者希望。  失望之于希望,犹如黑夜之于明星,是光明的映衬。  有热望的人,除了性情,更有志趣。所以,这也是一本有关贵族精神的书。  当一个男孩磨砺成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成熟男人的时候,他一定会思考如何成为一个贵族,就像一个战士思考如何战斗一样。  世俗所谓贵族,不过是地位和物质的奴隶。世间有承袭的头衔和财富,却无遗传的气度与品位。挥金如土,颐指气使,这不是贵族精神,最多算是暴发户精神。真正的贵族,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有诗书气,有平等精神,有哲学家的深沉,相信美德和荣誉高于一切,更有超一流的审美情趣和品位。  理想从来都是跑在现实的前面,读者诸君读完这本书大概也许会明白些什么,现实的幸福其实也可以和诗意的生活结合在一起。车在微茫的晨光里呼啸,生活的脚步在人流里匆匆的不停息。我们依然需要为存在的诗意而咏唱,在行文结束的时候,允许我致以一首诗作:  我从昨夜醒来,在一棵树下  桃花恍然盛开,犹如我们璀璨的年华  我始终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望着微茫的曦光微笑  曦光里,新的时光在我的眼睫上  新的一天在我的指尖上  在我的跳动的心瓣上  新的一天啊,新的一天  在呼吸之间,在沉睡与跳跃之间  在我永不停息的影子里  我将发问,我将回答  我将以最冷静的姿态把最热烈的生命挥洒出来  我迷恋诗意,是因为我对高贵的灵魂有莫大的好奇。  是为序。  尚论聪  2012年12月2日凌晨  

第01章 烟斗雪茄:性感的哲学武器

  在现代社会,烟斗似乎只有小众男人才去拥有,其实,这是一种品味的堕落。烟斗应脱离享受烟草的单纯内质,在某种程度上,是男人品味的一个象征。世界上爱好烟斗的男人,大都是一些严肃的、深沉的、高度理性的男人。  烟斗是男人最性感的哲学武器。难怪福尔摩斯说,除了手表和皮鞋以外,没有什么东西比烟斗更能表示一个男人的个性了。  有张经典的照片。二战“德黑兰会议”期间,当时指挥2000万军队的三大巨头,丘吉尔首相的手里握着一只结实的石楠根烟斗,斯大林元帅那一排浓重胡须下面叼着一只巨大的枣木烟斗,罗斯福总统抽的是“骆驼”牌香烟,但是他把他的烟卷装在一支长长的烟斗里。  ——他们手中的烟斗也许正是推动他们作出开辟“第二战场”的最佳思考工具。  清代著名学者纪晓岚是个著名的大烟枪,乾隆皇帝让他总负责编撰《四库全书》,纪大才子殚精极虑的主要精神依靠就是烟斗,普通的烟斗根本不能满足他的烟瘾。为此,他特地请人制作了一个比普通大四五倍的烟斗,有一次,他的烟斗被偷,负责看管的家丁非常紧张,纪晓岚则很有把握地说,“我的烟斗特别大,一般人是不会用的,你拿几吊钱到琉璃厂转一圈,肯定能赎回来。结果,果然不出所料,烟斗已经被小偷卖到琉璃厂了。烟斗本身就是文化的象征,我们可以煽情地想象,在烟雾缭绕的编辑中心,这只大烟斗陪着纪晓岚一起传承中国文化,对双方都是件荣幸的事。  对于普通人来说,烟斗也能陪我们思考,我们在深夜沉思或者孤独,烟斗是最好的伙伴,一斗维吉尼亚烟丝所占用的时间,可以点燃你的入定40分钟,这种独处的寂寞只有男人自己体会,大部分女人是断不能了解的。  在这样快节奏的时代,烟斗会让我们慢下来。闲适时,装上一斗,随手翻起一本闲书,边抽边读,沉思处远眺窗,自是一番韵味。所以,烟斗就是一段禅。  烟斗除了是一种载体,其深沉的内涵更是一个重要的装饰。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若是你书架上,没有几只烟斗,你的书房整个就缺乏厚度。它们既可实用,也便观瞻。过去除了欧洲皇室和贵族用的镶金镶宝石的烟斗,我们普通人买不起外,现在世界市场上流行的烟斗,有木质的、水母的、瓷的、玻璃的、玉蜀黍的、景泰蓝的,建议你可以买几种类型的放在书架上。思考时使用直式的石楠根烟斗,阅读时则用弯式的海泡石烟斗。当然,如果实力允许,你尽可收藏带有浮雕的,甚至是春宫画的烟斗。当然木质烟斗是最值得收藏的,如果你能搞到非洲产的野蔷薇根制作的烟斗,那完全可以作为书房里的“烟神”。因为这种野蔷薇的根,现在几乎绝迹。  当然,并不是为华贵才能体现它的价值。烟斗某种意义上也是男人的玩物,它只是自己内心的一种物化,所以要的是感觉。对于文人来说,烟斗也是一种情结。林语堂嗜好收藏烟斗,所藏烟斗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  我想起当记者那阵,大概是2007年,文坛大师贾平凹到我们扬州,我作为陪同记者跟了他三天,也采访了三天,他是一个抽烟的作家,烟斗也是他的挚爱,他说,质朴的藏物他都爱。采访的第三天早晨,我和报社领导一起陪他去富春吃早茶,茶毕,他在富春小巷子里看中一个木制烟斗,12元购得,我当时想,人家文坛霸主都买了,我也买个做纪念,于是在同一地摊花了9元买了同样的一个,后告诉贾平凹,说我比你少花三元钱。他虽然有点孩子气的生气,但是告诉我,这是好东西,最好放在家里的书房里,还告诉我,烟斗不能用水洗,因为它不但会变形,而且那厚厚的文化味会被洗掉。  从这个层面来讲,烟斗已经从一个工具变成一种象征,而我们男人需要这样的象征。如果单纯从工具角度讲,有些男人会认为,烟斗抽烟,一则比较麻烦,二则烟丝并不普及。其实,这本来是一个悖论,悖论的解决方案,我认为,除了烟斗,你的书房里还需要准备点雪茄。他有时候在烟斗不“方便”的时候,能给你带来同样的效果。烟斗大部分功能也许是用来欣赏的,雪茄则是让你感受的。  说到雪茄,首先得说到香烟。我个人不太喜欢抽烟,因为烟草文化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变得越来越沦落,很快已经变成了一种快餐文化,5分钟,只有快感,没有层次。  难怪有人这样比喻:香烟像妓女――用于匆匆解决欲望,用后即弃,不留痕迹。  烟斗像妻子――一次添置,长久维系,常伴终生。  怎样既能满足欲望,又拥有更炽热的爱情。雪茄无疑是烟斗的最好替补,它和烟斗有时正好互补。  雪茄像情人,它有时候会更能让你放松。她懂你。在深夜里,在书房里,你燃起一根雪茄,就如和知心的情人面对面的交谈,而这种交谈没有聒噪,更多的是静默和沉思。  雪茄有浓厚沉郁的质感,把雪茄送至唇边,一股淡淡的烟草香而来,多像女人的初吻,蜻蜓点水般的浅尝辄止。轻吸一口,将烟含在嘴里几秒钟,再轻轻仰头朝上一吐,便足够矣。待你看着空中缭绕的烟雾,浓厚一团,泛着灰蓝色,带着香气,你多半会幻想你正在抽的这根雪茄,是一位古巴少女在她修长的褐色大腿上摩挲卷成的。——抽雪茄的男人和拥有烟斗的男人一样,是冷静的、从容不迫,知所进退的,同时更增添了一丝淡淡的浪漫。  雪茄的历史已有500多年。恐怕只有很少的中国人,知道“雪茄”这词的由来,出自民国最浪漫的诗人——徐志摩之手。  1924年的秋天,刚从德国柏林回来的徐志摩,带着同妻子张幼仪的离婚证书回到上海。一个周末,在一家私人会所,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泰戈尔正谈经论道,其时,他的嘴唇上正叼着一根古巴雪茄。泰戈尔突然饶有兴致地问徐志摩:“Do you have a name for cigar in Chinese?(你有没有给雪茄起个中文名?)”徐志摩回答:“Cigar之燃灰白如雪,Cigar之烟草卷如茄,就叫雪茄吧!”从此,雪茄就赋予了个这么浪漫的名字。  在这样的深夜里写作烟斗和雪茄,我也突然想起了我的大学,因为第一次抽雪茄,还在读大二。当年,看到周围的同学,嘴上毛没几根,校园里叼着根香烟,觉得实在是肤浅而不雅。一个夏夜,我和同桌,在安静的教室里听着零点乐队的《荒冢》,同桌悄悄递给我一根雪茄,长城牌的,是同桌从他老爸那里偷过来的。我们轻轻一嗅,就感觉到那种略带甜味的深沉香气,这样的深夜,两个好友一边抽雪茄,一边欣赏年轻时代的音乐,感觉前所未有的淡定和快意。  从那时起,就迷恋上了雪茄,无论是外形还是味道,不过,雪茄的分享也就是几个好友的事,应酬自然是香烟,好朋友则是雪茄。雪茄市面上的价格也要比香烟贵,当时能买到的牌子也不过是长城牌的,还有就是顺百利。  我的那个同桌,当年,曾是逃课的主,成绩一塌糊涂,不过,雪茄让我们似乎都有点与众不同的思索。10几年前的那个夏夜,当我们颤颤巍巍地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雪茄时,我们只能算是渴望成为男人的男孩。10几年后,当他事业有成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依然很默契地从他的包里掏出一包古巴雪茄,很粗的那种,并用配套火柴给我点上,故作优雅地告诉我,这是特制的长支木制火柴,通常称之为the cigar match,它比一般火柴要长上一倍,而且是木柴做成,燃烧也比较慢。  他送我的一包古巴高级雪茄,盒中还附有相当于盒子大小的香柏木片。香柏木片所发出的芳香可与雪茄香相互交融。以长保雪茄的香味。可以把香柏木撕成条状,用一般火柴点燃它,再用它点雪茄,简直奢侈得要死。  他告诉我,全世界最好的雪茄产自古巴。伍尔芙曾这样形容,这里本身便是一具天然的保湿烟罐;地球上再也没有别的地方,其泥土、阳光、风和水的组合,能像这里这般特殊而且精当,于栽种烟草是再适合也不过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地球上再也没有其他地方,生产的雪茄不论看起来、摸起来、闻起来、尝起来,能像地道的哈瓦那雪茄一样没得挑剔。  也许是这种影响,我和他一直收藏着烟斗和雪茄,它们让我们自然亲近。烟斗和雪茄一样,它们从某种程度上会促进一个男孩思索,而一个思索的男孩,会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雪茄和烟斗对成熟男人来说,是一个情结,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潜移默化。  

第02章 打火机:实用优雅收纳盒

  嘴里叼着再昂贵的烟卷儿,但手中却不握一只诸如Zippo这样的打火机,实在没有说服力。单凭这一点,你就可以知道为什么一只品牌打火机,对一个男人的必须,一只小小的打火机,会给一个男人带来众多的故事和回味。品牌打火机既是他们的至爱和乐此不疲的话题,同时也是他们迈向成熟的标签之一;对于女士,在心爱的男人生日那天送给他一支ZIPPO等品牌打火机,也不失为一种彼此的信赖和疼爱。  据说,最原始的打火机是从燧石点火枪衍生出来的,枪不小心击打在火石上产生火花,树叶偶然被点燃,于是,就有人拿树叶点烟,人们由此产生灵感。  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一些烟草商店门口出现了一张很奇怪的招贴画,一位士兵嘴里叼着卷烟,一手握着来福枪,另一只手里却捏着一个会冒火的小玩意儿。这个小玩意就是后来几乎每个男人都有的配备——打火机。  近100年来,打火机也经过慢慢时间的发展,逐渐衍变成时尚用品。打火机里面个人觉得最需要提的就是两个,一个是都彭,另外一个就是ZIPPO。  我拥有的第一支打火机,就是都彭的,那是移民香港的姨娘送给我的礼物,黄色的一款,上面还有6颗小钻。其实,看中的倒不是都彭外观的奢华,最别具一格的是,那一款打火机:在掀开机盖的时候,打火机会发出“叮”的一声,清脆悦耳,像爱人悄悄呼唤你的名字,据说这是都彭的标志性声响。那声音是安装在机盖内的一个金属块发出的,令人惊叹的是,可以像调钢琴那样调整声音的频率。  我当时还读高二,周围布满了偷偷学抽烟的家伙,大多用的是一次性的劣质打火机。而姨娘为我买的都彭,有一个黑色的火机套,朝裤袋上一别,看起来像只缩小版的BP机,文化而尊贵。特别是那种标志性的声音,一度吸引班花主动找我,调试声响,引得她的众多崇拜者抓嗓挠腮,羡慕嫉妒恨之咬牙切齿。后来,我无意在一本杂志中,看到都彭打火机在诞生60周年之际曾推出Solitaire打火机,在Solitaire2系打火机上镶嵌了60颗美钻,钻石60布局简洁,白金机身像一面面镜子,映衬着美钻的华贵光彩。再加上书中介绍的那标志性的“叮”声,真是有“声”有色,看得让人眼馋不已。不过,作为学生的屌丝代表,也是只能作为艳羡的一个目标而已。  当然,在中国,在男人中间,流传最广的打火机,当然非ZIPPO莫属,如有一个男人,连一款正版ZIPPO都无法拥有,实在是太寒碜的事。  ZIPPO是一个叫做乔治·布雷斯的美国人发明的,他的出发点只是想让打火机“实用”,因此,他发明了这款不受气压和低温影响的打火机,并将其定名为ZIPPO,这是受当时的另一项伟大发明——拉链(ZIPPER)的启发,“以它管用”为宗旨而定名的。  很显然,ZIPPO是打火机中最能体现男人品性的。它具有一种天生的彪悍中的温暖。这种彪悍的气质最适合军人,事实上ZIPPO的成名滥觞地也源于军队。  二战期间,美国士兵很快便喜爱上了它,一打即着及优秀的防风性在士兵中有口皆碑。  ZIPPO的故事注定离不开军队:ZIPPO可以点燃烟雾弹,在沼泽或丛林里点燃篝火,用钢盔煮汤,还有在野外求生时点火发信号。ZIPPO甚至曾挡住致命的枪弹拯救了美国大兵生命……几乎所有彪悍的军人领袖,都拥有ZIPPO,无论是艾森豪威将军,还是大胡子的卡斯特罗。1943年罗斯福总统会见丘吉尔首相的时候,Zippo还被当作礼物赠送。  据统计,ZIPPO诞生80年以来,现在一共生产了三亿多只打火机,当然如果算上盗版的,估计300亿也不止。1932年,第一只ZIPPO面世,10年后,生产量打破百万大关。到了1969年,市场上的ZIPPO打火机已超过一亿只,1996年4月15日,第三亿只ZIPPO出厂了。若把这三亿只打火机平放,足以把一个包括射门区在内的足球场铺满12.8厘米厚的一层。

当然,作为物件来说,他的功能是其中之一,更关键的是怎样玩出味道。发挥ZIPPO的最大魅力,就是看你点火时的功力。一般来说,点火时的手法分为无知、初级、中级、上级、以及顶级之界。其表现在于你是否像孩子一样的点火、以双手点火、以单手点火、又或是以顶级的空中翻滚式点火。这里我介绍一种我经常玩的,叫做“亡命之徒”玩法,英文名叫The Tesperado,握住ZIPPO,使它的底部面向你,有铰链的一边向上,你的指关节在右边,拇指抓住左边,固定住打火机。这样握着ZIPPO,就像握着一把手枪。用中指“突”地打开盖子,接着马上靠手腕的力量向下滑动打火轮打燃打火机。这是所有玩法中,我觉得最酷的一种。当然,你显摆时,一定要娴熟,多多操练,否则,在漂亮女士面前,一激动把打火机甩到人家脸上,玩酷玩出毁容事件,后果自然不堪设想。  文章的最后,也不得不说句,Zippo之所以能在中国大肆流行,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盗版货太多。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市面上大概有6成都是假货,20元就能买到,我一个朋友曾经开过一个Zippo水货店,大部分都是假货,外形设计漂亮的一塌糊涂,但是性能奇差。所以,如果你想拥有一款Zippo,劝你还是到正规店里去买。当然,你要懂得最起码的防伪知识:真品Zippo打火机连接处上下各有一个圆形的凹印,机壳上压合叶的两个圆形痕迹确实在仿制机上很难做到完全相同的,也可以作为判断依据,Zippo底部都有制造年份。千万别在女士面前拿个20元的盗版货忽悠,那很丢人。作为男人,拥有正版ZIPPO非常必要,它像一个伴侣,永远忠诚如一的伴着你,照亮你的优雅气质。  

第03章 钢笔:温文传介,昭显灵魂

  男人,最注重的是自身的文化内涵,而内涵是无法装的出来的。一个有才华的男人,会很低调地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名笔,它随身携带,或者在自己的公文包里,严谨的男人,绝不会拿枝水笔,到处签名,钢笔,是男人的绅士必需品,是男人温文尔雅的一种传介,物件虽小,昭显灵魂。  不得不承认,钢笔离我们是越来越远,还是孩子的时候,三年级以前都是用铅笔,所以十分羡慕高年级的学生能够拥有一支英雄或永生的钢笔,钢笔写出来的字有一种永恒的清晰和坚定的简练。  终于在三年级,拥有了第一支钢笔,永生的,好像6元钱一支,特别爱惜,特别喜欢写方格字,虽然刚开始难免弄得歪歪扭扭,难免弄得脸上、衣服上到处是墨水,但是看看自己的字写得越来越规矩,每次老师的打分越来越高,渐渐地自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大孩子了。  那时候,关于钢笔的最常见的笑话就是:上衣口袋别一支钢笔的,是知识分子;别两支的,是修钢笔的,如果别三支,那就是卖钢笔的。父亲也告诉我,他们那个年代谈恋爱,无论是不是知识分子,上衣口袋无论如何都要别一支钢笔的,姑娘们看到以后,第一印象必然会好——这男人,有知识。虽然在那个年代,知识分子一度被打成臭老九,但是在人民特别是姑娘的潜意识里,对知识男青年,总是怀有敬畏之心的。  钢笔也是定情物,初中时,喜欢一个女孩子,想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于是想到送一支英雄牌特细钢笔,因为它,女孩写字会更加娟秀漂亮。在钢笔盒里,还绞尽脑汁了半天,写了一句“愿这细细的钢笔,书写出最广远你的前程”,幼稚得一塌糊涂。不过,最终那个大眼睛女孩没有能跟我在一起,像同桌预言的那样——“送笔,代表送别,所以你们不会有好结果。”  读高中的时候,各式水笔占据了我们整个课桌,虽然有时写的字没有钢笔写得有骨力,但是水笔就如快餐一样,成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中最主要的书写工具。我有时甚至觉得,社会变得越来越低俗,可能就是从钢笔变成水笔那个时代开始的。如果说,从毛笔走向钢笔,是一种技术上的革命,但并不影响其共有的人文情愫,那么钢笔走向水笔,则是人文精神的一种沦退。越来越便捷,往往失去本质。  不怕朋友们笑话,虽然自己也比较关注世界名笔,但是真正见到第一支世界名笔,还是在大学时期,班上有一个男生有一支派克笔,吸引很多同学去“瞻仰”——黑色的笔身,蛇皮纹的笔套,最性感的莫过于笔尖,银白色、金色交错,上面还浅刻派克的商标和英文名。这是同学的父亲从美国带给他的,一段时间,这位考试经常挂科的后进生一下子成为文化和层次的象征,其貌不扬的他,先后有好几位姑娘暧昧。  其实,100多年的创始人派克是寒酸的。从1880年起,乔治·派克在瓦伦丁学校工作。为了贴补他可怜的工资,他成为了一名中间商,主要帮约翰·霍兰的钢笔公司销售钢笔给他的学生。同当时的许多钢笔一样,这些笔总是有技术问题,包括漏墨水和供墨故障等。在接到许多同学的抱怨后,乔治·派克开始义务为学生修笔。他把每一支笔拆开,修理好后再还给学生。乔治·派克为了根除这些缺陷,凭借其在机械方面的经验,发明了一种用毛细管供给墨水的方法,解决了以前钢笔常常出现的问题,他设计并制造出了自己的钢笔——派克笔。并于1888年创立了派克公司。乔治·派克认为,只有“使产品更臻完善,人们才会购买”。此经营哲学一直指导着派克公司致力于制造“更好的笔”。这亦即是历经百年沉积在派克笔中的深厚的文化内涵。  相比于价格不菲,在中国流传甚广的派克笔,我最喜欢的一款笔就是, Montegrappa万特嘉。我是在30岁生日,一位到意大利留学的好友送我的,他说,万特嘉品牌成立于1912年、拥有拜年制笔历史,最关键的是文学家海明威、帕索斯等都是这个品牌爱用者,相信你会喜欢,能够借此写作“下笔如有神”。我一直舍不得用,写作也是用电脑,我担心我拙劣的写作会亏待了它,一直珍藏在书房里的玻璃橱里,这支笔是1992年推出的80周年限量版,据说全球总计1912款。更深人静时,我喜欢拿出它欣赏欣赏,有时觉得,它懂我,能照亮世俗的我的灵魂。  

第04章 手表:手腕暗语 尊贵象征

  男人与手表,就如前世注定的姻缘,牵线的是手腕。手表,在很久很久以前,不再是计时的工具,而成为一种尊贵的超群象征。  记得小时候,那时候所谓的时尚,就是梦想有一天在手腕上带一块铮亮的手表,而且那时说的最多一个手表笑话,至今还记得。  说有这么一个人,特爱面子,争强好胜,别人有的东西他也一定要有。在那个流行手表的年代,他看到别人的胳膊腕上亮晶晶地手表羡慕得要死。可是自己又没有钱去买,怎么办呢?  还别说,办法真叫他想出来了。一般的带表的人没几个叫人把自己的手表拿在手里看的,都是别人问他时间他自己看看然后告诉别人。他就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找来一个五分的硬币,俩边打上眼,用一根铮亮的铁链穿好,然后就带在了胳膊腕上。 晃晃悠悠地走在人群里,不仔细看还真没有人知道他带的是五分钱,都以为是一款超薄经典手表。  露馅是在某一天,有个人问他,哎!带表的,现在几点了?他装模作样的抬抬胳膊,想也没想随口就说了一句:差五分一毛啊……我的第一次接触手表,还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当时的一段记忆就是,有一阵子,我感觉四肢无力,食欲不振。父母不放心,把我带到医院去查,在家乡那个镇医院。医生摇摇头,遗憾而冷漠地对我父母说,带回去吧,吃点好的,让他开心点。父母背地里也哭了不知多少次,我也略知一二,因为不少亲戚和小朋友都像到动物园看大猩猩一样到家里来看我,每个人的眼神里都有惋惜无比加摇头的神情,鱼贯而入,凄凉而出,搞得像遗体告别似的。我跟离去的朋友们挥挥手,内心自然也充满了悲叹,我这个早晨6、7点的太阳,刚刚升起,就要彻底离开他们,几度夕阳红了。  父母终于还是舍不得放弃,来到我现在生活的这个城市,一家武警医院。穿着白大褂的军人们替我全身检验了一次,跟父母说,这孩子没病,就是肝脾比其他孩子大一些,没什么影响,回去加强点营养。医生的话和微笑,让父母简直是感恩戴德,我也突然觉得自己不再有事,尚留在人间,也恢复起了先前的兴奋。父亲背着我,我在马路边,突然就见到一只亮晶晶的玩意,我跳下来捡起来,发现原来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表,是我们这座城市当时最有名的琼花表。链子断掉了,表里面有颗粉红的琼花阳刻。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漂亮的表,印象中只有老上海那种又土又重的白表。  母亲告诉我,我的运气不错,后来,这只表送给了母亲,一直陪伴她走了10多年,直到有一天,它的链子断了,表壳也坏了,母亲才不得不遗憾地把它锁到了抽屉的角落里。  后来,我自己也有各式各样的手表,不过都是电子表,寿命很短,不是容易进水,就是要换电子,感觉总是短命的狠。  读高中的时候,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只机械表,是一款琼花夜光表,夜里能清晰地看到刻度,这只表陪伴我度过5年的光阴,直到有了手机,才彻底丢在一旁。开始工作中的前几年,其实是最浮躁的几年,我的手腕上,再也没有了手表。那是匆匆忙忙的岁月,只有匆忙,没有深度。有一段时间,还在夜市上花了18元买了一块盗版欧米茄带了下,感觉还像那么回事。  真正明确手表的内涵,还是到了结婚的时候。妻子托亲戚替我买了一款天梭表,我最喜欢的球星欧文代言,终于明白,机械名表,方是我心中一道梦幻之门,这只手表已经超越计时的功能,它是一个男人手腕上的暗语,究竟表达什么,也许就是一种成熟男人必有的风度,或者其他只有自己意会的别致内涵。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机械表,虽然每天夜里12点前,都要自己手工上链,但是听到它那息息弱弱的声音,也不亚于一种享受。机械表,它像是传承人类制表工艺、传统与文化的子代后裔,它很温暖,一点都不冰冷。  甚至有人说,机械表是有生命的。也许,机械表的可贵之处之一便在于其生命之火,可以永不熄灭。机械表的运作并不仰赖独特科技。机械表可一再修理使用。有些产于十四世纪的第一代古董机械钟,至今仍随时间巨轮不停转动,保持正常的运作功能。威尼斯圣马克广场上的钟塔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但仍千年如一日地精准摆动!我曾在我们扬州的老街东关街上,看到一个有历史的表行,里面甚至还有清朝时期的表,默默地走着,岁月只在它的肚子里流转,颇为苍茫。  机械表的人文意义之所以非凡胜于石英、电子表,便在于它是传统制表名匠的艺术表征,不仅是零件与齿轮的结合;其极尽复杂的设计理念,更是制表名匠薪火相传的见证。机械表是人类梦想与努力的表现。亦是人类丰富创意、独特发明的真实印证。这些印证、见证大多以父传子的方式,世代薪传不息。我至今记得小时候有个同学曾经拿过一块表,说是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印象最深刻的是表面上有个裸露着上胸的天使,据说是他爷爷的爷爷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时,做了汉奸,一个英国鬼子送他的。  ——一块有着深刻内涵的表,背后总是有不为人知的故事和历史。一个男人,手腕上不能没有名表,没有名表的手腕是无灵魂的手腕。  

第05章 戒指:不与人语的一段故事

  有一种说法,说男士戴戒指,类型不同意义不一。戴纯银戒指表示性情温和,易迁就他人;戴金戒指者较重视利益,往往会有精明的生意头脑;戴翡翠玉石者注重品味素质,处事严谨。我觉得这是一种错误,男人戴戒指,除婚戒外,个人建议,最好戴尾戒,选的戒指类型也最好是银戒指,不高调也很有内涵,当然坠在胸前也无不可。  现代人为何要戴戒指?据说源于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因为得罪宙斯,被绑在高加索山,每天都有恶鹰啄食他的肝脏。许多年以后,当赫拉克勒斯终于把他从悬崖上解救下来。为了满足宙斯的条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马的喀戎作为替身留在悬崖上。为了彻底执行宙斯的判决,普罗米修斯嘲讽地戴上一只铁环,上面镶嵌着一小块高加索山上的岩石。以让宙斯可以骄傲地宣称,他的仇敌仍然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  戒指的诞生充满了悲情的浪漫主义,圆形的小环其实就是普罗米修斯戴的铁环,上面的钻石就是高加索山上的岩石。  另外还有个传说,说戒指是一位暴躁的君主发明的。很久很久以前,有位皇帝爱发脾气,事无巨细,稍微不顺意便拍桌子打板凳暴躁非常,群臣不快,皇帝也常事后后悔,于是想了个办法:铸了个小铜环套在手指上。当他发脾气时,只要猛一拍桌子,那个铜环子便将他的手弄得疼痛难忍。时间久了,手指巨痛教训提醒这位暴躁的皇帝,终于帮他戒掉拍桌子恶习。从此这个方法传开,大臣们在先,百姓也随后效法,纷纷戴起了戒掉坏脾气的铜指环,后来干脆给它起名叫“戒指”了。  在西方,戒指的来历还有三种说法,一种是野蛮说。据说是古代抢婚演绎的结果,当时,男子抢来其他部落的妇女就给她戴上枷锁。经过多少年的演变,枷锁变成了订婚、结婚戒指,男子给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归我所有,有点股票被“套牢”的味道。  第二种则是崇拜说。戒指源自古代太阳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环状,象征太阳神日轮,认为它象太阳神一样,给人以温暖,庇护着人类的幸福和平安,同时也象征着美德与永恒,真理与信念。婚礼时,新郎戴金戒指,象征着火红的太阳;新娘戴银戒指,象征着皎洁的月亮。  第三种则是实用说。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时还没有戒指。由于埃及的统治者有将代表权贵的印章随时带在身上的习惯,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赘,于是有人想到镶一个圆环,把它戴在手指头上。天长日久,人们发现男人手指头上的小印章挺漂亮,于是不断改良,并演变成了时尚的饰品。  现存的历史资料证明,我国大约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佩戴戒指。到秦汉时期,妇女佩戴戒指已很普遍。东汉时期,民间已将戒指作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往往以赠送指环表达爱慕之情。到了唐代,戒指作为定情信物就更加盛行,并一直延续至今。  那么,在中国,为什么叫“戒指”呢?就如为什么《西游记》的那个猪头叫八戒呢?八戒老是想调戏嫦娥,所以要让他“戒”。据说在中国,“戒”也是跟“色”有关。在中国古代,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否则小皇子受不了,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还有种说法,就是帝王临幸过嫔妃后,嫔妃都要带上戒指,表示警戒,暗示你在宫里面,就不要想什么心思了,无论将来帝王来不来临幸你,你都得安分点。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留成风气。  现在的戒指作为爱情的信物,戴在哪个指头上,也有一种约定的习俗:食指表示想结婚即表示求婚;中指表示恋爱中;无名指表示已订婚或已结婚;小指表示独身。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当然有的暴发户除外。戒指一般应戴在左手上,这也是世界各国所接受的习俗。把婚戒戴在无名指上的传统起源于公元前3世纪的希腊。据说古希腊人相信无名指的血脉连接着心脏的脉络,并称其为“爱情之脉”。  现在的青年男女,定情或者结婚似乎都离不开戒指。不过在中国古代,戒指历来都是女人戴的多,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可想,戒指在中国古代不是一般的流行。在现代社会,男人的戒指,不仅仅指其作为结婚的一种凭证,更像是男人的一种装饰品、纪念品、印章或者护生符。他可以戴在男人的小手指上,甚至藏在内衣深处,透过这个戒指,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男人姿态,低调、高蹈或背后不与人语的一段故事……我有个好朋友,胸前永远挂着一枚磨得蹭亮的银戒指。纪念他的一段逝去的恋情。我在深夜的大排档,听到泪流满面的讲述他的爱情故事,我跟着凄凉,也许每个人的爱情都是千疮百孔的,只有戒指这样的信物在孤独时真正理解他。  他们的爱情和许多世俗一样,浪漫中透着俏皮,最终走向苦涩。初中的时候,他爱着那个女孩3年,终于有一天约她出来,请她吃肯德基,女孩倒是不客气,吃着鸡腿和薯条,很开心。当朋友胆战心惊地问她,我可以追你吗?女孩毫不犹豫地说,不行!  朋友很尴尬,坐在那一声不吭,静静地看她。女孩一手拿着鸡腿,一手拿着汉堡,觉得朋友在看她,于是暂停大吃,然后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朋友,小声说:“那……我还能吃吗?  朋友说,本来他很无奈,心情跟失恋差不多,她的这一句话,和那无辜的可爱表情,让他下定决心一定好好追她,赶紧说说:“吃吧,吃吧,不要紧的。”  大学的时候,朋友和她走到了一起,这是最美丽的初恋。可惜,女孩子不幸得了病,结局就跟韩剧差不多……最后一面的时候,女孩子送他那枚银戒指,她说,你配在胸前,把我想象是银戒指的化身,我的心和你的心永远最近。  朋友是个吉他高手,他弹得最多的一首歌曲就叫《戒指》,表达的就是这种情感。我摘录在此,相信不少如此经历的男人都有一定的感慨。每个男人也许都有一段戒指故事……- 笑容停泊在相册里手里有你送我的戒指  看昨日美好的画面  心中会不自觉想你  日渐消瘦了无名指  已模糊戴戒指的乐趣  不知你在城市那端  是否偶尔把我想起  我曾反复告诫自己  让往事随风远去  戒掉了右手无名指的华丽  却戒不掉用心去想念你  我的戒指遗失在何处  是相册还是心里……  

第06章 香水:华丽转身 清雅点缀

  都认为是闻香识女人,男人用香水,一般人会觉得怪怪的。其实,香水于男人,也能成为感官淡淡的华宴。香水,并不是女人的专利。在3500年前尼罗河畔的神庙里,最早记载着使用香水的就是男性。而最早的香水,也是男人发明的。男人身上的淡淡香水味有时比场景和声音更能打动人的心灵。女人的嗅觉要比男人灵敏数倍。在一位敏感细腻的女人心里,有淡淡香味的男人让她感觉亲切温柔,更愿意与之接近。而用香水的男人又总有一点清高和不羁,这矛盾又神秘的感觉,对感性的女人充满魅力。  “香水”这个词就给人以遐想。细分,它其实包含四种不同的涵义。第一为“芳香的水”。  晋张勃《吴录》中有一句“端溪有端山,山有五色石,石上多香水。” 唐白居易也有首绝句:“洞房门上挂桑弧,香水盆中浴凤雏。”我们可以想象,杨贵妃当年就在这样的香水盆里沐浴的,这样的香妃出来,唐明皇鼻子和眼肯定都直了;第二为“泉名”。《述异记》有记录:“一说香水在并州香山,其水香洁,浴之去病。”;第三为“佛家供佛的水”,用香料和水制成。梵语称“阏伽”。《如意轮仪轨》:“由献阏伽香水故,行者三业清浄,洗染烦恼垢。”  ;第四才是我们今天说的“化妆品名”。是用香料、酒精和蒸馏水等制成的。  据说最早的香水,是在10世纪时,一位名叫伊布恩?希纳的医生发明的,他在用蒸馏法从花中提取芳香油,并且制造出了最早的蔷薇水,就是现代香水的雏形,也算世界上最早的香水了。罗马人特别喜爱蔷薇香气,蔷薇水受到了广泛赞赏。还有一种香水叫“匈牙利水”,是14世纪问世的,这也是用乙醇提取芳香物质的最早尝试,而英国最古老的香水是用来散香避虫的熏衣草水,大约出现在17世纪后。18世纪古龙香水进入市场,最初作为药用,后风靡一时,到19世纪时已成为世界闻名的香水了。  现代形态的香水是从19世纪后半期,在法国南部创办丁香料公司以后才开始进入市场的。香水在法国找到了最好的土壤,无论是男士或者是爱美的女士,都以拥有法国名贵香水为荣。  法国的香水永远都是一个谜,即使法国经典恐怖电影《香水》诠释的这种气质充满一种邪恶的神秘:身上没有任何人类气味的巴黎弃儿格雷诺耶嗅觉却极为发达,他能制造出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杰出香水,其秘诀是在原料中使用处女的体香,只要他迷上哪个少女的体香,就不计一切代价将她杀害,将新鲜的尸体身上的香味用来作为香水的材料。  其实,这只是导演虚构的一个故事,更多的香水用在男人身上,最能体现男人之尊贵高雅,它是男人华丽转身的一次恰到好处的清雅点缀。使用香水的男人,绝对不是为了一日三餐而烦恼的芸芸凡夫,那么,这种来自于生活的优越感觉自然而然和香水本身传递的高贵气息融为一体,因此,使用香水的男人,在某种程度上暗示着与生俱来的优雅、时尚、尊贵、魅力等特质。  男人使用香水,有很多方法,个人比较喜欢“喷雾法”。每天上班前,身着内衣,让喷雾器距身体约10-20公分,喷出雾状香水,喷洒范围越广越好,随后立于香雾中5分钟,这样都可以让香水均匀落在身体上,留下淡淡而低调的清香。  至于选择怎样的男士香水,就要看看你属于什么样的个性。你是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还是桀骜不驯的狂野一族,你是拥有书卷气质,还是江湖气概,你选用的香水品牌大相径庭,目的只有一个,低调暗示或者表达了你的品味和情绪。在女人眼里,用香水与不用香水的男人,是不一样的。  女人对爱的男人常常会说这样一句浪漫的话:“我从你的身上闻到熟悉的香水味,我闭着眼睛就能感觉到你的存在。”在林林总总的男性香水中,最能展现“男人味”、最能触动女人心弦的,根据个人多年的经验和参考一些资料,有以下几种香型,可以帮不知如何使用香水的男人解决后顾之忧。  第一就是代表稳重的馥奇香型。这类香水具香根草、烟草、皮革等的香气,属于传统香型,被多数男士选用。粗犷又略带古典气息,令人产生舒适的安全感。代表品牌有好莱坞(HowlywoodForMan)香水和娇兰(Guerlain)男士香水。  第二就是温情神秘的东方香型。以麝香、檀香木为主调的香型,香气持久而含蓄,给人留下阵阵温存的感觉和浓郁的神秘色彩,尤其适合性格含蓄而内敛的东方男士。代表品牌有法国圣罗兰(YSL)公司出品的男用“鸦片”香水、三宅一生(IsseyMiyake)的“一生之火”。  第三就是耐人寻味的薰苔香型。此类香型通常用清新的佛手柑、西柚、紫苏等成分为初调或前调,用浓郁的檀香、橡苔等木香类做为中调,以香氛的初调和主调之间的微妙搭配产生时而浓烈、时而清新的气味,给人难以捉摸的感觉,充满了个性。代表品牌有美国CalvinKlein公司出品的“永恒”男士香水、“逃逸”男士香水,HugoBoss公司的Hugo香水。  第四就是豁达潇洒的自然香型。用柑果、木香和多种草香组成的香调,又添入了茉莉和丁香等花香,塑造出新时代男性的新形象,给人一种爽朗怡人,充满阳刚气息的感觉。代表品牌有Kenzo公司的男士香水,GiorgioArmani公司出品的男士香水。  当然,以上这些一般都适用成熟男,采用的方法以“喷雾法”为最佳,但是如果对于陷入热恋中的男人来说,就要学会使用调情香。调情香不在香水本身,但是要注意部位,绝不能让整个身体都笼罩,没有重点。一般要突出四个部位。分别是颈部、耳后、胸膛和手腕。  研究表明,男人将香水喷洒在颈部,三成以上的女人会感到心跳加速;耳后喷洒香水,气味若有似无,令人更想亲近;如果把香水用在胸膛,则是最性感,也最具安全感,令女人窒息;而当你的手腕有香水,轻轻在你心仪的女人腰间游弋时,香气隐约散发,女人往往也吃不消,整颗心会为你沉落。  不过,男人使用香水也有两大忌讳。第一,一定要淡雅,香水味似有似无;第二,老烟枪的男人千万别使用香水。香水和烟味永远都不会和谐。  最后要说的是,香水是属于男人锦上添花的物件,最关键的还是要修养自己的内涵,否则你身上即使喷了再上等的香水,聪明的女人依然能闻出你与生俱来的一股人渣味儿。  

第07章 吉他:古典雅韵 现代时尚

  一个男人,提高个人修养,增加个人魅力,离不开音乐的熏陶,对音乐或者对乐器一窍不通的男人,基本上属于是情商比较低,而又不解风情的。然而,在现代这么快节奏的社会下,如果没有一点音乐基础的男人想学一种乐器,既能表现古典雅韵,又不失现代时尚,吉他是最好的选择。  吉他又叫做六弦琴,是一种弹拨乐器,吉他之所以被大众接受,主要是因为它是相对比较好学的乐器,它在流行音乐、摇滚音乐、蓝调、民歌、弗拉门戈中常被视为主要乐器。  吉他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两三千年前古埃及的耐法尔,古巴比伦和古波斯的各种古弹拨乐器。考古学家找到的最古老的类似现代吉他的乐器,是公元前1400年前生活在小亚细亚和叙利亚北部的古赫梯人城门遗址上的“赫梯吉他”。8字型内弯的琴体决定了吉他属乐器特有的声音共鸣和乐器特点,这也成为吉他区别与其他弹拨乐器的最显著特点。  经过历史的变迁,从十八世纪开始,六弦吉他迅速在欧洲各国流传开去,这就是近代意义上的西班牙吉他,或者说是古典吉他。 随着时代的发展, 吉他演化出各种各样的形式,大大推动了近代音乐的发展。 现代社会,吉他已经成为和钢琴、提琴一样被人们广泛喜爱的乐器,在全世界流行开来。  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吉他多少都有点情愫。嘴边刚长毛那会,梦想着带着墨镜,手拿吉他,在心爱的人窗前吟唱一首《忘忧草》。记得第一次见到吉他,是二堂哥买的一把红棉牌的,那时他刚上班,迷上了唱歌,常在月光下坐在阳台上边弹边唱童安格的《把根留住》,就特别羡慕。央求他教我,可学来学去,只学会了《世上只有妈妈好》,弹起来味道怪怪的。没有应有的浪漫多情,像个二胡一样在那哭诉。  我高中时期有个最要好的朋友,叫王建平,能写一手好诗,诗名箫予,即“我吹箫”之意,颇有色味,他不会吹箫,但是却能弹得一手好吉他。他在高中时期算是风云人物,由于这个专长,好多女生都是他的偶像。我们的高中时代还没有电脑,是最浪漫的时代,建平会写诗,流传名句“无爱即无忧,染得一身愁”。据他所说,边弹吉他,边回忆他的美丽初恋流淌出来的。  高中毕业后,我和建平有一个最经典的奇遇就是因为吉他。大二暑假,去上海舅舅家玩,想买把吉他,在一个晚上到一吉他专卖店闲逛,在店里却意外看到了建平,我们毕业后没有联系过,两人对这样的异乡巧遇颇为惊讶。他告诉我,他高中毕业后就到上海工作了,他以前有把老吉他,他想再买一把,因为爱上公司里的一个女孩,他现在特别喜欢练琴。后来到他宿舍里,听他弹吉他,两年不见,喝了好多啤酒。我们都说,这也算是邂逅吧,如果我们彼此是异性,估计老早去开房间了。我们笑言。在茫茫人海,在苍苍大地,两人没有任何预约,就在一个小地方遇见,都因为想选一把吉他,如果是一男一女,不去开房间,老天爷都会生气的。  第二天建平带我去了多伦路,买了好多书,也去鲁迅公园拜谒大师。在他的公司,我也见到了他的女朋友,很漂亮的安徽女孩。女孩说,她很喜欢建平写诗,弹吉他,很真诚,一点都不酸。几年后,他们如愿结婚,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建平是性情中人,我在大学里创办《偏激》报纸时,他还特地为我们书法题写刊名,并发来诗歌数篇,信中还有办报启动现金。虽然后来报纸难产,现金又被我们喝酒喝完,但多年以后,当我从事新闻事业多年,这份记忆和温情依旧铭记在心。  那次在上海的邂逅,建平把那把老吉他送给了我。读高中的时候,我们还有个共同的朋友,叫长贵,三人曾经捧着吉他在运河边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喝着啤酒吃着菠萝,如今那样单纯多情的日子已难再现。  学生时代的生活一下子就过去了10年,我们仨各自为生活打拼,建平回乡后开了个小公司,我则是在报社日夜忙碌,长贵后来也渐渐失去音讯。当年,我们约定在运河边再聚首已成奢望,不过,还是怀念那段有音乐的单纯岁月。  现在,在书房里,建平送的那把老吉他还在,我有时一人安静时,三脚猫的技艺也要独自展示下,吉他真是完美的乐器,有着极富个性的音色和表现手法,既能倾诉委婉动人的喃喃低语,也能展示大气磅礴的豪迈气概,有着无穷的魅力。  吉他是热闹的,在朋友的各种聚会上,有时为大家露上一手,感觉很棒。作为一个有品位的男人,聚会底下一群人,你静静地站着台前,用拨片弹唱一首老狼的《音乐虫子》,所有的钦慕都会袭来,而安静如你,无疑是最优美的音符。朋友曾对我开玩笑说,现在这个压力很大的社会,我是不用担心失业的,万一失业了,可以拎着个吉他到处流浪,因为再浮躁的人们,对音乐总是敬畏的。  

第08章 钢琴:乐器之王 家族传承

  对于男人,我只推荐两种乐器。第一是上篇中说的吉他,吉他是个人的,一个男人必须有自我的个性;第二就是这篇中要阐述的钢琴,它是家庭的,钢琴是乐器之王,就如男人是一家之主。“琴声如诉,最好的时光,最灿烂的风霜,而或最初的模样,都从琴键中缓缓流淌起来。琴声如诉,过尽千帆之后,岁月把心迹澄清,是在身隔沧海之时,沉淀所有的波澜壮阔。在琴音的怀抱中甘甜休憩—纯美的钢琴声、诉尽无限的爱恋……”——若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若家庭再拥有一台钢琴,于我们男人,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为什么喜欢钢琴?是因为钢琴是家族的,又是华贵的,少了份功利心。  我们的周围,学乐器的应该很多吧。但是很多小孩子小时候被家长逼着学古筝,去拉小提琴,功利的味道太浓了。我看过一场古筝比赛,觉得那些小孩子仿佛遭受酷刑一样,摇头晃脑,而且为了增加所谓的难度,两只小手就在古筝弦上狂飙,虽然音乐算是不坏,但是内心没有得到安宁的美感享受,音乐被演奏得如此狰狞,我觉得已经违背了音乐的本质。  钢琴不同,钢琴是舒远而宁致的。它往往只是表达一种情怀,适合一个人独自倾诉,也适合一家子静静的聆听。虽然钢琴也有比赛,但是确实也很少听到孩子弹钢琴弹到崩溃的。  我怀念那小学伴随我们6年的一台旧钢琴,语文老师王玉才边弹钢琴边教我们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同学们一如海水般清澈的眼神。多年以后,我看到一张图片,一个墨尔本艺术家,把自己的钢琴改装成车,一边行使一边演奏,所有的造型和神韵都像极了我那多年不见的老师。不禁泪下。  在世界各国的成千上万种古今乐器当中,钢琴被众多的音乐家们誉为“乐器之王”。除了由于它的体积最大、内部结构最复杂,优良全面的性能和广泛的用途都是其他任何乐器无法与之相比拟的,更主要是它与生俱来的恬静和贵族。  “在所有乐器中,钢琴最像机器。它简直就是一种机器,人用手操作的机器。其尊容谈不上优美,故此画家们很少让它入画。然而人机结合,人机相遇,它忽地灵通了!能弹了。弹贝多芬,如哲人之沉思雄辨;弹肖邦,如吟诗;弹德彪西,如作画。它竟兼有了诗人、画家、哲人、鼓动家的功能。尼采、托尔斯泰、阿道尔诺们爱之,弹之,当然不是没有缘故了。”;“想想看吧,世无钢琴,我们也就没有莫扎特的二十几部钢琴协奏曲了;也就没有贝多芬的奏鸣曲了;没有肖邦的那些钢琴诗了;德彪西的‘钢琴画’也就不可得而赏之了。那人间将是何等的荒凉、寂寞!”辛丰年先生在《钢琴文化300年》中的论述,我想是最直观地阐释了钢琴为什么能称为乐器之王所具有的独特魅力。  随着几百年的演变,现代钢琴主要分为立式钢琴和三角钢琴。我们见到的音乐会常用的大三角钢琴,最重的可达79吨。迄今为止最昂贵的钢琴是一架1888年生产的斯坦威(steinway)牌三角钢琴,1980年在纽约以18万英镑的高价被拍卖。  立式钢琴价格便宜,占用空间小,成为家庭的购买对象。在欧洲及美国,钢琴一直是最主要的家庭键盘乐器,它背后总是藏着温情。《致爱丽丝》背后的小爱丽丝的邻居雷德尔老爹,他是个善良的人,他爱画画,爱听音乐。每到春天,他就骑着马到森林里去,秋天带着一大捆画回来。他把卖画的钱都分给了小爱丽丝这样的穷邻居,而他即使再穷,家里还要剩下一架破钢琴。  雷德尔老爹病了,他临终的愿望就是,看一眼森林和大海,看一眼塔希提岛,看一眼阿尔卑斯山。在那个寒冷的圣诞之夜,青年音乐家贝多芬随着小爱丽丝来到了老画家的身旁。他轻轻地打开了老画家的那架旧钢琴的琴盖。他坐在这架旧琴前,心中似有一种神秘的激情涌起,他的手指轻轻的按动了琴键……那一刻,小爱丽丝、贝多芬、雷德尔老爹,在钢琴的旋律中,他们就是世界上最近的祖孙三代。贝多芬在这架旧琴前,就如一个巫师一样,实现了雷德尔老爹最后的愿望。  许多年过去了,贝多芬从没忘记过这个冬天的夜晚。他的心灵常被一种难以名状的感情缠绕着。终于有一天,他凭着准确的记忆,写出了那首曲子,他的心情才稍微平静了一些。他难以忘怀那位善良、美丽的小女孩爱丽丝。他不假思索地把这首钢琴曲题名为《致爱丽丝》。  我想,这些故事都是我们无法抗拒的。因此,无论如何,作为男人,为你的家人添置一架钢琴吧。无论谁去弹奏,都能带你梦回初恋、梦回家园、梦回那生命的朝露,以及那一幕幕的似水年华。  

第09章 军品:铁血梦幻 任侠象征

  军品,顾名思义,就是一切与军事有关的物品。 它包含的范围自然相当广泛:你有本事和财力,你甚至可以去收藏航空母舰,洲际导弹;如果是一介百姓,纯粹自娱自乐,那主要是收藏点常见的,如军刀、军服、军靴、领章、帽徽之类的。很多彪悍的男人,在装修新屋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彪悍,都要搞点军品类的东西来撑门面。无论在什么时代,男性的坚强铁血个性应得到弘扬,军品,其实是一种坚强的象征。  军品中,我个人关注度最高的就是军刀。大侠古龙认为,对于男人来说,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甚至是权力和威严的象征。刀不是,刀对于男人算什么呢?只是一种情结,男人血液里一种远古的任侠精神。  从历史演变来看,商朝就有了青铜刀。秦汉时期,钢铁问世以后,刀的制作工艺得到改善,形制上刀身加长,并且已有专门的战刀和佩刀之分。尤其是汉朝时,自天子至百官无不佩刀。佩刀表示达官贵族的身份等级。什么样的等级配什么刀,很有讲究。  接下来的2000年,中国刀的发展可谓是登峰造极,解放后不少博物馆里都有不同时期的经典军刀。而且在解放后,还有不少军刀的收藏爱好者,可惜在文革期间,遭到销禁。据调查,那个特殊时期,仅北京在军事博物馆的广场上收集来的刀剑就有上万把,“执法者”们用电气焊当众全部烧断。现在想想真是莫名其妙,在国际拍卖市场,有些中国的古刀,价格拍卖至几十万元。烧断的不仅是经济价值,更多的是文物和文化价值。  有人说,“剑是君子所佩,刀乃侠盗所使”。所以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经常看到高手都是佩剑,而土匪都是手持大刀。不过,相比于剑,很多男人还是更欣赏刀的威猛和狂放。巧合的是,经常咏刀的文人骚客都是我喜爱的,以唐朝诗人为例,岑参有“谒帝向金殿,随身唯宝刀”的气概;高适有“离魂莫惆怅,看取宝刀雄”的苍凉;李白有“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的潇洒;李商隐有“徒倚三层阁,摩挲七宝刀”的深沉。  大侠古龙笔下的侠客们使用的武器,使刀多于使剑,最著名的就是小李飞刀了。我们小时候,也经常拿着小刀到处飞,那时候《封神榜》热映,我们就天天冒充姜子牙,追漂亮女生,嘴里还喊“妲己,我要替天行道!”——结果有好几次飞到女生的裤腿上,引得她们大哭和申诉,我们自然被老师严厉修理——罚站,或者到操场去锄草。  我的第一把属于自己的军刀,是国内品牌三刃木,恐怕这个牌子很多人都不晓得,不过质量确实特别好,而且整款设计非常大气,尽管价格很便宜,但是这把刀我一直保存着。我现在工作的这个城市治安不是太好,所以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别在腰间。  工作后,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把瑞士军刀,是大学一起踢足球队友送的,绝对的正宗货。现在市面上的瑞士军刀似乎有点泛滥,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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