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作品集: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游记(套装共14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5 06:21:04

点击下载

作者:毛姆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毛姆作品集: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游记(套装共14册)

毛姆作品集: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游记(套装共14册)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兰贝斯的丽莎■ 作者:[英]毛姆■ ISBN:9787532770694■ 译者:俞亢咏■ 责任编辑:冯涛■ 产品经理:邵明鉴第一章

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下午。那天从早晨就热得火辣辣的;碧空无云,太阳逼在屋顶上,顶层的房间热得像火坑。可是此刻随着黄昏的来临,天气凉快了些,维尔街上住的每一个人都跑到了门外来。[1]

兰贝斯区的维尔街是威斯敏斯特桥大道岔出来的一条短而直的小街,两旁一边有四十幢房子,另一边也是四十幢。这八十幢房子的模样都差不多,比一颗颗豌豆、一个个姑娘更彼此相似。这些房屋是用暗淡的灰色砖砌的三层楼房,还不很陈旧,屋顶是石板盖的。两排房屋的正面截平,没有凸肚窗,甚至没有檐口或窗盘冲破这条小街从头至尾一直线的平整。

这个星期六的下午,街上热闹得很。没有车辆开到维尔街来,人行道之间的水泥马路上全是孩子们在玩。喧嚣的男孩子们分了几摊在打板球。他们脱下外套,堆成了球门,用旧网球或者扎起一束破布作球儿,还往往用旧扫帚柄当球棒。球门那么宽,球棒又那么细,所以击球手弄不好就得退场。但是击球手坚决不肯出去,而投球手坚持一定要进来,于是激烈争吵起来。

女孩子们比较文静。她们主要是跳绳,只有在绳子挥得不好,或者跳的人跳得不够高时,才彼此稍微埋怨两声。

最苦恼的是那些年龄很小的孩子们,因为连着几个星期没有下雨,街上干干的,清洁得像有棚顶的院子,没有泥浆给他们在里面打滚,只好在马路上三三两两呆坐着,像诗人一样忧忧郁郁的。

婴孩可多啦,他们在人行道上、在一家家门口、在他们母亲的裙脚底下到处乱爬。

成年人团聚在一些敞开的大门口,往往是两个女的蹲坐在门前石阶上,两旁各有两三个坐在椅子上。她们总是抱着小宝宝,而且清楚地看得出,她们中间大多数现在的心肝宝贝不久将被新生的所排斥。男人没有女人多,可是在那里的男人们不是靠在墙上抽着烟,就是坐在底层窗口的石槛上。[2]

这时候的维尔街同贝尔格雷维亚一样,不是在社交季节,的确要不是有那些刚生下和即将生下的婴孩们和附近小客栈里正好发生的杀人事件,他们简直没有谈话的资料。事实上,一小圈一小圈的人都悄悄地交谈着,议论当地的接生婆是残酷还是有她们的用处,相互比较各人每次分娩的情况。“你不久又要吃点小苦头啦,是不是,波莉?”一个好心的女人问另一个。“哦,我算算还有两个月哪,”波莉回答。“不过,”第三个说,“我看你样子,原以为你就快生了。”“我希望你这回生得顺当些,我亲爱的,”一个健壮而很有威望的老太太说。“她上回生了那个,原说再也不要生孩子了。”波莉的丈夫插嘴说。“啊,”那个健壮的老太太对此最在行,常夸耀自己的丰富经验,她说,“她们都是那么说的;可是,上帝保佑,有哪个照着做的?”“不过我已经有了三个,我可真不要再生孩子了,杀我头也不生;再生下去不得了——我是那么说。”“你这话说得对了,好阿姨,”波莉说。“说真的,哈利,你再要我生孩子,我准跟你离婚,我说了算。”

正在这时候,一个摇风琴的卖艺人拐着弯儿朝这条小街上走来了。“好哇,风琴来了!”六七个人同时叫喊起来。

那摇风琴的是个意大利人,一头蓬松的黑头发,嘴上盖着一小簇浓密的胡子。他把风琴拖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站定了下来,把系风琴的皮带从肩胛上卸了下来,顺手把他柔软的大帽子往半边头上一侧,开始摇动起风琴的摇柄来。

他奏的是一支轻快的曲子,不一会一小群人就聚拢来听了,主要是年轻小伙子和姑娘们,因为已经结了婚的女人再也不适宜跳舞,所以无意去挨在风琴周围凑热闹。起初大家犹豫了一会,舞会没有就开始;随后有一个姑娘对另一个说——“来吧,弗洛莉,你和我不是忸忸怩怩的;我们来开个头,来!”

两个姑娘互相抱住,一个做男的,一个做女的;另外三四对姑娘马上跟上了她们,一起跳起华尔兹来。她们身子挺直,非常庄重严肃,缓慢地滑动着,步子极其准确,文雅得足以适应宫廷舞会。过了一会,男人们脚痒起来,其中两个用最标准的姿势相互搭起跳舞的架子,像法官般地庄严,绕着圈子也跳起华尔兹来。

突然一声叫喊:“丽莎来了!”人群中有几个回过头去,大声嚷道:“嗬——瞧丽莎!”

在跳舞的人也停下来看她的丰姿,摇风琴的摇完了这一曲,也停了下来,瞧是什么叫人这样激动的。“嗬——丽莎!”他们齐声号叫。“瞧丽莎;嗬——瞧啊!”

来的是一个约莫十八岁的年轻姑娘,黑眼珠,蓬松而鬈曲的刘海遮掩着整个前额,直垂在眉毛处。她穿着一身鲜艳的紫罗兰色的衣裳,飘舞着宽阔的丝绒裙边,头上戴着一顶插满羽毛的黑色大帽子。“瞧,她打扮得多漂亮!”她走过人家门口的时候,门口的人群中发出了这样的叫喊。“穿着漂亮极了,我说是盖了帽了。”

丽莎看到自己所引起的震动;她把身子稍稍向前倾,一摇一摆,昂首阔步朝街上走来,扬扬得意,仿佛整个这块天地是属于她的。“你把这条街买下来了吗,比尔?”一个小伙子喊道;接着六七个小伙子似乎得到了灵感,立即齐声高呼——[3]“压倒了老肯特大道上的娘儿们!”

一下子另外六七个小伙子接了上来,他们一起扯着嗓子大叫——“压倒了老肯特大道上的娘儿们!嗨,嗨,压倒了老肯特大道上的娘儿们!”“嗬——丽莎!”他们呼唤;整个街道的人们合成一气,发出长长的刺耳的尖叫和呼啸,从小街的这一头传到那一头,又从那一头传回到这一头。“妙得出奇!”一个爱说笑话的人说。“嗨,丽莎!嗬——!嗬——!”一片叫喊声和口哨声,然后又是雷声般地响起了——“压倒了老肯特大道上的娘儿们!”

丽莎摆出征服一切英雄的神气,踱步前来,陶醉在喧闹的呼声之中。她撑起臂肘子,侧着头,在人丛中一路走过去,心想——“够味儿!”“压倒了老肯特大道上的娘儿们!”

当她走到风琴周围的人群时,有个姑娘大声问她——“这是你的新衣裳吗,丽莎?”“怎么,不像是旧的吧,”丽莎说。“哪儿来的?”另一个朋友带着妒忌的口气问她。“街上拾来的,还有哪儿来!”丽莎鄙夷地回答她。“这套衣裳正是我在威斯敏斯特桥大道的当铺里看到过的,”一个男人有意说这话逗弄她。“是啊;不过你在那里干什么?是在当你的衬衫,还是裤子?”“哼,我才不要在当铺里买旧衣裳哩!”“见你的鬼!”丽莎愤怒地说。“你再跟我啰唆,我给你个嘴巴子。[4]我这衣裳,料子是西区买来的,叫我的宫廷服装师给我做的,这下你可以少耍贫嘴了,朋友。”“去你的!”那个人回答。

丽莎一心关注着她的新衣裳和它所引起的议论,所以没注意到那个风琴。“噢——风琴,嗨,我们来跳一会舞吧,”她一看见风琴,嚷道。“来啊,萨莉,”她随即对一个姑娘说,“你跟我一起跳。风琴摇起来,老头儿!”[5]

那个人换了一支新的曲子,风琴开始奏起《乡村骑士》中的《间奏曲》。另外的一对对很快就跟着丽莎一块跳起来,她们同先前一样庄严地开始绕着圈子跳华尔兹;然而丽莎卓然不同于众,如果说别人雍容大方如女王,那她是仪表万千如女皇。她跳华尔兹的平稳和端庄令人震惊,在对比之下,你会觉得法国式的小步舞简直是开玩笑;那该是适合于在舞蹈明星的坟墓周围或者职业幽默家的葬礼上跳的舞步。她的优雅的丰姿,眼睛里迷惘的神情,翘起的嘴唇上的轻蔑的表情,手轻轻的一转,脚微微的一侧:多美啊!你不由得承认,她确有十足的权利称霸于维尔街上。

她忽地停了下来,摆脱了她的舞伴。“啊,”她说,“这曲子慢得要死,我都要呕出来了。”

这并不是她的原话,不过丽莎和这个故事中其他人物所说的原话,要全部准确写出来,也不大可能;因此还得要求读者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去补足这些对话中不得已的失真之处。“曲子太慢,”她又说了一遍;“我都要呕出来了。给我们奏点比这支华尔兹更轻快些的。你站到那边去,萨莉,我们来给她们看看怎[6]么跳长裙舞。”

他们都停止了跳华尔兹。“讲什么坎特伯雷和伦敦南区的芭蕾舞。你们等着瞧兰贝斯区维尔街的芭蕾舞吧——我们要压倒它们!”

她走到摇风琴的跟前。“喂,意大利朋友,”她对他说,“快点,给我们来一支有劲些的曲子!懂吗?”

她抓起他的大帽子,压在他的眼睛上。那个人咧着嘴笑起来,把压着眼睛的帽子往一边推开些,开始奏起丽莎要求的那种轻快的曲子。

男人们退了下去,而几个姑娘站好了位置,一对对面对面的。音乐一响,她们就翩翩起舞了。她们双手拎起裙子的两边,让大家能看她们的脚。她们按着拍子表演这种舞蹈的很难跳的步子和很难做的动作。丽莎说得不错;专门训练过的芭蕾舞演员也未必比她们跳得好。而她们中间跳得最出色的是丽莎。她全神贯注,忘却了她认为跳华尔兹时应该保持的端正姿势,摒弃了华尔兹的复杂的优雅步法,完全纵情于此时此刻的欢乐。

渐渐地,其余的一对对站到了一边去,只剩下丽莎和萨莉两个。她们跳得很认真,相互盯着对方的脚步,似乎出于本能似的,每个动作都配合得非常协调,整个舞蹈显得无限地谐和。“我快透不过气来了,”萨莉气喘吁吁地说。“我吃不消啦。”“再跳下去,丽莎!”当萨莉停下来时,几个声音高喊着。

她仿佛没听见他们的叫喊,只是悠然继续她的舞蹈。她顺着拍子跳去,飘飘然宛如在往还滑翔,一面挥动着她的裙子,一切都是不可思议地美妙。过了一会,音乐转了,她的舞蹈风格随之变换,脚步加速,时而飘离地面。

她为周围观看的人的赞赏而感奋,越跳越奔放、越大胆。她把裙子提得更高,即兴地插入新的更难的动作,踢起腿,向前向后地摆动,做出了舞蹈家据以自豪的奇妙花样。“瞧她的大腿!”男人中间有一个叫道。“瞧她的长统袜!”另一个叫道;的确,这双袜子很漂亮,因为丽莎是拣了和衣裳一样鲜艳的颜色,自己也为它们颜色配得恰当而非常得意。

她的舞越跳越欢,双脚常腾空,还疯狂地旋转。“当心别绷开了!”那些爱开玩笑的人中的一个看见她特别大胆地踢起一条腿时,哇地叫道。

这话刚出口,丽莎猛力举起脚来,一脚踢掉了他的帽子,这一绝招博得了一片彩声。

她继续跳舞,又是旋转,又是扭动,裙子摆弄出各种花样,腿越踢越高,终于在一阵叫嚷声中,双手往地上一撑,来了个出色的侧翻筋斗,再匆促站起,闯进在圈子前排站着的一个小伙子的怀里。“那才是,丽莎,”他说。“给我亲个嘴,这回,”说着迅快地想去吻她。“滚开!”丽莎说着,不太客气地将他一把推开了。“对,给我亲个嘴,”另一个奔上前去,大声说。“我给你吃耳光!”她灵巧地闪避过他。“抓住她,比尔,”第三个喊道,“我们大家来亲她个嘴。”“不,你们休想!”丽莎尖声叫道,一边拔脚就逃。“大家来,”他们叫着,“抓住她。”

她从他们大腿底下、胳膊底下,竭力闪避,终于摆脱了这批家伙,提起裙子,不让绊脚,拼命沿着小街逃去。有十来个人追赶着,吹着口哨,叫着,喊着。一家家门口的人看得好看,一路上大声呼唤她。她奔得像阵风那么快。

忽然路旁有个人冲到街道中央,扑面挡住了她的去路。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尖叫着扑倒在他的怀里。而他,捧起她的脸,就在她两面面颊上出声地吻了两下。“啊,你这——!”她说。她这话实在不宜刊印出来,也没法换上个比较雅致的词儿。

旁观的人和那些在追赶她的人哗然大笑,丽莎抬头看时,只见一个她从没看见过的长大胡子的高大汉子。她面孔红到头发根,迅速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溜进了就近一所房子里,躲藏了起来。[1] 兰贝斯区在伦敦东南部。[2] 贝尔格雷维亚是伦敦西区的高级住宅区,和梅费尔一样是伦敦的社交中心。[3] 肯特大道上来往的独多时髦的绅士淑女。[4] 西区指伦敦西部的高级住宅区。[5] 《乡村骑士》是意大利作曲家Pietro Mascagni(1863—1945)作曲的独幕歌剧,分上下两部分,中间插入一支《间奏曲》,很有名。[6] 长裙舞是十九世纪流行的一种穿长裙跳的芭蕾舞。第二章

丽莎和她母亲在吃晚饭。肯普太太是个过了中年的妇人,矮矮的个子,却很结实,脸色红彤彤的。灰白的头发往后梳着,紧贴在额头上。她已经做了好几年的寡妇,自从丈夫死了之后,一直和丽莎住在她们此刻住着的那间沿街的底层屋子里。她的丈夫原是当兵的,幸喜国家给她的抚恤金还够她勉强活命,另外靠打打杂,找些零星活干干,挣几个外快钱,给自己买酒喝。丽莎在厂里做工,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这天晚上肯普太太绷着脸,很不高兴的样子。“你今天下午在干些什么?”她问。“我在街上。”“我要找你,你总是在街上。”“我不知道你要找我,妈妈,”丽莎回答。“嗳,你也好来看看的呀!我或许死了呢,谁说得定。”

丽莎不吭声。“今天我风湿发得可厉害,简直没有办法。医生说我可以用你给我弄来的那种药水擦擦,可你一点不管我。”“可是妈妈,”丽莎说,“你的风湿昨天一点没发,好好的嘛。”“我知道你干什么去了;你要穿着你那套新衣裳去出风头。钱不交给我放起来,而就是这么乱花。讲到衣服,我才远远比你需要买件新的哪。可是,当然,我是无关紧要的。”

丽莎没有接她的嘴。肯普太太再没有什么话说,就闷声不响,继续吃她的晚饭。

接下来开始说话的倒是丽莎。“这条街上搬来了一家新的人家。你看到过他们吗?”她问。“没有;搬来了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看见一个家伙,一个长胡子的高大汉子。我想他大概是住在另一头的。”

她觉得自己脸上微微热烘烘的一阵。“不会是什么好人,你相信我说的,”肯普太太说。“我看不惯这些新来的人;这条街跟我当年刚搬来的时候不一样了。”

她们吃完饭,肯普太太站起身来,喝了她的半品脱的啤酒,然后对女儿说——“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好,丽莎。我就在附近去看看克莱顿太太;她刚生了对双胞胎,这两个出世之前,她已经有九个了。我说呀,上帝怎么不收回几个去,真是可怜见。”

肯普太太说完了这句好心话,就走出门去,拐进了隔开几个门口的另一所房子里去。

丽莎并没有照她母亲的吩咐把杯盘收拾好,而且还打开窗户,把她的椅子移到了窗口。她倚着窗槛,往外望着街上。

太阳已经落山,此刻是黄昏时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天空中显现出闪烁的星星;虽然没有风,却也凉快而宁静。

那些善良的人们依然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像刚才一样还是谈论着那些谈不完的老话题,只是随着夜晚的来临,声音稍微压低了一些。男孩子们还是在打板球,但是他们大多数是在小街的另一头,所以他们的叫嚷传到丽莎耳朵里的时候,都不很响亮了。

她坐着,双手撑着头,呼吸着新鲜空气,感到一种她似乎没有感到过的微妙的安谧。这是个星期六的夜晚,她想到明天早晨不用去工厂,心里高兴,她有得休息了。她多少觉得有些疲倦,也许是由于那天下午的喧扰,她玩味着夜晚的安宁。夜是那么清净,那么平静;这沉寂使她充满了异样的喜悦,仿佛觉得最好能整夜地坐在那里,闲望窗外凉爽、暗黑的街道,远眺天上的星星。她非常快活,同时却又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新的忧郁的激情,几乎要哭出来。

突然一个黑色的人影走到她开着的窗口。她惊叫了一声。“谁?”她问,因为天色很暗,她认不出那站在面前的人。“我,丽莎,”那个人回答说。“汤姆?”“是的!”

那是个淡黄头发的年轻人,嘴上淡淡的髭须使他看来几乎像个孩子;白白的脸,蓝蓝的眼睛,天真可爱的神情中交织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羞怯,碰到有人对他说话就脸红。“什么事?”丽莎说。“出来散一会步好吗,丽莎?”“不!”她断然拒绝。“你昨天答应我的,丽莎。”“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是她聪明的回答。“出来散一会步吧,丽莎,”“不,我对你说了,我不高兴。”“我有话要对你说,丽莎。”她的手原来搁在窗槛上,他把手按上去。她迅速把自己的手缩了回去。“嗯,我不要你对我说话。”

事实上她要对他说话;打破沉默的正是她。“嗳,汤姆,新搬到这条街上来的是些什么人?有一个棕色胡子的大个子。”“你是说今天下午吻你的那个家伙吗?”

丽莎又一阵脸红。“怎么,他为什么吻我不得?”她说,有点文不对题地。“我没说吻得吻不得;我只是问你,是不是就是那个人。”“是呀,我是说那个人。”“他姓布莱克斯顿——叫吉姆·布莱克斯顿。我只跟他说过一次话。他住在十九号的顶层两间里。”“他要两间房间作什么?”“他?他有一群孩子——五个。你没在街上看见过他老婆吗?她是个又高又大的胖子,头发梳得怪里怪气的。”“我还不知道他有老婆。”

又沉默了一会;丽莎坐着想,汤姆站在窗外望着她。“你可以出来跟我走走吗,丽莎?”“不,汤姆,”她说,比刚才客气些,“太晚了。”“丽莎,”他说,面孔红到颈根。“怎么?”“丽莎”——他说到这里,羞怯得结结巴巴的——“丽莎,我——我——我爱你,丽莎。”“去你的!”

这回他勇敢起来,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我现在在厂里每星期好拿二十三先令,我还有母亲死的时候留给我的一些家具。”

姑娘默不作声。“丽莎,你能要我吗?我会给你做个好丈夫,丽莎,我发誓一定做到;你也知道,我不是那种酗酒的。丽莎,你肯嫁给我吗?”“不,汤姆,”她小声回答他。“啊,丽莎,你不要我吗?”“不要,汤姆,我不可能要你。”[1]“为什么不要我?从降灵节以来,你一直跟我一起出去散步的。”“啊,现在情形不同了。”“你要跟别人一起去散步吧,丽莎?”他紧接着问。“不,不是这个意思。”“那么,你为什么不要我呢,丽莎?噢,丽莎,我实在爱你;我从没有像爱你这样爱过任何人!”“嗳,我不能,汤姆!”“可不是有了别人了?”“不,没有。”“那你为什么不要我呢?”“很对不起,汤姆,我跟你好,可不是要嫁给你。”“啊,丽莎!”

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是听得出他声音里含有无限的创痛。她被一时的哀怜所冲动,仰出身子去,双臂挽住他的脖子,在他两面面颊上亲了两个吻。“别难过,好朋友!”她说。“我不值得你烦心。”

于是她急速缩回身子,把窗户砰地关上,转身向屋子里边走去。[1] 降灵节是基督教复活节后的第七个星期日,时在五六月间。第三章

第二天是星期日。丽莎早晨起来穿衣服的时候,想到一样东西不可能“吃下肚里,还在手里”,深深懊悔自己不该把新衣裳穿了出去,从此再没有第一次穿着它去出风头的可能了。

她叹息一声,穿上家常的工作衣服,着手准备早餐,因为她母亲昨夜去给街上新搬来的人家贺喜,回来睡晚了,今天早晨她的“风湿”又发了。“唷,我的头呀!”她双手按住两边的额角,正在叫苦。“我又神经痛发作了;怎么办呀?不知怎么搞的,总是在星期天早上发病。哦,还有我的风湿,一夜里简直要我命!”“你还是去医院看一看吧,妈妈。”“我才不去呢!”这位可敬的太太斩钉截铁地说,“你有一群小伙子跟你混在一起,看着你,叫你不要喝啤酒,不要喝白酒。而我呢,我说呀,我说我没有我这杯啤酒就活不下去。”她猛力拍打枕头,加强她的语气。“我有那么些事情要做,既要照顾你,烧饭弄菜,把样样都弄舒齐,做不完的家务,还要出去打杂——所以我说呀,要不是靠一点啤酒支撑着,我早埋在地里了。”

她啃着黄油面包,喝她的茶。“丽莎,”她说,“你吃好了早饭,把门窗的格栅揩揩干净,再把我的皮鞋稍微擦一下。隔壁泰克太太会给你些鞋油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说——“我看今天我起不来了,丽莎。我风湿发作。你把房间收拾收拾,把饭烧好了。”“好,妈妈;你就什么都不要动,都由我来。”“好吧,这也是你应该做的,你要想想你小时候添了我多少麻烦,想想我生你的时候,医生总以为我绝对没命了。丽莎,你这个星期的工钱怎么样了?”“哦,我放起来了,”丽莎轻声回答。“放在哪儿!”她母亲问。“放在安全的地方!”

丽莎被追逼得走投无路。“你要知道它干吗?”她问。“为什么我不该知道;难道你以为我要偷你的吗?”“不,不是那个。”“那么,你干吗不告诉我?”“哦,东西放在哪里,只有一个人知道,比较安全。”

她这句话说得很谨慎,不料引起肯普太太大发雷霆:她竖起身子,坐在床上向她女儿挥舞着拳头。“我懂你的意思——你这——你!”她的语言很有力,形容词也用得绘声绘色,只是太生动有力,未便转述。“你以为我会偷你的,”她继续说。“我知道你!你以为我会拿你的肮脏钱吗?”“不过,妈,”丽莎说,“以前我告诉了你,钱就好像走气了。”“你这是什么意思?”“钱少了。”“呀,这我可没有办法,我能怎么样?任何人都可能跑进这屋里来拿了去的。”“要是藏得好好的,他们就拿不到了,是不是,妈妈?”丽莎说。

肯普太太挥着拳头说——“你这下贱的臭货,你,你以为我会拿你的钱!我为了养活你,把骨头都磨断了,你应该把每个星期的工钱交给我,不应该存起来,尽去买乱七八糟的东西。”“你要知道,妈妈,假如我不存一点起来,到你倒霉的时候,我们就尴尬了。”

肯普太太的钱总是到星期二就用完了,于是到星期六为止这个家就得由丽莎维持。“哦,别跟我说!”肯普太太继续说。“我是年轻姑娘的时候,我把钱都交给我妈。她从来没有向我要过。每逢星期六我拿了工钱,一分一厘都给她。做女儿的应该这样嘛。我可以自己说一句,我对我母亲尽了做女儿的本分。别用浪子回头这一套来教训我!我的妈从来不必开口向我要三个铜板去买口啤酒喝的。”

丽莎是她这一辈里一个聪明的姑娘;她一声不响,戴上了帽子。“哼,你准备出去,把我丢下;我不知道你跟这些男人在街上搞些什么名堂。没有好处,我可以肯定。你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孤单单的,我死,你也不管。”

老太太伤心得哭泣起来,而丽莎一溜烟从屋子里到了街上。

对面房子的墙脚跟前,汤姆靠在那儿;他向她走来。“嗨!”她看见了他,招呼他。“你在这儿作啥?”“我在等你出来,丽莎,”他回答。

她向他瞥了一眼。“你要是那个意思,那我说我今天不跟你出去,”她说。“我没再想要求你跟我出去,丽莎——既然你昨天夜里对我说了那些话。”

他的声音有些发颤,她很为他难过。“不过,你总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是不是,汤姆?”她说,口气比刚才温和。“你不是明天有一天休假吗?”[1]“公假日。是啊!怎么样?”“嗯,因为他们有辆四轮大马车,从红狮酒店出发,明天到庆福[2]去一天——我准备去。”“是吗!”她说。

他用疑惑的眼光凝视着她。“你也去吗,丽莎?是个普通的郊游聚餐会,去的都是这里街上的人。怎么样,丽莎?”“不,我不能去。”“为什么不能去?”“我没有——我没有钱。”“我是想问,你跟我去,好吗?”“不,汤姆,谢谢你;这我也不行。”“你完全可以去嘛,丽莎,对你不会有什么不好。”“不,这不大好,我不能跟你去了却又对你没有意思!这变成我骗你白白请我出去玩一次啦。”“我不懂为什么,”他垂头丧气地说。“昨天夜里我跟你说了那些之后,我不能再跟你在一起。”“没有你一起去,我还有什么味儿,丽莎。”“你可以另外找个别人,汤姆。你完全可以不一定要我。”

她对他点了点头,朝街上她的女伴萨莉家走去了。到了门前,她把双手做了个喇叭形状,大声叫道——“嗨!嗨!嗨!萨莉!”

两个站在旁边的男人学着她叫。“嗨!嗨!嗨!萨莉!”“去!”丽莎说,回头看看他们。

萨莉没应,她继续叫喊,这两个男人模仿她,另外五六个跟了上[3]来,于是声音响得足以唤醒沉睡的七隐士。“嗨!嗨!嗨!萨莉!”

一个头从上面顶层的窗口探出来,丽莎脱下帽子,挥着向她招呼,大声叫喊——“下来,萨莉!”“好,老朋友!”对方也叫。“我就来了!”“圣诞节也就来了,”丽莎给她个机智的回复。

楼梯上一阵啪嗒啪嗒的声音,萨莉直奔下来,投入丽莎的怀抱。她们回想起最近一起看的一出传奇剧,学着开起玩笑来。“哦,我的心肝宝贝!”丽莎一边说,一边亲吻她,装出欣喜若狂的样子,把她紧紧抱住。“我最亲爱的亲爱的!”萨莉也装腔作势,这样对答。“小姐今天好?”“噢!”——嗲声嗲气,有气无力地——“好极;公主您好?”“非常遗憾,”丽莎回答,“可是我这个公主肚子里尽在咕噜噜叫。”

萨莉是个瘦小的姑娘,灰黄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满脸雀斑。她的嘴特别大,稀开的阔板牙齿,仿佛铁棒也能嚼,样子很难看。她穿得跟丽莎差不多,一条稍短的黑裙子,一件已经旧得说不出是绿、是灰,还是黄的老式紧身上衣,袖子卷到了臂肘弯,外面罩着一条原来是白的、现在脏得一塌糊涂的围裙。“你的头发卷着这些东西干吗?”丽莎指着萨莉头上的卷发纸,问道。“今天你要跟男朋友出去吗?”“不,我今天整天不出去。”“那你为什么卷头发?”“是这样,明天哈利要带我到庆福去。”“噢?乘红狮酒店的四轮大马车去吗?”“是啊。你去吗?”“不去!”“不去!咦,你为什么不叫汤姆带你去?他会带你去,他也正高兴哩。”“他叫我跟他去,可我不去。”“天晓得——为什么不跟他去呢?”“我不跟他做朋友了。”“可你还是可以跟他一起去嘛。”“不。你跟哈利一起去吗?”“对!”“你准备要他吗?”“又说对了!”“可我不能跟汤姆一起去了之后又把他丢了。”“啊呀!你真是个傻瓜!”

两个姑娘朝着威斯敏斯特桥大道踱过去,萨莉碰到了她的男朋友,向他走去了。

丽莎回头走,要赶回家做饭。但是她走不快,因为她认识小街上的每一个居民,一路上碰到像昨天黄昏时候一样坐在门口的那一堆堆人,——这会儿大多数在削土豆或者剥豆壳——她总站停下来,跟她们攀谈几句。人人都喜欢她,喜欢跟她在一起。“好姑娘丽莎,”她们在她走过去后说,“她真是个难得的好姑娘呀!”

她询问所有老年人的病痛,亲切关怀刚出生的和还没出生的婴儿们的情况;孩子们绕在她裙脚跟前,要她跟他们一起玩;破破烂烂的小女孩儿们跳绳,跳不上两三下就绊住了,她常握着绳子的一端,帮她们挥绳。

她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听见有人在招呼——“早上好!”

她回头一看,原来就是汤姆告诉她名字的吉姆·布莱克斯顿。他坐在一所房子门口的一张凳子上,有两个很小的孩子骑在他膝盖上玩。

她从昨天起脑海里一直浮现着他那浓密的棕色胡子和一个高大的形象。今天早晨她看清了,他确实是个大个子,又高又阔,此外她还看到,他有粗犷的男性的面貌,棕色的眼睛神采奕奕。她猜他大概四十岁左右。“早上好!”她停下来瞧着他的时候,他重复招呼了一声。

丽莎脸涨得通红,慌张得回不出话。“怎么,你不用害怕得好像我会吃掉你,你放心,我不会的,”他说。“你算什么?我不怕你。”“那你为什么脸涨得那么红呢?”他一针见血地问。“嗯,我热嘛。”“昨天夜里我吻了你,你不恼火吗?”“我不恼火;不过我和你素不相识,你真是岂有此理。”“咦,是你冲进我怀里来的。”“我没有,是你冲出来把我抓住的。”“而且我趁你惊慌失措,吻了你。”他想到这情景,哈哈大笑。“好吧,丽莎,”他接着说,“既然我勉强了你,吻了你,那么你最好的补救办法就是不勉强自己地吻还我。”“我吻你?”丽莎说,张开着嘴盯着他。“哼,你这个坏蛋!”

两个孩子又吵着要在膝盖上骑马,刚才因为丽莎来了,才停下来的。“他们是你的孩子吗?”她问。“是的,他们是其中两个。”“你一共有几个?”“五个;最大的是女的,十五岁,下面一个是男的,十二岁,再下面就是这两个和一个刚生下的娃娃。”“哦,这么些孩子开支够大的了。”“已经多得我受不了——可是还要生出来呢。”“唷,这是你的不是,对吗?”丽莎说着笑了起来。

然后她对他道了早安,漫步走去了。

他瞧着她慢慢走去,看她被五六个小孩子围着,要她和他们一起打板球。他们抓住她的手臂和裙子,把她拖到他们球门口。“不,我不能玩,”她说,一边拼命挣脱。“我要去烧饭。”“去烧饭?”一个很小的孩子嚷道。“哦,饭馆里总是烧猫肉的。”“你这个小东西!”丽莎说,不太文雅地向他冲上去。

他避得快,对着她呐喊挑战;一个转身,他把她两条腿抱住了,另一个孩子上去攀住她的脖子,他们把她拖倒在地上,三个人在地上扭成一团,滚来滚去;其余几个孩子又扑到他们上面,于是只见一大堆的腿、臂膀、头在乱挥乱动,有如波涛起伏,浪花飞溅。

丽莎好容易挣脱了出来,脱下帽子,挥击他们,嘴里尽说着最生动的骂人的语言。终于她击退了他们,胜利归家,开始做饭。[1] 原文直译为“银行休假日”,是英国国家规定的公假日,一年有若干天,其中一天是八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本小说从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开始,这里指故事发生的第三天。[2] 庆福(Chingford),伦敦北面著名游览胜地埃宾森林(Epping Forest)旁边的一个小城市。[3] 指传说,古时埃塞克斯郡有七个贵族,因信仰基督教而受迫害,隐避岩穴中,沉睡两百年,醒来罗马已经基督教化。第四章

那天公假日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恐怕中午将热得要命,但是清早丽莎起床,打开窗子的时候,非常凉爽。她穿好衣服,不知她这一天将怎么过。她想萨莉将跟她情人一起去庆福,而她自己将孤零零留在这条一半人都跑掉了的死气沉沉的小街上。她几乎宁愿今天照常是工作日,而没有什么公假日不公假日。现在有点像是连着过两个星期天,可这第二天不像第一天好过。

她的母亲还睡着,她不用赶忙准备早饭,只是默默地望着窗外对面的房屋。

一会儿她看见萨莉到街上来了。她穿着紫颜色的麻纱衬衫,一件棉绒镶边的漂亮红色上衣,头上戴着一顶插满羽毛的阔边大帽子。她从星期六以来一直把头发卷在卷发纸里,大有好处,鬈曲的灰黄色前刘海遮着整个脑门子。她兴致勃勃。“嗨!丽莎!”她一看见她在窗口上就叫喊。

丽莎妒羡地瞧着她。“嗳!”她轻声地应她。“我正要到红狮酒店去碰头哈利。”“你们什么时候出发?”“马车整八点半上路。”“现在还只八点呢;教堂刚敲钟。哈利还不会到那里吧?”“哦,他肯定早到。我等不及,我从六点半就在这附近等着啦。我今天早晨五点钟就起来了。”“五点钟就起来!你一直在做些什么?”“打扮打扮,做做头发。我老早就醒了,我整夜尽是做着去玩儿的梦,我简直没法睡。”“嗯,你真奇怪。”“有什么奇怪的,我又不是每天有得出去痛痛快快地玩儿的!噢,我真希望今天快活一场。”“嗳,你简直头脑发昏了,”丽莎有些不乐意地说。“你不想去吗,丽莎?”萨莉问。“不去!我要去可以去,可是我不要去。”“你是个怪人——我只能这样说。我有机会去,才决不放过呢。”“现在没办法了。机会已经失掉了。”丽莎说这话的时候,口气里略有遗憾的意思。“到红狮酒店去,丽莎,送送我们,”萨莉说。“不,我才不去呢!”丽莎有些激动地说。“去吧。也许哈利还没来,你可以陪我一会儿,等到他来嘛。你还可以看看那些马。”

丽莎实在很想去看看那辆四轮大马车和那些马,还有那些出游的人,然而她又迟疑了一会儿。萨莉重又叫她。于是她说——“好吧,我跟你去,等着看那缺德的车子开掉。”

她帽子也不高兴戴,就这样往外走,陪着萨莉到安排这次旅游的小酒店去。

虽然还要等待将近半个小时,但是那辆四轮大马车已经停好在酒店大门口;车身又大又长,一排排座位是横排的,每排可以坐四个人。车子是由两匹高头大马拉的,马车夫正在检查马具可都套好。

萨莉并不是第一个到场的人,原来已经有六七个人坐好位子了,而哈利却还没有到。

两个姑娘站在酒店门口,看他们在做着各种准备。一只只装满了食物的大篮子正在搬出来装上车子,一箱箱啤酒掮得高高的,尽往能塞的空当里塞——座位底下,马车夫的大腿底下,甚至车肚底下。

人越来越多,哈利还没到,萨莉焦急起来。“他早该来了!”她说。“他迟到了。”

于是她向威斯敏斯特桥大道两头张望,看能不能望见他。“他不来了吗!他叫我等了这么长时间,他来了,我可要好好教训他。”“怎么,还有一刻钟哩,”丽莎说,认为根本不用焦急。

终于萨莉看到她的情人了,她冲着迎上前去。丽莎被丢下一个人,在这喧闹和纷乱中倍感愁闷。她并不是懊悔拒绝了汤姆的邀请,而是想假如她能够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邀请该多好啊!

萨莉和她的男朋友走到她跟前。他穿着他最漂亮的节日服装,他和他的心上人真是天生一对——他穿着装领衬衫,好不寻常——他在胳肢窝里抱着一只手风琴,准备在一路上热闹热闹的。“你不去吗,丽莎?”他看见她头上没戴帽子,身上穿着围裙,诧异地问她。“她不去,”萨莉说,“哪有这样的傻子?汤姆说带她去,她不要。”“是呀!我就是不去!”

接着他们爬上马车的踏板,坐好位子。原来已经又有好多人来了,一辆四轮大马车几乎挤满了。这些人丽莎全认识,可是他们都忙于找位子,没空跟她说话。

最后,汤姆来了。他看见丽莎站在那里,走到她跟前。“丽莎,你不改变主意,同我们一起去吗?”“不,汤姆,我对你说了,我不去——那样不大好。”她觉得她应该常对自己重复这句话。“你不一起去,我一点没味儿,”他说。“可是我没有办法!”她回答,多少有点抑郁地。

正在这时候,小酒店里走出一个人来,手拿喇叭。她的心怦地一跳,因为她最喜欢的就是乘着马车在嘟嘟的喇叭声中行进。

她看到这些人都将那么快活地出去玩儿,而她得待在家里,心里实在非常难过。他们都是那么兴高采烈的,她可以想象这次马车旅行和野餐的欢乐景象。她真要哭出来。

但是她一定不能去,她不好去:喇叭吹起预备号的时候,她重又把这话对自己重复了两遍。

又有两个人在急匆匆地赶来。到他们走近来的时候,丽莎看到他们是吉姆·布莱克斯顿和一个女人,她猜想大概是他的老婆。“你也去吗,丽莎?”吉姆问她。“不,”她回答。“我不知道你也去。”“我希望你一起去,”他说;“我们还有比赛游戏呢!”

她只能强自抑制在喉咙口的呜咽;她是多么热切地但愿能去呵。

她非得留下,这确实似乎太使她伤心,而这就只因为她不准备嫁给汤姆。她想想毕竟这没有理由阻止她去;没有必要因此而拒绝他的邀请。她开始觉得自己做了蠢事:她坚决不跟汤姆一起去,这对任何人没有任何好处;她硬是摒弃她应有的欢乐,这又没有人会认为是什么特别的美德。萨莉只认为她是傻瓜而已。

汤姆站在旁边,缄默着,一副失望和很沮丧的样子。吉姆低声对她说——“你不去,我真遗憾!”

这话对她反应太大了。她本来就是那么想要去,这回她实在无法抵制这诱惑了。只要汤姆再请她一次,只要她能合于情理而体面地改变一下主意,她就接受了;可是他站着一声不响。她只好自己开口。这确实有失尊严。“你知道,汤姆,”她说,“我不愿意煞你节日的风景。”“唉,我不想一个人去,去了也没趣。”

假如这会儿他再请一请她呢!她会怎么样?

她抬头看看小酒店前面的钟,八点半还差五分。要是车子开了,而他还不请她,那该多糟糕!她的心在胸口猛烈地跳跃,她紧张得尽扭弄她的围裙角。“那么,我该怎么办呢,亲爱的汤姆?”“那么,当然跟我一起去啰。哦,丽莎,说声‘好’吧。”

她终于得到了再次的邀请,这一下只需要稍微表示一点好像犹豫的样子,事情就解决了。“我愿意去,汤姆,”她说,“不过,你看这会有什么不好吗?”“当然不会有什么不好。一起去吧,丽莎!”他心情激动,一把握住了她的手。“好,”她说,沉下了头,“要是那会煞了你节日的风景——”“你不去的话,我也不去——杀我头也不去!”他回答说。“不过,如果我去,并不表示我跟你做伴。”“不,这不会表示任何你所不喜欢的什么。”“好!”她说。“那你去了吧?”他不大相信她的应允。“去!”她满面笑容地回答。“你真是个好姑娘,丽莎!喂,哈利,丽莎也去了!”他喊道。“丽莎?好——!”哈利叫起来。“是真的吗,丽莎?”萨莉大声问。

丽莎感到非常欢欣愉快,也叫了起来——“是啊!”“好哇!”萨莉嚷着应答。“那才对了,丽莎,”吉姆说;他瞧着她,笑吟吟地。“这儿正好你们两个坐,”哈利指着他旁边的空当。“好!”汤姆说。“我还得去拿顶帽子,再告诉声妈妈,”丽莎说。“只有三分钟啦。快啊!”汤姆回答,一面在丽莎拼命奔去的时候,他大声对马车夫说,“老朋友,还有一个乘客,一会儿就来。”“好,小伙子,”马车夫说;“不用急!”

丽莎冲进屋子,对她还睡着的母亲说——“妈妈!妈妈!我到庆福去!”

她随即把身上的旧衣服脱掉,倏地穿上她那件漂亮的紫罗兰颜色的新衣裳;她踢掉破烂的旧鞋子,穿上了她的新皮鞋。她把头发往下撂了撂,把前刘海匆匆拨弄一下——幸亏前天星期六卷好的还成样子——戴上她那插满羽毛的黑帽子,直往街上奔,跌跌撞撞爬上马车的踏板,喘着气倒在汤姆身上。

马车夫挥响皮鞭子,喇叭手嘟嘟地吹起喇叭,在车上的一片叫嚷和欢呼声中,这辆四轮大马车喀啦喀啦地顺着大道驶去了。第五章

丽莎坐定下来,就开始细看车上的每一个人,首先打量着吉姆·布莱克斯顿带着的那个女人。“这是我老婆!”吉姆用大拇指指着她说。“你不大到街上来吧?”丽莎兜搭上去。“不大上街,”布莱克斯顿太太回答,“我最小的孩子在发麻疹,我丢了工作在照看他。”“噢,他现在好了吗?”“好些了;今天吉姆要我到庆福去,他对我说:‘你也去吧,这对你有好处。’他又说:‘你可以让波莉在家里——波莉是我家的老大——可以让她在家照看孩子们,’他这样说。所以我说:‘好吧,我就去。’”

丽莎一直盯着她看。她先看她的衣着: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头上戴着一顶古怪的、老式的、黑色的无边帽子;然后端详着这个女人本身,她看她是中等身材,很强壮,年纪在三四十岁之间。她长着一张又大又胖的脸,一张大嘴巴,头发做得很奇怪,中间分开,编成一条条小辫子,平贴在两边头上。你一看就知道她力大如牛,尽管明显地看得出她劳碌和生育繁多的痕迹。

其他的乘客丽莎都认识,现在大家坐定下来,动身时候的忙乱过去了,空下来彼此就招呼起来。他们有丽莎在一起,都很高兴,因为她到哪里,那里就有生气。第一个她注意到的是个卖水果的小贩,他穿着传统的服装——一套灰色西装,裤子包得紧紧的,周身上下钉满了亮晶晶的钮子。“多有劲,比尔!”丽莎大声对他说。“多有劲,丽莎!”他回答。“你打扮得这么漂亮,要把他们全压倒啦。”“喂,喂,丽莎·肯普,”他的女伴假装冒火的样子对她说,“你不要跟我的宝贝拉拉扯扯。你搭上了他,我可要给你颜色看。”“好,克莱莉·夏普,我不要他,”丽莎回答她。“我自己也有,这事儿可够麻烦的,汤姆,对不对?”

汤姆听了很乐意,可是找不到一句机智的对话,只是用臂肘子对丽莎猛力撞了一下。“嗬——,你啊,”丽莎说,用手按在一边的腰上。“当心我的肋骨都要被你撞断啦。”“那不是你的肋骨,”一个老实朋友说——“你是怕碰坏了你撑紧身衣的鲸骨。”“去你的!”“你紧身衣上装鲸骨吗?”汤姆问,一边假装天真,伸手到她腰上去摸。“喂,喂,”她说,“不要动手动脚!”“嗯,我只是想知道你那里面有没有鲸骨。”“去你的!别跟我耍花招。”

他还是不把手收回来。“喂,喂,”她重复说,“把手拿下。你要是碰了我那个,你就非娶我不可。”“我正是要娶你嘛,丽莎!”“闭嘴!”她凶狠地回答,同时把他的手从她腰上拉开去。

前面双马齐奔,后面吹喇叭的吹得起劲。“别吹炸了,老爷!”其中一个乘客听他吹出了一声特别刺耳的怪声来,对他说。

他们向前驶去,过了半个小时,街路上渐渐热闹起来,来往车辆也多了。终于他们赶上了去庆福的大路,追上了一大批在向着同一方向行进的车辆——驴车、小马车、运输马车、单匹马拉的车、四轮大马车、游览马车,各种各样的车辆应有尽有,都坐满了人,一只瘦骨嶙峋的驴子拖着四个肥硕的上等市民的也有,两匹壮马轻松地拖着四十个人的也有。

他们一面行进,一面嘻嘻哈哈谈笑欢呼,红狮酒店的那辆四轮大马车喧闹得最引人注意。

早晨渐渐过去,太阳越来越猛烈,只觉路上尘土飞扬,热气蒸腾,越来越厉害。“我热死了!”这是普通的呼声,每个人都喘着气,流起汗来。

女的乘客们脱去外套和披肩,男的学她们样,也脱下外套,单穿着衬衫坐着。接着,拿每个人心里最好脱掉什么作话题,大开玩笑,越说越不像话。这说明正派、老实的英国人对法国闹剧中的那种暗示性的语言也不是想象的那么陌生的。

终于望见了那家中途客栈,两匹马可以停憩一会,用海绵擦洗一下。他们在过去的一英里路程中一直谈着这家中途客栈,最后他们看到它出现在一个小山顶上,不由得欢呼起来,有个口渴得要命的爱开玩笑的人唱起了英国国歌,而另外有些人高声齐唱另一支同国歌一样为大家所熟悉的民歌《啤酒,啤酒万岁!》马车到了酒店门口,人人争先恐后地爬下车子。酒店的柜台一下被占满了,男女侍者急忙拿啤酒端来给外面这些焦渴的来客。[1]柯里登和菲丽丝的牧歌

风流豪放要求忠实的放牛郎和多情的牧羊女从同一只酒罐里喝酒。“快来,你先喝,”柯里登彬彬有礼地捧起溢着泡沫的酒罐给他女伴喝。

菲丽丝不声不响把酒罐举到嘴唇边,开怀畅饮。放牛郎瞧着,心里发急。“嗳,让我也喝一口!”他眼看酒罐越举越高,里面的酒好像越来越少,连忙说道。

多情的牧羊女停了下来,把酒罐递给她的情人。“哦,天晓得!”柯里登朝罐子里看看,这样说道,接着又说,“我想你总懂得的。”于是他雍容大方地把自己的嘴唇贴在他心上人的嘴唇刚才贴过处,喝完了这一品脱的啤酒。“天哪!”牧羊女咂咂嘴说,“真够味儿!”她又伸出舌头,舔舔嘴唇,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

忠实的放牛郎喝完后,长叹一声,说道——“嗳,我还能喝些!”“你说这个呀,我还能大口地好好喝些呢!”

殷勤的放牛郎受到鼓励,就回到柜台上,立即又拿来了一品脱。“你先喝,”菲丽丝情意绵绵地说。柯里登一连喝了几口,把酒罐递给菲丽丝。

她,由于少女的羞怯,把罐子转了一下,想要换一边喝;但是他看了说——“你怪别扭的。”

她为了不要使他不高兴,仍把罐子转过来,红宝石般鲜艳的嘴唇按上了他的嘴唇按过的地方。“时间差不多了!”她说,一边把酒罐交还给他。

忠实的放牛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短短的陶土烟斗,吹吹通,装满了烟丝,开始抽起烟来;而菲丽丝想着冰凉的清液在喉咙里往下淌去的味儿,觉得回味无穷,叹息一声,轻轻地抚摸着肚子。

这时候柯里登吐了一口唾液,他的情侣立刻说——“我能吐得比你远。”“我肯定你不能。”

她试了,果然吐得比他远。他使了劲再吐,比原来的远,她也再吐,他们一直进行着这牧歌式的竞赛,直到嘟嘟的喇叭声叫他们准备各就各位。

最后,他们到达了庆福,马解了下来,车子拉到—个有遮盖的地方,待会儿要在这里进午餐。

他们都相当饿了,可是现在还没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先分散去喝一点什么。丽莎和汤姆,跟萨莉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到了附近一家小酒店。

他们在喝啤酒的时候,哈利——他是个运动好手,有声有色地讲给他们听,他在上星期六晚上看到的一场职业拳击赛,特别令人难忘的是一个人被打伤得很厉害,结果死掉了。这当然是一场非常精彩[2]的表演。哈利说那天来了几个西区的时髦人士,他讲他们偷偷地溜进来的可笑样子,还讲了有个人故意吓他们,哇的一声“买票!”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的那副狼狈相。

接着,汤姆和他在拳击问题上争论起来。汤姆羞羞答答的,又不会一篇大道理,根本不是哈利的对手。

后来他们一起散步回到四轮大马车那儿,只见他们正在准备午餐;一只只大篮子在搬出来,从篮子里拿出吃的、喝的,看着一瓶瓶啤酒,叫那些干渴的嘴巴更干渴。“来啊,女士们,先生们——如果你们确是上等先生的话,”马车夫喊道,“现在要喂牲口了!”“滚开,”有人呵斥他,“我们可不是牲口;我们不喝水。”“你太聪明了,”马车夫说;“我看得出你是刚从公立小学校出来的。”

前面说话的那个是个模样已经是半老的女人,所以他这样回答她的话里不无小小的讽刺。

另一个人吹着喇叭表示感谢上帝,丽莎提高了嗓门对他说——“别吹啦;你要炸掉了,我看你准要炸掉。你一炸,我们的午餐就扫兴了!”

这会儿他们开始进午餐了。猪肉饼,咸味香肠,淡味香肠,冷土豆,鸡蛋,冷咸肉,小牛肉,火腿,虾,蟹,干酪,黄油,浇糖蜜的板油布丁,醋栗馅饼,樱桃馅饼,黄油面包,又是香肠,又是猪肉饼!

他们狼吞虎咽,拼命地、默不作声地、专心一志地、大口大口把各式各样吃的东西尽往喉咙里塞。有知识的外国人看到他们这样吃东西,就会懂得为什么英国能成为强大的国家。他会懂得为什么英国人永远、永远不会做奴隶。

他们尽是吃,除非停下来喝酒;喝起酒来,一杯一口干,不剩一点底!他们尽是吃呀,喝呀,然而任何事情都必然有终止的时候,他们终究结束了,三十二条喉咙里都发出了满足的长叹。

然后聚餐散场,这些善良的人们各自一对对走开去了。[3]

哈利和他的女伴散步拐进了森林中隐蔽的小径里,去谈情说爱,消化他们的这顿午餐。

汤姆整个上午一直等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他相信吃得饱饱的肚子一定有助于消融丽莎的冷漠。他想象自己坐在草地上,背靠着一棵枝叶茂盛的栗树的树干,手臂揽着他的丽莎的腰,她的头温柔地倒在他男性的胸窝里。丽莎也预料到午餐后大家要一对对分开,所以动足脑筋要设法逃避这个情况。“我不要他缠着我,”她说;“接吻呀,拥抱呀,这些都叫我嫌恶!”

她自己也不懂,为什么她不要他爱抚,可是他的爱抚就是使她讨厌,惹她生气。幸亏上帝赐福的婚姻制度帮她的忙,因为吉姆·布莱克斯顿和他妻子自然不大愿意两个人在一起度过这个下午;丽莎看到他们俩都有点尴尬的样子,就建议她跟他们一起到森林里去散步。

吉姆答应得快,而且表示十分乐意;汤姆却大失所望。他没有勇气说什么话,只是对布莱克斯顿瞪着眼睛。吉姆对他满不在乎地笑笑,而汤姆绷起了脸。

他们就这样开始了在森林里的蹊跷的散步。

吉姆尽量要跟丽莎走在一起,丽莎对此丝毫不觉反感,因为她已经得出这样的结论,认为吉姆虽然“老面皮”,却决不是“坏东西”。但是汤姆走在他们旁边。吉姆稍微加快些步子,使丽莎走到前面去,汤姆也加快步子,布莱克斯顿太太不愿落在后面,不得不连走带奔地保持跟他们并排着。

吉姆还尽量要使丽莎只跟他一个人谈话,让汤姆觉得被冷搁着,但是汤姆偏要插入几句生硬的憋气的话,徒使其余的人都不愉快。丽莎终于对他恼火了。“我看你准是今天一早起来见了鬼,”她对他说。“你答应跟我一起来的时候,没有这么想吧。”他把这个“我”字说得特别重。

丽莎耸耸肩膀。“你使我扫兴,”她说。“你要让自己做傻瓜的话,你到别处去做傻瓜好了。”“你这是叫我走开啰。”他愤愤地说。“我没说我要你走开。”“好,丽莎,我不要待在不要我待着的地方。”说着他旋转脚跟,冲着擦着他身子的矮树丛的枝丫,大步向森林的深处走去。

他一面信步走去,一面无限地悲怆,想着丽莎,喉咙口有窒息的感觉:她太无情无义,他懊悔到庆福来的。她完全可以和他散散步,而不去跟布莱克斯顿那个畜生一起走的;她就是不肯对他好好的,他恨她——然而他又自认毕竟是爱情中的自私的可怜虫,他开始感到也许是自己太苛求了些,太容易生气了些。他因此又悔恨自己本该一句话都不说的,他是多么想到她面前去赔不是。他又回头向庆福走,希望她不要让他等得太久。

当汤姆转身离开他们的时候,丽莎有点诧异。“他生什么气?”她说。“什么气,妒忌嘛,”吉姆笑着回答。“汤姆妒忌?”“是呀,他妒忌我。”“怎么,他没有理由妒忌任何人——他没有理由!”丽莎说,接下来她把关于汤姆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他如何要娶她而她不要他,她又是如何跟他讲好保留完全的自由,才答应跟他一起到庆福来的。

吉姆同情地听着,但是他妻子却不闻不问,无疑是一心惦念着她的家或者她的孩子们。

他们回到庆福的时候,看见汤姆孤单单站在那里瞧着他们。丽莎看见他脸上沮丧的神情,心中有所感动,觉得自己待他太冷酷无情,于是离开了布莱克斯顿夫妇,走到他跟前。“嗳,汤姆,”她说,“别那么放在心上;我并不是有心惹你不高兴。”

他拼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抱歉。“你知道,汤姆,”她继续说,“我太急躁,我不该说了刚才的话,对不起你。”“噢,丽莎,你真好!你没生我的气吗?”“我?不,该是你生我的气。”“你真是个好姑娘,丽莎!”“你不生我的气吗?”“让我始终跟丽莎在一起;这就是我说的,”他说着,脸上闪现出喜悦的光芒。“我们去吃茶点,回头再去骑驴子。”

骑驴子玩得很开心。

丽莎开头有点害怕,所以汤姆走在她旁边保护她。那牲畜一开始小步跑起来的时候,她尖声叫了,紧紧抓住汤姆,生怕摔倒下来。他感觉到她的手搁在他肩胛上,听她动人地叫喊:“噢,抱住我,我要掉下来了!”他觉得一生从没有这样甜美地快乐过。

一伙人全来骑驴子了。他们建议来骑驴比赛。但是在第一场比赛中,驴子一跑动,丽莎就跌倒在汤姆怀里,驴子独自蹦跳着继续向前跑去了。“我知道我该怎么骑了,”她在跑掉的驴子被追了回来之后说,“我跨着骑。”“胡说!”萨莉说,“你穿着裙子怎么行?”“行,我能行;我偏要跨着骑!”

于是,另外弄来了一头驴子,这回是装着给男人骑的鞍子。她把脚套进铁镫,跷起腿来,一跃而得意地在鞍子上坐下了。丽莎是不怕羞的;她跨骑在鞍上十分自在。“这回我行了,汤姆,”她说,“你也去弄头驴子来,一起参加。”

这一回的比赛可热闹了。

丽莎使劲踢着、用鞭子抽着她的驴子,同时又是尖叫,又是大笑,最后她把人家甩了一大段,获得了胜利。

这场比赛之后,大伙又热又渴,都到小酒店去休息,谈论赛驴子的盛况。

他们喝了几品脱啤酒之后,丽莎和萨莉,同她们各自的爱慕者,还有布莱克斯顿夫妻俩,一起周围兜兜,寻找有什么其他的游乐。他们被投椰子的玩意吸引住了。“好,我们来投一下!”丽莎兴奋地说,这就得那些倒霉的男人掏出些铜币来。萨莉和丽莎对着椰子投去,可都不知偏到什么地方去了,叫人好笑。“看看怪容易的,”丽莎说,把头发往上一掠,“可我却投不中那个该死的东西。你投投看,汤姆。”

他和哈利同样都不高明,然而吉姆一连投中三只椰子。摆摊子的人看着他,有点急起来。“你可是个能手,”丽莎赞扬他。

他们想要叫布莱克斯顿太太也试试运气,但是她坚决不干。“我不赞成做这种蠢事。我只认为是白费钱,”她说。“那么,别唠叨了,老太婆,”她丈夫说,“我们来吃椰子吧。”

三只椰子正好每一对拿一只,在女的吮吸干了椰子汁之后,他们把椰子切开,各自留些在吃饭、吃点心的时候吃。

进晚餐了。他们重又大吃香肠卷,鸡蛋,咸香肠;一瓶瓶啤酒喝完又来,来了又喝。“我不知喝了多少瓶啤酒——我都数不清了,”丽莎说,引起哄然大笑。

他们还有一个小时,四轮大马车就要掉头回去了,这时候手风琴派用处了。

他们在草地上坐下,音乐会由哈利开场,他拉了个独奏曲;接着大家喊着要求唱支歌。吉姆站起身来,唱了那支古老的《啊,金色的小伙子,啊!》。在这一群伙伴中间不存在忸忸怩怩,所以丽莎几乎自告奋勇地也唱了一支流行的喜剧歌曲。随后又是手风琴演奏,和要求唱支歌的叫喊。

丽莎转身对默默坐在她旁边的汤姆说——“给我们唱支歌,老朋友。”“我不会唱,”他回答说。“我不会唱歌。”他正在说这个话,吉姆站了起来,说他再来唱一个。“汤姆真是个脓包,”丽莎心想,“不像布莱克斯顿那个家伙。”

他们又一齐到小酒店,在马车上路之前,最后再喝几杯,直到喇叭发出有些抖动的嘟嘟声,催大伙上车,他们才在车上一个个坐下。

丽莎在爬上马车梯级的时候说,“唷,我看我喝醉了。”

马车夫已经喝得醉到感伤的境地,坐在驾驶座上,手执缰绳,头耷拉在胸前。他悲怆地回想着他早已消逝的年轻时代,懊悔当初没做个更好的人。

丽莎并不尊重这种神圣的感情,她伸出拳头在他帽子顶上啪地一下,帽子压没了他的眼睛。“喂,老混蛋,”她说,“你把脸拉得风筝那么长干吗呀?”

他回过头来骂她——“你自己混蛋!”“死面团样的脸!”她嚷道。“风筝脸!”“斗鸡眼!”

她兴奋得不得了,大笑大唱,把整个这伙人引得闹成一片喧嚣。她在欢乐中拿汤姆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把自己的帽子戴在汤姆头上,汤姆戴着她那顶插满羽毛的大帽子,她笑得尖声怪叫起来。

他们的车子开动的时候,大家唱起《原来他是一个大好人》,喧闹的歌声响彻夜空。

丽莎和汤姆和布莱克斯顿夫妇坐在一排位子上,丽莎坐在汤姆和布莱克斯顿中间。汤姆开心极了,但愿他们能一直这样下去。

车子一路驶去,他们渐渐静了下来,歌不唱了,说话也压低着声音。他们中间有的睡着了;萨莉和她的情人相互偎依,安稳地打着瞌睡。

夜色美妙,天上还是一片蔚蓝,很暗,散布着无数闪烁的明星。丽莎仰望天空,感到一种激动的心情,仿佛但愿被抱在什么人的怀里,或者感受什么强壮的男人的抚爱。她心中有种奇异的似乎在膨胀的感觉。

她停止了说话,他们四个人都不作声。

后来,慢慢地她觉得汤姆的手臂在偷偷向她腰上伸过来,小心翼翼地,似乎又怕伸在那里;这会儿她和汤姆都乐滋滋的。

但是,忽然她另外一边有什么在蠕动,一只手在她腿上伸过来,她的手被握住,被轻轻地挤捏着。那是吉姆·布莱克斯顿。她吃了一惊,发起抖来,汤姆觉得她在发抖,便在她耳边低声问她——“你冷啦,丽莎。”“不,我不冷,汤姆;只是身上一阵哆嗦。”

他的手在她腰上捏了一把,同时另一边的那只粗壮的大手捏捏她的小手。

她就这样坐在他们两个的中间,直到到达威斯敏斯特桥大道的红狮酒店。汤姆心想,“我相信她毕竟是对我有意思的。”

大伙下了马车,彼此互道晚安分手。萨莉和丽莎,同她们各自的奴隶和布莱克斯顿夫妻俩一起朝回家的路上走。到维尔街转角上,哈利对汤姆和布莱克斯顿说——“我说,伙计们,让我们趁酒店没打烊之前再去喝一杯。”“我没意见,”汤姆说,“不过我们得先把姑娘们送回了家。”“那来不及,现在正快打烊了,”哈利回答。“可我们不能就在这里丢下她们啊。”“没事,你们去好了,”萨莉说。“没有人会带我们跑掉的。”

汤姆不愿离开丽莎,但是丽莎插上来说——“对,你们去,汤姆。萨莉和我会好好自己回去的;你们没有太多时间了,赶紧去吧。”“好吧,明天见,哈利,”萨莉说,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明天见,好姑娘,”他说,“再给我亲一下。”

萨莉毫不犹豫地凑上前去,让他在她两边面颊上咂咂地亲了两个吻。“明天见,汤姆,”丽莎说着,伸出手去。“明天见,丽莎,”他回答,一面握住她的手,可是非常尴尬地瞧着她。

她懂得,于是和蔼地一笑,抬起脸蛋向着他。他俯身把她抱在怀里,热烈地吻她。“你吻得真好,丽莎,”他这样说,惹得旁边的人都笑了起来。“谢谢你带我出外玩,好朋友,”她在分手时说。“没什么,丽莎,”他回答,然后几乎自言自语地加了一句,“上帝保佑你!”“喂,布莱克斯顿,你一起去吗?”哈利看见吉姆不跟他们合在一起而跟他妻子一起走了,问他。“不,”他回答说,“我回家去了,我明天五点钟就得起床。”“你这家伙!”哈利扫兴地说,随即和汤姆一同走了,其余的人沿着这沉睡的小街回家去。

萨莉先到家,她离开了他们;他们再走几步,到了布莱克斯顿家门口,站定下来谈了几句,丽莎向这对夫妇道了晚安,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路上走。

街上静悄悄的,一支支灯柱相隔很远,投下微弱的光线徒使丽莎倍感孤独。此刻的街道和白天完全两个样子,白天街上全是人群,此刻除了她自己之外,不见一个人影,也没有半点声息,连她都害怕起来。眼前两边房屋平整的线条、截齐的人行道、笔直的马路,她只觉得似乎是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仿佛所有的人都死了,或者一场大火已经把它变成一片废墟。

突然她听到脚步声,一吓,回头看去,原来有个人在背后急急赶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