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人过得好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5 16:00:00

点击下载

作者:陈末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你一个人过得好吗

你一个人过得好吗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你一个人过得好吗作者:陈末排版:skip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9-04-16ISBN:9787505746107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有些人,不必再牵挂,

有些人,不必再等候,

有些事,也不必去怀念,

时光会替我记得,在最好的年纪里我们曾相爱。

而那些年里,

所受的伤,

所流下的泪,

那些夜里喃喃而出的名字,

都是我们记忆深处最好的回忆。“爱情是什么?”“爱情就像刷牙一样。”“为什么?”“你刷牙是给别人看的吗?”

喜欢一个人从来不需要理由,

有的人看上那么一眼就是想要拥有。

我们其实早就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

爱不爱挂在嘴边早就没了什么意思,

相反,将柴米油盐过到极致倒是很难的。

爱情这东西,

能够得偿所愿的人,都是幸运的人。

生命就像一场等待,

而等待的人永远不会来。序言可能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吧

常常在深夜喝酒,有时很孤独,却又庆幸圈子干净。现在的生活跟小时候想象的还是有些差距,但生活就是如此,不能“强生活所难”嘛。

前段日子处于人生低谷,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对着麦克风说不出话。但收到很多很多粉丝私信的时候,一条条翻下去,我的眼睛越来越湿,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温暖的,你们还是温暖的。谢谢你们这么爱我。

我的心愿没有世界和平那么伟大,我只想我的每一位听众和读者都能快乐健康地长大。

我写每一篇文章,都好像在做梦一样。教室里、操场上、工作场所,写下每一段话,我都站到了记忆中那个场景里,生怕错漏了某一个细节,害怕没能让你们与我感同所感、知同所知。每次写完一篇都要抽好久的烟来沉淀,每次都需要好久来让自己脱离。

但是还好,好像自己经历了一场手术,手术的过程就是将自己的心剥出来。你们觉得会是千疮百孔还是鲜红跳动?

以前觉得任何事情都很重要,你们怎么看我、喜不喜欢我,甚至微博多少点赞和评论我都会很在意。没人点赞的时候,会觉得你们不需要我了,现在的生活已经开心美满幸福,再也不需要通过听电台来排忧解闷。我一方面很害怕,一方面又真的很开心。

所以微博里每一个对我取消关注的人,我相信他们现在都很幸福。如今听众减少了,直播连线少了,换作以前会很难受,现在突然发现,很少有一个人会陪另一个人直到永远,但是,不管你已经长大成熟度过了迷茫期,还是你找到另一半幸福下去,陈末都会永远在这里,如果能想起我们彼此温暖的时光,你回头,我一直都在。

想起四年前自己青涩的声音,感谢自己也感谢你们让我坚持了下去。前段日子,绝望到想死,常在录音室里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每天都怀疑自己,酗酒度日,常在录音室里急得狠狠地捶自己的脑子,怎么这么笨,这么笨……

后来走了很远的路,去了很多地方,直播搁置了一段时间之后,莫名发现自己好了起来,就像豁然开朗一样。如果你要问我去了什么地方、怎么治愈的,抱歉,我暂时还不能告诉你。因为每个人在最伤心难过的时候都会消失一段日子,你永远不可能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情。因为这只是一个关于伤痛愈合的秘密。

或许等你某天觉得生活很难熬的时候,就知道我去了哪里了。

因为我觉得每个伤心的人去的地方都一样,都叫同一个名字——愈合。

今年是我做电台的四周年,没想过自己会坚持这么久,都是你们给我的动力。我会坚持做到五周年、十周年、二十周年,甚至更久。直到声音苍老、头发斑白,那时候就需要恳求你们容我休息一下,容我退休种种花草,钓钓鱼虾。你们那时候可能脸上也爬满了皱纹,走路颤颤巍巍需要拄上拐杖。嗯?不是吗?

可能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吧,一边喜欢怀念过去,一边喜欢幻想未来。

写这些故事的时候多数是在深夜,只有末末陪着我。现在回头看看这些稿件,心底那份执着彻底释怀了,故事的主角换了又换,我生命里的主角出场又退场,最后只剩下我自己这个主角。没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也没有什么人是一定要等的,你都把自己感动了,还奢求什么呢?

记得在北京的时候,晚上睡不着觉,手机里反复播放尧十三的歌,情绪突然崩溃,想打电话给爸爸,跟他讲我在北京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我想回杭州,我想回家……

越想越难受,开始号啕大哭,一个人在这座陌生城市的出租房里,没有人会安慰我,我一边哭一边望着天花板,可能是不想让眼泪滚下来。自己骨子里还是藏着坚强。打电话给朋友,朋友没接。过了十来分钟,朋友回我微信:“怎么了?”

我回他说“没事”,擦干眼泪后继续发呆望着天花板。

你看,有些矫情只能留给深夜,其他人都很忙,没有时间来管你今天是开心还是难过。

有时候就是会突然脆弱,好像终于绷不住了一样。但是哭完之后还是继续坚强了下去,长大是孤独的,长大的那一瞬间也是。

我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吧,偶尔矫情,但大多数时候大家都会看到我傻乐呵。我时不时会突然高歌两声,然后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人间不值得,但快乐很重要。

朋友越来越少,微信好友却越来越多。每天睡得很晚,起得也很晚。有句话说得好,活在过去的人是很可悲的。我却要在回忆里一遍遍反省和打磨自己,到底那些在岁月的洪流里丢失的人是因为自己还是别人的原因?但总是会想不通,好像命运该留下的人都还在,该遇见的人都还会来。

不用去刻意勉强自己挽留住每一个人,也不用去刻意给未来的Ta画出模样。

常把自己关在家里,点一份外卖,听听歌,或者听自己的录播。简单的生活不过如此。有时候某一瞬间会很通透,但真正放到场景里又会重新变成白痴。

那我们说好啊,对未来的人不去刻意强求和面对,也不刻意去挽留和期盼。

但仍要期待一下爱情的样子,因为世间最美的东西不过如此。

最后,希望人生里的主角都能好好的,不只是在书里。

真希望一场暗恋可以等来一场桃花开,

你小心翼翼喜欢的人,恰好也在偷偷地喜欢你。无相欠,怎会相见“又下雨了,陈末把窗户关小一点。”诺诺在里边喊道。

诺诺算得上是我的一个学妹,在北京上学,毕业以后没留在北京,而是回到杭州,开了这么一间小店。她知道我回到杭州,总是有事没事喊我过来帮帮忙,我不好拒绝,看她一个女孩创业不大容易,就来帮忙,闲的时候坐在店里写写稿子。“陈末,这个东西要这样放才对。”“陈末,你怎么又没有把桌子收拾好啊?”

…………

诺诺是一个典型的处女座,所以很多时候,她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到头来还是她亲自动手。有一天,她突然跑过来说:“陈末,你需要素材吗?”“不会是你的故事吧?如果是的话,我想就不需要了。”我白了她一眼。我们从小玩到大,她家就住在我们家旁边的小区,她,我是再了解不过了,要是写我知道的那点儿事,我想我这本书应该会死得很惨吧。

她捶了我一拳,然后不屑地说道:“关于我,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她接着冷哼一声,坐在了我的对面,那架势不管我听还是不听,她都要说的样子。“你知道我毕业为什么不留在北京吗?”开头是一句问句。“还不是因为你跟没断奶的小孩一样,离不开家呗。”这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她差点就拿桌上刚冲的咖啡来泼我:“陈末,你好好说话会死啊?”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干脆放弃了,停止码字,无比认真地端着满满一杯的焦糖玛奇朵看着她,装作一副无比虔诚的倾听者的样子。“其实在北京我过得很快乐也很不快乐。”她眨了眨眼睛。诺诺睫毛很长,所以眨眼睛的时候格外好看,尤其是下午三四点钟太阳光照射下的样子。“因为快乐是他给的,不快乐也是。”“他?哪个他?”我脑子一阵抽搐。这丫头身边的异性简直多得要命,朋友圈里一抓一大把,细细考究,我还真的不知道是哪个他。“他,就是那个最特别的。”诺诺看我正翻她朋友圈,紧接着便说道,“你别翻了,他不在那里,他只在我心里面。”

我默默地将手机放下,看着她,突然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男生能够把诺诺迷得七荤八素,要知道诺诺从不轻易喜欢一个人,或许是处女座天生没有安全感,所以在遇到感情时,总是见三个喜欢两个,要说那种喜欢其实也没有多喜欢,顶多算是好感。而能从她嘴里说出来,那绝对不是好感那么简单。1

诺诺在北京念大学的时候,怎么说呢,属于萌汉子,就是那种能耍赖卖萌,也能当学生会主席在大会上对每一个人破口大骂的类型。

所以很多人面对她的时候会感到很迷茫,生怕在她对你嘟嘴卖萌的时候,下一秒突然大发雷霆给你一个大嘴巴子。但也正是这个原因,让很多男生对她欲罢不能,她身边总会有一些男生绞尽脑汁想要讨好她。她大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你来我往,友善相处。

只有大成,她看到大成的那一刻,觉得阳光格外闪耀,春风十里,身体某一处好像在冒粉色的泡泡。

诺诺经常利用学生会主席的便利,去搭讪低年级小帅哥,常让长得帅的人帮忙抬东西、布置活动之类的。

诺诺这个习惯也是从小就养成的,因为我从小就蛮好看的,当时是“杭州释小龙”,至于为什么现在是“杭州彭于晏”,是因为更匹配我现在的颜值。诺诺就常来我家门口叫我帮她干体力活,不是给她拉皮筋让她跳,就是给她当病人检查身体。所以我很怀疑诺诺小时候的智力。

诺诺让小学弟搬箱子的时候,看到大成站在一边应该是在等人。诺诺愣住了,脸上的表情瞬间组合成了花痴的形状。

不知道大成看到诺诺表情的时候是什么反应。

后来诺诺不知道耍了什么手段,两人竟然就在一起了。这令诺诺的无数追求者扼腕叹息,并且纷纷感叹原来女神是喜欢这一款的。

丘比特这次对大成偏心了,因为大成虽然是学弟,但是学得不行,长得也不行,而且体重跟身高严重不匹配。大成身高一米七整,体重一百八十整。其实在我身边的人包括诺诺,体重数比身高数还高的还真没见过。

诺诺属于靠脸吃饭的那一类,竞选学生会主席的时候,据说当时演讲的主题就是“我长这么好看,不当主席可惜了”。

这简直就是对其他竞选者赤裸裸的打击,但是她还是以高出第二名几十票获胜。让人不得不感叹这个社会的肤浅。而且诺诺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胜出,据说那个有才华又有实力但是没有颜值的第二名当场掩面哭着跑出了教室。

诺诺和大成谈了恋爱之后,让人觉得是天上掉馅饼了,只是馅饼将诺诺的脑袋砸晕了。他们俩走在校园里,诺诺看大成的眼神中有迷恋、崇拜,大成不卑不亢,但是对诺诺无限宠爱。2

常帮追求诺诺的男生带口信的室友不高兴了,说诺诺应该只是一时兴起,看帅哥看多了,现在看到一只蛤蟆觉得有些新奇,所以跟大成谈了恋爱。

诺诺不高兴了,说大成人其实很憨厚老实,而且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对诺诺好。

那时候诺诺念大四,大成念大三。两人互相串课,总是形影不离,在校园里是一道风景。就跟《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里的猪头和燕子走在学校里一样。

虽然丘比特不公平,但是上帝是公平的。没给大成很好的肉身,却给了大成很好的灵魂。

所有人都不知道,大成其实是诺诺的初恋。虽然诺诺表面看起来放浪形骸,但内心对感情很执着。诺诺看到大成的第一眼,其实是看穿了大成的灵魂,一眼认定他是个值得好好托付感情的人。

我第一次看到大成的时候是在饭馆,诺诺依偎在大成的怀里跟我介绍说:“陈末哥,这是我男朋友大成。”

大成在一旁笑成了岳云鹏:“末哥,你好。”

然后起身帮我们点菜,用开水烫碗,分好餐巾纸,给诺诺和我摆好餐具。我跟诺诺在一旁有说有笑地聊天。其实当时我对大成的印象分从零加到了四十分。这是个体贴细心的男生。

据传诺诺学校里有个赌局,说诺诺跟大成谈恋爱不会超过两周。可想而知,这个赌局都传到了我的耳朵里,大成能不知道吗?但是大成不反驳任何一个人,好像是想用实际行动打每一个人的脸。

大成常在女生寝室楼底下等诺诺下楼,一些女生经过的时候,会细细碎碎地念叨几句,诺诺怎么这么没品啊!只是几个字,但是每个字都像刀子一刀一刀地扎在大成的心上。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她们应该会被我骂得很惨,至少我会瞪她们两眼。但大成忍住了,甚至回对方一个微笑。

但男生寝室就不一样了,直男们的思想观念就是能动手绝不瞎吵吵。大成不是在洗澡的时候无缘无故地没水,就是暖水壶常被打碎,甚至大成在寝室过道上也会被一些人撞,大成的床上常有一些来历不明的污渍,拖鞋鞋底常被弄断……这下再没脾气的人也会爆发。站在自己床上大喊一句,你们是不是以为我真好欺负!然后大成就被拖下来,被三个人像斗地主一样打得鼻青脸肿。

诺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马上要去找所有人报仇,并打算在校广播站播一句:“谁他妈再欺负我家大成,老娘弄死他!”但被大成拉住了。这次风波随着大成的忍气吞声也不了了之了。

大成随后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搬出了寝室。3

诺诺有一次回杭州办事,约我出来吃饭。我刚想在饭桌上问她跟大成现在分开了没有。大成满身大汗地跑进来:“诺诺,你说的那个白酒我没找到,我就给你爸买了两瓶茅台。”

我有些疑惑地问:“你们俩这是要回来见家长吗?”

诺诺很坚定地只回答了一个字:“嗯!”

大成在旁边依旧笑成了岳云鹏。

诺诺跟我说她不仅确定大成是她可以托付初恋的人,更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我觉得诺诺这次冒的风险有些大。

那天晚上我们喝得有点多,诺诺眨巴着长睫毛的眼睛起身上厕所了。我跟大成坐在饭桌上有些尴尬,毕竟我也不是个很擅长交际的人。虽然在直播间话很多,但生活里也是一个比较闷的人。只是跟熟人会比较聊得来,所以期间一直是我跟诺诺在讲话,大成在一旁一边为我们添酒,一边为诺诺擦桌子上的汤汤水水。

大成很憨,对着我一会儿笑成郭德纲,一会儿又笑成岳云鹏。我只好问他关于恋爱的事儿。“听说你搬出寝室,在外面租房住了?”

我知道那件事情的缘由,但是我还是想听听大成的看法。

大成接下来说了很长一段话:“我知道流言蜚语太多了,我一个人挡不过来,还不如用这一身肉将恶言恶语反弹回去,只要诺诺不受到伤害就好。我肉多,只要自己能撑起一片天地,让诺诺有个地方躲就好了。“诺诺平时在学校当学生会主席风风火火的,其实私下里经常被同学急得在我面前哭鼻子。你爱看《功夫熊猫》那部电影吗?我想等自己修炼成神龙大侠,就可以让诺诺不受任何伤害了。而且……”

看来只要有关于诺诺的话题他就很会聊。大成看到诺诺还没回来,就去洗手间找诺诺了。在这里,其实我对他的印象分已经从四十分涨到了七十分。

吃完饭后,诺诺不胜酒力,大成提着大包小包先将诺诺扶到旁边的酒店,我陪他提一些应该是第二天要送叔叔阿姨的礼品到酒店,大成将诺诺安顿好后,执意要陪我下楼送微醺的我上出租车。

我回到家,看着诺诺家的方向,心里对大成的印象分提到了八十分。

第二天,诺诺精神饱满地来我家,喊我去她家吃饭。等我跟诺诺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就闻到一股香味,进门就看到大成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来忙去,诺诺爸妈在沙发上望着厨房的方向点点头。客厅的桌上摆着茅台还有各种礼品。

会做饭的男生总归不会太差。我又将大成的印象分提到了九十五分。4

大成能将细节做到心坎上,不多不少刚刚好,就和他的手艺一样,没有直冲味蕾的体验,但是细嚼慢咽会回味很久。

我对大成的印象分随着见面的次数在直线上升,相信校园里的其他人也一样。很多谣言不攻自破。他们依旧恩爱。

在我对大成的印象分几乎达到满分的时候,在我都以为一个人的灵魂真的能冲破肉身的禁锢的时候,在诺诺爸妈都默认了这是个好小子的时候,诺诺却累了。

好像诺诺对大成的分数,从她第一眼见到大成起就在减少。她似乎能明白大成的肉身里到底装着一个怎样的灵魂。

我的咖啡喝完了,诺诺打算给我续上,我怕喝诺诺冲的咖啡太多了会昏死过去,诺诺冲的焦糖玛奇朵太难喝了,糖比咖啡还多,而且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股煳味,果然没辜负焦糖两个字。

主要是我没想到诺诺会将大成提出来,诺诺每谈一个男朋友都会带给我看,好像她的幸福权被我掌握一样,需要我审查批验才能通过。

只要我不满意的男生,诺诺肯定会和他在一起。诺诺就是爱和我唱反调,她觉得我没看准大成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一直觉得我的眼光不太好。

诺诺跟大成分手了,虽然当初很多人都觉得他俩好不了多久,但是他俩恩爱的程度打了很多人的脸,所以久而久之很多人就将诅咒变成了祝福,但就是在这时候他俩分开了,让很多人多多少少有些痛心。

诺诺将大成带回家的时候,她即将毕业,大成即将升入大四。

过了两个月诺诺就离开校园了,这个学生会主席没想到还赶在大四的尾巴谈了一场“黄昏恋”。诺诺也顺利被北京几家公司送来了offer,还都是国企,前途一片光明。本来一派祥和,未来好像就在眼前。

但是大成不同意了,自己的未来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时候,诺诺已经在奔向未来。这并不代表大成不爱她,只是两个人的磁场不一样,大成从未有过的自卑冒出来了。或许也是大成在诺诺面前的自卑在一点点积累,这回终于积满了。

大成叫几个哥们儿出去喝酒,说:“你们知道吗,大家都以为我捡了个便宜,但是感情里自卑是很可怕的,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我能骗自己的外貌和诺诺不匹配还可以用灵魂来弥补,但是我骗不了未来,我的未来跟诺诺配不上!”

哥几个不知道如何安慰,因为他们都没跟像诺诺那样闪光耀眼的女孩谈过恋爱,只能随便无力地安慰几句。

大成接着说:“不管我如何努力,诺诺好像都在我追不到的前方,你们懂夸父追日吗?就是这种感觉。”

大成的啤酒顺着脖子流到胸口,他干脆脱下衣服光着膀子,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狰狞。大成大喊了一句:未来简直就是傻×,老子还没毕业就要被迫面对未来,诺诺简直就是傻×……

下一句话大成还没喊出来,诺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他身后,桌子上几个人不敢说话,只能一个劲地努嘴。

大成本来想一把抱住诺诺,但诺诺将满身酒气的大成推开了。

随后诺诺一句话没说,跑了,大成没追。5

诺诺毕业后,没去北京的国企报到,而是回到杭州自己开了一个小店。

谁都不知道原因,放弃美好前途不要,本身毕业就比其他毕业生的起点高好多倍。但是诺诺就是放弃一切什么都不要了。

诺诺回杭州自己开店之后,刚开始生意还不错,后来人就渐渐变少了。原因是她好看,但诺诺好像并不为赚钱而开,来客人也不怎么关心,自顾自地忙着。

诺诺常叫我去她店里小坐,其实哪里是去坐,只是去帮忙做苦力。

偶尔会有几个自称是诺诺男朋友的来店里找她,诺诺打发他们走后,跟我说只是几个追求者。我看很多其实条件还不错,就劝诺诺放下过去,展望未来。

诺诺跟我说,现在她一个人的时候偶尔想起大成给她讲的笑话还是会笑出声来,即使大成不在身边。

我现在突然有些明白诺诺为什么回杭州开店了。我有段时间状态很不好,去云南逛了一圈,在丽江,有几家小店的名字是“那是丽江”“我在丽江等你”……

我好像也突然明白了店里来了客人,诺诺为什么却自顾自地忙了,因为她开这家店不是为了等客人,而是为了等大成。

诺诺说,我优秀了一辈子,难道就不能为一个人颓废一下吗?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诺诺眼里的泪水在打转。

诺诺的小店有一个很贱的名字叫:欠见。

她当初跟大成没说分手两个字,虽然诺诺回了杭州,虽然诺诺身边有很多异性朋友,虽然诺诺将大成的微信删了,虽然……但大成只要来杭州找她,我相信诺诺一定会喜极而泣。

纵然有无数个“虽然”,只要有你一个“但是”就够了。

诺诺的店名下有一排很小的字,不细看根本看不到,那句话是“若无相欠,怎会相见”。爱情就像刷牙一样“爱情是什么?”“爱情就像刷牙一样。”“为什么?”“你刷牙是给别人看的吗?”

L小姐坐在我对面,拿着一杯白开水,她这个人也像一杯白开水那样,虽然第一口索然无味,但仔细喝却能感到一丝丝的甜。

我调侃她:“你不会一个人在东京那么多年,一场恋爱都没谈吧?”其实L是那种耐看的女生,乍看不会惊艳到任何人,但是仔细看,发现越看越好看,所以我说她像白开水,也只有白开水才最解渴。

L小姐顿了顿,将手中的水杯慢慢放下。我跟L小姐是高中同学,她在日本留学期间,我让她帮我代购过不少东西,这次她回国,为了答谢她,特意叫她出来坐坐,然后再吃个饭。

其实我觉得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是最容易发生一段感情的,因为无所寄托,所以爱情发生的概率会大大增加。L小姐露出苦笑的表情,然后摇摇头,笑着说道:“陈末,我发现你这个人很八卦。除了喜欢买买买,现在居然对这些也感兴趣了。”

我不依不饶:“那是有还是没有啊?”

L小姐将水杯重新攥在手里,隔了好久,她才开口讲话。“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学校操场,跟所有庸俗爱情小说一样,他穿着白衬衫,顶着阳光在打球,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就动心了。“其实他也不是很帅,但是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朦朦胧胧的,心跳加速,手心出汗,一眼万年。“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吧。讲真,对他其实有着一种人类的原始冲动,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即使多年以后回想起来,L小姐还是会微微出神。就好像很多女生的青春里总会有那么一个白衣少年。他阳光、帅气,一眼万年。但是这样的少年,往往都活在回忆当中。

那时候L小姐孤身一人在日本求学,大部分时候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所以时常感到孤独,日子也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

其实很多留学生都是那样,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还要学着照顾好自己,异国他乡,没有经历过是没有办法想象的。在狭小的日式屋子,那间屋子我在她朋友圈里见过,除了睡人还真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容纳第二个人,可就是那样,L小姐总是能给原本已经很苦的生活那么一点甜。

但是从那天开始,L小姐每天去学校都会很开心,能看到他似乎是L小姐上学的动力,上课的时候会靠在窗边看看操场上有没有他的身影,下课了会去公园、小卖部,甚至是男厕所制造和他的偶遇。像陷入情感旋涡中的所有小女生一样,L小姐用所有拙劣的方式想要演绎一段感情。

有时候碰面了,他也从来没有看过L小姐一眼,L小姐对他没有别的想法,其实是没敢多想。

她认为真正喜欢一个人,能跟他呼吸同一片空气都是满足的,所以这些反倒是其次的。

日子就像白开水,即使烧开了也不会有什么味道。

依旧是上学,看他,放学,平淡而知足。

某天放学到家,L小姐接到朋友电话说一起出去玩,她不是一个特别能融入集体的人,所以第一反应是拒绝,但是朋友跟L小姐说,他也在。

心脏好像被什么物体击中了一样,漏跳了半拍。“喂?你在不在听?”

电话那头的朋友问道。“哦哦,在哪个地方?几点到?”“××酒吧,现在就可以过来了,你到了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

挂了电话,L小姐在原地愣了五分钟,呆呆地低头看手机。

她好像有点后悔了,后悔刚才为什么这么冒冒失失地答应人家,即使去了也不能怎么样吧。

但是脑子里有另一个声音在说:你想就这样卑微地站在角落里看人家一辈子吗?你这个懦弱的人。

L小姐咬了咬嘴唇,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像是做了很艰难的决定。但是这个决定她已经做了,所以想多了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她洗了一把脸,化了一个浅淡的妆容,然后换了一条平时不大穿的裙子。

出门的时候,L小姐却后悔换了裙子。8月的东京总是在下雨,L小姐打着伞站在酒吧门口,还在想等会儿见到他应该说什么。

手机铃声响起,接起来是朋友的声音。你快进来,靠近墙边的位置,我现在肚子有点不舒服,先上趟厕所。然后电话那头就没了声音。

L小姐找到了位置坐下,旁边的人不多,有四五个别的班级的男生,没有朋友的陪伴,她有点小心翼翼,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你好,请问你需要帮助吗?”“いいえ、大丈夫です(不,没事)。”L小姐的日语脱口而出。或者说是L小姐已经习惯用日语生活。

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低着头讲话好像有点不礼貌,抬起头说:“不好意思,习惯讲日语了,你也是中国人吗?”

这是她第一次和他四目相对,仿佛看到了他的眼里有一片海,清澈见底、波澜不惊。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已经在很努力地平复自己的心情了。

他笑笑:“是啊,我刚刚在旁边跟别的同学玩,看到你一个人坐在角落,又不是很熟悉,所以想来问一下你是否需要帮助。”

心脏好像又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L小姐突然感到有点头晕,赶紧站起来说:“没事没事,谢谢你的关心。”

他很绅士地说:“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没事就好。”然后坐在了L小姐旁边。“出来玩,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他顺手递给L小姐一个酒杯,说实话,L小姐来到日本很少再喝酒了,因为找不到可以静下来一起把酒言欢的人。她象征性地抿了一小口,然后又将酒杯握在手里。

看得出那个男生很想摆脱这个窘迫的局面,因为他在不停地找适合L小姐的话题。

手足无措、惊慌失措、兵荒马乱……这些词语是L小姐当时能想到的全部。

她捏着衣服的一角,急促地呼吸。

如果不讲点其他什么的应该会很尴尬吧,赶紧说点什么啊!

她问他,××去哪里了?他说,她好像喝多了吧,应该在厕所。

L小姐说:“那我去找她吧。”起身就要走。“你知道厕所怎么去吗?”他问道。

L小姐傻乎乎地愣在原地:“不知道……”

他走到L小姐的面前说:“跟着我。”那一瞬间,L小姐觉得很踏实,第一次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充斥着安全感,那种不安定感此刻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灯光交织,音乐四起。

旁边是熙攘的人群,前面是那个让她心动的人,那一瞬间,好像外面的世界与他们再无关联。L小姐很享受那个时刻,那一刻是属于他们独一无二的时光。“到了,你进去吧。”

他突然停下来,因为在后面看他太专注,L小姐和他撞了个满怀。

她向后倒去,他转过来奋力抱住她,那是他们两个人距离最近的一次。“偶像剧也不过如此吧?”L小姐眯起眼睛问我。

我哈哈笑两声说:“你继续讲。”其实我还是蛮期待的,因为我之前跟L小姐讲过,最近自己筹措新书,到时候一定要将身边几个朋友的故事全部收录进去,这样等我们七老八十的时候再翻出来,该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啊!“后来我和朋友一起回家,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朋友跟我讲,昨天他来问我的联系方式了。”“于是你朋友把你的联系方式留给了他,再于是你们就发生了一段完美的异国恋,然后相互依靠。所以,你们在一起了吧?”“好像没有吧。”“什么叫好像?”听到L小姐的这句话,我真的是服了她,在一起就是在一起,什么叫好像没有,难道还整一个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意思就是大概他也喜欢我,但是最后谁都没说出来。”

L小姐接着说,其实有些喜欢未必要说出来。她说以前觉得喜欢一个人就会动用很大的心思,运用各种手段策略,后来发现你若是真心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的,那些什么方式方法只能用在不喜欢的人身上。“所以呢?”“在他面前,我小心翼翼,就像守着什么易燃易爆的东西,两个人彼此都喜欢对方,却唯独没有人敢捅破这层窗户纸,就好像两人都守着同一个秘密,却都怕对方察觉。”“那这样没结果的暗恋算什么?”我问她。“如果我能回去,我一定不会做那个懦弱的胆小鬼,可是因为家里有事,我就提前回国了,这段关系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那你们还有联系吗?”“我从日本走的那天是他送的我,那天在机场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讲,到最后其实彼此都想说点什么,后来到了嘴边也就只剩一句再见了。”“那回国后呢?”

L小姐摇了摇头:“回国之后,就没再联系了,他应该还在东京吧,而我现在在杭州,我们其实还有好多话还没来得及告诉对方。其实那些话,说不说都没有什么意义吧,因为该懂的自然会懂,不懂的多说无益。”

后来再见到L小姐,L小姐不等我开口,就主动说道:“陈末,你知道吗,他联系我了,他还有三个月回国,他说他还没看过西湖,希望我能陪他看一看。”

其实我很不明白L小姐跟那个男生之间的感情,他们明明自始至终连一个爱字都没有提过,但却无比笃定对方是爱自己的。

后来听说L小姐见到了对方,两个人还是只字未提爱情,但是L小姐说:“他说,他打算来杭州这座城市,因为这座城市真的很不错。”

我反问她:“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因为你才留下来的吗?”

L小姐摇了摇头:“其实这些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他肯留下来啊。”

我不大懂,他们这种朴实的爱情,明明是因为喜欢到一定程度,所以才会为了一个人来到她所在的城市,或许是因为那个男孩真的不会表达自己,或许他决定留在这里只是偶然,或许是因为他不想给L小姐太大的负担,或许他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跟L小姐表明心迹。反正不管怎样,我没有办法去干涉别人的感情,毕竟在别人的世界里,我始终是一个看客。

得知L小姐结婚的消息是在几天前,L小姐谈笑风生,然后拉着我说:“你不知道的,他有多浪漫,他决定来杭州的时候就已经买好了房子,后来探听了我所有的喜好,然后把那座房子完全装修成了我喜欢的样子,而那套房子也是前不久他才带我去看的。”“那他有没有说爱你?”“他说比起说爱我,他更情愿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证明这件事。看到他将生活中关于两个人的所有小事料理得很清楚的时候,我就决定要跟他在一起很久很久。就好像,我们其实早就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爱不爱挂在嘴边早就没了什么意思,相反,将柴米油盐过到极致反倒是很难的。”

后来我想了想L小姐说的话,还真的有几分道理,其实两个人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两个人心知肚明就好,就好像那些天天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的人,他们真的有如他们说的那样爱对方吗?感情还真的不是秀恩爱就能秀出来的。如果爱真的需要用语言表达,那哑巴到底该怎么相爱呢?

我笑了笑,对L小姐说:“那提前祝你新婚愉快,到时候你的婚礼我一定会去的,我倒对你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十分好奇呢。”

L小姐连连说好,从她的笑里,我也不难看出,她是过得真的幸福,因为嘴角的笑是不会骗人的。“爱情是什么?”“爱情就像刷牙一样。”“为什么?”“你刷牙是给别人看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猫可以证明我爱你

在感情里我最不怕的就是距离,只要真正爱着,最后终归能在一起。深切的爱在那里,距离算什么?什么也不是。除非你们之间没有真正爱过,一切只不过是拿距离作为借口,只要深深爱着对方,无论相隔多远,都愿意追随他(她)而去。

我的听众给我讲了一个她发小的故事,这个故事也是让我坚定地相信爱情可以打败距离的原因。

前几天北京下雨了,我收到一条微信,是早就断了联系的发小,她说:“亲爱的,我回国了。”

这消息看得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在我印象里,她高中毕业之后就出国留学,在美国边打工边读书,甚至刚去的第二年还谈起了恋爱,日子过得颇为舒服。我时常会刷到她的朋友圈,里面会晒一些好看的小西点、和男朋友的亲密照,以及对我来说各种陌生的标满英文的品牌护肤品。那时候我仍在国内的二本学校里埋头苦读,穷学生一个,每天的生活就是教室、图书馆、食堂,三点一线。所以每每翻到她的朋友圈,我都会快速地划过去,然后默默在心里吐槽一句:臭显摆。

按照她当时的状态,是绝对不会毫无理由就突然跑回来的。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了,才会一声不响地买了回国的票,甚至还在上飞机之前给我发了微信。要知道,她自从出国之后,就很少跟我联系了,偶尔的微信互动也都是吐槽我毫无波澜的生活,讽刺我每天活得像个七八十岁的老奶奶一样。

我们俩几乎从在妈妈肚子里时就认识了。她爸跟我爸是同事,我们两家同住在一个大院儿里,隔壁挨着。长大之后听我妈说,小时候总觉得我们俩像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想给我们定娃娃亲了。我嗤之以鼻:“就算我是男孩子,也不会喜欢苏苏那种女生的。”我妈见怪不怪,一边收拾着我的桌子一边迅速岔开了话题,她知道,再说下去的话,我一定会像一只奓了毛的猫一样跳起来大声吐槽她。我们俩从小打到大,彼此的爸妈都已经习惯了。

她在国外的时候,经常忘记给家里打视频电话,有时候一个多月没消息,她妈妈就会跑来我家,让我帮忙联系她。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会果断地挂掉我一个又一个电话,任凭我在这边急得跳脚,咬牙切齿地骂她。她妈妈和我妈妈也是一对闺密,属于相亲相爱的那种类型,凑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天。

知道她要回来的消息,我第一时间就是截了个图发给我妈。果不其然,我妈一个电话打过来把我从学校叫回了家,说是苏苏回来了,让我去接她,晚上留在我家吃饭。不等我反驳,我妈风风火火地挂了电话,估计是买菜去了。我看着手机屏幕由亮变黑,默默地叹了口气。然后爬起来,简单收拾了几样东西,坐公交车去机场接她。

我比她的航班早到了十几分钟,在机场等她的时候,到达的出站口跑出来一个男生,高高瘦瘦的,只背了一个装着猫咪的双肩包。和其他有说有笑的人不同,他从出口跑过来,路过我身边的时候停顿了一下,疑惑地打量了我好几眼,又急匆匆跑开了。跟他对视的时候,我突然涌上来一股莫名的熟悉感,抬头看了一下航班信息,他应该是另外一班从美国飞来的飞机上下来的,跟苏苏前后脚。

虽然有些奇怪,可那男生早就跑开了,我也没有非要追上去问清楚的道理。于是继续低头无聊地刷着微博,直到听见熟悉的声音在喊我的名字,我才抬起头,揉揉酸疼的脖子,就看见穿着白T恤和小短裙的苏苏,拖着一只和她差不多高的箱子向我跑过来,接着,我被她撞了个满怀,然后她捏着嗓子跟我撒娇:“哎呀,我在外面这么多年,最想你了。”

我翻了个白眼:“你会想我才怪呢,跟男朋友潇洒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说想我?怕是早把我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吧。”她仿佛听到了什么严肃的话一般,突然收起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别提他了,我们走快点吧,我饿了。”我被她变脸的速度搞得莫名其妙,但也只能顺着她的脚步往机场外面走去。等车的时候,好像又看见了刚刚跑过去的穿牛仔外套的男生,但等我回头的时候,那抹影子又不见了,仿佛我的错觉一般。

苏苏拉了拉我的衣摆:“看什么呢,是不是有好看的小哥哥?”我回过神,白了她一眼,没说话。晚上的时候,她被我妈强行留宿我家,跟我睡一张床,我强烈表示不满,被我妈一眼瞪回来之后,也就默默容忍了。她拉着我聊天,时不时还要怼我几句,说我没追求,每天只知道泡图书馆,还说我不知道抓住机会谈恋爱,导致现在仍旧是单身狗一只,没人愿意领养。

我困得不行,懒得反驳她,于是用行为抗议,把两条腿重重地压在她腰上。她仍然没停嘴,直到迷迷糊糊地问她:“你这样一个人跑回来,你的小男朋友怎么办?”她突然就沉默了,等了好久,也没有等到她回复我,就在我马上要和周公约会的时候,她才低低地说了句:“我跟他分手了。”我被她这句“分手了”惊得睡意全无,翻身起来拉着她问:“怎么好好的突然分手了?你疯了吗?”“是我提的,我不想跟他在一起了……”

黑暗里我看不见她的脸,但我听见了她嗓子里没掩饰好的哽咽,我坐在那里,等着她慢慢平静下来。有很长的时间我们俩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彼此能听见对方浅浅的呼吸声,就在我几乎以为她可能已经睡着了的时候,她开口了,声音有些沙哑:“他家里准备移民过去,已经买好房子了,他不需要我了。”

苏苏跟我讲述整个故事之前,我都以为她的男朋友跟她一样,只不过是个家境中上、成绩优秀的好学生罢了。毕竟苏苏刚认识他的时候是在地铁站,那天苏苏下课,正准备坐地铁去打工的餐馆,就碰见了他。当时他拿着地图和手机,用蹩脚的英语向路人问路。苏苏听着他有些好笑的口语,走上前去,用中文问他是不是老乡,男生当时就笑了,说大老远的碰见老乡真是不容易。

苏苏看了看他手上的地址,恰巧顺路,于是带着他一起坐了地铁。路上,男生把自己的耳机分了一只给苏苏,两个人就这么熟悉起来,互相交换了微信。

后来聊得久了,又因为同在异乡,渐渐生出了好感。每天男生下课之后都会去苏苏打工的餐厅,点上两份快餐,一边吃一边慢腾腾地等苏苏下班,偶尔在餐厅忙的时候也会跑过来帮苏苏洗盘子。这样彼此心知肚明的小暧昧持续了大概半年,直到苏苏搬了新家。搬家的时候他过来帮忙,苏苏住的是栋老房子,四楼,大箱子一个人搬不动,于是他就自告奋勇地扛起那只最大的箱子。哪知出门的时候因为箱子太大,两个人被卡在门口,苏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在背后用力推了他一把他才得以脱身。

苏苏跟在他身后,却被他肩膀上巨大的箱子挡住了视线,一个不小心,差点踩空楼梯。他一把拉住苏苏,两个人隔着箱子凑在一起,头抵着头,气氛忽然变得有些难以言说。男生突然凑过来,轻轻吻了吻苏苏的额头。两人之间的暧昧关系就这样宣告终结,开始明了了。

而苏苏也利落,干脆退了租,搬到了男生的房子里。

男生的小房间因为苏苏搬进来变得小了许多,两个人的东西摆在一起,虽然有些挤,但仍让他们俩开心了很久。苏苏说:“这样才像家,以前下课回来,总觉得房间里黑漆漆、冷冰冰的,现在虽然地方小了些,但回来的时候灯会亮着,有人等你回家的感觉真好。”

他们俩就这样谈起了恋爱,或许是独自出门在外的缘故,两人特别珍惜对方,几乎从没吵过架,即使有时候苏苏的坏脾气上来,冲他大吼大叫,他也只是买回来苏苏最喜欢的小甜点,哄她开心。时间久了,都懂得彼此的小心翼翼,谁也不会戳到对方的敏感点,于是也就不吵架了。

在一起第二年,有一天晚上苏苏下课回来,被一只角落里冲出来的小奶猫咬住了裤脚,怎么哄也不放,无奈,她只有将小猫拎回了家。他很高兴,抱着小奶猫问苏苏能不能把它留下来。苏苏也很喜欢小猫,更何况这个小家伙又是自己冲上来咬住了她的裤脚,所以她对它有了莫名的好感。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就欢欢喜喜地抱着猫进卫生间给它洗澡去了。

养了小猫以后,两人不约而同地都提早了回家时间。有一次他去参加聚会,一向不醉不归的他回来的时候却异常清醒。苏苏好奇地问他为什么没喝酒,他蹲在地上拿逗猫棒跟猫玩,头也不抬地说:“我舍不得让你们俩在家,我怕你跟它会害怕。”苏苏说,当时她看着蹲在地上认真逗猫的他,突然就生出了一种想和他在一起一辈子的念头。

我撇撇嘴:“可能他只是舍不得猫呢?”苏苏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毫不留情地拍在我的后背上:“你这个没情调的老处女。”我往边上挪了挪,没作声,她爬起来摸到了床头柜上的烟,坐在窗台上点了一根。忽明忽暗的火光和窗外昏黄的路灯将她的轮廓投在天花板上,我看着她有些生涩的吸烟动作,问她:“后来呢?”“后来,后来猫丢了……”

她强压着声音,可我还是听出了一丝哽咽,我闭上眼睛,幻想着那只活泼可爱的猫独自在外,找不到他俩时喵喵叫的景象,居然也有些难过。苏苏抽了抽鼻子,继续给我讲着故事。

那天餐厅的客人格外多,她打电话给他,让他早点回去给猫投食,他特别痛快地答应了。电话那边有些嘈杂,夹杂着一两句中文,她也没怎么在意,挂了电话继续自己的工作。好像那天的碗碟都格外油腻,苏苏洗了很久,觉得自己的腰都快要直不起来的时候,地上一箱又一箱的碗碟终于见了底。她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手上的碟子一个没拿稳滑了下去,溅起的白瓷片还划破了她的小腿。

经理见状,客气地跟苏苏说让她回去休息,并且让她不要放在心上,碟子不需要她赔。苏苏看着自己被划破的小腿,呆了一会儿。其实伤口不深,但暗红色的血流出来,像一条扭曲的虫子趴在她白皙的腿上。她总觉得,好像今天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不然自己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打破了碟子。

一路上苏苏都在心里默念着碎碎平安,可仍旧心神不宁,地铁还坐过了站。

仿佛就是为了映照苏苏的感觉,一推开家门,房间里的烟雾和嘈杂的说话声让她呆在原地,男生窘迫地站在门边跟她解释:“不好意思,我爸妈突然带着我弟弟来了,我也不知道他们今天到……”苏苏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住不适和愤怒:“那我出去住吧。”说完,进房间简单收拾了几样东西,跟他爸妈客气地打了声招呼,独自出了门。

苏苏背着包,在路灯底下慢慢地走着,他从后面急匆匆地追上来,拉着苏苏问:“这么晚你一个人能去哪里住啊?”“我也不知道,出去看看吧。”“我陪你一起。”他打了个电话给家里的父母,简短地表明了自己的去向后,挂了电话。

低头的时候,才注意到苏苏腿上的伤口:“怎么受伤了呢?”“哦,不小心把碟子打破了,瓷片溅到的,小口子,没什么事。”“那也要处理啊,碟子不干净感染了怎么办?”他不由分说地拉起苏苏去了二十四小时的药店。

躺在宾馆的床上,苏苏突然问他:“你爸妈突然过来是要接你回去吗?”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就在苏苏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才开口:“他们要移民过来,家里的手续办得差不多了,想让我跟本地的女孩子结婚……”苏苏翻了个身,呼吸声渐渐地变轻。男生仍旧倚着床头,听着苏苏平缓的呼吸,轻轻叹了口气。他点了一支烟,没有吸,任由那一点火光在黑暗里明明灭灭。

他不知道,侧过身的苏苏并没有睡着,只是放平了呼吸来掩饰自己的眼泪。苏苏也不知道,背后的他也同样没睡,靠着一支点了又灭、灭了又点的烟挨了一夜。两人谁都无法先跟对方说分手,也不愿意苦苦哀求对方留下来,就这样僵着。

第二天苏苏先起来,收拾利落之后回了出租屋。男生的父母和弟弟应该是去吃早饭了,房间里没人,可门虚掩着。苏苏打开门,像往常一样轻轻喊了几声猫咪的名字,可并没有见到那只热情的小毛球跑出来,或许被关在阳台上了,她想。

她收拾好自己的常用物品,走到卧室打开阳台的门,见到的只是摆放整齐的猫窝和猫砂盆,仍然没有猫的影子。苏苏有些慌了,抖着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电话给他:“猫丢了……”再也说不下去,蹲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他急匆匆地从外面跑进来,看见蹲在地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苏苏,心疼地把她抱在怀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狼狈的苏苏,那时候她的眼影蹭在了他的袖子上,睫毛膏和眼线将眼睛周围染得乌黑。他摸着苏苏的头发,安抚她:“别着急,一定能找回来的,它可能只是淘气出去玩了。”苏苏深吸了几口气,止住眼泪,平静地说:“猫丢了,我们俩也结束了。”

说着她站起来,从衣柜里抽出一件白T恤换上,又跑到卫生间好好地卸妆洗了把脸。重新给自己化了妆,接着订了回国的机票:“我今晚就回家了,谢谢你的照顾,祝你幸福。”

男生没有拦住执意要走的苏苏,临走之前,苏苏点了一支烟,狠吸了一口,鼓着嘴巴凑近他的脸,将嘴里的烟雾慢慢度到他嘴里:“你好好照顾自己,别弄丢了。”看着他呆在原地,苏苏提起箱子逃也似的出了门。那条“我回国了”的微信消息,就是那时候发给我的。“你就为了一只猫?”我有些理解不了,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问她。她掐灭那支烟,从窗台上下来重新钻进被窝:“嗯。猫丢了,我们的感情也要散了,我不想留在那里独自面对。”我翻了个身,突然想到了什么,把她摇起来:“把你那只猫的照片给我看看。”

苏苏不情愿地从枕头底下掏出手机,找到相册:“你自己找吧,我困了,要睡觉。”我看见她相册里面那张两人一猫的合影,男生的脸和机场里的那张脸重合在一起,突然明白了当时那个男生看我的眼神。他应该是记得我的样子的吧,我想着,有些激动。不顾苏苏的白眼把她揪起来:“你别睡了,他跟你一起回来了!”她半眯着眼睛没搭理我,我继续晃她:“我在机场看见他了,还带了猫,他把猫给你找回来了!”

苏苏马上睁大了眼睛,问我:“你说的是真的?”“我骗你干什么!”她翻身下床,无比利落地套上衣服,顺手还把我的衣服丢给我:“快点,换衣服,陪我去找他!”

我无奈,心里默默嘀咕:要不是为了你的终身大事,谁要大半夜陪你找人啊……苏苏拉着我风风火火地出了家门,一路上不停打着他的微信电话,终于,电话通了。

他报了酒店地址,我们俩到门口的时候,果然看见那个穿牛仔外套的男生站在门口,路灯衬得他的半张侧脸有些好看,怀里还抱着那只被养得圆滚滚的猫。遇见和被遇见

那天接到大庆的消息时,我正在准备晚上的直播,外卖横七竖八地躺在桌子上,可能是“末末”(我养的猫)想替我吃,它的前爪毫不顾忌地放在盒子里,我没心情收拾,心想着大庆说的:“陈末,她要结婚了。”

看着大庆这么说,隔着屏幕我都能够想象出大庆的完蛋样,我估计他脚下不是很多烟头,就是很多酒瓶。

我知道这个她是谁,大庆喜欢她好多年。我不说具体时间,是因为我觉得,不论是一年还是十年,得不到的爱,都等于零。

我打电话过去,那边很吵,大庆喊得都要缺氧了我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我索性把直播和末末放在家里,按照大庆发的地址找了过去,一见到他,果不其然,烟头、酒瓶到处都是,除了烟酒熏天的味儿,我还嗅到了一些其他的味道。

按照大庆的说法,那是伤心太平洋的味道。我看他还这么有精神煽情,那就是没醉。

大庆握着手里的酒瓶子,一股脑地往嘴里灌,我来不及抓住,就听他说:“我就是不甘心,就是不甘心啊。”

我不知道他脸上的是眼泪还是啤酒,我只知道这个一米八三的大个子男人,现在是个受了伤的小孩儿,摔倒了,我不扶他,他自己也能站起来,但一旦我拽他一把了,他一定会更难受。

问世间情为何物?我想大庆的情是长情,也是深情,但在轶澈那里都是友情。

说实话,这太残忍了,在这场友情之上、类似爱情的拉锯战里,必然有一方要成为无坚不摧的堡垒,在某一天被炸得粉身碎骨,今天就是大庆英勇牺牲的纪念日。他们这场拉锯战,开战了好几年,其间停战了一次,也就是轶澈要和他划清界限的时候,大庆就拉着我借酒消愁。

大庆愁什么我知道,但他不知道我愁什么,我总是感觉像浮萍,没有根,没有落脚处,那就一起喝啊,管他白的啤的红的,一杯下肚,全是水。

我撑着大庆一米八三的大体格子,摇摇晃晃地在路上走,他说想吹吹风清醒清醒,我谢谢他吐了我一身。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大庆在客厅里抽烟,末末趴在他脚边,我好像看到有菜叶子粘在它的爪子上。

不得不承认,他抽烟的样子还挺好看的,用小姑娘的话说,有股男人味,有点迷人。大庆其实长得不赖,家境不错,收入可观,但就是不能俘获轶澈的芳心。

确实啊,爱情这东西,能够得偿所愿的人,都是幸运的人。爱情里,我们都是二百五,没有办法规避风险,只能在前一段感情里受伤,在下一段感情里让自己能够躲过明枪,但那些背地里的暗箭你要怎么预防得看自己的实力了。

为什么爱情这么可怕?因为爱如潮水啊,潮水是会让人死的。但大难不死的人,会有后福吧,至少我愿意这么相信。

大庆说,陈末,你知道我多喜欢她吗?记忆里的我依然高大,但她却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怎么找到她,也不知道怎么把自己藏起来,所以我就只能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我觉得自己好累,但我还是不想让自己停下来。他在吐烟圈的时候叹了口气,我走过去,也点了一根烟,我说,失恋让你变成诗人了。大庆说,她压根就没恋过我。

现在我想和你讲一讲大庆的故事。1

大庆和我是同学,记得那个夏天,大庆刚和女朋友分手,难过得不行。这时候轶澈转校过来,其实轶澈来的时候,好像没怎么引起过大庆的注意,大庆倒是和我说过,这新来的姑娘好看是好看,就是冷冰冰的。

临近期末,做卷子复习的时间让夏天更热了。老师把语文卷子收上去,随机发,互相判分。大庆手里的,是轶澈的,轶澈的作文让大庆对她有了不一样的感觉,那节课,大庆没有好好听课。当然这不算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毕竟他好好听课才奇怪,但我惊讶的是,大庆手抄了轶澈的作文,并且一直留到现在。那作文有一段是这样:

今天的太阳很大,身上穿的衣服是白色的连衣裙,其实我更喜欢蓝色。耳机塞进耳朵,声音开到最大,聒噪的蝉就安安静静,我冷笑,这有些一叶障目的味道在里面。

远处立着三只垃圾桶,早就塞得满满当当,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堆了好多在外面,苍蝇盘旋在上面,我猜它们一定很热,因为站在这里不动就感受到汗水在我的背上坐滑梯,滑了一次又一次,苍蝇还要飞来飞去,那一定更累也一定更热。

说实话,我讨厌夏天,也讨厌桃子味的汽水。

走近了,味道也跟着浓郁起来了,鼻腔好像自动开启了防御机制,我自觉地屏住了呼吸。

我想起了小时候和我爸比赛憋气,脸埋进洗脸盆里,我的盆大些,我爸的盆小些,我记得我总是耍赖,偷偷浮出水面换口气,爸爸也总是不戳穿我,后来我的盆摔出了一个小洞,爸爸也在这个夏天离我而去。所以,我讨厌夏天,因为除了花露水、风油精的味道,还有眼泪的味道,很咸很咸。

我就看着几只苍蝇落在那腐烂了一个小口的桃子上,心里想着,那桃子明明红得好看,却没有被人吃掉的福气,但能躺在这里受这些苍蝇青睐,或许这就是命运,遇见和被遇见的命运,吃和被吃的命运,离开和被离开的命运。

大庆那时候觉得,他们相遇,就是轶澈作文里的遇见和被遇见的命运。轶澈在他的斜前方,中间隔着一条过道。大庆有时候一抬头,就能看见轶澈的背影和小半个脸,大庆说,他那个时候总是喜欢看她扎得高高的头发,自己想,有一天要是能帮她梳头发就好了。

轶澈她爸就是在那个夏天去世的,所以她不爱说话,冷冰冰的。她妈妈的煎饼摊子开在学校对面的街上,每天早上,轶澈和她妈妈一起出门,有时候轶澈就在那儿帮忙后再上学。

大庆说,他觉得自己有种保护她的欲望,我其实那个时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大庆就莫名其妙地喜欢轶澈了。大庆说,你不懂,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瞬间的心满意足。

我真的不懂,他心满意足的一瞬间是啥,是她那小半个脸还是她长长的头发,还是那篇我看不太懂的作文。2

大庆开始给轶澈写字条,他说自己害羞。我不知道害羞这个词是不是形容错了,但大庆说不敢找轶澈说话,所以就趁大家不在的时候偷偷放进她的铅笔盒,他还记得,那铅笔盒是蓝色的,字条上的内容无关于情爱和表白,而是一些幽默的小段子,大庆说,想看见她开心,想让她快乐一点儿。每个段子最后,大庆都写了一句“向日葵都向着太阳,你也要向着太阳”。我觉得这话可真矫情。

但后来想,大庆的手段也不错,轶澈确实有点文艺女青年的感觉,这也算是投其所好吧。

不仅如此,大庆还在轶澈的自行车车筐里放吃的,大庆送鸡蛋,鸡蛋上面画笑脸,我觉得他蠢,送姑娘鸡蛋,我不知道他这脑子是咋想的。大庆说,你不懂,我要与众不同,而且吃鸡蛋对身体好。我憋不住乐,说他缺心眼,但随他去吧,可能傻人有傻福。

现在看,这福气仅仅止于他们对彼此好了一阵子,而不是一辈子。

第一天送鸡蛋,我和大庆躲在车棚里,弯着腰偷偷摸摸,轶澈看到鸡蛋的时候,我印象深刻,她笑了,像鸡蛋上画的那样。我不知道轶澈有没有把那些字条都看完,鸡蛋有没有吃完。但那段时间大庆开心得像个傻子,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别伟大的事,后来持续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吧,轶澈知道了是大庆在写字条、送鸡蛋。

其实我猜,她应该知道得更早些。

有一节体育课,大庆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崴了脚,我架着他,瘸着往空地走,轶澈跟在我们身后,大庆说他特别紧张,我说,你还是先紧张脚吧。

轶澈盯着大庆肿着的脚踝说:“你的鸡蛋应该能派上用场,今天别送我了,你说放在哪儿了,我想办法给你热一热,可以去肿。”那个被拆穿的瞬间,大庆说不出一句话,但他后来和我说,感觉自己正在慢慢坠落,我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说,你不懂,幸福的感觉就是你觉得自己置身云端,但心甘情愿为她降落人间。

我觉得他有病,还每次都说我不懂。

我想,大庆是高兴轶澈知道了这些秘密,但欣然接受,还给了他关心,所以觉得幸福吧。

后来,鸡蛋和字条都成了过去式,大庆开始好好听讲,他说要和她考一个学校,这下我是真的感到惊讶了,那个时候,打游戏、对小姑娘吹口哨、打群架的日子都和大庆划清了界限,他说改邪归正的感觉,挺好。

不过我倒觉得大庆还真挺有办法的,冰山好像不费吹灰之力就给融化了。

但后来我明白了,其实有时候感动一个人,只不过是因为刚好她口渴,你递过去了一杯水,当然,这水是你特意为她备下的。3

剩下的日子,大庆和轶澈像极了情侣。其实大庆家和轶澈家是学校的两个方向,但每天大庆都骑着他的小破车专门去轶澈家接她和她妈妈的煎饼摊,大庆说帮阿姨推车。轶澈说不用这样,但大庆每天都准时出现在巷子口,大庆每天都能带着煎饼馃子来上课,他觉得那是给他的恩赐。

我说,早晚有一天你会再也不吃它了。但当真灵验的时候,我却怪自己的未卜先知。

我问过轶澈,喜欢大庆吗?轶澈说,觉得有他这个朋友特别特别幸运,也希望能一起走很远。我记得很真切,她用的是朋友、两个特别,以及一个幸运这些词来描述。

但她回避了我的问题,那应该就是不喜欢吧。

有一天轶澈和她妈妈在煎饼摊忙前忙后,几个小混混来买煎饼不给钱,轶澈和他们理论,结果变成小混混们动手动脚,大庆一板砖就呼过去了,手上的血直流。大庆说,那血鲜艳得就像假的,他真的挺害怕的。

后来因为这件事,大庆辍学了,赔钱给小混混的时候是大庆和家里要的,没要轶澈妈妈给的,轶澈觉得特对不起大庆。

我以为轶澈会感动得以身相许,但是她没有。

那个长长的暑假,轶澈白天帮她妈妈卖煎饼,晚上就去帮人补习,有时候还去冷饮店做兼职,轶澈挣的钱,全都要给大庆,说钱会慢慢还。大庆说这么做都是他愿意的,让轶澈不要有负担。

但这件事最后变成轶澈让大庆忘了她吧,自己不能耽误大庆了,她知道大庆喜欢她,但是她只把他当作好朋友,她很矛盾,想和大庆走很远的路,但又不想让大庆以那种姿态陪着她。

大庆要了那钱,并说只要这些,但其实他一分也没花,只是不再联系轶澈。他说,我知道她不喜欢我,所以我就不能给她负担了。那天晚上,大庆拉着我喝酒,他一直唱《有一种爱叫作放手》,我听着都觉得心疼,其实那个时候,我才真的懂大庆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轶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