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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7 16: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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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金诚

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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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四大短篇小说家作品精华·马克·吐温作品精华

世界四大短篇小说家作品精华·马克·吐温作品精华试读:

避雷针

我所攻读的是一门严肃的学科——政治经济学,在每天的上午,我总是搬来一堆书,准备写作,由于此项工作要用去我几乎所有的时间,所以,我极不愿有人打扰我。

这天,我同往常一样,开始了写作,但是刚刚写了“政治经济学乃是一切善政之基础……”几个字,我的工作就被打断了,说是楼下大门口有一个陌生人有事要见我。我从楼上下来,问他有什么事,同时竭力不让我的政治经济学的思绪跑掉。我虽焦急万分,他却不慌不忙。

他说他途经这里,发现我的房子上需要装几根避雷针,因此冒昧来打扰。

我说:“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他说没有别的,只是他很愿意帮我装。

我尽力装出是一个会当家的好手,漫不经心地回答说:“我早就想装上那么七八根避雷针了,只是由于……”陌生人听了这话倒是一怔。

我私下认为,即使他看出了我不懂装懂,他也一定不会点破的。只听见他说,在全城所有主顾中他最乐意为我效劳了。

我说那你就看着办吧,说完正想走,他又把我叫住,说是需要知道到底想装多少“针”,装在房子的什么位置上,杆子要求哪种质量。

我告诉他装8根“针”,全装在房顶上,杆子哪种好用哪种。

他说他供应的普通的一种是每英尺20美分,铜质的是25美分,镀锌的螺旋状杆要30美分。

我说用螺旋状杆。他又接着说,要想把事情干漂亮,不管任何人看了都一致感到羡慕,都异口同声说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样对称布局的一组避雷针,那么他认为至少要用上400米。

我急着回去继续我的文章,所以,我立刻回应他,说按他的意思办,我终于摆脱了他,继续从事我的政治经济学。但是当我费了半个小时才使我的思路收拢时,我的工作又被他打断了。

我又再次面对着装避雷针的人,他还是一副镇静自若的样子,我则相当地烦躁。

他站在那里,像在品评鉴赏似地朝着我房顶上的主烟囱方向眺望。他说:“眼前这景致简直会使人产生新的乐趣。”接着又说,“你能否告诉我,可曾看见过比单独一个烟囱上就装有8根避雷针更美的景色吗?”

我回答他,在我的印象中还不曾有过。他说他认为,天下除了尼亚加拉瀑布外,再没有比这更为壮观的自然风光了。只不过有一点稍显不足,那就是还应在屋顶周围再分散装上8根避雷针。

我跟他说我的时间很紧,让他再装8根避雷针,添加500英尺螺旋状杆。

这一次,我估计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把被打断的思路拉回来。但是装避雷针的人又传话上来要找我。

他说他是万般无奈之下,没有办法才不得不打搅我的。因为他这个人做事非常追求完美,而且一丝不苟。刚才干完活,累得要命,正想停下来休息,一抬头发现原先的计算出了一点点问题。他说,如果这样,万一雷暴到来,光凭这16根避雷针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保证这所最心爱的房子完整的。“好了!好了!你不要再打扰我了,让我安静安静吧!”我说,“如果行得通,你装它150根,在厨房里装一根,牲口棚上装一打,那只母牛身上装一对!厨师脑袋上也装上一根!你把你的材料全用上,爱装什么装什么,但愿不要再来打扰我!”

当他再一次见我时,我对他说:“不要再说了,报报账吧。900美元可以吗?那么街上集合了这么多人干什么?怎么?原来是看避雷针!难道他们从未见过避雷针?是没有见过一座房子上装了这么多避雷针吗?这有什么好看的?少见多怪!但我还应下楼照看着点。”

在随后的24小时内,我这座房子竟成了全城的一大奇观和人们议论的话题。房子所在的街道,日夜都被看热闹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因为这时来了一阵雷暴雨,雷电直冲着我的房子打下来。过了5分钟,周围半英里内再也看不到一个观众了,但是在同样的距离外,所有高楼大厦的每个窗口和屋顶上却都挤满了人。

说来也情有可原。因为好像是几十年内积聚起来的全部流星和烟火都倾泻到我这孤立无援的房顶上来了。

当时的计算结果显示,我的房子在40分钟内竟遭到了764次雷击。雷电是这样迅速地一个接着一个沿着螺旋状杆打到地里去,使人们都来不及搞清楚雷是怎么打下来的。

我敢说,从人类诞生以来,这种事绝对是第一次发生。好在可怕的围困总算解除了,因为这时笼罩在我们头顶的云层里肯定再也没什么可抛的了。

我顺便要告诉大家一声,在雷电袭击我房子的时刻,我是没有办法继续写我那还没完成的政治经济学了。

误会

几年前,我由于要到东部去,中途须在纽约萨拉曼卡换乘卧车。我到时,车站里早已挤满了人,他们一窝蜂涌进了卧铺车厢,挤得车厢里几乎水泄不通,而且人声嘈杂,尘埃飞扬,这份罪可真够受的。这时,我问票房里一位青年人我能不能买到一个铺位,他粗暴地回答“没有”,一听到他的咆哮声,我不由得心惊肉跳,心里极不舒服,因为这种语调极大地挫伤了我的自尊心。我只好走开了,又去苦苦哀求另一位站务员,问我能不能在一节卧铺车厢里弄到哪怕是一个破旮旯儿都成。哪知,他也气呼呼地嚷道:“没有,你别做梦啦,哪有旮旯给你留着,好了,别再烦我,走开!走开!”说完,他转身就走了。这时我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伤害,简直到了没法儿说的地步。我心里是那样生气,所以我跟我的朋友说:“要是这些混蛋知道我是谁的话,他们会马上……”刚说到这里,马上被我的朋友打断了。“不要说那些,”他说,“要是他们果真知道你是谁?你应该知道结果,即使车厢里早已座无虚席,他们照样还是帮着殿下弄到一个空位儿。”

话虽这么讲,但对改变我的处境也还是一无用处,但是,恰好就在这当儿,我发现照管卧铺车厢的一个黑人茶房两眼一个劲儿瞅着我。我看见他黑黝黝的脸膛上顿时笑眯眯起来。只见他一边在与那穿制服的列车员低声交谈,一边还向我频频点头,显出谦恭的神色。一会儿,那个黑人茶房急冲冲走到我身旁,而这个列车员却径直向前走来,瞧他那种殷勤客气的劲儿仿佛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您需要哪些服务?”他开口问道,“您不是想在卧铺车厢里找一个铺位?”“不错,”我说,“还得劳你们帮帮忙。做了好事——总要得到好报吧。”“现在我们只有豪华的卧铺包厢,”列车员恭敬地说道,“里面有两个卧铺和两只安乐椅,您随便使用。喂,汤姆,把这些手提包搬上车去!”

最后,他十分郑重地举手碰了碰帽檐,以示对我恭敬。我和我的朋友于是就在那个被称为汤姆的带领下向豪华卧铺走去。我可忍不住真想跟我的朋友说上几句话,但我还是按捺住了,心想,等着瞧吧。汤姆把我们安排在那个豪华的大包厢里可真是舒服极了。接着,汤姆就低头哈腰、满脸堆笑地说:“现在,您先生大人还要什么服务吗?我都可以给您办到。您尽管说,没关系的。”“今儿晚上9点钟,我要用一些热水和一大杯热酒,行吗?”我问,“你知道苏格兰潘趣酒该温到什么程度吗?”“好的,先生,您放心,这完全可以给您办到。到时候我亲自给您送来。”“噢,那很好,不过那盏车灯挂得实在太高啦。你可不可以给我在床上放上一支大蜡烛,让我看起书来舒服一些?”“那不成问题,先生,这很好办,我会亲自把蜡烛安放在那里,让它整夜亮着不熄。先生,您还有别的吩咐吗?不要客气,尽管对我讲就是了,好歹也得给您办到。嗯,就是这么一回事。”说罢,他就不见影儿了。

黑人茶房走后,我脑袋往后微微翘起,大拇指勾住袖子口,朝着我的朋友笑了一笑,轻声地说:“嗨!朋友,到现在你应该说些什么?”

我的朋友似乎没有回答我问话的意思,他在想别的事。不一会儿,一声门响,那张黑黝黝的笑脸突然破门而入,紧接着是下面这一段话:“上帝保佑您,先生大人。我一下子就把您给认出来啦。我跟那个列车员全说了。上帝啊!我两眼瞅着您,我一下子就把您给认出来啦,哈,哈!”“是这回事吗?”我边问边把加了四倍的小费递给了他,“请问我究竟是——谁呀?”“吉尼尔·麦克勒兰一个大富翁。”说完,他又不见影了。

光荣的事情

记得那一次,我茫然不知所措,因为身无分文,而且在天黑前还急需三美元,到哪里去弄钱呢?

在街上,我徘徊了整整一个小时,可一个办法也没有想出来。后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个地方坐了下来。这时,一只小狗朝我走来,停在我身边,打量着我,它很友好,似乎在说:“你愿意与我交朋友吗?”我好奇地注视着这只可爱的畜生,它快乐地摆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它靠在我身边,用头在我的身上摩来蹭去的,然后扬起头,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这真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似老朋友重逢般亲热无比。

这时,民族英雄密尔将军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人们都羡慕地望着他那身显眼的制服。突然,他看见了这只小狗,眼神闪烁,随即停下脚步。看得出来,他也迷上了这只漂亮的畜生。将军情不自禁地走上前,抚摸着这只可爱的小狗,他打量了一下,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惹人喜爱呀!你愿意卖吗?”

我爽快地说:“可以。”“你说吧,卖多少钱?”“三美元。”我回答。

将军听后瞪大了眼睛,吃惊地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啊,它至少值五十美元。我是因为喜欢这只狗所以才想买下来,我不想占你的便宜,还是再说个价钱吧!”

我坚持说:“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很好,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我就买下了。”将军说完,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然后带着狗上楼去了。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一位相貌温和的中年绅士走了过来,四下里东张西望。我对他说:“你需要帮助吗?”

他焦急地说:“我在找我的狗,你看见它了吗?”“是的,十几分钟前它还在这里。”我说,“我看见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如果你需要我帮助的话,我可以试试。”

那位绅士非常高兴,一再感谢我,这样的场面我很少看见,他连连表示愿意让我试试。毫无疑问,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是个聪明人,对我的暗示心知肚明,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还问我要多少。“三美元。”我说。

他惊讶地望着我说:“啊!这算不了什么,只要能找回我心爱的狗,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

但我说:“不,我只要这些就够了。”然后,我们便上楼了。人们一定会说我傻,为什么不多要一点呢?

在旅馆的服务台,我打听到了将军房间的号码。当我走进房间时,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这只小狗我要带回去。”

他吃了一惊,说:“什么?带回去!这是你卖给我的狗,价钱是你出的。”“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它回去,因为它的主人来找它了。”“什么?”“这只狗的主人来了,这只狗不是我的。”

将军更惊奇了,一时不知所措,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刚才卖的是别人的狗?”“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你知道还把它卖给我!”

我说:“将军,你的问题可真稀奇,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价买这只狗,这一点你不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跟你说我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这可真是稀罕事,是我平生遇到的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卖的这只狗不属于你……”

不等他说完,我便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这难道公平吗?你不会否认,我只要了三美元吧?”“哎呀,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请别再费口舌了,”我说,“你不能回避这个事实:买卖是非常公平、非常合理的。只因为这只狗不属于我,因此,我必须把它带去,它的主人要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只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有些不耐烦地挥手:“好啦,好啦,不要说这一大堆令人迷惑的辞令了,你把它带走,我想休息一会儿。”

我拿出三美元还给了将军,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得到了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对我的行为很满意,因为我光明正大地拿到了三美元的酬金。我绝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我从狗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却是我应得的。那位狗主人如果没有我,他会找不到那只可爱的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大家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也是不得已才那样做的。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那种来路不明的钱我决不会用。”

看画

从前,有位画家画了一幅得意之作,并把它挂在一个他能从镜子里看得到的地方,他说:“这下看上去距离倍增,色调明朗,感觉比先前更好了。”

画家的猫把这件事告诉了森林中的众兽。众兽对这只家猫向来推崇备至,因为它博学多才、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极有教养,能告诉它们许多它们不知道,甚至高深莫测的事。

听了这条新闻,它们都很激动,于是连连发问,以便充分了解情况。它们问画是什么样的,猫就讲解了起来。“那是一种平的东西,”它说,“出奇地平,绝妙地平,迷人地平,十分精致,而且……啊,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众兽听了更加疯狂了,说无论如何要看看这张画。熊问:“是什么使得它那么漂亮呢?”“是它的美貌。”猫说。

这个答复令众兽更赞叹不已,更觉得高深莫测,它们越发激动。接着牛问:“镜子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怎么说呢,镜子就是墙上的一个洞,”猫说,“朝洞里看进去,你就能见到那张画,在那难以想象的美貌中,它显得那样地精致,那样地迷人,那样地惟妙惟肖,那样地令人鼓舞,你看了以后会有些头晕,有些飘飘然的感觉。”

一直在旁边沉默的驴此时开口了,它说以前从没有那样漂亮的东西,也许当世也没有。又说用一整篓形容词来宣扬一样东西的美丽之日,就是需要怀疑之时。

驴的怀疑论使众兽也产生了怀疑,猫见状马上离开了。这个话题被搁了几天,但与此同时,众兽的好奇心又在极度膨胀,那种想一睹为快的兴趣又复活了。于是众兽纷纷责备驴把那也许能给它们带来乐趣的事弄糟了,而这种仅仅对那画的漂亮产生的怀疑,却没有任何根据。驴不加理睬,安之若素,说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证明它和猫谁是正确的。它要去看那洞,然后回来报告它的实地所见。众兽感到既宽慰又感激,请它马上去,于是驴便动身去看那个洞。

驴碰到了一个难题,它不知道该站在什么地方看,最后,错误地站到画和镜子之间,其结果是那画没法在镜子中出现,它回去说:“猫撒谎,那洞里除了有头驴,啥也没有,它说的那个什么东西连个影都没有,只有一头漂亮的、友善的驴,仅仅是一头驴,什么都没有。”

象问:“你看仔细、看清楚了吗?你挨得近吗?”“当然了,我发誓,没有谁比我看得更清楚、更仔细了。噢!万兽之王,我挨得那么近,我的鼻子和它的鼻子都碰上了。”“这真怪了,”象说,“就我们所知,猫以前一直是可信的,再让一位去试试看。去,巴罗,你再去看看那个洞,然后报告你所看到的。”

熊接到命令立即前往,回来后它说:“猫和驴都说谎,洞里除了有头熊外,啥也没有。”

众兽大为惊奇和迷惑不解,现在谁都渴望亲自去尝试一下,搞个水落石出。于是,象便让他们一个一个地看那个洞。

第一个去的是牛,它发现洞里除了一条牛,啥也没有。

虎发现洞里除了一只虎,啥也没有。

狮发现洞里除了一头狮,啥也没有。

豹发现洞里除了一头豹,啥也没有。

骆驼只发现有骆驼,别无他物。

象听了它们的报告,怒不可遏,决定要亲自前往,弄个水落石出。

象回来后,不客气地训斥了它的全体庶民,因为它们全都撒谎,对猫的无视道德及盲人摸象的做法更是怒不可遏,它说:“除非是个近视的傻瓜,否则,不论谁都能看得出来,那个洞里明明只有一头象。”

我的恋人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十七岁,她十五岁。

那是在梦里。不,不是相遇而是从后面赶上她的。

那是密苏里的一个小村庄,我是没有去过的,除了做梦之外。

我走过一座木桥,桥上到处可见一捆一捆的干草,杂乱地堆放着。她在桥上,就在我前面四、五步远;一瞬间,我和她又都不在这桥上了。

这桥是村庄的唯一出口,转眼间村庄又出现在身后。

村上的最后一个房子是个铁匠铺,铁锤轻轻敲打得叮当响……总是那么遥远,然而总带有一丝愁苦,究竟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绕过我的肩头传到我耳朵里。

在我们前面是曲折的小路,路的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篱墙。

篱墙周围长满了黑莓藤和榛子丛林;最上面的一根栏杆上有一只蓝知更鸟停着;在同一栏杆上还有一只黑松鼠,尾巴翘得老高,转眼间向蓝知更鸟跑去了。

篱墙外面庄稼茂盛,远处有一个农人没有穿外衣,戴着草帽,在达到腰身的庄稼地里前进。

此外没有其它生命的象征,寂静无声;到处静得像过安息日一样。

我记得这一切,也记得那个女孩,她走路的样子,她一身穿着。

刚开始,我在她后面五、六步远,刹那间我就到了她身旁……我既没有动脚也没有滑行,就这样到了她身旁;移动是不考虑空间的。

我注意到了,但却不惊奇;看来这是一种自然的过程。

我在她身旁。我搂着她的腰,把她拉近一些,因为我爱她;我虽然不认识她,但觉得我的行为是自然而正当的。

她不吃惊,不为难,更没有生气,而是搂着我的腰,抬头望着我,脸上露出高兴的欢迎表情。

我弯身去吻她,她接受了我的吻,好象都很自然,其中自有欢乐。

我对她有情,她对我有意,这事就这么简单,但是其性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不是兄妹之情更亲密,更可爱,更虔诚;然而不是恋人之间的那种爱,因为这里面没有爱情的火焰;比两者更加纯洁,更加微妙。

这种奇怪而美好的梦恋,我们都常有体会,并且作为我们童年之爱的一个特点记在心中。

我们俩一起往前漫步,过了桥,到了小路上,边走边说,像老朋友一样。

她叫我乔兹,我觉得很自然,尽管我的名字不是乔兹。我叫她艾丽斯,她也没有改正我,尽管她的名字显然也不叫艾丽斯。一切都显得自自然然,合乎情理。

有一次我说,“多可爱的小手啊!”

她不声不响、行为很大方地把手放在我的手上,让我认真看。

我认真看过后,又说她的手长得小,纤细好看,皮肤像缎子,然后吻了手一下;她把手放到自己的嘴唇上,什么也没有说,在我吻过的地方吻了一下。

我们大约走了半里路,拐了一个大弯,来到了一座木屋前。我们走进木屋,发出桌子已经摆好,桌上的东西直冒热气……没有剥的玉米棒子,棉豆,一只烤鸡,还有别的常见的东西……炉子旁边有一把藤条椅子,一只猫在椅子上睡得很香。

但不见一个人影,空空的,静悄悄的。

她说她要到隔壁房里去看看,让我等她。

我于是坐下,她穿过房门,房门的碰锁“咔嚓”一声,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我等着,等着,不由站起来,跟上去,因为我不能再不看见她。

我穿过房门,发现自己到了奇怪的墓地,一个坟墓城,远远近近,到处是数不尽的坟墓,映着夕阳的余晖。

我一转身,木屋消失不见了。我到处跑,一直跑到坟墓间的小道,嘴里喊着艾丽斯。

夜晚顿时结束,我找不到路了。

我醒来,错过了这时光,感到很痛心;我是在费城,睡在床上,这时我不是十七岁而是十九岁。

十年之后,我在另一个梦里找到了她。我还是十七岁,她依然是十五岁。

那是在密西西比州的木兰林中,离纳齐兹大约几英里;木兰花盛开,白茫茫一片,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芳香;地势很高,从树林中空隙望去,只见远处有一段光滑的河滩。

我正坐在草地上出神,一只胳膊抱住我的脖子,原来是艾丽斯。

她坐在我旁边,望着我。

我感到由衷的幸福和说不出的感激,但是不觉得惊奇,也不觉得时光的流逝。

十年前的事犹如近在昨天,其实还不及昨天的一个零头,真是不知不觉。

我们静静地互相爱抚,谈心时也不提上次是怎么分离的;这很自然,因为不用时钟就用日历计算的分离,是不是有过,我们不知道。

她叫我捷克;我叫她海丽;这两个名字都很适合,大概她和我都没有怀疑我们取过别的名字,即使怀疑,大概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十年前,她很美丽,现在依然很美丽,那少女的活泼、温柔和天真,依然没有丢失。

以前,一双蓝眼睛,一头柔顺的金发;现在是黑头发,深褐色的眼睛。这种不同,我注意到了,但这并不说明变化。对我来说,她就是多年以前的她。

我没有问一问那个木屋是怎么回事,也未必去想过吧。我们生活在一个单纯、自然、美丽的世界里。

这里发生的一切事都是自然的,不受外界的烦扰,也不受任何惊奇的干扰,所以不必作解释,对解释之类也不感兴趣。

我们在一起很亲热,很快乐,就像两个无知而心里得到满足的孩子。海丽戴着一顶夏日的帽子。

她立即取下帽子说:“现在在一起了,你可以好好亲我了。”

我觉得这似乎只是殷勤而周到的聪明话,没有更多的意思,她是这么想的,就这么说了,自然得很。

我们漫步穿过树林,来到一条小溪前面,宽大约三码,溪水浅清澈见底。

她说:“我的脚不能让水沾湿,亲爱的,抱我过去吧。”

我将她抱起,叫她把我的帽子拿着,免得沾湿了我的脚,真不知道这怎么可能;我只知道是这样,她也知道是这样。

我过小溪的时候对她说,过了小溪,我还抱着她走,困为这样非常愉快。

她说她也觉得很愉快,还说早些想到就更好了。

我们本来可以享受这一大欢乐的,可是我们两人却一起步行了这么久,真可惜。

我惋惜地说了这个意思,觉得这损失已无法挽回。她也有些困惑不安,说总有办法挽回。

她也有些忐忑不安。说总有办法挽回的,让她想一想。她沉思了一会,抬起头,满脸喜色,说她有办法了。“抱我过河去,再抱我过河来。”

现在我当然明白,这不解决问题;不过在当时,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办法,而且我相信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她那样的小姑娘了。

我把这些告诉了她,使她高兴不已。她说她对发生的一切都感到高兴,我可以从中看出她的能力如何。

她想了一会又说:“真有点‘那个’。”

我不懂为什么,这几个字是很有用意的,其意无穷,不须多加一词。我佩服这用词不达意的贴切和巧妙。我对想出这种用词的了不起的智慧充满崇仰心。

这事,我现在想得很少了。值得注意的是,在梦境里创造的词容易消失,因为在梦乡比在现实中更容易找到。

在后来的许多年里,我梦里的恋人多次说的甜言蜜语,当我吃过早餐准备把它们记在笔记本里的时候,它们便在我的笔下化为乌有了。

我将她抱过河去,再抱过河来;整整一个下午,我抱着她走,走了一程又一程。

像我这样一个青年能抱着这位温柔的姑娘走了半天功夫而不知累,也不需要休息,在我和她看来,这没有什么了不起。

梦境多种多样,但是没有哪一个梦境安排得像这梦境这样适度、得当、有趣。

天黑以后,我们到了种植园的一座大房子,这是她的家。

我将她抱进屋。

她家里的人都认识我,我也认识他们,虽说我和他们素不相识。

她母亲以那装得不像的焦急神情问我12乘14是多少,我说是135,她记在纸上,并且说在她改进教育的过程中,重大事件是从来不靠记忆的,这已成为习惯。

她的丈夫正给我一把椅子,但发现海丽已经睡着,他于是说最好不要惊醒她,便轻轻地扶我靠衣橱站着,他说我这样就吃力了。

后来走过来一个黑人,手上拿着软阔边呢帽,恭恭敬敬鞠一躬,问我要不要量尺寸。

他这一问,我倒不惊讶,但让我感到有些纳闷;我说我愿意领教,他向门走去请顾问进来。

他,这一家,还有灯,都开始暗淡下来,不多一会屋里是一片漆黑;但是立刻出现一道月光,一阵寒风,我发现我正在过一个结了冰的湖,我两手空空。心中掀起一阵忧伤。

使我醒来,原来我是在旧金山的报社里。正坐在桌前。我看钟,才知道我睡着才不过两分钟。

更重要的是,我当时已经二十九岁了。

这是在一八六四年。在这之后的一两年里,我也只是短暂地看过我梦里的恋人几眼而已。

这些,我都记在笔记本里了,但没有记所说的话,也没有记任何细情,显然没有内容可以补充。这两次都是突然见面,认识,热切的接近,接着又顿时消失,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了。

她的这两个形象,我记得非常清楚,其实这种风貌的所有形象,我都记得,不用笔记本也能说得出来。

我的习惯是,趁我记得清楚的时候,把各式各样的梦都记下来,研究,讲述,找出梦的本源,弄明白跟我相处的那两、三个各不相干的人当中谁是梦的设计者,所以我记得住梦……这事可不是简单的,因为很少人练习记梦的能力,而不练习就不会有很强的记忆力。

一八六六年,我在夏威夷群岛住过几个月。同年十月,我是在旧金山作了首次讲演。

第二年一月,我去了纽约,正好满三十一岁。这一年我又一次见到我的精神恋人。

在这次的梦里,我又是站在旧金山的歌剧院的舞台上准备讲演;在强烈的灯光下,我眼前的听众各有特点,十分生动。

我开了口,刚说几个字就停了。害怕得浑身身上发凉,因为我发现我没有题目,也没有讲稿。无话可讲。我说不出话来,卡了一会才说出几个字,想来几句拌嘴的幽默话。

场内毫无反应;使人难堪的冷场;我再次努力说几句幽默话,但告失败。有人嘲笑,除此之外,场内很安静,气氛严肃,毫无好感,听众气愤之至。

我惭愧低下了头,苦恼万分,只好设法争取人们的同情。我开始低三下四赔不是,再加上多而不适时的恭维话,请求原谅。这实在太过分。

听众大喊大叫,破口大骂,吹口哨,叫嚷;在这一片混乱中,人们都站起来,向大门涌去,乱成一团。

我站在那里,感到比较茫然,见此景象,想到第二天人们会怎么议论,我是没脸上街了。

当大厅完全空了,安静了,我在舞台上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低头伏在书桌上,不去看这一切。

不一会,那熟悉的、梦里的声音叫我的名字,把我的烦恼一扫而尽:“罗伯托!”我答道:“艾格尼丝!”

接着,我们两人在夏威夷群岛上名叫哎藕谷的百花争艳的峡谷信步走去。

不必解释,我知道罗伯托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昵称,普通名词,意思是“亲爱的”。

我和她都知道艾格尼丝是昵称,普通名词,有感情深厚之意,除了梦的语言之外,别的语言是无法确切表达其意的。

大概相当于“亲爱的”,但是梦的词汇总是把含意修饰得更细致更贴切,这是世上的白昼字典所不及的。

我们不清楚这些会有如此寓意;我们的用的字是任何已知的确良语言中所没有的,希望人们能懂,而人们确实能懂。

我的笔记本里有我这位精神恋人给我的几封信,是用某种人所不知的语言写的……大概是梦语吧……附有译文。我想精通这种语言,用速记记下谈话。

下面是其中一封……是全文:“Raxohatal.”译文……“当你收到这信,它会使你知道我盼望见到你,抚摸你的手,为了得到安慰和平静。”

这速度比醒着时的智力高,因为醒时思索并不是真的思索,在思索形成文字之前,它只是模糊、无定形的方式。

我们到奇妙的峡谷,摘了许多姜类植物的美丽的花朵,情话连篇。她的帽带和我的领带本来不需要系,我替她系,她替我系,系了又系,最后坐在大树下,眺望陡峭的山崖,直至天际,那里缭绕的白云掠过山崖,仿佛绿色的山峰在移动,像鬼怪似的岛屿在那里晃动;然后我的目光又望到地上,交谈起来。“多么静啊……安静,平静!我永远不会感到烦闷。你喜欢吗,罗伯托?”“喜欢,整个地方我都喜欢……所有的岛屿,还有这毛伊岛,非常漂亮。我以前来过。你呢?”“来过一次,那时还不是岛呢。”“是什么?”“是一个sufa。”我明白。Sufa。是梦语,意思是“大陆的一部分”。“那时,这儿的人是什么样子?”“那时候,还没人。一个人也没有。”“你知道吗,艾格尼丝……那个就是哈莱亚卡拉,是死火山,就在山谷的那边。那时候,这儿有火山吗”?“有,在燃烧。”“你去过很多地方?”“是的。在这儿,去的地方不多,在星星倒去过不少地方。”“星星上美吗?”她用两个梦语,意思是“什么时候你跟我一起去就看见了。”

现在一听就知道这话的意思不明确,但是我就当没有注意到。

一只军舰鸟停在了她的肩上,我伸手抓住了。它的羽毛纷纷脱落,变成了小猫;小猫的身子又开始缩小,成了一个小球,球上长着多毛的长腿,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多毛毒蜘蛛。

我想养着它,它却变成了海星;我把这扔了。

艾格尼丝说,这些东西不值得养,总是会变的。我问石头,石头变成蝙蝠飞了。这些怪事激起了我的兴趣,也就如此而已,并没有引起我的惊异。

正当我们坐在艾欧峡谷谈心,走来一个卡内加人,满脸皱纹,弯着腰,一头白发。

他停下来,用当地的土语跟我们说话,我们听得懂,一点也不费事,我们也照样用他的土语答话。

他说他有一百三十岁;库克船长,他还记得清楚;库克船长被害时,他在场,亲眼看见的还帮助他。

老人把枪给我们看,构造很特别;他说是他自己发明的。虽说可以装火药,也有击发装置,却是用来发射箭的。

他说能够射一百英里远。这话似乎可信,我看不出破绽,一点也不使我惊奇。他装上后射了出去,那箭向天空飞去,看不见了。

然后他上了路,说这只箭不出半个钟头就会落在我们附近,会插进地里几码深,石头也挡不住。

我耐心地等着,背靠在树脚下长满青苔的地上,眼睛注视着天空。渐渐传来咝咝一声呻吟,不停地喘息,声音微弱地说:“抱住我……射穿了我的身体……把我抱在你的怀里……我害怕死去……抱得紧一些……抱得紧一些。天昏地暗,我看不见你。别离开我……你在哪儿?没有走吧?不会离开我吧?我不离开你。”

然后,她的灵魂升天了,我怀里是一堆泥土。

霎时,一切变了,我醒来,正同一位朋友在纽约走过证券街,雪下得很大。

我和他一直在说话。没有明显的中断。我有此疑惑,是不是走两步路的功夫就睡着了。

我很满意,就连最详尽、百事聚集的梦也不过几秒钟的功夫。

穆罕默德把杯子碰倒时开始做梦,到他将杯子扶住水没有洒出来时梦已做完,据说这梦长达七十年,我完全相信,并不惊奇。

不到一刻钟,我到了家,脱衣准备睡觉前,把这个梦记在笔记本里。

这时出了一件惊人的事。我记完笔记,正要去拧灭煤气灯,这时我打了个大哈欠,因为时间已晚,我很困乏。

就在这功夫,我睡着了,又开始做梦来。下面就是我睡着之后发生的事,当我醒来时,哈欠早已打完,不过也没多一会儿,因为我还是站着的呢。

我到雅典……我从来没去过,只看过图片,认出来了。那是巴台农神殿。经过修整,面目一新。

我经过神殿,爬上长满青草的小山,朝一座宫殿似的邸宅走去。房子是用红琉璃砖建造的,有圆柱的门廊,门廊的顶由柱子支撑着,柱顶上是科林斯式的。

中午时分,我却不见一人。我走进屋里的第一个房间。房间又大又美观,墙壁是五颜六色、有纹理的磨光玛瑙;地板是瓷砖,图案的色彩柔和。家俱和装饰,我都一一看得详细……这在我醒着的时候是办不到的……给我的印象很深,留在我的记忆里了,其实现在也不模糊。

这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

那里有一个人……是艾格尼丝。看见她,我一点也不惊奇,只知高兴。

她穿着朴素的希腊服装;眼睛的颜色同她半个钟头前在夏威夷群岛上死去时不同了,但她在我眼里仍然是我所认识的她,小巧,美丽。

她仍然是十五岁,我还是十七岁。

她坐在一把象牙长靠椅上,用钩针编织东西,膝上放着柳条编制的浅浅的针线工具筐,里面放着刺绣用的细绒线。

我在她旁边坐下,开始像往常一样聊天。我记得她是死了的。她死去时,我心中的痛苦现在已经消失了。

她又归来了,我当然高兴,不过确实没有意识到她不死了;我没有提这事,她也没有提这事,大概她以前常常死去,知道不会久,所以无关紧要,在交谈中也就不去说它了。

想到这房子和里面的所有东西,我便看出我们心中的梦境艺术家是鉴赏、绘画、用色和布置方面的能手。

我醒着时,我连一个最简单的画也画不出来,不会用画笔也不会用颜料;除了我家乡的房子,我想象不出任何我所知道的房子的形状。

圣彼得教堂,圣保罗教学,泰姬陵,埃斐尔铁塔,华盛顿的国会大厦,我只能部分地使之浮现在我的想象中,只是几条线,很不完整。

尼亚加拉大瀑布,马特洪峰以及大自然中类似的景物,也是如此。我想象不出我认识的人的面孔或样子。

不到两钟头之前,我吃早餐时见过家里的人,我却想象不出他们的形象,脑海里映不出他们的外貌。

我写作的时候,看见花园里有一片树林,幼松的嫩芽从中冒出来;再远一点是灰白色烟囱的上半截,烟囱上有一个棕红色的罩子。

半英里之外便是一个树林茂密的小山顶,那棕红色被宽阔蜿蜒的空地隔开,那空地光滑,青草覆盖。

我无法闭上眼睛使这幅景色浮现在脑海里,任何细节也浮现不出来,只有那片草绿色的蜿蜒曲线,但也很模糊,瞬息即逝。

我的梦境艺术家什么都能画,而且画得好极了。任何色彩,任何浓淡,他都画得出来,画得优雅逼真。

他可以把宫殿、城市、村庄、棚舍、湖泊、山谷、高山、天空的生动形象展现在我眼前,或者阳光下,或月光下显得鲜明,或被笼罩在雪、雨、雾之中;他可以把人展现在眼前,活灵活现,脸上有不同的表情,会说会笑,会赞扬会咒骂。

刚一醒来,我能闭上眼回想起那些人、情景和房屋,不只是大概,还很具体。

艾格尼丝和我坐在雅典的那座大宅里谈天,几个华贵的希腊人从房子的另一处走进来,对某事在进行热烈的争论,他们从我们旁边经过时,向我们打招呼,礼貌有加。

他们当中有苏格拉底。我是从他的鼻子认出他的,不一会儿,房子,艾格尼丝,雅典都消失殆尽了,我又是在纽约我的寓所里,正伸手去拿笔记本。

我们在梦里……就算我知道吧!我们确实好象在旅行,确实好象看见许多东西。

人,猫,马,狗,鸟,鲸,都是真的而不是怪物,都是有生命的而不是幽灵,都是永生不灭的。

他(它)们愿去哪里就去哪里,凡是好玩的地方,他(它)们都去,甚至是遨游于太空的各个星星。

那里有奇怪的大山,我们一走动,大山便在我们脚下滑动。

那里也有洞穴,我们一旦迷路,它们那使人困惑的条条的道路便把我们前前后后围住,把我们困在里面。

这,我们是知道的,因为这里没有这种事,必定是那里的事,因为再没有别的地方了。

这个故事已经够长,该打住了。在我认识我的梦乡恋人的这四十年当中,一般两年梦见她一次。尽管她非常喜欢打扮,头发和眼睛变得叫人不敢认,但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她总是十五岁,样子像是十五岁,动作也像是十五岁;我总是十七岁,连一天也没有长大过。

在我眼里,她是个真而不是虚构的,温柔善良,跟她交往是我一生中最美好最令人舒畅的经历之一。

我知道,对你来讲,她的谈吐不会是最富于智慧,不过你在梦境中听她的谈话……你就明白啦!

一个星期前,见到过她,只有一会功夫。跟往常一样,她十五岁,我呢,我上床入寝时已是年近六十三岁,却仍然是十七岁。

我们是在印度,孟买近在眼前;还有温莎宫,它的楼塔和城垛出现在薄雾中,泰晤士河从那里流出来,曲折盘旋,穿过长满青草的两岸,流到我们的眼前。我说:“不用说,英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家。”

她满面春风,温柔真诚,表示同意,不过有些答非所问。“是呀,因为它太靠边缘。”

然后她不见了。

这样也好;她的话没有任何破绽,大概不会再说什么了,不然会有所损害。

这次会面让我记起了在毛伊岛的情形,她喘着粗气,年轻的生命快要结束;我当时焦急如焚,是以往所做不到的。

我们醒来时,发现世上的所有一切都是渺茫的、空虚的、暗淡的,生活并不真实,而是一种空白的模仿。

然而,所有的事情在梦里便是真实的了。

当我们死去,我们可以抛弃这廉价的智慧,以真面目去到梦乡,因为能够指挥精神魔法师而得到充实;这精神魔法师是我们的贵客,而不是我们的仆人。

驰名的跳蛙

从东部来了一封信,那是我一个朋友寄来的,他要我去拜访好脾气、爱唠叨的希蒙·威乐,从他那里打听我朋友的朋友里昂尼搭斯·W·石麦磊的下落。

这件受人之托的事结果是什么样的,我来说明。

事后我心里琢磨着,这位里昂尼搭斯·W·石麦磊有可能是编出来的,我朋友根本也许不认识此人。

他想:只要我向老威乐一打听,就会让他想起那个厚脸皮的吉姆·石麦磊来,就会把那些毫不相干的陈年旧事抖出来,把我折磨死。要是我朋友真是这个目的,那他做对了。

我见到希蒙·威乐的时候,他正在破烂的矿山酒馆里,靠着吧台旁边的炉子打盹。我注意到他是个胖子,脑袋光光的,一脸安详,透着和气、朴实。

他站起身来问了声好。我告诉他,朋友托我来打听一位朋友的下落,这人叫里昂尼搭斯·W·石麦磊……也就是里昂尼搭斯·W·石麦磊神父,听说这位年轻的福音传教士曾在安基尔村子里住过。

我又加了一句:要是威乐先生能告诉我这位里昂尼搭斯·W·石麦磊神父的消息,我会重谢您。

希蒙·威乐把我拉到靠墙角的地方,拿自己的椅子封住我的去路,然后讲了一通枯燥无味的事情。

他脸上不露一丝笑意,眉头一皱不皱,从第一句起,他用的就是平稳的腔调,没有变过。

他绝不是天生就是爱唠叨;因为他收不住的话头里透着认真、诚意,这是明明白白地告诉我,按他的想法,别管这故事本身是不是荒唐可笑,他可是把讲故事当成一件要紧事来办,而且对故事里的两位主人公比较崇拜,认为他们足智多谋。我听凭他按照自己的路子讲下去,一直没有打断。

里昂尼搭斯神父,嗯,列神父……嗯,这里多年以前倒是有过一个叫吉姆·石麦磊的,那是四九年冬天……也许是五〇年春天……不知道怎么闹的,我记不太清楚了,总归不是四九年就是五〇年。

因为他刚来到村子的时候,那大渡槽还没造好呢;别的不说,要比谁最古怪,他算得上天下第一。

只要能找到一个人愿打赌,他就赔,碰上什么就赌什么。别人要是不愿赌黑,他就赔黑;别人不愿赌白,他就赌白。

不管怎么样,别人想怎么赌,他都会去赌的……不管怎么样,只要能赌得起来,他就舒服了。

虽说这样,他照样有好运气,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十有八九总是他赢。

他老想着找机会打赌;无论大事小事,只要有人提出来,不管你往哪一边下,他都照赌,这些我刚才都告诉过你啦。

赛的要是马,收场的时候他不是赢得多,就是输光了;如果斗的是狗,他赌;斗的是猫,他赌;斗的是鸡,他还赌;嘿,就算有两只鸟落在篱笆上,他也要跟你赌哪一只先飞。

村子里聚会他必到,到了就拿沃尔克牧师打赌,他打赌说,沃尔克牧师布道在这一带是头一份;那还用说,他本来就是个好人么。

要是他看见一只屎克螂朝哪里开步走,他就跟你赌它几天才能到……不论到哪儿都行;只要你接着来,哪怕是去墨西哥,他也会跟着那屎克螂,看看它到底是否去那儿,路上得花几天的时间。

这里的小伙子大多数见过石麦磊,都能给你讲讲这个人。嘿,讲起他的事来可是绝对重不了样……他不论什么都赌……那家伙特有意思。

有一回,沃尔克牧师的太太病得不轻,有好几天的工夫,眼看着她就没救了。

可一天早晨牧师进来了,石麦磊站起来问他太太怎么样,他说,她好多了……全凭主的大恩大德……看这势头,有主保佑,她能缓过来。

不等他讲完,石麦磊加了一句:“这样吧,我押两块五,赌她缓不过来。”

这个石麦磊有一匹母马……都叫它“一刻钟老太太”,这话太损人了,它跑得当然比这快一点儿……他还经常靠这匹马赢钱呢。

因为它太慢了,不是气喘得很,就会生痨病,以及这一类疾病。

他们总是让它先跑两三百码,可等到了终点前,它就抖起精神,拼了老命,撒欢;四只蹄子到处乱蹬,把篱笆边弄得乌烟瘴气的,再加上打喷嚏、咳嗽、流鼻涕,熙熙攘攘……赶到裁判席前头的时候,它总是比别的马早一个头,早得刚好让人能看明白。

他还有一只斗狗,外表看来不值钱,就在那儿拴着,一副贼溜溜的样子,老想偷点什么。

可是,一旦在它身上下了注,它转眼就变了一条狗;它的下巴前伸,就像火轮船的前甲板,下牙都露了出来,像火一样放光。

别的狗抓它、耍弄它、咬它,不停地给它背口袋,可安德烈·捷克逊……这是那条狗的名字……安德烈·捷克逊老是装着没什么的,好像它原本就没有别的盼头……押在另一边的赌注翻了倍再翻倍,一直到再没钱往上押了。

这时候,它就一口咬住另一条狗的后腿,咬得死死的……不啃,你明白吗,光咬,叼着不动,直到那狗服软,哪怕等上一年也不要紧。

石麦磊老是靠这条狗赢钱,直到在一条没后腿的狗身上碰壁,因为那狗的后腿让锯片给锯掉了。

那一次,两条狗斗了好长时间,两边的钱都押完了,安德烈·捷克逊上去照着咬惯了的地方下嘴的时候,当时就看出自个儿上当了,看出它怎么让别的狗给打败了。

怎么说呢,他当时好像是吃了一惊,跟着就有点儿没精打采,再也没有试着把那一场赢下来;他让人骗惨了。

它朝石麦磊瞧了一眼,好像是说它伤透了心,这都是石麦磊的错,怎么弄了一条没有后腿的狗来让它咬呢,它斗狗本来靠的就是咬后腿嘛;后来,它溜达到旁边,倒在地上就死了。

那可是条好狗,那个安德烈·捷克逊要是活着,准出了名了,它是那么聪明……我敢担保安德烈·捷克逊有真本事。

他什么场面没经过啊、一想起它最后斗的那一场,一想起它的下场来,我鼻子就发酸。

唉,这个石麦磊呀,他还养过拿耗子的狗、小公鸡、公猫,都是这一类的玩艺儿,不论你拿什么去找他赌,他都能跟你对阵,让你赌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逮了一只蛤蟆,说是要好好训练;足足有三个月,他什么事都不干,光呆在后院里头教那只蛤蟆蹦高。

果不其然,他把蛤蟆训出来了。

只要他从后头点蛤蟆一下,你就看吧,那蛤蟆像翻煎饼一样在空中打个转……兴许翻一个筋斗,要是起得好,也许能翻两个,然后稳稳地落地。

他还让蛤蟆捉苍蝇,经过刻苦训练,那蛤蟆不论苍蝇飞出去多远,只要看见了,每次都能逮得着。

石麦磊说蛤蟆特爱学习,学什么会什么……这话我信。

嘿,我就瞧见过他把但尼尔·维斯波特放在这儿的地板上……那蛤蟆叫但尼尔·维斯波特……大喊一声:“苍蝇,但尼尔,苍蝇!”

快得让你来不及眨眼,蛤蟆就噌噌地照直跳起来,把那边柜台上的一只苍蝇吞下去了,然后像泥一样“啪嗒”落在地上,拿后腿抓耳挠腮,没事人似的,好像觉得自个儿比别的蛤蟆也强不到哪儿去。

别看它有能耐,你还真找不着比它更朴实,更爽快的蛤蟆了。只要是从平地上往上跳,它比你见过的蛤蟆都跳得高。

从平地往上跳是它的专长,你明白吗?只要比这一项,石麦磊就一路把注押上去。

麦磊把他的蛤蟆看成宝贝;要说也是,那些见多识广的老江湖都说,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棒的蛤蟆。

石麦磊拿一个小笼子盛着那蛤蟆,经常带着它逛大街,设赌局。

有一天,一个汉子……他是个外乡人……到村子里来,正碰上石麦磊提着蛤蟆笼子,就问:“你那笼子里头装的是什么呀?”

石麦磊冷着个脸说:“它也许该是个鹦鹉,也许呢,该是只雀儿;可它偏不是……它是一只蛤蟆。”

那汉子拿过笼子,转过来转过去,仔细地瞅,说:“嗯……原来是个蛤蟆,它有什么不同呀?”“噢,”石麦磊不紧不慢地说,“它就有一件看家的本事,要叫我说……它比这卡县地界里的哪一只蛤蟆蹦得都高。”

那汉子拿过笼子,又仔细认真地看了好半天,才还给石麦磊,慢慢吞吞地说:“是嘛,”他说,“我也没瞧出来这蛤蟆比别的蛤蟆能好到哪儿去。”“你是看不出来的,”石麦磊说,“对蛤蟆,你可能是内行,也有可能是外行;或者是个老把式,或者不是;这么说吧,也许只会看热闹。别管你怎么看,我心里有数,我赌四十块钱,敢说这蛤蟆比哪一只蛤蟆都蹦得高。”

那汉子寻思了一会儿,有点儿作难:“呃,这儿我人生地不熟的,也没带着蛤蟆;要是我有一只蛤蟆,准跟你赌。”

这时候石麦磊说话了:“好办……好办……只要你替我把这笼子拿一小会儿,我就去给你逮一只来。”

就这样,那汉子拿着笼子,把他的四十块钱和石麦磊的四十块钱放在一起,坐下等着了。

这汉子坐在那儿想来想去,想了好一会儿,然后从笼子里头把蛤蟆拿出来,扒开它的嘴,给蛤蟆灌了一肚子铁砂子……一直灌到齐了蛤蟆的下巴颏……然后把蛤蟆放到地上。

石麦磊呢,他上洼地逮了一个蛤蟆。他把蛤蟆抓回来,交给那汉子说:“行了,你要是准备好了,就把它跟但尼尔并排摆着,把他的前爪跟但尼尔的放齐了,我喊个号。”

然后他就喊:“一……二……三……蹦!”

他和那汉子从后边点那两只蛤蟆,那只新来的蛤蟆蹦得特有劲,可是但尼尔喘着粗气,光在那里鼓气……就这样……像法国人似的。

这哪管事儿啊;它动不了,跟生了根一样,一点都不动,就像车胎爆了一样。

石麦磊又纳闷,又上火;当然啦,说什么他也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一档子事。

那汉子拿起钱就走;临出门了,他还拿大拇指在肩膀上头指指但尼尔……就像这样……慢慢吞吞地说:“我也没瞧出来这蛤蟆比别的蛤蟆好到哪儿去嘛。”

石麦磊呢,他站在那儿抓耳挠腮,低着头把但尼尔端详了好一会儿,最后说:“真闹不明白这蛤蟆怎么栽了……闹不明白它犯了什么毛病……看起来,它肚子胀得不轻。”

他揪着但尼尔脖子上的皮,把蛤蟆掂起来,说:“它要没五磅重才怪呢!”

蛤蟆头朝下,到出满满两大把铁砂子来。

这时候石麦磊才明白过来,他气得直跺脚,放下蛤蟆就去追那汉子,可再也追不上了。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头笑着对我说:“就在这儿坐着,老客,歇会儿……我马上就回来。”

不过,实在对不住了,我想,再往下听这个吹牛皮的家伙吉姆·石麦磊的故事,也打听不到里昂尼搭斯·W·石麦磊神父的下落呀,于是我起身离开那里。

在门口,我碰上了见过面的威乐,他把我拉到一边,又打开了话匣子:“哎,这个石麦磊是一头独眼黄牛,没有了尾巴,只剩下了尾巴根子,像是一根香蕉,还有……”

可我对这些没有兴趣,也没这个爱好;还没等他开讲,我就走了。

朋友远洋

下面几封信里所记载的生活经验没有任何虚构。一个侨居美国的中国人的经历没有任何幻想,也没有加以炫耀。那都是一些朴素的事实。

第一封信来福兄: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我就要离开这压迫与灾难并重的祖国,渡洋去那高尚的国度……美国!在那高尚国度里,人人自由平等,没有责骂,没有鞭挞。可以称得上是自由和勇敢之家,这就是美国的特色。我们看着海面,将我们故乡的贫困与富裕作了对比。我们知道美国是非常欢迎德国人、法国人以及爱尔兰人的。我们知道美国是如何供给他们食物、工作和自由。我们知道美国准备欢迎其他受压迫的人民,对前来避难的人都伸出援助之手,没有民族、信仰或肤色之别。不用说,我们知道那些被它拯救的外国难民也都热诚地欢迎我们,因为他们受过苦;他们都得到过救助,自然渴望自己也能对待那些苦难者,以此表明他们没有虚受美国的慷慨救助。埃松西一八年于海上

第二封信来福兄:我们现在航行在辽阔的大海上,正在前往美丽的自由之地和勇敢之家。我们很快就要到达人人向往的地方了。招收我的那位美国人每月会支付我12美元。你要知道,这是一笔可观的薪水,相当于我们在中国所得的20倍之多。我乘船的费用也是可观的,真的,能够抵得上一笔资产。这笔钱我最后要完全付清的,不过现在先由那个美国人支付,以后,我再分期偿还。作为一种手续,我的老婆、儿子和两个女儿也都做了担保。不过,东家说他们很完全,不会被卖掉的,因为他知道我会忠厚于他,而这一点是最牢靠的担保。我原以为带着12美元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美国领事要我办理执照,拿去了两美元。他是没有权利这样做,他只能向这条船收两美元,因为这条船连同船上全部中国乘客只需要一张执照就行了,但他决意强迫中国人按人头办理执照,把那些美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这条船上有我国同胞1300人,这位领事收了2600美元的执照费。我的东家告诉我,华盛顿政府知道这是一种敲诈手段,严厉反对这种弊病的存在,极力要求上届议会将这笔敲诈……我的意思是这笔执照费合法化。但由于这个议案没有真正通过,这位领事仍将不得不敲诈这笔执照费,直到下届议会使它合法为止。这是一个仁慈、高尚的国家,痛恨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我们的舱位一向是保持不变的,那是为我国同胞所保留的。这个舱位叫做统舱。我的东家说,它是专留给我们的,因为它不受气温变化的影响,也没有危险的穿堂风。这不过是美国人仁慈无私的宽待一切外国难民的又一例。统舱是有点儿挤,而且相当闷热,但无疑这种安排对我们是最合适的。昨天,我们自己的同胞之间发生了摩擦,船长朝他们放了一通滚烫的蒸汽,有七、八十人都给烫伤了,伤势有轻有重。有些人身上的皮烫得一片片、一条条掉下来。舱里面狂呼乱叫,东推西撞,但蒸汽笼罩着这慌作一团的人群,结果有些没被烫伤的人也被踩伤。我们没有抱怨,因为听我东家说,这是平息船上骚乱的一贯做法,在美国人的二等舱里每一、二天也要来这么一次。来福,恭喜我吧!再过十天,我就要登上美国大陆,受到它的襟怀博大的人民的接待;我将昂首挺胸,感到我生活在自由的空间里。埃松西一八年于海上

第三封信来福兄:我带着无比喜悦的心情上了岸!我唱歌跳舞,高声呐喊,释放获得自由的渴望之感,并向这慷慨大度的自由之地和勇敢之家顶礼膜拜。但是,当我走下跳板时,后面有个穿灰制服的人狠狠踢了我一脚,叫我留心点……这话是我东家翻译给我听的。我一转身,另一位穿灰制服的长官用一根短棍揍了我一下,也吩咐我留心点。我正要拿起我这一头的扁担,扁担中间搭着我和洪五的网篮和铺盖卷,这时,又有第三个长官用短棍揍了我一下,意思是叫我放下扁担,然后又踢了我一脚,意思是对我的反应灵敏表示满意。马上来了另一个人,搜查我们的网篮和铺盖卷,把每件东西都抖落在肮脏的码头上。然后,这个人和另一个人搜我们俩身上,上上下下搜个遍。他们搜出了洪五缝在辫子假发里的一小块鸦片。他们没收了鸦片,将洪五逮捕,交给另一位长官押走了。因为洪五犯了罪,他们也没收了他的行李,而我们俩的行李是混在一起的,他们分辨不出哪是他的,哪是我的,就把我们的行李全没收了。我提出帮他们把我的行李分出来,他们踢我,希望我留心点。现在,没有了行李,没有了同伴,我跟我东家说,如果他同意,我想就近溜达溜达,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一见他招呼就马上回来。我不愿流露出失望之感,因此说话的时候总是装出很愉快的样子。但他叫我等一下,说我必须种痘以防出天花。我微笑着说,我已经出过天花,这由我脸上的麻子可以看出,所以不必等候“种痘”。但他说,这是法律规定的,我无论如何必须种痘。医生不会放过我的,法律的规定要给每个中国人种痘,这样他们就会每人得到十美元。而且,作为这条法律的忠仆,没有哪个医生让那些钱从自己的指间消失。没过多久,医生到了,开始行使他的任务,搜刮走了我的每个铜板……我的十美元,这可是我大约一年半的血汗钱呀。哎,如果立法者们知道医生给人种痘收费的话,那他们就决不会规定向穷困的、无亲无友的爱尔兰人、意大利人或中国人收这么高的费,这些难民来投奔这福地正是为了躲避饥饿和困难的。埃松西一八年于旧金山

第四封信来福兄:我在这里足足有一个月时间了,每天都要学一些美国话。我的东家把我们招往这个大陆种植园的计划没能实现。他的事业遇到了不景气,带着心如刀割的心情把我们全部解散了,只是让我们签字画押保证偿还他垫付的船费。我们必须把挣得的前几个月的工资偿还他。每位大约六十美元。我们到达这里才两个星期,就这样被打发了。在此之前,我们大家一直挤在一间小屋里等候消息。这以后,我只得自己迈开双脚碰运气了。我开始在异乡客地过陌生人的生活,无亲无友,分文不名,只有这身上穿着的一身衣服。在这儿的世界,我这方面没有任何有利条件……没有一个,除了身体硬朗。另外,不必费时或费心看管我的行李。不、不,我忘了。我想起较之寄居别国的难民,我有一个特殊的有利条件……我是在美国!我是在老天爷为尘世间受压迫的落难之人安置的庇难所!正当这个令人宽慰的念头掠过我脑子的时候,一帮青年放出一条凶狗朝我扑来。我尽力抵挡,但还不是对手。我退到了一个门道里;这条狗把我给控制了,咬我的喉咙、脸以及我身体的能咬到的部位。我大声呼救,可是这帮青年在一旁取笑。两个穿灰制服的人(他们的官衔是警察)朝我望了两眼,懒洋洋地走开了。但是,有人拦住了他们,把他们领了回来,说袖手旁观是一种耻辱。于是,这两个警察用短棍打跑了那条狗。尽管我当时从头到脚衣衫稀烂,鲜血淋漓,但摆脱了那条狗毕竟令我欣慰。领回警察的那个人责问这些青年为什么要那样欺侮我,而这些青年希望他不要多管闲事。他们对他说:“这些中国魔鬼到美国来,从我们高贵聪明的白人嘴里夺取面包,当我们起而保卫自己的权利时,却有人还要大惊小怪。”他们开始对我的恩人进行威胁,而他看到这时聚拢过来的面孔都不怀善意,只得自管自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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