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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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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罗素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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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说理想与历程

罗素说理想与历程试读:

出版者的话

“大师思想集萃”系列丛书收入阿德勒、洛克、康德、弗洛伊德、罗素、尼采、荣格、培根、叔本华、马斯洛十位大师的智慧结晶,力图向读者展示大师们的思想精华,引领读者深刻理解人的本质、感悟人生真谛、关注生活现实、丰富自己的人生。

本丛书收集的作品,主要涉及思想大师们对人的本质和人生的深入思考和论述的内容,分为十卷,其中包括:《阿德勒说自我超越》《洛克说自由与人权》《康德说道德与人性》《弗洛伊德说梦境与意识》《罗素说理想与历程》《尼采说天才与灵魂》《荣格说潜意识与生存》《培根说百味人生》《叔本华说欲望与幸福》《马斯洛说完美人格》

为了适应读者的阅读要求,我们在编译的过程中,本着深入浅出、风格恬淡、常识与经典兼顾、推理与想象并用的原则,在保留大师经典思想原貌的基础上,依照从理论到实践的总体逻辑关系,对各大师的思想体系进行了梳理,并添加了部分标题。这样做,并非想完整而准确地概括大师们的学术思想体系,目的仅仅在于方便读者理解和接受大师的思想智慧,并与当下生存现实进行结合,自省、自励、自进。

我们建议读者阅读时,不必对各位大师的理论观点,句句视为经典、全盘吸收,同时明辨各位大师思想中的唯物与唯心、形而上学与辩证法之差别。我们乐意看到读者对此丛书进行批判性阅读,比较性借鉴,深思后践行。

在条件成熟时,我们会陆续推出大师们关于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的实践与约束等主题的作品。

本丛书编辑及出版事宜由本社“大师思想集萃”编辑组负责。出版此套丛书并非意味着本社赞同这些大师的所有思想和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本社各位编辑同仁在编辑出版过程中付出了很多努力,希望本丛书的出版能得到广大读者的赞赏。

感谢广大读者的惠购、赏读!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

序言

真正的伟人总是因为历史翻开新的一页而更有魅力。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曾出现过许多伟人,随着时光的流逝,以及现代人直接务实的态度,使他们中的很多人离我们越来越远,影响越来越小,但也有一些人却显得更伟大、更迷人,那是因为他们的灵魂没有随历史远去,而是不断地从历史里走出来。《大学》上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那些只能对当时社会、对个人求生有所帮助,而并不足以使人们认识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的观念,将渐渐被历史所遗忘。今天我们向读者介绍20世纪一位有着敏锐的洞察力、预见深远的大思想家、大哲学家,他就是从历史向现实走来的伟人罗素。

近代伟大的思想家罗素,于1872年5月18日诞生在威尔士的屈尔克。罗素的家族是英国一个最古老的望族。他的祖父约翰·罗素勋爵是英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在维多利亚女王时期曾两度出任首相。他的父母当时都是出色的人物,称得上是激进派、民主派,1868年他们结婚之后便去美国研究政治制度,可惜两人年纪轻轻的就都去世了。小罗素两岁丧母,四岁丧父,遂由祖父母抚育成人。罗素的父亲死时,留有遗嘱,希望为他的儿子请两位自由思想者做保护人,但是罗素的祖父母不同意,他们把遗嘱偷偷收藏起来,仍让他生活在严肃、沉静的英国贵族的传统方式中。然后他的祖母开始教他读书认字,他在德国与瑞士籍女管家和法籍家庭教师的监护下长大,所以对德、法两国语言有非凡的造诣。小罗素没有进公立学校,他祖父的图书馆就是他的教室,他整天在那里坐着。他从小便有异人之处,他的母亲说他刚生下来三天便能很有精神地看人。他11岁时便开始学欧氏几何,但是他很失望,因为欧氏几何是以原理、原则开始的。他对数学有浓厚兴趣,而且好学好问,对任何问题都要弄个清楚,丝毫不马虎。他不大爱交朋友,所以天天静坐在书桌边,博览群书,从古今大学问家中去寻找知音。17岁时他便醉心于诗人雪莱和哲人穆勒,而且深受他们的影响。

18岁时,他进了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一个新世界展现在他面前。他结交了很多对诗歌、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有共同兴趣的朋友,这种友谊是重要的,而且维系得很久。在剑桥大学的前三年,他主修数学,最后一年专攻哲学。他在这两个领域都表现出了卓越的才华,尤其是在数学方面的成就,更为惊人。获得学位之后,罗素便到国外旅行。1894年,因为他的法语很好,所以被任命为巴黎英国大使馆中的名誉参赞。他没有津津有味地去抄写那些啰唆的文件,他说这些文件是企图说服法国政府相信“龙虾绝对不是鱼”之类的东西。其后他去德国,在柏林大学从事研究,他的兴趣又转移到政治学与经济学方面来。1896年,他带着结婚一年的美籍太太回到英国,在伦敦经济政治学院主讲德国社会民主政治的课程。这些讲演集成册,就是他第一部印行的著作《德国社会民主政治》。后来他和妻子到美国访问,但是只住了三个月。

回国之后,他虽然收入不丰,但还能维持一家人俭朴的生活。他白天继续研究数学和哲学,晚上则给妻子大声朗诵历史。1898年,因受穆勒影响,他放弃了康德与黑格尔的哲学理论。同年,他应约讲演莱布尼茨的哲学,他很高兴有这样一次机会,因为他正准备写一本论莱布尼茨哲学观点的书。这本书于1900年出版,书中论述了他的新见解,并打破了康德与黑格尔纯理念的束缚。

1900年,罗素去巴黎参加国际哲学学会的会议。他说这是他一生事业的转折点。这次会议使他特别注意皮亚诺及其弟子们的作品,并讨论了非欧氏几何的可能性。罗素因此开始了同著名哲学家怀特海的长期合作,他们写了经典名著《数学原理》。这部名著出版时,罗素正在三一学院任教。他说:“从11岁开始学欧氏几何时,我便对数学产生了兴趣,且相信科学为人类进步之源。”他好像注定要过一种纯粹的学者生活,虽然第一次世界大战把他卷入了政治与社会的旋涡。他也写了许多关于资本主义、妇女参政、自由贸易等现实问题的著作。

罗素是个反战主义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虽然他已超过了服兵役的年龄,但他通过写文章来反对战争。这些言论给他带来了麻烦,他被判刑,坐了六个月的牢。剑桥大学也因此而取消了他的讲师资格。在监狱里,因为狱卒久慕罗素大名,对他非常客气,允许他自由自在地写作《数学哲学导论》。战后,他对这些现实问题做了更深入的研究。他说:“在大战的几年中,我努力写许多人人能读能懂的文章,战争结束后,我发现重返纯粹的学者生活已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他是个绝对的和平主义者。

1921年,他应约前来中国讲学,在国立北京大学举办哲学讲座。他对中国文化甚为景慕,尤其是中国文化在历史学、哲学方面的远大见地,给了他极深刻的印象,他写了一本极有价值的书——《中国之问题》。这一年,罗素差一点儿死于肺炎,有几家日本报纸竟抢先发布罗素逝世的消息,使他能活着读到自己的“讣闻”。1922年,罗素回到英国,曾两次竞选国会议员,但都不幸失败了。从1927年起,他又从事了另一项有意义的工作——儿童教育工作。

罗素对于儿童教育也有自己特殊的见解。他主张儿童应该自由地生活,自由地发展,不能受成人的干涉。在1927年到1932年间,他同第二任妻子在朵拉·布莱克创立了有名的倍康山学校(Beacon Hill School)。在这所学校里,孩子们如春日之花,非常自由。伍德在其遗著《罗素传》中说:“饭厅的天花板上全是布丁,孩子们争着往天花板上抛布丁,看谁能贴住。这种最进步的教育方法使这所学校名扬世界,不过罗素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试验,因为学校的杂务耗费了他太多的时间与精力。”

1938年罗素到美国,在芝加哥大学任哲学客座教授,一年后到洛杉矶加州大学任客座教授。1940年年初,他又受聘于哈佛大学和纽约市大学。不久美国掀起了一阵反罗素的狂潮,因为他发表了很多讨论性的文章,而他对性与婚姻问题所持的见解又太激进。哈佛反对他的狂潮不久即平息了,但纽约一市民控诉到纽约市高等教育局,要求该局解除与他的聘约,法院没有接受这一控诉。同时,又有人企图把他赶出加州大学,也未获成功。到1940年10月,纽约市大学事件才告平息,那时他接受了宾夕法尼亚州默利昂(Merion)地方的巴恩斯基金(Barnes Foundation)文化史讲座的位置。1941年1月,他到那里去,又在柴斯特城(Chester Country)买了个农庄,安静地住在那儿。当然,罗素的婚姻确实是不同凡响的,也难怪惹起非议。1894年他和阿丽斯·斯密斯小姐(Alys Pearsall Smith)结婚,1921年离婚。同年他和朵拉·布莱克小姐(Dora Winifred Black)结婚,生了儿子约翰和女儿凯莎琳,1935年离婚。1936年他同白翠莎·斯宾塞小姐(Patricia Helen Spence)结婚,她曾是罗素的秘书,1953年离婚。同年,80岁的罗素又和52岁的美国人艾迪斯·芬琪(Edith Finch)女士结婚。据伍德说,他还同别的女人有关系,这关系不是单单的“柏拉图式爱情”。

1942年年底,罗素回到英国,以讲学、讲演与写作为业。由于他卓越的成就,1949年6月获英王颁赐荣誉勋章,1950年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没有罗素的卓越贡献,”著名哲学家莱什巴赫(Hans Reichenbach)说,“今天的逻辑学和认识论简直不可想象;他的见解中能包容那些部分相异的意见,然后寻求别的解决方法。”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的罗素并不是个埋首故纸堆或深居象牙塔的哲学家,他对世界上任何问题都有精辟的见解,他关心人类的前途,在当今世界的一片混乱里,他给世界寻找新的希望。他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在希特勒崛起后他放弃和平主义而怒斥极权主义之为害人类。

罗素的兴趣是多方面的。罗素在数理逻辑上的贡献,乃是20世纪初学术史上一件重大的事情。可以说,在这些学问上面,罗素的见解亦是我们现代所仅能得到的最可信赖、最可遵从的理论。这里的“信赖”和“遵从”的字样,自然是用来形容初学的人的说法。罗素并不希望读他书的人只会“信赖”和“遵从”!

他讲“普通哲学”方面的书,最早的是为“家庭大学丛书”写的一本《哲学问题》。这本书虽是通俗丛书之一,却并不十分容易读。在这本书里,罗素对于他之前的几个著名的哲学家的重要学说,都有很严肃的批评。但我们如果要在罗素的著作中替初学者找一本哲学入门的书,最适宜的还是在1927年出版的《哲学大纲》,这是现在世界上最好的哲学启蒙书之一。一个人无论要专学哲学与否,读了这本书,便能知道哲学的正当门径,而不为糊涂的哲学家所误。在这里我们可举一例来说明罗素在学问上对于前辈的态度。怀特海是罗素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业师,后来成为他的朋友。他们合作十年,成就若干巨著,乃是思想史上最值得流传的佳话。但罗素晚年讲到怀特海的哲学时说道:“他的哲学很晦涩,有许多地方,我是永远不会懂得的。”罗素在这种地方给后学的启示,是很有用的。至于他对黑格尔学说的驳斥,使从事哲学史研究的人有拨开云雾而见青天的感受。

罗素常鼓励不是专门学哲学的人去学点哲学。他以为有许多问题并不是现在的科学所能解答的,但如疏忽了这些问题,或随随便便地做些解答,都足以使生活了无生趣,要使这些问题常新,要缜密地鉴定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乃是哲学的一种功用。

罗素的许多哲学思想与孔子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相似。他以为哲学可以养成青年男女慎思明辨的习惯,而不只是在数学和科学上,且亦在重要的实际问题上:哲学可以使人们对生命目的的观念变得远大;哲学可以教导我们认识个人在社会中的正当角色,了解现在人类对于过去人类和将来人类的关系以及整个人类历史在宇宙中的地位。因为哲学能使人的思想对象扩大,所以哲学在这个烦恼的世界中是消除忧患而维护宁静的良方。

罗素在剑桥三一学院申请研究员资格的论文是《几何学的基础》。他曾这样说过:那时他想,如果这篇论文不及格,他打算写一篇关于政治学的论文。他的第一本书就是1896年出版的《德国社会民主政治》,他的《几何学的基础》乃是1897年出版的。

从19世纪末年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打响的时候,罗素倾全力于数学和哲学的研究。他从哲学分心到政治,是由第一次世界大战引起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写了《社会改造的原理》和《到自由的路》。这两部书虽然都像通俗的著作,但里面所陈述的,可以说是世界太平的大道理。我们如果让这个世界一直乱下去,那便没有什么可说的;如果要使世界上的人都能得到身心的安宁,我们应该差不多全照罗素所提示的做法去做才行。对于政治和社会,世界上当有许多具有罗素那样智慧的人,但能像他那样说得简明透彻的,实在不多。

他以为世界上应该有一个拥有足以禁暴止乱的军队的世界政府;他以为世界各国的有关人文科学的教科书都应该从全人类福利的观点出发重新编写;他希望人与人之间只有惠爱而没有仇恨和嫉妒;他以为达到这样的境界是可以通过对社会制度和教育的改造做到的。

罗素主张社会主义,乃是因社会主义的实行可以得到经济的公平,而消除人与人之间怨仇和争夺的缘故。但他继承了他的教父密勒·约翰的精神,认为自由是人世间许多最好事物的要素。因此,他虽然主张社会主义,却决不愿自由受到剥夺。一个好政府,一方面能够维持公众秩序经济的公平和技术上的效能,一方面又须尽可能地尊重个人。

罗素是赞成个人主义的,但对许多“进步的”教育家只热心培植个人主义而忘却社会,他不以为然。他认为我们非只是“个人”,更是社会的分子,教育并非仅仅为了使一个人成为杰出的个人,而首先要使他成为社会里有用的分子。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便以反对战争而坐牢的罗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是大声呼吁和平。他时时刻刻以保存人类文明为念,他时时刻刻为下一代、下两代甚至更多代的人类着想。我们不但应该替后代想好世界太平的方法,并且应该尽量替后代留下生活的资源。

1970年2月2日晚,罗素在威尔士平静地睡去了。罗素的著作、论文有二百多篇,成书的有三十余种,这些没有不值得一读的——反而有许多是应该精读的。《罗素说理想与历程》是其文集的一个节选主题集。如果读者能够因为这个文集而对读罗素的书产生浓厚的兴趣,那便是我们最大的收获。

第一讲 幸福心灵的获取

一、幸福的获得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幸福的人,这是一件较为轻松的事情。从我与友人们的闲聊或其著作中,我同他们得出同样的结论:在现代社会中,幸福是不可能的。然而,我却发现,内省、到国外旅行以及和我的花匠聊天等等过程中,往往会将这一观点驱赶得无影无踪。在前面我已论述了我的那些文学界朋友的不幸福之处,在这里我想回顾一下,在我的生命途中,我所遇到的那些幸福的人们。

虽说有中间的层次,但幸福大体可分成两类。我说的这两类,也可以被称做现实的和幻想的,或肉体的和精神的,或情感的和理智的。当然,名称的选择要视被证明的论点而定。而眼下,我却不想证明什么论点,我只想进行描述。

也许区别这两类幸福的最简单的方法是:一类幸福是对所有人都敞开胸怀,而另一类幸福则对能读会写的人表示亲切。

当我还是个小孩时,我认识一个掘井的人。他好幸福!这个人身材高得出奇,肌肉发达,他既不会读又不会写。当他在1885年得到一张国会选票时,他才有生以来头一回知道存在着国会这么一个机构。他的幸福并不是源自知识,也不是基于对自然法则、物种完善、公共设施公有权、19世纪40年代基督教新教派之一的安息日会认为的“最后胜利”,或知识分子认为人生享受所必不可少的所有信条,而是基于身躯的活力、足够的劳动和对石块这类并非难以逾越的障碍的征服。

我那位花匠的幸福则是同一类的,他长年和野兔作战,他说起那些小动物,就像伦敦警察厅提及的不安定分子一样:把它们描绘成行事诡秘、心怀叵测、凶恶残忍,只有同样伶俐狡猾的对手才能和它们做较量。犹如那些聚集在神话传说中凡尔哈拉大厅里的英雄们,他们每天都在追杀着一头能暮死朝生的野猪,我的花匠也能逐杀其死敌,而并不担忧第二天那死敌会死而复生。那花匠虽说已七十好几了,可他整天不歇手脚。为了干活,他还得走上八公里的山路,但欢乐之泉却是享用不尽的,那源头恰恰来自“那些兔崽子们”。

你会说,像我们这样知书达礼的人,享受不到这类单纯的欢乐,如果我们对兔子这般弱小的动物发起战争,我们能体验到什么欢乐呢?照我看来,这一说法实在肤浅。一只兔子要比黄热病杆菌大得多,然而,一个拥有知识的人却会从与后者的搏斗中获得乐趣。就情感内容而言,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所得到的快乐,与我的花匠所体验到的是完全相同的,教育所造成的差异仅仅在于产生这种种快乐的活动形式不同而已。

成功的快乐需要一些困难相伴随,使成功最初看来是没有把握的,但最终大多成功了。这或许就是为何不过高评价自己的能力,便是幸福之源的一大原因。低估自身者常常为成功而感到意外,而高估自身者则往往对失败感到惊讶。前者的意外令其欢畅,后者的惊讶使之忧伤。因而明智的做法是既不无端地自负,也不自卑得连进取心都没有。

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层次中,现今最幸福的人是科学家。其杰出者感情纯洁,他们从工作中获得极大的满足,这样他们也能从饮食,甚至从婚姻中获得快乐。艺术家们和文学家们将其婚姻生活中的愁眉苦脸看做是礼仪上的必要,而科学家则往往能尽享这古老的天伦之乐,其原因在于:他们智力的较高部分完全被其工作所占用,主人不许这部分智力涉足它们并不擅长的领域。

在现代世界上,科学是进步和力量的标志,因而其重要性既不为科学家,也不为普通人所怀疑,所以,在工作中,科学家是幸福的。由于较为纯洁的情感容易得到满足,科学家便不需要复杂的情感。复杂的情感犹如河水中的泡沫,平缓流动的河水遇上障碍便产生了泡沫。只要生机勃勃的水流没有受阻,那么它便不会掀起小小的浪花,粗心的人则会对其蕴藏的力量视而不见。

科学家的生活具备了幸福的一切条件:他有一项能充分展示其能力的活动,他所取得的成就,不仅对自己,而且对大众都是非同小可的。在这方面,他比艺术家要幸运得多。当大众不理解一幅画或一首诗时,他们便说这幅画如何糟糕,或这首诗如何蹩脚;但是当他们不理解相对论时,他们便说自己受的教育有欠缺。结果便是:爱因斯坦受万人敬仰,而丹青能手却在阁楼中饥肠辘辘。爱因斯坦是幸福的,而画家们却是不幸福的。

以一贯的我行我素来抗衡大众的怀疑态度,在这种生活中,很少有人是真正幸福的,除非他们能把自己关在一个排外的小圈子里,忘却外面冰凉的世界。而科学家则不需要小圈子,因为除了同事,大家都器重他。相反,艺术家则处于要么选择被人瞧不起,要么选择生活在似卑鄙者的痛苦不堪的境遇之中。如果这位艺术家具有一流的才华,那么他必定会招致非此即彼的厄运:若他施展了自己的才华,便会有前者的结局;若他藏而不露,便会有后者的下场。当然事情并不总是这样的,也有过这样的时代,优秀的艺术家们,甚至在他们年纪轻轻时,便为人们所尊重。

16世纪意大利教皇朱利阿斯二世虽说可能亏待了米开朗基罗,但他从不认为米开朗基罗不会作画。现代百万富翁,他可以给江郎才尽的老年艺术家抛掷万贯钱财,但他绝不会认为,艺术家们所从事的活动,与他的一样重要。也许这些情况与下述的事实有点关联,即一般而言,艺术家比科学家要不幸福些。

我以为必须承认的是,在西方国家,绝大多数富有才气的年轻人,往往是因为没有足够的、使其出众的才能得以充分展现的工作而感到不幸福。而在东方国家,情形便两样了。眼下,世界其他地方的青年大概总不如苏联的知识青年们那么幸福。苏联的青年们有一个崭新的世界要去建立,与之相应的,他们有热烈的信仰。老朽们或被处死了,或被饿死了,或被放逐了,或被清除了。这样,他们便不能迫使青年们要么作恶多端,要么无所事事,二者必居其一,就像在所有的西方国家里那样。

对有教养的西方人来说,年轻的苏联人的信仰或许是无情的,可对这信仰人们又能提出什么异议呢?他们的确在创建一个新世界,一个符合其意愿的新世界,这世界一旦建成,它几乎毫无疑问将使普通的苏联人比起革命前来要幸福得多。它或许不是有文化的西方知识分子所乐于居住的世界,但那些有文化的西方知识分子并不非得去那里生活。因而,从任一实际角度来判断,年轻苏联人的信仰是有道理的,除了基于理论的种种批评之外,对这一信仰进行的谴责,说它惨无人道,实在没有任何理由。

在印度、中国和日本,外部的政治因素侵扰了年轻的知识分子们的幸福,但不存在像西方国家那样的内部障碍。对青年人来说,存在着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而且只要这些活动取得成功,那么青年人便感到幸福。他们觉得自己在国家的民主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有着日夜追求的目标——虽说困难重重,但终究会实现。

而西方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表现出来的玩世不恭,是安逸和软弱相结合的产物。软弱使人感到一切忙碌都是不值得的,安逸则使这一痛苦的感受变得可以容忍。在整个东方,大学生期望能对大众舆论有更多的影响,但在现代西方,他们却不能做到这一点。不过,东方大学生发财赚大钱的机会比西方大学生要少得多。正因为既不软弱又不安逸,他才成为一个改革家或革命者,而不是一个玩世不恭者。改革家或革命者的幸福来源于大众事业,即使在将要被处死的关头,他或许比那些安逸的玩世不恭者享有更多的真正的幸福。

我记得有一个年轻的中国人,他来我校做客,并打算回去在反动势力的区域内建立一所同样的学校,他想结果将会是他的脑袋落地,然而他却是那般恬静与幸福,我只能暗自羡慕之。

尽管如此,我又不想说唯有这些非凡的幸福才是可能的。事实上这些幸福只降临于少数人身上,因为这些人具有一般大众所缺乏的某种能力和广博的兴趣,并不是只有著名的科学家才能从工作中获得乐趣,也不是只有大政治家才能从鼓吹其事业中得到欢愉。工作的乐趣对每一个具备特殊技能的人都是敞开的,只要他能在运用其技能的过程中得到满足,而并不要求获得满堂的喝彩。

我曾经认识一位少年时双腿残废的男子,在后来的漫长岁月里,他却是那么的宁静、幸福。他之所以有这样的幸福,是因为他写了一部长达五卷、有关玫瑰花枯萎病的专著。在我眼里,他是这方面的一流专家。我无缘结识一大批贝壳学者,然而从认识他们的人那里,我知道研究贝壳给那些乐此不疲的人带来了快乐。

我认识一位世界上最优秀的排字工,他是所有那些伏身于字体创新者的楷模。但是那些有声望的人对他的真挚敬重所给予他的快乐,还不及他运用技巧时的真实的快乐——这一快乐与优秀的舞蹈家从跳舞之中获得的快乐大致相当。我也认识其他一些排字能手,他们能排数学字体、宗教手稿、楔形文字,或任何冷僻和困难的文稿,我并没有探究这些人的私生活是否幸福,但在工作时间里,他们从那富于建设性的本能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人们通常会说,在我们这个机器时代,技术性工作所提供给手艺人的欢乐天地比过去要小。我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不错,现在的技术工人所做的工作,迥然不同于那些吸引着中世纪行会的活动。但在机器经济中,技术工人仍然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地位,还有那些制造科学仪器和精密机械的人,那些设计师、飞机机械师、司机,等等,他们都有一个几乎可让技能得以无限发展的行业。

根据我以往的观察,在相对落后的地区,工人和农民并不像汽车或火车司机一样幸福。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的农民,时而犁地,时而播种,时而收获,其劳动形式的确多种多样,但他得看老天爷的脸色,而且他深知这一依赖性。而制造现代机械的人则意识到力量,他感到人类是自然的主人,而不是它的奴隶。但那份工作对大多数仅仅看管机器的人来说是非常乏味的,他们机械地重复着某一操作,很少有变化。但是工作越乏味,它就越有可能让机器来操纵。机器生产的最终目的在于建成这样一种体制:机器做一切令人生厌的活儿,而人类从事变化多端和具有创造性的工作。

在这样的世界上,比起农业产生后的任一时代,工作将变得不再令人厌烦,不再令人感到压抑。在开始从事农业的时候,人类便决定屈从于单调、枯燥的生活,以减少挨饿的风险。当人们依靠狩猎能获得食物的时候,工作便是一种乐趣,人们不难从富人们仍以这些祖先们的职业为乐事的现象中找到例证。

然而一旦农业站稳了脚跟,人类便进入了平庸猥琐、痛苦悲惨和疯狂愚蠢的漫长时期,直到今天,他们才得以在机器的帮助下解放自身。感伤主义者当然可以大谈什么与泥土的亲密关系,哈代笔下世故农民的老辣的智慧,等等,但是每个乡下青年人的愿望之一,便是要逃脱忍受风雨旱涝的奴役和漆黑冬夜寂寞的境地,到城里找活干,工厂和电影院里的气氛是实在的,有人情味的。友谊与合作是一般人幸福中的基本成分,人们能更充分地在工业而不是农业劳动中得到它们。

对某一事业的信仰是大多数人的幸福源泉,这里不仅仅指受压迫国家中的革命者、社会主义者、民族主义者等,而且也包括其他层次的信仰。我所知道的一些人,他们相信英格兰人是十个失传部落的后裔,他们几乎总是幸福的,而那些相信英格兰人只是埃弗雷姆和《旧约全书》中的故事、是马纳塞部落的人,也同样是幸福的。

但是,我可不想让读者对此产生信仰,因为我不会去鼓吹任何对于我来说是虚假信仰的幸福。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也不会怂恿读者去相信,人应该仅仅依靠癖好生活,不过要找一件并不是异想天开的事情也是容易的,而对此事真正感兴趣的人们,则在闲暇时有了一份美差,它足以排解人生如梦的感觉。

与伏身平凡事业相近的是沉溺于某一爱好。在活着的、最杰出的数学家中,有一位将其时间平均分给数学研究和邮票收集。照我看来,当这位数学家在前者毫无进展时,后者便给他带来了安慰。当然集邮不仅仅能排除因难以证明数学理论中的命题而产生的苦恼,而且邮票也不是能被收集的唯一物品。

试想,古老的瓷器、鼻烟盒、罗马硬币、箭簇以及石器所展现的境界,该让你多么的欣喜若狂、心驰神往!而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却对这些纯朴的欢乐不屑一顾。我们在小时候体验过它们,但后来出于某种原因,我们却认为它们与成人格格不入,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任何对他人不造成危害的快乐都应得到珍视。

就我而言,我“收集”河流:我为顺伏尔加河而下和逆扬子江而上感到欣喜万分,又为从没见过亚马逊河和南美洲北部的奥里诺科河而百叹遗憾。这些情感可谓单纯之极,然而我并不为它们感到羞怯惭愧。让我们再看一下棒球迷们的激昂欢乐吧,他们以热情而又贪婪的眼光看着手中的报纸。我认识一位美国一流的文学家,其作品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他十分忧郁。然而和他第一次会面就产生了不同印象。我记得当时电台恰好在报道一场棒球赛的结局,这位文学家忘了我,忘了文学,忘了我们世俗生活的一切烦恼,他欣喜得狂叫起来,因为他所钟爱的球队获得了胜利。打这以后,我便能读着他的作品而不为书中人物的不幸感到压抑了。

不过,一时的狂热和业余的爱好,在多数情况下不是幸福之源,它们只不过提供了一种逃避现实、暂时忘却难以面对的痛苦的手段。比起其他的一切来,根本的幸福更有赖于对人和物的友善关怀。

对人的友善关怀为柔情的一种形式,但不是那种贪婪的、占有的和非得到回报的形式,后者往往是不幸福的祸根。能得到幸福的那一种形式,是喜好观察人们,并从其独特的个性中获得乐趣,他希望使那些与自己有接触的人能表现其兴趣,并得到乐趣,而不是想去左右别人,或得到别人的狂热敬慕。

如果一个人以这种态度对待他人,那么他便是幸福之源,同时他又是别人友爱的对象。他与别人的关系,无论密切还是疏远,都会满足他的兴趣和感情。他不会由于别人的忘恩负义而满脸不欢,因为他将很少得到这种回报,并且即使有,他也不会在意。

在另一个人身上,相同的特性会使那个人怒发冲冠、暴跳如雷,而在他身上,则成为乐趣的来源。别人苦苦奋斗所不能取得的成就,对他而言则是举手之劳,不费吹灰之力。他幸福,因而他将是个愉快的同伴,而这又给他的幸福增添了许多幸福。

但这一切必须是真切的,它决不能产生于自我牺牲的想法,这一想法源自责任感。在工作中,责任感是有效的,但在人际关系中,它却是糟糕的,人们希望彼此喜欢,而不想让别人忍耐、顺从地去忍受。自然而然、不费工夫地喜欢很多人,也许是个人幸福最旺盛的源泉。

我在上一段也提到对物友善的关怀。这说法也许有点牵强,人们或许会说,对物是不可能感到友善的。尽管如此,在地质学家对石块或考古学家对废墟所具有的兴趣中,存在着与友爱相似的东西。对于敌对的而不是友善的事物,人们不可能感到兴趣。一个人因为厌恶蜘蛛,想住到它们较少光顾的地方,所以他也许会收集有关蜘蛛习性的资料。但这一兴趣决不会产生地质学家得自于石块的那种欢乐。对无生命的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兴趣,虽然不如对待同胞的友爱态度在日常幸福的成分中那么有价值,可是它仍然具有重要性。

世界广阔无垠,而我们自身的力量却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所有的幸福都局限于自身的情形之内,那么不向生活索要更多的东西就是很困难的,而贪求的结果,一定会使你连应得的一份都落空。一个人若能凭借一些真正的兴趣,如16世纪的宗教曲、伦特会议或是星辰史等,而忘却其烦恼的话,那么当他漫步回来进入一个无关个人的世界时,定会发现自己觅得了平衡与宁静,使他能用最好的方法去对付他的烦恼,同时也得到了真正的幸福。

幸福的秘诀在于:使你的兴趣尽可能地广泛,使你对你所感兴趣的人和物做出的反应尽量倾向于友善,而不是敌视。

二、幸福的生活

显然,幸福的获得部分靠外界环境,部分靠自己。在本节里,我们探讨靠自己的那部分,而且我们发现,在与自己相关的范围里,幸福的窍门是十分简单明了的。

很多人以为,如果没有一种多少带有宗教成分的信仰,那么幸福是不可能的。也有一些人以为,他们不幸福,是因为他们的忧伤有着错综复杂和高度理智的根源。我可不相信这些是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真正根源,我想它们仅仅是现象而已。一个不快乐的人通常会采用不快乐的信仰,而一个快乐的人会采用快乐的信仰,两者都将其幸福或不幸福归之于各自的信仰,而真正的因果关系却截然相反。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某些东西是不可或缺的,但这些东西也很简单:衣食住行、健康、爱情、满意的工作和来自同伴的尊敬。对某些人来说,为人父母也是很必需的。在通过这些努力获得它们,而他依旧感到不幸福时,那他必有某种心理上的失调。如果这种失调非常严重,他就应该去精神病医生那儿治疗,但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他把事情安排恰当,那么病人自己也可以医好这种失调。

只要外界环境不是绝对多灾多难,一个人应该能够获得幸福,他的热情和兴趣向外而不是向内发展。因此在教育和适应世界方面,我们都应极力避免自私自利的情欲,尽量获得那些能阻遏我们的思想永远专注我们自身的情爱和兴趣。

大多数人在监狱里是不会感到幸福的,这是他们的天性,而被我们锁闭在自身内的情欲则构成了一所最糟糕的监狱。在这类情欲中,最常见的有:恐惧、妒忌、犯罪感、自怜和自我欣赏。在这些情感中,我们的欲望都集中在我们自己身上,对外界没有真正的兴趣,总是担心它在某方面会伤害我们或不能满足我们。

人们极不愿意承认事实,急切地想躲进暖和的谎言的长袍里,主要原因不外乎是恐惧。然而荆棘撕破了长袍,寒冷的风从裂缝里长驱直入,这时已习惯于温暖舒适的人,比一个饱经风霜、结实硬朗的人,要遭受更多的苦楚。况且,那些自欺者往往心里也知道他们在骗自己,他们整天畏怯疑惧,生怕某件不利的事情迫使他们沮丧地面对现实。

自私自利的情欲的最大缺陷之一,在于很少使生活丰富多彩。一个只爱自己的人,当然不能因其情爱的乱杂而受到指责,但到最后他必然会感到烦闷不堪,因为他热爱的对象永远没有变化。一个因犯罪感而痛苦的人,是受着一种特殊的自恋之苦。在这茫茫宇宙中,他感到最重要的莫过于自己的品性高洁。传统宗教的最严重的谬误,在于鼓励了这一特殊的自我专注。

一个幸福的人,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他具有浪漫炽热的情爱和丰富广泛的兴趣,凭借着这些情爱和兴趣,使他成为别人的兴趣和情爱的对象,他获得了幸福。能成为情爱的领受者,这自然是幸福的,然而索要情爱的人并非就是得到情爱的人。广义地说,得到情爱的人是给予情爱的人。不过,倘若像为了利息而放贷那样,一个人在层层盘算之后才给予他人情爱,这是无用的,因为有算计的情爱不是真诚的,领受者也不会感到它是真诚的。

那么一个被囚禁于自身内的不幸福者又能做些什么呢?只要他总牵挂自己不幸福的原因,他就依然是自私自利的,且无法跳出这一恶性的圈子。如果他要跳出来,他就得借助真实的兴趣,而不是指望那些被当做药物一般接受的做作的兴趣。

虽然这么做的确有困难,但他毕竟还能做不少。如果他能正确地断定其问题之所在,那么他首先可以使自己明白,他没有理由感到罪孽深重,然后依照我们讨论的方法,把合理的信念植于无意识之中,同时做些多少是中立的活动。如果他成功地清除了犯罪感,那么真正客观的兴趣大概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要是他的问题源于自怜,那么他首先可以让自己明白,在他周围并没有什么天大的不幸,然后再用上述的方法去解决这一问题。要是他的问题源于恐惧,那么让他做一些有助于培养勇气的练习。

自古以来,沙场上的英勇大胆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美德,而且男孩和男青年的训练,大部分是用于培养那种视打仗如儿戏的性格。然而道德的勇气和智慧的胆略却不曾引起同样的重视,不过它们也有自己的培养方法。

每天你至少承认一个令你痛苦的事实。你得学会去如此感受,即便你在品德上、才智上远不如你的朋友们,人生依旧值得体验。这种练习,几年后最终能使你面对事实而不畏惧,并因此将你从大范围的恐惧中解放出来。

在极大的程度上,幸福的生活犹如善良的生活。职业道德家们太偏重自我克制,因此他们把重点放在了错误的地方。有意识的自我克制,使一个人变得专注于自己,并清楚地知道他所做的牺牲,结果在当前的目的上,它往往失败,在最后的目标上,它几乎总是落空。人们所需要的不是自我克制,而是那种向外的兴趣,后者能产生自发的、不经雕饰的行为,而相同的行为,在一个专注于追求自身德行的人那儿,唯有依靠有意识的自我克制才能做到。

行为的效果可有天壤之别,这取决于行为者当时的心理状态。如果你看见一个孩子行将淹死,如果你凭着援救的直接冲动去救他,那么待你从水中冒出来时,你的道德并没有受到半点损害。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你对自己说:“去援救一个无助的人是德行的一部分,而我想做一个有德行的人,所以我必须救这个孩子。”那么事后的你比起先前的你,将变得更为败坏。在这个极端的例子里能够适用的东西,同样适用于许多其他较不明显的事情。

所有的不幸福都基于某种分裂或缺乏一致: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缺少协作和配合,因而造成了自我的分裂。自我和社会的联结要靠客观兴趣和情爱的力量,由于没有这种力量,又造成了自我和社会缺乏一致。一个幸福的人决不会遭受这两种分离的痛苦,他的人格既不分裂来对抗自己,也不分裂来抵御世界。

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尽情地享受着世界所给予的五光十色和舒畅快乐,不会因为想到死亡而苦恼万分、心神不定,因为他感到自己不会真的与后者分离。唯有在这种与生命之流如此深刻的、本能的结合中,人们才能找到无与伦比的欢乐。

三、幸福的秘诀

在这里我想就我认为似乎是幸福者最普遍、最显著的标记——热情,花点笔墨。

理解热情含义的最好方法,也许是观察人们坐下来吃饭时的各种不同的行为。对有些人来说,吃饭是件惹人厌烦的事,哪怕是美味佳肴,他们都会觉得索然乏味。他们吃过山珍海味,或许餐餐如此,他们从不知道挨饿的滋味,而把吃饭仅仅看做是天天都要重复的刻板之事,由社会风俗所规定。

如同别的一切事情一样,吃饭令他们感到厌倦,然而抱怨是毫无用处的,因为没有别的事情比它少让他们厌倦些。接下来便是病人,他们吃饭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因为医生告诉他们,为了恢复体力,进补一些营养物是必要的。还有美食家们,进餐前,他们满怀厚望,结果发现没有一道菜烧得是合格的。还有饕餮之徒,他们饿鬼般地扑向食物,狼吞虎咽,结果长得太胖,爱打呼噜。最后还有这样一些人,他们进餐前食欲极佳,对眼前的食物很满意,吃饱之后便让嘴巴休息。

面对人生宴席所奉献的珍品,人们会有上述种种相似的态度,幸福的人对应于最后一种进餐者。热情与生活的关系,就好比是饥饿与食物的关系。厌烦吃饭者与拜伦式的不幸福的牺牲品相当;有任务观的病人对应于苦行者;饕餮之徒与骄奢淫逸者呼应;而美食家则对应于爱挑剔者,后者将生活的一半乐趣指责为缺乏美感。

奇怪的是,大概除了饕餮之徒外,所有这些类型的人都鄙视具有良好胃口的人,认为自己是优越的。因为饥饿而享用食物,或者因为生活绚丽多彩、乐趣无穷而去热爱生活,这对他们来说似乎是庸俗的。他们站在幻灭的顶峰,而对他们认为是头脑简单的人横竖瞧不起,我个人并不赞同这一观点。从着魔状态中解脱出来,不管其形式如何,对我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不错,某种情形会使得这种解脱不可避免地发生,但是,一旦它发生了,就得尽早地摆脱,而不应视它为智慧的更高形式。

倘若某个人喜欢草莓,而另一个不喜欢,那么后者优越在什么地方呢?这里不存在草莓是否好坏的抽象和非个人的证明,爱吃的人说它们味道好极了,不爱吃的人则说它们味同嚼蜡。然而,爱吃草莓的人比另一个人多了一种快乐,就这点而言,前者的生活充满了更多的乐趣,他更完美地适应了另一个人也得生活于其中的世界。

在这一小小的例子中是确凿的东西,在更为重大的事情中也同样是确凿的。爱欣赏足球赛的人,就在该方面胜过不爱欣赏足球赛的人,而喜好读书的人,则远胜于厌恶书本的人,比起看足球赛来,阅读给予的快乐要频繁得多。

一个人的兴趣越广,他拥有快乐的机会就越多,而受命运摆布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因为如果他失去了某一种兴趣,他便可转而依赖另一种兴趣。生命短暂,人们不可能对事事都感兴趣,不过对尽可能多的事物感兴趣却是一桩好事。我们都容易染上内省者的弊病,世界向他显现出千姿百态的景象,但他却撇转脑袋,专注于内心的空虚,我们可不要以为内省者的忧郁有什么了不起之处。

以前有两台制造香肠的机器,它们结构精美,专用来将猪肉制成鲜美无比的香肠。其中一台机器对猪肉保持着不衰的热情,并生产出无数的香肠;另一台则说:“猪肉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自己的工作比任何一块猪肉都要有趣和神奇得多。”它拒绝了猪肉的光临,开始研究自己的内部。而一旦猪肉被剥夺,它的内部便停止了运转,它越是研究,这内部对它来说似乎越发的空虚和愚蠢,所有这些进行过美妙转换的部件竟纹丝不动了。它真不明白,这部机器究竟能做些什么。这第二台制肠机就像是失去热情的人,而第一台则好比保持着热情的人。

心灵是一架奇特的机器,它能以最令人惊讶的方式将给予它的材料结合起来,但是没有了来自外部世界的材料,它便是软弱无力的。心灵与制肠机不同的是,它必须自己为自己获取材料,因为事件只有通过我们对它们所发生的兴趣才能成为经验,倘若它们不能激发我们的兴趣,我们便不会去利用它们。因此,一个注意力向内的人觉得一切都不值得他去注意,一个注意力向外的人,在他偶然审视他的灵魂的瞬间,就会发现那些极其丰富、有趣的各类成分被解析和重新组成美妙或有教益的模式。

热情的形式数不胜数。人们也许记得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爵士在小说中所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次他碰巧看到路上有顶帽子,他捡了起来,对它打量了一番后说,帽子的主人因为酗酒而毁了自己的前程,他的妻子也不像以前那样迷恋他了。如此普通的物品便能引起他极大的兴趣,对这样的人来说,生活将永远不可能是无聊的。在乡村野外的散步途中,有很多不同的东西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某个人或许会对禽鸟感兴趣,另一个则关心草木,还有人留心地质,更有人注意农事,等等。如果你感兴趣,那么其中任何一项都是有趣的,其他的也一样。

一个人,只要对其中的一种东西感兴趣,就比不感兴趣的人更好地适应了这个世界。

同样,对待同胞,不同的人其态度的差异何止天壤之别!在一次长途火车旅程中,一个人会对其同车的旅客视而不见,而另一个则会对他们进行归纳,分析他们的性格,并对他们的境况作出相当准确的猜测,甚至他也许会弄清其中几个人的最隐秘的历史。人们在弄清别人所表现出来的差异,也相同地反映在人们对别人的感觉之中。有些人总觉得几乎每个人都让自己受不了,而有些人则会很迅速、很容易对那些与自己接触的人产生友好的感情,除非有某些明确的原因才会有别的感情。再以旅行为例,有些人行踪遍及好多国家,他们总是去最好的旅馆,吃的食物与他们在家时吃的完全一样,约见那些他们在家里见到的相同的富翁们,谈的话题也与他们在自家餐桌上谈的雷同,这些人回家后只为结束了昂贵旅行的烦恼而感到如释重负。而另外一些人,不管他们去哪儿,他们会发现那些特别的事物,并结识当地的典型人物,观察任何有历史或社会意义的东西,品尝当地的食物,学习当地的风俗和语言,回程时携带着丰富的新材料,给予自己无限的遐想。

在所有这些不同的情形中,一个对生活具有热情的人要胜过没有热情的人,对于前者,即便是不愉快的经历,它们也不被认为是一无是处的。我为见过一群中国人和一处西西里村子而感到高兴,虽然我不能说当时的心情是极为愉快的。

爱冒险的人喜欢船只失事、兵变、地震、大火灾和所有诸如此类的不愉快经历,只要它们不危害其健康。以地震为例,他们对自己说:“地震原来如此!”由于这桩新鲜事增加了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因而这使他们感到愉快。要说这些人不受命运的摆布可并不正确,因为如果他们失去了健康,很可能在同时他们也会失去热情的,但这也并不一定都是如此。我曾认识一些人,他们长年累月受尽折磨,但直到临死前最后一刻,他们仍保持着热情。

有些疾患能摧毁人的热情,有些则不然。我不知道生物化学家现在能否区分这两类疾患,也许当生物化学取得了更大的进展后,我们都会有机会服用确保我们对一切感兴趣的叶片。不过在此之前,我们不得不依赖对生活的常识性观察,来判断哪些因素使得一部分人对一切都感兴趣,而使另一部分人对一切都不感兴趣。

热情有时是一般化的,有时是专门化的,可能非常专门于某一方面的。读者也许还记得这位出现在19世纪英国作家、旅游家鲍洛的《拉文格罗》一书中的人物,他失去了钟爱的妻子,曾一度感到生活万般无聊。但他是个茶叶商,为了忍受生活的不幸,他毫无外援地自学并阅读经他手中而过的茶叶箱上的中文说明,结果,这给他带来了新的生活乐趣,也开始饥不择食地研究一切与中国相关的东西。

我曾认识一些人,他们专心致志,竭力搜寻一切有关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个密传宗教——诺斯替教左道邪说的东西,又有一些人的主要乐趣是整理、校对16—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的手稿和其著作的早期版本。

要事先知道一个人将会对什么感兴趣是绝不可能的,不过大多数人能对这件事或那件事怀有强烈的兴趣,一旦这种兴趣被激发,那么他们的生活就会从沉闷、单调中解放出来。然而,比起对生活的一般热情来,非常专门的兴趣,作为幸福的源泉令人感到不够满意,因为后者很难填补一个人所有的岁月,并且总存在这样一种危险:他或许在某一天全部知晓那已成为其爱好的某一特殊事物,而这又使他感到索然无味。

我们所有不同的爱好和愿望必须适合生活的总框架,如果它们要成为幸福的源泉,它们就得与健康相一致,与我们所爱者的情感相一致,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心相一致。有些强烈的爱好几乎可使人无限度地沉溺于其中而导致逾越界线,有些则不然。以一个爱下棋的人为例,如果他是个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单身汉,那么他不必对这一强烈的爱好有什么限制。如果他有妻儿,又无自立的能力,那么他必得对此多加限制。即使嗜酒狂和饕餮之徒没有社会的束缚,若从注重自身的利益出发,他们也是不明智的,因为他们的嗜好与健康相冲突,片刻之欢留下的会是无尽的痛楚。

任何强烈爱好,如果不让它们成为痛苦的根源,就必须让它们处于由某些特定的东西所构成的框架之内,这些特定之物是健康,对自身才能有总的把握,有支付必需品的足够收入,以及最根本的社会义务,如对待妻儿。一个人如果为下棋而牺牲上述种种特定之物,他在根本上便和嗜酒狂一样糟糕。我们对这样的棋迷没有严加谴责的唯一原因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见,且只有才能非凡的人才可能钟情如此高等的智力娱乐。希腊节制的准则实际上可运用于这些事情上,一个白天干活时便想到晚上的棋盘的棋迷是幸运的,但是一个为了整天弈棋而丢下工作的棋迷就丧失了节制的美德。

据记载,在托尔斯泰年轻的灵魂未得再生的时候,他因其沙场上的英勇表现而被授予陆军十字勋章。然而到颁发奖章的那一天,他却沉溺于一盘棋竟决意不去出席授奖仪式。在这件事上,我们很难说托尔斯泰有什么过错,因为对他来说,他是否赢得了陆军勋章实在是无关紧要的。不过要是小人物这么做了,那或许就成了一件傻事。

作为对前面提出的准则的限定,那就应该承认,有些行为被看得如此高尚,以至于为它们牺牲所有的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为国捐躯者,如果撇下妻儿,一文不名,他是不会受到指责的。人们也不会指责因期望某项重大科学发现或发明埋头于实验而使全家困苦不堪的人——条件是他最后获得了成功。不过,如果他从没有在他期望的发现或发明中得到成功的话,大家会说他是个怪人。这看上去有失公允,因为在这一事业中,没有人能事先知道其成功与否。在基督纪元的最初千年内,一个追求圣徒一般生活而抛下其家庭的人备受人们的赞誉。虽然在今天,人们认为他该给家里准备点什么。

我想,在饕餮之徒和胃纳健全者之间总存在某种根深蒂固的心理差异。一个充分发展了毕生欲望的人,往往具有某种年长月久的苦恼,他时刻在寻求躲避无法摆脱的忧惧。这在嗜酒狂的情形中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喝酒是为了遗忘,如果他们的生活中不存在忧惧,那么他们不会以为烂醉如泥比神志清醒更令人惬意。正如一位传说中的中国人所言:“要么滴酒不沾,要么一醉方休。”这正是所有过度和单一的强烈爱好的典型。

在这样的爱好中,被追求的不是乐趣,而是忘却。然而以酒鬼方式获得的忘却,迥然不同于发挥合乎需要的才能所取得的忘却。鲍洛那位自学中文的主人公,也是为了忍受丧妻的悲痛而去寻求忘却,不过其忘却却得自于一项毫无害处的活动,不仅如此,这项活动还丰富了他的智慧和见识。除了这样的躲避方式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不值得提倡的。

真正的热情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除非它已让种种不幸给扼杀了。小孩子对他们所见所闻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对他们来说,世界充满了新奇。他们总忙于对知识的热烈追求,当然这种知识与学者们的相差甚远,前者来自孩子们对引起他们注意的事物的熟悉过程。只要身健体壮,小孩子即使长大了,也会保持其热情。

一只待在陌生房间里的猫是不会躺下休息的,除非它嗅遍了每个墙角,而没有闻到一丁点儿耗子味。一个从未受到重大挫折的人,将保持对外部世界的天生兴趣,只要他保持这一兴趣,他就会发现生活是快乐的,除非其自由受到了不适当的限制。

在文明社会中,热情的丧失大多是因为自由受到了限制,而这类限制在生活中是不可少的。原始人感到饿了,他便去打野味,这自然是听命于直接的行动。一个每天早上按时上班的人,在根本上也受同样行动的驱使,即为了生存的需要。不过在后者的情形中,这一行动不是直接的,也不是即时即刻产生作用的,它是间接地通过抽象词语、信念和意愿发生作用的。当一个人去上班的时候,他并不感到饥饿,因为他刚刚吃了早点,他仅仅知道饥饿会再度降临,而工作就是解救未来饥饿的手段。

行动是毫无规律的,而文明社会中的习惯则是有规律的。在原始人中间,甚至集体的活动都是自发的和冲动的。当部落要去打仗时,钟鼓便振奋军威,激起斗志,群情高昂,激励着男女老少从事必要的活动。而现代事业则不能这么处理。

在生活中,文明人每时每刻都受累于那些对冲动的约束。如果一个人碰巧感到欣喜,他可不能在街上又唱又跳的;如果他正感到悲哀,他又不能坐在台阶上流泪哭泣,怕妨碍行人交通。年轻时,他的自由在学校遭到限制;成年时,他的自由又在工作时间内受到束缚。所有这些都使得热情更难以维持,因为不断的约束会产生疲乏和厌倦。尽管如此,一旦对自发的行动不加约束,一个文明的社会便不复存在,因为自发的行动仅仅造成最简单的社会合作,而不能产生复杂的合作。

为了逾越这些抑止热情的障碍,一个人需要健壮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或者,如果他幸运的话,他有一项他感兴趣的工作。

从统计数字来看,在以往的一百年中,所有文明国家的健康状况都得到了改善,但人的体力却较难衡量。不过我怀疑,现在健康者的体力是否与先前的一样强劲。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我不打算在这里就此追本溯源。然而这一问题也有个人的和心理的一面,我们已作了探讨。

有些人不顾文明生活的种种障碍而维持其热情,而其他许多人,只有当他们从耗费了大量精力的内心冲突中解脱出来时,他们才能做到这一点。比起必要的工作来,热情要求更多的精力,这反过来又要求心理机器的平稳运转。

在女子方面,虽说现今比以往要好些,但在很大程度上,女子的热情由于受不正确的体面观的影响而大大减退了。女子对男子颇感兴趣,或在大庭广众活泼有余,都会被认为是不受欢迎的。女子学着不对男子产生兴趣,而且她们往往对一切不感兴趣,或许除了行为端正以外。

传授这一对生活采取消极和回避的态度,无疑是在灌输某种对热情有害无益的东西,无疑是在鼓励某种对自身的专注——这是极讲体面的女子的特征,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尤为如此。她们对普通人感兴趣的体育漠不关心;对政治不闻不问;对男子,她们持一本正经的冷淡态度;对女人,她们暗中抱敌视态度。她们深信,其他女人绝没有她们那么体面和规矩。她们炫耀说,她们独善其身。换言之,她们对同胞的冷漠在她们眼里倒成了一种美德。当然,人们不能为此而指责她们,因为她们也仅仅是在接受道德说教。然而,作为压抑制度的值得怜悯的牺牲品,她们却没能认识到那种制度的罪恶。

对这样的女子来说,胸襟狭窄是美德,慷慨大方倒成了罪恶。在她们自己的社交圈内,她们尽可能地扼杀欢乐;在政治方面,她们迷恋压制性的法规。幸好这类人渐渐地少了起来,但是她们较那些生活于思想解放的圈子里的人士所料想的仍要多得多。如果有人怀疑这一说法,我则建议他去几幢供出租的房屋那里找个住处,并在找房的过程中,留心一下那些女房东。于是他便会发现,那些女人具有一种女性美德意识,这一意识从根本上包含了对生活热情的摧残。他还会发现,由此造成的结果便是其心胸狭窄和扭曲。

合理的男子美德和合理的女子美德之间不存在差别,或至少没有传统所说的那种差别。热情是幸福与健康的秘诀,对男人来说是这样,对女人也同样如此。

四、幸福的条件

中庸之道是一种乏味的学说,我记得当我还年轻时曾对此拒不接受,并对此轻蔑和愤慨,因为那时候我崇拜英雄式的极端。不过,真理并非总是有趣的,有许多东西得到人们的信仰,就是因为它们有趣,虽然事实上很少有别的依据能为此佐证。中庸之道便是恰当的例子。它或许是一种乏味的学说,但在许多方面却是真理。之所以必须保持中庸之道,与维持努力和舍弃之间的平衡有关,这两种主张都有极端的拥护者,持舍弃说的是圣徒和神秘主义者,持努力说的是效率专家和强壮的基督徒。这两个对立的学派各有部分真理,但不是全部的。在这里,我将力图找出一种平衡,还是先从努力这方面入手吧。

除极个别情况外,幸福不像成熟的果子那样,仅仅靠着机遇便会掉进你的嘴里。因为这世界充满了这么多可避免和不可避免的厄运,这么多疾病和心理症结,这么多斗争、贫穷和仇恨,所以想成为幸福者,就必须找到一些方法来对付众多的不幸。在极少数情况下,那可以不费吹灰之力。

一个性情和善的男子,继承了一大笔财产,身体健康,嗜好简单,他便可以悠哉游哉,舒适惬意,全然不知人们乱哄哄在忙些什么。一个生来好逸恶劳的美人,如果她碰巧嫁了一个富有的丈夫而无需她操劳,而且如果婚后她不怕衣带渐紧,那么她一样可以享受懒福,只要她在养儿育女方面也有福气。但这种情形实在不多见。大多数人是不富裕的,很多人的生性也并不随和,很多人有着不安的情绪,使他们不能忍受宁静而有节律的令人厌恶的生活。而健康的福气又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得稳的,婚姻更不是幸福的必然源泉。

幸福必须是一种追求,而不是天神的恩赐,在追求中,内部和外部的努力都具有很大的作用。内部努力可能包含了必要的舍弃。因此,我们目前只谈论外部的努力。

当一个人得为生计工作时,需要努力是显而易见的,不需强调。印度的托钵僧的确不必努力便可生存,他只要捧出他的盂钵来接受信徒的施舍,然而在西方国家,当局并不赞同这种求生之道。而且,西方的气候也不像热而干燥的地方那么令人愉快。无论如何,在冬天,几乎没有人懒到宁可去外面游荡,而不愿意在有暖气的房间里工作。因此,在西方,单是舍弃并不是一条通向幸福的道路。

在西方国家,仅仅温饱的生活不足以带来幸福,因为他们还需要有成功的感觉。在某些职业中,如科学研究,那些并无丰厚收入的人可能获得这一感觉,但在大多数职业中,收入则变做了成功的尺度。在这方面,我们触及了这一题目,即在大多数情况下,舍弃是合乎需要的,因为在这竞争的世界上,只有少数人才可能取得耀眼的成功。

依照不同的情形,努力在婚姻中既可以是必要的,又可以是不必要的。如果某一性别的人处于少数,像英国的男子和澳大利亚的女子,那么这一性别的人一般无需努力,便可以像他们希望的那样与别人缔结良缘。然而,如果某一性别的人处于多数,那么情形正相反。

凡是研究过妇女杂志上广告的人,就不难发现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在女子占多数的地方,倘若她们想要结婚,那么她们就得花费较多的力气和心思。在男子为多数的地方,他们往往采用更利索的方法,如使用手枪。这很自然,因为大多数男子最经常地处于文明的边缘。如果有一场瘟疫只让男子逃脱而使他们在英国成为多数,我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办,他们也许又得恢复往日殷勤而又豪侠的风度。

为成功地培育孩子而作出的努力和花费的精力,大概没人会否认。

那些信奉舍弃和被误称为“精神至上”的生命观的国家,其婴儿死亡率就很高。不依靠世俗的职业,就不可能获得这些东西:药物、卫生、无菌操作、适当的食物等,它们需要有对付物质环境的力量与智慧。凡把物质视做幻象的人,对灰尘也有同样的看法,而结果却导致了孩子的死亡。

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说,只要一个人的天生欲望不曾泯灭,那么他将以某种权力作为正常和合法的目标。而这种被期待的权力内容依一个人的主导热情而定:有的人想要控制别人行为的权力;有的人想要控制别人情感的权力;有的人想要控制别人思想的权力;有的人希望改变物质环境;有的人想通过掌握知识来获得权力的感觉。每一件大众工作都包含了对某种权力的欲望,除非它仅仅以营私舞弊来发财为目的。

一个因目睹了人类的悲惨而纯粹为他人感到悲痛的人,会渴望能减轻人类的痛苦。对权力完全冷漠的人,只能是那些对同胞毫无感情的人。因此对权力的某种形式的欲望,作为某些人的部分配备可给予承认,原因在于这些人能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而且只要不曾遭到破坏,权力欲的每一种形式都包含了相关的努力形式。

这在西方人的思想中,或许是老调重弹了。然而西方国家的不少人士在与所谓的“东方智慧”眉来眼去,暗地里偷情,这当口东方却在抛弃它。对上述那些人来说,我们所说的一切都成问题,倘若果真是这样,那么老调是值得重弹的了。

不过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舍弃也具有它的作用,而且其重要性不亚于努力。虽说聪明的人不愿意在可以战胜的厄运面前偃旗息鼓,但他也不愿意在不可避免的灾难上徒费时间和情感,而且即使这些灾难本身是可以克服的,但只要克服它们会消耗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以致妨碍他追求更为重大的目标,那么他也宁愿屈服。许多人为了一点不遂心的小事便会烦躁不安或者大发雷霆,这样便虚掷了许多有用的精力。即便在追求真正重要的目标中,也不应该让感情陷得太深,以致可能出现的失败的想法将长久地威胁心灵的宁静。基督教训导人们顺从上帝的意志,使那些不接受这一说教的人,在其活动中也应贯穿着某种信仰。

在实际工作中,效率与我们倾注于这件工作的感情并不相称。说实在的,感情有时倒是效率的绊脚石。适宜的态度是:尽心尽力,而将结局留给命运。舍弃有两种:一种源于绝望;一种源于不可征服的希望。前者是不好的,后者是好的。一个遭受了彻底失败而对重大成就失去了希望的人,可能学会绝望的舍弃,如果他真的学会了,他便会抛弃所有的重要活动。他可能相信宗教词句或苦思冥想才是人类真正目标这一邪说,以掩饰他的绝望。然而不管他使用何种伪装来隐匿他内心的失败,归根结底他是无用的和不幸福的。

而将舍弃建立在不可征服的希望之上的人,则做得完全不一样。不可征服的希望一定是非常庞大而非个人的。不管我个人的活动是什么,我可能败于死亡或某些疾患;我可能被对手击败;我可能发觉自己走上了一条愚蠢的、不可能成功的道路。在成百上千种情形下,纯属个人希望的破灭将是无法避免的,然而如果个人的目标只是人类的伟大希望的一部分时,那么个人希望的破灭就不会是彻底的失败。

一个期待有伟大发现的科学家可能会失败,或因头部被击而不得不放弃工作,但如果他由衷地渴望科学的进步,而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贡献,那么他便不会像一个纯粹为了自己的研究者那样感到绝望。那些为极迫切的改革而奔波的人,可能会发觉他的一切奋斗都被战争挤到了一边,并且可能被迫认识到他为之工作的事业不可能在他生前有所成就。然而他不必为此而绝望,只要他关切着人类的前途,而不仅仅惦记着自己能否参与。

上面所说的舍弃都是最难的。另外还有一些舍弃,做起来比较容易。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只是次要的目标受到了阻碍,而人生的大目标依旧展示了成功的前景。例如,一个从事重要工作的人,倘若因婚姻的不美满而心神不定,那么他就是不能在该舍弃处舍弃。倘若他的工作真是让他神魂颠倒,那么他就应该将这类偶遇的麻烦当做潮湿的天气一样,谁要是对这等麻烦小题大做,那真是愚不可及。

焦虑、烦躁、恼怒,都派不上用场。那些强烈地感到这些情绪的人,或许会说他们无法克服这类情绪,而我也不知道,除了我们在前文说及的那一根本的舍弃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克服它们的。集中精力于实现伟大的、非个人的希望,不仅能使一个人承受个人工作的失败,或婚姻生活的不幸,而且也使他在误了火车或将雨伞掉在污泥中时做到不焦不躁。如果他生性暴躁,那么除此之外,我拿不准还有什么疗法。

一个摆脱烦恼奴役的人,将发觉生活远比他一直生气的时候愉快。熟人们的怪癖,原先委实让他感到厌恶,现在只觉得有趣。当某人第347次讲述火地岛上那位主教的轶事时,他以留神次数的记录来自娱,而不想以自己对故事一无所获去转移对方的话题。在他赶早班火车的匆忙间,鞋带断了,他适可而止地咕哝了一下,之后他想到在遥远的宇宙史中这件毫末之事毕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重要性。他求婚时让一个令人厌烦的邻居的来访所打断,这时他会想到所有的人都可能遇上这一不幸。

依靠奇特的比喻和怪异的类似,人们可以无限地从小小的不幸中找到安慰。就我想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幅图画,一旦有什么东西像是要来糟蹋这幅画时,主人便会恼怒起来。最佳疗法是不要只有一幅,而要有整个画廊,遇到什么情形便挑选什么图画。倘若画面中有一些是可笑的,那再妙不过了。

将自己看成是悲剧中高尚的英雄是不明智的。然而这并不意味一个人应该永远把自己当做喜剧中的小丑,那更令人作呕生厌。审时度势地选择适宜的角色需要一点机智乖巧。当然,如果你能忘却自身而不扮演任何角色,那实在令人钦佩和羡慕。不过,倘若扮演角色已成了第二天性,那么你应想到你是在演出全部的节目,所以要避免单调。

许多积极而又活跃的人认为一丁点儿舍弃、一丝幽默,便会损耗他们工作的精力,摧毁他们获得成功的决心。照我看来,他们想错了。凡值得做的工作,就是那些不以工作的重要性或一蹴而就来蒙骗自己的人也可以胜任。而那些只有靠了自欺才能工作的人,最好在开始前先学习如何接受真理,过后再继续其事业,因为靠骗人的鬼话来支撑的需要,或早或迟会使他们的工作变得不是有益,而是有害。与其做有害之事,不如什么也不干。

世上有益的工作,一半是用来对付有害的工作的。花少许时间用于学会鉴别事实,这不是浪费,因为日后所做的工作便不大可能是有害的。而那些需要自我的一贯膨胀来刺激其精力的人,他们做的工作就不一样了。

某种舍弃包含了当事人直面自己真相的意愿,这种舍弃,虽然最初令人痛苦,但最终却给予你一种保护,使你免遭自欺者常有的失望和幻灭。没有什么比你天天都竭力去相信某些事情,而它们却天天变得更不可信那样,更令人疲倦,久而久之更是令人恼怒。舍弃这种努力,是获得牢靠而又持久幸福的必要条件。

五、人的不幸

动物只要不患病,吃得饱,便是幸福快乐的了。人呢,本来也应该这样,但在现代世界上却并非如此,至少有许多人是不幸福的。如果你不幸福,或许你就会承认,自己在这一方面并不例外。如果你是幸福的,那么请自问一下,你的朋友中又有几个是幸福的?

在你对自己的朋友作了回顾之后,你可以让自己学习观察人的情绪的艺术,使自己更善于感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人们的各种情绪。

八、九世纪时,英国诗人、版画家布莱克说:我见过的一张张脸上显出斑斑懦弱,点点哀怨

尽管不幸的形式各种各样,但是你不难发现处处都会遇到它。现在我们假定你在最典型、最摩登的大都市纽约城里,上班时间你站在一条繁忙的大街上,或是周末站在通衢大道上,或是晚上去出席一场舞会,你把自我从心灵里完全排除,让周围陌生人的个性一一进入你的眼底。你会发现,这些不同的群体都有各自的烦恼。在赶着上班的人流里,你会看到焦虑不安、精神过度集中、消化不良、那种除了生存斗争对一切缺乏兴趣的态度、游戏娱乐兴致殆尽,以及对人类同伴的冷漠无情。

这种种不幸的根源,部分在于社会制度,部分在于个人的心理素质。当然,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为促进人的幸福而在社会制度方面需要进行的改革,我以前已有著述。在本书中我不打算就战争、经济剥削、棍棒恐吓教育的废除等问题展开讨论。

我们的文明时代极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去寻找一种没有战争的制度。但是,人类是如此的不幸,以至于互相残杀比起持久地享受生活的阳光,反倒显得不那么可怕,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制度也是难以实现的。如果说机器生产是为了增进那些最为需要的人们的利益,防止永久性的贫困是必要的,那么连富人们都是痛苦不幸的,使所有的人变富又有什么意义呢?棍棒恐吓教育是不好的,但是如果那些人自己就是这类热情的奴隶的话,他们是不可能施予其他形式的教育的。

以上这些思考使我们想到这一与个人有关的问题: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在此时此地,怎样来获得个人幸福呢?

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我将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这样一类人身上,他们没有经受过来自外部的巨大痛苦。我假定他有足够的收入解决温饱和住宿问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各项普通的活动。我不考虑这样一类巨大的灾难,如儿辈尽亡或当众受辱等。这类事件是值得讨论的,而且它们的确也很重要,但是同我下面要说的事情比较起来,它们属于另外一种类型。我是想提出一种对文明国家里绝大多数人遭受的日常不幸进行医治的处方,这种不幸由于没有明显的外部原因,看起来几乎无法加以回避,因而使人更不堪忍受。

我认为,这种不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对世界的错误看法、错误的伦理观、错误的生活习惯所引起的,结果导致了对那些可能获得的事物的天然热情和追求欲望的丧失,而这些事物,正是人和动物的一切幸福、快乐最终所需依赖的。这些事物的获得本在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因而提出这样一些转变方法,只要我们有一般的好运道,便能通过这些转变得到幸福。

对我所要提倡的哲学的介绍,或许最好从我的简要自传开始。

我生来并不幸福。我小时候,最喜欢听的圣歌是:“对尘世觉得厌倦,我肩头重负罪孽。”我5岁时,曾这么想过,要是我活到17岁,那我到现在才忍受了我全部生命的1/4,我觉得在我面前的漫长厌倦、无聊的生涯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到了青春期,我痛恨生活,一直在自尽的边缘徘徊,而我之所以最终没有自尽,只是因为想多学些数学。

现在,相反地,我热爱生活。几乎可以这么说,随着岁月一年一年地流逝,我对生活更加热爱了。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发现了什么是我最想得到的东西,而且逐渐得到了其中的一大部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成功地摒弃了某些原先向往的目标,因为,实际上我不可能得到它们。但在很大程度上则是由于消除了对自我的过分专注。

像受过清教徒教育的人一样,我也有过这么一种习惯,反省自己的罪过、愚行和缺点。我在自己眼中是一个可怜的怪人。后来,渐渐地,我学会了对自己及自己的不足之处不加关心,我把自己的注意力日益集中到外部事物上去如世界大事、各种学科知识、我所喜爱的个人等。

的确,对外界事物的种种兴趣,也有可能带来各自的痛苦:这世界可能会投入战争;某些方面的知识可能再也难以获得;朋友可能会离我而去。但是,这些痛苦不会像那些由于对自我的厌恶而产生的痛苦那样——毁灭生活的本质方面。而每一种对外界的兴趣都会激起某种活动,只要这一兴趣依旧存在,这种活动便能完全防止人的厌倦和无聊意识的产生。对自我的兴趣则相反,它不会激起进取性的活动。这可能会促使一个人去记日记,进行心理分析,或者是去当个僧侣。但是,僧侣只有在修道院的生活常规使他忘却了自己的灵魂以后,才会得到幸福。他由宗教而得到的幸福,其实从清道夫这一行业中也可以得到,只要他一直坚守在这一岗位上。对那些自我专注过于严重,用其他方法治疗均无效果的人来说,通向幸福的唯一道路是对客观知识的追求。

自我专注有多种形式。其中最普通的有罪人、自恋者和夸大狂三种形式。

在我说到“罪人”时,我并不是指犯了罪过的人。根据对这一词语的不同解释,既可认为人人都犯罪,也可说谁都没有犯罪。我指的是这样一种人,其精神专注在犯罪意识中。他始终在责难着自己,如果他信教的话,就会把这解释为是上帝的旨意。他对自己应该成为怎样的人有一定的想法和要求,而这与他所了解的实际的自我总是相矛盾的。如果他在有意识思维里早就抛弃了他在母亲膝下时学得的那些道德准则,那么犯罪意识或许埋藏于他的无意识深处,只有在喝醉酒时或睡眠中才浮现出来。但是,这足以使一切事物失去其吸引力了。实际上,他依然接受了在婴儿期学得的所有禁律。

骂人是邪恶的,饮酒是邪恶的,做生意的精明是邪恶的,尤其,性是邪恶的。当然,他并没有禁止自己去享受这些快乐。但是,这一切在他的思想中都受到了毒化,他感到自己由此而堕落了。他全身心去追求的一种快乐是受到母亲的亲切抚爱,他在儿童时代的这一经历至今依然记忆犹新。这种快乐如今再也享受不到了,他便觉得一切都无所谓,既然他总是要犯罪的,干脆深陷到罪恶中去吧。

在他谈恋爱时,他在寻求着母性的温柔,但是又不能接受这种温柔,因为母亲形象的存在,使他对任何与自己有性关系的女人不可能产生尊重。于是在失望中,他变得冷酷了。然而,后悔自己的冷酷,又重新开始了一轮想象中的犯罪和真诚的悔恨意识交替的过程。

这就是许多表面上死硬的放荡者的心理。使他们走上歧途的,是对难以企及的目标(母亲或母亲替代者)的忠诚献身,以及童年时代受到的可笑的伦理准则的灌输教诲。对这些母性“贞洁”的牺牲者来说,走向幸福的第一步是摆脱早期信仰和情爱观的统治。

自恋,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习惯的犯罪意识的反面:它包括对自我的羡慕和希望被人羡慕的习惯。当然,某种程度的自恋是正常的,也不必为之哀叹,只是在发展过头时,才成了一种邪恶。

有许多女人,尤其是富裕阶层的女人,她们身上爱的感受能力已经完全干涸了,取而代之的是这么一种强烈的愿望,即所有的男人都应该爱她们。当这种女人确信某一个男人爱她时,她便觉得他对自己不再有用了。男人方面也有这种情况,不过数量要少一些。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危险的私通》中的主角凡尔芒,由于诱奸被杀死。这是法国18世纪作家比埃尔·肖戴乐·德拉克洛写的书信体小说中的主人公。

当虚荣达到这种程度时,就不可能对其他任何人产生真正的兴趣,因此也不可能从爱情中得到真正的满足,而在其他方面的兴趣则会更快地低落下去。例如,一个自恋者为人们对大画家们的崇敬所激励,可能会去当一个美术专业学生。但是,对他来说,绘画不过是达到某一目的的手段,绘画技巧从未使他真正产生兴趣,除了与自己有关的事情以外,他看不见任何别的主题。其结果是失败与失望,而不是期望中的获得人们的奉承与赞扬。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那些小说家身上,在他们的小说是总是把自己作为理想的英雄。任何劳动的真正的成功,有赖于对这一劳动的对象真正的兴趣。那些成功的政治家们的最终悲剧就在于,他们原先对社区活动和主张措施等的兴趣,逐渐为自恋情绪所替代。

一个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是不值得称赞的,人们不会这样去对待他。因此,如果一个人对这个世界唯一所关心的是这个世界应该对他表示敬慕,那么他是不大可能达到这一目标的。即使他达到目标,他也不可能得到完全的幸福,因为人的本能从来都不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而对自己加以人为限制的自恋者,恰如一个为犯罪意识所压抑的人一样。原始人可能会为自己是个优秀猎手而自豪,但是他也喜爱狩猎活动本身。

虚荣心在过了某一极点后,就会因为其本身而毁掉参加任何活动的乐趣,因而必然导致倦怠和厌烦。其根源便是自信心的缺乏,疗法则在于培养自尊。但是,这只有通过在从事对客观事物的兴趣所激起的活动中取得成功才能达到。

夸大狂与自恋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希望自己有权势威严而不是可爱媚人,企求为人所畏惧而不是为其所爱。许多疯子和历史上的多数伟人均属这一类型。

权欲同虚荣心一样,是正常人性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是可以被接受的;只有在它极度膨胀,或是与不真实的现实感连在一起时,才变得令人可叹。这时候,它就会使一个人不幸福,或是显得愚笨,甚至两者兼而有之。

自以为头上戴着皇冠的疯子,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幸福的,但这种幸福是任何精神健全的人都不会去嫉妒的。公元前的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心理上与疯子属同一类型。他生前征服了当时欧洲人已知世界的绝大部分,死时才33岁,只是他具有实现疯子的梦想的才能。但是,他却未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因为这一梦想随着他战绩的扩大而无限膨胀。当他知道自己成了历史上最伟大的征服者时,他便自命为上帝。

他是个幸福的人吗?他的嗜酒如命、他的狂躁脾气、他对女人的冷漠无情、他的封神称帝,都表明他并不幸福。

为了扶植人性中的某一部分而以牺牲其他部分为代价,或是把整个世界看做是为了个人自我的伟大高贵而创造出来的,那是不可能得到最终的满足的。

一般来说,夸大狂,无论是精神错乱的还是较为健全的,多为过分的羞辱受屈所致。拿破仑在求学时代曾为自卑感所折磨。他的同学大都是贵族子弟,而他出身贫穷,靠奖学金才得以维持学业。在他后来允许那些流亡者归来时,他看见自己以前的同学向他屈膝低首,于是感到得意和满足,真是福乐至极!这又导致他想去征服沙皇以得到同样的满足,而这种“满足”却把他送上了南大西洋的圣赫勒拿岛。

既然没有人是全能的,一个完全为权欲所制约的人迟早会碰到那些难以逾越的障碍。要拒绝接受这样一种认识,只有在意识层次强行注入某种形式的精神错乱。当一个人的权力足够大时,他还可以把向他指出这一点的人监禁起来或处以死刑。因此,政治意识和心理分析意识中的压抑是相关联的。当心理分析上的压抑以任何形式出现时,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

在适当范围内掌有一定的权力可能会增进幸福,但是如果把它作为生活的唯一目的,那么,它就会给外部世界或人的内心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

很显然,不幸福的心理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它们都有某些共同点。典型的不幸福的人,由于在青年时期被剥夺了某些正常的满足,于是就把这种满足看得比其他方面的满足更为重要,一生只朝着这一方面孜孜追求,他仅仅对成功给予更多的、不恰当的重视,而不是对那些与此相关的活动给予重视。

今天,另外一种现象发展得很普遍——一个人可能觉得自己彻底失败了,于是他不寻求任何形式的满足,只求消遣娱乐、湮没无闻。他便成了“快活”的爱好者。这就是说,他减少自己的活力以使生活容易忍受。例如,酗酒就是一种暂时的自杀,它所带来的快乐只是消极的,不过是不幸的短暂中止而已。

自恋者和夸大狂相信幸福是能够得到的,尽管他们可能采取错误的手段去攫取它。但是寻求精神麻醉的人,无论以哪种方式,他都已失去了希望,只求湮没无闻。在这种情况下,要说服他的第一点就是——幸福是值得去争取的。不幸的人,同失眠的人一样,总是对此表示自豪。或许这种自豪同丢了尾巴的狐狸的态度一样。如果是这样,治疗的方法是向他们指出怎样去长出一条新的尾巴来。

我想,很少有人在看到了通向幸福的道路后,再去存心选择不幸之路的。我不否认这类人的存在,但是肯定为数不多,不会形成气候。因此我假定,读者诸君是愿意幸福而不愿不幸福的。我是否能帮助读者实现这一愿望,我不能肯定,但至少我的努力是不会有害处的。

六、英雄的不幸

同历史上许多时代一样,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贤士,他们看穿了以前时代的轰轰烈烈的场面,认为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为之生活下去了。持这种观点的人却是不幸福的,但是他们对自己的不幸福引以为荣,他们将这归之于宇宙本质,认为这是开明人士唯一可取的理性态度。他们对自己不幸的自豪、夸耀,使得较少世故的人对其真诚表示怀疑,他们以为对痛苦持欣赏态度的人实际上并不痛苦。这种看法过于简单了些。无疑,这些受难者在他们的优越感和洞察力方面得到了某些补偿,但是这不足以弥补纯朴快活的丧失。

我个人认为,人不快乐是没有什么理性、优越可言的。贤士只要情势允许,是会感到快乐的,当他发现对宇宙的思考过了某一极限而变得痛苦时,他就会转而考虑别的问题。这就是我在本节中试图证明的。我想奉劝读者诸君,无论出于何种理由,理智决不会禁止人们去获得幸福。不仅如此,我还相信,那些颇为真诚地把自己的悲哀归于对宇宙的观点的人是本末倒置了。

事实是,他们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出于某些他们还没有意识到的原因,而这种不幸福便导致他们去思考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里那些令人不甚愉快的方面。

对当代美国人来说,我准备讨论的观点,是20世纪中期美国作家、编辑、教师约瑟夫·伍德·克鲁奇先生在他写的《现代性情》一书中提出来的;对我们的祖父一辈而言,则是拜伦的观点;对所有时代的人来说,则是《传道书》作者提出的观点。

克鲁奇先生说:“我们的事业是必将失败的事业,在宇宙世界中没有我们的位置,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并不因为成为人而感到遗憾。我们宁愿作为人死去,而不愿像动物那样活着。”

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著名诗人拜伦这样写道:当早日思想的光芒在情感的隐隐腐朽中渐渐衰落,这世界给予的快乐没有一个能像它带走的一般快活《传道书》的作者这样说道:我羡慕那些已经死了的人,他们比活着的人幸福多了但是,那未出生,未曾看见过这世上所发生的不公正的事的人,比上述两种人都幸运。

这三位悲观主义者在回顾了生活的乐趣、快活后,都得出了忧伤、抑郁的结论。克鲁奇先生生活在纽约城最高层的知识分子圈里;拜伦畅游过赫勒斯滂,古称达达尼尔海峡,有过许多风流韵事;而《传道书》的作者追求的快乐更是多种多样,他饮酒作乐,欣赏音乐;他建造水池,拥有男仆女佣,甚至仆人都在他家里传宗接代。即使在以上种种情况下,他的智慧依然没有丧失。然而他把这一切,甚至智慧,都看做一片空虚。我决心辨明智慧和愚昧、知识和狂妄,但是,我发现这也是捕风智慧越多,烦恼越深;学问越博,忧虑越重连他的智慧似乎都使他恼怒,他想摆脱它,却未能成功。我自言自语:“来吧!试一试享乐!来享享福!”可是,这也是空虚

但智慧仍与他同在。我心想:“愚蠢人的遭遇也是我的遭遇,我尽管聪明又有什么益处呢?”我的答案是:“没有,一切都是空虚!”因此,人生对我没有意义;太阳底下所做的一切事只是使我烦恼一切都是空虚,都是捕风

对文人来说幸运的是,人们不再读很久以前写下的那些东西了,因为要是他们读了,便会得出结论:不管有人曾发过什么议论,新的书籍的撰述必是空虚。如果我们能表明,《传道书》的教义并不仅仅为贤士所独有,我们就不必为以后出现的表达同样情绪的词句而自扰了。在进行这方面的讨论时,我们必须分清楚情绪与其理智的表现方式之间的差别。同情绪是没有必要展开争辩的,它会随着某一幸运的事件,或是我们身体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它不可能通过争辩而转变。

我自己曾经历过这样的情绪,即感到一切都是空虚,我对这种情绪的摆脱并不是通过任何哲学的手段,而是由某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动需要促成的。

如果你的孩子病了,你会觉得不高兴,但是你不会感到一切都是空虚,你会觉得孩子的身体复原是件当然要去关心的事,根本不必去考虑人生是否有最终价值这种问题。一个富人可能会,而且常常觉得一切都是空虚的,不过要是他正巧丢了钱,他便会觉得下一顿饭就不是空虚的了。这种情感是由于自然需要的过分容易满足而产生的。

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对一定量的生存斗争较为适应,而在占有巨大的财富、不需付出任何努力便可满足他的一切奇想怪念时,单是生活中这一努力的缺乏就使他失去了幸福的一个基本因素。一个很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人,他便会这样认为:欲望的实现并没有带来幸福。如果他具有哲学思辨的气质,他便会得出结论:既然具有了自己所要的一切的人并不幸福,那么人生必是可怜不幸的。他忘记了缺乏我们所需要的某些东西,正是幸福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

关于情绪,我们就谈这些。不过,在《传道书》中,也有理性的探讨——江河流入大海,海却不满不溢。太阳底下一件新事都没有。前人、往事无人追念。太阳底下,由劳碌得来的一切对我也都没有意义。因我不能把一切留给后人。

如果我们把上面这些见解用现代哲学家的风格来表述的话,那就很可能是这样的:人永远在辛勤劳作,物质永远在运动之中,然而没有什么会永远驻留不去,尽管后来的新事物同逝去的旧事物没有什么差异。

一个人死去,他的后嗣收获他的劳动果实;河流奔向大海,但是河水却不允许呆在海洋里。如此周而复始,在无尽期、无目的的循环中,人类和世间万物生生死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进步发展,没有永远的成就。如果河流有智慧,就会呆在原地止步。撰写《传道书》的所罗门——其实此书并非所罗门所写,这样做只是为了行文方便——如果有智慧,就不会去种下果树,让他的儿子来坐享其成了。

但是,如果在另一种情绪下,这一切看上去就完全不同了。天底下没有新事物出现?那怎么解释摩天大厦、航天飞机和政治家们的广播演说?所罗门何曾知道这一切?如果他可以通过无线电收听到希巴皇后从她的领地回去时对臣民们的讲话,那对处在毫无价值的树木池塘间的他不啻是一个安慰?要是他有一个新闻剪报机构向他报告报纸是如何报道他的建筑的富丽堂皇、后宫的舒适安逸、那些同他争论的圣哲们的困窘狼狈相,他还会说太阳底下一件新事都没有吗?

当然这些事物可能不会完全治愈他的悲观主义,但是他至少会采用一种新的表达方式。

实际上,克鲁奇先生对我们的时代的抱怨之一便是:天底下的新事物太多了。如果没有新事物是同样令人讨厌的话,那很难说两者都成了使人绝望的真正原因。

我们再来看这样一个事实:所有的江河奔向大海,但是大海却不满不溢,江河来到它们发源的地方,在那里它们又回来了。以此作为悲观论的根据,于是,便假定这种旅行是不愉快的了。人们夏天来到疗养胜地,然后又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这并不证明夏天到疗养胜地是无益处的。如果河水具有感情的话,它们或许就会像雪莱诗中的云一样,欣赏这有冒险性的循环旅行。

至于说到把财物遗给后嗣的痛苦,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从继承人的角度看,这显然不是什么大的损失、灾难。认为一切事物都带有悲观的原因也不尽然。如果继之而起的是更坏的事物,那倒还是一个原因,但是如果随之而来的是更美好的事物,那就应该是乐观的理由了。

那么,正如所罗门所认为的,继承的事物同原来的一模一样时,我们又该怎么认识它呢?这不是使整个过程失去意义了吗?当然不是,除非循环的各个阶段本身就是令人痛苦的。

只注视着未来,认为今天的全部意义又在于其将产生的结果,这是一种有害的习惯。没有局部的价值,也就无所谓整体的价值。生活不应被视为这样一种情节剧:剧中的男女主人公经历难以想象的痛苦和不幸后,最终以圆满结局作为补偿。我活着,有我的生活,儿子继承了我,他有他的生活,他的儿子又继承了他。这一切又有什么悲剧可言?相反,要是我长生不死,那么生活的欢乐最终必定会失去吸引力。代代相继,生活将永葆青春活力。我在生命之火前烘烤着双手火焰低落熄灭,于是我准备离去

这种态度同对死亡的义愤态度一样是很符合理性的。因此,情绪如要由理智决定的话,那么快乐和绝望都是有相当理由的。《传道书》是悲剧性的,克鲁奇先生的《现代性情》则带哀怨色彩。

克鲁奇先生之所以悲伤,根本上是因为中世纪以及稍后一些时代所肯定的事物准则都崩溃了。他说道:“当今这一不幸的时代为冥冥世界鬼魂困扰作祟,尚未认识熟悉自己的世界,其面临的困境,犹如一个青少年遇到的困境一样,他们要是脱离了少年时代经历的神话世界,就不知道如何引导自己走向何方。”

这一情况对一部分知识分子来说是完全适用的,这些人接受过文化教育,但是对现代世界却一无所知,他们在整个青年时代受到的教育是把信仰建立于情感之上,因而不能摆脱婴儿期的寻求安全保护的欲望,这种欲望是科学世界难以满足的。克鲁奇先生同大多数文人一样,为这种思想所困惑,即科学未实现它的诺言。

当然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些诺言是什么,不过他似乎这么认为:六十年前如达尔文、赫胥黎一辈人所期望于科学的,却至今未贡献出来。

我认为这完全是偏见,是这些不希望自己的专长被人认为无价值的作家、牧师们生造出来的。现在的世界上确有许多悲观主义者。当许多人的收入减少时,总会有许多悲观主义者。克鲁奇先生是美国人,而美国人的收入总的说来由于战争而增加了,但是在整个欧洲大陆,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人们带来了不安定感,知识阶级遭受很大苦难。这样一种社会原因对一个时代的情绪的影响,比较其理论对世界本质的影响来,要远远大得多。很少有几个时代比13世纪更令人绝望了,尽管克鲁奇先生如此惋惜的信仰在那时几乎为所有的人所坚信,除了皇帝们和少数几个意大利大贵族外。

因此13世纪英国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改革家罗杰·培根说:“我们这一时代比起任何一个时代,更多的罪恶统治着世界,而罪恶与智慧是决不相容的。我们来看看这世界的种种境况,认真考虑一下吧:我们到处发现腐败堕落,首先是在上的人君……淫荡纵欲使整个宫廷名誉扫地,饕餮暴食位居其首……如果这仅仅为在上者所犯,那在下者又如何?看看那些高级教士吧:他们在怎样追求金钱,对灵魂的拯救则不屑一顾……我们来想想宗教的戒规:我所说的一切,绝无反顾。看看他们堕落得又有多深,一个个都从自己的位子上跌落下来。(修道士的)新戒规从其最初的尊严里已大大受到腐蚀。整个牧师阶层追求的是荣耀、淫荡和贪婪:无论牧师在哪里聚首,比方说在巴黎和牛津,他们之间的争斗、吵闹和其他罪恶等的丑闻便会传遍世俗社会……只要能满足自己的欲望,谁都不在乎自己干下的一切,不顾其手段如何阴险狡诈。”

在谈到远古时代的异教圣贤时,培根写道:“他们的生活比起我们来,无论是在讲究文明礼仪方面还是对世俗社会的轻视上,不知要胜过多少。他们欢欣明畅,富庶荣耀。这一切我们在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古罗马雄辩家、悲剧作家、哲学家、政治家塞内加,古罗马政治家、律师、作家图里,公元前2世纪初穆斯林哲学家、医学家阿维森纳,1世纪末阿拉伯哲学家阿尔法拉比乌斯和其他人的著述中都可读到。正因如此,他们得到了智慧的秘密,找到了所有的知识。”

培根说出了和他同时代的文人学士的看法,他们当中无一人对自己所处的时代表示喜欢的。我丝毫不认为这种悲观论有任何形而上学的原因。原因就在于战争、贫困和暴行。

克鲁奇先生最为感伤的章节之一是谈爱的问题。事情似乎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对爱情评价很高,而我们具有现代复杂意识的人则已看穿了它。“对怀疑心理更重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来说,爱情起着某些他们已经丧失了的、唯上帝具有的功能。面对爱情,许多人,甚至那些最为顽固的人,一时间也变得神秘莫测了。他们发现自己面对着某种事物,这种事物唤醒了他们头脑中的虔诚意识,这种意识不为其他一切所有,而且他们感到,甚至在他们生命本质的深处,应奉献上不容置疑的忠诚。对他们来说,爱情就像上帝一样,要求做出一切牺牲;另一方面,它又同上帝一样,通过赋予生活以一种还未得到解析的意义来奖赏信仰者。我们已经更习惯于一个没有上帝的宇宙,但是,我们还不习惯一个没有爱情的世界,而只有当我们习惯于此时,我们才会理解无神论究竟意味着什么。”

奇怪的是,我们时代的年轻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看法,同生活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的看法,差异竟是如此之大。

我想,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世纪英国诗人罗伯特·布郎宁的思想了。当然,我不能不承认,在他的爱情观里有些迂腐气味。感谢上帝,他的卑微的芸芸众生自夸灵魂有两面,一面对着世界一面显示给他心爱的女人

这即是说,对待整个世界的唯一态度便是奋斗。为什么呢?因为这世界是残酷的,布郎宁会这么回答。我们则会说,因为这世界不会按你对自己的评价来接受你。一对夫妇可能会结成一个如布郎宁夫妻那样的互相爱慕的家庭,有一个人在你身旁,无论你的劳动值得称赞与否,她总是给予夸奖,这总是令人高兴的。在布郎宁张口痛责暮茨杰拉德竟没有胆量对布郎宁夫人所作的长诗《奥罗拉·利》表示称赞时,无疑认为自己才是个真正的男子汉。我不认为双方的批评官能的完全丧失是值得称赞的。这与恐惧心理,以及希望在面对批评时寻找庇护的欲望是紧密相关的。许多老单身汉学会从自家人那里获得同样的满足。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深信,绝大多数的性活动是邪恶的,于是不得不把那些夸张形容词贴在他们所认可的那种爱上。那时候的性饥饿比现在厉害得多,这就像苦行僧一直做的那样,无疑更使人们去夸大性活动的重要性。

今天我们正在经历一个混乱的时期,许多人抛弃旧的道德准则,却还没有获得新的准则。这就给他们带来了各种苦恼,由于在无意识中,他们一般仍然信奉旧的准则,所以当麻烦、苦恼冒出来时,便产生了绝望、悔恨和愤世嫉俗的心理。我想发生以上情况的人是不会太多的,但是他们属于我们时代最无顾忌的那群人。我想,我们要是把今天以及维多利亚时代富有的年轻人作一比较,就会发现,比起60年前来,今天的青年在爱情上享有更多的幸福,对爱情价值也有更为真诚的信仰。

使某些人走上愤世嫉俗这一道路的原因是,旧的理想对无意识的压抑统治,以及理性的伦理道德的缺乏,而今天的人正是据此来调节他们的行为的。解决的办法不在于对过去的哀悼、怀念,而在于采取更为勇敢的态度接受现代的世界观,有决心从各个阴暗角落里铲除早为人所摈弃的迷信思想。

要简略说明人为什么重视爱情是不容易的,不过我还是愿意尝试一下。爱情之所以受到重视,首先在于它本身是快乐的源泉。啊爱情!他们太错怪你了说什么你的甜蜜便是痛苦当你结出丰硕的果实还有什么比它更为甜蜜

这几句诗的佚名作者并不是在给无神论寻找什么答案,或是在寻求解开宇宙的钥匙,他不过是在自我欣赏。首先,爱情不仅是快乐的源泉,而且爱情的丧失是痛苦的源泉。其次,爱情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促成了一切最大的快乐,诸如对音乐、高山日出以及皓月当空的大海的欣赏。一个从未和自己所爱的女子一起欣赏过美好事物的人,便不能充分体会出这些事物所具有的神奇魅力。再者,爱能够打破自我的坚壳,因为它是一种生物上的合作,在实现对方的本能目标时,需要双方的情绪参与。

在历史的不同时期,有过各种形式的独处哲学,有的极为崇高,有的则较为卑下。禁欲主义者和早期基督徒相信,一个人只需通过自己的意志,换言之,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便可实现人生的最高理想;还有人把权力当做生活的目标;另有一些人把个人享乐看做生活的目的。所有这些独处哲学都认为,每个人自己便可达到善的境界,而不一定需要或大或小的群体社会的努力。

我认为,这些观点不仅在道德理论上,而且在人的本能的积极表现方面,都是错误的。人是有赖于合作而得以生存的,而且大自然赋予了人的本能器官,人的合作所需要的友谊精神由此才能产生。爱情是导致人的合作情绪的首要的也是最普遍的形式,任何经历过种种爱情体验的人是不会满足于这种哲学的,即认为不需所爱的人的合作便可达到最高的理想境界。在这一方面,父母情感甚至更要强烈些,但是父母情感至多不过是父母之间的爱情结晶。

我不认为最高形式的爱是很普遍的,但是我确信,在爱的最高形式中所体现的价值一定还未被人知晓,而其自身的价值还未被怀疑论触及,尽管那些怀疑论者并无此能力,但他们却把这种无能归于怀疑主义。真正的爱是永恒的火在心灵里永远燃烧从不倦怠,从不熄灭,从不冷却从不对自己感觉厌恶烦恼

下面我来谈谈克鲁奇先生关于悲剧的看法。他认为,挪威戏剧家、诗人易卜生的《群鬼》比莎士比亚的《李尔王》要逊色得多,在这一点上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再强的表现力、再伟大的语言天赋也不能把易卜生变成莎士比亚。后者用以写出他的作品的原材料——他的人类尊严观,对人类热情重要性的意识和对人生的广阔丰富的想象力——这一切易卜生是不具备,也不可能具备的。这期间的几个世纪里,神祇、人类和自然都不知怎么就缩小了。这不是因为现代艺术的现实主义信条引导我们去寻求平庸的人们,而是因为人生的平庸被某种程序运转加到了我们身上,正是这同一程序运转导致了艺术的现实主义理论的发展,根据这一理论,我们的想象力得以被证实。”

毫无疑问,描写王公贵族及其哀愁的旧式悲剧和我们的时代是不相适应的,在我们试图以同样的方式来描写无名之辈的悲哀时,其效果是不一样的。然而,其原因并不在于我们对生活的看法的倒退落后,正相反,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不再把某些个人看做地球上的伟人,只有他们才拥有悲剧激情,而所有其他人则不得不辛苦劳动,以产生出少数人的伟大崇高来。

莎士比亚在《朱利阿斯·恺撒》第二章中写道:乞丐死了的时候,天上不会有彗星出现君王们的凋殒才会上感天象

在莎士比亚时代,这种观点即便不完全为人所信,至少也表达了一种实际上很普遍的、深为莎士比亚本人所接受的看法。因此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诗人辛纳的死是喜剧的,而罗马的将军、皇帝凯撒、刺死独裁者凯撒密谋集团领袖布鲁图和另一个刺死凯撒的密谋集团领袖卡修斯的死,则是悲剧的。

对我们来说,一个人的死已失去了普遍的意义,因为我们已经有了民主观念,这种民主观念不仅体现于外部形式,更深入我们的信念之中。因此,今日的大悲剧主要是与社会,而不是与人密切相关的。

我试以20世纪初德国戏剧家恩斯特·托勒的剧本《大众与人》为例,我并不认为它同历史上最辉煌时期产生的最优秀的作品一样好,但是我坚信它是经得起比较的,它是崇高的、深邃的,又是实际的。它关注的是英雄行为,如亚里士多德说过的:“用怜悯和恐怖净化读者心灵。”像这种现代悲剧的例子还很少见,因为旧的技巧、旧的传统必须被抛弃,而又不能用平庸的事物去替代。要写悲剧,人必须有悲剧的情感。要具有悲剧的情感,一个人就必须意识到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仅用自己的心灵,还要用自己的生命和热情去体验。

克鲁奇先生在他的书中几次谈到绝望,人们不禁为他对荒凉世界的英雄式的接受所感动。但是,他的荒凉世界是基于这一事实,即他和大多数文人还没有学会面对新的刺激来感知旧的情绪。这种刺激是存在的,但并不在文人圈子里。文人小圈子与社会生活没有重要的接触联系,而人的感情要有这样一种严肃性和深度,要使悲剧情感和真正的幸福形成的话,这种联系是必不可少的。

对所有那些有才能的年轻人,以及那些迷惘惶惑、感到无所事事的人,我的劝告是:“放弃写作的企图,相反地,尽量别去写什么。走到大千世界中去吧,去做一个海盗,当婆罗洲的国王,到苏维埃俄国去做劳工吧,去寻找这样一种生活,让基本的身体需要的满足占据你的全副精力吧。”我不是向一切人,而只是向那些患有克鲁奇先生诊断的疾病的人推荐这一方法。我相信,经过几年这样的生活,这些人就会发现,尽管他怎样遏制自己,却再也不能阻止自己不去写作了,在这个时候,他就不会觉得自己的写作毫无意义了。

第二讲 婚姻家庭的和睦

一、家庭问题

过去传下来的所有制度里,再也没有像今天的家庭那样混乱和出轨的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和孩子对父母的爱,可以成为幸福的最宏大的源泉。但事实上,如今90%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倒成了双方苦恼的根源,99%是双方至少有一方感到不快的原因。这种家庭关系未能给予人们基本的满足,反而是我们时代不快乐的原因中最深刻的一种。如果成人想与自己的孩子维持一种快乐的关系,或给予他们一种幸福的生活,他就得对为人父母的问题深思一番,然后明智地付诸行动。

家庭问题五花八门,包罗万象,这里只能涉及与我们目前论述的问题相关的部分,即对幸福的追求。而且即便是这一小小的部分,我们也只能将它限定在这样的范围里,即改善必须发生在个人的天地里,而并不造成社会结构的改变。

毫无疑问,我们的题目受到极大的限制,因为造成现今家庭不幸福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既有心理的、经济的、社会的,也有宗教的、政治的,等等。以社会上的富裕阶层来说,使女人感到做母亲是件比从前沉重得多的负担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单身女子能够独立谋生,二是家庭仆佣服务衰退败落。

从前,女人是因为不能忍受过处女的生活才出嫁的,那时单身女子不得不待在家里,在经济上先依靠父亲,随后再依靠某个并不乐意的兄弟。她没有工作可以打发时光,在住宅墙外也没有自由可以享受。她既无机会又无意愿去做性的探险,她深信婚姻以外的性行为都是可恶的。要是她不顾一切防御,为某一诡计多端的花花公子所诱惑而失去贞操的话,那么她的处境就极为可怜了。18世纪英国作家奥立佛·哥尔斯密的小说《威克菲牧师传》异常真切地描绘了这一情景:能掩饰她罪孽能藏匿其羞耻而不为人所知能使其情夫懊悔而使他心中哀痛的方法——唯有一死

在类似的情况下,现代的独身女人却认为没有死的必要。如果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便不难过上舒适的生活,因此不需看父母的脸色行事。由于父母对女儿丧失了经济权力,他们便不敢从道德上对女儿表示反对。

去指责一个不愿意被指责的人是没有多大作用的。所以,目前职业阶层中的未婚年轻女子,只要其聪明和姿色不低于一般的人,在她还没有想要孩子之前,她尽可以享受惬意的生活。不过一旦生儿育女的欲望占了上风,她就非得结婚不可,而且几乎必然会失去工作。她的生活也就不会像她已习惯的那样舒适了,因为其丈夫的收入很可能还不如她原先挣得多,况且那收入还得维持一个家庭,而不像她从前那样,只需要养活一个单身女子。作为尝过独立生活甜头的人,她发觉支出的每一分钱必须向另一个人索要,这实在有伤自尊心。

正是出于诸如此类的原因,这样的女人才裹足不前,不敢贸然做起母亲来。

如果一个女子不顾一切而当起了母亲,那么她会遇上前几代女人不曾碰到过的问题,即难以找到称心合意的家庭仆佣。于是她不得不将自己拴在屋子里,亲自去做那些与其能力不相称的活儿,或者如果她不用亲自动手的话,她也会因为呵责那些偷懒的仆佣而坏了情绪。至于照料孩子的身体健康,如果她花精力去了解这方面的事,她便觉得把孩子交给保姆是在冒天大的危险,甚至像清洁与卫生这些最简单的事也不能由旁人来做,除非她有钱雇佣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保姆。一个为鸡毛蒜皮之事所累的女人,如果她没有因此而过早地丧失其魅力和聪明,那么她实在是幸运的了。

这样的女人常常因为仅忙于亲自操持家务而抱怨,这样会变得让丈夫厌烦,被孩子憎恶。傍晚,丈夫下班回来,诉说着一整天苦恼事的老婆让人腻烦,不唠叨的女人则是个糊涂虫。至于她和孩子的关系,她为了他们而做出的种种牺牲那么清晰地印在心间,以至于她几乎必然会向孩子们索要过分的回报。同时因关心零星杂事而形成的习惯,使她遇事大惊小怪,心胸狭窄。

这是她非得承受的种种不公正中最为严重的损害:为家操劳,结果反而失去了一家之爱,要是她不问家务,而保持着欢乐和柔媚,他或许倒会爱着她。

这些烦恼主要属于经济方面的,另一几乎同样令人烦恼的事也属于这一性质,我是指因大城市的人口密集而造成的种种困难。不过我不想探讨如此广泛的经济问题,因为它们不同于我们眼下所关心的问题,即为了追求幸福,个人在此时此地能做些什么。当我们谈及存在于现今父母和孩子关系中的心理难题时,我们便接近了上述问题,而这些心理难题实是民主所造成的各种问题中的一部分。

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变化,是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的一个特例。父母再也吃不准,自己是否有权利反对孩子们,孩子们也不再感到他们应该尊敬父母。服从的美德原先是毋庸置疑的,现在变得陈腐了,而且理当如此。精神分析使受过教育的父母惶然不安,惟恐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了孩子。假如他们亲吻孩子,可能造成恋母情结;假如不亲吻,可能引起孩子的妒火;假如他们命令孩子去做什么事情,可能产生犯罪感;假如听之任之,孩子又会染上不为父母欢迎的习惯。当他们看见婴儿在吮吸大拇指时,他们得出无数骇人的解释,但又惊慌失措,不知该怎样去阻止他。

一向威风凛凛的父母,现在变得畏怯软弱,焦虑不安,充满疑惑。古老而又单纯的欢乐一去不复返。而且因为单身女子的新自由,女子在决定要做母亲的时候,得比从前做出更多的牺性。在这些情形下,谨小慎微的母亲对孩子要求太少,而贸然唐突的母亲则要求太多。前者抑制着其自然的情爱而变得羞羞答答,后者想在孩子身上为那些忍痛割弃的欢乐寻得补偿。在前一种情形中,孩子的情爱没有得到满足;在后一种情形中,其情爱受到过度刺激。

在上述两种情形中,都不存在纯朴而又自然的幸福。

考虑到所有这些烦恼,生育率的下降还会让谁惊讶呢?全部人口的生育率下降的幅度,已表明不久人口将开始萎缩,但在富裕阶层中,已经超越了这一下降幅度,不仅一个国家如此,而且实际上所有最文明的国家莫不如此。有关富裕阶层的生育率,没有多少统计资料可供援引,但从吉恩·艾林的著作中,可以引用两条事实:1919—1922年间,斯德哥尔摩职业妇女的生育数,只占全部人口生育数的1/3,而美国惠斯莱大学的4000名毕业生,在1896—1922年间生育的孩子总数约为3000个,可是为了阻止人口的实际萎缩,应有8000个孩子的诞生,且无一个夭殇。

无可置疑,白人的文明有一个奇异的特征,就是男女吸收这种文明的程度,与其生育率成反比。最文明的人生育孩子最少,最不文明的人生育孩子最多,两者之间还有一系列等级。现今在西方国家,最聪明的那些人正在渐渐死去。

过不了几年,全部的西方民族将会减少,除非由文明程度较低的地区的移民来补充。而一旦移民接受了所在国的文明时,他们也将相应地缩减生育数。显而易见的是,具有这一特征的文明是不稳固的,除非这一文明能在数量上繁殖增加,不然它早晚要灭亡,让位给另一种文明,在后一种文明里,做父母的冲动保存了足够的力量,以阻止人口的减退。

在西方国家,官方的道学家们竭力以规劝和柔情来对付这个问题。一方面,他们说每对夫妇都应该按照上帝的意志尽责地生育孩子,无需顾及这样的孩子日后是否健康和幸福;另一方面,身为男性的教士们侈谈母性圣洁的欢乐,伪称一个尽是贫困病孩的大家庭是什么幸福之源。政府再来游说一番,说什么相当数量的炮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要是没有足够的人留着给毁灭,所有这些精致奇特的武器又能派上什么用场?奇怪的是,做父母的即使承认这些论据能用于旁人,可一旦要用到自己身上时便装聋作哑了。

教士和爱国主义者的心理学走了歪门邪道。教士只有在用地狱之火来威吓人们并且有效时才会获得成功,可眼下只有少数人相信这种威吓。任何威吓,如果不达到这个程度,那么它们决不可能左右人们的行为。至于政府,其言论实在太凶狠残酷了。人们兴许会赞同由别人去当炮灰,但绝不会想到让自己的孩子也留作此用。因此,政府能采用的唯一对策,是尽力使穷人处于愚昧之中,但这种努力,据统计数据表明,除了西方国家最落后的地区外,是完全不成功的。

即使真有什么公共责任存在,很少有男人或女人会出于这种责任感而生儿育女的。当他们生孩子时,他们或者相信孩子会增添他们的乐趣,或者对如何避免孩子的出生全然不知。后一种情形至今仍很普遍,然而却在慢慢地减退。政府也好,教会也罢,不管它们如何行动都阻止不了这萎缩的继续。因此,白人若要存活下去,就得使做父母这件事能重新给父母带来幸福。

当一个人只考虑人类天性,而不顾及现今的情形时,我想他一定会清楚地看到,做父母能从心理上给人以最大的而且最持久的幸福。这对女人比对男人更为真切,但对男人的真切,也远过于绝大多数现代人士所推测的程度。

古希腊传说中特洛伊国王普拉姆的第二位妻子赫古巴对孩子的关心远甚于对其丈夫的关切,苏格兰传说中的麦克德夫对儿女也比对妻子更关心些。在《旧约》里,男女双方都热衷于留下后裔,在中国和日本,这一精神延续至今。有人认为这种欲望来自祖先崇拜。而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即祖先崇拜是人类重视家族延续的反应。与我们先前所说的职业妇女截然不同,生育的冲动一定非常强烈,不然绝不会有人愿做必要的牺牲以满足那一冲动。

就我个人而言,我早已发觉做父母的幸福大于我所经历过的任何幸福。我相信,当环境诱使男人或女人舍弃这种幸福时,必定留下一种非常深刻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这又引起一种愤怒和倦怠,其原因往往不为人所知。

要今生幸福,尤其在青春年华流逝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不仅仅是来日无多的孤单者,而且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不停地流向遥远而无人知晓的未来。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情感,若用固定的词句来表述,那它自然是极其文明而智慧卓越的世界观,但是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情感,它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文明大相径庭。

一个能取得伟大而非凡成就的人自然名垂青史、流芳万代,他能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感觉。但是那些并无耀眼才华的人,却只有借孩子们来聊以自慰了。

凡是让生育冲动萎缩的人,已将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因而冒着生命枯竭之巨大危险,对他们,除非特别超脱者,死亡就是结束一切。身后之事概不过问,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所作所为在他们看来却是百般无聊和微不足道的。

对于有着儿孙,并且很自然地爱着他们的人,未来至关重要,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或想象,而且也出于自然和本能。如果一个人能这样将其兴趣扩展到个人生活之外,十有八九,他能将其兴趣扩展到更远的地方。像《旧约全书》中的人物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其后代将去承受福祉时,他便感到快乐、安慰和满足,即使这要在好多代人之后才会实现。由于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空虚感,不然他准会变得麻木起来。

家庭的基础无疑是父母对其亲生儿女具有特殊的情感,它有别于父母之间的感觉,也不同于对他人孩子的感觉。诚然,有些父母很少有或毫无慈爱之情,也有些女子能对他人的孩子具有如同对自己孩子的慈爱。尽管如此,显见的事实是: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的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动物祖先的传世之物。

在这方面,我以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地考虑到生物的因素,因为任何人,只要他观察了一头母性动物怎样对待其幼仔,就会发现它对幼仔的行为,迥然有别于它对有性关系的雄性伙伴的行为。而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或不那么明显罢了。要不是为了这种特殊的情感,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无需让人徒费笔墨了,因为孩子尽可以让专家们去照看。然而就现实来看,只要他们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父母对其孩子的这一特殊情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父母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

对孩子来说,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因为你的魅力,假如优点或魅力消失了,朋友和情人或许会悄然离去的。但在患难时节,父母却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在病中,甚至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这样的好父母。当别人称赞我们的长处时,我们都会感到快活,但我们大多内心感到这样的称赞并不可靠。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可靠。在一帆风顺、事事如意之时,这大概无关紧要,但在逆水行舟、潦倒落魄之际,那就给你一种无处可觅的宽慰和庇护。

在所有的人类关系中,单方面的幸福往往唾手可得,但双方的幸福却来之不易。狱卒可能以看守囚犯为乐;雇主或许以威胁雇员为乐;统治者恐怕以铁腕统治臣民为乐;而老式的父亲准会以棍棒教子为乐。不过这些都是单方面的快乐,对另一方面来说,这些事并不好受。

我们已感到这些单方面的快乐不能令人满足,我们相信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双方都感到满意。这特别适用于和孩子的关系,结果是,父母从孩子身上获得的乐趣远比过去的多,而孩子在父母那儿受的罪也比以往的少。我不认为真有什么理由,父母不该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乐趣,虽说目前的确如此。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理由,父母不该增添孩子们的幸福。但如同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所有平等关系一样,这需要某种相当的敏感和温柔,对别人个性的相当的尊重,凡此种种,却不为日常生活的好狠斗勇所推崇。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做父母的幸福:第一,其生物的本质;第二,父母以尊重他人个性的平等态度对待其孩子后所得到的快乐。

为人父母的乐趣是双重的。一方面,是感到自身的部分肉体又获得了另一种形貌,使其生命得以在其他部分中延续下去,而这部分又能以相同的方式再赋予其部分肉体以另一种形貌,确保了某种质的永生;另一方面,是内心深处的权力与柔情的混合感。

小生命无依无靠,于是做父母的便有满足其需求的冲动,这冲动不仅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爱,而且也满足了父母的权力欲望。只要你认为婴儿尚需帮助,那么你对他的爱便不是无私的,因为这种爱也不过出于保护自身脆弱部分的天性。但是还在很早的时候,父母对权力的迷恋和为孩子谋求利益的欲望就发生冲突,因为尽管左右孩子的权力在一定程度内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孩子能尽早学会在各方面独立自主,却是一件好事,不过它并不使具有恋权冲动的父母感到愉快。有些父母从不知晓这一冲突,依然专制直到孩子们造反为止。

不过有些父母认识到了这一冲突,却因此遭受情绪冲突的蹂躏。在这冲突中,做父母的幸福化为乌有。他们对孩子关怀备至,之后又因发现孩子变得完全不合他们的期望而羞愧难当。他们希望他成为军人,而他偏偏成了一个和平的鼓吹者,或者像托尔斯泰;他们指望他做一个和平主义者,他反倒参加了军事组织黑色百人团。但是苦恼不仅仅来自这些后来的发展。

要是你去喂一个已会自己吃喝的小孩,那么你将对权力的爱慕置于孩子的幸福之上了,虽然这对你来说本意不过是想减少他的麻烦。倘若你使他清晰地认识到危险,那么这多半是因为你想让他一直依靠你。倘若你对他情感直露而期待回报,那么你或许想凭借他的感情来紧紧地抓住他。父母的占有冲动将不同程度地引导他们走上五花八门的歧路,除非他们万分警惕或心地非常纯洁。

现代的父母,在认识到这些危险之后,有时便对管教孩子失去了信心,这样对孩子来说,其父母的帮助远不及他们犯些自然错误那么有益,因为让孩子最为担心的事莫过于大人缺乏决断和自信。因此,与其谨言慎行,不如心洁如水。如果父母真心希望孩子幸福,而不看重对他们的控制,那么他们便无须让精神分析的教科书来指点他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单单冲动就会使他们走上正道。在这种情形下,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将始终是和谐的,既不会引起孩子的对抗,又不会招致父母的失望。

然而这要求父母在一开始就必须尊重孩子的个性。这尊重不仅仅是伦理或智慧的原则,并且应当做为某种近似神秘的信仰而加以深刻地体会,以完全摒弃占有和压迫的欲望。当然这一态度不仅适宜于对待孩子,而且在婚姻和友谊中,它也是非常必要的,虽然在友谊中这不难办到。在美好的世界上,它将渗透在人类群体的政治关系之中,虽然这是一种极为遥远的期望,但我们无需望穿秋水。

现代人要获得做父母的完美的欢乐,必须深深感到上述那种对孩子的尊重,因为对这样的父母来说,他们不会因压抑其对权力的爱慕而恼怒万分,也不会像专制的父母那样,为孩子获得了自由独立而大为失望。具有这种态度的父母,他们所得到的欢乐,远甚于专制父母在其权力鼎盛时期所拥有的。而一个想在这摇摇晃晃的世界上竭力维持其支配地位的人,却不可能得到这一欢乐。

我对父母的情感极为重视,然而我却不想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做母亲的应当尽可能地亲自为孩子多做些事情。在育儿知识不为人知的时代,这类习俗倒也不坏,因为那时年轻母亲只是从老妇人那儿接受一些并不科学的零碎的育儿方法。现今,好多育儿之事,只有那些曾经在大学里研究过这一课题的人才做得好。而且,儿童教育只有成为大学课程中所谓“教育学”的一部分,它才被大家承认。人们不指望一个母亲去教她儿子微积分,不管她多么爱他。

就获得书本知识而言,孩子从专家那里去学比从外行的母亲那里学要好得多。然而在关怀孩子的其他许多领域内,这并没有得到公认,因为所需的经验尚未得到认可。有些事情无疑是由母亲来做才好,但是随着孩子逐渐成长,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事情由别人去做更好。倘若这为人们所普遍接受,那么做母亲的就可以省却许多烦心的操劳,因为这原本就不是她们的专长。

一个有专门技能的女子,即使在做了母亲之后,也应该继续自由地发挥其专长,这不仅对她,而且对社会都是有益的。在怀孕后期和哺乳期内,她或许不能这么做,但在婴儿出生9个月以后,婴儿便不应当成为其母亲职业活动难以逾越的障碍。当社会要求母亲为孩子做出不合情理的牺牲时,这母亲如果不像圣徒那般非凡,就会希望从孩子身上获得非伤的补偿。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凡习俗称为自我牺牲的母亲,对其孩子是异常自私的,因为尽管做父母可以和人生中的某个成分一样重要,但如果它被看做是整个人生,这会使人感到不满,而不满足的父母很可能会从感情上攫住孩子。所以为了子女和自己的利益,做母亲的可万万不能舍弃所有其他的兴趣和事业。

如果她真有育儿的天赋,并具有充分的知识把自己的孩子抚育好,那么她的才干应有更广阔的天地,她应专职地抚育一组可包括自己孩子在内的儿童。只要履行了政府的最低要求,父母们当然有权发表意见,陈述他们的孩子该如何教养、由谁来教养,条件是被指定的人有资格担当此任。但不应存在这样的成见,即要求每个母亲都得亲自去做别的女子能做得更出色的事情。

面对孩子手忙脚乱、无能为力的母亲,应毫不犹豫地将孩子托付给有能力做这种事情而又受过必要训练的女子。没有一种天赐的本能会教女人如何抚养孩子,而过度的挂念则是占有欲的掩盖物。由于母亲的无知和溺爱,许多孩子在心理上是被宠坏了的。

历来这么认为:人们不指望父亲为其孩子过多操心,可是孩子爱其父亲,如同爱其母亲一样容易。

如果妇女的生活能摆脱不必要的奴役,而孩子能受惠于日益增进的、与他们早年身心养育有关的科学知识,那么在将来,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类似于今日父亲和孩子的关系。

二、新式家庭

现在我们重新讨论一下家庭问题,因为家庭乃是限制性自由的唯一合理的根据。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性和罪连在一起,这虽不是早期基督教发明的,但它们的确加以极力宣扬,以致现在成为我们中间大多数人自发的道德标准。我不想进一步讨论这种神学观点,因为在他们看来,在性的问题中是有某种恶的成分,而这只能由以生育子孙后代为目的的婚姻的结合来消除。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要求性的关系巩固到什么程度。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把家庭作为巩固婚姻关系的一个理由。这个问题并不简单。很清楚,一个孩子作为一个家庭的成员,他能得到的利益是依赖于他的抉择是什么。此外,也必须考虑到父亲在家庭生活中是否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把女性要遵守的道德认为对家庭来说是重要的,这只是出于男性的利益。我们还必须研究家庭对孩子个人心理上的影响。还有,我们必须考虑到经济制度对父亲的重要性是提高或降低的影响;还必须弄清楚,我们是否想要以国家去替代父亲。假使我们认为父母平时在一起是孩子成长的最好环境,我们也还需要考虑许多情形,因为有时父母中的一方或另一方不适合承担做父母的责任,或有时双方都不适合,这样,为了孩子的利益,他们还是分开为好。

家庭是人类的一种风俗,它的生物学上的原因是,在怀孕和哺乳期间,父亲的帮助使幼儿得以存活。但是,如我们所知道的,在特洛布隆岛的居民中,乃至可以推想在类人猿中,这种帮助在原始人的情况下,同在文明的社会中,并不完全一样能作为驱使一个父亲存在的理由。原始人的父亲并不知道孩子同他有什么生理上的关系,孩子只是他所爱的女性的子孙。他知道的就是这个事实,因为他看见孩子降生,而这个事实就在他和孩子之间产生了本能的联系。在人类发展的这个阶段上,他看不出保护他妻子的贞节有什么生理上的重要性,虽然,如果他注意到他的妻子不贞无疑会引起本能的妒忌。在这个阶段上,他也不会把孩子看成财产,因为他认为孩子是他妻子和妻弟的财产,而他自己同孩子的关系也只是爱的一种关系。

但是,随着人类智力的发展,他渐渐明白了孩子是由他的精液而生的,因此他就必须保证他妻子的贞节。妻子和孩子成了他的财产,而且在经济发展的一定水平中,也许成为他的很有价值的财产。他用宗教影响他的妻子和孩子,使他们有一种责任感。对于孩子,这种责任感尤为重要,尽管在孩子年幼时,他比孩子要更强壮,但随着时间流逝,他将会衰老,而他的孩子将年富力强。这时,孩子们应该敬重他,这对他的幸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圣经》中的圣诫对这个问题所说的话是不真实的。因为它这样说:“孝敬你的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可以在上帝所赐的土地上得以长久。”人们发现在古代文化中,对杀父母的人的恐怖表明克服诱惑是多么重要,对于那种不能想象我们也会犯的罪,如人吃人,那它就不致在我们当中引起真正的恐怖了。

古代畜牧业和农业社会的经济条件使得家庭极盛起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能利用奴隶劳动,因此,获得劳动力的最简单办法就是生育劳动力。为了使孩子确信应该为他们的父亲工作,这就需要借助宗教和道德的全部力量,使家庭组织成为神圣的东西。这样,长子继承制慢慢地把单一的家庭扩充为许多附属的分支,从而增长了家长的权力。王权和贵族政治主要就是依靠这种思想体系,即便神威也是如此,因为宙斯就是诸神和所有人的父亲。

随着文化的发展,家庭的力量增长着,也就产生了一种对立的运动。到了今天,在西方世界,家庭已成为一种模糊的概思了。家庭的衰落,一部分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另一部分是由于文化方面的原因。因为充分发展的家庭,既不完全适合城市居民,也不完全适合从事航海的人。在一切时代(除了现在),商业贸易是文化发展的主要原因,它可以使人同他人的风俗习惯发生关系,并因此可以使人摆脱种族的偏见,所以,我们在从事航海事业的古希腊人中发现,他们比同时代的其他人要更少受家庭束缚。在威尼斯、荷兰和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我们也可以看出航海对于人类解放的影响。当一个家庭成员远航在外,其余成员仍留在家中时,他必然脱离家庭的约束,家庭观念也就相应地淡薄了。至于农民进入城市,这是文化发达时期的特征之一,它对于家庭观念的削弱同航海对家庭的影响是一样的。另一个在社会发展低级阶段中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是把奴隶中一对一对的男女配搭起来成为夫妇。当然,他也能凭自己的喜好同任何一个女奴性交。不错,这些影响并不能削弱贵族的家庭,因为贵族家庭是靠名望和古代城市生活中特有的家庭战争的胜利,像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时意大利的城市生活那样,维持在一起的。虽然在罗马帝国的最初世纪中,贵族制度丧失了它的重要地位,而取得最后胜利的基督教,最初表现为奴隶和无产者的宗教。在这些社会阶段中,家庭过早地削弱,无疑是因为早期基督教对家庭有点敌意,而且制定了一种把家庭放在极为次要地位的伦理学。这种宗教伦理学,比以往任何伦理学都不重视家庭。在基督教的伦理学中,人与人的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灵魂和上帝的关系。但是,就佛教来说,我们不应过分强调宗教的纯粹经济原因。

我很怀疑当时是否存在经济原因。当佛教在印度盛行时,它似乎首先是作为帝王阶级的宗教,有关家庭的观念理应比对任何其他阶级更为强化。然而,由于对现实世界的轻视和普遍寻找解脱,结果使得佛教伦理学把家庭放到了次要地位。除了穆罕默德和孔子之外,一切伟大的宗教领袖一般对社会和政治方面的考虑是不以为然的。这是因为他们寻求的是用沉思冥想、修行和克己来使灵魂完美。有史以来一切宗教,同史前宗教正相反,总的来说是个人主义的,并且都倾向于假定一个人能独自履行这些关系的责任,但是一般说来,他们都不把这些关系系统看做是一种责任。对基督教来说尤其如此,因为基督教对于家庭总是抱着一种好恶相克的态度。“爱父母甚于爱我的人,不配做我的门徒”,这是《圣经》中写着的。实际上,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应该做他认为是正确的事,即使他的双亲认为这件事是错误的。这种观点乃是古代罗马人或古代中国人所不能赞同的。随着基督教中个人主义色彩的逐渐增长,一切社会关系不断削弱,特别是在那些最认真的人中间更是如此。这种影响在罗马天主教中比在新教中要小,因为新教中所包含的我们应服从上帝而不是服从个人这个原则中的无政府主义成分更重。所谓服从上帝,实际上就是服从人的良知,而人与人之间的良知是不同的。因此,当良知和法律之间发生偶然冲突时,真正的基督教徒意识到应当遵从的是自己的良知,而不是法律。在古代文化中,父亲就是上帝;在基督教中,上帝就是父亲。因此,人类双亲的权威削弱了。

近代家庭的衰落是受了工业革命的影响,但是家庭的衰落早在工业革命之前就已开始了,因为个人主义理论引起了最早的家庭衰落。现在青年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按照父母的命令结婚娶亲。结了婚的儿子仍住在父亲家中的习惯也已渐渐地消失了。相反地,儿子受了教育之后,离家单独谋生已成为习惯。但现在的劳动法终止了这种剥削形式,尽管遭到那些借以为生的人的反对。这样,儿童不但不再成为生计的工具,反而成为父母经济上的一种负担。在这个时期,避孕方法广为人知,人口出生率也开始下降。有很多人这样说:在各个时代,一般人是按照他们收入的多少来生孩子的,既不会少也不会多。无论如何,澳大利亚的土著人,兰开郡的棉业工人以及英国的贵族都是如此。我不敢说这种观点具有理论上的正确性,但同人们可以设想的真理相差不远。

在现代,家庭的地位由于国家的作用而降低了,即使是它最后的根据地也逃脱不了这个结果。在家庭极盛时代,家庭成员一般包括一个年长的家长,几个成年的儿子以及儿子们的妻子和孩子。他们全都住在一起,通力合作组成一个经济单位,他们联合在一起,一致对外,如同现代军国主义国家的公民一样地严格。在现代家庭中,成员包括父母和他们年幼的孩子,但孩子稍大,就要按照国家的法令,把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学校里,学习国家认为有用的东西,而不是他们家长想让他们学的东西。英国人的父亲,还不能像罗马人的父亲那样,执掌孩子的生死大权;相反地,如果他们虐待孩子,那他们就会因犯残酷迫害罪而被告发。如果孩子的父母是贫穷的,国家会给孩子提供医疗救助和食物。这样,父亲的作用就减弱到很小了,因为国家取代了大部分的作用。总之,随着文化的发达,这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仅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且父亲也起着保护孩子和母亲免受灾难的作用。不过,后一作用很早以前就由国家代替了,这样,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大概就不会比一个有父亲的孩子更易受到伤害。至于父亲在经济上的作用,在有产阶级中,是不成问题的,而且如果父亲死了更好办,因为他能把他的财产遗留给他的孩子,同时也减去了自己消费的部分。在那些依靠工资为生的人们中,父亲在经济方面还是有用的。但是,就其以工资为生的阶级来说,这种作用由于社会上人道主义情绪的不断高涨而逐步减弱,因为这种情绪宣传的观点是:即使孩子没有父亲承担经济上的抚养,他也应当得到一定的照顾。在中等阶级家庭中,父亲的作用最为重要,因为只要他活着并且收入较多,就能让他的孩子享受花钱较多的教育,这是有助于孩子保持社会和经济地位的。然而如果父亲死了,而孩子尚年幼,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在将来失去其一定的地位。不过,这种情形的威胁,可以通过人寿保险的规定而大大减少,因为根据这种规定,即使在有专门职业的阶级中间,一个有远虑的父亲也会想很多办法来减少他自己的作用的。

在当代世界中,大多数做父亲的忙于工作,难以更多地顾及自己的孩子。早晨,他们匆匆地上班,以致没有时间同孩子交谈;晚上,当他们回到家时,孩子却已睡了。人们都听过这样的说法,孩子所知道的父亲是“周末会遇到的那个人”。在照顾孩子这种重要的工作中,父亲是很少能够参与的。事实上,这个责任由做母亲的和办教育的人分担了。然而,虽然父亲很少有时间和孩子们在一起,但他们对孩子却有着深深的爱。每个星期天,在伦敦的贫民窟,我们都会看见许多父亲同他们年轻的孩子在一起,显然是在利用短暂的机会指导孩子。然而无论父亲有什么想法,从孩子的观点来看,这是一种游戏的关系而已,没有什么重要意义。

在上层和有专门技术的阶级中,按照习惯是当孩子尚在年幼时,就把他们交给保姆,稍微长大就送进寄宿学校。母亲的责任是选择保姆,父亲的责任是选择学校。正因为这样,他们也就原封不动地保存了支配子孙的思想,而在工人阶级中,做父母的是不能这样做的。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通常在富裕家庭中要比在以工资为生的家庭中差一些。富裕家庭的父亲虽然在假日同孩子也有游戏的关系,但就真正的教育来说,并不比工人阶级家庭更好一些。当然,他对孩子有着经济上的责任,并且也有权决定孩子在什么地方受教育,但就他同孩子的个人关系来说,不是很重要的事。

当孩子进入青年期后,很容易同父母发生冲突,因为此时孩子感到他已经能管理自己的事了,而父母却仍然抱着对孩子处处担心的态度,这常常是对孩子施加权力的一种借口。大概父母都认为,青年时期所有的各种道德问题应是他们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是他们发表的意见都是非常武断的,而非青年人所信赖的,于是,孩子们就常常暗地里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因此,在孩子成长的这个阶段中,大多数父母的教导是不一定有用的。

上面我们所说的是现代家庭的衰落。下面我们要讨论一下,在哪些方面现代家庭的影响还是很强的。

在今天,家庭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能使孩子得到其他任何因素都不能提供的情感。父母的情感,在影响他们的行为方面,也许比任何其他因素都更重要。有孩子的父母,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孩子来规定自己的生活的,而孩子可以使普通男人和女人的行为在一些方面变得无私,在这方面人寿保险也许是最明显和最适当的。100年前的经济学家在教科书中没有谈到过孩子问题,虽然在他们的设想中一定有孩子,但他们以为他们假定的在父子之间没有一般所说的竞争是不成问题的。因此很明显,人寿保险的心理完全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考虑的动机问题之外。然而这种政治经济学在心理学上不是自发的,因为对财产的欲望是同父母情感密切相关的。当他们有了孩子时,他们会变得更自私些,而在有孩子之前就不同。从一般的意义上说,这种情况乃是一种本能,这就是说,这种情况是自发的,是下意识产生的。我认为在这方面,家庭对于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对于那些有条件储蓄的人,家庭仍然是一个支配因素。

在这方面父子之间常有一种奇怪的误会。一个在商业社会中奔忙的人会告诉他儿子,他之所以终生拼命工作完全是为了他孩子的利益。相反地,他儿子却宁愿现在就能得到5个英镑和一点小小的照料,而不愿在他父亲死后才得到一笔遗产。儿子清楚地以为,他父亲到城里去工作完全是为习惯势力所驱使,一点也不是出于父爱。因此,儿子确信他父亲是一个骗子。但是,儿子的看法是不公平的。因为他看见的是他父亲中年时所形成的一切习惯,而并不了解造成这些习惯的隐藏的和无意识的原因。做父亲的也许在年轻时受过穷,所以当他自己有了第一个孩子时,本能地就下决心不再让孩子遭受他的痛苦。这样的决心是十分重要和不可缺少的,它支配着父亲的行为。这就是家庭还有很强力量的一个原因。

从年轻的孩子的观点来看,最重要的事情是从父母那里得到爱,而这种爱除了他的兄弟和姐妹也能得到外,别人是得不到的。这既有好的一方面,又有不好的一方面。问题很清楚,父母的爱对孩子性格的形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如果让孩子离开父母,那他就很可能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在避孕流行的今天,家庭的最重要意义,大概就是维护生育的习惯。如果某人从他的孩子那里得不到什么好处,而且也没有机会同孩子发生爱的关系,那他就不需要生儿育女。当然,如果把我们今天的经济制度稍加改变,家庭所包含的就只剩下母亲而已。但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却不是这样的家庭,因为这样的家庭与性道德无关,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产生巩固的婚姻的家庭。也许不久之后,他们也将按照自己意愿想要多少孩子就要多少孩子,做父亲的也不必负有责任。当然,如果做母亲的在性生活方面太乱,也许无法确定父亲到底是哪一位。但是如果社会发展到那时,人类的心理和活动方面都将会有一种深刻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的深刻程度,是我们现在大多数人都想象不到的。至于这种影响对人类是好是坏,我不敢冒昧地说。它大概要从人类的生活中消除同性爱一样重要的这种独特的感情,它将使性爱变得平平常常;它将使人们对死后的一切不感兴趣;它将使人类减少活动,早早就怠于工作;它将使人们减少对历史以及对历史传统连续性意义的兴趣。同时,它也将消除有教养的人所能具有的那种最可怕和最野蛮的热情,即保护妻子和孩子免受危险的那种热情。我想这种影响还可以减少人类对于战争的癖好,也许还可以减少贪婪之心。衡量一下好坏影响之间的大小恐怕是不可能的,但这种深远影响是明摆着的。因此,虽然我不敢说父系家庭究竟还要存在多久,但它现在无疑仍是十分重要的。

三、婚姻问题

在这里我们要讨论的是婚姻,它同儿童无关,而仅仅是作为男女之间的一种关系。当然,婚姻不同于其他性关系,因为婚姻乃是一种法律制度。在大多数社会中,婚姻也是一种宗教制度,但婚姻的法律方面是主要的。这种法律制度体现着一种习惯,它不仅存在于原始人类之中,而且也存在于猿和其他各种动物之中。动物实际上也从事婚姻的行为,而且无论在哪里,对于哺养新生动物来说,也需要雄性动物的合作。一般说来,动物中的婚姻是一雌一雄的,按照某些权威人士的说法,在类人猿中更是这种情况。因为雄性类人猿一旦同某个雌性类人猿结婚之后,就失去了对任何其他雌性类人猿的吸引力;同样,雌性的类人猿一旦同某个雄性类人猿结婚之后,也就失去了对任何其他雄性类人猿的吸引力。在类人猿中间,虽然没有宗教的帮助,也不知道犯罪,但本能足以产生道德。有些证据说明,在最低等野蛮人类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据说在南非布西门族中就存在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而且据我所知,塔斯马尼亚人是必定忠于他们的妻子的。即使在有文化的人类中,有时也能发现一夫一妻制本能的痕迹。考虑到习惯对行为的影响,人们惊奇于一夫一妻制对于本能的约束并不比本能自身强。不过,作为人类理智的特点的一个例证,从那里可以同样迸发出他们的罪恶性和智慧。

看来也许最早打破原始人类一夫一妻制的是经济动机的介入。这种动机影响着性的行为,这是十分不幸的。因为它以奴隶或买卖关系取代了以本能为根据的关系。在早先的农业和畜牧业社会中,妻子和孩子都成为男人的经济财产。妻子替男人工作,孩子长到五六岁之后也开始从事田里或看守牛羊的工作。这样一来,那些最有能力的人就以尽可能地占有更多的妻子为目的。一夫多妻很少能够成为一个社会的普遍的事情,因为一般说来女性并不是大量超额的,因此一夫多妻只是头领和富人的特权。妻子和孩子成为一种有价值的财产,拥有他们提高了所有者原先的特殊地位。这样,妻子的主要作用就变成一种获利的工具,就如同驯养的动物一样,而妻子的性作用就成为次要的了。在这个发展阶段中,一般说来男人同他的妻子离婚是很容易的,虽然他必须为此退还女方的嫁妆。但是,一般说来女方要想摆脱她的丈夫却是不太可能的。

大多数半开化的社会,对于通奸的态度同这种观点是一致的。在最低等的文明阶段,通奸有时是被允许的。据说萨摩亚岛人外出旅行时,十分希望他们的妻子在丈夫不在的时候,想法安慰自己。但是,在稍高的文明发展阶段中,妇女通奸就要被处死或尽可能地给予其很严重的惩罚。在我年轻时,人们都知道曾到尼日尔河探险的苏格兰探险家蒙哥·帕克谈到过关于非洲苏丹西部黑人部落卫士孟巴·诚巴的事,但我感到痛心的是,最近我发现有教养的美国人却把孟巴·诚巴说成是刚果的一个神。实际上,他既不是神,也同刚果无关。他是尼日尔河流域的人虚构的魔鬼,用来恐吓犯了罪的妇女。蒙哥·帕克这样说必然暗示出伏尔泰关于宗教起源的观点,而这种观点遭到现代人类学者谨慎的压制,因为他们不能忍受有理性的卑鄙举动去干涉野蛮人的行为。一个同别人的妻子发生性交的人当然是犯罪的,但一个同未婚女子发生性交的人不会招致任何罪,只是他降低了这位未婚女子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

由于基督教的出现,这种观点发生了变化。从此,宗教在婚姻中的成分逐渐增加了,对于违背婚姻法律的惩罚,其根据是戒律,而不是财产。对于同别人妻子发生性交,那个人固然是犯罪,而婚姻之外任何性交的发生也都是对上帝的犯罪,而且按照教会的看法,这是一种很严重的问题。由于同样的理由,以前允许男人可轻易休妻的权利,现在已成为不可能的事了。婚姻成了一种圣礼,因此是终生的了。

这对于人类的幸福来说,是得还是失?这很难说。在贫苦的农民中间,结了婚的女人生活始终是很苦的,而且总体说来,没有文化的农民生活是最苦的。在最野蛮的民族中,女人到了25岁就衰老了,不可能保持这个年龄应有的姿色。把女人当做一种家畜的观点,对于男人来说无疑是很高兴的事,但对于女人来说,则意味着劳苦和辛酸的生活。基督教虽然在某些方面使妇女的地位下降,特别是在富人阶级中是这样,但它至少还承认在神学上妇女同男人是平等的,而且否认她们是男人绝对的财产。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虽然没有权利抛开她的丈夫去和别的男人生活,但她却能为了宗教生活而抛开她的丈夫。大体说来,在大多数人中基督教的观点,比基督教以前的观点更容易使妇女提到更高的地位。

当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今天的世界,并自问造成幸福和不幸的婚姻一般说来是什么原因时,我们会得出一种多少有点奇怪的结论:那就是越是有文化的人,似乎越不能同他的伴侣享有偕老的幸福。爱尔兰的农民虽然直到现在还由父母包办婚姻,但总体上他们的婚姻是幸福的,而且夫妇生活是贞节的。一般说来,婚姻在那些彼此之间差别较小的民族中是最容易的。如果男人与男人之间、女人与女人之间均差别很小,那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后悔同这个人结婚而没有同别的人结婚。但是,如果人们的兴趣、职业、爱好差别较大,那么就会要求其伴侣情投意合,而且当他们发现已得到的比可得到的要少时,就会产生不满足的感觉。教会仅从性的观点看待婚姻,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伴侣同那个伴侣不一样,因此,它虽然主张婚姻是不能解除的,却认识不到,这种婚姻中常常包含着的痛苦。

促成幸福婚姻的另一个条件,是没有其他女人插足和减少男人同其他有风度女人接触的社交机会。如果除了自己的妻子,不可能同其他女人有性的关系,那么大多数人也就完全满足于这种状态,对于做妻子的来说也同样如此,特别是如果她们并不想从婚姻中得到更多的幸福的话。总体来说,如果夫妇双方都不想从婚姻中获得更多的幸福,那么婚姻大概可以说成是幸福的。

同样,社会习俗的固定性也可以避免所谓不幸的婚姻。如果我们承认婚约是最终的和不可改变的,那就没有什么刺激能引起我们的幻想而迷失于婚姻之外,以为可以得到更心醉神迷的幸福。在这种思想状况下,为了获得家庭的和睦,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只需要保持正派行为的标准就行了。

在现代有教养的人们中间,这些造成所谓幸福婚姻的条件都不存在,因此,人们发现经过最初几年而仍然幸福的婚姻并不多见。其中虽然有些婚姻的不幸是同文化有关。如果男人和女人具有更高的文化修养,那么还有些不幸的婚姻是可以避免的。现在让我们先讨论后一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中最重要的是坏的性教育,而且这种教育在富人中比在贫苦农民中更为普遍。农民的孩子在小时候就习惯于生活中的这种事,他们不但在人类中,甚至在动物中都可以观察到这种事。因此,他们对此既不会无知又不会过于严正。相反地,那些娇生惯养的富人家的孩子却被禁锢在性的知识之外,即使是最现代的父母,他们也不能给孩子以一种农民孩子从小就能熟知的实际知识。基督教教义的胜利就在于,当男女双方结婚时,任何一方都不预先具有性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中,大多数的结果是不幸的。人类中性的行为不是出于本能,所以没有经验的新娘和新郎,也许对此十分无知,因而也就会因为害羞和不愉快而感到难为情。如果说只有女人是天真的,而男人从娼妓那里已经具备了相关知识,这还差不多。大多数人没有认识到,婚后也需要一种求欢之情,而许多出身名门的女子不知道,如果婚后她们仍然保持拘谨和肉体的冷淡,这对于她们的婚姻是有害的。所有这一切都可以通过较好的性教育来加以纠正,而且事实上对现在这一代青年的性教育,比起对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要好得多。在女人中经常有一种普遍的看法,那就是她们在道德上要比男人高尚,因为女人在性关系中的快感较少些。这种态度使得夫妇之间不可能保持真诚的伴侣关系。当然这是完全不应当的,因为性交中得不到快乐,不是道德的原因,完全是由于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缺点造成的,正像不能从食物中获得快感一样,在100年前对于高尚女子也是这样要求的。

但是,造成不幸婚姻的其他现代原因并不容易铲除。我认为在那些未开化的人中,无论男女,一般说来在本能上是一夫多妻的。他们可能深深地爱着一个人,而且在若干年中专一于此人,但这种性的关系迟早要失去它敏锐的热情。随后,他们就会在别处再寻找恢复这种以往的快感的战栗。当然,他们也可能为了道德而控制这种冲动,但又难以阻止它的出现。随着女子自由思想的发展,夫妇间比以前有了更多不忠的机会。这种机会造成了邪念,这种邪念造成了欲望,而这种欲望如果没有宗教上的约束就造成了行动。

妇女的解放,在许多方面使得婚姻成为一件更困难的事。从前妻子是使自己适应丈夫,现在,根据妇女对于个人事业的权利,许多做妻子的就不愿意使自己过分地适应她们的丈夫了。而那些仍留恋原先男性统治的传统观念的人,却又想不通为什么她们应该去适应。这种忧虑的产生同不忠有关。在过去,丈夫的偶然不忠,一般情况下他的妻子并不知道。即使妻子知道了,他就承认错误并使妻子相信他是一个悔过的人。但是妻子通常是贞节的。如果妻子不贞,被丈夫知道了,那么婚姻就会破裂。现代社会的许多婚姻中,尽管夫妇间并无公开的争执,也不要求相互间的忠诚,但妒忌的本能仍然残存,并常常破坏任何持久的亲密关系。

现代婚姻中还有另外一种困难,这种困难是那些意识到爱的价值的人特别能感觉到的。只要爱是自由的和自然的,它必然兴隆茂盛,而如果爱是一种责任,那它只能凋谢枯萎。因为如果说你的责任是爱某某人,这使你恨他(她)。把爱同法律保证结合在一起的婚姻一定造成两头空。雪莱说:我从没有和那伟大的教派发生过关系,它的教养是无论谁只能从人群中选择一女或一友,不论其他的人是多么聪明和美丽,我们都应从惨淡的记忆中把她们忘记。这就是现代的道德律,这就是那可怜的疲倦的奴隶,踯躅着的陈腐之路。他们走向坟墓似的家庭,这家庭是建立在这世界的大道之上,带了个被束缚的朋友,如同一个妒忌的仇敌,走上那漫漫的旅途,又是遥远,又是凄迷。

毫无疑问,如果因为婚姻而拒绝所有来自其他方面的爱,这是扼杀我们的感受性、同情心和有价值的人类交际的机会。从理想主义观点来看,这就是亵渎本质上可向往的事物,而且像各种约束性的道德一样,它势必助长人们对整个人生的警戒观点,这种观点就是指:总是在寻找机会去禁止某事。

由于所有这些原因,婚姻就成了一件困难的事,而且如果不使它有碍幸福,那就必须想出某种新的方法。有一种解决方法人们常常提出,这就是可以轻易离婚。当然,我同大家的主张一样,即离婚应当比英国法律所允许的拥有更多的理由,但我并不认为轻易离婚是解决婚姻痛苦的方法。没有孩子的婚姻,离婚可能常常是一种正确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有了孩子,那么巩固婚姻关系,在我看来,就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如果婚后生了孩子,而且夫妇双方对他们婚姻关系的态度是合乎理性的和高尚的,那么我们就应希望这种婚姻是终身的,但这并不排除其他关系。如果刚结婚时感情热烈,而且后来也有了夫妇双方所希望的孩子,那么这种婚姻就应在夫妇之间产生一种深切的关系,以使他们感觉到在他们的伴侣的生活中有着某种极有价值的东西,而且即使在性欲衰退后,或夫妇一方或双方感觉到他们的性欲是为了第三者,情况也仍然如此。这种婚姻的完美由于妒忌而受到妨碍,虽然妒忌虽是一种本能的感情,但如果认识到它是不好的,而且也认识到它不是表达一种正当的道德义愤,它这是能够加以控制的。一种经历了多年考验,而且又有许多深切感受的伴侣生活是有其丰富的内容的,恋爱初期虽然可能极为愉快,却不可能具有这种内容。无论谁,只要理解这种价值是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培养才能造成的,他就不会为了寻求新爱而轻易地抛弃这样的伴侣生活。

所以,对于有教养的人来说,获得美满婚姻是可能的,但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满足下列一些条件:双方必须要有完全平等的感情;必须不干涉对方的自由;必须保持双方身体上和精神上最完美的亲密友谊;对于价值标准必须有相近的观点。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我相信婚姻就是两人中间最美好和最重要的关系。如果说以前不常有这种情况,那主要是由于双方都把自己看做是对方的警察。如果婚姻达到了它所能达到的状况,那么夫妇双方都应认识到,无论法律怎么说,在他们的私人生活中,他们都必须是自由的。

四、新的婚姻观

婚姻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对于婚姻有两种见解。一种是浪漫的见解,表现在神仙故事中。据说,王子与公主结婚,以后便总能快活地生活下去。这便是造成了离婚的原因:因为男女结婚之后,一旦过得不快活了,男的遂归咎于所娶的并非公主,女的也便归咎于所嫁的实非王子。于是便各自另做一次试验,大概也一样不成功。其所以屡屡失败,是因为对两个人之间能有关系两人所抱的见解,都是完全做不到的。

另一种见解,圣保罗曾坦然表示:“结婚比动情好。”照这种见解,性的快乐完全是遗憾的事。可是人的天性并没有这么强,完全舍弃性的快乐的人不会有几个。虽然如此,却可以仗着婚姻,把这种快乐减到最小,把夫妻弄得彼此互为警察的这种见解,自称是相信婚姻是一种圣典的信念。

这两种相反的见解,都太极端了。第一种之所以极端,在于把快乐看成人生归宿;第二种之所以极端,则因其以为防止快乐是人生归宿。快乐本身固然是一种好东西,可是并不是很重要,因其并不需要促进的活动,所以不能满意地使其作为人生归宿。要得到幸福,必须立定一种归宿,永远完全实现不了,可却又永远在实现的过程之中。野心、父母的爱情、对科学的好奇心、艺术的创造性,都是供给这种活动的。一个男人或女人,如专心于这种种活动之一,并且不是完全不成功,便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幸福。可是如果一个人,只为顷刻的快乐而生活,最后一定会有不可忍耐的烦恼。

婚姻是复杂的,因为包含有两个很不同的要素,就是男与女彼此相对的关系及两人与孩子的关系。凡是幸福的婚姻,夫妻都是彼此相爱并爱其孩子的。彼此的相爱,不但在性上,而且在为孩子而合作上,也得到满足。在发生了困难的时候,这种动机仍是存在的。但是若婚姻是完全成功的,则由此而得的惬意是非常圆满的,因为性的本能与作为父母的本能合力以互相加强。

法律道德所向往的就是这种婚姻。习俗的道德哲学主张两个完全无经验的人应结成一种不可解的关系,这样的道德哲学一定达不到那种归宿。要找一个可以一生与之和谐地生活的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对于完全无经验的人,基本上不可能。完全无经验的人,并不能分辨性的饥饿与在性的饥饿满足之后仍然存在更深的情爱。所以,在结婚之前应有经验,对于男人与女人是一样的,还必须有为重大原因而解散婚姻的可能。不过关于什么是构成重大原因的见解,在我看来则是完全错误的。不拘哪一方偶有通奸的事,与深而持久的情爱完全相容。假使每个人都见到了,离婚的人的幸福,肯定不像现在这个样子的,这样常常为嫉妒所破毁。嫉妒是出于本能的,可是使其活动的机缘,则很大部分都由信念与社会的习约而定。想得到的并不与不想得到的引起同样的嫉妒,而且嫉妒如果只为犯了一种罪恶的信念,而致加强,也是更加可怕的。控制嫉妒,完全是容易的,可是一定不比终生忠于一人还难。如有人说,不用自制,也可以得到一种幸福的或过得去的生活,这大概是错的,可是我却主张这样。所以必须自制,由于容易产生嫉妒,而习俗的道德则把嫉妒看成是完全可以赞美的。不过,我并不是在鼓吹不忠,我只是在鼓吹遇有不忠时相应的一种宽容态度。

成功的婚姻实在是很重要的,是把自我投入到一种较为宽大的单位中。所谓夫妇是一块肉,应该不仅仅是一句话,而且应该有一种本能的肉体同情。现代的男女们,在自我上,倾向一种硬性与圆满性,大多数的婚姻,即使并非不幸福,也没有深厚的交感相印,也没有把个体的生命溶入到一种较为宽广、更令人满意的共同生存之中。其实,婚姻实在的好处就在这种溶入,若缺乏这个,绝没有深厚的幸福能够存在。许多人虽是拒绝这种把自我的墙壁推翻,然而这却是一种人类的需要,不加以中和,定要有一种不满之感。可是,已得到了那种圆满结合的,那种结合便也扩展到孩子身上,父母对孩子的爱,定要是由自发而不为嫉妒所染沾的。

人乃是一种复杂的生物。生活应该是建筑在一种本能的基础上的。所谓本能,通用的广义,性、做父母、权力,都是主要的本能的情欲。除由对于三者知识上的简化外,因三者错乱的混合,也已发生了许多害处,在情感上,三者个个都有其淡影,除非过着正当的环境,对于人的幸福,是没有一个发生其可能的圆满贡献的。对于权力的冲动,显然就是政治活动的源泉,也是已经富了的人的生意活动的源泉,也还是知识生活的源泉。对于知识的冲动,原本是由感觉“知识就是权力”而来。

做父母乃是一种与性完全不同的冲动,随便什么人只要不厌烦,读读旧约,都可以知道。大体上,做父母乃是一种逃死之欲,欲把自己的自我,在身体其余部分死亡之后留下一部分在世上活动。可是要使这个在女人身上可以发展到圆满的程度,必须对于孩子有肉体的看顾;要使在男人身上以什么满意的样子存在,必须使父亲把握这种情形。当然,就是所有要把婚姻约束在女人方面的性放松的学说里的纠结难解之点,这也就是男子嫉妒的名义。可是在实际解决这个问题上,男方是在其婚姻关系上为其对于权力的冲动,找到了一条道路,而非为其情爱的感情。于此,所要对付的心理问题就是:婚姻是一种平等的结合,而不是做奴隶。事实上,如非在形式上,多少带有一种东方式的隐居者,那么,男人作为父亲又有什么把握?抑或是不可能的话,女人们对于自由的要求,是否会造成母系制度的重来?

我并不以为现代婚姻的心理学,到现在已经成熟了,我还预见到要有一个很长的困难时期,在文明人类再得到一种像旧的父系家庭那样坚固持久的制度之前。也许非到国家把为父的经济上的责任担当起来,世人所晓得的家庭停止存在的时候,那个阶段永远不会达到。我诚挚地希望不会如此,因为从婚姻同家庭关系上,可以得到很有价值的、在现代世界里没有别的东西能给予的人生要素。人生在其生物学的方面,是一个相续之流,其中分为种种不同的个体,是偶然而不重要的。见到人生的这个方面,就是从许多走进一种较广大的世界的那些门中的一个,离开自我的牢狱。对于一百个男女中的九十九个,这道门都是那些门中的最容易的。

性单独并没有这种好处,只有性与做父母相关联时才有。因为,性是一种超越片刻的情感,而为由始至终的生命之流的一部分。真正的性道德上的教育应当使少年人感觉到这样看法的婚姻的重要与高贵而成。旧式的道德是有一种非合理的基础的,而新的缺乏道德则又总易把男女关系上一切有实在价值的东西都扫荡去。要保存那个,必须要有一种新道德,庄严不减于旧的,可是基于一种较真的心理学同一种对于人类需要的公正的重视。

第三讲 爱欲人性的体验

一、欲望的本质

研究人类的行为,我们可以用两种相反的方法:用外观法从外部观察心理的变化,如同观察石头落下或观察日食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内观法看出心理的变化。前者是行为派学者所用的方法,行为派以为除掉可以从外部观察的行为之外,心理学上,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科学方法感知了。后者是向来沿用的极重要的心理学方法,柏格森也承认这种方法是求知的唯一适当的基本方法。我对于内观法虽不绝对排斥,却以为这种方法有很多危险,需严加管束才好。从内观法得到的许多明显的知识,细细研究下去,往往是错误的。用内观法考查欲望,我以为尤其容易错误,这种错误使心理学专家和常人的理论,都成为无效,而且对许多从外部观察显而易见的事实,反而视而不见了。

欲望的解剖最好是从研究动物入手,因为我们考察动物不会牵涉到伦理的考虑,可以避免种种麻烦。我们谈到人的时候,有许多的困难。譬如,某种见解有人要说太低调了,有人要说太矫情了,又有人要说太悲观了。人类许多年的思想,在我们的智慧上、德行上筑了这许多的玄关,即便只是科学的探求事实的欲望,也不免为那些以空想自我安慰的人所排斥。但在动物呢?那决不会有人说是有德行无德行了,也不会有人错想到动物是有理性的了。而且我们也不会盼望动物是有意识的。我们可以断言,动物的一切行动都是从本能出发的,在出发时,行动的结果,不会预先推定。你可以断言,所以心理解剖上有许多事实,从动物那里去研究,比观察人类容易发现得多。

我们知道,动物所求的是什么东西,只要仔细观察它们的行动便可以看出几分了。假如这话是对的,那么欲望当然可以见之于行动,因为我们在动物身上所能观察到的只有动作罢了。动物也许是有“心”的,在这“心”里,也许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我们决不会知道动物“心”里的事情,除非我们从动物的行动上去猜测。因此很容易得到一种结论:动物的欲望只不过是几种行动里面的特性,那几种行动,通常被认为是从欲望里发出来的。这种见解说明动物的欲望是圆满的,那么以相同的见解说明人类的欲望,自然也不难了。我们对于常见的动物,可以从它的行动上,断定它或饥,或渴,或愉快,或不愉快,或有所寻求,或受了恐吓。我们断定的时候,那种可能的特征,当然是从动物的连续动作上引出的。有许多人也许说:他们先从动物的心理状态中猜定某种事情随后演绎出接续的行为,但这种迂回的办法,实在不必。我们只要说:动物在前一分钟更强的行动,具有所谓“饥饿”的一种特征,所以第二分钟的行为,除非已经寻得食物,或者被一种更强的行动所间断,否则一定仍旧有同一种特性的。凡是饥饿的动物,先觉得暴躁,随后走到平常寻见食物的地方去,或者用鼻嗅,等到走近可以感知的地方,便赶忙上前开始咀嚼,咀好之后,要是食物是够咀的,便完全变了态度:它便躺在地下,当即睡去。这种情形和诸如此类的情形,乃是饥饿动物和不饥饿动物不同的现象,这是我们所观察到的。我们认为动物的饥饿行动的特别表征,并不是动物的心理状态,乃是动物的肉体动作。我们可以称为“饿”的,只不过是这种肉体的动作,决不是动物心里神秘不可捉摸的东西。

现在用下列定义来说明动物的行为:行为循环就是动物连续而起的有意识的反射的运动,这种运动的目的在于达到某种结果。在未达到某种结果之前,运动继续进行,除非这种运动被死亡、事变或别的新起的行为循环所中断。行为循环的“目的”便是循环完成时的结果,在平常是一种暂时的静止状态。当动物行为循环进行之际,可称为对于行为循环的目的,正有所“欲望”。

我相信这种定义对于人类的目的欲望,也一定是适合的,但现在所讲的,只以动物及从外部观察可以觉知的为限。“目的”和“欲望”,除掉上面定义所述的意义外,不再具有别的意义。

我们对于行为循环,还没有说到原始的动机是怎样。寻常对于欲望的见解,好像在这一点很有稳固的根基。一只饥饿的动物,不停地运动,到寻得食物为止。这时候,我们假定食物的观念,在动作进行时始终存在,又假设动物的全部动作是受达到结局的那种思想所引起的,那自然言之有理。但在别的许多地方,这种见解显然有点不对,而于本能有关时则尤为显著。现在以动物的繁殖和养育后嗣为例。鸟儿结偶,建巢,在巢内孵卵,坐在卵上,饲养小鸟,看护它们,等到完全长大为止。这其中的许多动作造成了一个动作的循环,而完成这一种动作循环的起因,绝不能说它是为一种结局的预想所鼓动的。我们必须假定:使动物完成各种动作的动机乃是先天的冲动,不是未来的结局所诱起的。鸟儿在每一时期行其所行,是因为它对于那种特殊的动作,具有一种行动,不是因为它知道这种动作循环的全体具有保存种族的功能。同样的思考也可以应用到别的本能上去。饥饿的动物暴躁,便为本能的冲动所鼓动,自然而然地去完成寻求营养物的运动。但是以这种寻求食物的动作来做证据,断定动物的心里本已有食物的观念,这种证据是不圆满的。

有意识的欲望,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欲望的本质,一部分是对于我们需要什么的一种信仰。原始的欲望的本质却是无从认识的。那欲望中原始的无从认识的因素似乎是推的,而不是引的;是从本体发出的冲动,而不是对于理想的诱引有某种感觉,或别的“心情”具有一种性质,我们把它叫做“不快”,这种不快的感觉,唤起肉体的动作,像是要使不快停止一样。等到不快停止了,或减至极小量了,我们便又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所具有的性质,我们就叫做“愉快”,愉快的感觉或者竟唤不起任何动作,或者唤起一种像是可以延长愉快的动作。我在下文就要讲不快和愉快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现在把这两种东西与我们的动作和欲望有什么连带关系细讲一下。

我们假定饥饿的动物先有一种不快的感觉,随后唤起一种动作,像要使它们去寻笼子外面的食物似的。当它们寻得食物并把食物吃了,它们的不快便停止,于是它们的感觉变为愉快了。从表面看去,好像动物的动作全是胸有成竹的,但实际上,它们不过始终为不快的感觉行动而已。要是动物和人一般自己反省一下,它也会想到动作的前因后果,有时也会想到到了什么地步,心里才可以满足,不快总可以减少,但实际上这种思想,却仍旧是不快引出来的。所以无论如何,不快的感觉总是最初的主动者。

现在我们可以谈到不快和愉快的本质区别了。对于这个问题,大约有三种学说。我们可以把不快和愉快,当做有这种经验的人的心中独立存在的东西;我们也可以当做感觉和另一种心情的固有的性质;我们也可以当做起不快或愉快心情时的一种因果性质的差别。第一种说法以为不快和愉快是包含在有这种经验的人的心中,这一说法多半是因为把“痛苦”这两个字没有弄清楚的缘故。有许多人都用错“痛苦”这个词,柏嘉莱也是这样。他的主观唯心论的论据,用的“痛苦”这词都是错的。我们可以拿“痛苦”来和“愉快”相提并论;我们也可以把痛苦当做一种感觉,和热、冷等接触的感觉并列。近来心理学上“痛苦”这个词,都照着第二种用法,拿“痛苦”和“愉快”相提并论,现在却没有人用了。

不快和痛苦的分别没有弄清楚,所以人家要把不快当做更有实体的东西了,又因为不快是和愉快相对的,所以愉快的观念也弄不清楚了。现在既知道不快和痛苦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那么不快和愉快是心情的性质,不是一种独立的心情,自然也很明显了。

现在,只要考查不快和愉快到底是心情的性质还是因果的性质上的差别。这个问题我自己觉得无从断定,这两种似乎都可以说明事实的。假如这是真的,那么我们不要假定有那种心情的固有性质,只假定有因果的差别就好了,因为这种因果差别是无可否认的。我们不必排斥固有说,也可以断定不快和愉快是包含着因果的性质的,我们这里仅就这两者相同之处而论事。因此我们应该说:“不快”是感觉或别的心情的一种性质,这种心情能够唤起有意识的或反射的运动,以生出确定或不确定的变化,使这种心情停止。“愉快”是感觉或别的心情的一种性质,这种心情不唤起有意识的或反射的运动,或唤起运动时,只限于唤起延长这种心情的运动。

要使上面的定义意义完整,需对于所谓有意识的和反射的运动也下一个定义。我们身体的运动,可以分为三种:机械的运动、反射的运动和有意识的运动。所谓机械的运动,是不依赖神经组织的特殊作用的,如人从悬崖坠下时,他的运动不是靠着神经作用的,他的神经无论如何用力,至多不过在半空中竭力挣扎而已。物理的性质是一般物质所有的,化学的性质,却是各类的物质所独具。我们现在也是这样,要分出哪一种是生理的性质,是生物所独具的,哪一种不是生理的性质,是生物和死物所同具的。机械的运动便是生物和死物所同有的,不是生物独具的性质。而除了机械运动之外,一切别的运动,都不外乎反射的和有意识的两种运动,但这两种运动在此处却没有辨别的必要。

上面所讲对于欲望的见解和平常的见解大大不同。平常的见解,以为欲望在实质上是对于想象物的一种态度,这种想象物叫做欲望的“终点”,又以各种动作的“目的”都是从欲望生出的结果。照这种见解,与不满足的欲望同时产生的不快以及动作,都是欲望之果。我们反对这种见解所持的论据,多半在于能从外面断定欲望。现在我们尚待考察的,只有那种和“终点”、“目的”相混的欲望。但我对于这种欲望,却以我的解释为:满足是这种欲望和原始的欲望不同,只因为另外加入了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常常是错误的,而且和欲望的主动力没什么关系。

二、禁欲与心理健康

试图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有种种方式,我们可以不理睬它,可以不提它,而且当我们发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打转时,尽力将思想转到另外的方向上去。这是英国小说家和社会学家威尔斯在《时间机器》中讲的那种轻薄之士的方法。而我们可以采用与之相反的方法,即不断冥想人类生命之短促,以期望从这种了解中滋生出对人生轻蔑之情感。这正是查理五世退位后隐居于修道院中采用的方法。剑桥大学一位同学更为极端,竟同房间里的棺木同寝。此人还常常荷锄走到学校的草地上,将蚯蚓铲成两半,同时说:“哎呀!你还没有捉住我。”还有第三种更为广泛地被人们采用的方法,那就是说服自己和他人相信死亡并非真死,而是进入新的更加美好生活的途径。上述这三种方法,以各种不同的比例混合在一起,成为大多数人用来对付死亡的办法。

但是,对上述三种方法都有不同的意见。企图不让人们去想那种易于引起感情冲动的事,例如弗洛伊德所揭示的有关性的问题,那是肯定不会成功的,而且会引起种种不良心理的变态。儿童时期当然可以以某种生动的方式,避开他对死亡的理解。至于这种事是否会碰上,这是一个侥幸的问题。如果父母或兄妹中有一个死了,那就无法阻止儿童在情绪上对死亡的感觉。即使很幸运,儿童幼年时对死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印象,但迟早必然会有的。一个人当他对某件事没有思想准备时,一旦此事发生了,很可能在精神上失去平衡。因此,我们必须寻求确立对待死亡的正确态度,而不是仅仅靠不理睬它就能完事的。

经常不断地想着死亡问题是有害的。过于专一的想着任何一个问题都是错误的,特别是当我们只能思考而不能付之行动时更是如此。当然,我们可以设法延长我们的生命,而且在一定限度内,每个正常的人都可以这样做。然而我们不能免于一死,因此,沉思死亡是一个无益的问题。再者,它会泯灭人们对别人和别的事的兴趣,唯有对外界事物抱有兴趣才能保持人们精神上的健康。对死亡的恐惧心理会使人感到他是外在力量的奴隶,而从一个奴隶的心理中是不会产生什么好结果的。如果一个人靠沉思能真的医治他对死亡的恐惧心理,那他就会不再沉思这个问题。然而只要他老是想着这个问题,那就证明他并未克服恐惧。因此,这个方法并不比其他方法好。“死亡是通向更加美好生活的途径”,这种信念从逻辑上来说应该能阻止人们对死亡的任何恐惧感觉,但对于医学界来说,值得庆幸的是,除少数例外,事实上并不能产生这种结果。人们并没有看出,就此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之人,那些认为死后一切皆空的人,就此对疾病更少害怕,或在同困难的斗争中有更多的勇气。已故的英国诗人和散文作家麦尔士常常谈起在饭桌上他是如何问起某人死后会有什么想法的。被问之人一开始总想避开这个问题,但是在逼迫之下,只好回答说:“噢,嗯,我认为我将享受永远的幸福,但我希望你不要谈这个不愉快的话题。”这种明显矛盾的回答,当然是由于对大多数人来说,宗教信仰只是存在于思想意识领域之中,而对于局限在非意识的物质领域就不行了。如果想成功地克服对死亡的恐惧,那就必须靠那种能影响整个行为,而不只是通常所说的属于意识那部分行为的方法。在少数情况下,宗教能产生这种结果,但在大多数人中并非如此。除了行为主义者的理由之外,造成这种失败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不管强烈的自信如何,仍然存在着某种怀疑,而且这种怀疑本身是以对怀疑论不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二是如果对来世的信仰没有根据时,他们势必增加而不是缩小对于死亡的恐惧。所以那些不把来世看做是绝对真实的人只能增加其恐惧的心情。

那么为了使年轻人能适应这存在着死亡的世界,我们应做些什么呢?我们必须达到三个相互之间难以结合的目标:(1)我们必须使他们不要感觉到死亡是我们不愿谈论或不想使他们思考的问题。我们使他们有了这样的感觉,那他们就会得出结论: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有趣的神秘东西。这样他们就会想得更多。就这点来说,也适用于现代关于性教育的观点。(2)我们必须阻止他们老是去想死亡的事,对此专一如同对色情文学的专一一样。存在着同一类的反对意见,那就是它会泯灭人的才能,妨碍人的全面发展,以致会引起本人和他人都不满意的行为。(3)我们不要指望仅仅靠思想意识就能给任何人设计出对待死亡这个问题的满意的态度,更详细地说,善良的行为不是靠着想要表明死亡并不比其他情况更不可怕的信念而做出来的,只要这种信念尚未渗透到意识之中。

为了使这些目标生效,我们必须根据儿童和青年的特点,采取稍稍不同的方法。如果没有一个同某儿童紧密相关的人死去,那就很容易使某儿童把死亡看做是普通的事,不会引起大的感情上的兴趣。只要死亡是抽象的和一般的,应以通常的语气提到它,而不要当做什么可怕的事。如果这个儿童问:“我会死吗?”你应回答:“是的,但在很长的时间内也许不会死。”消除对死亡的神秘感是十分重要的。应把死亡看做和玩具坏了属于同一范畴的事。但是,在儿童幼小之时,确实需要尽可能地使他们把死亡看做是遥远的事。

当同这个儿童关系密切的人死了,情况就不同了。例如,假如这个儿童的一个哥哥死了,父母都会很悲痛。而且尽管他们可能不想让这个儿童了解他们是如何悲痛,但使儿童感觉到他们遭到了某事件,这是正常而且必要的。自然的情感是极为重要的,儿童应该体会到他的长者的这种情感。再说,如果父母以超人的努力在儿童面前掩饰他们内心的悲痛,那儿童就可能认为:“如果我死了,他们也会不以为然的。”这样的想法会引起各种病态的发展。

但是,在青年时期,为使成年的生活满意,对于死亡必须有更为积极的态度:成年人应更少想到死亡问题,无论是他自己或是他所热爱的人,这不仅是因为老想这个问题是一件无益的事,而且也绝不能真的取得成功,而是因为成年人兴趣更多、活动面更广了,从而使他有意地把思想转到别的问题上去。当成年人想到死亡问题时,最好以一种坚忍的观点,从容而又冷静地去思考它。而不要有意地去缩小它的重要性,相反地,对于能超越它应感到一种骄傲。对于其他任何恐怖的事情,这个原则也一样。对于使我们感到恐惧的事情,应抱以坚强的意志加以冷静思考,这是唯一可行的处理办法。人们应该对自己说:“是的,好吧,死亡是可能发生的,但那又怎么样呢?”像在战争中阵亡这样的情况,人们就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因为他们当时坚信,无论自己还是亲人为战争捐躯是值得的。类似这样的情感方式任何时代都不可少。任何时代,人们都会感觉到他活着有种种重要的理由,同时也会感觉到无论他死了,或他的妻子、他的孩子死了,都不会从此终止人们在世上的乐趣。如果说在成年人中这种态度能臻于真实而且深刻,那么对于青年期的年轻人应以豁达的热情去激励,而且应使他们以此种热情去建设自己的生活和事业。青年时期是豁达的时期,应该利用这个时期养成自己豁达的性格。这一点能通过父亲或教师的影响来实现。在一个较好的家族中,母亲常常是做这种事情的人,然而就现在的一般情况而论,妇女的生活状况使她们眼界狭隘并缺乏智力,因此难以担当起我心目中想到的这份工作。同一理由,青年一般应在他们的教师中去寻找这种榜样。

禁欲主义在生活中的地位,也许在近代有点被看轻了,特别是被那些进步的教育学家低估了。当不幸威胁着我们时,有两种对付的办法:我们可以竭力避开这种不幸,或者决心以坚忍不拔的精神与之作斗争。前一方法如果能在不必怯懦的情况下获得成功,当然是值得称赞的,但后一方法对于不准备成为恐惧的奴隶的人来说,迟早是必不可少的。这种态度就是禁欲主义的本质。对于一位教育者来说,最大的困难是在向青年灌输禁欲主义时,为虐待狂开了方便之门。在过去,纪律观念很严,以至于使教育成为制造残忍冲动的手段。是否能够只保留少量的纪律训练,而不至于扩展到使儿童感到受苦为乐事呢?墨守陈规的人当然会否认他们感到这种事的快乐。大家都知道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做父亲的在举杖打他的儿子时说:“孩子,我打你,这使我比你更难受。”他的儿子回答说:“父亲,那你愿意换过来让我替你效劳此事吗?”英国小说家、小品文作家和批评家塞缪尔·巴特勒在《众生之路》中曾经以一种使现代心理学的任何一位学者都心服的方式,描写过严厉的双亲虐待狂式的快乐。那么,我们对此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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