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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9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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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亨利·贝斯顿著,顾惜之译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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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童话

火光童话试读:

前言

亲爱的亨利:“大人们”无理霸占了太多东西,我知道世界就是这样。我“还[1]没蚱蜢膝盖高”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这个事实。举个例子,我知道,脸上、手上有点脏,一点都不会影响我享用晚餐。无论我指甲上沾了什么,都不会影响手指的功能。洗手只会占用其他要紧事的时间,而且有点儿讨厌。话是这么说,可在这件事上,母亲一点都不开明。她像早期的罗马皇帝一样搞独裁,专横地宣布,我上桌前必须乖乖地用肥皂洗手。每个聪明的小孩都会告诉你,吃东西主要是为了快乐。如果一个人上午十点或下午三点肚子饿了,他想吃什么,就应该可以吃到什么,比如一罐番石榴酱、一磅巧克力、一包姜饼,或者其他想吃的东西。这样吃下来,可能会有些不舒服,可能得求助家里头褐色的木头药箱,但为了获得快乐难道不值得难受一下吗?但母亲却非管我不可,她的根本看法就和我不同,她说吃东西不是单纯为了快乐,而是为了营养。她对贪吃发表了各种让人遗憾的言论,还给食品柜上[2]了锁,什么时间吃东西都有规定。她还用可怕的道德诗来训诫我,说不在饭点吃东西会倒大霉,尽力把我吓得不敢再吃。“大人们”总是假装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每个聪慧的孩子都能找出很多相似的例子。面对这种可怕的压力,你居然还请我这么个“大人”来为《火光童话》作序,让我背上评判它的责任。有且只有一个理由,让我愿意来做这件事——那就是,我相信,每个亲切和蔼的“大人”,如果你打碎环境给他套上的坚硬外壳,都会发现里面其实是个孩子。寄希望于这一点,我就大胆地说一句,我真的超级喜欢《火光童话》。我尤其喜欢那个可怜的小王子的故事,他打个喷嚏就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丢失的半小时》无疑创造了一个历史纪录,因为从来没有人能仅仅通过想象,就把丢失的脾气是什么样子描写得如此精确。还有一个因素,让我愿意说出自己的看法。那就是,我不是一个人,我有一整个评委会的伙伴支持我的观点——我把这本书送给了很多人,还送给了一位美利坚合众国杰出的参议员。他们全都迷上了这些故事,谁又能质疑这样一个评委会的判断呢?[3]

祝《火光童话》好运。《圣诞颂歌》里斯克鲁奇的笑声是长长的一连串的光辉灿烂的大笑之父。也许,《火光童话》也会是“长长的一连串的光辉灿烂的”书籍之父,这些书都会有一个共同点,它们能给所有真正的孩子带去欢乐,无论他们坐在全日制学校里,还是身居世界的高位上。[4]忠诚的,你诚挚万分的,西奥多·罗斯福亨利·贝斯顿先生 收马萨诸塞州,汤浦斯菲尔德镇

[1]还没蚱蜢膝盖高:戏谑语,指十分幼小。

[2]道德诗:一种故事诗,用讲故事的形式,在道德方面进行说教。往往和宗教有关。

[3]斯克鲁奇:指狄更斯的小说《圣诞颂歌》中的老吝啬鬼。

[4]此处指小西奥多·罗斯福(1887.12.13—1944.7.12),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1858.10.27—1919.1.6)的长子,作者亨利·贝斯顿一生的好友。万灯国女王 The Queen of Lantern Land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个最小的儿子,满心渴望去外面看看世界。他得到了父亲的许可,便吻别父母,骑着黑马跑上了大路。很快,他出生的那座老城堡就被甩在了后面,那些灰色的塔楼在他身后消失了形影。

王子一路骑行,白天旅游,晚上就在路边的小旅馆里度过。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来到了金刚山脉的腹地。四周山峰围绕,那些雄伟的红色花岗岩峭壁就像闪耀白雪里戳出的丑陋手指。一座座冰山高大巍峨,冰山的斜坡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好像钻石从山上流淌而下。那里有几棵矮树,树顶很久以前被一场雪崩折断了。王子在树旁坐下,开始吃口袋里的面包屑和奶酪,黑马则开始吃树边的草,又沿着山道啃起草来。王子坐在明媚的阳光和大山的静寂中,渐渐察觉到这里回荡着一种连绵不绝的低吼。“这附近肯定有瀑布。”王子心想,“我要过去看看。”

马儿还在心满意足地吃草,王子看了它一眼,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上了山。

王子攀呀,爬呀,一直朝着那个方向前进,可那声音既没有变响,也没有变轻。突然,他绝望地发现自己迷路了。他骑马上山的小路已经完全看不到了,他也不知道那条小路在哪个方向。他放声高喊,可回答他的只有大山的回音。

到了晚上,王子躲在一块巨石后面睡了一觉。第二天,他花了一整天拼命找那条路,却没有一点收获,他觉得又饿又冷。他时不时能听到瀑布的轰鸣,那声音似乎更响了。

天光破晓,又是新的一天了。王子已经变得非常虚弱。他知道他正在接近那道神秘的大瀑布,因为那嘈杂的水声已经变成巨响,天地间满是瀑布的吼声。第三个夜晚来临了,满月肃穆地从冰雪覆盖、孤独神秘的峰巅上升起。王子一路瞎走,跌跌撞撞地走过山谷裂缝中的一条窄道,突然看到奇景就出现在眼前。

他站着的地方是一片冰雪覆盖的谷地,四周围绕着陡峭的大山,就像一个巨大的露天竞技场。他身后就是月亮。在月亮对面,离他很远的地方,是一道巨大的黑色悬崖,高得几乎能碰到淡淡星光。悬崖之上,一条宽阔大河无穷无尽地奔流而下,在黑夜里闪闪发光,就像是熔化的银水积成了海洋,因为太满而溢了出来。因为缺乏食物,王子已经非常虚弱,瀑布的吼声还让他脑袋发晕,但他还是坚持穿过山谷,来到了瀑布跌落处形成的那个泡沫飞溅、涡流旋转的大湖边。

令他万分惊奇是,他发现瀑布后面的悬崖底下有个很深的洞,湖里满出去的水都消失在了这个洞里。更让他吃惊的是,他看到岩洞里燃烧着一道多彩的奇光。

岩洞里的神秘暗河水流湍急,王子沿着洞壁一侧窄窄的白沙滩,向彩光走去。他发现洞顶的链子吊着一盏富丽堂皇的大灯,灯上镶嵌[1]着绿宝石、黄晶、紫水晶和红宝石,彩色光芒就是从灯里照射出来的。大灯正下方的沙滩上有一条搁浅的小船,船头上也挂着一盏灯。王子把船推下河,然后坐到船上,急流立刻抓住了小船,带着他匆匆向前。

起初岩洞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开阔,后来又变窄变小。小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路前行,冲下岩石突兀的水流通道,逐渐深入地心。通道再次变宽,小船平缓地穿过一个个巨大的岩洞,那些支撑洞顶的扭曲石柱比最高的大树还高。有时候,一切都是那么静谧,王子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了孤寂的大山里;有时候,地底河泡沫四溅,水声变得震耳欲聋,王子害怕起来,担心前面出现地下大瀑布,船会直直地掉下去。

好几个小时过去了,王子都不清楚现在是黑夜还是白天。最后,当船轻轻漂进一个巨大的石厅时,他睡着了。睁眼时,他发现船正漂在一个波平如镜、一望无际的黑色地下海上。所有与岩洞相关的景致都已经消失了。在遥远的海天相接之处,一道奇异美丽的光辉冲出海面,照进天空。王子凝视那道光辉时,小船摇摆着被带入一条新的洋流,飞速向那道光辉驶去。不一会儿,那道光看上去越发明亮,普照四方,简直会让人相信这里升起了一个神奇的金色太阳。小船从两根巍峨的大理石柱中间穿过,石柱上各有一个巨大的水晶球,里面充满了金色的火焰——王子发现,这里正是万灯国的海港。

他眼前是一个奇异的金色城池,镶嵌在广阔的半圆形海湾边缘。因为地心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人们不得不让灯火持续燃烧。万灯国的灯笼是如此之多,如此辉煌,照得整个城池都亮如白昼。海港边缘亮着一排金色的灯,勾勒出了海港的轮廓。街上无论在哪,只要走上六步,绝对能见到铺天盖地数不胜数的灯盏。每户人家都亮着一盏灯。教堂的钟塔里没有钟,悬挂的都是巨大的金色灯笼,能够照亮周围的一切。另外,每个万灯国的人出行,不管去哪,手里都会提着一盏灯,富人提着镶嵌着透明宝石的黄金灯,穷人则提着普通的玻璃灯。

很快,王子就看到有条华丽的大船过来迎接他。船首刻成了龙头形状,龙头下挂着一盏美丽的灯。饥饿和疲惫终于将他压垮,可怜的王子不省人事地倒在了小船的甲板上。等恢复知觉的时候,他躺在皇宫一张超大的四柱床上,盖着最洁白、最精致的亚麻被褥。

多亏了善良的主人,王子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等他身体完全复原了,万灯国女王就召他觐见。

女王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年轻女子,她坐在乌木王座上,头上的王冠就是一盏华美的灯。王座两旁各站一位高大的士兵,身穿猩红制服,手握长长的乌木杖,杖头也是圆形的灯盏,里面燃烧着金色的火焰。

王子单膝下跪,感谢女王的仁慈和慷慨。“你是一千年以来头一个到万灯国来的外人。”年轻的女王说,“如果不是太烦扰贵客的话,能否请你说说,你是怎么找到这条地下河的呢?”

王子告诉她,自己是国王的儿子,还详细描述了山中的历险。女王听说他出身王室,非常高兴,因为她已经对他一见钟情。

一个月过去了,王子一直在王宫做客。宫里为招待他举办了各种欢宴,精彩的舞会、化装舞会、野餐和戏剧接连不断。有一天,王子和女王由一小群侍臣陪同,骑马向灯笼国的边境跑去。这对恋人骑马冲在大部队前方,来到了一座小山脚下。以山为界,那边没有灯光。他们前方的土地起伏延伸,离光越来越远,越变越黑,直至投入地底世界永恒的黑夜。

王子看着女王,发现她正在哭泣。“亲爱的,你怎么哭了?”王子问道。看到爱人美丽的双眼含着泪水,他也觉得非常难过。“我哭是因为想到,我们虽然相爱,却很快就要永远分离了。”女王说。“永远分离?亲爱的,你这是什么意思?”焦急的王子说。“冷酷的命运笼罩在我们头顶。”女王回答,“你知道吗,亲爱的王子,我以前答应过要嫁给龙巫师,八天之后,他就要来把我带走了。”“龙巫师——他是谁?”王子说。“唉,”女王说,“龙巫师是整个地下世界最有力量的巫师。他高[2]约八英尺,深陷的冷酷眼睛就像燃烧着两团阴暗的火焰,全身都裹着黑衣。我们是在矮人国王举办的一场舞会上遇见的。龙巫师用奉承的话来追求我。几天后,一艘铁船到了灯笼国的港口,上来一只蓝色大狗,它就是龙巫师的弟弟。灯笼国的人一见这只可怕的动物就尖叫逃走。它一路来到王宫,把嘴里叼着的一只镶嵌珠宝的盒子丢在我脚下。盒子里的信写着龙巫师要娶我,还说如果我拒绝,他就会派出一整个幽灵军团和有翅膀的鬼怪,让万灯国的灯通通熄灭。我见到过一个幻象:整个灯笼国都陷入了黑暗,可怜的百姓因恐惧和饥饿而死。为了不使这个幻象成真,我接受了龙巫师。很快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因为龙巫师会来把我带到他那座可怕的城堡里去,他的城堡就在黑海的一个岛上。你也根本救不了我,因为龙巫师给海浪施了法,让海面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一旦有船只驶向那座魔法城堡,就会被旋涡吞没。”“但我可以和龙巫师战斗。”王子说,就像一个勇敢的青年会说的那样。“没用的,”女王回答,“你一旦与他刀剑相交,就会变成石头。明天,蓝色大狗就会来提醒我履行义务,还要带一些宫廷侍卫到岛上去,好让龙巫师的城堡做好迎接我的准备。”

这时,其他人骑马过来了,女王用手绢擦了擦眼睛,假装刚才没在哭泣。王子和女王骑马回宫,一路都非常难过。

第二天,铁船果然来了,大得像狮子的蓝色大狗来到了女王的宫殿,命令她准备好参加婚礼,还要女王的十二名侍从跟它一起回龙巫师的城堡。王子假扮成一个厨房小帮工,混进了侍从里。因为他决心去看看是否还有办法,能让年轻的女王逃脱邪恶巫师之手。

船离岛近了,但海上并没有出现可怕的旋涡,船顺利地到达了龙巫师的城堡。城堡建在一块高高耸立的孤岩之上,地底之海的波浪永恒不断地拍打岩壁、溅起泡沫。城堡的一半都已经变成废墟,里面黑漆漆的,灯光非常微弱。

王子到厨房当起了帮工,寻找机会阻止龙巫师和女王的婚礼。

开始的整整四天,可怜的王子都一直忙着烘点心、做点心,为新娘的到来做准备,没有一点空闲时间可以去问人问题,或者做别的事。

第五天早上,外面突然响起了可怕的吼声,那是海水的呼啸。厨子们冲到厨房窗户前向外看去。一艘不幸的渔船在龙巫师城堡附近被风吹翻了,海上形成了巨大的旋涡,把船扯了进去。起初它还在旋涡边上慢慢旋转,后来就越转越快,越转越快,滑向可怕的水洞边缘,最后销声匿迹。片刻之后,旋涡消失了,只有大海还在咆哮嘶吼、泛起泡沫。

王子吓得瑟瑟发抖。“好吧,你的确会觉得害怕。”主厨说,“要是你来的时候,我们主人的弟弟没有带上掌管旋涡的法宝,掉进旋涡的就是你了。”“法宝?什么法宝?”王子装出很傻的样子。“是一只小金手,你这笨蛋。”主厨说。“天哪!能让这旋涡安分下来,肯定是只超级大手。”王子说。“确实够大的,蠢货!”主厨咆哮道,“不知道吧,那只魔手只有婴儿手掌那么大。我见过它好多次了。主人把它放在衣服口袋里,睡觉的时候就把它放在枕头底下。”

后来,王子干完了自己的活儿。他等所有人都去睡后,就想去龙巫师的卧室把那个法宝偷出来。他试着去找路,来到楼梯脚下,却发现两只黑豹摇着尾巴,用粗野无礼的黄眼睛瞪着他。王子又来到城堡外面,想看看有没有希望从外墙爬进龙巫师的房间,却发现他卧室的窗户开在几千英尺高的悬崖峭壁上,俯瞰着黑色的大海。王子眺望远方,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亮着万灯国的灯光。拯救他挚爱的万灯国女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他心事重重地走来走去,忽然看到一只小黑猫正在陡峭的悬崖边来回疯跑。悬崖上有个裂缝,里面不断传来悲惨的猫叫。原来这只可怜的小黑猫是妈妈,它有一个孩子掉到了石头缝里,它正在想办法救它。冒着粉身碎骨的巨大风险,王子爬下悬崖,把那只小猫崽救了上来,交给了焦急的猫妈妈。“谢谢你,勇敢的年轻人。”黑猫说,“也许有一天,我也可以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来帮助你,就像你帮助我一样。”“你现在就能帮助我。”王子说。他告诉黑猫自己是谁,为什么要来城堡,还有他多么想拿到那个法宝。“我会帮你拿到法宝。”黑猫说,“黑豹会让我过去,因为它们是我的堂亲。但你必须准备好另一只小金手,用来换我要偷的那只;龙巫师要是发现金手丢了,就会召唤恶魔去找,那我们俩就死定了。现在你去厨房雕一只小手,五指并拢、大拇指紧贴其他指头。你用给油酥点心涂酥衣的金粉,给它刷上一层,明晚这会儿把它带来给我。”

于是,王子用这天晚上剩下的时间雕了一只小手,给它涂了金粉。第二天晚上,他把假手交给了黑猫。黑猫把它叼在嘴里,就像叼着一只老鼠,沉着冷静地通过了黑豹的关卡,钻进了龙巫师的房间。它刚来得及把龙巫师枕头下的真手偷出来,龙巫师就醒了。黑猫聪明得很,立刻装作是在捕老鼠。龙巫师就没有注意它,接着睡着了。黑猫又钻到了龙巫师床下。两只小手并排放在那里,它已经记不清哪只是法宝,哪只是假手了,可又不得不尽快行动。黑猫就把其中一只放回枕头底下,另一只交给了王子,并把刚才的事情告诉了他。两只小手太过相像,连王子都分不清他是不是把自己雕的小手给拿了回来。

第七天到了。这天,龙巫师、蓝色大狗和所有龙巫师的邪恶朋友都要坐船前往万灯国参加结婚大典。铁船被一千盏猩红色小灯打扮得喜气洋洋,准备载着他们出海。巫师和他的伙伴们一上船,船就离开了岛屿。

王子站在悬崖之巅,望着那艘铁船。他心里是多么焦虑啊!如果龙巫师手里有真的法宝,他就能平安通过旋涡,和美丽的万灯国女王结婚。

船飞速前进,已经离岛很远了。“全完了。”王子的心不断下沉,“龙巫师手里的法宝才是真的。”他沉浸在痛苦之中,下一秒,他就要把口袋里的小金手掏出来扔进大海了。

突然,空气中充满了可怕的吼声。海水开始翻搅,沉寂的旋涡苏醒了。王子看到巫师船上的红色灯光转啊,转啊,越转越快,最后他们永远地消失在了不见天日的海水之中。

至于王子,他很快就找到了另一条船,带着法宝、侍从、黑猫和它的孩子们回到了万灯国。他和女王结了婚,从此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1]黄晶,不是指黄水晶,而是指黄玉。国内珠宝界常音译为托帕石。它有黄色、绿色、蓝色、粉色、无色等,有玻璃光泽。

[2]八英尺,相当于2.4米。弗罗里安历险记 The Adventures of Florian

从前,人烟稀少的大海边有一所破败的老房子,里面住着一位绅士和他的独生女儿伊莎贝拉,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了。他们出身高贵,却非常贫穷,穷得不得不一点一点地卖掉小小领地里的田地和树林,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伊莎贝拉的父亲知道,他死后伊莎贝拉会孤零零地活在世上,几乎身无分文,就没有娇惯她,而是用训练男孩的方式将她养大。她能像亚马孙女战士一样优雅地骑马,游泳的时候就像一条天生的人鱼,甚至连击剑都能胜过她父亲,要知道这可是她父亲最喜欢的运动。她也继承了母亲那温柔的性情,与众不同的教育方式一点儿都没让她的脾气变坏。

十月份的一个深夜,当猛烈的海风把老房子吹倒,破碎的挂毯在墙上飞舞时,伊莎贝拉的父亲去世了,留给她的只有这间破房子、一把铜币和一枚金币。这笔钱加起来只够糊口几个星期,可这点钱用完后,伊莎贝拉该怎么办呢?父亲活着的时候,有一次曾建议她去寻求国王的庇护,但国王的城堡离这有几百英里,想到自己可能沦落到在路上要饭,伊莎贝拉就退缩了。

可到了最后,这勇敢的女孩还是下定决心要在世上自力更生。她带上那个金币,来到邻镇,买了一套为绅士服务的听差或侍从穿的衣服。她把一头黑发剪短修成男孩的发型,穿上了买来的衣服,来到集市上,想看看有没有在某个权贵之家服务的职位。

那时候,集市上有个喷泉,雇主和仆人就在喷泉边相看,要找仆人的雇主站在喷泉的一边,要找雇主的仆人站在喷泉另一边。

伊莎贝拉来到市集时,喷泉那边还一个雇主都没有,喷泉这边已经站了一小群吵闹无礼的侍从和听差,他们都在等第一位雇主出现。伊莎贝拉给自己起了个男孩的名字,叫弗罗里安。她大胆地骑着马过去,来到了这群人中间。因为觉得这场大冒险非常刺激,她非常激动,心跳得老高。

突然,一位黑衣骑士骑着黑马,手里拉着另一匹马,嘚嘚地跑过铺着鹅卵石的广场,站到了喷泉的另一边。他叫喷泉这边想要工作的人上前让他看看,可那些人压根儿就不理他。弗罗里安奇怪他们怎么看不上这个机会,就问了其中一个人。那人告诉她,这骑士不是别人,正是黑岩山的巫师。他的城堡里有妖精、鬼怪和各种可怕的幽灵,所以没有听差或侍从会为他服务。

弗罗里安可不是胆小鬼,而且俗话说,乞丐没得选。巫师骑在马上,已经又生气又着急了,这时,弗罗里安向他走了过去,表示愿意跟他走。听差们都大吃了一惊。骑士就让弗罗里安骑上他带来的那匹马。在听差们的口哨声和嘲讽的叫声中,主人和“男孩”一起骑马离开了广场。

他们骑马走了整整一天。将近黄昏时,弗罗里安发现自己到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沼泽地边缘。浩瀚的灰色天空下,她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没有一棵树,没有一座房,甚至看不到一座牧人小屋——除了这起伏绵延直至世界尽头的大荒原,什么都没有。房子的影子向东拉出长长的腿脚,太阳落山了,荒原上的雾气升起,飘向黄昏时分绿色的天空,那里正闪耀着一颗星星。

弗罗里安走到小山丘上,突然看到了远处那座有魔法的建筑。前方是广阔的低洼湿地,从小山脚下延伸开去,一里又一里都是沼泽,连边缘在哪都很难看清。秋风吹拂着沼泽边上枯萎的莎草。天上依然亮着最后一抹落日余晖,广阔的沼泽地却一片昏黑,几乎没有一丝光亮。陷在神秘黑暗中的沼泽和山丘上弥漫着盘旋卷绕的雾霭。在可怕的沼泽地中心,一座巨石山峰拔地而起。正在升起的月轮中,出现了角楼和城垛的轮廓——原来岩石山峰上矗立着一座城堡。那些遥远的窗户里闪烁着奇怪的灯光,一会儿变绿,一会儿变蓝。一座角楼里还燃烧着金色的光辉。

巫师在沼泽地边缘勒住马,叫道:“听着!听着!鬼火啊,借我光芒!”

巫师话音刚落,跳跃的鬼火就从四面八方向弗罗里安和巫师飞来。鬼火在他们周围跳上跳下,向前冲刺并向两边延伸,像火鸟一样飞在他们前面,标出了一条去城堡的路。到了城堡门外,鬼火一下都升到了空中,然后像鸟群一样朝各个方向散开,消失在黑暗的天空中。弗罗里安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它们,看着它们都变成烛光那么大的小火苗,最后消失。

就在他们要走进城堡的时候,巫师转过身来,灼灼的目光定在弗罗里安身上。“小子,”他说,“不论听到或看到什么,都不要害怕。这里没有任何力量或幽灵能够伤害你。世上只有一个魔鬼的力量比我更强,那就是‘恐惧’。勇敢起来,把恐惧关在你心灵的大门之外。坚守忠诚,你就永远不会后悔来到这里。”

弗罗里安天生勇敢,听了这番话,她更觉得,让恐惧这个魔鬼叩响心扉是件羞耻的事。她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失去勇气。事实上,正是这个决定让她留下来,坚持为巫师服务了两年。有一条绿眼睛的黑狗每天都会到大壁炉那里去。一开始,她总是要克服心中的不适,每天用燃烧的原木和木炭灰给黑狗做一顿饭吃。还有一只两个头的猫,每天都坐在温暖的庭院角落里,转动音乐盒的曲柄。到后来,她投给那些奇怪生物的注意力还不如对呱呱飞过沼泽地的大乌鸦多。她非常忠诚、勇敢,所以一年约定到期时,巫师恳请她再留一年,许以丰厚的报酬。可第二年期满时,弗罗里安还是渴望再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她告诉巫师,她必须走了。“那好吧。”巫师尊重她的勇气,“去做你最想做的事吧。你是个勇敢、忠诚的小伙子。这袋金子是你的工钱。我再给你三件礼物,奖赏你的胆量和友善。”他打开一个铜盒,从里面拿出一只小小的金鸟。它双翅展开,两只翅膀都挂在一根漂亮的金链子上。他还从里面拿出了一把金钥匙和一个球。这个球是猩红色的,中间有一圈白色。巫师说:“这只小鸟,能为你屏蔽任何力量比我弱的巫师的魔咒,会在你遭遇隐藏的危险时唱起歌;这把钥匙能打开世界上任何一道门;你要是迷了路,只要把这个球放在地上,它就会自动滚回家。还有,如果你遭遇了致命的危险,就召唤我,我会来帮你的。”

弗罗里安谢过巫师,带着礼物又回到了外面的世界。但她太心软太善良了,很快就把自己挣来的所有金子都分给了那些不幸的人,不得不再去找一份工作。到后来,她就去十二塔国给国王和王后当差了。

在精灵世界,这对王室夫妇善良、慷慨的名声和他们高贵、富有的名声一样响亮。他们只有一个儿子,那就是弗罗利泽王子。世上从来没有过像他这样英勇无比的王子。他曾把蓝色岩洞中的龙赶出父亲的王国;他曾逐一打败三个邪恶的食人魔,一一结果了他们;他曾把钻石城堡从一群抢匪手中解救出来。

弗罗里安进宫给国王、王后当差时,这对杰出的父母正要送儿子出发去拜访他叔叔平原大帝,就派弗罗里安加入即将上路的这群人。这群快活的人里有勋爵和贵妇,也有骑士和小兵。弗罗里安从这些人的闲聊中得知,国王送弗罗利泽王子去他叔叔那儿,是希望他爱上美丽的罗莎蒙德公主。王子的叔叔就是罗莎蒙德公主的监护人。

上路后,弗罗利泽王子一直像好上尉照看着士兵一样,仔细地照看着大家。几天后,他就注意到,弗罗里安这个小听差不但非常勇敢、办事牢靠,还有一股子端庄谦逊的风采气度,就提拔她做了自己的贴身侍从。唉!虽然弗罗里安的外表还是个男孩子,但没多久,她的内心就变回了那个漂泊无依的女孩伊莎贝拉。她竭尽所能和自己的心作斗争,却无济于事。她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英勇的弗罗利泽,可她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因为弗罗利泽王子只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听差,而且说出来就会泄露她成功地坚守了这么长时间的秘密。

一天早晨,骑兵队骑马经过一个迷人的国度时,王子突然看到路边有一朵美得惊人的猩红色花朵,样子有些像百合花。弗罗里安(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必须这样称呼伊莎贝拉)正骑马跟在王子后面,她挂在脖子上的小金鸟突然唱出了一串清亮的音符,就像活的一样。“这花真漂亮!”王子说,“我要把它摘下来。”

他正要下马摘花,弗罗里安策马冲到他前面,一把揪下那朵被施了魔法的花,扔进了沟里。“呸,真是个淘气的听差!”勋爵们和贵妇们叫道。

一行人又骑行了数英里,王子突然看到路上扔着一把镶嵌珠宝的漂亮匕首。小金鸟又唱出了一串清亮的示警之音。“这匕首真漂亮!”王子叫道,“我要捡起来。”

他正要下马去捡匕首,弗罗里安策马冲到他前面,一把抓起匕首,丢进了沟里。“呸,真是个淘气的听差!”勋爵们和贵妇们齐声叫道。

一行人又骑行了数英里,王子突然看到路边有一个被施了魔法的美丽花园。色彩缤纷的小鸟们在枝叶间歌唱,喷泉在阳光下闪着光、跳着舞,奏出最美的音乐。这时金鸟又唱了起来,而且比之前更响亮、更持久。“这花园真美!”王子不禁叫道,“我们骑马进去看看。”

弗罗里安急忙骑马冲到王子身边,恳求他不要进去。她说花园被施了魔法,进去一定会受害的。

所有的勋爵、贵妇们心里都产生了一点微妙的妒忌,因为一个小听差好像比他们知道的还多。他们就纷纷嘲笑起可怜的弗罗里安来。甚至连弗罗利泽也微笑着对她说:“这一切只是幻想,小弗罗里安。”说着他就驱马冲进了花园的大门。过了一分钟左右,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先跟进去的几个人又嘲弄了弗罗里安。就在大家全都进了花园的时候,突然,天空一声霹雳,除了王子和受巫师魔法保护的弗罗里安,其他人都变成了石头。霹雳的回声刚消失,花园里就有两个长着狮子脑袋的可怕恶魔向他们冲来,一把抓住王子,飞快地跑了。花园里只留下弗罗里安一个人和那些石头雕像。她都不知道该往哪条路走才好。夜幕很快降临了。

这个魔法花园的主人是一个坏仙女,她有一个女儿,长得很丑,脾气又坏,连母亲强大的魔法都没能让她变得漂亮一点,或是更讨人喜欢。虽然长得丑,坏仙女的女儿却觉得自己相当漂亮,经常胡搅蛮缠,让母亲把她觉得还算配得上她的王子都请来。坏仙女举办了好些精彩的舞会和宴会,请来了周边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年轻的国王和王子。可坏仙女的女儿一露面,这些年轻人就肯定会找个借口骑马离去。

女儿狠狠地把坏仙女骂了一顿,怪母亲没有惩罚不来请她跳舞的扎哥波迪加王子。最后,坏仙女再也忍受不了女儿的责骂,决定抓住第一个进她花园的王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迫他接受自己的丑女儿。可怜的弗罗利泽走进了她的陷阱,仙女把他扔进了一个深深的地牢,想吓唬他,让他屈服。她的丑女儿从牢房的钥匙孔里偷看了他一眼,立刻对他一见钟情。

仙女正在考虑下一步怎么做,狮头仆人就来通报:那群人中有一个人抵御了她的巫术,现在正在花园里走动。仙女穿上隐身斗篷,来到花园,发现可怜的弗罗里安正悲愁地在树下徘徊。她一眼就看到是她脖子上挂的那只小金鸟屏蔽了她的魔法。仙女害怕这种力量,而且弗罗里安手里有这只鸟,她做什么都无法伤害这可怜的少女。她决定把自己的城堡、花园和其他东西统统搬走,避开弗罗里安。于是她念了一个咒语,一切都从这里消失了。

第二天一早,弗罗里安醒来,发现城堡和美丽的花园都不见了,心不禁沉了下去。不过,她没有绝望。她从口袋里掏出巫师给的小红球,把它放到地上,命令它把自己带回魔法花园去。

小球向前滚去,给弗罗里安带路,速度和她追赶的速度一样快,到了晚上还会发出猩红色的火光。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小球不断向前滚去。它带着弗罗里安翻山越谷,一刻都没有停歇,一直来到仙女的花园门口。

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在这一年里,仙女用尽种种手段来引诱弗罗利泽王子接受她的丑女儿。起初她吓唬他,接着又想通过举办辉煌盛宴来赢得他的心,之后又恐吓他。可王子既没被吓倒,也不受诱惑。到后来,她终于黔驴技穷,给王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明天他不和她女儿结婚,她就会把王子变成一只野兔,放狗追咬他。听了这种可怕的威胁,王子没有说话,巫婆便先行一步去准备盛大婚礼了。就在这天晚上,弗罗里安来到了花园。

等到夜里很晚,亮了四分之一的月亮消失在云层后面的时候,弗罗里安悄悄地来到了弗罗利泽的牢房门口。仙女自以为把他锁得很严实,所以没有费事找人来看守大门。唉!可怜的王子正被关在塔楼顶上,他和地面之间隔着二十道门,每一道门都要用不同的钥匙来打开。

但弗罗里安没有气馁,她从胸前掏出巫师给她的钥匙,一扇一扇地打开了拦路的门,一路来到了王子的牢房门外。

可怜的王子正被手铐脚镣锁着,躺在麦秸床上,试图借着一根蜡烛的微弱光线看书。他心里非常难过,因为他已经下定决心,就算被猎狗撕成碎块,他也不会娶仙女的丑女儿。就在这时,弗罗里安竟然出现了,王子真是高兴极了。“亲爱的弗罗里安,”忧愁的王子说,“我要是听了你的忠告,就什么事都没了。”他恳请弗罗里安说说,这漫长的一年,她都去了哪里。

弗罗里安就把她的冒险经历告诉了王子。

王子身上的锁链是用铆钉连接的,上面没有锁眼,魔法钥匙就没了用武之地。不过,弗罗利泽还是成功地卸掉了锁链。但他拆锁链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脚。他沮丧地发现,自己只能一瘸一拐地跑路了。

一点一点清新起来的空气和叶子的抖动宣告了黎明到来。就在启明星开始变得苍白暗淡的时候,弗罗利泽和弗罗里安匆匆穿过二十道门,逃出监狱,沿着最好走的大路逃跑。

他们才跑出数英里,邪恶的仙女就发现弗罗利泽逃走了。她大发雷霆,让人备好龙车,她要亲自驱车追赶。龙车被带来了,巫婆一跃而上,驾着它飞上了天空。听到数条龙在天上呼啸吼叫,弗罗里安和弗罗利泽连忙到树下躲藏。但仙女立马看到了他们,要念咒把他们变成野兔。仙女的怒火来得快,但伊莎贝拉的爱比她更快——她一把将挂着金鸟的项链甩到了王子的脖子上,为心爱的男人牺牲了自己。一眨眼,她就变成了一只灰色的小野兔,蜷缩在弗罗利泽脚边。与此同时,冷酷的仙女已经回城堡放出一大群凶猛的猎犬。那些猎犬很快就追上了野兔,狂吠着向它冲来。

可怜的王子抱起野兔,拖着跛腿竭尽全力地奔跑,全然忘了伤腿上那要命的疼痛。但猎犬跑得比他快一百倍。它们伸出红红的舌头,跑得越来越近。幸运的是,就在领头的猎犬离他们不到五十英尺的时候,聪明的伊莎贝拉想起了巫师的承诺。她一喊出巫师的名字,她和王子身后就有一道坚实的草墙拔地而起,和城堡的塔楼一样高,挡住了追来的猎犬。它们汪汪狂吠,想跳过这道魔法墙,但都掉了下来。

下一刻,巫师出现在了王子面前。他用魔杖碰了下野兔,把伊莎贝拉变回了人形。不过,她穿着弗罗里安的衣服,王子依然以为她是男孩。

突然,一道影子落在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抬头望去,所有人都看到了驾着龙车飞来的坏仙女和她女儿,她们是过来实施邪恶计划的。巫师立刻用魔法让龙车消失,仙女和她的女儿翻着筋斗从高空坠落,掉进了一个湖里,变成了沾满烂泥的丑兮兮的石头。巫师带着弗罗利泽和弗罗里安回到了仙女的城堡,发现城堡里摆好了婚宴的桌子,庆祝弗罗利泽和仙女的女儿结婚的菜品都准备好了。巫师还为那些石头雕像解除了魔咒,弗罗利泽的同伴们又变回了活生生的人。

这些人中有个贵妇人听说仙女想把女儿硬塞给弗罗利泽,又见婚礼已经准备停当,就对王子说,可惜罗莎蒙德公主不在这里,不然在历经磨难后还能热热闹闹办一场婚礼呢。“婚礼?不,”弗罗利泽说,“除非我能找到一位像小弗罗里安一样忠诚可靠的妻子。”“她就在这儿。”巫师说着,用魔杖点了一下弗罗里安。

一道玫瑰色的光芒闪过,她不再是弗罗里安,而是伊莎贝拉。巫师变出了她的长发和最华美的长袍。世上再没有比她更可爱的女孩儿了。你肯定能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王子走上前来,牵起她的手,宣布她就是他的新娘。

很快,巫师把弗罗利泽的父母也召唤到了这里。城堡里还是迎来了一场热闹的婚礼。狂欢结束后,巫师回了黑岩上的城堡,弗罗利泽和伊莎贝拉回了他们自己的国家,在那里幸福地白头到老。卖梦人 The Seller of Dreams

从前有一天,有个妈妈把她的独生子叫进厨房,给他一篮子新鲜好鸡蛋,叫他带给几英里外山谷里的简姨妈。这个十二岁的活泼男孩开心地接受了妈妈的任务,把小小的绿色帽子啪地扣在头上,走上了大路。这是个美丽清朗的春天早晨,大地刚从冬天的冰锁链中解放,正享受着自由和回归的阳光。风从南方吹来,小鸟儿们在暴满花苞的树枝上摇晃。来自四面八方的一千条小溪闪烁着、歌唱着,又流往四面八方。空气都被新翻土地的清香熏得甜蜜。

这位叫彼得的男孩一路走,一路吹口哨。突然,他看到路上闪烁着一个斑点,耀眼得像一小块阳光掉到了地上。“一块玻璃。”彼得想。但它根本不是一块玻璃,而是一枚成色上佳的金币,肯定是打某人钱包里掉出来的。

彼得弯腰捡起金币放进口袋,继续往前走,把口哨吹得更响了。不一会儿,他就走到了下山的地方,山路弯弯绕绕从一座小山上下去。彼得看到一个模样非常古怪的老头儿正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山上走。他的脸皱起了一千条褶子,活像一个缩水的苹果。他有一头雪白的长发,一把几乎垂到腰际的白胡子,还怪模怪样地穿着一件樱桃红色的袍子和一双金鞋。在他腰间大概是腰带的东西上,用银链子挂着两只号角。一只号角是用普通的牛角做的,另一只漂亮的号角是用洁白的象牙做的,上面雕刻着小人、小动物。“卖梦了!卖梦了!”老人一见彼得就喊,“年轻人,不买一个吗?”“你都有什么样的梦?”彼得问。“好梦、噩梦,真梦、假梦——什么梦都有,”卖梦人说,“我甚至还有几个吓人的噩梦哩。卖梦了!卖梦了!”“一个梦多少钱?”彼得问。“一个金币。”商人回答。“那我要一个,谢谢。”彼得说着,把刚才捡到的金币递给了他。

老人从象牙角里拿出一颗奇妙的小糖果,让彼得吃下去。“下次睡觉时你就会做这个梦了。”他说着,就往前走了。

彼得继续他的旅程。他时常停下来,回头看看那个奇怪的老人。那人还在慢慢地往山上走。最后,彼得走进了一片宁静的小松林。他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吃了妈妈准备的午餐。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时间差不多到正午了。就在彼得满意地嚼着面包和奶酪的时候,他听到了马车夫的号角吹出的清脆音调。声音起初还在远处,不一会儿就到了近旁。号角调子第二次响起时,很快就被一大片马蹄的哒哒声和小铃铛的叮叮声淹没了。突然,在一大片飞扬的黄尘中,出现了一辆十二匹白马拉的华丽马车。彼得惊奇地发现,车上的女士竟然是简姨妈。

在十二套马具响亮的叮当声中,马车停了下来,简姨妈探出窗外问彼得:“孩子,你在这里做什么?”“简姨妈,我正要带一篮上好的鲜鸡蛋去你的小屋呢。”彼得说。“噢,幸好我碰见你了。”简姨妈说,“我已经有了一座自己的城堡,不住小屋了。跳上车,彼得,别忘了你的篮子。”

彼得上了马车,关上身后的车门,跟着他们走了。马车翻山越岭,经过树枝上满是吵闹绿鹦鹉的怪森林,又穿过峰峦闪闪发光的怪山谷。彼得偷眼看了下简姨妈,发现她头上戴着一顶王冠。“你是一位女王吗,简姨妈?”他问。“是的,我就是。”他的姨妈回答,“你看,彼得,两天前我那头白母牛跑丢了,我出去找它,结果来到了一座恢宏壮丽的城堡前——那就是我们现在要去的地方。它有四座漂亮的塔楼,大门上镶满了钻石。“我问门房:‘这是谁的城堡?’“他说:‘夫人,它是无主的。’“‘什么?’我说,‘你的意思是,这座漂亮的城堡不属于任何人?’“‘那正是我想说的,夫人。”他答,‘这座城堡属于任何想拥有它的人。’“于是我走进了城堡,你懂的,我逛完了所有我能找到的房间才出来。我穿戴上我在一个橱柜里发现的衣服和钻石首饰,下楼告诉仆人们,我要成为女王。你看,亲爱的彼得,世上就没有一个有决心、有精力的女人做不到的事情。”

马车辚辚前进,很快彼得就看到了简姨妈的城堡。这是一座相当[1]大的城堡,四角各有一个巨大的圆塔——让彼得想起了大象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的画面。彼得和简姨妈在一队穿着蓝色、浅黄色制服的仆人陪伴下,走进钻石镶嵌的门,进了城堡。“你觉得还能再吃点吗?”简姨妈脱下白色的小山羊皮手套,问道,“要是还能吃一点,我就为你摆一桌午餐。”

彼得像所有男孩儿一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再吃一点。他欣然同意:“好的。”

于是彼得和简姨妈就在一张铺着雪白桌布的漂亮小桌边坐下了。“把你的椅子移近点,亲爱的彼得。”简姨妈说。“我动不了它,”彼得说,“它固定在地上了。”

这是真的,椅子固定在地上,不管你用多大的力气推拉,都不能让它挪动一点点。“真古怪。”简姨妈说,“别在意,我把桌子往椅子那推近点。”

但就和椅子一样,桌子也拒绝挪动。片刻之前仆人刚把汤盘放在了桌布上,现在彼得试着把汤盘推得离自己近点,但这盘子明显已经以某种离奇的方式冻在了桌上,连一英寸也无法挪动。不过,里面的汤没有固定在盘子里,餐后美味的草莓蛋糕和可口的冰激凌也没被固定住。“简姨妈,你有没有想过这座城堡可能中了魔法?”彼得问。“绝对不可能。”简姨妈回答,“就算它中了魔法,”她不顾一切地说,“我也不在意,因为世上没有一个有决心、有精力的女人做不到的事情。”简姨妈停顿了一下,补充道:“今晚我要请一些客人来吃饭,你就随便逛、尽情玩吧。城堡里可看的东西太多了,花园池塘里还有天鹅呢。”

简姨妈在仆人服侍下,以高贵庄严的姿态走开了。彼得花了一个下午在城堡里探险。他走进一个又一个房间,像小老鼠一样在阁楼里急跑,还差点迷了路,又在酒窖里待了会儿。他每到一处,都会发现那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不能移动的。床、桌子和椅子既不能在地上移动,也不能搬离地面,甚至连座钟和花瓶也固定在架子上,太神秘了。

夜晚来临了。马车一辆接一辆来到在月下闪闪发光的钻石门前。客人到齐时,一支银号吹响了。简姨妈穿了一身极美的珍珠镶边的撒花织锦长裙礼服,庄重雍容地走下城堡大厅里的巨大阶梯。

两个穿东方服饰、戴头巾的黑皮肤小孩为她提起华丽的裙拖。她看上去真是高贵非常。彼得惊讶地发现,自己正穿着一套极好的紫红色天鹅绒衣服。“欢迎你们,我的朋友。”简姨妈,也就是简女王,打开一柄华丽的鸵鸟毛扇子,说,“我们能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共进晚餐,实在太幸运了,不是吗?”

女王伸手挽住一位身穿皇家龙骑兵长官制服的翩翩绅士,带领大家走向宴会大厅。

这群身穿丝绸缎子、珠光宝气的绅士名媛就像孔雀尾羽一样缀在她身后。很快晚宴结束,客人们三三两两走向舞厅。简姨妈和那位长[2]官先带着大家绕场一周,进行了舞会的开场仪式,之后就是美妙庄[3][4]严的小步舞、四对方舞和温柔的老式华尔兹。就在舞会到达高潮时,有什么人步履沉重地跑上了通往舞厅的巨大楼梯。宾客们都转头去看这种咔哒咔哒声是从哪儿发出来的,却看到舞厅门口站了一位身穿樱桃红色袍子、脚蹬金鞋的怪老头。他正是卖梦人。此刻他白发蓬乱,袍子歪斜,金鞋上满是灰土。“愚蠢的人们!”老卖梦人尖叫,他的声音高到尖锐刺耳,“快逃命啊!这座城堡中了可怕的魔法,几分钟后它就会翻个底朝天。你们就没看到这里的每件东西都固定在地上吗?快逃命吧!”

厅里立刻响起了一片嘈杂的话音和几声尖叫,现场乱成一团。客人们乱糟糟地跑下巨大的楼梯,冲出了城堡。让彼得惊慌的是,简姨妈不在他们中间。于是他又冲进了城堡,用他最高的音量大喊:“简姨妈!简姨妈!”他跑过灯火辉煌、空无一人的舞厅。他看到自己正跑在一条巨大的镜子走廊里。“简姨妈!”他大喊。但简姨妈没有回答。

彼得冲上通往城堡塔楼的楼梯,来到露台。他看到满月下城堡的黑影远远投在草地上。他看到了广袤的森林,森林之上是如此明亮,下方的神秘森林又是如此黑暗;他还看到了被积雪覆盖的长长的金刚山脉。突然,一个声音高叫起来,比任何人类的嗓音都要嘹亮,像大钟的声音一样深沉、清脆、肃穆——“时间到!”

所有东西立刻变得漆黑如墨,人们放声尖叫,着魔的城堡像海船一样摇晃起来,向一边大幅度倾斜,开始翻转。彼得感到脚下的露台斜向了一边。他想抓住什么东西,却什么都抓不到。突然,他尖叫一声,掉了下去。他在坠落,坠落,坠落,坠落,坠落。

彼得醒了过来,发现此刻不是黑夜,依然是中午。他正在原来那片宁静的路边松林里,坐在同一块石头上,他之前就是在这里看到华丽马车里的简姨妈的。头顶有一只冠蓝鸦在冲他尖叫。简姨妈、马车和着魔的城堡都只是一场梦。原来他在松树下睡睡着了,就梦见了这个从卖梦人手里买来的梦。

还活着真是太让人高兴了。彼得揉了揉眼睛,拿起那篮鸡蛋,吹着口哨继续往前走去。

[1]圆塔(round tower),即圆柱形塔楼,往往是城堡、教堂或修道院的配套建筑。

[2]舞会开始前,全体宾客要列队按某种路线进场,路线可以是相对、相向、互相穿插等等,依据情况而定。

[3]小步舞(minuet),亦称米奴艾舞,因其舞蹈的步子较小而得名。源于法国土风舞,约1650年传入法国宫廷,经舞师改造,舞蹈风格变得端庄、典雅、优美,逐渐流行于贵族社会。

[4]四对方舞(quadrille),亦称方阵舞、夸德里尔舞,由四对男女同舞,盛行于19世纪。珍奇堡 The Treasure Castle

从前,有个猎人正在野林子里游荡,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苦苦求救。猎人循声而去,发现是一个矮人掉进了捕捉野兽的陷阱。

猎人把矮人从陷阱里救了上来。这个小个子告诉他:“往北走三十英里,你会来到一棵巨大的松树下;向东再走三十英里,你会到达一座黑色城堡。不要怕,走进城堡,你会发现一个圆形的房间,里面有张乌木桌子,上面放满了黄金和珠宝。尽管拿,然后立刻回家。不过你要牢牢记住:千万不要到城堡的塔楼上去。如果你进去了,噩运就会降临。”

猎人谢过矮人。在确定自己背包里有足够的面包和奶酪后,他就撒开腿脚,有多快跑多快地向北跑去。他越过黑刺莓和野蔷薇,穿过山谷和森林。黄昏时分,他到了岩石累累的旷野之中,那里孤零零地矗立着一株巨大的松树。猎人长途跋涉累得够呛,就躺在松树底下睡着了。

黎明时分,他神清气爽地醒来,望着朝阳平射过来的光线,开始向东走去。不多时,他到了森林里的一片高地上。在这个高度,他能看到不远处阳光闪烁的树叶海洋之上有一座黑色塔楼。正午时分,他到达了城堡。它破败残颓,相当荒凉。庭院里满是荒草,城堡前面台地的砖缝里也长满了草,橡木门松软腐败得就像在泥潭里埋了很久的原木。

猎人走进城堡,很快发现了那个圆形的房间。房间中央摆着一张放满珍宝的桌子,发霉墙壁上的窗户破了一半,一束阳光泼洒进来,直直打在了桌上。那些钻石、宝石是怎样地闪耀放光啊!

就在猎人每个口袋都塞满了珠宝的时候,他的眼睛恰巧捕捉到了地上一道珠宝的闪光。他低头看去,发现地上散落着若干珠宝,连成一条轨迹通往房间外面,看上去像是从某个堆得过高的珠宝堆上滑下来的。顺着这些散落的宝石,猎人走到一扇低矮的门前,开门一看,发现里面是通向塔楼的石梯,上面到处滚落着成色最好的绿宝石、黄晶、绿柱石、月光石、红宝石和晶莹剔透的钻石,就好像有人粗心大意地丢下了它们。

猎人谨记矮人朋友的忠告,没有走上台阶,而是带着珠宝匆匆回了家。

猎人回故乡后,从林中城堡带回的极品珠宝使他成了一个非常富有的人。很快,关于他多么成功多么富有的消息就传到了国王的耳朵[1]里。这个国王是最最邪恶的流氓,他最好的两个朋友宫务大臣和大法官,也跟他一样是彻头彻尾寡廉鲜耻的人。他们用税收压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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