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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0 01: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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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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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追随到竞争——苏联与中国经济速度的设定(1951-1960)

从追随到竞争——苏联与中国经济速度的设定(1951-1960)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从追随到竞争:苏联与中国经济速度的设定(1951—1960)

作者:孙璐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13-10-01

ISBN:9787510065699

本书由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谨以此书献给我的父母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苏联因素与中国经济速度设定的跌宕起伏

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其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易中断性与多变性,这一特点体现在经济政策的许多方面,其中非常典型的是这十年间在政策层面上对经济速度的设定。经济速度也叫作经济增长率,是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经济增长主要是指经济总量诸如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人均生产的增加量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在这种增长过程中也可能伴随结构的变化,但这种变化不是经济增长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它的主要目标是数量的增加而非质的变化。经济增长率在制定和估计经济政策中起关键作用。长期来看,任何国家的生活水准的改善,主要是由经济增长率来决定的。实际上,一个国家所达到的经济增长率,常常可以被看成判断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为了更加有条理地说明经济速度设定的易变性,本书把经济速度的设定放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两个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第一、二个五年计划的制定过程中来说明,具体来讲,在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后简称“一五”计划)的整个拟定过程中,即从1951年2月开始拟定“一五”计划草案到1955年7月最后成文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并在全国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前后设定的经济速度是有较大差距的,表现出前高后缓的趋势。随后,在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后简称“二五”计划)的整个拟定过程中,经济发展速度的设定也经历了几番波折。在“二五”计划制定的第一个阶段(1955年8月—1956年9月),也就是说从开始着手制定“二五”计划到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简称“中共八大”)形成《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并提交国务院,这一阶段经济发展速度的设置在政策层面上经历了由“冒进”向“稳步前进”的转变。在“二五”计划制定的第二个阶段(1956年9月—1960年),也就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阶段,以经济发展速度稳步前进为特征的八大温和经济路线于1958年被以超高经济发展速度为特征的“大跃进”和超前生产关系的“人民公社”所取代,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提出的新的“二五”计划建议以及后来北戴河会议批准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书》中“天方夜谭式”的经济建设高速度和高指标,相对于1956年的中共八大《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所规定的速度和指标也有了极大的跃进。通常来说,国民经济“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属于较为长期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做出规划,指导着今后五年内的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因此,在设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速度方面应该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只有经济政策的稳定才能带来社会经济环境的稳定,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政策的过度不稳定,一旦超过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就会造成社会政治的动乱。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经济政策,尤其是对经济发展速度的设定,表现出了明显的政策不连贯性和不稳定性特点。相对于苏联曾将计划当作“法律”,一般要求严格实施,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五年计划是多变的计划,受制于政治与意识形态斗争而无章无节。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学习和实施了苏联的计划经济制度。但是受中国自身条件的制约,事实上,“理想的”计划经济制度在中国难以实现,受计划管理制约的那一部分经济活动也多少“走了样”。其实,不仅仅是“一五”计划、“二五”计划如此,被称为计划经济时期的1953—1980年,中国制定和实施了五个五年计划,但实际上,这五个五年计划中,有四个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未形成正式版本公开颁布,唯一形成正式版本的“一五”计划也在制定的过程中被不断修改,在实施了两年多以后才形成正式文件颁布。

列宁曾经指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畴之内;此外,如果要谈到某一国家(例如,谈到这个国家的民族纲领),那就要估计到在同一历史时代这个国家不同于其他各国的具体特点。”因此,尽管可以笼统地说,一个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和结果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比如说经济理论、实际经济工作中的需要、各种利益集团的要求、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领导人对某个经济问题的关注程度等,但具体到每个国家,由于每个国家所处的历史时期和内外部环境的不同,影响其经济政策制定过程的因素以及作用途径也是不同的。

通常来讲,一国的国内经济政策属于国内公共政策的范畴,其影响因素大都来自于国内,同样,对于特定时期内经济速度的设定则首先应当建立在对本国现实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综合、客观衡量的基础之上,同时还应当经过系统的论证和考察,但是对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国内经济政策的制定,我们绝对不能忽略一个国际因素,即苏联因素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已成为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毫无经验的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外部的援助和建设经验,然而西方国家如同敌视苏联一样敌视新生的中国,从西方寻找盟友和援助是不现实的,而对于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能选择依靠苏联援助,选择苏联模式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在建国初期,无论政治体制还是经济体制几乎是全盘吸纳了苏联模式。新中国在建国初实行的向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也决定了中国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外交的大方向,而且全面影响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政策。新中国前三十年内政外交的许多重大事件,比如“反右运动”、“人民公社”和“大跃进”运动、三线建设、“文化大革命”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中苏关系的走向连在一起。因此,苏联对中国国内政策制定的影响是值得探究的问题领域。

本书选择苏联作为影响中国经济政策制定的一个重要国际因素,并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苏联因素是否影响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中对经济速度的设定?如果有,苏联因素是如何影响中国经济政策中对经济速度设定的,也就是说,是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进行影响的?苏联因素对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途径和方式在不同的时间阶段各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其背后的原因与中苏关系走势有无关联?

在以往的研究中,对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速度的变化的研究,大部分的学者都集中关注1958年“大跃进”的发起对1956年温和经济路线的改变,也就是本书中所涉及的第三次经济速度设定的转变。对于引起此次转变的原因,中国学者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①从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心理学的视角来进行分析,认为经济发展速度的改变是因为经济发展的中国作为经济落后的国家所面临的后进的压力以及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乌托邦思想等;②从共产党党内存在着的“温和”与“激进”两条经济路线在政策制定领域地位的消长来分析;③认为毛泽东的“头脑发热”和自我中心主义是影响经济路线转变的主要原因。西方学者主要从以下四个研究角度来阐释经济路线的转移:①从中国20世纪50年代农业与工业产业发展的不平衡来研究;②从权力斗争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经济路线转变是权力斗争的直接结果;③从官僚政治路径研究,经济路线的选择是官僚之间政策选择与博弈的结果;④从国际环境和中苏关系等外部因素与对经济路线的选择做出研究。对第一次经济路线中经济速度设定的转变的研究,大都放在了国民经济“一五”计划的制定过程中,更多地散见在人物传记、历史档案等著作中;而对于第二次经济路线中经济速度设定的转变,则没有太多的著作对此进行梳理。尽管已经有学者从国际因素进行研究,但是分析也是较零散的,而且没有一个可适用的框架来进行归纳总结。

本书的研究问题涉及的另一个研究维度是苏联因素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影响。孔寒冰在《中苏关系及其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中,用一种历史的长镜头来分析复杂的中苏关系对中国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并试图从中苏关系角度来说明中国建国后头三十年曲折发展的重要原因。沈志华在《苏联专家在中国》中,认为在国际关系领域应该加强对于出现在社会基层的那些现象、人物和事件的研究,把苏联专家作为影响中国20世纪50年代社会各个方面的一个重要群体,并把他们放在中苏关系不同的时间段内,来分析苏联专家对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牛大勇在《苏联的非斯大林化运动与中国50年代后期的政治发展》一文中,则以中苏关系对中国国内政治影响的视角,论述了苏联的非斯大林化运动是如何促使中共领导核心在毛泽东政治哲学的指导下,走上“文化大革命”之路的。文章从新的角度认识“文化大革命”运动和毛泽东关于“文化大革命”理论的起源,指出反对美国某些政治家推行的“和平演变”战略,防止苏联“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在中国取得政权,是毛泽东等中国领导人对苏联非斯大林化运动的反应,也是中国“文化大革命”缘起的国际背景。在这篇文章中,牛大勇把中共决策行为体看成是一个整体来进行分析。另外在一些学术论文中也涉及了这个问题,如张鸿雁的硕士论文《国际环境变化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开拓性探索》,李岩松的硕士论文《国际环境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关系研究——国际环境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王福春的博士论文《论苏联模式对中国的影响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的探索》,沈志华的《周恩来与1956年的反冒进——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建设方针的一场争论》,等等,但都用的是历史分析法,没有一个政治学基础上的统一的分析框架。

本书提出的问题涉及两大研究背景:①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速度设定的大背景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及其决策机制;②由于苏联因素属于国际因素,因此,在分析苏联因素对中国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时,还应当把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处的大的国际背景考虑在内。

所谓“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和目标而规定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方向”,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经济政策是指一个国家在经济领域所规定的政策,是调整人们的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规范和准则。在一个社会中,人们的经济活动是最主要的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几乎涉及人们的全部生活。因此,经济政策是一个国家最主要的政策之一,是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一个政党、一个国家政权的行为特征,往往首先表现在其执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

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有两大特点:指令的计划性和政策制定的高度集中性。

1.指令的计划性

首先,中国的计划经济理论直接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对此,陈云曾经提到,“计划工作的规则: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思想来之于马克思”,“《资本论》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是无政府状态的……在社会主义革命还没有在一个国家胜利以前,马克思就设想过社会主义经济将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这个理论是完全正确的”。早在1934年,毛泽东就已经认为,全国解放后只有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才是新中国经济的唯一出路,他说:“事情是非常明白的,只有我们战胜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只有我们实行了有计划的、有组织的经济建设工作,才能挽救全国人民出于空前的浩劫。”周恩来同志在建国前夕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与旧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区别是“基本上计划经济,还是完全自由主义经济”,这是原则之一,在恢复时期,周恩来也强调说“一切财经工作都要有计划性”。三年恢复时期过后,中国的经济怎么发展、往哪条道路上发展是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毛泽东认为:“我们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这是一个十分值得警惕的问题,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但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呢?马克思列宁主义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的。“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像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多么大的作用。”格林沃尔德(Greenwald)所编的《现代经济词典》中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经济运行上,前者要求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后者则呈无政府状态,“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的同义词”。

从实践上说,中国建国后三十年中,实行的是具有高度计划性质的经济管理体制,这种计划属于指令性计划,正如列宁所说,统一的经济计划是受国家最高政权机关委托拟定的,一经通过形成决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必须执行的“全国性的任务”。1927年斯大林在苏联制定“一五”计划前夕说:“我们的计划不是预料式的计划,不是猜测式的计划,而是指令性的计划,这种计划是各个领导机关必须遵照执行,因而能决定我们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将来发展方向的。”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参考了苏联计划工作的经验而建立的。其中,这种指令性的计划经济最为突出地表现在建国初期中国头几个五年计划的制定过程中。早在“一五”计划期间,当时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就提出:“在计划方法上,有的采取直接计划,有的采取间接计划;在计划的范围上,有些生产、建设和事业的主要指标在国家计划中做了具体规定,有些则不做具体规定;在计划工作的分工上,各级计划机关除负责综合平衡外,着重注意直接计划,而在间接计划方面(如农业、手工业和私人工商业),则采取由国务院各办公室、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分工管理的办法来进行工作。”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的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其指令计划性,尽管这种计划是杂乱无章的。

2.高度集中统一性

理解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制定特点的前提是要理解这一时期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两个基本特征:①党对政府的绝对领导;②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这种政治制度既是在中国革命战争年代中产生的,又是照搬苏联模式的结果。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为了适应“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大规模有计划经济建设的迅速开展,需要将国家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进行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对此,周恩来指出:“现在,为了适应即将开始的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和集中领导,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的机构。”当时人们有一个共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高度集中统一,而执行国民经济计划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因此,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不仅设立了一系列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而且特别强调了它们自上而下的集中统一。中国的政策变迁以强制性变迁为主,且诱致性的政策变迁也需要政府的推动来促成。

20世纪50年代,中央层面上负责制定与执行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职能部门是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以及1956年成立的国家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委”)。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正式做出建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以领导全国财经工作。任命陈云为中财委主任,薄一波为副主任。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作进入日程。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把中财委的全称改定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归属政务院管辖,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系统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1949年10月19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下设机构的一系列任命事项。在这次会议上,陈云被任命为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马寅初被任命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从此,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名称也正式改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但仍简称为“中财委”。中财委是政务院下设四个委员会之一,管辖范围宽。“政务院下设的专管行政部门共有30个”,中财委分管了16个,是分管部门最多的一个委员会,这是“因为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应转向建设,不能不多设几个部门去管财政经济工作”,在事实上是“党中央的财经参谋部和具体作战的指挥机构”,担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种经济事业的艰巨任务。其中,中财委中最为核心的机构是计划局,薄一波对计划局的定义职能界定为:计划局的“性质是财委会的首脑,类似军队中的参谋本部,又像主任办公室”,“各部预算大部分都要计划局研究并提出意见给主任批发”,计划局的局长为宋劭文。1954年,中财委被撤销。

1952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国家计划委员会,高岗被任命为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国家计委是负责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国家计委的成立加强了中央政府制订和实施计划管理的力量,强调了中央计划管理结构的权威。1953年,中央撤消了大行政区政府(军政委员会)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干部上调中央,其原来的经济管理权力大部分收归中央;1954年,中央撤消了大区建制。这样,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由过去的中央与大行政区的关系变成中央与各省的关系,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控制能力。与此同时,在政务院内还设置了9个工作部门,其中6个是经济管理部门。1954年,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成立国务院。国务院在原政务院42个工作部门的基础上,增加到64个,其中经济管理部门增加了12个。到1956年年底,在两年的时间里,国务院又先后增设了17个工作部门,其中绝大多数是经济管理部门;与此同时,省一级政府也比照国务院工作部门,对口设立了相应的机构;省以下地方政府也基本照此办理。至此,从经济管理机构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中央高度集权,实行部门管理为主(即条条管理)并按行业和产品设置管理机构的行政体制。

中财委事实上是充当中央政府的角色,制定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长远规划,协调各部门间的相互关系,指导和调节私营经济的生产与经营。1954年中财委撤销之后,国家计委充当政府的角色。1956年国家经委从计划委员会分立后,成为国民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的实际管理和运作的政府行政部门,1956年5月,薄一波担任新成立的国家经委主任。正如詹姆斯·R·汤森提到的,1954年建立的国家机器确定了经济的方向,并且发展成为高度集中中央集权和官僚化的结构;中央负责经济和计划的部委成了新制度中有权力的机关。

关于这一时期内中国决策模式的特点,有学者提出了决策结构、决策能力和决策机制的中国决策模式的三维分析框架。决策结构是指在决策不同阶段,哪些人或部门可以参与其中。决策能力是指决策者正确地设定问题解决的优先顺序,并制定约束条件下最优的政策方案的能力,这又可以具体分为两个维度:①决策者的主观意愿,即决策者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还是提高全社会的福祉,当然在这两个端点之间还有一些中间状态;②决策者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应用能力等。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既面临着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共性问题,也会遇到中国所独有的特殊问题。因此,这就要求决策者既能够向自身学习,向历史学习,向他国学习,也能够不断地进行思想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决策机制是指决策本身所依赖的法律或制度基础,决策既可以是一个瞬间完成的过程,也可以是一个通过严格程序设计制度规范的过程。相比之下,基于制度的决策过程可以最大程度地限制决策者的个人专断,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失误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增进决策的内外部共识,即便出现决策失误,也能够及时进行调整,防止从较小失误转化为重大失误,防止从短期失误演变为长期失误。总体说来,王磊、胡鞍钢在其文章中将1949—1956年作为决策制度化的建立阶段,主要特征是民主协商、集体决策,这也是毛泽东时代民主集中制执行得最好的一段时期。1957—1965年是制度化破坏阶段,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在重大决策中的个人作用越来越凸显,个人专断的比例在上升。

从国际背景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力量对比发生了很大变化,美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头号强国,英法等国衰弱,德日意沦落为战败国,苏联壮大了自己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能够与美国抗衡的国家。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大国开始按照雅尔塔等国际会议确立的基本原则,重新划分世界版图和势力范围,逐渐形成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同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相互对立的格局。

新中国成立时,冷战把世界分裂成互相隔绝的两个部分,中国在亚洲冷战中首当其冲,对外政策的回旋余地受到极大限制。对中共领导人来说,十分关键的问题是选择怎样的对外战略才有利于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基于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和现实考虑,中国选择了向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战略。“一边倒”战略的提出,不仅有外交方面的需要,也有内政方面的需要。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允许走“第三条道路”。最后,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外交方面还有一些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包括:得到国际承认,争取经济援助,保障新生国家的安全等。在选择了向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之后,要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只能争取苏联的帮助。中国公开站在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一边,不仅是基于当时的国际政治现实,而且是从中国国家利益出发考虑的。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国领导人指出,为了抵抗美国的侵略和威胁,必须同苏联结盟,没有任何其他道路可走。在中国的争取下,中苏两国于1950年2月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有关协定,为加强两国友好合作、保障两国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50年4月11日,毛泽东又主持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周恩来在会上做了《关于中苏条约的报告》,会议批准了这个条约。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我们是处在一种什么情况之下来订这个条约呢?就是说,我们打胜了一个敌人,就是国内的反动派,把国外反动派所扶助的蒋介石反动派打倒了。国外反动派,在我们中国境内,也赶出去了,基本上赶出去了。但是世界上还有反动派,就是我们国外的帝国主义。国内呢,还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有朋友……我们同苏联的关系,我们同苏联的友谊,应该在一种法律上,就是说在条约上,把它固定下来,用条约把中苏两国友谊固定下来,建立同盟关系……帝国主义者如果准备打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请好了一个帮手。”“这次缔结的中苏条约和协定,使中苏两大国家的友谊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得我们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军,这样就便于我们放手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的和平。”总之,“这一行动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使资本主义各国不能不就我范围,有利于迫使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使各资本主义国家不敢妄动”。

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中苏两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得到全面发展,这为中国巩固国家政权、保卫国家安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获得了一个安全的大后方。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转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之后,开始试图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同时中苏关系逐渐开始出现摩擦,“一边倒”的格局表面看来一直维持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但它实际上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就开始松动了。

二、研究路径与分析概念的创新:关联政治与政策改变

本书关注的是苏联因素对中国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从研究路径上来讲,本书采用的是国际因素影响国内政治的研究路径,是属于关联政治(linkage politics)研究路径的一种表现形式,罗西瑙(James N.Rosenau)最早在其书《关联政治》(Linkage Politics)中提及这一概念。对于此研究路径,早在1970年,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和约瑟夫·奈(Joesphy Nye)就已经开始关注国际因素对国内政治影响的作用了,他们梳理和探讨了跨国互动与种种国际组织的作用,认为在对跨国关系的影响下,各国政府控制能力有所下降,此类跨国关系研究范式对国家中心研究范式造成了冲击。从概念规范的角度对这一研究路径进行归纳的是彼得·古勒维奇(Peter Gourevitch)于1978年发表于《国际组织》上的《颠倒的第二种设想:国内政治的国际根源》,作者认为不要总是局限于从国内政治角度来透视国际关系,而应当对国内问题的国际根源进行分析,国际体系不应当仅仅是国内政治和结构的结果,而且还应当是形成特定的国内政治和结构的原因。在彼得·古勒维奇看来,国际体系中除了观念和意识因素外,有两种关键力量对国内政治有重要影响:其一为国家之间政治权力的分配状态,其二为国际经济中经济活动和财富的分配状态。在彼得·古勒维奇的分析框架中,国际因素为独立变量,国内结构为因变量。彼得·古勒维奇在随后出版的《艰难时代的政治:各国对国际经济危机反映的比较》中,进一步把各国国内经济政策策略与选择置于国际背景下认识,对国际力量压力下的国内政治进行了探讨,对国际力量压力下的国际政治经济变迁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加速发展的全球化浪潮,越来越多的国家内部政治经济等事务暴露在外部世界,由于国际力量的冲击,许多国家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内部变革与调整。这种趋势反映在学术领域,利用这种由外向内的研究方法,重视国际因素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变迁影响的著作也开始多了起来,同样,这种国际因素—国内政治研究路径在中国国内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研究有:从国内问题的国际根源视角来解释中国大陆经济改革政策的制定及其政治社会影响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西方学者谢淑丽(Susan Shirk),她把研究范围锁定在1978年以后的中国,她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已成了不可回头的过程,随着中国经济持续融入国际一体化,不仅经济上于各国的依赖加剧,也影响了政治社会领域内的变迁。那么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国内政治高度集权和承受巨大外压的情况下,外部环境是怎样作用于中国国内政策制定这样的研究领域,同样也用到了国际—国内关联的分析路径,只不过大部分的学者在研究这段历史的时候,用的大都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缺少独立分析的理论框架。因此,结合中国20世纪50年代国际国内大环境的特点,利用从外向内的分析路径,重新用理论框架把历史材料逻辑地组织起来,把苏联因素这一国际因素与中国国内政策的制定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解释20世纪50年代国际因素(苏联)对中国政治(政策制定)的影响及其途径便成为本书所要研究和分析的主要内容。

本书用到的国际因素对国内政治影响的分析路径有三个变量需要进行界定,那就是国际变量、能够把国际因素的影响作用到国内政治的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以及国际因素最终被反映在国内政治上的国际因素的内部化。(一)国际变量的选择:苏联因素

在书中,苏联因素是作为国际—国内分析路径当中的一个重要变量出现的。在当前的国际因素对国内政治影响的文献当中,大部分文献选择的国际因素是国际市场、商品与资本流通等之类的跨国国际经济因素,但是这些国际变量是否适用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呢?1978年之前,中国实行的是封闭的苏联式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把中国的国内经济从世界经济潮流中孤立开来,并且有效地抵制了国际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因素对国内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

马修·伊万杰利斯塔(Matthew Evangelista)认为,在证明国际化对国内政策后果的影响方面,苏联政权是一个“棘手”的案例,原因就在于,其政权的重重制度使得国内人士无法获得关于世界经济的信息。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除了中国国内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因素之外,国际上西方阵营对新中国的封锁和敌视,也使得中国封闭于西方自由市场经济的阵营之外。因此,在探究国际因素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时,用国际市场、商品与资本流通等之类的跨国国际经济因素来分析是不恰当的。当然,中国也并不是完全与外界隔断了经济联系,作为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国家和苏联的同盟国,新中国对外经济联系的主要对象是苏联、东欧各国,是发达国家中不太发达的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那一部分国家,苏联是当时与中国联系最为紧密的重要的经济贸易伙伴国。但是必须要说明的是,中苏两国间经贸关系的模式并不是自由开放的,而是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经济联系,并不是按市场经济的规律,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的,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和贸易方向,都是通过行政手段,即‘计划’来决定的,结算方式主要是‘记账’。这种经济联系不仅受到长期合同的约束,是不等价的,且更多地受到政治的影响,因而也是不稳的。”

中苏两国经贸关系中的这种行政性质,在赫鲁晓夫宣布从中国撤回苏联专家时表现得非常突出:短短数月内,在中国大地上只剩下1名苏联专家了。事实上,也只有在“政府主导”的模式下,才能把两国经贸关系在一夜之间推向高潮,一夜之间推向深谷,“政府主导”的这一形式,是中苏双边经济关系政治化的得力工具和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用国际层面上的经济因素(包括中苏两国经济关系中的经济因素)是不适用于作为影响中国20世纪50年代经济政策制定的国际因素的。在国际因素对国内政治影响的分析模式中,国际变量的选择不是单一的,而是要根据所研究对象的实际需要,鉴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处于东西两个阵营尖锐对峙的冷战前期,中国作为苏联的同盟国和当时共产主义阵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国家,其政治因素与中苏两国关系的变化更加适用于对中国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分析。(二)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沟通行为体”(linkage agent)这个概念来自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对国际力量影响国内政治中介渠道的界定,按照罗斯瑙的定义,沟通行为体是指那些为特定政治目标而沟通国际与国内的政治环境的群体使得商品、服务、政策、价值规范等能在国际和国内之间流动。在全球化背景下,这些群体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政府内部涉及管理跨国关系的部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政治联盟等。如果把国际因素的影响与国内政策的制定结合起来,需要有能够为外部力量在国内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沟通渠道和行为体。这种行为体的特点必须同时暴露在国际国内双重层面上,并且在受到国际压力和国际因素影响的同时,能够有能量影响到国家政策的制定。

本书中,苏联因素处在国际层面上,而国内经济政策是在国家内政层面上,因此探究苏联因素对国内经济政策的制定的影响需要沟通国际层面与国内层面的行为体,那么本书的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是否是上文罗斯瑙所提及的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那些行为体?

事实上,我们在选择沟通行为体时,首先要考察的是这个国家的国内结构,不同的国内结构在面对国际压力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反映,国际力量要对国内结构施加影响,是脱离不了既有国内结构框架限制的,另外,不同的国内结构,沟通国际国内的行为体也是不相同的。因此,辨别并区分一国国内结构的类型对于选择适当的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判断一个国家的国内结构,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①政治制度的特征是什么?其权力集中化程度是怎样的?也就是说,行政权力是否集中在一个能够控制整个官僚体系中政府各部门的决策者(例如:总统、首相或者总理)手中,以及政府能够多大程度上控制立法过程?②在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中,社会组织的强弱及其社会压力的被动员程度如何?社会在意识形态和阶级分层上的异质性是怎样的?社会联盟和组织在表达其欲求的能力上有何差别?③在连接社会与国家的政策网络上,社会和政治联盟构建过程的特点是什么?概言之,在高度集权且社会组织很弱的国家,政策网络更可能表现为国家主导性;相反,在社会力量控制政策网络的国家,一般具有高度同质的社会和社会动员能力,而且国家结构是很弱的。有的学者指出,国内结构是由两个结构性的部分组成的,即“决策权威组织与国家—社会关系模式”。在彼得·古勒维奇的早期研究中,他按照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把国内结构分为强国家—弱社会的国家主导型国内结构以及弱国家—强社会的社会主导型国内结构。考太尔和戴维斯则根据决策权威的集中程度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松紧程度关系,把国内结构分为四种类型,即集权式但国家—社会较为分离的国内结构、集权式但国家—社会关系较为紧密的国内结构、分权式但国家—社会关系较为分离的国内结构、分权式但国家—社会关系较为紧密的国内结构。里斯-卡彭则把国内结构分为六种类型,分别为国家控制型、国家主导型、僵局型、社团组织型、社会主导型以及脆弱型的国内结构。

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并不存在多元化的社会结构,社会联盟和组织非常薄弱,在国内政策制定中的影响可谓是微乎其微,社会与国家政策的制定是完全脱节的。行政能力集中在一个能够控制整个官僚体系中的各部门的决策者,而且政府可以完全控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过程,因此,政策的制定完全是政府主导型的。依据以上评判一国国内结构的评判标准和分类,我们可以推出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属于强国家—弱社会的国家主导型、国家—社会分离型、国家控制型的国内结构。以鲍大可为代表的西方的中国问题专家用另外的视角把中国20世纪50年代的国家结构试称为国家“极权”(totalitarianism),通过对于中国政治体制的刻画,描绘了中国共产党高层领导集体不受制约的极大权力。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结构以及它深入社会的细胞网络,对于最高领导者的顺从,组织结构中严格的层级制以及对于中国社会的严格控制,都被看作是“极权”政治结构的特点。对于中共党内中央高层成员,则认为:“他们的影响力是无所不在的,他们政策制定的权力也是无所不能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是由紧密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具有丰富经验,有能力,工作投入的,而且工作态度和作风强硬的一批革命者所组成的。占据着党、政府以及军队高层的一批中共领导人领导着整个国家,他们制定政策,并且监督管理政策的实施。中国的命运,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掌握在他们的手中的。”“诺斯悖论”提出国家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有了国家又会有许多麻烦。刘易斯也说:“没有一个国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积极刺激下取得经济进步的……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中也存在着这么多由政府弄出来的祸害,以至于很容易就训诫政府参与经济生活一事写上满满的一页。”

鉴于此,苏联因素对中国国内政策制定的影响必然要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高层领导集体,对此,沈志华老师也进行了类似的阐述,他认为,中苏同盟的实际存在仅仅十余年的时间,而其中真正的蜜月时期,不过六七年而已,但苏联对中国的影响则是极为深远的。直到今天,从党和政府的机构建制及名称到经济体制的结构和运转,乃至在大都市的建筑物、厂矿企业的机器设备和人们怀旧的歌声中,都还可以看到苏联的痕迹。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个国家的时尚或习俗传播到其他国度和地区,一般而言,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是国民自我意识发生变化的结果。然而,一种思想、制度甚至国家体制的移植或仿制,能够在短短数年内完成,则必然依赖于政府行为,所以它往往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苏联对中国社会的全面影响,就是这样一个过程。由于学习苏联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国家行为,自然也就受到上层的控制,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中苏两党和两国政治关系的变化,党和政府就像一个调节阀,随时调整着向苏联学习的过程。

鉴于20世纪50年代,一方面党和政府控制着国家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也控制着“向苏联学习的过程”,因此,研究苏联因素对中国政策制定的影响必须关注的是同时暴露在国际国内双重层面上的中共高层领导人,有学者认为:“国家行为实际上是那些以国家的名义行事的人的行为。”李侃如(Kenneth Lieberthal)和奥克森伯格(Michel Oksenberg)把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高层领导人分为为几个层级:第一个层次为掌握最高权力领导人(preeminent leader);第二个层次为受到高度尊敬和具有影响力的半退休状态下的领导人(highly respected and influential semi-retired leaders),这些人受到被他们所任命或提拔的官僚们的忠诚;第三个层次为担负着广泛责任并掌管大局的领导人(generalists),这些人一般会是最高权力领导人的副手,主要是负责把整个官僚系统归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并解决其中的纠纷,制定重要的政策;第四个层次是在特定政策领域内承担相应责任的官僚(functional specialists),如外交、意识形态、宣传、农业、科学技术等专业政策领域。李侃如和奥克森伯格所研究的中国政治时期为20世纪80年代,本书研究的时间跨度为20世纪50年代,参考上述分类方法,可以把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政治体系内的领导人分为最高权力领导人、掌管大局领导人和特定政策领域内的领导人,因为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刚刚建国不久,还没有出现第二个层次上的所谓半退休状态下的领导人。

具体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领域,政策决策的主体主要有最高权力领导人毛泽东,掌管大局领导人周恩来、陈云和刘少奇等,特定经济政策领域内领导人如李富春、李先念、薄一波、邓子恢等。为了使文章的结构更为简约,本书把毛泽东和经济领域内的官僚看作是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也就是说把除毛泽东之外的其他有关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领导人统称为“经济决策者”(包括掌管大局的领导人和特定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领导人)。与此分类相似的是,西方学者陈章明(Alfred L.Chan)也曾把周恩来、陈云、李富春、李先念和薄一波等有别于毛泽东的经济决策者称为“计划者”(planners)。在本书中,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为毛泽东和官僚机构中的经济决策者们,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既直接暴露在国际压力下面,又能影响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本书中并没有把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作为一个统一的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对此问题,斯蒂芬·帕森斯(Stephen Parsons)也曾提及过,有时候我们需要把一个决策群体看作成一个整体,但有时候我们更需要一些细致的、有层次的分析,把一个决策群体分成具有不同战略和行动的个体。在本书中,沟通国内国际的沟通行为体被界定为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而且尽管他们是同时作为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但是在分析过程中,他们却是被分别进行论述的。

为什么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被看作是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国际国内的沟通行为体,却不能够作为一个统一的理性决策行为体?(1)理性主体模式的分析认为政策的结果是一个具有共同认识和政策目标的政策制定主体对于一个特定问题进行回应的产物,有不少西方的中国问题专家,如鲍大可(Doak A.Barnett)、何汉里(Harry Harding)和苏黛瑞(Dorothy Solinger)都曾经用到这种分析模式来研究中国的政策制定,他们把中国政策制定者看作是一个理性统一体。但由于本书研究的是中国20世纪50年代经济政策制定中关于经济速度的设定,把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看作是一个理性统一的整体的前提是他们对于经济速度的设定有着共同的政策目标和认识,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们在经济速度设定的问题上是存在着分歧的,因此,在这一政策制定领域内,是不能把毛泽东和经济决策者看成一个统一的理性决策行为体的。(2)有学者质疑,鉴于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头十年中的绝对领导地位,为什么不能把毛泽东作为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唯一的决策行为体。不可否认在整个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中国政治中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他的主导地位取决于众多因素,比如,长期以来在党内的至高地位,有说服力的个性,领导人超凡魅力的吸引力,强烈的自信,等等。(相应的,毛泽东在中央层面上的决策领域中更是处于支配性地位,这主要体现在他具有能力压倒他的同事,使他们屈服,控制他们,使他们愿意甚至是积极地支持毛泽东的观点和政策,尽管这些人可能会做出更好的政策判断和选择。特别是当毛泽东对某事非常关注,并且在咨询他的同事们关于他已经决定了的意见和政策选择的时候,上述情况尤其明显。最明显的例子应当是“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他的这种支配性地位一次又一次地被显现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毛泽东有能量去激励、唤起和驱使从中央官僚到地方政府再到草根民众的整个中国来实现他的意志。在鲍大可的眼中,毛泽东“是一位在党内没有争议的最高领导”。但是我们也不能判断毛泽东就是无所不能,认为毛泽东在任何领域都拥有绝对的控制力或任何政策制定都能体现毛泽东的意志。其实,有些时候他也会选择低调,而不是一定坚持把自己的意见作用于政策制定层面上;有些时候,他也会根据公开宣布的集体领导的原则,选择和其他领导人合作,甚至鼓励争论和分歧;还有很多时候,毛泽东还会选择屈服于其他领导人的政策选择,尽管他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心存不满。事实上,在很多他认为非常重要的事情上,毛泽东在做决断的时候也是需要其他人的建议和意见的,尤其是需要他经常依靠他人来赋予他那不断变动着的观点提供事实依据,以及给予毛泽东他们的支持和同意。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其他的决策行为体也会有相对自由和独立的意志去操纵政策的制定,尽管可能过后当毛泽东试图改变这一政策时,他们会因为自己的意见与毛泽东相左而付出相应的代价。应该说,在不同的政策领域和不同时期内,毛泽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是不相同的,总体来说,在整个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军事和意识形态的政策制定领域内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但是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由于毛泽东对经济建设经验的缺乏,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在很大程度上是把具体的政策制定权让位于经济决策者的。因此,尽管20世纪50年代的政策制定主要还是毛泽东主导的,但是在经济政策的制定领域,经济决策者的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

另外还应回答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不能仅仅把制定经济政策的经济决策者们看作是政策决策主体,用官僚模式来分析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经济政策制定,仅仅把经济决策者作为国际国内的沟通行为体。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政策制定过程能否只能用艾利森(Graham Allison)在其书中所提及的官僚政治模式来解释,官僚政治模式认为一切决策过程都是政治性的,各种决策实际上是各种集团、组织在追求权力与利益的过程中进行争斗后达成妥协的产物,“是领导人或他们在不同的政府机构及官僚机构中的代表们讨价还价和相互说服的结果”。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大卫·贝奇曼(David Bachman)就在他的书中强调了经济决策者们在“大跃进”发起中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强调经济政策制定机构的作用,特别是主要的经济决策者们的作用。他用官僚政治模式来解释“大跃进”的发起,这种观点认为主要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领导人依据自己所在机构的利益制定政策,而毛泽东被描绘为一个不懂得经济事务的人,他在此期间的作用仅仅是在不同经济决策者的意见当中做出选择。具体来讲,大卫·贝奇曼把“大跃进”的发起归因于经济决策者里面的两大联盟,财政联盟(finance coalition)和计划及重工业联盟(planning and heavy industry coalition)斗争的结果,毛泽东更加倾向于提倡在牺牲轻工业和农业的基础上发展重工业的计划与重工业联盟。正因为如此,官僚利益以及所处的机构职能是中国政策制定的关键因素。

其实,这种仅仅用官僚政治模式来分析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国内政治在方法论和解释上都是有缺点的。首先,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谓两个联盟的存在,更没有所谓两个联盟的“生死较量”,把毛泽东在此决策过程中的地位降到仅仅作为两派官僚集团斗争的参考者是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实际上,在“大跃进”的发起过程中,真正的政策分歧存在于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之间,而不是经济决策者们之间,并且毛泽东在“大跃进”的发起过程中起到了直接的干预和主导作用。事实上,到后来就连大卫·贝奇曼也开始承认毛泽东是一个具有绝对地位的领导者,并且具有最终的话语权。因此,在本书中,也不能单单强调经济决策者在20世纪50年代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首先是因为中国政策制定的体制是不健全的;其次,由于毛泽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处特殊地位和干预力量,因此,毛泽东也是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决策行为体。

同时,把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们分开地作为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苏联因素在向毛泽东和经济决策者们在制定经济政策时施加影响力的时候,所施加影响力的层次是不同的,这种不同直接取决于他们在政治权力层级上的不同,因为毛泽东是一个掌握最高权力领导人(preeminen leader),他考虑的不仅仅是经济建设问题,还有民族生存、国家利益、中国在共产主义阵营中的地位等方面,所以苏联因素在对毛泽东施加影响时,可能会更加全面,或者说是比较间接地作用到经济速度的设定,而经济决策者则更多地受到自己所在经济决策者机构的制约,所关注的是经济政策的制定问题,因此苏联因素对经济决策者影响经济速度的设定上更为直接。

怎样判断衡量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在决策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本书引入“权力结构”这一概念作为分析概念。首先,什么是权力,“权力就是某些人向其他人施加的特定或者可预见的影响力”,“权力是一个人试图实现、改变环境的能力,在社会层面上,权力是一个人试图改变他人行为的能力”,权力一般被定义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或者一个组织对其他人或者组织所施加的影响力。一个明确的权力关系包括对影响施加者、受影响者、影响程度以及施加影响所用的手段与战略。那么对于结构,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定义为“结构就是在系统层面上区别于简单组合的一组互相作用的行为体”。所谓“结构”,不仅仅指一个系统内部各个部分的特性或者之间的关系,而更多的是他们之间排列和定位的方式和路径(也就是说它们之间是怎样被排列和定位的)。而对于权力结构来讲,权力结构不同于权力行为,在权力结构中,一个人在实施权力的时候是被他所处的权力结构所限制的,权力结构不同于权力运作,权力结构一般被认为是存在于内部的单元中的,相对稳定的相互作用的网络体系,权力单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被结构化或是可预见的。当我们研究结构的时候,弄清结构中的具体变量是非常关键的,正如肯尼思·沃尔兹所说的,一个政治系统内的结果应该弄清三个变量:“首先,权力单元是依据什么原则来排列的;第二,在权力结构中,权力单元的特定职能是什么;第三,权力结构中,权力单元中实施权力分配的能力是什么……”

在不同的学科中,已经有不少的学者利用“权力结构”这一概念作为分析工具,也有西方学者把“权力结构”这个分析工具用于1949年以后中国政治和政策决定过程的研究,这个人就是格登斯坦(Avery Goldstein),其著作中的理论建构参考了体系理论中有关结构的研究路径,指出了研究党内高层政治时应当注意的两点:①体系内的权力结构会对单位行为体的行为进行影响,会决定单位行为体的特性;②结构本身并不能从单位的特征中推断出来。格登斯坦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他借用肯尼思·沃尔兹的结构理论和分析工具来研究中国国内政治现象。通过对权力结构这个工具的运用,格登斯坦把中国1949—1976年的政治结构分为两个时期——追随政治结构(1949—1966)和均势政治结构(1966—1976),他指出,1966年以前的中国政治是非常清晰的层级制排列,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相对稳定的权力结构,他称这种权力结构为追随政治结构。

在本书中,“权力结构”这一分析工具是被放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尽管格登斯坦在他的书中把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治的权力结构称为“追随”性质的权力结构,并认为其有着非常清晰的等级排列,但是他分析的不足之处是把这么长一段时间的中国政治笼统化,没有更加深入细致地分析在具体的时间段和具体的政策领域内权力结构的特点。

考核在特定政策领域内决策行为体之间权力结构的标准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有以下两个评判标准需要引起重视:①影响政策制定的结果权力(outcome power),是指一种能带来或者帮助带来政策结果的能力,这种权力结构的评判标准主要是强调结果;②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社会权力(social power),是指能够改变或者压制其他人的在政策制定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从而能够帮助并最终实现自己政策意愿的能力。

在本书中,考察每个政策改变时期毛泽东和经济决策者们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权力结构的时候,是用上述结果权力和社会权力进行判断的。但是必须要说明的一点是权力结构这个分析框架在什么情况下是适用的,具体来讲,如果不同的决策行为体之间对于某一政策的制定与出台的意见是一致的时候,是没有必要去分析他们在这一政策制定领域内的“权力结构”的,只有不同的决策行为体之间对于某一政策的制定与出台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才需要借用“权力结构”这一分析工具。领导人对于某一问题的不同意见导致了不同的政策选择,与此同时,领导人之间的关系也取决于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领导人的政策选择。而政策制定的结果是对于不同于自己的政策选择非常敏感的高层领导人之间博弈甚至斗争的结果。即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并不存在政治斗争,但是领导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分歧仍然会使得他们感觉到不安全或者一种危机感。

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中共高层领导人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他们之间是否存在严重的政策分歧,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学术界所关注的问题。传统的西方学者往往用权力和派别斗争的视角来解读这一段时期内党内领导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毛泽东与其他领导人之间的关系,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是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Roderick MacFarquhar),他认为1956年是中共核心领导人出现严重分歧的一年,因为主要领导人在经济政策以及“去斯大林化”的问题上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中国领导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在政策制定上所产生的分歧导致了党内不同派别争斗的发展,而“文化大革命”正是起源于不同领导人派别之间的摩擦与对抗。因此,他们普遍得出的结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共主要领导人之间就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政策分歧,并开始出现权力斗争的苗头。而中国的学者在这一问题上则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牛大勇认为根据近年来中国方面出版的一批新史料,能够证明:中共内部的很多“分歧”是被那些“文化大革命”中的资料夸大渲染,甚至无中生有。新的资料表明,至少到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中共的核心领导之间,在重大决策上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没有重大分歧,即使稍有分歧,刘少奇等领导人也是立即以毛泽东的意见为准。以上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是因为研究者所处的角度以及所掌握的史料不同,并没有严格的孰是孰非。总的来说,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在经济建设发展速度的设定问题上,毛泽东和经济决策者意见并不总是一致的。具体来说,本书认为,在“一五”计划的经济速度问题上,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的意见是一致的;但是在“二五”计划所设定的经济速度问题上,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是存在严重分歧的。因此,本书就在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对经济速度发生严重分歧的时候,借用“权力结构”这一分析工具,来分析他们在决策过程中的主导性和对于经济速度所能施加的相对权力,但需要说明的是权力结构并不涉及权力斗争的内容,而只是作为一种分析决策行为体们在特定政策领域内的权力地位的分析工具。(三)政策改变:苏联因素的内部化(经济政策中发展速度设定的变化)

本书研究的是苏联因素对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并要证明苏联因素影响作用到了经济政策中关于经济速度的设定变化上。本书的一个重要变量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中经济发展速度的设定变化,在这里也需要对这种变化的内容进行一下界定。①经济速度设定的变化是反映在政策层面上的,并被制定为指导今后经济发展的方针。具体来讲,这种变化是体现在政府的会议所形成的会议文件、党或政府所做的决定、决议、报告等中的。②由于经济领域包含着多种行业,因此,“经济速度”这个概念是非常宽泛的,但是经济速度通常用总产值指标(如工农业总产值、社会总产值等)或增加值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等)的增长速度来衡量,本书仅仅关注经济领域内最为主要的三个领域——工业、农业和投资,因为在20世纪50年代,这三个领域内的具体数字和指标的设定最能够代表在一特定时期内所设定的经济速度。具体来讲,包括工业增长率、农业增长率和经济投资总额以及这三个领域内所设定的具体数字和指标。

简要的关系用下图表示:

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对经济速度设定的三次变化属于政策改变。探究特定因素对政策改变的影响之前,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政策改变,政策前后发生改变所必需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所谓“政策改变”,就是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对某项问题的规定并没有一以贯之,而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发生前后矛盾的变化。首先,政策改变有着不同的类型,迈克尔·浩特(Michael Howlett),M·罗密西(M.Ramesh)在其文章中总结了以往学者对政策改变划分的几种类型:①“渐进的”模式,通俗一点也可以叫作零星政策改变模式。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政府参照现存实践来处理政策问题或政策议题,政府制定的许多政策是过去政策和实践的延续。即使是普遍被承认的“新”政策,经常也只是对现存实践的简单更改。②“范例式的”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比较少见,但较为激进,却代表了政策概念另一方面的内涵。在范例式的政策改变中,有一段稳定和渐进的适应时期,不时会被革命性的剧变所打断,这也就是经常被称为“间断性均衡”的模式。③第三种政策改变的模式是将前两种模式结合起来,杜兰特(Durrant)和蒂尔(Diehl)(1989)提出了一组政策改变的类型(见下表)。他们认为,范例式的改变可以是快速的,也可以是缓慢的。渐进式改变模式也一样,可以以任何一种速度发生。这种改变过程在诸如财政政策、农业政策、土著人政策及森林政策等各个领域都有所体现。因此,政策改变的类型就分为四类:快速范例式、逐渐范例式、快速渐进式、逐渐渐进式。政策改变的类型

在上述政策改变模式中,逐渐渐进式的政策改变模式成为政策改变的主流模式,因为政策过程中同一批决策者或者行动者在长期的互动进程中,往往容易形成共同的认识,他们对公共问题的属性及其可行方案的理解是比较稳定的。相对而言,范例式的政策改变模式就比较少见,在当前的政策文献中,学者们倾向于把范例式的政策改变看成是目标和现实之间长期偏差的结果。这种观点倾向于将范例式改变看成是直线型的过程,一旦偏差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政策改变就会自动产生。然而,范例式政策改变还应不能忽视其他两个影响因素:①思想和利益在政策改变过程中的作用。也就是说,认识或知识基础的改变,可能导致快速的范例式政策改变,也可能形成缓慢的范例式政策改变。②政策改变模式的另外一个依赖条件是行动者或者其利益是否发生了改变。没有思想上的改变,政策改变将是渐进的,但它的速度由是否有新的行动者或利益来决定。因此,政策共同体中观念的冲突只是政策改变的一个来源,为了达成快速而根本的政策改变,还需要政策网络成员的变化。此外,还不能忽视抵制改变的其他顽固的决策者或者行动者的作用。下表根据政策改变发生的促进因素,对政策改变进行分类,它是由政策范例的利益和思想改变的效应来决定的。在这个模型中,政策改变的形式是范例式还是渐进式,取决于支配性的思想流派是否发生改变,而行动者或利益的改变则影响政策改变的速度。政策改变中思想和利益改变的效应

对于探究政策改变的理论框架,约翰·坎贝尔(John Creighton Campbell)在其书中也有系统的论述,他认为政策改变的两类前提条件是:①决策行为体“观念”(ideas)的改变,由于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并非产生于真空中,政策改变的前提条件是决策行为体对现有政策的政策目标、偏好、理论、思维方式以及其他广义上观念上的改变,这也是上文提到的思想的改变;②决策行为体所具备的一种能量(energy),也就是决策行为体在有了改变现有政策的思维或者是意愿后,还必须具有的改变现有政策的能量。同时,上述两个前提条件是受到决策行为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潜在权力地位所影响的。

这也是上文所提及行动者/利益的改变,只不过较为笼统,具备进行政策改变的“能量”可能具有这样几种可能性,比如,具有政策改变“能量”的决策者通过各种手段取代了其他决策者,或者原本具有相同政策目标和思想的决策者之间发生分歧,具有政策改变“能量”的决策者使其他决策者服从于自己的决策等等。但不管怎样,政策改变必须具有一种改变的推动力,也就是政策改变的“能量”。

因此,如果单纯地描绘政策改变的过程和结果看似简单,但是要从政策的动态角度分析特定因素对于政策改变的影响,还必须搞清楚在政策改变的过程中,政策背后的观念结构是什么,什么因素催生新的观念的产生,同时还必须弄清楚政策制定体系中的权力结构是怎样的,另外,什么因素促使此决策行为体改变自身在政策制定领域权力结构中的相对地位。也就是说,是如何具备政策改变的“能量”的。

另外,约翰·坎贝尔还根据政策改变所必须具备的两个要素,即观念和能量的不同关系把政策的变化分为四种模式,见下表。(1)政治模式(Political Model):在这种模式中,决策行为体促使政策发生改变的观念和能量同样的重要。决策行为体有着不同的目标或意见偏好的,任何一方都有足够的能量避免完全屈服于另一方,政策改变的过程也是决策行为体之间充满着斗争和讨价还价的过程。因此,政策改变的结果取决于决策行为体之间的相对权力或者决策行为体愿意和能够在政策改变上所施加的能量。(2)认知模式(Cognitive Model):在这种模式中,决策行为体之间没有特别大的权力冲突或者意见分歧,政策的改变或调整是由于决策行为体对于某问题的观念发生了改变。(3)随机模式(Artifactual Model):在这种模式中,没有什么具体的观念因素在政策的变化过程中起作用,突如其来的某件事情会迫使决策行为体向现有的政策施加影响从而使得现有政策发生变化。决策行为体对政策改变所施加的影响力和他们的观念是否发生变化之间是不存在任何联系的,也就是说,决策行为体并不是由于观念的改变才对政策改变施加影响力的。(4)惯性模式(Inertial Model):在这种模式中,政策的变化过程中既没有决策行为体的观念也没有他们的影响在起作用,这一类的政策变化是完全归因于外部世界常规变化的,而且这类政策变化的形式也是可预见的。这类的政策改变是不存在什么决策行为体观念变化和能量施加等之类的因素在其中发挥作用的。

以上研究政策改变的四种模式都是在纯粹和理想状态下才存在,不会单一地存在于实际运用中,绝大多数情况下,这四种分析模式会混合在同一政策变化的过程当中,但是不管怎样,对于几种分析模式的界定可以为我们研究政策改变提供不同而富有逻辑的分析视角,并且为研究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解释和路径分析提供理论参考。

三、中苏关系的三条分析线索与影响路径

本书的关键变量是“苏联因素”,苏联因素是一个非常宏观而又抽象的概念,也就是说只要是存在或者发生在苏联内部的人或者事,并和中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都可以被界定为苏联因素。为了更加系统地进行分析,本书中涉及苏联因素对中国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时,把苏联因素纳入中苏关系发展的三条大线索中进行分析。(一)线索一

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领导者地位的变化,中国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种变化对于苏联在中国领导人心目中的权威和影响力形成了怎样的冲击。

众所周知,苏联一直是社会主义阵营中的领导国家,苏共也是国际共产主义阵营中的领头羊。从20世纪30年代起,完成了“造神运动”的斯大林,对苏联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对共产国际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对国际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各国,实行从组织上到思想上直到精神上的“大一统”统治,很少有人敢于对这种绝对的领导权威发出疑问和挑战;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南斯拉夫虽然同苏联分道扬镳,但铁托和南斯拉夫人在很长时间内还相信斯大林是不会犯错误的,是“无辜的”,整个阴谋是由贝利亚集团造成的。

苏共的领导地位在这十年中是发生着变化的。自斯大林逝世,尤其是苏共二十大“秘密报告”对于斯大林的批判,加上波匈事件、1957年反党事件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冲击,苏共在国际共产主义阵营中的威信下跌到了最低点。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在应对苏共二十大造成的思想混乱以及帮助苏联处理波匈事件的过程中,不仅在共产主义阵营中的威信大大提高,在社会主义政治和理论方面也走在了苏共的前面,逐步坐上了与莫斯科共同领导社会主义阵营的宝座。整个20世纪50年代,与一般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相比,中苏关系存在着某种特殊性,也就是说,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导权的争夺上,两个社会主义大国暗中较劲。尽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到在20世纪50年代末的这十年中,不论在领导人讲话中,还是官方文件中一直都是倡导以“苏联为首”,但在中国领导人的心目中,20世纪50年代中期前的以“苏联为首”和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的以“苏联为首”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这一研究思路贯穿着苏联因素对中国经济速度设定影响的宏观线索。对中国来讲,苏联的领导地位意味着权威、权力和正确性。中苏两国两党地位的相对变化必然会使得中国领导人在面临苏联影响的时候,所受影响程度和表现方式是不同的。(二)线索二

苏联的制度、经验等因素在十年中在中国领导人心目中位置的变化,直白地讲,对于中国来讲,苏联“软力量”的吸引力在变化。

我们可以将苏联的制度、经验等因素看作是苏联的“软力量”,这一概念来自于约瑟夫·奈对于“软力量”的界定,软力量的相对方是硬力量,软力量使用的是不同的手段(既非武力,亦非金钱)来促进合作,即由共同的价值观产生的吸引力,及为实现这些价值观做贡献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尽管它们都是以影响他人行为达到自身目的的能力,而软力量依赖于吸纳力,是左右他人愿望的能力,依赖于一国文化和价值的吸引力。在支配力和吸纳力两个极端之间,行为种类涵盖了许多层面:从强迫到经济诱惑,到制定政治议程,最后到纯粹的吸引。

在本书中,苏联的软力量指的是苏联的经验、制度、意识形态等。

整个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经济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苏联帮助下进行的,中苏同盟的关系也使得中国能在很大程度上去接触苏联的方方面面,从之前的中国共产党“对苏联的经验、情况、历史发展不甚了解”到中国共产党已经“对苏联有了些了解”,并且觉察到“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随着对苏联“软力量”认识的不断变化,苏联经验和模式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吸引力也在发生着变化,从一开始的迷信苏联经验、照搬苏联模式到发现苏联经验模式的缺点再到批评这一模式的弊端,并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根据中国的情况制定路线、方针、政策。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对待苏联经验的态度和建国初期不加分析地盲目照搬苏联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三)线索三

苏联硬实力因素在这十年中的变化更多的是相对于中国来讲的,也就是中国对其援助依赖的变化。其经济实力、军事力量中,硬力量的强弱与占有资源数量和能力有关,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能源状况、经济规模、科技水平、军事能力等。硬力量依赖于支配力,这种能力是改变他人行为的能力,依赖通过强迫或引诱的方式发挥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长期战争的破坏和帝国主义国家的封锁,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处于“一穷二白”阶段,国民经济处在极为混乱的状态,工业、农业、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大部分地区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而苏联当时已经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仅拥有三十多年成功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取得了令世界惊叹的巨大的建设成就,而且具备了相当高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中国的“一五”计划是依靠苏联援助而开展的,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制定“二五”计划的时候,其建设规模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取决于苏联能否提供设计方案、供应物资和设备并且是否能够如期地进行对华援助。到了1957年“一五”计划完成之际,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自己的工业体系。最关键的一点是,此时,对毛泽东来讲,所谓的物质能量已经并不是那么重要了,所以,毛泽东对于苏联的技术和干部等援助力量已经不看重了,也不再看重苏联的那些“技术决定一切”、“干部决定一切”之类的口号,而是要依靠人的力量,依靠“搞群众运动,靠政治挂帅”。

此外,本书中的苏联因素还包括苏联最高领导人斯大林和赫鲁晓夫以及官僚机构,如苏联计划委员会,以及这一时期发生在苏联的以及与中苏关系密切相关的一些重大事件等,如斯大林逝世、苏共二十大、波匈事件、莫斯科会议以及苏联外交政策的转向等等。

在本书中,经济政策领域内有关经济速度设定的三次变化属于政策改变,如果要研究苏联因素影响这三次经济速度的设定在经济制定政策层面上转变的路径,则需要具体研究苏联因素是怎样作用于决策行为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观念”的变化、他们之间在政策改变过程中的“能量”以及他们制定领域内的权力结构,这就构成了本书的主体分析路径和内容。参考上述理论分析模式,并结合苏联因素影响的三条线索,本书主体三章的结构安排如下。(1)在国民经济“一五”计划、“二五”计划的制定过程中,根据上文所提及的“政策内容”的分析视角,对经济政策中经济速度设定转变的具体内容做一介绍。在本书中,苏联因素的内部化主要表现在苏联因素影响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这种影响直接反映在政策制定层面上,因为国际力量在国内如何被内部化,除了借助国内制度的渠道(国内结构)以外,还需要依赖其被内部化以及国内获得合法化认同的程度。只有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了政策制定层面上的变化,才能从严格意义上讲国际力量被内部化了。因此,对于本书来讲,经济速度的设定指标在受到苏联因素影响之前与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是必须要明确的问题,尽管这一部分并不是整书的研究重点,但却是进行下文分析所必需的背景介绍。其次要对经济政策中建设速度设定过程中的具体阶段做一介绍,因为本书是要强调苏联的影响及其影响路径,因此只有明晰决策过程的每个阶段,我们才能够在下文的分析中明确苏联因素在哪个阶段没有影响,在哪个阶段有影响,有影响的话是如何影响的。这部分采用决策过程分析法,这种分析法是通过考察一个行为体(国家或者政党)的决策过程来评估政策走向的方法、决策过程的考察,为以后的政策分析和政策行为分析提供必要的知识基础。(2)对于在这三次经济速度设定过程中决策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他们在不同过程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进行说明,事实上,本文所提及的决策行为体也是上文所界定的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决策行为体最初持有的关于经济速度设定的意见是什么,他们之间是否有意见上的分歧?如果有意见分歧,最后政策制定的结果依据的是哪一方的意见。(3)在国民经济“一五”计划、“二五”计划的政策制定过程中,苏联因素是怎样作用到决策行为体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观念”与“能量”上的变化,从而影响经济政策中对于经济速度设定的变化的。

上文曾经提到影响政策改变的两类前提因素是决策行为体对于现有政策“观念”的变化以及决策行为体愿意并有能量向政策改变施加“力量”。首先,影响路径之一是苏联因素对决策行为体对现有经济政策中速度设定所持有的“观念”的影响,“观念”存在于人的头脑当中,也就说决策行为体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在苏联因素的影响下,对于现有经济政策中的经济速度设定的“观念”发生了怎样的改变。本书中的“观念”也分为两种类型:①一种“观念”针对经济速度设定本身,也就是说,原来在毛泽东和经济决策者的头脑中,现有政策中应当制定的经济速度是怎样的,受到苏联因素影响之后,他们的头脑中对于经济政策中经济速度的设定又是怎样的,这是一种最为直接的“观念”改变,这种影响方式主要是针对经济决策者,这是由经济决策者所在官僚机构的职能以及他们在其位置上所应有的责任所制约。②另外一种“观念”类似与心理学上的专门术语“知觉”,根据认知心理学中的基本理论,当一个人接受到信息或者受到环境中刺激因素影响的时候,他就会产生对这一因素的知觉,知觉是指人在受到刺激后进行选择组织和判断自己接受信息的过程。然后人对知觉到的信息加以理解,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刺激因素做出反映。人对判断因素的反映是基于他对刺激因素的知觉,而不是基于客观事实的刺激因素本身,所以如果人的知觉是错误的,他的理解就会是错误的,他的反应也会是错误的。正因为如此,在决策过程中,知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第二种类型的观念的变化是苏联因素对于决策行为体“知觉”的影响的变化,这种影响可能“直接”对决策行为体对于经济速度的设定产生影响,也可能是“间接”地对经济速度的设定产生影响。这种苏联因素对观念的影响主要是针对毛泽东的“知觉”影响,毛泽东作为中国20世纪50年代的最高领导者,是连接国际和国内最重要的沟通行为体,如果我们把一个人作为沟通行为体,那么当他在面临刺激或者外部压力的时候,所产生的想法和行动就成为影响政策制定的重要因素。由于毛泽东在政治层级中属于最高领导者,因此,苏联因素对毛泽东“知觉”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不管怎样,这些影响路径的选择最终是落实在经济速度设定的变化上的。

上文的政策改变理论中所提及的影响政策改变的另一种重要因素是决策行为体在有了改变现有政策的思维或者是意愿后,所具备的改变现有政策的能量,这种能量是受决策行为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潜在权力地位影响的。“权力地位”分析工具的使用,是当毛泽东和经济决策者们在经济速度设定中存在分歧时,才加以应用的。因此,研究苏联因素对经济速度设定变化的影响时,还应当考察苏联因素对经济速度设定中不同决策行为体之间的相对权力地位是否有影响。决策行为体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的权力结构是直接影响决策行为体是否能够对政策改变施加影响的重要前提。苏联因素对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权力结构”的影响也间接影响到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在经济政策改变过程中的相对能量,从而影响他们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对政策改变所施加的能量。本文所涉及的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领域,因此,在此期间的决策行为体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之间的权力结构,便成为在不同经济速度设定变化的阶段,苏联因素对中国经济政策制定影响途径的首要前提。因此,研究苏联因素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及其途径,还应当分析苏联对这一政策制定阶段内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们“权力结构”的影响是怎样的。

除了苏联因素对经济速度设定的变化施加的两个影响途径,还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类。

1.根据被影响者主观能动性的有无进行分类

根据被影响者主观能动性的有无,可以把苏联因素的影响途径分为:(1)主动的学习:也就是说中国作为被影响者的身份主动地向苏联请教,并向其学习,在请教与学习过程中改变了自身在政策制定中“观念”的变化,从而把苏联因素应用于中国国内政策的制定,这一影响途径包含着极大的主观能动性,这种影响途径的前提是决策行为体之间并没有意见分歧。(2)被动的刺激:也就是说中国作为被影响者其行为本身并不是它自身意志决定的,主要原因应该归结为环境条件的因素,由于苏联因素的某些变化刺激到了中国对于经济速度的设定,中国受到苏联因素影响的途径是被动的。

2.根据苏联因素在作用过程中是否有中间媒介进行分类

根据苏联因素在作用过程中是否有中间媒介,可以把苏联因素的影响途径分为:(1)直接影响:所谓“直接影响”,具体到本文中就是苏联因素直接通过政策制定者作用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国内经济速度设定的变化。(2)间接影响:则是苏联因素并没有直接通过政策制定者作用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国内经济速度的设定,而是在其过程中通过其他媒介最终作用到经济速度的设定。例如,通过影响持有不同意见的政策制定者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权力结构”中的地位,最终影响到经济速度的设定。

最后,总结作用的路径,将上文所提及的苏联因素影响的三条线索,即领导地位、制度经验吸引力以及中苏硬实力对比的变化,分别运用到每一时期的经济速度设定的变化上,结合当前中苏关系和作用途径进行总结。中苏关系在每一个时间段中的特点与这一时段苏联影响中国内政的方式是息息相关的,每一时段内苏联因素的影响途径的特点是什么,为什么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另外,每一次的政策改变属于哪一种类型,政策改变的四种影响模式,是怎样地体现在不同时间段中苏联因素对中国内政影响的。

根据上述分析线索和路径,本书正文部分共分为三大章,分别为不同时间的三个案例,其内容安排如下。(1)第一章分析了在“一五”计划的制定过程中(1955年2月—1955年7月),苏联因素是怎样作用于其经济速度的设定的。本章首先对“一五”计划决策过程、主导决策行为体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前后所设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做了一个对比说明;其次把苏联因素对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放在“一五”计划制定的每一个阶段过程中进行说明分析;最后总结出苏联因素影响经济速度设定的主要途径以及特点,并结合苏联因素的三大线索探究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种影响途径。(2)第二章分析了在“二五”计划制定的第一阶段的过程中(1955年8月—1956年9月),也就是“冒进”、“反冒进”到八大路线制定这一期间,苏联因素是怎样作用于其经济速度的设定的。本章与第一章的分析路径相似,首先界定这一时间阶段的决策行为体、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冒进”阶段与中共八大第一草案的出台时所制定的经济速度和指标做一对比和分析;其次把苏联因素放在这一过程中说明苏联此时不仅仅是在与经济决策者的接触中影响到了他们对于经济速度的看法,更重要的是影响了这个时期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在经济建设制定领域内的权力结构的塑造;最后总结出苏联因素影响经济速度设定的主要途径以及特点,并结合苏联因素的三大线索探究这种影响途径的原因。(3)第三章分析了在“二五”计划制定的第二阶段中(1956年9月—1960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起,苏联因素是怎样作用于其经济速度的设定的。本章同样也是首先分析说明这一阶段的决策行为体、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对于经济速度的设定在政策层面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次分析在这一过程中苏联因素是怎样影响毛泽东思维的转变,并且坚决改变在经济政策制定领域内不利于自己的权力结构,最终发起“大跃进”的;最后得出苏联因素影响经济速度设定的主要途径与特点,并结合苏联因素的三大线索分析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种影响途径。

本书用到了国际—国内关联政治的分析研究法,在西方学界,这是一种把国际因素和国内因素结合起来进行分析的方法,此研究方法已经在上文分析路径的介绍中给予了详细说明,在这里就不再赘述。其次,还用到了实证分析(Empirical Study)与案例分析(Case Study)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是在分析历史文献与档案资料的基础上,以还原历史的方式发现研究对象的内容以及特征的。在历史研究方法的运用中,注意史学的一般规范,必须先弄清事情“是什么”,尤为注意实证分析。在实证分析中本书将注重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对经济速度设定变化过程和内容的阐述以及中共决策和实施过程的阐述。同时,本书把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的有关速度的设定按照时间顺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详细考察,这三个阶段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形成三个连续性的案例,从而进一步分析苏联因素对三次经济速度的设定变化影响的案例中,影响途径有怎样的连贯性和不同性,这种连贯性和不同性背后所起作用的因素是什么。首先,通过集中分析单一的案例,可以具体系统地分析过程中的每一个因素,并加以细节性的描述。其次,通过清楚的概念性框架,以及对具体决策的综合分析,可以更加理解决策过程中不同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也能够更加清楚地体现苏联因素对中国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同时,20世纪50年代这三个阶段的案例之间彼此联系又可以避免由于单一案例研究带来的偏颇性,因此,以案例为轴线推动实证分析是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研究视角较为新颖。英国政治学家米切尔·黑尧在其著作《现代国家政策过程》中,把政策分析分为七种类型,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政策内容研究(studies of policy content)和政策过程研究(studies of policy process)。从政策内容研究这个视角出发来进行政策分析,其研究重点是描述和解释具体政策的起源和发展,尽管政策过程的视角也会关注政策内容,但比较偏重于政策制定的动态过程以及政策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政策结果的影响。本书就是用政策过程的分析视角来探究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在经济速度设定上的变化上受苏联因素影响的路径及其原因。这种分析视角使得在探究苏联因素在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发挥作用时,具有较强的动态性。当然,经济政策中对于经济速度设定的具体内容以及它们是如何被设定的也是需要被关注的,但只是作为一种背景介绍作为文章的分析铺垫。(2)分析框架新颖。本书将历史学和政治学科中的一些研究核心要素结合起来。兰克认为,历史学家的目标就是发现每个事件的唯一性、每个存在的无限性,如果历史学家被迫要进行理论概括,那么使历史有兴趣的东西都会消失。历史会失掉所有的科学基点。历史是一门讲前因后果的学科,它研究特定地方、特定时间下一系列特定行为体的活动。历史学家按照唯一性而不是典型性来理解事件。政治学与历史学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利用理论概念和模式,而在于他们对那些概念、分析型假定和模式的重视程度。政治学家如果不是要以理论模式为基础进行解释的话,他们会对解释一般模型而不是个体事件更感兴趣,以得到更大的学科回报。历史学家的主要目标是解释特殊事例,但他们会经常求助事物的一般性来达到目的。

此外,本书内容兼具了中共党史、共和国史、经济史以及中国外交史的研究范畴,目前在中共党史、共和国史和外交史的研究中,还存在着一些大而化之、空洞、概念化的作品,之所以存在这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从研究方法来说有两点欠缺:一是缺乏对历史综合因素的深入细致的分析,缺乏充分的实证研究;二是理论研究单一,缺乏对多学科理论丰富和恰当的运用,研究视野比较狭窄。本书不仅仅追求特定事件叙述的精确性和描述的完整性,而是在注重加强实证研究的同时,力求不使研究停留在历史现象的表面,同时引入政治学中的概念和分析路径,从而使得这段时间的历史具有一定的逻辑性和可分析性,建立起一种因果性的联系。具体来讲,本书在探究中国20世纪50年代经济政策中的经济速度的设定变化时,把外部(苏联)因素的影响引入进行因果分析。另外,把20世纪50年代经济政策中速度设定的变化分为三个时间段,尽管在这三个不同阶段中的中国国内政治与外部环境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本文抽象出三个共同变量,即苏联因素、国际国内沟通行为体(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和经济政策中速度设定的变化,通过建立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把外部因素与国内政治因素连接起来进行分析,在得出结论时,将叙述性解释与理论性解释结合在一起。

本书还在一些方面存在着不足,首先为了追求框架的简约性,本书把经济决策者作为区别于毛泽东在经济速度设定这一政策领域内的决策行为体。但是在某些时间段,经济决策者们对建设速度设定的意见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因此,还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和界定。此外,本书所用到的俄文材料比较欠缺,这也是本书较大的不足。

第一章 盲目追随:苏联因素与“一五”计划经济速度的设定(1951—1955)

一、“一五”计划的制定过程、经济速度设定的变化及决策主导

(一)五大步骤及速度设定的“先高后缓”

国民经济“一五”计划是中国共产党为新中国所编制的第一个中长期经济计划,它的编制工作,是在缺乏经验和统计资料的情况下,经过反复酝酿,前后数易其稿,费时四年多(1951年2月开始试编至1955年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采取“边计划、边执行、边修正”的做法,并最终付诸实施的,“一五”计划所具有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编制与执行的过程是融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尽管“一五”计划于1953年已经宣布开始执行,但它的实际编制工作并没有完成,“一五”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意味着“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一五”计划的制定过程共经历了五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由中共中央提出编制五年计划的决定。1951年,中共中央根据当时国民经济已经开始好转和其他一些方面的情况,在2月18日召开的扩大会议做出决议,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要使省市级以上干部都明白,准备时间,现在起,还有22个月,必须从各方面加紧进行工作。决定自1953年起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五”计划,要求立即着手进行编制五年计划的各项准备。随后,朱德代表党中央在全国工业会议上宣布自1953年起实行五年计划。

第二个步骤是由“一五”计划的编制部门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计划草案初稿。1951年2月—1955年3月,“一五”计划的编制部门在边实施边修改的过程中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五”计划草案(初稿)》。在此“一五”计划草案的编制过程中,共进行了五次较大的编制。第一次编制是在1951年5—6月,为落实中央“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方针,在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六人小组领导下,由李富春具体负责组织对“一五”计划进行第一次粗线条的试编工作。由于资料不全,抗美援朝战争还没有结束,苏联援助中国的建设项目也没有确定下来,加上缺乏经验,所以迟迟没有真正开展工作。第二次编制是1952年6—8月,1952年年初,中共中央决定加快“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在陈云、李富春主持下,中财委草拟了《关于加强计划工作大纲》,于3月7日下发各大区,要求各大区6月底分别提出本区五年计划、十年远景的方针任务、主要指标以及轮廓计划,并提出对全国长远计划的建议。由陈云、李富春组织编写了20多本小册子,再由周恩来主持起草《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对五年计划的方针、各项主要指标和主要项目、长期建设的准备等做了系统阐述。“一五”计划的第二次编制是为了出访苏联听取苏联意见和争取苏联援助所做的前期准备。第三次编制是1953年1—2月,陈云等根据在苏联商谈的情况,对“一五”计划轮廓草案重新编制了一次。第四次编制是1953年6月,苏联对设计141个建设项目做出答复后,李富春结束在苏联的商谈回国,国家计委结合苏方的意见和他们援助的情况,对“一五”计划轮廓草案中规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总结和修改。第五次编制是1954年毛泽东下了“军令状”,要求从2月15日起,用一个月时间拿出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粗稿。陈云、李富春等觉得时间太紧,压力太大,请求延长一些时间,“后来请示主席决定可以20日交”,这也是“一五”计划草案成稿之前的最后一次较大的编制。“一五”计划制定的第三个步骤由中共中央批准草案提交国务院,195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全国代表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陈云代表中央委员会做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一五”计划制定的第四个步骤由国务院讨论通过,提请人大审议,1955年6月1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提交的“一五”计划草案。“一五”计划制定的第五个步骤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1955年7月5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以上是对“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以及此过程中不同阶段任务的整体描述。

上文已经提及在“一五”计划前后编制的近五年时间,大的编制工作共搞了五次,小的调整修改不计其数。在编制过程中,最初设定的“一五”计划的经济发展指标与速度和最后成文并通过时的经济发展指标和速度是有较大差别的。本章主要想探究在政策层面上,苏联因素对“一五”计划的经济计划指标和速度的设定的影响,而上文所提及的“一五”计划的第一、三、四、五阶段是在中国走的决策程序,因此苏联在其中的影响作用主要是通过“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从1952年6月经济决策者们开始正式制定计划草案到1955年3月间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这一期间。

为了更好地说明“一五”计划前后两次草案在经济发展目标和速度设定上的不同,对前后两次设立的经济发展目标和速度做一比较是非常必要的。上文已经提及,“一五”计划在1951年2月的第一次编制是没有真正开展工作的,那么真正意义上的编制是在经济决策者们出访苏联之前所进行的第二次编制,1952年7月,中财委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反复研究和修改,向中共中央和政务院提交了《1953年至1957年计划轮廓(草案)》及其总说明,共计有25本小册子,这些文件对“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和主要指标做了轮廓性的安排。“一五”计划经济速度的主要指标是: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20.4%,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7%,五年基本建设投资505亿元。中共中央政治局经过讨论,认为上述轮廓草案可以作为向苏联提出援助要求的基本依据。

1955年3月21—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陈云做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对“一五”计划草案展开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中共中央根据代表大会的意见做了修改,提交国务院,国务院委员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这个计划草案。1954年7月5—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和听取李富春关于该草案说明的报告。国家计委在做修改的基础上,组织了以李富春为总负责的47人的“一五”计划草案解释人员,到43个小组对计划草案中的若干方面进行解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一五”计划发展纲要。“一五”计划的经济速度的主要指标是:工业总产值计划达到535.6亿,平均每年增长14.7%;农业及副业总产值从1952年的483.9亿增加到596.6亿,平均增长4.13%;工农业总产值1957年将达到1 249.9亿,比1952年的827.1亿增长了51.1%,平均每年增长8.6%;基本建设总投资五年合计为427.4亿元,其中工业部门为284.5亿元。

总的来说,在制定“一五”计划草案的初期,在出访苏联之前,经济决策者们正式编制的1952年7月的“一五”计划草案比“一五”计划草案正式通过时的经济增长指标高了很多,最显著的是反映在经济增长指标中最为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年平均增长率和建设投资总额方面。把两组数据进行一下比较来看,在“一五”计划草案中,1952年下半年关于“一五”计划的经济建设指标的设想为: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20.4%;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7%;五年基本建设投资505亿元。而后几经修改,到1955年“一五”计划草案通过时,上述指标则最终确定为: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4.17%;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13%;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五年合计为427.4亿元。(二)决策主导:经济决策者“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的两大官僚机构是中财委和国家计委(导论中已做详细介绍),主导这些机构运作的是主导经济决策者们。整个“一五”计划的编制过程是经济决策者们主导并操纵着的,1951年2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从1953年起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五”计划,并要求立即着手进行编制五年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周恩来提议,成立了一个编制五年计划的六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当时,周恩来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全面主持新中国的内政外交工作,陈云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中财委主任,薄一波和李富春同志任副主任,聂荣臻任代总参谋长,宋劭文任中央财经计划局局长。1954年4月,成立了以陈云为组长的中央编制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工作小组,这个小组共有八人,成员有高岗、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贾拓夫、陈伯达,后被称为编制“一五”计划八人小组。应该说,整个“一五”计划的编制过程是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和陈云、李富春的具体指导下进行编制的,这一工作从开始时的六人小组领导,转为后来的八人小组进行领导。

按照导言中对高层领导人在政治结构中层级的分法,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高层领导人被分成了最高权力领导人、掌管大局领导人和特定政策领域内的领导人。按照上述标准,周恩来应当为掌管大局的领导者,尽管他身为总理要掌管大局,但是他在不同时段所关注的政策领域也是有所偏重的。在“一五”计划编制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周恩来带队访苏前,周恩来把主要关注领域放在“一五”计划的编制上。1952年7月10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人,提出:“在七月份我拟将工作重心放在研究五年计划和外交工作方面。其他工作尽量推开”;“对五年计划,当着重于综合工作,俾能向中央提出全盘意见,并准备交涉材料”。但是应当说周恩来在“一五”计划的制定过程中是掌管全局的,并在接受到经济决策者的反馈时,向毛泽东汇报,并能做出最终的决断。

其他两位在“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的经济决策者陈云和李富春,属于特定的经济政策领域内的官僚,主要负责“一五”计划的制定,在其编制过程中处于一线位置。陈云是在“一五”计划的编制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领导人,陈云到莫斯科后,不仅帮助周恩来同苏联政府会谈,而且同国内中财委保持密切联系,随时通报会谈进展情况。陈云在回国后,中国代表团成员分头向苏联有关部、局介绍情况,交换意见。李富春等从莫斯科发到北京的文电非常多,内容复杂,有些是请示,有些是建议,有些是询问,这些文电除了一部分由周恩来直接回复外,大部分由陈云召集中财委有关人员研究后答复。由陈云签字发往莫斯科的电报,有的署名中财委,有的署名陈云、薄一波,有的由陈云、薄一波、曾山、贾托夫等联合署名。对于“一五”计划的五次大的编制,除了第四次编制工作由国家计委负责以外,其余都是在陈云亲自主持下进行的。李富春是“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另一重要领导人,在整个“一五”计划的编制期间,应该说李富春是沟通苏联因素对中国“一五”政策制定影响的最直接的决策行为体,当时中央各部门和各大区报送的“一五”计划有关材料,李富春都亲自过目,认真审阅。他还多次召开中央各部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制定计划提供参考和依据。吕东、袁宝华回忆这次出访苏联前的准备工作时说:“记得在出国之前,富春同志对我国以重工业为重点的工业建设,同工业部部长及国内外专家不断反复研究讨论,了解情况,掌握资料,为谈判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周恩来和陈云先期回国后的近10个月中,一直是由李富春率领中国代表团继续同苏联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广泛接触、征询意见并商谈苏联援助的具体项目。需要进一步进行说明的是另外一个本应该在“一五”计划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经济决策者高岗,1952年11月,国家计委成立,这是负责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专门机构,这个机构成立后,正赶上五年计划的第三次编制,按照所设立的这个机构的职能,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高岗主持,国家计委具体负责。由于陈云几年来对工业和计划工作的情况摸得比较透,在高岗未来京和来京初的一短时间内,他仍以主要精力抓计划工作。因此,“一五”计划草案的第三次编制工作仍然是在陈云主持下,由中财委负责制定的,而仅仅在第四次“一五”计划编制时,高岗负责的国家计委才主持了这次编制,后来,由于党内“高饶”事件的干扰,高岗便脱离了“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因此,“一五”计划编制整个过程中的五次大的编制和调整,都是在经济决策者们的主导下进行的,具体来讲,前三次计划编制的具体工作是由陈云领导的中财委承担,第四次计划编制改由国家计委编制,第五次计划编制再次由陈云接手负责。

在“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毛泽东在这中间所扮演的角色是怎样的呢?首先,应当说明的是在建国初期,毛泽东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如何巩固新生的政权上,1951年朝鲜战争爆发后,他又把主要精力放在抗美援朝上,而这段时间恰恰是“一五”计划的制定时期,因此,毛泽东并没有把他的主要精力放在经济政策的制定上。加上毛泽东对经济建设也是毫无经验可言,毛泽东在“一五”计划目标的编制过程中同在经济政策制定第一线的主要经济决策者们的意见是一致的。毛泽东在“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主要是扮演最高领导者的角色,听取经济决策者们的汇报,或者作为国家元首代表整个中国共产党向苏联方面对中国“一五”计划的援助表示感谢。比如,毛泽东在1953年9月15日就苏联帮助我国制定和实施“一五”计划致苏部长会议主席马林科夫的感谢电,电文中写道:“在商谈过程中,苏联政府根据它三十多年来的伟大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对于我国五年计划任务提出了各项原则和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将帮助我们在中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许多错误和少走许多弯路。”因此,毛泽东并没有真正参与到“一五”计划制定的一线工作中去,只是在后面扮演着宏观方向指导者的角色,毛泽东仅仅在“一五”计划的第五次编制前督促了经济决策者们赶快拿出编制方案。

在“一五”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对于经济速度的设定,无论是毛泽东还是经济决策者们都是没有经验的,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对于这个问题是没有意见分歧的。因此,在“一五”计划经济速度的设定过程中,决策行为体之间并不存在经济政策速度设定问题领域内的“权力结构”问题,即没有谁必须把自己的意愿反映在政策制定上的“结果权力”(outcome power)问题,也不存在谁必须把谁的意见压制下去的“社会权力”(social power)。因此,在本章中并不使用“权力结构”这一分析工具,而是暂时把经济决策者与毛泽东看作是一个统一的决策行为体,只不过经济决策者主要处在经济工作中以及与苏联接触的第一线位置,而毛泽东主要扮演的是宏观政策方向把握者的角色。

二、苏联因素对“一五”计划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

“一五”计划的制定历时近五年,数易其稿,在这个过程中,经济速度的设定几经修改,1955年7月,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五”计划,颁布时计划涵盖的时间已经过半。本章第一节的数据已经表明,“一五”计划最后方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时所设定的经济速度和指标,比“一五”计划制定初期经济决策者们所设定的经济速度和指标放缓了许多,“一五”计划的经济速度与指标的设定在政策层面上表现出了先高后缓的趋势,这一变化过程是与苏联的影响分不开的。纵观整个“一五”计划的制定过程,占据着政策制定过程主导地位的是经济决策者,而且在制定过程中,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在“一五”计划中建设速度的设定上是并不存在分歧的。因此,在本章节中,是并不需要研究此政策制定领域内的“权力结构”的。那么根据“政策改变”理论,一个政策的改变需要决策行为体“观念”(ideas)的改变以及具有改变政策的能量(energy),由于经济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探究苏联因素对经济速度设定变化的影响就要首先探究苏联因素是怎样影响到占据主导地位的决策行为体对经济速度设定的“观念”变化的。

因为“一五”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大的调整共分为五次,那么本小节就把苏联因素放在这五次的编制过程中,以期使整个影响过程变得有条理。(一)苏联高速度建设经验的间接影响:第一、二次编制期间

首先,苏联因素的间接影响。苏联高速度建设经验给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们在制定经济速度上的启发与参考。从苏联立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近三十年间,在国际上,苏联始终处于被敌对力量封锁和包围的孤岛状态,维护政权的生存始终是其国家利益的核心,严峻的国际环境使苏联不得不实行超常规的高速发展战略。早在1917年,列宁就已经提出了经济建设方面的“赶超”思想,他说:“要么是灭亡,要么是在经济方面赶上并且超过发达国家。”“要么是灭亡,要么是开足马力奋勇前进。历史就是这样提出问题的。”列宁逝世后,在苏联国内的权力角逐中,斯大林先后击败托洛斯基、季诺维耶夫、加米涅夫和布哈林,成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基于对苏联的国家利益、国际政治局势的考量以及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态势的分析,斯大林把加速发展战略确定为苏联的国家总战略。他认为,苏联处于帝国主义的重重包围之中,随时都可能受到攻击,战争的阴云始终笼罩着苏联。布尔什维克党与苏联政府的迫切任务就是在战争到来的时候能够有足够的力量击败敌人的进攻。为了积聚这种力量,斯大林确定,在内部,必须调动一切力量加速发展自己;在外部,则要尽可能地把对苏联的威胁减小到最低限度。斯大林在与反对派论战时反复强调的一个论点就是“决不能减低速度”;“延缓速度就是落后,而落后者是要挨打的”;“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50—100年。我们应当在10年内跑完这一段距离,或者我们做到这一点,或者我们被人打倒”。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特点和优点就是社会主义是高速度的,他说:“党在实现五年计划和争取工业建设的胜利时实行了以高速度发展工业的政策。”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将“赶超”思想付诸实践,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集中全国的资源全力实现工业化,使苏联仅用十年多时间就进入了工业最发达国家的行列,其成就是巨大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苏联工业生产的年均增长率,按西方的最低估计也达到9%(1928—1940),远远超过美国的5.15%(1869—1899)、德国的4.14%(1870—1913)、日本的6.19%(1905—1934),开创了高速经济增长的历史纪录。至于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毛泽东早在建国前就谈道:“中国经济建设的速度将不是很慢而可能是相当地快的,中国的兴盛是可以计日程功的。”前有列宁的教导,后有斯大林的示范,经济建设的高速度便成为中国领导人在制定经济建设时潜意识的考虑。因此,在“一五”计划制定初期,在没有受到苏联方面的直接影响之前,经济决策者们所设定的“一五”计划经济发展速度是比较高的,其中,他们的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以及所受到的影响来源就是苏联在经济建设中的高速度,这种苏联因素的影响是一种潜在的、间接的影响。

上文已经提及,1951年5—6月“一五”计划的第一次编制,由于缺乏资料和经验,加之抗美援朝的影响,而没有真正开展工作;“一五”计划的第二次编制是1952年6—8月,是为了出访苏联听取苏联意见和争取苏联援助做的准备,因此,“一五”计划的建设速度第一、二次编制是在没有受到苏联因素的直接影响下,经济决策者们所制定出来的,1952年8月,周恩来在访苏前主持起草的《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的报告》和《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中,把工业建设的速度设定为每年递增20%。据宋劭文回忆:“在编制‘一五’计划初期,中财委根据测算结果,曾提出工业的发展速度以每年递增百分之十四为宜。赴苏谈判前,富春同志把它改为百分之二十点四。”然而当“一五”计划在全国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被通过时,并没有按照最初周恩来与经济决策者们设定的高速经济发展速度来进行公布,这期间,苏联因素对这一经济速度前后内容的改变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在“一五”计划的制定时期,与苏联最直接接触的是在第一线进行工作的驻苏大使张闻天。张闻天担任驻苏大使的几年,正值中苏友好合作关系全面发展时期。张闻天作为驻苏大使,处于同苏联接触的第一线,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这件大事,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对“一五”计划的经济速度的设定。

1951年4月15日,张闻天接替王稼祥就任驻苏大使。此时的苏联,已于1937年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驻苏伊始,张闻天就怀着对中国实现工业化的紧迫感,积极研究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尤其是苏联工业化的经验,以此作为国内经济建设的借鉴。

张闻天在驻苏9个月后,分别于1952年1月16日、24日和25日,相继致信党中央、毛泽东和周恩来等,提出自己对于中国工业化及相关问题的认识、意见和建议。当时“一五”计划刚刚开始编制,如何实现工业化尚在酝酿之中,在信中,对于经济速度的问题上,张闻天对我们国家能够“迎头赶上”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国满怀信心,认为“我们完全有把握以较快的速度来实行我们的工业化”。同时,他又提出“稳步前进”的指导思想,说明中国的工业化不能离开中国现有的各种条件,离开了各种条件而要加快工业化“是一种急性病”。中国工业化问题,是建国初期党中央正在集中思考和研究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个中心问题。就在张闻天写第一封信的20多天前,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22日发出了《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若干问题的指示》,指出: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建设的重点,集中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特别是地质勘探、设计和施工力量)首先保证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特别是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工业基础与国防力量的主要工程的完成。要求在五年内基本上完成鞍钢等大工业基础的建设,并开始新的工业基地的建设,使1957年工业生产比1952年提高1.5倍。而在如何实施问题上,基于我国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的羸弱和苏联工业化的先进水平,张闻天突出强调了苏联援助对我国工业化的重要意义。他说,我国今后工业化有决定意义的大工厂,只要充分依靠与信任苏联的帮助,即可最迅速地建立起来,用不着走什么弯路,用不着摸索又摸索,而且也不会发生什么乱子。因为苏联同志们有着充分建设这类工厂的经验,有着建设这类工厂的一切设备,并且有着最可靠的政治保证,在中国革命胜利之后,苏联对中国革命最大、最有效的援助,就在这一方面。

工业化所需资金的短缺是中国工业化发展初期的一个瓶颈。张闻天来信认为,集中使用有限的资金,用之于重工业中心与全国性的具有决定性的工厂的建设,这是新中国迅速工业化所需要的。他说:“这类工业中心与重要工厂的建设,从设计到开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其建设过程是比较缓慢的,但是当它们一旦开工之后,工业化的真正速度就会开始鲜明地表现出来。我希望中央在这方面,还要抓得更紧些。我觉得为了我国的工业化,我们应该忍受一切其他方面的困难与缺乏,以保证最主要一面的充分供给。”他指出:“这是苏联工业化的一个重要经验,中央再进一步地加强在这方面的集中领导,十分必要。”

张闻天在来信中之所以强调建设现代重工业,是因为这类工厂的建设需要较长的时间及较多的资本,但是在它们一经建立起来之后,由于它们具有最高的生产率,所以它们就会无可比拟地加速我们工业化的速度,节约我们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而且可以真正培养出优秀的新式的中国工程师及大批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它们是我们工厂之工厂,又是我们技术干部的学校。

中共中央在1951年12月22日发出的《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要求在五年内基本上完成鞍钢等大工业基地的建设,并开始新的工业基地的建设。”张闻天在来信中认为,除改造与扩大在东北的鞍钢之外,必须立即在西北开始建立第二个钢铁中心,并准备在西南或中原建设第三个钢铁中心,而且必须严格地规定每年建设的计划程度及完成的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拖延。建立一个钢铁中心,需要很多时间,每一年的推迟,都会很大地影响我国工业化的速度。

张闻天关于我国工业化问题的来信,因其内容的重要而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周恩来接读张闻天1952年1月16日来信后,立即将他的信送毛泽东和党中央领导同志传阅,并于1952年2月8日电复张闻天,说来信“所提的实现中国工业化的方针以及许多具体意见都是很好的,我们正在为此方向努力”。还告诉他,“将由陈云同志详细函复”。刘少奇在周恩来写的复电稿上批示:“关于工业化问题,请陈李注意随时提到中央会议。”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陈云圈阅并认可了周恩来的复电。

1952年3月19日,中财委党组在向毛泽东并中央提交的关于全国钢铁工业的发展方针、速度与地区分布问题的报告中指出:“鉴于钢铁工业在国家工业化中的重要性,在“一五”计划期间,必须把鞍钢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全国力量如期完成,以奠定全国钢铁工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除此以外,为了改变我国钢铁工业的落后状态,于八年之内达到年产五百万至六百万吨钢,于十二三年之后达到一千二百万吨钢,有必要进行第二个大钢铁厂的建设。从经济上、国防上考虑,第二个钢厂以放在大冶为宜。”这显然与张闻天来信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应该说,张闻天在“一五”计划的头两次的编制过程中同样间接地把苏联因素作用到了经济速度的设定上。(二)苏联“速度放缓”意见的直接影响:第三、四、五次编制期间

在上文中已经提及了1952年6—8月的“一五”计划草案的编制是整个编制过程中的第二次大的编制,是经济决策者们在没有受到苏联因素的直接影响下自行编制出来的。但“一五”计划的编制毕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长期经济计划方案的制定,中国自然要寻求苏联的帮助,赶在中国代表团访问苏联之前,把编制草案制定出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求得苏联对“一五”计划编制的意见以及作为向苏联提出援助要求的依据。1952年8月15日,周恩来亲自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访问。以周恩来总理为首席代表,陈云(副总理兼中财委主任)、李富春(中财委副主任)、张闻天(中国驻苏联大使)、粟裕(解放军副总参谋长)为代表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访苏联,是继1949年年底1950年年初毛泽东、周恩来访问苏联后中国领导人对苏联的第二次重大出访。

周恩来抵莫斯科时在飞机场上的讲话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这次来到莫斯科,是为了继续加强两国之间和友好合作,并商谈各种有关问题。我深信,中苏两大国的友好合作的继续发展,必然对中苏两国人民的和平建设事业以及全世界人民的和平建设事业,都将有更重大的贡献。中苏友好同盟合作万岁!中国人民的挚友、世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斯大林同志万岁!”具体来讲,中国政府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将五年计划的轮廓草案同苏联方面交换意见,并争取苏联的援助。1952年8月23日、29日,中国代表团分别将《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主要任务》、《中国国防军五年建设计划概要》等文件的俄译本送交苏联政府代表团和斯大林。双方约定,在苏联党政领导人看完这些文件后,中国政府代表团将与斯大林本人进行会谈。

上述文件对于工业建设速度,写道“根据中国三年来工业恢复的速度,苏联和东欧新民主主义国家工业建设的经验,我们认为中国工业生产水平在五年内建设中每年递增百分之二十是可能的和必要的。速度的完成与超过决定于动员全党、全体工人阶级及技术人员在统一计划之下的顽强的努力和苏联的有力援助”。文件请苏联政府“将我们已提出的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任务及主要指标加以审查。在中国是否可以如此建设,中国的建设如何与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建设计划取得配合。并请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对我们的建设规模、时间及有关问题,加以具体的审查”,并请苏联在设计、工业设备、专家、技术资料等方面提供援助。

斯大林看完上述文件后,于1952年9月3日晚约中国代表团进行第二次会谈。苏方在座者有莫洛托夫、马林科夫、贝里亚、米高扬、布尔加宁、卡冈诺维奇、维辛斯基、库米金,中方有周恩来、陈云、李富春、张闻天、粟裕出席。关于“一五”计划的经济速度问题,斯大林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斯大林问,你们五年计划中工业增长速度每年为20%,是勉强的,还是有后备力量的?周恩来答以我们对此尚无经验,我们许多计划常常对潜在力量估计不足,故今后五年计划,可能还有估计不足的地方,这是一方面;但在另一方面,还要看苏联能否供应我们这样数量的工业装备。斯大林说:要按照一定可以办到的来做计划,不留后备力量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后备力量,才能应付意外的困难和事变。今后五年计划中,每年要超过1%,其数量总是比过去大的……谈到最后,斯大林指出:我建议工业建设增长速度,每年上涨可降到15%,每年生产计划应定为20%,要动员工人来完成和超过这一计划。意外情况总会有的,留点后备力量,总有好处。陈云和周恩来等都感到:“五年建设的速度下降至每年百分之十五以及生产计划每年定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以便留有后备力量,这个意见是极为重要的。”1952年9月周恩来和陈云于先期回国,周恩来在离开莫斯科时所发表的演讲中提到:“我们到达莫斯科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与苏联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之间,在斯大林同志亲自参加下,业已圆满完成了有关两国重要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的商谈。”

在周恩来和陈云回国后,由李富春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分别向苏联政府有关部、局介绍有关的具体情况。随后,虽由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米高扬和卡冈诺维奇出面,在克里姆林宫和李富春同志谈过几次,但也仅说了诸如“你们计划这么庞大,工农业生产总产值年增长率是不是太高了?能否再仔细考虑一下”之类的话,都是些比较抽象的建议,很少触及实质性内容。但苏联的这些建议都是要求中国降低“一五”计划所设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的。

另外,周恩来带队的中国代表团到达莫斯科时,正赶上苏联全力准备召开苏共第十九次党代会,在这次苏共十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上,制定了第五个五年计划大纲。第五个五年计划(1951—1955)是苏联战后第二个五年计划,主要是在第四个五年计划(1946—1950)的基础之上,完成与改组战后经济和恢复受害地区固定基金有关的大规模的再分配过程,重新编制速度和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

在苏共十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上,对第五个五年计划大纲的制定,对世界社会主义阵营来说,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大事,同时,对中国“一五”计划的制定和中国请苏联援助项目的提出,也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工业方面,他们确定工业生产水平在五年期间大约提高70%,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大约增加12%。其中生产资料的生产增长速度为13%,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速度为11%,计划规定到1955年,主要工业产品要比1950年增长的情况是:生铁增长76%,钢增长62%,钢材增长64%,煤炭增长43%,石油增长85%,电力增长80%。袁宝华在文章中回忆说:“我们代表团此次去苏联的目的,就是要谈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请苏联帮助设计和援助的项目。所以,为了使我国的五年计划同苏联的第五个五年计划大纲相衔接,我们开始学习和讨论苏联的五年计划大纲草案。”苏共十九次党代表大会通过这个五年计划,对我们更好地制定“一五”计划并坚定实现“一五”计划的信心,的确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1952年10月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参加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时,苏联计划委员会主席萨布罗夫同刘少奇、李富春继续讨论“一五”计划问题,萨布罗夫说,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国家,对世界影响很大,“一五”计划一定要完成,否则影响太大,并说,我们再三研究你们的五年计划,认为有些任务太紧张,资料依据不太充分,很有必要反复研究几次。最好提出两三个方案比较一下,再由两国政府审查决定。萨布罗夫还指出,培养技术干部和技术工人是中国五年计划中的薄弱环节,设计工作落后也将是一个突出问题,搞建设一定要把地质资料搞清,有把握的就搞,没有把握就暂缓,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建设性意见,这样,中国的建设速度将会很快。萨布罗夫认为,把国民经济建设计划的增长速度定为18%是难以实现的,建议改为11%—12%。李富春认为萨布罗夫的意见是慎重的、负责的、中肯的,表示完全同意。

李富春与萨布罗夫商谈后回到住处,立刻同宋劭文、叶季壮进行研究,并向驻苏大使张闻天汇报了商谈情况。李富春、张闻天认为,萨布罗夫的意见是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要稳,以便抓住重点,建立基础,从而培养一批工业化的人才,积累建设经验,搞清资源,如此,则日后的速度可快”。他们根据这一精神,对“一五”计划提出几条原则性意见:要实事求是,没有资料、缺乏力量的决不勉强上,该推迟的项目一定后上;从发展战略要求及与“二五”计划相联系上考虑,必须建设的重点项目,要充分说明理由,力争苏方帮助设计。李富春要求各小组根据这些原则对原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后,准备同苏方举行第二次商谈。

陪同周恩来于1952年8月访苏的袁宝华回忆,在周恩来回国后,为了能编制好各种计划,苏联的一些专家对中国工作人员进行短期培训。袁宝华在他的《随我政府代表团离京赴莫斯科》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在正式进行项目谈判之前,我们还集中了一段时间,请苏联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给我们讲授关于怎样做计划工作问题。最早提出这一想法的是苏共政治局委员、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萨布罗夫。早在斯大林逝世前,他就向我们提出,在正式开始讨论各部项目之前,应先由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负责人,给我们代表团的这些人讲一讲关于怎样做计划工作。在征得我方同意后,即开始安排讲授时间和内容。苏联专家讲授的主要题目有: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组织和国民经济计划的平衡方法;工业生产计划;黑色冶金计划工作;有色冶金计划;燃料工业计划;电力;机器制造;基本建设计划;劳动计划;干部教育及技术人员与工人的分配;人民财政收支计划;商品周转计划;生产费与周转费计划;农业计划;财务计划;物资技术供应与物资平衡计划;统计工作;新技术计划。1953年1月26日确定了讲授内容,并从1月30日开始听。从1月30日到2月26日,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由苏联计划委员会的14位副主席和主要委员分别给我们讲课,前后共讲了20次。我们十几个人,分头把听课内容详细记录下来并加以整理,编辑成一本书,就是后来国家计委出版的《关于经济计划问题》。

从1952年11月开始,中苏双方对中国“一五”计划的方针和建设任务开始以小组的形式正式交换意见,1953年1月5日,苏联计划委员会同中国政府代表团举行了首次小组会谈,苏方由萨布罗夫主持,中方由李富春主持,全面研究了中国的建设计划,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中国的经济速度、重工业与铁路的发展规模等。这次小组会谈后,为了更好地研究中国的“一五”计划,苏联计划委员会专门成立了包括李富春与苏联计委主席、第一副主席、对外贸易部代理部长、总顾问五人组成的中心小组,负责研究审查中国“一五”计划中需要解决的问题。1953年2月,苏联组成以萨布罗夫为首的代表团与中方代表进行会谈,分组研究中国的五年计划方案,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苏方认为,中国“一五”计划草案中提出的工农业发展速度、铁路运输增长速度、基本建设指标等都过高,是力不能及的,必须降低。当时中国方面提出工业产值平均增长20%的速度,是根据前三年工业产值平均增长43.8%的速度来设想的,虽然五年计划中提出的增长速度比前三年的增长速度已经低了很多,但也是不能持久的。他们还提出,我国计划国民生产总值每年递增17%—18%的速度偏高,认为不宜超过13%—14%,理由是诞生不久的新中国在亚洲处于世所瞩目的中心地位,在国际上有很大影响。因此,“一五”计划要稳妥,决不能性急,而且必须超额完成。根据他们多年搞计划经济的经验,宁肯将增长率定得低一些,以便留有超额完成的余地,特别是农业增长速度不能太快,因为中国的农业是个体农业,实现计划无把握。如果指标定得过高,将来国家统计局公布未完成计划,对国内外均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另外,他们还建议我们要把地质资源情况弄清楚,这样搞建设心中才有把握,这不但不会延缓,反而会加快中国的建设速度。

1952年2月9日,李富春再一次综合各小组商谈的情况,认为这次商谈苏方总的意见是,适当降低经济增长速度,适当减少各主要产品产量的指标,并将这些意见电告中央。关于苏联在“一五”计划中建议的速度问题,中国领导人很重视这些意见。1952年2月14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复李富春电,认为苏方对中国“一五”计划的方案所提的各项意见,都是很可贵而应该予以重视的。根据中国的客观实际和苏方的意见,五年计划确应放在可靠的基础上,减低工业生产总值每年递增的速度是肯定的。因此,可根据来电所提原则与其进行各项磋商,进一步考虑和修改我们原定的“一五”计划轮廓。1952年2月17日、23日,周恩来召集朱德、习仲勋、曾山、贾拓夫和有关各部部长、国家计委委员及各局局长开会,讨论苏联计划委员会对中国五年计划方案所提的意见,一致认为苏方的意见对中国制定五年计划有很大的帮助,同意将五年计划中的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定为13.5%—15%,年度计划争取为20%左右。1952年2月底,周恩来和陈云、邓小平、薄一波、邓子恢(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国家计委副主席)、高岗联名致电李富春,通报开会情况,并希望同苏联的各项谈判早日定案。致电中关于建设速度的意见是:“长期计划中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拟定为13.5%—15%,年度计划中根据实际可能情况再定为20%左右,以保证长期计划的提前完成,这样是有好处的。”陈云等根据在苏联商谈的情况以及苏联对中国“一五”计划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领导中财委对“一五”计划轮廓草案重新计算了一次,重新设定了“一五”计划经济速度和目标。

1953年3月,斯大林逝世;同月7日,“一五”计划已经宣布开始实行后的两个多月,周恩来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参加斯大林的葬礼。在莫斯科,为详细了解中苏双方就中国“一五”计划轮廓(草案)等问题进行商谈的情况,周恩来听取了数月前去莫斯科的李富春、叶季壮、宋劭文的汇报,李富春还提出关于五年计划及其他问题的若干建议;并且同苏联新领导人马林科夫、贝里亚、莫洛托夫、赫鲁晓夫等举行会谈,就中国的“一五”计划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从苏联回国时,周恩来带回了“一五”计划中的工农业生产、交通、劳动力安排等问题的文件和李富春关于“一五”计划的建议和报告。

在斯大林的治丧活动告一段落后,中苏关于中国“一五”计划的商谈继续进行。1953年3月17日,米高扬在克里姆林宫同李富春会谈,李富春向米高扬详细介绍了中方与苏联计划委员会商谈的主要情况。米高扬一边听李富春的介绍,一边提出问题,从工业、农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等方面详细了解了双方商谈的情况。在这次会谈中,米高扬还就中国工业的发展和建设问题,比较系统地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企业的规模不应太大,炼油厂不应太大,炼油厂搞了100万吨就不算小了,中国要在一个地方建设300万吨的炼油厂,按现时的技术水平是不经济的。钢铁厂,你们提出建设两个年产200万—300万吨的钢铁厂,太大了。从经济合理性上看,建设120万—150万吨的钢厂比建设300万吨的钢厂花钱少而且时间快,好管理。将来有扩充条件时,再进行扩建。扩建改建比较经济合理,可以少走弯路。

米高扬同李富春的这次商谈,是代表团到苏联以来苏联高层领导人首次对中国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提出的比较系统的意见,其中不少意见对中国五年计划的制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953年4月4日,米高扬再次约李富春商谈,米高扬通报了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和经济专家对我国“一五”计划的意见。关于建设速度,苏方的意见是应该从政治上、舆论上、人民情绪上考虑,五年计划不仅要保证完成,而且一定要超额完成,因此,工业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调低到14%—15%为宜。1953年4月初,李富春给毛泽东写信,汇报同米高扬会谈的主要内容,并决定派宋劭文和钱志道回国汇报,请中央对“一五”计划建设方针、规模及苏联援助总协定主要内容做指示。

1953年4月中旬,宋劭文奉命回国,周恩来听取了宋劭文关于建设速度问题的汇报,宋劭文在其回忆录中提到:“周恩来对苏联经济专家讲的一段话很感兴趣,让我重复了两遍。这段话是:‘总产值的增长速度,要大于职工人数的增长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要大于工资的增加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积累;技术人员的增加速度,要大于工人的增加速度,这样才能保证技术水平的提高。’周恩来很赞赏这几个观点,认为应以这些观点指导我们今后的经济工作。我还向总理汇报了苏联计委管综合的同志说过的一句话:‘平衡法是编制计划的基本方法,要从需要算起,充分考虑可能,经过平衡,使计划建筑在可靠的基础之上。’总理对这句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把这种观点运用在我国建设实践中,并在‘一五’时期形成他对经济建设工作的一种指导思想,即:既要反对保守主义,又要反对急躁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

1953年5月18日,周恩来和高岗收到库兹涅佐夫大使送来的苏联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国“一五”计划任务的正式意见书,并报告给毛泽东和各中央领导人。意见书指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是正确的。在肯定恢复时期中国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苏联对于中国“一五”计划所规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意见书认为,规定中国全部工业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0.4%,其中国营和公私合营工业为24%,都是过高的。工业发展速度提得过高会使物资和熟练干部不能集中使用,使五年计划的重要任务无法完成。苏方建议1953—1957年工业总产量年增长速度由20.4%改为14%—15%。1953年5月19日,中共中央讨论并通过了苏方的意见书;20日中央向莫斯科回文,并以电话形式将中央的意见通知李富春。

李富春根据中国实际情况,结合苏方的意见,对“一五”计划轮廓草案中所规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总结,并进一步提出关于“一五”计划方针、任务的意见。1953年6月,李富春等结束了同苏联近一年的谈判回国。回国后,他很快向中共中央上报了《在苏联商谈我国五年计划问题的几点体会(提纲草案)》,写道:“草案中工业发展速度,没有建立在精确计算现在企业设备能力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预期完工投入生产的新厂基础上,由于新厂建设排列的速度太紧,不能按预期的进度投入生产,故每年递增20%是不可靠的。”

中央对李富春的报告给予肯定,并安排李富春于1953年6月21日在全国第二次财经会议上做报告。关于建设速度问题,李富春在报告中谈道:“中长期计划一定要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他认为五年计划一经制定,就一定要完成,并争取超额。这不但从经济上而且从政治上、舆论上与人民情绪上,都必须如此。因此计划必须可靠,要紧张,更要有把握。建设时期的发展速度同恢复时期不同。作为‘一五’计划的发展速度来说,工业每年递增20.4%,农业每年递增7%,不是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是过高的。工业建设时期的发展速度取决于对资源情况的了解、现有设备以及可能发挥的生产能力、建设能力以及劳动生产率与技术水平。根据苏联的经验,长期计划要保持3%—7%的后备力量,以应付计划不周以及难以预料的情况。年度计划必须根据可能以高于长期计划中规定的年度指标来制定,这就可以保证五年计划不仅能够完成而且能超额完成,就能做到既紧张又有把握,既克服了冒进,又防止了保守。基本建设应缩短建设期限,减少建设成本和保证建设质量,实行‘专业化’原则,充分利用原有企业,使它同新厂协作配套或为新厂提供辅助性的半制成品、成品和材料,以加快经济发展速度。”

关于“一五”计划,李富春的报告中提出了关于建设速度的内容。他提出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是:五年期间,工业总产值增长1倍,粮食增长30%,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加40%—50%,劳动生产率平均提高20%左右,职工实际工资年平均增加5%左右。五年全国财政收支为1 300亿元,其中经济文教建设投资约占40%。制定五年计划,既要反对冒进倾向,又要反对保守倾向。李富春重点强调了要反对经济建设中的冒进倾向,他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反对冒进倾向往往是主要的。而且过去试编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不仅总的任务安排太大,而且不少单位对建设速度总的要求过急;对于经济发展速度,又把前几年那种恢复性的高速增长作为制定五年计划的依据,提出了工业总产值增加1.5倍的过高速度。不久李富春又在1953年9月15日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会扩大会议上,就编制“一五”计划应注意的问题做了报告。李富春的上述讲话和报告,可以清晰地反映苏联因素经济决策者在经济速度设定方面变化的影响,并逐步加深了经济决策者们对计划编制和经济工作的认识水平。

另外,在华苏联专家在这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苏联专家为中国政府提供了有益的和巨大的帮助。中国在编制国民经济发展“一五”计划时,既无人才,又无经验,也不能完全依靠苏联的计划部门,因为他们远离中国,不了解实际情况。于是,在华苏联专家就在这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在苏联方面关于修改“一五”计划草案的59条意见当中,有52条就是在华顾问提出的。由于并没有找到苏联专家在“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对于经济速度设定的意见以及其意见在国内的采用情况的相关资料,因此,在本章中不再进行详细论述。

1953年6月,国家计委根据苏联政府所给出的答复意见,对“一五”计划进行了第四次编制。1953年6月,苏联对设计141个建设项目做出答复后,李富春结束在苏联的商谈回国,国家计委结合苏方的意见和他们援助的情况,对“一五”计划轮廓草案中规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总结和修改。

1954年初,毛泽东下了“军令状”,要求国家计委从2月15日起用1个月的时间拿出“一五”计划的粗稿,这是“一五”计划的第五次编制。国家计委觉得时间太紧、压力太大,请求延长一段时间,毛泽东只给了5天的宽限,要求3月20日必须拿出粗稿。1954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财委和国家计委进一步研究“一五”计划,成立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编制小组。此时朝鲜战争已经结束,总路线公布,苏联援助的“156项工程”也已最后确定。在李富春的具体组织下,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形成了《1953—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纲要(初稿)》。1954年4月19日,中共中央调整编制“一五”计划工作的领导班子,决定成立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八人工作小组,由陈云任组长,成员有高岗、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贾拓夫、陈伯达。此后,“一五”计划的编制进入新的阶段。1954年4月22日,编制小组在陈云的主持下,讨论了《1953—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纲要(初稿)》。不久,陈云给毛泽东提交了五年计划纲要初稿,毛泽东对初稿进行了审阅,并批转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等人审阅。国家计委在李富春等人的领导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加班加点,经过认真仔细的测算和反复的讨论、修改,终于在3月20日向陈云交出粗稿。陈云又组织对国家计委和政务院各部委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于4月初完成初稿,在4月15日交给毛泽东。

1954年6月30日,陈云向中央提交了《关于“一五”计划的几点说明》,汇报“一五”计划的编制和对执行结果的估计以及各方面的比例关系等。《关于“一五”计划的几点说明》中对计划执行结果做了实事求是的估计,“工业总产值(包括手工业)每年递增百分之十五点五,估计是可以完成的,并且可能超过。有些主要产品,如钢材、棉纱等则很难超过。有些产品,不一定能达到计划指标的要求”。如果完成计划指标,陈云认为:“五年内,工业生产的增长,主要靠原有的工厂及自己设计的工厂。苏联帮助设计和建设的一百四十一个项目,在五年投入生产的很少,只占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四到六。一百四十一项主要是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投入生产,有些到第三个五年才能起作用。”“农业生产方面,五年内农业总产值每年要求递增百分之五,1957年较1952年要提高百分之二十八。”1954年8月2—25日,在陈云的主持下,八人小组在北戴河召开中央各工业部、国家计委各局负责人会议,前后开了17次会议,逐章逐节地讨论“一五”计划轮廓草案初稿。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终于出台。1954年11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李富春等在广州用20天时间审核修改了“一五”计划的草案初稿。1955年1月25日,毛泽东就第一年五年计划的报告稿修改致信陈云说,做了一些小的修改,有些地方还待商量……整个报告是很好的,看了觉得很高兴。1955年初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省市计划会议结束后,李富春领导国家计委紧张地投入了1955年度计划和“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李富春的指示,国家计委组织了两个班子,一部分人研究编制1955年的年度计划,另一部分人继续编制“一五”计划。从1955年2月15日开始,李富春又邀请了国务院各办、各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并落实“一五”计划投资项目,至2月底结束,编出了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1955年2月20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就“一五”计划纲要第二稿的修改问题,做具体安排。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这一计划草案的决议。1955年7月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5年7月30日,在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得到了批准。此时,“一五”计划的执行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半。李富春在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一五”计划的发展速度问题,便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苏联因素对全体经济决策者们的影响。在这次会议上,李富春说:“1957年比1952年,我国工业总产值将增长98.3%,即平均每年递增14.7%。其中,现代工业增长104.1%,即平均每年递增15.3%。我国这种工业发展速度,无疑是比较高的,在资本主义国家是没有的,也是不可能的。有人认为:我国在‘一五’计划完成之后,钢的产量仍然不过400多万吨,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和英国,而且也落后于日本,这和中国作为一个大国这样的地位相称吗?我们认为:这只是看到事情的一面,没有看到事情的另一面。美国、英国、日本这些国家,以及其他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它们工业发展的历史已经有一两百年,少的也将近一百年,我国工业发展的历史比它们落后了一百多年,或者几十年,仅仅在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以后,才有可能有计划地进行建设……由此可见,我们承受的是旧中国极其可怜的遗产。在全国解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才把改变中国经济和文化落后的艰巨任务担当起来,在短短三年时间内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并有一些发展,接着又将在五年时间内使工业生产提高一倍。我们没有‘封神榜’上那种呼风唤雨的本领,哪能用五年时间就赶上工业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国家?”斯大林曾经说过:“决不可把工业发展速度和工业发展水平混为一谈。”从经济决策者们在“一五”计划最后定稿时对经济速度设定的态度和表达,可以清晰地找到苏联因素的痕迹。

三、苏联因素的影响路径及中苏关系的三条线索分析

(一)影响途径:苏联因素与经济决策者们“观念”的变化

苏联因素影响“一五”计划建设速度设定的“由高到缓”的途径是通过经济决策者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的,这一影响途径的特点是经济决策者们主动征求苏联意见的,是主动、直接地在“一五”计划经济速度设定上受苏联因素影响的。“一五”计划制定初期,在没有受到苏联方面的直接影响之前,经济决策者们所设定的“一五”计划经济发展速度是比较高的,其中,他们的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以及所受到的影响来源就是苏联在经济建设中的高速度,而中国在建国初期,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外压和内部经济恢复的压力,因此,经济决策者们在毫无建设经验的前提下,制定第一个国民经济的长期计划——“一五”计划的时候,苏联高速发展的建设经验对于经济政策制定者的潜在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在中国的“一五”计划在全国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被通过时,并没有按照最初周恩来与经济决策者们设定的高速经济发展速度来进行公布,这期间,苏联因素对这一经济速度前后内容的改变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苏联方面在不同的场合与经济决策者接触时,都要求中国把“一五”计划设定的经济速度降低,苏联方面这样做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原因:第一种是因为苏联方面认为中国共产党在制定经济政策领域内的经验和知识是不足的,周恩来在访苏之前所制定的“一五”计划草案中的建设指标的提出是没有经过科学分析的。可以举例说明这一点,“一五”计划草案中提出五年要修1万公里铁路。当时并不太清楚修1万公里铁路究竟有多大工作量,要花多少投资,要费多少人力、物力。卡冈诺维奇对此提出了看法,他认为,根据中国当时的国力,五年不可能修这样多的铁路,技术上、财力上都不可能这样做。当时苏联一年要修2 000公里铁路,也是十分困难的。他建议中方在五年计划中大大修改这一指标。另外,苏联方面,无论是斯大林、萨布罗夫都建议中国“一五”计划中应适当降低设定发展速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在经济建设当中,必须要留有后备力量,才能应付意外的困难和事变,根据苏联多年搞计划经济的经验,宁肯将增长率定得低一些,以便留有超额完成的余地。苏联方面建议中国适当降低发展速度的第三个原因是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一定要保证完成,因为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国家,是社会主义阵营中的重要一员,在国际上有很大影响,因此,“一五”计划要稳妥,决不能性急,而且必须超额完成。“一五”计划如果不能按照原定指标完成,就会产生不好的影响,特别是农业增长速度不能太快,因为中国的农业是个体农业,实现计划无把握。如果指标定得过高,将来国家统计局公布未完成计划,对国内外均会产生不良影响。

从上文史料和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一五”计划编制的整个过程中,苏联因素对于经济速度的设定的影响途径,是通过经济决策者们与苏联方面的多次直接接触后,逐渐改变对“一五”计划所设定的经济发展速度的“观念”,并落实在真正的政策制定层面上的。纵观经济决策者们受到苏联因素影响的整个过程,对苏联方面每一次提出的关于修正“一五”计划经济速度的建议几乎都是全盘接受的,并没有在此过程中提出异议。具体来讲,在周恩来率团访苏期间,斯大林、苏联计委,通过与周恩来的会谈传递苏联方面认为中国应该降低经济速度的建议,周恩来表示认同。周恩来回国后,李富春等经济决策者继续留苏和苏联计划委员会的领导进行会谈,从1952年8月到1953年6月,在李富春在苏联驻留的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一五”计划进行了第三、四次草案的编制,应该说,这两次编制受到苏联因素影响最为直接。主要是李富春起到了传达苏联方面对于中国“一五”计划中经济速度设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次李富春与苏联方面的领导进行完商谈之后,便会自己总结苏联方面的意见,然后以电报的形式通知中国高层领导人,陈云或周恩来。李富春回国后,又一次把苏联的意见汇集到自己的谈话和报告中,传达给了党中央。应该说,经济决策者们在与苏联方面的不断接触中,他们原来对于“一五”计划经济速度设定的“观念”在苏联的影响下被彻底地改变了,同时由于经济决策者们主导了“一五”计划的整个决策过程(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无分歧),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五”计划草案最后于1955年7月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时在政策层面上所设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苏联对于中国“一五”计划应设定的经济发展速度的意见和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并且完全改变了原来周恩来在1952年率团访苏之前,经济决策者们所制定的“一五”计划建议草稿中的经济建设的速度与规模。(二)中苏关系的三条线索分析

上文的分析已经得出:苏联对中国“一五”计划中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是通过改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决策行为体——经济决策者们对经济速度设定的“观念”,并作用到政策层面上对于经济速度设定的。在这一时期,苏联对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途径是非常直接的,这种直接性主要表现在苏联因素对经济速度设定的影响能够通过改变经济决策者们的“观念”而直接作用到政策层面上。这种影响途径的原因主要从导论中归纳的苏联因素的三条线索来进行分析。

1.线索一

在这一时期,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占据着绝对的领导者地位,中国领导人对苏联领导者地位是绝对服从和仰视的。苏联与中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中国领导人对苏联领导权威的无条件服从使毛泽东与经济决策者们在面对苏联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时,也采取了步步请示、亦步亦趋的态度。

中共在尚未夺取政权时,即提出了世界革命应“以苏联为首”。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指出:“以苏联为首的反帝国主义阵营,已经形成”;“我们和全世界民主力量一道,只要大家努力,一定能够打败帝国主义的奴役计划,阻止第三次世界大战使之不能发生,推翻一切反动派的统治,争取人类永久和平的胜利”。1949年12月毛泽东访苏时强调:“目前的重要任务,是巩固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阵线,反对战争挑拨者,巩固中苏两大国家的邦交,发展中苏人民的友谊。”

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斯大林曾发过牢骚、提过意见,但不是向斯大林的权威挑战,而是针对两党两国间一些具体问题的不满而与之抗争。在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的心目中,中国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一直把斯大林尊为朋友、先生、导师,而视自己为他的学生。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对斯大林和苏共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阵营的领袖地位是没有争议的,而且是完全拥护的。毛泽东及中共对苏共和斯大林及其后继者赫鲁晓夫也是心怀敬意的。

2.线索二

苏联的制度、经验等“软力量”的因素在中国领导人心目中是最有权威的,对中国领导人来讲,苏联的一切都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缺乏以及中国高层领导人对苏联经验和模式的高度认同,经济决策者们在“一五”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对经济速度设定这一问题上,对于苏联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的全盘接受也就变得不足为奇了。

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缺乏使得毛泽东和经济决策者们必须听取苏联方面的意见。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国家富强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使命感非常深切,但新中国是在被西方列强掠夺而造成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基础上开始大规模进行经济建设的,这个历史条件决定了新中国在开始建设时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点比较低,建设任务异常繁重。尽管新中国的成立为改变这种落后的面貌创造了条件,但刚刚诞生的新中国,从最高领导人到下面的广大干部、群众,都没有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尤其是缺乏搞现代化经济建设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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