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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0 1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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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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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飘向哪里

爱情飘向哪里试读:

简介

又是夏天,又到了毕业生唱着骊歌告别校园的时节。曾在风花雪月里演绎的校园爱情,也到了水光尽显的时刻。

张爱玲说,“执子之手”是最凄凉的诗句,因为执手之后就是放手。都说校园爱情是最纯洁的,没有掺杂金钱、门第的观念,没有世俗的污染。然而,当生活步入真实与平淡,爱人指尖的温暖,能否抵抗时间与空间的巨大转变?

为爱情保险

虽然刚进入社会的学生拿不出太多钱来进行“家庭基本建设”,房子也是棘手的问题,但仍有不少感情较稳定而又有幸留在同一城市的恋人们希望早一点结婚,让爱情从不受污染的象牙塔直接进入婚姻这个“保险箱”。

有个与男友把婚期就定在8月的女孩说:“现代社会的变化太多也太快,初出校门的我们面临太多诱惑与迷惑。早一点结婚,就像为爱情买了保险,好让它更好地面对各种风浪的侵袭。刚开始的时候生活上肯定会苦一点,但两个人相互关怀相互支撑,是很容易熬过去的。关键是,感情培养了好几年不容易,不想让它在变化中遭受任何破坏。”

第一章

有个女儿也很幸福

认识那个女人的时候,他马上要和心爱的女子结婚了。那女人却爱上了他,怀了他的孩子并生了下来,是个女孩。他心爱的女子因此离开了他。那女人死于产后大出血,他不肯承认那是他的孩子。

两岁以前,她一直住在姥姥家。两岁多的时候,姥姥把她送过来,在电话里说:“你的孩子,你不养谁养?”他没有争辩,去车站接她。

小小的她很快适应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只是奶奶爷爷并不接受她,虽然她很乖。不过,那么小的她是不懂这些的,儿童的天性使她整天生活在简单的快乐里。

她终于有了玩具。其实都是姑姑的女儿留下的旧玩具,也许在姥姥家时并不曾见过,她全部都喜欢得不得了,哪怕一个已有破损的旧玩具,她都视如珍宝。

晚上带她逛夜市,有小朋友穿了会发出响声的鞋子,像好听的音乐,她追着人家走出去好远。他就买了一双给她。第二天下班时,却发现她在房间里踮着脚尖走路,问她怎么这样呢,她不说话,只是眼睛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奶奶。他就明白了,他觉得母亲太过分了,毕竟她还是个孩子。

有天晚上,他给女儿洗脚,哄着她去睡觉。见她睡着了,他悄悄起来,那天晚上有他最爱看的足球比赛。看完电视时已是深夜,黑暗中,他觉得她似乎睁着眼睛,就慢慢凑了过去,她一下子就笑出声来,说:“爸爸,你是不是去看球了?”原来小小的女儿是在装睡,是为了让他安心去看电视。他突然觉得女儿很可怜,她那么懂事,却如此不受宠爱,她有什么错呢?要说错,也是自己的错。

生活在继续。后来,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人。那天相亲回来,他拿出一张照片来给她看,说:“孩子,这是我要给你找的继母,你喜欢吗?”她没想到父亲会来征求自己的意见,这让她有些激动,看也没看就一个劲点头说好。

继母来了,还带来一个小弟弟。继母待她并不好,叫她干很多家务,比如烧菜、收拾屋子、洗衣服,她开开心心地做这些事情。他也知道妻子待女儿不好,所有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只是他又有什么法子呢?

但是,那一次他再也忍不住了。那天,她和小弟弟玩,小弟弟自己碰到桌子上,“哇”地一声哭起来。继母听见了,跑过去,不分青红皂白,扬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他从里屋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来,抓住妻子的手腕,声音低而有力地说:“不许你打我女儿。”

继母再也不敢打她了。她却从此越发小心,不愿惹继母发火,她知道如果惹继母生气了,就是辜负了爸爸那颗心。于是她干更多的家务,小心地陪弟弟玩。他怎么能不知道呢?他全部看在眼里,他想,也许这就是父女连心吧。

十八岁那年,她考上大学,是本市的一所高校。她不想走远,父亲是她唯一的亲人,她想和父亲在一座城市里生活,这样每个周末就可以回家看看父亲。

她大学毕业后去了一家外企工作,工作不久她就搬到公司的集体宿舍去住,继母不喜欢她,巴不得她早点出去。

生活里有太多的变数。一年后,继母遇到一个有钱男人,于是带着儿子享福去了。他没有挽留,因为他知道根本挽留不住。那天她得知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去跟上司说,她要退集体宿舍回家去住,他怕父亲孤单。

那个黄昏,当她拖着行李箱进门时,在门口正好看见他,他一见,愣了一下,就转身进屋了。她看到他的肩一耸一耸的,就对着他的背影说:“爸爸,你还有我。”他没有说话,只是“嗯”了一声,便转身去厨房做饭。

从此,他们过着相依为命的日子。虽然她的工作很忙,但她仍然尽量早回家,和父亲一起做饭对她来说是很开心的事。

岁月就这么慢慢流逝着,他最终没有同意女儿给自己找什么老伴的请求,他觉得这辈子老天赐给自己这个女儿已经很知足了,他不再奢求什么。

她是25岁时结的婚。结婚前,她只对未婚夫提了一个条件:“婚后我们要和爸爸一起生活。”未婚夫一听就笑了,说:“你爸也是我爸呀。”为了这句话,她居然哭了,她想父亲知道了,该有多高兴。

他的泪水不可抑制地流淌下来,他曾经是那么不想要她,曾经待她只是个法律意义上的孩子。虽然受了那么多苦,但她从来都不曾怪过命运,更不曾怪过自己。(文/海中鱼)

梦里无法与你牵手

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潮涨潮落的一瞬间,许多事情已化为虚无。从此永远消失。生命里太多的事情总是让人憔悴,让人感伤。而你的容颜犹如是藏在那岁月的背后,虽然美丽我却不能拥有。你已渐渐地远我而去,而我梦里无法与你牵手。岁月的年轮拂平那两颗受伤的心。蓦然回首我们走过的曾经,虽有遗憾,但心中已然多了一份坦然。

在我人生低谷的时候,是你,悄悄的走进来我的世界。此后,我的世界充满了欢笑与阳光,不再是愁云惨淡,乌云密布。在我失意时,你给我以鼓舞;在我高兴时,我们彼此共同分享这份美好。我们从相见到相知,从相知到知心。后来,我发现我的世界里不能没有你,希望与你牵手到永远。在我的眼里,你低调却不失风度。一双清澈的眸子里总让人看到希望。而我,正处于一种无言的幸福中。

在阳光明媚的春日,我牵着你的手漫步于林荫小道上。这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春风拂过,柳絮飘飞。你那飘飘的长发,在空中散发出一种茉莉的花香。而这时的你,也是最为动人美丽的。我们来到一座花坛面前,你欣喜若狂。跑到花丛中用鼻轻嗅那特有的花香。花丛中蝴蝶飞舞,而在我看来,你就犹如那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蝴蝶,自由自在的飞翔。夕阳西下,到处呈现一片祥和的气氛。晚霞染红了天边。你依偎在我的怀里,说喜欢这样的感觉。这时,你突然看见一对共同抬水的蝴蝶,我看见你眼角已经湿润。你对我说:“但愿我们就像这一对蝴蝶,朝朝暮暮,看日落日出,相伴到永远。”听到你这句话,我眼前的事物也变得模糊起来。就这样,夕阳下,我们共同守护这片美好。

然而,后来,你离去了,就在我的微笑中。只一挥手间,就不见了你,不见了你的一切。留在眸子里的是人生路上分别刻下的辛酸。

那个夜晚突然好冷好冷。听见你语无伦次的话语,我已知道这将是我们最后的分别。我就这样静静地站着,仿佛时间已经停滞。你强笑着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分明看见两颗晶莹的泪珠从你的眼角滑落,被你偷偷的抹掉。昏暗的街灯下,一个背影朝左,一个背影向右,双双被街灯拉的好长好长,最后消失在朦胧的夜色中。徒洒落一地的遗憾,空留下那一树的相思。

说离别,离别近在眼前;说再见,再见已然成永远。一经分别,转眼间便已过万水千山,幻化作漂流他乡的异客。

今天,我又走在那我们曾经走过无数次的小径上。只是风中没有了你的阳光般的微笑。我想,它已藏在了岁月的背后。回想我们走过的点滴,一切还是那么真实。来到这挂满风铃的枫树下,风铃在微风中叮铛作响。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这的晚上吗?当你看见天际划过一颗流星时,你拉着我的手说:“赶紧许个愿吧,很灵的。”望着紧闭双眼后的你,一副虔诚的模样,在月光下,是那样的迷人,犹如雾中的水仙花。

今夜,月光很美,夜很静。只是没有了你的身影。望着这挂满风铃的枫树,我总是相信在人世凄凉的荒地会开出一朵馨香的花。刚硬无比的铁轨,尚且有交汇的时候,何况两颗温润的心呢?然而花已凋零,心已变得冰凉。

没有你的世界,我独自走在冬季的边缘。独自走过坎坷,走过挫折,走过风雨。我相信,再泥泞的路上,除了爱情,还会有那真挚的友情和那温暖的亲情。

在这个夕阳落幕时,我忘不了你。那么请允许我,在下一个夕阳落幕时,再把你忘记。

如今,再回首,已是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惟有往事如歌。而我,梦里无法与你牵手。

如有缘,再相逢,请不要形同陌路。我相信相逢是首歌,分别亦是首歌。只是,如今,没有人陪伴的路,现在的你还是否一切安好?

第二章

妈妈的婚姻

他和妈妈的婚姻是长辈们强加的。两只被强扭的瓜虽然不甜,但还是结出了果。妈妈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老人们悬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了肚子里。他们以为,有了孩子,男人的心就会安定下来。可是,在我出生的前几天,他失踪了。和他一起失踪的还有当时在我们镇上的缝纫班里学缝纫的肖晓萌。他在婚前跟肖晓萌谈过对象,爷爷奶奶嫌肖晓萌没有正式工作,又嫌她家里姐妹多,便强行棒打鸳鸯。为防止他们暗度陈仓,爷爷奶奶火速把妈妈娶进了门。妈妈怀我七个月的时候,他给妈妈留了一张“打掉孩子另觅幸福”的纸条,然后和肖晓萌一起不知去向。

他的突然失踪,让我提前两个月来到了这个世界。在恒温箱里呆了一个星期才被送到妈妈身边。我叫罗一生,是妈妈给我取的名,随她姓。爷爷奶奶打心底里是反对的,可是,他的行为让他们没有颜面跟妈妈争夺我的姓氏与冠名权。

半岁之前我跟医院的接触都特别紧密。如果有一星期没有跑医院,妈妈便欣喜若狂,认为我的体质已经在急剧好转了。妈妈最不愿意面对的是医生为我输液,我的血管太细,针头扎不进去。我声嘶力竭地哭,妈妈也跟着哭。有一次,一位护士在我身上扎了五针,头上脚上手背上,刺得我伤痕累累。妈妈沉着脸把我从两名医生手中夺了过去,她说,算了,不打了不打了!咱再找一家医院!她真的抱着我去了另一家医院,一进门就打听,哪个医生扎针最厉害,别人都觉得好笑。我输液时妈妈躲到厕所里捂着耳朵偷偷地哭,她不忍再听到我凄厉的哭声。

因为体弱多病,妈妈对我百般娇宠,我对她的依赖也越来越强。我拒绝任何人抱我亲近我,一天到晚只缠着她一个人。妈妈要上厕所把我交给爷爷奶奶照看一下我都坚决不从,她上厕所多久,我就哭多久。

奶奶看着日渐消瘦的妈妈,觉得于心不忍。便骂他,骂肖晓萌,骂这对狗男女绝对没有好下场。骂过之后又安慰妈妈:有了孩子,他迟早会回来的。

妈妈说,最难熬的时候我都挺过来了,还盼他回来干嘛呢。他有种就一辈子不要回来,敢回来我就一刀剁了他。

奶奶说,傻孩子,浪子回头金不换,他现在是迷途的马,让他碰个头破血流也好,这样就知道家的好了。

奶奶的话真的应验了。我一岁三个月的时候,他回家了。他在外面混了一年,没有如愿混出名堂,肖晓萌灰心失望,跟了别人,他只好狼狈回家。

我已经长高长胖,会走路会说话会追着妈妈要抱抱了。家里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我很害怕,躲在妈妈的怀里久久不敢抬头。奶奶把我拉出来,要我喊他爸爸。我看着他,坚决不开口。“看看,这是什么?”他从身后拿出一个布娃娃,递到我手上。娃娃大声喊:“我饿了,我饿了,爸爸——爸爸——”我吓得往地上一丢,“哇”的一声就哭了。妈妈轻轻拍着我的背说:“别怕,宝贝,咱没有爸爸,咱不要没良心的爸爸。”

妈妈没跟他离婚。也许是带着个孩子,再嫁人不方便,也许是爷爷奶奶的极力挽留,也许是希望留在他身边寻机报复,也许是他再也不去找肖晓萌的誓言让她看到了一点点希望。总之,她没有离开他。

我却无法原谅。我对这个不速之客充满敌意。我不许他睡在我们的床上,不许他抱我亲近我,不要他的玩具,不吃他给我的零食,也不许他走近妈妈,动妈妈的东西。他偶尔穿了妈妈的拖鞋拿了妈妈的嗽口杯,我都会冲过去抢下来。哪怕是一起去商店,妈妈要试衣服的时候把包交给他拿着,我也会拖着包带子大叫:“妈妈,妈妈!”

他刚开始还耐着性子哄我想跟我培养感情,可发现我实在没有诚意跟他搞好关系后,便失去了耐心。我爱哭,正看得起劲的《西游记》被广告打断了哭,吃饭的时候妈妈逼我吃青菜哭,不肯自己走路要妈妈抱哭,被蚊子咬了也哭。我一哭他就大吼大叫冲我发脾气,有一天晚上还把我关在门外十多分钟。为了我,妈妈经常跟他吵架。妈妈爱翻旧账,连着肖晓萌一起骂。

有一次从超市出来,我一定要妈妈抱着我,而且不许妈妈把手里的大包小包交给他,他很生气地把我扛到了他的肩上。我用尽吃奶的力气反抗,对他拳打脚踢,甩掉了鞋子,还揪掉了他一把头发。他狠狠地在我屁股上打了两巴掌。我杀猪般的嚎叫引来了路人惊异的目光。妈妈把我抢过去,责怪他下手太重把我的屁股都打红了。两个人就此吵了起来。

他们越吵越凶,最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动起手来。妈妈的长指甲抓破了他的脸,他一把揪住了妈妈的头发。我扑上去,抱住他的腿狠狠地咬了下去。他一声惨叫,一脚把我踢出了好远。我倒地的瞬间,一辆摩托车撞了上来,幸亏旁边一个中年男人眼疾手快,一把将我从车轮下抢了出来。那个中年男人揪住他的衣领狠狠给了他两拳,周围的人也都纷纷围上去指责他,摩托车司机甚至执意要报警。从此,在两人发生争执的时候,妈妈的控诉内容里又增加了“谋杀亲女”一项。

爷爷奶奶拿出所有的积蓄帮他买了一辆车子跑货运,他在家的日子便少了很多。他不在家里的时候,我开心、任性、淘气、无法无天。只要他进了家门,我就老实了,他在客厅我就躲到书房里,他去卧室我就到客厅,尽量减少跟他的正面接触。有时没有业务,他在家里休息,我宁愿跟着妈妈去店里上班,也不愿意跟他单独相处。

慢慢地我长大了。我慢慢地懂得了把妈妈、奶奶、外婆和邻居讲过的故事藏在心里并反复推敲咀嚼,慢慢地理解了背叛与抛弃的真正含义。如果说原来对他的拒绝只是单纯的情感上的疏远,九岁之后我开始真正地恨他。

妈妈已经把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一笔勾销了,她和他的关系开始融洽起来。她还企图充当我和他之间的友谊使者,我却始终无法原谅。我已经习惯了恨,习惯了疏远,习惯了只把他当成家里的一个摆设。

妈妈说他到底是你爸爸,你别老拿他当仇人,喊都不喊他一声。我说,书上说孩子的语言接受能力在一岁左右达到最高峰,那个称呼是时效性很强的,过了那个阶段,便再也学不会了。妈妈拿我也无可奈何。初二的时候,我进入青春期,他开始把我盯得很紧。好多次我下晚自习回家,都看到他的车子停在学校附近。我跟男同学去爬山去野炊去郊游去看电影都逃不过妈妈的盘问,我知道,全是他暗中捣鬼的功劳。

念高中时去了省城,我才彻底摆脱了他的监视。直到念完大学参加工作,我很少回家。我常常打电话回去慰问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唯独不提起他。妈妈开始给我写信,跟我说她和他的故事,说他们当初是怎样地年轻任性,怎样地针锋相对,怎样地势不两立,后来又是怎样地和解。他和肖晓萌的分手并不是肖晓萌变了心,而是他开始厌倦漂泊的生活。他宁愿把自己归类于被抛弃的角色,宁愿人家误以为自己吃回头草是没有了退路,也不愿意人家看出他的悔意。他的倔强,和我如出一辙。

二十六岁,我有了男朋友,年底带回家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发现他的头上有了白发。二十七岁我结婚。怀孕五个月的时候,老公的公司派他到德国进修,为期一年。老公问我,你生孩子的时候我不在身边不要紧吗?我说不要紧,我妈妈会来照顾我的。为了有更好的经济基础迎接我们的宝贝,我愿意忍受暂时的分离。

手续办好后,老公一夜之间突然改变了主意,将进修的机会让给了别人。我生气,追问原因,他说想看着孩子出世,看他长出第一颗牙,教他学走路,学说话,听他喊爸爸。我说以后有的是时间。他说不行,以后就晚了。这一年很重要。

我定定地瞅着老公的脸:“谁说的?”

是他。他喝了很多酒,还在电话里哭了。他说,那一年,葬送了他所有的天伦之乐。

倾刻间,我泪如雨下。拨通家里的电话时已经午夜十二点。他惊慌失措,连忙问出了什么事。我说:“那个娃娃呢?”“娃娃?”他喃喃地重复了一遍。“那个会说话,会叫爸爸的娃娃。”“在我的柜子里,一直锁着。”他说,“可是,没有电池了,不会叫了。”

我的泪汹涌而出。“过阵子我去换一粒电池,等你生了孩子,拿给他玩。”他又说。“不是送给我的吗?又给谁啊?你一件礼物要做几次人情啊!”我哭喊起来。

他没再说话,但是隔着长长的电话线,我听到了他流泪的声音。

第三章

你我之间,这么近、那么远

6月的兰州城有沙尘暴。整个中午,沈亚雯都坐在表姐夫的医药小超市里打盹。当太阳光挪到脸上时,她被惊醒,睁开眼,走进一个年轻的男人,背着光,像团诡异的黑影。他亮了亮手里的工作牌,径直朝货架走去。

翻看药品价格时,一不小心,他弄翻了一小盒体温计,忙蹲下身去捡,还是碎了两支,一地的水银,无声地滑到沈亚雯的脚底。

年轻男人站起身,尴尬地看向沈亚雯,胸前的挂牌还在晃,上面写着37号检查员宋子诚。

多少钱,我赔。

沈亚雯睡眼惺忪,她揉揉眼睛,然后认真地说,一支28块,两支便宜点儿算你50。

宋子诚皱起眉头,这么贵?

沈亚雯发誓,如果她早知道宋子诚是物价检查员,一块钱她都卖,可宋子诚偏偏心甘情愿掏出50块,临走前,似笑非笑望了她一眼。

这件事的结果是,沈亚雯被表姐夫一顿臭骂,物价局来检查药品价格,沈亚雯不仅没有低头哈腰,递烟倒茶,反而大宰特宰。表姐夫说,如果物价局来寻麻烦,你自己负责。

沈亚雯胆战心惊地挨过几天,一切风平浪静,并没有诸如罚款单、停业整治单送来。表姐夫对沈亚雯的训导余音绕梁,谁让沈亚雯大学毕业不找工作,非得赖在他的超市,好听点儿,是积累社会经验,难听点儿,这叫蹭饭。

沈亚雯其实不懒,就是眼高手低,没找到合适工作,心烦时也会一个人遛马路,踩着树荫下的斑驳阳光。毫无预料的,她再次见到宋子诚。他和四个同事正站在一家饮食店里检查。

这次沈亚雯学乖了,她跑到对面小卖部买了包珍品兰州烟,站到宋子诚身后,很殷勤地说,同志,又碰见了,上次真不好意思,来,抽根烟。宋子诚被吓了一跳,趁乱将她拽到外面。沈亚雯说上次不好意思,得请你吃顿饭。宋子诚不肯,沈亚雯决定先发制人,极力推荐附近一家牛肉拉面馆,还好,宋子诚点点头,就吃拉面吧。

沈亚雯最近减肥,不吃牛肉,专挑萝卜片,宋子诚不吃萝卜片,就爱吃牛肉。于是,她一副自来熟的模样将碗里的牛肉全挑给宋子诚,宋子诚礼尚往来地将萝卜片全夹给她。一旁的服务员笑着说,这小两口真搭配。

听了这话,宋子诚马上低下头,刺溜刺溜只顾着吃面。有那么好吃吗,沈亚雯看到碗里快溢出来的萝卜片,脸不自觉红了起来,莫非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付款时,沈亚雯发现牛肉面涨价了,她差点儿没尖叫起来,几天没吃就涨五毛,还要不要她这无业游民活了。沈亚雯叫来老板,指着宋子诚说,宋子诚,你到底管不管?

宋子诚那天表现很丢脸,他刚掏出证件,就被老板大骂一通,小店老板最恨这些人,如今看他单枪匹马,趁机泄愤。宋子诚哪见过这阵势,嘟哝了几句,气得脸红脖子粗,面也没吃完就走了。

沈亚雯看着宋子诚碗里漂着的几段葱花,突然很难过,这场整治宋子诚的小阴谋,并没有预料中那么开心。其实,饭馆老板乱涨价,这又不是他宋子诚的错。

7月,兰州市政府开始限制牛肉拉面随意涨价。沈亚雯后来专程去找宋子诚,着实夸奖了宋子诚一番,说肯定宋子诚提了意见,还挺有效果的。宋子诚得意了,没事就来医药超市,名为检查,其实和沈亚雯站在超市一角,聊得热火朝天。

当宋子诚第三次问沈亚雯准备找什么工作时,沈亚雯终于不耐烦地回答,我准备考研,暂时不想工作。为证明真实性,沈亚雯翻出大学英语课本,装模作样摆到超市柜台上。宋子诚对此很热心,托同学从北京捎来一套据说是内部考研资料,他说,要努力呀。

沈亚雯没想到宋子诚当了真,有种情绪在她的心里暗暗涌动,看着课本里的繁琐数字,突然觉得特别亲切。她想,考研其实还真不错,社会这么复杂,那就在学校里多待几年吧。宋子诚还专程陪她在兰州大学里报了考研班,他说,沈亚雯,不要跑那么远,考兰州大学就挺好。

沈亚雯看着宋子诚,他鼻子有点儿大,嘴唇有点儿薄,不算帅小伙,但重要的是,他为人很热心,眼神很清澈,是一眼就能望到底的踏实。她的心里泛起一阵莫名的小甜蜜。

沈亚雯真的开始准备考研了,每天骑着脚踏车去兰州大学听课复习,很是下功夫。宋子诚有时下午来接她,他家离兰大很近,但宋子诚从来不邀请沈亚雯去他家做客。他们约会的地点很杂,咖啡馆,黄河铁桥,兰大校园,大马路,跑得再远,一到晚上10点,宋子诚就得准时回家。否则,他家人的电话立马跟来,沈亚雯戏谑他是父母的乖宝宝,宋子诚只是笑。

那天本来沈亚雯心情挺好,接到宋子诚的几条甜蜜短信,在兰大校园时,还助人为乐帮一位女士指了路。但下午回家,下一个陡坡时,自行车刹车失灵被狠狠地摔到路边,多亏路边堆着沙,伤得不是很严重,额头缝了三针,脚崴了,走起路一瘸一拐。

宋子诚一听,向单位请了假,准备天天接送沈亚雯。可还没坚持两天,宋子诚他妈的电话就打来了,声音很大,语气很火,旁边的沈亚雯都能听得见,厉声质问他跑哪去了,最后一句沈亚雯没听清,因为宋子诚跑开了,捂着电话低声争执起来。

那天之后,沈亚雯一连好几天也没见他,一个礼拜后,她额头的线拆了,脚还有点儿疼,但她不敢再骑自行车,情愿瘸着腿天天挤公交车。

周末的公交车站台人很多,沈亚雯被一群上车的人挤倒在地,她挣扎着爬起身,突然远远就看到了宋子诚,旁边站着一位女士。沈亚雯想挣扎着跑过去,宋子诚却装作不认识的样子,暗暗冲她摆摆手。

沈亚雯突然醒悟,就是那个女人,上次在兰大问沈亚雯酒泉路怎么走,沈亚雯记得当时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原来,那是宋子诚的母亲。

沈亚雯不明白,为什么宋子诚要躲避。她沈亚雯长相普通拿不出手,还是她沈亚雯太卑微?

沈亚雯是太卑微了,没有好工作,没有家庭好背景,戴着考研的帽子,以为能吓唬人,可是拜托,一年报考研究生的人数有100多万,能考上的却还不到1/3。

秋天来了,落叶铺满去上课的路,沈亚雯终于体验到废寝忘食的境界,有点儿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宋子诚还会来找她,闪烁其词地提起相亲。他说家里不仅给他安排这个工作,还要给他安排一个女孩,广播局的,他实在不愿意见的,但拗不过母亲。沈亚雯不想宋子诚为难,她故作轻松地说,没事,我陪你去吧。

为了能藏住沈亚雯,他们选择了最老土的地方,电影院。那次相亲,沈亚雯坐在他们的斜后方,手里捧着一袋爆米花,若无其事地吃,声音有点儿大,女孩转过头,很反感地瞅了她两眼。

屏幕上的爱情片里放的什么情节,沈亚雯没弄清,她只顾看着宋子诚,以及身边那位广播局女孩,她看到他们俩侧过头议论,偶尔还笑两声。人和人怎么能这么快就熟,沈亚雯回想她与宋子诚,见过5次面后,才敢边说边笑。

女孩中途去卫生间,宋子诚转过头来,沈亚雯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嗑着瓜子说,这部爱情片真不错。

电影结束后,宋子诚将女孩送上出租车,然后跑回电影院。沈亚雯依然坐在原位,她说,宋子诚,咱俩还没一起看过电影吧,刚才的,不知道算不算。

1月,雪花开始飘落,大雪落在城市尽头,也落在沈亚雯的心里。

对于宋子诚来说,物价在涨,但工资也在涨,他对生活还算满意,所以,沈亚雯看到了正在一点点向父母妥协向生活妥协的他。沈亚雯再去那家兰州拉面馆,老板娘会很八卦地眨着眼睛说,宋子诚跟另一个女孩来过。

沈亚雯只是笑笑,宋子诚有他稳妥的人生,她也有她追求温暖的路途,谁也不会为对方让步。好像他们的一场相遇,不过作了考研的催化剂,如今考完了,一切就该淡化了。

其实,沈亚雯早知这样的结局,知道宋子诚父母的力量,所以,她报的学校都在南方,一个比一个远,坐火车得一天一夜,她只是想靠赤道近一点儿,可以不必像兰州这么冷,抱着暖手宝都冷。

后来某一天,宋子诚跟同事又来表姐夫的医药超市检查,他没有发现隔壁小屋里的沈亚雯。那天,她刚从广州复试回来。听着外面刻板的报价声,沈亚雯明白,纵使一切物品都被明码标价,唯独她的爱情,没有价。沈亚雯有时候想想,觉得这个结局未尝不好,虽然从此天南海北,但至少,她那么骄傲地保全了自己的爱情。

毕业了,我们的爱情飘向哪里

又是夏天,又到了毕业生唱着骊歌告别校园的时节。曾在风花雪月里演绎的校园爱情,也到了水光尽显的时刻。

张爱玲说,“执子之手”是最凄凉的诗句,因为执手之后就是放手。都说校园爱情是最纯洁的,没有掺杂金钱、门第的观念,没有世俗的污染。然而,当生活步入真实与平淡,爱人指尖的温暖,能否抵抗时间与空间的巨大转变?

为爱情保险

虽然刚进入社会的学生拿不出太多钱来进行“家庭基本建设”,房子也是棘手的问题,但仍有不少感情较稳定而又有幸留在同一城市的恋人们希望早一点结婚,让爱情从不受污染的象牙塔直接进入婚姻这个“保险箱”。

有个与男友把婚期就定在8月的女孩说:“现代社会的变化太多也太快,初出校门的我们面临太多诱惑与迷惑。早一点结婚,就像为爱情买了保险,好让它更好地面对各种风浪的侵袭。刚开始的时候生活上肯定会苦一点,但两个人相互关怀相互支撑,是很容易熬过去的。关键是,感情培养了好几年不容易,不想让它在变化中遭受任何破坏。”

在喧嚣的城市中,有一个两个人的小小的家,给年轻的心一个休憩的港湾,也给校园爱情一份温暖的归宿。虽然实际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为感情保险,但在缺乏安全感的现代生活里,这也不失为一种幸运和幸福吧。

让爱成为往事

虽然户籍制度已放开了许多,也有相当多毕业生表示不在乎户口,但涉及户口、工作,个人生活方式的意愿等诸多问题,许多来自不同地区的恋人们仍不得不面临“劳燕分飞”的命运。

尽管一些坚强者在分飞两地时仍坚持着爱情,但许多恋人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手了,甚至无需太多解释和语言。在彼此心照不宣的等候里,毕业日期一天天临近,终于明白再怎么样的浪漫也必须生长在柴米油盐的土壤里。有一对恋人于别离前夜在操场上携手跑步跑了大半夜,一圈又一圈,直到无力迈动半步——因为再怎么样的追赶也赶不上时间的脚步呵。也许只是一转眼,手里的这个人已远隔天涯。而那样一种刻骨铭心的怀恋与伤痛,要多少汗水和泪水才能排泄干净?

笑看风云变

相对于匆匆的结婚和匆匆的割舍,对感情持观望态度的人似乎更多。由于从心理到事业都不够成熟,还远不能承担家庭生活的概念,可又未对感情的未来丧失信心,于是一面学着慢慢适应社会,一面静观感情与生活之变:谁知道明天会怎样?此时的默契明天会不会变样?如今的般配将来会不会换了衡量?他(她)对我的心和对这世界的想法会一直持续下去吗?如果这爱在时光的前行里变换了颜色,我们是否还能一如既往?纯情时代的梦想在生活里会漂褪了色,也会改弦更张,谁敢说我们一定会遭遇那个最完美的结局……

就要毕业了,我们的爱情到底往哪里去呢?

也许把恋人的手放进激情平静之后的生活琐细里,让平凡的幸福在恋人的掌纹中生长;也许就会彻底地放了手,把那个人指尖的温柔与青涩的恋情一并放到岁月背后。

第四章

求佛

很久以前,有一只小白狼在一个孤避的山村里,孤独的生活,而狼在人类心中的地位比较让人讨厌,总会成为猎人枪下的猎物。而在这里却有个小女孩很喜欢这只小白狼,整天陪伴着它玩耍,带着它走遍了村子里的每一个角落,游山玩水,小白狼和小女孩在一起很快乐……她们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小白狼受到小女孩精心的保护和照顾。

可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不幸的事情终于来了,小女孩要随着家人搬到城里去了,小女孩知道自己要走了,没有告诉小白狼,而是陪它玩了一整天,最后,小白狼累了,睡去了,小女孩用草藤编了一条项链挂在小白狼的脖子上,小白狼醒来,高兴的不得了。

离别在即,小女孩最后看了小白狼一眼,小女孩走了,上了远行的车,小白狼知道发生了什么,它一直追着,可是它怎么追得上车呢?车子渐渐的消失在小白狼的视线里,小白狼记住了那辆车子的方向。

当月光洒在小白狼的身上,小白狼改变了自己的模样,振作了起来,朝西方佛祖居住的方向跑着,躲开了无数个猎人的枪,躲开了死亡,带着忧伤来到佛祖的面前,求佛祖让它变成人的模样,再见一见小女孩,就这样跪着,苦苦求了很多年,终于感动了佛祖,然而佛祖给了小白狼一张变成人愿望的契约,但需要三生三世的生命来换取,况且变人之后,它只能拥有一天一夜的生命。激动的小白狼答应了佛祖给的条件,来到了有那个小女孩的城里。

然而,七年前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变成如花似玉的大女孩了,小白狼脖子上带着七年前小女孩给它编的那条草藤项链在城里苦苦寻找,找遍了每一个角落,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条小溪边看到了一个漂亮女孩在画画,一阵轻风吹来,吹起了女孩的画,小白狼检起画的瞬间,流下了眼泪,因为画上正是七年前的自己那只小白狼。

女孩走过来,正要拿回画的时候,突然看见这个男孩的脖子上挂着那条草藤项链,男孩告诉了女孩到了今天的这个局面的经过。自己就是那只七年前的那只小白狼,女孩抱住了男孩,哭泣着说,离别后,就一直苦苦求佛,希望我们会再次见面,这一天我终于等到了,终于见到你了……

变成狼人模样的小白狼拥着女孩坐在月光下,珍惜着眼前的美好,感受着这份爱情的来之不易,男孩在月光下抓了两只萤火虫想要送给女孩做纪念,可是当他松开手时两只萤火虫交织出了一个“心”他们知道是他们的爱情感动了上天。

一天一夜很快就过去了,人模样的小白狼和女孩再次来到佛祖面前面,这一次他们求佛,希望再用几世的生命来换取今生这一世的情缘。他们讲述着他们的爱情,希望能感动上天,然而小白狼答应佛祖的那个契约到了时辰,他们的尘缘尽了,人模样的小白狼倒了下去……

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小白狼躺在女孩的怀里,对女孩说,我就要踏过这条奈何桥了,喝了那碗撕心裂肺的猛婆汤之后,恐怕我们三生三世都不会再相见了,让我再吻一吻你的脸好吗?女孩泪流满面,人模样的小白狼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轻轻的一个吻别,人模样的小白狼变回了原形!女孩悲痛欲绝的坐在佛祖面前。小白狼给了女孩刻骨铭心的爱,也给了女孩刻骨铭心的痛。女孩问佛祖,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

二手男人一手爱

那时候,她在一家报社上班,去他的公司采访,是他出面接待了她。他有三十多了吧?少了20岁的浮躁和青涩,说话的语速不急不慢,走路的姿势沉稳有力,就连笑容都深浅适度,这样的男人,不知哪个女子有幸与之携手共度人生。

慢慢转回身的时候,一眼瞥见他的办公桌上,一个精致的玻璃镜框里,有一个年轻的女子,穿淡蓝的绒衣,眼睛明亮,很灵气的样子。能够摆在一个男人办公桌上的女人照片,若不是妻子,就是名分已定的未婚妻。而且,想必他们很恩爱……“怎么,你离婚了吗?”话一出口,她就感觉自己有点儿冒昧了。

他定定地瞅着桌上的照片,说:“她前年就不在了,因为一场车祸。”

一来二去,他们熟络起来。

她决定嫁给他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反对,仿佛她不是要为所爱的人披上美丽的婚纱,倒像是一个闭着眼睛要往火坑里跳的人,不拉一把都对不住她似的。

父母说:“你嫁了他,让我们的脸往哪儿搁?别人会以为你嫁不掉,才找了个二手男人。”朋友说:“你嫁了他,要有心理准备,二手男人总会不自觉地拿你和以前的那位相比较的,从一开始你就处于劣势、下风,因为失去的,在记忆里永远都是最好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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