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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0 15: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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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岐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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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

基础会计试读:

前言

美国会计教育变革委员会在“原则公告第2号——会计的初始课程”(1992年6月)中指出:“会计初始课程的首要目的是让学生们把会计作为一种产生和传递会计信息以支持经济决策的手段来学习。会计初始课程所教授的知识和技能应当有助于学生以后的学习,虽然这些学生不一定会在会计或其直接相关的学科进行进一步的专业学习。”由此指明了《基础会计》课程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作为财会专业、管理类专业及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该课程在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中起着衔接一般经济理论和会计业务的中枢作用,同时又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职业理念和职业思维,使学生把握会计工作的循环和程序,掌握会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基础会计教材的编写一直是会计教育界和学术界关注的重大课题,也是从事会计教育的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思考的问题。近年来通过加大实例教学,重视感官教育和实践教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初学者对会计课程的神秘感和抽象感。但并没有突破传统学科教育理念影响下的重理论、轻能力的约束,使课堂教学与会计工作的实践要求相脱节,使学生无法建立完整的能力结构体系和知识体系,无法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更不能建立起科学的职业思维和职业理念。基于上述问题,作者结合近二十年会计专业教学及教研、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实践所得的经验与体会,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进行了相应的探索和实践。本教材打破了传统教材学科体系的思路,采取与会计工作的业务流程相结合,按照会计工作岗位能力的需要,根据会计循环和业务程序的顺序来组织教材的内容,将教学内容与岗位能力的要求紧密衔接,是对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在教材建设上的一种探索和尝试;同时,通过根据会计工作岗位能力需要来组织理论教学的内容,将传统教材实践教学内容为验证理论服务的思想,转化为理论教学内容为岗位能力需要服务的一种崭新的教育理念,充分体现了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育理念,是对传统高等职业教育模仿和照搬普通高校教材的一种突破。

本书的特色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以会计工作岗位能力分析和本课程的定位分析为基础,以会计工作的业务循环为依据,将教学内容与会计工作的实践紧密衔接,建立了一种崭新的教学逻辑路径,使学生完成本课程的学习后,在对会计和会计工作产生感官认识的基础上,养成职业理念和职业思维,并与实际工作需要接轨,为今后相关课程的学习奠定扎实的基础。

2.以会计工作的实际循环为依据,各章节内容紧密衔接,环环相扣,使学生对本课程建立起整体观念的同时,了解和把握本专业的能力结构,为今后的学习奠定基础。

3.采取任务驱动和行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在每章的开篇,列明本章对应岗位能力需要的知识点和能力点,进而明确本章的学习目标,所能达到的能力标准及支撑知识,各章节的知识点与能力点的整合,即构成了本课程的能力结构体系和知识体系。通过本章小结,进一步强化了教学的目标和要求,同时,围绕每章的能力结构,详细列明了知识与能力拓展的内容与路径,进一步帮助学生结合教学内容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拓展相关知识与能力的方式和方法,便于培养学生的持续学习能力,养成自我充实的良好习惯,对培养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的职业判断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4.配套的实训教材围绕岗位能力的需要,采取任务导向方式所选取的单项实训和综合实训,是对教材的有力支撑。充分体现了“教学做一体化”的理念。

本教材由张岐担任主编,中油碧辟石油公司财务总监常树成任主审。由张岐负责拟定全书的体例、大纲和最后的统稿和定稿工作。各章具体分工如下:第1、2、3、6、7、8章由张岐编写;第4、5章由符艳编写;第9章由周立群编写;第10章由彭晓红编写。该教材是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的成果。在本教材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银行及税务等部门同行的大力支持,还得到了院系领导及电子工业出版社编辑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编者水平有限,加之作为一种教改尝试,书中难免存在缺点和疏漏之处,恳请使用该教材的教师和读者不吝赐教。

编者

2010年6月

第1篇 会计与会计职业

第1章 会计与会计职业

知识要点

1.掌握会计的含义、基本职能及核算原则

2.明确会计的目标

3.理解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前提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4.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会计职业及会计法规体系

1.1 会计的本质

1.1.1 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会计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科学。会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的要求而产生、发展并不断完善起来的。会计的最初表现形态是人类对经济活动的计量与记录行为,早在原始社会初期,我国就有了会计的萌芽,“刻木计数”、“结绳记事”便是其最原始的表现形式。西周时设有专职的“司书”和“司会”官职,进行“月计岁会”,负责对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记录与核算,并定期向统治者报告。如当时建立的“日成”、“月要”、和“岁会”等报告文书,初步具备了旬报、月报、年报等会计报告的作用。唐宋时期,出现了“四柱结算法”,官厅中办理钱粮报销或移交,要编造“四柱清册”,将全部经济活动分为“旧管”、“新收”、“开除”和“实在”四个方面,其基本关系是“旧管+新收-开除=实在”,通过四柱平衡公式,结算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四柱结算法”说明我国古代会计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明清时期,出现了“龙门账”和“四脚账”,把全部账目划分为“进”(各项收入)、“缴”(各项支出)、“存”(各项资产)、“该”(资本及其负债)四大类,运用“进-缴=存-该”的平衡公式试算平衡,标志着我国复式记账法的正式产生。

在欧洲,复记簿记诞生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意大利,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 巴其阿勒出版了《算术、几何和比例概要》,详细地阐述了借贷记账原理,并介绍了日记账、分录账和总账三种账簿为基础的会计制度,标志着现代会计的正式产生,卢卡· 巴其阿勒也被后人尊为会计学之父。

会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早期的会计只是“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会计逐渐“从生产经营的附属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特殊的、专门委任的当事人的独立职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页)。股份公司的出现,使会计职能出现了质的飞跃,并使会计作为独立职业中介的正式出现和以向企业外部提供财务信息为主要任务的财务会计的产生。

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更加激烈,会计又进一步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前者又称对外报告会计,主要向企业外部利益集团提供相关会计信息,后者则主要侧重于为企业内部的预测、决策、规划与控制提供信息,所以又称为对内会计。广义的现代会计包含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在内的会计管理系统,会计的管理职能日益突出。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促使会计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领域中的广泛运用,使会计方法产生了质的飞跃,快捷的会计数据搜集和处理能力,使会计参与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延伸。物价变动会计、绿色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等新兴会计的产生,使会计向社会经济延伸的领域更加广泛,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幅度更加广泛和深入。

综上所述,从以上对会计产生与发展历史的简要回顾中,可以发现如下规律性的结论:

第一,会计是一种管理手段(信息系统),更是一种管理工作,其本质无论过去、现在或是将来,始终是以提供经济信息和从事价值管理为主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生产经济活动,生产经济活动离不开管理,管理离不开会计。

第二,会计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提高和完善的过程。会计的发展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不同历史阶段促进会计发展的共同性因素,则是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对资源运用最佳效益的追求。

第三,社会生产越向前发展,生产技术与生产关系越复杂,会计就越发重要。1.1.2 会计的本质

1.会计的本质

回顾会计产生与发展历史的目的,在于正确认识会计与社会经济发展间的相互关系,了解会计的发展规律,科学认识会计的本质。

伴随着会计的产生与发展,对于会计本质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其代表性的观点主要表现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会计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的信息系统论”,其侧重点为会计是一种处理信息系统的手段,其主要功能在于将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提供给有关使用者。另一种观点认为会计是“人们管理生产过程的一种社会活动的管理活动论”,其侧重点为会计本身就是一种管理活动,而不仅仅是一种手段。

客观而言,上述两种观点并不是对立的,事实上,会计本身即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一种经济信息系统,又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会计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2页)。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就是参与经济管理活动;对生产过程的观念总结,就是处理和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作用日趋明显。

第一,有助于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规范企业行为。企业财务会计通过其反映职能,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是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在内的各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二,有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成果、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第三,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层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接受了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就有责任按照其预定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考核和评价。

2.会计的含义

通过对会计的本质分析可以发现,作为与人类生产及经济活动相伴随产生和发展的会计,其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同时期的会计,其内涵和外延也是不尽相同的,同时,人们对会计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只有用历史的发展观点,才能对会计的基本概念做出科学的解释。

基于上述认识,可以将会计的含义概括为: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对一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综合的核算和监督,旨在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以此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

从上述会计的含义可知,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与其他管理系统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会计总是被用于“一定单位”,这个“一定单位”就是会计的主体,即会计服务的对象。该“一定单位”包括营利性的企业、政府机构和非营利性组织的教育、医疗、文化、科研、体育,以及各类社会团体等,据此会计可分为企业会计、政府机构会计和非营利性组织会计。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完整的组织,如公司;也可以是组织的某个组成部分,如分公司。本书主要以企业会计为对象进行阐述,但其一般原理和方法同样适用于其他组织的会计。

第二,会计是运用价值形式的管理,以货币为统一的、主要计量单位。这是会计区别于统计及其他业务核算的主要特点,计量单位是指用来度量事物数量的尺度标准,通常包括三种计量单位,实物计量、时间计量和货币计量。其中,实物单位是用来度量实物数量的单位,如一块木头的“块”、十千克水果的“千克”、二十件商品的“件”等;时间单位如“小时”、“星期”、“月份”等,通常劳动单位也用时间单位,如工作小时等。会计之所以要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可以对不同形态的资产进行汇总与分割,具有其他计量单位所无法比拟的统一价值尺度的优势,可以满足会计核算中综合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需要说明的是,会计在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的同时,有时还需要辅之以其他计量单位,来进一步补充说明货币单位的具体内容,如用实物单位反映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数量,用时间单位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基础等。所以,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并不排除同时运用其他计量单位,货币不是会计的唯一计量单位。

第三,经济活动,亦即会计的对象和内容。从而说明了会计与企业其他管理系统的范围区别,即凡是能够用货币反映的经济活动均属于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第四,对经济活动的核算和监督是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连续性是指按经济活动发生的顺序来反映,自始至终不可间断地进行记录;系统性是指会计要运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科学的、有规律的归类整理和记录,最后提供系统化的信息;综合性是指通过统一的货币量度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以得到反映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各项总括的价值指标;完整性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加以记录,不得遗漏。

1.2 会计的目标与职能

1.2.1 会计的目标

会计的目标是指进行会计工作所要达到的基本目的要求。会计目标是影响会计活动的决定性因素,一切会计活动都应以达成其基本目标为目的。

会计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向企业内外部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同时,还应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控制本单位的经营活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做了明确的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经济管理的需要。会计目标是会计管理的出发点和最终要求。在会计实践活动中,会计目标决定和制约着会计管理活动的方向,是优化会计行为,制定、改进和评价会计程序和方法的依据,涉及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内部和外部使用者两类。企业的内部使用者是指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由于财务会计信息全面、综合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结果,所以,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过程中,企业各个阶层和各个方面的管理人员,在对其所面临经营管理问题做出决策时,一般都要借助于会计核算所产生的财务会计信息。企业的外部使用者,泛指与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也包括与企业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政府部门及供应商和客户。1.2.2 会计的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固有的功能,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的职能在不断地拓展,会计人员还要分析经济情况,预测经济远景,参与经济决策。因此,会计除具有核算、监督两种基本职能外,还具有分析、预测、决策三种职能。

我国的《会计法》把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作为核心内容,并据此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会计法》的这些规定,体现了会计所固有的基本功能,也符合会计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要求。

1.会计的核算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准确地记录、计算、报告,为企业的经济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简单地说,会计的核算职能就是记账、算账与报账的过程,会计首先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在真实完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账簿中进行登记,最后再将账簿记录进行分析汇总,编制会计报表,通过会计报表向单位内部和外部的有关方面提供本单位的财务信息。(1)会计确认

会计确认是指会计数据进入会计系统时确定如何进行记录的过程,即将某一会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获利润等会计要素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报表的过程。会计确认是要明确某一经济业务涉及哪个会计要素的问题。某一会计事项一旦被确认,就要同时以文字和数据加以记录,其金额包括在报表总计中。

会计确认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确定某一经济业务是否需要确认;二是确定该业务应在何时进行确认;三是确定该业务应确认为哪个会计要素。

企业经营过程中大量经济业务所产生的数据,其内容十分广泛,并非全部属于会计核算对象。所以会计人员在接收、记录经济业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之前,要进行必要的确认(初始确认),排除那些不属于会计对象的经济数据,把符合会计核算特定规范要求的经济数据,归属到适当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及其具体账户,期末还要确定会计账簿中哪些信息应当列入财务报表,列入哪种报表,以及在财务报表上揭示多少会计信息,以及如何列示这些信息。

会计人员为了做好会计确认,应遵循一定标准,这些标准包括:

① 可定义性,即被确认的项目是通过经济业务活动产生的,其交易性质符合会计要素的要求,其项目要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特征。

② 可用货币计量,会计主要是提供财务信息,即货币指标的,不能用货币计量的方面不属于会计核算对象,不能在会计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

③ 所确认项目提供的信息具有相关性,符合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并且是真实的、可验证的。

会计确认是开展会计核算的基础,正是因为它代表会计行为中的识别、选择和判断(即决策阶段),只有正确地进行确认,才能正确地记录和报告,也才能产生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有用的信息,而正确的会计确认则完全取决于会计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2)会计计量

会计在确认某一经济业务可以作为会计信息加以接收记录之后,就要对该项经济业务引起的某些会计要素具体项目的金额变动加以正确计量,然后才能予以科学、准确的记录。

会计计量是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以历史成本(取得资产时的实际资金耗费)作为主要计量基础,根据情况需要,也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基础。(3)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是各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发票、合同、签约等其他原始资料的统称,有时也专指账簿记录。

会计记录是指对经过会计确认、会计计量的经济业务,采用一定方法记录下来的过程。在会计记录中,对于经过确认而可以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处理的每项数据,要运用预先设计的账户(账户是会计要素的再分类与具体化)和有关文字及金额,按复式记账规则的要求,在账簿上加以登记。它是会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形成会计核算的一个子系统——复式簿记系统。通过会计的记录,不仅对资本的运动进行详细与具体地描述与量化,也对数据进行了分类、汇总及加工。只有经过这一程序,会计才能生成有助于经济决策等方面的财务信息。

由于要经过会计确认才能记录,记录就必须要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并加以表现,因此记录同样也有确认与计量的问题,但在记录时主要运用的会计方法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和登记账簿等。

会计记录是会计的基本程序之一,它将经过初次确认而可以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根据会计计量确定的各要素的货币数据,按照复式记账原理,采用文字和数字叙述的形式在预先设置的账户中记录、反映,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环节。(4)会计报告

通过账簿记录形成的会计信息资料,信息量大而且比较分散,不能集中、概括说明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必须进行集中,并形成一套全面综合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其成果的财务指标体系,以财务报表的形式反映出来。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 企业的经济资源及经济资源的来源或所有权的构成情况,即企业的财务状况(其载体为资产负债表)。

② 企业经济资源的利用效果,即经营绩效(其载体为利润表)。

③ 企业现金流动情况的信息,即企业怎样取得和使用现金(其载体为现金流量表)。

④ 其他有用的信息。

2.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以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纪律和会计信息为依据,对将进行和已经进行的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和控制。

会计的监督应贯穿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这种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具有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这种监督更应是一种全方位的监督,既包括对货币资金的监督,也应包括对实物的监督。现代社会的会计监督职能已扩展到以内部监督为基础、政府监督为主导、社会审计监督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对凭证、账簿和会计报告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对于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的行为,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有权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② 对实物、款项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③ 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有权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或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有权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有权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④对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义务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单位制定的预算、计划等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2)国家会计监督

国家会计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审查会计资料来对有关单位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政府对各单位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等。(3)社会会计监督

社会会计监督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接受委托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执业人员。其审计业务主要包括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验证资本并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二者是相互依存、密切结合、相辅相成的。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而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保证。两者必须结合起来发挥作用,才能正确、及时、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如果没有可靠的、完整的会计核算资料,会计监督就失去了客观依据;反之,只有会计核算没有会计监督,会计核算资料的质量就难以保证,甚至会变得毫无意义。

1.3 会计核算的前提与质量要求

1.3.1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核算基础

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特定关系或尚未明确的因素,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发展趋势所做的合乎逻辑的判断和假定,故又称为会计假设。这些基本前提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是世界各国会计界所公认和接受的会计惯例。具体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为会计实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在会计主体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并与其所有者的活动、债权人的活动以及交易对象的活动相分离,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此基本前提的明确,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或事项做出正确判断、对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的经营活动将按照当前的形势和既定目标无限期地继续下去,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进行清算。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此前提是权责发生制赖以建立的基础。

由于持续经营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一般情况所做的假定,而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也就是说,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此,需要企业定期对其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做出分析和判断。(3)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又称会计期间,是指一个企业连续不断的经营过程可以被划分为相等的时间单位,以便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及时、连续的反映。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期间是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的。我国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来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货币计量前提下,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2.会计核算的基础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虽然企业的资源及其变动都会引起现金流动,但由于会计分期的存在,企业现金的实际收付期间和资源实际变动的期间可能不一致。由此,在确认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时,就出现两种制度的选择:第一种是现金收付制,即按照期间内实际收付的现金对相关项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第二种是应计制,按照资源及其变动的发生期间来确认、计量和报告。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原则”,即会计上对收入和费用应将其在实际发生影响的期间,而不是其发生现金收付的期间来确认。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了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更有利于考核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1.3.2 会计核算的质量要求

由于会计核算是以企业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为对象,所以会计核算所产生信息的质量必须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需要,满足企业进行决策的需要。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核算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真实可靠性与内容完整性

真实可靠性是指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能如实地反映其核算对象的实际情况。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必须具备如实反映、可验证性和中立性三方面的品质特性。

为此,企业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2)相关性

所谓相关性是指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与使用者所面临的决策有关。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必须具备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三个方面的品质特征。

为此,企业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3)清晰明了性

清晰明了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为此,企业会计核算的一切纪录,包括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都要清晰、易懂,对重要和复杂的经济业务,在报告时应用规范化的文字加以说明。(4)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为此,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因此说,可比性是以会计核算时所采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方法与口径的一致性为前提的。(5)实质重于形式

所谓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即当法律形式不能准确表达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的时候,应超越法律形式,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核算。

从另一个角度看,此要求也可以理解为:税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应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了规定,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等,但这并不表示以真实再现企业财务图像为目标的会计报表也要为遵从此类法规而违背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这种认识是对会计功能定位的理念性改变。实质重于形式是从制度层面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核心原则,它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地位的确立,为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变革以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奠定了思想基础。(6)重要性

所谓重要性是指企业提供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即凡属重要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次要事项,则可适当简化处理。

此项要求,企业应当认真理解和把握,对于财务人员而言,必须结合自身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规模适当的选择适合与企业经营和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做到在保证会计核算所产生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环节、简化方法,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和效果。(7)谨慎性

所谓谨慎性是指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反映了会计人员对其所承担的责任的一种态度,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当局对企业通常过于乐观的态度所可能导致的风险。

要想更好地贯彻谨慎性要求,必须在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础上提高其职业判断能力。(8)及时性

所谓及时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核算只有满足了及时性的要求,才能使会计核算所产生的财务会计信息具有相关性。1.3.3 会计计量的要求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1.会计计量的属性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几种计量方式。(1)历史成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2)重置成本。在采用重置成本计量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3)可变现净值。在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时,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4)现值。在采用现值计量时,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5)公允价值。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2.会计计量的标准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1.4 会计的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所运用的方法体系,主要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七种具体方法。(1)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内容进行归纳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对象的内容是复杂多样的,为了便于系统地核算和监督,就必须对会计对象按其特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进行科学分类,划分为若干个会计科目,并为每一个科目开设具有一定结构内容的账户,通过账户分门别类的登记经济业务,以便取得满足需要的财务会计信息。(2)复式记账

经济活动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引起至少两方面的变化,复式记账就是指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可以全面、完整地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通过账户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3)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填制和审核凭证,是为会计核算提供完整的、真实的原始资料,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完整的一种专门方法。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的基础和前提。(4)登记账簿

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保存会计数据资料的重要工具,登记账簿就是将会计凭证所提供的分散的会计资料进一步归纳汇总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登记账簿要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是大量分散的会计凭证归类、加工成系统完整的数据资料,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5)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是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借以确定该对象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物业企业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物业管理与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6)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以及账目核对,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及往来款项的实有数,以保证账簿记录真实可靠和保证财产安全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一方面可以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检查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回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保护企业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7)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企业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定期对日常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归集、加工、整理,编制成财务会计报告,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及时、准确、清晰地提供会计信息资料的一种方法,也是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考核、分析计划完成情况的重要手段。

以上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会计核算方法体系。在会计实务中,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根据业务的内容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运用复式记账原理登记账簿;对于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时进行成本费用计算;对账簿记录,要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即财产清查;在保证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1.5 会计职业与会计法规

1.5.1 会计职业

1.会计职业

会计人员所从事的职业,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注册会计师、企业会计和行政事业会计。

注册会计师职业,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是一种以超然独立的地位为客户提供专业性服务的职业。会计人员要想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一般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会计查账验证业务,即审计业务;二是会计咨询服务业务。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是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的。截至2009年,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数已达15.5万,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8.5万人,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必将有一个大发展,并成为人们所向往的一种崇高的会计职业。

企业会计,是会计人员最主要的职业。任何一个企业单位都不可以没有会计。我国在各类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数以百万计。企业会计根据工作需要设有不同的岗位。这些岗位有两个系列,一个是行政职务系列,如总会计师、财务经理、会计科长、记账员、出纳员等;另一个是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包括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等。年轻一代的会计人员,要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在企业管理人员中,会计人员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不少有作为的会计人员,最终极有可能晋升为企业最高阶层的管理人员。

行政事业会计,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也都设有会计机构,有大批会计人员在这些单位从事行政事业会计工作。这些单位通常是实行预算会计制度,故行政事业会计又可称为预算会计。行政事业会计也设有相应的专业职务岗位。

2.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证明其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凭证。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必须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和规定了会计工作人员上岗注册登记、离岗备案、调转登记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要求。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财政部于2006年11月20日正式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首次明确了会计人员每年接受面授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且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另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把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将把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依据之一。

4.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的职责,是考核会计人员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中的规定,一般来说,会计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会计人员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①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② 财务收发、增减和使用;

③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④ 资本、基金的增减;

⑤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⑥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⑦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2)实行会计监督。会计监督的职责也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一是要依据会计监督的标准进行,其标准包括各种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等;二是会计监督是一个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三是监督的核心在于对单位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3)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主要包括选择和制定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程序,比如计提折旧的方法、存货计价的方法、成本的计算方法等,还有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方面的内容。(4)参与制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并检查、分析和考核其执行情况。(5)办理其他的会计事项。包括协助其他管理部门做好管理技术工作,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对于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法规以专门的条文形式进行了规定和保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进行会计核算,执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有关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这是对会计人员履行职责的保护。

5.会计人员的权限

会计人员的权限是保障会计人员顺利履行其职责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中的规定,会计人员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和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予以纠正,有权向本单位负责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2)有权参与本单位的计划编制、定额制定、经济合同签订工作,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及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3)要求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财产保管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提供与会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会计职业中的特殊表现形式,它既有社会道德的共性、又有会计自身职业的特性,是从事会计职业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会计人员为了全面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对会计人员有关职业道德提出的具体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对象,主要分为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和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两者遵循的职业道德有共同之处,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等,都是会计职业活动的基本要求。同时,两者的职业道德又各具特点,如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的审计业务特别强调独立性,而对单位的会计人员则不能有此要求。因此,对单位会计人员和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分别进行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职业道德的规范主要是规范单位会计人员的行为,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主要是规范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规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这是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是最基本的道德素养。(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就是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职业时应当实事求是地做事,讲信用、重信誉,信守诺言。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工作准则。(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这是由会计的职业特点决定的,是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和行为准则。会计活动涉及国家单位、投资者、债权人等各个方面,会计人员如何处理直接影响他们的利益,会计从业人员只有自身做到廉洁自律,才能理直气壮地行使核算和监督的会计职能,保证会计活动的正常进行。(4)客观公正。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坚持准则就是坚持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要做到坚持准则必须做到三点:一是掌握准则,就是指会计人员应了解和熟练掌握准则,同时应当正确领会准则,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准则办事;二是遵循准则,即执行准则;三是坚持准则,就是在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受到干扰、阻碍和挑战时,仍应当依法办理,坚持准则。(6)提高技能。所谓提高技能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包括会计专业理论水平、会计实务操作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等三个方面。(7)参与管理。参与管理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时要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8)强化服务。强化服务就是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做了原则性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①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② 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③ 对客户的责任;④ 对同行的责任;⑤ 业务承接等责任。

7.违反《会计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对违反《会计法》中关于会计核算规定的处罚。《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了违反相关核算规定的违法行为种类,具体包括:

①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② 私设会计账簿;

③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④ 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⑤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⑥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⑦ 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⑧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⑨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⑩ 任用的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

有以上违法违纪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并做出处理。对单位并处5000 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处罚方式与上述第二点相同。1.5.2 会计法规

会计法规是指由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以及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则、办法、规定等。这些法规是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处理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和基本准则。我国企业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核算方面的法规。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会计法律。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属于该层次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

第二层次是政府的行政法规。它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该层次的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政府的行政法规是对会计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或某些方面的补充,主要规范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的会计关系。

第三层次是部门规章。由财政部依据会计法律和会计法规的规定制定颁布。就其数量而言,是会计法规体系的主要部分,是规范会计有关方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该层次的有《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

除了以上专门规范会计的法规之外,其他有关法律中对财务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也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供了法律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计等均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对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要求做了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违法行为应负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上述法律法规同样是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1.会计法

我国于1985年1月21日颁发了《会计法》,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并于1993年12月、1999年10月先后两次修订。《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会计法》的颁布施行,对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提供经济效益、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关于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行为规范,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它是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于1992年11月30日由财政部颁发,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于1997年5月28日由财政部颁发,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推进和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也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上市公司开始执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会计准则体系由三个层次体系构成,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2项应用指南。(1)第一层次:基本准则。基本准则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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