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会计学精品教材 建设单位会计(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31 1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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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进军

出版社:大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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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会计学精品教材 建设单位会计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会计学精品教材 建设单位会计试读:

前言

基本建设作为建造固定资产的一个特殊物质生产领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它在保证社会扩大再生产的持续进行、提高国民经济的技术装备水平、调整生产力布局、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等方面,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全球性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对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发挥着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保证基本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严格遵循科学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而建设单位会计是基本建设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基本建设资金,降低建设成本,充分发挥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是建设单位会计的基本任务。

近年来,我国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财政部于2002年发布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随后,财政部和中央有关部门又陆续发布了基本建设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其他相关规定。因此,建设单位会计教材必须及时更新,与时俱进。为了满足高等财经院校的教学需要以及各级、各类建设单位广大财会人员进行新财会制度培训和业务学习的需要,我们精心编写了这本《建设单位会计》。

本书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直接依据,对近年来国家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法规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在总结多年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建设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系统地阐述了建设单位会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会计实务的具体处理方法。在编写过程中,力求体系完整,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和难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既可以作为高等财经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工程管理、财政、税收、经济管理等专业的教材,也可以作为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建设单位广大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用书,还可以作为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经济管理和监督部门在职干部业务学习的参考书。

本书由杨进军编著,其中第七章由刘桔执笔。在编写过程中,张晓贞、何志慧、马宏飞、储岳秀、田巧娴、张冠英等协助作者收集和整理了大量资料,谨此致谢。

由于受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所限,书中若有疏漏甚至错误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杨进军

大连出版社教学支持说明

为了建设立体化精品教材,秉承为高校教师提供全方位的教学支持理念,我们将向使用本套教材的高校教师免费提供教学课件和教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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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需要与本书配套的教学课件和教学参考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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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系/院主任:_____________(签字)(系/院办公室盖章)20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出版说明

多年来,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并取得很大成绩,满足了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推进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知识更新步伐的加快,成人教育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重要。

为了顺应当前我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形势,配合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我们特邀请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院校长期从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及有关专家,精心编写了本套教材。

本套教材严格遵循成人高等教育的规律,以学习者为中心,针对在职人员业余学习的特点和需求,在知识结构、难易程度、语言表达等方面均合理设计,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兼顾可操作性,结合案例分析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了教学的方便,本套教材还配备了与教材配套的学习指导和教学课件,便于学生和教师使用。大连出版社第一章基本建设基础知识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基本建设的概念、基本建设工作的内容、基本建设费用的构成以及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额的确定方法,熟悉基本建设管理机构和施工方式以及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内容,了解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基本建设的分类以及基本建设的特点。第一节基本建设的意义一、基本建设的概念

基本建设是指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固定资产的部分简单再生产。它是国民经济中形成固定资产的一种物质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更新改造等多种形式,而每一种形式又都包含了固定资产形成过程中的建筑、安装、设备购置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其他生产和管理活动等工作内容。

固定资产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为生产和人民生活等方面服务的物质资料。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不同,可以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是指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能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是人们用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技术手段,如工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矿井、水库、铁路、桥梁、码头、船舶等;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是指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使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直接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的物质资料,如住宅、学校、医院和其他生活福利设施等。固定资产能够反复多次地参加生产经营过程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随着损耗程度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去,通过产品销售而不断地获得补偿,直到其完全损耗报废,才需要进行实物形态的全部替换。

任何社会的生产都是循环往复的再生产。在社会再生产中,固定资产的再生产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耗并最终丧失效能,如果不实现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就不能保证原有的生产规模和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所谓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就是指固定资产本身不断地被生产出来,不断地被消费,不断地进行补偿、更新,不断地积累、扩大的过程。它包括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如果建设在原有的规模上重复进行,即建造出来的新固定资产只能补偿、替换被消费掉的固定资产,就是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如果建设在扩大的规模上进行,即建造出来的新固定资产多于被消费掉的固定资产,就是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

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是保证社会再生产继续进行的必要条件。它必须从物质形态上得到补偿才能继续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补偿是通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更新和恢复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是指固定资产在长期使用后,为了恢复原有性能而对其主要组成部分进行的修理或更换。例如,对机器设备更换主要部件、配件,对房屋和建筑物进行翻修、加固等。由于它只是对固定资产的某些部分进行修复和更换,即对损耗的固定资产进行部分补偿,不能生产出新的或与前不同的整体性固定资产,是固定资产的局部简单再生产,因而它不是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的更新,是指当固定资产的基本部分已经损坏或全部丧失其使用价值(如设备报废和矿井资源枯竭)时,另行购置或建造新的固定资产来替换它,以保持其原有规模。固定资产的更新是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物质补偿的主要形式,但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飞速发展,更新通常不会是原有固定资产的依样重复,而是要与挖掘现有企业的生产潜力,进行局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相结合。特别是在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固定资产按原样更新,不进行任何技术改造的情况是极其罕见的,也是不可思议的。更新结合改造(如对原有车间、生产线进行局部改造)进行,不仅实现了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还会提高生产能力,达到实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目的。因此,一般认为固定资产的更新应纳入基本建设的范畴。固定资产的恢复是指原有固定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或战争而遭受破坏,以后又按原来的规模重新恢复起来。恢复从宏观上看虽然没有扩大规模,但从它是遭受破坏后重新在平地上建设起来的角度考察,也可视同新建,因此,它也属于基本建设的范畴。【小思考1-1】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为什么不属于基本建设?

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是在简单再生产的基础上扩大原有固定资产的规模。它是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形式来实现的。新建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扩建是指原有企业或单位,为了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而新建一些主要生产车间或其他固定资产;改建是指原有企业或单位,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改变产品结构或方向、提高技术水平等,而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整体性改造;技术改造是指用水平较高的技术来代替水平较低的现有技术,用先进技术对现有企业的机器设备、生产工艺进行改革,借以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广义的技术改造还包括改建在内。因此,技术改造是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形式。

基本建设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一种经济活动,包括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全过程以及一些与基本建设相联系的其他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勘察设计、职工培训等,这些工作是保证基本建设工程正常施工和竣工后顺利投产必不可少的工作,因而也属于基本建设的范畴。

在我国的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再生产通过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措施两条途径,分别安排项目和进行管理,并统一纳入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总规模之内。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的固定资产再生产,一般是指足以形成较为完备的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一系列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等活动,包括对原有固定资产体系进行的整体性技术改造。至于企业或单位原有的单项固定资产的更新重置和局部性技术改造,以及一些零星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零星土建工程的兴建等活动,则纳入更新改造措施管理的范围。

综上所述,基本建设就是以扩大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知识链接】“基本建设”一词源于俄文。20世纪20年代初期,苏联开始使用这个术语,说明社会主义经济中基本的、需要耗用大量资金和劳动的固定资产的建设,以区别于流动资产的投资和形成过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也使用这一术语。在西方发达国家,并无“基本建设”一词,但存在固定资本投资的概念,两者在范围上大体一致。二、基本建设工作的内容

基本建设工作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有关活动以及与其相联系的工作。其构成内容一般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具器具的购置和其他基本建设三部分。(一)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是指对劳动对象进行追加劳动而使之形成劳动资料的劳动过程,即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其中,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各种房屋(厂房、仓库、住宅等)、构筑物(烟囱、水塔、水池等)的建造工程,设备的基础工程,各种管道和线路的敷设工程,各种特殊炉的砌筑工程,钻井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以及其他特殊工程等;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装置工程,以及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而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的无负荷试运行工作等。建筑安装工程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它是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性活动,是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般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占基本建设工作总量的50%左右。(二)设备及工具器具的购置

设备及工具器具的购置是指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设备和工具器具以及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设备包括需要安装设备(如车床等)和不需要安装设备(如汽车等)两大类。工具器具包括生产和维修用的各种工具,试验室、化验室用的计量、分析、保温、烘干等各种仪器以及其他工具和器具。在一般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设备及工具器具的购置占基本建设工作总量的40%左右。(三)其他基本建设

其他基本建设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基本建设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勘察设计、房屋购置、新建单位办公用具和生活家具购置、交工验收前按设计规定标准进行的负荷联合试车、生产职工的培训、建设工程筹建和建设阶段的管理工作等。这些工作是进行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没有它们,基本建设就难以进行,或者工程建成后也无法顺利投产或交付使用。在一般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其他基本建设占基本建设工作总量的10%左右。三、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由其所建造的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决定的。固定资产是一个国家国民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是否强大雄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否高、物质文明进步程度是否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其所拥有固定资产的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在我国,基本建设作为形成固定资产的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物质生产部门。

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建设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证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不断进行

基本建设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建造固定资产,提供生产能力,从而为社会再生产的扩大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当然,社会再生产的扩大、生产能力的增加,不单是依靠基本建设,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提高现有企业的设备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生产能力。但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总有一定的限度,并受到整个国家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等条件的制约。因此,为了不断地发展国民经济,从长远和整体来看,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基本建设,使国民经济各部门能够获得数量更多、质量更好、效率更高的固定资产,为社会再生产提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不断提高社会生产能力。

2.基本建设是提高国民经济技术水平、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要不断提高国民经济的技术水平,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用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国民经济各部门,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国民经济和技术落后的面貌,使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有一个巨大的发展。基本建设是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其内容与技术进步是分不开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是由生产中发挥机能的劳动手段形成的,技术进步首先就反映在劳动手段的革新上面。通过基本建设,增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中最活跃、最积极的部分——生产设备,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技术装备程度和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因此,基本建设是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3.基本建设是有计划地调整旧的部门结构、建立新的合理的部门结构的重要手段

部门结构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在国民经济整体中所占的比例。部门结构合理,比例恰当,就能促进各部门协调发展;部门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就会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改变旧的部门结构、产业结构,建立合理的、先进的、完整的部门结构和经济体系,固然可以通过对现有生产的调整、改组和试制新产品等办法来实现,但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通过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来实现。固定资产是社会再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固定资产的部门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生产结构。因此,通过基本建设投资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正确分配,合理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比例,就可以改变旧的不符合发展需要的生产比例,建立一些新的生产部门,加速某些薄弱部门的发展,从而建立起部门之间新的比例关系,促进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

4.基本建设是合理分布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合理的生产力布局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合理的生产力布局要求各生产部门的产品数量在地区分布上保持协调的比例关系,要求根据自然资源特点和国防战备需要,使大工业在全国尽可能平衡地分布,使生产接近原料、燃料产地和销售地区,从而促进各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综合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缩小地区和城乡差别。通过基本建设,有计划地调节基本建设投资在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比例,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对于调整不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建立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固然可以通过物资、劳动力、科技人员的地区分配等来实现,但通过基本建设把建设项目安排在恰当的地区,则是合理分布生产力的最根本途径。因为在生产力中固定资产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作为基本建设产品的固定资产具有位置固定性的特点,其位置安排得合理,就能与所在地的劳动力和劳动对象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5.基本建设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创造物质条件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基本建设所提供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能够扩大生产能力,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可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满足人民的需要,从而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基本建设所提供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例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城市公用设施以及住宅等的建设,都是直接为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服务的。

6.基本建设能够促进和带动其他生产部门和行业的发展

基本建设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众多,产业关联度高,联动效应显著。它能带动一系列生产部门和行业(如建材、冶金、化工、机械等)的发展,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它能带动流通和分配领域中一大批经济事业(如商业、金融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的发展,促进社会商品流通、货币流通的扩大和加速;它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基本建设还能够为社会劳动者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吸收大量的城乡劳动者就业,帮助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影响全局的地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因此,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基本建设工作,发展物质生产、改善人民生活,都把基本建设放在先行的地位。在历次调整国民经济中,基本建设也是处于核心关键的地位。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其运动规律,科学地经营和管理基本建设事业,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第二节基本建设的分类和特点一、基本建设的分类

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分别进行着不同内容的基本建设。它们之间既有量的差异,又有质的区别。为了适应基本建设管理的要求,便于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研究和分析,有必要对基本建设进行科学的分类。(一)按国民经济的行业性质和特点分类

1.竞争性项目

竞争性项目是指投资效益比较高、市场调节比较灵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行业的建设项目。它主要包括工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商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咨询业等建设项目。竞争性项目一般以企业为基本投资主体,通过市场融资,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

2.基础性项目

基础性项目是指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较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它主要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气象、能源、交通、邮电通信、地质普查和勘探、高新技术产业等建设项目。基础性项目一般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政府也鼓励引导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各方参与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性项目的投资,有的还可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3.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是指具有非营利性但却具有社会效益性的行业的建设项目。它主要包括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国防和环保等建设项目,以及公、检、法等政权机关和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的办公设施等建设项目。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各级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同时政府也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公益性项目的投资。

基本建设按国民经济的行业性质和特点分类的目的,在于分类考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经济差别,对不同的投资决策方式、筹措方式和使用方式进行分析研究,发展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投资方式,保证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按基本建设投资的用途分类

1.生产性项目

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工(矿)业建设项目、建筑业和地质资源勘探建设项目、农林水利建设项目、运输邮电建设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建设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

非生产性项目也称消费性项目,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建设项目、文教卫生建设项目、科学实验研究建设项目、公用事业建设项目,以及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等。

基本建设按投资用途分类的目的,在于反映各种不同用途建设工程的投资分配情况,以便研究各类建设的比例关系。(三)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分类

1.新建项目

新建项目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如国家或地方兴建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等。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较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列为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

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者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而扩充或新建主要生产车间或工程的项目。如工业企业增建主要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在总厂之下增设分厂等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项目。

3.改建项目

改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单位对原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如现有企业为调整产品结构,改变产品方向,改革生产工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而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以及为平衡生产能力而增建或扩建附属、辅助车间等项目;现有企业、单位为改善生活福利条件,单纯建造托儿所、职工食堂、医务室、浴室等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4.迁建项目

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其他地方建设的项目。迁建一般是由于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战略搬迁一般是出于国防安全或改变生产力布局的考虑,由于付出的代价很大,需要慎重对待。在搬迁异地建设的过程中,不论其基本建设规模是维持原状还是扩大,都属于迁建项目。留在原址的部分,不包括在迁建项目中。

5.恢复项目

恢复项目也称重建项目、复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单位,由于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战争破坏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和设施全部或部分报废,而投资重建的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因自然灾害或战争损坏而重建的,仍属于原来的建设性质,不作为恢复项目。

基本建设按建设性质分类的目的,在于反映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方向,分析各类项目的比重变化,检查“先挖潜、后新建”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各类项目的投资效益水平,从而探索不断提高投资效益的途径。(四)按基本建设的建设阶段分类

1.筹建项目

筹建项目是指设计任务书批准后、工程正式开工之前,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招投标等建设准备的项目。

2.施工项目

施工项目是指计划年度内正在进行建筑安装活动或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包括计划年度内新开工的项目,以前年度开工跨入计划年度继续施工的项目,以前年度停建而在计划年度恢复施工的项目以及在计划年度内施工并建成投产或停缓建的项目。

3.竣工投产项目

竣工投产项目是指计划年度内设计规定的生产性工程和非生产性工程全部建成,并经正式验收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其中又可分为部分竣工投产项目和全部竣工投产项目。建设项目全部竣工标志着建设过程全部结束,不再需要继续进行任何施工活动。全部竣工的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全部投产的条件。

4.收尾项目

收尾项目是指在计划年度内设计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已全部建成并已验收投产,但还遗留少量扫尾工程的项目。尚未办理验收投产的项目,不论遗留的工作量大小,都不能作为收尾项目。

基本建设按建设阶段分类的目的,在于反映处于各建设阶段的项目个数,了解基本建设的总进度和投资效果,以满足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的需要。(五)按基本建设项目的经营目标分类

1.经营性项目

经营性项目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建成后即成为一个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项目。它主要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建设项目。

2.非经营性项目

非经营性项目是指旨在实现社会目标和环境目标,为社会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非营利性建设项目。它主要包括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如教育项目、医疗卫生保健项目)、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水利设施项目、政府和政权机构项目、某些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项目)等。这类项目的主要特点是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和使用功能不收取费用或只收取少量费用。

基本建设按经营目标分类的目的,在于分析和研究不同建设项目的决策方式、投资方式和管理模式,以规范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基本建设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六)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分类

基本建设按建设规模不同,可以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习惯上将大型项目和中型项目合称大中型项目。它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所需的全部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后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生产能力。凡是产品为全国服务或者对生产新产品、采用新技术等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以及边远地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发展地区经济有重大作用的建设项目,其设计规模和总投资虽不够规定标准,但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也可以按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

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而有所变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是: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 000万元(含5 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 000万元(含3 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基本建设按建设规模分类的目的,在于分析研究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的投资比例关系及其发展趋势,以适应基本建设分级管理的要求。

此外,基本建设按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不同,可以分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按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可以分为基建拨款项目、基建贷款项目、自筹投资项目、资本金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等。二、基本建设的特点

基本建设作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的物质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中一个特殊的经济领域。它具有与其他部门、领域不同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是由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任务以及基本建设本身的技术经济特点决定的。正确认识这些特殊性,对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按照客观规律要求科学地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基本建设内外联系的特殊性

从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任务来看,基本建设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生产活动,是涉及面广、外部联系和内部联系错综复杂的一个独立的、综合性很强的部门。

从外部联系来看,基本建设是为国民经济建造固定资产的部门,这是其他任何生产部门取代不了的。正是由于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这种地位,使它必然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因为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都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更新原有的固定资产,建设新的固定资产,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这都离不开基本建设;而基本建设也离不开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否则它便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基本建设不仅贯穿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之中,而且还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金融、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劳动力和物资分配等综合管理部门具有密切的联系和复杂的关系。可以说,基本建设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几乎所有的社会生产部门都直接或间接地为基本建设服务,基本建设的外部联系比工农业生产更为复杂。

从内部联系来看,基本建设既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又涉及它们与有关银行、物资供应单位等经济组织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没有这些关系,基本建设生产过程就无法进行。(二)基本建设产品的特殊性

基本建设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活动,有其直接的物质产品,即各种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基本建设产品的一些特点包含和反映了建筑产品的特点,而与其他物质生产部门的产品相比,则有明显的区别。从基本建设产品本身固有的技术经济特点来看,它具有总体性、固定性和单件性的特点。

1.总体性

总体性是指基本建设产品是一种总体产品。主要表现在:(1)它是参与基本建设生产活动的众多单位分工协作,以社会的规模结合起来的总体劳动能力所生产出来的物质成果,即它是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材料和设备生产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劳动的成果。(2)它是运用大量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一些局部产品加工装配组合而成的一个体形庞大、结构复杂、不可分割的综合体。(3)它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建造出来的工程配套、项目衔接的固定资产体系。例如,一个工厂,不仅要建厂房,还要安装机器设备;不仅要有主要生产车间,还要有辅助生产车间和各种生活设施等。

2.固定性

固定性是指基本建设产品的位置是固定的。因为基本建设产品是建造在选定的地点,并且与土地连成一体,位置一经确定,建在某处,就始终在那里发挥作用,不能移动。如工厂建造在固定的厂址,铁道修筑在固定的路基,高楼大厦奠基于平地。至于石油井、煤井、地下铁道和水库等,本身就是土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切工农业产品,其位置都是不固定的,可以流动运往各处,而基本建设产品必须固定在一定的地点,从而长期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这种固定性正是基本建设产品与其他生产部门的物质产品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点。

3.单件性

单件性是指基本建设产品虽然造型庞大、结构复杂、内容繁多,但它却是一个单件生产的产品。在一般工业部门中,如机械、化工和纺织等工业部门,由于其产品大多是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规格进行加工制造,因而可以反复地、连续地进行批量生产。产品的同一性和生产的大量性是这些工业部门能够实行大量生产的基础。而基本建设产品则刚好相反,几乎每一个基本建设产品都有其特定的建设目的,都有其独特的形式和结构,建成后有特定的用途,因而就需要有一套单独的设计图纸,在建造时需要根据不同的设计,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即使是采用同一种设计图纸的建设工程,由于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以及交通运输、水、电、材料和设备供应等社会条件的不同,在建造时往往也需要对设计图纸以及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等作适当的改变。此外,技术水平、建筑等级和建筑标准的不同,也会导致工程建设的差异。因此,基本建设产品具有千差万别的单件性,很少有可能全部按照同一模式进行完全重复性质的生产。(三)基本建设生产过程的特殊性

基本建设生产过程就是固定资产投资的实施过程和投资目的的实现过程。基本建设产品的技术经济特点决定着基本建设生产过程的技术经济特点。基本建设生产过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流动性的特点。

1.长期性

长期性是指基本建设生产过程是一个规模大、周期长、消耗多的生产性消费过程。由于基本建设产品的整体性强、构造复杂、形体庞大,在生产过程中要占用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一个大中型项目往往要花费几千万、上亿甚至百亿元以上的投资。从材料物资的消耗量来看,同一价值的建筑产品和机械产品相比较,前者的重量约为后者重量的30~50倍。基本建设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部门,庞大的基本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由于基本建设产品造型庞大而复杂,地点固定而又具有不可分割性,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这些都决定了基本建设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一个大中型项目往往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建成。基本建设生产周期长,决定了它必须长期大量占用和消耗人力、财力、物力,必须等到整个生产周期完结,即生产性消费过程终了之日,才能生产出独立的产品。而其他的物质生产部门,除个别行业外,总是一边消耗人力、物资和资金,一边出产品(当然其生产周期也有长短之分)。基本建设生产过程的这一特点,要求基本建设在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中,必须量力而行,建设规模要与国力相适应,要最大限度地缩短建设工期,合理使用人力、财力和物力,全面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果。

2.连续性

连续性是指基本建设生产过程是一个不可间断的连续劳动过程。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来看,自确定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开始,经过厂址选择、勘察、设计、征地拆迁、购置设备和材料、施工、试车验收,直至竣工投产或交付使用为止,是一个不可间断的、完整的周期性生产过程。基本建设产品是一个长期持续不断的劳动过程的成果。只有到生产过程终了时才能形成一个有真正使用价值的产品。当然,在生产过程中也可以生产出一些中间产品或局部产品,如建设一条铁路,可先建成一段通车;建设一个工厂,可先建成一个车间投产等。这些中间产品或局部产品,虽然对提高投资效果具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它们不是完整的独立产品,不能长期独立存在,形成不了综合的生产能力。如果基本建设生产过程的连续性遭到破坏和中断,就意味着基本建设产品的产前夭折,意味着大量资金呆滞和休眠于生产领域而不能正常周转,已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就会大量地积压和白白浪费掉。

基本建设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意味着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阶段、各环节、各工种、各项工作必须周密地、协调地、有条不紊地组织起来,时间上不间断,空间上不脱节,要求做到人尽其能、物尽其用、财尽其利。连续生产的不可间断性,还进一步派生出程序性强、协作性强两个具体特点。时间上不能间断,必然要求严格的、明显的程序性;空间上不能脱节,必然要求周密的、完备的协作性。基本建设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要求我们在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必须统筹安排、合理组织各项工作,遵守科学的基本建设程序,环环紧扣,循序渐进,力争一气呵成。

3.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在基本建设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和施工机具经常处于流动状态。在一般工业部门中,其产品一般是在工厂进行加工制造,完工后把成品运送到使用地点,生产者和生产设备是固定的,而产品则在生产线上流动。基本建设却与此不同,基本建设产品位置的固定性必然带来基本建设生产的流动性,使生产者和生产工具经常流动转移。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要从一个施工生产阶段转移到另一个施工生产阶段,而且在工程完工后,还要从一个工地转移到另一个工地。在一般工业部门中,产品制造可以在生产的各个阶段上同时进行,即产品的各个零部件可以分别在不同的场所同时加工制造,最后将这些零部件装配成为产成品。而基本建设的施工生产一般是顺序施工,基础、结构、屋面、装修等各阶段虽然也可以交叉作业,但比起工业生产的各工序平行作业来说,制约性很大。随着构配件预制工厂化和现场施工装配化的发展,许多操作可以在空间上同时进行,平行作业,大大减少了施工的流动程度。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基本建设施工生产的流动性。

基本建设生产流动性的特点给建设管理和生活安排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以便从一个工地转移到另一个工地时,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基本建设产品位置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流动性的特点,使基本建设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露天、高空作业,容易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基本建设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建设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如气候、水文、地质、季节、环境等条件,还要特别注意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小思考1-2】与其他行业或部门相比,基本建设有哪些特点?第三节基本建设管理机构和经营方式一、基本建设管理机构

基本建设管理机构是组织、管理基本建设决策和实施过程的工作机构。基本建设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基本建设管理机构根据其任务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领导机构,即对基本建设进行全面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另一类是基层组织机构,即负责完成基本建设某方面任务的具体单位。

按照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发改委、财政、建设、银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和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分别担负着管理基本建设的一定职责,是基本建设的领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规划和指导全国或地区的基本建设,汇总编制全社会或地区的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和备案,对基本建设进行宏观调控,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等。

基本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从研究决策、项目立项、勘察设计、组织施工直到竣工验收,每个阶段都需要由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来完成,每项基本建设工程都是众多单位分工协作的劳动成果。在基层,直接从事基本建设活动的单位主要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它们在完成基本建设任务过程中,既有共同的目标,又有各自不同的职责。(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是指进行基本建设的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个项目建设,相应地要有一个机构来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经过批准之后,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个企业或单位,组成精干的班子,负责基本建设的筹备工作。凡是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层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机构,都可以作为一个建设单位。在一般情况下,新建项目组织筹建处,改扩建项目则由现有企业、单位设立基建处(科)或改扩建办公室,负责基本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知识链接】

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6年发布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要求“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建设单位是负责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基层单位。它作为拟建工程的所有者,是基本建设投资的支配者,也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整个基本建设工作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制度,根据建设意图和建设条件对项目投资和建设方案作出正确决策,负责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基本建设资金,加强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做好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二)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各类建筑安装企业。它主要包括各种土木建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机械施工公司、基础公司、筑炉公司、电力建设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等等。施工企业主要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设备安装、矿山建设、铁路、公路、桥梁等施工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主要通过招投标形式自行承揽施工任务,并与发包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执行的依据。

施工企业是生产企业,通过建筑安装的生产活动,把各种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变成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把各种机器设备组装起来形成生产能力,为国民经济创造新的财富。施工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规定的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规范,具体组织施工生产活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基本建设施工任务。(三)勘察企业

勘察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基本建设勘察工作的生产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勘察企业是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主要任务是:在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之前,对拟建工程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为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设计工作等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勘察企业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形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地质勘察等。此外,勘察企业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经济调查,如自然资源调查,运输条件、水电供应和工业、农业经济情况调查等。我国的勘察工作既有勘察企业单独完成的,也有与设计工作一起进行的。在后一种情况下,一般合称为勘察设计企业。(四)设计企业

设计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的各类设计院的统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企业是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建设条件等,通过智力的投入,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进行全面而详尽的安排,编制出用以指导建设项目施工安装活动的设计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验收。设计企业对设计文件的编制和设计质量负有全面责任。设计企业在承接设计任务时,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并按完成的设计工作量和取费标准收取设计费。

我国的设计企业按业务性质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区域规划设计企业,主要负责城市、工业区等建设规划的设计工作,如城市规划设计院、城市建筑设计院等;第二类是工艺设计企业,主要负责工矿企业的工艺过程、工艺设备和产品的设计工作,如冶金、机械、化工、石油、电力设计院等;第三类是专业工程设计院,主要负责某些专业工程的设计工作,如给排水、动力、照明、供气、供暖等设计企业。

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以上设计企业配合设计时,建设单位应指定或委托其中一个企业为主体设计机构。主体设计机构是建设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要负责组织设计的协调、汇总,使设计保持完整性,并对整个设计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全面负责。(五)工程监理企业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为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提供高层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经济组织。它主要包括各类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等。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并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既可以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监理,也可以对工程建设的某一阶段或某一阶段的部分工程实施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如果工程监理企业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工程监理企业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知识链接】

1998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二、基本建设经营方式

基本建设经营方式也称基本建设施工方式,是指基本建设过程中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项目建设活动的方式。它确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完成基本建设施工任务中各自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其实质是与施工生产力相适应的、人们在基本建设领域所结成的一定的生产关系。一个项目的设计方案经过批准后,如何有效地把工程建设起来,关键问题之一在于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我国的基本建设经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承发包方式

承发包方式也称出包方式或包工方式,是指基本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通过一定的形式委托给施工企业负责完成的施工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时,建设单位为发包单位(俗称“甲方”),它以工程所有者的身份向施工企业发包并直接对投资者负责;施工企业为承包单位(俗称“乙方”),它以工程建设者的身份向建设单位承包并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承发包双方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以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承发包方式根据其具体做法不同,又可以作进一步的分类。按承发包工作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建设单项工作承发包、建设多项工作承发包和建设全过程承发包;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不同,可以分为内包和外包;按材料供应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包工部分包料;按承包层次不同,可以分为总包和分包;按确立承发包关系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协议方式和招投标方式。其中,招投标方式又有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公开招标,另一种是邀请招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方式已经成为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确立承发包关系的主要方式。【知识链接】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等中央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均对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基本建设工程采用承发包方式组织施工,由于施工企业是专业化的施工力量,工人的劳动熟练程度高,施工经验比较丰富,技术力量比较雄厚,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管理人员比较固定,容易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实现施工的机械化和工厂化,因而有利于提高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有利于积累建设经验,促进专业施工队伍的壮大和建筑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分工协作,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调动甲乙双方的积极性,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因此,承发包方式是我国基本建设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施工方式。(二)自营方式

自营方式也称自建方式或建设单位负责制,是指建设单位自己组织施工力量、配备施工机械、采购建筑材料并负责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种施工方式。即基本建设的全部工作,从编制设计任务书、选择建设场地、委托设计、征购土地、进行施工准备,直到正式组织施工,都由建设单位自己完成。在自营方式下,如果所属施工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实际上相当于一个独立的施工单位,它与建设单位的经济往来关系应视同内包处理,建设单位对这样的自营工程应比照出包工程的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如果所属施工组织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其一切经济业务和工程成本的核算,均应由建设单位的财会部门负责统一办理。

自营方式可以保证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全过程的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调动建设单位搞好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是,自营方式明显地带有万事不求人的小生产特点,不利于发展施工生产的专业化和协作。因为建设单位毕竟不是专业的施工机构,技术基础薄弱,施工经验不足,无论是施工装备、施工技术还是施工组织管理水平,都比不上专业施工队伍,往往造成工程质量差、劳动效率低、工程进度慢和工程成本高的结果。在自营方式下,建设单位的工作带有临时性,临时机构、临时思想、临时安排,人员不固定,缺乏长期稳定性,不可能有计划地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干部的管理水平,无法积累施工经验,妨碍了施工生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另外也容易分散建设单位的精力,影响其本业生产和工作,特别是大量采用自营方式时,会分散国家的专业化施工力量,影响施工力量在地区和单位之间有计划的统一调配和合理使用。

尽管自营方式有许多缺点,但它作为专业化施工力量的一种必要补充,将会长期存在。自营方式一般适用于建设单位所在地没有专业化施工单位的情况,如边远地区或农村的建设,群众性的水利工程和小型零星分散工程的建设,以及专业性较强、需要特别技术而建设单位又具备自营施工能力的某些特殊工程,等等。(三)包建方式

包建方式也称施工企业全面负责制或全包制,是指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由施工企业直接向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的一种施工方式。这种方式实质上是一种扩大了的承发包方式。它把承发包关系中发包者管理施工过程的某些职责与承包者的职责集于一体,目的在于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减轻建设单位的负担,节省人力和物力。包建方式主要有“交钥匙”方式和按造价包干方式两种具体形式。(四)共建方式

共建方式也称现场指挥部负责制,是指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派人组成现场指挥部,共同负责完成建设任务的一种施工方式。现场指挥部的主要领导成员一般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地方党政领导部门的领导人员担任。现场指挥部是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力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对工程建设实行统一指挥,包括研究和确定项目建设的战略方针、战略部署,制订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和分年、分季实施计划,讨论和决定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全面负责建设过程,实行统一指挥。

共建方式主要适用于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或工艺复杂的重要工业建设项目。因为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庞大,建设内容复杂,建设工期较长,建设资源耗用较多,牵涉面广,需要各有关方面的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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