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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1 2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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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澳)马库斯·苏萨克

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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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

偷书贼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偷书贼作者:(澳)马库斯·苏萨克设计:李洪达排版:李洪达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10-01ISBN:9787530218341本书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满怀爱和敬意献给伊丽莎白和赫尔穆特·苏萨克序幕堆积如山的废墟我们的讲述者会介绍他自己——那些颜色——还有偷书贼死神与巧克力

首先注意到的是颜色。

然后才是人。

我通常是这样观察事物的。

或者说,我至少会这样尝试。透露一个小小的事实总有一天,你会死掉。

坦率地说,我很想愉快地谈论这个话题,尽管我一再声明,可多数人不相信我的口吻。请你相信我。我的确可以满心愉悦。我可以是亲切的,亲和的,亲善的。我还只算了“亲”字打头的词儿。但别以为我是个好人。我跟好人可没关系。对于上述事实的反应你会因此焦虑吗?我劝你——不要害怕。我做事最公道了。

当然了,得有个介绍。

得有个开始。

我怎么能不懂礼貌?

我可以做个得体的自我介绍,但真没什么必要。很快,你就能深入地了解我,有多快,有多深入,那要看具体情况。简单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以最友善的姿态来到你身旁。你的灵魂会躺在我的臂弯里。一道颜色轻轻落在我的肩头。我会轻柔地将你带走。

到了那个时候,你会躺着(我发现很少有人能站着)。你将被困在自己的身躯里。也许会被什么人发现,空中会划过一声尖叫。在那以后,我便只能听到我呼吸的声音、气味的声音、脚步的声音。

可问题是,我向你走来的那个瞬间,一切的一切都是什么颜色?天空又会诉说些什么?

就我自己而言,我喜欢巧克力色的天空。深浓深浓的巧克力色。大家都说它很适合我。不过,我也试着欣赏我看到的所有颜色——光谱上的每一种颜色。差不多有十亿种风味,每一种都不尽相同,它们渐渐地消融在天空中。这景象磨平了压力的棱角,让我放松。一套小理论人们只在日出和日落时观察天色。但我清楚地觉察到,每时每刻,天空都有无数种色彩和色调的变化。一个小时可以有数千种不同的颜色。像蜡黄色,缀着云朵的蓝色,暗黑色。做我这行就得留意这些。

我前面暗示过了,分心是我的救命法宝,因为它我才没有疯掉,因为它我才能应付下来,才能在岗位上坚持这么久。可麻烦的是,真有人能接替我吗?要是我到你们常去的几个度假胜地放松放松,热带风情也好,滑雪胜地也罢,真有人能接替我吗?当然,答案是没有人,这令我做出了一个慎重的决定,我要把分心当作休假。不用说,记流水账是休假,观察颜色也是休假。

然而,你可能还是要问,他干吗需要休假,他是要从什么事情上分心呢?

这就引出了我要讲的下一个话题。

就是那些被剩下来的人。

那些尚且活着的人。

我真的不忍心看这些人,但是在许多情况下,我不得不看。我故意观察色彩的变化,好让自己不去想他们,可时不时地,我还是会目睹这些被剩下的人在逐渐醒悟的恍惚中崩溃,绝望而惊愕。他们的心被刺穿。他们的肺被压瘪。

这又引出了我要在今天晚上,或者在今天,或者无论在什么时间、无论在哪种颜色中想要告诉你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总是侥幸存活下来的人,他们可是这方面的行家。

这真的只是一个小故事,主要讲了这么几件事:○ 一个女孩○ 一些文字○ 一位拉手风琴的人○ 一些疯狂的德国人○ 一名犹太拳击手○ 以及好几桩盗窃事件

那个偷书贼,我见过三次。铁道旁

第一次见到偷书贼时,映入我眼帘的是某种白色,白得令人目眩。

有些人可能认为白色不是一种颜色,而只是某种令人厌倦的虚无。那么现在我要告诉你,它是种颜色。白色毫无疑问是一种颜色,而且我个人认为,你们其实不想与我争辩。请安心如果先前被我吓到,现在也请冷静下来。我只是危言耸听——我并不施行暴力。我也没有恶意。我只是生命的结束。

是的,那时天地之间是一片白色。

那种感觉就像整个世界被白雪覆盖,仿佛裹了一身白色的衣服。铁道旁有深深的脚印,雪一直没到了小腿。树木也披上了一层冰毯。

你大概料到了,有人死了。

他们不会任由他躺在地上。眼下还不成问题,但很快,前方铁道上的积雪就会被清理干净,列车需要前行。

那里有两名警卫。

有一位母亲和她的女儿。

还有一具尸体。

母亲、女孩和尸体都僵硬而沉默。“那么,你还想让我怎么办?”

两名警卫一高一矮。先开口的总是高个子,尽管他并不管事。他看了看那位矮个子。矮个子面色红润。“可是,”回答声传来,“我们不能就这样抛下他们,不是吗?”

高个子越来越不耐烦。“为什么不能?”

矮个子快要气炸了。他盯着高个子的下巴喊道:“你这家伙是不是蠢?”他脸上的厌恶之色越来越浓重,整个人气鼓鼓的。“过来,”他一边在雪地里艰难地跋涉,一边说道,“我们得把他们三个都带回去。我们得通知下一站。”

至于我嘛,我已经犯下了最低级的错误。没法向你解释我对自己有多么失望。原来的我从来不会出错。

我仔细端详着列车车窗外白雪纷飞、令人目眩的天空,几乎把它吸进了肺腑。但是,我的心动摇了。我俯下身,对那个女孩产生了兴趣。好奇心占了上风,只要时间允许,我打算待在她身旁一直观察下去。

二十三分钟后,列车停了下来,我和他们一起下了车。

一个小小的灵魂被我抱在怀里。

我站在了稍稍靠右的位置。

神气的列车警卫二人组回身走向那位母亲和她身边的女孩,还有那具小男孩的尸体。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的呼吸声很沉重。警卫们路过时竟没注意到我,这让我有些吃惊。现在,在白雪的重压之下,整个世界都在下沉。

在我左边十米之外的地方,面色苍白、饥肠辘辘的女孩站在那里,满身霜雪。

她的嘴唇直打战。

她冰冷的双臂紧紧地抱在胸前。

偷书贼脸上的泪水结成了冰。日食

第二次见到她,天地间是一片黑色,这是我反复无常的另一种极端,如果你愿意这样想的话。此时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这一次我要带走一个男人,他约莫二十四岁的样子。整个场面甚至说得上有几分美感。飞机还在轰隆作响,两侧的排气口冒出阵阵浓烟。

飞机坠毁的时候在大地上划出三道深深的痕迹。它的翅膀如今就像被锯断的臂膀。这只金属小鸟再也扑腾不动了。再透露点小事实有时候我会提早到来。我急匆匆地赶来,有些人却会恋恋不舍,拖得比预想的更久。

过了一会儿,浓烟终于散尽。飞机再也喷吐不出任何东西。

一个男孩抢先到场,慌乱地喘着粗气,手里好像抓着一个工具箱。他心里害怕极了,身子却缓缓靠近驾驶舱。男孩看着飞行员,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其实那会儿他确实还没有死亡。大约三十秒后,偷书贼也到了。

那已是好多年之后,但我当即认出了她。

她气喘吁吁的。

工具箱里有不少东西,男孩却从里边拿出一只泰迪熊。

他探身穿过破碎的挡风玻璃,把泰迪熊放在飞行员的胸膛上。微笑的泰迪熊紧紧倚靠着男人血肉模糊的残破身躯。过了几分钟,我又去碰了碰运气。这一次时机对了。

我走进驾驶舱,为他的灵魂松绑,轻轻地将它带走。

余下的只有他的身躯、渐渐散去的烟味和那只微笑的泰迪熊。

待到人们赶来,一切当然已经改头换面。地平线开始透出一抹深褐色。天空的黑色现在变得影影绰绰,随后飞快地消失了。

与之相比,那个男人却是近似骨头的颜色。他的皮肤像骷髅般惨白。身上的飞行服皱巴巴的。褐色的双眼像咖啡渍似的冰冷无光。而他头顶上斑驳的徽记,在我看来非常古怪却又很眼熟。一个鲜明的标志。

人群按照人群的方式行事。

我穿过人群时,站在四周的每一个人都在品味这份沉寂。这一小群人有的比画着杂乱的手势,有的窃窃私语,有的不自然地悄悄转身。

我回头望了一眼飞机,飞行员张开的嘴巴仿佛在微笑。

好像临终时的一个下流笑话。

又或是笑话最逗乐的最后一行。

他依然被飞行服覆盖着,而渐渐明亮起来的光线正在和天空角力。就像我带走许多灵魂时一样,当我动身离开时,眼前仿佛蹿过一道阴影,就如同日食的最后一刻,宣告又一具灵魂已经离体。

你们看到了吧,尽管我在这大千世界中看见的一切事物都离不开颜色,但我常常能在人死的一瞬间,捕捉到那个像日食一般黯然失色的时刻。

我见过几百万次了。

几百万次日食,我已经不在乎它们了。旗帜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眼前是一片红色。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那条街好像被油渍玷污的陈旧书页。早些时候,孩子们在那里玩跳房子。我赶到的时候还听得到回声。孩子们的脚在路面上踢踏。他们在放声大笑,然而他们的笑容像盐一样很快就消逝了。

然后,炸弹来了。

这一次,一切都太晚了。

警报声,广播里布谷鸟一样的鸣叫声,全都太晚了。

几分钟之内,炸飞的混凝土和泥土就堆成了小丘。街道像爆裂的血管。鲜血汩汩流出,直到在路上干涸。遍地都是尸体,像洪水退去后散落的浮木。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被困住了。整整一大捆灵魂。

这是命运吗?还是厄运?

是不是厄运将他们像这样束缚在地上?

当然不是。我们可别犯傻。

这番惨象是落下来的炸弹造成的,是那些躲在云间的人把它们扔下来的。

接连好几个小时,天空都是一片司空见惯的可怕的红色。这座德国小镇被一次次地掀翻。雪花般的灰烬如此优美地飘落,你会忍不住想伸出舌头接住它们,品尝它们。可它们只会烫伤你的嘴唇,煮熟你的嘴巴。

我清楚地看到了这番景象。

我正打算离开时,看到了跪在地上的她。

碎石瓦砾如同小山,堆积在她的周围。她手里攥着一本书。

偷书贼最想做的,就是迫不及待地回到地下室,去书写,去最后读一遍她的故事。事后回想起来,我明白无误地在她脸上看到了这些想法。她渴望安全,渴望回到安全的家,可她动弹不得。再说了,地下室也已经不复存在。它融入了这片破败的风景。

再一次,我请你们相信我。

我想停下脚步,蹲下身来。

我想说:“对不起,孩子。”

但是,他们不允许我这么做。

我没有蹲下,也没有开口。

我只是久久地注视着她。当她能动弹时,我跟在了她身后。

她手中的书掉了下来。

她跪倒在地。

偷书贼号啕大哭起来。

清扫工作开始后,她的书被踩了好几脚。尽管上头的命令是只清理残垣断壁,小女孩最宝贵的东西却被扔进了垃圾车。我迫不得已爬上车将它捡起来,却没想到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我会在旅途中将她的故事读上千百遍。我会注意到我们交错的那些地点,她目睹的一切和她生存下来的原因,都让我感到惊奇。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我旁观着这一切,就像旁观那段时日里我所见所闻的一切事情。

回想起她的时候,我能看到一长串颜色,但只有遇见她时亲眼所见的那三种颜色最触动我。有时候,我会远离这三次相遇的时刻,悬在半空中打量,直到邪恶的真相因为血流成河而渐渐清晰。

那便是我看到它们拼凑成形的时刻。三种颜色红色:■ 白色:〇 黑色:卐

三种颜色重叠在一起。两笔涂成的黑色标志叠在刺眼的白色上面,最下面是像汤汁一样浓稠的红色。

是啊,我常常会想起她,我有一长排口袋,我把她的故事装在里面,准备讲给别人听。它属于我麾下一支小小的军团。每一个故事都有独到之处。每一个故事都铆足了劲试图向我证明:你们这些人类的存在,是有价值的。

这便是其中一个。《偷书贼》。

如果你们想听,就跟我来。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

我会给你们讲一个了不起的故事。第一章掘墓人手册内容提要希默尔街——长成一头小母猪——一位铁腕女人——但求一吻——杰西·欧文斯——砂纸——友谊的气味——一位重量级冠军——还有体罚中的体罚来到希默尔街

最后一次见面。

那片红色的天空……

周围是人类酿成的惨剧,一堆堆荒谬而肮脏的瓦砾,偷书贼为什么跪在那里号啕大哭?

好些年前,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也在下雪。

有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突如其来的悲剧时刻一列火车在高速行驶。里面挤满了人。一个六岁的男孩死在了第三节车厢里。

偷书贼和弟弟正坐在去慕尼黑的火车上,他们将被送到养父母手里。当然了,我们已经知道,男孩没能活下来。悲剧发生的经过男孩突然开始剧烈地咳嗽。剧烈到那咳嗽仿佛是从天而降。之后没过多久——一切都结束了。

咳嗽停止的时候,除了虚无的生命继续缓缓流逝,以及一次近乎无声的抽搐之外,就没有别的动静了。他的嘴唇突然抖动了一下,然后显露出一种腐败的棕色,表皮像涂料剥落急需修补的墙面。

他们的母亲仍在沉睡。

我走进火车。

我的双脚踏过杂乱的过道,我的手掌立即覆盖在他的嘴巴上。

没有人注意到我。

列车继续飞驰。

除了那个女孩。

我们现在知道,偷书贼名叫莉泽尔·梅明格,她一只眼睁着,另一只眼还在梦中,但她毫无疑问看到了,她弟弟维尔纳歪向一侧,死了。

他蓝色的双眼盯着地板。

那双眼睛却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醒来之前,偷书贼梦见了元首阿道夫·希特勒。梦里的她正在一个集会上聆听元首的演讲。她注视着他斑驳的白发和那撮形状完美的小胡子。她心满意足地倾听他嘴里流泻而出的话语。那些话似乎在闪闪发光。在某个安静的时刻,他甚至蹲下来对着她微笑。她回了个礼并说道:“您好,我的元首,您今天好吗?”她还不太会说话,也不怎么识字,因为她没怎么上过学。至于不上学的原因,她在适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

元首正要回答时,她醒了。

那是一九三九年一月。她九岁了,很快就要满十岁。

她的弟弟死了。

一只眼睁着。

另一只眼还在梦中。

如果梦能做完就好了,我想,但这种事情我可没法掌控。

她的另一只眼睛翕动着睁开了,她马上发现了我,这一点毫无疑问。那个时候我正跪在地上抽取他的灵魂,轻柔地把他抱在怀里。他很快就变得暖和,不过我刚抱起他的时候,男孩的灵魂柔软而寒冷,像冰激凌。他慢慢在我怀里融化了,然后彻底暖和起来。他的病痊愈了。

莉泽尔·梅明格全身僵硬,动弹不得,心里全是乱纷纷的念头。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然后,她开始摇晃他。

为什么人类在这个时候总是去摇晃他们呢?

好吧,我懂的,我懂的,我猜这跟他们的本能有关。为了阻隔真相的洪流。那一刻,她的心变得滚烫,不规律地跳动着,心跳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嘈杂。

我带着几分愚蠢,待在那里注视着他们。

然后是她的母亲。

莉泽尔以同样狂乱的动作将她摇醒。

如果你想象不出此刻的场景,就想想笨拙的沉默,想想丝丝缕缕的绝望在空中飘荡,想想火车里有人溺水窒息。

雪下个不停,轨道发生了故障,这趟前往慕尼黑的列车被迫停了下来。一个女人在号啕大哭。一个女孩木然地站在她身边。

惊恐之下,母亲打开了车厢门。

她下了车,走到雪地里,怀里抱着那具小小的尸体。

除了紧紧跟随在母亲身后,女孩还能做什么呢?

我在前面告诉过你们,两个警卫也下了车。他们在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还为此争辩了一番。这情形着实令人讨厌。最后他们决定把这位母亲和她的一双儿女带到下一个镇子,在那里把事情办妥。

火车缓慢而吃力地行驶在被大雪封闭的乡间。

它艰难地进站,停在了站台边。

他们踏上站台,男孩的尸体依旧躺在母亲怀里。

他们站在那里。

男孩的身子变得越来越重。

莉泽尔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满眼都是白色。她滞留在火车站,只能盯着身前字迹模糊的指示牌打发时间。对莉泽尔来说,这只是一座无名小镇,两天后,她的弟弟维尔纳将被埋葬在这里。参加葬礼的只有一位神父和两名瑟瑟发抖的掘墓人。我的观察一对列车警卫。一对掘墓人。可真正干起活来,一个发号施令,另一个遵命办事。问题是,如果第二个人比第一个人块头大很多,会怎么样?

错误,错误。有时候,我总是一错再错。

之后的两天,我继续干我的活儿。我像往常一样满世界奔波,把灵魂放到去往永恒之地的传送带上,看着他们顺从地被送往那里。有好几次,我警告自己,得离莉泽尔·梅明格弟弟的葬礼远点儿,可我没有听从自己的忠告。

在离他们还有好几英里的地方,我就看到这一小群人僵硬地站在覆盖着白雪的荒原上。墓地于我就像好友,很快我便来到他们身旁,鞠了一躬。

两个掘墓人站在莉泽尔左边,一边搓手一边抱怨这场雪,抱怨这种天气挖墓穴有多困难,像“凿穿这些冰可真够费事的”,诸如此类。其中一个人肯定不到十四岁,是一名学徒。他走开的时候,一本黑色的书悄无声息地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滑落,他一点儿也不知道,已经走到几十步开外的地方去了。

几分钟后,莉泽尔的母亲和神父一道离开了。她向神父表达了谢意,感谢他出面主持葬礼。

然而,女孩待在原地。

她跪了下来。她等的就是这一刻。

她没法相信现实,开始刨雪。他怎么可能死了。他怎么可能死了。他怎么可能……

不消几秒钟,冰雪刺骨的寒意已经渗进了她的皮肤。

她的手被刮出了几个血口子。

她看到自己的心在这片雪地里碎裂,裂成两瓣,在白雪之下灼烧,依旧在跳动。发现肩头搭着一只纤弱的手,她才意识到是母亲回来找她了。她被母亲硬生生地拖走。她的喉咙还在哽咽。二十米开外有一个小东西母亲把女孩拖走后,她们都停下来喘着粗气。雪地里有个什么东西,一个四四方方的黑色物体。只有女孩看见了。她弯腰将它捡起,紧紧地抓在手中。书的封皮上印着银色的书名。

母女俩手牵着手。

她们含着眼泪,道出最后一句告别,然后转身离去,又回头望了几眼。

至于我,我多待了一会儿。

我挥挥手。

没有人回应我。

母亲和女儿离开墓地,走向开往慕尼黑的下一班列车。

两个人的脸色都很苍白,身形瘦削。

两个人的嘴唇上都长着溃疡。

临近中午,莉泽尔上了火车,在火车雾蒙蒙的脏玻璃上注意到了这些。偷书贼后来写道,她们继续前行,仿佛已经经历了人间的一切。

列车停靠在慕尼黑火车站,乘客们仿佛从一个被撕开的包裹里鱼贯而出。他们有着各式各样的身形,但最容易辨认的却是穷人。贫苦的人好像一直都在奔波,仿佛去往他乡能有什么希望一样。他们看不到的是,在旅途的终点,以前的老问题仍会出现,只不过换了个模样,就像一位你躲不开的亲戚。

我想她母亲显然明白这个道理。她把孩子们送到慕尼黑,并不打算把他们托付给更高的阶层,不过收养家庭显然已经找好了,不说别的,至少那个新家庭能让这一对儿女吃得好一点,接受更好的教育。

可是这个男孩——

莉泽尔确信,母亲把关于弟弟的记忆带在了身边,就扛在肩上。这时,她把男孩放在了地上,眼看着他的双脚、双腿和身体落在站台上。

她怎么还能走得动?

她如何还能动弹?

人类到底有多大的潜能,这种事我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

她又抱起男孩继续往前走,女孩紧紧跟在她身边。

她们见了负责联络收养家庭的人,被问及为什么迟到了好些天,男孩的厄运令他们深受震动。在那个落满灰尘的小办公室里,莉泽尔缩在一旁,她母亲心事重重地坐在一张硬椅子上。

之后是一阵混乱的告别。女孩将头埋进母亲破旧的羊毛外套中。人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们拉开。

有座名叫莫尔辛的小镇,离慕尼黑郊区还有一段距离。那便是他们要带她去的地方,那条街叫作希默尔街(Himmel)。翻译过来Himmel=天堂

给希默尔街取名的人想必善于反讽。它倒也说不上是人间地狱。当然不是。但它跟天堂也同样不搭边。

先不管这些,莉泽尔的养父母正在等她。

这一家人姓胡伯曼。

他们本以为会收养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并因此得到一笔补助。谁也不愿意去告诉罗莎·胡伯曼,那个男孩在旅途中夭折了。实际上,谁也不想跟她说话。尽管她过去在收养孩子方面记录良好,但她的性格可不太招人喜欢。显然,那几个孩子都很服她的管教。

莉泽尔坐在汽车里,静静地等候抵达目的地。

这是她第一次坐汽车。

她的胃随着汽车一路颠簸。她徒劳地希望他们会迷路或改变主意。在纷繁的思绪中,她总是忍不住想念母亲,母亲还在火车站,正等着返程的列车。她浑身发抖,紧紧地裹着那件不顶用的大衣。她一定是一边啃指甲,一边等车。站台一定又长又不舒适,一道冰冷的水泥台子。返程的路上,在靠近儿子下葬的小镇时,她会留意那个地方吗?还是会沉沉睡去?

汽车继续前行,每转过一个弯,莉泽尔都害怕即将到达那可怕的终点。

那天,天空的颜色灰蒙蒙的,灰色是欧洲的颜色。

汽车的四周是一道道雨帘。“快到了,”收养机构的海因里希女士转过身来,对她微笑,“你的新家。”

莉泽尔在雾蒙蒙的车窗玻璃上抹出一个圆,向外张望。希默尔街的写照街上的建筑仿佛都粘在一起,大多是些神经兮兮的小房子和单元楼。阴沉的雪像毛毯似的铺了一地。还有衣帽架一般空荡荡的树和灰蒙蒙的天。

车里还有一个男人。海因里希女士进屋的时候,他陪着女孩。他从没开口说过话。莉泽尔猜测,他待在车里是为了防止她逃跑,或者如果她给他们惹麻烦,他会强行把她架到屋子里去。可后来她真正开始惹麻烦的时候,他也只是袖手旁观。也许他是最后的撒手锏,万不得已时才会采取行动。

几分钟后,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出来。他是莉泽尔的养父汉斯·胡伯曼。他的一侧是不高不矮的海因里希女士,另一侧是矮胖的罗莎·胡伯曼,她就像一个披着大衣的小衣柜,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她几乎可以说是可爱了,却被脸扣了分,那张脸像个皱巴巴的纸板箱,摆出一副恼怒的表情,仿佛人生于她是一种忍受。她丈夫径直走过来,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的香烟。他的烟都是自己卷的。

事情是这样的:

莉泽尔不愿意下车。“这孩子咋回事?”罗莎·胡伯曼问道,她又重复了一遍,“这孩子咋回事?”然后她把头伸进车里,说:“行了,过来吧。”

前排的座椅被扳倒了。走廊冷冷的灯光仿佛在邀请她出来。她就是不愿意动弹。

莉泽尔透过自己抹出来的圆,看到车外那位高大的男人,他指间依旧夹着香烟。烟灰从烟头上落下,在空中飘了几下,然后落到地面。整整过了十五分钟,他们才把她哄下车。说动她的是那个高大的男人。

说动她的,是他的轻声细语。

接着,她又抓着大门不放。

她死死抓着大门不愿意进去,双眼滚出一串串泪珠。街上的人开始围观,直到罗莎·胡伯曼开口咒骂,才各自散去。罗莎·胡伯曼的骂人话,翻译过来是这样“有什么好看的,你们这些混账?”

最后,莉泽尔·梅明格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子。她一只手被汉斯·胡伯曼牵着,另一只手提着小手提箱。在那只手提箱里,一本黑色的小书藏在一层层叠好的衣服下面,我们都知道,那本书是一位十四岁的掘墓人在一座无名小镇弄丢的,过去的几个小时,他可能一直在找它。“我向你保证,”我想他会对工头说,“我不知道它到底去哪儿了。所有地方我都找遍了!”我相信他从来都没有怀疑过那个女孩,但它恰恰就在这里,这本黑色封皮上印着银色书名的书,被她压在了一层层衣服下面。《掘墓人手册》只需十二步就能学会掘墓巴伐利亚公墓协会出版

这是偷书贼第一次得手,从此,她将开启光辉的职业生涯。长成一头小母猪

是的,光辉的职业生涯。

不过我要澄清一下,她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偷了第二本书。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第一本书是从雪地里偷来的,第二本书是从火里偷来的。而且不得不说的是,有几本是别人送她的。她一共有十四本书,不过在她的故事中举足轻重的只有十本。这十本中有六本是偷来的。余下的四本中,有一本出现在餐桌上,有两本是一个躲起来的犹太人为她创作的,最后一本则来自一个阳光和煦而昏黄的午后的馈赠。

当她写自己的故事时,她开始回想,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这些书和文字开始从寻常之物变成了她的整个世界。是她第一次见到书房,目睹成排的书的那一天?还是马克斯·范登堡带着满怀的苦难和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来到希默尔街的那一天?是在防空洞里读书的时候?还是在通往达豪的最后一次游行时?难道是因为《采字人》?这一转变到底发生在何时何地,她恐怕永远都找不出准确的答案。我的讲述可能有些操之过急。在所有这些事情发生之前,我们得先回到故事的开始,看看莉泽尔·梅明格在希默尔街的新生活,以及她是如何变成一头小母猪的。

她刚到这里的时候,你还能看到她手上被冰雪噬咬的痕迹,以及手指上冻结成冰的血迹。她的每一寸肌肤都透露出营养不良的意味,比如说瘦如干柴的小腿、衣服架子一样的胳膊。笑对她来说很不容易,就算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也总有一种忍饥挨饿的感觉。

她的头发接近德国人的金色,那双眼睛却非常危险,是深深的褐色。在那个年代的德国,谁也不希望自己有一双褐色的眼睛。这双眼睛遗传自她的父亲,但她并不知情,因为她的记忆里没有父亲的形象。关于父亲,她只知道一件事。那是一个她无法理解的标签。一个奇怪的词共产主义分子

在过去的几年里,这个词频频进入她的耳朵。

那时候的公寓里总是挤满了人,房间里总有人在问话。那儿就有这个词。这个奇怪的词总是在场,它躲在角落里,在黑暗中窥视。它穿着西装,穿着制服。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有人提及她的父亲,人们就会听到这个词。她问母亲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母亲说这个词并不重要,她不必为此担心。在另一间公寓里,有一位看起来挺健康的女人用炭笔在墙上写字,打算教孩子们读书认字。莉泽尔很想问问她,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她没能开口。有一天,这个女人被带走问话,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来到莫尔辛的时候,莉泽尔隐隐约约意识到母亲这么做是为了让她活下去,但她没有因此感到宽慰。如果母亲真的爱她,为什么要把她留在别人家里。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

她其实知道答案,但那又怎么样。母亲总是生病,一直都没有钱治病。这些她都知道。可这并不意味着她必须寄人篱下。有多少次,母亲告诉她自己是爱她的,但她怎么也没法认同,因为这份爱的证据明明是抛弃。事情已成定局,她是一个没人要的瘦弱的孩子,与陌生人同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孤身一人。

胡伯曼一家住在希默尔街上一栋狭小的砖房里。家里统共只有几个房间、一间厨房和一个与邻居共用的厕所。房子没有阁楼,地下室用来储物。地下室不够深。在一九三九年,这还不成问题,到了一九四二年和一九四三年,问题就来了。空袭来临时,他们总得狂奔过大街,跑向更安全的避难所。

一开始,那些骂人的脏话给莉泽尔留下的印象最深。它们是如此猛烈,如此丰富。每句话里必有“Saumensch”、“Saukerl”或“Arschloch”这样的词儿。有些读者想必不了解这些词,那么我来解释一下。前缀“Sau”当然是指猪,“Sau”加上后缀“mensch”则用来责骂、斥责或是单纯地羞辱女人。后缀“kerl”(这个词读作“凯尔”)指代男人。“Arschloch”可以直接翻译成混账。这个词不分男女。混账是指所有混账的人。

第一天晚上,莉泽尔不肯洗澡,她的养母就骂她:“你这头肮脏的母猪,干吗不肯脱衣服?”她特别擅长发火。实际上,你甚至可以说,罗莎·胡伯曼的脸上常年都挂着怒火。这也是她那张纸板箱一样的脸上会长那么多皱纹的原因。

刚住进新家的莉泽尔,浑身上下都焦虑得不行。这种状态下,她当然既不肯洗澡,也不愿上床睡觉。她蜷缩在盥洗室逼仄的一角,多希望墙壁能长出一副臂膀让她抓住,可是墙壁上没有臂膀,只有干透的油漆。罗莎如洪水般袭来的辱骂令她喘不上气。“别管她了。”汉斯·胡伯曼出来调停。他轻柔的话语仿佛穿过人海来到她身边。“把她交给我。”

他走到莉泽尔身边,靠着墙坐在了地板上。地砖冷冰冰的。“你会卷烟吗?”他问莉泽尔。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他们坐在愈发深沉的黑暗中,玩着烟叶和卷烟纸。汉斯·胡伯曼抽着那些卷好的烟。

一个小时后,莉泽尔已经卷得有模有样了,但她还是没洗澡。关于汉斯·胡伯曼的几件事他喜欢抽烟。他最喜欢的其实是卷烟的过程。他是位粉刷匠,会拉键盘式手风琴。这项技能很有用,尤其是在冬天。他可以在莫尔辛的酒吧里,比如诺勒酒吧演奏音乐,赚点小钱。他在一场世界大战里躲开了我,不过后来又要卷入另一场世界大战(真是天命弄人),而在这场战争中,他又成功地从我的身边逃开。

在大部分人眼里,汉斯·胡伯曼是一个没有多少存在感的人,一个平凡无奇的人。当然了,他粉刷的手艺很棒。他在音乐上也并非泛泛之辈。不过我想,你肯定也遇到过这类人,即使他们站在队伍的前列,也会消失在背景之中。尽管他总是在场,却不惹人注目,不像什么重要的人物。

你能想象得到吧,这种表象总会带来误解,让人们误以为他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然而莉泽尔·梅明格注意到,他其实有着金子般的品格。(有时候,孩子远比呆板的大人敏锐。)她立马就看出来了。

他的一举一动。

他四周安静的气氛。

那天晚上,在那个阴冷狭小的盥洗室里,当他打开灯时,莉泽尔发现养父的眼中有一种奇异的神采,充满了善意的银色光泽,像是正在熔化的柔软的白银。莉泽尔看到这双眼睛,就立即明白,汉斯·胡伯曼是个难能可贵的人。关于罗莎·胡伯曼的几件事她身高五英尺一英寸,蓬松的灰褐色头发挽成一个发髻。为了贴补家用,她给莫尔辛五个相对富裕的家庭洗熨衣物。她做的饭糟透了。她还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几乎能激怒她遇到的每个人。可她确实爱着莉泽尔·梅明格,只是表达爱的方式有点古怪,就是时不时地用木头勺子痛打她,再骂她一顿。

在希默尔街住了两个星期后,莉泽尔才终于洗了澡,罗莎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那力道简直要把她弄伤。在差点让她窒息后,罗莎说:“你这头肮脏的母猪,终于可以抱抱你了!”

几个月后,他们总算不再是胡伯曼先生和胡伯曼太太。罗莎滔滔不绝地说:“莉泽尔,给我听好了。从今往后,你要管我叫妈妈。”她想了一会儿,“你是怎么叫你亲妈的?”

莉泽尔轻声答道:“也叫妈妈。”“也行,那我就是二号妈妈了。”她转头看了看丈夫。“至于那个男的,”她仿佛把一个个词儿都攥在手中,捏成一团,抛向桌子对面,“那头肮脏的蠢猪,你要叫他爸爸,听懂没有?”“好的。”莉泽尔立即答应下来。这一家子的规矩是问话时要迅速回答。“要说‘好的,妈妈’。”罗莎纠正道,“你这头母猪,跟我说话的时候要喊我妈妈。”

此时,汉斯·胡伯曼刚刚卷好一支烟(最后一道工序是舔湿卷烟纸,把两端粘到一起)。他看了一眼莉泽尔,朝她眨了眨眼。叫他爸爸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一位铁腕女人

最初的几个月当然是最艰难的。

每天夜里,莉泽尔都会做噩梦。

梦见她弟弟的脸。

梦见他直勾勾地盯着地板。

醒来的时候,她像是在床上游泳,尖叫着,仿佛会溺死在床单里。在房间的另一头,那张为她弟弟准备的床就像一艘漂浮在黑暗中的幽灵船。当她慢慢清醒过来,它便落到地上,似乎陷入地板中。即便幻觉退去也无济于事,她通常还要尖叫好一会儿才能停下来。

噩梦大概只有一个好处,它会惊醒她的新爸爸汉斯·胡伯曼,他会走进房间安慰她,关心她。

每个夜晚,他都会坐在她身旁。最开始的几次,他什么也不做,像个陌生人那样帮她排解孤独。过了几个晚上,他开始低声对她说:“嘘,我在这里,没事的。”三个星期后,他搂着她哄她入睡。信任能这么快地建立起来,主要是因为这个男人的温柔中有一股勇猛的力量,还因为他的存在。女孩从一开始就明白,在她尖叫的时候,他一定会赶来,不离不弃。一个字典里找不到的定义不离不弃,一种出于信任和关爱的行为,常常只有孩子能辨别出来。

尽管睡眼惺忪,汉斯·胡伯曼还是会坐在莉泽尔的床头,任她哭湿他的衣袖,呼吸着他身上的气味。每天凌晨两点之后,她伴着他的气味再度入眠,那其中混合着熄灭的香烟的味道、数十年的油漆味和皮肤的气味。她将它们吸入,然后呼出,接着仰头倒下。当清晨来临的时候,他总是睡在离她几米远的地方,在椅子上蜷成一团,只有平时的一半高。他从来没有睡过另一张床。莉泽尔爬下床,小心翼翼地亲亲他的脸颊,他就微笑着醒来。

有些日子里,爸爸让她回到床上等一小会儿,他把手风琴拿过来为她演奏。莉泽尔坐在床上跟着旋律哼唱,她冰冷的脚趾会激动地蜷起来。过去从来没有人为她演奏过音乐。她傻傻地笑着,看着皱纹在他的脸上、他温柔而坚毅的眼睛下方蔓延开来,直到厨房里传来咒骂声。“给我安静点,你这头蠢猪!”

但是,爸爸还会演奏一会儿。

他会朝女孩眨眨眼,尽管有点笨拙,她也朝他眨眨眼。

有几次,为了火上浇油,他把乐器搬到厨房里,一边吃早餐一边演奏。

爸爸吃了一半的面包和果酱都扔在盘子里,面包上还留着牙印,而音乐仿佛就在莉泽尔眼前。我知道这样的表述非常奇怪,但这是她的真实感受。爸爸的右手在乳白色的琴键上游走,左手则按着键钮。(她尤其喜欢看他按那个银光闪闪的C大调键。)手风琴的黑色外壳上虽然有几处刮伤,但依旧光可鉴人,风箱随着手臂的挤压和拉伸吸入空气又吐出来。在这样的清晨,爸爸让手风琴活了过来。如果仔细想想,你应当能想象出那幅场景。

该如何判断一个东西有没有活过来?

你只要检查一下它有没有呼吸就行了。

事实上,手风琴的音乐声也是安全的宣告,宣告白昼已经来临。白天的时候,她不可能梦见弟弟。尽管她仍旧思念他,也常常躲在狭小的盥洗室里不出声地哭泣,但她依旧庆幸自己能醒来。在来到胡伯曼家的第一个夜晚,她就把自己和弟弟最后的联系——那本《掘墓人手册》藏到了床垫底下,时不时将它拿出来捧在手里,注视着封面上的字母,抚摸着书里的文字,尽管她并不知道这本书里写了什么。其实这本书讲什么都不要紧,重要的是它对她的意义。这本书意味着1. 最后一次见到弟弟。2. 最后一次见到母亲。

有时,她会低声喊着妈妈,哪怕一个下午那么短暂的时间里,妈妈的脸庞也会在她眼前闪过一百遍。比起可怕的梦境,这不过是些微小的痛苦。噩梦来袭的时候,她在深沉的睡眠里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孤独。

而且我相信,你一定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家里没有别的孩子。胡伯曼夫妇有一对儿女,不过他们都长大成人自立门户了。小汉斯在慕尼黑市区工作,特鲁迪则给人当女佣和保育员。很快,他们都将被卷入战争。一个负责造子弹,另一个则负责发射子弹。

你大概想象得到,对莉泽尔来说,上学也是一件痛苦万分的事情。

尽管这是所国立学校,却有着浓厚的天主教色彩,而莉泽尔是个路德会信徒。这个头儿就开得不太吉利。随后他们发现,她既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

尽管挺难为情的,她还是不得不降级,跟比她小几岁的孩子一起从字母表学起。虽然她身材纤细、面色苍白,但跟这些小孩子比起来,还是显得很庞大,她常常希望自己能再苍白一点,直接消失了倒好。

即便在家里,她也得不到太多指导。“可别指望他给你帮忙。”妈妈直言不讳地说道,“那头蠢猪。”爸爸正习惯性地望着窗外。“他小学四年级就辍学了。”

爸爸头也不回,用平静但更为挖苦的语气回答说:“那也轮不着问她。”他把烟灰弹到窗外,“她小学三年级就不上学了。”

整个家里连一本书都没有(除了她偷偷藏在床垫底下的那一本),莉泽尔只敢轻声背诵字母表,因为过不了多久,妈妈就会让她闭嘴,不要在那里喃喃自语。直到后来,她半夜做噩梦尿了床,才开启了一门额外的阅读课。他们开玩笑地叫它午夜课,尽管上课时间通常是在凌晨两点左右。很快,这样的课会越来越多。

二月中旬,莉泽尔十岁了,爸爸妈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个一头金发、少了条腿的旧洋娃娃。“我们实在找不到比它更好的礼物了。”爸爸怀着歉意说道。“你在说什么啊?她能收到这么好的礼物,已经够幸运了。”妈妈纠正道。

汉斯摆弄着洋娃娃剩下的那条腿,莉泽尔在试穿新制服。满十岁意味着要加入希特勒青年团了,意味着可以得到一套小小的棕色制服。因为是女孩,莉泽尔加入了被称为“BDM”的低龄组。这个缩写的含义它的全称是“Bund Deutscher Mädchen”,德国少女联盟

加入组织后的头等大事,是学会行纳粹礼。然后他们会教你走正步、卷绷带、缝衣服,还要参加远足和其他类似的活动。每个星期三和星期六是指定的集会日,活动时间是下午三点到五点。

每个星期三和星期六,爸爸都会把莉泽尔送到少女联盟总部,两个小时后再过来接她。他们在路上很少说话,只是手牵着手听着彼此的脚步声,爸爸会抽上一两根烟。

爸爸唯一让她感到焦虑的地方,是他常常要出门。很多个夜晚,他走进起居室(那也是胡伯曼夫妇的卧室),从陈旧的橱柜里取出手风琴,挤过厨房来到大门口。

当他走上希默尔街时,妈妈会打开窗户大喊道:“别太晚回家!”“别大喊大叫。”他转过身这么回答。“蠢猪!舔我的屁股去吧!我想怎么喊就怎么喊!”

她的咒骂声在街头回响,一直跟随着他传到希默尔街的尽头。他从不回头,就算回头也要先确定妻子已经离开窗前。在这样的夜晚,他手里提着手风琴盒子,走到街道的尽头,在街角迪勒太太的商店门口转身,看一眼窗边取代他的妻子出现的那个身影。他抬起瘦弱的手臂挥挥,然后转过身继续缓慢地往前走。莉泽尔再见到他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他会温柔地把她从噩梦中拉出来。

小厨房里的夜晚总是毫无例外地嘈杂。罗莎·胡伯曼的嘴总是闲不住,而且一张嘴就骂个不停。她常常争辩,常常抱怨。尽管没有人真的跟她吵,但她总是抓住一切机会说个不停。她可以在厨房里与整个世界争辩,几乎每晚都喋喋不休。他们吃完饭,爸爸也出门后,莉泽尔跟罗莎待在厨房里,罗莎通常会熨熨衣服。

每星期总有那么几天,莉泽尔放学后,得跟着妈妈一起在莫尔辛走街串巷,从镇上的富人区收集需要洗涤和熨烫的衣物,并把洗好熨好的衣物送到人家家里去。那些人住在克瑙普特街、海德街,还有其他几个街区。妈妈在收衣服和送衣服时,脸上总挂着职业性的微笑,但只要客人一把门关上,她就开始诅咒这些富人迟早会因为钱和懒惰受苦。“这群懒货,连自己的衣服都不肯洗。”她虽然这么说,却倚仗他们的懒惰过活。

她指责海德街的福格尔先生:“他所有的家当都是他老爸给的。他倒好,全拿来找女人和喝酒。当然了,还拿来洗衣服。”

她每次都挨家挨户地把他们数落个遍。

福格尔先生、普法夫胡弗夫妇、海伦娜·施密特,还有魏因加特纳一家。他们都背负着某种罪过。

按照罗莎的说法,恩斯特·福格尔不仅沉迷于酒精,还好色放荡,并在这方面大把花钱,个人卫生习惯也很糟糕,总是挠着爬满虱子的头发,先舔舔手指再把钱递过来。她总结道:“回家前,我一定要把这些钱先洗上一遍。”

而普法夫胡弗夫妇总是吹毛求疵。“这些衬衫上,可是连一道褶子都不能有,”罗莎模仿着他们说话的语气,“这套西装上,可是连一处都不能皱。然后他们就站在门口,当着我的面,在我眼皮子底下把衣服统统检查一遍。真是些人渣!”

魏因加特纳一家都是蠢货,家里养着一只永远在掉毛的猫。“你知不知道,把所有猫毛除干净,要花掉我多少时间?毛掉得到处都是!”

海伦娜·施密特是位有钱的寡妇。“这个老残废每天都干坐着消磨时间。她这辈子估计连一天活儿都没干过。”

然而最受罗莎鄙夷的是格兰德街八号。那是一座大房子,坐落在莫尔辛北部的一座山丘上。

第一次去那里的时候,她指给莉泽尔看。“这一栋是镇长家的房子。他是个坏蛋。他老婆整天待在家里,吝啬得连个火都不舍得生,那里面一直都冷得要命。她是个疯子。”她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这几个字:“绝对,疯了。”到了大门口,她示意女孩,“你去。”

莉泽尔战战兢兢。几级台阶之上是一扇巨大的棕色前门,门上挂着黄铜门环。“什么?”

妈妈猛地推了她一把。“别跟我装糊涂,小母猪。过去。”

莉泽尔过去了。她穿过小径爬上台阶,犹豫地敲了敲门。

门开了,她首先看见的是一条浴袍。

穿浴袍的是个满眼吃惊的神色、头发蓬松的女人,以一副失败者的姿态站在莉泽尔身前。她看见了大门口的罗莎,于是递给女孩一袋脏衣服。“谢谢。”莉泽尔说道,却没得到任何回答。只有门回应了她。它关上了。

她回到大门边,妈妈说:“看见了吧?这就是我要忍受的一切。这些有钱的混蛋。这些懒惰的肥猪……”

带着脏衣服离开时,莉泽尔回头望了一眼。门上的黄铜门环仿佛正盯着她看。

罗莎·胡伯曼骂完主顾们之后,通常会把矛头指向另一个她喜欢数落的对象——她的丈夫。她一边看着脏衣服和那些气派的房子,一边无休无止地说啊说。“你爸爸哪怕能干一点,”每次她们走在莫尔辛的街头,她都会向莉泽尔诉苦,“我都犯不着做这种行当。”她嗤之以鼻,“一个粉刷匠!为什么要嫁给这种混账?我娘家人当时就是这么忠告我的。”路面在她们脚下嘎吱作响。“你看看我,整天像这样走街串巷,在厨房里辛辛苦苦地干活,因为那头蠢猪从来没有正经工作。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没有,只会每天晚上抱着那台可怜巴巴的手风琴去那些脏窟窿。”“是的,妈妈。”“你就这点反应?”妈妈的眼睛像是浅蓝色的剪纸,径直贴在她的脸上。

她们俩继续往前走。

莉泽尔提着洗衣袋。

回到家,她们把衣服放进起居室壁炉边的热水槽里洗干净,然后拿到厨房熨烫。厨房是她们干活的地方。

每天晚上,妈妈都会问她:“你听到了吗?”她手里攥着在炉火上烤热的熨斗。屋子里灯光昏暗,坐在餐桌旁的莉泽尔怔怔地望着眼前闪烁的炉火。“什么?”她总是这样回答,“听到什么?”“是那个霍尔茨埃普费尔。”妈妈已经从座位上起身了,“那头母猪刚刚又往我们门上吐唾沫了。”

霍尔茨埃普费尔女士是他们家的邻居,她已经养成了习惯,每次路过胡伯曼家门前,都要往门上吐唾沫。前门离大门有几米远,霍尔茨埃普费尔女士吐痰的水平和精确程度着实了得。

她朝他们家吐痰,是因为她和罗莎·胡伯曼已经吵了十多年的架。谁也不知道她们原先是怎么吵起来的,恐怕连她们自己都忘了。

霍尔茨埃普费尔是个相当泼辣又爱记仇的女人。她从来没结过婚,却有两个儿子,比胡伯曼的子女稍大几岁。两个儿子都参了军,我向你们保证,在这个故事结束前,他们肯定会出来友情客串一下。

不过我也得说,在两位女士的仇视和斗争中,霍尔茨埃普费尔是个持之以恒的人。她只要路过三十三号的门前,就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往门上吐痰的机会,然后还会骂一句“蠢猪”。我发现德国人有一个特点。

他们好像非常喜欢猪。一个小问题及答案你猜,每天晚上谁会被派去擦掉门上的痰?没错,你猜对了。

当一个铁腕女人要你出去擦掉门上的痰时,你只能照做,尤其是她手上的铁熨斗还热着呢。

这不过是他们家的一桩家常事。

每天晚上,莉泽尔都要去外面把门擦干净,然后望着天空。通常,天空总是沉沉地悬在头顶,阴冷而沉重,滑溜而灰暗。但偶尔也有一些大胆的星星冒出头来,即便只在天上闪烁几分钟。每逢这样的夜晚,她会多待一会儿,静静地等待。“你好,星星。”

她在等待。

等待人声从厨房里传来。

又或者星星再次消失在德国的那片天空中。(做出决定的孩子)吻

莫尔辛就像大多数小镇那样,住满了各种各样的人物。他们中有好些人住在希默尔街上,霍尔茨埃普费尔女士不过是其中的一个。

其他的还包括这些人:○ 鲁迪·施泰纳,住在隔壁的男孩,非常崇拜美国黑人运动员杰西·欧文斯。○ 迪勒太太,古板的雅利安人,街角商店的店主。○ 汤米·穆勒,这个孩子的耳朵因为慢性感染动过好几次手术,脸上有一道粉红色的疤痕,很容易抽搐。○ 还有一个男人,大家叫他普菲夫克斯,此人极为粗鄙,跟他比起来,罗莎·胡伯曼都可以算是文人和圣人了。

尽管在希特勒的统治下,德国的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但是总体说来,这条街上住的都是穷人。这座小镇仍有贫穷的一面。

我们前面说过,胡伯曼家隔壁的房子租给了施泰纳一家。施泰纳家有六个孩子,其中便有臭名远扬的鲁迪,他很快就会成为莉泽尔最好的朋友,后来更是成了她的同伙,甚至是怂恿她偷窃的教唆犯。他们俩是在街上相识的。

莉泽尔第一次洗澡的几天后,妈妈同意让她跟别的孩子一起玩了。无论刮风下雨,希默尔街上的孩子都在户外交朋友,很少去别人家里做客,因为这些房子空间局促,也没什么可玩的。此外,他们也有模有样地在街上进行最喜欢的娱乐活动——踢足球。他们有固定的球队,球门则由两个垃圾桶充当。

初来乍到的莉泽尔马上被分配到两个垃圾桶中间当守门员。(汤米·穆勒终于解放了,尽管他是希默尔街上球技最臭的人。)

一开始,比赛进行得挺顺利,但很快就出现了决定性的一幕,汤米·穆勒没防住鲁迪·施泰纳,气急败坏之下犯规放倒了他。“怎么回事?”汤米大喊道,他的脸绝望地扭曲着,“我明明什么也没做啊?!”

鲁迪所在球队的每个孩子都获得了一次罚球的机会,现在轮到鲁迪·施泰纳对战新来的孩子——莉泽尔·梅明格。

他把球放在肮脏的雪堆上,满心以为能像平常那样一脚定乾坤。毕竟鲁迪罚球时有过连续十八次一球未失的纪录,而对面的球队已经起了内讧,要把汤米·穆勒踢出队伍。无论他们拿谁换下他,鲁迪都会进球得分。

他们还想借此机会把莉泽尔踢出球队。你大概能想象得到,她当然抗议了,而鲁迪声援了她。“算了,算了。”他笑着说,“让她继续守门好了。”他正在摩拳擦掌。

在这条肮脏的街上,雪已经停了,他们四周布满了泥泞的脚印。鲁迪开始助跑,之后用力射门,而莉泽尔猛地扑出去,不知怎的用手肘击飞了球。她咧开嘴大笑着站起来,结果被一个雪球砸中了脸。雪球有一半是泥巴,砸在脸上又冷又疼。“雪球的滋味怎么样?”

那个男孩大笑着跑去追球了。“蠢猪。”莉泽尔轻声骂道。这个新家的口头禅很快就从她的嘴边冒了出来。关于鲁迪·施泰纳的几件事他比莉泽尔大八个月,双腿瘦削,牙齿尖利,有一双细长的蓝眼睛和一头柠檬色的头发。这个施泰纳家的孩子永远都在挨饿。希默尔街的人觉得他有一点疯疯癫癫的。这是因为“杰西·欧文斯事件”,尽管很少有人谈论它。那一天晚上,他把自己涂成了炭黑色,在当地的体育场跑百米冲刺。

不管鲁迪是不是疯疯癫癫的,他都注定要成为莉泽尔最好的朋友。砸在脸上的雪球无疑是一段长久的友谊的完美开端。

开始上学后没几天,莉泽尔就跟施泰纳一家混熟了。鲁迪的妈妈芭芭拉要他答应上学放学的时候都陪着这个新来的女孩,主要是因为她听说了雪球事件,心里多少有些愧疚。至于鲁迪,他倒是乐于听从妈妈的命令。他并不是那种和女孩划清界限的男孩。他很喜欢女孩子,也喜欢莉泽尔(自从拿雪球打中她以后)。实际上,鲁迪·施泰纳是个胆大包天的小坏蛋,幻想着哪天能跟淑女们交往。每个人的童年中都隐隐约约有这样一个少年。他不会因为同龄人都害怕接触异性,自己也跟着对女孩子产生恐惧,而且,他还是个果敢的人。这一回,鲁迪已经下定决心,要和莉泽尔·梅明格好好相处。

在上学的路上,他为莉泽尔介绍了镇上的几座标志性建筑,或者换种说法,他其实是在让弟弟妹妹闭嘴,以及哥哥姐姐让他闭嘴的间隙,向莉泽尔传递了这些信息。他感兴趣的第一处地点,是一座公寓二楼的一扇小窗户。“汤米·穆勒就住在那里。”他意识到莉泽尔没想起汤米是谁,又说,“那个老是抽搐的家伙。他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在那年最冷的一天,他在市场里走丢了。三个小时后,他们才找到他,可他已经冻得直挺挺的,就因为这事儿,他的耳朵老是疼得厉害。没过多久,耳朵里就全烂了,动了三四次手术,医生把他的神经搞坏了,所以他现在总是抽搐。”

莉泽尔应和道:“他足球踢得很臭。”“是最臭。”

接下来就走到了希默尔街尽头的街角商店。迪勒太太的店。关于迪勒太太的重要提示她有一条金科玉律。

迪勒太太是个棱角分明的女人,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眼里散发出凶恶的光。她之所以这样凶神恶煞,是为了吓退那些想在她店里偷东西的念头。她像个士兵一样守在店里,声音冰冷,甚至连呼吸都带着“希特勒万岁”的味道。店铺本身也冷冰冰的,里面一片白色,没有一点人情味。挤在商店旁边的那间小屋子散发着一丝严厉的气息,比希默尔街上的其他房子都更严厉一些。迪勒太太便是这种压迫感的主宰,而这是她店里售卖的唯一一件免费商品。她为商店而活,商店则为第三帝国而活。那年晚些时候,国家开始实行配给制度,但大家都知道她的柜台里有一些很难买到的东西,而她把收入都捐给了纳粹党。她座位背后的墙上挂着镶着元首照片的相框。如果你进店时没说“希特勒万岁”,那她就不会搭理你。路过商店的时候,鲁迪让莉泽尔留心看,橱窗里面有一双百毒不侵的眼睛正满怀恶意地瞪着外面。“你进去的时候一定要说希特勒万岁,”他严厉地告诫她,“除非你想多走几步去别处买东西。”待他们走过商店,莉泽尔回头看,依然能看见那双铜铃般的眼睛纹丝不动地盯着窗户外面。

走过路口,面前的慕尼黑大街(出入莫尔辛的干道)上满是泥泞。

几列在训练的军人在大街上行进,这是常有的事。他们腰杆挺得笔直,黑靴子把雪地踩得泥泞不堪。他们都专心地正视前方。

目送士兵远去后,施泰纳家的孩子和莉泽尔又路过了几家商店的橱窗和蔚为壮观的市政厅(在几年之后,它就会被夷为平地)。有几家商店已经人去楼空,但依然贴着黄星标志和反犹太人的标语。再远一些就是教堂了,教堂的屋顶由许多相互堆叠的瓦片铺成,直指天空。整条街就像一段长长的下水管道,一条阴冷的过道,人们在其中佝偻着行走,路面上传来双脚踩踏水洼的声音。

走到一段路上,鲁迪拉着莉泽尔跑到了前面。

他敲了敲裁缝店的窗户。

如果她看得懂牌匾的话,她本该注意到这是鲁迪爸爸的店铺。裁缝店还没开张,但店里的男人在柜台后面整理衣物。他抬起头挥了挥手。“那是我爸爸。”鲁迪告诉她,他个头高矮不一的兄弟姐妹也很快围了上来,每个人都向父亲挥手,送去飞吻,或只是点头示意(哥哥姐姐便是如此)。然后他们继续往前走,前方是上学路上的最后一个地标。最后一站黄星之路。

谁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停留,谁也不想多看一眼,但是大家都来过这里。它形如一条长长的断臂,几座破败不堪的房子只剩下碎裂的窗户和千疮百孔的墙壁。房门上都画着大卫星。这些房子简直像麻风病人,是德国领土上腐烂的伤口。“这条席勒街,”鲁迪说道,“也叫黄星之路。”

街道的另一头有几个人影在走动。透过毛毛细雨,他们的身形犹如鬼魂。不像人,倒像是某种形状,在铅灰色的云朵下飘来飘去。“走快点,你们两个。”库尔特(施泰纳家最大的孩子)招呼他们,鲁迪和莉泽尔快步向他走去。

在学校里,鲁迪会特意在课间去找莉泽尔玩。其他人都嘲笑这个新来的笨女孩,但他一点都不在乎。他一开始就打算守护她,而后来当她遇到更大的困难时,他更是坚定地站在她身旁。然而,他这么做绝非平白无故。如果有什么事比一个男孩讨厌你更糟糕那就是那个男孩爱上了你。

四月下旬的一天,鲁迪和莉泽尔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到希默尔街上等小伙伴们一起踢足球。他们来得早了一点,其他孩子都还没来。他们只看到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嘴巴臭得跟下水道一样的普菲夫克斯。“看那里。”鲁迪指了指。普菲夫克斯的肖像他有着病弱的体格,长着一头白发。他穿着一件黑雨衣,一条棕裤子,一双破烂不堪的鞋子。他那张嘴可真够瞧的。“嘿,普菲夫克斯!”

远处的人影转过身来,鲁迪吹起了口哨。

与此同时,老人挺直身子,继而恶毒地咒骂起来。说实话,恶毒到这个份上也是一种才能了。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就算知道也没人喊过他。他之所以被叫作普菲夫克斯,是因为这是吹口哨的人专用的诨名,而普菲夫克斯的确喜欢吹口哨。他总在吹《拉德斯基进行曲》,镇上的孩子会一边逗他一边模仿这个调子。这个时候,普菲夫克斯会改变惯常的走路姿态(身体前倾,笨拙的步伐跨得很大,双臂背在雨衣后面),挺直身子开始骂人。他的声音里满是怒火,任何安宁的景象都会被粗暴地打破。

莉泽尔几乎像条件反射般,跟着鲁迪一起嘲讽他。“普菲夫克斯!”她附和道,很快就沾染了孩子们童年时的那种残酷。她的口哨吹得很糟糕,但也没时间练习了。

他一边喊叫,一边追着他们跑。一开始,他还只是骂“吃屎吧”,很快就越来越难听。起先他只骂男孩,紧接着也把怒火对准了莉泽尔。“你这个小婊子!”他朝她吼道,咒骂声从背后恶狠狠地传来,“我怎么没见过你!”想想看,竟然有人管一个十岁的女孩叫婊子。普菲夫克斯就是这种人。大家都觉得他跟霍尔茨埃普费尔女士是绝好的一对儿。莉泽尔和鲁迪继续逃跑,他们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们给我回来!”但他们一直跑到了慕尼黑大街上。“走吧,”他们能喘上气来的时候,鲁迪说,“再往前一点就到了。”

他把她带到了休贝特体育场,那里是杰西·欧文斯事件发生的地方,他们把双手插在口袋里,身前是向远方伸展的跑道。接下来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鲁迪发起了挑战。“我敢打赌,”他故意激她,“跑百米的话,你肯定跑不过我。”

莉泽尔一点也不服软。“我敢打赌,我比你快。”“赌什么,你这个小母猪?你有钱吗?”“当然没有,难道你有?”“没有。”不过鲁迪有一个主意,他脑袋里恋爱的冲动在蠢蠢欲动,“如果我赢了,我就亲你一下。”他蹲下来开始卷裤腿。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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