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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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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小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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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常总裁

我的非常总裁试读:

非常总裁0

第1章一夜孽缘

1989的北京,诗人海子走了。那一年,诗人们都在谈论着海子,春天,这位北大毕业、执教于郊县某学校的赤子诗人刚刚在山海关铁道线上卧轨。从此他的诗篇浸透了血的概念。

1989的北京,黄家驹带领BEYOND前往北京首都体育馆举办演唱会,成为最早中国内地演唱的香港乐队,由于BEYOND是以唱粤语歌为主,所以北京听众并未接受,从原来客满到终场时走了一半的人。4年后在日本他以某种神秘的方式离开了世人,当北京开始迷恋他的歌曲时,剩下的只有遗憾和悔恨。

欧阳钧熙就生活在这么个时代,今天正好是自己女朋友林欣儿21岁的生日,也就是在这一天他下了一个决定,让他的人生从此发生转折。

他们俩都是北京大学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小熙的父亲是北京另外一所大学的校长,母亲是文化局的干部,由于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小熙在6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认识2000多个汉字,所以他7岁时直接入学上三年级,比同龄孩子早了三、四岁,今年他才刚刚十八岁。

而林欣儿今年21岁了。

听说自己的儿子找了一个外地的女朋友,特别是这个女孩比自己的儿子大了三岁时,小熙父母心里有一百个不乐意,并给小熙下了最后的通牒,不准他们在来往。

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春日夜晚,每年的春天这样的暴雨很少发生,闪电雷鸣震耳欲聋,大街小巷上几乎没有了行人。

小熙的父母有个宴会,需要一起出席参加,所以晚上都不在家。

今天正好是林欣儿的生日,于是他将林欣儿带回了家中,虽然外边是电闪雷鸣,但屋内依然是暖意融融.

林欣儿是一个比较乖巧的女孩,清秀的脸庞挂着两只黑黒的大眼睛,一件粉红的碎花连衣裙穿在她苗条的身上,一条美 腿纤细诱人,十八岁起,她的身上就散发出一种迷人的女儿香。

望着自己心爱的人,小熙坏坏的说:“过来,让我抱抱”

林欣儿掘了一下嘴说:“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流氓呢”

小熙接着又说:“帅哥在你面前,你还不扑过来!”

林欣儿看到他贫嘴的样子说:“知道你这副德行,早知我才不做你女朋友,我也不敢来你家,你还不把我吃了”“呵,这事可不能反悔的啊,没看到外边正在写大字报,要不我也写一张,就写林欣儿是我的女人,那样就没人敢要你了!”“你敢,欧阳钧熙告诉你,你要那样我再也不理你了!”林欣儿开玩笑的用手指着小熙说。

没想到小熙顺势拉过她的手,将她抱在怀里,唇吻在她的脖颈上忽然用尽全身力气,竭力要将他推开说:“不,不┄┄小熙咱们不能这样┄┄”

小熙把她抱得更紧,喘息着说:“毕业后我们┄我们就结婚吧!”

她这次真的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脑中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

那迷人的少女体香冲击在他的脑际,这是灵与肉的交融,一片真爱。

而就在这风雨之中,小熙父亲欧阳泉正在骑着一辆自行车赶回家中,宴会上喝了点酒感觉身体不舒服,自己就先回来了。

这是小熙万万没有想到的。

突然听到咚咚的敲门声,小熙吓坏了,立马从床上爬起来,难道是父亲回来了,他脾气火爆,如果发现自己在干这种事,一定会把自己劈死不成。

他让林欣儿抓紧整理好衣服。

慌忙之中,林欣儿将衣服整理好。

怎么办呢,小熙急的满头大汗,欧阳泉就在敲门,并喊了一声:“谁在家,抓紧开门!”第2章如此绝情

小熙一边回应了一声“马上过来”

一边让林欣儿藏进大衣柜。

林欣儿感到好狼狈,自己还是个女学生,如果传出去还怎么活啊!

藏好了之后,小熙开了门,欧阳泉走了进来。

他警觉的往屋子内望了望,对着小熙说:“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开门?”“呃,我正在睡觉,穿衣服耽误了点时间!”说话的同时汗从身上不断的往下流。

欧阳泉抽搐了一下鼻子,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然后说:“什么味道,这么香,你妈妈买香水了吗?”“呃,可能买了吧!”

但随即欧阳泉发觉那不是香水味,隐约的是一股女人体香,他打开小熙的房门,往里面望了望,没人,随后即将转身离开之际,一个粉红色的女生胸罩丢在门后。

欧阳泉愤怒了,他满脸通红,想要找出林欣儿,床底下没有,那只能在衣柜里了。他冲到柜子前,想要打开柜子门,这时小熙立马挡了过来,哭着喊了声:“爸,不要,我错了!”“你给我闪开,要不我就动手了!”

小熙没有动,说着一个耳光打了过来。“你打我,我也不让开,请给我们一个尊严,爸”“尊严,你们要是还要尊严,就不会在这里干这种事,你给我让开!”

小熙仍然不动,在衣柜里的林欣儿也呜呜的哭了起来。

难道相爱有错吗?“好,你不让我打开也好,听你的!”

说完,他一脚把小熙踢到一边,拉过来一个桌子,死死的将衣柜抵住了,然后坐在了桌子上。

小熙从地上爬起来,哀求父亲能够放林欣儿出来,但欧阳泉不说话,就是不离开。

听到林欣儿的哭声,小熙心疼不已,他不断的给父亲磕头,脑门上已经流出了血,但欧阳泉没有任何反应。

小熙突然爬了起来,正色的说道:“爸,我尊敬您,您养育了我十八年,今天你要是不放开,我们就从此断绝父子关系!”说着小熙跑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您要是再不放开,就在也别想见到自己的儿子!”

欧阳泉看到这里,也吓坏了,毕竟自己就这一个儿子,他无奈的从桌子上起来.

"行,你小子,敢威胁老子了,你们收拾东西,抓紧给我滚出去!”

林欣儿已经哭红了眼睛,从衣柜里出来后,看到小熙流血的额头,两人抱在一起痛哭起来。

随后欧阳泉走过来,拉住他们俩往门外赶。

大雨依然磅礴,不时会有一个闪电出现,小熙和林欣儿站在雨中相拥在一起,雨水顺着林欣儿鬓角的头发往下流,小熙没有想到父亲会如此绝情。

他们手拉手在雨中走着,来到一个商店屋檐下抱着睡一夜了。第3章最后温柔

第二天他们回到学校,见到了同学沈小可,他留了一个偏分头,头发上发胶打的很厚,涂点摩丝,头发在阳光下闪着光芒。 看到小熙狼狈的样子,他也是心疼,特别是听说是小熙父亲把他弄成这个样子,他当时就说:“欧阳泉要不是你老子,我现在就去要了他的小命!”

他们来到一家饭馆坐了下来,小可说:“小熙,还有两个月就要毕业,反正论文也写完了,现在外边的大环境太乱,要不我们离开这个地方换换心情”

一场风波之后的小熙对父亲充满了恨,无论如何林欣儿只是一个女孩,父亲他不该如此对待这么一个娇柔的女孩,父亲你太绝情。

当小可说离开这里,他心想:“离开这里,至少消失一段时间,算是对父亲的报复!”“欣儿,你认为呢”

林欣儿偎依在小熙的肩头,喃喃细语的说:“一切我都听你的”“那我们一起出发,我想去西藏!”“越远越好”“我这辈子要是不去一趟西藏喜马拉雅山,那就白活了!”

小熙喝了口水,细想了一下,西藏,确实是一个世外桃源,那里应该是个清静的地方。

于是他答应了,并决定第二天就出发。

第二天准备一切收拾妥当后他们开始出发了,随行的还有另外一位叫晶晶的女孩。

沈小可说:“这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晶晶,你们俩一路上亲亲热热,不能让我当电灯泡吧!所以晶晶和我一起去”“好,没问题,但是你要保护晶晶的安全啊!”“这还用你说嘛”

一切雨过天晴阳光明媚。

他们踏上了去西藏的列车,小熙庆幸自己远离这个伤心的地方,带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去疗伤。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别就是永远。

当他们历经多日进入西藏的那一刻,完全被西藏的清幽魅力所折服。一块狭窄的山谷地静谧地卧着,却丝毫不显局促。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墨绿绿的山……如此近近地静静地伫立在你的身边,俊美、安详而又磅礴,晴朗里一切都是极为透彻的纯净。

围着雪白的哈达,直奔雅鲁藏布大峡谷。

行进在林芝地区,巍峨的山,奔腾的水,扭捏奔跑着的藏香猪,满眼的绿和清澈,生机勃勃,时常会让你忘记是在西藏高原,原来雪域高原的壮阔里也孕育着这样一片江南般的温润和秀丽,而不同的是山山水水里处处渗透着威严与阳刚。

西藏的山水一见,便是别样和不同。也许这就是西藏神秘、神奇而又神圣的部分密码。

一路的的藏区美景小熙和林欣儿忘记了北京的伤心事,他们现在就像身在世外桃源,静享连绵的雪山和空旷的蓝天大地。

在拉萨他们找到一家藏族旅馆住了下了。打算明天一早找个向导带领他们去挑战珠穆朗玛峰!

夜的到来,一切都显得那么幽静,林欣儿躺在小熙的怀中,像一只乖乖的小猫一样,小熙在她的额头亲了一下。“坏蛋,刚才偷亲我了吧!”“呵,你是我老婆,我还不能亲啊!”“就不让你亲”说完再次钻到小熙的怀中。

林欣儿含羞带笑,似醉欲眠,不仅仅妩媚动人,更多的是内在的温柔幽雅,能有这样的女孩陪在自己身边,一切都知足了。

看到小熙吃不惯藏族食品,林欣儿到商店买了一包面条和几个鸡蛋,借用旅馆的灶具给小熙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事情虽小,但这也是她对小熙的一份爱。她轻轻地端着面条来到房间,也就是在马上要放到桌子上时,碗突然掉到地上,面撒了一地,小熙跑了过去,拉起林欣儿的手看了一下,还好,仅仅烫到了一个手指,小熙立马把林欣儿的中指放在嘴中吮吸,并用嘴吹了吹:“小乖乖,不疼啊!”

只听见林欣儿呵呵一笑:“傻瓜,烫的是大拇指,你吹中指有什么用啊!”“真的啊,我拍马屁没拍到地方哦!”

说完小熙一把抱起林欣儿,把她放倒在床上,趴在她的胸前,是那么的柔软,那么的醉人,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尤 物。

在这里,再也没有人管他们,他们可以放心的驰骋。窗外是连绵不绝的雪山,一切是那么的美好迷人。第4章埋葬在雪山

在向导的带领下,小熙他们终于来到珠穆朗玛峰北坡山脚下,沈小可异常兴奋,而此时林欣儿看到巍峨的山峰,以及呼呼的风声,有点胆怯了:“小熙,咱们还是回去吧,我害怕!”

小可说:“怕啥,有我呢!”叶小晶也跟着说怕啥啊!

听到林欣儿的话小熙心中也有了犹豫,他抱住欣儿说:“要不我们尽力而为,能爬多少是多少,实在不行我们就下山。”

林欣儿裹了裹衣服然后说:“好吧,听你的!”

于是四个人像山顶进发,这确实是一次不平凡的挑战,对每个人来说一生中能够挑战一次珠峰确实是很有意义的人生体验。

远远望去,连绵的雪山就像一条披着白纱的长龙,一直通向天边。

他们走了也就不到两个时辰的时候,叶小晶突然哇哇大哭起来,坐在雪地上不愿意起来“我冷,我冷,我要回家!”

沈小可走到她身边说:“当初说不让你来你非要来,你还不如人家林欣儿呢!”“我没想到这么冷,呼吸这么困难,我还以为跟在家里爬土山似的!”“起来!我们必须要到翻过前面那座山峰,不到山顶非好汉!”

说着拉起叶小晶继续往山顶走去.

林欣儿也感觉呼吸吃力,脸色有些苍白,小熙抓紧搀扶着他,他们来到一处山崖前。他们都有点畏惧了,叶小晶嚷嚷着要回去,小可瞪大眼睛说:“谁也不可以回去,至少要爬上这座山峰!”

小熙说:“还是回去吧,安全最重要,我们的准备和体力只能是业余来玩一玩”“要是现在回去,我们不就前功尽弃了吗?”“那你也不能不顾及生命安全啊!”“不行,征服珠峰就是我的梦想!”“你得顾忌一下两个女孩啊!,当初说好的,上到珠峰就行,谁也没说要到山顶”‘谁叫他们跟着来了!”“好吧,爬到上面那座山峰我们就回去”

林欣儿好像预感到什么一样,对小熙说:“如果我要是离开了你,你怎么办?”“瞎说什么呢,如果真那样那我也随你而去”“熙,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哪怕地老天荒好吗?”“好,亲爱的,你就别感慨了,呵呵!”

说着他们继续往山顶进发,艰难的爬上山崖。来到一块岩石后边,四处一片静悄悄,这里也没有了风,阳光洒在白茫茫的雪山上,小熙拿起相机几个人照了几张相。

沈小可一边攥起拳头一边说:“没白来吧,这里多美!”,林欣儿和叶小晶也好了很多,心理也有一丝兴奋,他们四个人张开嘴大声的喊起来,声音响彻山谷,并传来一声声的回音。

突然,林欣儿脚底一划, 跌倒了,然后滑向山崖另一边,马上就要掉落在山崖之时,林欣儿抓住了一块岩石的一角,身下就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几个人都慌了,不知所措。

小熙大声说:“快拿绳子!”

沈小可拿出绳子,一头拴在自己身上,一头往林欣儿所在的地方扔去,但林欣儿一手抓住岩石,另外一只手无论如何也抓不住绳子。

林欣儿哭着说:“算了吧,你们别救我了,我快坚持不住了,你们回去吧!”“欣儿,坚持住,记住我爱你,你一定要坚持住!”

说完小熙拿起绳子一头捆在自己的腰上,让沈小可和叶小静抓住另一头。

小熙慢慢的往林欣儿所在的地方爬去,在林欣儿马上就要坚持不住的那一刻拉住了她的手。小熙说:“欣儿,快,你先爬上去!”

林欣儿的手已经磨出了血,染红了山峰上的白雪,艰难的往上爬,沈小可在上边也在艰难的支撑着,绳子另一端毕竟挂着两个人,叶小晶早就被这场面吓哭了,哭哭啼啼的拉着绳子。

突然沈小可脚底一滑,林欣儿和小熙再次向悬崖跌去…….

沈小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死死拉住绳子,林欣儿和小熙停止了滑动。

林欣儿苦着说:“小熙,你上去吧,不要管我了!”“说的什么话,你抓紧爬上去!”“我怕我坚持不住了!”“没问题的欣儿,我们谁都不会死,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沈小可在上边大喊:“你们还废话什么,抓紧上来,我也快坚持不住了!“

小熙推了一把林欣儿说:“欣儿你抓紧上去,要不我现在就丢掉绳子!”

听到这,林欣儿又开始往上爬,血顺着绳子往下流,不到一秒钟就凝结成了冰,她终于爬到了坡顶岩石旁,叶小晶把她拉了上去!

突然间,咋嚓一声,沈小可脚下的雪层断裂了,但此时小熙还没有爬上来,叶小晶看到这里大声对沈小可说:“快丢掉绳子,要不我们几个都没命”,林欣儿说:“小可,不能丢!”。

紧接着小可感觉到脚下的雪块继续在开裂,叶小晶看到这里立马推开小可,绳子掉落了,接着,巨大的雪体开始滑动。雪崩变成一条几乎是直泻而下的白色雪龙,腾云驾雾,呼啸着声势凌厉地向山下冲去。“欣儿我爱你“声响彻天地,小熙随着冰雪滑向悬崖,消失在白茫茫的冰雪之中。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

我还在爱着你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我依然爱着你

因为爱情 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 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 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 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

人来人往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第5章你别害怕

苍鹰展翅,草木回春。

这里是小熙命丧雪山二十年后的2009年藏西草原,这里草原肥沃,但和中土隔着茫茫沙漠,毗邻印度,确切的说这是一块三不管的地方,仍然是部族林立,俨然是一个独立王国,世外桃源,在世界地图上都没有标注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一个草原藏族部落中不时传来祝酒歌声:要么就请喝酒,要么就请唱歌。

饮酒唱歌之间,

任你挑选一个,

请听吧,文成公主,

请喝吧,伦波噶瓦。

……

一群藏族人民聚集在部落祭祀台载歌载舞,美妙的歌声悠扬动听,舞蹈更是婀娜多姿。藏族姑娘卓玛端着青稞酒给即将出行采雪莲的壮士们一杯又一杯的倒着。他们即将远赴珠穆朗玛山脉寻找千山雪莲,部落群众正聚集在一起为他们送行。

拉巴大叔是有名的寻找千山雪莲的高手,这些年他三次进山从珠穆朗玛山脉寻找回5颗千山雪莲,受到当地部落群众的爱戴。雪莲生长在海拔4800—5800米的高山流石坡以及雪线附近的碎石间。绝大部分产于我国青藏高原及其毗邻地区,是一种高山稀有的名贵药用植物,关于雪莲历史上有着不少关于雪莲的神奇故事。

年轻时的拉巴大叔和另外一个部族叫洁萨的姑娘相爱,但当时的草原,土匪盛行。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伙土匪闯进洁萨家中,抢走了洁萨,拉巴大叔一个人拿着两把藏族砍刀去土匪老巢要人。

据老人讲,当时拉巴大叔像疯了一样,一把藏族砍刀连砍倒了8个土匪,他自己整个人身上也是一片血红,分不清到底是谁的血。

最后跑到屋子里砍死了正在睡觉还没起床的土匪头子,但随后所有的土匪聚集了起来,将拉巴大叔紧紧围住。

跑是跑不掉了,多亏土匪二当家的和土匪头子有怨恨,早就想他死了,自己取而代之,就放了拉巴大叔。

但土匪最后还是杀了洁萨姑娘,说他是祸害,从此,那窝土匪也不敢在当地活动了,生怕拉巴大叔再次去复仇。

拉巴大叔带着这支十人的队伍再次赶往珠穆朗玛山脉。经过几个昼夜他们终于到达珠穆朗玛峰山脚下。

一行人拿出绳子栓在自己的腰上然后相互连接起来往山上进发。天气很好,一路都比较顺利,他们一起唱起了神曲《忐忑》一边充满力量的往山峰进发,有点像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一般。

他们翻越了一座又一座的山峰,也没有找到雪莲,大家都有点泄气了。

拉巴大叔给大家鼓劲说:“大家不能松懈,也许雪莲就在前方的山峰上.”

雪莲一般生长在海拔5000米的地方,十分少见的,很多人甚至死在雪山上也没有找到雪莲,这本就是一场冒险打赌的游戏,这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和体力,更多的是运气!

在他们筋疲力尽几乎要坚持不下去,坚持又爬了一座山峰时,奇迹出现了!一朵娇艳的雪莲静静的躺在雪地上,雪莲花大如莲花,叶色如碧玉,花序紫色绮丽,是那么的冰清玉洁,是那么的绚丽多姿。高山牧民遇到雪莲时,被认为吉祥如意的征兆,并以圣洁之物相待。据传,这雪中之莲花,是瑶池王母到天池洗澡时由仙女们撒下来的,被视为神物。饮过苞叶上的露珠水滴,则认为可以驱邪除病。

众人将拉巴大叔抬起来抛向空中,他们欢腾了!,所有的艰辛换成了此刻的欢乐。

拉巴大叔对众人说:“看来我们这次也只能收获这一颗雪莲了,收拾收拾准备下山!”

众人听了拉巴大叔的话,收拾好东西准备下山,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雪太滑,实在是不好控制住速度,所以人人也都小心翼翼,生怕滑下山去。

而就在这时拉巴大叔一不小心脚下一滑,跌倒到地面上,众人赶忙去拉,但已经来不及了,拉巴大叔顺着山坡滑了下去,被远处的白雪覆盖…….

众人都惊了,这可怎么办?

如果不找到拉巴大叔他们也找不到回家的路,随行的部落商队队长坤卡大声喊:“大家快下山,把拉巴大叔从雪里挖出来!”

一群人踉踉跄跄赶到拉巴大叔被雪埋葬的地方,拿出铁锹小心翼翼的挖着,挖了一米多深仍然不见拉巴大叔。

坤卡大喊一声:“扩大范围继续挖,要不谁也出不了雪山!”

听到这众人又开始挖了起来,突然一个人大喊起来:“找到了,找到了,在这里!”

众人纷纷过去,用手慢慢扒开雪层,这并不是拉巴大叔,是一具男尸,男尸相貌清秀,穿着一身汉服军装,手上带着一块天津手表厂产的海鸥牌手表,皮肤红嫩,好像仅仅是睡着了一般,众人开始哀声叹气,甚至有人踢了男尸一脚!

所有人又开始四处挖了起来,也就在不远处看到雪层在动,大家跑了过去,挖开雪层,拉巴大叔喘着粗气从雪中爬了出来,拉巴大叔哈哈大笑起来,“还是我命大,差点要了小命,山神保佑啊!”

众人听到这,立马面朝雪山跪倒拜谢山神的保佑!

拉巴大叔问坤卡“那个人怎么回事?”“不清楚,是我们挖出来的一具男尸。”

拉巴大叔走了过去,看了看男尸的面孔,摸了摸他的身体已经被冻成冰块,那清秀的眉毛浓郁黝黑,嘴巴微张,好像遇难时好像在大喊着一句话!

拉巴大叔说:“他跟我挺有缘,抬到山下埋葬!”

众人听到拉巴大叔么说也都没有了怨言,抬起男尸往山下走去!

随着海拔的降低,温度的上升,男尸身上的冰块也在不断地融化,水滴不断落下,一滴,两滴……就像流淌的带有温度的血液一样,滴到地面上,消失在雪层中!

也就在海拔1000米左右的山坡上,拉巴大叔说:“大家就把他葬在这里吧!”

男尸的嘴里突然吐出了两个字“欣儿!”然后嘴巴闭上了,众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纷纷再次跪倒在地,呼叫山神保佑!

这就是二十年前遇难的小熙,二十年他喊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爱你欣儿!”但“欣儿”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大雪埋没了!

拉巴大叔走到男尸前,摸了一下他的脉搏,竟然还有心跳!

拉巴大叔说:“他复活了,还有心跳!”

众人不知如何是好,只见拉巴大叔从兜中拿出几根银针,在小熙头部插进去,然后说:“我封了他的穴脉,封住了他的元气,几天之内不会断气,赶快下山,赶回部落,他还有救!”

几个人继续抬起小熙往山下赶去。

经过几个昼夜的奔波,他们回到了草原。

众人将小熙抬到了部落族长家中,拉巴大叔跟族长商量,扒掉银针,他就会再次死去,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雪莲花做主材,出女经血为辅材熬制活血丹才能救活他!

族长有些为难,这次拉巴大叔一队人马千辛万苦遍寻雪山,才找到一颗珍贵的雪莲,难道要用在这个人身上吗?

拉巴大叔说:“雪莲不就是用来救死扶伤吗?这次出行也算是山神保佑,遇到这个男子也是命运中的造化,如果我们不救,山神会怪罪我们的!”

听到这族长也无话可说,既然神要我们救他,我们就救他!

可是这出女经血从何去找,坤卡老婆问遍了部落少女,这几天都没有来经,当问到卓玛时事情有了转机,卓玛这几天正好来经。

拉巴大叔取来雪莲和经血熬制了活血丹,在扒掉银针的那一刻,把丹丸给小熙服了下去。

自从小熙来到卓玛家,卓玛就一直在身边照顾着他,当小熙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一位少女正在给自己用毛巾擦手和擦脸。

小熙仍然保持着二十年前的容貌,没有任何变化,他同时发出了二十年后的第一句话:“我这是在哪里?”

卓玛看到小熙醒来,立马跑了出去,喊来了族长和拉巴大叔。

拉巴大叔说:“感谢天神!你终于醒来了!”

还没等拉巴大叔把话说完,小熙再次晕了过去!

拉巴大叔喊道:“抓紧拿药来!”

卓玛立马转身去拿药,可是不一会卓玛面露难色的回来了。“药没了,怎么办!”

拉巴大叔也慌了,难道就这个人要用掉我们两颗雪莲吗?族长这时发话了,不能前功尽弃,雪莲可以在寻找,人死掉就再没了。

听到这拉巴大叔回到家中又开始熬制丹丸,他在心里默念,神啊!保佑这可怜的男孩,让他复生吧!

清晨的草原一片清新。

蓝天,白云下绿草盈盈,远处的雪山缠绕在云雾之中,一群穿着藏族民族服装的人群骑着马在草原上狂奔,前面一只野鹿也在狂奔逃命,人群紧追不舍,马蹄声震耳欲聋。一匹高头大马上坐着一位18岁左右的少女,只见她头戴凤冠,穿戴镶着民族花纹的白色衣装,一把弓箭紧握在手,嘴里不断喊着“驾,驾”

突然,她双手离开马背,拉起弓箭瞄准了野鹿,只听见“嗖”的一声箭射了出去,前方的野鹿应声倒地,呻吟不止。

她就是族长的女儿卓玛。

这一切被再次醒来的小熙看在眼里,他抱紧了头,在细细的想“我这是在哪里?我是谁?到底发生了什么?”

此时的小熙虽然苏醒过来,但记忆全失。

这时卓玛骑马狂奔过来,对小熙说:“你终于醒了?”“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们还想问你是谁呢,拉巴大叔在雪山上救了你,为此我们用了两颗雪莲当药材。

小熙茫然了,在这里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是谁,他来自哪里?

卓玛说:“上马,我带你看看我们的草原!”

小熙骑上马,但不知道手放在哪里?“害啥羞啊,抱紧我!”

说着卓玛一嘞鞭绳,马儿向草原深处跑去,风声在小熙耳边呼呼的吹过,蓝天白云下一群牛儿在草原上吃草,一条河流在阳光下波光粼粼,远处的雪山连绵不绝,一层云雾飘荡在山顶,小熙脑海中突然闪现自己掉下山崖被大雪埋葬的场景。“我是谁?,到底发生了什么?”

马儿狂奔起来,小熙趴在卓玛肩膀上,紧紧的抱住了她的腰,一种神奇的女儿香弥漫的在小熙鼻尖,这香味幽深而又让人陶醉,感觉很是熟悉,让小熙不能自拔,再次紧紧的抱住了卓玛,鼻尖紧紧贴着卓玛的背,柔软而用清香,不经意间环抱的双手触碰到卓玛凸起的酥胸,小熙不好意思的缩了一下手。

卓玛呵呵一笑说:“缩回去干啥,想摸就摸!”

说完卓玛再次一嘞缰绳,马儿前蹄腾空,然后对着雪山嘶叫起来。

小熙吓得脸色发白,好像自己马上就要摔下来。“咯咯”卓玛笑了起来“害怕了?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怕成这样”

卓玛牵着马来到撒进河畔,这条河是部落的母亲河,整个部落有三百人左右,都是以这条河的河水为生,这条河也是卓玛幼时最好的游戏场所,记得当年他和哥哥玛拉一起在这里捉鱼,嬉戏,一起在草原上骑着一头野马奔跑,一起在草原上寻找野味,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看来,你是失忆了!”“嗯,我现在什么都不知道”“既然这样,你就什么也都不要想,就好好先在这里生活吧!”“也只能这样了,你这姑娘也太残忍了,一头那么美丽的鹿就被你射死了!”“在草原上生活就是这样,勇敢、坚强、热情是我们的特性,慢慢你就适应了”“有时间你也教教我骑马射箭吧!”

卓玛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转头微笑着对小熙说:“没问题,你别害怕就好!”第6章草原之吻

草原部落再次聚集在祭祀台,族长端坐在中央,商队队长坤卡领头坐在左侧,拉巴大叔领头坐在右侧,中间几个草原姑娘载歌载舞,秀丽多姿,其他人都坐在下边。族长端起酒杯,其他人看到后也都连忙端起酒杯,族长说道:“今天大家齐聚一堂有两件好事要庆祝,一是拉巴大叔带领英雄们从雪山安全归来,大家首先敬他们一杯,来!”说到这所有人都举起酒杯,相互觥筹交错,相互敬酒一气之下喝了下去。族长继续说道:“这第二件事就是山神给我们送来了一位客人,他就是我身边的这位年轻人,来,大家敬他!”大家再次举起酒杯一起转向小熙坐的方向,一饮而尽。

小熙连忙说:“这杯酒我应该敬大家,多亏族长及众位的帮助,我才有了这条性命,我叫欧阳钧熙,但我忘了记了自己以前的好多事,大家多多包涵,我希望能够融入草原,成为我们部落真正的一员!”说完小熙再次举杯喝了下去,顿时鼓掌声响起,人们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好像真是小熙山神的使者一般,能给他们带来好运。

歌声再次响起,小熙转头看去,原来是卓玛带领几个姑娘跳起舞来,淳朴的藏族民歌回荡在草原上,卓玛翩翩起舞,和着悠扬的节拍,她扬起皓白的手腕,跳起藏族的舞蹈,翻飞的裙摆,动感的舞步,有着藏族少女的青春与活力……

一曲过后,族长再次说:“欧阳先生,让你看看我们部落的勇士射箭如何?”“好啊,谢谢族长!”

说着几个勇士拉起弓箭射向100米开外的靶子,嗖嗖的声音过后,小熙发现几支箭都正中靶心,小熙拍起了手掌,大家也跟着热烈的鼓起掌来!

这时商队队长坤卡说:“欧阳先生既然是山神的使者,应该箭术不了得吧!可否给我们展示一手!”说着大家面带笑容看着小熙。

小熙心想,原来他们把我当成山神使者了,我哪会什么箭术啊!

小熙脸露难色,坤卡再次说话了:“难道欧阳先生不愿让我们一睹为快!”

小熙说:“哪里哪里,只是我确实不太会用箭,只是小时候玩过弹弓!”“什么是弹弓,是何种武器?”“呃,这个就是孩子的玩具罢了!”“欧阳先生不要推辞了,让我们开开眼吧!”

紧接着坤卡把箭拿给了小熙。

小熙面色紧张,也只能试试了,说着他走到场外,对准了靶心,小熙费力的拉开弓箭,他确实不会射箭啊!箭竟然当空射去!

也就在这时,一只苍鹰当空飞过,但突然碰到硬物,掉落在地面上,在那呻吟不止。

众人的掌声不断响起,齐刷刷的用爱慕的眼光看着小熙,就连卓玛也在远处用奇异的目光看着他!

族长大笑着说:“欧阳先生不愧是山神的使者,看都不看,苍鹰就被你射了下来,来!大家举杯再次敬欧阳先生!”

小熙被安排住在部落公馆中,这是一间传统的藏族房屋,屋内充满民族风味,族长安排人已经将这里打扫一新,被褥都是新的,小熙看到部落中也就几个头人会说蹩脚的汉语,其他人都不会说汉语,孩子们整天就是放牧,不懂得一点知识,他想何不在草原办个学校!第一自己有了工作,同时对孩子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远远的就听到卓玛呵呵的笑声,她像一个仙女般飘然而来,顿时房间内充满了幽幽的香味,那是最纯真的处子之香……

卓玛坐在了床边上,一边给小熙整理床铺一边说:“还需要啥就跟我说,我认识一个在拉萨做生意的朋友,可以从外边买东西过来。”

小熙说:“现在是几月几日?”“看来你真是病傻了,现在是2009年5月30日”

小熙立马露出难以相信的神情,他最初的记忆是自己生活在一个充满口号的1989年,恍然间二十年已经过去!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没有任何胡须,难道真的自己在冰雪中躺了二十年!

但卓玛从朋友那儿带来的一份2009年的报纸,报纸上刊登美国总统奥巴马访问中国的新闻,不得不让小熙相信现在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以后这类报纸你有多少就给我多少!”“好的,只要有我就给你留着。”“还有,你去跟族长说一下,我想在草原办一个汉语学校如何?”

听到这卓玛露出了笑容,办一个汉语学校一直也是她的想法,能有一个人和自己一起做这件事太好了!“没问题,我支持,我回去跟父亲说,他会同意的!”

几日后,卓玛托一个朋友从拉萨找来了一批书籍送到了小熙的住处,小熙从这些书籍上看到“北京大学”四个大字时,头脑一阵晕眩,好像他看到了一群激情的学生走上了街头,到处贴满了大字报,在一座宿舍楼里,模糊的两个人不为外面所动,静静的享受二人世界!

这时小熙了解到现代的社会已经进入信息社会,手机、电脑、已经开始普及,白领、明星、偶像剧、非直流、时尚达人成为这个时代的关键词,他感叹时光的流逝,人类的伟大,到底自己以前有什么样的故事呢,他迫切的想知道。

在族长的支持下,汉语学校也办了起来,虽然只有10个学生,但从中小熙找到了自己生活的意义,虽然没有了以前的记忆,他决定要从今天开始给自己的人生开始添加乐趣。

来到草原生活了已经有两个多月,小熙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也留起了长发,散披在脑后,胡子也有三指多长,浓郁的眉毛散发出一股英雄气概,同时也和卓玛建立深厚的友谊。

在卓玛的帮助下,小熙也能骑着野马在草原上奔驰,同时他发现自己好像有着无形的力量,再次拉起弓箭就如幼时拉开弹弓一般容易,而且基本百发百中,也许是山神、雪莲赐给了他力量。

这天小熙和卓玛骑马来到北部草原,一路上清风徐徐,白云飘飘,草原上不时传来他们你追我赶的欢笑声。

他们在草原上狂奔,好像要去追赶那即将落下的太阳,那无穷无际的草原,就像一眼望不到头铁轨充满着希望,让人永远去追求自己人生的幸福。

只听见卓玛的马儿嘶叫一声倒了下去,随即小熙也跟着倒了下去,原来他们光顾着在草原上奔跑,没看到前边有一个大坑,结果掉了进去。小熙从马身上翻落下来,翻了两个跟头后滚到了卓玛身上,双眼对望着,卓玛眼中露出了细腻的柔情,小熙能感受得到卓玛的心在怦怦的跳动,胸前的两个小兔子随着呼吸在跳动,一股少女的清香悠悠的飘荡在小熙鼻尖,小熙是有点陶醉了,但他随即离开了卓玛的身体,躺在了旁边。

卓玛咯咯的笑了起来,突然她猛的爬到小熙的身上,胸贴在小熙的身上,然后说:“怕了啊?没出息!”说着她两只手紧紧的抱住了他。

这是一个泼辣的姑娘。“卓玛,别这样,真受不了你!”小熙推开她说。“我怎么了,我喜欢你,就想跟你在一起!”“不知道我自己的身世之前,我不谈感情!”“好,我等你!”

说完,卓玛骑上马儿,一鞭子打在马儿身上,狂奔而去,留下小熙一个人静静的躺在草原上。

小熙对着天空大声的叫了一声,那声音响彻天地,好像真的要传达给山神,让山神知道他内心的苦闷!

回到部落,卓玛正在给马儿喂草料,小熙看到她饶着走开了,卓玛偷偷的看了他一眼之后,生气的拿起皮鞭抽打了一下马儿,马儿疼的仰起头叫了起来,小熙没有回头,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小熙的冷淡让卓玛心中很是伤心,当她第一眼看到小熙时其实就被这个男人吸引了,虽然她不知道他来自于哪里,他以前有过什么样的故事,但每次看到他时,她的心就在跳动,她知道这是也许就是爱情,在其他草原男人身上她从未感受到的一种感觉。

相邻卡布尔部落族长即将九十岁大寿,作为相邻部落,为了友好和睦,部落也得派人参加,但卡布尔部落一直和察布拉部落也就是卓玛的部落有着长久的仇恨,族长思来想去,不知道派谁去参加合适。他的大儿子玛拉从小就比较愚钝,他去族长绝对不放心,那只能让卓玛去了,但得要有一个人陪她一起去。

族长找来小熙和卓玛,说出来去卡布尔的事情,卓玛撅起嘴巴说:“父亲,你放心吧,没问题的,我去参加,但我不愿意跟他一起去!”“那是为何,欧阳先生乃是山神的使者,有他在你身边我很放心!”

其实卓玛内心当然想让小熙和她一起去,她这么说只是想看看小熙的反应,可是没想到小熙说:“族长,这次出行意义重大大,我不太了解草原习俗,也不是山神的使者,您还是派其他人去吧!”

听到这族长呵呵大笑起来说:“什么都不要说了,就这么定了,欧阳先生陪同卓玛一起去卡布尔,现在就出发。”说完转身离开了房间。

既然这样,小熙也没法再推辞,回去收拾了一下东西骑上马儿和卓玛踏上了北去卡布尔的路。

一路上卓玛只顾自己骑着马儿在前边走,不搭理小熙,小熙独自走在后边暗自发笑,这姑娘倒是挺有意思,可谓爱憎分明啊!

小熙挥打了一下马鞭,马儿向前跑去,一气跑到卓玛旁边。“怎么不理我啊”“呵,你这种人谁愿意搭理你,我照顾你好几个月,你连个谢字都没有!”“好,谢谢你,卓玛公主殿下!”“现在说谢晚了!”说完卓玛怔了一下马鞭,马儿向前跑去。

小熙在后边苦笑了一下,追了上去。“你是个好姑娘,找个草原男人多好!”“少给我废话,嫁给谁也不嫁给你,你就少操心了!”“这可是你说的啊,呵呵!”“我说的,咋了?”“我还能拿你怎么办,你是部落人见人怕的公主”

也就在这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雷声轰鸣,黑压压的乌云就像波涛汹涌的海水一般滚滚而来。卓玛说:“要下雨,我们快走!”

说完策马扬鞭向前方奔去,但大雨还是哗哗的下了起来,似乎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小熙和卓玛浑身都湿透了,雨水顺着卓玛的秀发往下滴,那清秀的眉毛上一颗晶莹剔透的雨滴在闪着光芒。

前面突然出现了一座古寺,器宇轩昂的坐落在草原一侧,雨中的古寺此时成了她们投奔的场所。

小熙把马栓到了古寺偏房,小熙和卓玛在寺院中到处走了走,发现这里已经没有僧侣,空荡荡的没有任何生机,甚至有点荒凉恐怖。

突然卓玛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小熙立马跑到她身边,摸了摸卓玛的额头,滚烫滚烫,她被雨水淋发烧了,小熙在寺庙中找了些杂草干柴,点燃了干柴。然后又找了一个水壶,接了点雨水搭在干柴上烧了起来。

昏迷之中卓玛嘴里不断的喊“冷,小熙别离开我,我怕!”同时身体不断在颤抖,小熙紧紧的把她抱在了怀里,希望能给她带去温暖。

小熙把热水端到卓玛前,让她喝了一些水,水顺着卓玛的嘴角流了下来,她微微睁开了眼睛,看到小熙正在抱着自己给自己喝水,一种幸福的感觉充满脑际。“你这人真是,谁让你关心我了!”“就当你当初照顾我,还你人情吧!”“仅仅是还人情啊,你把水拿开,我不喝了”“刚醒过来就又要跟我吵架啊!”“是你自己说话没分寸”“好,是我说错了,抓紧喝水吧!”说完把水端给了卓玛。“我要你喂我喝”卓玛撒起娇来.“好,骄傲的公主殿下, 喂你喝”

卓玛露出了一丝笑容,好像病也不是那么重了一般.

雨仍然没有停,哗哗的声音响彻在寺院之中,时不时的一声惊雷会让卓玛一惊一颤,每当这时她都会紧紧的抱住小熙,这就是她的靠山,有他在身边,她不再感觉到害怕.

夜晚来临之时,雨终于停了,站在寺院之中,立马感觉到一股清新自然,星星也迫不及待的爬上了星空,一闪一闪的亮着光芒.“看来今天晚上走不了了,就在这里住一晚吧!”小熙一边给火堆加柴一边说.“好吧,那就在这住一晚吧,但有你这只大灰狼在我身边我不放心,你可不能欺负我啊!”“呵呵,我不吃了你才难怪呢!”

说着小熙从马背上取下包裹,拿出帐篷在院子中搭了起来.

帐篷搭好之后,小熙就走到了外边篝火旁,扔下卓玛一个人在帐篷里边.“你不进来吗?”“我在外边睡,你睡吧!”

卓玛愤恨的将手中的食物扔在一边,掘着嘴和衣躺下.

借着月光,小熙看到帐篷中卓玛在慢慢的脱掉衣服,缓慢而又优雅,特别是卓玛解开头绳,头发飘逸的散落的样子对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充满了诱惑.

而就在这时突然听到卓玛大叫一声,小熙听到后飞速的闯进帐篷,眼前的景象让小熙惊呆了,只见卓玛上身裸露端坐在帐篷中,眼中柔情似水,那洁白的肌肤就如水蜜桃一般掐一下就要流出水来,一股淡淡的女儿体香冲荡在小熙脑际,一切充满着青春气息.

小熙转身要离开,可是这时卓玛一下抱住了他,吻不断的向小熙袭来,面对青春的身躯,小熙也迷茫了,兴奋冲进了脑海,他翻身将卓玛压在身下,突然小熙脑海中似乎出现了一个女孩的身影,小熙和她也是像今天这样疯狂的抱在一起,女孩大声的说:“熙,我爱你!”

小熙惊醒了,他快速的离开卓玛的身体躺在了一边,大口的喘着粗气。“卓玛,我们不能这样,对不起!”

泪从卓玛眼角流了出来,顺着脸颊流到了丰满的身躯之上,一个女孩能够如此站在一个男人面前,那本身就是一种无言的爱。第7章2009(1)

小熙被大雪埋葬之后,林欣儿带着悲伤的心情回到了北京,她悲痛欲绝,也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欧阳泉面对失去爱子的惨剧,也无能为力,只好认同了林欣儿,希望她能够将晓熙的血脉生下来,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安慰。

谁也不会想到,也就在林欣儿临产这天,她会大出血,连刚出生的龙凤胎姐弟还没看上一眼,就带着一身奇袭的幽香离开了人世。这是林欣儿的一场悲剧。

二十年后的2009年,北京大学附近的一个小餐厅里,时不时的传出欢声笑语,一群学生正在为一个女孩过20岁生日。她叫欧阳晓茉,北京大学大三艺术系学生,一身粉红色连衣裙,一头秀丽的披肩长发,笑起来一个迷人的酒窝镶嵌在脸上,她是今晚的公主,20年前的今天她来到这个世界上,但从小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一面,一直由爷爷奶奶带大。

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坐在他的身旁,和她一起吹灭蜡烛,她双手合在一起,浓重的为自己许了个愿,一个女生拿起一块蛋糕抹在了晓茉的脸上,简直成为了一只小花猫,笑声充满了整个房间。

小时候看到别人都有爸爸妈妈,就问爷爷她的爸爸妈妈在哪里?爷爷每当这时就会流下眼泪,所以她再也不在爷爷奶奶面前提起爸爸妈妈。直到上大学前有人告诉她他的爸爸妈妈也都是北大89届大学生,因为厌倦北京当时政治环境,前往西藏旅行,但爸爸再也没有回来。89年小熙和林欣儿出发前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林欣儿怀上了龙凤胎,但她由于难产,她带着对小熙的思念离开人世。

她同胞弟弟叫欧阳晓莱,但在五岁那年她和弟弟一起出去玩,一转眼的时间弟弟就再也没有出现,后来听说被人贩子给卖到了山区,算起来今年也是二十岁,今天也是他的生日,这些年她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弟弟,但一直没有任何音讯,她年年许的愿望就是尽快找到自己的亲弟弟。

生日晚会后,她想一个人静静的走一走。

走在未名湖畔,她在想:这条路当年爸爸妈妈一定也走过,那时的妈妈是个美丽的少女,挽着爸爸的胳膊在看夕阳,爸爸妈妈啊!你们怎么就这么走了呢,留下我和爷爷奶奶孤守在这里,我想你们,我想你们!

湖畔旁她坐了下来,月光下的湖水仍然闪着光芒,一圈一圈的水波好像在亲昵着她,微风春过,晓茉用手捋了捋头发,一个青年出现在她的面前,他是金浩天,是北京金地集团董事长的儿子,他一直爱慕晓茉,虽然晓茉也很喜欢他,但一直没有答应,仅仅把他当做好朋友来相处。“又想爸爸妈妈和弟弟了吧!”“恩,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他们,二十年前妈妈生了我和弟弟,而我没有照顾好弟弟,把他丢了,我对不起爸爸妈妈!”

浩天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晓茉身上。

然后手搭在了晓茉肩膀上说:“你看月老来给我们栓红线了”。

晓茉破涕为笑甩开浩天的手害羞而又带着撒娇的口气的说:“坏蛋,走开啦!”

浩天没有走开反而紧紧的把晓茉抱在怀里,轻轻的在她耳边说:“做我女朋友吧!”

晓茉没有再挣扎,她感觉这是一个温暖可以依靠的肩膀,在享受一份内心的宁静,在一种幸福的感觉中她几乎要幸福的昏昏睡去!

晓茉打开煤气,烧了点热水,冲了一杯咖啡,喝完之后感觉暖和了很多,换了身衣服后,来到浩天的宿舍楼下。

浩天也是北京大学大三学生,学习建筑设计,一身时尚的装扮,看起来是一个很阳光的青年,并且还自编自创歌曲,在学校的几场演出上很受大家欢迎,学校有很多女生都在暗恋他。但他心里只有晓茉一个人,大二时一场舞会让他认识了欧阳晓茉,他被欧阳晓茉的美丽、幽雅所折服,于是邀请她跳了一段舞,从那以后浩天就有事没事找晓茉玩,一直对晓茉倾心不已。

今天晚上在音乐厅有一场精彩的钢琴演奏会,晓茉想去听一听,于是浩天就陪晓茉一起去听音乐会,走在马路上,她不断的跟浩天撒着娇。“今天我的书被同学给弄丢了,心疼死我了!“谁敢弄丢我家晓茉的书,我去修理修理他!”“你修理谁啊,事情还没有搞清楚呢!”“亲爱的,别生气了,亲一个!”“谁让你亲!”

说着浩天紧紧抱住了晓茉,两片火热的嘴唇交织在一起,是那么的热烈、激情,晓茉几乎都有点喘不过起来。

然后浩天抱起晓茉往前跑起来。“走喽,小公主!”“坏蛋,快把我放下来!”“就不放,呵呵”“我要你背着我”“你就不怕我把你卖了”“你要是把我卖了,我下辈子也饶不了你!”说完晓茉把头紧紧地贴到浩天的胸口上。

音乐会上,悠扬的音乐响起时,浩天紧紧地握着晓茉的手,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孩,他感到很幸福,心里在想他要好好爱这个女孩,把自己的爱全部分先给她,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

音乐会结束之后,他们来到学校的小树林的一个凉亭坐了下来,浩天紧紧的将晓茉拥在怀里,轻轻地吻了吻晓茉,晓茉没有拒绝,随后浩天将头深深的趴在晓茉的胸口之上,一股迷人的少女气息袭来,那是纯真的处子之香,浩天沉醉在香甜之中,他往下伸了伸手,摸到了一对可爱的小兔子,细腻柔滑,晓茉警觉的发现了浩天不老实的双手,快速的用手打了浩天一下。“叫你不老实!”

夜是那么的迷人,让这对恋人也迷失在茫茫夜空之中。

欧阳晓茉和同学杨文倩在一家音乐学校做兼职,教几个7、8岁的孩子弹钢琴。

杨文倩是晓茉同班同宿舍的同学,也是晓茉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们无话不谈,在宿舍经常是两个人躺在被窝里说悄悄话,当然很多时候的主题还是关于浩天或者哪一个帅哥,可以说是闺蜜中的闺蜜。

晓茉总是在文倩面前谈起浩天,说浩天对她如何如何的好,渐渐的文倩对浩天也充满了好感!特别浩天骑着摩托车潇洒的来到音乐学校接晓茉的时候,文倩就在心里想如果我有这样一个男朋友多好啊!她的心中充满了羡慕,希望自己的白马王子也能早日到来。

一次晓茉感冒发烧达到39度,而当时正值午夜两点,外边还下着大雨,当时宿舍也没有其他人,宿舍管理员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文倩一个人背起晓茉就往医院跑,等到医院的时候,文倩也倒在了医院。第二天文倩还一直在床边陪着晓茉,直到晓茉恢复回到学校。

春夏之交的校园散发出他独特的魅力,未名湖畔三三两两的几个人在散着步,时不时会出现几个白衣女孩在河畔静静的看书,博雅塔静静的像一个巨人一样矗立在河畔,看着百年来这里发生的一切一切。

晓茉和文倩正走在学校的小路上,突然出现三个女生拦住了他们的路。

其中一个领头的叫李露露,*袜套不住她粗壮的小腿,脚下是一双高跟鞋。

看见晓茉她说:“你就是欧阳晓茉?”“你好,有事吗““呵,告诉你,金浩天是我的男人,你尽量离他远远的!”“他是我男朋友,我和她在一起关你什么事!”“再告诉你一次,离开他,要不没你好果子吃!”

说完几个人扭着屁股离开了。

文倩说:“真没天理了,随便一个人就说是自己男人,这种女人真不要脸,别理她!”

晓茉说:“没事,这事别告诉浩天,他要是知道会惹麻烦的!““好的,听你的,大公主,你就是太善良了,总是被人欺负!”“我先回宿舍了,去洗个澡!”“好的,你先回吧,我到外边书摊转转”

说完,文倩向大门口走去,她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这里摆着好多书摊,当然都是盗版书,文倩很喜欢逛这里,因为这些书很便宜。

也就在她在一个书摊,翻看一本书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碰了她一下,她回头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人抓起自己的包往前跑,她立马起身追了上去,嘴里不停的喊着:“抓小偷,抓小偷!”。不经意间她踩到了一块石头,跌倒了,手心流出了血迹。

这时一辆摩托闯了过来,向小偷方向追去,摩托停在小偷面前。小偷拿出一把刀子,在身前晃来晃去。“快走开,小子你不要命了!”

说话间,一只脚踢在了小偷手上,刀子掉到了地上。

然后又是一脚,小偷的鼻子流血不止,倒下了,也就在这时警察来了,将小偷带走了。

文倩踉踉跄跄爬起来的时候,一只拿着她书包的手出现在面前,她抬头一看,这不是浩天嘛!“谢谢你,浩天!”“没啥好谢的,以后要注意!”

说完骑上摩托奔驰而去…….

文倩愣在那里看着浩天离去的背影,紧紧的把书包抱在怀里,嘴角露出了一丝甜甜的笑容。

但一想到浩天是晓茉的男朋友自己心中有很多不甘心,难道我没晓茉漂亮吗?难道我没她有魅力吗?

在这一刻一个计划在她心中产生,她发誓自己要得到浩天。第8章2009(2)

今天是周六,早晨起来后,晓茉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床铺,把衣服洗了洗。窗外一群学生有说有笑骑着自行车驶过,应该是出去郊游来打发周六日,晓茉也想回家看看爷爷奶奶,收拾完之后,就坐上公交。

她先来到王府井大街,给爷爷买了点她最喜欢吃的糖糕,给奶奶买了一双鞋子。自从爸爸妈妈去世后,特别是弟弟也跟着失踪后,她成了爷爷奶奶唯一的希望,晓茉也是个懂事的女孩,总是想着法子给爷爷奶奶送去欢乐。

中午的时候她来到家中,奶奶正在做饭,爷爷正在客厅看报纸,看到自己心爱的孙女回来,奶奶把她抱在怀里。

奶奶一边洗菜一边说:“末末,这几天在学校怎么样?”“挺好的,奶奶”“学校里坏小子可多了,你可要注意,不毕业别谈恋爱啊!”

听到这晓茉心中一颤,奶奶这话一种爱,她理解,所以也没说什么。

爷爷欧阳泉倒是为她说了句话:“如果确实有不错的小伙子也没关系,带过来让我们见见就好。”

那年他阻止儿子小熙和林欣儿的爱情,已经成为他心中永远的痛。

晓茉跑到爷爷身边,抱着爷爷的腰撒娇着说:“还是爷爷理解人!”

吃完饭后,爷爷奶奶都去房间午休了,晓茉从冰箱拿出一盒冰激凌,脱掉鞋子,打开电脑放了首音乐,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悠闲的走来走去,她喜欢这种一个人呆在房间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听音乐的感觉。这让她心情很放松,忘掉一切的烦恼。

浩天在宿舍一觉睡到中午,他不喜欢回家看他爸爸那种死猪脸,严肃、刻板、认真是他对爸爸一直以来的印象,从小他就比较怕爸爸。现在的妈妈是他的后妈,浩天跟他一点感情也没有,小时候有一次他打碎了爸爸的一个磁花瓶,爸爸把他拴在院子里的一颗小树上,狠狠的打了他,后妈竟然没有安慰他一句话,还在旁边一个劲的煽风点火说:“这孩子,没救了!”。

宿舍一哥们弹吉他的声音把他吵醒,睁开眼睛已经中午了,他穿好衣服正要准备出门,同学石磊走过来说:“浩天,你的信!”“哪来的?”“你自己看吧!”“好,谢谢啊!”

浩天神色凝重的打开信,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真古怪!

信里这样写:

浩天:

你好,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不知道你最近还好吗?

最近听说你跟欧阳晓茉走的很近,晓茉是个不错的姑娘,但你了解她吗?你知道她的过去吗?恐怕好多事情你都不知道。

欧阳晓茉是我的高中同学,她在高中的时候就和一个小混混李崖谈恋爱,那个小混混无恶不作,经常骚扰我们女生,甚至半夜还半夜敲过对门小白领女生的门,大家见到他就像见到瘟神一般,后来李雅坐牢了,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大家私下里都说他和欧阳晓茉同居,被晓茉爷爷发现告李崖强暴了晓茉发才做的牢。

对于欧阳晓茉,我想说你真的不了解她,首先她跟小混混来往说明他的思想道德有问题,包括到现在她一到周六日还都到监狱看李崖,他骗了你的感情,他看中的只是你大公子的身份,其次她自己也不检点现在又在够引你,你可要注意她了,她不值的你去爱!

看到这里浩天真的感觉是晴天霹雳。

怎么可能,晓茉是那么清纯的一个女孩,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他骑上摩托直奔晓茉宿舍楼来,打电话给晓茉,晓茉没有接,为什么不接电话,难道真的去监狱看望李崖了吗?

然后他又打给了文倩,文倩看到浩天给他打电话心中一片惊喜。“ 文倩,见到晓茉了吗?”“没看到,一大早她就出门了,可能回家了吧!”她有点闪烁其词的说。“怎么了,有什么事嘛?”“没事,回来再说吧!”

浩天的心在滴血,晓茉难道真的骗我吗?他一遍一遍的给晓茉打电话,都是没人应答,最后直接是关机。。。。

他用拳头使劲的打在墙壁上,血液顺着墙壁流了下来…….

浩天心情低落到了极点,他跨上摩托,来到拳击场。

台上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在激烈的厮打着,黑人一拳打在白人脸上,白人倒在台上,血从鼻子中流出来,裁判数着1、2、3…..白人没有在起来,裁判拉起黑人的手宣布获胜。

裁判高声说道:“还有人要挑战黑侠客罗伯斯特吗?”

这时浩天走了上去。“我来挑战无需规则,自由搏击!”

浩天换上服装,戴上拳击手套,上了台。比赛开始,双方都在躲避着对方的拳头,只见黑人一个拳头打来,浩天侧了一下脑袋,拳头带着风声从耳边擦过,趁此机会,浩天也一个拳头打过去,重重的打在了黑人的脸上,黑人往后退了一步,几乎跌倒,他甩甩头,继续开始进攻。这次黑人采用右勾拳向浩天打来,浩天连忙用手臂挡住,也就在这时,黑人又来了个左勾拳,浩天无力招架,被黑人重重的打在太阳穴之上,浩天眼冒金星,黑人不依不饶拳头继续袭来,一拳两拳……浩天倒在台上,黑人的一只脚踩到了浩天脸上,浩天脑海中出现了晓茉纯真的笑脸,他们相遇的舞会,他们未名湖畔的拥抱……

血液从浩天鼻孔中流出,突然浩天发出一声嚎叫,像疯了一样爬起来,一拳打在黑人肚子上,黑人捂住肚子,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浩天的拳头也随之像雨点般打来,一个连环腿将黑人打趴下。此时双方的脸上满是血迹,甚至分不出谁是谁,裁判拉起浩天的手宣布浩天胜利。

这是发泄,宣泄内心的不快,他躺在台上,好像一切喧闹沸腾声跟他都没有关系,他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文倩趴在自己身边睡着了,心里有些失望,不是晓茉在自己身边,浩天的响动声,让文倩也醒来。

文倩说:浩天,你醒了,感觉好多了吗?”“我没事,找到晓茉了吗?“没有,你都伤成这样,她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我要去找她!”浩天挣扎着要起来。“你好好休息吧,我帮你去找!”

说着她收拾东西离开了医院,其实她心想,你就那么担心晓茉吗?她直接回了家,根本没去找晓茉。

浩天拔掉针头,踉踉跄跄站了起来,他跑出医院,打了一辆车直奔北京第三监狱。

一路上浩天都在想,晓茉不会有那样的过去,她不会骗我,她是我的好女孩!自从接到匿名信到现在不到两天他已经抽了好几包烟,胡子不自觉的长了很长,头发也散乱的没有梳理,两天的时间他显得憔悴了很多,对一个男人来说,最打击的莫过于自己心爱的女人在欺骗自己。

浩天来到第三监狱,提出要见李崖,办理了手续之后,他来到探监区,找了角落一个座位坐了下来,她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那是晓茉,他心爱的晓茉!

她的身边还有一个穿着囚衣的男生,两个人有说有笑,好像在说起什么高兴的事情,很是兴奋,甚至晓茉露出一丝害羞的微笑。

浩天想的出那个男生就是李崖,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一笑会露出白白的牙齿。浩天没有走向前去,而是静静的看着。最后,即将离开之时,李崖和晓茉紧紧拥抱在一起,依依不舍…..

看到这,浩天的泪流了下来,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我是一个傻瓜吗?他紧紧攥住拳头,带着一身的伤感默默离开了监狱…..

李崖是晓茉幼时的玩伴,比晓茉大两岁,他一直生活在农村,直到他8岁那年爸爸工作调动到市区才和晓茉当了邻居。晓茉和晓莱也一直跟在他后边“哥哥,哥哥”的叫他,跟他一起玩。

记得刚来到北京时,一个夏日的晚上,一群孩子都在路灯下捉蟋蟀玩,有一只蟋蟀跑到了李崖和另外一个小女孩的面前,眼看蟋蟀就要被那个小女孩捉住之际,李崖一脚踩了上去,蟋蟀被踩扁了。

小女孩两手叉着腰用极度标准的普通话对他说:“你怎么能这样呢”。

这话的语气描述不出来,就跟小沈阳说“为什么呢?”语气差不多吧。

而就是这一句"你怎么能这样呢",让李崖记住到今天,因为在当时,这句普通话对一个满口乡下话的小孩来说,那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句话成了一个8岁孩子记忆之初城市和乡下的区别,他们因为这么一句话显得高贵,显得傲慢。

所以李崖当时也有一种想法,他一定要征服这样的一个女孩!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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