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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04: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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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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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简史

新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简史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新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简史/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著.--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9.10ISBN 978-7-5699-3145-7Ⅰ.①新… Ⅱ.①中… Ⅲ.①债券市场-经济史-中国 Ⅳ.①F832.97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168296号新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简史编  著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版 人 王训海选题策划 宋启发 曾昭勇责任编辑 丁克霞 汪亚云装帧设计 孙丽莉 段文辉责任印制 刘 银 范玉洁出版发行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http://www.bjsdsj.com.cn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大厦A座8楼邮编:100011 电话:010-64267955 64267677印  刷 凯德印刷(天津)有限公司 022-29644128(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请与印刷厂联系调换)开  本 710mm×1000mm 1/16印  张 14字  数 186千字版  次 2019年9月第1版印  次 2019年9月第1次印刷书  号 ISBN 978-7-5699-3145-7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编委会编委会主任:水汝庆编委会委员:陈刚明 白伟群 柳柏树 周自立 张孟军 刘 凡 徐良堆编 写 组:宗 军 史 祎 马致远 王 琼 李 波 商 瑾 张增磊 刘 爽 陈 森图片提供:新华通讯社序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作为实体经济血液的金融市场,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这其中,债券市场作为重要的金融子市场之一,是实体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宏观调控的主要实施阵地、国家战略的主要落实场所,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全球来看,一国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往往代表着一国整体的资源配置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是金融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可以说,一个经济强盛、金融发达的国家,通常由一个具有深度、广度和活跃度的债券市场作为基础性支撑,成为整个市场安全、高效运行的核心。

回顾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债券市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从存量规模看,我国债券市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30多亿元,增长到2018年末的近90万亿元,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从净增量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信用类债券市场的年度发行规模都已跃居全球首位;从交易量看,年交易量已突破1000万亿元。在债券规模增长的同时,我国债券市场机制逐步完善,投资者进一步丰富,流动性稳步增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发展的方方面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成绩斐然。

回顾过去,我国债券市场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早在新中国成立前,为支援革命战争、保障根据地建设,中华苏维埃政府先后多次发行公债,进行了成功的尝试,也为日后发债积累了经验。1950年,面对特殊环境,为应对财政困难、物价飞涨的局面,我国择机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实现了新中国债券零的突破,对后来债券发行影响深远。紧接着,随着国内生产的逐步恢复,为满足当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又在折实公债的基础上,发行了多期经济建设公债,在期限、品种和发行流通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可以说这几期公债的发行,标志着我国债券市场开始萌芽。但此后,随着工作重心转移,我国也进入了“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债券市场空白期,市场发展一度停滞。

我国债券市场的雏形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但真正意义上的债券市场发展是与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同时开始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做出了将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的重大决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出现了重大变化,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国债恢复发行,拉开了我国债券市场恢复发展的大幕。随后,国债经历了从行政发行为主到逐步市场化的发展历程,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以柜台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为主体的二级流通市场也逐步建立。随后,分税制改革的推出,也推动了国债市场的进一步扩容。在国债市场恢复发展的大背景下,企业债等其他债券品种也陆续登上历史舞台。

可以说,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点,进而成立银行间债券市场,才真正使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当时,面对风险事件频发等较为复杂的市场情况,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加强市场顶层设计,适时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从市场组建之初,我们就吸取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实现了债券无纸化和集中登记托管,促进了安全性和效率的提高;实现了一级托管和代理结算模式,初步奠定了大国债市的发展基础。以此为基础,我国债券市场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除政府债券外,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券种相继推出,各类券种期限持续丰富,发行方式不断创新,新的交易机制及交易方式加速涌现,二级市场流动性有所提高,市场互联互通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领导,深化各项改革的战略部署,在政府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等措施的推动下,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各个子市场百花齐放,取得了新的发展成就。在政府债券领域,配合着我国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地方政府债券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逐步实现由各省自发自还,在构建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的同时,推动债券市场进一步完善。目前,地方政府债券无论增量还是存量都是我国债券市场的第一大券种,成为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也是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一大亮点。在这期间,交易所市场建设也可圈可点,亮点很多,进一步丰富了市场层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柜台市场在这期间也实现了券种及交易模式的突破。此外,越来越多的国际机构来华发债,自贸区债券市场也已经起步,市场开放更加全方位、立体化。

总体来看,我国债券市场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了以柜台市场为主、再到交易所市场为主,最终过渡到银行间市场为主的发展路径;经历从行政化摊派到市场化发行的阶段,形成了债券市场应以场外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共识;经历了以政府和准政府信用债券品种为主,到政府债券、准政府信用债券、信用类债券等多品种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也经历了主要以境内机构发债为主,到境内外机构共同发债、境外机构参与境内债券市场程度越来越深的历史性转变。30多年来,我们利用后发优势,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较短的时间内,走出了一条极具中国特色的债券市场发展之路。这些成功的取得,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把脉,离不开市场各方精心培育和建设,也离不开关心债券市场发展的各位朋友的鼎力支持。正是大家的共同努力,才有了今天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辉煌灿烂的一页。

我国债券市场多年来取得的成就,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品种业务更加丰富。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类型已经覆盖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人民银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几乎所有品种,中小企业集合债、商业银行次级债、熊猫债、可转债、可交换债、永续债、专项金融债、项目收益债、绿色债券、特别提款权(SDR)计价债券、社会效应债券、“债贷组合”债券等创新品种不断涌现。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债券借贷、三方回购等业务相继开展。在近年信用违约事件增多、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背景下,推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民企融资支持工具,完善了信用分担机制。

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年来,债券市场投资者队伍继续壮大,个人投资者、农村金融机构,信托产品、资管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及境外投资者等相继获准进入债券市场,丰富了投资者类型,优化了投资者结构,提高了二级市场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商业银行虽然仍是债券市场的最主要投资者,但其持有债券的比重近年来已呈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末,在中央结算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由银行间市场启动之初的16家增加至2万余家,其中,境外机构有769家直接在中央结算公司开户持有债券,还有部分机构通过“债券通”间接参与我国债券市场,使我国债券市场投资主体更加多元。

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目前,市场所有的债券均已实现市场化定价发行,招标发行方式得到广泛使用,簿记建档方式日益规范。债券发行管理方式也更为市场化,金融债券采用核准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实行注册制管理。与此同时,债券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作用逐步发挥。在相互借鉴中,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也逐步提高,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简政放权、提高市场效率的政策措施。从二级市场交易机制上看,随着近些年来做市商、结算代理等制度的逐步完善,债券流动性持续提高。与此同时,顺应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监管改革的趋势,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完善,稳妥推进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和稳健标准在国内的实施,并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监管合作。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登记托管基础设施体系成为银行间市场运转发展的基石和开放创新的保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中央结算公司为代表的金融基础设施,忠实履行使命和职责,为债券市场的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贡献:开启中国债券无纸化时代,确立中央登记托管体系,以高起点现代化的登记托管模式,有力支持了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崛起;与支付系统互联,全市场实现券款对付(DVP)结算机制,大幅提升了市场效率和安全性;与交易系统联网,实现交易结算直通式(STP)处理;构建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等一整套中债价格指标体系,打造金融基准定价平台,支持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建成先进的债券担保品管理系统,管理担保品总额跃居世界首位;构建债券全生命周期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市场开放竞争力。

梳理市场发展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就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阶段,与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相比、一些成熟市场相比,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就债券规模而言,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整体规模与GDP的比例还不够高,还存在进一步扩容的空间,债券品种、期限等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一级市场发行机制、二级市场交易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分割严重,债市基础设施呈碎片化特征,多头监管并存,对外开放水平还有欠缺等等,都是市场今后的改进方向。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出版债券市场发展史,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纵观整个金融市场发展史,此书可以说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完整的介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史的书籍,按时间顺序划分,共分为债券市场萌芽、稳步发展、快速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及债券市场发展展望等章节,从市场发展概况、一二级市场、法律法规制度、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角度,全面介绍了各个阶段市场发展的脉络,也在总结阶段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市场深化完善发展的政策建议。相信此书出版后,将成为了解、研究我国债券市场的必备读本,成为国内外研究中国债券市场的首选刊物。

以史为鉴,可以更好地面向未来。债券市场发展方兴未艾,希望各位读者能够通过此书,对更好地建设我国债券市场形成更多有益思考,与市场各方一道,共同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迈向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第一章 债券市场萌芽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债券市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

色。它播种于中央苏区,在当时发挥着支援革命战争、保障

根据地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它萌芽于建国初期,帮助新中

国克服财政困难,稳定物价和金融,建立经济秩序,为社会

主义工业化募集资金,奠定了我国国债发行的理论和实践基

础。它暂时停滞于60年代末期,此后的十余年间,新中国

既无内债,也无外债。几十年间,党和国家领导人沿着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无到有构建了我国的债券市场雏形。一、中央苏区的三次公债发行(一)诞生背景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债券发行可以追溯到1932年。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以下简称“中华苏维埃政府”)在江西瑞金建立,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和管理国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政权成立之后,逐渐在中央根据地建立了(1)统一的税收和财政制度,同时明确前后方的红军给养均由财政负担,主力红军不再负责筹款任务。由于中央根据地的经济基础本身就比较薄弱,再加上持续受到国民党政府的经济封锁和多次军事“围剿”,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物资短缺、开支巨大、税收不足的局面,存在较为严重的财政困难。因此,适当地发行公债,以政府信用向根据地人民筹借资金,成为当时解决财政困难、支持反“围剿”战争、开展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必要手段。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话说,发行公债是“依靠群众的力量来解决经济建设中的资金问题是唯一的和可能的(2)方法”。

从1932年起,中华苏维埃政府先后三次成功发行了公债,分别是:两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1932年)和一期经济建设公债(1933年)。这对于支援革命战争、保障根据地经济建设、推动革命最终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发行过程

1932年6月,红军正处在第四次反“围剿”战争的前夕,急需筹措革命战争经费,为此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革命战争短期公债条例》,决定“向全苏区工农群众募集‘革命战争短(3)期公债’60万元,专为充裕革命战争的用费”。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利率为周年一分,面额分为伍角、壹圆、伍圆共三种,还本付息日自1933年1月1日起。发行时则采取政治动员方式,号召根据地群众和团体认购,并针对不同群体存在一定的区别对待,要求“用宣传鼓动的方法来鼓动工农群众自愿来买公债券,切不可用命令强迫;但对于富农、大中商人可以责令购买”,同时要求“极严密地防止政府机关(4)工作人员沿用过去的强迫和命令的方式,脱离群众的推销方法”。

但是,首期公债发行后筹集的资金难以完全满足反“围剿”战争经费需要。同年10月,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条例》,再次发行革命战争短期公债120万元,利率、面额、期限均与首期一致。两期短期公债的发行帮助根据地克服了经济困难,确保红军取得了第四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

第四次反“围剿”是历次反“围剿”战役中取得战果最大的一次。随后,为抓紧时机开展根据地经济建设,抵制敌人的经济封锁,积累革命战争的物质基础,1933年7月,中华苏维埃政府通过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发行经济建设公债的决议》,提出“发行经济建设公债300万元,并准购买者以粮食或金钱自由交付,除以一部分供给目前军事费用外以最主要的部分用于发展合作社调剂粮食及扩大对外贸易等方面”。同时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发行经济建设公债的条例》,由此,中华苏维埃政府正式发行第三次公债。图为中华苏维埃政府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券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华苏维埃政府和主力红军被迫实行战略性转移,退出中央根据地,开始长征。因此,经济建设公债未能按期付息兑付。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如数偿还了这部分公债并予以合理计息,这是中国共产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三)发行小结

可以看出,三次公债的发行规模逐渐扩大,期限逐渐变长。在当时的战争环境下,人民群众的生活十分困苦,公债的顺利发行,更加反映出根据地群众支援革命的坚定决心、对红色政权的支持和信任,这是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基础。尤其是,第二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由于认购踊跃,实际发行金额达128万元,较原定计划超额8万元,并且很多群众和团体自觉地将认购的公债又无偿交还给中华苏维埃政府,作为支援战争的捐献。此外,两期革命战争公债期限较短,利息为周年1分;经济建设公债发行偿还期限相对较长,利息为周年5厘,并且有息票,持有人可凭息票定期领取利息。

与此同时,三次公债的募集用途也越来越广。由单一的支援战争逐渐扩大至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公债“条例”明确规定“以三分之二作为发展对外贸易,调剂粮食,发展合作社及农业与工业的生产之用,以三分之一作为军事经费”。在公债募集资金的支持下,根据地的物资保障、粮食生产分配、合作社建设、农业生产等经济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财政严重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发行公债能够有效减少财政性货币发行,并适度回收流动性,从而对稳定根据地的币值和物价具有重要作用。

在此过程中,中华苏维埃政府的公债发行经验也逐渐丰富。第一次公债发行之时,新政权刚刚诞生,经济和财政工作尚在摸索阶段。因此,首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期限仅半年,并且根据公债条例第6条,允许群众使用所持有的公债缴纳商业税和土地税,这就导致大量公债在到期日前就回流至政府手中。第二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吸取了前期教训,明确规定“本项公债于期满后准予完纳一切租税十足通用,期未满前不准抵纳租税”。发行经济建设公债时更是“改正以前公债一次偿还,又偿期太短之不合公债原理的办法”,因此实施了利息7年、本金5年的“分年偿还”方式,足以体现出政府公债发行工作的明显进步。(四)省苏区的公债发行

除中央苏区外,省苏政府也发行过公债,本质上等同于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大部分是用作战争军费,也有少部分是用于经济建设。例如,1933年11月,湘赣省苏区发行的两期“革命战争公债”和“革命战争短期公债”;1934年7月,闽浙赣省苏发行的“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决战公债”,从它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该公债用途十分明确,所募资金的80%用于支持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军费,其余20%用于经济建设和救济省苏区穷困群众。

省苏发行公债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经由中央政府批准发行;二是由所在地的省苏维埃银行代为发行,公债发行条例由省苏区财政部长(兼任省苏维埃银行行长)签发;三是单次发行规模不高。

在当时严峻的革命战斗形势下,省苏政府发行公债能够实现分散筹款,帮助分担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精准有力地支持省苏根据地的战争和经济活动。据史料记载,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对革命群众保存下来的省苏公债全部予以兑付。二、新中国的公债融资

1949年10月,新中国诞生。但一直到90年代之前,国家层面统一发行公债的次数屈指可数,仅有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至1958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此外,在中央的批准下,一些地方政府也发行过公债。(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新中国第一笔国债

1.诞生背景

1949年1月,大规模的军事斗争接近尾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在望。中共中央召开财经工作座谈会,将革命工作重点由战争转移到经济领域,并决定尽快统一全国的财经工作。在此背景下,经过紧张的筹备,1949年7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成立,任命陈云同志为主任,这是新中国经济秩序建立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其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

当时,中财委面临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严重的财政困难。由于革命形势发展较快,新解放地区不断扩大,脱产军政公教人员数目激增,百废待兴之下各项建设耗资巨大,同时仍在进行的解放战争需要大规模的军费支持,这就导致财政支出大大增加。与此同时,新解放区的各项增收工作却尚未走上正常轨道,导致财政收入增长十分缓慢。因此,财政困难局面不可避免。

其次是物价飞涨。为弥补巨额财政赤字,中央政府不得已发行了大量财政性货币,1949年7月至11月不到半年时间,货币发行量增加近五倍,货币超发直接导致通货膨胀和币值下跌。再加上物资短缺和不法商人投机活动,自1949年10月15日起,出现以沪津为先导,迅速演变为全国范围内的币值大跌和物价猛涨,商品价格较7月底上涨超1.5倍,其中粮食涨价速度是一般商品的1倍以上。物价飞涨之下,人民群众普遍不愿持有货币,使得银行难以吸收存款,就更加不利于回笼货币和控制通货膨胀,国民经济陷入“发钞—通货膨胀”的恶性循环。

2.诞生过程

陈云同志深刻分析了当时的客观形势,认为财政困难是物价飞涨的重要原因,应停止“继续发票子”,改为“发行公债”。一来可调动分散的国民储蓄弥补财政赤字,二来还能适当回收流动性,避免进一步的货币贬值。陈云同志认为,在全国经济困难情况下,发动人民购买公债“也是一种负担,但是这种负担,比起因增发钞票、币值下跌所受的损失来说,是比较小的”,这体现出他作为“中国计划经济之父”,对经济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极高的个人经济才能。

1949年12月2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陈云同志作了《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的报告。随后,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正式决定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这一名称具有深刻含义:“胜利”表明公债用途是保证新中国革命的全面胜利;“折实”是指公债以若干种类和数量的实物的市价为募集和还本付息计量单位,采用这一形式主要是基于当时严重的通货膨胀背景,“折实”可保证公债购买者的经济利益,从而有助于提高市场认购意愿,促进公债顺畅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计(5)划发行总额为2万万分,年息5厘,期限5年,分两期发行,第一期在1950年1月至3月间定期发行。

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在全国顺利发行,并于1956年全部还本付息。此后,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未再发行第二期。

3.发行小结

两个“一”,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发行公债,也是唯一发行的实物债券,是建国后党中央在经济工作方面的重大创举。在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适度运用财政杠杆,打破了战时财经工作“偏左”思想的禁锢,改变了忽视价值规律、不讲经济效益的模式,实现了新中国国债发行零突破,奠定了我国国债发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具有极其长远的积极影响。

给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带来了根本性改变。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顺利发行,对新中国克服财政困难、回笼货币、稳定物价、巩固金融、夺取全面胜利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债发行后,全国金融、物价基本平稳运行,终结了自旧中国以来连续十多年的恶性通胀,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全国批发价物价指数“如以1950年3月为100,则同年12月为85.4,1951年为92.4,1952年为93.7”。财政状(6)况得到显著改善,1949年财政赤字占总收入的87.12%,1950年财(7)政赤字缩小至2.89亿元,1951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且略有结余。

体现出一定的计划经济特点。一是公债推销按照行政分配的方式,分配过程遵循“合理负担”原则。按照区域面积、人口、经济状况、前期准备工作进展等要素,确定华东、中南、华北、西南、西北这五大承购区间,并分配相应的推销数额。推销对象不包括农民,以城市的工商业者、殷实富户、富有的退职文武官员为主,同时鼓励解放军、工人、职员、学生、公教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国外华侨等爱国者,在自愿的原则下购买。二是部分限制二级市场流通,这主要是担心公债的过度抵押和转让会加速货币流通,进而引发新一轮贬值。明确规定不准“以公债券代替货币流通市面、不准向国家银行抵押、不准用作投机买卖”,同时考虑到适当流通可缓解持有人对“砸手里”的焦虑,(8)因此不禁止“持有者私人间正当转让或向私营银行抵押”。但总体上看,公债的流动性还是受到了较大限制,这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后来国债二级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存在一定的特殊安排。制定发行计划前,陈云同志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查,发现工商界存在两点担忧:一是公债有借无还;二是流动性回收过度,导致物价大跌,损害自身经济利益。针对此,陈云同志起草了《公债和钞票的发行计划》,于1949年12月16日向中央报告,提出下列应对措施:严格控制公债发行规模,尽可能降低人民的负担;公债发行时适当增发新钞,避免市场流动性过于紧张;根据市场的流动性情况,调节公债认购节奏;流动性紧张时,可适当收取主要物资作为认缴款;允许使用30%的黄金、美元向国家银行兑换人民币并认购公债。这些措施有效缓解了工商界人士的担忧,对争取各阶层支持、确保公债顺利发行、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诞生背景

中华人名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期,于1953年开始实施第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计划),正式迈入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期。由于当时的生产效率仍比较低下,“一五”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且大部分需要由财政承担,这给中央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为避免货币超发再度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发行公债募集经济建设资金成为当时的不二选择。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再次发行债券,并定名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事实上,早在1953年2月,《关于1953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就已提出应在适当时候发行公债,补充财政预算收入,但并未落实。党和政府认为,到1954年,我国已基本具备发行公债的条件。首先,经过五年多的国民经济恢复建设,“城乡人民的生活,都有了一定的改善。在这种情况下,拿出一部分收入和积蓄,购买公债,以支援国家(9)经济建设,无疑地是做得到的”。其次,拥有之前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成功实践。最后,在当时中苏关系较好的背景下,苏联经济建设及公债发行对我国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时任财政部长邓小平同志指出“根据苏联的经验,发行公债是筹集社会主义工业化资金的重要(10)的和经常的方法之一”。

2.诞生过程

1953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9次会议正式通过了《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并发布《关于发行1954年经济建设公债的指示》。根据条例,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周期为1954至1958年,期间共发行5期。规模方面,前四期每年发行6亿元,最后一期发行6.3亿元。期限方面,首期为8年,后四期均为10年。利率方面,均为年息4厘,且还本付息均以人民币计算。流通方面,基本沿用之前的做法,规定公债不得充当货币流通,也不得用来向国家银行和公私合营银行抵押。

党和政府对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工作高度重视,连续五期发行均按照宣传动员、成立组织、发行认购缴款的流程开展。尤其是,由于首期发行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故而各项工作更凸显高标准和高要求,例如,要求1953年底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为1954年1月的正式发行做好充分准备。1953年12月8日至31日,《人民日报》共刊登多达22篇的宣传经济建设公债的文章;全国各地陆续成立公债推销委员会及个行业分会,积极承担所在地的推销、组织缴款等工作;党和政府对提前缴款者给予适当贴息,且利息和贴息均免税。

由于人民群众认购热情高涨,五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实际发行规模为35.44亿元,超过原定的30.3亿元,本息于1968年全部还清。党和政府高度的信誉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新旧中国的巨大差别。

3.发行小结

为支援新中国经济建设筹集资金。对比1950年代后两种公债的发行目的,可以发现,两者存在显著不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属于“建设公债”,需要计入财政预算,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国家经济建设,能够起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扩大有效需求的作用。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本质上是“赤字公债”,是在新中国初财政极端困难的非正常时期发行的,具有一定的纯消耗性。

有助于引导社会储蓄加速转化为政府投资。新中国初期,发行公债能够将居民手中的闲散资金集中于政府手中,这实质上是通过国家举债的手段,把闲置资本高效投入生产领域,从而能够提高资本形成率,扩大社会积累规模。此外,公债能够间接影响居民消费支出、企业投资支出、政府购买支出等,这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很有必要的,符合新中国成立初期迫切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尽快恢复生产建设”的国情。

发行次数明显增加,债券期限也更长。与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相比,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单次发行规模更多,期限也显著拉长。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公债用途是配合实施“一五”计划,二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条件较前期明显改善,具有一定的购买力,三是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顺利兑付,使得党和政府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推销对象涵盖大部分人民群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改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推销对象不再只局限于城市的工商业者、殷实富户等富有群体,而是包括机关、企业、团体、学校的职工和部队干部,私营和公私合营工商业者,普通市民和农民。在实际认购时,职工群众最为积极,这与他们在新中国领导下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分不开。他们以国家主人的姿态踊跃购买公债,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支持与信任。

银行只是承销者而不是认购者。这一特点同样适用于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可以发现,当时公债的认购者仅限于个人、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但不包括银行。这就导致两个完全相反的后果:公债的价格和利率完全不会影响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反过来,为了尽可能地吸引投资者,公债利率往往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出不少,提高了国家负债成本。(三)地方债发行初探

事实上,这段时期我国还发行过地方债。195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发行地方公债的决定》,提出:1959年起停止发行全国性公债,改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需要,发行地方经济建设公债;(11)公债利息要低,发行规模应予以控制。5月,国务院第77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草案》。6月5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7次会议批准并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标志着新中国开启了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年代。

条例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利息不可过高,年利率一般不宜超过2%,必要时可以发行无息公债;可以分期偿还,偿还期限一般不宜超过5年;地方经济建设公债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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