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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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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王谟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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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考古录

江西考古录试读:

前言

一、整理《江西考古录》之缘起

笔者自本科到博士阶段一直攻读世界史,专门研究克什米尔问题,虽于地缘政治有所了解,而于国粹汉学颇为生疏。2008年7月,博士毕业回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工作,转向研究江西地方史。江西省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古委会”)挂靠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陈立立教授兼任省古委会主任。陈院长向来关照,很快把笔者吸纳为省古委会会员。既然做了省古委会的成员,就想扎扎实实地做点实事,以贡献于江右学术界,并藉此训练自己的中国古代史研究技能。虽然有此想法,但不知从何着手,因此笔者向豫章大儒陈穆年老师请教。陈老师建议点校清代金溪王谟的《江西考古录》,说清代江西朴学乏善可陈,王仁圃勉为代表,而《江西考古录》亦忝列经典,对乾隆以前江西历史故实的整理考辨在漫长时期里都是最高水平的。

王谟自己说:“江西古今事迹,莫备于《通志》,然多详于近今而略于远古。是编取名《江西考古录》,于《通志》详者略之,略者详之,非敢贵远贱近,抑效拾遗补阙之意。”清末江西知名学者宋延春说:“《江西考古录》金溪王仁圃先生所作也,……集江西山川要隘、建制沿革,与夫风俗物产,汇为成书,博引繁征而折衷于《通志》,即间参心得亦无一字无来历,诚艺林之宝笈也。……余谓我朝功令,诗文外兼试策问,所以觇实学也。操觚之士欲求典实于临场,必先谙究于平日,而梓桑文献尤当留心考据,免贻数典而忘之讥。是编博采群书,融会贯穿,自成一家,较《江城名迹》等书尤觉精核,不独为策学之津梁,并可补志乘之阙略,求实学者当无不先睹为快也。”宋延春所论甚为公允,实如陈老师所论。《江西考古录》“思以羽翼《通志》”。迄至乾隆年间,历史上已有6部《江西通志》。据考证,王谟思以羽翼的《通志》,是谢旻等编修的雍正十年版《江西通志》。雍正十年版《江西通志》的目录卷次如下:上谕首卷;星野第一卷;沿革第二第三卷;形胜第四卷;城池附疆域第五第六卷;山川第七卷至十三卷;水利第十四卷至十六卷;学校附贡院第十七第十八卷;公署第十九第二十卷;书院第二十一第二十二卷;田赋附户口第二十三卷至二十五卷;风俗第二十六卷;土产第二十七卷;兵卫附漕运第二十八卷;武事第二十九卷至三十三卷;关津附桥渡第三十四卷;驿盐第三十五卷至第三十七卷;古迹第三十八卷至四十二卷;封爵第四十三卷至四十五卷;秩官第四十六卷至四十八卷;选举第四十九卷至五十六卷;名宦第五十七卷至六十五卷;人物第六十六卷至九十四卷;寓贤第九十五第九十六卷;列女第九十七卷至一百二卷;仙释第一百三卷至一百五卷;方技第一百六卷;祥异第一百七卷;祠庙第一百八卷第一百九卷;丘墓第一百十卷;寺观第一百十一卷至一百十三卷,艺文第一百十四卷至一百五十八卷:诏敕、表笺第一百十四卷,札子、奏疏第一百十五卷至一百十八卷,状议第一百十九卷,碑碣、墓表第一百二十卷第一百二十一卷,记第一百二十二卷至一百三十五卷,序第一百三十六卷至一百三十九卷,书启第一百四十卷,论辩、说考、疏引第一百四十一卷,传、赞、颂、铭第一百四十二卷,题跋、志书、事记略第一百四十三卷,文青词第一百四十四卷,教策、讲义、语录、文牒、牌檄、告约第一百四十五卷,辞赋第一百四十六卷,诗第一百四十七卷至一百五十八卷,诗余附末;杂记第一百五十九卷至一百六十二卷。《江西考古录》共十卷,目录顺序如下:郡邑24条、土地26条、山阜27条、川泽30条、古迹34条、冢墓29条、物产57条、故事30条、神异19条、杂志29条,考辨江西历史文化共计305条。王谟的同乡和朋友何飞熊说:“吾友王君仁圃……近为《江西考古录》十卷,又《十代文献略》若干卷,思以羽翼《通志》,于其缺者补之、略者详之、讹者正之、疑者辨之,穴幽阐奥,搜抉无遗而义彰词婉。”同治九年(1870)版《金溪县志》卷二十四《文苑》说:“何飞熊,字渭纶,别字南溪,后车人。磊落亢爽,少即厌薄俗学,嘐嘐下之。乾隆二十七年举乡试第一,声震一时。以下第留京者三,足下不履朝贵之门。凡七试礼部,卒不第。以挑选补定南厅学正,五十四年因公赴郡,卒于邸,年七十一。飞熊尝言,学以识为主,万物愈高愈细,亦愈高愈孤,此其特立之所本也。”何飞熊是清代江西知名学者,所论当具代表性。陈穆年老师也说,《江西考古录》对乾隆时期以前江西文献故实做了高水平的爬梳剔抉。现代学者所讨论的关于江西历史文化的一些问题,如江西为什么又被称作赣、东晋著名史学家习凿齿晚年终老地之争等等,王谟皆已讨论过。王谟大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长期未得到学界的注重,导致后人做一些重复的工作。现在整理出版《江西考古录》,希望对学术界有所贡献,使江西先贤的研究成果不至于湮没无闻。二、王谟及其撰述

王谟,清代著名学者,江西金溪县临坊人——临坊现在南城县治之内。宁波当代著名藏书家励双杰据其收藏的《金溪临坊王氏家谱》说:“有谱序一篇,落款为‘皇清嘉庆十六年,岁在辛未季夏月廿五日,十五世嗣孙八十老人谟敬撰’。故他的世系记载,应该是比较正确的:‘字仁圃,号汝上,郡廪生,于乾隆戊子举人,戊戌进士,任建昌府学教授,生于雍正壬子年六月廿五日,卒于嘉庆丙子年,葬辛卯山,娶横路郑氏,葬大窠排,生子一,泰常,继娶青田彭氏,生子四,静常、淡常、笃常、典常,生女二,长适城塘罗,幼迁南城。’嘉庆十六年(1811)写序的那天,正好是他八十岁的生日。……从家谱记载看,他的生卒年自1732至1816年是正确无误的。”学界对王谟的生卒年长期有争议,励双杰先生所论当较为可靠。

王谟博览群书,长于考据,孜孜于古文献的搜集与整理,毕生从事文献的抄辑、整理与刊刻。其辑书、刻书规模之大,成果卓著,在中国文献史、刻书史上成就可与陆澄、任昉、王应麟、章宗源、严可均等大家相提并论。王谟所辑《汉唐地理书钞》代表了清代学者对自汉至唐散佚地理书辑佚的最高成就,对于我们研究汉代至唐代的历史、地理、文化、民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谟虽然在辑佚学上成就颇丰,但由于偏居一方,与外界接触不多,史志对他记载较少,其中以同治九年(1870)版《金溪县志》和《清史列传》的相关介绍较好。同治九年(1870)版《金溪县志》卷二十四《文苑》有王谟的略传,全文如下:

王谟,字仁圃,别字汝上,临坊人,乾隆三十三年举人,四十三年进士。才识雄隽,精力过人,自少即疾俗学孤陋,好博览考证,雅慕郑迪功、马端临之学。甫壮已著《江右考古录》,既又以前后五代人物废阙,而江右人文之见于史著尤稀,乃广择旧闻,搜罗散佚,以补史书所未及,成《豫章十代文献略》一书,识者谓其所托尊者行世必远也。谟登第后,年未五十,以志专撰述,不欲为令,请改学职,选授建昌府学教授。在官训诸生以实学,犹搜辑《汉魏遗书》,书成即告归,时年六十七。又十九年,卒。《遗书》及前二书俱刊行,余经说杂著二十四种,并诗文藏于家。

光绪二年(1876)版《抚州府志》卷六十《文苑二·王谟传》沿袭了同治九年《金溪县志》关于王谟的记载,只是将“临坊人”改成“金溪人”,将“《江右考古录》”改成“《江西考古录》”。《清史列传》卷六十八《儒林传下》关于王谟的介绍,与《金溪县志》的记载略有小同,更多大异,可作人们了解王谟之必要补充。其全文如下:

王谟,字仁圃,江西金溪人。乾隆四十三年进士,授知县,乞就教职,选建昌府教授。以实学训士,生徒景附。后以告归,年七十六,卒。谟天才俊逸,精力过人。弱冠,赋江右风土,下笔千言。至少疾俗学,好博览。晚岁独抱遗经,泊然荣利之外。尝辑汉魏群儒著述之已佚者,分经、史、子、集四部,片议单词,无不甄录,为《汉魏遗书钞》五百余种,用力至深。其《经翼》一门,一百八种经,已刊行,世共宝之。读书有心得,辄为札记,仿《困学纪闻》例,类别区分,为《汝麋玉屑》二十卷。嘉兴钱仪吉称其研核同异,文万旨千,无一语沿袭前人,无一义不求至是,洵足开牖后学。生平论选甚富,诸经皆有诠释,著《韩诗拾遗》十六卷、《逸诗诠》三卷、《夏小正传笺》四卷、《孟子古事案》四卷、《补孟子释文》七卷,又有《三易通占》、《尚书杂说》、《左传异辞》、《论语管窥》、《尔雅后释》。尝以《江西通志》详今而略古,著《江右考古录》一卷;以六朝、五代人物废阙,江右人文见于史者多疏略,因网络旧闻,著《豫章十代文献略》五十二卷。他著有《补史记世家古今人表》、《问汉唐地理书》、《家语广注》、《酒中正》、《读书引》凡数十卷,又《汝麋诗钞》八卷、《文钞》十二卷。

何飞熊说:“吾友王君仁圃,高才笃学,著书满家,尝为《豫章风土赋》盈万言,有班、扬之逸轨焉,……充其所学,进而未已,追乡先哲而从之无难矣。”王谟是一位颇有成就的文学家、考据学家、文献辑佚学家,尤其在古代地理文献和江西历史文化的考证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极力将其文献辑佚活动与当时社会现实相结合,强调经世致用。他对文献辑佚有实用价值的看法,说:“国于天地,必有与立。立之之道,曰文与献。文以征言,献以征人,二者国之纪纲也。……然则文献缺略,虽殷夏之美甚,直推为天造草昧可也;文献修明,虽巴蜀之僻陋,进而与邹鲁同风可也。”

王谟在其辑佚活动中,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辑佚方法,并在整理佚文与编排体例方面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这些方法与经验对于促进他更好地从事辑佚活动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方法论指导。而《汉唐地理书钞·凡例》涉及辑佚的目的与功用、地理书称名的沿革、考察文献流传存佚的依据、辑佚的主要资源、佚书编排的体例、叙录的写作格式等内容,是清代辑佚书凡例的典范之作。

纵观王谟一生,他几乎从未停止过文献辑佚活动。且不说他那些已失传的著述,仅以现存的《江西考古录》、《豫章十代文献略》、《十三经策案》、《(增订)汉魏丛书》、《汉魏遗书钞》、《汉唐地理书钞》来说,也足可称得上规模宏巨,成果卓著。中华书局编辑部影印组撰写的《〈汉唐地理书钞〉出版说明》则说:“他除了辑刻《汉魏丛书》、《汉魏遗书钞》、《汉唐地理书钞》外,还编著了《江西考古录》、《豫章十代文献略》等书。”而据《江西历代刻书》统计,王谟辑录或撰著的存世作品有:《江西考古录》10卷,乾隆三十二年(1767)金溪王谟刻本;《豫章十代文献略》50卷,乾隆三十九年(1774)金溪王谟刻本;《十三经策案》22卷,乾隆四十二年(1777)金溪王谟刻本;《读书引》12卷,乾隆四十八年(1783)金溪王谟刻本;《(增订)汉魏丛书》,乾隆五十六年(1791)金溪王谟刻本;《汉魏遗书钞》;嘉庆三年(1798)金溪王谟刻本;《汉唐地理书钞》,嘉庆十八年(1813)金溪王谟刻本。三、整理《江西考古录》相关说明

笔者手头有三个版本《江西考古录》,即四库未收丛书影印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问松园刻本(以下简称“四库未收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清光绪十七年(1891)赋梅书屋藏板本(以下简称“成文本”)和广陵古籍刻印社1988年影印清光绪十七年(1891)赋梅书屋藏板本(以下简称“广陵本”)。赋梅书屋藏板本较问松园刻本错误为多,故四库未收本《江西考古录》在三个版本中最佳。

本次点校,我最初用的底本是成文本,且未细心整理,遭到陈穆年老师的严厉斥责。陈老师建议我用四库未收本,并严格勘对王谟所征引原文来点校该书。陈老师的棒喝把笔者从梦中打醒,于是我开始以尽量忠实于王谟本意的方式来重新整理《江西考古录》,旨在不铸造自己的人生遗憾。非常庆幸人生道路中能得到博学而严正老师的谆谆教诲。

成文本第245页只有8行内容,与其他页码相比较,缺失1行。经考查可知,乃缺失首行亦即卷五《古迹·郭默城》的内容“曰陶公垒,然考《晋书·默本传》:‘默欲南据豫章,而侃已’”,而广陵本亦存在同样问题。成文本第246页和247页的内容颠倒,导致卷五《古迹·庾楼》的一段文字,被插入同卷上一条《钓矶仓》的“浦远”二字之间。而广陵本的相关内容则顺序展开,并无此问题。广陵本和成文本都是影印赋梅书屋藏板本,前者可能是在后者基础上翻印的,并对其模糊和错误之处稍做了修改。《江西考古录》乃“论辩考证之作”——将其看作辑佚之作是不正确的——征引了大量文献。古人撰述文不加点,行文了无挂碍,宛自天成。而要给它们进行现代标点,则会有很大的麻烦。如卷六《冢墓·司马暠墓》说:“今考陈书及南史孝义传。”由于《陈书》卷三十二《孝行传》和《南史》卷七十《孝义传下》都有《司马暠传》,因此王谟所说的“陈书及南史孝义传”,应该是《陈书》卷三十二《孝行传》和《南史》卷七十《孝义传下》的合称,这就导致《冢墓·司马暠墓》里的这句话不大好标点。

对《江西考古录》进行现代标点有三大困难,即如何确定哪些文字是王谟自己的语言,哪些是他引用别人的语言?引用之中又分两种,即哪些是意引或言略述其意,哪些是抄引?抄引又有两种情况,即哪些是直接引用,哪些是间接引用?要准确地区分这三种情况,并适当地进行标点,殊为不易。有时为校对一个字,要比对好几个不同版印的文本,得花数千元钱购买图书资料。

王谟撰写《江西考古录》的一个特点,是根据自己需要对所用资料进行摘引,而非全引,中间省略文字不另作说明,读者若有需要,请查核原著引用。

卷四《川泽·〈汉志〉十水》说:“按《汉书·地理志》:鄱水出鄱阳,西入湖汉;余水出余汗,北至鄡阳入湖汉;修水出艾县东,北至彭蠡入湖汉;豫章水出赣县西,南北入大江;淦水出新淦,西入湖汉;旴水出南城西,北至南昌入湖汉;蜀水出建成,东至南昌入湖汉;南水出宜春,东至新淦入湖汉;彭水出南壄,东入湖汉;湖汉水出雩都,东至彭泽入江。”因为《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对这十条河流是放在豫章郡不同属县中来讲述,因此这段文字只能看作王谟略述相关内容,当作意引来处理,引文不加引号。其他类似的地方,也做同样的处理。

卷三《山阜·大庾岭》:“《元和郡县志》云:‘前汉南越不宾,遣将军庾姓讨之,筑城于此。’”给人的印象是,这段引文是李吉甫的叙述。细查《元和郡县志》,其确切记载是:“《南康记》云:‘前汉南越不宾,遣将军庾姓讨之,筑城于此。’”可见,《元和郡县志》也是引用《南康记》的说法。因此,王谟是从《元和郡县志》转引相关论述。

王谟在撰写《江西考古录》时,对所引引用的资料,出于自己的需要大都做了或多或少的改动,甚至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按照当前的学术规范来看,《江西考古录》的欠严谨甚至有讹误之处,可谓俯拾皆是。当代人若有需要的话,最好不要《江西考古录》中转引他人的观点,而应该查实原文再直接引用。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学术规范,我们不能以当前的学术标准来要求清代乾隆年间的王谟;当然,现代人也不能按三百五十年前的模式来撰文。《江西考古录》存在一些可议之疵,点校的过程中,发现其间的讹、舛、衍、脱之处确实不少,有一些是该书流传中的板刻之误,有一些则是王谟撰作时的疏忽、错误。除了上述说明之外,有关本次点校的具体做法,请参阅本书点校的其他凡例:

1.本次点校《江西考古录》,以四库未收本为底本,以成文本和广陵本为参校本。

2.本书是《江西旅游文献丛书整理》之一,按《江西旅游文献丛书整理出版格式稿》的统一要求,整套书用简化字出版。因此,除了鄡、蒍等少数电脑字库里找不到简体字的字之外,本书也用简化字。但卷一《郡邑·餘汗》中的“餘”、“於”,卷四《川泽·章贡二水》中的“贑”、“赣”、“灨”,卷八《故事·鐘》中的“鍾”、“鐘”,保留用繁体字,因为改用简体字会明显影响文意的理解;特殊的人名,如陶榖;特殊的地名,如新淦,也保留用原字。

3.对《江西考古录》所引用的其他书籍尽量查阅,凡校正讹误之处,以脚注的方式写出校勘记。由于《江西考古录》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在全书统一体例之下,容许各考有一定灵活性。

4.以校正文字的讹、舛、衍、脱为主,对史实出入等不校。

5.避讳字,属避清讳者,如“玄”作“元”,“胤”作“映”或省写等,首见时改回、出校,余皆径改。

6.吸收近人校勘成果,对江苏古籍出版社版《水经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山海经注证》、中华书局版《二十四史》、上海古籍出版社版《文选》和《能改斋漫录》等书中的校勘记,前人和近人的校勘成果尽量吸收;凡所参校之书目,皆在书后面按作者姓氏拼音先后排列,若同一书有不同类型版本,则尽量排放在一块,而以排列第一者为主要参校书。

7.异体字一般不改,对一些不常见的异体字及不规范的俗体字,改为规范的简化字,不出校。

8.诗、书在特指《诗经》和《尚书》时加书名号,否则不加。凡改动底本之处,一律出校。但一望而知的板刻错误,如“已”作“巳”,则径改,不出校,但亦须谨慎判断。

9.凡句子中的并列部分都用顿号反而层次不明时,则酌情将有的顿号改作逗号。如校勘记,以脚注方式注明。

10.标点符号大致依当前通用做法来处理。

11.凡启示下文的概括语或标题,都加冒号,不用逗号。

12.凡王谟所写的按语,只在“按”字下加冒号,不再加引号。

13.特称不加引号。

14.凡词语并列容易引起误解的则加顿号分开,如“荆、扬南境”。

15.虽属名词并列而不致引起误解者则不加顿号,如“荆扬二州”。

16.注、疏、传、笺等作动词时不加书名号,作名词时加书名号。完稿于昌西梵园五陈斋2015年4月2日序

叔孙穆叔之论不朽也,以立言并德、功而三。论辨考证之作,亦立言之一端也。然繁称博引而其义弗精,剿说芜词而其文弗备,皆不可谓之言立。吾乡实学,自宋以来号称极盛,以立言不朽者数十人。迄今日而其风稍替矣,虽有赡博驰骋之士,往往务华去实,椟在珠亡,无当于古者立言之旨。如是而欲希踪前哲,戛戛乎其难哉!吾友王君仁圃,高才笃学,著书满家,尝为《豫章风土赋》盈万言,有班、杨之逸轨焉,而意弗善也。近为《江西考古录》十卷,又《十代文献略》若干卷,思以羽翼《通志》,于其缺者补之、略者详之、讹者正之、疑者辨之,穴幽阐奥,搜抉无遗,而义彰词婉,若有不敢自任之意,深得古人直而弗有之义,充其所学,进而未已,追乡先哲而从之无难矣。昔刘原父与欧阳公并起,或者谓欧之文工,刘之学博。予窃以为不然。欧公包涵古今,罗络百氏,取其精意,发为高文,学不可谓不博;原父所补《礼经三义》,杂之《戴记》中,殆有过之,无不及,文岂不工乎?《论语》曰:“好古,敏以求之。”太史公曰:“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君为吾党之俊杰,蕲置身于不朽以鸣国家之盛,愿相与终勉焉。

乾隆丁亥元月上浣,南溪何飞熊书。光绪辛卯年重刊《江西考古录》序光绪辛卯年(1891)重刊赋梅书屋藏板《江西考古录》时,奉新宋延春所撰序。原书无,点校者增补于此。《江西考古录》,金溪王仁圃先生所作也。先生博学工文,成乾隆戊戌进士,著述等身。曾刻《十三经策案》,不胫而走,几于家置一编。复集江西山川要隘、建制沿革,与夫风俗物产,汇为成书,博引繁征而折衷于《通志》,即间参心得亦无一字无来历,诚艺林之宝笈也。原刻在乾隆丁亥,乃岁久毀于兵燹。族孙长卿等从友人案头借录一帙,不忍私为枕中秘也,而欲公诸同好,因谋付剞劂,乞余言弁其简端。余谓我朝功令,诗文外兼试策问,所以觇实学也。操觚之士欲求典实于临场,必先谙究于平日,而梓桑文献尤当留心考据,免贻数典而忘之讥。是编博采群书,融会贯穿,自成一家,较《江城名迹》等书尤觉精核,不独为策学之津梁,并可补志乘之阙略,求实学者当无不先睹为快也。余惧没乡先辈著书之苦心,而负诸孙辈公善之雅意,爰就课文之脉,不辞而为之序云。

光绪十七年,岁轮重光单阏,余月中浣,奉新宋延春书于豫章书院之丽泽堂,时年九旬。

《江西考古录》凡例

一、原书于每条凡例前以一横杠区别,依现代阅读习惯,改为用汉字数字顺序标出,后加顿号。江西古今事迹,莫备于《通志》,然多详于近今而略于远古。是编取名《江西考古录》,于《通志》详者略之,略者详之,非敢贵远贱近,抑效拾遗补阙之意。

二、江西全省所领郡县古今沿革,具载《通志》,兹不复赘,只就《前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十八县相为考证。此外若庐江、九江虽别为郡,安成、寻阳各分郡国,然其始末皆属江西,当得合载。东汉以后分设郡县,概不复考。

三、江西全省地方,在汉以后统名豫章,唐时始号江西,本末名实颇费推详。故是录于此二目,讨论尤悉。

四、《通志》不另立《土地》一门,惟散见各卷中,如《汉书》白沙、武林,见《武事志》;《三国志》椒邱、上缭,见《古迹志》之类。然传、记所载江西土地尚多,今并采辑,详加辨考,凡若干条汇为一卷。

五、《通志》山川、古迹、冢墓,各依府县分载,几无遗漏,今惟择其有关考辨者入录。亦有不甚著名而得厕于其列者,以《通志》或有遗误亟须考订也,观者幸勿哂为挂漏。

六、江西水道,略具《汉书·地理志》及《水经注》,其详则见《通志》山川、水利二门。今只就《汉志》十水、《水经注》十川,考校同异,存其大概,而不及水道原委,抑以此书原为考古起见,自当分别讲究。

七、江西物产,向无专书,即《通志》载各府所出草木禽兽,亦空存名色,不著形状。今复采群书补之,略成片段,以附于《益部方物记》、《桂海虞衡志》之列。

八、江西旧事,如五岭戍、百丈戍、楼船将军、洪州弩手,皆见《史》、《鉴》,为吾乡大典故。固当讨论,有裨实学。至如《豫章行》、永新妇之属,虽无关紧要,然左思有云“风谣歌舞,各附其俗”,是亦研精者所必及也。故今增设《故事》一门,以便考核。

九、《通志》有《仙释》,无《神异》。兹录著《神异》而不及仙释者,仙释踪迹变幻无常,原不系于一方,而神异则有定所,为山川风气所钟,若宫亭、马当二庙之灵验,山都、木客之出南康,古今相传无以易也,故备录之,欲使咸知神奸云尔,非敢涉于好怪也。

十、《通志·杂记》二卷,皆吾乡人遗闻轶事可资谈噱者,然不过一人一事已耳。兹更取古初荒远时事及方言、土俗,可以考见江西全省大略者,始列为《杂志》。虽仍其名,而实不相袭。

十一、是录所以不及人物者,以现辑《豫章十代文献略》,自汉讫唐,江西人士事业、文章,略具于此。然尚在广为搜罗,未能卒业,自当另勒成书,以为考古全功之一助。

十二、江西地理,始见《禹贡》,若三江、九江、彭蠡、敷浅原,汉唐注、疏与朱子、蔡氏传说,多有不合。今仍录注、疏本文,而折衷以朱、蔡之说,遵功令也。

十三、江西事实见经史者,如《左传》“吴败楚舟师”于豫章,《史记》“吴有豫章郡铜山”,本文明白可据,诸家虽多异说,今皆不取。此外,若《周易》“高宗伐鬼方”,《商书》“成汤放桀南巢”,《史记》“神龟出庐江水中”,注家虽无明文,而有他书可据,亦亟收入是录。凡以好古情、专附会之讥,所勿恤也。

十四、引用古书,自经传《史》、《鉴》外,若《国语》、《国策》、《家语》、《六韬》、《纪年》、《越绝》、《吕览》、《淮南》、《说苑》、《风俗通》、《博物志》等书,有与江西地方故事关涉者,片语必录,亦以少见珍相,为引重之意。

十五、古今地理书重复纷纭,难以尽悉,兹录独于《山海经》、《水经注》二书,诠解尤详,驳论亦少。至如《元和郡国志》、《太平寰宇记》等书,虽多征引,然必因有疑误,始为考正,否则存而不论。

十六、江西自设郡以后,所有志乘亡虑数十种,今其书俱已原书的凡例和正文中所有的“已”字皆写作“巳”,今均改正,下不赘述。久轶,惟略散见于《说郛》、《类函》中,遇有搜罗,必加掇拾。亦有《通志》采用其说而不注原书者,今悉标明书目。抑以文献所关,无征不信,非薄今人而爱古人也。

十七、是录虽难博考载籍,错综贯串,然发端归结,毕竟以《通志》为主。如《通志》有缺,则必就诸书中取一说,为之提纲立案。然后旁通曲畅,条析发挥。故文势虽有参差,亦各自成结构。

十八、是录多用注疏文体,反复援引,转相训释,有不免辞重义复处,意在考核确凿,辨论详明,俾阅者得以悉其本末、异同之故,文之工拙,非所计也。

十九、是录固依据群书,折衷论断。然亦间参鄙见,如以鄱阳为春秋潘子邑,见《左传》;敖城为孙叔敖封邑寝邱;新淦为即《汉书》上淦;石钟山为神禹所开;贾萌庙之为贾雍;钓矶仓为在豫章。此皆江西数千百年一大公案,始经拈出,略无疑碍。一得之愚,或亦大雅君子所勿弃也。

二十、《江西风土赋》,本愚少年所作,于今十余年,凡三易稿矣。恐覆酱瓿,宁勿以灾梨枣。然于江西山川、古迹、风俗、物产,颇费考核,故每得句,即疏兹录。为疏中所讨论者,盖什八九,外增益若干条,共为此录,并识于此。以示先河后海,必有所本。

二十一、《江西考古录》即成,谬为诸同人许可,以为有资吾乡策学,怂恿付梓。然恐挂漏不全,反来诟病。因更就《通志》中摘其有关于土地、人民、政事、文献者,分别门类,条贯今古,为《江西策务考略》若干卷,以备乡闱答问之用。其有疑难,则当参考是录。卷一郡邑豫章

豫章之名,始见《左传》。杜预《注》云:“汉东江北地名。”孔颖达《疏》云:“《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名,在江南。’此则在江北者,《土地名》云……”吴曾《能改斋漫录》遂据此立说,谓江西之豫章决无预于春秋时。豫章反覆数百言,辨则辨矣。然予按左氏本文,度以当日地理形势,而知吴说之疏也。《左传·昭公十三年》:“楚师还自徐,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是必当在吴楚界上,要而击之耳,豫章正吴楚界也。如吴氏谓:“春秋豫章,去江陵甚近,与洪州全不相干。”《漫录》云:“按:宋武帝讨刘毅,遣王镇恶先袭至豫章口,去江陵城二十里。乃知春秋之豫章,去江陵甚近,与今洪州全不相干。”夫江陵,固楚都也。乌有纵之中道而复入人国都,掩获其帅者哉?又《昭公二十四年》:“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越大夫胥犴劳王于豫章之汭,越公子仓归王乘舟,仓及寿梦帅师从王。”明豫章与越接壤,水路相通,故得“劳王”且“归王舟”也。当日余于正为句践西界,密迩豫章。若以为“汉东江北地名”,则陆地固不当用舟师,越人更无自而至也。又《定公二年》:“夏,桐叛楚。吴子使舒鸠人以伐桐诱楚。秋,楚襄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冬,十一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遂围巢,克之。”《史记·伍子胥传》亦载此事云:“楚襄瓦伐吴。吴使伍员迎击,大败楚军于豫章。”裴骃注亦以豫章为在江南也。盖吴人见舟豫章者,所以缀楚师之东下,却伏精兵于近巢地,以伺楚隙而击之。故既败楚,遂取巢,楚人不能救也。非形势利便,则潜师既无所用,而迎击亦不相当。今庐州无为军为古巢国,桐即今安庆府桐城县,皆在江西下流,相距不远。而自湖广出师下江南,又必取道江西界。以今准昔形势,正无不合。吴氏乃以为豫章濒楚而巢迩,吴故得潜师,又谓见舟以张军容,安能远托大江之南而不近少西之地?皆未能得当日情事也!惟是汉豫章郡本治南昌,故郦道元《水经注》云“南昌,《春秋》属楚,即令尹子荡师于豫章者”,张守节《史记正义》亦以“吴败楚豫章”为在洪州,诚有如吴氏所讥者,以其地势稍偏于南也。然则春秋豫章果何在乎?盖在豫章郡彭泽县,今湖口地耳。按:《史记·淮南王传》:“结九江之浦,绝豫章之口,强弩临江而守,以禁南郡之下。”《正义》云:“豫章口,即彭蠡湖口,北流出大江者,今直谓之湖口也。”试以水道考之。《禹贡》:“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过三澨,至于大别,南入于江;东汇泽为彭蠡。”《水经注》云:“沔水南至江夏沙羡县北,南入于江。与江合流,东过彭蠡泽,又东北出居巢县南。”沔水,即汉水也。今汉水自武昌与江水合,东流至黄州府,又东南流入江西界,至湖口县与豫章江水合。是又可与《左传·定公四年》吴人“自豫章与楚夹汉”之文相证明也。《水经注》于“沔水入江”下亦引《左传·定公四年》吴师伐郢,楚子常“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言汉水东行触大别之陂,南与江合,与《尚书》文相符也。其言“舍舟淮汭,自豫章与楚夹汉”者,示欲舍舟登陆,使楚人悉力守方城外险,而潜以水军从豫章溯流直上,捣其腹心。兵行诡道,声东击西,往往如此。或水陆夹攻,使楚人腹背受敌,首尾不相救应,亦未可知。此正子胥所谓“多方以误楚”者也。至《传》又云“自小别至于大别,三战,而后陈于柏举”,诸解谓大别山在汉阳府汉阳县北,而又以柏举为黄州府麻城县境,其于进兵先后、地势上下,若有参差,难于求详。大抵《书》、《传》所载古今地理,固未可尽信,至当日用兵出入之道,既非目击,更难臆断,不必一一求合。然其大势情形,则固有确然而不可易者。如豫章一地,杜、孔以为汉东江北,郦、张以为南昌洪州。按之《左传》前后文,彼此牴牾不合。若依《史记正义》,断以今湖口为豫章,则与《传》文前后,皆可以融洽,而无窒碍。惟《昭公六年》:“令尹子荡伐吴,师于豫章,次于乾溪。”杜注:“乾溪,在谯国城父县南。”地势悬隔,似难牵合。再四考索,始得其说。《水经》:“江水东经郢城南,又东得豫章口。”《注》云:“夏水所通也。西北有豫章冈,以冈而得名也。”以《昭公十三年》“楚公子比作乱,灵王归自乾溪,沿夏水欲入鄢”之文参之,则《左传》诸言豫章,惟此当在江北。而吴氏又不能举以相证,予以是益知其说之疏,而《注》、《疏》之多所缺略也。然谓之豫章者何?《汉书·地理志》云:“豫章水出赣县西南,而北入江。”雷次宗《豫章记》曰:“是因此水为其地名。”《水经注》曰:“虽十川均流,而此源独远,故受名焉。”豫章水,古赣水也。《山海经》曰:“赣水出聂都东山,东北注于江,入彭泽西。”其入江彭泽处,即所云豫章口也。在春秋时,以水名地,至汉,又以地名郡,此皆事理之显然者。杜预乃谓豫章当在江北,后徙江南。吴氏遂以为年代阔远,文字残缺,无从考见所徙之年月。此皆系风捕影之论。且既以为地名,则非有城郭都邑,又何徙之有乎?其说亦自相矛盾矣。而应劭《汉官仪》谓“豫章生庭中,故高帝取以名郡”,是又荒唐而不足征也。九江

按:《禹贡》“九江”,说者既以为在寻阳,而秦、汉置郡乃在寿春,故罗长源以为殊失所谓。今考《水经注》云:“秦郡九江,治寿春,以兼得豫章、庐江之地,故名。”又以豫章为九江南部。朱谋本作“庐江”,误则秦置九江,亦本《禹贡》名郡,尚非无谓。汉初,英布为九江王。高帝四年,更名为淮南国。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时则豫章已别为郡,寻阳自属庐江。而应劭《汉书·地理志·九江郡》注曰:“江自庐江寻阳分为九。”但释九江之名,而不知与置郡之义无关也。王莽因此改九江曰延平,又改豫章郡曰九江,本刘歆说“湖汉九水入彭蠡为九江”也。《前汉书》:“九江连率贾萌据郡不降。”莽改太守为连率《东观汉记》:“马严七岁,依姊夫九江连率王述。”并此九江,东汉悉仍旧制。晋复九江为淮南郡,又分庐江之寻阳郡。至隋平陈,又改寻阳郡为九江,故《隋书》以周罗为九江寻阳人。今九江府本隋九江郡治,始复《禹贡》之旧,在秦九江境内,与二汉九江无涉。庐江

卢蕃《庐江四辨》云:“凡作事必法古名地者,必求于古地。而不古,失其地矣。秦一天下,破国为郡,名地者唯求于《禹贡》与《山海经》。故始皇二十六年,以扬州之地为九江、鄣、会稽三郡,九江、会稽出《禹贡》,按:《禹贡》无会稽,当作《周礼·职方》鄣出《山海经》。”《海内南经》云:“三天子鄣山在闽西。”注云:“在歙县东,浙江出焉。”则庐江之国,汉文帝八年,封淮南厉王子赐为庐江王亦自《山海经》而名者。为是《海内东经》云:“庐江出三天子都,入江彭泽西。”注:“彭泽,今彭蠡也,在寻阳彭泽县。”《水经注》则云“庐江之名,山水相依”,亦引《海内东经》文而言庐山江水矣。按:《前汉书·地理志》:“庐江郡寻阳县,《禹贡》:‘九江在南,东合为大江。’”《后汉书·郡国志注》引《庐山记》云:“山在江州寻阳南。”是则庐山江水皆属寻阳。惟是汉庐江郡领县十二,寻阳其一耳。而置郡名,义实始寻阳,其地本在江南。《楚辞》宋玉云:“路贯庐江左长薄。”王逸注:“长薄,地名。”而以为在江北,则误矣。盖《山海经》庐江言水,《楚辞》庐江言地,实则一耳。汉文帝十六年,分为庐江国,后废为郡,始包江南、北而有之。故寻阳始立县,在江北,后亦徙于江南从朔也。详下“寻阳”庐江之名,要本《山海经》,而以其地在江南,为得其正。

按:《庐江四辨》又云:“汉孝文八年,淮南王长死,徙封长子安为淮南王、赐为庐江王、勃为衡山王。”《汉书·诸侯王年表》:“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南。”颜《注》云:“庐、衡,二山名。衡即霍山也。”是则庐江、衡山二国,本以山得名。庐江后废为郡,衡山后改为六安国。然其故号犹存,故云尔。王勃《滕王阁序》所云“地接衡庐”,义实本此。鄱阳

今鄱阳县,本春秋楚番邑也。《括地志》云:“饶州番阳县,春秋时为楚东境,秦为番县,属九江郡,汉为鄱阳县。”《路史·国名纪》曰:“番,鄱也,御姓,王符《潜夫论》云:“御姓著、番、汤。”《史》‘夫差取番’者,今饶之鄱阳。汉之番,有番江,今县东有番故城。”《左传》作“潘”,《定公六年》:“吴太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杜注:“二子,楚舟师帅。”及大夫七人。楚国大惕,于是乎迁郢于鄀。”《史世家》:“阖庐十一年,吴太子夫差伐楚,取番。楚恐,而去郢徙鄀。”《索隐》引《左传》“吴太子终累获潘子臣”云:“此言番,番,音潘;子臣即其邑之大夫也。”《正义》:“番,片寒反,音同潘。”《吴越春秋》则云:“太子定伐楚,破师,拔番。楚惧吴兵复往,乃去郢徙于蒍若。”注云:“番,音婆。秦为鄱阳县,属九江郡,今饶州也。蒍若,字误,当作鄀。”又引《左传》、《史世家》云,阖庐十一年即定公六年。杜预以终累为阖庐子,夫差兄;《索隐》以终累、夫差为一人,异名;此书又以为太子定伐楚拔番,而不著其年,未详孰是。按:三书人名各异,至言败楚取番事同。番、潘,古字通用,后去水加邑作鄱。然则鄱阳之名,实始《左传》。艾

按:《左传·哀公二十年》:“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适楚。”杜预注:“艾,吴邑。豫章有艾县。”《水经注》曰:“水出豫章艾县。吴公子庆忌谏夫差,不纳,居于艾是也。王莽更名治翰。”《路史·国名纪》曰:“隆兴分宁西北有艾城,春秋吴庆忌居之,汉艾县。”《宋史·郡县志》曰“分宁,古艾地也。县西一百二十里龙坪冈有艾城存焉”,《左传》“吴公子庆忌出居于艾”,《后汉书》“刘陵,艾人”,即此。今为宁州,本吴邑也。《路史》乃以为高阳氏后,芈姓,属楚。未审何据。彭泽《禹贡》:“东汇泽为彭蠡。”《山海经》“庐江入江彭泽西”,郭注:“彭泽,今彭蠡也。”《汉志·豫章·彭泽县》云“《禹贡》彭蠡泽在西”,以是为县也。按:《越绝书》云:“吴王濞之反,东瓯王弟夷乌将军杀濞。景帝封东瓯王为彭泽王,夷乌将军为平都王。”《史记》、《汉书》但言东瓯从吴反,及吴破,东瓯受汉购杀。吴王丹徒以故得不诛,无封王事。且东瓯已自为王,又何以改封彭泽王乎?事之虚实,已无可考。然因此得知,汉初彭泽尝为王都,即以是为阙疑,可也。又《三国·吕范传》:“拜禆将军,领彭泽太守,以彭泽、柴桑、历陵为奉邑。”彭泽未尝为郡,此言太守,亦当有误。柴桑《山海经》曰:“柴桑之山,其上多银,其下多碧,多泠石、赭,其木多柳、芑、楮、桑,其兽多麋、鹿,多白蛇、飞蛇。”郭注:“山在寻阳柴桑县南,共庐山相连也。”本以此山名县,故《宋永初山川记》亦云“柴桑县有飞蛇”也。王莽因江水又改名九江亭。郭璞《江赋》曰:“鼓洪涛于赤岸,沦余波于柴桑。”言涛之余波,至柴桑而始尽也。孙吴于此置柴桑督,即陆抗与诸葛恪换屯处。孙权亦尝拥军柴桑,诸葛亮乃至柴桑说权,因与定计破曹操于赤壁。赤壁之事,人皆知之,而不知其始谋于此也。事具《三国志》。赣《海内东经》曰:“赣水出聂都东山。”又《海内经》曰:“南方有赣巨人,人面,长臂,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唇蔽其面,因即逃也。”郭璞注:“赣巨人,即枭阳也。”南康有赣水,以有此人,因以名水。犹《大荒》说“地有蜮人,因号其山为蜮山”,亦此类也。按此,则赣之为赣,本以人名水,其后即以名县。刘澄之乃云:“县东南有章水,西有贡水,县治二水之间,二水合赣字,因以名县。”谬矣。详见“川泽”古时亦称赣上,“吴黄武中,交州从事吴瑜得南越王赵婴齐铜剑,携经赣上,飞入江水”是也。事出吴莱《南海古迹记》。鄡阳《太平寰宇记》曰:“废鄡阳县,在鄱阳县西北百二十里。汉高六年置,宋永初二年废。”黄庭坚《清隐禅院记》曰:“发豫章下流,略鄱阳之封,据彭蠡上游,距落星湾。舆行一舍,舟行百里,有大聚落,是为古之鄡阳,今为都昌治所。”据《汉志》“鄡阳县”,师古曰:“鄡,口尧反,音同枭。疑即古枭阳国,加邑作鄡,改为县矣。”《海内南经》曰:“枭阳国,在北朐之西。其为人,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左手操管。”郭注引《海内经》“赣巨人”,又云“南康郡深山中有此物”。似以南康为即枭阳国,略不及鄡阳县。然在洪荒之世,合为近地,后乃流传失实,亦犹九江本在寻阳,而秦汉置郡反在寿春矣。南昌

按:《献帝春秋》云:“汉朝遣周术为豫章太守,治南昌。”实则豫章自置郡,皆治南昌,非始此也。其在前后汉已为大县。应劭《汉官仪》云:“县三万户以上为令。江南荆、扬七郡,惟临湘、吴、南昌三令而已。”考《汉书·地理志》:“豫章郡领县十八,户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二。”若南昌三万户,则其余十七县才得太半,足见当时土广人稀。《史货殖传》云:“楚、越之地,地广人稀。”特以郡治首邑,较为浩穰耳。余汗《路史·国名纪》曰:“《汉书》、《荀子》、《吕览》明作“于”,昭云:‘是余于,今隶饶,汉之余汗。’杜佑谓:‘句践之西界,所谓于越。’《淮南》云:‘越人有变,必先守余于者。’《韵》作邘,为盂音,非。”按:《淮南王谏伐闽越书》云:“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於界中,积食粮,乃入,伐材治船。边城守候诚谨,越人有入伐材者,辄收捕,焚其积聚,虽百越,奈边城何?”余于本作余於,《春秋》:“於越入吴。”杜预注:“於,越人发语声,犹言勾吴尔。”以此为於越余地,故曰余於。於,古字作于,因又讹作余干。秦使尉屠睢,将五军伐越,以一军结余干之水是也。出《淮南子》及汉置县,又加水作汗。莽曰治干。应劭曰:“汗,音干。”洪迈曰:“豫章之余汗,为余干。土俗之别称也。”隋开皇九年,去水存干,复名余干,故又谓之干越。《寰宇记》引《越绝书》云:“余,大越故界,即谓干越也。”今考《越绝书》,无此文,但言“大越故界,南姑末、写于。姑末,今大末;《名胜志》:“广信府兼得余汗、太末地。太末,汉县,属会稽。”写于,今属豫章”,是即余于矣。古称于越,并无所谓干越也。本以於越为于越,故以余於为余于,及讹余于为余干,并讹於越作干越。古今地理沿革,讹谬类多如此,可胜辨哉?新淦《前汉书·淮南王传》曰“南海王反,使将军简忌将兵击之,以其军降,处之上淦。后复反,会天暑多雨,楼船卒水居击棹,未战而疾死过半”云云。韦昭注:“上淦,越邑,即新淦也。以其在淦水上,故曰上淦。”《汉志》:“豫章都尉治新淦。”此言“处之上淦”者,俾得就都尉治耳。又其地近庐江寻阳,有楼船官,故其后复反,即以楼船卒击之。《史记·淮南传》云“南海民处庐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击之”,即同此事。其后又以“东越狭多阻,闽越悍,数反覆,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之间”。淮,一作汇,云即彭蠡也。盖秦汉之世,豫章尚为边郡,而汉制羁縻蛮越,多在此处。则其地不当仍属南越也。韦昭泛云越邑,实则未考。南壄《汉志》:“豫章郡有南壄县。”壄,古野字。《淮南子》:“秦使尉屠睢伐越,以一军守南野之界谓大庾岭。”高诱注:“南野,在豫章,当属秦县。”雩都

雩都县,古无考,或云即扬雩也。《史记·楚世家》:“熊渠兴兵伐上庸、扬粤,至于鄂。”《索隐》曰:“有本作扬雩,音吁,地名也。”《汉志》师古注:“雩,音于。”韵微别耳。疑因扬雩置县,故独言都矣;是为百粤一种,故又曰扬粤。海昏《汉志》:“豫章郡海昏县。”师古曰:“即昌邑王贺所封。”按:《汉书·昌邑王传》云:“贺就国豫章。数年,扬州刺史柯奏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交通,万世问贺:‘前见废时,何不坚守母出宫,斩大将军,而听人夺玺绶乎?’贺曰:‘然。失之。’万世又以贺且王豫章,不久为列侯。贺曰:‘且然,非所宜言。’有司案验,请逮捕。制曰:‘削户三千。’后薨。豫章太守廖奏言:‘舜封象于有庳,死不为置后,以为暴乱之人不宜为太祖。海昏侯贺死,上当为后者子充国;充国死,复上弟奉亲;奉亲又死,是天绝之也。陛下圣仁,于贺甚厚,虽舜于象无以加也。宜以礼绝贺,以奉天意。愿下有司议。’议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国除。元帝即位,复封贺子代宗为海昏侯,传子至孙,今见为侯。”《通志》。《封爵表·海昏侯》但引《汉书·年表》,不引本《传》,《秩官志》亦不载豫章太守廖。俱宜补录。历陵《汉志》豫章十八县,惟彭泽、历陵见经传。彭泽,即《禹贡》彭蠡泽。历陵则有傅阳山,班固云“古文以为敷浅原”也,孔颖达《书正义》引《汉志》、《蔡氏书传》驳之。详见“山阜”。庐陵《水经》:“赣水西北过庐陵县西,又东北过石阳县西。”注云:“汉和帝永平九年,分庐陵立石阳县。汉献帝初平二年,吴长沙桓王立庐陵郡,治此。”按:《后汉书·郡国志》:“石阳县,永元八年置。”《水经注》作永元九年,误。《舆地广记》乃云“孙策改庐陵为石阳县”,益谬。南城《水经注》:“旴水出南宫。”朱谋《笺》:“南宫,当作南城。”按:《汉志》信都国有南宫县,非豫章属也,然亦可为南城别号矣。建成《水经注》:“浊水东径建成县。《汉志》本作蜀水汉武帝元光四年,封长沙定王子刘拾为侯国。王莽更名之曰多聚也。”按:《汉志》有二建成县,一属豫章,一属沛。《史记·年表》“长沙定王子封建成”,《索隐》云“在豫章”。《水经注》“淮水径沛郡建成县北”,又引为“刘拾侯国,王莽多聚封域”。不合,殊为舛误。又《年表》:“长沙定王子,以元朔四年三月己丑封。六年,坐不朝,国除。”故《汉志》“豫章建成注”不言侯国。《水经注》作元光,亦误。宜春《水经注》:“牵水西出宜春县。《汉志》作南水汉武帝元光六年,封长沙定王子刘成为侯国,王莽之循晓也。”见《史记·年表》,云在豫章。又有宜春侯卫伉,《索隐》云:“在汝南。豫章亦有之。”《后汉》加汝南为北宜春,以别之《通志》并引为豫章宜春,非也。安平《前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安平县,注云:“侯国。”《后汉书·郡国志》作“平都,侯国,故安平”。《太平寰宇记》曰:“汉永元中,改安平县为平都县。”《路史·国名纪》乃云:“永和中,平都国乃安平也,属长沙。”当考。安成《水经注》:“庐水西出长沙安复县。武帝元光六年,封长沙定王子刘苍为侯国,即王莽之思成也。吴宝鼎中立,以为郡。”按:《汉志》长沙国十六县,独安成庐水东至庐陵入湖汉,明与豫章地势犬牙相错。《吴志·吕岱传》云:“权留岱镇长沙。安成长吴砀及中郎将袁龙等首尾关公,复反。权遣鲁肃攻砀。岱禽斩龙,迁庐陵太守。”时尚未别为郡也。晋初属荆州,改县为安复,后属江州。而《晋书·杜弢传》云:“湘州刺史荀眺走。州人推安成太守郭察领州事,率众讨弢,反为所败。”则又尝入湘州矣。凡以形势比接,故割属靡常也。自晋以后,专隶江州。寻阳《汉志》:庐江郡有寻阳县。晋永兴元年置寻阳郡,属江州,其地本在江北寻水之阳。《通典》曰:“寻阳,旧县在江北蕲州界,温峤移于江州。”庐蕃亦云:“今寻阳,在江州大江之南;古寻阳,在大江之北。”按:古寻阳,即《晋书》“周为荆州刺史”所镇浔水城也。《一统志》云:“浔水城,在九江府城西十五里,本汉寻阳县。”江北亦称江西。《晋书》:“元帝遣周访率众屯彭泽以备华轶,访曰:‘彭泽,江州西门也。今无故以兵守其门,将成其衅。吾当屯寻阳故县,既在江西,可以扞御北方,又无嫌于相逼也。’”周访事在温峤前,已称“寻阳故县”。则《通典》谓为温峤所移,恐亦未确。今考寻水之名甚古。《吴越春秋》载“子胥奔吴,渔父渡之于浔之津”,疑即此水。注家乃云:“浔当作寻。四尺曰仞,倍仞曰寻。”非也。《路史·国名纪·少昊后·嬴姓国》有寻,云:“今寻阳,字一以水。”未知何据。又以夏斟寻国为高阳氏后,亦引九江寻阳注云“一作浔、鄩”。然俱无定说,并存于此,以资考核。江南·江东·江西

今江西省,古江南地也。江水发源于西,入海于东,得《禹贡》梁、荆、扬三州之域,故自殷、周之际,荆、扬南境,皆曰江南。《尔雅》“江南曰扬州”,又云“江南衡”,《注》以为“举远大而言”。盖今江浙、湖广之地,在古皆为江南也。秦汉而下,始以江浙为江东,而言江南者多属今江西、湖南等处。《史记·越世家》:“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正义》云:“江南洪、饶等州,春秋时为楚东境也。”又《货殖传》:“江南、豫章、长沙,此南楚也。”徐广注以丹阳郡为江南。《正义》云:“徐说非也。此言大江之南长沙、豫章二郡,为南楚地耳。”故杨雄《方言》、许慎《说文》,多引南楚人语,不言江南,以南楚即江南也。郭璞注《尔雅》,始称江南,以对江东而言也。班固志地理,于楚地言“江南地广”,于吴地言“江南卑湿”,亦以楚有长沙,为荆州江南,吴有豫章,为扬州江南,故通言之也。至《后汉书·刘元传》云:“汝阴王信定江南,据豫章。”《三国志·刘繇传》亦云:“溯江南,保豫章。”是实以江南属豫章矣,故陈蕃《荐徐孺子疏》云“稚生江南卑薄之域”也。但其时皆以州领郡,尚未有江南名号耳。唐贞观十年,始分天下为十道,其八曰江南道。盖即《禹贡》扬州之域,又得荆州之南界,北距淮,东际海,南尽岭,地势远大,正与《尔雅》之文相合。开元二十一年,又分江南为东、西二道,江南东道理苏州,江南西道理洪州。后人省文,但称江东、江西。始见于《旧唐书·李峘传》:“乾元初,兼御史大夫,持节都统淮南、江东、江西节度、宣慰、观察等使。”《德宗纪》:“建中三年,以嗣曹王皋为洪州刺史、江西节度使。”又刘禹锡诗云:“今岁洛中无雨雪,眼前风景是江西。”亦是中唐以后,方有此称。而江西之名,遂至今相沿不改矣。按:江东、江西之名,皆见《史记·项羽本纪》:其曰“江西皆反”,则谓陈涉起兵蕲、沛;其曰“江东已定”,则谓项梁起兵会稽也。究其实,则江东仍即江南之地。《后汉书·刘元传》云:“刘梁起兵豫章,欲狥江东,自号就汉将军。”《魏志·华歆传》云:“歆拜豫章太守。孙策略地江东,策乃幅巾奉迎。”《吴志·孙破虏传》云:“豫章上缭宗民万余家在江东。”《晋书·郑袤传》云:“少孤,随叔父浑辟难江东。时华歆为豫章太守,浑往依之。”皆以豫章为江东属,而其时称江西者,并在庐江、合肥、寿春、历阳等境。《三国志·魏武帝纪》:“进军屯江西郝溪。”《吴主传》:“民转相惊,自庐江、九江、今寿州蕲春、广陵户十余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孙瑜传》:“宾客诸将,多江西人。”《晋书·武帝纪》:“安东将军王浑出江西。”《穆帝纪》:“江西乞活,郭敞等执,陈留内史刘仕而叛。”《应詹传》:“江西良田旷废未久。”《郗鉴传》:“拜安西将军、兖州刺史,都督扬州、江西诸军事,镇合肥。”《桓伊传》:“进督豫州之十二郡,扬州之江西五郡事。”其所谓江西,皆今之所谓江北也。故《晋地理志》以庐江、九江,自合肥以北至寿春,皆谓之江西。《南齐书·州郡志》载“王俭启云:江西接连汝、颍”是也。盖大江自历阳斜北下京口,故有东、西之名。胡三省《通鉴注》:“大江东北流,故自历阳至濡须口皆谓之江西,而建业谓之江东。”今之江南,实兼江东、江西之地。若今之江西,正当古之江南,亦可通言江东,惟与魏、晋、六朝时所称江西,若风马牛不相及耳。夫以殷、周、秦、汉江南之地,而冒以魏、晋、六朝江西之目,其为名实相乖,不亦甚乎?然自唐、宋以来,相沿不改,朝廷命官、史家书地,固当从实纪录,断称江西,至于学士家临文,亦有不拘。如韩文公记滕王阁云:“江南多临观之美,……独为第一。”王荆公记虔州学亦云:“虔于江南,地最旷。”其时已别为江西,仍称江南。而今之作文者,乃曰大江以西,其谬则固踵于权德舆也。按:权记洪州西山风雨池云:“九江之西,岁用大穰。”其后若余靖《洪州学记》、曾巩《筠州学记》,并云“大江之西”,承误久矣。卷二土地东陵《禹贡》:“过九江,至于东陵。”孔安国《传》:“东陵,地名。”《汉书》庐江郡金兰西北有东陵乡,《水经》作金兰县,《路史》作金菌《水经注》即:“水出庐江郡之东陵乡,江夏有西陵县,故是言东矣。《尚书》云江水‘过九江,至于东陵’者也。”按此,则东陵地亦当属寻阳。至蔡《传》以九江为洞庭,始以东陵为岳州巴陵县。朱子亦云:“经言过九江至于东陵,而后汇于彭蠡。则自今江州城下至湖口县,才四十里,不知东陵的在何处,何所表异?而其志之繁密促数乃如此!”《路史》又申蔡《传》,以为:“东陵,今之巴陵,与夷陵相对,出于东西,以夷陵曰西陵,则巴陵为东陵。信矣!”班《志》以九江为在寻阳县南,皆东合于大江,而以东陵为在庐江金兰。《水经》亦云金菌西北,以庐江郡有东陵乡也。不知金兰乃在汇之下流,非大江之所至。则东陵不属寻阳又明矣。以班《志》、桑《经》旧有此说,存之。敖

今庐陵宣化乡有敖城巡检司,云即“孙叔敖封邑”。其说无考。然按《左传·哀公十九年》:“春,越人侵楚,以误吴。楚使公子庆、公孙宽追越师至冥,不及而还。秋,楚沈诸梁伐东夷,以报越,与三夷男女盟于敖。”杜预注云:“从越之夷三种;敖,越地。”按:《史记正义》:“江南洪、饶等州,春秋时为楚东境;虔、吉等州,为越西境。”所云东夷,当指洪、饶等州,以其近越,故从越伐楚。而庐陵敖城,即当日盟三夷处也。则敖城地名,实见《左传》。又《史记》诸书言孙叔敖封寝邱,注家皆以为光州固始县。今考《吕氏春秋》:“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我死,王则封女,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邱,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可长有者,其为此也。’”高诱《注》不言寝邱所在。按:庐陵在春秋正为楚越间地,则敖城当即叔敖封邑所云寝邱者也。若作光州固始,则地势不侔矣。然无明文可据,谨识于此,以俟博物君子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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