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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4 05: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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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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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的温柔

疼痛的温柔试读:

内容提要

这充满憎恨的爱情,把我们深深地伤害。像两艘停泊的木船,我们在同一张河床上躺开——啊,不,让我起来,彻底地洗净这种憎恨。

第一章 校园青春剧场

其中人才是大众,天才为数不少,怪才也大有人在。其趣闻轶事也颇值得咀嚼一番的。

室友

吴奈/北京外国语大学

作者简介:

吴奈,就读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系。性格沉稳内向,不苟言笑,但极会理解、关心人。

格言:穷且益灵坚,不坠青云之志。

喜欢的颜色:白色、黑色、黄色。

135宿舍有八张床,我住上铺,茜住我下铺。我是山东人,茜是陕西人,其余六位是清一色的河南人。北方老友,曾是茜对我的昵称——它是茜施行统一战线的手段之一。

茜是历史系94级最有争议的才女之一。直到现在,同学们对她的评价还是褒贬参半。他们普遍认为:有才无德,但我却不这样以为。茜天生是学历史的料。进大学的第一个八月十五晚上,我们同坐在草地上看月亮想家乡,她随口道:“一千年前的苏轼是不是也曾这样地含情脉脉地望月亮?拿破仑再凶也有望月思乡的情怀吧?”茜的文笔也极好,从小学时就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到现在听说已有几十万字了。她的文章总受到人们的青睐。班上的男生在提及茜时,声调和眼神总是怪怪的。对此,茜颇得意。茜爱把自己称为最后的诗人,因为这是缺乏诗意的时代,茜说。

茜和我是老“铁”。比如每晚的“星星夜谈会”上,茜一个劲儿地对河南人指手划脚,对“中原之国”指手划脚,几个小时以后,往往引起大家大讨伐。每当此时,茜总是大叫着向我寻求“火力支援”,我呢,作为“铁”姐儿,自然义不容辞,舍命相救。对此,茜对我颇为感激。

那时候,我不认为陕西是什么“中原之国”,充其量不过略沾点边而已。仅仅一年后,茜离我们而去。没想到,今天,“中原老友”成了我怀念茜的依据。

刚进大一,懵懵懂懂中,多了一份沉甸甸的感觉。

有一天,茜告诉我:“倩,我恋爱了。”我认为她在跟我开玩笑。因为她总是指着素昧平生的英俊小伙子,对我说,“那是我男朋友。”并在无数次的对方惊讶白眼中远逃。没想到,这次是真的,对象是中文系的男生,高高大大的,满脸英气。我常常见茜和男友牵着手在校园里漫步。每当这时茜的脸上总是漾着幸福的笑,让人看了眼红。自此,茜的诗情不断。茜学会了整夜在浴洗室狂吼《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甚至自命为郭富城第二。那段日子,我和茜合写了我们的第一本散文集《爱情天使》。我们跑遍了北京所有的出版社。结局是在一个秋雨连绵的黄昏,我们在旷野中焚伤了我们第一个纯真的梦。“自己有钱就不愁了,是吗?”茜问我。

恋爱中的茜是幸福的。幸福往往是悲剧的序幕,这无疑具有真理的。一天夜里十二点,茜哭得眼睛红红地回来,“我完了,倩。”她在政治考试中涉嫌作弊被教务处抓住了。我想茜是不作弊的,她向来不在乎考试。她下午背诵时塞在口袋的纸条在掏表看时面时滑落,监考老师刚好发现。我知道,老友肯定玩完了,要知道,我们学校考试严格在北京五十所高校中是出了名的重修考试中抓典型,杀鸡吓猴,是老师们的拿手好戏。不出所料,第二天上午公告栏宣布了茜的“死刑”:勒令退学。

老友被限期离开学校。本来她还是有机会的,学校对被勒令退学的学生有“赐全尸”的优惠:交一万块钱,试读,吊销学位,但允许毕业。茜在学工部呆呆地坐了三个小时,一直沉默不语。后来她说,她家里没钱。后来我才知道,她的母亲在她很小时就去世了,家里只有一位年迈的常年患病的老父亲。茜决定回去补习,以图东山再起。

最后几天,茜一直沉默不语。同宿舍的其他舍友,总是提心吊胆,我们义不容辞地担负着保护茜的重任,以确保她平安出校。历史系的同学平静得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这也难怪,茜本来就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是非功过,莫衷一是。但我知道茜不会去寻死,我了解她。

老友茜在元旦那天去和那位高高大大的男友话别。是夜,我们站在阳台上和全校热血青年一道一起迎接新的一年的。茜冲男生楼大声地唱歌,每一首都是送给男友的,我陪她唱到了第二天3点。老友于6:30启程返回了她的老家。她坚持不要我去车站,她说,她受不了。她说她很冤枉。“我走了,世界上最后的诗他就不存在了。”她带着伤感的调子对我说。

一年以后,茜给我的来信中说,她考上了厦门大学。

茜在信中说,她走上了正道,对文学有了新看法。她还说她又恋爱了。照片上,她幸福地偎依在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孩怀里,男孩裂着嘴,微笑着,和中文系的那位高高大大、满脸英气的男孩挺相象。但是茜的来信几乎已找不到茜昔日笔下泣鬼神的灵气。

我有点悲哀,但不知为何为悲哀。

我有点觉得在我的内心深处,似乎已缺少了点什么,它总是那么神秘,让我欲罢不能,欲弃不忍。但我我又说不出它到底是什么。

许是一片虚无?也许是,也许不是,对此我已无力做出正确的回答。

心里隐隐地有种郁闷的感觉。啊,茜,我多愿寻回昔日的你。但往日已成历史,时间不会倒流。

现在我上大四,不再热血沸腾,有的是一份冷静和冷静下的成熟。

为人师表

魏田/中央民族大学

作者简介:

魏田,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学生,性格活泼开朗,善于交际,惠外秀中,特别喜爱文学。

格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喜欢的颜色:红色、绿色、紫色。

我们学校中文系向来以全国重点大学的名牌自居——虽然学生学习热情不是太高,毕业出路不是太宽,可系领导都有些孤芳自赏。我在中文系四年,学生素质咋样咱们姑且不论,但教授们的授课水准却是顶呱呱的:其中人才是大众,天才为数不少,怪才也大有人在。为人师表者,其趣闻轶事也颇值得咀嚼一番的。(一)八百里地一棵苗——记“一米先生”来教授“一米先生”是来教授对自己的谑称,以后不知怎的就在学校里广为传播开来,甚至课堂上亦有学生当面呼之曰:“一米先生,这个问题我还没听明白,请您再讲一下好吗?”“一米先生”面不改色地点头微笑道:“老夫遵命……”弄得全班皆为之瞠目结舌。“一米先生”今年61岁,照说早过了退休年龄。但他说这是领导出于“废物的再利用”的考虑,于是创造条件让他再为社会做点贡献。“一米先生”个子实在不敢恭维,即使把班里最矮的女生牵出来与他并非,都要给比下去半个脑袋。但对此“一米先生”毫不在意,反而开玩笑说自己是被智慧压得长不高了。“一米先生”是一个书籍收藏家,家里三个大书架全摆满了密密麻麻的大部头,在中文的,有外文的,有古代的,有当代的,有武侠,有言情……林林总总,举不胜举。“一米先生”极爱书,据说他曾在书架上贴了个条幅:“书如吾妻,恕不外借。”令欲借者汗颜而回;这不失为一保书护书的佳法。“一米先生”不太注重打扮,穿着比较随便,且时常给人一种不修边幅的感觉。我常常见他上身穿西服,结着闪闪发光的领带,下身却穿一件牛仔裤,脚蹬大头鞋。据一位老兄说,一次老师兴起一抬脚,居然发现他一只脚穿白袜,而另一只脚却穿黑袜!

我们一直以为“一米先生”学术有专攻,不会庞杂,没想到他还精通考证学。有一次,竟考证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一时间国内外文坛群起而攻之!“一米先生”对此采取“冷处理”,把各种难与攻击都搁置起来,照常上课,搞研究,令人不得不佩服老先生的大度。“一米先生”是个足球迷,但评球方式却与众不同。某日课堂上提及中国输给了巴西队的事情,沉吟半晌后恍然大悟似地说:“中国人踢球不好是因为老祖宗鸦片烟抽得太多了。”全班哄堂大笑。

有一次,“一米先生”给隔壁班里上课。我曾慕名前往。“一米先生”一口流利的北京话,讲得眉飞色舞,才思之敏捷令人叹为观止。几位同学曾拿着作品向“一米先生”请教写作之秘诀,“一米先生”看罢作品,不置可否,曰“文学作品,不是学就能学出来的,关键是自己下攻夫。”没想到,“一米先生”给我们讲课时已改用了夹着浓重湖南口音的地方方言。系里有位老先生怒喝:“方言是一种文化情结,推门普遍话侵犯人权。”“一米先生”让方言给毁了。他讲方言时三分之一的人听不懂,而他讲普通话时却有近三分之二的人听不懂!这位“一米先生”讲到关键处总爱停顿一下,而且好词佳句往往无人听懂,真有点“对牛弹琴”的味道了吧?几个月下来,全体同学联名上书要求“一米先生”抓紧突击,攻破普通话关。这个“一米先生”,丝毫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后来上课的时间越来越少,去了的,也只是在半睡半醒之间优哉游哉!此情此景,不知“体面”的“一米先生”会作何感想!开卷考试那天,人们像从地底里冒出来的一般,人一下子全齐了——“一米先生”从不抓人。那天我见“一米先生”不停地嘴中念念有词,左手一下一下地点着——原来他在清点人数,并且还是那副落魄的样子,弄得我们翻书也提不起精神来。(二)“目中无人”的李先生

从没有见过比李先生更“狂”的人。上课常常“大呼小叫”不说,而常常“口吐狂言”;说两千年前的孔老二也不过如此,带着众弟子周游列国,“惶惶然若丧家之犬”。与李先生自己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名师出高徒。在这个“狂妄”的李先生的教导下,我们班一个个学生也确实“狂得可以”。我们班最是不怕权威的一群,且常常在大报小报上发难。李先生每每见了这些文章总是非常高兴,因为他的学生居然也这么狂妄——“有其师必有其徒”嘛,李先生如是说。

李先生的爱人是演电影的。这在门户之见极深的中文系却是个悲剧:电影是边缘学科,依“同化”、“异化”的逻辑来说,李先生也沾有一点“边缘气”。但李先生从不承认自己是边缘人。李先生早年下过乡,插过队,当过知青,硕士学位攻读的是经济学,后来又到电视台当了四年的主持人。因为不安于现状,后来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又自愿来到我们系,从此与我们“打成一片”。许多“五星”级的名星,导演,常被李先生批得体无完肤。比如:“那家伙,当时考试老是往我卷上瞅。”“那哥们儿考试后老爱哭鼻子。”“那姐们儿三番五次给我写情书。”我们也乐得听些明星隐私,遂听之任之,可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李先生的课讲得很好,这是大家公认的,就连他在全校开得公共课,也是堂堂爆满,座无虚席,有时甚至连过道上都站满了人——其盛况由此可见一斑。李先生上课有三个原则:一、学生就是上帝;二、学生说的永远正确;三、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任何枯燥乏味的东西在他嘴里总能说得娓娓动听,天花乱坠。当然,听得最入神的,是前排那几位小女生。不时地,她们还会提些让男生们大倒胃口的幼稚可笑的问题,而此时正是李先生神采飞扬之际。

李先生人长得挺帅气,还可能是他之所以“狂妄”的另一原因——人家有“资本”,底子硬嘛。当然女同学最欣赏的还是李先生的女尊男卑论。每当李先生侃侃而谈男男女女,下面总是笑倒一片:女的扬眉吐气,男的略显尴尬。(三)石先生——麦田的最后守望者

石先生个子不高,背微驼,五十来岁,戴一副眼镜,镜片上一圈圈的。石先生上课不怎么看人,一双眼睛老爱盯着天花板上看,讲到精彩之处,唾味星子横飞,落下来,如天女散花一般,那情场煞是壮观,但不幸的是这些“花”都在石先生的眼镜上着陆了。刚开始我还以为石先生有点目中无人,以后才知道我错怪了石先生:石先生原来是挺害羞的人,以致竟不敢与学生对视。某次某女生上课坐在前排,专心致志,眼光跟着先生走,先生不经意中两眼相向,恰巧与女生四目相对。该女生后来说她在石先生眼中看到了隐隐的怯意,并且随后身子微微一阵,即之以白眼,呜呼哀哉。这一事实在后来得到了验证。有一阵子,我老往系上跑,因此经常碰他。有老几次,我见他迎面走来,刚想整整衣衫与他打个招呼,哪知他突然90°转弯,面壁而立,等到我们走后才递向90°转身,大踏步离去。我们几次想和他打招呼,均未有机会。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打招呼是在办公楼前,当时他正在取信。我彬彬有礼地叫了声:石先生!呜呼,他一面点头作为回答,一面却转身几乎是小跑地向办公室冲去,留下我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石先生是校里最耐得住寂寞的人,而且我们一致公认——他是最有才情的。现在,每当我想起学术,我总会想起石先生。石先生,你是在喧嚣中寻求一种宁静么?他那伏案读书时庄重肃穆的神情,是我在骚动的校园中见到的最感人的一幕。

又看见石先生在给我们讲课了。头昂得高高的,表情极为专注,只是两眼仍是紧盯着天花板。但现在听来却是一种无上的享受,有金石珠玉碰撞之余韵……

昨天我还在为没有进入清华而懊悔不已,今天我却为我没有选择清华而庆幸万分。冥冥中或许有神灵在安排,着意安排这个我心中的女神在这与我相会。

校园青春剧场

潘华/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简介:

潘华,男,27岁,现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从小热爱戏剧和文学,曾多次为学校剧社撰,写剧本,现为校剧社副社长兼总编。格言:我有我可以。片头曲:《情书》演唱:张学友

你瘦了憔悴得让我好心疼,

有时候爱情比时间还残忍,

把人变得盲目而奋不顾身,

忘了爱要两个同样塌心的人。

你醉了脆弱的藏不住泪痕,

我知道绝望比冬天还寒冷。

你恨自己是个怕孤独的人,

偏偏又爱上自由自私的灵魂。

你带着他唯一写过的情书

想证明当初爱得并不糊涂,

他曾为了你的逃离颓废痛苦,

也为了破镜重圆抱着你哭。

可惜爱不是儿滴眼泪儿封情书

这样的话或许有点残酷,

等待着别人给幸福的人

往往过的都不怎么幸福。

可惜爱不是忍着眼泪留着情书

伤口清醒要比昏迷痛楚,

紧闭着双眼又拖着错误,

真爱来临时你要怎么留得住?

B——Boy G——Girl

M——Male F——Female

S——Some body

B从来都认为自己不是一个适合谈恋爱的人,至少现在不适合。他没有高大威猛的身材,也没有郑伊健般飘逸的酷酷的长发,更没有让女孩一见倾心的笑容。他每日穿梭于这所理工大学的校园中,立志要把大好青春奉献给祖国的四化建设,所以,B常常对宿舍的兄弟们说:“追不追女孩子是个个性问题,与能力无关。”同宿舍的M却嗤之以鼻:“追不追得上,却是个能力问题,与个性无关。”B看了看镜中蓬头垢面的自己,想:“理发店该开门了吧!”

理完发,修饰一新,B仍然没有故事发生,于是他发誓三个月不过理发店的门,直到M的一个同学的同学出现。

M的这个同学的同学G在文科大学读书,学的是与B完全相反的专业,艺术气息很浓。虽然是学文,但G与她宿舍的姐妹们却不甘被信息时代淘汰,她们凑钱攒出一台电脑,希望能与最时髦的IT扯上一点关系。但是在接通电源后,电脑里什么都没有发生。六个小女生就全呆在那儿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毕竟,电脑不是电视”,这是她们最后得出的结论。

G还是比较有办法的,她想到了在理工大学的同学,那同学又拨通了M的电话。这时,M想到了B,决定把机会让给B。那个呼机号码于是被连呼三次。

B的呼机适时响起。他忙找IC卡。电话刚一拨通,话筒另一侧便传来了G带着哭腔的声音:“B,你在哪儿?我正在清华找你。”B一下傻了,然后吐出一句:“我在人大,你的宿舍楼下。”

B把这段臭事告诉了M,结果M大笑了整整一个上午,直笑得眼泪都挤了出来。M十分认真的把它记到了电脑里,决意要在网络上发表,并署上自己的大名,他深信这个笑话一定很受欢迎。(平安夜,天很冷,风也很大)

G在车上很是着急,明明与B约了七点,可塞车就耽搁了一个多小时,现在已经八点多了。B会走么?会生气么?会……G不愿再想了。

好不容易,车到清华站,还没停稳。只见G拼命挤过前面的人,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冲下车。售票员心里直起疑,让车上的乘客赶快检查钱包、口袋,看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D哆哆嗦嗦地在风中等了一个小时,腿都僵了,眼看清华校门口又多了尊“雕像”。还好,G赶到了,“雕像”开始从心一直热到手、脚,包括脑子。看着脸冻得发青的B,G心里真的好想哭。事实上,她的眼眶里,已经有了一种可以称其为tear的东西。B从身后变魔术般掏出了一朵玫瑰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显得特别娇艳,“平安夜平安,Myangel!”

G接过玫瑰花,心里很高兴,问了一句大多数女生总会明知故问的话,“你买的?”“不是,从学校花房里偷摘的。”B表情老实的回答。

G向B扑去……

导演:CUT!

男主角:(回头看了看导演,急了)导演,还没演完呢。

导演:不用了,下面的情节,大凡爱情片都会出现,观众都猜得到,用不着演了。

男主角:(十分失望的)哎……

B和G总是喜欢用打电话的方式联络感情,因为B很忙,每天有做不完的作业、试验与考试,这一点是学文科的G无法理解的。在电话中,G喜欢和B开玩笑,讨论一些诸如“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怎么办?”,“如果我们相遇时,彼此看见对方的爱人怎么办?”之类的问题。G说:“如果分手多年后,我再遇到你和你的太太,我会装作不认识你。如果我牵着孩子见到你,我会让他喊你一声‘叔叔好’。如果……”

B接了上去:“如果我牵着孩子见到你,我会叫他快喊‘妈妈’。”说完,十分得意的笑了。然而,G却怎么也想不到,在电话中开的玩笑,竟然真成了的现实。而且,提出分手的会是B。

B的爸爸生病住院,B每天除了上课、学习、睡觉,就得呆在医院里陪着他。整整两个星期,B没法给G打电话。G很担心,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呼了几次,B也没有回电话。“他一定有事瞒着我,一定是嫌我烦了,一定……”G想了很多,加上一些联想,她得出了结论:B变心了。

之后,无论B怎么打电话来解释,G也不理睬,她给自己定了一个限度——十次电话,如果B能坚持打十次电话来,她就原谅他。可是,现实世界中的B,总是没有电视连续剧中那些痴情的男主角那么有耐心,他也给了自己一个限度,不多不少,恰好九次。

于是,B与G之间就仅仅少了那么一次电话……

男主角:真可惜,如果G能放宽一点限度,只要她在B第九次打来电话时,能听他解释,那他知道,G一直伤的很痛。G总是外表看起来坚强,其实心早已碎了。

女主角:还是B比G狠心。

男主角:也许……

导演……潘华

后记:这不是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也许某一个片断,就有你的影子。希望这个有着些许美丽与哀愁的故事,能让你对大学生活留下一些记忆。

我只是不满意刻板无聊的生活罢了,我对我的丈夫没有意见,冷静的理智告诉我,一旦得到了梦幻中的爱情,他就会弃我而去,一去不复返。

第二章 青春有爱

青春里的爱情轻地悄悄来,轻轻地走,只留下了涩涩味道,让人回味……

无事生非

钟钟/上海交通大学

作者简介:

钟钟:女,30岁,曾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性格温柔,活泼喜欢上网聊天,对电脑有一定了解。格言是路在脚下,切莫偏高。

我,住在城市的东北角;他,住在城市的西北角。我每天都要穿越大半个城区去城市的西南角上班,那里,万商云集,商务楼比肩摩天;他,每天都要穿越大半个城区去城市的东北角上班,那里,空旷寂静,名校聚集。每天,都要在睡眼惺松中,带着隔夜的昏沉挤公交车,乘地铁。也许,偶尔会在地铁广场与他相遇,也不过是擦肩而过,失之交臂,永不会认识。然而,互联网使不可能变为可能;互联网改变了这铁一般严酷的事实,说它严酷,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该认识。我,是一个浪漫的人,命中注定要在网上相识相恋;我,需要奇遇艳遇,以逃避枯燥,乏味,烦闷和琐碎的生活。网上的交友中心和聊天室比比皆是,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步步为营地盯着你口袋里的上网费。

那一天,我在办公室郁闷无聊之极,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于是我偷偷地上网收信,收到一封爱缘中心的垃圾邮件。我怀着平常心点击了这一链接,在广告动画下,照例是注册登记,照片上传,网络资源……等等,我点击了最近加入网络的男性档案,在一长串的名字中,点击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对我而言却有深刻意义的名字:STONE。

STONE,STONE,是痛,是痛,石头会感觉到痛吗?这个名字熟悉得耀眼,初恋的情人“冬”,STONE,是冬,石冬,会不会是他?他现在好吗?十年一梦,往昔的伤痛已经平复,留下的是甜蜜的回忆,我是个A型的双鱼座女子,既想爱又容易受伤,伤口还好得特别慢,浪漫,迷人,敏感,林黛玉就是爱哭的双鱼座。

在网上找爱,有一种欺骗丈夫的快感,中国是自古以来的礼仪之帮,受骗而不骗非礼也,谁叫巧言令色的丈夫在我初恋失恋之时乘人之危,乘虚而入呢?我当时是个天真无邪纯洁纯情的傻姑娘,正处于失恋痛苦的无底深渊,当时没有互联网,我没有对象可以发泄内心的愤怒,苦恼,没有成千上万的人,没有昏天黑地的时间去玩爱情游戏。我只是对着一叠白纸,让大学时代的情人在海上触礁沉船而死;在又一叠白纸上,让初恋的情人出家去当和尚,每杀死他一回,每让他做一回和尚,我心灵的痛苦就减少一分。

话实说,在办公室我这个小女人的手闲得发慌,点击了那块又臭又硬的STONE,他的资料显示:男,1962年1月13日生,体重80KG。身高1.76M,学历:大专,职业:大学教师,爱好:多媒体设计,E-mail:STONE@ONLINE.SH.CN不错,跟我有共同语言,PC.自从有了电脑和INTERNET,我就不玩既辛苦又带不来物质利益的白纸上写黑字的游戏了,开始在电脑上把玩余生。

我这个小女人真是可耻,上网主动找情人,我已临中年,却仍是意志薄弱,受不了诱惑,人家跟我有一点点共同语言就激动得不得了,也许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再轰轰烈烈地活一把?我于是发出了一封草草的EMAIL:您好!STONE,认识您很高兴,本人性别:女,30岁,现在一外资公司任职电脑部主管,如能与您交友,不胜荣幸之至。

我发这封EMAIL的初衷并不是想抛弃我的丈夫,我的丈夫在外面工作作风雷厉风行,天不怕地不怕,在家里包揽了全部家事。我们曾开玩笑说:我们互相放风筝去吧,风筝的牵线拽在对方的手中,只要其中有一只风筝被外面的电线杆或树木挂住了牵绊住了,两只风筝就各自飞向不同的方向,从此杳无音讯,如平行线再不相交;如果两只风筝都觉得外面的世界好无奈,我们就回家里,至死相爱,永不飞翔。

第二天我就得到了激烈的回应:“认识您很高兴,您的自我介绍很有意思,颇想与您一见,我的呼机号码123—456789”,第三天在回复的EMAIL中留下了手机号码,第四天我给予了我家中电话。

难以想象,在网路上认识的男人是否会是一个令我恶心的人,我不敢贸然见面,以生病,工作忙为由推脱。我在伊妹儿中写道:“1.如果你讨厌我,我不讨厌你;2.如果我讨厌你,你不讨厌我;3.如果你讨厌我,我也讨厌你,发生这三种情况的结果是BYEBYE;4.你有点喜欢我,我有点喜欢你,甚好,君子之交谈如水;5.见了一次,还要见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他,一而再,再而三,隐隐约约,曲曲折折地约我,我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电子媒婆一网络,促成了我们的第一次会面,约会的地点是人所共知的爱情表现主义展览地一外滩,这是我和他从单位回家转车的必经之路,我拿着一本FRONTPAGE2000的书,由他辩识我,然后去南京路上的西餐厅喝咖啡,吃晚餐,再喝咖啡,聊工作,聊电脑,聊网络,聊呀聊呀,聊得昏天黑地,乐不思归,两个陌生人一见如故,就象以前一直是好朋友一样。

我,是一个性情浪漫的人,虽然有丈夫,我的窈窕身材看不出一点少妇的模样,隐性的欺骗算不算欺骗?他,是一个健康理智的未婚男子,在网路上贴出交友征婚的信息,本是以寻找伴侣为目的,动机单纯,一个未婚男子想与一个资历相当的姑娘一见而后快,一见而了解我的容貌、体形、性格、爱好。我没有对他一见钟情,只是产生些许好朋友的感觉。

否则,怎么会在外滩的地道口分手时,问我要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很含蓄的:“您家里是否装电话?”回答:“有,”“以后您写在电子邮件中发给我好吗?”我不置可否,王顾左右而言他,我怎会在EAMIL中告诉他我家的电话号码?若我可以告诉,我当场就告诉了。他表达得很得体,以免当场遭拒的尴尬。

在西餐厅靠窗的角落,在迷迷朦朦的光线下,我和一个有艺术感的陌生男人倾心相谈,他不知道我有没有丈夫儿女,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妻子儿子,几个小时的时间脱离了生活的正常轨道,是对于枯燥,乏味,烦闷生活的反叛。

我们的交谈始终围绕电脑技术,网络漫游,工作情况,提也不提私人感情与家庭生活。

如果说,我一点都不爱我的丈夫的话,那是错误的,我不能否定这六年的婚姻生活,强烈的爱虽已磨蚀,剩下5%的温情,绝对是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尽管我在网上寻找爱情,我并不打算离家弃夫。我只是不满意刻板无聊的生活罢了,我对我的丈夫没有意见,冷静的理智告诉我,一旦得到了梦幻中的爱情,他就会弃我而去,一去不复返。

在办公室的时候,我喜欢从早忙到晚,一刻也不要停歇。我的办公室包括我在内全是女人和女孩,手头工作一忙完就听到女人们和女孩子叽叽喳喳的絮语,话题内容总有婚外恋,不能也不敢去实行,谈论谈论也能缓解心中的饥渴和欲念。每当这时我就有意无意地打电话给他:陌生的所在无谓的“秘密情人”。他也常打电话给我,问这问那,怎样申请免费信箱?什么是断点续传?如何做个人主页?要学一些什么软件?哪里有个人主页基地?哪儿最快?容量最大?我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告诉他。终于有一天,他问我,如果我晚上有问题想请教您,如何跟您联系?我愣了一愣;即使我给了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您也不会打电话给我。因为我是一个有丈夫的人。因为您从来不问我,所以我也没有告诉您。既然您问了我,我就告诉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是7654321,不过,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最好……尽量……您明白吗?他比我愣的时间还长,使我仿佛觉得电话线的这一头在地上,另一头在天上,他终于能够发出枯涩的声音:我明白了,我理解您的处境。我们各自轻轻地说了声BYEBYE就挂断了电话。

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打电话给我,高傲的我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找他。隔了两三个月,我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

小姐,我不擅长用键盘交流思想,我不知道怎么对您说,我也是个有妻室的人,我的WIFE并不反对我与异性网友交友,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应在现实生活中见面,让我们从网上来,回网上去吧!祝夫妻和睦,事业有成!

我无法排遣心中的失落感,把这件有头无尾的小事告诉了丈夫。丈夫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了我老半天,说了三个子:没想到。此后,一切都改变了,丈夫不再只顾工作,股票和足球,有时也陪我上网,聊天,请教我电脑软件方面的问题。甚至为了满足迎合我的要求,读了中国古代房中术《素女经》,我们的性生活比以前更为多姿多彩。黄昏的夕阳落在未融化的雪上,绽开白色的迷惘。

爱在冰天雪地里

恩雅/厦门大学

作者简介:

恩雅,男,北京人,曾就读于厦门大学中文系,喜欢西方现代音乐,喜欢写作,部分作品曾在国内刊物上发表,格言是我的心就是世界。

一年前,她在首都机场给他打电话说:我要走了,那时候漫天的雪花飘落而下,他的声音寒冷而坚强,最后说的是:你来了我去接你,你走了不送了。她就真的走了,牵着一个美国男人的手,拖着沉重的叹息,转过身去。

她说过她是一个画家,她喜欢莫迪里阿尼的画,那些细长脖子柔弱的人象她一样倔强。他说他是一个作家,写一些自己也没弄懂的,但是别人喜欢东西。她认识他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会在电话里发出很响亮的吃东西的声音。

他认为她应该很胖,她就用“胖”这个名字上网和写东西。他们总是很默契的出现在一些聊天室里,她一进来的时候他就会大喊:俺媳妇来了。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认为他们在谈恋爱。其实鬼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胖说,它应该没有面包好吃吧?他肆无忌惮的大笑,笑的眼泪都流出来胖叫他名字的时候,愉快得象个气泡,LU-LU的响。

那个时候他们是快乐的,据说那是因为年轻的关系。那时候LULU会很坏的说,胖是他最景仰的两个女画家之一,另一个是潘玉良。胖说画家太肤浅还是谈作家吧。LULU就给她讲文学和顾城,并且很肉麻的贴出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胖。胖特别感动的说LULU是她最崇拜的现代诗人两个中的一个。LULU兴奋的问另一个是谁,胖说:舒琪。

他们就这样征战在浩瀚的网际,互相亲密和抬扛。他们总是聊到很晚才睡去,在胖要睡着的时候她说,你给我说说北京吧,我只是很小的时候去过,谁也没看,就看了毛主席。LULU说北京的地铁很旧很老了,但是特别亲切,经常会有乱七八糟的男女在那里接吻,那种感觉真他妈的真实,不象咱们,只有一台老旧的电话。那瞬间胖忽然深沉起来,她说曾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那个女人后来卸妆的时候感觉连五官都卸了下来。

LULU对这种深刻的描述感觉震撼。

胖继续问:青春是不是流逝的特别快?

LULU说是的,除非修改系统时间,不然就死机了。

在这些弹指一挥间的日子里,冬天就悄然的来了,不知道是谁提出来,认识这么久该见个面了吧。LULU说我们都要老了,要在年轻的时候轰轰烈烈爱一把,哪怕爱情是个面包,也该吃个新鲜不过期的。胖不反对并且老气横秋的说,在反复寻找的日子里,早就没有了新鲜的爱情。

约好了日子和地方,胖走之前说;LULU你去见我的时候看看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据说后来谁也没见到谁,胖的美国男人就带着她到另外一个国家去了。LULU后来说,那天他等了很久,北京的冬天好冷呀,满天雪花都在尖叫着。

过了不知道多久了,有一天,胖从学校到宿舍穿越很长地铁的时候,听见了一个黑人在唱《TAKEMEHOME》,那夜她很大声的哭泣,哭了很长时间后给LULU写了一封信:我在网上的老地方等你。

那晚他们同时打开了电脑,胖看见的第一段话是:你那里下雪了么?

胖说:我给你打个电话好么?

LULU说:你想听我的声音?

胖说:不,我想听下雪的声音。

其实那时北京根本没有下雪,但是胖坚持说她听见了。

第二天胖办理了回国的手续,她最后放下电话担心地问LULU,这次咱们见面算什么关系?

LULU说:前妻吧,嘿嘿,前妻多亲切呀!

那晚北京真的下雪了,很小很轻的那种,纠缠了很久才落下去。雪快停的时候LULU就看见一个有很长头发,很大眼睛的胖走了出来,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俺媳妇回来了!

胖睁着很大的眼睛说:北京的街好多人呀,北京的馒头好大呀,北京的冰糖葫芦好长呀!

LULU嘲笑胖,在夜深的时候就给她讲著名的375中巴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夜里,375路中巴呼没有人了,只坐着一个怪异的老头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们就那么沉默的坐着。路过北三环的途中上来三个人,两个男人夹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老头突然找小伙子吵架,结果他俩被售票员赶下车去。小伙子很生气的问那老头没事找什么麻烦,想打架不是?老头闪着狡猾的眼睛说:你没看见那个女人的脚没有着地么?第二天在郊外发现这辆中巴了,一个人都没有。象空气般消失了。

胖就一头扎进LULU的怀里尖叫:北京的鬼好多呀——!

胖有很多奇怪的习惯,她叫麦当劳“大屁股”说那个黄色的M特别的色情。她还喜欢流串到各个角落买一些斑斓的毛线袜,说那是人的根,我们要把根裹起来。胖穿上这些袜子的时候,心里特别踏实,她死命的在雪地上踩出几个脚印,反正是别人的城市爱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吧。

那个时候LULU特别难受,他就在大街上抓住胖,舔她的嘴巴,看他们粘在一起结起薄薄的冰。

胖在白天的时候象蝴蝶那样的尖叫着,散开的头发遮住了肩膀,阳光洒在上面爬着透明的忧伤。LULU在黑夜来临时会经常把他们一起去过的聊天室打开,抓着胖的手一起敲出几个大字:俺和前妻祝大家HAPPY FORWINTER。

任凭那夜越来越深,雪越来越沉。

据说那个冬天他们在北京疯了十三天,第十三天的夜,正好是平安夜。他们坐在三里屯一家叫:EAZYDAYS的酒吧里。胖接了个电话回来问:我明天就走了,我们还有什么没有做么?

LULU说:没有,都做了。

胖说:哦我忘记了给你也讲个故事。

胖讲了很久一直讲到天亮:

有一对青梅竹马的爱人,别人总认为那个男人不够浪漫,劝女人应该离开他看看外面的世界。那天女人说要到外面去寻找浪漫了,你送我吧。男人说好的。在机场女人就哭的死去活来,同行的朋友劝她别那么痴情,人都走远了。女人说,不,他在拐弯的地方一定会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的。果然那个男人就在拐弯要消失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女人就没有走,她后来对别人说幸福其实是很乏味的。

故事讲完了,胖就起身走了,LULU在偌大的机场看着胖一步一步迈向遥远,LULU一直没有敢动,他在等她回过头来看他一眼,但是没有,一直没有,胖很长的头发的背影消失在人流中。

LULU回家后看见胖留给他的很多的袜子很一张胖画他的肖像。上面的人没有眼睛只有一行很小的字:不让你的眼睛看见我离去时的背影。

黄昏的夕阳落在未融化的雪上,绽开白色的迷惘。

胖总是记得自己走出来的最后一步,她努力克制自己不转过头去,任凭大滴大滴的眼泪砸在脚上和心里,从呼啸的飞机上,她看了最后一眼的北京,无数朵白色的云象童话一样别离,别离,写着人生无常。

多少日子里,胖把头埋在膝盖里,看异乡窗外那只熟悉的猫头鹰,寒冷和坚强就从骨头里弹了出来,那些苦涩是年轻不能承受之轻。后来她不坐地铁了,学会了抽烟和开很快的车,生活慢慢的充裕起来,加州的阳光总是能宽容的洒在每个异乡人的脸上的。

LULU有了一个女朋友,是一个在北京的上海人,她有很干净的脸,会说很地道的北京话,他带她去香山看红叶,去北海划船,去吃大碗的卤煮火烧,LULU对女朋友说,没错,幸福其实是很乏味的,爱谁谁吧。

网上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到后来,连坐出租车,司机都会很热情的留下ICQ说,有事CALL我!快餐似的文化汹涌而来,把那些古老的传说淹没在若干BYTE里。

胖在海的那端渐渐没有了消息,她极少写信,她说自己很忙,带了一个旅游团了。她说有一次她带一队日本人去参观古堡,死命的给别人讲脚不着地的鬼的故事,一个女孩问她在这里干了多少年了,她嗤牙咧嘴的说:三百年了,有无数的人晕倒过去。

当LULU决定结婚的那年,北京异常的浮燥起来。据说西直门那带的最高温度有43C,动物园里的狮子特别的快乐,以为回到非洲老家了。LULU把准备好的钻戒收了起来,结婚的事冬天再说吧。那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在世纪末的空气中,美国人做一些恶作剧后又立刻抱歉,小肯尼迪和他美丽的妻如风坠落,股票在最热的时候走出了一条金色的曲线,整个夏天,莫名的浮燥和不安笼罩大地。

秋天香山的叶子又红了一遍,接着这个世纪最后的冬天就来了,来的冰冷而尖锐,它用十多年来最坚决的寒流将那些不安凝固起来,每条大街小巷,每个人的脸上,都有它划过的痕迹。

LULU那天在天安门广场和千万个兴奋的同胞一起呐喊:10,9,8……1!澳门回归了,他总隐约觉得这个回归和自己有关系,不知谁大叫了一声:俺媳妇回来了!LULU挥舞的手在人群中僵硬凝固起来:我媳妇回来了吗?

那晚他打开很久不用的电脑写着:北京要下雪了,你离开我太久了,胖。

世纪末的最后几天,北京的天一直阴沉着,雪却总是下不下来,象在等待千禧年的钟声把它叫醒。LULU没有目的地徘徊在机场上,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里,和旧日的回忆告别?机场是新的了,无数个故事在这里降落又飞起,像他们的心来回的活着又死去。LULU站在世纪之交的门口,象个初恋的孩子那样孤独而倔强。

雪不知什么时候下起来了,很冷,该回去了,LULU拖着脚步走开,在雪花飘落在他头发上的瞬间,他在拐弯处回过头去,那时候很长头发的胖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在拥挤的人群中,他分明看见她抱着一个巨大的箱子,里面是不是有很多很多的袜子?

LULU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满天的雪花就纷纷扬扬的下呀下呀,还给大地一片洁白,犹如生命中最初的爱。

非现代性的

丁慧真/重庆北培西南师范大学

作者简介:

丁慧真,女,20岁,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99级甲班,性格开朗、活泼,待人真诚,喜欢交友和写作。格言:眼睛里充满世界。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

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

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

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看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窗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

我们到图书馆后还一直讨论着金毛,在我们看来这永远是个不朽的话题,远比现代汉语、古文有意思得多。应该说这样的关注总在频频发生,我很快被日子里的七荤八素把脑子灌满了浆糊,把对金毛的瞬间喜爱抛到九霄云外,谁还记得那档子事儿。可有一天与我同看见金毛的女友给我说,她在图书馆看见了金毛,他两手托腮,样子可爱极了。这真是坏事儿,我虽然没有亲见他托腮的情景,但凭着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时的可爱状,我被想象中他的可爱打动了,我感觉到我的心被可爱温柔地撞了一下。别问我中了什么样的邪,我单单去想,一个大男孩既能沉稳从容面对比赛,又具有放松后的自在可爱,舍此我还寻什么寻,舍此我还选什么选。就爱他吧。

但爱慕的开始不是剧烈的狂热的,没有言情小说里面写得的来得容易。以后的很久时间我就想忘了似的。因为充其量他只是我向往美好的一个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儿,就相当于我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我要是没有具体目标,生活起来就好像是缺乏了动力激情,于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体目标是无论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确定只是个偶然,所以让我狂热地追求他简直是不可能。并且我坚信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现在的自身素质、修养,谈起恋爱来一定不好玩,没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恋人,免得做错事情自己以后后悔不已。我需要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所以我根本没心思跟金毛发展。

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金毛的消息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回去但主要的消息也就那么三次。第一次是我们室长在图书馆也碰见了他,我们室长抬头看见是他,就指着一个金毛没有注意到的位子说,同学这有个位子。室长说金毛看了那个位子嫌它不好,但为了不辜负我们室长的好意,还是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图书馆管理员是走过问我们室长“满面春风”是什么结构,我们室长说是偏正结构,但语气不是太肯定。于是管理员就转问金毛,金毛把声音压低了给管理员说。我从我们室长的描述中断定金毛很谦和外加注重公德。为了这个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们室长说恭维话感谢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从同学那里打听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奖学金。同时也说彝族男人脾气坏爱打女人,要我小心。我说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当然这只是开开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车上从我们老乡那儿得来的。我老乡的室长就是金毛的老乡,有一次金毛生病,在医院里对他那老乡说,他真可怜也没个人给他削苹果。然后在火车上我就开始练习削苹果。这只能是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我为了老乡的话,去拜访那老乡时特意留心金毛的老乡,结果没在。也是无意识的举动。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对金毛的了解就是这样。谁都知道单有这些对了解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没什么关系,真的没有什么,反正我并不急于了解他,要是你急于了解他那准会坏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我有点儿说不清,但我知道准会坏事儿,有时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时也会遇到金毛,并且我摸到了他的一个规律,大概下午总在五点半左右去打开水晚饭,我碰到他时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我的眼光总没能和他接触,因为他走路时眼睛总是平视前方,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几,所以眼光就高于我的头顶,与他的这种相遇,重庆人叫打望,是当天美好的话题,这给我和我的室友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但我遇见金毛的机率并没有我的室友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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