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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15: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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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晋美

出版社:敦煌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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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告别孤单

我也曾告别孤单试读:

行走在风中

当你在寂寞里义无反顾,当你在孤独中学会微笑,当你听到花开的声音,你会知道,原来人生如此艰难和美好。1

七月,天气已经开始慢慢热了起来,阳光热得炙人。青岛的夏天总有办法,让汗水从你的毛孔里释放出来。

放假没多久,我和L坐上了去济南的火车,之后一路南下。

火车站永远是人满为患,无数背着行囊的人们,挤挤搡搡地走向入站口。更多的人,他们衣服破旧,面容沧桑,行囊笨重,他们是回家的归鸟。他们把自己最好的时光奉献给了另一座城市,那座城市繁华绚烂却不及家乡那陈旧的老屋温暖。也有一路向北的背包客,他风尘仆仆,侃侃而谈,脸上是自信的笑容和坚定的眼神。当你身处人海,当你直视无数人的人生,你会发现自己的生命渺小如尘埃。

可是就算再怎样渺小,总有一些事,就算时光耗尽,你也忘不了,比如L近乎失聪的左耳。我和L大概从还没有记忆的时候就认识了吧,一起牙牙学语到能跑会跳,一直到现在。

而其中某段时期,自己是自卑的,这自卑来自别人的看法,来自自己对样貌的不自信。

十四岁的自己又黑又胖属于被欺负的“弱势群体”,性格内向表情木讷,同性朋友很少,异性朋友更少。某天,放学时班里几个调皮的男生拽着我的书包嘲笑地叫我“黑猪”,我咬着嘴唇红着脸低头往前走,我觉得很丢人,却没有勇气反驳。而那天从别的学校跑来接我回家的L,却一拳打在其中一个男生的脸上,那时的L还很瘦弱却没有丝毫的手下留情。几个男生扭打了起来,我已经忘记那时的过程了,只记得寒冷的冬日里L的头流下了温热的血,嘴角挂着瘀青。进了医院,从那之后L的左耳几乎失聪。

所以我总是会在靠近L耳朵很近的地方对他说话,就算后来的L已经比我高出不止一点点,我还是会在靠近他的地方微微提高自己的音量。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L捂着流血的脑袋,明明痛得咧着嘴,却笑着对哭泣的我说:“你哭什么,我没事,以后看谁还敢给你起外号。”

那时的自己还不知道何为Super man,直到后来的自己看过了那些热血的电影,可我却觉得那时嘴角瘀青的L比Super man还让我有安全感。

L是比Super man还要让我觉得可靠的存在。2

从济南到嘉兴,将近十四个小时的硬座,让双腿变得浮肿。第二天清晨,当阳光照进车窗的时候,火车已经进入浙江地境。映入眼帘的是江南特色的房屋,满眼黛色。

一下火车是不同于青岛的热度,少了闷热却让人觉得太阳实在有些大。到了西塘,走进至今还保留着它古老独特的风姿的窄巷里,脚下那些斑驳的青石板里不知迎来送往了多少人。

有满头银发的老人家坐在摇椅上小憩或是静静地看着河的对面,眼神悠远像是在回忆那些远去的时光。或许他想起了年轻时爱的姑娘,她想起了年少时喜欢的少年郎。就像那诗句,碧柳丝丝垂旧事,为谁摇落为谁眠。

在河堤旁的柳树下,看到拿着画板安静写生的少年。少年目光专注,侧脸年轻干净,纤长的手指在画板上留下铅笔绘出的柔情,旁边有女生安静的看着。

而我曾经喜欢的男孩,也会用铅色渲染出整个世界,把五彩洒满画布。我们也曾小心翼翼地把彼此放在掌心,记住彼此的喜好、习惯。他会背着我一口气跑下三楼,然后笑我太重。会看着我愁眉苦脸地吃下早餐后,心安地冲我傻笑。可年少时的爱恋总是美好易碎,在不经意间把回忆摔得粉碎。可就算最后分开了,也不会恨,因为曾经那么用心地爱过。

而见证了从最坏的我到最好的我的L,就在旁边紧紧握着我的手,温暖厚实。我看着L温和的眉眼,对他说,那个男孩挺帅的。

L撇了撇嘴角哼了一声,一脸别扭地把我拉走,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们不必为了已经离开的人感到遗憾,因为总有一个人会让你觉得一切都值得原谅。3

晚上和L走出客栈,是完全不同于白日的热闹,去了酒吧街。白天那里是安静的,而到了夜晚一切都像重生了一样,热闹非凡。那里不需要古镇的沉淀,不需要历史的洗礼,不需要暖暖的阳光,要的只是青春热情。酒吧的门都是大开的,路过的人可以看到里面五光十色的灯光,能看到拿着话筒唱摇滚的长发男生,也能看到抱着吉他在舞台上安静唱歌的女生。

我和L走进一家安静的慢摇吧,店里的人不是很多,台上是一对年轻的男女坐在转椅上安静地唱着歌,声音清澈干净。酒吧老板,三十岁左右的样子,是个热情健谈的人,叫川子。他告诉我,台上两个人是情侣,异地恋,从高中开始在一起五年。一南一北,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对方。他们唱,让我轻轻地对你歌唱,像是吹在草原上的风,只想静静听你的呼吸,紧紧拥抱你。

他们望着彼此,好似对方就是自己的全世界,一首《不再让你孤单》让他们唱得让人动情。我对异地恋一直是持保留态度的,可当柔和的灯光打在两个人微笑的脸上时,我却无比希望他们永远在一起。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美好和永恒。

后来,川子请我们两个人喝酒,只因为我俩合他的眼缘。酒精这东西,总是可以让人抛开隔阂,于是川子就对我们讲起了他的故事。

川子说,自己年轻的时候是个真正意义上的混蛋,打架斗殴少不了自己,兄弟义气没得说,他却辜负了最爱他的人。那个姑娘爱了他十年,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后来自己因为打架替兄弟坐了两年牢。出狱后,姑娘对他说,我们结婚吧。他却用尽所有恶毒的词,骂走了那个姑娘。之后,自己抖着手,在厕所抽完一盒烟后,号啕大哭。

他说,自己比想象中的爱她。一年后,姑娘嫁了一个正经人,他看见了姑娘穿着婚纱的样子,很漂亮,淡淡地对着摄像机笑。可是,他分明记得以前她笑的时候总是哈哈大笑,一点也不矜持。之后自己离开上海,到了这座离得不近也不远的城市,开了这家叫作遗失的酒吧。

真的是很俗的剧情,却让听的人沉默不语。这些事他之前不曾跟别人说起,却在两个陌生人面前娓娓道来。我想也只有我们这样的陌生人,才会让他放下所有的面具和伪装。

那晚川子喝了很多酒,以至于最后大舌头,我们让酒吧的酒保照顾他,我在酒吧的涂鸦墙上这样写,我们只是路过的人,却听到了最值得被祝福的故事。

我忘不了川子高举酒杯时说,所有的爱情都值得被祝福。忘不了他醉倒时,眼角流的泪。

你看,人总是会在心里留一块最柔软的地方,冠以爱之名。4

在回青岛的火车上,我闭着眼假寐,L把一只耳机放在我耳朵里。我听到耳机里传出L的声音。L在唱,在你的背景有我爱你,我可以陪你去看星星,不用多说明。声线干净温柔。我从来不知道L唱歌可以那么好听,他在我耳边轻笑着说:“我亲爱的姑娘,生日快乐。”

我记得去年的新年伊始,烟花齐放的时候我对身为音痴的L说,希望有人给我唱一首温柔的歌曲。那时L很不屑地看着我说,估计这辈子不会有了。我恨不得一脚踹他的屁股。

而现在,我把手放在眼睛上,有热热的液体流了出来。我说,谢谢。

从十五岁,翘课去吃牛肉面。十六岁,第一次触摸死亡,冷漠和恐惧贯穿身体。十八岁,初恋,小心翼翼地放在掌心的水果硬糖。二十岁,失恋,冷风里泪流满面的刺痛。你见过我所有的样子,最美丽的,最丑的。而二十一岁,你身姿挺拔地站在我的身旁,你让平凡的我觉得无上光荣。

还记得,那天跟无数个星期二一样,在我恨之入骨的数学课上,你在我的课本里夹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我爱了你那么久。

而我却一直忘了跟你说,L谢谢你。

谢谢此时此刻的你,陪在我身边,谢谢此时此刻的你,爱我。

谢谢,你陪我走过青春的岁月。

生命里时光老去,唯有青春里那一张张稚嫩年轻的脸庞,会让你忍不住落泪。那些你挥霍过的时光,你放肆过的过去,掺杂着你最畅快的笑和泪。我们总觉得世界给予我们的太少,让我们经历了太多的苦难,可是你总会找到一个让你心甘情愿走下去的理由。那或许是一句话,一段时光,也或许是一个人。

亲爱的,你一定要相信,你的青春,你的成长,你的故事饱含美好和祝福。请不要走得太快,忘了那些爱你的人。

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四年

趴在桌子上醒来的时候,大脑有一瞬的空白。目光呆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桌椅、书本以及很多张面无表情的脸庞。映入眼帘的事物因为视觉的关系像是亮了一个色度,显得苍白无力。

头顶的吊扇还在吱吱啦啦地转个不停,可额头上依旧冒出了细密的汗水,黏稠难受。夏天的气息如潮水般覆盖着每一个角落,总让人觉得热气腾腾。倾泻而下的日光,透过指缝只看到零星的飞鸟从头顶飞过,像是被撕裂的天空。

忽然想到L,那个喜欢背着大大的画板到处游荡的男生。他走过村庄,张望浮华的城市,等候了无数的日出日落。我甚至可以想象出他独自坐在人潮涌动的街头用修长有力的手指描画出各种线条的样子,眼神专注,如同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用自己的灵魂俯视着那个城市。

我和L聊天的时候大多数都在午夜,盯着布满红血丝的双眼,看着莹莹的电脑屏幕。从清蒸大闸蟹说到凡高,从凤凰的吊脚楼说到怎样调出最绚烂的色彩,总是天南地北地还说一通。白天他总是在不停地走,不停地画,忙碌的像是在奔赴一场场战争。而我总是趴在课桌上睡过一课又一课,躲避着夏日带来的不适。夏日带来的困意是我喝再多咖啡也无法摆脱的病,每天周而复始,像个无休止的循环。

L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寄来明信片,或古朴,或奢华,或精致,或粗糙。我都把它们放在一个精致的铁盒里,如同困住来自四面八方的气息。

立夏时,我收到L从西塘寄来的明信片。

他说,默,夏至的时候我会路过你的城市。二

夏至。

在拥挤的火车站,L背着大画板朝我走来,脸上是灿如骄阳的笑。我举着写有他名字的牌子在他的前方静静地站着,我那么坚信他会一眼认出我就像我会一眼认出他一样。他穿白色的T恤,上面是一朵巨大的手绘紫色鸢尾,沿着肩倾泻而下。在很多人眼中艳俗的紫色,他却穿得恰到好处。

我看他漾着笑意的眸子,感觉不到一点流浪者该有的落拓和不羁,只是觉得简单而明媚。我忽然想到关于鸢尾的介绍,鸢尾花期5月,希腊语中是彩虹的意思。

只是当L笑着走到我面前时,我有一瞬的恍惚。他的脸忽然和另一个少年的脸重合在一起,如同磁场般地呈现在眼前。记忆像一场飓风带着轰轰烈烈的青春扑面而来,于是我看到尘土、纸屑、杂草还有渐渐模糊了的脸庞。

那是青岛2009年最寒冷的冬日,尽管被别人称赞是冬暖夏凉的海滨城市,可海风依然让我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一阵阵刺痛。我举着同样大小的牌子站在火车站,不过那时牌子上写的是苏的名字。曾经在房间里窝了一下午,一张张的白纸全是苏的名字,只是为了可以把他的名字写得好看。

苏从南京风尘仆仆地来到我面前,就算穿着厚重的衣服还觉得消瘦。围着一条藏蓝色的围巾,穿着不知名牌子的米色外套和蓝色牛仔裤。前额略长的刘海微微遮住了眼,咧开嘴冲我笑。当时明明没有刻意的记下来,现在想来却可以清晰地记起当时走在苏后面的是个戴眼镜的短发女生,细致的场景如同刻在脑子里一样。

当看到苏被冻得通红的鼻头时,我甚至小心翼翼地对他说,对不起。可是又要对不起什么呢,对不起让你忍受寒冷还是对不起让你奔波劳累。那样纤细敏感的心思,大概也只有在年少时才会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我想我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心情。年华里,我早已把它丢在了很远的地方。

而现在是潍坊2012年炎热的夏日,炙热的太阳把每个人的脸庞都晒得通红。再也没有凛冽的寒风刺痛脸庞,再也不用裹紧衣衫,可是想到苏的时候我揉了揉眼睛,我怕自己会流下泪。

当我从记忆挣脱出来的时候,我用力地冲L笑,努力掩饰着自己不该有的悲伤。

L伸出手用力地揉了揉我的长发对我说,默,我来了。三

在陪L的日子里,L再也没有拿起画笔。我们只是像两只慵懒的猫一样拿着冰镇的可乐,走过街道穿越人群。可乐罐因热气不断渗出细密的水珠,湿润了空气中所有的干燥。

L说,这是他最悠闲的一次旅程。

坐在路边的栏杆上,我眯着眼看帅哥,他眯着眼看美女。我们俩像两个花痴似的不停地看着从眼前走过的人,可是当跳下栏杆走向另一个街头的时候,我发现我没记住一个人的样子。我脑子里浮现的只是L眼中的光芒。

第一眼看到L的时候,他身上没有一丝的落拓和不羁,温和地如同37℃的温开水一样。可当我看到他的画时,我想我错了。我被他画中的落拓和不羁震惊,耳边有风呼啸而过的声音蕴含着让人仰望的生命力。要么是色彩极致的绚烂,要么是铅色描绘的黑白世界,两种极端却一样让L如天神般俯视着这个卑微的世界。

当我再次看L的眼睛时,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明明灭灭的光芒,如星火燎原般燃烧着生命。

夜深了,这个城市迅速变成了火树银花的世界,无数的灯光取代了天上的星辰。我和L满头大汗地吃着路边摊,极致的辣和极致的冷在口腔里交替。吃完后我和L坐在马路牙子上大口地喘着气,像是当了一回重劳力一样。胃里塞得满满,却还是觉得空虚。

看着漆黑无尽的天空,L突然问我,你还想他吗。淡漠的语气,听不出情绪。

我深深地吸了夜晚有些泛凉的空气,过了很久我揉揉鼻子说,大概不怎么想了。

过了一会,L指了指心口的位置说,因为这里总在不停地想念一个人,所以它总是满满的塞不下其他,却又因为那个人总是站在很远的地方,这里总是空空荡荡,不管用什么也塞不满。

L说完后,是冗长的沉默。我却突然在看到路边一对拉扯争执的情侣时,下弯了嘴角,抱着L哭了起来。

我想起了某年某月某日那个女生站在我的面前嚣张地对我说,你是苏的女朋友吧。看着女生眼里的不屑和骄傲,我听到自己身体里的某一处有东西一点点破裂的声音。想起了苏低着头拉着我说对不起的样子。想起了苏通红着双眼挽留的样子,以及自己转身离开时决绝的样子。

一根根掰开苏拉着手腕的手指。明明是夺眶而出的泪水却还是拼命地要笑着说,我们完了。结果四个字被自己说得支离破碎。开始是大步地走,最后是逃也似地跑开。直到最后,也没有回头。其实自己心里当时一直在说,去你的,一辈子。却最终没有说出口。

如果十七岁的自己没有遇到十八岁的苏,如果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没有听过令人心动的甜言蜜语,没有做过那些人们眼中浪漫的事。或许就会平静安稳地度过自己的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那是没有被苏慌乱过的年华。可是我想,或许自己也会错过很多感动,少了很多欢笑,感受不到那样的甜蜜。

所以,默,你后悔过吗。

没有。那么L,如果你有那么一个喜欢的人,你们却不能在一起,你会后悔喜欢过她吗。

不会。四

L在这个城市,只停留了三天。来了,走了,像无数的过客一样没有在这里留下任何痕迹,就算留下也会被吹散、掩埋。

临走时他轻轻地抱着我说,默,再见。不知为什么我却听出了再也不见的味道。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单薄的背影渐渐消失在人潮里,看着他的孤单和寂寞被无数的脸庞淹没。忽然觉得悲伤从身体的每个角落里汹涌而出,我抬头看了看头顶巨大的太阳,只觉得我的青春就这样被碾压而过。那一刻,我没有想起苏,我想起了L寄来的那些来自远方的明信片。

回到宿舍,我把那些明信片按照时间一张张摆在床上。从2009年到2012年,一共四十二张。却发现每张明信片的右下角都写着一个英文字母,小小地靠在边缘处,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M,Y,L,O,V,E六个英文字母的循环。我的爱,我的爱,我的爱

忽然想起L在夜空下说的话,心里是钝钝地痛,一下一下变得麻木,变得窒息。

拿出手机看到L的签名档,亲爱的女孩,再见,再也不见。

眼泪突然就大滴大滴地掉了下来,打在有些泛黄的明信片上,打在捂住嘴的手上。我只是觉得难过,比想起苏的时候还要难过。

而后来再也没有收到L寄来的明信片,再也没有听到L隔着千里用淡淡的声音叫我,默。

后来,我想起苏的时候,再也不会难过,再也不会感到尖锐的痛。苏,就像是一个路过我生命的普通人一样。

我知道,我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四年去念苏。

我知道,那个男生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四年来念我。

我知道,我都知道。

沉痼

忘了从什么时候起,又开始了一杯沸水两袋速溶咖啡的日子。我以为那些告别高中后接着死去的日子,会渐行渐远。可那些苦涩香醇在舌尖旋转舞蹈的感觉,又在我一次次的熬夜中重新捡了起来。

凌晨,还像一只鸵鸟似地趴在电脑前,屏幕上莹莹的光打在脸上,让我觉得自己快被吸进那个四四方方的框里。喝一口已经凉透的咖啡,只剩下冰凉的苦涩在口腔里蔓延开来,我知道我又活了过来。又开始在键盘上敲打出一段一段的文字,眼睛是麻木的,就像是在瞬间空白的大脑一样。

当咖啡也抵制不了侵袭而来的睡意时,我一头栽在了床上。摸索着找到了床头的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阿乾说,小八我想你了,晚安。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手机放回了床头,蜷缩着闭上了眼。

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会一天对我说五遍以上的我想你,那一定是阿乾。其实我和阿乾并不是恋人,我也从来不回复他这样的话,就像是他只会说,我想你而不是我爱你。我曾问过阿乾,为什么这样对我。

他说,大概是你在我最落魄的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我们都清楚,他只是想要一个寄托,一个活下去的理由,无所谓是谁。

阿乾有个不幸的家庭,是我触摸不到的过往,他是个有故事的人,就像每一个流浪者一样。他习惯了四处漂泊的生活,带着空荡的灵魂穿梭在各个城市中,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等候着日出日落。可我还记得,今年的三月他站在成都的街头对我说,小八,我想停下来了。只是五天后他又坐上了开往远方的火车,带着他的满身疲惫。

我忽然想起了在别人口中听到过的一种鸟,传说世界上有一种没有脚的鸟,它们从出生就一直不停地飞,从不停歇。只有它们死去的时候,才会停下来。我不知道世界上是否真的有这种鸟,只是觉得阿乾跟它好像。因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停下来。二

五月。我站在青岛飘散着咸味的海风中对阿乾说,我去找你吧。

阿乾说,好啊。没有一点的犹豫。

于是,我坐上了开往深圳的火车。吵闹拥挤的车厢里混着各种食物的味道,一张张陌生的脸庞充斥着眼瞳,我知道属于我的路程开始了。塞上耳机,耳朵里没有音乐声,心里却觉得踏实。我闭上了眼睛,听着旁边陌生人说话的声音,渐渐有了睡意。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头枕在旁边男生的肩膀上。我尴尬地向他道歉,一抬头就看到那个男生冲我温和地笑,我有一瞬的失神。他笑起来会不自觉往下弯的眉眼,还有右脸颊的酒窝,和某个人很像。我迅速地把脸转向了窗边,怕男孩看到我异样的表情。J的名字好像消失在自己的生活,好久好久了。久到自己以为真的忘了,可是当看到一张眉眼相似的脸时,所有的情感就好像从身体里某个出口全都涌了出来。

就像阿乾说的那句话,我以为我害怕的是告别的时刻。原来,我同样害怕重逢。

整个旅程我再也没正眼看过那个男生,直到下火车时,他跟我说,再见。我背着包落荒而逃。

跟着人群出了站口,乌压压的一片人,每个人的脸上刻着一个故事,从很久很久之前就开始的故事。他们背负着我不明了的情节,一点点带着孤独的灵魂漂泊,他们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就像这座陌生的城市,连气息都是让人不安的陌生。

一直没找到来接我的阿乾。我掏出手机,给阿乾打电话。拨了号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男生站在我的不远处,手里拿着手机冲我的方向招手。周围很吵,周围人很多,我却觉得他们都静止了,只有那个穿黑色T恤的男生是鲜活的。我忽然就明白了阿乾的心情,原来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心里会那么不安,而能找到一个寄托又是那么的温暖。

我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阿乾走向我。他站在我的面前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小八,我就知道是你。

我就知道是你,多肯定的话语。阿乾低下头,眼睛蒙在额前头发的阴影里,却能看到他上扬的嘴角。我也眯起了眼,冲着阿乾用力地笑。你看,我有多开心。一切就像是电影的画面,不断地前进前进。

我站在阿乾出租房的阳台上,看着下面来往的行人,他们步履匆匆。看着下面吆喝的小商小贩,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精神旺盛。看着他们我才觉得,生活有那么一丝的生气。

阿乾给我买了好多零食,都是我喜欢的,我就一直窝在沙发里吃。到了最后我感觉我的嘴只是机械地在动,我甚至尝不出口里是什么味道。电视里播放着的是海绵宝宝,只有派大星愿意站在他的身边傻笑。我揉揉眼睛,觉得自己麻木不仁。

阿乾瘦削的身子陷在沙发里,手里握着不断冒冷气的啤酒对我说,不开心就回去吧。我只是摇头。人真是种奇怪的生物,女生更是如此,我忽然很想J,那么那么的想。

我正了正身子对阿乾说,陪我去南京吧。我从不是个任性的人,那天我却任性地开了口。三

我记得阿乾在检票前说,你还是没有忘了他。我没有回答,我只是看着他的眼睛反问,那你忘了她吗。阿乾抿紧唇线没有说话,眼睛却看向了别处。我们跟着一群人涌进了站口,风从身边吹过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走在行走的时光里。

可是当我站在南京这块土地上的时候,我却觉得茫然。忽然忘记了到这里的意义,这不过是座城市,不过是J生活过的城市。我蹲在马路边上,觉得可笑。

阿乾把我拉了起来,他说,小八我们走吧。阿乾牵着我,我慢了一步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消瘦的背影,我想,还好,还好有一个人在身边愿意陪我疯狂。

我和阿乾去了J以前上的高中,正好是周末放学的时间。一个个骑单车的少年洋溢着笑脸,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碾过了身后的青春。我在想,J以前是不是也会骑着山地车帅气地马路上飞奔,路旁会有女孩子害羞地朝他微笑。会不会不安分地一到放学,就脱下了难看的校服,露出阳光的笑容。那是少年的他,我没见过的模样。

三三两两的女生说笑着从我们身边走过,漂亮的不是她们的样子而是那肆无忌惮的笑。貌似三年前的自己也是这样笑着走在另一座城市的街头,手里拿着冰咖啡奶茶,从街头喝到街尾。我穿过巨大的树荫,穿过渲染的时光,那是J没有参与过的青春。

那些少年的校服被风吹飞了衣角,他们不知道或许很多年以后会有一个人那么想要看到他们此时的模样,想要拥有他们的一切,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是你的信徒。

走过J曾经走过的街道,去了J高中时期最喜欢去的冰吧,点了J最喜欢的香蕉船。一步步地走,一眼眼地看,心里却空荡得要命。

那些斑驳了的时光注定是追不回的梦,梦里的少年对我说,嘿,你好。忘了多久,他突然松开我的手,弯弯眼角挥挥手对我说,再见。我们再远一点就背道而驰,我站在原地看着他奔跑的背影,我想叫住他。下一秒,他的身影已隐没在了黑暗里。空中还飘散着金色的尘埃,静静地覆盖了所有的时光。

蹲在马路牙子上,我对阿乾说,我有点难过。

阿乾把我的头抵在他的肩膀上说,难过就哭。我抵着阿乾的肩膀,闻着阿乾身上是的柠檬味,泪一滴也没流下来。总觉得身体里某个地方是空的,却找不到东西来塞满它。

当这座城市陷在一片霓虹里时,我和阿乾还在外面游荡。灯光打在阿乾的脸上,我看不清他的表情。阿乾不是个吵闹的人,沉静得像一个深潭,表面波澜不惊。但我知道在一个叫做心脏的地方,那里蕴藏着最深沉的情感。有时候我也在想,为什么我对阿乾没有抗拒感,渐渐地我才发现,某些地方我们太过相似。比如说,固执地念念不忘。

我在阿乾的钱包里曾经看到过一个女孩的照片,有着齐耳的黑色短发,十六七岁的样子笑起来灿烂明媚。那个女孩子叫安。阿乾的初恋。

我知道两人四年前分手,我也知道阿乾是从四年前开始流浪,再也没有停下来。四

我鬼使神差地走到一个电话亭前,我用轻颤的手指按了一连串的号码,那是J的手机号。我是个记性很差的人,可偏偏J的手机号现在都还记得。电话里一直是忙音,通过电话线很清晰地响在耳边,我紧张地可以听到心跳的声音。一下,一下,剧烈地跳着。明明是十几秒的时间,我却觉得像度过了一生那样的煎熬。就在我要扣掉电话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清晰的男声,像是穿过了一个世纪传过来的一样。他说,喂,你好,请问找谁。

我刚想出声,却发现喉咙里说不出话,我的泪在听到J的声音的那一瞬流了下来。就在J想要挂电话的时候,我说,我是小八。

电话的另一端静了几秒钟,接着我听到J说,你还好吗。我紧紧地握住话筒用力地说,好。那么坚定地说出那个字,只有我知道它的尾音是颤的。之后是无尽的沉默,这样的沉默让我觉得有些紧张有些难过。

我张了张嘴,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J你爱过我吗。当话说出口的瞬间我就想扇自己一耳光。J却毫不犹豫地说,爱过。就是那两个字把我击得溃不成军,我猛地扣了电话,无力蹲在地上大声地哭了起来。于是一直以来所有压抑着的,都从胸腔里蹿了出来。难过,不甘,委屈,想念。

我哽咽着对阿乾说,他说他爱过我,他爱过我。阿乾抱着哭泣的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我终于明白,这真的始终就只是座城市。

后来,当我再想起自己狼狈不堪的那一夜的时候,心如止水。我终是为爱情伤了自己,接着学会了成长,又有谁知道我在那晚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我回到青岛的时候,阿乾又开始了自己的流浪。他独自一人去了越南,身后是无数的光与影。他说,如果没有人愿意束缚他的心,就让灵魂自由。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再联系,只是偶尔会收到阿乾寄来的明信片,来自世界各地。他依然会在明信片的背面写着,小八,我想你。经过了遥远的路途,带着来自远方的味道,躺在了我的掌心里。那五个字,弥足珍贵。五

我说,阿乾你是个比我还要固执的人。

阿乾说,其实所有人都一样。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辜负。

可是我们总是会被人辜负或者辜负别人。

卡桑

有人说,当生命降临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他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命运,或坦荡,或坎坷。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生命以及未来都是不可预知的,有着无限的可能性。所以曾经走过的年华那些无比坚实地镶嵌在生命里的东西,都无比珍贵。而我一直是一个忘性很大的人,对于一些事和人总是选择性地忘记,于是我开始用文字记录下那些我听到的、看到的、触摸到的。尽管现在我脑海里浮现的片段已经模糊不清,可我还是怀着小心翼翼的心情写下来。

遇到L的时候是在2010年的冬天,那时的我还在高三的苦海里挣扎。每天下晚自习回家时,都会路过学校附近一家叫青林的酒吧,招牌小而精致。那是雪后的第二天,我看到一个人蹲在青林门前昏黄的路灯下特别豪迈地啃西瓜,而他旁边的树下还有未融化的雪。我现在还记得,当时的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围了一条灰色的围巾,修长的手指被冻得通红。在已经过去的绵长的时光里,唯有那一刻,我记得如此清晰细致。

后来跟L熟悉之后,说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他给了我一个最纯粹的说法,他只是想试试在冰天雪地里啃西瓜是什么感受,而后果就是他闹了三天肚子,虚了一个星期。尽管有时我还拿这件事开他的玩笑,但不得不说我是欣赏他的,因为生活中有太多人,只是想而不去做,因而也错过了很多的东西。我们早在不知不觉当中变成了空想主义。

告别中学时代,我没有把那一盒盒的试卷课本烧掉来发泄长久学习带来的压抑和憋闷,而是卖到了废品站,拿钱请L吃了一支四个圈。之后L便告诉我他要离开青岛去上海发展。我还记得当时的自己笑得花枝招展地对他说,前途无量啊。他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了一句,小屁孩子。

好像在他的眼里,比他小四岁的自己永远都是小鬼头。

倚在海边的围栏上,我看着手里那支有些化掉的雪糕,忽然觉得我之前所有的岁月都将会被我一口口吞掉,而剩下的雪糕棒只能被送进垃圾桶,就像有些时光注定是被废弃的。那些曾经切肤感受到的快乐和痛苦,好像一瞬间就消失了,好像走过那些路的,只是一个有着和自己相同名字的路人。所以当我抬头看着L的脸时,我心里生出了一丝慌张。当时的我并不明白那种心情是什么,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害怕的是,时光会带走他。二

L飞上海的那天,我去了潍坊。我们同时离开青岛,是背道而驰的方向。L到了上海之后似乎变得很忙碌,我们有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联系,直到有一天我在电脑上看到他发来视频请求。透过那个四四方方的屏幕,我看到他把以前红色的发染回了黑色,发型也变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发,让我有些诧异。可当他开口叫我四眼妹的时候,我忍不住在心里嘟囔了一句,这丫还是一点都没变。

于是他开始不停地唠叨我,不准让我减肥不吃早饭,让我不要因为好看而少穿衣服,我在电脑的另一旁作势要捂住他的嘴,其实心里却生出温暖。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义务对你好,而那些给过你的温暖弥足珍贵。

我们没有经常联系,但我偶尔也跟他抱怨一下潍坊干燥多风的天气,而他总是拿上海冬日的温暖刺激我。忙里偷闲的他也会跟我说,他多想吃台湾家乡的槟榔。我们就这样断断续续地联系着,没有多么亲密,也没有疏远。人们之间的关系好像就是这样奇妙,有些人不管曾经多么的亲密,但是最后做个陌生人都觉得尴尬,而有些人就算不联系,也和以前一样好。

大一暑假时,我接到L的电话,他要来青岛避暑。一个星期之后他就和一个漂亮到让我惊艳的女孩站在了我面前。L变白了,也变瘦了,右耳上依然带着我送给他的白金耳钉,阳光下发着细微而闪亮的光。

他一见到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摸我的头,让我又生出了他只是在摸一只宠物狗的感觉。而那个女孩是L朋友的妹妹,叫做安,比我大了三岁。安身材高挑,妆容精致,穿着一身水绿色的连衣裙,我与她站在一起,差距感就跟满汉全席与清汤挂面一般。

一路上,在L的车里,我看得出安是喜欢L的,那样赤裸裸爱慕的眼神,不需要遮掩。当然我也看出了安,好像并不喜欢我。她与我对话的语气里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挑衅,我只当她是大小姐脾气。

晚上,L说让我帮他个忙,做他的女朋友,让安对他死心。于是我终于明白安对自己的敌意,全是因为L。我本不想蹚浑水,却无耻地被L一个DQ给收买了。

后来我们三个人经常一起吃喝玩乐,相处下来我发现安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热情且真诚。而安对我刚开始的敌意,也渐渐消失了,就像是那几天的天气从细雨连绵的阴天到阳光明媚的日光。

我曾经问过L,安那么好的女孩为什么不喜欢她。L却说,对她没感觉我也没办法。于是我再也没有跟L提过那个问题。在那段时间里,我和安成了很好的朋友,我喜欢她笑起来爽朗的样子,纯粹干净。

L和安离开青岛的时候,安拥抱我时在我耳边说,丫头我祝福你们。我看着安的笑着的眼睛,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我在安的爱情里充当了坏人,当看着安的背影时,我突然觉得愧疚。在爱情里,我们谁都没有资格去埋葬别人的爱情不是吗。三

当我在潍坊过第二个圣诞节的时候,在宿舍里裹紧大衣得得瑟瑟地跟安视频时,她抱着她刚刚养的小金毛,送我香吻一枚。而L从上海给我寄来了一个水晶苹果,晶莹剔透。他在卡片上写,拿我一生的运气来换你一生平安。字体清秀有力,好看得不像话。

我突然在想,这样好看的字写出情书来该是怎样的赏心悦目,而能让L写情书的女孩应该是很好的吧。

晚上通话时我忍不住笑他,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矫情了。

他却说,因为我喜欢你啊。

我笑着说,真是我的荣幸啊,谢谢啦。我只把他的话当成玩笑。

L从手机的另一端传来低低的笑声,我好想第一次这么仔细地听他笑,透过冰冷的电波传过来却让我觉得心安。

而一个星期之后,我收到L的信息,四眼妹要回台湾了。我这才知道L的爸爸得了肝癌,情况不太好。

L对我说,回去之后大概不会再回大陆这边了。他会回台湾听家里的话,找一个女孩生一个可爱的宝宝让他爸爸可以抱上孙子或孙女。

我盯着电脑屏幕上L发来的那段话,大脑有瞬间的空白,手指放在键盘上,拿了下来又放了上去,我居然想不到下一句该对他说什么。直到他的头像暗了下来,宿舍熄了灯,只剩我一个人呆呆地在黑暗里,我才打下一句话,你爸爸会没事,而你也会是个好丈夫好爸爸,祝你幸福。而我偏偏忘了,对他说再见。

第二天中午,我收到L的短信。他说,你也要幸福。其实,我忘了跟你说,我爱了你好久。拜拜,亲爱的。

我攥着手机蒙上被子,躲在被窝里睡了一下午,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身体却像打了一仗似的很累很累。我梦见我对L说,我喜欢你很久了,从你对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了。

耳边是舍友们吵吵嚷嚷的声音,我才发觉,原来我们的人生如此嘈杂,原来我们都要在如此嘈杂的人生中前行。

L走的第二天,安就从上海赶到了潍坊。一身红色衣服,踩着十寸的高跟鞋,走向失魂落魄的我,一把就抱住我,给了我一个无比坚实的拥抱。安其实是个很瘦的女孩,可当我的头抵着她的肩膀时,我却觉得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安告诉我,L临走前她大骂了他一顿,L是红着眼睛走的。

我看着安愤怒的表情,对她说了对不起。我告诉她,我和L根本不是情侣,只是为了让她放弃。安却愣了三秒钟,说不可能。

过了一会儿她才叹了一口气,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就算你们不是情侣,我想他也是喜欢你的。她为你买冰淇淋,为你夹菜,看着你的时候,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那是装不出来的。当初我那样地缠着他,最后我心甘情愿地放弃,是因为他从未用那样的眼神看过我。

那天的天气甚好,日光明亮温暖,我听完安的话抬头看着天空,明明是温和的阳光,可当我直视太阳时,还是觉得如此刺眼。就像我们的人生,有些事明明看起来波澜不惊,却会在你不经意间狠狠扎你一针,让你感受切肤的痛。到后来,我才发现对于L这件事,我不曾掉过一滴泪,尽管心里难过压抑甚至会痛,但是我下意识拒绝了用眼泪来结束。

你要假装像你已经看多了悲欢离合一样,欣然接受之后淡然生活。四

有人说,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之一就是,你暗恋的人也喜欢你。可是为什么我这样难过和委屈。人生总是少不了错过的戏码,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你还是会成长会变老,你会遇到更多的人之后说再见,在日后你会看尽悲欢离合,别人的抑或是自己的。你感伤离别,对相遇欣喜,但是有些感情也会在时光里沉淀成沙。

就像我跟L,后来的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联系,他过得如何我更是无从得知。而L也永远不会知道,我喜欢他。而我也不知道L为什么红了眼圈。

我记得L去内蒙古时一个老人家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卡桑,也就是昨天的意思,L也只能是我停在青春里的昨天。爱情里有谁可以陪你至死方休,可是我相信L会遇到一个好女孩,我也会遇到一个好男孩,而安也会幸福。

最终,我们都只是故事。

最终,也只是成了彼此故事里的一个路人甲。

不见不念

相隔多年再遇见沈苏,是在一个星期前,她已经不是多年前浓妆艳抹的样子,一头张扬的红发变成了静默的黑色,浅色的长裙被风吹出好看的弧度。

沈苏的身边站着眉眼温和的男人,微笑着在跟沈苏说着什么,沈苏也微笑着应和着。两个人站在那里,很般配。我突然想起,几年前沈苏张牙舞爪给我的那记耳光。L的脸渐渐与那个男人的脸重合,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L跟沈苏站在一起的样子,我就特俗地想到了郎才女貌这个词。

现在想来L离开也很久了,久到我从短发变成了长发,久到我变成了资深学姐。不过现在的L会在哪里呢,是温暖如春有着连绵细雨的南方,还是有着漫天飞雪的北方。他是否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寂寞地活着,还是已经离开了这嘈杂的尘世。

可是L,我真的没有很想你。被时光隐藏的秘密(1)

认识L,是在崇文街的那家幼儿园,在至今将近二十年的岁月,那家幼儿园依然屹立不倒。那时我四岁,L五岁。一个鸟语花香、幼儿园老师分糖吃的好日子里,我特别强悍地抢了老师分给L的糖果,之后L哭成了泪人,大概我看L哭得太惨,又把口里的糖吐出来一把放在了L白嫩的小手里,结果L看见后要把肺哭出来似的。从那之后,L就以我欠他糖果的名义和我走过那么多的春夏秋冬。

初中毕业我们考进了不同的高中,分别在城市的最两边,每个月假他总是骑着单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带我去吃于吉家的章鱼小丸子,无数的梧桐树在他的身后投下光与影。在由大太阳、短裤、冰淇淋、汗流浃背、冰镇饮料这些词语组成的夏日里,我们总是下午出去买一听冰镇可乐,从街头走到街尾,冒着水珠的可乐罐把双手冰得透心凉,那大概是炎热的气温下最舒服的感觉了。之后我们会去街口的烧烤店大快朵颐,每次L吃烧烤的时候都毫无形象所言,我总在心里感叹真是瞎了这幅好皮囊。而这所有的一切是被我们称之为青春的东西,那是我的青春,那时L还会冲我笑得没心没肺,他还住在隔壁的那条街。

高二时,课业加重。见面的时候,L开始向我抱怨自己的记忆力怎么变得如此之差。而在我看不见的方向,L卧室里的台灯亮到深夜凌晨,他喝着一杯一杯浓缩咖啡,苦涩的味道在口腔里蔓延开来。那些历史课本上的枯燥杂乱的日期,英语需要写下无数个单词,都在口中一遍遍地重复。

他说,明明认真背下来的东西怎么考试时却忘得差不多呢。

我打趣他,大概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了。可厄运总是在生活中给我们留下蛛丝马迹,我们却毫不在意,所以后来的我们措手不及。

而除了学习,L偶尔提到沈苏,一个L隔壁艺术班的女同学。这样不经意的提起好像透露着某些讯息,比如莫名的情愫,比如喜欢。

每次L提起沈苏都是轻描淡写,可是嘴角微妙的变化,大概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吧,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样子。我想L终于遇到自己喜欢的女生了,这样很好。(2)

现在的我依然记得那是2007年五月的一天,阳光明媚,天气好得不像话。我和L三天前就约好,趁着周末去看一部还没上映我就嚷着要去看的电影。那天我却在电影院等了半天,身边的人来了一拨又一拨,直到在前台看到L和一个红发的女生说笑着走过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沈苏,很漂亮。不是模样好,而是她身上有种我和L都没有的张扬,她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讨厌不起来。

当L看到我时,有些意外,还有微微的尴尬,就像小孩子被别人知道了自己小秘密时的样子。可就是看起来像根本不曾和我约好过一样。

我跟L摆摆手说,我刚看完电影,现在就要走了,你俩好好玩好。我快步离开,才觉得电影院的前台怎么离电梯口那么远。直到现在我终于找到一个词去形容那时我的样子,落荒而逃最恰当不过了。

后来,我跟L说起,是否记得我跟他约好了去看电影的事,他却一脸茫然地问,什么时候的事啊。

那一次我却较起了真,看着他无辜的表情,心里冒出一股火。我说,L你滚蛋。那天我跟L闹掰了,那是我们认识十多年来,吵得最凶的一次。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拒绝跟L的任何联系,不回短信,不接电话。而我不知道,L是真的忘了。我不知道,他忘了很多事,比如一个月前我们喂过的流浪猫,他起了个名字叫图图。比如,他忘记身为理科天才轻而易举记住的那些公式。

直到L那天翘课,跑到我们学校给我送来我最爱的菠萝包跟鸡腿请求原谅。在我超没骨气地原谅他,吃地一脸高兴样时。他唉声叹气地看着我,一脸同情地摸了摸我的头说,这孩子怎么就认吃啊,小时候没被人贩子拐走真是烧高香了。那时学校里的大树还是郁郁葱葱,大树下的我们普普通通,我们渴望的未来美好到不行,却忘了上帝偶尔也会犯糊涂。(3)

那个周末L让我一起去接沈苏下补习班,我腹议道,你接你女朋友拉着我这个大电灯泡干什么。可最后还是跟着L去了。

补习班的人很多,一放学我和L就淹没在人潮里。站在校门口不远的地方,没一会就看见一个跳跃的红色朝我们这边快速移动。

沈苏看到我的时候有一点意外,但马上就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有些尴尬地朝她笑了笑。L带着我们去了一家冰吧,一路上我跟在L和沈苏的身后像个尾巴,让我有些郁闷,却忽略了一个问题。情侣间最平常的牵手两人都没有。

在店里,L点了两杯冰咖接着问沈苏,你喝什么。那时我注意到,沈苏的脸色突然变得有些不自然。她说,芒果汁,L你怎么老是记不住啊。

L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却突然握紧我的手对沈苏说,“苏苏,我们分手吧。”

我有些呆愣地转过头看着L,有些搞不清状况。心想,这孩子唱得是哪一出啊。

我看见对面的沈苏一下变了脸色,苍白的脸上一双眼涌出了泪。我站起来想对沈苏解释,L却更加握紧了我的手,迫使我坐了下来。

沈苏站了起来,嘴角却挂了丝冷笑。她说,真是一场好戏。接着眼泪大滴地砸了下来。接着一巴掌甩在了我的脸上,转身离开,动作干脆利落。我瞬间心里甩过两个字,杂种。

L愣了一下,接着抬起了手,可最终还是慢慢放下。而L牵着我的那只手,紧了又紧。L问,痛吗。

我抬头对他笑着摇了摇头,轻轻地把自己的手从L的掌心抽出来,手心有湿热的感觉,不知是我还是L掌心沁出了汗。

L说,对不起。

我说,L你不该瞒着我,即使你想利用我去甩了沈苏,你知道的,以我们的关系,我也不会不答应。

我只是觉得委屈,感觉好似背叛。

一时相对无言,过了好久L才低哑着声音说,我病了,很难治的病。

那病的名字,拗口难记。他说,我会忘掉很多事很多人,渐渐地忘记沈苏,忘记你,直到忘记自己是谁。

我心里想:“靠,小说狗血情节啊。”身体却瞬间冷了下来。

L双手紧握着玻璃杯,可以看到泛白的骨节和青色的血管。我低头喝了一口咖啡,泪毫无预兆地就下来了,我是个很少情绪失控的人,却突然在咖啡厅里号啕大哭起来,现在想起来这大概是自己最狼狈的样子了吧。

我记得自己是一边哭,一点不停地点头。我心里想,怎么都好,真的怎么都好。哪怕让我站在L面前去再挨一耳光,我都无所谓。

心里那么空,却忽然装不下其他。(4)

那个冬天,L休学,把自己封闭起来,拒绝接触任何人,包括家人和朋友。他的状态以及他的病情我一无所知。我没有勇气每天去找他,我怕他会突然对我说,你好。

往年每个除夕夜,我和L都会跟着一大群人到中心广场倒数看烟花。而那年却只有我一个人和一群陌生人顶着寒风站在中央广场,欢呼声和笑脸貌似都和我无关,那种感觉很不好。

当烟花齐放,迎来新年伊始的时候,我一回头,却看到L清瘦的脸,烟火映在他的脸上一闪一闪的。我突然不确定,他是否记得我,直到我看到L把手放到我的头上,我一把抱住了他,很紧很紧地抱住。我从来不知道,拥抱一个人时,是怀着那么多的不舍和力量。

L嗷嗷大叫,一脸嫌弃地说我想谋杀,而我只是一个劲地冲他傻笑。

我们沿着路灯走下去,汹涌的人群热闹得像场梦,街道空旷得发慌。白炽的路灯下L突然开口,呼出的热气变成白雾一点点散开,他说,卿然你知道吗,其实我压根不记得我们每年来看烟花的约定,直到我妈隔着房门问我,怎么还不出门,我才想起来。你知道我有多讨厌现在的自己吗?

L从来不会叫我的名字,那时却那样认真地喊,认真到我忽然觉得那不是我的名字。

我看着L的眼睛问,现在你冷吗。L点点头。

我脱了手套把手放在L的脸上问,暖和吗。L点点头。

我说,只要你一天能感受到冷暖,你就不会忘记一切,因为我会不厌其烦地告诉你,你曾经的糗事和你小时候被我恶心的事。我冲L哈哈大笑,直到肌肉僵硬,我知道自己从来就不会搞笑。

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瞬间垮下的笑脸,带着泪水流了下来。我却不知道,L那晚在我家楼下站了好久好久,寒风刺激着每一条神经,直到所有灯光暗下。(5)

L离开了这座城市,在大年初三那一天,飞往昆明的飞机。

他说,卿然,我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我怕我会忘记你,我怕你会变成一个陌生人,就跟我们从来没有认识一样。我怕当我忘记你,你出现在我面前时的样子,我是该跟你擦身而过,还是说你好。卿然,不要来送我,我怕我会哭,不要让我出丑啊。再见。

我拿着手机抖着手对一旁的表哥说,哥,去机场,送我快点。话说出来,词不成句。

我穿过陌生的旅客,看到L一个人拿着行李站在那里,我却没了来时的勇气。我躲在机场大厅的石柱后面看着L,才发现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L的背影。吵闹的机场却在我看到L孤单背影的那一刻,安静下来。我在L看不到的背后望着他前行。

回家的路上,表哥问我,男朋友?

我摇摇头,突然哭了起来,把表哥吓了一跳。

而车窗外,太阳明明大到晒在脸上微微地烫人,雪还是为了证明冬天的存在而出现了。让人看不清前路。L,万一你忘记回家的路该怎么办,如果有一天你忘记了自己的名字,谁来告诉你。

L,我怕我们再也见不到了,我怕你会忘记我,就像忘记我们曾经喂过的流浪猫一样。过去了(1)

L离开后,某天晚上有人给我打来电话,先是一个女生的哭声,之后是另一个女生抱歉的声音说沈苏喝醉了,让我去接人。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去那家KTV,沈苏喝得酩酊大醉倒在沙发上哭,口红眼线花了一脸,扮鬼都有点过。我拿纸巾给她擦干了泪,把她架了出去。

在出租车上,沈苏抱着我,一边哭一边口齿不清地说,你知道吗,L从来爱的不是我。你个傻缺,你们那么好,却不知道他喜欢你,对不起那一巴掌,你真可怜,哈哈哈。

沈苏像个疯子似地说着,我却一路沉默不语,那晚我看着沈苏跟小孩子一样睡着,清晨我悄悄地离开了青旅。我给她留了一张纸条,写着谢谢。

高三那一年,我把自己扔到了题海里,拼命地学习,居然成了班级黑马。只是每次我抬头看天的时候,天空像是灰了一个色度,我想天空一定也是得了病。

而再去吃于吉家的小丸子时那个年轻的老板问,你男朋友呢,怎么没陪你。

我只是笑着,没有说话,原来所有人都明了,只有我不自知。后来我再也没有去吃过那家的章鱼小丸子。

大学,我选择留在这座城市,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他总会回来的,那我就在这座城市等他。

第二年五月初,我收到L从四川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只是写满了卿然。随之而来的是5·12汶川地震,死伤无数,全国默哀。就在那天我把手指割破,血流了一桌子,明明伤口不深却血流不止。后来我就再也没有L的消息,哪怕只言片语。

L终于在我的生命里添加了最后一个词,生死不知。(2)

现在我再见沈苏的时候,她已经不是那个会为了L在深夜买醉哭得一塌糊涂的少女。我也再不是那个对于感情笨拙的女生。我们都在岁月里脱了一层皮,或好或坏。

曾几何时,我们希望,可以普普通通地成长,却在某段时光里扮演了角色,演了一段狗血剧情。有时我偶尔会想起L,我会问自己真的曾经认识过这样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吗,可是我们又那么真实拥有几乎相同的童年和青春。

喷在身上的香水味散了,但是我想有些味道永远忘不掉,比如那年我抢的L水果硬糖的味道,比如L校服上的洗衣粉的香味。

人再大,那些远久的记忆也会被挤到瓶子的另一端。

那些你给的温柔想不起,忘不掉。

你在我看不见的远方

其实,一直忘了说我有多感动。一

司徒,我的旅行终于开始了。

目的地,丽江。

你说过,不管以后是富得目空一切还是穷得一无所有,丽江是你一定要去的地方。你说,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个魂牵梦绕的地方,丽江就是你的症结所在。

于是,在双十年我背起了大大的背包,带着千万分之一的希望,一路向南。希望在那座云南古城与你相遇。那时,我是否该微笑着对你说,嘿,司徒,好久不见。

一路颠簸,一路风景。

我拿着自己辛苦做兼职买来的单反,拍了很多的照片,都是未曾见过的风景。拍一张张陌生的脸庞,白的,黑的,黄的。拍一瞬即逝的光影,拍混着泥土气息的古城。我在每张照片的背面都写上你的名字。司徒,一共十五划,像是刻在血液里的呢喃。

每天穿梭在古老质朴的街道中间,习惯性地向人潮涌动的地方张望。希望可以看到你的脸,淡漠而沉寂。

走在青石板上,手突然被拉住,回头看,是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穿着纳西族的服装。傻傻地冲我笑,露出一个极浅的酒窝,眼睛干净而明亮。就在那一刻,我的泪差点就掉了下来。你知道吗,那个孩子像极了小时候的你。只是他的眸子是如墨染般的黑色,你是剔透的琥珀色。

那个孩子甜甜地叫了声姐姐。我张了张嘴,喉咙里却发不出一个声音来,干涩难受。二

所有的时光开始后退,晃得我睁不开眼。

九岁那年,宋暮把你领回了家。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也是那样冲我傻傻地笑,露出一个极浅的酒窝,金色的阳光打在你的身上,单纯而美好。那是在李丽去世三个月的一个午后,年少的你留给年少的我全部的印象。

只比我大几个月的你就这样成了我的哥哥,冠冕堂皇的称呼。宋暮看你的时候眼里满是疼爱,那是他看我时从没有过的神情。

宋暮让我喊你哥,我却别扭地把嘴抿地紧紧的。而你依旧对我淡淡地笑,表情波澜不惊。

你揉揉我的头发说,小洛我会保护你的。我别过头去不看你的笑。

虽然我承认你美好得像个天使,可终究是个外来者。我真得很讨厌你。

我没有怪宋暮把所谓的父爱全都给了你,反正我从小就习惯了他的冷漠,父爱对我而言不过是个虚无缥缈的词而已。而让我一直对你心存芥蒂的原因是,宋暮口中的同父异母。那是一个男人的背叛,对一个女人和一个家庭的背叛。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只是不能容忍背叛。我就是这样固执的一个人,从小便是这样。

随着时间的拉长,我们变得既熟悉又陌生。你进入我的生活,我一直对你不冷不热,客气得不像话,连一个笑都吝啬给你。

即使这样,却不得不承认,你对我真的很好。

小一些的时候,小孩子最热衷的吃食你总是紧着我先吃。宋暮每次出差,你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尽管你同样需要被照顾。

当我倔强地和宋暮对峙的时候,你总是护着我为我说尽好话。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十四岁那年叛逆的我,期末考试交了空白卷,宋暮被请进了老师办公室喝茶。平时就看不惯我的老师抓到机会把我平时的‘恶行’全都倒了出来。怒不可遏的宋暮回到家把我从房间里拽了出来,我就站在他面前冷冷地看着他。宋暮突然扬起了手,接着你替我挨了那一耳光,宋暮颤抖的手掌和你红肿的半边脸挡住了我的全部视线。那时我只觉得你好傻。

你出手打欺负我的男生,一直是好学生的你被学校记过,最后还不忘扬着你那张带着伤痕的脸冲我笑。你买漂亮的帽子给我,送我珍藏版的CD,定做特别的手链……这些都是你年少时的温情,只是那时的我还太小,不懂得如何珍惜。

直到某天我看到你从镜子里露出脸庞时,我有了一瞬的晃神。两张同样年轻的脸庞,一张冷漠一张温润如玉,却带着三分的相似。那一刻,我想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血缘,尽管我们没有相同的母亲。可毕竟我们身体里有一半的血液是相同的。

那个周末,你在家陪我。电视里演得是一部烂俗的家庭伦理剧,有一个片段是那个没有父亲的小男孩被别的小孩子欺负的场景。无知的小孩子往那个小男孩身上扔着小石块,刺耳的辱骂声和蔑视的眼光充斥着画面。那个受伤的孩子,眼睛里满是委屈和不甘,还有那隐忍的泪水。

我忽然下意识地看向你,你眉心微皱让我看着有些不习惯,不舒服的感觉。你不经意攥紧的拳头,却把你努力伪装的笑容出卖了。我想,或许以前的你过得并不好。我这才发现,你都不曾提起过你的母亲。

后来,我才知道你的母亲是在生你的时候难产去世的。我在宋暮的房间里曾看过一张陌生女人的照片,虽然没见过你的妈妈,可直觉告诉我她就是你的妈妈。照片里是一个年轻的女人,五官并不是特别出众却有一份如兰的气质,让人挪不开眼。你的眉眼温和,有些像他。我本该恨她的,可看到她的照片时我的心里平静如水。

人是种感性的动物,会因为一个瞬间而转换观念,我于你好像就是这样。也或许是因为成长,自己的心智也变得成熟起来。也或许是想到你也许受了我无法理解的苦。也或许是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你那温暖的微笑。我发现,其实你也没有那么讨厌。

开始学着对你微笑,学着一个妹妹向哥哥那样撒娇,学着和你做真正的一家人。

我一直都知道你是喜欢音乐的,是偏执到骨子里的热爱。你的声线干净清冽,很喜欢听你唱的歌。你却因为这件事和宋暮彻底闹翻,宋暮想让你接替他的事业高考选择经济类专业,而你一心想的只是音乐,因为你只有在唱歌的时候眼睛里才会露出闪闪的光芒。倔强如你,甚至做好了离家的准备,留下了最决绝的姿态。

当你对我说,你打算义无反顾地追寻音乐离开家时,我的心漏了一拍。心底忽然有一股莫名的情绪,酸酸涩涩的有些难受。从客厅回到房间时我才发现,手指被自己掳得指节苍白。

那天晚上,我站在你的门外。我说,哥,以后好好照顾自己。那是九年沉淀的声音,第一次叫你哥,却是你离开的前夕。

你有一瞬的愣神,随即却笑得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那么开心。那一刻,我却在心里恨死了自己。我怎么可以那样地自私,把所有的一切附加在你的身上,殊不知你才是那个最委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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