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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18: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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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咏聪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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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视野中的中国历史新貌

性别视野中的中国历史新貌试读:

导言

刘咏聪

近数十年来性别史研究蔚然成风,在前辈学人与后起新秀之奋力耕耘下,议题百出,成果累累。中外学术界推陈出新的丰硕著述,已逐渐离弃过往千篇一律视女性为历史受害者的陈腔滥调,转为强调客观而理性地再现女性的历史,从而突显女性在历史中的发声权、主体[1]性与能动性。再者,前线学者已不甘停留于努力“在历史中发现女性”的阶段,而进一步昂首迈向以性别思维重新审视历史的境界。他们以性别作为一项分析工具,挑战既有的历史叙述和解释,并以两性平等立场改写历史,以期将来的历史为两性所共有。随着性别视野的引入,当代史家又同时强调阶级、地域、族群等思维为历史研究带来之活力与贡献,并打破过往历史被贵族、知识人、汉族、男性所垄断[2]的局面。经过众多高瞻远瞩的学人努力开拓,中国历史已陆续呈现出纷繁多样的崭新面貌。

本书是“性别视野中的中国历史新貌:研究与教学经验交流会暨语录及书籍展览”活动之成果结集。是项活动由笔者统筹,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在香港浸会大学举行。活动包括为期1天的交流会及长达59天的展览。前者以多项专题史为例,检视在性别镜子下可以补充的议题,并讨论该等议题之引进如何促使历史面貌有所改变。后者则以断代及分期史为例,借专家之言,勾勒个别历史时期的性别议题,并探究性别视角如何深化今人对历史之认识。有关这次活[3][4]动的详情,请参看特备网页及有关报道。

本书效法古人篇分内外的做法。“

内篇上

”收有14篇文章,是与会学人根据交流会当日的发言增订整理而成的。“内篇下”则收有22篇文章,为笔者在会议完结之后邀请各方同行新撰之短稿,冀能补充会议上未克照顾的面向。“内篇下”所收文章以自由发挥为主,篇幅较短,旨在胪列议题,点到即止。因此,编者也尽量保留弹性,不在形式、体例上强求统一,只愿百花齐放,呈献丰富的性别史课题。至于“外篇”,主要选录在展览上曾经陈列过的中外名家导航性语录,内容围绕性别视野如何有利于提升我们对历史之理解,包括整体性论述和断代或分期论述。

无论是“内篇上”还是“内篇下”,均以专题史为讨论中心,探究性别视野如何有助于构建历史新貌。历史应该包括两性的过去,不[5]但有“他史”,也应该有“她史”。林林总总的专题史,将会有什么性别内容呢?或者可以这样说,有些专题史的性别内容很不明显,例如政治史、军事史、思想史、史学史等;有些比较容易察觉,例如宗教史、医疗史、法律史、艺术史、文学史、民族史、经济史等;也有一些仿佛与生俱来,例如教育史、社会生活史、物质文化史、性文化史等。然而,正如会议中多位学者都曾强调,隐蔽的议题在适当的时机会浮现,而空白本身也可以再解读。因此本书内篇上、下三十多位分别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以及美国和加拿大的作者,委实是透过发掘个别专题领域之性别内容而共同参与改写历史、构建历史新貌的初步工程。

内篇上、下一共讨论了性别视野中36种专题史的面貌,不能说是齐备,但我们总算是迈开第一步,并挑选了较为常见的专题史来展开工作。不过这些专题史的范围大小不一,也是不能避免的。事实上,专题史的分类可以细致得没完没了,例如:经济史可以再分为农业史、商业史、货币史、金融史等;社会史也可以分为生产史、消费史、风俗史、饮食文化史等;艺术史也包括服饰史、绘画史、音乐史、陶瓷和其他手工艺史、建筑艺术史等;宗教史可根据个别宗教再细分,如佛教、道教、民间宗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政治史何尝不包括治乱兴衰史、宫廷史、典章制度史等。但本书作为第一部从专题史切入构[6]建性别视野中历史新貌的著作,也恐怕无法照顾到所有专题了。而且在讨论所及的36种专题史之中,也有一些是足以彼此补充,或宏观微观互见的。例如文学史部分综论宏观议题,而诗词史、小说史、戏曲史、文评史、尺牍史各篇则补充个别文体。又例如佛教史、道教史、基督教史、帮会史各篇,亦同属宗教史领域。绘画史和书法史固然关系密切,经学史、小学史与思想史亦有难舍难分的时刻。考古学史既与科技史和医疗史有整合之可能,与史学史又何尝没有共同关怀?至于教育史、考试制度史、家训史、体育史、儿童史,谅宜并观;社会史、经济史、消费文化史、性文化史、礼仪史、服饰文化史亦然。政治史、法律史、军事史固然源远流长,地方史、民族史和移民史亦稳据主流位置。总之,本书作者分别讨论到三十几个不同领域中的性别课题,虽未臻齐备,但已尝试尽力包罗,希望能启动以性别思维补充甚至改写历史之长远工作。

综观全书各篇,可谓共鸣处处,基本上大家都同意性别视野的引入对我们重新认识历史很有帮助。然而,性别镜子在不同的范畴,效[7]用亦有所不同,在某些领域性别思维可以颠覆原貌,但在另一些领[8]域或者只能算是补充甚至点缀,这也是必须承认的。本书所论,有些领域根本就是先天性含有丰富的性别内容;有些领域只消稍事爬梳,就会发现性别议题无处不在,别有洞天;也有一些领域必须进行深层次的解读,才能披沙拣金,于不可能之中发掘可能,好像本书论政治史一篇,提出女性的“不存在”实际上是“存在”状态的反映,不禁令人拍案叫绝。由于各专题史领域能承载性别内容的程度存在着差异,所以性别视野的引进,在不同范围的作用亦大异其趣,有时是从无到有,有时是深化诠释,各有精彩之处。

总而言之,本书各篇围绕不同专题史的论述,均实事求是,竭力公平、公正地构建历史新貌。我们既不是写八股文,也没有预设立场,更不会无限放大性别镜子,但求广泛展示性别视野对中国历史研究的价值而已。以性别视野拓展中国历史新貌,有赖同仁锲而不舍、众志成城。期望将来的历史,无论哪一个环节,都能令人看得见男女两性在台前幕后的共同存在和参与。进一步来说,我们不再追求一部女性的历史来补充一部男性的历史,而是希望拥有一部属于两性的大历史。这项工程并非本书所能完成,不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但愿薪火相传,姑且期诸未来。注解:[1] 有关这种学术典范的转移,参看Jinhua Emma Teng,“The Construction of the‘Traditional Chinese Woman’in the Western Academy:A Critical Review,” Signs,22.1(1996):115-51及拙作“Women in Chinese History,” in Naomi Standen(ed.),Chinese History for Today(Lanham:Roman and 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forthcoming)。[2] 西方性别史大师Gerda Lerner及Joan Scott等多人相继提出以性别、阶级、族群等作为历史分析之有用工具。详参Gerda Lerner,The Majority Finds Its Past:Placing Women in History(Oxford,New York,Toronto,and Melbourn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9),pp. 145-80 及 Why History Matters:Life and Thought(New York and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pp. 146-98;Joan Wallach Scott,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8),pp. 28-50. 近年又有学者提出在性别、阶级、族群以外,年龄也可以成为另一项历史分析的利器。详参熊秉真《童年忆往——中国孩子的历史》(台北:麦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0),第329~338页;Laura L. Lovett,“Age:A Useful Category of Histor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Childhood and Youth,1(2008):89-90。[3] http://www.hkbu.edu.hk/~histweb/project_web/genderlens/index.htm.[4] 见文洁华《历史与性别的镜子》,2010年12月21日《信报》,第43页;卢嘉琪:《性别视野?历史新貌》,2011年4月23日《文汇报》,C3;Oi-man Cheng,“Report on A New Look at Chinese History through the Lens of Gender:A Research and Teaching Experience Sharing Workshop and An Exhibition of Quotations and Books,” Asian Studies Newsletter,56.2(Spring 2011):28-30;郑爱敏:《性别视野中的中国历史新貌:研究与教学经验交流会暨语录及书籍展览活动纪要》,《妇研纵横》95期(2011年10月),第106~117页。[5] June Sochen,Herstory:A Record of the American Woman’s Past(New York:Alfred Publishing Company,1974)一书以女性视角重写美国史,此后“她史”(herstory)概念遂广泛为女性史研究者所沿用。[6] 这是无底深潭,因为只要努力稽寻,将可发现任何专题史都或多或少具备性别内容。因此,本书对于那些一望而知含有丰富性别元素的专题史,如婚姻史、家庭史、人口史、生育史、色情史等,均略而不论。个别新兴专题史亦蕴涵性别题材,如环境史即为一例。但因早前已有专文论述,故此处从略。参看Antonia Finnane,“Water,Love,and Labour:Aspects of a Gendered Environment,” in Mark Elvin and Liu Ts’ui-jung(eds.),Sediments of Time:Environment and Society in Chinese Histo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p. 657-90。[7] 医疗史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李贞德撰有《女人的中国医疗史——汉唐之间的健康照顾与性别》(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8)一书,多方面补充甚至颠覆了医疗史的旧貌,分外令人注目。又案李贞德另有《女人的中国中古史——性别与汉唐之间的礼律研究》一文,思维相近,据女性在礼法建构和制度改革诸方面的参与重塑中古史的面貌,同样令人耳目一新,值得参考。该文原见《中国の歷史世界——統合のシステムと多元的發展》(東京:汲古書院,2002)一书,后来收入邓小南、王政、游鉴明编《中国妇女史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28~48页。[8] 本书所收各篇,最强调这方面的应为《明清女性绘画——作为男性画史的附属存在》一文。作者认为明清画坛始终由男性主导,但女性绘画仍不失为一个画学总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固然是艺术史专家的一种看法,但也无损性别视野之整体效用。因为我们一直认为性别因素虽然恒常存在于历史的不同范畴,但其重要性不能一概而论。然而,愚见以为性别视野引进绘画史,除了女作家和作品外,男性作品中呈现的女性形象似乎也值得一提。好像本书论述诗词、小说戏曲、文评诸篇,除了谈及女作者之成绩外,同样有对男性文人的作品进行性别解读。因此绘画史的性别内容还可以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内篇上

存在?不存在?

——女性与中国古代政治史邓小南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希望检阅近些年来“以性别视野构建中国历史新貌”的成果,并且共同推进新的教学与研究方向。

在我个人的理解中,性别史研究,鉴于近代以来既有的学术格局,其“反拨”的倾向和侧重于女性研究的意图是十分鲜明的。大陆自20世纪80年代涌动起来的女性史研究,受到欧美、日本及港台地区学人直接的拉动与促进;大家共同的追求,成为学科建设的强劲动力。但大陆与海外的社会环境与学术脉络不尽相同,性别史研究的发展路径与关注点也有些内在的不同。从学术思潮与现实社会的关联来看,欧美学者对于性别史的相关问题,是基于“后现代”语境下的关怀;而大陆学者尽管受到后现代思潮的启发,却基本上是处于“现代化”思想潮流和追求理性的文化理念下的关怀。就学术范式本身的建设而言,从事性别史研究的欧美学者强调对于旧范式的“颠覆”;而大陆学者则在实际研究中倾向于尊重传统学术根基,并予以融汇补充。一

说到性别视角与政治史的教学与研究,首先浮现的感觉是,中国[1]古代政治史中几乎没有女性活动的天地;所谓“政治”,可能是性别色彩最为强烈、历史上最为排斥女性的领域。众所周知,一个时代的公共权力与秩序建设,始终是政治史关注的核心议题;而无论是权力关系中或是尊卑框架内,女性似乎都只居于被动的位置。正因为如此,注重“主动者”的政治史教学与研究中,很少涉及女性。这种状况,既是史学编纂、史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某种程度上也是历史现实本身所造成:政治史中女性的“不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上女性“存在”状态的反映。

应该着重说明的是,“以性别视野构建中国历史新貌”势必是一艰苦而漫长的过程。在中国大陆的主流史学界,古代政治史有其自身的关注重点与研究取径,所讨论的基本对象,是历史上的政治关系及其外延形态,例如各类政治现象、政治体系、政治行为等。具体来说,议题在于政治人物、政治事件、政治制度和政治理念;关注重点基本在于上层:突出的人物、重大的事件、举足轻重的制度、精英群体的理念。“新貌”的呈现,有赖于学科专题视阈的日益开放,也有赖于特定视角的启动,上层与基层、边缘与核心的贯通。

在长期形成的基本布局之下,中国历史上的“女主”特别受到注

[2]意。古代政治史通常会讲到女性统治者(例如汉代的吕后,北魏的文明冯太后,唐代/大周的武则天,契丹的述律后、承天萧太后,宋代的刘太后、高太后,清代的慈禧太后等)、女性政治人物(例如汉代远赴“异域”的王昭君,南朝后期岭南的冼夫人,隋代的独孤皇后,唐代的长孙皇后、韦皇后、上官婉儿,乃至明代的白莲教首领唐赛儿等)、宫廷女性(例如唐玄宗时的杨玉环、宋宁宗时的杨妹子等妃嫔乃至皇后,例如参与过“反逆”事件的下层宫女,例如明后期的客氏等依托不同机缘进入后宫的女性),也会提及不同时期的“红颜祸水”或“乱世红颜”;与之相应的政治事件,也有可能在课程中涉及。

近些年来,多学科之间交互牵动,以往的“边缘”议题进入学科中心,学界的思维方式与研究理路日渐开放。“社会性别”视角被引进中国政治史研究,除去“女主”之外,研究者也注意到古代社会整体秩序的形成及其意义,注意到作为权力关系特别形态的性别秩序。[3]李贞德在《女人的中国中古史》一文中,分析了妇职角色参与礼法建构、母职经验挑战父系制度,以及女主参与制度更张、社会政治改[4]革等内容,从性别的角度,探讨影响汉唐礼律建构的多元因素。中国古代集权体制之下,“政治”可以说是弥漫性、渗透性的,无所不在的,天下国家基本秩序的形成与维系,是政治史的重要议题。与此相关,家族内外的“权力”关系、社会生活中的利益格局,都有可能被纳入基层日常政治史的讨论范围。今存南宋地方官员判案汇编《名公书判清明集》乃至清代刑部及各类地方州县档案中,大量涉及女性的案例,使研究者看到,在国家法制运行的情形下,女性作为被动者[5]与能动者,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塑造着一时期“法律文化”的特质。在非常时刻中、战争条件下,女性的困苦遭际与“刚烈”情操更容易有所展现。高世瑜透视历代《列女传》的内容演变,注意到元明清时[6]期统治者对于女性节烈的倡导。海外研究者如柏文莉(Beverly Bossler)、曼素恩(Susan Mann)等都曾经指出,在蒙古族、满族征服中原的过程中,汉族的官员们通常因尽忠牺牲而成名,妇女们则[7]由于保全贞操名节而留名。在这一意义上,女性的“贞操”,也成为国家“政治”不可废缺的组成部分。

就政治史而言,较之其他学术领域尤为突出的是,它所关注的对象不仅在台前,也在幕后。正因为如此,有可能生发出许多延展性的议题。我们讨论士大夫政治,不能不注意其群体的发育环境,不能不注意日常生活中支撑着这一群体的背后力量;这样,在关注时代特色的同时,也就可能关注到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家族中女性的实际作用[8]与影响力。二

传统社会“政治”的目标,重在建立并维系“理想”的社会秩序。所谓“秩序”,是指由高下次第、内外层级构成的井然而有条理[9]的网络状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人被充分地“角色化”了。这种秩序的核心是区别尊卑等级、内外差次。有关女性的认识及其规范,在社会史上从来不是独立的问题,它正是与社会结构、时代特性和家族[10]制度的转变息息相关,在特定的秩序格局中呈现其意义。

以笔者关注的宋代历史为例,统治阶层对于感召“和气”与振饬“纪纲”两轴有着强烈的关心。所谓“和气”,是指天地阴阳上下内外之间自然交感的和谐之气;所谓“纪纲”(纲纪),则是指维持特定秩序的制度法规。贯穿这两端的,实际上是对于“礼治”秩序的追求。司马光在其《资治通鉴》开篇即说:“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何谓礼?纪纲是也”。并且进一步解释说: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11]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

这里所强调的名分位置固定、“上下粲然有伦”的内外秩序,是感召和气的基础;而这种秩序,又必须以“纪纲”来维持,通过“纪纲”来体现。这也是朱熹后来对孝宗皇帝说过的:“一家则有一家之[12]纲纪,一国则有一国之纲纪。”

北宋中期,程颢在回答“如何是道”的问题时说:“于君臣父子[13]兄弟朋友夫妇上求。”这是要通过对于秩序关系的体认来把握“天道”“治道”。释《易·归妹》卦,程颐称“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并将其认定为“可继可久之道”。南宋初[14]年,张浚释《易·家人》卦说:“家人,以礼为本。”这种浸润于基层生活的礼制,与家国秩序中的“政治”实不可分。作为内外纲纪的礼制规范,渗透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之中。

在讨论宋代社会的秩序格局时,我们会注意到时人对于“内/外”之际的区分。内、外本来是一组空间概念,而它一旦与男、女性别对应起来,便涉及观念中对于内外的判别,彰显出了秩序关系、道德文化的含义。所谓“妇德主内”、“妇人无外事”,不只是社会分工的现[15]象,而且带有道德价值的判断。强调“内”“外”区分,无疑旨在竭力规范女性的行为;但士大夫集体性的努力,并不仅仅针对女性,这不过是他们规范整个社会秩序之努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即朱熹所谓[16]“内正则外无不正矣”。正因为如此,内外之际的分别认定,并非决定于门户空间的物理区隔,而是关系着士大夫们的认识框架,绝非简单问题。就士大夫家庭的理想秩序而言,男性读书从政,妻室则相夫教子。在士人撰写的女性墓志铭中,大量记载着夫人们对于有志于仕途的夫君、子弟的劝勉规诫,记载着她们对于夫君、子弟经管的狱讼、政务乃至军事行动的积极建议甚至直接干预。

仁宗朝重臣孙沔的夫人边氏,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例,这位夫人相当活跃地介入丈夫对于“外事”的处理。据陆佃《陶山集》卷一六《陈留郡夫人边氏墓志铭》:

皇祐四年,广源蛮侬智高反,据邕州,朝廷倚公讨贼,乃除广南东西路经略安抚使。公以任重,尝退朝深念,夫人辄请公曰:“曷念之深也!如闻河陕之间骑卒精锐,宜若可使者。”适与公意合,遂请[17]以从。厥后破贼,卒以骑胜。公还,上乃特赐夫人冠帔。

如果说这位边夫人还是在内室之中参与谋议,那么南宋淮安、和州守臣周虎的母亲何氏则走出了屏帷:在淮安,面对来犯金军,她出面召会僚属家人,安定众心;和州之战中,她“巡城埤,遍犒军,使尽力一战”,并且递消息,请援兵,对战局起到关键作用,事后宋廷[18]封其为“和国夫人”。这些本应“无外事”的夫人们被记载下来的类似举动,经常受到赞许,称其夫君子男在仕宦途程、在政治舞台上[19]的成功“繄夫人之助乎!”

承平阶段维系社会安定,战乱时期出面力挽狂澜,中古社会女性能动力之强,予人以深刻印象。不少女性的所作所为,尽管与她们的夫君、子弟之事业相联系,却明显地超出了“女教”、“女训”中对于她们的直接要求;而她们敢当危难的举措,显然又与她们所处的环境背景、所渐染的道德文化教养有关。或许更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于女性这样一些非同寻常的举动通常给予“识理过人”之[20]类评价,朝廷亦给予赞许与表彰。这使我们想到,时人并非生活在单一的思维框架之下,所谓的“话语体系”也并非一成不变。作为导向的严内外之别,并不能成为衡量女性行为的唯一尺度;日常年代中的“内外”界限,也并不适用于非常岁月。对于女性名分所要求、所允许的活动界限的确认,即使在传统社会中,行用标准也是多元的,是因时、因事而异的;其中发生作用的,并非一二僵滞固定的规范。社会意识的褒贬、传统观念的导向,首先是由具体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三

政治制度,无疑是政治史的核心议题,也是表面看来距女性活动最为“遥远”、“隔绝”的领域。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中,与女性有关的部分,过去的讨论集中在内外命妇及封赠制度;而从笔者个人最[21]近的研究来看,宋代一些并非后妃、并非杰出人物的女性,也会作为君主的助手,活跃于帝国的核心政治圈。掩映于禁中深处的尚书内省,正是这样一个由女性宫官负责的机构。

不为今人注意的尚书内省,在宋代有许多具体职责,诸如管理后宫内职、侍奉帝后生活起居、传达抚慰致奠,以及协助登录处理文书等。与王朝政治制度运作密切相关的,主要是该机构及宫官们在政务文书运行中的作用。章奏等上行文书进入内廷之后,由尚书内省负责登记编目、伺候进呈、代批文字,乃至降出;帝王的旨意,也通过尚书内省宫官的协助,形成内批,颁降至外廷。

南宋时,朱熹曾经和他的学生们说:

宫中有内尚书,主文字,文字皆过他处。天子亦颇礼之,或赐之[22]坐。不系嫔御,亦掌印玺,多代御批。行出底文字只到三省。

这种情形,两宋皆然。内廷中的女性“内尚书”,唐代及五代十国时期都有。在宋代,她们也被称为“内夫人”,其职责所在,是在皇帝左右“掌批出四方奏牍及临时处分”,皇帝针对日常政务的“指挥”,通常是经由这些宫官代笔批书的。她们不仅负责检视编排递入内廷的文书,侍奉批复,而且代掌相关规程,包括有关草拟颁行制敕的具体程序安排;皇帝在后宫的起居,也由她们执笔记载。除此之外,掌印玺,御封用印,也是她们的职责。在外廷官僚的心目中,内尚书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其中的关键在于“宫禁峻深,与外人不相见,故号令严谨”;而宦官则因处于内外之间,可能交通外廷,所以往往被臣僚警惕。

尚书内省女官,属于宫中“执事”者,她们与妃嫔系列的身份有所区隔(虽然并非清晰绝对),不仅日常从事的活动内容与嫔御们不同,衣饰妆扮亦不尽相同。她们“皂软巾裹头,紫义襕窄衫,金束带,[23]而作男子拜”,名衔也“有都知、押班、上名长行之号”。这种从外观到仪节都与后宫妃嫔有所区别的做法,应该是自唐代“裹头宫人”继承而来,当与她们特有的职事、身份有关。今太原晋祠宋塑宫[24]官群像中,就有戴幞头、着筒靴,类似男子打扮者。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看到,在帝制政治的核心地带,长期活跃着不为人注意的一群女性宫官。帝王的文字由她们代批,核心政治机要由她们掌管。她们之所以备受信任,之所以能够接触核心机密而不被猜忌,某种程度上,正由于她们是被政治“排外”的女性。

通过以上简单梳理,我们看到,近年来在“以性别视野构建中国历史新貌”的努力中,“再现”的并非单纯女性的历史,而是涵盖更加丰富、更加接近“实态”的历史面貌。以社会性别这一有效的历史分析范畴重新审视我们熟悉的文本,从各个层面重新观察中国古代政治史,有可能呈现出更多新的研究空间。注解:[1] 对于近现代历史的研究情形颇为不同,学界已有许多高质量的成果。[2] 参见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女主》,收入邓小南、王政、游鉴明主编《中国妇女史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1~10页。[3] 可参看崔碧茹《唐代法律中的夫妻之间性别秩序》,《法律文化研究》第3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294~314页;《物质文化与性别秩序:以吐鲁番出土高昌衣物疏为中心》,《吐鲁番学研究》2009年2期(2009),第56~62页。[4] 李贞德:《女人的中国中古史——性别与汉唐之间的礼律研究》,收入《中国妇女史读本》,第28~47页。[5] 参见柳立言《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中产之家的法律?》,邓小南、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1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117~158页。[6] 高世瑜:《〈列女传〉演变透视》,收入《中国妇女史读本》,第11~27页。[7] 参见贺萧、王政《中国历史:社会性别分析的一个有用的范畴》,《社会科学》2008年12期,第141~154页;Beverly Bossler,“Gender and Empire:A View from Yuan China,” Journal of Medieval and Early Modern Studies,34.1(2004):197-223;Susan Mann,“Widows in the Kinship,Class,and Community Structures of Qing Dynasty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46.1(1987):37-56;Susan Mann,Precious Records: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8] 参见拙作《宋代士人家族中的妇女:以苏州为例》,《国学研究》第5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519~556页;《“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上册,第97~126页。[9] 参见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家与国》第一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第15页。[10] 参见柳立言《浅谈宋代妇女的守节与再嫁》,《宋史研究集》第25辑(台北:国立编译馆,1995),第152页。[11] 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卷1,“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第3~4页。[12] 朱熹:《庚子应诏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四部丛刊初编本)卷11。[13] 程颢、程颐:《传闻杂记》,《二程外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12。[14] 《紫岩居士易传》卷4。[15] 参见刘静贞《女无外事?——墓志碑铭中所见之北宋士大夫社会秩序理念》,《宋史研究集》第25辑,第107页。[16] 朱熹:《家人》,《周易本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2。[17] 按:据《宋史》卷28《孙沔传》,“沔居官以才力闻,强直少所惮,然喜宴游女色,故中间坐废。妻边氏悍妒,为一时所传。”这位边夫人,是墓志铭作者陆佃之“从母”。与人们习见的诸多墓志铭一样,文中充盈溢美之词,并不意外。但尽管如此,墓志铭中还是透露了夫妻关系间的一点消息:“(夫人)持家颇严甚,遇事以理取胜,虽公不能无屈。亦天下奇女子也。”(中华书局标点本,第9690页)又,对于孙沔征讨侬智高之事,滕甫有《南征录》一书记述详悉。当然,有关这位边夫人的作用,书中只字未提。[18] 叶绍翁著,沈锡麟、冯惠民校点《四朝闻见录》(北京:中华书局,1989),戊集“周虎”,第164页。何氏的详细事迹另见于《永国夫人何氏行状》,《山房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5,所载略有不同。[19] 参见王珪《魏国夫人陈氏墓志铭》,《华阳集》卷40;陈襄:《崇国太夫人符氏墓志铭》,《古灵集》卷20;陆佃:《陈留郡夫人边氏墓志铭》,《陶山集》卷16;周南:《永国夫人何氏行状》,《山房集》卷5。[20] 周南:《永国夫人何氏行状》,《山房集》卷5。[21] 以下内容请参看《掩映之间——宋代尚书内省管窥》,《汉学研究》27卷2期(2009年6月),第5~42页。[22] 黎靖德编、王星贤校点《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94)卷128,第3064页。[23] 蔡絛撰,冯惠民、沈锡麟校点《铁围山丛谈》(北京:中华书局,1983)卷1,第8页。[24] 参见陈凤《晋祠宋塑与北宋宫廷“六尚制”》附图及说明,《学术论坛》2005年5期(2005年5月),第58页;李慧漱:《圣母、权力与艺术——章献明肃皇后(969~1033)与宋朝女性新典范》,收入王耀庭主编《开创与典范:北宋艺术与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台北:故宫博物院,2008),第428~429页、第445页附图23。

性别视野中的中国社会史新貌

林丽月一 前言

在西方现代史学中,“社会史”(social history)一直是一个难以明确界定的专史领域,这一方面与社会史的研究对象几乎无所不包、学者强调的面向又千差万别有关;另一方面也由于社会史本身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学者检讨过去的研究,提出补偏救弊的主张,也为社会史的研究范畴带来了不同的意涵和理解。

本文初稿摘要曾以“社会经济史”为题于2010年12月14日香港浸会大学主办之“性别视野中的中国历史新貌教学交流会”发表,会后交流会召集人刘咏聪教授筹划出版本书,另邀陈慈玉教授撰写经济史短论,笔者蒙其首肯,得以专述社会史部分。唯社会史包罗广泛,研究成果庞大,限于时间与能力,本文无法全面探讨中国社会史的研究成果,仅以个人较为熟悉的明清史研究为例,粗略考察性别视野与社会史研究的关系,及其如何扩充社会史之理解,进而检讨相关研究对中国史知识的影响及其实践问题。二 西潮与东风:从社会史到文化史

1950年代以后,社会史在欧美逐渐成为一个学术专门领域,但“什么是社会史”的争论始终不断。从研究范畴来看,英国史学界所指的社会史通常有以下三种含义:

一是“排除政治的人民史”,也就是说,社会史是生活方式、闲[1]暇状况和一系列社会活动的历史,包括不同阶级及经济的相互关系、家族与家庭生活、劳动与休闲的条件、人对自然的态度、每一世代的文化等,以早期英国社会史家崔维林(G.M.Trevelyan,1876~1962)为代表。他的《英国社会史》(English Social History)触及宗教、文学、音乐、建筑、思想、教育等面向,这类包罗万象的社会史是20[2]世纪上半叶的通相,涵盖层面虽广,却很少注意内在的联系。因此有学者曾批评史家一旦热衷于像收藏古董一样去搜罗有关“普通生活”的零碎资料时,在总体上便难以把握,容易迷失重心,导致研究[3]零散化、表面化。

二是社会整体的历史,即广义的社会史(History of Society),以英国史家霍布斯邦(Eric J.Hobsbawm,1917~)为代表。霍氏在《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From Social History to History of Society”)一文中强调,社会史的课题不是孤立的,研究者必须把事件放在整个社会变迁的背景中考察。因此,社会史的课题极为广泛,举凡人口与家族、城市研究、阶级与社会团体、心智与集体意识、社会流动和社会变迁、社会运动或社会反抗现象等,都是社会史的研究[4]对象。

三是一般民众的历史,认为社会史的核心内容是重建普通人民的历史,主张把宏观的结构变迁与大众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考察,以提利(Charles Tilly)、萨缪尔(Rapheal Samuel)为代表。他们强调,社会史的活力在于“它关心的是真实的生活,而不是抽象的概念;着眼于普通老百姓,而不是权贵名流;侧重的是日常事务,而不是耸人听闻的重大事件”。这些主张不仅与年鉴学派一脉相通,也与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倡导“从底层往上看的历史”不谋而合。1960年代以后,社会史研究的重点从统治阶级转向劳动大众,包括农民、工人、[5]无产阶级等,成为西方“新史学”的主流。

到了1980年代,受到后现代主义、人类学、文学等学科的影响,西方史学掀起所谓“文化转向”(cultural turn)的浪潮,“文化史”取代了“新史学”的社会史、经济史、人口史,成为西方史学界的宠儿,特别是美国,“新文化史”蔚为新的史学典范,挑战具有强烈实证主义倾向的“社会史”及其建构的一些看似天经地义的规律或范畴,主张较好的研究取向应是文化与社会的分析模式的相互结合,彼此缺一不可。美国“新文化史”的发展方向是在文化里包含了政治、饮食、服装、日常语言、身体等主题。法国年鉴学派学者夏堤埃(Roger Chartier)则从上层文化/下层文化、生产/消费、真实/虚构三方面,来定义新文化史与传统智识史(intellectual history)及社会史[6]的区别。由此,“文化”取代了“社会”一词,但与“社会”一样,也是无所不包。

中国的社会史研究滥觞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史论战”,但“论战”从现实政治斗争出发,学术意味还相当模糊,直到陶希圣离开“论战”、创办中国社会史的专门杂志《食货半月刊》,社会史研究才算进入学术范畴,强调实证的《食货半月刊》可以说是[7]中国社会史研究的草创奠基者。1949年以后,两岸史学分途发展,台湾除了延续史料整理的传统,史学研究的特色之一是不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框架,二是追随欧美流行的理论与方法,尤其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提倡以社会科学、行为科学的方法治史,或以所谓科际整合为特色,研究主题也从传统的政治史、制度史转向社会史、经济史。[8]

1992年,杜正胜在《什么是新社会史》一文中,提出“新社会史”的范畴可以“三类十二目”涵括。杜氏将社会史的研究领域划分为物质、社会、精神三个层面:物质层面包含生态资源、产业经营、日常生活;社会层面包含亲族人伦、角色身份、社群聚落、生活方式;精神层面包含艺文娱乐、生活礼仪、信仰宜忌、生命体认、人生追求。[9]20年来,此文对台湾社会史研究的影响深远,值得特别注意。

杜氏以“骨骼与血肉”的比喻,反省过去的历史研究比较侧重政治、经济和狭义的社会层面,基本上属于“骨骼”部分,强调历史研究应注重整体性,社会史并不是从历史上割裂出来的一部分,而是从社会的观点去看全部的历史。杜氏并举年鉴学派第三代的学者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在1974年的文章中已有类似的说法,突显由“骨骼”进而增益“血肉”是20世纪历史学最后四分之一世纪的普遍要[10]求。勒高夫批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只苍白地反映了抽象的理论:没有面孔,没有活生生的人。人不能仅靠面包生活,但马克思主[11]义史家里连面包都没有,只有一些骷髅不断机械地跳着骷髅舞”。认为骷髅的血肉可以由心态来提供,杜氏则强调“新社会史”的研究除了全面性外,更要注意各种现象之间的联系,才能真正达到史学的整体性,才能为史学补充“血肉”。

杜氏“新社会史”的关注课题与研究范畴,不仅与年鉴学派的“整体史”颇相近似,也与近年盛行的“文化史”、“社会文化史”相当接近。只是由于各国史学的发展不同,继承的史学传统也各有分殊,有关“社会史”和“文化史”的概念看来也没有一致的界说。如近年有的学者检讨中国近代史的“社会文化史”研究,强调“社会文化史”是一种社会史和文化史相结合的“交叉视角”,与作为专史的[12]“社会史”与“文化史”有所区别。强调“社会文化史”是“更注重研究那些社会与文化因素相互重合、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领域”,如社会生活、习俗风尚、礼仪信仰、大众文化、民众意识、社会心理、集体记忆、社会语言、文化建构与想象、公共领域、休闲娱乐文化、[13]身体文化、物质文化、区域社会文化等。其中划归“社会文化史”的集体记忆、文化建构、休闲娱乐文化、身体文化、物质文化等,都[14]是1990年代以来美国“新文化史”的重要课题。其实,“相互渗透”与“相互交叉”,与“新社会史”、“新文化史”强调的整体性与内在联系,精神取径可谓相通。由此观之,社会史概念的变化,不仅显示此一专史领域的日趋扩大,也反映了研究者不再能“固守疆界”、“独沽一味”的现实。三 个别与整体:中国社会史中的性别议题

1960年代,随着女权主义的发展,美国史学界兴起妇女史研究的新潮,但一直到1970年代,以寻找被历史埋没的杰出女性、填补传统历史空白为目的的妇女史(women’s history),基本上仍是传统历史的补充和添加,实际并未跳出传统政治史尤其是精英政治史的窠臼。1986年,美国学者Joan W.Scott提出以“性别”(gender)作为历史分析的一个类别,提倡将两性共同纳入讨论范畴,以拓展仅以妇女作为研究对象所带来的局限,并强调语言文字的建构力量,主张在没有女性身影的历史文献和场域中,也可以分析性别权力关系。[15]她认为用性别分析方法把妇女写进历史“意味着要重新定义和扩展占据史学家重要地位的传统观念,要包容个人经历、主观经验、公共活动及政治活动。……这不仅是在撰写新的妇女史,也是在撰写人[16]类的全新的历史”。随着社会史家开始转向新的研究领域,“性别”逐渐成为与妇女、儿童、家庭和性别意识等主题相关的议题。Scott在1996年为其主编的Feminism and History撰写的书序中,进一步提出“差异”(difference)的重要性,文中指出,由于决定人们身份认同的各种社会差异的相互作用,妇女不可能是一个内涵一致、固定不变的统一体;强调应将性别与政治、经济、社会、种族、阶级、性向等相关因素进行交叉分析,注意女性之间的差异,而不是把她们当做[17]受压迫的一个性别笼统看待。据李贞德的观察,1990年代后期以还,台湾妇女史学者虽鲜少在前言结语申述特定理论,但不论从标题、取径、议论或分析角度来看,妇女史研究都已发生变化,以性别为题的论文频频出现,渐渐取代了探求妇女经验、补充历史叙事的素朴期

[18]望。

诚如学者所指出:西方妇女史与性别史的发展,与社会史、社会经济史走过的道路有诸多近似和互补性,二者同样既重视整体的互有关联的历史,又特别关注下层和弱势群体的历史,对传统史学都有挑[19]战、填补、修正的功能等明显的特性。至于1980年代以后的文化史与性别议题的关系密切,则更不待言。根据统计,1995~2003年间,美国亚洲研究协会(AAS)年会上发表的有关中国女性史研究的论文总计有264篇,涉及的主题广泛,包括:封建社会中有关女性的伦理,中国人的性、爱情和性伦理,不同时期中国女性的角色和地位,女性解放,女性文化,女性与哲学、政治、经济、宗教、法律、军事、婚姻、家庭、教育、就业、传媒、旅游、大众文化、医学、语言、文学、艺术的关系等。2000年以后,妇女研究更向性别研究扩展,出现了性别与政治、性别与经济、性别与就业、性别与教育、性别与文[20]化等主题。显见“性别”作为一种研究取径,与传统专史领域的交融与活力。

但相对于妇女史学界对性别取径的响应及其带动的显著变化,中国社会史研究者的性别关注似乎少得多。举例来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于2005年出版的《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系50余年来台湾学者中国史领域的代表性著述的汇编,共含以下13分册:《史学方法与历史解释》、《制度与国家》、《政治与权力》、《思想与学术》、《社会变迁》、《经济脉动》、《城市与乡村》、《家族与社会》、《妇女与社会》、《生活与文化》、《礼俗与宗教》、《生命与医疗》、《美术与考古(上、下卷)》。其中《社会变迁》、《城市与乡村》、《家族与社会》、《妇女与社会》、《礼俗与宗教》等各册内容,其实也都属于社会史的议题。在《社会变迁》专册的导言中,编者曾归纳过去50年台湾社会史研究的四大特色,其中之一是:

偏向于较细致地分析和讨论不同时代、地域、阶层里的社会现象,也推展出较多和社会相关新领域的研究,例如生活礼俗、宗教医疗、宜忌鬼怪、情绪、服饰、旅行、妇女生活,等等。探索这些新领域的概念和方法,多源自近年流行的文化史,与过去社会史种种类似问题的讨论已大不相同。……较为明显的一个动向是转向基层社会和城市,[21]并打破了社会史、制度史和思想观念史研究的界线。

因应新社会史无所不包的特性,编者特别说明和社会变迁相关的议题还有很多,不少与社会史有关的论文收入其他分册,例如《家庭与社会》、《妇女与社会》、《城市与乡村》、《礼俗与宗教》等。但严格地说,13本分册中,特别强调性别议题的其实只有《妇女与社会》以及《家族与社会》分册中的少数论文。婚姻与家庭关系、利用文学素材探讨以妇女为主体的文化创造、强调文本对妇女的再塑造等是主要的研究重心。

此外,台北联经事业服份有限公司与中研院合作出版的《中国史新论》,论丛的规划是“以每一种专史为一本分册的方式展开,然后[22]在各个历史时期中选择比较重要的问题撰写论文”,2008年起,先后有《法律史分册》、《性别史分册》、《基层社会分册》、《科技与中国社会分册》、《美术考古分册》、《宗教史分册》等出版面世。与前述《论丛》一样,以妇女与性别为共同研究课题的仍然只有《性别史分册》。

值得注意的是,《性别史分册》收有10篇论文,其中5篇分别介绍不同断代中性质特殊而重要的史料,包括商周青铜器与随葬品,汉代画像石与画像砖,唐宋墓室壁画、志铭和敦煌吐鲁番文书,明清司法档案,以及现代口述访问记录等,说明它们如何可以作为妇女史的素材、看出哪些两性互动的面向,以及在性别史研究上的意义。另外5篇则分别就历史书写、文学、佛教、家庭以及财产权等,申论妇女在其中的处境与地位,及纳入性别角度的分析后该领域的演变与特

[23][24]色。从法律文化史的角度来说,其中有两篇法律史的作品,而《法律史分册》所收9篇专论中,则未见有明显关注性别议题的论文。虽然强调整体与内在联系、重视多元面向与跨领域分析,早已为新社会史或社会文化史研究之通识,但实际上由于专史领域的分类习惯仍然主导史学内部的分工,“社会史”与“妇女史”(或性别史)、“法律史”各为不同畛域,似乎仍为当前学术社群所公认。四 扩充与改写:性别视野与中国社会史新貌

如前所述,不同时期或不同学者对“社会史”主要包含哪些研究课题,看法相当分歧,加上专史领域不断跨界与流动,都为本节讨论社会史中的性别议题构成相当的难度。以下仅以明清史研究成果为例,略探近年在“新社会史”或“社会文化史”范畴中,性别议题的探究对中国社会史知识的影响。

近20年来明清社会的研究成果中,与性别直接间接有关的论著,从作者的领域专长与自我定位来看,绝大多数出自“社会史”或“文化史”学者,以“妇女史”或“性别史”专家著称者并不多。整体而言,这些具有性别视野的研究,涉及的主要课题如下:

第一,节妇烈女与贞节观念仍为学者关注的焦点,不少研究特别重视从社会文化的脉络观照性别议题,因此研究主题虽属“旧域”,在问题意识与论述深度上却有诸多“开新”,其中包括对明清寡妇财[25]产权的变化与旌表政策、法律制度的相关研究,不仅丰富了明清社会史的内容,也为上一世纪以来妇女“压迫史”的解释,描绘出更具历史纵深的图像。[26]

第二,明清妇女经济活动的研究,包括生产层面的性别分工[27]和消费层面的妇女奢侈风尚等问题的探究,充实了学界对明清江[28]南“男耕女织”与妇女“半边天”经济角色的形成、典卖妻子等[29]庶民经济行为等面向的认识,为传统社会史中“男外女内”、“男尊女卑”的成说提供了新解。

第三,明清城市文化与日常生活的研究,使情色意识、名妓文人、才女文化、庶民妇女的讨论质量俱增。如果说节烈现象呈现的是妇女[30]“礼教”与“规范”的世界,那么,三姑六婆、名妓文人的情艺生

[31]活、“盛妆艳服,玩水游山,画舫香舆,朝神礼佛,杂沓于少年[32]之群,嬉戏于僧道之室”的妇女呈现的则是明代女性“情欲”与“逸乐”的世界。性别史学者对“五四传统”的反省,与社会文化史家不约而同聚焦于“晚明”的中国,所呈现的不再只是一个政治专制、“礼教吃人”的社会,而是工商繁荣、纵乐奢靡的中国,凡此不仅扩充了今人的中国史知识,对构筑一个不同于陈东原的“妇女生活史”面貌尤有积极意义。

在上述三大类议题中,对中国社会史知识的“扩充”甚至“改写”影响最大的是有关节妇烈女与贞节观念的研究。以下即以此议题为核心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高彦颐(Dorothy Ko)在《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一书中,把缺乏“性别”概念的妇女史研究,总结为一种“五四妇女史观”的传统,指出:“只有当历史学家对五四文化遗产进行反思时,[33]性别(gender)才能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有效的分析范畴。”自民初以来,贞节观念与节烈现象一直是学者探讨中国妇女史的主要焦点。1928年,陈东原写《中国妇女生活史》时痛切地说:“我们有史以来的女性,只是被摧残的女性;我们妇女生活的历史,只是一部被[34]摧残的女性底历史!”书中即以极大的篇幅述论中国宗法组织与贞节观念的发展,尤其从汉代以下每章皆专立一节论贞节观念,以见男尊女卑压迫女性之历史演变。董家遵在1937年发表的《历代妇女节烈的统计》中,根据清初编纂的《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中“闺节部”与“闺烈部”的列传,统计历代节妇烈女人数的变[35]化,认为宋代是传统中国节烈观念强化的关键。从“知识”与“传统”的关系来看,贞节观念与节烈现象之所以一直是明清妇女史论述的焦点,确应由此“五四文化遗产”去理解。

高彦颐由解构五四以来的“贞节烈女”的知识出发,其重点不在典范的追寻,而是典范的颠覆。也就是说,高氏透过结合“性别”与“历史”的研究方法,试图改变主流的历史解释,呈现“明末清初的[36]中国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她的问题意识激发不少明清史学者对妇女与文化课题的注意,其中最显著的发展是,性别史学者对“五四传统”的反省与社会文化史家不约而同聚焦于“晚明”的中国,其所呈现的“早期近代”中国图像,不仅扩充了今人的历史视野,也逐渐改写了五四以来“中国妇女生活史”的知识。

在1990年代末期的研究中,费丝言与张彬村都讨论到明代贞节观念何以强化的问题。不同于高彦颐的企图是改写五四妇女史观,费丝言着重于解析“贞节烈女”知识的流传与变化,她从区辨“现实”(实际的贞节烈女)与“记载”(被记录的贞节烈女)两个层次切入,指出明代贞节烈女的“生产机制”包括国家的贞节表扬制度、士人的节烈书写,以及地方社会对节烈故事的记忆与传述,并析论此一[37]机制如何影响时代的社会心态与集体实践。宋代以前,寡妇再嫁者多,守节不嫁只是少数,明清时代则相反,寡妇通常尽量守节,再嫁广受社会歧视,张彬村的研究从制度的角度观察这个差异,关注女性贞节与经济因素的关系,他认为明清时代的寡妇普遍会守节,就如此前寡妇普遍会再嫁一样,是一种理性的选择(rational choice),其间最大的关键在婚姻制度的改变。明清时代大体沿袭蒙元婚制,使得寡妇的权利几乎完全从寡妇及其本生家族流失,转移到夫家手中,守[38]节因而成为此一时期符合寡妇利益的最适选择。

此外,过去有关明清之际士人殉节现象的研究,大都着重于探讨男性士大夫的生死抉择,而甚少关注女性在此一剧变中的际遇。孙慧敏探讨明末清初松江的夏家妇女指出,夏家妇女在明亡之后,并不是以妻妾婆媳关系来互相依存,而是由一个父系家庭拆解为数个以女性为中心的生活单位,并透过女性之间的关系,与其他的父系家庭结合成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清人对夏家妇女的再现,多半着重在其守节抚孤的事迹,但在抗战以后,夏家故事的传述者则越来越重视夏家妇女对抗清运动的支持和参与,显示“天下兴亡,‘匹夫’之责”观念的[39]转变。

不同于过去有关节妇烈女的研究从正面探讨贞节观念的演变及其实践,集中在国家、社会、家庭对妇女节烈的提倡和表扬,美国学者Janet M.Theiss的近著Disgraceful Matters:The Politics of Chastity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则由反面入手,探讨盛清时期当妇女贞操被侵犯时,社会上如何看待与处理这些“丑事”。作者将“性别”视为一个价值流动的系统,强调节烈文化的背后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价值系统和利益网络,其间充满了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认为贞节观念的提倡并非官方或士人论述中所表现的由上而下的教化,也不是正统道德观念风行草偃的自然影响,而是一个动态的交涉与谈判的互动过程。[40]

由研究取径或研究目的来看,可以发现以上论著大部分属于“新社会史”或“社会文化史”,有些则可能被划归“经济史”、“法律史”。这一方面显示专史领域界线的日趋模糊,另一方面也是1990年代以来“文化史”研究风潮影响的具体反映。许多论著虽不特意强调以性别为分析工具,但因社会、经济、法制、文化等课题的研究需要,性别面向融入其间,它们所提供的历史知识、涵摄的性别议题甚广,并非妇女史学者所独擅专长。

这些研究对许多“成说”或“常识”带来冲击,诸如:贞节观念的强化,与国家、社会、家族、个人的价值系统、权力关系错综复杂,不是男性压迫女性所能解释;寡妇守节风气日盛,与蒙元入主中国带来的婚制婚俗及妇女财产权的变化,关系密切;缠足风尚的盛衰,与[41]女性的身体感觉及物质文化息息相关,既不能单纯视为男性对女性的摧残和禁制,也不是国族主义的“国耻”论述所能概括;晚明到[42]盛清的妇德论经历了从“才德之争”到“文工之分”的转变,盛清结合“妇工”与“妇德”的新诠释,除了是社会经济史课题,也与[43]清代儒学思想与艺术文化有所关涉。凡此种种,不仅显示性别议题对注重“整体”概念的社会史有扩充新知之功,也充分反映了性别视角对剖析传统社会文化的复杂性和必要性。五 结语

1990年代以来,中外学者结合“性别”与“历史”的研究,不仅颠覆了五四以来的妇女史观,而且大大扩充了传统社会史的知识。高彦颐更强调,重视性别的社会史研究,“会为我们业已熟知的历史[44]分期带来修正和调整”,由此观之,以性别为研究取径的社会史,对历史学的挑战就不仅仅在“扩充”既有的知识,而是可能“改写”我们习以为常的历史。这对本文讨论的中国社会史研究来说,尤其意义深远,值得咀嚼再三。

以本文所举的明清史研究为例,1990年代以来新社会史的研究,因为注意了过去比较忽略的妇女或两性关系的课题,不仅为妇女史园地增添朵朵繁花,也提升了传统社会史的广度与深度,确实发挥了“扩充”历史知识的作用。不过,或许受到长久以来学术专长各分畛域的影响,学者对共同涉及的性别议题多半“不相为谋”,对性别视野具有的“犬牙交错”特性,仍然缺乏共同的警觉,也看不出学术社群具体的响应。因此,我们熟知的中国社会史有无“修正”或“改写”的可能,似犹浑沌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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