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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6 21: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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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大力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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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的智慧

读史的智慧试读:

谈古论今第一人

——司马迁和他的《史记》

一、被下狱的太史令

汉武帝天汉二年(前99),正好也就是武帝封禅之后的第十年,在蒙古草原的西北山地,两支军队遭遇了。其中一方是西汉将领李陵所率领的五千步兵,而另一方则是汉朝的夙敌——匈奴单于亲自率领的三万铁骑。

五千步卒面对三万骑兵,这个仗怎么打?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处于绝对劣势的汉军,居然差一点就击败了人数和装备都远胜于自己的匈奴军队。不幸的是,汉军的虚实被一个投降匈奴的部将捅给了本来已打算弃战撤军的单于。这支孤军深入的西汉远征部队最终全军覆没。更让人八辈子都猜不到的是,这一场战役的结果,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也就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司马迁后半生的命运。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凭借西汉自开国以来休养生息七十余年所累积的雄厚国力,从元光六年(前129)起主动出击匈奴,拉开了长达数十年的对匈奴战争的序幕。从那时起到天汉二年,每次主要的军事行动,出动的兵力均不下于一万骑兵。其中有两次著名的远征,更是达到十万骑兵的规模。为什么独独在天汉二年,西汉竟会派出一支人数只有五千,而且全是步兵的军队深入匈奴?

这要从率领这支军队的将军——李陵说起。李陵是西汉名将、“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家自李广以下,三世为将,俱有令名。李广一生都在与匈奴作战,自称“自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他曾担任右北平的太守,匈奴畏惧,数岁不敢犯边。“飞将军”的外号正反映出匈奴对这位劲敌的畏惧和尊敬。李广之子李敢,曾从骠骑将军霍去病出击匈奴左贤王,力战夺得左贤王的旗鼓,杀敌甚多,因此获得关内侯的爵位,是西汉二十等爵位里仅次于通侯的最高级爵号。身为名将之后的李陵被武帝任命为建章宫监,骑射皆精,爱士卒,能得人死力。司马迁

天汉二年,武帝决定再次进攻匈奴,派遣贰师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骑兵从酒泉出发,击匈奴右贤王于天山。这时李陵正好领兵戍守在李广利大军出发的酒泉、张掖一带。武帝想让李陵为李广利护卫辎重,但是李陵满心不愿意。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李广利早先与他哥哥李延年同为武帝的乐师。他们的妹妹长得很漂亮,是汉武帝的宠姬。这就是说,李广利和他之前的卫青、霍去病一样,是靠着裙带关系获得汉武帝的照顾,方才得以成为率领千军万马的大将军。在这之前不久,武帝为帮助李广利建功封侯,曾派他作统帅出征西域的大宛国(首都在今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他虽然打了胜仗,但是因为不爱惜部下,军队的损失很大。虽然可以借这场胜仗封他一个“海西侯”,但连武帝自己都知道,李广利因此封侯,不足以使天下心服。所以武帝接下来又命令李广利带三万骑兵征讨匈奴的右贤王,并让李陵配合李广利的军事行动。

李陵身为将门之后,自然不屑跟在皇帝的这个平庸无能的大舅子后面走。他向汉武帝要求自为一军,单独行动,以分散、牵制匈奴的兵力。汉武帝大概也察觉到了李陵对李广利的轻视,说:“你不愿意受李广利的节制吗?我派出的军队已经太多,再也没有骑兵可以派给你了!”不料李陵豪迈地回答:“不用骑兵,臣愿率五千步卒直捣单于王庭!”武帝被李陵的壮勇打动,于是答应了他的请求。武帝曾指派另一名将军路博德掩护李陵。路博德也不甘心做李陵的后援,七推八阻,他后来竟被另外调遣。这样,李陵的五千步兵就成了一支深蹈不测之地的孤军!

李陵面对的,是由匈奴的最高统治者单于亲自率领的三万骑兵。单于在兵力上占据了绝对优势,便下令对李陵的军队发动进攻。不料这五千汉军异常勇猛,非但打退了匈奴骑兵的冲锋,还乘胜追击,杀敌数千人。单于这才知道遇到劲敌了!他连忙调集八万骑兵围攻李陵。李陵且战且走,向汉朝边塞撤退。匈奴也紧追不舍,战斗最激烈时一天交战数十回。单于越追越没有信心:八万骑兵打五千步兵,非但拿不下,还搞得自己伤亡惨重;更可疑的是这支小部队似乎是在把自己往南面引,难道汉军在边塞附近设了埋伏?他是否正在往人家的口袋里钻?单于犹豫起来,打算停止对汉军的追击。

但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李陵的军中出了一个叛将。大概实在没有再苦战下去的勇气,他投奔到匈奴一边。这一来,单于就完全掌握了李陵的底牌:他既没有后援,而且箭也快用完了。匈奴军队现在毫无后顾之忧,死死咬住李陵不放。汉军的箭全部用尽,斩断车轮的辐条作为武器,连军中的文员都手持短刀上阵搏杀。最后一场鏖战后的夜晚,李陵试图突围失败,部队被完全打散。只有三四百人陆续逃回到汉朝边塞。李陵觉得当初豪言壮语,而今天却兵败如山倒,已没脸回去见汉武帝,便投降了匈奴。

李陵之降,不但给他本人和他的家庭造成巨大的悲剧,他的案子还把当时正在宫廷里担任“太史令”官职的司马迁也一起牵连了进去。

李陵兵败前,曾派遣校尉陈步乐向武帝汇报情况。陈步乐说,李陵深得士卒之心,这支远征军士气高昂。那时武帝非常高兴,公卿王侯都争先恐后地赞扬武帝有知人之明,朝中一片歌功颂德之声。汉军覆亡的消息传来,他们立即变了一副面孔,纷纷指责李陵。汉武帝为向远方的李陵施加压力,把他的老母亲和妻子抓到首都看管起来,促使李陵以死报国。但是不久便获得进一步的消息,说李陵已经投降。他非常失望,变得郁闷寡言,食不知味。群臣见皇帝如此,更加惶恐忧惧,不知所措。

面对这样的情景,一种仗义执言的冲动在司马迁胸中像潮水一样地起伏涨落。他与世代出名将的李家并没有很深的交往,但也不是毫无因缘的陌路人。恰在司马迁最初进入汉武帝的内廷担任郎中前不久,李广刚刚离开统领郎中的长官,即郎中令的职位;而接任李广、成为司马迁顶头上司的人,就是李广的儿子李敢。李广之孙李陵又与他同在内朝做侍卫性质的官,可以算半个同事。因此可以说,司马迁一直是在不远处默默地关注着这一家子所遭遇的不寻常的命运。对李广被迫自杀、李敢又因冲撞卫青而被霍去病害死,司马迁大概一向怀有不平之心。而今李陵孤军深入,作战到矢尽力竭,被迫投降,那些贪生怕死、卑鄙势利的“全躯保妻子之臣”就忙着对李陵落井下石。这更使司马迁为李陵感到不公平。他的侠义心肠一定是在激励着他,使他不能对此抱以沉默。另一方面,看到皇帝一副“惨怆怛悼”的样子,他也很想为皇帝分忧解愁,来报答武帝提拔他为太史令的知遇之恩。

恰恰在这时候,汉武帝问起他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司马迁满心以为这是一个替李陵说几句公道话、并且好好安慰一下武帝本人的良机。所以他把自己郁积多日的话一股脑儿倒将出来了。他对武帝的进言,大意是说:李陵平素对同僚“绝甘分少”(无争利之心,取少予多),与士卒同甘共苦,所以士兵们都肯用命效死。古代名将所能做到的也不过如此。他虽然投降,我看他的意图,无非是想寻找适当的时机,报答皇帝对他的恩遇。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再说,他击败匈奴的战功,也足以向天下表白自己奋力报国的心迹了。

如果司马迁只是强调李陵有“国士之风”,他的投降不过是留有用之身以图后报,情况或许还不会像后来发生的那般糟。但是司马迁的心里少了一根弦。为说动武帝,他还在那里竭力赞扬李陵的战功。这就正好触痛了被武帝刻意隐藏着的一个心病!

和李陵同时出塞进攻匈奴的,还有汉武帝的大舅子李广利。他率领三万骑兵从酒泉出发,击匈奴右贤王于天山,歼敌一万余人。但在回来的路上中了埋伏,士卒损失十之六七。就像不久前远征大宛一样,李广利又一次白白辜负了武帝一心一意为他创造的建立辉煌战功的机会。这在武帝内心引发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挫折感。在司马迁看来,他赞扬李陵的战功是为了告诉汉武帝:李陵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所欠只有一死;而李陵之所以不死,又不是因为他贪生惜命。但在汉武帝看来,李陵率五千步兵所获得的战绩越大,就越显出率领三万骑兵的李广利是何等无能。司马迁这么说,分明是为了打击李广利而有意抬高李陵!进一步去想,这也就是在指责皇帝任人唯亲,用人不当,以至于真正有能力的人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而给国家带来那么大损失的无能之辈却有过不罚,依然享受高爵厚禄。自己心里有了鬼,就难免变得异常敏感。专制皇帝的喜怒无常,很容易地就直接转化成当事另一方的生死之灾。司马迁被下狱了!他的一班朋友谁也不敢出来奔走营救,甚至连去探一探监都没有勇气。武帝左右的亲贵更没有谁肯为他讲一句话。廷讯的结果,司马迁被定了一个“诬罔”的罪名。这是在天汉二年(前99)岁末前后。

但在定罪之后不久,情况似乎又出现了某种好转。当汉武帝从满腹的愤怒和猜忌中清醒过来时,又发现司马迁的话好像也有点道理。他甚至对自己在当年的调度失当也有了些许反省。他后悔地说,其实当初应该等到李陵出塞之后,再指派路博德作他的后援。这样,路博德就再也不敢寻找借口拒绝配合,而李陵也就不至于被置于孤立无援的危局之中了。作为补偿,武帝下令慰劳逃回来的那四百多名李陵所部残军。天汉四年(前97),武帝又出动二十万大军,分几路攻入蒙古草原。其中由公孙敖率领的一支,包括骑兵万人、步卒三万,特别奉命要注意寻找李陵,把他接回到汉朝来。可见司马迁的劝说起了一点作用。关在监狱里的司马迁,以及李陵妻子老母的命运,而今全都取决于公孙敖此行的结果如何了!

不幸的是,公孙敖在草原上吃了败仗,因此也就不可能纵横敌方疆域去寻找李陵。更加不幸的是,他非但没有寻获李陵,反而带回来一个坏消息:据一个匈奴俘虏说,李陵已在帮助匈奴训练军队,以专门对付汉军。后来的消息证明,真正帮助匈奴练兵的人,其实不是李陵,而是另一个名叫李绪的汉朝降将。但这已是后话了。由于公孙敖的这个并不确切的情报,汉武帝一年多以来正在逐渐平息下去的怒火,一下子又被吊升到顶点。李陵的母亲和妻子被处死。对早已被判定的司马迁的“诬罔”之罪进行惩处,现在终于也提上议事日程了。“生存还是毁灭”?这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就这样被尖锐地搁置在司马迁面前。

二、艰难的抉择

司马迁的所谓“诬罔”之罪,也就是欺君之罪。这在当时是要被处以腰斩的。不过,这时候放在司马迁面前的,还可能有三种选择。

一是拿钱来赎死罪。恰巧就在他的处罚将被执行之前,西汉政府公布了一条法令,宣布“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这就是说,犯了死罪的人,若出钱五十万,便可以按照轻一等的处罚来执行。所谓轻一等,当时指的是用竹板责打三百下。这条法令公布在天汉四年九月。司马迁后来回忆说:“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可见这条法令在他受刑时已经存在了。有人甚至认为,它最初就是针对处罚司马迁而颁布的。五十万钱究竟是什么样一个概念呢?

西汉的官俸,也就是现在所谓官员工资,是按每年多少石谷子来衡量的。太史令是一个每年六百石的官职,实际支取数则是每月七十石。司马迁是在武帝封禅的第三年,也就是元封三年(前108)被任命为太史令的。从那时直到天汉二年被下狱,司马迁一共做了十年的太史令。他在这十年内的总收入为八千四百石,按当日市价折合铜钱,为一百万八千钱。也就是说,死刑的赎金,相当于司马迁做十年太史令所得全部收入的一半。但是他实际上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是不是有人肯解囊相助呢?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叫作“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也许他们怕的还不是出点钱,而是怕因为帮助了直接得罪皇帝的人而遭来横祸。因此用钱来赎死,这条路对司马迁根本不现实。

第二种选择是接受宫刑来代替死刑。说到这里,就需要介绍一下,宫刑究竟是怎么回事?它对汉朝时候的人,尤其是对汉朝的士大夫,又意味着什么?

中国古代处罚罪犯的刑法种类,一般称为“五刑”,由轻到重分别是墨刑(把犯罪人的额头皮肤割开,然后在伤口处涂抹墨汁,留下终生擦不去的墨印。又叫“黥刑”)、劓刑(割去鼻子)、刖刑(截腿;或是剥去膝盖上的髌骨,所以又叫“膑刑”;后来稍微减轻一点,改为斩断左趾或右趾,叫“断趾”,断趾之刑在秦代十分流行)、宫刑(男子割去生殖器官即睾丸,女子则幽闭在宫中,终生不得婚配),最后一种便是死刑。死刑的执行方式除斩首外,还有“□”(音“环”,即用四辆车或五辆车对犯人实施“车裂”,把受刑者的身首四肢活生生地撕扯开来)、椹质(即腰斩)、枭首(处死后将首级挂在高杆上示众)等。可见最初所谓“五刑”,有四项属于身体刑,一项是生命刑;其中没有包括自由刑(就是用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来处置罪犯的徒刑)。徒刑要到秦王朝时期才比较常用,即将犯人的头发剃光,男人去筑城墙(包括修筑万里长城),女人用来替官府舂谷子。

五刑里的宫刑,在远古时候,曾经是专门惩治淫乱的一种刑法。所以它最初属于“对应处罚刑”,即罪犯使用身体的什么部位来实施犯罪,就用残毁犯人相应部位肢体的方式来予以惩治。古代印度对偷窃者处以砍手、对在高贵的人面前放屁者处以在臀部烫上烙印,也都是“对应处罚刑”。后来,宫刑逐渐地不止于用来惩治淫乱。它被视为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又叫“下蚕室”。古人相信受宫刑后的疮口若经风吹,便要感染,导致“破伤风”,所以受刑时以及受刑后的一段时间里,必须呆在像饲养蚕茧的屋子那样温暖而不透风的地方。所以受宫刑又叫“下蚕室”。

大约在司马迁出生之前的近三十年,汉朝政府已经颁布了废止肉刑的明令。但从这以后刑罚执行的实际情况来看,真正停止使用的仅限于劓刑和斩断脚趾的刑罚;黥刑与宫刑仍然在使用,不过也终究不会像从前那样盛行了。宫刑最终被废除,还要等到隋朝前期,那已是在7世纪前后。隋唐时形成了一种新的“五刑”体系,包括生命刑一等,也就是死刑(分斩、绞两种),自由刑两等,也就是流刑和徒刑,身体刑也有两等,即杖刑和笞刑(分别用木棍和竹板责打臀部)。所以,中国取消施加于肉体的酷刑,要比西欧社会早得多。在那里,火刑、车刑、溺刑、剜目刑、割耳割鼻刑、断手刑、烹刑、断舌刑之类五花八门的肉刑,要等到16世纪才被取消。

按中国传统的观念,身体发肤都受之父母;损伤身体发肤就是对父母的不孝。肤发尚且不允许伤及,像宫刑这样对身体的残害,当然就更无法接受了!被施行这样的刑法,成为“刀锯之余”,不仅是侮辱自身,而且是对父母、祖先莫大的侮辱。司马迁说,“行莫丑于辱先,垢莫大于宫刑”,就是这个意思。常人即已无法忍受,对士大夫中间的一员,更是一种无法接受的侮辱。

也就是说,这里还有一个贵为士大夫,本应保持一种比常人更高尊严的问题。西汉虽紧接在暴秦的专制统治之后,但秦历年不久,还没能把古代士大夫的贵族传统完全消灭。因此当时还多少保留着一种古代流传下来的贵族观念,叫作“刑不上大夫”,或者叫“士可杀不可辱”。士大夫即使被认定有罪,一般也不肯接受被下狱、受监禁、面对刀笔吏盘问案情的下场。事实上,天子也不敢轻易地就这样处置他们。高级官员一旦有涉案嫌疑,往往手捧“盘水加剑”(盘水表示天子执法公正如水,加剑象征自裁),入请罪之室,等待天子发落。无论中罪、大罪,闻天子之命,则自杀身死。皇帝不会对他们加以捆绑、施以刑法,因为这样做对他们是莫大的人身侮辱,是比逼他们自裁更为严厉的处罚。有的人一时下不了死的决心,或者没有机会自裁,不幸被下狱。但在这之后,他们也常常面对法官不出一言,拒绝任何答复,最后以绝食了却一生。

比司马迁晚一些,西汉有一个名儒叫萧望之,以皇帝老师的身份被小人告发。朝廷要召他到官府问话,就派首都卫戍军把他的住宅包围起来。萧望之打算自杀,妻子劝阻他。他又向身边的学生征求意见。这学生是个“好节”之士,一口赞同老师本人的主张。萧望之长叹一口气说:“我曾经贵为将相,年纪也已到六十岁。老入牢狱,苟求一命,且不是太卑鄙了吗?”他于是对学生说:“去拿绝命药,不要再阻挡我去死。”他就这样自杀了。

可见在这样的时代氛围里,对一个士大夫来说,接受宫刑事实上比被处死更加不堪忍受。这样看来,司马迁也许只有走第三条路了。那就是坦然面对死刑,甚至是抢在受刑之前寻找机会自裁。

事实上,司马迁却没有采取上述第三种选择。就像后来的事实所证明的那样,他并不怕死。但他害怕身死名灭,他还有一件不容放弃的事要做。他需要活下来,以便将父子两代的心血最终转换为一部不朽的巨著。他为此已经花费了近十年的艰巨劳动,自觉距离这个目标的实现已经不太遥远。现在他还不能死,他还需要更多的时间!

一个伟大的学者与一个同等程度地伟大并且残暴的专制君王,就这样合演了一幕悲壮而荒诞的历史剧。司马迁终于被执行宫刑。他在同时代人们投向他的怜悯和鄙视的目光下活着。他在充满内心冲突的痛苦中活着。他的《史记》,就是在这样的烈火煎熬之中完成的。

不过所有这些,本来都应是后话。现在且让我们回过头来,从这位伟大历史学家的幼年讲起。

三、从耕读龙门到走进长安

按秦汉时代的风气,经常是“山东出相、山西出将”。这里的“山”指华山。司马迁是一个大文人,却出在当时的“山西”。可见特立独行的人,也可以不为风俗所限。

司马迁出生在今陕西韩城,地在黄河之西。黄河在这一段由北向南流注,把横跨陕西、山西的龙门山一劈两半。黄河水位在这里有很大的落差,河水形成“龙门三跌”的壮观,然后南流而去。“鲤鱼跳龙门”的故事,最早就应该产生在这里。相传每年三月冰雪融化时,几千条鲤鱼逆流而上,聚集在这里,为的是跃上台阶状的河床。跳上龙门的,便成龙升天。司马迁就是这样一条在艰苦绝伦的逆境中跃上龙门的鲤鱼。他凭他那部不朽的著作《史记》,登上了中国历史编纂学的一座巨峰。说他是“谈古论今第一人”,没有人会觉得过分的。

他自己说,“迁生龙门”,小时候“耕牧于河、山之阳”。古时候以河之北或者山之南为阳。他的家乡在黄河之北(其实是西)、龙门山之南,所以说是“河、山之阳”。关于他这一段幼年的“耕牧”生活,我们知道得不多。他自己接着上面一句说到的,已是“十岁则诵古文”。所谓“古文”,是指的秦统一之前就流传下来的《国语》、《左传》等书;因为它们不是用秦朝统一后所通行的隶书体书写的,所以叫“古文”。

司马迁学习古文,他的老师大概就应当是他自己的父亲司马谈。在他十岁前后,他父亲已被汉武帝召到长安去,担任的官职叫“太史丞”,后来又做了“太史令”。太史丞、太史令的职务,主要是观察天象变化、制定历日、为朝廷大事预测凶吉。当时人普遍认为,天文现象与人世间的重大事件之间具有一种很神秘、很紧密的呼应关系,因此,连带观察和记录人间社会的重大事件,或许也就属于太史令的职责范围。应该是在十岁上下,司马迁结束他所谓的“耕牧”生活,迁居到了西汉首都长安,去跟在朝廷里做太史丞的父亲一起生活。由于职务的关系,司马谈对古今历史向来十分留意。在对自己的儿子进行启蒙教育时,他把这种兴趣也深深地移植在少年司马迁的思想里。

是的,韩城对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来说,已经显得太小了一点。幸亏他有机会居住到京都长安。这应该说是他的幸运:在西汉王朝正处于迅速迈向全盛时代的当口,他正好走进了“天下”的中心。

春秋末叶以后,华北陷入“七国争雄”的战争状态长达两三百年。那时候,战争的持续时间之长、战争动员涉及范围之广、战争残酷程度之剧烈,都是空前的。所以后来人使用“战国”两个字来概括那个时代。这个时代好不容易由秦的统一而结束。但紧接着又发生秦始皇的暴政,秦末农民起义,以及由秦末农民起义演变而来的楚汉战争,一打又是近十年。秦首都咸阳被项羽烧成一片灰烬。华北是满目疮痍,南部中国本来还没有获得开发。西汉初年,政府穷到连天子都找不到四匹同样颜色的马来拉车,将相大臣则只好坐牛车代步。

这样一种经济凋敝的局面,逼得西汉前期的政府只好采用“轻徭薄赋”的“无为”政策,好让百姓“休养生息”,从极度贫苦和疲惫的状况中喘过一口气来。经过五六十年的恢复,形势才逐渐有了转机。国家变得富庶起来,国库里“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积累的钱币因长期不使用,以致穿在钱孔中的绳索都腐烂了;官仓里收来的谷子长期不消费,都一批一批地变成陈谷)。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跟着带来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全面繁荣。它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一大批极其杰出的人物,不约而同地涌现到那时的历史舞台上。其中有很多人直到今天仍是大名鼎鼎的。如文学家司马相如,军事家李广、卫青,天文学家唐都、落下闳,外交家张骞,经学家董仲舒、孔安国,音乐家李延年,幽默大师东方朔等等。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正在讲述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本人。所以,毫不夸张地说,公元前第二世纪的下半叶,真是一个星汉璀璨的时代。

如今,司马迁可以在帝国的中心,亲身见证这个星汉灿烂的时代了!在司马迁走进长安城的时候,那里不但生活着上面提到的那一大群赫赫有名的人物,而且在长安城的天子宝座上,恰巧坐着一个把自己的天才与平庸同时都发挥到极致的皇帝。他就是汉武帝刘彻。他比司马迁大十六岁,在司马迁六岁时登上皇位,在位凡五十四年(前140—前87),是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少数几个皇帝之一。

上面已经说过,西汉长期奉行“无为而治”,“六十余年,天下怀安”。武帝当朝时,国家越来越富足,社会关系也日趋复杂而活跃多变。这种情况,一方面不允许政府继续“无为”下去;另一方面,现在要想有所作为,也有了物质和政治的基础。这就为武帝变“无为”为“有为”,放开手去施展他在文治武功方面的雄才大略,提供了一个再恰当不过的时机。

这是中国历史上很少几个大开边功的时期。武帝朝在南面平定了位于今广东的南越政权。在西南,攻灭了云贵高原上的滇国。于是就把西汉的南方疆域扩大到今天的中国边界、甚至比它更南面的地方。在北方,汉朝连续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对匈奴战争,把匈奴驱逐到今天蒙古国境内的草原上。在西面,为了联合西域各国,实现“断匈奴右臂”的战略设想,武帝派张骞出使今中亚地区。由此,中国人第一次详细地了解到河西走廊西端以外那个极其广大的地区。

在内政方面,武帝做了三件重大的事情。一是继承前朝的政策,不动声色地化解了汉初所封的同姓诸侯王的最后势力。二是“独尊儒术”,为后来的历朝历代定下了意识形态的基调。从孔子以来在政治上一直不吃香的儒家学说,至此确立了长期统治中国思想领域的地位。三是通过实行盐铁专卖,强化中央政府的财政资源。

武帝统治时期的西汉,就以这样一个“全盛”时代的形象,被记录在中国的历史里。

雄才大略的刘彻当然还有他作为个人的另外一面。

他本是一个率性到荒唐的人。即位后的最初几年,朝政实际上还控制在一手把他扶上皇位的太皇太后窦氏手里,武帝事事做不得主。在郁闷之中,他竟逐渐迷恋上在月夜乔装,骑马出宫,到民间胡闹的消遣。那时他经常冒用姐夫曹寿的封号“平阳侯”,在夜里带了一帮人,“微服乘马出游”。有一次因为他的马队践踏了太多的农田,激起民愤,被当作流氓团伙受到当地县令围捕。又有一次,他闯进民宅,看中了人家的婢女,就强迫人家陪着他在那里宿夜。结果遭人袭击,差一点丢了命。窦太后死去之后,他确确实实地管起天下来,大概没有再像这般行事。但他其实照样荒唐,只不过“荒唐”的形式有所改变而已。

一是贪好女色。据说他自称可以三天不食(他在后半辈子练过辟谷),却“不能一时无妇人”。一时者,一个时辰也。在他之前,西汉皇帝的宫室中,“宫女不过十余,武帝时,取妇女数千人以填后宫”。宫人既多,最幸运的人也不过“数年一再遇”。他出游各地时,也经常带两三百妇人,“载入后车”。

另一件荒唐事是希求长生,所以就好神仙。他自己说过,如果能像传说里的黄帝那样不死而升天,那么他丢弃妻子儿女就会如同丢弃破鞋子。《史记·封禅书》就生动地记录了他屡次求仙、屡次失败、至死而不悟的经过。

第三个是刚愎而又深怀猜忌之心。秦始皇无理杀人,尚须有一个“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的说法来作理由;也就是说,至少还有“巷议”(到街头去散布不满或小道消息)这样“现行”的罪名。汉武帝则可以用“腹诽”的罪名杀人。说人家犯了在肚子里诽谤他的罪,这就真变成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武帝时期的丞相,如果从他亲政(也就是窦太后死后)算起,总共有十人。其中有四人病死、一人免职,还有五个都是被他处死的(自杀三人,腰斩一人,族诛一人)。公孙贺被任命为丞相时,竟至于惊恐万状,顿首涕泣,不敢接受官印,口称“从今天起,我就危险了”。后来他果然被族诛。

这样一个汉武帝,表面上讲仁义,内心其实多欲而猜忌,就是司马迁即将要侍奉的君主。他既喜爱司马迁的才华文章,又容不得他独立的思想与人格。因此不难理解,当司马迁被他猜疑为是在婉转地攻击自己宠爱的将领兼亲戚时,他会把何等的怨怒加在司马迁头上。

不过,刚刚到达京城长安的司马迁还不容易看到这里隐伏的凶险。长安集中体现了那个时代正在迅速上升的社会财富、国家权力与文化艺术。司马迁成为这一繁荣的见证。他在长安读书将近十年,这期间很可能曾向当时正在首都的董仲舒、孔安国等大儒问学。在他后来的思想中,儒家影响的色彩很浓,不像他父亲那样崇尚黄老之学,也许就跟他与董仲舒等人的接触有很大关系。他不但能在各种场合遇到第一流的学问家,而且或许还能因为父亲的职务关系,间接地通过父亲转述,接触到收藏在国家图书馆里的各种书籍。那时离秦的禁书令被废除已有几十年,各种各样的书籍正在被人们重新发掘出来。身处在全国文化中心,接触这些书籍的条件,是与僻居在韩城龙门这样的小地方所万不能比拟的。

司马迁十九岁那年,他的家庭迁居到距长安城西北八十里的茂陵。汉代有一种制度,把天下豪强富猾迁到京城附近的诸帝陵区居住,好对他们进行就近监视。汉人把这个做法叫做“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族(族指灭族)而害除”。到他十九岁时,武帝为自己预修陵寝已经十二年,墓在长安西北槐里的茂乡,所以叫“茂陵”。于是把各地的豪杰以及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人都迁往茂陵。司马谈一家也在这时搬迁到茂陵新居。

在茂陵新居,司马迁亲眼目睹了当时的一位大侠,叫郭解。此人年轻时曾做过很多坏事。与人交接,一不合意便动手杀人,私铸伪钱币,盗墓掘宝也是家常便饭。但他的运气很好,犯了罪,不是侥幸逃脱,便是遇到大赦、免于追究。年长之后,随着阅历和势力的增加,他的行为发生很大的改变。他开始乐善好施,帮助别人后总是不愿张扬;待人接物往往以德报怨,为人谦恭;生活上也很节俭。但他仗义赴难、扶弱救急的侠义心肠却没有变。有一次,他姐姐的儿子仗势欺人,聚众酗酒时强行对一个狐朋狗友灌酒,结果在斗殴中被对方杀了。郭解的姐姐拒不收尸,想以此胁迫弟弟出面干预。郭解派人暗访到那个躲藏起来的凶手,当面问明情况后说:“你杀他本没有错,是我的外甥理亏。”于是他放走那个人,把外甥埋葬了事。这件事传开后,他比从前更加得人心了。

据说他的家产并没有三百万贯,但还是被列入迁徙的名单中。郭解动员了朝中大将军卫青去替他说情。武帝说,郭解虽然是一介平民,居然能指使将军替他说话,看来家里不会没有钱。结果仍被强制迁移。他到关中之后,当地豪杰,无论过去与他是否相识,都争相和他结交。朝廷最终还是找了一个罪名把他杀掉了。

司马迁对郭解被处死充满了惋惜。他并不盲目崇拜所谓“侠义之士”。在他看来,像战国“四君子”那样的“侠义之士”,不过是凭借了强大的政治经济势力,就像是“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势激也”。还有一大批侠客被司马迁称为“豪暴”,专门欺凌贫弱、横行霸道,是游侠中的丑类。但像郭解这样的侠客,虽说他为人短小,貌不及中人,也不会说话,但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有舍生赴义的气概;所以天下人无论社会地位高下,全都仰慕他的名声。司马迁赞扬郭解,很可能是把郭解一类人看作是“在铺天盖地的专制政治巨压下”为走投无路的人挣扎出来的“一条缝隙”(徐复观语),至少使受压制的人能喘上一口气。他悲哀地感叹,自从郭解死后,天下为侠者虽多,却再没有足以称道的人了。

在长安读书将近十年后,二十岁的司马迁在父亲的支持下出发,游历全国各地。他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去验证书上所提到的种种山河形势和民间风情,去感受那些凝聚了沉重的历史分量的古迹旧地。他要通过行万里路来激发自己的历史想象力,使从书面记载里获得的知识活起来、丰满起来、立体起来,使它们真正化作能在自己脑海里一幕一幕展演的历史剧。

对司马迁的出游,还不能仅仅从“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角度来理解。尽管他已身处当时的政治、文化中心长安,但这个都城所在,也包括司马迁故乡所在的那个区域,当时恰恰又是文化底子较薄弱的地方。

秦汉帝国的核心地区在华北,华北作为核心地区又可以分为两块。东边是黄河中下游平原,西边是渭水平原;这两块之间被太行山、吕梁山脉以及由北向南流的黄河所阻隔,只有在南面比较容易互相联通。连通两边的最主要一条道路上,有一个著名的关口,叫函谷关(秦汉以后函谷关湮废,它的功能遂为更西面一点的潼关所取代)。潼关附近,有天险华山。所以东面这一块称为关东,又称山东,西面的渭水平原称为关中(不大称关西,因为渭水平原四方都有关隘,被它们包围在当中,通向关东的,也不只有一个函谷关,如它东南还有武关,也是一处天险要塞,刘邦从关东杀进关中,就没有走函谷关,因为那里有重兵把守,而是走的武关)。古代中国文化底蕴最丰厚的地区是关东。关中是秦统一全国的根据地,但秦在很长时期内被关东六国看作“虎狼之国”,是没有什么文化的。春秋战国时文化名人,差不多没有出于关中的。这里本来文化底子就不厚,加上秦始皇焚书坑儒,执行得最彻底的,当然是在他统治的根据地,所以关中在文化上一向不如关东。要讲历史文化的沉淀,那优势全不在关中,而是在关东。

在上面所说的核心地区之外,秦汉时代的次发达地区就是淮汉以南的南部中国,当时称为楚地,又分东楚、西楚和南楚。这个广袤的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发展得极快。从政治军事的实力来说,楚国在对抗秦国的局面里占有一种非常特殊的地位。当时曾流传“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说法;秦始皇死后,起来反秦的人,果然都打出楚的旗号。司马迁因此在秦、汉之间特别插入一个“秦楚之际月表”,按月来记载这“五年之间,号令三嬗”的复杂形势(除此之外,《史记》里的其他表都是按年记事的“年表”)。楚的文化也与关东传统很不相同。老子、庄子、屈原都是楚人;只要比较一下《诗经》与“楚辞”在风格上有多么不同(每句字数的整齐与不整齐,语气词的不同,鬼神气象的有无),就不难体会两种文化传统之间的差异之大。汉初推行的黄老之学,它的基础其实就是楚文化。三楚以外,那就是秦汉帝国的边缘地带,远了,不去说它。

现在我们知道,关中文化从它的历史根源、历史积淀来说,远不如关东地区来得丰厚发达,甚至也远远落在楚地文化的后面。所以,如果枯坐在关中,尽管有再多的书看,有再多的饱学之士可以请教,总还难免隔靴搔痒,缺乏真实的体验。司马迁的志向,在“原始察终”、“通古今之变”、“著(彰显)……兴坏之端”。所以,对他来说,亲眼看一看那些著名的故迹遗址,亲耳听一听故老传闻,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即将开始的壮游,将会怎样把有关此前两千年的记载和传说,在司马迁的胸臆间激发成一幕接着一幕活灵活现的历史伟剧!

四、壮游万里,观想古今

司马迁大约从长安出发逾越秦岭东段余脉,经过武关这个被称为“秦头楚尾”的要塞,进入楚地。从那里溯汉水,便抵达洞庭湖一带。注入洞庭湖的沅水和湘水两河流域,是屈原被流放的地方,所以他在《离骚》中说过“济沅湘以南征”云云的话。司马迁到那里去,应当就是为了追寻屈原的踪迹。接着他南下九嶷山(在今湖南、广东交界处),为探访传说中大舜的葬地,再折回北面,去凭吊屈原写下《怀沙赋》后自沉的汨罗江。他后来说,当他翻阅屈原的《离骚》、《天问》、《招魂》等篇章,想起曾身临他自沉之地的经历,就会看见屈原栩栩如生的样子,禁不住垂泪涕泣。可见他对这番实地探访的印象之深。

司马迁从长沙渡洞庭湖,现在就可以顺流而下,抵达九江。他自己说:“余南登庐山,观禹疏九江”,从今九江到庐山,确实要往南走一段,但说,“观禹疏九江”就不大好理解了。《尚书·禹贡》提到“九江”,但并没有说禹在这里治过水。所谓“禹疏九河”,按文本原意是描写他在华北的活动。司马迁认为在这里可以找到大禹治水的遗迹,说明在那个时代,最初出现在华北的传说人物尧、舜、禹的活动地域,都已经被极度地扩大了(舜葬于九嶷山之说亦同此理)。这些上古传说里的人物,即使在真实历史中确有原型,那也最多不过是在远古的华北同时存在过的成千上百甚至几千个小酋邦之中势力较大、较有名的酋长。由酋长而被提升为神话中人,由神话中人再度被“历史化”而变为现实人间的“圣王”。经过这样一番由人而神、又由神而人的转换,被“还原”的已经远远不是转换之初的那个人,而是要比最初的酋长强大不知道多少倍的想象中的“历史人物”。

从庐山下来,再度顺长江东下,就来到江南。他所以会在今绍兴寻访“禹穴”,其中的道理也和刚刚讨论过的同样。黄帝跑到浙江南部去“升仙”、大禹南巡死于会稽,还被葬在那里,都属于这一性质的“集体想象”。禹的传说和遗迹传播到江南,很可能与越国的王族自称是大禹后代有密切的关系。这些想象,在司马迁的时代早已变成为被人们深信不疑的真实历史。我们当然没有理由要求司马迁能够像现代历史学家那样,一眼看穿它们。

从禹穴北上,司马迁到达长江三角洲的吴国故地,访问春申君的旧城。当日南部中国的经济文化,其发达的程度要远远落后于华北核心地区。土著居民是与北方的华夏完全不一样的人群;他们说的也不是汉语。北方的城市人口拥挤,“车毂击(因为车太多,所以轮子的轱辘互相碰击),人肩摩,连衽(衣服下摆)成帷,举袂(袖口)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所以当时的民谣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是南方呢?司马迁描写他的亲眼所见说:那里地广人稀,盛行刀耕水薅的粗放农业;因为人口少,日用所需大半靠自然资源直接提供,既没有发展商业的需要,也缺乏通过商业逐利的动机;人们都能勉强混日子,过得懒散苟且,无大贫,也无大富(社会分化程度很低)。正因为如此,春申君故居的繁华才会给司马迁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从那里他到姑苏观看太湖,循江南水道达于长江,又渡江北行,到西汉名将韩信的故乡淮阴。淮阴当地人告诉他,韩信贫时葬母,居然选了一块又大又平敞的开阔山地,在旁边预留出可安置万户人家、以便为母守坟的地方,可见他当初的志向就非一般人可比。

司马迁在《史记》里为韩信列传,写到过一个著名的“胯下之辱”故事,应当也是在此时从韩信的家乡听来的。故事说韩信年少时,曾在大庭广众受到当地卖肉集市中一个恶少的欺辱。那恶少对他说:“不要看你人高个子大,又喜欢佩戴刀剑,实在是胆小鬼。你如果不怕死,就拿着刀冲我来;如果怕死,就从我裤裆下钻过去。”韩信对这个恶少打量了一番,居然乖乖地伏下身子,跪倒在地上,一声不吭地从恶少的裤裆下钻过去了!说到这里,司马迁写道:“整个集市的人都讥笑韩信,把他看作是一个怯懦的人。”

在这里,司马迁的措辞非常值得推敲,韩信不过是被那些讥笑他的人看作怯懦而已。他这样说的真实意思是,在他看来韩信未必怯懦。那么,他这是在不加区别地赞扬卑躬屈膝的胆小鬼,或者赞扬用“以曲求伸”的借口为自己的怯懦行为辩护的卑劣人格吗?完全不是这样!司马迁高度评价韩信在楚汉战争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指出,正是仰仗了韩信的智勇,刘邦才能“拔赵、魏,定齐、燕,使汉三分天下有其二,以灭项籍”。韩信终以谋叛被杀,不过失算在“天下已集(已统一),乃谋畔逆”而已。在司马迁看来,韩信在楚汉战争中所成就的奇勋伟业,甚至他后来的谋反,都证明他确实是一个心存大志的人。因此,司马迁才会对少年韩信忍受“胯下之辱”体会得比流俗见解更加深刻。他是从自己甘愿忍受宫刑污辱的悲壮心境出发,去看待韩信的。不加分析地拿“以曲求伸”当作人生教条,经常会把人引向阴暗势利、卑鄙龌龊的心态,这是我们应当加以警惕的,这也不是司马迁赞扬韩信忍受“胯下之辱”的本意。

自淮阴再往北走,遂进入齐鲁地区。这是秦汉时文化底蕴最深厚的地方,司马迁说,在那里儒学传统已化为人的“天性”。他称赞齐地民俗说:“洋洋哉,固大国之风也。”他在鲁地参观孔子的庙,被其中的车服礼器以及在孔府习礼的青年学生深深地吸引了,以致流连再三,不舍得离开。从齐鲁南返彭城,那一路走得不大顺利。在路过薛这个地方(今山东薛城)时,他发现此地虽与邹鲁相距不远,其民风却暴烈少文,与邹鲁迥然不同。一打听,才知道战国时孟尝君世代封在这里,在此地庇护了六万多家“任侠奸人”,所以才会如此。

由彭城西行,司马迁进入追随刘邦起义打天下那一帮人的故乡。那里还有许多人记得萧何、曹参、樊哙、夏侯婴事迹。特别是他还遇到了樊哙的孙子,当时失封家居,从他嘴里听到许多当年的故事。他凭吊了这些功臣名将的墓。

从那里,他穿越今河南省境,沿途考察名胜古迹。在大梁(即今开封)城的城墙废墟处,司马迁专门打听所谓“夷门”的位置,这才知道就是十二城门中的东门。夷门曾因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一段故事而名闻天下。

信陵君是战国时的魏国公子,是那时候以大批收罗侠客知名的四大公子之一。当时魏国有一个叫侯嬴的高士,穷困潦倒,隐身在大梁充当夷门的看门人。信陵君知道这个消息后,想用很丰厚的馈赠来打动他,但被侯嬴一口拒绝。此后有一天,信陵君在家里大摆宴席,客人都就座后,他却翻身上车,预留着车左面的上席,亲自往夷门去请监门侯生。侯生见了信陵君,提起破衣旧帽子,毫不谦让地坐到信陵君的上首。信陵君恭恭敬敬地拉起控驭马车的缰绳,驾车就往回走。在路上,侯生又突然说:“我有个朋友在街上的卖肉店里,请从那里绕一下。”到了那个肉店,侯生下车去与名叫朱亥的屠夫说话,一面不断地察看信陵君的脸色。这时候,在信陵君的家里,魏国的将相、宗室、宾客满堂,都在等待信陵君举杯请客;他的从骑心如火燎,市民们则好奇地围着亲自驾车的信陵君看热闹。但信陵君始终安然自若,一点没有不耐烦的神色。监门侯生蹭足了工夫,这才辞别朱亥,跟信陵君去赴宴。信陵君把他安排在宴席上座,向全体宾客介绍自己的新客人,并亲自向侯生祝酒。

侯生作信陵君的食客后不久,秦国进攻魏的同盟赵国。魏王先发兵救赵,接着因为受秦的威胁而命令援赵的魏军统帅按兵不动,赵国形势危急。赵国的平原君派到魏国求救的使者“冠盖相属”。信陵君计无所出。这时候侯生给他出了一个主意,就是著名的“窃符救赵”之计,即用替魏王爱妃寻获她的私人仇敌作为交换,叫她偷得魏王调兵遣将的虎符。凭着这枚虎符,信陵君来到魏军阵前,依靠侯生推荐的勇士朱亥,对见证虎符后依然不肯交出兵权的魏军统帅实施刺杀。信陵君终于夺得十万魏军的指挥权,“北救赵而西却秦”。那个侯生呢?他对信陵君说:“我受你厚恩;但因为年老,不能随你一起去实现这番策划。我会计算你的行程,在你到达魏国大军的阵地之日,我将面朝你所在的北方自杀。”他果然这样做了。

最后,司马迁大约是通过函谷关,回到关中。

司马迁的行程,总共两万多里,走了两三年之久。他由此而得以见识了当时被华夏文化所覆盖的差不多全部地区。他还没有走到吴越之地的更南方,也没有到楚西南的边外地区。西汉将版图扩大到这两块地方,还在司马迁漫游关东之后。司马迁在《史记·西南夷列传》里写道:“南夷之端,见枸酱番禺;大夏杖邛竹,西夷后翦。”这段话分别说了两件事。南越国未灭亡时,曾用一种“枸橘酱”来招待西汉使臣。据南越人说,他们是从来自今广西、贵州地区的商贩手里获得这种味道特别的土特产的。使臣回到关中一打听,了解到这种枸橘的产地实际是在蜀地。西汉人这才知道从蜀地东南行,有路可以通到今广东。他们要循这条路攻打南越,因此才有不久后从四川经略牂牁等“南夷”之地的行动。这是前一句话的意思。后一句话则说,张骞通西域归来后报告,在印度看见有人用“邛竹”,即今川西南出产的竹子制造的手杖。他向当地人询问从哪里获得这种手杖,才知道从今滇西有路可以通过今缅甸等国进入印度。于是西汉又有了将“西夷”即今云南各部族括入版图的念头和行动。司马迁后来作为皇帝使臣访问过“西南夷”,是他那个时代最早对这一地区进行实地勘察的极少数人之一。

这一番出游,对司马迁后来写史记有极大的帮助。顾炎武说,秦汉之际,兵马出入之途曲折变化,只有司马迁能对此了如指掌,说得一清二楚。自古史书讲战争地形,没有比他更详细的。司马迁胸中有一个天下大势,非后代书生及得上的。

经过长途跋涉,归家不多几年之后,他即被召去做“郎中”的官,从此踏入仕途,而且是在有不少机会接近皇帝的那个圈子里。他做郎中十年左右。而他进入仕途后的第一个上司,就是名将李广的儿子李敢。

五、做郎中官的十年

司马迁所担任的郎中一职,实际就是皇帝的侍从官员。平时参与守卫宫城门户;皇帝出巡时,就充当随从车骑。侍从官分为三等,郎中属于最低的一等。当时的郎中,或由高级官员的子弟入选,或由博士子弟(有点类似国立大学的大学生)中的优等生充任,此外也有立了战功被选入宫廷的,还有一些是从家中积累了巨额资产的大户中选用的。通过郎中官制度,皇帝可以与社会上有钱有势的家族结成效忠君主的个人关系,很有利于收买人心,当然也能吸收一部分没有背景的青年才俊。这些侍从人员在皇帝身边见多识广,又随时被皇帝差遣出去,慢慢变得对国家大事熟悉起来。经过若干年的熏陶见习,就会被派到朝中或者地方上做官。所以郎官很像是一个干部培养学校,在西汉属于走上仕宦道路的正规途径。

上面说到,做郎官是需要一定的家庭背景或个人经历的背景的。这些条件,司马迁都不具备,那他又为什么能够做郎中呢?

司马迁自己说,他做郎中,是“幸以先人之故”、“赖先人绪业”。那就是说,因为他父亲做朝廷的太史丞,可能获得了武帝的欢心,所以就把他的儿子任命为郎中。

他被任命为郎中的时间,王国维说“其年无考”。后来,诸家有各种各样的猜测。其中最有理有据的一种说法,应该是在他二十八岁的元狩五年(前118)。这样说有两条理由。一是元狩五年武帝重病,命一神巫在甘泉宫作法,紧接着就把他供奉在一个名叫“寿宫”的便殿里。这本是一件很保密的事,局外人绝不知情,但司马迁却自言,“余入寿宫侍祠神语”。他还明白地说,这个巫师所说,与一般人都懂的常识绝没有任何不同,但武帝就是愿意相信他。是知他显然已在这一年随从武帝见过这个巫师。第二条理由是,我们知道司马迁与任安相知相善,他怎么会认识任安呢?任安恰恰在元狩五年入宫做郎中,而且在那里只待了一年。所以元狩五年时,司马迁必定已经担任郎中的官职。因此,他才会有认识任安的机缘。

他何时担任郎中为什么就那么重要?

因为恰恰是在这一年,担任郎中的长官,也就是九卿之一的郎中令的,就是飞将李广的儿子李敢。

李敢在这一年做郎中令,接替的是他父亲李广的位置。当时的李广已经有一点老了,因此从地方长官被调入内朝,做了五年的郎中令。看到朝廷正在组织大规模的对匈奴战争,他的手又痒起来,再三要求到前线去打仗。所以到元狩四年,李广受命为“前将军”,离开郎中令的职位,从卫青出击匈奴。卫青力图亲手擒获匈奴单于,硬要把李广调到侧翼的方向上去。李广争辩说:“我身为‘前将军’,本应为全军前锋;而大将军你却要把我改调到东道侧翼去。我自从束发成人以来,就与匈奴搏战。现在总算有了当面迎击单于的机会!请把我派在最前面,先与单于死战。”但卫青在出发前曾暗受武帝指示,说李广年老命薄,恐怕不能成事,不要让他独当一面去对付单于,所以卫青坚持先前的命令。李广只得怏怏离开主攻方向,移军迂回包抄。因军内无向导,他未能及时与卫青形成合围之势,单于由此得逃脱。卫青下令追查迷失道路的战况。李广不愿忍受面对刀笔吏问讯的人身侮辱,于是在前线引刀自刎。“军士大夫一军皆哭,百姓闻之,知与不知,无老壮皆为垂涕。”

李广的儿子李敢在那一年也随霍去病出征,元狩五年回到朝廷,遂代李广担任郎中令。他痛恨卫青排挤父亲,还将他逼死,因此寻机会殴打卫青。卫青自知理亏,未敢作声。卫青的亲戚霍去病,很为卫青抱不平,于是乘跟随武帝打猎时,用箭射杀了李敢。汉武帝对此中内情心知肚明,对外却宣布李敢在行猎时触鹿角而死。后来,李敢的儿子李禹又因为与武帝的侍从吵架,被武帝处罚,要他与老虎搏斗。西汉皇室好像很喜欢搞这种黑色幽默的恶作剧。武帝的祖母太皇太后窦氏,也曾叫一个她不喜欢的儒家大臣去和野猪搏斗。幸亏当时在位的汉景帝、也就是武帝的父亲,偷偷地塞了一把刀给那大臣,才保住了他的命。

李敢任郎中令的元狩五年,正是司马迁开始担任郎中职务的时间。他对自己的这位上司肯定是同情的。在《史记》所描写的对匈奴战争中的三个名将,即李广、卫青和霍去病中间,司马迁评价最高的是李广。可以说没有一句批评,只有好话。对卫青和霍去病则颇多委婉之辞,说他们虽然有一点才勇,但其实是以外戚贵幸用事;他甚至还说,把他们写在《佞幸列传》里,也是可以的。司马迁替李广之死抱不平,对霍去病射杀李敢也心存自己的看法。他写的《李将军列传》,在以“上讳云,鹿触杀之”结束对李敢的叙事后,又加上“居岁余,去病死”这么六个字。如果他不是在暗示,这是对霍去病仗势欺人的报应,那么把这六个字放在李敢的传记里就完全是多余的。由此可见司马迁的心态。

除了顶头上司李敢外,在司马迁当郎中的那段日子,他甚至与李敢的侄子李陵也算做过几年同事。当时李陵是在另外一名“九卿”,即卫尉的部下做“建章监侍中”。司马迁所担任的郎官,也是属于侍中性质的一种职务。因而他自己说,他与李陵曾“同居门下”,即同在宫廷里做侍中。我们一向就知道,司马迁后来站出来为战败降敌的李陵说话,是出于他的一副侠义心肠,因为他看不得人间竟有这么不平的事。这当然是不错的。我还想补充的是,他替李陵说话,其实还不止是为一个素不相识的陌路人仗义执言。他对这一家虽不熟识,却又是熟知的。这是一种很重要的推动力,促使他在眼看着继李广、李敢之后,他们的族人李陵又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时,忍不住要挺身而出。没有想到的是,他却为此惹出杀身大祸。

在他任郎中前后,汉武帝开始大规模祭祀神灵和巡行郡国的活动。司马迁作为随行侍从,于是有了不少机会访问名山大川、边障雄关。从前尚未到过的地方,现在有了绝好的机会去一开眼界。这中间,有两次行程特别值得一提。

一次是他三十四岁时,跟随武帝到长安西面的雍县(今凤翔)祭拜青、黄、赤、黑、白五帝,结束后又继续向北翻越陇山(在今六盘山脉中),到达陇西的崆峒山,相传此地为黄帝巡游所至之处。再向西他们又一直走到祖厉河(在今甘肃东部),才返回。司马迁于是亲身体察了“塞外”的地理形势和苍凉风光。

到第二年,也就是三十五岁那年,他又奉武帝之命,出使巴蜀以南,那也是从前他的足迹未曾到达过的地方。司马迁奉命出使的这一年,西汉在巴蜀周边的外缘地带,设置了好几个新郡,包括越巂、牂牁等郡。他出使之后两年,西汉又发巴蜀之兵,攻滇国,迫降之。西汉遂拥有今滇黔全境。司马迁此行,似乎是为了两年后的攻滇行动考察形势。这一次他可能是从长安西行,由关中西边的大散关南下,沿嘉陵江上源南行,然后择取后来所谓“剑门蜀道”到达成都。从那里继续西南行,可以向南渡过大渡河,到今天西昌、盐源一带,再渡金沙江,进入今云南西部,就是当日的“昆明”。司马迁后来写《史记·西南夷列传》时的许多信息,当来自他这一趟长途跋涉的考察。

他从西南返回关中时,应当已是次年岁首。此时,汉武帝已经从长安出游,赴泰山举行“封禅”大典去了。司马迁奉令立即出发,去追赶武帝一行。但刚离开长安不久,他就在路上遇到了因重病无法继续侍从武帝东游,而不得不留在周南(即洛阳及其邻近地区)的父亲司马谈。

元封元年(前110)正月,司马迁从西南奉使赶回长安时,汉武帝已经出发东行,正在去泰山“封禅”的路上。所谓封禅,是指由皇帝祭拜天地的最隆重的典礼。司马迁之父司马谈身为太史令,本来是应该跟随武帝一起去泰山的,但是走出关中不久他就生了重病。武帝由此东行,首先去中岳嵩山,举行礼祭。司马谈大约还是勉强随行的。据说武帝在嵩山上拜祭时,群臣在山下好像听见三声高呼万岁的声音。但司马谈的病这时越来越沉重,无法再一路跟着往东走,所以只好回到“周南”,也就是洛阳。正在洛阳奄奄一息之际,他遇到了从长安匆匆赶去追随汉武帝的司马迁。

司马迁在为《史记》写的“自序”里,详细记录了司马谈在“河、洛之间”对他说的那番语重心长的遗嘱。司马谈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称颂周公,言其能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脩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

所谓“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史记放绝”,那意思是说,经孔子改编的鲁国史记《春秋》,写到周天子“西狩获麟”(前481)为止。抓获了被古代中国人看作瑞兽的麒麟,表示天下将有圣王出世。这本来是大好事。可是那麒麟不久又死了,表示已出世的圣王终于没有机会能真正治理天下,所以孔子非常悲伤,不肯再把《春秋》继续写下去。这就叫“获麟止笔”。两年后,孔子本人也忧伤而死。从此存录天下大事的连续历史记载中断长达四百年。司马氏父子一心想要接续的,就是这一段历史空白。

司马迁俯首流涕,对父亲发誓说:“我虽不聪敏,请容许我把您已记录编排过的有关过去的传闻,完整地书写出来,绝不敢有缺漏。”洛阳相会,就这样成为这一对钟情于历史学的父子之间的生死之别。

据司马迁家族的传说,他的先世,曾在舜在位时以及夏朝世世做“天官”,也就是观察天文、推算日历、预卜凶吉的巫师。传到西周,这一支家族中有叫程伯休甫的,在周宣王时终于失去了世代相守的“天官”一职,改任司马,因以司马为姓氏。这一段家谱是否完全可靠,已无法确切地知道了。春秋中叶,司马氏离开东周去晋,以后又分为入卫国、入赵国和入秦国的三支。入赵国的那一支,就是后来两晋皇族所从出;而司马迁的先祖,则属于入秦国的那一支。在司马谈之前,入秦一支中最有名的人物,要数“司马错谏伐蜀”里的那个主人翁了。秦采纳他的建议;平蜀后,他做了蜀郡守。司马错的孙子司马靳,是秦名将白起的副将。司马靳历五世至司马谈,所担任的都是一些不大的官。司马谈担任太史丞、太史令,所以他自以为是接续了远祖的事业。这个职务需要许多专门的知识,当日常常作为“家学”代代继承。所以司马谈预料,他死后,儿子司马迁一定会继任这一官职。但他更关心的,似乎是他们父子两人已着手从事的一件“业余”的工作,这就是接续孔子“获麟止笔”以来四百多年的历史记录,写一部通贯古今的巨大历史著作。所以他谆谆告诫司马迁,自己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愿望无法再实现。他一再叮嘱说:你千万要记得这件事啊!

我们今天已经很难明白地知晓,司马谈临终之时,司马迁究竟仍守候在他的身边,或者他早已经告别父亲,重新踏上追赶汉武帝的路途了。如果司马迁陪伴父亲一直到他咽气,那么他恐怕很难不再归葬关中,料理后事,这样他就可能赶不上武帝的封禅大典。即使他决定暂时搁下丧事,以戴孝的身份参与隆重的典礼也是不大合适的。恐怕父子两人之间当时还不是“死别”,而是“生离”。司马谈应该死于司马迁离开洛阳东去之后。但无论如何,洛阳一会,最终还是变成了司马父子的最后诀别。

六、从封泰山

所谓封禅,照司马迁的说法,就是指在泰山顶上筑土为坛祭天,以感谢天的功德,是谓“封”;在泰山脚下的梁父山筑坛祭地,以报答地的功德,是谓“禅”。“封禅”之名,最古的经典(即所谓六经)里都没有提到。究其本原,应该是春秋战国时在齐鲁间发展和流行起来的。齐、鲁是当时中国文化最发达的地方。位于两国之间的泰山,被这里的人们看作天下最高的山,最接近至高无上的天帝,所以也是祭祀上天最合适的地方。这种观念发展到战国末年和秦初渐趋成熟。按照这种观念,一个政权如果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并获得上天的正式承认,上天就会降下各种各样的“符瑞”,亦即表示该政权已获得天赐福运的各种吉祥信号。例如猎获形状像“麒麟”的独角兽、宝鼎显现、夜有“美光”而白天有“黄气”、“一茅三脊”(即一片茅叶上有三根主叶脉)等等。这时候就应该举行“封禅”典礼,以答谢天意,同时也是向人间社会表明统治者已接受“天命”,或者叫作“奉天承运”。

从今人的观点来看,封禅很容易被看作是一种愚蠢可笑的迷信和骗局。迷信和骗局经常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统治者要欺骗别人,必得先欺骗自己,也就是自欺;自己先受骗上当,再大张旗鼓地去骗人,于是便很自然地由自欺而发展到欺人。古代的儒家中也曾有很多人不赞成封禅。他们认为,既然儒家最权威的经典中从没有提到过封禅,所以就不能相信这是真正的“古制”。他们坚持说,圣主不需要封禅,凡主(平庸的君主)又没有资格封禅。所以这件事不管怎么样都于理无据。他们很赞许梁武帝,说他虽然是“中主”(才能中等的君主),却能力排众议,“毅然不为封禅之事”。

封禅的提倡者们虽然鼓吹这是一种古已有之的大典,但一直到秦始皇的手里,才真正想到要把它拿来实行。他做皇帝三年后,带了七十名齐鲁儒生,来到泰山准备封禅。可是这个典礼究竟应该如何举行?临到办事的时候,儒生博士议论纷纷。有的说要用蒲草裹住车轮,以免伤到草木;有的竟然说只要扫扫地就算祭好了,取其简便易行。大家七嘴八舌,根本得不出什么结论。秦始皇看到他们这么不济事,勃然大怒。于是他将他们全部斥退,按自己的设想到泰山顶上行封礼,又到梁父山行禅礼。其礼节大多数参用秦国祭祀上帝的老制度,但对具体的仪式却故意秘而不宣,免得再遭到说三道四的瞎议论。诸儒生因为不得参加,心怀怨恨。恰好秦始皇走到半山即遇大雷雨,躲在树下,儒生就讥笑他犯了天怒。不久秦亡,又有人散布流言说,其实秦始皇当初根本就没能爬到山顶;这是老天在阻挠他,因为他不配主持封禅这样隆重的典礼。

那么,秦始皇为什么会如此热衷地迷恋于封禅这种没有多少历史根据的闹剧呢?这当然同他的迷信思想有关系,不过又不能完全用迷信思想来解释。秦始皇所建立的专制皇帝统治下的中央集权统一国家,与西周、春秋那种以周天子为“共主”的分封体系完全不一样。那么究竟应当如何向当时的人民解释这种新制度体系、新国家制度的合法性呢?我们知道,任何政权都无法仅仅依靠暴力和镇压就维持下去。它总还要尽可能地说服被统治的人们,让他们相信它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这就需要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解决国家政权合法性的问题。但是在当时的经典里,找不到可以用来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统一国家辩护的论据。秦始皇一心要搞封禅,就是要向天下表明,秦的统一已经获得了上天的肯定和保佑。那些心怀不满的儒生所以要强调秦始皇封禅没有成功,其实也是在暗讽秦帝国缺乏历史合法性。

西汉的国家制度承秦而来,它也面临着同样的证明自己统治合法性的问题。到武帝时,海内升平已六十多年,家给人足。封禅不仅出于汉武帝一个人的奇思怪想,也是汉朝一代相当多儒生的心愿。人们都希望能在几百年一遇的全盛时期,亲眼目睹封禅的大典。大文人司马相如死后,朝廷到他家里征求他留下来的著作稿件,但家里没有留下什么书。问他的夫人卓文君,回答说,长卿未死时,时时著书,才写成,就被人取去。但他确实在死前写成一卷书,嘱咐道:有使者来求书,就将它上奏朝廷。这一卷书,竟然就是请求汉武帝实行封禅典礼的奏文。如果要用打油诗来描写这件事,可以叫“天子诏求相如书,身后惟留封禅文”。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因为患重病,无法侍从武帝亲历封禅大典,感觉是人生最大的遗憾和损失,竟大呼“这是命该如此,命该如此啊”!因此,他“发愤且卒”。可见这在当时被士大夫普遍认为是极重要、极隆重、极荣耀的事情。

这样说起来,司马迁对武帝封禅,究竟又是怎样的态度?不少研究者都说,司马迁的《史记·封禅书》,是在批评武帝的迷信。这话说得有点含糊。司马迁对封禅,其实也是赞成的。他一字一句地记录了老父亲临死前对不能亲眼目睹封禅大典的无穷遗憾,写得差不多是字字血泪,这里面就隐含着他本人对封禅的肯定和向往。另外,从《史记》所精心讲述的西汉封禅的全过程,我们更可以明确看出司马迁的态度来。

封禅是一种旷世大典。它绝不能随便举行,而必须等到某个特定时机才能进行。这个时机的到来必须符合以下许多条件。首先,立朝建国要符合五行相生相克的变化理论。为此,司马迁不止一次提到过“高祖斩蛇而神母夜哭”的故事。建立汉朝的刘邦起兵反秦前,曾经在荒野的夜行路上斩杀过一条当道的白蛇。传说当夜有另外一个人途经刘邦杀蛇的地方,看见一个老妇人坐在被斩为两段的白蛇身边痛哭。问她是怎么回事,那老妇人回答:“我儿子是白帝之子,化为蛇当道,如今被赤帝之子斩杀了。所以在这里痛哭。”故事传开来,成为汉代秦的一种预兆。所谓白帝,指五行中的金。金生水,所以白帝之子即指以“水德”为国命属性的秦王朝。而赤帝是火,火生土;土又能克水。当道的白帝之子被赤帝之子的刘邦杀死,即预兆着由他建立的新王朝属于“土德”,因此以汉代秦完全合乎以土克水的客观规律。

其次,封禅之前必须先把其他种种神灵统统祭祀过。西汉时的中国,还处于一个对上天与万神充满了敬畏、崇拜和幻想的时代。祭拜各种鬼神的活动从刘邦开始,汉武帝时达到高峰。直到西汉末,由官方祭祀的“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总共竟有一千七百多个名目。祭祀典礼所用的三牲鸟兽共达三千多种。后来不能都备齐,以至于拿鸡冒充鹜雁,拿狗来当作麋鹿。所以,到封禅之前,这一条也已经基本做到了。

再次,是朝廷必须把举行祭天活动的天下最重要的名山(“五岳”)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统辖之下。汉初分封了很多同姓王,当时认定的“五岳”中,有三座(包括最重要的泰山在内)不在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内。汉武帝通过削除藩国、迫使他们献出名山等手段,才将它们统统夺回到自己手里。

最后是用德政治理天下,而且已年深日久。从西汉建国到武帝中叶共八九十年。在这么大的疆域之内天下承平如此长久,这在当时中国人的记忆里还没有过。所以象征着上天赞许的各种神异、“祥瑞”迹象也在此前后不断涌现。捕得神兽,因此改年号叫“元狩”;宝鼎从地下浮出,因此改年号为“元鼎”;此外还有“美光”、“黄气”、“一茅三脊”之类。

司马迁不厌其烦地讲述以上种种情节,一点也看不出其中有什么讽刺之意。他接着描写的封禅活动也很是顺利。与秦始皇在泰山上遇到雷雨不同,武帝登山举行封禅大礼时,“泰山无风雨灾”;晚上夜光闪烁,天明时“有白云起封中”;江淮之间,还出现茅草连续三年不枯的奇迹。在他看来,所有这些,显然都表明武帝封禅是很成功的。

上面所说的,是否就意味着司马迁毫无保留地赞成武帝封禅?

当然也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武帝的心目里,封禅并不完全是为着维护西汉朝廷的政治合法性,更是为了实现自己求长生不死、化为仙人的痴心妄想。为此他屡屡上当,却终身不知后悔。司马迁对这一点颇不以为然。这种情绪当然也流露在他的《封禅书》里。

据《史记·封禅书》记录,武帝亲政后祭拜的第一个神仙,是战国时一个冤死的女子,叫“神君”,大概死于乳腺肿瘤。不久他又弄来一个活神仙,叫“李少君”。此人声称能靠祈祷和火灶烧炼出宝物;再将它掺入丹砂一起烧,可得黄金;用这样烧炼出来的黄金作餐具,便能延年益寿;于是就能见到蓬莱海中的神仙;见得神仙后再举行封禅大典,就能够像黄帝一样化作仙人而不死。这个李少君还有辟谷防老的技术。武帝自称能三日不食。他也许练过辟谷之术,不知道是否从李少君那里学来的。正在大红大紫时,此人却病死了。武帝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化仙而去”,继续命人按李少君的方子倒腾炼丹的事。这一来,引得“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更来言神事矣”。

这些人中最有名的一个,是“齐人少翁”。当时刚好有一个武帝的爱妃死去。据说少翁就用法术把她召了回来,让武帝可以隔着自己的帐子看见她。于是他被武帝封为“文成将军”,要他设法把神仙召来。折腾了一年多,什么成效也没有。“文成将军”慌张起来。于是他预先让牛吞下一张写过字的绸布条,然后佯装不知情,宣称牛腹中有奇物。剖开牛腹,果然找到那条绸布。汉武帝是个聪明人,发现上面那些字,竟然全是“文成将军”本人的笔迹。武帝一怒之下,就把他杀了。

但不久他又后悔起来。于是找到一个与齐人少翁出于同一师傅的方士,叫栾大。此人“敢为大言”,向武帝推荐自己的老师,说他“黄金可成,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汉武帝这时正愁黄河决口、炼金屡屡失败,对栾大的话深信不疑。一个月里,连续给他“五利将军”、“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四颗印;接着把宗室公主嫁给他,又给了他“栾通侯”和“天道将军”两个爵号。这个骗子名利双收,贵震天下,于是打点行装,威风凛凛地到东海去寻找他的老师。这一来便惹得齐燕之间的方士们人人心痒,莫不扼腕而自言有秘方、能招致神仙。但是这个“五利将军”像他的前任一样,既找不到他的老师,所说的情形又都经不起验证。弄来弄去,武帝终于由怀疑而发怒,把五利将军也杀了。

汉武帝杀五利将军,或许也因为在身边成群结队的说神仙方术的骗子里,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更受他相信的人。他也是一个齐人,名叫公孙卿。此人向汉武帝献出一部书,据说是他的老师申公留下的。里面有两条预言特别中武帝的意。一条说,汉朝将在高祖的曾孙时代兴旺发达,那将是复兴黄帝之业的时代。另一条又说,那一天到来时,将有宝鼎出世;汉主应当用封禅来与神沟通,就能登天做神仙了。两条预言把当时已闹得沸沸扬扬的宝鼎出现、封禅舆论以及黄帝铸鼎升天的传说都巧妙地串联在一起。据后一则传说,黄帝在荆山下铸鼎,完工后,有一条垂着长胡须的龙从天上来接引黄帝。黄帝和他的七十多个亲信骑上龙的身子;其余诸人骑不上去,都紧紧拉住龙的胡须,结果拔断龙须掉到地上,眼睁睁地望着黄帝骑龙而去。这个公孙卿宣称自己在河南遇见过仙人,又说在东莱海边见“大人,长数丈”;刚想靠近他,却马上看不见了。凡此种种,都无法验证真伪。公孙卿的下场如何,不是十分清楚。有人说,他跟“文成将军”少翁和“五利将军”栾大一样,因为“术穷诈得,诛夷伏辜”(骗术用尽,露出破绽,遂被处死)。不过汉代的史料里,似乎没有留下有关此事的明确的记载。《史记·封禅书》说,自公孙卿求仙而不能得仙,汉武帝对于方士们连篇累牍的鬼话日益丧失信心,但仍然把他们优养在那里,任他们胡言乱语,总希望还能碰到一个真正有神通的人。像这样姑息养奸的结果便是:“自此之后,方士言神祠者弥众。然其效可睹矣!”司马迁不敢对他的“今上”有更多的微词。但是《封禅书》收尾之处“然其效可睹矣”这六个字,字字千钧,把作者对武帝求长生不死的讽刺和不满表达得淋漓尽致。

七、痛诉辛酸报任安

汉征和二年(前91),五十五岁的司马迁总算可以舒坦地吐一口郁积多年的长气了。他突然感觉到一种如释重负般的轻松:自从三十八岁担任太史令(元封三年,前108)以来就着手写作的《史记》,终于在经历十八年的呕心沥血之后大体完成了!这十八年里的头十年,他过着志得意满的顺心日子,一边继任父亲的太史令之职,一边满心欢喜地调阅国家图书馆里的各类书籍档案。但是接下来却是饱经痛苦与煎熬的八年。受宫刑之后,汉武帝仍然欣赏他的文才,把他调到内廷担任“中书令”,即皇帝的机要秘书。在为司马迁写传记的班固看来,那叫“尊宠任职”;而在司马迁本人看来,自己“身残处秽,动而见尤”。尤者,过也。受宫刑的人往往不能完全控制小便,需要时常操着尿布行动,因此无时无刻不能忘记自己被阉割的经历以及之所以会被阉割的罪名。说“动而见尤”,一点也没有过分或夸张的成分。“及已至此,言不辱者,所谓强颜耳,曷足贵乎?”整整八年来,唯一能支撑着他的精神还不至于被摧毁的,就是那部尚未完成的《史记》。如今,苦难的传奇似乎已将近落幕。他有点累了。这时他想起还剩下一件事需要做。

他的朋友任安曾于两三年前给他写过一封信,大意是敦促他不要自暴自弃,而应该守职自重、尽忠献言。这番话勾起司马迁的满腹辛酸。他曾准备写一封长信,向老朋友倾吐心头的委屈。不久之后,两人曾经匆匆见过一次面,写信的事也就被搁置了;但其实他们的会面又太短暂,“卒卒无须臾之间得竭旨意”(匆忙之中,找不到一点点时间,以便将自己的意思清楚完整地表达出来)。所以,司马迁一直把那些话深藏在心里而无由发泄。这一等就是两三年。而此刻他发现,必须抓紧时间向任安表白。因为任安被牵连到一个政治案件中,已被投入死牢,正在等待秋后处决。

任安究竟是何等样人?

他是河南荥阳人,出身低微,为人赶车来到长安。当日长安城的豪华与繁盛是汉帝国的其他地区所无法比拟的。如民谚所说,“长安居,大不易”,一个毫无依靠的外地人要在那里立住脚跟很不容易。不过武帝朝正处于内政外交大事更张的时期,需要从各个阶层吸收人才。平民子弟凭借自己的才干、军功获得提拔,或在城市中结交豪杰、公卿,靠着他们的举荐进入政界,都还是有可能的。因此,正值少年的任安决定留居长安。

最初,他在长安之西不远的武功县内谋得一个代理“求盗亭父”的职务。汉代在县以下设立“亭”的地方基层组织,以十里为一亭。每个亭有两个首领,一个是亭长,负责在官府与地方之间上传下达;一为求盗亭父,掌管地方治安。他们都不算正式官员,当时称为“少吏”,是协助官府处理民政的办事人员而已。任安处理分内事挺卖力,在民间的口碑很好。他由此而逐渐被提拔为县里的一个低级官吏,可惜随后又因一点小过失被免职。

不过他这时已经算有了一点小名气,于是被招入大将军卫青门下为舍人(属于贵族私人的家臣)。其实他并未真正得到卫青的赏识,因此被派去喂养劣马。有一次,任安与同样怀才不遇的田仁两人侍从卫青路过平阳公主的家。主人安排任安和田仁与自己府第里的奴仆同桌吃饭。两人大怒,竟拔刀将饭桌砍坏。任安为人刚烈,却讲究信义。当骠骑将军霍去病得宠后,卫青的势力逐渐下衰。大将军门下的随从纷纷改换门庭去投奔霍去病,很多人靠新主子的举荐做了官。任安却并没有因此离开卫家。

但是卫青既不爱惜部下,也没有知人识才的本领,所以司马迁说他尽管以外戚之尊而权倾天下,在士大夫中间却根本得不到称赞。任安始终不能引起卫青的注意。汉武帝派使者到他的府里选拔担任郎中的人才。他从自己的“舍人”中点了十几名富家子弟,让他们穿戴得华丽高贵,骑上高头大马,供使者挑选。但这些人都被使者批评为穿着华贵的木偶人,竟没有一个能通过“面试”关。使者重新召集大将军家里的百余名舍人,逐个面谈,最后挑选出来的,竟然就是任安和田仁两人!任安入宫做郎中,恰与司马迁担任相同的官职在同一年。在司马迁眼中,任安无疑具有从战国一脉而来的“幽并游侠儿”的气概,在处世立身之际强调个人的自尊,而对待他人则以信义为重。他的个性,多少代表了司马迁所赞许的传统士大夫的操行准则。或许正因为性格上的这种相互投机,司马迁才会在不过一年的时间里与任安结下深厚的友谊。

任安陷入武帝晚期的一桩著名政治大案,完全是身不由己,甚至可以说是无辜的。这桩大案以“巫蛊之祸”著称于史册。

所谓“巫蛊”,就是用木偶人来代替欲加害的对象,对它施以针刺、诅咒、刀剜之类的象征性伤害,然后埋入土中。当时人普遍相信,通过巫术或祭拜祝祷,木偶人所遭受的上述种种伤害就可以转换为对被施魇者的实际危害。武帝一共活了七十岁。他晚年身体有病,常常怀疑有人在用巫蛊之法加害于他。这时候有个叫江充的人很得武帝信任。此人是一个美男子,却有毒蛇一样的心肠。他专门用侦破巫蛊案件的藉口陷害他人,审讯时用烧红的铁钳来烫烙被审问者,逼使他们胡乱招供。不出数年,“民转相诬以巫蛊,吏辄劾以大逆亡道。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

武帝临死前五年,江充抓巫蛊犯居然抓到皇太子头上去了。他指使胡巫,断言宫中有蛊气。汉武帝遂命江充入皇宫追查。江充诬告太子宫中埋的木人最多,又有帛书,上面写的全是想谋害武帝的话。随后他们到太子宫中“掘蛊”,果真找到了六个针刺桐木偶人。太子得知后非常恐惧,想与当时住在郊外甘泉宫里的武帝联系,以便辩明情况。然而,“皇后(卫皇后、即太子生母)及家吏请问,皆不报”(没有回应)。太子周围的人开始怀疑武帝是否还活在人世。太子的老师石德提醒皇太子说,要防止秦末的悲剧重演。他指的是秦始皇死后,赵高隐瞒实情,矫旨令法定接班人扶苏自杀的故事。于是太子听从石德的计策,派人诈称武帝使者,捕杀江充等人。在甘泉宫休养的汉武帝闻变,马上命令包围长安城,严厉镇压太子军。面对政府军的进攻,太子被迫动员数万市民守卫长安城。“巫蛊之祸”就这样发展成一场父子相敌的内战。汉武帝逼近长安,进驻城西的建章宫,下诏调集关中驻军攻城,由他本人亲自指挥。太子军与政府军大战五日,死者数万人。太子兵败,出城东逃,在被追捕中自杀身亡。

江充迎合武帝的猜忌心理,靠诬陷无辜者邀宠,固然是巫蛊之祸的一种重要起因。但是他胆敢诬陷到皇太子头上,实在很难看作是一桩没有其他更加深刻的历史背景的偶然事件。班固写《汉书》,把这件事同卫皇后因色衰而失去武帝的宠爱相联系。他以为,汉武帝企图废去卫夫人而另立正宫皇后,因此才栽赃于卫夫人生养的皇太子。结果,太子和他的母亲双双自杀,正好符合武帝的心意。但是,按照一位当代历史学家的看法,巫蛊之祸的背景,更像是武帝与皇太子之间因政见不同而引发的冲突,导致武帝企图更换法定接班人,也就是皇太子的人选;它与卫皇后倒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

我们一开始就提到过,武帝时期,西汉国策实现了从“无为”政治向“有为”政治的转变。这里面既有不得不如此的成分,也有因国力强盛而催发的骄逸奢侈的动机。于是因广开边功、兵革数动而国库虚竭;因国用不足、卖官鬻爵而使吏治渐坏;因垄断盐铁、专注搜刮而使言利刻薄之臣布列朝廷。这一系列的政策环环相扣,越来越严重地破坏着西汉社会的正常运行机制。武帝中叶,天下户口减半,关东流民达到二百万之多,社会险情已极度表面化。后来的人回顾这段历史说,汉武帝的穷奢极侈,幸亏是发生在文帝、景帝的大治以后。人们还没有忘记文、景“遗德”,所以人心不乱。如果汉高祖之后即有武帝,则“天下必不能全”。

面临这样凶险的局势,汉武帝并不是毫无意识的。封禅之后不过数年,他就总结自己前三十年的作为说:“我过去所做过的很多事,是不得不为,因而也就不得不劳民伤财。但是如果后世再像我一样地行事,那就是在重走亡秦的老路了!”他意识到,形势已发展到必得扭转整个治国方向的关头了。但是真要转过这个弯子来,又谈何容易!这会牵涉到太多的人以及他们的现实利益;另外,他骄奢淫逸、好大喜功的习性也不是轻易就能改变的。西汉帝国就像一艘航行在茫茫海面上的大船,找不到北,在那里漂浮不定。

既然理应转弯子却又转不过来,或者转得太迟缓,自然就会有人不满意。这些不满意的人物中,有一个就是皇太子。他是大将军卫青姐姐的儿子,个性“仁恕温谨”,对父亲不断兴师动众非常不以为然,所以经常成为武帝决策的反对者。武帝曾回答儿子的劝谏说:“就让我把该做的事全做完,好留一个安逸的局面给你。这不是也挺好吗?”父子两人政治主张的分歧,逐渐发展为互相间的疏远、猜疑和算计。卫青死后,卫氏外戚集团失去了一根极重要的支柱。此后不久,汉武帝就好像开始为更换自己的接班人预作安排。他先后翦除了卫氏集团的很多成员。“巫蛊之祸”发生时,武帝与皇太子以及卫皇后之间的关系,已发展到不通消息的地步。江充把巫蛊之罪安到皇太子头上,即便没有受到武帝的直接指使,一定也是他看准了武帝的心思,因此才会有这样的胆量。也正因为如此,皇太子对江充的怨愤爆发,才会立即引起武帝的激烈反弹,以至于他会直接把它当作一场叛乱来镇压。

现在让我们转回来再说任安。在巫蛊之祸发生时,他正担任“监北军使者”的职务,控制着调动首都卫戍部队的大权。皇太子用兵符命令他发动北军参战。任安接受了皇太子的发兵符节,回转身来却紧闭军营大门不出。他实则是不希望事态失控。但这种做法却被武帝看成是“有二心”。事平之后,任安被判死刑,关入死牢,等候处决。所以才有司马迁给他写信这回事。

如今,《报任安书》已成为中国文学史上千古传诵的名篇。这封信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借着对本人蒙冤经过的回忆,为李陵大声叫屈,同时也控诉自己所遭受的不公正的审判。信里说:“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廷,垂饵虎口。横挑强胡,仰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乃悉征左右贤王,举引弓之民,一国共攻而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饮泣,张空弮,冒白刃,北向争死敌。”司马迁以为,像李陵这样能使部下效命死战,“虽古之名将不过也”。至于他力屈投降,则“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说到自己,司马迁为他的“拳拳之忠”不能被武帝理解而一再哀叹说:“嗟乎!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在另一个地方,他又用重复句法为自己的命运高声呼喊:“悲夫!悲夫!”说他的这封信,是在用血泪控诉汉武帝,也是不过分的。

第二层意思,是向任安解释自己为什么甘受宫刑之辱而活下来。他这样回忆当年在牢狱中所体验过的卑贱屈辱:“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笞”;“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徒隶指其他犯人;惕息是惧而喘急的意思)。他说,每当他想起自己作为“刀锯之余”(受刑人)所蒙受的耻辱,想到没有面孔再上父母的坟墓,总是肝肠寸断、虚汗淋漓。那他又为什么没有抢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就毅然自裁呢?司马迁先回答说:“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但是也有一种人不是这样:“至激于义理者不然”。司马迁用以下这句著名的话来概括后一种人对待死的态度:“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这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必须在慨然赴死和求生践义(即为实现某种义务和责任而顽强地活下去)之间做出选择,那他就要衡量在两者中哪一个的分量更重。当赴死更重于践义时,他的死就具有重于泰山的意义。而如果当时环境还需要他活着践义,那么他就不应当轻生;在这种情况下随便去死,其意义便轻于鸿毛。

说到这里,司马迁向他的朋友倾诉了自己当初没有慷慨引决的原因,同时也公开了一个已经被他保守长达十多年的个人秘密。十四年前,他曾向自己的一个同事、天文学家壶遂透露过这件事,当时它还处于刚刚着手进行之始,可以说八字还没有一撇。现在,司马迁告诉任安,他之所以接受宫刑,因为他需要活下来,继续完成早已在写作之中的《史记》。而到了给任安写信的此时此刻,《史记》已临近完成。所以他自豪地向任安宣称,此书“凡一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他说,他要把这部书藏之名山,传给后人,让它在大都市里流传。从今往后,就是被杀一万次,他也绝无后悔!懂得了《报任安书》中的这一层意思,我们才可能对《史记》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才能懂得,为什么鲁迅要把《史记》称为“无韵之《离骚》”。

八、“无韵之《离骚》”

《报任安书》为我们解读《史记》提供了一把钥匙。司马迁不但畅抒了他郁积多年的委屈和愤懑,更向朋友袒露出他此刻的心情。这就是信中的第三层意思。司马迁写道,如今自己心愿已了,所以他可以对过去所忍受的种种侮辱做出总答复了。什么样的总答复呢?他在信的末尾宣布:“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可见他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他要以死来澄清周围的人们对他身残处秽、隐忍苟活的误解和蔑视,以死来控诉自己所遭遇的不平和不幸。所以对这封信,绝不可作寻常书信来读。它既是司马迁告别人世间的遗言,也是他经过七年的忍辱负重之后,终于昂起头来抗议暴政的一篇战斗檄文。《报任安书》传达了司马迁的心声,但它也给后人留下若干永久的谜团:像这样一封写给死刑犯的信,究竟是如何可能保留下来的?对操纵特务政治得心应手的汉武帝看到过这封信吗?司马迁之死究竟与他写了这封信有没有关系?历史的魅力恰恰就在于,它老是喜欢用这样的问题来考验我们的想象力。《史记》全书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虽然不能说是字字血泪,但它确实耗费了司马迁十八年的心血;这还没有把他的父亲司马谈为准备撰写《史记》所花费的精力算进去。就写作字数而言,司马迁似乎远不及当代许多“著作等身”的教授。然而就是这部《史记》,却成为中国文化史上一笔最光彩夺目的遗产。更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个被汉武帝阉割的人,却因为他创作了《史记》而成为中国的“历史学之父”!《史记》将近杀青,对司马迁的精神是莫大的解放。他对此生已一无所求,所以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无所顾忌地挺直脖子说话了。《报任安书》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出来的。他毫不掩饰地说,现在他最不甘心的,是在这辈子里“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

司马迁生活在一个特务政治盛行的时代。汉武帝到处安置“线人”,连自己亲儿子的身边也不放过。对这样的局势,司马迁绝不会漠然不知。既然如此,给一个牵连在“谋逆案”中的死刑犯写这么长一封信,难道他不担心走漏其中的消息?正是从这样的推断出发,一个文学史专家提出,司马迁在写《报任安书》时,他预期中的读者其实远不止是任安,而恰恰就包括了汉武帝其人;不只是汉武帝,而且还有天下所有知道他的人,以及后世所有读到《史记》的人们!

这当然是一种十分有见地的猜想。尤其当我们考虑到两汉之际曾流传的一则小道消息,说司马迁后来因为“有怨言,下狱死”,那么上述猜想好像就变得更有道理了:所谓“怨言”,是否就是被武帝读到的《报任安书》里那些“愤懑”之言呢?现在有不少人认为,在人类认识自己生存环境的过程里,“浪漫主义”的想象力甚至比理性和科学还更加重要。这看来非常对。

不过,要想就此断定《报任安书》实际上是一篇《报今上皇帝书》,也存在一个很难解决的困难。在这封信里,司马迁不但直言无讳地透露了自己当年之所以不肯死的真正原因,而且明明白白地宣布他此生的目标业已接近完成;也就是说,《史记》差不多已经写完了。汉代的太史令并没有写历史的职责。司马迁写《史记》,完全属于他个人的一种“业余”活动。这部一直写到当代的著作(而且越是写到当代就写得越是翔实),会让汉武帝喜欢吗?如果这个喜怒无常、猜忌而刻薄成性的皇帝看了这部书不高兴,《史记》还能逃脱他的追缴和焚毁吗?要知道,在一个只能靠数量极有限的手抄复本来传播书籍的时代,著作遗失而不能传世的可能性本来就很大;如果还有专制皇帝动用国家机器来对它进行搜缴销毁,《史记》的命运不就更加岌岌可危了吗?司马迁忍辱苟活近十年,就是为了写完这部著作。他怎么可能置《史记》的安危于不顾,自动把关于它的消息报告给汉武帝?从这一点考虑,他在写《报任安书》时,又似乎不可能以汉武帝为假想中的读者。

到底应该如何解决这个疑问?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把它当作一个“开放性”的、还无法彻底地予以答复的问题来看待。古人说,读书时应力求“平其心,易其气,阙其疑”。所谓“阙其疑”,就是对一时还弄不清楚的问题不要强作解人,方凿圆枘,而宁可持一种开放性的存疑态度。

说完了《报任安书》,现在让我们把话题再拉回到《史记》上来。鲁迅曾称赞《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前一句话的字面意思比较好懂,赞扬《史记》是中国历史学的一部巅峰之作。后一句话又把它比喻成《离骚》,这应当如何解释呢?《离骚》是战国时代楚国的贵族屈原所写的一首体裁特别的长诗,这种体裁在中国文学史上被称为“楚辞”。秦汉统一以后,楚辞的影响越来越大地波及北方;秦以前名不见经传的屈原,也开始从传闻在楚人口耳之间的一个地方性人物,逐渐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所知。司马迁之前有一个人叫贾谊,曾被贬官到长沙,在那里写了一篇《吊屈原赋》。这篇著名的文学作品一经流传,屈原作为一个孤芳自赏、怨天尤人的文人骚客形象,便被深深地印刻在一般人的心里。但是从司马迁的眼里看出来,屈原还不止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把屈原的悲愤自杀,看作是他向黑暗势力的绝望控诉和最后反抗。他描写了一个具有道德英雄主义气概的屈原。

我们或许都知道,楚国最强大的时代在楚庄王到楚平王时期。著名的典故“观兵于周疆,问鼎之轻重”就发生在庄王时。屈原生活在楚怀王和顷襄王的时代。那时候,楚国虽然已不如从前那般强盛,不过它仍然还有力量东抗齐国、西敌强秦,保持着第一等大国的地位。东汉的刘歆描写当日的形势说,“横则秦帝,纵则楚王”(如果秦国的“连横”战略成功,秦就能成功它的帝业;如果六国的“合纵”战略得势,那就造成由楚国王天下的局面)。可见他把楚国看作是能与秦国相抗衡的最后敌手。

司马迁把屈原放回到这样一个机会与凶险形影相随的时局里去进行分析,于是对屈原产生了一种新的理解。屈原一度踌躇满志,但因为遭到小人的嫉妒毁谤,被楚怀王削去了官职。《离骚》就是在屈原被罢官后创作的长诗。它的主题其实就是一个“怨”字。司马迁为屈原辩护说:“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直到这里为止,司马迁的见解与贾谊相比还没有什么不同。他区别于贾谊的地方,是司马迁揭示出,屈原把这种“怨”表现得非常大气。屈原把自己的怨与“忧”,也就是对国家命运的忧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因而就完全超越了个人得失的狭隘感情。司马迁评论说,《离骚》从上古的圣王说到商汤、周武王,乃至春秋最早的霸主齐桓公,为的是对时政进行批评、揭示道德的重要以及治乱之道的法则。所以在司马迁看来,屈原虽然被污秽所包围,但他的志向却可以与日月相争辉。

从《离骚》判断,屈原周围的人们大概都劝他离开楚国,到别的国家去谋求个人发展。士大夫见用则留,不用则去,这在百家争鸣、“士为知己者用”的当时是士大夫中间十分流行的做法。为此,屈原曾先后找过好几个人替他算卦。《离骚》里提到三个这样的人,分别是屈原的姐姐“女媭”,以及“灵氛”和“咸巫”。占卜的结果都说他应该从楚国出走。但是思来想去,屈原还是不愿意离开楚国。他的《离骚》以“吾将从彭咸之所居”结篇。彭咸是传说中的殷代贤臣,向殷王谏言被拒绝,乃投水而死。可见在创作《离骚》的前后,屈原已经产生了以殉死来表明自己心迹的念头。不过此时他的这个念头还没有像后来那样强烈而已。他为什么死也不愿意离开楚国呢?司马迁在屈原传里安排了一个屈原与江边渔夫对话的故事,来表明屈原拒绝与陷害他的黑暗势力妥协的心迹。

故事说,被楚王流放的屈原来到长江边。他“披发行吟泽畔(披头散发,在江滩上来回漫步,口中还念念有词),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江边一个渔夫见了问他:“你不是屈原大夫吗?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屈原回答:“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渔夫说:“圣人应该随时局形势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应对方法。怎么可以空怀绝世的才能却让自己被废逐呢?”屈原完全不理会渔夫的劝导,继续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表白说:“谁能忍受自己洁白的身体被世俗的污垢所玷辱?我宁可跳进长流不息的江水,而葬身于鱼腹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屈原与渔夫的这段对话,来源于相传是屈原创作的楚辞《渔父》。这篇楚辞即使真的是屈原所写,那也不过是作者“伪立客主,假相酬答”的一种文学性质的描写(假设客主之间一问一答的场景,从而抒发作者个人的情感),所以是不能把它当作真实的事件来对待的。但是这个场景对司马迁来说是太重要了。他要通过这个故事,表达屈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崇高道德理想。司马迁的心与屈原紧紧相通。他说,屈原被楚王从身边赶走,因而才会有《离骚》这等伟大的作品。他一定要把这一点充分表现出来,其实也就是在寄托自己蒙冤发愤、气冲斗牛的情怀。鲁迅最懂得司马迁对屈原的这种独特解读,所以他才会把司马迁忍受着巨大的身心残害而完成的《史记》,比作无韵的《离骚》。

鲁迅将《史记》与《离骚》相提并论,不仅因为作者的遭遇或作品的写作背景十分相像,而且也因为《史记》除了是中国史学史上的一座伟大的高峰,同时又和《离骚》一样,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枚不朽的丰碑。《史记》刻画人物的细腻生动,表现出司马迁极高的文学造诣。他写楚汉两军对垒,项羽一方用弩机射出的箭射中了刘邦的胸口。刘邦痛得不由自主地将身体收缩起来。但他突然意识到在阵前暴露出主帅胸部受伤,很容易动摇自己一方的军心。但他已经弯下腰去了,怎么办呢?于是他急中生智,就势伸出手去抓住自己的脚,嘴里说道:“老贼伤了我的脚趾。”司马迁只用十二个字就把这段经过表现得栩栩如生:“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史记·平原君列传》讲述著名的毛遂自荐的故事,在说到毛遂要求陪同平原君赵胜出使楚国的时候,司马迁这样描写两人的对话:“平原君曰:‘先生处胜(平原君自称)之门下,几年于此矣?’毛遂曰:‘三年于此矣。’平原君曰:‘……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于此矣,左右未有所称颂,先生无所有也。先生不能。先生留。’”毛遂最后还是跟从平原君去了楚国,而且也全靠了他的辩才,才说服了楚国参加抗秦联盟,使平原君得以实现使楚的目的。这时候《史记》又记载平原君的话说:“胜不敢复相士(识别人才)。胜相士多者千人,寡者百数,自以为不失天下之士。今乃于毛先生而失之也!……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胜不敢复相士!”前面一段反复直呼“先生”,后面一段则反复以“毛先生”为称;前面几次反复“三年(或几年)于此矣”,后面则重复强调“不敢复相士”。前后的反复,突现出平原君对毛遂从表面礼敬有加而心实鄙之,到真心佩服的思想感情变化。《史记》行文的气势,就像骏马冲下千丈之坡,又好比风行于上而水波跌宕起伏于下。

又如描写韩信胯下之辱,《史记》说他“熟视之,俯出胯下,蒲伏”。“熟视之”三字深有意味,突出了韩信内心激烈的冲突;而“蒲伏”两字,则把韩信忍气吞声的样子交代得活灵活现。《汉书》抄《史记》的这段文字,删去“蒲伏”两字,文章色彩也就变得单薄多了。《史记》的文字“言近旨远,辞浅义深(语言明白易懂而含义深远)”。它叙述刘邦听说萧何离去后的感觉,称他“如失左右手”;描写汉军的死伤惨重,说“睢水为之不流”;形容董仲舒的精神专注,则说他骑马三年,还没有弄清那匹马是雌是雄。有人说,阅读《史记》,真正可以令读者“如直见当时人,亲睹其事,亲闻其语。使人乍喜乍愕,乍惧乍泣,不能自止”。《史记》的文字是否也有不那么精当的地方?或许不能说绝对没有。《项羽本纪》讲述项羽死前勇战,说“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项王身亦被十余创”。两句话都指项羽一人而言,却好像在说两个人的事。刘知幾在《史通》里批评“史之烦文”,共举十四例,其中有十例出自《史记》。他的标准非常严格,曾批评《汉书·张苍传》里“年老,口中无齿”一语是“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以为应当删改为“老,无齿”。可见真的要把一部书写得“字字珠玑”,几乎是做不到的。总之,鲁迅说《史记》是一部不押韵的长诗,也有表彰它崇高的文学价值的意思。

九、“史家之绝唱”

虽然《史记》的文学成就达到辉煌的程度,它本质上却还是一部求真求实的历史学著作。所以鲁迅首先表彰它是“史家之绝唱”,然后才说它还是“无韵之《离骚》”。既要真实,又要有文学性,要做到两全其美当然非常困难,但还不是绝对不可能的。《史记》即为一例。《史记》内容的真实可信,最令人吃惊的证据之一,是它对于商王世系的记录。司马迁当时一定是依据了某种古帝王谱牒资料,可是这些资料今天一点也没有保存下来。所以他关于殷王谱系世次的记载究竟是否准确,或者准确到什么程度,后来的人几乎根本无从加以考察核对。一直到19、20世纪之交,人们偶尔从被当作中药材用以熬制方剂的“龙骨”上发现了商代刻辞(即甲骨文),再追寻到出产此种特别的“龙骨”的河南,这批刻写于晚商的甲骨文才在被掩埋三千多年之后终于重见天日。根据甲骨卜辞,可以将商代二十九王的世次复原出来。再拿这个复原结果与司马迁的记录一比对,人们惊讶地发现,司马迁的记录竟然与在他之前一千年就已经被埋入地下的殷商甲骨资料出奇地一致!这件事甚至使得人们有理由进一步猜想说,《史记》关于殷商之前夏代十七个王的系谱记录,大概也是有相当根据的,只不过我们至今还无法找到其他旁证材料来对它进行核实而已。《史记》内容的真实性,也反映在司马迁总是直截了当地叙述他所知道的事实情况,而一点也不会为了替尊者、替有权有势者遮掩什么而使用所谓“曲笔”(用隐晦含糊的话将不便直说的情形支吾过去)。中国人在记录历史时一向强调“直笔”,但是因为各种人情或利害关系的牵制,有时它甚至还需要以生命作为代价,因此完全的“直笔”是很难做到的。司马迁却勇敢地做到了“直笔”。西汉的开国功臣大多数出身低下。周勃靠为人吹箫送葬为生,樊哙是杀狗人的儿子,栾布是酒店里的跑堂,灌婴稍微好一点,是贩绸缎的小买卖人。司马迁身为汉人写本朝的历史,却对这些都一概直书,毫无忌讳。甚至对皇家的丑事,他也照写不误。刘邦贫贱时被他父亲骂作“无赖”,审食其与刘邦的寡妻吕太后不清不白,诸如此类的事情都被司马迁写进他的《史记》。《汉书》对武帝以前的纪事多照抄《史记》,但《史记》中“无赖”、“得幸吕太后”一类的话,在《汉书》里却是绝对读不到的。

甚至对于当时已被圣人化的孔子,司马迁也不肯放弃直笔的原则。他说,孔子由他的父亲叔梁纥与母亲颜氏“野合”而生(野合者,不符合礼的规矩也)。叔梁纥在孔子出生后不久便死去了。孔子一直到死,都不知道父亲坟墓的确切地点。孔子大力提倡孝道,怎么可以连自己父亲的坟墓在哪里都弄不清楚?司马迁还描写说,孔子为与齐景公拉上关系,去走齐景公宠信的一个叫高昭子的小人的后门,居然做了高昭子的“家臣”(私人随从)。他在卫国,为接近卫国的君主,又去走卫夫人南子的后门。两人隔着帷帐互相行礼,南子“环佩玉声璆然”。这都是以卫道自命的正人君子所不能接受的。所以他们说,司马迁的这些描写,都来源于“诸子杂说,不可取也”!还有人因此把《史记》说成是一部“谤书”(带有诽谤的书)。

以上所说,可能会让我们误以为,凡被司马迁写入《史记》的,必定都是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实际情形也不完全如此。我们说司马迁能够做到“直书其事”或者“直笔”,主要是说他对自己所记录的事情不愿意加以故意的隐瞒或篡改;是说他知道某事如何,就一定照着那样子把它讲述出来。他自己总结《史记》的写作原则,叫作“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意思是把有关过去的种种传说组织成一个系统,放在一个宏大的叙事框架里重新讲述,尽可能使这些来源不同、讲述立场和讲述角度不同的故事能够互相补充、互相协调、互相映衬。有些传说,例如天人感应、圣人的种种神异事迹之类,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可能真假掺杂,而在古时候却长期被大多数人信以为真。司马迁当然也做不到例外。他说舜六十一岁代尧践位,统治天下三十九年,死于今天的湖南。古人对此老早已经提出过怀疑。他记载楚国王室的起源,说祖先中有一个人叫陆终,妻子“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上古的人是否做得到采用剖腹产来接生,已经十分可疑;至于一胎产六子,那就更加无法让人相信了。可见司马迁最多只能做到“以信传信,以疑传疑”;要求他说的必得完全真实,那对他不是一种苛求吗?

另一种情况是,《史记》讲述的故事中,肯定加入了不少由讲述者添加在里面的想象成分。我们都知道,刘邦阵营里最会打仗的人是韩信。当刘邦被项羽射中胸口、接着又被楚军围困之时,韩信却在项羽分封的齐国大打胜仗。因为自己差不多灭了齐国,韩信从前线送一封信给刘邦,要求刘邦封他一个“假齐王”(负责镇守齐国的代理国王)。刘邦读完这封信勃然大怒,骂道:“我被楚军重重围困在此地,从早到晚盼望你来救我。你却只想到要做什么‘假齐王。’”坐在刘邦身边的张良、陈平一听急了,连忙在桌子底下踹了刘邦一脚,把嘴附到刘邦耳边,轻声对他说:“目前形势对我们不利,韩信如果自立为王,你能禁止得了吗?不如顺水推舟,封他一个王,把他笼络起来,使他不至于反叛。否则很可能会有麻烦。”刘邦一下子明白了,连忙接着前面的话转弯说:“大丈夫想做诸侯,就应当做真王,还要做假王干什么?”他立即派张良赶到韩信军前,封他为“齐王”,同时调发韩信的援军来解自己的围。不消说,这个故事十分精彩。但是张良、陈平在桌子底下踩刘邦的脚,这是谁看见的?两人贴着刘邦耳朵说的话,又是谁听见的?在场的人们真正能看见的,至多也只是张良和陈平与刘邦交头接耳的情景而已,其他情节无非是讲述者根据事态演变的逻辑线索补充进去的。

再有一种情况是,《史记》在“发掘”某些当时已所知很少的事件或人物时,由于素材的缺乏而不得不李代桃僵,乃至化虚为实。前面说到过《史记》塑造的屈原形象,就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直到司马迁生活的时代,屈原在人们的印象里,包括在贾谊著名的《吊屈原赋》里,不过是一个过度敏感和自尊而偏偏又怀才不遇的文学家而已。他在先秦文献中几乎没有留下什么记录,所以司马光编写《资治通鉴》时,竟对他一字未提。司马迁要为屈原写传,最大的困难便是材料不足。他的依据无非有这么两种:一是由屈原本人所写、也包括后人依托屈原之名创作的那些被称为楚辞的作品;二是武帝时的淮南王刘安遵照武帝命令撰写的《离骚传》。他要把屈原在楚辞《渔父》里虚拟的“主客答问”当作他的一段真实遭遇写进传记里去,其实跟屈原的故事实在太少也有密切的关系。有人甚至认为,《史记》中提到的陷害屈原的楚国贵族“子兰”其人,实际上也根本不存在。《离骚》在极言世道衰乱、风气浇薄、人无操守时,用了一个比喻,说百草不香,连兰、椒这两种最有代表性的香草,其气味也都变臭了。而《史记》所谓“子兰”(此人在《汉书》里又被写作“子椒”),很可能就是从楚辞的“兰椒之语”里化出来的。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屈原的形象在历史上至少经历过两次重大的变化。他先从贾谊《吊屈原赋》里的一个牢骚满腹的冤死文人(我们可以把他叫作“贾谊版的屈原”),变成司马迁笔下以勇于一死来向黑暗、罪恶的社会势力进行抗争的道德英雄(“司马迁版的屈原”)。再后来,他又变成对自己国家爱到近乎痴情程度的一个爱国主义的典型人物,但那已经是现代的事情了(“郭沫若版的屈原”)。

最后,司马迁其实还特别爱好讲述生动曲折的故事。他既讲究“实录”,但也抑制不住“爱奇”的心性。《史记》关于战国历史的叙述,有将近一半来源于一本类似于《战国策》的故事集。它显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记载。看来司马迁并没有仔细地考虑过,在这本书所记载的许多巧妙的阴谋故事里,究竟哪些才真正经得起推敲、因而值得写进严肃的历史著作里去。古人因此批评司马迁“大胆莽撞”。有一个当代西方学者称,司马迁既是严肃的历史学家,又是有一点华而不实的轶闻编纂者。他认为,在《史记》里,历史学的标准经常被“故事本身的打动力”所取代,从而使司马迁“失去对书写的控制”。

这么说起来,《史记》到底还能算一本可以被我们信赖的历史著作吗?回答仍然是绝对肯定的!已经过去的经历一旦成为口耳相传或者记录在纸上的某种叙述,其中就一定会不可避免地带有叙述者本人主观上对那段历史的想象、理解和阐释。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人都做不到完全客观地去“复原”某一段历史,或者所谓“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司马迁做不到,别人也一样做不到;古人做不到,今天的人也一样做不到。衡量一部历史著作的好坏,不是看其中有没有掺入作者的主观想象和理解,而是要看这种想象或理解是否来源于历史事实,并且是否经得起所有已知历史事实的验证与核查。

为了编写《史记》,司马迁曾利用他做太史令的职务读遍了“石室金匮之书”(指国家图书馆的藏书)。但是除了古帝王的谱牒之外,他在当时能看到的书籍,其实并不比我们今日所能掌握的资料更加丰富多少。而要凭这点原始文献写一部通贯两三千年的全面历史,他所面临的素材和资料短缺的困难是极大的。据日本学者的研究,《史记》关于周文王之前的早期西周历史的记述,实际上就是由得自各种古书的三十七则片段叙述拼凑而成的。其中有九则源于今日已遗失的古帝王谱牒,二十四则资料来源于《礼记》、《尚书》、《诗经》、《孟子》和《韩非子》等常见著作,只剩下四则资料来源不详。他撰写的孔子传把《论语》的五分之一都作为孔子的言论抄了进去,引用的范围涉及《论语》全部篇目的六分之五。秦始皇烧书,把除本国以外其他六国的资料都销毁了。因此除了非常简单的秦国编年史,还有前面说到过的那本故事集,关于《春秋》纪事结束到秦统一的这一段,也就是关于所谓战国时期,更是缺少可资参考的史料。所以《史记》战国部分的写作,只好先根据相对来说还稍微丰富一点的秦代史料编成“秦本纪”,而后将“秦本纪”中与六国相关的信息分散到有关各国,制成“六国年表”。再据年表、各国君主谱系和战国故事写成韩、赵、魏、楚、燕、齐等世家的战国史部分。我们所以要指出司马迁的种种苦心经营,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看出,这部历史书的写作,在把尽可能多的资料和作者个人对这些资料的认识尽可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方面,已经达到了何等了不起的程度。《史记》创立了一种综合的叙事体裁,分别由本纪(编年史)、表(按专题制作的历史年表)、书(政治、军事、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专题性记载,后代改称“志”)、世家及列传(王族家庭史和一般人物传记)等四部分构成。它成为历代王朝在此后两千年里编写“正史”的标准范式。

在司马迁以前,纪、表、书(志)、传这四种书写历史的体裁,其实都已经分别存在了。司马迁的贡献,在于他将这四种体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综合复杂的结构框架。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造。创造从来就不可能是无中生有、突兀而起;它总是以某些先前已经存在的因素作为起点而实现的。不过,《史记》最大的贡献,或者说司马迁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学之父”的原因,还不在于上述综合性叙事体裁的创造。《史记》对中国历史编纂学最伟大的贡献,是它第一次把一种“过程”的脉络,埋置到对于过去的历史书写之中。司马迁提出他写《史记》是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就是这个意思。

中国古代的历史记录,在司马迁以前起码已经有上千年的时间了。尽管这些记录虽然也被按年代的先后排列起来,却像账本一样既简单,又零碎散乱,看不出在那一大堆事情的变化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或线索。比如某年“陨石于宋五”(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某年某月“赵盾弑其君”之类。为了弄明白那些简单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于是还得把相关的故事情节用口耳相传的办法一代代传承下去。人们不关心这一连串的事件或故事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的问题,因为那时候历史书写的目的是拿这一件一件的事情单独来进行道德的批判,用作后人的教训。孔子删改《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司马迁突破了这样一种支配中国人上千年的历史思维方式,要把过去当作一个连续不断的变迁过程去探究和说明。也正因为这种不同寻常的目标,他才必须要发明一种崭新的综合性的叙事体裁来描绘过去。这不是最突出地表现了他的伟大的创新精神吗?

写完《史记》,寄出了《报任安书》,五十五岁的司马迁从历史记载中消失了,从此再没有留下别的什么形迹。他的晚年将会如何结局?这个引人入胜的问题,是历史再度留给我们一个千古之谜。

十、身死之谜

征和二年,也就是公元前91年之后,司马迁再也没有出现在历史记载里。在此之后的第四年年初,汉武帝病死,那年他刚好七十岁。临死前,“望气者”(通过察看天象及山川来预言大事的巫师)声称长安的监狱里有“天子气”(意即狱中有人将代武帝而君临天下)。结果关押在京师各监狱中的囚犯不论所犯轻重,一律被处死。但这一招还是没能帮助武帝逃过一死。汉武帝与司马迁这对内心已严重对立的君臣,究竟谁活得更长一点,从而得以亲眼目睹另一方的死亡?现在没有确切的凭据可以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关心司马迁命运的人们,曾经对此作过各种各样的猜测。

我们早就说过,司马迁受宫刑之后一直担任“中书令”的官职。现有的资料似乎可以表明,武帝最后一年在中书令位置上的,是一个叫郭穰的人。这就是说,司马迁当时已经离开了中书令的职位。那时他还未到六十岁,不像是告老离去,所以很可能是在此前死于任上,因而导致中书令的职务必须另易他人。著名的大学者王国维倾向于这个说法。他写道:“要之,史公卒年虽未可遽知,然视为与武帝相始终,当无大误也。”总之,司马迁大概死得比武帝略微早一点。

如果司马迁真的死在武帝稍前一点,我们就会碰到一个更加费人猜疑的问题:这个“稍前一点”,究竟纯属偶然,还是与武帝有什么关系?历史上很多“稍前一点”的事例,都很让人觉得带点疑案的性质。如光绪死在慈禧“稍前一点”便是最著名的例子。汉景帝在本人死去的“稍前一点”逼死名将周亚夫(说详下),也属于这种情况。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司马迁真是被垂暮的武帝害死的吗?

关于这一点,两汉之际就曾有人说,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之过。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下迁蚕室。有怨言,下狱死”。这段话所包含的消息,至少不完全都是准确的。司马迁并没有因为“举李陵”而获罪。他被“下蚕室”,是由于他力图要替已经战败投敌的李陵说话,那时候根本就谈不上举荐不举荐的问题。可见说这段话的人,对发生在八九十年前的那件事只剩下一个很含糊朦胧的印象了。不过也不能因此断定,他所说的就全然不可信。消息说司马迁“有怨言,下狱死”,倒是很有可能的!对此,我们至少可以举出一条很有力的旁证来。

东汉前期的班固,在《史记》有关西汉记事(终止于武帝后期)的基础上,补写昭、宣、元、成、哀、平六帝时期的史事,作成一部完整的西汉断代史,叫《汉书》。《汉书》有《司马迁传》,但对他死于何时、如何死去这件事却一个字也没有提起。根据《汉书》为人列传的一般体例,凡善终之人,班固大都会在传记的末尾交代该人死于何年,终年时有多少岁。《汉书·司马迁传》对这一点未加交代,不能看作是班固的偶然疏忽。他避免谈及司马迁去世的消息,很像是在为尊者讳,即故意向后人隐瞒司马迁最终被武帝处死这个事实。这里所谓“为尊者讳”,其实不一定完全是在捍卫司马迁的名誉,而更可能是为汉武帝着想。班固称赞“孝武之世,文章为盛”(文化灿烂)。一个卓越绝伦的大历史学家,怎么可以被这么一个追求“文章为盛”的皇帝处死?这样的事,对后代如何交代得过去?班固决定保持沉默,实在是深有用心的。

说到这里,关于司马迁的死,有两点似乎颇可以肯定:他死于武帝末期;他是因为“有怨言”,所以被下狱而死。

然而上面的结论马上又引发出一个新的问题:假如司马迁是因“怨言”而再度触怒武帝,所谓“怨言”,是他写在《报任安书》里的那些话吗?换言之,司马迁在生命的最后被下狱,是他的那封《报任安书》惹出来的祸吗?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不得不承认,人若想事事洞穿历史的吊诡之处,实在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做的,无非是将它安放在一个开放性的讲述框架里去对它加以认识。那样做的话,我们就可以设想两种完全不同的答案,用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种答案是,所谓“有怨言”的罪名,果然是由《报任安书》引起的。就像前面已经讨论过的,司马迁本人恐怕无意于透过《报任安书》直接向武帝披露心胸。但是汉武帝还是通过自己的监视系统弄到了这封信。武帝与司马迁相处多历年所,以他的精明识人,不会不对司马迁的内心活动毫无察觉。现在,多年来深藏在他内心的狐疑终于被信中一行行的文字所彻底证实。他恼怒司马迁辜负了他的“尊宠”;他更受不了司马迁在“从俗浮湛”(在世俗的浪潮中随波逐流)的外表之下那一副蔑视他的至高权威的傲骨。为此,他要再度惩治司马迁。

然而事情还不止于此。如果武帝读到了《报任安书》,他必定还会去设法追寻《史记》。他最关心的,应当是司马迁将会如何描写他这个“今上皇帝”。前面提到过的传说透露了一条有关消息,因此也就十分值得引起我们注意。它说,武帝读了《史记》中的《景帝本纪》(这里似乎还应该加上《今上本纪》,也就是武帝朝的编年史),对司马迁毫不遮掩地暴露汉景帝、武帝父子二人的短处大为光火,因此把这篇本纪销毁了。班固在写《汉书》时说,流传世间的《史记》已经缺失了十卷(《史记》总共有一百三十卷,今本中有十卷是西汉后期的人补入的);而其中恰恰就包括景帝和武帝的两篇本纪在内。看来上面这个说法不一定完全是空穴来风,只不过它把武帝“怒而削之”说成是在司马迁受宫刑之前,在时间上弄颠倒了。司马迁写《报任安书》时,只说《史记》总共一百三十篇,丝毫没有提到它被武帝强行删削之事。所以武帝“怒而削之”,只能发生在这以后。于是我们可以说,假使司马迁“有怨言”的罪名果真起因于《报任安书》,那么他的死大概还不仅因为这封信,而且也因为《史记》对“今上皇帝”以及与“今上”有牵连的一系列人与事的描写太不称汉武帝的心。

武帝追查《史记》的事情,还在司马迁的家乡陕西韩城被演绎成一系列动人的民间故事。据说司马迁被下狱后,妻子柳倩娘回到家乡,守护早已被女儿司马英暗地里转移回家的《史记》正本。后来,司马迁的长子司马江被李广利诬奏,被迫从边关奔太行山造反。柳倩娘听说司马江造反,恐怕被官府灭门,遂命后辈改名换姓,离家避祸;她自己携带《史记》入庵为尼姑。她在庵中修道四十年,终于成仙,乘龙而去。司马迁的三叔司马厚,则在与前来搜查《史记》的官军搏斗中被杀死。

韩城民间还传说,司马迁的生日是农历二月初八。而他的妻子柳倩娘,又被说成是李陵的姑表妹。故事说,李广利要纳柳倩娘为妾,倩娘不肯,李陵也不同意,为此他遭到李广利的忌恨,所以后来李广利坐视李陵陷敌而不救。柳倩娘则经李陵介绍,拜司马迁为师学艺,遂由相互爱慕而终成婚配。

这些传说反映了民间的感情和想象,但并没有什么历史根据。司马迁应该是有儿子的,名字已不可考。他的女儿十分有主见,嫁给一个地位不低的官僚,也没有留下名字。她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杨忠、杨恽。最早把司马迁的书传布开来的人,正是司马迁的外孙杨恽。

不过汉武帝怒删《史记》的说法也未必能使人完全相信。理由至少有三条。

第一,《史记》之所以缺少十篇,也可能是因为司马迁压根儿就没有按原计划真正把它们写出来。或许我们只能说,司马迁生前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史记》的撰写,但他还留下若干篇章始终没有写完。《史通》作者刘知幾就持这种看法,即所谓“十篇未成,有录(目录)而已”。清代前期负责编辑《四库全书》的一批大学问家,认为“当以知幾为是也”。王国维也批评武帝删书之说“最为无稽”。

第二,《史记》有目而无书的共达十篇。其中大多数内容与汉武帝无关,根本不可能是被他删毁的。既然其他篇章的遗失都可以与汉武帝没有关系,又有什么理由断定汉景帝、汉武帝两篇本纪的丢失就一定出于武帝所为?事实上,西汉一代既无印刷术,纸张也还未曾代替丝绸或竹简、木片成为书写的最主要材料(这要在两晋时才发生)。一部五十多万字的书,整本抄写既不容易;即使抄出来,要把它全部装订在一起也不可能,当时只能一卷一卷地分别装订。正因为如此,像这样的大部头著作,往往按阅读需要被拆散开来,分卷抄写,并分卷流传,叫作“写以别行”。在这样的传播过程里,有若干卷失传,并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非要找出一个为这类偶然事件负责的人物,有时反而显得牵强无据,真正变得“吃力不讨好”。

第三,武帝如果因《史记》“极言其短”而毁去记载景帝和他本人时代的两篇本纪,那么他必得要以同样的手段毁去《史记》中的其他一些篇章!景帝朝用晁错的“削藩”策来收拾刘邦当年分封的同姓王后裔(同出刘家一门骨肉的同姓诸侯),弄得宗室人怨沸腾,最后逼出一场“吴楚七国之乱”。西汉朝廷削藩自有其理由,但景帝在这个过程里显得刻薄寡恩也是事实。尤其无情的是,七国之乱刚刚爆发时,他一时慌了手脚,竟把满心为朝廷的长治久安着想而被诸侯切齿痛恨的晁错当成替死鬼,把他斩杀在长安东市,以求与叛乱的诸侯妥协。景帝在那天一早派人到晁错家里传唤他。晁错还以为是召他进宫问对,把朝服穿戴得整整齐齐才出门。万没想到的是,他被直接领到东市受刑,连再见一次景帝之面的机会也没有。唐朝有人写诗说:“旋见衣冠就东市,忽遗弓剑不西巡。”前一句里用的就是这个典故。

景帝做过的另一件刻薄无情的事,就是在自己死前先以冤案逼死周亚夫。周亚夫是汉初功臣周勃之子,自己也在镇压吴楚七国叛乱中立过大功劳,一直做到丞相。可是他却因为反对景帝废黜既定的皇太子、改立日后的武帝为太子而得罪景帝。景帝很快与他疏远。不久他请求辞职,获得批准。景帝在宫中请他和新立的太子一起吃饭,大概是想补救或协调周亚夫与新太子的关系。奇怪的是,在周亚夫的筵席前只放了一块大肉,却没有筷具。周亚夫心里不高兴,脸面就上了颜色。坐在他身边的太子不断地向他张望。周亚夫实在忍耐不住,便离开坐席,冷峻但不失礼貌地告辞了。景帝望着他弓腰曲背的后影说:“此人心中怏怏不服,将来绝不是少年天子能使唤得了的臣下!”周亚夫随后就被一个冤案缠身,在狱中绝食五日,吐血而死。后来有人说景帝对待臣子太少恩情,用法又太过深刻,“大抵得于晁错者为多”。此说十分到位。

司马迁若要在《景帝本纪》里“极言其短”,他可以说的,无非也就是上面这些。这些故事也被他写入《史记》的其他有关部分,如《周勃世家》、《晁错列传》等等,而且只会讲得比在本纪里更翔实。如果武帝为此要销毁《景帝本纪》,他不是也应该、甚至更应该销毁另外的那些篇章吗?这样的分析对质疑武帝销毁《今上本纪》的猜想也一样有效。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

如果武帝没有怒删《史记》的事情,那么断定他见到了《报任安书》的看法也就失去了几乎是唯一的重要旁证。也许他根本就没有读到《报任安书》里的那些怨言。可是司马迁既然已经决心要用从容就死来洗清当年不得不忍受的巨大侮辱,他一定还会在其他场合毫无顾忌地倾吐自己的怨言。他终于实现了这一番心愿。可惜其具体情节到底如何,今天的我们对此已经丝毫不得而知。

总而言之,要说武帝是因为读了《报任安书》以及《史记》,才会第二次迫害司马迁,还缺乏充分令人信服的证据。但司马迁因“有怨言”而断送了老命,则很可能是历史事实。我们或许有把握说,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心甘情愿的结局。因为司马迁早已明白,他如果想要真正地被人们认识,那么他必须用壮烈的死来表明自己的心迹。“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这十个字可以说斩钉截铁,难道不正是这样的意思吗?

有关司马迁的历史资料实在少得可怜。要想了解司马迁,最好的办法是用心去阅读他的《报任安书》和他的《史记》。不过,要想真正享受蕴含在《史记》里的古朴雄伟以及它无法言传的美,只有把自己从“耳食之人”变成原始文本的阅读者。我们的谈话节目只能帮助你走近《史记》。而要真正走进《史记》,还得靠每个人自己才能做到。那是任何别人都无法代劳的。【补记】

本文是为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文化中国”谈话节目所写的演播底稿。节目播出后,曾出版过一本以屏显字幕文本为依据的对话体小册子。惟为适应录播实况与谈话体裁的需要,也因为节目容量的限制,这个对话体文本对演播底稿作过不少删削更动。我觉得,作为供书面阅读之用的文本,其实还是演播底稿更完整,也更翔实一些。所以现在将它收入本书。

漫谈读书

一、前言:书贵熟读

这几年的中国图书出版业,一直非常繁荣。借用我一个朋友的话说,书摊上从“天王巨霸、黑枪红血”到“丰乳肥臀”,差不多已经应有尽有。

不但书本的题材丰富、数量巨大,而且还有不少新的图书形式流行起来。比如主要依赖漫画或动漫图像来叙事的书,文字在其中只作为辅助表达的形式出现,或许可以称它为“绣像版”图书。像蔡志忠的漫画老庄、漫画禅说、漫画论语等。又比如“网络版”图书,让作者在与众多读者不断互动的过程里把他的书写下去。还有一种可以叫“中华鳖精版”图书,由编者把书中各节各大段的中心思想、主要结论、特别精彩的议论见解等等,都排印在正文的边框部分。其本意是帮助读者消化,等于代他们作读书笔记,有点像用推销鳖精来抢老鳖生意的样子。再比如“有声版”图书,电子版外文词典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近两年来尤其火爆的,则是“讲坛版”图书,它不需要由读者自己来阅读,他们只要“听书”,也就是通过用耳朵听明星二传手宣讲的方式去接近名著。

读书在当代中国人日常生活或文化消费中的地位,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在地铁最拥挤的时段,我们也会看到有很多乘客读书看报。中国人过去讲究“敬惜字纸”,凡写过字的纸,就要对它加以尊重和爱惜,对书那就更要恭敬了。所以读书之前先要“焚香沐浴”,端正好精神。读书也由此变成一件太庄严、甚至还有几分沉重的事情。现在,大多数人不会再这样看待读书。它已经转变为很多人打发闲暇时光的一种习惯性活动,构成人们业余时间里更日常、更随意的生活内容一部分。

这当然是好事情,但是中间也隐然存在一些问题。总的来说,在绝大部分人们中间,现在流行着两种占支配地位的读书方式:一是应试读书的方式,另一种则是休闲快餐式的随意阅读。应试读书方式主要流行在中小学生群体里。而休闲快餐式的随意阅读,不但正在日甚一日地支配着已经没有应试压力的成人读书活动,即使是对仍然在校的大学生来说,因为与中学阶段相比较,应试压力已大大减轻,所以一头栽进休闲阅读状态的人,也绝对不在少数。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在应试阶段读书读得越被动、越是疲惫不堪的学生,升学压力减缓后转入休闲阅读状态的意向就越强烈,转变的程度也越彻底。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只举一个例子。如果你让正在历史系学习的学生说出一种最使他们印象深刻的书,那么他们中间十有八九会举《万历十五年》作为回答。如果你追问这本书好在哪里,他们往往会答复说,它与他们所读过的大多数历史著作都很不一样。但如果你再进一步要求他们具体地谈谈这种“很不一样”,他们的回答就开始变得不知所云。你可能很明确地要他们回答下面的问题,即本书蓄意围绕着1587年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年份(作者把它称为ayearofnosignificance),去叙述万历帝、申时行、张居正、海瑞、戚继光、李贽等等著名历史人物的所作所为,它究竟是想告诉读者什么?这时候,他们的回答多会变成一堆完全不得要领的含糊言辞。由此可知,阅读只在他们脑海里留下一片十分浮泛的印象。他们是阅读活动里的“印象派”和“朦胧派”。据我所知,阅读效率低下这一现象,在庞大的读者群里其实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当然,每个人在一生里都会碰到许许多多不同类型、不同质量的书籍。其中有些可以基本不看;有些可以随看随丢;有些只需要草草浏览一番就行了;有些可能要采用跳跃式阅读法,从当中挑出若干章节来读读;有些值得从头到尾地将它通读一遍;还有一些是需要更加花力气熟读的,要把纸面上的文本印到自己的心里去。不管是什么样的书,采取一式一样的读书方法或读书策略去对待,或者无论看什么书,都期望自己能达到相同的阅读效果,这肯定不是聪明的办法。我们需要随时根据不同阅读材料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选择不同的阅读方法。

不过,在许许多多的读书方法里面,有一种方法最重要、最关键、最需要我们去用心加以培育。我在这里指的就是“精读”的方法。这并不是说,我们对所有的书都需要精读。一个人一辈子能精读的书籍总是十分有限的。但是,一个人要是没有过精读的体验,还没有通过精读几本或者十几本书籍来训练和改善自己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效率,那么我就会怀疑他其实还没有真正掌握读书的方法。只有学会了精读,你的速读、跳读、泛读,甚至随便翻翻,也才会有充分的效果。古人说:“书贵熟读”。所谓熟读,其实就是精读的意思。

关于精读,朱熹对他的学生讲过一段很耐人寻味的话。他说:《朱子语类》书页老苏(指苏轼和苏辙的父亲苏洵,他的这两个儿子史称“小苏”,所以把小苏的老爷子叫作“老苏”)只取《孟子》、《论语》、《韩子》(指韩非子的书)与诸圣人之书,安坐而读之者七八年。后来做出许多文字如此好!他资质固不可及,然亦需著如此读。只是他读时便只要模写它言语做文章。若移此心与这样资质去讲究义理,那里及得来?是知书只贵熟读,别无方法。

朱熹对老苏非常称赞,但也有批评。要真正读懂他的评论,还需要对他说这段话的历史背景有一点了解。

我们知道,自从两汉经学衰落以后,中国的思想文化经历了一个长达七八百年的转型。朱熹正处在这个转型最终完成的时代;事实上,他本人恰恰就是这次思想文化转型的集大成者。如果要用最简单的话来概括这样一次转型,我们可以说,中国思想文化,古人称之为“斯文”,一个美国学者把这个词翻译为This Cultureof Ours,经历了一个从“文学”到“文以载道”,再到“直指天理、天道”的漫长过程。这里说的“文学”,包括文学艺术的创造这个意思在内,但远远不止是指文学创作而言,而是指的体现在中国传统典籍里的文化精神,尤其是指礼乐、典章、艺文等等的形式规范。在唐代后期,内在于“斯文”中的“道”被韩愈用“文以载道”这个口号明确地凸显出来。到北宋和南宋思想家的手里,儒学传统终于完成向“理学”的转变;它的关注中心从外在的行为规范转移到人对德行和道德自主的修证问题,所以我说它“直指天理”。

老苏和小苏其实都是讲求“文以载道”的,但在朱熹看来,他们还是文学有余,求道不力。因此他说苏洵读古代经典,“便只要模写它言语做文章”。但苏洵读书得法,天资又高,所以“后来做出许多文字如此好”,以至于一方面让朱熹赞不绝口,另一方面又使他觉得十分惋惜。照朱熹看来,假如苏洵能用他那样读书的方法去追求经典中的“义理”,也就是精神价值,凭他那样的天资,那就没有人还能追得上他。

朱熹用五个字来概括苏洵的读书功夫:“书只贵熟读”;这还不够,他紧接着还要再强调一句:此外“别无方法”!所谓“熟读”,也就是选择少数最要紧的书,“安坐而读之”,不贪多、不求快、不偷懒,反反复复,老老实实,把它们读熟、吃透,变成一辈子学问和涵养的根基。

上面举的是一个古人的例子。接着我还想介绍一点现代人的经验。

我曾经在哈佛大学作过两年访问学者,在那里我碰到过很多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第一流学者。如果有个别接触的机会,我总是喜欢向他们提出同一个问题,就是请他们推荐一部属于他们各自专门领域里最值得阅读的基本著作。有些人会马上回答我这个问题;也有不少说需要考虑一下,稍后再用电话或电子邮件回答我。所以我以为他们的答复都是很认真的。可是,当我按照他们的提示,到图书馆里去把这些书翻出来看看时,我就有点纳闷了。那些书往往都比较老,粗粗一读,并不觉得特别有吸引力,有些甚至已不再出现在新一代研究著作的参考文献目录里。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我才渐渐明白,这些学者所推荐的,经常是他自己阅读经验中让他留下最深刻印象的那本书,也可能是对他进入后来的学术领域影响最大的书。可见一个人学问再高、再大,真正奠定他的基础,真正会影响他一生,让他总是记得、总是珍视的,也就是不多的那几种书。但是不是有那么几本书透彻地印刻在心里,对一个人来说,那肯定是大不一样的!

所以怎样读书,这是需要学习的一件事。而学会读书,关键在学会精读。

这就需要有意识地去抵制阅读与理解中的“印象派”和“朦胧派”,在应试式的读书法和休闲快餐式的随意阅读方式之外,自觉地培育一种既使人赏心悦目、又高度能动的专注阅读。它与应试式读书方法不一样,却又完全可以促进应试能力的提高,同时帮助学生克服应试阅读所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效应,比如灌输教育带来的被动学习态度,成绩优秀但逐渐丧失学习兴趣,僵化的应对模式,只注重表达技巧而欠缺思考的深度等等。

有一点需要在这里加以强调的是,我并不认为应试式的读书法就那么全无是处。其实老师在讲解教科书时所演示的条分缕析、提纲絜领的分析方法,就十分接近于刚才讨论过的精读法。可惜应试教育中的被动学习情景,使大部分学生很难通过在老师辅导督责下研读教科书的经验去体察自主能动的精读法。所以一旦从应试压力下被解放出来,他们的读书功夫只会不断向后退转。

从这一点出发,很值得回过头去,看看古人怎样读书。毫无疑问,今天的人已经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恢复古人读书的方法。但是古人的读书经验,对于我们如何才能在阅读中做到最大限度地去贴近文本,从文本中挖掘出尽可能多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如何培养精读的能力,还是具有非常值得重视的启发意义的。因此,在接下来的漫谈里,我会比较多地结合中国古人的经验,更具体地介绍“书只贵熟读”的一些入手方法,或者说是入手途径。

概括起来,我会讲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古人所谓“读书须成诵”对我们的启示;第二,“不动笔墨不翻书”;第三,读书要做到专一和善疑;第四,读书须求“入味”而“贵自得”。前两条是关于读书基本功的,后两条说的是读书时应有的境界。如果这四条能落实,“书只贵熟读”对我们来说就不再是一句空话。

今天讲的,算是一个开场白吧。就说到这儿。

二、“读书须成诵”的启示

上次我们说,“书只贵熟读”。可是“熟读”好像还是一个有点太抽象的要求。那么究竟要读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算是“熟读”呢?

对古人来说,“熟读”的一个最起码的表现,是能够“成诵”。“诵”字的原意即大声背诵。古人很重视背诵能力。让我举两个例子。

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书法家黄庭坚五岁时,已经能够背诵五经。有一天他问老师说:“从来都称六经,为什么只读五种”?他的老师回答:“《春秋》不足读也。”这在当时人中是很流行的一种看法,最典型地反映在王安石把《春秋》称作“断烂朝报”的评语中。可是黄庭坚说:“是何言也。既曰经矣,何得不读?”据说他于是“十日成诵,无一字或遗”。《春秋》的本文用一万六七千字的篇幅记载了大约二百四十年间的人事,从文本字数来说,还算不得是大部头的书籍。可是要用十天就把它原原本本背出来,在今天看来仍然足够让人吃惊了。

另一个故事是关于苏东坡的。他曾经被人检举,罪名是利用文学创作和“谢恩表”之类的文章攻击政府,因此还吃过一顿冤枉官司。他的对头后来承认,在被审讯的过程中,苏轼对二三十年前所作文字、诗句,乃至引证经典和关于它们的传注,都能“随问即答,无一字差舛”。古史中经常会有某人“千言过目,成诵不遗”,“一览即诵,一字不差”,“举书传常连卷,不遗一字”之类的描述。还有些人把《汉书》看过两三遍,便能熟知全书,随口加以引证。

当然,“一字不差”云云或许有一点夸大。苏轼就有过把孔子弟子的话当乃师言论来引述的情况。另外,古书中引文的字句也常常会与原文的面貌小有出入。但这只会让我们更加佩服引用这些文字的作者。因为诸如此类的小差错反而可以千真万确地向我们证明,作者写下这些引文时,完全是在直接按照自己的记忆行事,而不是像现在的人那样,把一个书面文本摆在前面照着抄。

黄庭坚、苏轼都是名人,所以他们的博学强记比较容易被后人记得。但记忆力的超强,其实是古代读书人的一个群体特征。在有些人身上,它甚至表现得就像是一种“特异功能”。

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到过当时江阴的一个姓葛的秀才。有一次,他去拜见地方官。在候见厅里,他碰到另一名士人先已等在那儿,模样显得十分神气活现。这位葛君便很恭敬地向他作揖问候。对方见葛君穿戴贫寒,有点看不起他,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葛君非常不满意。坐了一会,他便问道:“你来见地方官,有没有‘衔袖之文’?”这是指古代士人为求长官或前辈的赏识,而在见面时向后者呈献的代表作品,叫作“行卷”。那人自然没有忘记带着它。葛君便向他要求看一看。此人素来自负,于是很得意地把自己的行卷出示给葛君。葛君接过来“疾读一过”,口中连连称“好”,当即交还。不一会儿,两人一起拜见地方官。眼看谈话就要结束,葛君突然说:“我那些不成样子的文章(自谦之辞),都已被这位老兄占为己有。刚刚他呈献的那些篇章,真正的作者其实是我。我可以当场把它们背一遍,以作证明。”然后他就高声背诵起来,居然“不差一字”。在座的人们都信以为真,纷纷责备那个被捉弄了的可怜虫。“其人出不意,无以自解,仓皇却退。”回家后想想气不过,结果生了一场大病。葛生把自己的特长用来对人施行恶作剧,哪怕因为别人先得罪了他,也不足为取。但用这个佚闻来证明古人“强记绝人”,还是有一点说服力的。

故事还没有说完。这位葛秀才的住家邻近有一个经营染布业的铺子,一天晚上发生火灾,把整个店铺连同记录着客户所交付的托染布匹数量、品种的账簿一起都烧掉了。有些客户乘店主丢失了凭据,加倍向他索要赔偿,把老板急得团团转。他的儿子忽然想到,失火前一天,葛秀才正好路过店铺,曾经在柜台上顺手翻阅过那本账簿。于是店主准备了酒菜,去找葛君商量。“葛饮毕,命取纸笔,为疏某月某日某人染某物若干,凡数百条,所书日月、姓氏、名色、丈尺,无毫发差”。店主拿着它,“呼物主,读以示之,皆叩头骇伏”。

有关葛秀才的上述传闻,未必完全真实。稍晚的元人笔记,也提到为试验某人记忆力,让他诵读染铺营业簿的事。世上哪里有好记性的人个个都去背洗染店账本的事情?这更像是宋元时代流行的一种固定的“话语”,用来形容某些人超强的记忆力。不过由此推想,当时人们的记诵能力强过现代人无数倍,大概离事实不会太远。

这样说有没有更带说服力的证据呢?只要回忆一下唐朝人常常说的“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或者宋人所谓“焚香礼进士,瞋目待经生”,其中的道理便可看作最硬朗的证据。

明经和进士分别是唐宋时期科举考试的两个最主要的科目。不过当时人对科举的这两个科目的重视程度大不一样。进士的取录标准主要是文学创作的才能,所以进士科成为展示读书人才华的主要竞争科目。考的人多,录取难,中选者也更受社会的尊敬。明经科考的是记诵,可谓“手抄义疏,口诵集解(义疏、集解都指各种各样为经典作解释的文字),心熟笺注(笺注也指对经典的注释,或者对注释经典的文字所作的再解释)”,所以被古人看作是一条“舍精就简,去难从易”的进身之路。可见记诵在古代士人群里已经变成一种寻常技能,人们离不开它,把它当作升官发财的敲门砖。可是另一方面,大家也不大稀罕它,因为能这样做的人们有的是。从这里可见,古人的记诵能力普遍地优越于今天的人们。

那么古人为什么会在记诵能力方面大大超过现代人呢?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印刷术普及之前,在纸张取代竹帛成为最基本的书写材料之前(此种取代之完全实现要晚至两晋之际),也就是当人们在一生中只有很珍贵、很稀少的几次机会能够接触到他们知之已久的那些典籍的时候,记诵是一般人保存文本的最可行的办法。也正因为这样,人们记诵文本的潜在能力就被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了。这种能力不但在少数人身上表现得特别突出,同时对很大一部分读书人来说,它也是一种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朱熹说过:“古人皆用竹简。除非大段有力地人,方做得。若一介之士,如何置?”他举东汉一个名叫吴恢的人为例子说,吴恢准备用竹子制成竹简,抄写《汉书》。他的儿子提醒他说:“你如果真把《汉书》抄下来,所用的竹简要足足堆满两辆牛车。”吴恢听了,才不得不放弃这个念头。非有力之家,自己既然置备不起书面文本,那怎么办呢?朱熹说:“盖古人无本,除非首尾背得,方得。至于讲诵时,也都是背得,然后从师受学。”例如汉人黄霸在监狱中,要想跟着夏侯胜学《尚书》,就花了一年多时间先将《尚书》文本背出来,然后才敢请夏侯胜替他讲解。

人身上很多器官的功能,其实都是极有开发潜力,也极有弹性的。我还看见过这样的老先生,能在先秦诸子的书里随便提拎出哪一句都接着往下背。比我年轻的人,大概就很难再见到这样的学者!但是我想大家一定还记得自己的奶奶或母亲辈,在二十年前她们都还有很强的心算能力,能在菜场上一分钱不差地把自己所采购的副食品价钱很快心算出来。可是自从手掌计算器普及之后,人们的心算能力急剧衰退,现在连卖小菜的人都已经变得不会心算。前几天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在手机流行之前,他能记住一百多个电话号码,但是现在因为依赖手机,他连十个电话号码也记不住了。

背书能力的减退,也跟人们有了更多更方便的替代背诵来保存文本的方法有直接关系。所以朱熹在宋朝就已在埋怨:“今人所以读书苟简者,皆有印本多了。”既然发明了印刷,书籍的获得比过去已经大大便利了,背诵是否就不再必要了呢?

显然不是这样。记诵潜力的发挥固然与典籍难求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在中国古人的读书传统中,记诵又远远超出了作为机械地保存典籍文本的方法或手段的意义。朱熹说:“读书须成诵,方精熟”,就是这个意思。即使手中有了书面文本,还是强调“成诵”的原则。

在这里,我们还要举苏东坡为例。有一个夜晚,他在《赤壁赋》里提到过的“雪堂”中,再三再四地诵读《阿房宫赋》。每读完一遍,即反复咨嗟叹息,至夜深时分还不肯罢休。这就苦了在外间侍候的两名陕西老兵。主人不就寝,他们当然也只好干等着。其中一人长叹说:“知他有甚好处!夜久寒甚,不肯睡,连作冤苦声。”另一人说:“也有两句好。”先说话的这位大怒道:“你又理会得甚底?”答曰:“我爱他道:‘天下人不敢言,而敢怒。’”原来他是将杜牧的这两句话,当作了宣泄自己怨气的寄托。

所以,成诵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简单地复制一个文本,而是为了在“精熟”的程度上去充分地对它加以解读。它不但是一种储存书籍的方法,而且也是一种读书的方法。还是如朱熹说过的:“书须熟读。所谓书,只是一般。然读十遍时,与读一遍时终别。读百遍时,与读十遍时,又自不同也。”

现代人还有没有可能把自己要读的书,哪怕是最需要读的那几本书,全都背将出来呢?当然已经完全不可能了。还有很多人不仅看汉文的书,也看不止一种外文的书。你要叫他都背下来,否则就说他还没有看得“精熟”,那怎么行?

如此说来,我们刚刚说的古人所谓“读书须成诵”的那些经验、那些故事,对我们还有什么益处吗?我以为仍然是有的。这里有两点值得提出来说一说。一是读书要进入状态,就需要有一种凝神聚气的专一精神。怎么才能使人具备这种全神贯注的精神状态?背诵就是培养一个人在读书时能很快把自己调理到入神状态的基本训练方式。背过书和没怎么背过书的人,在这方面是大不一样的。

二是如果有人想体认或是有血有肉地感知中国传统文化,背诵最经典的那些篇章,是一种极有效的学习方法。你如果能熟读背诵一两百篇不太长的名作在心里,你对中国文化传统的体验和感受,就会和没有这种背诵经验的人完全不一样。另外,你阅读古汉语的能力也就基本解决了。

所以今天的人还需要讲究背诵。它的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在于培养一种让人能很快进入阅读状态的好习惯。背书大概是现在的学生最头痛的一门功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背诵已经差不多被人们当成了“死记硬背”的同义词。但是最害怕、最讨厌背书的人,常常是那些读书时最容易走神的人。可见把一些最精美的篇章读到能“成诵”,依然是今人学会读书的一项基本功。

三、“不动笔墨不翻书”

前一次节目里,我们谈的是古人关于“读书须成诵”的经验对现代人培养读书基本功的启发。今天我想说说读书不仅要用眼,还必须要动手的问题。当然,读书总是要动手的。你翻书不就是在动手吗?不少的人还有一面看书、一面吃零嘴的习惯,那就更需要一刻不停地动手了。我指的并不是这样的动手,而是指读书还要勤于用笔。用一句老话来讲,这叫“不动笔墨不翻书”。让我们从古人的另外两条读书经验谈起。这两条经验分别是“录”和“校”。“录”就是抄书。前面已经提到过,纸张成为中国人最主要的书写材料,那要到大约两晋之际,也就是公元4世纪之初。在这之前,一般人很难自备抄写在竹简或绢帛上的书籍。因为竹书体积太大,存放太困难;而绢书又太贵,买不起。所以当时只好靠背诵来保存文本。纸张的使用流行以后,记诵作为吃透文本的一种读书法被保留下来,而靠记诵来保存文本的方法就慢慢地被抄写书籍的方法取代了。虽然从北宋开始,雕板印书广泛投入使用,但在现代商业出版发展起来以前,人们获得雕板书籍的机会毕竟还是很有限的,所以抄书成为很多人复制自备文本的一个重要办法。

明朝的“开国文臣第一人”宋濂,写过一篇很有名的文章,题为《送东阳马生序》。在那篇文章里,他回忆自己幼年的经历说:“余幼时即嗜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为什么他“不敢稍逾约”?当时人有“三痴”的说法,其中之一便是“借书与人曰痴”。意思是借书不还的事太多,所以书籍不可轻易借人。正因为如此,宋濂向人借书,不敢稍微超过约定的还书日期,否则再借就难了。

另一个例子,说的是金末元初人王思渊。此人“闻一异书,惟恐弗及。……志气精强,目览手笔,日且万字。不十年,得书数千卷”。

但是与记诵同样,录书也不仅是保存文本的方法而已,它本身即是一种读书方法。所以古人有“一录则胜数过”的说法,意思是抄录一遍,其效果远胜于从头到尾地读上好几遍。司马光在位于洛阳的“独乐园”里有一个著名的“读书堂”,堂内藏书万卷。但他仍然经常动手抄书。除了整篇整本的抄录,摘录、笔记也是通过“录”来加深对文本理解的一种途径。古人留下了很多读书笔记,可以让我们从中去琢磨、体会他们是如何读书的。

所谓“校”,是指校勘,就是发现和求证书面文本在被反复传抄或雕刻印板的过程中所造成的各种错误,比如错字、漏字、“衍文”(文本中本来不存在的多余字句)、“错行”或“错简”(把文本原来的行列次序或书页次序搞颠倒)等等。

在印刷术投入使用前,古书都经历过以记诵文本和抄写本的形式流传的阶段,而且每种文本都被反复地辗转记诵或抄录了不知道有多少回。在每一次这样的记诵和传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若干差错。结果,年长天久,同一典籍的文本在这种方式的传播中变得差异极大。上面说到的情况,即使在印刷书籍出现之后仍没有改变。一是印刷本所依据的底本原来就各有差异,二是印刷雕板过程中又会发生一些新的错误。

所以古人读书,在诵、录之前,第一步是先作文字上的校对,以求尽可能地保持文本的准确性。这里有两层很不容易做到的地方。首先,照本改字,就是选出一种版本,把它当作标准文本,来发现和订正另一种版本的误字。要把这一步工作做到家,也就是真正做到不错不漏,本身即是一件说来容易做来难的事情。校书如扫落叶。院子里的落叶,绝不可能一遍就打扫干净。校书也是这样。书中的增衍错漏之处,即使有反复多次的过细功夫,也是难得一网打尽的。不过,想要做到上面这一步,虽然不容易,但它毕竟还像是一道很机械的工序,只要有足够的细心和耐心,总还是办得到的。这很接近于现代印书业工艺流程里的“校对”这样一道工序。

校书之难,更难在从不同文本的字句差异之间作出尽可能准确的抉择取舍,这才是一件更加显现真功夫、硬功夫的难事。因为古代读书人在为自己手里所拥有的文本做校勘时,往往找不到那个一字不错的最标准、最权威的文本可以拿来作依据。就很多古代经典而言,这样一种最标准、最权威的文本,甚至早已经不存在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作校勘,就要求读书的人凭自己的学力、见识和经验,在几种不完全相同的文辞中,决定谁是谁非,从而为自己的文本挑选出一个最符合上下文原意、最合情合理的词语。所以段玉裁曾说:“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

让我举一个“定其是非之难”的例子。我们都知道有一个成语叫“新亭对泣”。西晋末,北方有“五胡之乱”,西晋政权放弃中原,逃到淮水以南,建立偏安半壁江山的小朝廷。《晋书·王导传》说,东晋贵族们每逢闲散日,都互相邀约,在长江边的新亭宴饮。一次,有一个叫周顗的人在座中叹曰:“风景不殊,举目有江河之异!”他的意思是:大自然的景色本没有变化;但是举目一望,我们这些宴游人却已从黄河边搬到了长江边上。经他一提醒,人家都伤心起来,“相视流涕”。在记载同一个故事的《世说新语》里,周顗这句话的下半部分有点不一样。其中的“江河之异”被写作“山河之异”。流传到今天的《晋书》各种版本,多已将“江河”改作“山河”。两种写法,意思是有一点差别的。按《世说新语》的文本,意思就变成风景依旧,但山河疆土的归属却已不同于往昔了。那么在“江河”、“山河”两者之中,究竟哪一个才该是《晋书·王导传》原来文本中使用的语词呢?北宋的大学者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引述《晋书》,采用了“江河之异”的说法。宋元之际的大学问家胡三省也不赞成以“山河”来改易“江河”。所以现代校订《晋书》的学者,据《通鉴》和胡注,决定把《晋书》里这句被误改过的话又改了回去。你们去查中华书局点校本《晋书·王导传》,里面的“江河之异”一语,就是这样来的。

千万不要把校勘功夫看作雕虫小技。其实从它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学术眼光到底如何。有一个代表了“乾嘉汉学”传统的了不起的学者叫钱大昕。他在读《后汉书》卷六十八《郭泰传》时,在传文末尾处发现有七十四字“词句不伦”(与上下前后的文字不相般配),于是举出不依前文避讳体例称字而称名等“四疑”(四个方面的质疑),推测此七十四字本非《后汉书》中的原文。但最初他还只能“质疑”,而无法完全证实自己的看法,因为当时能看到的《后汉书》各种版本,全有这七十四个字。他没有直接的版本依据来证实自己的猜想。但在他的这一见解发表之后,人们发现了一部明嘉靖年间的福建版《后汉书》,是当时根据一种宋代刊本来翻刻的。检阅这个刊本中的“郭泰传”,果然如钱氏所言,没有那七十四字。这才断定上述七十四字原属唐太子李贤的注文,是宋以后才窜入《后汉书》的正文当中去的。假如不是钱大昕目光如炬,谁能从那么一大片文字里发现混进原文的这七十四个字?

古人把“录”和“校”看成与“成诵”一样的读书基本功,看作是促使阅读者进入文本的重要方法。那么现代阅读者是否有必要完全照着他们的法子去做呢?我想不会有人赞成说,我们还应该把古人的这些读书方法一成不变地照搬到今天来。尽管如此,它们对现代人培养健康的阅读习惯,还是具有很要紧的借鉴意义。概括地说,虽然我们今天很少再通过抄书的形式来研读文本,而校勘古书的方法也早已变成一种只有极少数专门家才掌握的技能,但是贯通在“录”和“校”中间的一条读书法则,在今天仍然是充分有效的,那就是“不动笔墨不翻书”。

在我刚进入初中那年的开学典礼上,当时的校长、一位老教育家叫李楚材,做过一个如何学习的报告。他对我们说,读书时要做到“五到”。我至今记得他列出这“五到”时的神态。他一面扳着手指一面用常州方言说:“眼到,口到,耳到,手到,心到。”前三个“到”,其实就是在讲“成诵”的“诵”字,第四个“手到”,也就是“不动笔墨不翻书”。有了这前面的四“到”,才更容易有“心到”,也就是推动着你的心,或者说你的思想,真正进入到文本里面去。“不动笔墨不翻书”,讲得更直白一点,就是读书一定要勤于做笔记。我们最初学习做笔记的时候,往往首先注意到文本中那些吸引人的片言只语,或者也可以把它们叫作“闪光的语言”。看到“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觉得这个句子好,赶快写下来。又看到“让别人都去战死,你呵,光荣的奥地利,去结婚吧”!啊,这个更好,又写下来。这一类的话,也许充满在我们的第一本读书笔记簿里。

但是我们的笔记可千万不能一直停留在这样的水平上。坚持读书时做笔记,不完全是为了在今后好把它当储存知识点的备忘录来使用,而更应该在读书当时就用它来最大限度地促进我们对文本的理解力和领悟力。它不是积蓄已有知识的钱包,而是通过读书获得知识的催化剂。因为借助于笔记,最容易促使我们在阅读的同时,就不断清理和消化已经获得的种种初步印象以及阅读者对此的感受,并及时把它们转化成更带确定性的判断或认识,从而使得接下去的阅读也变得更有效。寻章摘句式的笔记无法满足这样的需要。

笔记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对训练“精读”最有助益的一种笔记方式,也许可以叫作“写读”式笔记,就是把阅读的那本书用“简写”的方式重讲一遍。它要求作笔记的人在认真通读全书的同时,在自己的笔记里写下全书的总线索,以及被作者层层推展开来的那些基本环节、基本论据、最关键和最重要的细节讨论,以及全书解释框架的内部逻辑和建构特点。可以用自己的话来表述,但特别精彩或重要的地方,也可以尽可能采用文本中原来的文字,稍加压缩,重新组织成文。如果我们能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选择一两种或几种可能影响你一辈子的书籍,通过“写读”的方法,眼手并用,认真阅读,那么我们的阅读效率一定会因此获得极大提高。

在使用“写读”法来从事精读方面,我们有一个很好的典范。我们都知道,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有一部为他赢得全球声誉的名著,书名叫《历史研究》。很有点讽刺意义的是,虽然知道这部书、并且因为这部书而崇仰汤因比的人很多很多,但真正看完原书的人却少之又少。原因其实很简单:它实在是太长了,总共有十卷、三千多页!甚至学术界,主要也不是通过阅读汤因比的原书,而是通过本书的一个缩写本来了解这部巨著的。这个缩写本的作者叫索麦维尔。他大大简化了原书的叙述,把三千页的篇幅压缩到三册共五百六十多页,却巧妙地把原书中几乎全部精华,甚至包括很多非常辉煌生动的句子,都原封不动保留下来。连汤因比自己都承认,这个缩写本做得太出色了,即使让他自己动手,也做不到它现在的样子。

比较一下《历史研究》原书和它的缩写本的篇幅,我们会有这么一个概念:用“写读”法来做精读笔记,篇幅大的可以达到原书五六分之一的样子。这是十分花人气力、但又十分于人有益的事情。

四、专一与善疑

在前面两次节目里,我们已经说到,古人读书,高度重视诵、录、校这三项基本功。现在我还想强调,他们读书,又绝不仅止于诵、录、校。宋朝的谢良佐,最初以为学问不过就是强记博闻而已。他在见程颢的时候,“举史书成篇,不遗一字”;自以为表现很出色。想不到程颢并不欣赏,对他说:“贤(对交谈对方的尊称)却记得许多,可谓玩物丧志。”谢良佐听到这样的评价,窘得汗流浃背,满脸通红。可是,等他见到程颢读书,“又却逐行看过,不蹉(错失)一字”。他一开始很不服气,但后来终于省悟过来,并且拿自己的这个认识过程作“话头”,去开导其他“以记闻为学”的后生。

上面的故事说明,读书不可不始于诵、录、校,但光做到“逐行看过,不蹉一字”,却又是远远不够的。读书的种种基本功,有助于引导我们进入良好的境界。但良好的境界本身,也应该成为我们有意识去追求的目标。这个目标包括专一与善疑、“入味”与“贵自得”。我们今天的话题,就围绕专一与善疑的读书境界来展开。

读书时,要做到对文本的理解字字到位,一个字都不肯轻易放过。拿朱熹的话来讲,这叫做“一棒一条痕,一掴一掌血”。可是,一个人若不能定心专一于书中文字,便做不到这样的效果。所以,“读书须先定其心。使之如止水、如明镜。暗镜如何照物?”朱熹又把像这般“如止水、如明镜”的心,称为“湛然凝定心”。只有持着这样一颗“湛然凝定心”去读书,才能看得文本的“缝罅处”,才能透彻地寻着文字中的“道理”。朱熹说:“若不见缝罅,无由入得(无从进入文本的内在精神)。看见缝罅时,脉络自开。”

那么所谓书中“缝罅”又是什么意思呢?他的另一段话说:“学者初看文字,只见得个浑沦物事(浑然一体,未经剖分的东西)。久久,看作两三片,以至于十数片。方是长进。如庖丁解牛,目视无全牛是也。”庄子曾记述过一个动作干净利索的宰牛人。他自云最初三年,目中所见,无非全牛。此后见得的,只是牛的骨骼构造,宰牛时“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即操刀时不再凭目测,而是凭着心里对牛的骨骼构造的熟悉掌握来顺势运刀。所以他说,骨头与骨头之间的缝隙虽然不大,但总还是有一定空间的,而刀刃却很薄,几乎没有厚度。“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与游刃必有余地矣”。因此他宰的牛超过一千头,所用宰牛刀已经接近使用年限,但它还是像刚开刃时的新刀那样毫无缺损。由此可知,朱熹所谓缝罅,指的是构成文本各部分之间的接缝处。这要靠阅读者定心凝神,才看得破。

然而要养成一颗阅读时的“湛然凝定心”,“使身心都入在这一段里面”,却是不那么容易做到的一件事情。人们最常犯的毛病,就是“一边去看文字,一边去思量外事”。结果不但枉费工夫,而且天长日久,养成了走神的习性,就越发没有办法去收束自己的心。被休闲快餐式的浅阅读支配的人,最容易如此。还有一种常见的毛病,把读书当一项带有自我强迫性的任务来完成,看了几页,就忍不住翻到结尾处,看看离读毕全书又少了几页。所以他老是不能把心定于正在阅读的那一页上,“看未到这里,心已在后面(心走到眼睛的前面);才看到这里,便欲舍去了”。这样的阅读,最多也只能是心不在焉的低效阅读。所以朱熹指出:“读书不可有欲了底心。才有此心,便心只在背后白纸处,了无益。”

这是说的“专一”。下面再说善疑。“疑”是指一种积极追问的精神。还是朱熹说得好:“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元朝的许衡,曾在当时的国立大学里当校长。他的传记说:“诸生或有疑问,则为之喜见颜面。因语之曰:‘书中无疑,能以为有疑;有疑,能使之无疑。学斯有得矣。’”

所谓“疑”,当然不是在提倡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怀疑一切,或者蛮不讲理、吹毛求疵地去否定别人。清朝有个学者叫毛奇龄,平生不喜欢苏东坡。一次在京师中,有人问他:你说苏轼的诗文不好,那么,“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难道也写得不好吗?想不到这一招没有难倒毛奇龄。他当即愤愤然地问答:“鹅也先知,怎只说鸭?”在场的朋友都被他逗得捧腹大笑。

读书要善疑,并不是指这种毛奇龄式的强辩。恰恰相反,古人读书,力求先放下自己的主观臆想,空虚了心,丢去了种种成见预设,以便使自己能真正逼近文本原有的意思。这叫“放宽心,以他说观他说,以物观物。无以己观物”(在理解文本的时候,要力求逼近书中的原意,按原书作者的见解去看待他讲述的东西,而不要把自己的主观见解强加到作者身上,或者他的讨论中去);“以书观书,以物观物,不可先立己见”。

所以提倡“有疑”、善疑,很重要的一点是,它应该包括勇于并善于质疑自己的立场观点。因此朱熹又讲:“人之病,只知他人之说可疑,而不知己说之可疑。试以诘难他人者以自诘难,庶几自见得失。”

但是人对于自己主体意识的有限性,往往难以在骤然间就认识得一清二楚。所以看书若看到无法理会的疙瘩处,就应当小心提防自己的陈旧见解,看它是否阻碍了见识的长进。正像朱熹所说:“到理会不得处,便当涤去旧见,以来新意。仍且只就本文看之。”也就是说,“学者不可只管守从前所见。须除了,方见新意。如去了浊水,然后清者出焉”。

所以,毛奇龄式的善疑,不值得推崇。中国学术传统的最高境界是“平实”,即所谓“极高远,底于平实”。追问应当一直追到平实之处,而不是靠危言耸听、巧言令色,使人蒙蔽于一时。

我们都知道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故事。唐明皇迷恋杨贵妃,而那个野心勃勃的边防统帅安禄山又拜杨贵妃为干娘,借杨贵妃的保护来掩盖图谋举兵叛乱的野心。结果满朝都知道安禄山必反,只有唐明皇和杨贵妃不知道,或者不愿意知道。等到安史乱军杀入唐朝统治的心腹之地,这对倒霉的皇帝夫妻只得匆匆离京出逃。半路上护卫皇帝的军队哗变,要求处死杨贵妃。明皇迫不得已,逼迫杨贵妃自杀。

反映这段故事的白居易的诗篇《长恨歌》,其中有两句写道:“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有人说,长生殿是祭神的宫殿,绝非“私语”之处,当改作飞霜殿才符合情理。清代的考据家阎若璩指出,这种见解的根据出于《长安志》。据该书,天宝六载改温泉宫为华清宫,重新命名其中洗浴的宫殿为九龙殿,寝宫为飞霜殿,祭神的宫殿则名为长生殿(据《唐会要》,该祭神殿此前名为集灵台)。这样说来,唐明皇和杨贵妃夜半私语的地方,果然应在飞霜寝殿。

那么,白居易错了吗?阎氏接着又征引《资治通鉴》卷九〇七中胡三省的一条注文指出,唐代皇帝寝殿亦可通称长生殿。洛阳、长安、骊山都有长生殿。故而长生殿一词实有两义。一为专名,华清宫祭神宫殿是也;二为通名,唐宫中的寝殿是也。白诗所谓长生殿,即以该名的后一义言之,所以不必改动。经过这一番反复,对白诗的理解,就可能比过去又推进了那么一小步。疑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由约而博、又反博归约的思考过程。有疑故而要发问,有问然后才有学。“疑”的态度,就这样推动着我们读书的深入和学问的长进。

所以“不动笔墨不翻书”的功底,应该与读书时专一与善疑的境界像水乳交融一样地结合起来。著名的历史学家吕思勉、严耕望等人,自述为学之道,都提到自己用的二十四史,只是最普通的版本。虽然版本普通,但是他们却在上面下足了功夫。不但边读边校,而且多用几种颜色的笔对人名、地名、重要字句进行圈点。书一翻开,都是五彩斑斓。

谈到读书需有疑,就使人想起古史研究方面一个影响巨大的现代疑古派,又叫古史辨学派。其实疑古派的老祖宗,可以说是孟子。他指出,《尚书》讲述周武王灭商的故事时说,商王的军队离心离德,部署在前面的步兵掉转头来,反戈相向,结果商军大败,战场上“血流漂杵”(地上流淌的鲜血使被丢弃的盾牌都漂了起来)。孟子说,牧野之战中周人投入的兵力,不过“革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战争的规模怎么也不至于惨烈到“血流漂杵”的地步。他的结论是:“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古史辨学派揭示出,时代越后,关于上古的传说却越被追溯到更靠前的时期。西周时的人们所了解的最古的人是大禹。而生活时代比西周晚了几百年的孔子却在谈大禹之前的尧、舜。战国时候的人更把上古史追溯到尧、舜、禹之前的黄帝和神农。到秦朝有了三皇,再加一个伏羲。晚至汉朝,又把苗人神话里的盘古借用过来,追为开天辟地的人祖。就像这样,古史辨学派把有关上古的各种神话按照它们最早出现的年代排列起来,向我们证明,古史传说中的故事或者它们的主角,怎样随传说产生年代的由远及近,而从简单变得复杂,从粗陋变得雅致,从地域性事件或人物变成全国性的事件或人物,从非人非神的怪物变成神,然后再从神变成人。例如,禹的原始形象被雕刻在商周青铜器上,那是一条有足的大虫。西周时它已演变成上帝派到人间社会来帮助人们治水的神,再后来变成开辟夏王朝的圣王。

疑古派的立场、方法和许多研究结论,在当时引起全国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对于澄清遮盖在中国上古史的真实面目之外的重重迷雾,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但是后来,这一立场被毫无节制地加以放大,也造成了对古史、古书的粗暴否定,比如《周礼》、《左传》,就曾统统被他们认为是汉代刘歆所伪造。不仅如此,近年来通过出土简帛的研究,我们发现,还有不少被疑古派划入伪书之列的古籍,其实也是被冤枉的。

大家都知道有一则伊索寓言,说农夫老死的时候,想把自己的耕作经验传给儿子们。于是他说:“我要离开人世了,你们帮我把藏在葡萄园地里的东西挖出来吧。”儿子们挖遍了葡萄园的每一寸土地,却什么金银宝藏也没有找到。但是到了秋天,由于葡萄园被深耕了一遍,却结出了比往年多得多的葡萄。

所以“善疑”须要在熟读的基础上才做得。拿朱熹的话说,叫作“熟读后自有窒碍不通处,是自然有疑,方好较量。今若先去寻个疑,便不得”。所以他把善疑看作是继“熟读”、“精思”之后才应当下的功夫。

五、入味而贵自得

所谓“入味”,是我从古人的以下这些话中间概括出来的一个说法:“读书须到不忍舍处,方是见得真味”(朱熹);“弃书册而游息时,书味犹在胸中”(黄庭坚);“睡余书味在胸中”(陆游,诸说俱见《潜邱札记》引)。

关于读书读到“见得真味”,在这里略举一两个有趣的例子。13世纪中叶,华北有一个名叫刘德渊的士人,某夜与另一个读书人“对榻学馆”。半夜三更,他突然起床,把同屋者摇醒,说:“我对汉朝诸葛亮的言论忽然产生一种不同看法。可惜未能与他生在同时,否则一定要当面向他指出来。”这大概就是陆游所谓“睡余书味在胸中”。否则他怎么会在三更半夜这么激动地从床上爬起来?

另一个是司马光的故事。这位老先生罢官退居洛阳的时候,成天用读书打发日子。一天早晨,有一个学生去拜访他。老先生见面后兴奋地向学生宣布曰:“昨夕看《三国志》,识破一事。”于是叫学生搬出《三国志》和《文选》,当场检阅有关曹操《遗令》的记载。

我们知道,人既然要在临死时留下遗嘱,必定会选择最紧要的事情来交代后人。曹操的《遗令》有数百言之多,细及“分香卖履”之事,即怎么样分配家里积存的香料。中国香料多从外国进口,这在当时算是一种很贵重的物品。《遗令》还嘱咐众多婢妾都要学习编织绣鞋,好出售补贴家用。对“分香卖履”这一类琐细的事情,曹操说得再详细不过,可对他死后如何处置曹氏与东汉王室的关系问题,或者说是否以魏代汉的问题,却一字不曾提及。这件事使司马光久思而不得其解。那天晚上他对这个问题突然有了答案。所以老先生问他的学生曰:“《遗令》之意为何?”他的学生回答:“曹公一生奸诈,死到临头,总算吐出几句有点人情味的话。”司马光大呼不然,他说:“此乃操之微意也。……操身后之事,有大于禅代者乎?今操之《遗令》,谆谆百言,下至分香卖履之事,家人婢妾,无不处置详尽,无一语语及禅代之事。其意若曰:禅代之事,自是子孙所为,吾未尝教为之。是实以天下遗子孙而身享汉臣之名。”

司马光凭着厉害的眼光,久经思考,总算窥破了曹操遗令中的“微意”。他对《遗令》的分析,非常符合曹操一贯的思想动态。曹操对自己作为汉室重臣的身份,是看得很重的。他曾明白表露,自己本来的志向,只望能够封一个侯,死后可以在墓前立一块碑,上书“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想不到时代把他簇拥到成功的顶峰。他自我赞许说:“奉国威灵,仗钺征伐,处小而禽大,推弱以克强。意之所图,动无违事;心之所虑,何向不济。遂荡平天下,不辱主命。”志得意满的心情跃然纸上。可是笔锋到这里突然一转:“可谓天助汉室,非人力也!”所以他说,历史上有两个人物最与他的心相通。一个是西周的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另一个是被秦二世冤杀的边疆统帅蒙恬。因为他将兵三十万,势力足以叛秦,却接受秦二世的命令,自杀身亡。他说,他每读这两个人的事迹,“未尝不怆然流涕也”。可见曹操虽然明知在他儿子那一代必有代汉之事发生,但他自己还是想保全臣节。简单地把这样的想法斥为“虚伪”、“奸诈”,并不见得就符合实情。

司马光对自己能窥破曹操心事颇为得意,他说道:“此《遗令》之意,历千百年无人识得。昨夕偶窥破之。”接着,他又郑重其事地告诫学生:“非有识之士,不足以语之。”这位被老师视为“有识之士”的客人真是受宠若惊,连忙反过来恭维老师说:“非温公识高,不能至此。”吹捧归吹捧,司马光的如炬目光,不能不使我们佩服。这种眼光,与他“见得真味”的读书法当然是息息相关的。

提倡读书要存“疑”、要“入味”,不等于说就可以对文本作任情随意的主观发挥。毫无约束的“疑”,会变成“疑心生浪鬼”;毫无规定性的“入味”,会引得人走火入魔。为此,在读书时保持一种“大其心”而“使自得”的精神状态,也就显得特别重要。“大其心”而“使自得”,是说读书“当玩味大意,就自己分上实着体验。不须细碎计较一两字异同。学问之道无它,求其放心而已”。或者如程颐所说:“读书当平其心,易其气,阙其疑(存疑),则圣人之意见矣。”

疑与入味,都应当避免过分的、刻意的人为操作成分,尽可能追求一种自然而然的认识过程。完美实现这一过程,关键在于要保持一种平心、易气(即气度舒坦、平易)的精神境界。平心易气,换一个说法,即“须放心、宽快、公平以求之”,或曰“须是大其心,使开阔”。大其心之所以必要,因为“心大则百物皆通,心滞则百物皆病”(俱见《近思录》引)。心大,百物皆通,对世间万物的理解自然达成,这叫“优游涵善,使自得”。所以宋儒认为“大抵学不言而自得,乃自得也。有安排布置者,皆非自得也”。这里所谓“安排布置”,指挖空心思的纯主观臆测,指过分地依赖于各种人为技巧或手段,对文本作牵强附会的过度解释,指拿某种绝对的、主观的、一成不变的尺度去衡量人间和自然世界。

如果允许我略微离开一点本题,那么我要强调,平心易气,或者“大其心”,不仅是一种读书态度,在宋儒那里,它也是一种更广泛意义上的为人处世的态度。古人说:“士大夫视天下不平之事,不当怀不平之意。平居愤愤,切齿扼腕,诚非为己。一旦当事而发之,如决江河,其可御耶?必有过甚覆溺之至”。此种心态的人,宋朝就有一个典型在,那就是王安石。可以说,这就是宋朝以及后来诸多中国政治家与王安石的根本对立之处。儒家讲“视天下不平之事,不当怀不平之意”,那意思不是说人不应该有是非好恶的基本立场或基本态度。儒家追求自己的政治和道德理想,态度是很执著的。但他们反对通过激烈的、颠覆性的社会动员手段去达成自己的政治主张。他们向来对革命所天生带有的偏激性质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当然,革命在有些历史场合很难避免。在这时候,儒家的立场就显得有点保守。但当革命出现“如决江河”、“矫枉过正”的局面时,儒家立场的合理性就较容易被人们认识了。这当然是另一个话题。因为对“不当怀不平之气”一句很容易引起误解,所以在这里附带说几句。“贵自得”还有一个意思,即强调通过直接地接触文本去感知和体察它的丰富涵义,而不须经过有些不必要的中介环节隔靴搔痒。在这方面,章学诚有一段话已经讲得极透彻。他说,文章的佳胜,只有靠读者自己去体悟,是他人无法代劳的:“如饮食甘旨,衣服轻暖,衣且食者领受,各自知之,而难以告人。如欲告人衣食之道,当指脍炙而令其自尝,可得旨甘;指狐貉而令其自被,可得轻暖,则有是道矣。必吐己之所尝而哺人以授之甘,搂人之身而置怀以授之暖,则无是理也。”

学问要靠自己体会得来,否则即使拿了别人的正确结论来高谈阔论,仍未免变成一种落实不下来的空言,难免于己于人都不济什么事情。朱熹举例说:“曾见有人说《诗》。问他《关雎篇》,于其训诂名物全未晓,便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某因说与他道:‘公而今说《诗》,只消这八字,更添‘思无邪’二字,共成十一字,便是一部《毛诗》了。其他三百篇,皆成渣滓矣!’”他又举某人用“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来概括程颐的《易经传》说:此说固然好。“然须是看得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都有下落,方始说得此话。若学者未曾子细理会,便与他如此说,岂不误他?”

关于如何读书,我们已经进行了五次漫谈。主要是从古人的读书法切入对阅读基本功和阅读境界的讨论。有一个人的议论,反复被我在这个漫谈中引用。这个人就是朱熹。他是中国文化传统完成从唐到宋的转型过程的终结者和集大成者。这次转型的历史成果,也就是所谓程朱理学,曾长期被我们看作是扼杀人性和压制思想自由的封建反动学说。但这样的看法其实是极端片面的!

朱熹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说过的许多话,后来被他的学生们回忆、收集起来,编成一部大书,叫《朱子语类》。其中有两卷是专门谈读书法的。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兴趣的听众,我建议你们去把这两卷找来,自己读一读。

读书是我们一生中学习的重要途径。读书本身也需要学习。现在让我把我们在这个漫谈节目中讲到过的看法,编在一首打油诗里,作为这次节目的一个小结:熟读精思手勤动,句句钻探不放松。看出罅缝须善疑,心自宽快气优融。【补记】

这是为上海东方电视台“艺术人文”频道“世说新语”谈话节目撰写的演播底稿。在录播和后期剪辑过程中,对文本的内容进行过不少删改更动。现在按底稿原貌收入本书。

“安答”心目中的一代天骄

[1]——《蒙古苍狼》大陆版汉译本后跋欧梅希克《蒙古苍狼》书影

法国小说《蒙古苍狼》大陆版汉译本的出版者要我为它写一篇跋文。说老实话,我是几经犹豫才同意的。成吉思汗是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经常要涉及的历史人物;那么,他将如何现身于一个文学创作家的笔端之下?被强烈的好奇心所驱使,我不愿意放过这个一逞先睹之快的机会。但我又有一点担心,生怕自己的眼光和思考囿于专门之业的局限,致使情不自禁的过求或苛责会妨碍我对本书的阅读。

出乎意料的是,一旦展卷在手,《蒙古苍狼》便举重若轻般地将读者的思绪引领到成吉思汗的贴身心腹博尔术的精神世界之中,让我们在直面博尔术敞开的胸襟、直面他极具个人色彩的观察与感受的叙事语境里,跟随着小说里的“我”,去接近和认识那个震撼过13世纪整个旧大陆的“一代天骄”。

博尔术并不是以隆重的盟约与成吉思汗结拜为“安答”(译言契友、义兄弟)的第一人,但他肯定是成吉思汗最早的少数几个安答之一。在追随成吉思汗出生入死的二十多年中,他有太多的机会近距离接触这位传奇式的领袖。因此,通过他的眼睛、情感和思想,小说成功地向读者传达了一个性格丰满、思想复杂开放、内心充满张力的草原游牧英雄的形象。他有极敏锐深刻的洞察力,能一眼就识别出那些将会与他一辈子投缘的忠实骑士;他像狼一样狡猾,在战场上步步胜算,从不纵容出于本然之心的各种脆弱来干扰自己;“引弓之民”赋予他的天性,使他爱宝马总是胜于爱美女:他能以惊人的冷静来算计现实中的利害,甚至冷酷到把实施集体屠杀当作煽动恐怖、瓦解敌方意志的手段。

与成吉思汗相距咫尺,博尔术察觉出这个人身上平庸阴暗的一面。但是,身不由己地处于成吉思汗个人影响力的场阈之中,博尔术心里又总是充满着对他的敬重、爱戴与崇拜。即使发现成吉思汗为促成自己妹妹与他的婚姻而藏匿起他最心爱的情人,即使成吉思汗无情地夺走了他的另一个心上人、还因为无端怀疑他的不诚实而几乎将他处死,博尔术始终没有背叛自己的安答。正如同从龙之云、从虎之风,一个形象高大的“我”,就这样愈益衬托出更凌驾于“我”的那种笼罩性权威所具有的无上的魅力、威严和风采。

成吉思汗是他那个时代蒙古文化的象征。840年,回鹘汗国崩溃。大批游牧人迁离塞北高原。那里一度成为权力真空和人口稀薄的地带。此后两百多年间,随着大兴安岭山地的原蒙古语部落一个接着一个地向西迁徙,草原上的人口被再度“填满”了。也许主要是由于这个原因,也许还因为周期性气候转冷对游牧人造成的生存压力,12世纪草原社会所呈现的“天下扰攘,互相攻劫,人不安生”的形势,似乎已经在呼唤着某种至高权威的降临。暴力、阴谋、背叛、弱肉强食、奸诈诡谲成为新社会秩序的催产婆。

但是,绝不应该因此就把所有这些看作是当日蒙古历史文化的全部内容!小说描写在蒙古人的眼光中被腾格里不断爱抚的山峰、落日照射下像巨大的金蛇般的克鲁伦河,以及被落地松、红针松、白垩桦树所环绕的明亮耀眼的绵延草原;小说用长篇的诗歌赞颂阿尔泰山,以极细腻的白描手法讲述那个时代人对人的忠贞与爱情、人与马之间的动人友谊,甚至马与马之间的亲密情感。读者从这部小说中听到的,始终是战歌与牧歌的双重奏。多亏作者准确地把握了其中的平衡,处处不忘记真实地反映古代蒙古人对自然的深沉的爱、与人真诚相待的质朴纯洁、对天的敬畏和对未知世界的好奇,我们的心才不至于完全被那个时代的血腥和阴霾所抑郁。也正因为如此,当我们读到成吉思汗要求博尔术像他一样地“朝着阳光走去,永不回头”的时候,我们感受到的,绝不会是掂斤播两式的狡狯心机,而只能是他豪迈、明朗的胸怀。

那么,《蒙古苍狼》所讲述的,可以说是真实的历史吗?我以为并非如此。这么说丝毫没有要批评本书的意思。追求“真实的历史”是历史学研究的任务,它本来就不是历史小说的创作目标。向历史小说寻求真实历史,虽然还不至于是缘木求鱼,无论如何是找错了对象!

历史小说的创作与历史研究自然是有区别的;然而它们之间的差异,或许又并不如乍看起来那么大。即使是历史研究者,也早已放弃了那种一厢情愿式的天真信念,以为总有一天他们可以做到绝对客观地去“复原”历史。他们所孜孜以求的“真实历史”,不仅处处显现出从史料中“榨取”出来的五花八门的“真实细节”,同时也总是内在地包含着研究者自身在追忆过去时所必不可免地掺入其间的主观“想象”成分。“真实细节”再多再全,它们的总和也不可能自行构成所谓真实历史。创造性的想象力对历史研究是如此必不可少,以至于连被其批评者指责为把历史出卖给“社会科学祭坛”的年鉴学派泰斗布洛克都主张,必须在历史学科中保留诗的成分,保留住“能让人惊异脸红的那份精神”。因此,历史研究与文学创作的区别,并不在于它们是拒绝还是接纳创造性想象力,而在于二者表达其想象力的各自方式及其程度的差异。

历史学领域内的想象必须最充分地接受资料的核证与检验。在从古至今不计其数的潜在历史可能性或曰偶然性之中,只有最终演化为历史现实的那小小一族才有资格受到历史学的青睐。遵循着“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的严厉约束,历史学的想象不允许生造没有资料依据的人物、对话、情节、事件,甚至也不允许在现存资料所提及的内容之外再去添油加醋,为它们虚构种种细节。

与这种最受拘束的“受控想象”不同,历史小说的创作却与其他类型的文学创作相类似,可以拥有大得多的自由想象空间。它可以在不被“证伪”的范围里,也就是在未与现有资料相抵牾的前提下从事各种虚构。不仅如此,它也完全有权利突破上述界限,沿着未曾被实现的那些历史可能性所指示的线索去纵情幻想,为故事里主人翁的命运或者事件的结局作出很不相同于真实历史的安排。历史小说所体现的历史想象力当然也存在优劣之分。但它的标准不在于作品是否讲述了真实的历史,而在于它是否能真确地捕捉到对其所描述时代的历史感,亦即是否能从总体上逼近那个时代人类生存的自然、物质与社会环境,逼近当日人类的精神气质和文化风貌。《蒙古苍狼》里的绝大多数角色都脱胎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看得出,在创作过程中,作者对那段时期的蒙古史作过相当广泛透彻的了解和思考。小说里不少生动优美的人物对话,直接来源于蒙古人那部最早的史诗《蒙古秘史》,不过是把其中体裁特别的、在每句开头押韵的“头韵诗”改成了散文体而已。作者对某些历史节骨眼的理解也极有洞穿力。少年时代的成吉思汗曾与他的弟弟哈撒儿共谋,残忍地杀害了同父异母的兄弟别克帖儿。根据《蒙古秘史》,这起因于别克帖儿抢夺了成吉思汗捕获的一只鸟雀和一尾鱼。但如此说法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古代蒙古人有“收继婚”习俗,父亲或兄长死去后,他们的长子或弟弟可以收继庶母、兄嫂为妻。有一位美国人类学家因而提出,成吉思汗对自己生母将被别克帖儿收继的焦虑,才是促使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这种见解有一个弱点:当日的别克帖儿还远不到足以收继其庶母的年龄。但它却立即启发我们想到了另一种蒙古旧俗,即在家长去世、诸子尚未成年的情况下,应由死者的长妻来主持一家之政。看来,促成成吉思汗弟兄间冲突白热化的核心问题是,在父亲遗留的两个妻子中,究竟应该由谁来支配这个没落中的贵族家庭以及属于他们的部落平民?编写于清前期的《蒙古源流》在追述此事时,别有用心地在别克帖儿母亲头上安了一顶“侧室夫人”的帽子,似乎正是力图切断人们继续作如是推想的思绪。在小说里,这个故事是以回忆往事的形式,借成吉思汗之口讲述出来的。后者特别点出,他母亲一向拥有“正堂夫人”的地位。这一细节揭示出,小说作者事实上已经猜出了那场残酷内讧的真正催化素。从博尔术最初出使札木合的部落开始,小说铺设了一条长长的伏线,把成吉思汗和他的大巫师阔阔出之间矛盾的逐步发展写得曲尽其幽。成吉思汗在立国后向阔阔出最终摊牌,因而就显得更在情理之中。由此可见,作者的历史眼光是很犀利的。

不过,作者的想象显然没有在“不被证伪”的界阈前打住脚步。文学人物形象的创造对故事情节多样性和丰富性的需要,可能在绝大多数情形下都远远超过历史记载能够满足它的程度。所以小说有时采用“移花接木”的办法,把史料记载中属于其他人的事迹移用到小说主人翁的身上。历史记载中替战败受伤的成吉思汗吮吸伤口淤血,并且赤身裸体地为他闯入敌营去寻找马奶子的人,名叫者勒篾,小说却把它们全写进了博尔术的故事里。博尔术本来是有儿子的,小说却直到最后还在让他为“无后”而担心。他应当参与了成吉思汗的西征,但小说却把他留在由成吉思汗的幼弟斡赤斤主政的大本营里。这就使作者得以避免从正面去描写成吉思汗的西征,而仅通过由博尔术转述的种种传闻,对此略作交代。在这些方面,全然用不着为墨守“史实”而对故事情节的安排说三道四。

但是,小说作者对早期蒙古社会的历史感,也有一些地方似未达于一间。试举数例言之。他把博尔术最初的情人命名为“牡丹”。这个名字固然很浪漫美丽,而且也确被近代蒙古人用作女人的名字(如著名的嘎达梅林之妻就叫“牡丹”),可是它绝不可能为那时的蒙古人所采用。蒙古草原本无牡丹花。蒙语“牡丹”一词读作“曼答剌瓦”,是一个经由藏传佛教传入的梵文外来词;其梵文原意由印度的曼陀罗花而转指天界花名,满语则以“曼答剌瓦花”为无花果。这就是说,该词不可能出现在成吉思汗时代的蒙古社会中,因为那时候的蒙古人对藏传佛教基本上一无所知。再则,小说一再称呼博尔术的游牧营地为他的“兀鲁斯”。后面这个语词在元代用指具有成吉思汗家族血统的“诸王”才有资格获得的封民与封地;而博尔术一类的“那演”(译言“官人”)们,是没有属于自己的“兀鲁斯”的。又如,小说通过成吉思汗的言辞表达了对犬类的强烈厌恶。这个情节的依据,当来源于《蒙古秘史》。他的父亲曾嘱咐儿子未来的岳丈说:“我儿子怕狗。休叫狗惊着。”但是,幼年时怕狗,是否必定意味着一生就会对狗持有极鄙视厌恶的情感?我们知道,在蒙古游牧社会里,狗是仅次于马的人类忠实伴侣和帮手,是与蒙古人关系最亲密的牲畜之一。所以成吉思汗手下最勇健的八个将士,才会被称为“四骏马”、“四狗”。小说对此一细节的处理,似乎有些偏离对蒙古文化的准确理解。这些例证告诉我们,历史想象力在历史小说的创作中实际上并不是丝毫不受到限制的。不过,与小说在向今日读者传达古代蒙古人的历史文化方面所具有的深厚打动力相比,诸如此类的失实之处,至多也只算是大醇小疵而已。

我所认识的老一辈蒙元史专家里,不少人对金庸根据金元间事迹人物创作的历史小说很推崇。以为它们虚构归虚构,却相当准确地把握了对那个时段的历史感。《蒙古苍狼》之所以引人入胜,我想主要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反复感觉到,即使历史研究者具有明确的主观意图,竭力想“看见”自己正在追索的那段往事,他的努力,最多只有事倍功半之效。有时候,阅读好的历史小说,更容易让人真切地“看见”从前。更深刻一层地感悟和理解过去,因此也就需要靠历史和文学,乃至其他更多学科之间的互相贯通、补充与融合,才能够不断达成。【补记】

本文原来附载于欧梅希克《蒙古苍狼》汉译本(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卷末。这部小说是由台湾译者王柔惠译为汉文的。译文流畅、优美、典雅,使汉译本的读者更容易感受到小说的魅力所在。在跋文里没有把这一层意思写进去,让我耿耿于怀久矣。今得补言于此,亦一快心事耳。[1][法]欧梅希克《蒙古苍狼:世人最崇敬的蒙古之王——成吉思汗》,王柔惠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另一种视角的蒙古史

[1]——《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汉译本代序杰克·威泽弗德《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书影

蒙古帝国史的研究,需要涉及太广袤的地域、太漫长的时间段、太多语种的文献资料,而漠北草原深处的游牧政治与文化所留下的翔实记载又太过稀少。这就迫使绝大多数学者只好根据自身的兴趣与擅长,而把各自的学术探索聚焦于被进一步分割开来的诸多狭小而专门的分支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读者想要通过直接阅读一大堆过分专精深奥、过分细部化的专业性著述,从而求得对这段历史的比较深入通贯的理解,也就变得格外困难了。或许正因为如此,在近代以来的学术界,曾出现过不少大手笔的蒙古史名家,他们力图在创造性地对各种史料及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清理、吸纳和消化的基础上,整体地、准确地展现出蒙古民族历史变迁的宏伟图景。瑞典人多桑的《蒙古史》、英国人霍渥斯的五卷本《蒙古人史》、法国人格鲁塞的《蒙古帝国史》,不但赢得了大量非专业的读者,而且至今仍是从事相关课题的专业工作者必须备置案头的重要参考书籍。

就其总的写作宗旨而言,刻下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与上面提到的那几部名著可以说略有相似之处。为了读懂《蒙古秘史》这部用汉字记音方式传承下来的13世纪的伟大蒙古史诗,作者和他的同事们检阅了“十二种语言的最重要的第一手和第二手”文献资料。本书收采史料的范围,包括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编年史》,撰写于蒙古征服时代的珍贵的叙利亚编年史《巴尔赫布勒斯》,以及穆斯林世界的伊本阿昔儿《编年史》、术兹札尼书等。虽然还不能说是“上穷碧落下黄泉”(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作者似乎不能直接阅读汉语文献),但是作者在发掘史料和广泛参照前人研究成果方面的不倦努力,确实已做到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步。不过,它不同于多桑、格鲁塞等人著述的地方也很明显。作者念念不忘的,是从自己特定的专业视角出发,对蒙古帝国兴亡的历史进程作出某种带有人类学性质的阐释;他尤其关注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蒙古对欧亚旧大陆的征服,给予紧接着就跨入近现代门槛的人类社会带来了一些什么样的积极影响?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书的独特之处,那么我们不妨称之为对蒙古帝国史的文化人类学解读。

现在让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作者是如何凭藉着人类学视角的观照来窥穿某些历史事件背后的文化涵意的。在阔亦田击败“古儿汗”札木合所纠结的十一部联盟后,成吉思汗的军队却在接下来追击溃部的战斗中被打散了。他颈脉被创,血流不止,昏迷了半夜才醒过来。这时他只觉得全身的血已经流尽,口里干渴难忍。于是陪伴在他身边的一名勇士者勒篾便只身闯入对面的敌营,去为成吉思汗找寻蒙古人爱喝的马奶子。《蒙古秘史》的汉文旁注在这里写道:“者勒篾帽、靴、衣服自的行都行脱着,独裤有的赤裸,相抗拒着立着敌人里面走着”(按此语大意为:者勒篾脱去自己的帽子、靴子和上下衣服,光身只穿着内裤,朝驻扎在对面的敌方营垒里走去)。他虽然没有找到马奶,可还是从敌营中带回来一桶马酪,使成吉思汗从重伤中获得稍许的恢复。这段故事是每个研习蒙古史的人都熟知的。但是为什么者勒篾在闯进敌营时需要裸露着自己的身子?“秘史”记载者勒篾自己的话说,万一在敌方营垒里被人发现,他便能以赤身裸体为证,诡称自己是在即将被自己人处死之前侥倖逃脱,来投奔对方的。不过,本书作者却不满足于这一解释。他说:“对蒙古人而言,当众裸体是非常失身份的,但要是有一位泰亦赤兀惕人看到有人夜间裸体穿越营地,他们或许会以为是自己人在起床夜解。出于礼貌,担心羞辱到自己的勇士,他们或许会把脸转过去。”看来这确是一个身处险境的陌生人避免别人注视自己的好办法!一个非常真实的细节就这样获得了更充分的解说。

也许会有人以为,者勒篾为何要赤裸着身子进入敌营,这本身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所以原不必如此认真地对它刨根问底。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人类以往的历史已一去不复返;想研究历史的人,如果不能够从五花八门的片断资料中找回对过去时代的触摸肌肤般的感知和理解,也就无法真切地“看见”他想追寻的那段历史。“不拘细节”或以“不拘细节”而沾沾自喜的人,起码是不能成为像样的历史学家的!

当然,蒙古帝国时代的历史资料并没有为作者的上述解释提供直接的证据。那么作者是从哪里获得这一类有关知识的呢?他曾经广泛地游历过古代蒙古人所到之处,用他自己的话说:“我穿越俄罗斯、中国、蒙古、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去追寻蒙古人的足迹。我用了一个夏天的时间沿着突厥部落在古代迁移的道路行走”;“然后,大致遵循马可·波罗的海上航线,我围绕这个古帝国一圈,从华南到越南,穿越马六甲海峡,到达印度及波斯湾的阿拉伯国家,最后抵达威尼斯。”不过,光靠这种走马看花式的旅行考察,断然还无法写得出像现在这样的一本书,尽管连作者自己对此也一度估计不足。1998年,他再次去到蒙古。出乎他本人意料的是,原先是为结束本课题研究而安排的这次“收尾式的短暂旅行”,却变成了另一项长达五年之久的研究。这位文化人类学家如今才真正找回了自己的感觉:这是长期与“一群不断更换的蒙古学生、学者、当地牧民以及养马人”一起生活和工作带给他的最大收益。对于自己的这一大群合作者,他充满敬意地写道:“他们之间总是非常激烈地进行着争论,试图回答我正在探讨的问题。他们的判断和答案总是比我的好,而且他们经常会提出一些我从未想到过的问题。他们了解牧人的想法,尽管在陌生的地域,也可以很容易地确定他们的祖先将会在哪里扎营,将会按哪个方向行进。他们很容易判别出哪个地方蚊虫多,因而不适合夏季驻宿,哪个地方太过暴露,故不适宜冬季下营。更重要的是,他们乐意验证自己的想法,例如,弄清楚骑着一匹马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究竟需要多少时间,或对不同地方的土壤和牧草进行比较,弄明白马蹄击地的回声因而会如何不同。他们知道在冻结的江面上,需要多厚的冰层才能让人骑着马走过,在什么情况下人可以在上面步行,或者必须破冰涉水而过。”

人类学家总是力图从被研究对象自身的经验、思想及其生存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出发,去寻找对于他们行为的社会和文化解释。所以作者反复强调,《蒙古秘史》的解读,必须建立在“对十三世纪的蒙古文化和地理”具有“深厚知识”的基础上。他说,除非把文献读回到“事件发生的实际地点上去”,现代的人们将难以理解史诗叙事的来龙去脉和它作为一部传记史的意义。散见在本书中的诸多新鲜见解,颇多得益于作者所全心全意地予以坚持的这一特殊学术取向。

书中另有一个例子也很值得提出来加以讨论。在他的父亲也速该被塔塔尔人毒死、少年成吉思汗(当时叫做铁木真)所在的孛儿只斤家族被他们的近亲泰亦赤兀惕部落驱逐出去以后,铁木真在非常孤立无援的生存环境中与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别克帖儿发生了冲突。结果他残酷地杀害了别克帖儿。《蒙古秘史》在叙及两人不和时,仅提到别克帖儿曾先后夺走过铁木真捕得的一只云雀和一尾咸水鱼。在一个亟须同心协力以应付危机的时候,为一点小事而害死了自己的亲属,铁木真的此种行为确实有些令人难以理解。于是本书作者想起了在古代蒙古人中流行的“收继婚”习俗,即在一家之长死去以后,由其成年的长房长子继承家长地位,后者并有权利将其生母以外的父亲其他庶妻收娶为自己的妻子。作者写道,在也速该被毒死之后,别帖克儿“渐渐地开始行使最长男性成员的特权”。不仅如此,“别克帖儿长大后,诃额仑(按、此即铁木真的母亲)将接受他作为丈夫。因此,无论在哪个方面,别克帖儿都是一家之主。然而,铁木真绝不能忍受与别克帖儿共处在这样的局面之下”。铁木真的失常行动由此似乎获得了相当圆满的解释。

不过,作者的这次尝试还不能算十分成功。这里的关键在于,无论别克帖儿是否具备长房长子的身份,他在当时还远远没有到达能够“行使最长男性的特权”,包括娶庶母为妻的年岁!

我们不知道别克帖儿的准确年龄。但是他的同父同母弟弟别勒古台一直活到1251年之后;即使后者是死于1170年或1171年的也速该留下的遗腹子,那时他也已经八十岁开外了。这就是说,既然别勒古台的出生年代不会更早于1160年代之末,则比他略年长的哥哥别克帖儿本人的生年,也不大会早过成吉思汗出生的1162年。所以他极可能是成吉思汗的弟弟;至少不存在任何证据可以让本书作者宣称说:“别克帖儿稍长于铁木真”。所以,在那场悲剧发生时,别克帖儿绝不会大于十一二岁。本书对铁木真的焦虑所作的推定,其实是很难成立的。

尽管如此,作者的以上讨论却马上让我们想起了古代蒙古人的另一种习俗,即在家长去世、而诸子尚未成年时,死者的长妻自然就成为一家之长。也速该留下了两个妻子。那么在她们中间,究竟谁才应该获得对这个破落贵族家庭及其依附人口的最高支配权呢?看来这才是少年铁木真所面对的一个真正紧迫的问题,也是引发他们兄弟之间的冲突白热化的真正催化剂。《蒙古秘史》没有提起过别帖克儿母亲的名字。本书根据一部较晚期的蒙古史诗,即罗卜藏丹津的《黄金史》,把她叫作“索济格勒”。清代的蒙古史书《蒙古源流》又称她为“特克什哈屯”,意谓特克什夫人。但所谓“特克什”其实也不是一个专门的人名,它是tagha这个蒙古语词的派生词。蒙语tagha译言“依从、随、从”;故而所谓特克什夫人,就是“从夫人”,或者汉语中“如夫人”的意思。为什么《蒙古源流》要在事隔数百年之后,凭空往别克帖尔母亲的头上戴一顶“从夫人”的帽子,并且一反“秘史”之说,把这位“特克什哈屯”的死安排在两兄弟火并之前?足见清代前期的蒙古人早已窥出上述家庭悲剧的症结所在,并且竭力想把它掩盖起来。

因此,本书有关这段情节的猜想虽然有趣,但尚有未安之处。问题并不出在作者所采取的人类学视角,而在于他对历史资料的阅读在有些地方似乎还不能完全到位。

倘若不揣冒昧,这里或许还应当补充说,本书叙述中欠于精确的地方,看来还远远不止是个别的。朝鲜半岛在成吉思汗建国前早就建立了统一的王氏高丽王朝;但作者却把它的建立归因于“蒙古人统治的扩张”。在蒙古帝国之前,中国和欧洲,尤其是中国与西欧之间的确长期缺乏直接的相互沟通;可是由此便断定“在中国没人听说过欧洲,而在欧洲则没人听闻过中国”,就又显得有点鲁莽了。蒙古人称驿道系统或驿道中转设施为jam。事实上,汉语中的“站”字,就是在被用来音译蒙语的jam一词之后,才有了“固定的中途转运地点”这样的含义。本书把驿站称为“牙木”(yam),指的是突厥人对这个词的读音,这是不错的。但它同时又说,驿站亦名为ortoo。蒙古语里恐怕没有这个词语;作者所指,或即ortoq一词,元代汉语将它音译为“斡脱”。它在元代是指借用政府的权力替蒙古贵族贸易生息的“官倒”,其中以中亚和西亚的外来移民居多。他们做生意时,很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地利用驿站系统,但是“斡脱”一词从未变成过驿站本身的别名。

再举两个略微复杂一点的例子。一是本书对蒙古部落的原初经济文化形态,提出了一个相当大胆独特的见解,即把蒙古部的生存环境定位在“草原与北部西伯利亚森林的交界处”,藉以突显出森林狩猎型文化对蒙古人思想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影响。作者由此便推断说,他们与真正生活在草原上的游牧人体现出“完全不同的特性”。这个说法似乎对蒙古人围猎方式与其惯用的军事战略及其他社会动员手段之间的相似性,给出了某种很完美的解释。或许是出于专业性的直觉,作者很灵敏地感悟到,较晚才从大兴安岭迁移到漠北草原的蒙古部,其生活和生产方式的发达程度,与乃蛮、克烈等部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这使我想起乃蛮王妃对蒙古部的讥讽,她曾骂他们是一帮“歹气息、烂衣裳”的乌合之众。但是,如果作者所说的“蒙古人”也包括像泰亦赤兀、主儿乞惕等较富裕强大的部落在内,那我们就不能否认,12世纪的蒙古文化从总体上说其实早已演变为游牧的文化了。不应该把铁木真氏族因被他们所属的大营盘驱逐出去而陷入的艰难处境,看作是蒙古部落整体生存状态的写照。另外,大规模的围猎活动,即使起源于森林狩猎民的传统,也早已转变成了草原游牧人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没有必要硬将它看作是只能属于森林狩猎民的技术。

其二,书里说到:“蒙古官员发现欧洲和中国的数学太简单、不实用,于是他们采用阿拉伯、印度数学中的许多实用的新方法”。它又说:“他们很快就认识到用阿拉伯数字来表示纵横位置的优点,并把零、负数和代数学介绍到了中国。”阿拉伯和印度数学之被引入当日中国,既不出于“蒙古官员发现”云云,也不是因为“中国的数学太简单、不实用”,只不过是从穆斯林世界大批东来的中亚和西亚知识人很自然地将他们早已熟悉的一种技术随身带到了中国而已。事实上,这些数学知识基本上也只在他们中间流行和应用。在元代安西王居第遗址中发现过一块铁板铸造的“方阵图”。它共有三十六格,分别在其中刻铸从一至三十六的阿拉伯数目字;每个直行或横行的六个数字相加,其和都是一百十一。这是包含零在内的阿拉伯数字传入中国的最早实证,但它并不能证明上述方阵排列法本身也是那时从域外传入中国的。因为在南宋末年钱塘人杨辉的《续古摘奇算法》一书里,已经出现了比安西王所藏更复杂的方阵图:它横竖各十格,内中填有一至一百共一百个数字,每横行和每直行相加,其和俱为五百零五。倒是类似现代算术里用竖式计算多位数与多位数乘积的方法,明代称为“铺地锦”或“格子算”,则很可能是在元代经由中亚细亚穆斯林世界传入中国的印度数学技术。除了像这样的极少数例外,在元代传入中国的阿拉伯数目字、阿拉伯与印度数学,包括经由阿拉伯中转的欧洲数学如欧几里得几何学等等,似乎大都不曾被真正接纳到中国人自己的知识体系中去。

上面提到的这些缺憾足以提醒读者,哪怕是对一本写得极其精彩的书,我们也没有理由把其中所讲的一切内容都毫无保留地予以接受。这又使我想到,在本书再版的时候,能不能在书中增加一些附注,既用来表彰该书所独有的精当新颖之处,也对那些叙事还不够精审的地方予以必要的疏证或说明。之所以会有这个念头,是因为我猜想,这本书注定会在中国成为读者面极广泛的畅销读物。层出不穷的“戏说”作品启发了人们对历史知识的兴趣,越来越多的人想进一步追问:“真的”历史,也就是演绎出诸多“戏说”故事的这段或那段真实历史过程,究竟是如何在过去的岁月中现实地发生的?可惜的是,绝大多数以研究历史为专业的人,一面慨叹几乎要被“戏说”气死,一面却依然故我地只顾埋头炮制远远离开大多数非专业读者的兴趣及其阅读能力的“论文专著”。所以在今日中国,由貌似高深的大部头“专著”所装点的“学术繁荣”已甚有过度之势,惟图书市场又最缺少“企鹅丛书”或“岩波新书”、“中公书库”一类具有极高专业水准的普及本读物。

其实,想要提高作品的可读性,未必以降低它的学术准确性,或者以辜负读者的高智商作为代价。正相反,它很可能会对作者本身的智慧及其学术品格形成某种挑战。因为它要求作者具有一种更开阔、更深刻的整体性关怀和对人类精神价值的敏锐洞察力,把他正在讨论的问题放置到人类普遍经验的认知框架中去定位和讲述。想把一本书写得让人读不懂,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是要把很专门化的问题表述得使缺乏专业基础的人也能理解,并且还要使他阅读得饶有兴趣,那就十分困难了。在如何将历史知识转化为一般人们的最大限度的共识方面,本书作者的努力应该说是非常成功的。

对所谓“普及性”一词,很容易引起误解。说某书具有普及读物的性格,绝不意味着它就不值得被专业工作者阅读。专业工作者不但需要广泛接触其所从事领域之外的许多“普及性”读物,而且也完全可以从同一领域的优秀普及读物中获得某些专业上的启发。除了对新近解除禁闭政策的成吉思汗埋葬区的有关信息,本书所提到的绝大部分历史事实是我原来就已经了解的。但是很诚实地说,这丝毫也没有影响我在某种新鲜感的推动下,几乎一口气看完了这部著作。书里不时闪现出来的许多锐利见解和生动而流畅的议论,经常会以崭新的观念化的形式将旧有的实证研究重新激活,或者触发一系列新的细部考察,并由此在很多方面推进我们对那段历史的理解。足见外在形式十分平易的历史叙事,也可以被写得具有高度的学术张力。

我们都知道,近代人类社会的世界体系,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对外扩张的冲击之下形成的。但就旧大陆而言,在近代之前,已经出现过一次维持了大约一世纪之久的“世界体系”;而它正是由成吉思汗缔造的蒙古帝国所促成的。三十多年前,有一位学者曾全面研究过这个近代以前的世界体系。本书力图追寻的,则是这两个世界体系之间的历史联系。作者用充满激情和想象力的笔调写道:“伟大的历史人物,不能被整齐地卷塞在书皮之间,也不能像受压的植物标本被熨平。……当事件本身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去后,它们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就像一口钟的振荡声一样,在停止敲击之后,我们仍可以感觉到它。成吉思汗离开历史舞台已经很长时间了,但他的影响将持续地萦绕在我们这个时代。”

历史经常喜欢以“吊诡”的形式来呈现自己的面貌。蒙古对外战争的血腥残忍,它给受害方造成的经济文化破坏和强烈精神创伤,足以使今天的人们在阅读相关记载时依然感到不寒而栗。在把对各地的军事占领转变为持久统治的过程中,蒙古人也施行过不少暴政,做过许多愚蠢和不识时务的事情。本书说他们“对国际主义不断地显示出极大的热忱”,又说南宋军民“发现,在生活习性和思想感情方面,他们与蒙古人的共同点要比他们与宋廷官僚的共同点更多”。这显然已属于太过离奇的“同情的理解”。但在另一方面,蒙古帝国又确实打破了在它之前存在的此疆彼界所带来的种种阻隔。要是没有这个帝国的存在,13及14世纪旧大陆范围的“全球史”,乃至于后来时代欧洲——它之受惠于当日东西方之间的交流,明显要超过与它相向的另一极——的历史,也就一定会是别一种样子了!是历史的“合力”,将人类所蒙受的很多灾难性事件转换为推动他们福祉的客观条件。揭示蒙古帝国与现代世界形成之间的历史联系,并不意味着要为当日蒙古对他国的侵略和蹂躏进行申辩。

本书简略描绘出,包括科技、战争、衣着、商业、饮食、艺术、文学和音乐等等在内的“欧洲人生活的每一方面”,如何“由于蒙古人的影响,而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生了改变”。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恰恰也就是在文艺复兴的后期,“欧洲启蒙运动却产生出一股不断增长的反亚洲精神”;而“对蒙古人的诅咒”,则成为批判“亚洲劣根性”的最典型言说之一。此种欧洲中心论的幽魂后来又奇怪地与霸权主义的意识形态贴附在一起。就这个意义来说,作者的有关阐述似乎还是有所针对的。从中国读者的角度说来,他们对历史上的游牧人与定居农耕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了解,较多的是集中在沿“长城南北”这一轴线而伸延的那个层面上。因此,本书按内陆欧亚草原带的东西轴线来铺展的宏伟画卷,也一定会在体察成吉思汗与现代世界的历史联系方面,给他们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认识和启发。

最后,我要从个人专业的角度说一点题外的感想。这本由人类学家撰写的蒙古史著作又一次生动地提醒我们,历史学研究固然应当充分发挥其人文取向的原有传统优势,但是与此同时,它也必须同各种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保持全方位的沟通和相互渗透。当代中国的各种社会科学,大都在1980年代才重新建立起来。中国的历史研究者和高等院校的历史专业教学,在对于如何吸纳社会科学的理论、观念和方法的问题上,至今仍缺乏最基本的意识。就如同一位文学评论家说过的:“我们都被创新的狗追得连撒尿的时间都没有”,诸如“大部头”、“多卷本”、“系列著作”和各种名目的量化指标,把本来就先天不足的一代专业工作者逼得根本没有再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又给下一代树立了很坏的榜样,造成写书人比读书人还多的怪现象。正因为如此,当我读到本书作者叙述自己计划中的收尾式旅行如何变作“另一个五年的研究”时,我心中顿时充满了一种难以言状的凄凉的感动!这不是一本十全十美的书,但是凭着作者在当年心甘情愿地开始“另一个五年”的精神,我就敢于相信,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去读的书。(本文原载杰克·威泽弗德《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一书卷首)[1][美]杰克·威泽弗德《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温海清、姚建根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年。

“成吉思汗”,还是“成吉思合罕”?

——兼论《元朝秘史》的编写年代问题

虽然乃蛮、克烈等部的首领在12、13世纪之际可能早已采用来自于突厥政治文化的“可罕”称号,并且后者亦曾被窝阔台汗当作他个人的专用名称,但直到1250年代为止,在蒙古语里,大蒙古国的最高统治者,仍然与各支兀鲁思的为首宗王同样地被称为“汗”。不过,“合罕”的名号在波斯及其相邻地区的钱币铭文里见于使用,却从蒙古征服初期的1220年代就开始了。在冲制于1252年的谷儿只钱币上,我们发现蒙哥已被叫作“合罕”。另外,《世界征服者史》尽管明确地提到铁木真的称号是“成吉思汗”,而贵由也明确地被该书称为“汗”,同时它却把蒙哥的名号写作“合罕”。就现在可以看到的资料而言,显然是在深受突厥政治文化影响的蒙古帝国西半部,“合罕”的名称首先获得流行。大约在1250年代中叶,它终于被蒙古人自己所接受。1254年的蒙文“少林寺碑”尚使用“蒙哥汗”的称号;在1257年初的“释迦院碑记”中,我们已读到“蒙哥合罕”的蒙文语词。而1261年的蒙文碑铭则表明,自从忽必烈即位之日起,元朝皇帝便一向用它作为正式的蒙语称号。

从今存元代圣旨、令旨碑判断,由“汗”到“合罕”的称号改动,并没有被倒溯及元太祖的正式名号。此类碑文大都一仍其旧地称元太祖为“成吉思汗”,只有五通以“成吉思合罕”名之(其中最早的一例出现在1282年)。后面这种情况,似可看作是当日流行语词向官方文书写作的渗透。“成吉思汗”称号的保留,应与至元元年(1264)所定“太庙七室(不久后增为‘八白室’)之制”有直接关系。在一个双语种并用的环境里,要确定前朝诸帝的汉式庙号,也就同时意味着需要相应地赋予或再度确认各人的蒙古语名号;恰恰在那时候,人们对“汗”与“合罕”之间涵义的差别还远没有如同后来那般的强烈意识。而“成吉思汗”的称号一旦在元初的官方言说中获得确定,它的形式也就被相对固定下来,为后代沿用不衰。拉施都丁的《史集》提到蒙哥、忽必烈和元成宗,俱以“合罕”称之;但对元太祖则始终采用“成吉思汗”的名号。《史集》的史源是《金册》。是知《金册》亦称元太祖为“成吉思汗”。

由上述说法也产生了一个困难问题:有关前四汗史的一种最详细、最重要的史源《元朝秘史》,为什么却把元太祖的称号写作“成吉思合罕”?伯希和在他的遗著《马可·波罗注》里提出,今日所见《元朝秘史》,实乃元代某个时期的抄本:正是这个抄写者,按他那个时代对元朝皇帝的蒙古语习称,将原来文本里的“成吉思汗”改写作“成吉思合罕”。成吉思汗

伯希和的这个见解十分值得重视。在今本“秘史”中,“成吉思罕”的称号仅于§255中一见。这也许可以看作是抄写者改削未尽所致。在§123、§125、§126和§127,当史诗叙述铁木真如何第一次被他的部众推为蒙古部首脑,以及他如何向札木合与王罕传递这个消息,而后两者又如何答复时,他一连十次被称呼为“罕”。在交代窝阔台即位的情节时,“秘史”同样使用了“立窝阔台合罕为罕”(§269)、“窝阔台合罕既被立为罕”(§270)等词语。在“秘史”的行文中,成吉思汗一般被他的儿子们称为“合罕一父”,但有些场合也出现了“罕父”的称呼(§255、§269、§281等节)。在§201,札木合把铁木真叫作“罕—安答”,而不是“合罕—安答”。§74则称,铁木真兄弟都“罕每愿做到了”;文句中所使用的也是“罕”,而不是“合罕”的复数形式。所有这些,都应该是为抄写者所漏改的文句。可见在未经改动的文本里,大蒙古国的“大位子(yekeoron)”,原是被称呼作“罕”的。

以“罕”为最高统治者称号的用法,也出现在“秘史”的最后面几节中。这一事实排除了“秘史”关于窝阔台汗的记事乃续写于蒙哥后期或者甚至更晚的可能。因为如前所述,至少从1257年开始,蒙古统治体系已接受了以“合罕”作为最高统治者名号的用法。这样,确定“秘史”写作年代的问题就变得较为单纯了。它记录成吉思汗事迹的部分,当写成于1228年的大聚会时;窝阔台部分则最可能续写于1251年选举蒙哥为大汗的忽邻勒台大会上。只有§274至§277四节,大概是在与拔都后裔交恶后的元王朝时期才添加进去的。

那么今存“秘史”的文本又形成于何时呢?它至少要晚于《金册》成书之时。这是因为,如果撰写《金册》时“秘史”已称元太祖为“合罕”,那么《金册》绝不敢置“秘史”这一权威史源的提法于不顾,而把元太祖的尊号从“合罕”重新降为“汗”。

元政府着手编写列朝实录始于至元十三年(1276)。耶律铸于是年受命“监修国史”。这里的“国史”,据“王利用传”即指实录而言。前四汗的实录初稿,都曾被译为“畏吾字”蒙文,向皇帝进读,以便听取皇帝意见后再对它们进行修改。《元史》提到“世祖实录”也曾被译为蒙文。惟其所指,恐怕不会是多达八十册的“汉字实录”全部,而只能是它的节写本。世祖实录节本的蒙译文本,曾用金字缮写进呈。前四汗的实录部头不大,其初稿原已有蒙文译本,定稿后也完全可能用金字缮写进呈;其事当在“金书”世祖实录节译本之前。拉施都丁所说“金册”,极有可能就是元政府颁发的以金字书写的前四汗实录蒙文本和世祖实录节译本。是则《金册》的完成,事在元贞二年(1296)至大德八年(1304)之间。

这就是说,今本“秘史”的形成,应在14世纪。因而在这个文本中出现“东昌”、“宣德府”等晚出地名,也就不难索解了。(本文原载《文汇报》2006年6月11日“学林”版)

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

马可·波罗如今已经在中国变成了一个大名人。证据是:在中国只有很少几个人的名字被用作商品的品牌,而马可·波罗居然是其中之一。我们有李宁牌运动衣裤、靳羽西羽绒服、俞兆林内衣、马兰拉面,然后还要加上马可·波罗面包(是否意大利式面包?)。所以在这里只需要对这个人作一番最简单的介绍,相信就足够了。

马可·波罗的父亲和伯父都是在欧亚大陆西半部分从事中间贸易的威尼斯商人。1260年代,因为战乱,两个人从做生意的地方一直往东漂泊,最后来到中国。当时统治着北部中国的,正是刚刚把统治中心从蒙古腹地南移到汉地附近草原的元朝皇帝忽必烈。据说在回国的时候,马可·波罗的父亲和伯父把元朝的一封国书带到罗马教廷。1271年,两人在拜见新上任的教皇格利高里一世后,带着新教皇给元世祖忽必烈的信重访中国。这一次,他们带上了年轻的马可·波罗同行。1275年,他们由陆上丝绸之路穿行中亚和西北中国,到达元上都。从这时候起,直到1291年从泉州登船西行,马可·波罗在中国共留居十七年之久。马可·波罗

在中国的十七年里,马可·波罗先是留在忽必烈的朝廷中学习元代中国的礼节、民俗、语言、文字等等。而后他奉忽必烈的命令出使云南(大概在1280年前后)。这以后他又奉命出使各地,包括在扬州任职三年,多次到杭州办事,还到过福州、泉州等城市。大约在1287年到1289年之间,马可·波罗可能曾远行印度。1291年,元朝要把一个蒙古公主送到波斯去作那里的蒙古国王的王妃,马可·波罗于是陪同护送公主的使臣一起坐船远航西域,然后从那里归国。

元代中国的史料文献中没有留下有关马可·波罗的任何直接记载。汉文史料中提到过好几个“孛罗”或“孛罗丞相”。但那些“孛罗”都是名为Bolod的蒙古人,与马可的姓氏Polo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关于马可·波罗在中国的活动的知识,几乎全部来自一部著名的书。它是回国后的马可·波罗在威尼斯与热那亚的一次武装冲突中被热那亚人俘虏而后囚禁在狱中时,和一个被关押在一起的三流传奇作家合作写成的。这时大概是在13世纪末叶。

马可·波罗的这部周游东方的回忆录,最初并没有专门的书名。后来大家都习惯于把它称作《环宇记》或《马可·波罗行纪》。从14世纪初开始,这部书就在欧洲被反复传抄,或翻译成各种各样的文字,因此也就出现了许许多多在内容和文字方面都具有极大差异的文本。在16世纪耶稣会士东来以前,这部书成为西欧人了解东方、尤其是中国情形最重要的参考书。哥伦布在他著名的远航途中,就随身带着一本写满了批注的《马可·波罗行纪》。

作为一个极喜欢向人们讲述自己在东方经历的威尼斯名人,马可·波罗的存在,现在是一个无人怀疑的确凿的历史事实。威尼斯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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