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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9 06: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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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龙,朱振武等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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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龙经典三部曲(套装共3册)

房龙经典三部曲(套装共3册)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房龙经典三部曲(套装共3册)作者:房龙,朱振武等排版:昷一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8-01ISBN:9787532774937本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永恒序言致汉斯和威廉

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那位引领我爱上了书籍和图画的舅舅,答应带我去做一次难忘的探险——我们要去攀登鹿特丹的圣劳伦斯教堂的塔顶。[1]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教堂的司事用那把和圣彼得 一样大小的巨型钥匙,为我们打开了通往塔楼的神秘大门。“要走的时候,”他说,“拉拉铃就行了!”随着生锈的门轴所发出的嘎吱声,街道上的喧嚣全部被大门隔绝在外,在这个全新而又陌生的世界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真正理解什么叫做“有声的寂静”。在走过了第一段楼梯之后,我有限的自然知识里又增添了一种新的体验——明白了什么叫做“有形的黑暗”。我们只能借助火柴的光亮才能分辨出前方的道路。我们上了一层,又一层,再一层,直到我已经记不清究竟走了多少层,而且开始觉得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时候,面前突然出现了一片巨大的光亮。塔楼的这一层与教堂的屋顶正好齐平,被用作储藏室,里面的灰尘足有几寸厚,地上到处散放着古老信仰的遗迹。善良的鹿特丹市民们早在很多年以前就已经弃绝了这种脆弱的信仰。曾几何时被古人视为生死攸关的事物,如今已在这里沦为了废物和垃圾。勤劳的老鼠已经在这些雕像中间安了家,而永不疲倦的蜘蛛甚至在一尊圣像的双臂之间结了一张巨大的网。

再上一层之后,我们终于发现了光亮的来源。巨大的窗户仅有粗重的铁条作为护栏,让可以自由出入的上百只鸽子把这里变成了它们温馨的家。大风肆意地透过铁栅栏吹了进来,带来一种神秘而又动听的音乐。那本是来自我们脚下的城市的喧嚣,却被居高临下的距离荡涤得纯净而又轻灵。车轮声、马蹄声、吊车和滑轮的噪音以及各种蒸汽机的嘶鸣,告诉我们有多少机器正在代替人类做着各种工作——所有这些声音都糅合在了一起,转化成一种温柔的呢喃,伴随着鸽子的咕咕低鸣,构成了一曲完美的合奏。

从这一层起就不再有楼梯了,只剩下爬梯可用。在爬完第一段之后(老梯子滑不留足,让人必须试探着走)迎接我们的是又一个更壮观的景色——属于整座城市的钟楼。我看见了时间的心脏,我听见了她沉重的脉搏。一下、两下、三下,六十下之后,紧接着传来咔嚓一声,所有的齿轮仿佛都在这一瞬间停止了转动,又一分钟从永恒的时光长河中被分离了出来,然后一切重头再来,循环往复。终于在带有警告意味的低鸣之后,一声巨响从我们的头顶爆开,向全城宣告中午时分的到来。

再上面一层我们看到了无数的钟铃,有的小巧可爱,有的则体形可怖。最大的一只位于房间正中。只有当发生火灾或者洪灾的时候它才会响起,记得小时候的我每次在夜里听到它的声音,都会吓得浑身僵硬。此刻静寂无声的它似乎在反思着鹿特丹人在过去六百年里的悲欢离合。环绕在大钟周围的是排列整齐的小钟,一个个看上去很像是老药房里的蓝色药罐。每周两次,前来城里赶集的人们都可以伴着它们美妙的声音,相互交流自己所听闻的天下大事。就在这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还肃穆地伫立着另外一口孤独沉默的黑色大钟——它就是丧钟。

再往上爬,我们又陷入了黑暗当中。一步更比一步陡峭和危险。突然间,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我们已然到达了塔楼的最顶点。头顶的蓝天一览无余。俯瞰脚下的城市——小如蚁群一样的人流,正在为各自的生计而奔波,在火柴盒大小的城市之外,是一片片乡村的绿野。

这是我见过的最宽广的世界。

从那以后,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爬到塔楼顶上去享受一番。虽然途中的过程颇为劳累,可体力上的有限付出换来的却是精神上的无限回报。

更何况,我很清楚自己将赢得怎样的奖励。我不仅可以饱览大地和天空,还可以从我的好朋友——塔楼看守那里听到许多有趣的故事。他就住在塔楼顶上的一间小屋里,职责是看管城市的时钟,同时也是大小钟铃的指挥。他必须随时通报火情,但除此之外的时间都是闲暇,可以抽着烟斗尽情享受沉思的乐趣。五十年前,他也曾上过学,但之后就再也没读过一本书,不过在塔楼之上坐看凡间的漫长岁月,已经足以教会他一切人生的智慧。

历史对于他来说恍如昨日之事,依旧历历在目。他会指着一处河湾对我说:“我的孩子,你看见那些树了吗?就是在那儿奥兰治亲[2]王 挖开了河堤淹没了大片的田地,为了拯救莱顿城他必须这么[3]做。”他还会给我讲老默兹河 的故事,告诉我这条宽阔的河流是[4]如何由便利的良港变成了航运的枢纽。德·鲁伊特与特隆普 的船队就是从这里最后一次出航的,他们为了争取公海的自由权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从那里还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座被村落包围的教堂。很多年前,这里曾住着很多守护村民的圣徒。不远处就是代尔夫特的斜塔,沉默者[5]威廉就是在那里被人暗杀的,格劳秀斯 也是在这里学会了第一句拉丁文。再远一些的建筑就是豪达市的教堂,这里曾收容过一位伟大的智者,他一个人的影响力就远远超过了多国的军队——他就是举[6]世闻名的伊拉斯谟 。

眼前的景色终止于银色的海平面上,而我自己的家就在塔楼脚下,位于那片拥挤的屋顶、烟囱、花园、学校,还有铁路中间的某一处角落。平日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家园从塔楼上看下去另有一番感觉。原本是混乱无章的街道和市集、工厂与作坊,此时却成了人类活力和理想的象征。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古老的遗迹就在城市的周围守护着我们,这大大增添了我面对现实生活的勇气。

历史就如同一座经验之塔,时光的建筑师把它建在了岁月的土地上。但想要登上这座古老的建筑去饱览四下的美景却并非易事,因为这里没有电梯,不过年轻人凭着强健有力的双脚,完全有可能抵达顶端。

现在,请让我把打开塔楼之门的钥匙送给你。

一旦去过了,你们就会理解我对那里的挚爱。亨德里克·威廉·房龙

[1]耶稣十二门徒之一,负责掌管天国大门。

[2]奥兰治亲王(1533—1584),又称威廉一世、沉默者威廉、奥兰治的威廉,尼德兰革命中反抗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统治的主要领导者,曾任荷兰共和国第一任执政者。在荷兰,人们通常称其为“国父”。荷兰国歌《威廉颂》所咏唱的就是这个威廉。

[3]也称马斯河,发源于法国,流经比利时,最终在荷兰注入北海,是欧洲的主要河流。

[4]德·鲁伊特(1607—1676)和特隆普(1598—1653)均为荷兰历史上著名的海军将领。

[5]格劳秀斯(1583—1645),荷兰法学家、人文主义者和学者。

[6]伊拉斯谟(1469—1536),荷兰牧师和人文学者,被视为16世纪最伟大的欧洲学者。第一章永恒一天人间亿年

传说在斯维思约德的北部高地上有一块巨石,它高一百英里,宽一百英里。每隔千年,都会有一只小鸟飞来这里打磨自己的喙尖,直到巨石都被它磨没了,永恒的时针才只转了一圈而已。第二章舞台的奠定人类始终生活在一个巨大的问号之下,我是谁?我来自何方?又将去往何方?

尽管我们进展缓慢,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人类距离那远在天边的答案就会越来越近。

不过我们才刚刚出发。

我们依然所知甚少,却足以(比较准确地)猜测不少历史了。

在这一章中,我将(尽可能地)为你重现人类诞生的舞台。

如果我们用一条长长的直线来代表所有动物在地球上存在的时间的话,那么其中很小很小的那一段就代表人类(或者至少是类似人类的动物)的历史。

尽管姗姗来迟,人类却是最先懂得用智慧去征服自然的动物。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我们才把人类作为研究的对象,而不是选择猫狗等其他动物,尽管它们的进化史也都各自精彩。雨下个不停

起初,地球(据我们所知)只是一团燃烧的火球,不过是广袤宇宙中的一抹灰烟而已。在历经了数百万年的变迁之后,地球的表面逐渐燃为灰烬,并被一层薄薄的岩层所覆盖。在热气弥漫的地球上,这些本无生命的岩石由于暴雨的长期冲刷,其坚硬的花岗岩表层慢慢被瓦解成泥土,又被流水冲进了崇山峻岭之间的峡谷地带。

终于有一天,阳光冲破了云雾的遮挡,照耀在了这些星星点点的水洼上面,这就是后来覆盖了东西半球的苍茫大海的雏形。

接着,一个伟大的时刻来临了。生命从混沌中破茧而出。

海面上浮起了地球上第一个有生命的细胞。

在接下来的数百万年里,它和它的同类们到处随波逐流。

在此过程中,它们渐渐发展出了某些特殊的本领,更加能够适应地球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其中有些细胞尤其喜欢居住在黑暗的水底,它们在山顶冲下的沉积物所形成的淤泥之中定居下来,逐渐演变成了植物。而其他细胞则更愿意四处游荡,还因此而长出了奇怪的有关节的腿,像蝎子一般在海底的植物和类似于水母的淡绿色生物中间爬来爬去。更有些(外表被鳞片所覆盖的)细胞依靠四处游动来获取食物,它们则演变成了后来遍布海洋的各种鱼类。

与此同时,海底的植物也因为大量繁殖而必须另寻栖息之所,海洋已经无法再为它们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了。于是,它们很不情愿地离开了水底,迁徙到了沼泽和山脚下的泥泞岸边。每逢清晨和傍晚,海水都会涌来浇灌它们。在余下的时间里,这些植物只能尽可能地去适应在稀薄空气中的蹩脚生活。经过长期的锻炼,它们终于又像在水中一样欣欣向荣了。它们不但长成了粗壮的灌木和大树,还学会了开出鲜艳的花朵来吸引忙碌的蜜蜂和小鸟来为它们散播种子,直到整个地球都布满了绿树和芳草,就连幽暗的树荫底下都长满了深色的植物。不光是植物,连部分鱼类也开始离开了大海。它们首先学会了兼用肺和鳃来呼吸,我们将其称之为两栖动物,意思是它们可以在陆地和水里同样自如地生活。任何一只你在路上偶遇的青蛙都可以告诉你作为两栖动物的双重快乐。人类的诞生

自从离开了大海,这些动物就日渐习惯了在陆地上的生活。它们当中有些成为爬行动物(类似蜥蜴),住在森林里和昆虫们一起分享着宁静的生活。为了能在松软的泥土上更加迅速地移动,爬行动物的四肢愈加发达,地球上开始涌现出众多体形巨大的动物(生物学通常把它们称为鱼龙、班龙和雷龙),这些三四十英尺高的大家伙如果和大象一起做起游戏来,简直无异于是成年的狮子和它的幼崽们在玩耍。

后来,这些爬行动物中的一些成员开始转移到了上百英尺高的树上去生活。它们不再需要用腿来走路,但必须学会如何迅速地在树枝之间跳跃。于是,它们身体两侧和脚趾之间的部分皮肤逐渐进化成了一种类似于降落伞的组织,这些薄薄的肉膜上又慢慢长出了羽毛,它们的尾巴则起到了调整方向的作用。就这样,它们开始在林间飞行,成为真正的鸟类。

这时,一件神秘的事件发生了——所有庞大的爬行动物都在短时间内悉数灭绝。我们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由于气候的突然变化,也许是因为它们的体形长得过大,以至于行动困难到再也无法游泳、奔跑和爬行的地步,于是只能眼睁睁地望着肥美的蕨类植物和树叶直到饿死。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总之统治地球数百万年的爬行动物帝国就到此结束了。

地球从此开始被另外一种动物所主宰。这些动物虽然也是爬行动物的子孙,却是用乳房来“哺育”自己的后代的,因此现代科学家们称这种动物为“哺乳动物”。它们已经退去了身上的鳞甲,也没有长出鸟类那样的羽毛,而是周身都覆盖了浓密的毛发。这种哺乳动物在很多方面都明显优于其他动物,例如雌性动物会在体内完成下一代的孵化,然后又长时间地将幼崽留在身边,确保它们在有能力自我保护之前平安无事,而不像其他动物那样把卵产在体外,暴露于严寒和酷热之下,随时可能面临猛兽的破坏。因此这种哺乳动物的成活率大大提高,而且后代还可以从母亲身上学习到很多技能。这一点从母猫如何指导小猫照顾自己,如何洗脸和捉老鼠等方面,就可见一斑。

不过,关于这些哺乳动物,不用我说你也非常清楚。因为它们在你的身边随处可见,是你日常生活的伴侣。倘若你去参观动物园的话,还能见到住在笼子里的远房表亲们。

此刻,人类来到了进化的分水岭,他们突然间终结了听天由命的动物生涯,开始运用智慧来掌控自己的命运。

有一种哺乳动物似乎在觅食和寻找洞穴方面才能卓越。它不仅学会了用前肢去按住猎物,还通过长期的锻炼长出了类似于手掌的前爪。又经过了无数次的尝试之后,它学会了用两条后腿站立,并能保持住身体的平衡(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动作,尽管人类已经直立行走了上百万年,可每一个幼儿在成长的过程中还必须从头学起)。

这种动物一半像猿、一半像猴,却又同时优于二者,它成为地球上最成功的猎手,能够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生活。为了确保安全,它们经常成群结队地行动。一开始,它们只能用奇怪的喉音来警告子女们注意逼近的危险。又经过了几十万年的练习之后,这些喉音逐渐形成了它们之间的语言。

你也许会觉得难以置信,但这种动物就是我们最早的祖先。第三章人类的始祖

关于最初的“人类”,我们所知甚少,因为谁都不曾见过他们的照片。我们只是偶尔会在古老的黏土层的最深处发现他们残留的骨骼碎片,和他们一同深埋地下的还有一些早已从地球上消失的动物的化石。人类学家(这些博学的科学家们把人类视为动物群体中的一员,并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对人类的研究中去)已经可以相当准确地拼凑起这些遗骨来,从而再现我们始祖的原貌。人类头骨的进化

我们的老祖宗原来只是一个相貌丑陋而且缺乏魅力的哺乳动物,他的身材远比现代人要矮小得多。夏日的暴晒和寒冬的凛冽把他的肌肤变成了深棕色。他的身体从头到脚都覆盖着粗糙的长毛。他的十指犹如猴子一般纤细但却强壮。他的前额很平,下巴和那些把牙齿当刀叉用的野兽没什么两样,并且从不穿衣服。他没有火的概念,只见过火山喷发时的烈焰,以及四处弥漫的灰烟和流淌下来的岩浆。[1]

他居住在阴暗潮湿的大森林里,直到现在,非洲的俾格米人 依然还沿袭着这种生活习惯。每当感到饥饿的时候,他就会用植物的枝叶和根茎来果腹,或者从愤怒的鸟类那里盗取鸟蛋来喂饱自己的子女。偶尔在经过长时间的耐心追逐之后,他会捕获到一些类似于松鼠、兔子或者野狗的小动物。然而,在还没有意识到烹饪会让食物更加美味之前,我们的祖先只知道生吞活剥。

白天,我们的始祖们四处逡巡寻找食物。每当夜幕降临之后,他就会把妻子和孩子隐藏在树洞之中或者巨石后面,因为周围时刻潜伏着凶猛的动物,后者会趁着夜色出洞为它们的配偶和幼仔寻找食物,人类是它们最中意的猎物之一。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所以人类早期的生活非常悲惨,总是充满了恐惧和痛苦。

他不仅要忍受夏季烈日的炙烤,还要眼看着冬季的严寒把怀中的子女冻僵。一旦不小心受了伤(追捕猎物时很容易发生骨折或者扭伤),将无人能够照料他,唯有痛苦地自生自灭。

如同动物园里叽喳乱叫的动物一样,早期的人类也喜欢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他经常没完没了地重复同样的胡言乱语,只是因为他喜欢听到自己的声音。时间久了,他发现自己其实可以用喉咙的声音去提醒同伴有危险正在逼近,或者用某种特定的尖叫声来代表“老虎来了”或者“过来五只大象”。收到警告的同伴也会相应地用吼叫声做出回答说“我看见了”或者“我们赶快躲起来”——也许这就是各种语言的雏形。史前时代和历史的开端

然而,正如我之前所指出的,关于最初的情况我们所知甚少。始祖们既没有工具也不会盖房子。除了几片锁骨和头盖骨之外,无论是活着的时候还是死去之后他们都没有留下更多存在的痕迹。仅有的证据只够让我们知道在数百万年以前,地球上曾居住着一些不同于其他动物的哺乳类生命——他们的祖先有可能是另外一种未知的类似于人猿的动物,后来他们学会了用后腿直立行走,而前爪则演变成了双手用来抓握东西——人类的始祖很可能就是从这种哺乳动物进化而来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仅此而已,余下的都还是待解之谜。

[1]史前桑加文化的继承人,是居住在非洲中部最原始的民族。现濒临灭绝。第四章史前人类史前人类开始自制工具。

早期的人类没有时间概念,他们既不懂得记录生辰、祭日或者结婚纪念日,日、月、年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任何意义。

但大体上,他们晓得四季的更替,因为他们已经发现了在寒冷的冬天过去之后总会迎来温暖的春天——然后就是炎热的夏天,这时会有水果和野生玉米可以吃,直到有一天强风袭来,树叶纷纷掉落,部分动物开始为长时间的冬眠做好准备。

然而,突然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可怕事件。首先是天气出现了异常状况,温暖的夏天比往年迟来了很久,以至于水果无法成熟,曾经芳草遍地的山顶突然被厚厚的积雪所掩埋。

紧接着,一天早上从山上下来了一群陌生的野人,他们不同于其他的动物邻居,个个瘦骨嶙峋,看上去饥不择食。他们发出各种无人能懂的声音,像是在说他们很饿。然而,山下并没有足够的食物来同时供养新旧居民。当几天之后这些不速之客还没有打算离开的时候,一场手脚并用的厮杀就此爆发了,很多外来的人口都死于这场恶斗之中,少数幸存下来的也在逃回山上之后,冻死在了后来的暴风雪当中。史前时期的欧洲

尽管危机过去,森林里的居民们还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他们还发现,白天变得日渐短暂,而黑夜却在不断延长,冬天也比往年更加寒冷。

终于,在两座高山之间的空地上出现了一小块淡绿色的冰,它的面积迅速扩大。接下来,一块巨大的冰川从山顶滑落,无数的巨石被推入山谷。冰块混杂着泥浆和大块的花岗岩石,伴随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从山上冲进森林,活埋了不少尚在睡梦中的史前人类。大火点燃了森林,数百年的老树纷纷倒下。接下来发生的,就是漫天的飞雪。

那场大雪月复一月地下个不停。所有的植物都冻死了,动物们纷纷逃往南方寻找阳光,史前人类也背着子女尾随其后。然而他们没有能力像动物那样迅速地迁徙,摆在他们面前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当机立断,要么坐以待毙。估计我们的祖先是选择了前者,因为他们设法熬过了可怖的冰河时期,那场四度降临的灾难几乎灭掉了整个人类。

他们先是为了避免冻死而穿上了衣服,接着又学会了挖洞并用树叶和枝条来掩盖,以引诱像熊和土狼这样的动物落入陷阱,然后再用粗大的骨头制成工具来杀死捕到的猎物,并把剥下来的皮毛给全家制成衣服。

下一个挑战是解决住房问题。这个很容易办到,很多动物都有深居洞中的习惯。于是人类借鉴了这些动物的经验,把原来的主人从温暖的洞穴里赶了出去,自己搬了进来。

尽管如此,当时的气候对于大多数史前人类来说还是过于恶劣,导致老人和小孩大量死亡。直到有一天,一个天才发现了火的妙用。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在一次狩猎的过程中,他意外地被一场森林大火所围困。在几乎就要被烤熟的时候,他发现以前一直被视为敌人的火焰,其实完全可以成为人类的朋友。他尝试把枯树枝拖到洞中,放在正在燃烧的火堆上。阴冷的洞穴瞬间就变成了舒适的暖房。

一天晚上,一只死鸡偶然掉进了火堆,直到烤熟之后才被拿出。人类从此发现了熟食的美味,当下决定不再与那些茹毛饮血的野兽们一样生吞活剥,烹饪的时代就此开启。

就这样,几百万年过去了,唯有绝顶聪明的少数人才幸存了下来。他们日夜不停地和寒冷与饥饿抗争。生存迫使他们发明了多种工具,他们知道如何把石头打磨成斧头和锤子。漫长的冬季让他们懂得了储存大量食物的必要性,并且学会了用柔软的黏土捏成碗和罐子,再放在阳光下定型。差点灭绝了全人类的冰河时代,就这样反而成为人类最好的老师,没有它人类就不可能学会开动脑筋。第五章象形文字埃及人发明了书写术,历史从此有了文字记载。

那些居住在欧洲原始大陆上的早期祖先很快就掌握了多种技能。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不是因为突然有外客闯入,这些欧洲人迟早也会主动放弃野蛮的生活方式,并创建属于自己的文明。然而,有人抢先一步发现了他们的存在。一个来自南方的旅人,勇敢地跨越了高山和大海,找到了这些生活在欧洲大陆上的野人们。他的故乡远在非洲,他的祖国名叫埃及。

正当西方人做梦也想不到要发明叉子、车轮或者建造房屋的时候,远在尼罗河谷的埃及人已经在数千年前就发展出了高度的文明。说到这里,我们要和尚且居住在洞穴里的欧洲祖先们告别了,去拜访一下地中海东南沿岸的人民,这里生活着人类文明的启蒙者。

埃及人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他们精于农牧,通晓灌溉。他们所建造的神庙不仅是希腊人的仿效对象,更是我们现代教堂的灵感来源。他们所发明的日历能精确地计量时间,而且稍加修改之后,一直沿用到今天。然而,埃及人最大的贡献莫过于对历史的记载,为了把宝贵的经验传递给后代,他们发明了书写术。

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早已习惯于读书看报,以至于想当然地以为人类自古就能读会写。事实上,书写术这一旷世的发明,直到近代才出现。如果不是因为有了文字的记载,我们恐怕至今还像猫狗一般,只能够教会后代一两招简单的技巧,因为如果不会记录,即使有再多的经验也无法传承。

公元前一世纪,罗马人来到了埃及,他们在尼罗河谷发现了很多奇怪的小图画,似乎是关于国家历史的记载。遗憾的是,罗马人对“任何外国的东西”都不感兴趣,所以对这些遍布于庙宇和宫殿墙壁上的,或者书写在大量莎草纸上的古怪图形没有做任何进一步的研究。早在罗马人到来之前几年,最后一位通晓这些神圣文字的祭司就已经去世了。失去了国家主权的埃及人只能坐拥这大量宝贵的历史文献,却无人能够破译,非但造福不了自己的子孙后代,连动物都认为这些历史遗迹毫无用处。

一千七百年过去了,埃及依旧蒙着她神秘的面纱。终于在1798年,一个名叫波拿巴的法国将军偶然带兵来到了非洲东部,为进攻英属印度殖民地做准备。不过他还没能走出尼罗河的范围就遭遇了战败。然而,法国人的这次远征却机缘巧合地破译了古埃及的图形文字。

有一天,一位年轻的法国军官,厌倦了看守自己那位于罗塞达河(尼罗河的一个河口)附近的小堡垒,决定花上几个小时在尼罗河三角洲的废墟里逛逛。注意!他发现了一块让他十分费解的石头。和埃及的很多东西一样,这上面也刻满了各种小图形。然而这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板却有其不同寻常之处。它上面共刻有三种铭文,其中一种碰巧是这位军官认得的希腊文。于是他心想:“我只要把希腊文和埃及文对比一下,就立刻可以知道上面所记载的奥秘了。”

这个计划乍听起来非常简单,却花了足足二十多年时间才实现。1802年,一位名叫商博良的法国教授开始研究这块著名的罗塞达碑,对比上面的希腊文和埃及文。1823年,他宣布自己已经确认了其中十四个小图形的含义,可没过多久,他就因积劳成疾而过世。所幸,关于埃及书写术的主要规律已经被人发现。今天我们对于尼罗河谷历史的了解甚至多过对密西西比河的认知,就是因为那些图画为我们提供了一部纵横上下四千年的编年史。

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象形文字一词在埃及语中的含义为神圣的文字,又叫圣书体)在人类历史上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就连我们所使用的部分英文字母都是从它们演变而来的),因此我们很有必要了解五千年前的人们是如何发明出这种绝妙的文字体系来的。

我们都知道什么叫做表意文字。任何西部印第安人的历史都会涉及类似的小图画,用以记录捕杀水牛的数目和每次参与狩猎的猎手人数。通常破译这种记录的含义并不困难。

然而,古埃及文却不是表意文字。智慧的尼罗河儿女早就超越了表意文字的初级阶段,他们的图画远比本身的表象更有深意,接下来我会尝试慢慢地向你介绍。

假设你就是商博良教授,正在研究一叠莎草纸文献,上面写满了象形文字。突然间,你看到一个男人拿着锯的图画,你可能会想:“这很简单,意思当然是说一个农民去砍树。”然后你又接着看另一张纸上的文字,上面讲述的是一位女王在八十二岁时去世的事件。在某句话中再次出现了一个男人拿着锯的图画。显然,一个八十二岁高龄的女王不可能去砍树,这意味着刚才那个图画一定另有深意,究竟是什么呢?

这正是这位法国教授的贡献所在。他发现埃及人是最早使用我们所谓的“表音文字”的人,也就是说他们用一系列文字来代表口头语言的发音(也叫做语音),这样我们只需要借助几个点、几个横竖和几个弯勾就可以把自己所说的话都记载下来。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那个持锯的小人身上。

锯这个词在英文中有两个含义,或者是木匠使用的一种工具(saw),或者表示“看到”(to see)这个单词的过去式。

下面就是这个词如何随着时间而发生演变的过程。起初,它只代表所勾画的工具,但慢慢地这个含义逐渐消失,而变成了某个动词的过去式。又过了几百年之后,埃及人连这个意思和图画都一并不要了,开始用一个字母来替代整个单词,也就是字母S。

举一个简短的句子就能让你明白我的意思。下面这句话如果用象形文字写出来的话就是这样的:或者代表让你可以看到东西的一双眼睛,或者意味着“我”,即正在说话的人。

而则或者代表采集蜂蜜的昆虫,或者代表“是”(to be),意思是存在。当然,它也有可能是构成“成为”(become)或者“表现”(behave)这些词的前半部分。

在这个具体的例子中,在这个特定图画的后面跟着,后者的含义是“树叶”(leaf)或者“离开”(leave)或者“信”(lieve)(这三个单词在英语中具有相同的发音)。

至于“眼睛”(eye)这个词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

最后的这个图画代表的是一只长颈鹿,是一个源于表意文字的古象形文字。

现在我们可以轻易地翻译出这句话的含义了。“我相信我看到了一只长颈鹿。”(I believe I saw a giraffe.)

在发明了书写术之后,埃及人又在数千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对其加以完善,直到他们可以表达任何想要表达的含义。这种“表音文字”成为了埃及人之间互通书信、书写账目和记载历史的工具,目的是让后世子孙能够从先辈的经验中受益。第六章尼罗河谷文明的摇篮。

人类的历史等同于一部饥饿动物的觅食史,哪里有充足食物,哪里就会成为人类的家园。

尼罗河谷一定很早就已经闻名遐迩了。从非洲内陆到阿拉伯的沙漠,乃至亚洲的西部,都有人慕名而来,想要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寻求一块立足之地。这些外来人口逐渐组成了一个新的种族,自称为“雷米人”或是“人类”。正如我们有时称呼美国为“上帝的祖国”一样,尼罗河谷的移民们的确应该感谢命运之神把他们带到了这一片狭长的地带。每年夏天,尼罗河谷都会被浅浅的河水所淹没,但待河水退去之后,农田和牧场上就会留下几英寸厚的最肥沃的土层。尼罗河谷

在埃及,这条母亲河为千百万农民节省了许多辛劳,并孕育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大型城市。诚然,不是所有可耕种的土地都位于河谷之中,但复杂的运河分支和杠杆式吊水设备可以把河里的水调去灌溉地势很高的平原,再通过细密的灌溉渠道输送到所有田间。

当世界上其他地方的祖先们把所有醒着的时间都用在喂饱自己和家人的时候,埃及的农民或者确切地说是市民,已经享有了一定的休闲时间。他们把这些闲暇都用于制作一些纯粹装饰性而毫无实际用途的东西。

不仅如此,埃及人更是突然间发现自己还有余力去思考除了衣食住行之外的问题。他们开始探究起各种各样的奇怪现象,例如,繁星来自何处?是谁让雷声那么可怕?是谁在让尼罗河的水位定期涨退?而人类自己,这个明知超脱不了生老病死却还能幸福开心的脆弱动物,到底又是什么呢?

面对如此众多的疑问,有些人主动跳出来给予了自己的解答。这类人被埃及人称为“祭司”,他们作为思想的引领者广受民众的尊敬。他们知识渊博,承担着文字记载的神圣职责。他们相信人不该只顾眼前的利益,而要为将来打算,人死后灵魂将超越生存的世界,去向掌[1]管人鬼的全能之神俄赛里斯 汇报生前的所作所为,然后等待他对自己的善恶作出评判。这些祭司反复地向人们强调死后面对伊希斯 [2] 以及俄赛里斯神的情景,导致埃及人逐渐把在世的日子当做是向来生的短暂过渡,连同热闹的尼罗河谷也变成了死者的栖身之所。

在冥冥之中,埃及人相信灵魂如果丧失了肉体这个尘世的躯壳,就无法踏入俄赛里斯神的神界。因此他们会在亲人死去之后,立刻把他的尸体进行防腐处理。尸体先是被放在一种氧化钠溶液里浸泡几个星期,然后再用树脂将体内填满。树脂在波斯语中叫做“木乃埃”(Mumiai),因此被树脂填充的尸体就叫做“木乃伊”。尸体的外面会用一种长长的特制白布包裹,然后再放入特制的棺材里等待最后下葬。埃及人的墓穴很像是一个真正的家,尸体周围会被摆上各种家具甚至是乐器(用来在等待时消磨时间),还放有厨子、面包师以及理发师的微型雕像(以确保墓穴的主人能享用到体面的餐食,避免不修边幅的状况出现)。

起初,这些坟墓是建在西部山上的岩间的,然而随着埃及人的北移,人们不得不在沙漠当中兴建墓地。由于沙漠里常有野兽出没,而且盗匪横行,所以墓地经常遭到破坏或者盗窃,搅得死人不得安宁,陪葬珠宝也跟着不翼而飞。为了阻止这种对死人的亵渎,埃及人开始在坟墓的地表盖上一个小石堆。渐渐地这些小石堆越来越大,因为富人总是想要比穷人的石堆更高一些,结果比谁最高的竞争日益激烈。最终拔得头筹的是公元前三十世纪的胡夫法老,希腊人称他为纪奥普斯。他的石堆高达五百多英尺,被希腊人称为“pyramid”(因为埃及语中的“高”叫做pir-em-us,即金字塔)。修建金字塔

这座金字塔占地超过十三英亩,相当于基督教最大建筑圣彼得大教堂面积的三倍。

在二十年的时间里,十万多名工人从尼罗河的对岸把所需要的巨石拉过广袤无垠沙漠,再吊放到正确的位置上(他们究竟是怎样做到的,至今还是一个谜)。法老的建筑师和工程师们实在是巧夺天工,他们所修建的金字塔密道无比狭窄,四周更有千万吨重的巨石包围,然而至今都不曾有一丝一毫的变形。

[1]古埃及冥界之神。

[2]古埃及神话中母性与生育之神,俄赛里斯的妻子。第七章埃及的故事埃及的兴衰。

尼罗河时而如良友,时而如严师。她让居住在两岸的人们懂得了“齐心协力”的重要性。无论是修建水渠还是修缮堤坝都不可能由单个人来独立完成。人们通过共同劳动而学会了相处之道,这种互利互惠的关系很自然地促成了一个有组织的城邦的诞生。

有一个人因为才华出众而逐渐崭露头角,于是他成为众人的首领。当西亚的近邻出于嫉妒而向这个富饶的河谷发起了侵略的时候,他率领着同胞奋起抵抗。战争胜利之后,他也成了从地中海到西部群山之间的这片广阔疆域的主人。

不过在田间耕作的农民们并不十分关心这些法老们(法老一词意为“住在王宫里的贵人”)的政绩,只要统治者不向他们征收不合理的税赋,那么谁当法老对人民而言并没什么区别,就如同他安于敬拜万能的俄赛里斯神一样。

不过,倘若有外来的入侵者胆敢打他财产的主意,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安享了两千年的主权之后,埃及终于遭到了一伙名叫希克索斯人的野蛮的阿拉伯牧民的入侵。在长达五百年的时间里,尼罗河谷都被这伙入侵者所占有。这些不得人心的强盗激起了当地居民的强烈愤慨。同样可恨的还有希伯来人,他们本是在沙漠里长期流浪的难[1]民,是歌珊 收留了他们,可这些人却充当了侵略者的走狗,负责替他们收税和处理公务。

公元前1700年,底比斯人民发动了起义,在历经了长期的斗争之后,希克索斯人终于被赶出了埃及,这里的人民重获自由。

一千年之后,亚述征服了整个西亚,埃及也被并入了萨丹纳帕卢斯帝国的版图。公元前七世纪,埃及再度独立,新国王居住在尼罗河三角洲的塞斯城。然而,在公元前525年,埃及又被波斯国王冈比西斯所侵占。公元前四世纪,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了波斯,连同埃及也变成了马其顿共和国的一个省份。后来,亚历山大手下的一个将军自立为新埃及城邦的国王,从此开启了托勒密王朝时代,他定都在新建的亚历山大城,埃及在名义上又再次获得了独立。

终于,在公元前89年,罗马人来了。埃及的末代女王克娄巴特拉,竭尽全力想要保全自己的祖国。她的美貌和魅力在罗马的将军眼中比好几个埃及军团还要可怕。她先后两次成功地俘虏了罗马征服者[2]的心。然而在公元前30年,恺撒的侄子兼继承人奥古斯都 来到了亚历山大城。他并没有像他已故的叔叔那样迷上这位可爱的女王。他不但摧毁了她的军队,还试图让女王作为战利品之一出现在他的凯旋庆典上。克娄巴特拉在得知了这一计划之后服毒自尽。埃及从此沦为了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

[1]在《圣经》中,歌珊是希伯来人在出埃及之前所居住的丰饶地区。

[2]即屋大维。第八章美索不达米亚东方文明的第二个中心

请跟我一起登上傲视一切的金字塔的顶端,然后想象自己拥有一双雄鹰的锐眼。尽情远眺,你会望见在那无边无际的黄沙尽头,有一抹绿色正熠熠生辉,那是位于两条大河之间的河谷,《圣经·旧约》称之为仙境。希腊人则将这片充满奥秘的神奇之地命名为美索不达米亚——意为“两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古代世界的大熔炉

这两条河流分别是幼发拉底河(巴比伦人叫她普拉图河)还有底格里斯河(也叫迪克拉特河)。她们源自亚美尼亚的皑皑雪山之中,那里曾是诺亚方舟的停歇之地,然后蜿蜒流过南部的平原,最后在波斯湾的泥岸注入大海。她们给沿途的居民带来了巨大好处,正是这两条河流把西亚的干旱地带变成了富饶的田园。尼罗河谷之所以备受青睐就是因为那里很容易获得食物,而“两河流域”也不例外。这是一片充满希望的土地,无论是北部山区的居民还是南方沙漠里的游牧民族都试图将其占为己有,双方的战争连绵不绝。唯有最强壮和最勇敢的人才能从战斗中幸存下来,这正是为什么美索不达米亚人是一个强者的集合,他们所创造出来的文明从各方面来讲都丝毫不逊色于埃及。第九章苏美尔人正是因为有了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闪米特文化的大熔炉——亚述和巴比伦的故事才得以流传后世。

十五世纪是一个航海大发现的历史阶段。哥伦布本想去震旦之岛,却无意中踏上了一块未知大陆。一个奥地利主教所组织的探险队原本是要向东航行去造访莫斯科大公的家乡,结果未能成功,让莫斯科人又等了一代人的时间才初次见到来自西方的客人。与此同时,一个叫巴贝罗的威尼斯人来到了西亚的废墟进行探索,从那里带回了关于一[1]种刻在设拉子 的神庙和无数烘干的泥板上的奇怪语言的消息。

然而当时的欧洲人无暇顾及这些事情,所以直到十八世纪末,第一批写有“楔形文字”(根据字母的形状而命名)的泥板才被一个叫尼布尔的丹麦勘测员带回了欧洲。又过了三十年,一个极具耐心的德国校长格罗特芬才破译出了其中四个字母,分别是D、A、R和SH,合起来即是波斯国王大流士(Darius)的名字。又过了二十年,才又有一个名叫亨利·罗林森的英国军官发现了著名的贝希斯顿铭文,为破解西亚的楔形文字提供了宝贵的钥匙。

和破译这些楔形文字的难度相比,之前商博良博士的工作还算是简单的。埃及人至少还运用了图画。苏美尔人这些美索不达米亚的第一批居民,自从偶然间想出了在泥板上刻字的主意之后,就彻底摆脱了图画,发明出了一套几乎和起初所代表的图画没有任何关联的V字形的文字。举几个例子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首先苏美尔人用钉子在泥板上刻下来代表一颗星星。但这个符号过于麻烦,所以很快当他们要表达天空的含义的时候,星星的符号就被简化成了,这样一来让人更加无从猜测了。同样道理,代表牛的图画从一开始的逐步演变为,代表鱼的图画起初是,后来变成了。原本太阳是用一个简单的圈来代表的,后来则变成了。如果我们依照苏美尔人的方法,那么将看起来像这样。

这种记录想法的文字体系似乎很复杂,但在长达三千年的时间里,居住在这片富饶土地上的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波斯人以及所有来这里闯荡的种族都曾使用过这种文字。巴别塔

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就是一部漫长的战争史和征服史。苏美尔人起初来自北方。他们原本是居住在山里的白人,素有在山顶敬拜神灵的传统。在进入平原之后,他们人工堆砌了一些山丘,然后把神坛建在上面。由于不会建造楼梯,所以他们就用坡形的山路来环绕他们的高塔。现代的建筑师就是受到了苏美尔人的启发,在大型的火车站用同样的方法来连接不同的楼层。

苏美尔人所带给我们的灵感可能远不止这些,只是我们没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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