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政策与法规模拟试题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0 19: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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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管理与服务专业编写组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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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政策与法规模拟试题集

信息政策与法规模拟试题集试读:

编写说明

《信息政策与法规模拟试题集》系四川和云南两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信息管理与服务专业核心课程信息政策与法规的配套参考用书。该课程的主考院校为西南科技大学。自2006年开考以来,我们编写的复习资料已历时十余年之久,虽有数次修改,但因教材版本已修改几次,致使考试内容明显过时。该课程内容多、难度大,并且是一门应用性、专业性以及知识性较强的学科。因此,考生在复习迎考时觉得无从下手。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复习备考之要求,我们根据长期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和管理的经验,在第一版模拟试题集的基础上进行大幅度修改,历时一年之久,重新精心编写了本书,编写体例也进行了重新设置。

在编写时,我们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发布的《信息政策与法规自学考试大纲》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法教程》(朱庆华主编)以及历年考试试卷,并结合近年来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法律法规出现的日新月异的新成果、新理论,以模拟试题形式组织编写了本书。编写时,我们力求做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既有针对性,又有较强的实际效果。本书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判断改错题、问答题等常规考试题型以及近年来的自考试卷,并配有较为完整的参考答案和自学考试大纲,以供考生练习使用。

模拟试题毕竟不是试题,有其局限性,希望考生在认真研读教材、大纲的基础上去练习,不可本末倒置,置教材、大纲于不顾,而一味地做题、猜题、押题,相信考生能理解我们编写此书的良苦用心。“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辅导书固然好,但也只是一个助手,在通往成功之路上,更多的是需要自学者的勤奋和努力。“梅花香自苦寒来”,考生在学习信息政策与法规课程的过程中,只有掌握恰当的学习方法,熟读所学内容,多做练习,才会学好这门课程,取得优异的成绩,实现梦想。

知识随时在更新,我们会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应广大考生要求,编写出更多、更新、更适合自考、更符合自考规律的辅导书。

在编写本书时,我们吸收了国内同行的许多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并得到西南科技大学自考办、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自考办、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四川英华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和经验不足,错误与遗漏在所难免,希望考生和助学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提出批评和意见,我们将会在再版时,进行更新与弥补。编者2017年6月于成都

丛书前言

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习一门新学科,从不懂到懂,从不会到会,从不理解到理解,从容易遗忘到记忆深刻,从不会应用到熟练应用,从模仿到创新,把书本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学者不仅需要认真钻研考试大纲,刻苦学习教材和辅导书,还应该做适量的练习,把学和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否则就不能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每一位自学者都应遵循的信条。

编写模拟试题,同样是不容易的事。它对编写者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有较深的学术造诣;

·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深刻的理解并有一定的辅导自学者的经历;

·对考试大纲、教材、辅导书有深入的了解,对文中的重点、难点、相互联系等有准确的理解;

·对自学者的学习需要和已有的知识基础有一定的了解。

只有把这些因素融会在一起,编写者才能编写出高质量的,有利于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模拟试题。

基于学习目标的考虑,我们把模拟试题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单项练习:针对一个知识点而设计的练习题。其目的在于帮助自学者理解和记忆基本概念和理论。

第二,创造性练习:提供一些案例、事实、材料,使考生应用所学的理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这类问题可能没有统一的答案,只有一些参考性的思路。其目的很明显,就是培养自学者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第三,综合自测练习:在整个学科范围内设计练习题,尽量参考考试大纲的题型,组成类似考卷的练习题。其目的在于使自学者及时检测学习状况,帮助自学者做好迎接统一考试的知识及心理准备。

第四,历届试题练习:旨在帮助自学者能按正规考试要求进行学习效果的测试。

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一边学,一边练,有节奏、有规律地复习,不仅提高了学习效率,也会给艰难的学习过程带来不少的快乐。圣人能够体会到这一点,我们每一位自学者同样能体会到。如果通过这样的学习过程,实现了学习目标,实现了人生的理想,实现了对自我的不断超越,那么我们说这种学习其乐无穷也毫不夸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列辅导丛书的编写和出版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文化系统工程,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立足现状,不骄不馁;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满怀信心,肩负教育事业赋予文化企业的使命,承担科教兴国的中国教育梦,责无旁贷,无怨无悔。我们坚信只要怀有对文化教育事业的诚挚热爱,心系考生,情牵教育,胜利与成功一定属于付出努力的人。编者2017年6月第一部分自学考试大纲《信息政策与法规》(02133)考试大纲(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I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信息政策与法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专业一门专业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信息法研究领域的现状,掌握信息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树立信息法律意识,从而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加以遵守和运用。本课程对于培养懂法律的计算机专门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课程采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朱庆华编写的《信息法教程》作为正式教材。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自学,要求考生:掌握信息法制建设的的意义和相关概念、关系,了解信息法制建设的现状;掌握国家信息安全的法律规范,进一步深入理解隐私权的相关规定:重点掌握信息产权法律规范;掌握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理解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重点掌握信息网络法律规范。在进行本课程的学习时,应针对本课程理论性强的特点,在学习了《法律基础》的基础上,理论联系实际,再在实践当中更好地理解理论。三、与有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是学习计算机相关专业课的辅修课程。四、本课程考试标准

本课程的自学考试标准,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的水平相一致。遵照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信息管理与服务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针对成人自学考试的特点,注意和强调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应用性,理论与实用相结合,加强对计算机相关法律知识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关系的理解和培养。因此,在考生自学和考试命题中,应充分注意对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的准确理解以及对基本关系的熟悉与掌握。II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第一章 信息法制建设的意义与现状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信息立法的必要性,掌握信息法制建设重要性,了解国内外信息立法的现状。二、课程内容

信息法制建设的意义

信息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主要国家信息法制建设的现状

l.北美信息法制建设的进展

2.欧洲国家信息法制建设的进展

3.亚洲国家信息法制建设的进展三、考核知识点(一)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二)美国、加拿大、德国的信息法制建设的特点四、考核要求(一)综合运用: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二)识记:美国、加拿大、德国的信息法制建设的特点第二章 信息法概述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练掌握信息法的含义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理解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掌握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了解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了解信息法律与信息政策的异同,掌握信息立法的基本原则,了解信息立法的含义,信息体系建构。二、课程内容

信息法的含义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信息法的含义

信息法的地位

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信息法律关系

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

信息法律法律关系的主体

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

信息法律关系的内容

信息法律与信息政策的比较

信息政策的含义

信息法律与信息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信息立法

1.信息立法含义

2.信息立法的基本原则

3.信息立法体系的建设三、考核知识点(一)信息法的含义(二)信息法的地位(三)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四)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四、考核要求(一)信息法的含义

识记:信息法的含义

应用:信息法作为独立部门法地位的原因

理解: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二)信息法律关系

识记: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

理解: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信息立法

识记:狭义和广义的信息立法的含义

识记:信息立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 国家信息安全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练掌握国家秘密的概念,了解国家秘密的范围,识记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了解国家秘密泄密的途径和危害性,识记侵犯国家秘密的七种基本犯罪类型,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国家秘密的保护,了解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其他法律法规。二、课程内容

国家秘密概述

构成围家秘密的要素

国家秘密的范围

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泄密途径和危害性

侵犯国家秘密的基本犯罪类型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

泄露国家秘密罪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罪

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我国保守国家秘密的相关法律法规

1.概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7.《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8.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9.《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10.我国其他法律制度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制度三、考核知识点(一)国家秘密的概念(二)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三)侵犯国家秘密的基本犯罪类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特点、保护对象和保护制度四、考核要求(一)国家秘密概述

识记:国家秘密的概念

识记: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二)犯国家秘密的基本犯罪类型

应用:侵犯国家秘密的七种基本犯罪类型的罪名(三)我国保守国家秘密的相关法律法规

识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保护对象、保护等级和特点第四章 个人信息安全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信息社会存在着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要求,掌握隐私的概念,隐私权的核心内容,掌握常见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以及现实中可以公开他人隐私权的两种情况,了解个人信息保护的意义、方式和原则。了解国外隐私法律保护的现状,了解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了解我国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二、课程内容

概述

个人信息概念辨析

个人信息保护的意义

个人信息保护的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1.国外隐私法律保护的现状

2.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3.我国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三、考核知识点(一)信息社会存在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要求(二)隐私的概念(三)隐私权的核心内容(四)常见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五)现实中可以公开他人隐私的两种情况(六)世界上最早通过法律方式保护隐私权的国家四、考核要求(一)个人信息概念辨析

识记:信息社会存在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要求

识记:隐私的概念

识记:隐私权的核心

理解:常见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理解:现实中可以公开他人隐私权的两种情况(二)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识记: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第五章 信息公开制度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信息公开制度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了解日本《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内容,了解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和中国的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二、课程内容

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

政治意义

经济意义

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内容

对象机构和对象文件

公开请求权及公开义务

不予公开的信息

公开请求及处理手续

国内外信息公开制度简介

1.美国

2.法国

3.德国

4.澳大利亚

5.韩国

6.中国三、考核知识点

无四、考核要求

本章不做考核要求第六章 信息系统安全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信息系统安全的基本概念,识记影响信息系统安全的因素,了解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了解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的目标和任务,了解国外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范,了解我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范。二、课程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概述

信息系统安全的基本概念

影响信息系统安全的因素

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的目标与任务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范

1.国外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范

2.我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范三、考核知识点

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因素四、考核要求(一)信息系统安全概述

理解:信息系统安全的概念

识记:影响信息系统安全的因素(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法

识记:我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法第七章 信息产权与知识产权概述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识记信息产权的相关概念,识记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和特征,识记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熟练掌握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信息化的影响二、课程内容

信息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信息化的影响

1.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成为激励社会信息产品生产和创新的重要机制

2.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障社会信息产业者资产的实现

3.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可以成为衡量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社会信息化现有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

4.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规范和调节信息市场的竞争秩序三、考核知识点(一)信息产权相关概念和内容(二)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三)知识产权的特征(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五)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信息化的影响四、考核要求(一)信息产权概述

理解:信息产业成为知识经济支柱的具体体现

识记:产权的概念(二)知识产权概述

识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识记:知识产权的特征

识记: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三)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信息化的影响

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信息化的影响第八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练掌握作品的概念和必备的条件,理解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种类,掌握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概念和分类,理解著作权当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主要内容,掌握著作权的限制理由和限制情况,理解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途径。熟练掌握著作权的邻接权的概念和主要内容。二、课程内容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和主体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条件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种类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

著作权的内容及限制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著作权的限制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纠纷的解决

著作权的邻接权

1.出版者的权利

2.表演者的权利

3.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4.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三、考核知识点(一)作品的概念和必备的条件(二)法定作者的条件(三)著作权继受主体的分类(四)著作权中人身权的内容(五)对著作权主体财产权进行限制的理由(六)著作权限制的情况(七)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八)著作权的邻接权的概念和内容。四、考核要求(一)著作权的保护客体和主体

识记:作品的概念

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必备条件

理解: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的必备条件

识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二)著作权的内容及限制

识记:著作权中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

理解: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理解: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进行限制的理由

应用:著作权的二种限制情况(三)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识记: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四)著作权的邻接权

识记:著作权的邻接权的概念

简单应用: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识记:著作权的邻接权的主要内容第九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识记专利权的相关概念,理解并简单应用专利权客体的种类,理解并简单应用专利权的主体,了解专利的中请与审批,了解专利权的法律保护。识记注册商标的概念,简单应用注册商标的分类,了解商标权的主体,了解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管理。识记商标权的内容,掌握侵犯商标权罪。二、课程内容

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客体

2.专利权的主体

3.专利的申请与审批

4.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商标权

1.商标权的客体

2.商标权的主体

3.商标注册

4.商标的使用管理

5.商标权及其保护三、考核知识点(一)专利权的概念(二)专利权的客体种类和例外条件(二)商标权客体的概念(四)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五)商标权的内容(六)侵犯商标权罪四、考核要求(一)专利权

识记:专利权的概念

识记:专利权客体的种类

应用:不受专利权法保护的客体种类(二)商标权

识记:注册商标的概念

理解:商标的分类

理解:侵犯商标权罪第十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因和法律依据,掌握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掌握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了解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专利的比较,理解商业秘密权及其限制,了解商业秘密权的内容,掌握商业秘密权的限制,了解商业秘密的管理,了解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熟练掌握竞业避止的主要内容。二、课程内容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依据与范围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依据

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商业秘密的认定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商业秘密与相邻概念的比较

商业秘密权及其限制

商业秘密权的主体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

商业秘密权的限制

商业秘密权的保护与竞业避止

1.商业秘密的管理

2.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3.竞业避止三、考核知识点(一)商业秘密的概念(二)商业秘密的范围(三)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四)他人权利对商业秘密的限制(五)竞业避止的相关内容四、考核要求(一)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依据与范围

识记: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识记:商业秘密的概念(二)商业秘密的认定

理解: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三)商业秘密权及其限制

识记:商业秘密权的主体

应用:他人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四)商业秘密权的保护与竞业避止

理解:竞业避止第十一章 计算机软件和半导体芯片的法律保护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及权利限制,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掌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限,了解计算机软什著作权的取得利保护期限,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了解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最新进展。了解集成电路布图殴计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了解国内外半导体芯片的法律保护。二、课程内容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及限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概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对象

布图设计专有权及其行使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限

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国外半导体芯片的法律保护

1.半导体芯片保护的对象

2.美国半导体芯片保护的法律制度

3.其他国家半导体芯片的法律保护三、考核知识点(一)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二)软件作品的精神权利(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限四、考核要求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识记:计算机软件作品的精神权利的内容

识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第十二章 信息技术发展政策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信息技术、技术政策、信息技术政策的相关知识,了解美国、日本、印度的主要信息技术政策,了解我国信息技术政策的概述,了解我国的“863”计划,了解我国信息技术政策的主要内容。二、课程内容

信息技术政策概述

信息技术

技术政策

信息技术政策

国外信息技术政策简介

美国

日本

印度

我国信息技术政策

1.能源

2.“863”计划

3.《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

4.《全国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5.《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6.《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7.未来发展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

本章不做考核要求第十三章 信息技术标准化法规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信息技术标准化的概述,了解国内外信息技术标准化现状,了解信息技术标准化涉及的范围,了解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了解信息技术标准择要简介,了解违反信息技术标准的法律责任,了解信息技术标准化展望。二、课程内容

信息技术标准化概述

信息技术标准化的概念

信息技术标准化的作用

信息技术标准化的原则

国内外信息技术标准化现状

国外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现状

国内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现状

信息技术标准化涉及的范围

信息技术术语标准化

信息表示标准化

汉字信息处理技术标准化

媒体标准化

软件工程标准化

数据库标准化

网络通信标准化

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

办公自动化标准化

电子卡标准化

家庭信息化系统标准化

信息系统硬件标准化

计算机集成化制造系统标准化

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标准化

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度

信息技术标准的实施

信息技术标准择要简介

影像信息处理——MPEG标准

电子商务

中文信息处理

违反信息技术标准的法律责任

违反信息技术标准的行为

对违反信息技术标准行为的处罚

信息技术标准化展望三、考核知识点

信息技术标准化的概念

信息技术标准化的国际组织

国内信息技术标化的现状

国内在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信息技术标准的实施标准

我国的信息技术标准化的展望四、考核要求(一)信息技术标准化概述

识记:信息技术标准化的概念(二)国内外信息技术标准化现状

识记:信息技术标准化的国际组织

理解:国内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现状

应用:国内在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三)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识记:信息技术标准的实施标准(四)信息技术标准化展望

应用:对我国的信息技术标准化的展望第十四章 公共信息服务法律法规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法律渊源及地位,了解国内外图书馆法规的主要内容,理解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核心问题,了解档案馆信息服务法律规范的概述和相关内容,识记统计信息服务与信息权的概念,了解统计机构职责和相关内容,了解地震、疫情和灾害性气象信息服务的主要内容。二、课程内容

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法律渊源及地位

国外图书馆立法的内容

我国现行图书馆法规的主要内容

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核心问题

档案馆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概述

我国现行档案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统计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统计信息服务与信息权

统计机构职责和相关义务

关于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的规定

关于侵犯统计系信息权的法律责任

有关灾情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1.地震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2.疫情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3.灾害性气象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三、考核知识点

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法律渊源及地位

国外图书馆立法的内容

我国现行图书馆法规的主要内容

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核心问题

地震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疫情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四、考核要求(一)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

识记:世界和我国第一部图书馆法

综合应用: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依据和主要内容

识记: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依据(二)灾情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识记:地震预报的分类

识记:灾情信息和灾情信息权的概念

综合应用:我国有关灾情信息报告和公布的规定第十五章 经济信息活动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在股票、债券发行过程中,在变更过程中的信息权利保护,了解公司在财务、会计方面的信息权利保护,了解公司在相关机关与组织机构在保护信息权利方面的责任,识记信息偏在、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概念,熟练掌握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权利。经营者在保护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方面的义务,了解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原因,理解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了解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其它法律规定。二、课程内容

企业信息权利的法律保护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的信息权利保护

公司在股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权利保护

在财务、会计方面的信息权利保护

公司在变更过程中的信息权利保护

相关机关与组织机构在保护信息权利方面的责任

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的法律保护

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权利

经营者在保护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方面的义务

侵犯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的法律责任

证券市场信息公开制度

1.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的原因

2.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

3.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其它法律规定三、考核知识点(一)信息偏在的概念(二)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概念(三)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权利内容(四)经营者在保护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方面的义务(五)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四、考核要求(一)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的法律保护

识记:信息偏在和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概念

应用: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的内容

应用:经营者在保护消费者获取信息权利方面的义务(二)证券市场信息公开制度

识记: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新闻出版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了解图书、期刊、影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相关管理规定二、课程内容

新闻业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报纸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广播电台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电视台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出版业信息服务的法律规范

1.图书出版的法律规范

2.期刊出版的法律规范

3.音像制品管理法规

4.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三、考核知识点

无四、考核要求

本章不做考核要求第十七章 邮政电信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内外的邮政、电信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二、课程内容

邮政法律规范

国外邮政法律规范

我国邮政法律规范

电信法律规范

1.国外电信法律规范

2.我国电信法制建设三、考核知识点

无四、考核要求

本章不做考核要求第十八章 信息网络建设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识记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和基本层面,理解我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了解我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方针,了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的法律规定。二、课程内容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方针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概念

我国国家信息基础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方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家联网管理的法律规定

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主管部门

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准入规定

3.法律责任三、考核知识点(一)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基本结构(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主管部门四、考核要求(一)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方针

识记: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

识记: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核心

识记: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基本构成(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的法律规定

识记: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主管部门第十九章 信息网络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域名的商业价值。识记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的体系结构,了解域名的申请和域名保护的法律规范,识记ISP的服务方式及内容,了解ISP的法律责任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理解BBS的法律管制对象,了解BBS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理解BBS立法管制的探讨,了解网络有害信息的防范,了解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管理。二、课程内容

域名管理体制

域名的商业价值

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结构

域名的申请

域名保护的法律规范

ISP的法律规范

ISP的服务方式及内容

ISP的法律责任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BBS的法律管制

BBS法律管制的对象

BBS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对BBS立法管制的探讨

网络有害信息的防范

网络有害信息的主要表现

国外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法律规范

我国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法律规范

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管理

1.登载新闻业务的主管部门

2.新闻网站的建立

3.新闻的登载

4.法律责任三、考核知识点(一)我国互联网的域名体系结构(二)ISP的服务方式(三)BBS的法律管制对象/登载新闻业务的主管部门四、考核要求(一)域名管理体制

理解:域名的商业价值

识记: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机构(二)ISP的法律规范

理解:ISP的服务方式及内容(三)BBS的法律管制

理解:BBS法律管制的对象

综合应用:BBS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综合应用:对BBS立法管制的探讨(四)网络有害信息的防范

识记:网络有害信息的分类(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管理

识记:登载新闻业务的主管部门第二十章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理解计算机信息网络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识记数字化作品的概念,了解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识记数字式作品中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对象,了解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新发展,了解数据库和多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了解网络传输与复制权,与发行权,出租权及传播权的相关内容,了解网络传输中的“权利重合”。二、课程内容

计算机信息网络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促进知识产权制度地位的提高

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促进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和系统化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促使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自身变革和发展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可以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和趋同化

数字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数字作品概述

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数字化作品中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对象

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新发展

数据库与多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

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

多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传输的著作权问题

l、网络传输与复制权

2.网络传输与发行权

3.网络传输与出租权

4.网络传输与传播权

5.网络传输中的“权利重合”三、考核知识点

计算机信息网络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数字作品的概念四、考核要求

计算机信息网络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综合应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数字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识记:数字作品的慨念第二十一章 电子商务活动法律规范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练掌握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识记网络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识记网络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间法律关系,理解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了解电子商务信息流转的法律问题,熟练掌握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理解书面的概念问题,理解电子签名问题,理解电子合同的收到与合同成立地点,了解电子证据是科技发展的产物,识记电子证据的特点,理解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理解电子证据实际运用应注意的问题。二、课程内容

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

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网络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

网络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间的法律关系

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

电子商务信息流转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信息市场的法律规范

网络广告的法律规范

电子商务合同与电子签名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

书面的概念问题

电子签名问题

电子合同的收到与合同成立地点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证据问题

1.电子证据是科技发展的产物

2.电子证据的特点

3.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

4.电子证据实际运用应注意的问题三、考核知识点(一)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网络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三)网络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间法律关系(四)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五)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六)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七)电子证据实际运用应注意的问题四、考核要求(一)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

应用: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识记:网络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

识记:网络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间法律关系

识记: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二)电子商务合同与电子签名的法律问题

应用: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

理解:电子签名的问题

理解:电子合同的收到与合同成立地点(四)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证据问题

识记:电子证据的特点

理解:电子证据实际运用应注意的问题第二十二章 计算机犯罪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趋势,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计算机犯罪产生的社会条件,计算机犯罪急剧增加的原因,要求理解计算机犯罪的狭义和广义定义,识记计算机犯罪的折衷的定义,简单应用计算机犯罪的特点,识记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及处罚。二、课程内容

计算机犯罪概述

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趋势

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计算机犯罪产生的社会条件

计算机犯罪急剧增加的原因

计算机犯罪的定义与特点

计算机犯罪的定义是]

计算机犯罪的特点

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及处罚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罪

4.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罪

5.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实施的其他犯罪三、考核知识点(一)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趋势,(二)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三)计算机犯罪产生的社会条件,(四)计算机犯罪急剧增加的原因,(五)计算机犯罪的折衷的定义,(六)计算机犯罪的特点,(七)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及处罚四、考核要求(一)计算机犯罪概述

理解: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趋势

应用: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应用:计算机犯罪产生的社会条件

应用:计算机犯罪急剧增加的原因(二)计算机犯罪的定义与特点

识记:计算机犯罪的折衷的定义

识记:计算机犯罪的特点(三)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及处罚

识记:计算机犯罪的总的类型

识记:计算机犯罪的各种罪名III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试目标中有关提法的说明

1.考试大纲与指定教材的关系

本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指定教材是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课程内容的具体化,是学习掌握本门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和范围。本课程考试采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朱庆华、杨坚真主编的《信息法教程》作为正式的教材。关于教材与主要参考书将在下文专门说明。

2.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为了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考试大纲在列出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对各章都规定了考核目标,包括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这是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的考核内容和范围。明确考核目标,使考生进一步明确考试的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使考试命题者更加明确命题范围和要求,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度。

本考试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要求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要求考生能知道本课程中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

理解:要求考生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本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和联系。

应用:要求考生在领会的基础上,能应用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去分析和解决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

综合应用:在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较复杂的问题。二、关于自学教材和主要参考书

本课程使用的自学教材为:《信息法教程》/朱庆华、杨坚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主要参考书为:《计算机与网络法》/杨坚真王锋王华杰罗晓静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三、自学方法的指导

因为本课程涉及的其他课程知识比较多,例如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应该作为本课程的前修课程,但是由于本课程不是作为法学专业的专业课程来开设的,所以,不要求学生综合应用教材知识,达到理解教材的内容即可。

本课程是一门文科课程,要求识记和在理解的基础上识记的内容很多,但本课程并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希望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通过实践来加深记忆,达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作用于理论的效果。最后需要各位同学能够脱开书本,结合实际生活来分析现实中的信息法问题。

在本课程中涉及很多需要识记的内容,但并不要求学生事无巨细把整本书都背下来,希望学生能够分清主次和详略,重点突出,教材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由于作者思路不同,叙述详略不同,举例不同,同时阅读几本同类题材的书是进行学习较好的方法,这样可以开拓思路、加深理解,对难点的理解更有效。四、对社会助学者的要求

1.社会助学者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指定教材,明确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特点和学习要求,对考生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引导他们防止自学中的各种偏向,把握好社会助学的正确方向。

2.社会助学者应以教材为本,由于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覆盖面至全书各章,因此,应辅导考生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利考试知识点,切勿划范围,挑重点,或引导考生猜题,押题。

3.要辅导考生准确地掌握教材中的基本概念,这是构成本门学科体系的基石,是理解本门学科的知识、原理、法规法条的重要条件。在此基础上按照教材中的不同层次和内在联系,了解和掌握本门学科的知识体系,弄清弄懂信息部门法当中的重要的法规法条。

4.正确处理学习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考生将所学知识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对照比较,分析研究,把所学知识和理论转化为能力,在全面辅导基础上,培养和提高自学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课程的考试命题,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课程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者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要尽量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章节的覆盖密度,体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

2.由于本课程的特点和前述提到的学生基础的问题,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是:“识记”占30%, “理解”占40%, “应用”占30%,不要求学生综合应用。

3.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程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析比例,一般为: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占20%。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

4.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改错题、简答题、应用题。(本大纲由西南科技大学廖海燕讲师执笔编写,并经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第二部分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

1.从所周知,物质、能源和什么被称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 )

A.财产

B.智力成果

C.电气化

D.信息

2.在农业社会中,财产权的本质特征是( )

A.物

B.能量转化生产物质

C.占有

D.拥有农业生产技术

3.经济法作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是出现于( )

A.一战期间

B.二战期间

C.一战结束后

D.二战结束后

4.信息法与宪法的关系是( )

A.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B.普通法与根本法之间的关系

C.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关系

D.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

5.现代社会的信息法制建设一般被认为是与电子化相联系的,兴起于哪个世纪,主要是由北美与欧洲的发达国家进行的?( )

A.17

B.18

C.19

D.20

6.信息法制建设一般可以通过法律等几个层次来实现?( )

A.二

B.三

C.四

D.五

7.哪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资源拥有国,它既是互联网的发源地,又是互联网的最大用户?( )

A.英国

B.法国

C.中国

D.美国

8.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 )

A.算法

B.计算机程序

C.程序源代码

D.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

9.信息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 )

A.民法的一个分支

B.独立的部门法

C.刑法的一个分支

D.经济法的一个分支

10.1997年6月13日,德国联帮议院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调整信息时代新型通信媒体Internet的法律,人们称之为( )

A.远程服务法

B.电信法

C.多媒体法

D.数据保护法

11.认定商业秘密的最基本条件是该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必须具有( )

A.秘密性

B.价值性

C.实用性

D.保密性

12.我国于哪一年12月,在原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

A.1979

B.1989

C.1999

D.2001

13.哪一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化工集团的罗益锋高级工程师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大声疾呼,建议全国人大制定“信息法”?( )

A.1997年

B.1998年

C.1999年

D.2000年

14.信息法与国际法的关系是( )。

A.普通法与根本法的关系

B.部门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C.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D.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15.信息法与诉讼法的关系是( )。

A.普通法与根本法的关系

B.部门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C.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D.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16.信息法学极为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

A.信息法的地位

B.信息法调整的对象

C.信息法的应用

D.信息法的内容

17.信息活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信息主体是( )。

A.公民

B.法人

C.国家

D.社团组织

18.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

A.权利

B.义务

C.信息

D.财产

19.将信息分为自然信息和社会信息的依据是( )。

A.依载体

B.依性质

C.依存在状态和传播方式

D.依使用方式

20.《中国人民公和国保护国家秘密法》的最大特点是( )。

A.预防为主

B.奖惩分明

C.重点突出

D.严打重打

21.哪国的《宪法》中规定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作为绝对权力对待?( )

A.美国

B.英国

C.加拿大

D.德国

22.“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名词首次见诸我国法律,是在哪部法律中?( )

A.《民事诉讼法》试行

B.《刑事诉讼法》

C.《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D.《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3.最早的信息立法产生于17至18世纪的( )。

A.美洲

B.欧洲

C.亚洲

D.非洲

24.既是信息立法的目的性原则,也是对信息立法进行评价的评价原则是( )。

A.协调原则

C.效益原则

B.实事求是原则

D.借鉴原则

25.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首先提出了什么概念,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保守它?( )

A.商业秘密

B.国家秘密

C.隐私权

D.秘密

26.我国《保密法》的保护对象是( )。

A.国家政策

B.国家秘密

C.公民隐私权

D.商业秘密

27.国家保密局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日期是( )。

A.1997年1月25

B.日.1998年1月25日

C.1999年1月25

D.日.1999年12月29日

28.世界上最早提出并通过法规对隐私权予以保护的国家是( )

A.美国

B.英国

C.加拿大

D.中国

29.1890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哈佛大学教授Samuel、Warn和LouisDBrandis在当年《哈佛法学评论》第几期上发表论文,正式提出“隐私权”的概念并加以阐述?( )

A.1

B.2

C.3

D.4

3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A.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

B.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

C.十四周岁

D.十六周岁

31.在下列哪一个国家,“信息公开法”不是通用法律?( )

A.法国

B.德国

C.中国

D.澳大利亚

32.一般来说,信息系统安全主要涉及信息在系统中存储和什么的安全?( )

A.保存

B.传输

C.输入

D.输出

3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缔结于1967年7月14日的( )外交会议上。

A.斯德哥尔摩

B.华盛顿

C.北京

D.伦敦

34.我国《著作法》第21条规定,自然人的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亡后几年?( )

A.10年

B.25年

C.30年

D.50年

35.不属于解决著作权纠纷的途径是( )。

A.调解

B.仲裁

C.商量

D.诉讼

36.著作权的邻接权实质上指的是( )

A.出版者的权力

B.表演者的权力

C.录制者的权力

D.作品传播者传播作品的权力

37.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 )

A.最先发明的人

B.最先设计的人

C.最先申请的人

D.最先到达专利局的人

38对专利进行复审的机构是( )

A.国家专利局

B.专利复审委员会

C.法院

D.地方专利局

39.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1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几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A.3

B.6

C.12

D.18

40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41.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42.我国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是( )。

A.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

B.一件商标多份申请原则

C.多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

D.多件商标多份申请原则

43.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非形象商标的依据是( )。

A.商标的结构

B.商标的用途

C.商标使用者

D.商标的内容

44.商标权中最重要的权利是( )

A.商标专用权

B.商标许可使用权

C.商标续展权

D.商标转让权

45.以下不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罪的是( )

A.假冒注册商标罪

B.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

C.运输假冒注册商标罪

D.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

46.根据我国《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三年以下

B.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C.十年以下

D.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47.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中,作为商业秘密侵权赔偿重要前提的是( )

A.秘密性

B.价值性

C.实用性

D.保密性

48.我国经济生活领域中的基本单位是( )

A.公民

B.法人

C.社团组织

D.政府

49.竞业避止的表现形式是( )。

A.竞业避止合同

B.竞业避止协议

C.竞业避止书面承诺

D.竞业避止口头承诺

50被称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是物资、能源和( )

A.土地

B.资本

C.信息

D.矿产

51.信息法的核心是( )

A.确保信息的合理使用

B.信息法律主体的权利

C.信息法律主体的义务

D.信息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52.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利,其术语产生于18世纪的( )

A.美国

B.德国

C.英国

D.法国

53.以下属于发明创造的智力成果的是( )

A.计算机软件

B.科学发现

C.游戏规则

D.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4.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55.我国商标法的核心是保护( )

A.商标转让权

B.商标续展权

C.商标许可使用权

D.商标专用权

56.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57.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

A.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25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25年的12月31日

B.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25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25年的1月1日

C.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25年的1月1日

58.解决著作权纠纷最权威、最有效的方式为( )

A.调解

B.仲裁

C.销毁

D.诉讼

59.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 )

A.15年

B.25年

C.30年

D.50年

60.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无论是否登记的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几年后,不再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 )

A.10

B.15

C.20

D.25

61.职务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 )

A.软件开发者享有

B.软件开发者所在单位享有

C.软件开发者和单位共同享有

D.国家享有

62.根据美国《半导体芯片保护法》规定,对掩膜作品的保护期限,从保护生产开始,为期(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63.“不限制专利人自己实施,也不排除专版权人在同样条件下与其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是( )

A.普通许可合同

B.独家许可合同

C.独占许可合同

D.分许可合同

64.商标权中最重要的权利是( )

A.专用权

B.续展权

C.转让权

D.许可使用权

65.信息立法体系指的是( )

A.信息法的外在形式结构

B.信息法内在逻辑结构

C.信息法的法律效力

D.信息法的组成部分

66.《标准化法》规定,哪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 )

A.乡镇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67.我国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标准实施几年进行复审?(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68.在信息技术标准的实施中除采用强制性标准之外还采用( )

A.自愿性标准

B.协商性标准

C.推荐性标准

D.地方性标准

69.违法信息技术标准的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日内,向作出处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70.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对有关责任者处以( )

A.5000元以下罚款

B.10000元以下罚款

C.15000元以下罚款

D.20000元以下罚款

71.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负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处以( )

A.该批产品货值金额20%~30%的罚款

B.该批产品货值金额30%~50%的罚款

C.该批产品货值金额20%~50%的罚款

D.该批产品货值金额50%~100%的罚款

72.哪个国家于1850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图书馆法,开国际图书馆立法之先河?( )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加拿大

73.被认为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政府名义颁布的图书馆法的《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施行的日期是( )。

A.1910年

B.1957年

C.1909年

D.1908年

74.我国实施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始于( )

A.1991年

B.1992年

C.1993年

D.1998年

75.根据我国规定,对于图书馆开放的时间,一般规定每周不少于( )

A.48小时

B.50小时

C.56小时

D.60小

76信息产权的核心是( )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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