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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1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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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德瑞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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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时势

学术与时势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学术与时势:199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政治研究的“再研究”作者:李德瑞排版:SEYUE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05-01ISBN:9787509732458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导论

我们智力范围内的问题产生和消失,受制于一种我们还没有充分意识到的原则。甚至整个知识系统的产生与消失都可能最终被归结为某些因素,并因此变得可以解释。在艺术史上,已有人试图发现这样一些造型艺术,如雕刻、浮雕或其他艺术,它们为什么和在什么时期得以产生,并成为某一时期的主要艺术形式。知识社会学也应以同样的方式尽力去调查各种问题和各种学科开始出现与消失的条件。社会学者从长期来看必须能够做得更好,而不是把问题的出现和解决仅仅归因于某些能人的存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以及它们之间复杂的相互关系,必须放在它们所产生的社会结构背景下去看待和理解,尽管这并不能总是使我们理解每个细节。……必须在始终存在的、并不断变换结构的经验中领悟这些似乎孤立无关的事实,人们实际上就是在这样的经验结构中经历那些事实的。——〔德〕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商务印书馆,2000,第110~111页)一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1990年代以来的乡村政治研究,已成为这一时期中国大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一块重要构成,至今仍持续地发挥着影响。中国社会政治的深刻变迁,及此一阶段中国所身处其中的国际环境,使得围绕乡村政治的研究、探讨与争论,曾在1990年代中期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演化为一场产生了重要政治与社会影响的“公共学术运动”[1]。本研究即是对当今中国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乡村政治研究这一“构成”部分的再研究,亦是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这部分乡村政治研究的一个学术研究史回顾和知识社会学考察。

乡村政治研究,在此是指,自1990年代以来,以村民自治为契机而兴起并很快得以深入和拓展的、以政治与治理为基本关怀(但也有许多其他学科的理论和视角参与)的有关中国乡村的研究。在这里,村民自治是促使这一段乡村政治研究在兴起之后成为热点、受到广泛关注的一个契机,并不是这段研究的起点。事实上,这段乡村政治研究可直接追溯到1980年代关于基层政权改革及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的研究,故本研究也将从1980年代的相关研究和时代背景开始谈起。

作为改革开放启动阶段的1980年代,中国大地上每天都在上演许多意义重大而影响深远的改革举措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变化。1980年代中国改革起始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广大农村由公社体制下的集体经济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转变。这一基本经营制度的改变,导致乡村基层管理体制也不得不随之发生相应变化。这一变化过程被[2]学者们概括为由人民公社体制向“乡政村治”模式的转变。这既是一种基层组织体系的转变,也是中国乡村基层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的重组和重构。

不过,这一甚为重要的社会政治变革,因其处于“基层”而在当时未能引起人们的过多关注。随着乡村基层管理体制变革及由此而出现的乡村基层社会秩序紊乱的问题,在1980年代后半期还出台了一项专门应对这种状况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这项法律的产生经历了长时间的争论,并在加上了“试行”二字后才得以最终通过。这本身就蕴含着诸多值得研究的内容及颇具深长意味的问题。但这一时期的政治学研究,处在一种为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而高歌猛进的状态中,无暇将这一处于结构底层的乡[3]村政治现象纳入自己的视野。

因此,尽管自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政治学界已有人开始涉及[4][5]乡村基层政权研究和城乡政治的比较研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6](如民政部)也开始推行一些村民自治的实验活动,还有一些政治学研究者不仅对此类政府主导下的实验活动时有参与,而且还承担有[7]关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的国家级研究课题;但从总体来看,直至1990年代中期以前,这些研究和实验在当时不仅不是政治学研究的中心话语,而且也只是少部分人在多少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下,所展开的一些颇为落寞,甚至前途未卜的研究关注或政策论证。

然而,国际国内宏观微观的诸种因素及其潜在变化却在历史的深处慢慢发挥着作用,这种潜在作用到1990年代中期之后逐渐得以凸显。最终,在1990年代末期的几年里,在当时特定形势的烘托作用下,村民自治及其相关研究迅速跃升为广受政界、媒体、学界注目的一门“显学”。[8]

导致“村民自治的潜在价值被发现”的原因可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1990年代以后变化了的国际、国内环境及因此而产生的人权斗争需要,使中央高层注意到西方对选举和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兴[9]趣成为捍卫和提高中国国际形象的一种资产;二是在民政部等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顺应前述那种国际外交的形势而逐渐获得了一定的体制地位、社会声望与经济支持;三是进入1990年代之后中国政治学研究为寻求生存与发展空间所做的探索与努力,这种努力使一部分学者暂时放弃对宏大问题的关怀,转向对乡村基层社会政治问题的关注,以及对历史上风云变幻政治之深层社会基础的追问。这三种原因的内在机制与目标追求各不相同,但在当时的特定时空背景下,却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推动了村民自治走向前台,并促使其潜在价值得以彰显。于是,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政治研究,也在短短几年内迅速成为一个备受关注,同时又能为各方所接受并借以表达自身关怀与想法的公共话题。

必须承认,乡村政治研究之所以能够引起国际国内、政界、媒体、学界的广泛关注,与当时人们对村民自治及其中包含着的民主价值关怀紧密相关。众多研究者也正是以对村民自治的关注或考察为契机而开始进入乡村,展开了他们各自不同取向、不同视角的研究与探讨。由此,围绕村民自治的研究便成为1990年代之后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一个成功案例。以至于到1990年代末期,村民自治研究已是学术界一个颇具“明星”效应的领域,且村民自治本身也成为此一时期中国乡村政治的代名词。甚至可以说,正因为有了村民自治研究这颗明星,政治学研究在中国再度获得关注;乡村研究也因此成为一个超学科和超专业的显学,引起多门学科众多学者的关注和涉足。乃至有人认为,此一时期的中国研究几近进入一个言必称乡村民主的“草根时代”。[10]

出现这种状况自然与学者们的努力分不开,但更是历史机缘风云际会的结果。理解了这点,也就能够明白这一时期新兴的乡村政治研究从内容到方法再到立场上的种种特点。这些特点中一个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研究者们围绕村民自治民主价值的思考与阐释,以及由此而来的内在纠结与质疑争论。因而,此一时期的村民自治研究在诸多研究者和观察者的心目中已成为中国宏观民主政治进程研究的替代,也正是这种内心深处的夙愿及其所表露出来的替代期望,使得研究者关于村民自治的内容设计、价值目标和前景展望的探讨,均是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化进程的宏观背景与框架之中来展开的。

因而,对于村民自治的意义及其民主价值的评估,便形成了诸种[11][12]“说法”,归纳起来有“突破口”说、社会基础说、示范效应说[13][14][15]、形式训练说、中国特色民主说等。这些观点论说的侧重点虽各不相同,但都互有联系,且可互为补充。重要的是,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它们都有共同的基础,即高度评价村民自治之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具有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路径或示范效应,充分肯定村民自治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肯定村民自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的启发效应,充分肯定村民自治对于中国民主政治文化培训的重要意义,高度评价村民自治在开创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及丰富民主政治理论方面的独特贡献。

也就是说,村民自治研究虽然以乡村基层社会为场域,它却抱有明显的“天下”关怀和强烈的“庙堂”情怀。因此,这一时期的村民自治研究与其说是在对乡村政治本身进行研究,毋宁说是对宏大政治关怀的移情与替代。即,研究者虽然“身在农村”,实际上却“心怀天下”。而且,不仅研究者抱有这种期望和关怀,当时推动村民自治实践的政策行动者也有如是心愿。一位在村民自治实践中产生过较大影响的官员曾说:“村委会选举关键是让人民进入,为上面的改革提[16]供一个稳定的农村基础。这是我们做这件事的一个前提。”这话即清楚地表明了村民自治实践目光朝上的特点。

正是当时几乎所有投身此一事业的官员和学者都抱着强烈的天下关怀,将村民自治看做未来更为复杂的宏观政治发展及其走势的试验田和起始点,使得这种研究看起来身在底层,实质上却心系上层。其所思所忧者,首先并非在于村民自治改善后公社时期乡村治理状况的功效,而是乡村的基层选举何日能够以及如何能够向村庄以上更高层级跃进。这就决定了相当一部分从事村民自治研究的学者实际上很难真正深入乡村社会去发现乡村政治与社会本身的问题,并寻找解释和[17]解决乡村问题之道。

正因如此,这一方面使得村民自治依凭这种天下关怀而使自身的影响能够迅速溢出政治研究领域,成为一个社会科学乃至整个知识界共同追捧的热点,吸引了众多学科、学者和后辈学人投身其中。另一方面,它也导致这一研究在本质上的“非乡村”特点,即它过于强烈的宏大关怀与意识形态设定很容易遮蔽研究者对研究主体——乡村本身和农民本身——的认识,或者说使这种认识缺乏农村主位,也可以说这种研究的主要目光和思考重点本身就不在农村。

所以,如火如荼的村民自治看似催生了继19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的第二次农村改革高潮,甚至有学者[18]誉之为“无声的革命”,而研究本身又不断从其公共逻辑中获得向上抬升的能量,催生出乡镇政治体制改革和乡镇直选(非行政学意义上的乡镇机构改革)的呼声,但这些研究和实践无论有着怎样的成败得失,最终却均未能起到改良乡村治理、提高农民政治地位的作用。人们看到,一方面农民获得了用手投票的权利,而另一方面,他们却又显得很不珍惜和重视这一“神圣的权利”,并不断地通过脚来表达对这一权利的放弃。

而当李昌平在21世纪初以“我向总理说实话”的方式痛陈“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并疾呼“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19]之时,人们始而惊讶地发现,村民自治的兴起与被称为“三农”问题的乡村问题的再度凸显几乎是一个同步的过程,村民自治在逐渐显现出其民主价值的限度之时,也似乎并未能起到缓解“三农”问题或乡村社会其他难题与困境的作用。由此,不仅围绕村民自治民主价值的阐释、质疑与争论很快停息,而且有关村民自治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探讨也变得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于是,当21世纪初“三农”问题成为一个新的社会热点后,一些从事村民自治研究的学者也顺势转换了研究话题,成为“三农”问题研究的主要发言者。

这种研究转换的发生,既有乡村政治研究者顺应时势与社会思潮的成分,也是围绕村民自治的质疑与争论促使乡村政治研究者作出反思的一个结果,更是乡村政治研究者在进入农村现场和乡村田野之后将研究进一步拓展和深入的努力使然。后两个原因尤须在此一提。

回溯当时的研究文献我们发现,当村民自治的研究与实践在学界和公众视界中开始凸显之际,便有人发出对村民自治的质疑之声。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沈延生那篇《村政的兴衰与重建》的长文。该文在对村政的演变作了长篇的历史回顾和文献分析后,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了系统的批判乃至否定。沈文认为,“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基层群众性自治’(以下简称群众自治),无论是在马恩列斯著作中,还是在政治学理论中,均找不到它的理论源头”;“群众自治是一种理论上的怪胎”,“出现了一种新形势下的‘绅治’”。运行中,“尽管村民自治的原则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践中却步履蹒跚,乃至变形走样,面目全非”,并且以村委会选举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本身就是与政治民主化、行政专业化的世界潮流背道而驰的,是群众专政的延续,完全谈不上什么民主,更不用说可以对自下而上的民主发展产生什么作用。作者主张以“乡治、村政和社有”的基层组织模式来代替目前[20]“乡政村治”、“政社合一”(包括“村企合一”)的格局。

随后类似的质疑声音也相继出现,质疑派在关于村民自治的民主期望、现实可行性、与宏观民主对接的可能性等方面均提出了与支持派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乡村民主政治应该是全社会民主政治的有机构成,而不是独立于全社会的“自治民主”;乡村社会很难产生推动全社会政治变革的力量;乡村政治改革必须遵从民主政治发展的一般[21]规律。

总之,质疑派不同意支持派对村民自治所作出的种种乐观期望和高调定位。这些质疑虽然并没有从总体上导致学界对村民自治的热情降温,但促使了一些研究者的反思,并使他们更加清醒和冷静地看待乡村社会的这种变革。

此外,研究者一旦进入乡村展开自己的研究或观察,便不可能不注意到村庄及乡村社会自身层面的因素。因此,随着研究的深入,也就势必在研究中发展出从乡村社会自身及乡村治理的角度来考察村民自治的实践绩效与治理功能的研究进路。与宏大的国家取向相比,这一进路无疑更具有基于乡村的内部视角。如作为村民自治研究主力的华中地区学者就较早地把村民自治这一称谓扩展为“村治”或“村级[22]治理”。这种指称的变化即意味着研究视角调整的自觉,不仅显示出他们此时已经有要从历史的维度寻求与20世纪早期“村治”实验相接续的想法,而且表明他们在关注民主问题的同时也开始引进治理的视角。研究者注意到这一变化,并进行了这样的总结:“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鉴于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的日趋严峻,以及全社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再度呼唤,村民自治被赋予了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以及为中国民主形象提供范例、为政治改革提供经验的[23]双重使命。”虽然在当时,这种努力在一个更大的层面上仍然要服从于中国总体政治发展路径的思考和探索,所以无论从乡村治理方式转换的角度去探讨村民自治实践功能的尝试,还是力图从更加内部的[24]村庄视角去探讨其合理性的努力,都还或多或少带有此一时期所流行的宏大关怀的印迹,但这种反思和转变已使研究者们能够顺应时势地展开“三农”问题的研究,并且也为后续更加深入及带有学理化追求的乡村治理研究奠下一定的基础。

须指出,村民自治的民主预期落空并不表明这些研究本身没有意义。作为此一时期的一项“公共学术运动”而存在的村民自治研究无论是对于实际的政治发展,还是对于政治学学术研究的推进都产生了极大影响。就前者而言,村民自治实践再度引起海内外对中国民主进程的正视与思考,这对改变1990年代以来的学术与社会政治环境都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直接或间接地缓和了宏观政治氛围。而且,由村民自治研究所产生的连带效应也的确超越了村庄,促使乡村关系、农村社会结构与乡村性质、乡镇体制与机构改革、农民负担与税费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及农民权益保障等一系列涉农问题相继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无疑成为“三农”问题公共化的一个基础。越来越多的乡村问题被提出,不仅营造出了一个举国重农的氛围,而且也为后续基于乡村的学术研究铺就了一个依此而前行的历史前提。

村民自治研究开启了政治学眺望乡村的窗口,同时也极大地推进了知识界对于乡村社会本身的关注。虽然过强的宏大关怀有可能会妨碍研究的深入,但窗户既已打开,那么研究者透过这扇窗户观察和透视乡村社会,学习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来锻造认识和理解乡村的武器,也就成为一件势所必然之事。

不难发现,随着研究的推进,乡村政治研究在视角、理论和方法等方面均出现了一些变化,即从最初主要服务于意识形态论证发展到力图将现实、政策与理论融会贯通,使研究富于学理性。研究者为弥补中国政治学研究长期存在的理论贫血状态,从其他学科中汲取养分,而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学科也以其所具有的独到学科视角和方法论体系,开始与乡村政治研究交汇融合。方法和理论的引入不仅使研究进一步拓展,形成了一些既互有联系又各具特色的分析框架与理论视界,而且在这些分析框架与理论视界的导引下,乡村政治研究也开始改变自身的存在形态与发展逻辑,体现出远比最初的民主路径设计更加复杂的特点。这些新的形态与逻辑不仅将乡村政治研究引上了一条新路,而且也在无形中影响了乡村基层政治实践的变化,从而使乡村政治研究拓展出了远比“村民自治”更为广阔和丰富的空间。

在此情况下,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国家政权建设”(state-making)理论、社会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以及问题导向的进路,都成为乡村政治研究在论域拓展、学理提升和方法更新的努力过程中的尝试。这些在多元交汇的视野中展开分析与思考的研究进路,各有其理论或方法上的亮点,也自有其内在的困境与局限。但这已为乡村政治研究逐渐摆脱单纯依靠话题而获取生存空间的境遇,以及这种研究在公共性、焦点性色彩褪去之后的更具学理性的探讨,做了许多理论及方法上的探索与尝试。

虽然乡村政治研究的公共性色彩呈现消退之势,但不可否认,它至今仍然是一个可以因时而动,也依然具有一定公共影响的领域。只不过它所面临的挑战在于,相较于20年前乡村政治研究起步之时,现今的形势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从学术层面来看,随着社会科学的逐步成熟,作为学理取向的乡村政治研究需要在日益专业化的社会科学领域内寻找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从现实角度来看,改革需求固然还会为公共话题的产生提供土壤,但1990年代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那种跨学科“草根”环境已经不复存在,也很难再生。这实际上就意味着,要想仅仅依靠话题来维系乡村政治研究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中曾获得的公共地位,实际上已经没有可能。这就给各种希望能够继续引领风向的研究提出一个任务,即它们必须寻找并建构出研究本身与新的时代主题之间的核心话语关联。而从目前状况来看,顺时而动的研究与公共话题的关联虽然很紧,但这种研究与学科本身的关系却有些模糊。因为说到底,政治研究在新的时代主题中虽然仍具有重要功能,但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讲主要还是一个经济和社会,而非政治的话题。这似乎意味着,作为公共学术运动存续了多年的乡村政治研究已难以在新的热点研究中占据核心的位置。

回望近20年乡村政治研究的起伏变化,一切都在转瞬之间。一方面,作为一场公共学术运动的乡村政治研究在尚未达到基本目标之时,已经不事张扬地悄然离场;另一方面,起自这场运动的学者仍然活跃于研究舞台。因此,问题与困境、挑战与机遇,都将在这一历史的造化中继续演进。

通过回溯这段历史我们可发现,乡村政治研究在1990年代之后之所以得以凸显并在一段时间里成为政治宣传和学术研究中的亮点,既是在中国社会政治变迁乃至国际环境变化背景下烘托而出的颇有几分“意外”的结果,也是学者们不甘现状进而追求研究突破的努力所致。社会焦点问题及整个宏观环境的变化,加上研究者们自身的反思和进一步探索,使乡村政治研究得以沿着诸种不同的路径发生转向。与这些转向相伴随的,是乡村政治研究的公共色彩渐趋消退,研究中专业化、学科化的追求和努力也日趋明显。但同时,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涉农问题及相关话题仍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只不过,时势背景及这些问题本身与之前乡村政治研究兴起时的那种情势及公共学术运动的特点已有很大不同。

这段因时势变迁而凸显并因时势而动的乡村政治研究,其内在优势与潜力、局限与张力,都与这种社会时势变化的环境以及它在这种环境中的成长经历有关。因此,这段研究本身,便成为一个值得考察的“事件”及有必要对之进行再研究的“现象”。

本书便是对这样一段乡村政治研究的一个再研究。之所以认为这段乡村政治研究具有“再研究”的必要和价值,是因为通过研究这样一段“微观历史”,不仅可以对这段乡村政治研究本身的线索进行回顾和梳理,从而反思和总结这段“学术运动”的特点、效应与影响,而且也能够由此反观这近20年(乃至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变化,以及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演进历程、脉络图景及其中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而且,乡村政治研究本身所产生的那些影响和这些仍在继续进行的研究所折射出来的问题,以及其中一些值得探索的理论与方法,都需要放在一个较为广阔的视阈中加以考察,或者说需要以一种整体关照的方式来进行耙梳与整理。这应作为与目前仍在持续且不断深入的乡村政治研究学术实践本身相呼应的一项研究活动而进行。

本研究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对1990年代以来这段乡村政治研究做一个学术史的回顾;二是在此基础上对这段具有公共运动色彩的研究进行“再研究”,做一个知识社会学的分析与考察。

之所以要首先对这段研究进行一个学术史的梳理、回顾与“再研[25]究”,是因为虽然“对于村治研究的研究”这个议题早已被提出,关于乡村政治研究的研究综述和反思性探讨也已有不少积累,但这些均是就某一专题或某方面问题而进行的讨论、总结或分析,尚未有对这段研究的整体回顾,更没有将这段研究本身作为一个特定“现象”和“事件”来进行研究的研究。因此,作为一段学术史回顾的本研究,首先是要对这段乡村政治研究做一个整体而全面的梳理。

而作为一项知识社会学考察的本研究,一方面是将这几十年来的乡村政治研究作为一个特定的事件与学术运动,并将这一“事件”和“运动过程”安放回影响、决定与形塑其生长和发展的历史平台,由此来厘清这一段乡村政治研究发展的缘由,勾勒其本身所呈现出来的学术演化轨迹,以总结这段研究的影响与得失。另一方面,是希望在回望这样一段带有公共运动色彩的乡村政治研究时,考察它之所以能够凸显的宏观时局与社会背景,考察这段学术研究发展过程中的各方面参与力量及其中的碰撞、交错与融合,考察学术研究与这些社会性因素之间的缠绕关系与内部张力,以及这些关系状况对于乡村政治研究的演化轨迹与内在特点的影响。最终,通过对这样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梳理分析与知识社会学考察,展现学术研究与社会时势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这种互动过程之中的隐秘。二 立论依据与文献综述

学术发展的累积性特点,提醒我们需要在对既有研究进行回溯与整理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形成研究的核心观点并确立相应依据。本研究的文献梳理并确立研究依据的工作,可分为如下三个步骤及相应的三块内容来展开。

首先,乡村政治研究领域的既有作品,既是本研究得以展开的“物质”前提,也是本研究要进行考察的对象与文本。其次,围绕乡村政治研究的总结梳理以及一些带有方法论反思的作品,自然也成了本研究讨论对象的一部分,但它们更是本研究能够进一步展开分析的基础和现实条件。最后,关于知识社会学、历史学和思想史、学术史的一些理论洞见、研究方法与分析进路,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托和思路上的启发。因此,在本研究正式展开之前,需要对这三个方面的既有研究分别做出回顾和检视。当然,着重是对与本研究分析内容、研究主题和写作思路有紧密联系和显著影响的文献进行检阅与梳理,进而探索在本研究中对这些既有研究展开分析的进路,并确立这种分析和研究的基本依据。

作为本研究之对象的关于乡村政治研究的一些作品,可依照核心与外围的圈层结构及其范围大小来做出划分,以此划分为基础的梳理分析应更显清晰。处于核心圈层的乡村政治研究作品,首先是村民自治研究兴起之前的一些研究乡村基层政权和城乡比较的政治学著述,如由张厚安、白益华主编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丛书》。这套丛书包括《中国乡镇政权建设》、《中国农村基层建制的历史演变》、《县以下层次区划模式》等。与这套丛书差不多同时出版的,还有张厚安主编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一书。徐勇的《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是此一时期涉及中国乡村研究的一本甚为重要的政治学著作。稍后出版的由张厚安、徐勇等主笔和著述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是一部全面而详尽的乡村政治研究著作。此外还有政策部门研究者的一些著述,如李学举、王振耀、汤晋苏编著的《中国乡镇政权的现状与改革》,白益华编《中国基层政权的改革与探索》(上、下册),王振耀等主编《乡镇政权与村委会建设》,等等。

在村民自治研究兴起之际及之后的一段时期,不仅关于村民自治的讨论和作品有一个“井喷”式的涌现,而且围绕乡村政治的探讨也拓展出了一些颇具深度的研究。要说关于村民自治(及村委会选举与乡镇直选)的研究著述,应首推中国基层政权研究会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课题组分别于1993年、1994年、1996年出版的三个年度报告,即《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中国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而徐勇所著《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一书,则是在学界出现的第一本对村民自治制度及其运作做出系统的学理性阐述的作品。此外,还有辛秋水主编《中国村民自治》,米有录、王爱平主编《静悄悄的革命——中国村民自治的历程》,王仲田、詹成付主编《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黄卫平主编《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最新突破:深圳市大鹏镇镇长选举制度改革的政治解读》,王振耀等主编《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研究》,史卫民《公选与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胡必亮主编《村民自治论丛》,李连江主编《村委会选举观察》,肖唐镖《村治中的宗族——对九个村的调查与研究》及其主编《宗族、乡村权力与选举:对江西省十二个村委会选举的观察研究》,以及肖唐镖等《多维视角中的村民直选》,胡荣《理性选择与制度实施: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个案研究》,王汉生、杨善华主编《农村基层政权运行与村民自治》,刘丹《乡村民主之路:中国农村基层直接民主的发展及其法制化》,徐勇、吴毅主编《乡土中国的民主选举:农村村民委员会研究文集》,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村民自治研究》,肖立辉《村民委员会选举研究》,赵秀玲《村民自治通论》,吴毅、吴淼《村民自治在乡土社会的遭遇:以白村为个案》,何包钢等《寻找民主与权威的平衡:浙江省村民选举经验研究》,贺雪峰等《遭遇选举的乡村社会:荆门市第四届村委会选举观察》,范瑜等《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来自全国十个省市的村民自治调查报告》,仝志辉《乡村关系视野中的村庄选举:以内蒙古桥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个案》及《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村庄社会关联中的村民选举参与》,等等。这些关于村民自治的专门性著述或文集汇编,对村民自治的历史与现状、村委会选举在乡村社会的实践状况及所产生的效应、村民自治与乡村社会自身因素及经济发展状况之间的互动关系、村民自治与乡村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联动状态等诸多方面,或做出了实地观察基础上的经验描述,或是基于制度文本和当时状况的理论分析。

在这段村民自治研究的“井喷”时期及其后,还出现了许多研究乡村政治其他一些相关问题的著作,尤其是研究者们把研究范畴从村民自治拓展为“村治”或“乡村治理”之后,这一类型的乡村政治研究作品就更显突出了。这方面的作品主要有张厚安等《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项继权《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南街、向高和方家泉村村治实证研究》,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徐勇、徐增阳《流动中的乡村治理:对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等等。除这些“治理”系列的著作外,还有荣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及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景跃进《当代中国农村“两委关系”的微观解析与宏观透视》,郭正林《中国农村权力结构》及《中国村政制度》,贺雪峰《什么农村,什么问题》,于建嵘《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等作品。

处于乡村政治研究外围圈层的著作,是指虽不是直接论述乡村政治相关问题,但在研究方法、问题意识、分析框架或研究进路方面对乡村政治研究产生有较明显影响的作品。这些作品多是由政治学之外其他学科领域的研究者在各自的学科脉络或个人的研究理路中所做的研究。这些研究或因政治学领域的乡村研究者向别的学科借鉴理论与方法资源而对该领域产生影响,或因这些学科领域的一些学者在特定时期内以自身学科和理论视角涉足了乡村政治相关问题的研究,而与乡村政治研究发生了关联或者直接参与到这段研究的对话中来。这些首先应包括在村民自治研究成为热点之前就已展开的研究,如王沪宁《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王铭铭《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及《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等,这些涉及乡村社会政治历史状况或乡村研究分析框架的“早期”(相对于村民自治研究的兴起而言)著作,在乡村政治研究成为“显学”之际,便迅即为乡村政治研究的学者们所关注,并被纳入乡村政治研究的文献检索、资源借鉴和对话范围中。

其次,这一圈层的研究还包括在乡村政治研究的鼎盛时期及其热潮持续时期,直接或间接、主动参与或被动纳入到这一研究领域,或在乡村政治研究这一学术演进脉络中进行知识生产的一些作品,如孙立平、应星、强世功等一批学者运用“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方法来考察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产生了一批颇具新意的作品,相关文章体现在《清华社会学评论》第1辑、王汉生与杨善华主编的《农村基层政权运行与村民自治》以及张静主编的《国家与社会》等[26]论著中。此外,应星的专著《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也是这一“过程/事件分析”研究中的代表性作品。又如,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及《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等论著,因涉及了中国乡村的一些基本问题或重要的研究思路,都对乡村政治研究产生了极为显著的影响,有些甚至具有开创研究范式的意义。归结起来说,这些相对于乡村政治研究的外围性作品,涉及了人类学、社会学、法学、历史学、农业经济史及社会经济史等诸多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

以论文形式呈现出的乡村政治研究作品就太多了,因成书的作品能够比较集中地反映该领域的研究状况,而且有许多论文都是集结成书来出版的,所以相关文章在此不再专门列出。

与上述情况相对的,是本研究所需综述文献的第二块内容,即围绕乡村政治研究的总结性回顾或反思性探讨。因这方面尚未有专门的论著出现,主要都是通过论文来展现的,所以,围绕既有研究的梳理、回顾与反思性文献,主要就是一些文章。

近20年来,关于乡村政治研究的总结梳理以及方法上的反思和分析框架上的探讨,已积累有不少成果。归纳起来,这些研究成果主要通过三种形式来体现:一是会议综述;二是专题或阶段性的梳理回顾与理论反思;三是学术批评与对话基础上的分析与探讨。在此就分别从这三方面来做出回顾。

以会议综述形式体现并较具代表性的反观或展望乡村政治研究的文章有:张小劲《“中国农村研究:交流与沟通”学术会议述要》、徐增阳《村治研究与实验研讨会综述》、冯小双《阅读和理解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学术研讨会综述》、王敬尧《中国农村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对话》等。如,在村治研究与实验研讨会中,学者们集中探讨了“村治”概念的范畴以及“治理”[27]概念之于乡村政治研究的重要意义等问题;在“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研讨会上,学者们明确提出立足于乡村社会本身来研究和理解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的论题,并探讨了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28]的现状、规范和方法等问题。

以阶段性回顾或主题讨论的形式来总结与反思乡村政治研究的文章有很多,较具代表性的有:邓正来《“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建构与限度——对中国的乡土社会研究的评论》,陈潭、罗晓俊《中国乡村公共治理研究报告(1998-2008)——以CSSCI检索论文与主要著作为研究对象》,金太军、董磊明《近年来的中国农村政治研究》,胡永佳《村民自治、农村民主与中国政治发展》,仝志辉《村民自治的研究格局》,景跃进《村民自治的意义阐释与理论化尝试》,吴毅《农村政治研究:缘自何方,前路何在》,徐勇《当前中国农村研究方法论问题的反思》,贺雪峰、董磊明、陈柏峰《乡村治理研究的现状与前瞻》,等等。这些文章,或者对在乡村政治研究中产生广泛影响的“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下的乡村政治研究进行专题[29]探讨,或者以乡村公共治理为主题对乡村政治研究领域的文献做[30]出检索与分析,或者对乡村政治研究进行阶段性回顾并从不同侧[31]面总结其相应的特点,或者对村民自治研究的不同取向及乡村政[32]治研究的兴起缘由与发展历程进行梳理与回顾,或者对乡村政治[33]研究的方法展开评议与反思,均从各个侧面展开了对既有乡村政治研究的梳理、总结与反思。

以学术批评与对话的方式来表达对乡村政治研究的总结性思考与探讨的文章,集中体现在两场争论上。第一场争论是围绕村民自治的批判与反思,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和《对村民自治的期望与批评》两篇文章,以及党国印《“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一文,均对村民自治研究中的民主期望、村民自治实践之于宏观民主的意义这些设想做出了质疑与批评。与这些批评相呼应,一些从事“村治”(包括村民自治)研究的学者进行了反思并有所回应,体现在吴淼、吴毅《村民自治:理论资源和运作绩效——对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及党国印〈“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两文的评议》,以及贺雪峰《村民自治的功能及其合理性》等文章中。第二场争论是关于华中地区乡村政治研究的,应星在《评村民自治研究的新取向——以〈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为例》一文中,对他名之为“华中乡土派”的学者群体的研究从思路和方法上进行了批评,随后这些被批评的一些学者通过《村治研究的路径与主体[34]——兼答应星先生的批评》一文做出了回应。

这些或多或少均带有点回溯性的研究与探讨,都从各自的研究进路、视角和旨趣出发对乡村政治研究做出了“再研究”的工作。已有的这些“再研究”,连同展开这些再研究的学术事件及研究成果本身,都将作为本研究可资借鉴资源的一部分,同时也将成为本研究分析对象的一部分。

本研究所要综述文献的第三部分,同时也是为确立本研究立论依据而需进行分析与梳理的一块内容,是作为本研究之重要理论依据和方法论支撑的知识社会学、历史学和思想史、学术史的一些相关研究,及其中为本研究带来启发的思想洞见与分析进路。

首先,知识社会学的相关理念与研究方法,是本研究得以展开的基本依据。“知识社会学”这一概念最早由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在其《知识社会学问题》一书中提出。继舍勒之后,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对知识社会学研究有一个极大的推进,他在理论分析和经验研究方面均做出了显著成就,体现在他的《认识论的结构分析》、《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知识社会学论文集》、《历史主义》、《保守主义》等作品中。在曼海姆之后,不论是罗伯特·K.默顿(Robert K.Merton)在《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中的总结梳理,还是大卫·布鲁尔在《知识和社会意象》及迈克尔·马尔凯在《科学与知识社会学》中的研究,都是基于曼海姆研究的深入、反思和细化。因此,本研究关于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依据,主要来自曼海姆的相关研究和阐释。

根据曼海姆的界定,知识社会学“作为一种理论,它试图分析知识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作为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它试图追溯这种[35]关系在人类思想发展中所具有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知识社会学一方面是一种理论,另一方面又是一种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方

[36]法”。在曼海姆看来,“思想或知识表面上是从思想家个人头脑中产生的,而实际上,它们终究是由思想家所处的各种社会环境、社会[37]状况决定的”。他在论及“影响知识进程的社会进程”问题时指出,“构成理论一体的活生生的因素和实际态度,绝不仅仅是靠个人的性质,也就是它们不是首先起源于个人在其思维过程中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利益。相反,它们产生于构成个人思想基础的某一集团的集体目的,而且,个人仅仅分享这一目的的被规定的观点。关于这一点,变得更清楚的是,只要我们不考虑思维和认知同存在的联系或同人类[38]生活的社会含义,它们的很大一部分就不可能被正确理解。”曼海姆不仅通过《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等著作对知识社会学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分析与探讨,而且还通过《保守主义》这样的经验性研究作品树立了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典范。他的这些论述与研究对本研究思路的确立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此外,曼海姆还对知识社会学及与之相关的两个方面——哲学中探究关于思想的部分和思想史进行了区分:“哲学与思想史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始于一个假设,即思想的产物总是可以与它的心理学或社会学起源相分离的,因此它们的研究计划也总是从内在实体的水平出发,独立于它们的起源。当哲学原理研究这些独立的内在实体的结构和内容以获得它们的根据和有效性时,思想史则企图对时间发展的交互关系进行历史的重建,但是又独立于具体事件的后果。(例如,一组思想从另一组思想中的逐步展开,或者它们的一同出现。)虽然就一般而言这两门学科彼此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没有考虑到总体的社会—历史进程。这个进程作为单个的理论构建的历史发祥地隐藏在它们的后面。但正是这种被哲学和思想史忽视了的思想以及思想的形式从总体社会—历史进[39]程中的起源,被知识社会学纳入了自己的研究领域。”本研究也正是基于他的这种区分,以及他对知识社会学特定研究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来展开对于乡村政治研究及其与社会时势之间的互动关系这项研究的。

与知识社会学颇有关联的批判社会学理论与立场,也是本研究的一个重要依据。根据黄瑞祺从“知识的哲学人类学”(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of knowledge)或认知人类学(cognitive anthropology)层面来做的划分,社会学可分为三大理论传统(或曰理论类别):实[40]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和批判社会学。批判社会学的基本主张是,社会绝非独立于我们对它的认识,社会是认知的对象同时也是意志与行动的对象。因为“社会现实本身就是人的行动及其后果所构成的,所以社会现实与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不同于自然现象与自然科学[41]的关系”。因此在批判社会学看来,对社会的研究最终并非纯为认知、预测、控制之用,而是用以唤起群众采取集体行动来改革社会。并且这种批判性的知识必须为研究对象所取用,才能获致意识启蒙之功效,进而达到批判社会学的实践之目的。这是一种欲导致社会变迁的“批判”,而不是一门基于技术兴趣而建立一套社会法则以便预测“必然之社会趋势”的“科学”,所以哈贝马斯称它具有一种“解放的[42]认知兴趣”。批判社会学理论所倡导的,是一种积极介入现实社会、并让社会(及其中的人们)对这些认识和知识能够进行反应与互动的、辩证的认知目标。

和前述知识社会学的基本观点稍作对比即可发现,不仅“批判理论的观点,蕴涵了一种深刻的知识社会学”,而且“批判理论将这种知识社会学纳入了社会理论建构的视野之中,建立了具有高度自觉水[43]平的社会理论”。因而可以说,批判理论将社会学进路的知识社会学纳入了自己的理论建构视野中,并进而建立起了批判理论与知识社会学之间的一种“亲缘”关系。

进一步追溯相关研究便可发现,与知识社会学具有“亲缘”关系的,还不只是批判社会学理论一支,另有吉登斯对社会学与现代性问题的那些颇富洞见的阐述,也与知识社会学的核心观点一起构成了本研究的立论依据。

吉登斯指出,“社会学与其所对应的主题(现代性条件下的人类行为)之间的关系,必须进而用‘双向阐释’(double hermeneutic)才能加以理解。一方面,社会学知识的发展依赖于外行(laymen)的行动主体(agents)的概念;另一方面,那些在社会科学的抽象化语言中被创造出来的概念,又不断重新返回到它们最初由之提取出来,并对其进行描述和解释的活动范围中去。……社会学知识忽隐忽现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范围之中,在此过程中,它既重构着社会学知[44]识自身,也重构着作为该过程整体的一个部分的社会生活领域。”这种“社会科学的论断都要重新进入到它所分析的情境中去”的结果,便意味着“社会科学实际上比自然科学更深地蕴含在现代性之中,因为对社会实践的不断修正的依据,恰恰是关于这些实践的知识,[45]而这正是现代制度的关键所在。”

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学理论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的概念、理论和发现,不断地‘循环穿梭’于它们所研究的对象之中。这些话语、概念、[46]理论和发现以此反思性地重新建构着自己的研究对象”。因此,若套用吉登斯“现代性,就其深刻和内在特性而言,本身就具有社会[47]学的性质”这句话来表述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研究之间的关系的话,我们可以说:社会学,就其内在特性而言,本身就具有知识社会学的性质。另一方面也因为,在社会科学领域中,“事实”和“陈述”不像在自然科学领域那样是二元分立和互不影响的,而是互相作用的。所以,就人类所生产出来的知识和理论来说,我们的行动会强烈地受既有知识和理论的影响,甚至还常会有“自我实现预言”的现象。

因此,既然现代性最重要的特征,是不断被建构出来的知识对社会行动和社会结构产生重要影响,既然这种“反思性”对现代社会而言是如此重要;那么,作为对现代社会展开研究的社会学,来展开对这种知识与社会之间“反思”与互动状况的研究,也应属社会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意了。对于考察处于1990年代以后的中国社会中的乡村政治研究这段知识生产的历程而言,尤应具有如此视角。

本研究便是在如上所述这些理论洞见和分析思路的基础上来进行的,也正是在知识与社会(及变动的时势)之间具有某种相互作用关系这样一个基本预设下来展开的。具体而言,本研究即是要对19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这样一段特定的“知识”及其生产过程展开分析,并对这段“知识”及其生产过程本身与变动进程中的社会背景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揭示,进而考察这种知识生产过程和互动关系对于知识生产活动(即学术研究)本身的影响与意义。

其次,由于本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是首先要对这段乡村政治研究的历史有个较为清晰的了解,所以历史学研究中的一些原则和方法,也构成了本研究的重要参照。

本研究把这一段乡村政治研究视为一个特定学术事件与过程的研究及基于此的写作方法,以及对这段公共学术运动中相关人物及其学术活动的考察与分析,与柯文《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一书中的研究理路及其所阐释的学理意涵具有相通之处。柯文在这本书中,以对义和团的研究为例,对历史是什么及人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历史这一复杂难解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与阐释。他把历史分为人们经历的历史、历史学家笔下的历史和神话的历史三类,并指出,历史是对过去的解释,而事实却是错综复杂的。历史具有解释的功能,历史学家的首要目的是理解过去发生之事,然后向读者进行解释。并且,历史学家是在已经知道结果的情况下从事研究工作的,但历史事件的直接参与者不知道事态发展的最终结果是什么,而历史学家是知[48]道的。因此,“没有任何事情的结果是注定的。……事情有可能在任何时候向任何方向演变。只要你用‘过去时’,那件事好像就被固定在过去了。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生活在过去,人只生活在现在。……历史学家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让读者不再认为发生于其后者必然是其结果,相反,事情的发展是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的”。“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谨慎行事,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我们知道的结果都是预先注[49]定的。”

柯文在该书中颇富洞察力地提出并阐释了史学研究中的这样一些基本理论及原则:“历史学家的目的是了解和解释历史,神话制造者则从历史中吸取能量,为现实的政治获致宣传目的服务,为深层次的心理基础造势”,这两类都是在已知历史结局前提下的作为,而历史事件的直接参与者则与此不同,他们有自身的动机、意识乃至所有的情感和目的,并且“促使人们采取行动并在形成人们生活经历的过程[50]中常常起重要作用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而且,由于“我们用来解释历史的观念,往往与直接创造历史的人们的观念有很大的差异,其结果是不可避免地曲解了真实的历史”,所以,“如果我们一点一点地照原样复原历史事件而不是急于对它们进行定性和分类,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它们原本并不是以我们想象的那种清晰整齐[51]的模式存在的”。

此外,阿里夫·德里克(Arif Dirlik)在《革命与历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起源,1919-1937》一书中,对19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解释的起源及其性质的分析、对当时的史学家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中国历史时所面临的问题的揭示,以及对这些史学家对当时中国的革命性变革的关注是怎样塑造了他们处理理论和历史问题[52]的方式的研究,也给了本研究以诸多启发。例如,德里克认为,“尽管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学术上存在着应受责难的瑕疵,尽管他们经常是在粗糙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但是他们对于中国史学研究的贡献却是持久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是由其时的思想和政治背景所塑造和决定的”,“它也为理解当时中国思想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线索: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其起源和发展上都与新文化运动之后的[53]社会和思想潮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些精辟的分析论述与理论洞见,因其与本研究的内在主旨有着许多相契之处,因而也对本研究的展开有着重要启发。

再次,思想史与学术史的相关研究,也为本研究提供了诸多理论资源、思路启发和方法论支撑。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四卷本中对于历史及当下仍影响着有关中国的思考与论述的那些基本概念和范畴的反思性研究,尤其是他那种“力图在抽象的范畴与社会演化之[54]间找到内在的联系”的研究实践,为本研究的思考与探讨树立了榜样。而他关于“时势”概念的诠释与深邃把握,对于本研究主题的形成亦有多个层面的借鉴和启发意义。汪晖在《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的论文集以及《别求新声:汪晖访谈录》的对话集中,对于改革开放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变化进程及其相应思想文化状况的分析,也为笔者在本研究过程中理解与认识乡村政治研究兴起与发展过程中所处的社会、思想与文化背景,提供了颇为重要的参照坐标。此外,许纪霖等人所著《启蒙的自我瓦解:1990年代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界重大论争研究》一书,也为本研究了解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思想文化演进脉络提供了参考资源。

另外,陈平原关于学术史研究的一些论述,对作为带有学术史色彩的本研究而言,无疑也是极具启发性的。陈平原在《学术史:课程与作业》、《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学者的人间情怀》等著述中,关于学术史研究的功用及思路、方法的探讨,以及以文学史研究为例的学术史考察,均对本研究形成某种学术自觉并以此确立自身的路径与规范有着诸多启示。

上述这些围绕乡村政治的既有研究,以及关于这些研究的再研究,加上知识社会学、历史学和思想史、学术史相关研究中的理论洞见、研究典范和方法原则,共同构成了本研究的基础和进一步往前探索的支撑与依据。三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对于1990年代以来这样一段具有公共学术运动色彩的乡村政治研究而言,这段并非已成往事的历史,其产生兴起,其发展演变,其深入分化,有着怎样的“过程”、“事件”与“经历”?那些伴随这段历史而出现的“过程”和参与其中的“事件”,对这段研究及仍在继续的学术探索有着怎样的影响和意义?在这段公共学术运动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潜在逻辑和事理?这些都是本研究对这段学术历程进行知识社会学考察与“再研究”时所要揭示的核心问题。

本研究对这些问题及其背后事理的分析揭示,是通过对学术与时势二者互动关系的分析来展现的。而本研究对学术与时势互动关系的考察,具体又是通过如下四条线索和三组关系来实现的。贯穿本研究的四条线索是指: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化状况及国际局势变迁的宏观背景因素、乡村社会与政治体制变化及村民自治实践的线索、学术思想界的状况与演变趋势及其与乡村政治研究有关联的方面、乡村政治研究本身的兴起与演化历程。这四条线索也就是本研究主要考察的四个方面。其中,乡村政治研究的开端、兴起、凸显与演化之历程,是本研究所要考察的“学术”这一端,也是本研究的核心线索。其他三个方面,是参与乡村政治研究这段“学术”的兴起与演化历程并与之发生互动、产生交互影响的因素,因而也就是作为“时势”的一端。

基于此,本书所要展现的三组关系,就是“学术”与“时势”发生互动的三对关系。即,宏观国内国际背景因素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乡村社会变迁及村民自治实践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学术思想界的状况及演变趋势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有时这三方面的时势背景因素是各自单独与乡村政治研究发生互动作用的,有时是它们其中的两方面先发生关联作用后,又共同构成一种时势背景因素来与乡村政治研究产生互动。如中国改革所引起的宏观社会变迁对文化思想界所产生的影响作用,这两方面的“时势”因素及其共同影响作用和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便是如此;又如国际背景因素对村民自治实践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它们所共同构成的时势背景对村民自治研究兴起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也是如此。

这四条线索与三组关系的相互编织,便构成了本书的章节安排与内容展开。作为线索的这四个方面,是相互穿插着出现于这三组互动关系之中的。也就是说,这四个方面并不是在每一个章节中都会出现,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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