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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2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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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 山口雅也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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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尸之死

生尸之死试读:

登场人物

史迈利·巴里科恩微笑墓园经营者莫妮卡史迈利的妻子(现任)约翰史迈利的儿子(萝拉之子)威廉史迈利的儿子(萝拉之子)海伦威廉的妻子史迈利的儿子(莫妮卡之子,与杰森为双胞詹姆斯胎)史迈利的儿子(莫妮卡之子,与詹姆斯为双胞杰森胎)弗朗西斯(格史迈利的孙子林)杰西卡·奥布莱恩史迈利的女儿弗雷迪里克杰西卡的丈夫弗兰克·奥布莱恩墓碑村的不动产商人文森特·哈斯微笑墓园顾问,死亡学博士伊莎贝拉·西姆卡约翰的情妇斯莎嘉(柴郡)伊莎贝拉的女儿马里亚诺神父微笑墓园天主教会祭司南贺平次地产开发业工作人员,殡葬评论家沃特斯微笑墓园工作人员艾汀微笑墓园工作人员庞西亚微笑墓园工作人员克鲁斯微笑墓园工作人员诺曼挖墓人玛莎巴里科恩家族厨师比尔“十字路口咖啡店”老板加斯墓碑村中的小混混吉姆·菲尔德PR从业人员希尔巴德·法林顿得克萨斯州的富豪皮特·露易丝希尔巴德的秘书帕切科·汉特戏剧杂志专栏作家斯图尔特·柯林斯临床心理医生理查德·德雷西大理石镇警署的警官查理·福克斯刑警卡拉汉刑警罗贝斯刑警

巴里科恩家族谱系图

序章 死者前往何方

“人是你杀的吧,安吉拉太太?”

内维尔警官环顾血迹四溅的房间,神情却没有一丝动摇地说道。

呆呆地站在房间角落的那位身材肥胖的女士,正用手撩起额头上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并用夹杂着西班牙语的蹩脚英文大声抗议。

脸上稍稍露出烦躁表情的警官在听她发完脾气之后,指向躺在布满油污的地板上的尸体,再度开口道:“我早就看出来了,是你把你丈夫的脑袋像砍南瓜一样劈成了两半吧!”

警官的语气显得既不慎重,也不怎么客气。

跟这种女人,根本不需要什么假惺惺的询问,只要不分青红皂白地逼问一通,她肯定会立刻承认的!警官偷偷在心里咂了下嘴。眼前站着的这位疯女人,是最近流窜到他的辖区的中美洲移民,而且还是性格最恶劣的一个——我敢跟你打个赌,如果这女人不是凶手的话,尸体就能从地上爬起来,光着脚跑出去!“你给我听好了,不要以为靠点小聪明就能骗过警察的眼睛!靠窗的水槽里的那个沙漏,还有个被涂抹了番茄酱的小丑人偶,这两项证据为你提供了不在场证明。不过呢,被扔在火炉角落里的枯萎仙人掌也没能逃过我的眼睛。正是这个仙人掌,让我得以识破你的诡计,那是你犯下杀人罪行的重要证据……”

警官一边喋喋不休,一边自我陶醉起来。这起案件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丈夫被杀,一般都是妻子干的;老婆被杀,一般都是丈夫干的——这个规律一般都不会错。只不过,这起案件还是有些棘手。这个移民过来的女人想了一大堆上不得台面的小花招,多亏了警官敏锐的推理能力,这案子要是交给其他人,保准解决不了。

警官脸上露出自信满满的得意笑容。就在他要把整起事件的真相述说完毕时,鲁宾逊小队长出现在了大门外。“警官,果然找到了!就塞在卧室的柜子里面。”

小队长一边说一边递过来一把斧头。斧头虽小,却非常锋利。至于斧刃部分,果不其然,沾着已经变成黑褐色的血迹。

警官满意地点了点头,瞥了一眼背后躺倒在地的尸体。

就是这把斧头,把可怜的男主人那颗白发苍苍的头一劈两半的吗?虽然不清楚这对夫妻有过怎样的争吵,但到了这个地步,以后也没法抱怨烤鸡的火候问题了吧!

尸体的嘴唇轻颤了一下,仿佛有什么话想说一般。

警官吃惊地眨了眨眼睛,再次将视线投向尸体,定睛凝视。

刚刚,尸体的嘴唇好像动了一下……是我眼花了吗?法医明明已经断定被害人于一两个小时之前死亡了。况且被害人的头部被斧头劈开,当场死亡。这些都是毫无疑问的事实啊!

警官盯着尸体看了一会儿,然而,尸体却没有再次动起来。尸体的面部,嘴唇因痛苦而歪到一边,在斜射入窗的午后阳光的照射下,宛如一只在做日光浴的蜥蜴,一动也不动。警官不禁心中苦笑。

我就说嘛,尸体怎么会动起来呢?刚才如果不是我看错了的话,那就是尸体开始出现死后僵直现象了吧。好像死后僵直的确是从脸颊和下巴这部分开始的……

想到这里,警官安心下来。他转过身来,看向胖女人。“太太,连凶器都找到了,也该跟我去一趟警察局了。现在我将宣读你所拥有的权利,请仔细听清楚……”[1]

原本想要照本宣科将“米兰达警告”宣读一遍的警官突然间没了声音,他注意到面前的女人根本没在听他讲话。女人的视线停留在警官的身后,眼睛睁得大大的,露出惊恐的神色,嘴巴张成大大的“O”形,就像往嘴里塞了一块饼干一样。

警官的心脏突然收紧了,从背后升出一股不祥的预感。孩提时代,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经过墓地时他总会有同样的感受……

警官的内心深处,被唤醒的童年记忆正向他发出红色警报。

千万别回头看!只要不回头,就不会受到伤害……

然而,头部却违背了他的意志。他犹如上紧了发条的木偶,脑袋缓缓向后转去。横着躺倒在地板上的那个“物体”进入了他的视野。“尸体”直立起上半身,坐了起来。

死者正看着他,那样子就好像睡过头的人突然被闹铃惊醒,急匆匆地起了床。死者脸上也刚好是一副刚刚睡醒的茫然表情——不清楚自己此时此刻是身处梦中,还是现实世界。只不过,死者额头上的可怕伤痕,让他的表情显得有些突兀。那伤口是斧头一下子砍出来的。在窗外阳光的照射下,看起来就像岩浆正喷发时停下来的火山口,甚至从头顶的阴影之中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美感。

那道伤口清楚地说明了一切——死者刚刚去过的并不是甜蜜的梦中世界,而是深不见底的浴火地府……

警官就像被惊愕和恐惧所支配的死刑犯人一样紧紧地抱着双臂,整个人瑟缩着发抖,根本无法移动分毫。死者的太太和站在门口的小队长都站在原地,大气也不敢出。与这些一动也不敢动的生者相反,死者却开始缓慢而笨拙地站起身来。这是多么奇妙的景象啊,在这个房间里,生者和死者好像互换了身份一样。

死者转向生者这边,张开了扭曲歪斜的嘴唇。稍微过了一会儿,从他的喉咙里总算发出了像是硬挤出来的沙哑声音。“我、我已经死了吗……”

房间里的人都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尽管警官仍然处于惊恐之中,却也注意到死者的视线正看向身后——妻子那里。这对夫妻都没把我放在眼里,警官呆呆地想着。死者盯着妻子,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是你……是你杀了我吗?”

女人的神经终于紧绷到了极限。她发出的不是惨叫,而是宛如野兽般的喘息声,接着缓缓地向后退去。

然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死者也和他妻子一样,开始缓缓后退。即使死者的眼珠浑浊,警官也从中读出了不亚于在场生者的惊恐神色——他好像很害怕杀死自己的凶手。当死者退到窗户边缘,眼看着已无路可退的时候,他发出了绝望的呻吟。“别、别过来。我不想……再被杀一次了!”

警官尚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死者已经转过身,一头朝窗户撞了过去。玻璃破碎的声音传遍整个房间,而在场的生者们被巨大的响声吓得浑身发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发生的一切。

一切都过于突然,以至于房间里的所有人都不敢出声,只能呆呆地站着。最后一片玻璃脱离破碎的窗框掉落在地面的声音响起时,警官才终于回过神来。他赶紧冲到窗边,从坏掉的窗口探出头,正好瞥见死者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狂奔的背影。虽然他的身体似乎不太听使唤,显得有些步履蹒跚,不过,就一个死去的人而言,也算是运动能力相当惊人了。

目送着死者逐渐缩小的背影,警官不由自主地喃喃念道:“死人真的会光着脚逃出去,竟然会有这种事……”

突然,一颗死人的头颅从窗户外面冒了出来。

警官发出巨大的惨叫声,像弹簧一般高高地跳离窗边。出现在坏掉的窗户外面的,是一张苍白而满脸皱纹的脸。那张脸一面环视屋内,一面露出开心的笑容。“哎哟哎哟,这次的战况好像很惨烈哦,安吉尔家的太太。”

出现在窗户外面的这个人并非死者,而是住在附近,喜欢探听居民隐私的老婆婆。老婆婆一副了然的神情,向女人使了个眼色,说道:“夫妻吵架也该有个分寸,你先生还好吗?刚才看到他脸色苍白,像个死人一样地跑了出去……”注释:[1]“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由一九六六年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而来,米兰达因劫持罪和强奸罪被判入狱,但他在监狱中多次上诉,称当时警察进行逼供,逼供下的供述不应作为审判时的证据。之后美国联邦法院规定,在未申明“米兰达警告”前,被询问人的供词一律不得作为司法证据。犯罪类影视剧中常出现的“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就是“米兰达警告”中的一条。

第一部 死去的生者

微笑墓园地图

第一章 粉红色的灵车

……接着……(无法接收)……的时候,他在约翰·列侬的耳边不断地呢喃着:“我知道死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1]——温斯顿·欧普奇博士(接受WMQC电台访问时的回答)1

粉红色的旧款庞蒂克灵车正以惊人的速度向着北方疾驰而去。[2]

这里是新英格兰的一处乡村,此时正是枫叶转红的季节。布满金黄色糖枫树的丘陵上,到处是准备采集树液、制造糖浆的农民;农场里的人们则专心照料着预定要在“东北王国秋收节”上展出的漂亮的黑白相间的奶牛,以及体型虽然矮小却精悍强壮的摩根马。

粉红色的灵车一个劲儿地往前开着,仿佛对这充满秋意的风景毫不关心——这番奇妙的情景,若是被隐居于村落中的那些老嬉皮士瞧见了,非得一边挠着花白的头发,一边惊叹道:“难道我还没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嗑药后做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吗?”正因为这里是乡下,这辆灵车才会特别惹人注意——其实也并非如此。就连常坐地铁,已经看惯了墙上那些迷幻而怪异的涂鸦的纽约客,两三天前亲眼看见粉红色灵车从第五大道穿行而过的时候也都吓破了胆。

从刚才起,已经有好几辆附近农场的载货卡车和灵车擦身而过,或是被其超过。驾驶车辆的农夫们的反应大体一致,他们都先是惊讶,继而表现出愤慨的情绪——这种事情会发生,都是民主党的错(当然也有人抱怨共和党);最后,他们开始怀疑这会不会是某种新上市的饮品的广告车,或是某家快餐连锁店的宣传手段——反正是只有美国佬才会耍的花招。

之所以认为这是一种宣传手段,最直接的理由是车身上似乎印有一排灰色的文字。然而,当灵车稍稍减速,农夫们得以看清楚文字内容的时候,刚刚的推测就好似从货车货架上掉落的汽水瓶一样,摔了个粉碎。取而代之的是满腹的疑惑,像干草垛一样塞满了他们的脑袋。车身上印着的,既不是Dr. Pepper汽水品牌的字样,也并非麦当劳专属的黄色LOGO。随着车身的颠簸像在跳霹雳舞一般的文字,其内容是:“性爱与死亡亲如兄弟”。

与大人们相反,亲眼看见这辆车子的孩童们则多了一些浪漫的幻想。他们纷纷停下手上正在雕刻南瓜灯的工作,想象着此刻坐在车里的该不会是为了今天——万圣节——特地从地狱苏醒过来的亡灵们吧。

事实上,灵车里的确坐着一对全身黑衣的男女,但并非什么亡灵。除此之外,还有一口古旧斑驳的棺材。

棺材里面并没有遗体。实际上,这口棺材是用来装前座两人的衣物、漫画书以及磁带的,相当于旅行箱。不过,由于棺材的内衬用的是上等的好材料,触感也不错,因此两人也打算彻夜狂欢之后在里面小睡片刻。

不仅棺材用途奇怪,前座上男女两人身上所穿的黑色衣服也算不上与灵车氛围相配的丧服。虽说都是黑色的衣服,但这个国家的人们还没开放到能把宽肩膀、下摆镶着铆钉的黑色皮衣当作丧服。即使两人看起来不像是恶魔,但他们的穿着和这部外观花哨显眼的灵车,还是在民风淳朴的新英格兰乡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其中,像是偏执狂一样的男人正紧握方向盘。他的皮夹克里面还穿着一件破破烂烂、需要用别针别起来的T恤,下半身则是一条黑色皮裤。稍长的金色头发特地用伦敦的自来水清洗过,再抹上发胶,每根头发都笔直地朝天竖立。这种仿佛在向全世界挑衅的发型,难免让人想起东方神话里的雷神,只不过他的面孔与之十分不相称——有些东方人特色的细长眼睛,眼角处略微下垂,嘴角却上扬。正因为如此,象牙色皮肤的他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好像在咧着嘴巴笑一样。

脸上挂着笑容的男人此时猛踩着脚下的油门,伴随着车子的晃动,耳垂上剃刀形状的耳坠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左右不停地摆动着。

坐在他旁边的女人,扮相也很有看头。厚厚的褐色刘海仿佛垂柳一般兀自摇晃着(她的父母看到她这副样子,想必也要叹息摇头吧),直直地垂到她的嘴角。两边的头发有几撮挑染成金黄色和土耳其蓝色。若是不化妆的话,她的脸蛋或许还称得上清秀,然而拜一大片仿佛蜘蛛巢穴的厚重眼影和眼线所赐,她看起来就像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故意走颓废路线的二流女演员一般。要说恶趣味的话,她的着装和身上的挂饰同样让人叹为观止——皮夹克里面穿的是从跳蚤市场买来的迷你裙,有些粗壮的双腿裹着娼妇最爱穿的黑色网袜,并且略具挑逗意味地交叉在一起。手腕上哐啷作响的是美国同性恋间最为流行的、套在那话儿上的铁制圆环;脖子上戴的也不是项链,而是镶有铆钉的红色漆皮项圈。

女人特别中意这个项圈,男人说看她这样戴着,就好像“被有钱贵妇囚禁起来的、欲求不满的小狗”。不过,事实上,女人的容貌更像猫——圆脸、小鼻子,以及和男人一样有些上挑的嘴角。因此,她的表情看上去总像带有一丝戏谑。

女人从袋子里拿出刚从商店买来的棒棒糖,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转头问男人道:“呃,格林,你在想些什么呢?”

男人隔了几秒才不太情愿、一脸不耐烦地回答道:“我在想,如果我死掉的话,会怎样?”

女人那小巧的鼻子仿佛拥有生命的独立个体一般皱了起来。“哼,少来!你一天到晚都在考虑这些阴暗的事情,可是配上你那张像是在笑的脸蛋,就没法故作深沉了吧!本姑娘柴郡可不是吓大的!”

当然,“格林”只是男子的绰号,他的本名是“弗朗西斯·巴里科恩”这个气派的名字,但伦敦的狐朋狗友都称呼他为格林。人在刚刚死亡的时候,面部会因死后僵直而抽搐,不过待上一两日之后,肌肉就会开始放松,死人的表情会变得好像在笑——某位作家就把这种[3]现象称作“象牙色的笑容”。正因为这个拥有东方血统、肤色是象牙白的怪小伙儿总是一脸嘲笑地把“如果我死掉会怎样”这句话挂在[4]嘴边,那群狐朋狗友才会称呼他“格林”。

被柴郡嘲笑了长相,格林发起火来。“你不也一样?就因为你长得像一脸冷笑的柴郡猫,才会有这个绰号吧!”

柴郡学着猫,姿态高傲地将头扭过去,看向窗外。看着她的侧脸,格林想起了两人初次见面时的情景。虽然不清楚她的绰号是谁给取的,取这个绰号的理由又是什么,不过他们邂逅的过程,就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所描写的柴郡猫登场时的场面。

那时格林正借住在某个墓园,并帮忙做一些杂务。当天,他正坐在坚固的大理石墓碑上,聚精会神地读着米尔·巴哈杜尔·阿里所著的[5]《接近穆塔希姆》。不知为何,突然有褐色的水滴滴落在书页上。眼见着一滴、两滴,被水浸湿的地方越来越大。格林被吓了一跳,立刻抬头往上看去,褐色的液体竟如雨滴般倾泻而下。“是谁在恶作剧?!”

墓碑上方是一棵茂盛的糖枫树,液体正是从树叶的缝隙间滴落的。刚开始,格林抗议的声音只换来树上传来的一阵轻笑。紧接着,树枝剧烈地摇晃起来,两条裹着黑色丝袜的腿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最后,像柴郡猫一般带着嘲笑表情的女孩探出头来。“你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坐在树枝上的女孩不停地晃动着双腿,依旧嘻嘻地笑着。她将手中的健怡可乐空罐扔向格林,对他说道:“本姑娘名叫柴郡!”“你不觉得这么做很没礼貌吗?”“一点也不!对了,你有外婆吗?”

话题突然转移,格林有些疑惑。“有……不,是曾经有。她如今已经去世了……”“老人家是多少岁的时候去世的?”“好像是六十八岁的时候。”“那你……爱你的外婆吗?”“咦?”“我是在问你,你爱不爱你的外婆!”“嗯,哦哦,当然爱了!”

柴郡听了他的回答以后,先是用力地深吸了一口气,接着怒吼道:“那就马上给我从墓碑上下来!那座墓碑,在你外婆出生很久以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虽然那座墓碑事实上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古老,不过格林还是立刻站起身来,而且生性固执的他竟然二话没说地道歉了。也就是自那时起,两人成了意气相投的朋友。之后更是像不愿分离的双胞胎一样,成为搭档。

总而言之,他们两人称得上朋克族的亚当和夏娃。那些将退休金小心翼翼地收到柜子里的顽固老头儿,以及身体和精神都十分脆弱的高中教师,绝不会想跟他们搭乘同一部电梯。只可惜,就算如此标新立异,他们也没有彻底失去良知,做坏事也只是半吊子。2

正如两人第一次相见时所描述的那样,格林和柴郡都在经营着大片墓园的巴里科恩家族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微笑墓园是格林的爷爷,史迈利·巴里科恩建造的。墓园位于新英格兰一处名为“墓碑村”的村落中,由史迈利带领家族成员共同经营。只可惜,如今史迈利卧病在床,长男约翰承担起经营重任。

约翰已经快五十岁了,却依旧单身,直到最近他才把曾经是女演员的情妇接到家中,而柴郡是女演员和前夫所生的孩子。柴郡本名叫莎嘉·西姆卡斯。明明生于法国,却以挪威的森林来命名,多半是因[6]为她那个行踪不明的父亲是北欧人的缘故。

单调的一一三号公路对格林来说早已毫无吸引力,他一边开着车,一边回想自己来到这片墓园的前前后后。

大约三个月前,正在波士顿忙着提交大学申请的格林收到了一封信,寄信人是巴里科恩家族的律师。信中提到,一家之主史迈利的身体每况愈下,因此他立下遗嘱,分配了一部分财产给格林。为此,律师希望他能够亲自来一趟。

格林读完这封信后惊讶万分。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他自打出生以来,别说史迈利爷爷了,巴里科恩家族的亲戚他连一个都没见过。格林的生父史蒂芬是巴里科恩家族的小儿子,不过自从年轻时与父亲史迈利大吵一架后,他便离家出走了。

离开巴里科恩家族以后,史蒂芬加入了海军,以军需官的身份去了日本。在东京,他与曾从事过翻译工作的女子结了婚,生下了格林。因此格林拥有一半日本血统,甚至有个叫“京人”的中间名。母亲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要他不要忘记自己是在东京出生的。

自打离开巴里科恩家族后,史蒂芬就与家族里的所有亲人彻底断了联络。格林在小时候也曾纳闷,为何父亲很少提及自己的父母兄弟,却没有勇气问父亲。而且母亲说过:“总有一天,你的父亲会主动告诉我们的。”

然而,母亲的这番话终究没能成真。格林十三岁那年冬天的某个寒冷的夜晚,参加完家庭派对驾车回家的父母,被无证驾驶的青少年开的快车正面撞上,当场成了车下亡魂。

在格林的记忆里,当天发生的事情就好像电影中的一幕,由于过度悲伤,他的心麻木了。周围的大人们都在忙着处理殡葬事宜,他却没有一丝真实感。这一切就好像一场未经他许可就擅自推进剧情的荒唐电影,父母双亡的记忆像是电影里的定格画面,在格林年幼的心中永远地按下了暂停键。没有机会跟当场死亡的双亲作最后的告别,只留下一张没有声音也没有文字的照片——身穿晚礼服的父亲,粗壮有力的脖子上系着灰色的领结,母亲纤细优雅的手臂上戴着白色丝质手套,染上鲜红色血迹的这些物品在雪夜里显得格外美丽——只有这不合时宜的想象,宛如一张老照片,一直残存在他的记忆中。

从那以后,格林被外婆收养,祖孙两人相依为命地度过了很长一段时光。然而格林高中毕业前,外婆病倒了,没过多久就与世长辞。对那时的格林来说,这又像是另一场电影——赶到医院的他被忙着抢救病人的医生和护士粗暴地推开,连跟外婆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等到外婆终于看向格林,勉强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时,他还来不及凑上去听,医生就用氧气罩将她的嘴巴堵住了。一切就都结束了。再一次,格林没能从挚爱的亲人口中听到他们的遗言。

从此之后格林就变得有些奇怪。在变声期到来之前父母双亡,成年之前又失去了唯一的监护人。在这个孤苦伶仃的少年的心中,“死亡”这个词取代了亲人们的爱,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不管是否接受,已然失去亲人的格林不得不开始思考“人类为何会死亡”这件事。父母、外婆,他们都在死前连一个字都没说就离他而去。格林发疯似的翻阅古今中外的书籍,想要探求死亡的秘密。他认为,用这种方法或许可以了解其中毫无常理的人生秘密,从而让他接受亲人的死亡。

结果,他还是一无所知。“死亡”对于尚且年幼的他来说是老练的恶魔,一面嘲笑着他的无知,一面从他的指间溜走。

于是,格林从高中退学,将外婆留下的一点点遗产变卖后,远渡重洋来到了英国,从此他的生活变得荒唐而放纵。为了消除独自面对死亡的不安,他加入了朋克族,和伦敦的不良少年一起玩吉他、朝马路上吐口水、摄入危险药物。然而过了一阵子之后,他发现自己依旧无法对死亡视而不见。所谓的朋克族,就是一群让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外在现实世界发生激烈碰撞,再趁机从产生的裂口来窥探“死亡奥秘”的一群人。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一群行走在通往死亡道路上的“活死人”(living dead)罢了。与他们在一起,也并不能让人忘记死亡这件事。格林的心思进而从成天只会叫喊着“没有未来”的颓废朋克上转移开,他不再逃避死亡,而是重新思考起死亡的意义,并重新拿起书本寻找答案。然而,朋克喜爱读书——这个滑稽的行为使他受到同伴的排挤并被敬而远之也是早晚的事。最后,连最差劲的同伴都开始嫌弃他,格林再次成为孤身一人,独自面对心中的“死亡”,只留下怪异的朋克装扮和嗑药的恶习。

在伦敦醉生梦死的日子里,格林突然萌生出去美国念书的念头。他看中了位于波士顿的殡葬科学大学,那里有为将来志愿从事殡葬事业的人所开设的课程。美国的殡葬业拥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特殊发展历史,在火葬场工作比普通医生的社会地位还高,因此开了几所相关的大学。格林打算在大学里学习遗体防腐。所谓遗体防腐,指的是尸体的防腐处理和为死人化妆的技术,在美国,想要拿到相关执照并非易事。

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方法。为了解开盘旋在心中的对死亡的疑惑,格林抛下书本,决心面对真正的死亡。就在某个夏天的傍晚,即将燃尽的夕阳消失在泰晤士河岸线时,格林从伦敦出发了。

经过好一番心理斗争才来到波士顿的格林,却恰好在此时接到了巴里科恩家族的来信。之后他才得知,年迈的史迈利爷爷一直在寻找他这个遗落在外的孙子,着实花了不少心思、时间和金钱。

阅毕信件,格林一方面因为收到来自陌生亲人的召唤而感到困惑,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他回忆起小时候曾听父亲说过,巴里科恩家族在新英格兰乡下经营着墓园。虽然当他决定去读殡葬大学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巴里科恩家族的人。或许因为身体里流淌着巴里科恩家族的血,才让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吧。想到这里,格林的内心总会陷入微妙的纠结中。

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深思熟虑后,格林终于决定前往巴里科恩家族所在的新英格兰乡下——墓碑村。念大学的计划或许会因此泡汤,不过,若能在巴里科恩家族经营的墓园里工作,对于想要探究死亡之学问的他来说,也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只不过,巴里科恩家族的成员未必会对格林的到来表示欢迎。虽然年迈的史迈利爷爷愿意接纳认可他,但其他亲戚都把他这个朋克小子当成可疑的外来者,始终提防着他。

柴郡与格林处于同样尴尬的境地。正如先前所说的那样,柴郡的母亲现在是格林的大伯父约翰的情妇,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根本没心思去管柴郡这个“拖油瓶”。不过,就算不是出于相似的命运,这两个在新英格兰乡下同属“异类”的年轻人,最终也会因为气味相投而走到一起吧。

史迈利爷爷后来总算是撑过了病痛的折磨,而格林也就住进了巴里科恩家宅邸,并在墓园里帮忙。

就这样过去了几个月,对单调的墓园工作感到厌烦的柴郡突然宣布要去巴黎游玩。她随心所欲地玩了大概一个月,之后回到纽约,并联络了格林,要他来纽约和她会合。格林也难得想要换换心情,便去了许久未造访的纽约,与柴郡尽情狂欢了数日。两人现在所乘坐的粉红色灵车就是在纽约购入的“特产”,此刻,他们正在返回巴里科恩家宅邸的路上。3

粉红色灵车在一片典型的新英格兰风景中呼啸而过,沿途可见布满新教风格建筑的村落,以及坐落在远方山谷中的大理石开采场。格林看着已经看惯的风景,脑海中却思考着跟生活毫不相关的事情。

死亡……然后复活。

这便是此刻盘踞在格林脑海中的念头。

从英国远渡重洋来到新英格兰这片土地,并建立起最初的殖民社会的清教徒们,自称是《圣经》故事中朝圣者亚伯拉罕的后裔,是一群坚信末日审判说的人。他们梦想着在这里建立一个千年王国,坚信人类历史结束的那天末日审判终将降临。但那之后,打造千年王国的美梦逐渐演变为美国的建国神话,支持并推动着这个庞大的国家,成为其内在的精神力量。历任美国总统在发表就职演讲的时候也都受到了那位朝圣者的远大梦想的启发吧。

严格来说,美国也算是个宗教国家,格林心里这么想着。不仅是政治家,就连摇滚明星也都歌颂着“美国梦”,与其说它是凡人欲望的集中体现,倒不如说是这片被开垦的土地,自古以来灌输给前来此处的开拓者们的一种“灵魂”上的感召。

此刻,我就要投入美国“灵魂”的发源地,新英格兰的怀抱中。

想到这里,格林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不安。的确,在物质层面,繁荣的美国已经实现了千年王国的梦想;但相对的,这个强大的国家也在不断衰败。萎靡的经济状况、未知病毒引发的传染病、大麻泛滥、环境污染……正如万物总有灭亡时,这个国家也蒙上了死亡的阴影。

突然间,格林又想起美国人的先祖所深信的一件事。

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所有死者都会复活,与生者一同接受上帝的审判……

自己不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怎么会有如此迷信的想法?八成是被新英格兰这片古老的土地所孕育出来的不可思议的灵气给害的,格林心想。然而再过几个小时,他将意识到“死亡”是更加现实的事物——在他身边发生的“死亡事件”让他不得不开始这么想。

格林的史迈利爷爷,显然快要离世了。

另外,美国各地频频出现死者复活的诡异事件。

格林刚才还在想自己的死,现在又开始认真考虑起史迈利爷爷的死来了。

他是否已经去世了呢?他死后会不会也在此地苏醒过来呢?

恰在此时,收音机里传出约翰·列侬低沉的歌声。歌词的内容是关于一个知道死亡真相的女人。注释:[1]一位约翰·列侬的知名研究学者,这是他众多笔名中的一个。[2]位于美国东北部地区。[3]出自美国侦探小说作家罗斯·麦克唐纳的作品《象牙色的笑容》(The Ivory Grin)。[4]绰号来自“Grin”,这里将其音译为“格林”。[5]米尔·巴哈杜尔·阿里所著的《接近穆塔希姆》是一本虚构的侦探小说,出现于阿根廷诗人、作家博尔赫斯的一篇为不存在的书撰写的短评文章《接近穆塔希姆》中。[6]莎嘉,saga,多指古代挪威或冰岛流传的英雄探险故事。

第二章 行过死荫幽谷之人归来

……因果报应的法则?那是为唤醒死者而存在的。——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唤醒死者》(To Wake the Dead)1“咦?死人复活?恶心死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

柴郡突如其来的尖叫声让格林猛然回过神来。她一只手拿着咬了几口的巧克力棒,另一只手捧着封面印有“探案实录”四个字和惊悚图片的杂志,正忙得很。看来她这话并不是对格林说的,也并非看穿了格林内心的想法,只是杂志上的报道让她坐立不安而已。“别这么大声,柴郡,吓了我一大跳。难不成你希望我把方向盘打偏,然后我们俩一起躺进后面那口棺材里吗?”

为了掩饰内心的胆怯,格林故意吼得很大声。可柴郡也不是吃素的,立马反唇相讥。“哎哟哟,我才不想和你一起躺进棺材里呢!”“是吗?你那副身材,要和你一起躺进去也的确有点困难。”

对于柴郡而言,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让她烦恼的就是自己的体重了。听到格林的嘲讽,她便立刻将没吃完且黏黏糊糊的巧克力棒塞进副驾驶座前方的置物箱里,皱着眉头说道:“你是因为被我逼着买下这辆滑稽的棺材车而不爽吗?”

柴郡的这番话让格林回想起买下这辆车的经过。昨晚,他们在哈莱姆贫民区的地下酒吧喝完酒,柴郡突然说:“我们买辆美国车回去吧!”这便是起因。“做殡仪馆生意的那户阴沉沉的人家,出门不是都坐什么粉红色的凯迪拉克吗?”

柴郡愤愤不平地抱怨着,从胸衣和靴子里掏出好几张大面额的纸币。这些钱似乎是她在巴黎从事一些“不太合法”的生意所赚来的。

俗话说,财不露富,树大招风。果然,隔壁桌的黑人和哥伦比亚人双双围上来套话。“嘿,兄弟,我这儿有份不错的买卖……”

自称艾斯的黑人说他有一辆“非常特别的高级车”,拼命地推销。一般情况下,碰到这样的家伙都得留个心。可当时柴郡的戒备心已经和酒水一起被她泼到了桌子底下,而经验老到、生性多疑的格林也因为艾斯悄悄在他耳边说了句“附赠上等的粉”之后,彻底沦陷。

于是,他们按照艾斯的指示,深夜来到一条小巷。眼前的景象让他们不禁怀疑自己的眼睛,怀疑自己醉得不轻——静静停在那儿的,不是烂醉如泥的人眼中常有的粉红色大象,而是一辆被涂成粉红色的灵车。

当五名长相凶恶的流氓从车里走出来的时候,格林才明白他们被摆了一道。柴郡的酒也全醒了。钱被骗走倒没什么,只要不被侮辱就好——她这么想着,拼命在胸前画十字。柴郡的祈祷大概被上帝听到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上帝派来了救世主。

上帝派来的使者是黑色的天使——两位身强体壮的黑人。两人都打扮得十分花哨,像是刚跳完迪斯科舞回来。他们钻过坏掉的栅栏,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人肩上扛着爱好说唱的年轻人们所喜爱的磁带式录音机,另一个人则拿着一把巨大的手枪,枪托看起来甚至能敲晕一头水牛。光是看到这两个人的脸,艾斯那群小流氓就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了。“把车子留下!”——趁着拿手枪的男人发话的机会,他们如同敏捷的蜘蛛一般四散逃开了。

虽说艾斯那群人逃走了,但格林和柴郡依然提着一颗心。眼前的这两个黑色天使会不会转眼就变成新的“死亡使者”,这点无人能保证。大概是察觉到了格林二人的不安,肩上扛着录音机的男人开口道:“别担心,我们可不会乘人之危。不过,你们两个可别以为一身朋克装扮就绝对安全,在这种地方,不多加小心的话,连屁股上的毛都会被全部拔光。我们的辖区里,就数这一片的治安最差了……”“辖区?”格林鹦鹉学舌般地反问。“是啊!”对方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这是我们第三十三分局的辖区。”“你们是……警察?!”格林和柴郡的惊叫声回荡在小巷中。

这对朋克男女会这么惊讶也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上,这还真像会在纽约的后街发生的小插曲。

松了一口气的格林和柴郡道了谢,打算离开。这时拿枪的那位警察说话了。“嘿,年轻人,你们就这样走回去也太招摇了!我看就把这辆粉红色的高级车开回去如何?虽然款式有些老,还是辆赃车,不过它可不是小气的日本产的汽车,而是如假包换的庞蒂克轿车。也算是便宜你们了!”

这位警察一刻都没松开过手中的枪,格林和柴郡想起了曾经听到过的宝贵提醒——在纽约,流氓和警察是一丘之貉。于是他们乖乖奉上了身上所有的钞票,换来那辆破旧的灵车,犹如丧家之犬般踏上了归途。2“喂,格林,这上面说死人复活了——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柴郡的声音再度把格林拉回现实。她正叫嚷着刚刚在杂志上读到的一篇报道,是来自得州的内维尔警官的经历,但她打死也不相信。“这也太扯了。上面说内维尔警官来到一处命案现场,正打算逮捕凶手的时候,已确定死亡的被害人却突然爬起来逃了出去。你相信这种鬼话吗?”

格林没好气地回答:“得克萨斯那种地方,连剥下人皮当面具、拿着电锯追杀女人的变态都有,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美国就是这样的地方。”

柴郡瞪着格林,一脸无法接受的表情。格林叹了口气。

一般来说,柴郡的消息来源不是地下发行的摇滚杂志,就是MTV之类的电视节目。而这个月她一直在巴黎游玩,因此完全不知道美国最近发生的大骚乱。“死人啊,的确复活了。”

格林看向柴郡,用讲道理的语气说道。接着他从车子的置物箱里拿出昨天看过的《新闻周刊》,扔到了柴郡的膝头。封面上印着一张棺材的特写照片,以醒目的字体写着引自《圣经》的标题《行过死荫幽谷之人归来》。这篇专题报道的内容主要是结合采访,从各个角度去分析近一个月来轰动全美,不,应该说震惊全世界的“死者复活事件”。格林一边回忆着报道的内容,一边解释给柴郡听。“你看到的那样的事件,全美各地都发生了,只是内维尔警官遇到的情况比较戏剧性,才会被媒体争相报道。连那起案子算在内,已经报道出来的死者复活事件有十三起了。”“十三起!”柴郡瞪大双眼。“嗯,第一起事件发生在一个月前。犹他州沙漠旁一个名叫索色兰的镇里,一位叫约翰·哈维的老人过世了,是衰老导致的自然死亡。听说他快九十岁了。医生的死亡判定非常周全——首先是呼吸停止,呼吸中枢系统停止运作,心脏停止跳动。当然,脉搏也没了。接下来确定了死者的瞳孔已出现扩散现象,这同样是间脑的反射中枢停止运作的证据之一。最后医生还依照这个国家的惯例,对死者的脑电波进行了检测,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丧失’。于是判定约翰·哈维确实已经死亡了。遗体当天便送去了殡仪馆,经过防腐处理后装进棺材,暂且运回家中。然而……”“然而?”柴郡用力吞了一口口水,紧紧揪着格林的皮夹克的袖口。“棺材运回家的那天晚上,哈维的家人正在吃夜宵时,突然听到放棺材的那个房间传出开门的声响,然后,他便出现在众人面前……”“他……是指谁?”柴郡的声音已近乎悲鸣。“当然是那位死去的老人啦!哈维老人出现在家人的面前,对他们说:‘也帮我做一份火鸡三明治吧,我总觉得晚餐还没吃过呢!’听说他的家人们的反应分为三个阶段:最初,他们产生了老人还活着的错觉。哈维晚年时老年痴呆很严重,总是吃过晚餐后又坚持说还没吃。接下来他们认为是医生的判断出错了,老人只是假死,现在又活过来了。这时候想必全家人都很高兴吧。然而接着又想到某件事时,他们便完全高兴不起来了。”“为什么?”“老人是在殡仪馆那边入殓之后才被运回家里的。换句话说,老人全身的血液应该已经被抽干了,而且身体里注入了防腐剂。在这种情况下,他是怎么都不可能活过来的。据说,意识到这一点后,哈维一家的尖叫声连一条街外的人都听到了。”“后来……怎么样了?”柴郡把格林的袖口抓得更紧了。“他的家人又去把医生找来做诊断,但‘已死亡’的判定依旧未被推翻。于是哈维被立刻送往医疗中心,做了一大堆检查之后,医生终于确认,自人类出现,不,应该说自有生物出现在地球的三十亿年以来,最具冲击性的事情发生了。也就是从医学临床角度看已确认死亡、身体各部分组织也都已死亡的生物,不但能行动,而且有思维活动。这种无法想象的奇迹真的在所有人的眼前发生了。”

柴郡此时的表情,就像一下子受到了四十亿年生物史的冲击。沉默了片刻后,从她嘴里提出的疑问,却只有幼儿园幼童询问四十分钟后吃什么点心的程度。“那、那位哈维爷爷到了医学中心后,还要吃三明治吗?”

真是的,女人提问的重点总是不对。格林一边叹气一边答道:“嗯,应该会吧。只不过就算他想吃,也不能让他吃吧。”“为什么?”“喂,你仔细想想啊,老人的肉体已经死掉了哦!消化器官当然也停止运作了。这种情况下把食物塞进去,只会加速身体内部的腐败而已。”“腐败!”“是啊。事情已经发生一个月了,要不是经过防腐处理,死者的肉体早就彻底腐烂,快的话说不定都进入白骨化阶段了。”

格林很不愿开口提起这一事实,没有经过防腐处理的死尸会经历怎样的变化,连想想都会觉得恶心。“从腐烂到白骨化……”听不下去的柴郡赶紧转移话题,“那……复活过来的都是老人吗?”“不,到现在还没有发现复活者之间的共同点。这十三名复活者,不管是年龄、性别、人种、生前的健康状况,还是死因、死前的情况、死亡的场所、死亡日期等,没有一项是相同的。有在旧金山被情人用刀刺死的意大利裔男同性恋,有患胃癌死在芝加哥的爱尔兰裔银行职员,在爱荷华州急救中心的地下停尸间里有一位十二岁少女复活,还有在圣弗朗斯西科教会的教区墓地,因车祸而当场死亡的家庭主妇在下葬前突然在棺材里发出声音——像这样,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很难找到使他们复活的共同原因。更何况除了这十三个人以外,说不定还有其他没被发现的,已经复活了的死者在四处闲晃呢!”

柴郡皱起眉头,一边思考一边说道:“也就是说,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有谁复活了。相对的,我们也不知道谁没能复活,是吧?”“没错。目前这十三名复活者都是在死后十分钟到四十八小时之间复活的,不过这一结论是从仅有的十三个案例中得出的,以后会怎样就不得而知了……”“那死人为什么会复活,结果还是没弄清楚嘛!”

柴郡的表情就像发现新买来的漫画杂志竟然少了最后一页一样。“如果只是假设的话,那本杂志倒是做了个表格,列出了各种热门的推测。不过呢,众说纷纭,每一种听起来又都缺乏决定性证据……”“那上面到底提到了哪些胡话?”“首先是病毒假设。虽然目前并没有发现什么能让死者复活的病[1]毒,不过,在凯迪拉克推出尾翼设计的那个年代,大家还都不晓得艾滋病毒是什么东西呢。所以有人主张,这个未知的病毒会再度在人类社会引发骚乱。”“还有呢?”“接下来是环境污染的说法,几乎一半人同意这一观点。什么核电厂事故引发的核能外泄啦,因为使用氟利昂导致臭氧层遭到破坏啦,还有人说是酸雨或IC制造厂排放的有毒废水造成的。那里面含有不知是金氯酸,还是乙烯、三氯聚合物什么的,好像这个乙烯会对人的中枢神经产生——”“哇,听到这些名词就头痛。地球被污染得这么严重了,死人就算埋在土里也不能安息,是吧?我明白他们的心情。”柴郡竟开始大言不惭地感叹了起来。“还有人主张是月球引力对生物潮汐造成了影响。”“生物潮汐?”“嗯,地球上的潮汐变化不是由月球引力引起的吗?同样的,人体内的水分也会受到月球引力的影响,产生生物潮汐现象,表现为多种生理变化。比方说女人的月经和生产,难以解释的意外事故,以及精神疾病引发的凶杀,等等。”“还会导致凶杀?”“据统计,满月的时候,发生命案的概率更高哦。”“这种想法还挺有趣的。都说满月的夜晚,狼人精力旺盛。如此说来,死人会从坟墓里爬出来也不奇怪了。”

这个相对浪漫的假设似乎让柴郡非常中意。不过接下来,她又脸色一沉,质疑道:“可是啊,格林,已经在殡仪馆放光血、注入防腐剂的老人不是也复活了吗?那这种说法就不能成立了。就算月亮的运动真能引发生物体内的潮汐现象,可是要引发充满防腐剂的尸体体内的潮汐,恐怕还有点困难吧?”

这姑娘要比她外表看上去精明多了,格林时常会忘记这一点。“嗯,这种说法一周之内就会掉到热门排行榜之外吧。”“排在前十名的还有哪些假设?”“还有……共和党鹰派的上议院议员所主张的阴谋论,说是苏联的生化武器造成的,真是弄错时代的愚蠢假设……”“我对这个没兴趣。”“跟阴谋论相对应的,还有专门替《青葱》杂志撰稿的左翼作家提出的‘特殊药物实验’的假设。他说美国国防部的那群人在越战时期曾经计划用强力兴奋剂让已经死亡的士兵复活……”“这个我也没兴趣。这种人,干脆去参加CNN电视台的《交叉火力》(Crossfire)或日本的《东西相声大对抗》不好吗?还有没有你比较在意的说法?”“这个嘛,再有就是超能力的假设了。提供血液流动动力的循环器官都已停止运作了,死人却还能活动,所凭借的是精神力对物质产生的动力,也就是所谓的念力。死者之所以推开墓碑爬出来,有的甚至还展现出比生前更强大的力量,都不是凭借他们的运动能力,而是来自念力。”[2]“这些该不会是你在《惊奇故事集》这种杂志上读到的吧?他们的念力又是从哪里产生的呢,不是从大脑吗?”“是啊,假设念力是由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那么,那个部分已经‘死亡’的人是不可能再凭借念力活动的,所以这个说法也说不通啊。最后——”“最后,谁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对吧?”

柴郡已经失去了讨论的兴趣,她呆呆地望着窗外,突然又嘟囔了一句:“不过呢,好不容易复活了,却发现自己的肉身已死,他们一定很难受吧?”

听到这番话,格林稍微对柴郡刮目相看了。忌讳、害怕死者的人很多,可会设身处地替死者着想的人却少之又少。“说到这个,情况挺复杂的。既然有表现得跟生前一样、还能保持镇定的复活者,也就有在得知自己已经死了之后便精神错乱的复活者。听说还有些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糊涂蛋,还有不肯承认自己已经死亡的顽固家伙。有保持着生前某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而继续行动的人,也有因为被正常人疏远而陷入极度忧郁的人……”“患上忧郁症的死者啊……”柴郡看起来有些听烦了。“这下好了,在美国,连死人都要去看心理医生了。”格林讽刺地说道,“将来我们是不是还要开始关注死者的心理健康。忧郁症还算好的,有的复活者还精神错乱到行为狂暴,见到活人就扑上去咬。”“竟然还咬人!”柴郡夸张地发着抖,再次抓紧格林的袖口。“嗯,就是最近发生在新英格兰的事。马萨诸塞州的某个村庄里,复活的死人袭击了农夫,农夫虽然用霰弹枪把对方击倒了,但自己的喉咙已被咬伤,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死。然而数小时之后,这两个人又在村民的眼前双双复活了,这次他们开始一起攻击村民——”“够、够了!打死我都不相信活过来的死人会咬人这种事。”

柴郡此时的力气可能比发疯了的死者更大,硬是把格林袖口上的纽扣给扯了下来。

吓坏了的柴郡若在此时看到车窗外掠过的道路指示牌的话,或许就会提议别回巴里科恩家了。路牌上写着会让她更加恐惧、令人毛骨悚然的地名。

前方三英里 墓碑村注释:[1]指一九四八年。[2]《惊奇故事集》(Amazing Stories)是一本创办于一九二六年的美国杂志,为全世界范围内第一本专门以科幻为主题的杂志。

第三章 墓碑村的殡仪馆家族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人住在坟墓旁边。——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冬天的故事》(The Winter's Tale)第二幕第一场1

Tombsville——墓碑村。[1]

连在特兰西瓦尼亚的深山里都很难见到这样奇怪的地名了。若想知道地名的由来的话,直接到当地走一趟是最好的办法。毕竟,这个坐落于新英格兰西北部的偏远乡下、人口只有几千人的小镇,是不可能登上美国历史的舞台的;而除了引发好事者无限遐思的地名,可供考察的资料是少之又少。

大理石镇是距离墓碑村最近的市镇,一天有六趟巴士往返两地。从巴士车总站一走出来,就能看到广场对面仿照英国庄园府邸建造的哥特复兴式垂直屋顶。这幢外观为绿色、古色古香的建筑原是自称“镇诗人”的格拉罕·卡朋特的私人宅邸,如今已成为镇上唯一的图书馆兼乡土资料馆。

在这里的书架角落,有几本连本镇居民都很少去翻阅的冷门书籍。其中有一本,是墓碑村的不动产商人兼笃学之士弗兰克·奥布莱恩自费出版的《墓碑村、大理石镇及周边的历史与民间传说》。事实上,要了解这奇怪地名的由来,这本书是最方便查阅的资料。

奥布莱恩的书中这样记载道:

……关于墓碑村地名的由来,众说纷纭。不过依我之见,还是记录于十八世纪中期、法印战争前后的“罗杰·威廉姆斯的闹剧”这种说法比较可信。

墓碑村、大理石镇周边的第一批殖民者,是一六三四年渡海前来的移民,他们建立了所谓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前面也提到过,这批新移民并不像他们的前辈移民那样,是十分严格的清教徒。身为“非分离派”的中产阶级,他们一方面怀有建设“山丘村落”的宗教信念,同时也对世俗的“买卖业务”展现出强烈的热情。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当时新移民的领袖——罗杰·威廉姆斯了。威廉姆斯一边养殖牲畜、种植玉米,一边又制造朗姆酒,还和远在伦敦的商人做贸易,是一个非常有生意手腕的人。这位罗杰·威廉姆斯看中了现在大理石镇周边的土地。除了看中这一带地势平缓,很适合放牧之外,对矿物学略有涉猎的威廉姆斯还知道,山里藏有质量优良的花岗岩。后来,大理石和奶酪畜牧业共同成为此地的经济命脉,美国东岸大部分住宅的建材几乎都来自于这片丰富的矿脉——精明的威廉姆斯可不会看走眼。

然而,当时这一带的支配权在阿尔冈昆语族的纳拉干西印第安人手中。就算他再怎么擅长做生意,遇到这些以骁勇善战著称的对手,也是做不成买卖的。历经再三交涉,酋长还是坚持不肯把土地让给他。于是,威廉姆斯心生一计,他利用纳拉干西族迷信传说的心理,布置了一场骗局。

现在由巴里科恩家族经营的知名墓园“微笑墓园”所在的丘陵,在当时有一块巨大的花岗岩。花岗岩的形状很像印第安圣者的侧脸,因此被纳拉干西族视为全族英灵集合的“墓碑”,对其十分敬畏。得知这件事之后,威廉姆斯便利用这块石头作为道具,搭建了一个华丽的舞台。他指定跟酋长的第七次谈判要在“圣者之墓”进行,并安排已经被他收买的翻译躲在岩石后面,说出这番话:“纳拉干西的伟大勇士啊,都听清楚了,这块土地已经被诅咒了,你最好把它让给从南方来的白人,带领族人赶快往北迁移。否则灾难将席卷全族,黑色的死者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寻找生者并啃咬他们的肉。全族将会灭亡……”

听到这番话,酋长脸色变得比死人还要苍白,当场就答应了威廉姆斯的要求。

就这样,威廉姆斯没花一丝气力,仅以两桶朗姆酒和一皮袋香料的代价,就把大理石镇和墓碑村周边的广阔土地买了下来。

那时墓碑村及周围的土地一直是无法使用的荒地,他真正想要的是现在大理石镇周边那块。不过因为他自导自演的“被诅咒的土地”的闹剧,就算不乐意,他也得好坏一并接收了。

从上述的故事我们可以得知,墓碑村之所以取“墓碑”为名,应该是跟印第安圣者的“墓碑”有关。

这样一来,以部分人士所谓的“黑心诡计”(笔者倒认为比起那些不付任何代价、强取豪夺印第安人土地的马萨诸塞州开发者来说,威廉姆斯的罪算是轻的了)取得土地一事,应该多少也触犯了本地的神明。自那之后,墓碑村成了一块被人遗忘的土地。相比之下,大理石镇却在一七八四年建立了我国第一座大理石采石场,奠定了日后发展的基础……

以上就是奥布莱恩所记载的,关于“墓碑村”命名的由来。

大理石镇因出产优良的大理石和奶酪畜牧业的发展,成为地方经济的基础,从而繁荣了起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后,除了这些传统产业外,还入驻了生产电子零件的工厂,给这座历史古城带来了新的风貌。

秋意正浓的时节,来到大理石镇和墓碑村游览的人们还能够看到美丽的丘陵和湖泊,以及被红叶点缀得缤纷多彩的古老街道。游客们[2]会忍不住感叹:这就是出现在《冷暖人间》里的典型的新英格兰风光啊!的确,就“外观”而言,完全可以如此形容。不过,要是让喜欢咬文嚼字的社会学学者来介绍的话,他们一定会说——这一带其实是最不像新英格兰的区域了。“不像”的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的人种和宗教构成上的特异性。也就是说,这一带不像新英格兰的其他区域,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占绝对优势。

这里最早的居民来自十九世纪中叶,在纽约生活不下去的爱尔兰裔移民开始往北迁移,因而初见端倪。不过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一九一〇年至一九二〇年间,西维吉尼亚的意大利裔矿工的大量涌入。当时罢工运动失败,因此丢了饭碗的煤矿工人,陆续被精明的职业介绍人送往大理石镇的采石场。这可以说是他们人生中的重大转折,因为大理石镇的大理石开采场已经成为东部一带住宅建材的主要供应源,再加上纽约的“摩天楼时代”正好从这时开始,为了开采出更多石料,势必需要更多劳动力。

意大利裔移民忙着为摩天大楼和法院开采大理石的同时,也渐渐习惯了在这片新天地上的生活。然而,其中并不包括改变宗教信仰。他们希望拥有自己的教会。于是,也为了照顾爱尔兰裔移民,许多罗马天主教教堂应运而生。最古老的一所还能在墓碑村的微笑墓园里看到。

面对天主教徒的这般行动,更早入驻的清教徒们反倒十分冷静。原本这片土地就是由罗杰·威廉姆斯那样的人开发出来的,因此即便身为清教徒,他们的尺度却放宽了许多,也没有过多的抗拒。

正因为有这么一段经历,使得清教徒占压倒性多数的新英格兰地区中,大理石镇和墓碑村一带却例外地成了罗马天主教信徒比较多的区域。2

既然提到了宗教,就让我们把话题再次转回墓碑村。

相比于大理石镇的蓬勃发展,墓碑村似乎完全被人们所遗忘。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里又重新登上了地方历史的舞台——还是以和这个阴森的地名相符的方式。

一九四五年,一名英国人混在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士兵中来到了墓碑村。这个人名叫史迈利·巴里科恩,是一家殡仪馆的小老板。

史迈利在伦敦继承了祖父托马斯·巴里科恩一手创建的殡仪馆。不过这位殡仪馆老板不光对死人感兴趣,他对活人,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女人,也非常感兴趣。他那“爱美人”的名声在外。年纪轻轻的他会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是这个坏习惯害的——他跟某位退役上校的老婆传出绯闻,在伦敦混不下去,只好关掉殡仪馆,偷渡来到了美国。

只是,这位风流成性的殡仪馆老板一登上横渡大西洋的船,就立刻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亲手关掉的殡仪馆,在伦敦可是排得上号的老店。为了让诸位理解那时的史迈利有多后悔,我们必须先从他的祖父托马斯·巴里科恩的伟大功绩说起。

托马斯在世的时候正值维多利亚王朝期间,机缘巧合之下,原本是穷记者的托马斯加入了刚成立的伦敦墓地公司。这家公司算得上当时墓地开发行业的先驱,托马斯的这次转行也正合时宜。因恶劣的环境、传染病以及贫困等原因,导致当时伦敦的死亡率达到顶峰,又赶上伦敦的墓地扩大政策,他经手的墓地都卖了好价钱。

就这样,他赚到了一笔巨款,开始萌生自己创业的想法。下定决心的托马斯以售卖墓地赚来的钱为本金,于一八四〇年在伦敦开了一家殡仪馆兼殡葬用品公司。

这无疑又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殡仪馆比普通人以为的要赚钱一倍;至于殡葬用品店,又比殡仪馆赚钱多三倍。在当时,这是极为赚钱的买卖。

颇有生意头脑的托马斯从法国请来设计师,为华丽的丧服制作了商品目录。与此举相呼应的,是当时由于缝纫机的普及而在积极拓展市场的伦敦时尚界。至今仍使用在黑纱上的“绉纱”材质,正是从那时开始,应丧服的需求而大量生产的。用到的场合相对较少,价格却很昂贵的丧服或殡葬用品,对于上流社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门面装饰,也正因如此,制造和贩卖这些服装用品成为一项颇有赚头的好生意。就这样,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的钱,都流进了托马斯的口袋。

托马斯之所以能顺利积累财富,不单只因为他运气好。可以说他看准了英国殡葬业日后的发展趋势,具备一边掌控社会形势,一边赚钱的才能。

英国火葬协会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御用医生亨利·汤普生主导,在包括因帮《爱丽丝梦游仙境》绘制插图而名噪一时的泰尼尔大师等各界知名人士的联名支持下,该协会诞生了。期间托马斯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让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小心翼翼地烧了一匹马来试探群众的反应。不过自那之后,火葬便打着卫生殡葬的旗号,开始在英国普及起来——由此看来,托马斯确实有先见之明。

这家由托马斯打下坚实基础的殡仪馆,从此成为巴里科恩家族代代相传的产业。直到发生前面提到的那件事,才在史迈利这一代断绝。

浪荡子史迈利没能守住祖先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然而,在这片新天地,他选择从事的行业还是开殡仪馆。买下一座远离墓碑村的老房子并住下来的他,利用遗传自祖父的智慧,想到可以把这片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的惯用伎俩。作为墓园的土地是不用交税的,因此只要圈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免税购入,打造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就能稳赚不赔——这真是钻了法律空子的好生意。

之前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却并没能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3]买下了它,但这次,他宛若古代的迈达斯国王,让荒地变成了黄金。

史迈利首先成立了一家非营利法人殡仪馆,成为发起人。接着,他又与当地的土地开发商合作,把将来要作为墓地的土地划到土地开发商的公司名下。土地开发公司和殡葬法人签订契约、提供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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