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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2 1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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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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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色无敌

美色无敌试读:

(1)

我的故乡在本国东南部的一个小而有名的群岛上。那儿,一年四季有的是开不败的鲜花、吃不尽的瓜果。阳光柔和,海风阵阵,蓝天在上,沙滩脚下。

四年以前,在异乡已干出一番事业的我,抱着幻想带着荣誉第一次来到了那里,一个十足陌生的——故乡。十几天里,我游遍了所有的旅游胜地,拜访了足够多的老乡。我的可爱的老乡们,他们的皮肤黑里透红,额上有那深深的皱纹,显得有些苍老。不过令我震惊的是他们的体内活跃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这种力量使他们精神矍铄,声音洪亮,热情开朗。他们善于而且乐于给小辈和旅客讲他们日常出海打鱼的故事、当地的风土人情、岛上流传的神秘故事……尤其令我高兴的是,当我说出我的姓时,他们立即指出那是早些年在岛上颇有名声的一个大部族,或说是大家族的名号,并且还十分细致地向我讲述了当年它的兴盛的景况——这令我感到兴趣盎然,虽然其中的一部分我从父辈那里已有耳闻。最后他们还兴致勃勃地带我去看了家族遗留下来的一座空敞而略微有些历史沧桑感的大宅院,“几十年前多么了不起的家族……”我的“导游”一边不自觉地竖起大拇指,一边又在含糊其辞的,叹着气,摇着头。

在那儿待了一阵后,我离开了温馨可爱的故乡,回到了充斥噪音与有害气体的大城市。但无论如何,小岛上座座隆起的小山丘,成年不绝的海浪声,鲜嫩可口的海鲜,我的渔民朋友,都勾起了我对那里的怀念。特别是在见到了那所空荡而仍显豪华的宅院,从渔夫口中大略得知当年家族的繁盛景象后,我不由自主地对家族史开始感兴趣了。我还很清楚地记得,两年前,一个红发的家伙和我在同一家公司里工作,事实上我比他卖力得多,可最后他被提升了,我却毫无所获。正当我愤愤不平之时,一个好心的朋友对我说:“他的家族统治着咱们这个行业,你没有后台,争是没有用的。”是的,我还记得那家伙临走时给我送上的那轻蔑的一瞥……是的,我记得。现在的我如果能证实我的确出自于一个大家族,哪怕只是曾经的大家族——仅此一点,也可以使我在这些人面前把头抬得高高的。

十几天以后,我开始了“家族之旅”。记得在路上,我的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悠闲,这多半儿是由于沿途风景的天堂般的美。当然,我所向往的可并不仅仅是这个。我的旅行包里塞了不少东西:一台高级相机,它可以记录下我豪门家族的庞然身影,但我不能凭此就自称是摄影大师——不过,我们的社会上这种“大师”可真不少;我还带了几种不同版本的地图。除此以外,一点衣服和路上的干粮是不可或缺的。

你该想象得到我一踏上小岛的那股高兴劲儿,我几乎一下子就拍了十几张照片。一些是风景摄影,一些则是和我可爱的老乡的合影。有几个老乡一看见我,就呼啦地围上来,热情地拉着我的手,拍着我的肩。他们中有几个的脸我还依稀记得,其他的就有些淡忘了。不过,他们的爽朗的笑是一样的,黝黑的皮肤也是一样的。有位被人称为“大骨头”的老渔夫呵呵地直乐,这使他的颧骨显得更为突出了。“大骨头”和他的儿子盛情地邀请我去他们家吃午饭,虽然“公务在身”,但我还是极其高兴地接受了。说老实话,很大程度上,我的兴趣来自“大骨头”非凡的长相:一头稀疏而柔软的棕发挂在脑门上,似乎风一吹就要飘走;他的眼睛纯得像天然的宝石,如同小岛上的其他的人们一样;他的手臂粗壮而灵活,他的双腿短小而有劲;他最为突出的特征,恐怕是那让人过目难忘的大颧骨,这或许也是他的绰号的由来。正因那大大的骨架,他的眼睛便甘于深深地陷入,作了骨的陪衬。“大骨头”的家离海岸不过几百步路的距离,于是在说笑声中,我们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座生长在自然风光中的小木屋。它的前头站满了精神的棕榈树,墙头爬满了绿油油的奇怪的草。风迎面吹来,海气、花香,伴着我对异地的好感,送上的是一种沁人的清爽。不远处的海面上,孤独地漂着几条仿佛并不急于捕鱼的小船儿——忽然,我发现,其实它们有的是伙伴——蔚蓝起伏的海水,远方还吐着热气的活火山,即将入网的鲜活的海鱼,还有那不时掠过的轻盈的海鸟。这时,我的耳畔传来了孩子的歌声:“我要去找我的家

风儿送我到海岛

红的花儿绿的草

唱着歌儿的小小鸟……”

我不由地叹了口气。而此时,眼前的“大骨头”正催我进屋呢!

屋子并不大,家当也只是仅有的大木床、红木质地的桌子和几把略为破旧的竹椅。“大骨头”把鱼网小心地挂在屋外的钩子上,抖了抖,又拍了拍,刚要走,回头又望了几眼。他慢吞吞地挪进屋,拉了一把椅子给我,自己坐在地上,“我不习惯坐得高,”他边解释边从衣袋里摸出澄黄的烟斗,忽又对屋外招呼他的儿子,“孩儿,快烧两条鱼给客人尝尝,”说着,又瞅了一眼外面的渔网。“你来这儿是玩儿的吗?那可是来对了!这岛上可看的、可吃的,有的是!看那边的山叫黑驴山。以前,魔鬼专来这里捣乱,老百姓就企求上天保佑。后来果然来了一位大力神仙,他用宝剑刺伤了魔鬼的坐骑——一只眼的黑驴,魔鬼就从天上落下摔死了。本以为就此天下太平,谁知那独眼黑驴并没有死,它趴在魔鬼的尸体上,一直不肯离去。几千年以后,就化作了这座山,而黑驴的独眼却时常喷出火来,冲得很高,想要烧死天上的神仙……”“大骨头”绘声绘色地说着。“您信吗?”我试探地问他。“从祖上起,大力神仙就一直被供奉,哪能不信呢?

”他显出一副不容质疑的神态。“从祖上起,嗯,那您一定知道这岛上的古老家族吧?”“当然。不过,您是要研究历史吗?”“说是也是。噢,我正好告诉您我的名字。我姓杜特里森,我叫乔安。”

当我报出我的姓时,老头惊讶地张大了嘴,这使他的颧骨显得更为突兀,“你姓杜特里森?这是我们岛才有的姓!这么说,你是……”“我是这里杜特里森家族的后代。”我笑眯眯地告诉他。

老头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拉住我的手,“那你的爷爷,对,你的爷爷,是叫马帆里吗?

我可认识他!”“您认识我的祖父?对,他在这里生活过,是吗?”这回轮到我着急了。

(2)

就在这时,“大骨头”的儿子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鲜鱼进来了。这便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大骨头”说这是当地的“特产”,叫甜花鱼。平日的我并不喜欢吃鱼,但眼前人家的好意难却,只得夹起一小块鱼肉,勉强地放入嘴中。令我自己也感到惊奇的是,鱼很香,肉又甜又嫩,我吃得居然放不下手中的筷子了。两条大鱼不一会儿就只剩一小堆骨头了。“大骨头”看着我吃,微微地笑着,颧骨一耸一耸的。他忽然站起来,走出房门,从屋外大院的一角捧出一个大酒坛,一进来便桃花般的乐着,“小伙子,来碗岛上的特产鱼麦酒吧!”

我不住地摇头摆手,因为酒坛一打开,一股腥涩的味道就飘将出来,让我实在弄不懂为什么竟有人要喝这么难闻的酒。也许是看见我皱起的眉头和不甚欣赏的神态,“大骨头”无奈地摇摇头,倒了一杯,自斟自饮起来。

他喝了几口,放下酒杯,不经意地念叨道:“马帆里-杜特里森的后代……”,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他自语了几句,突然问我:“你了解你的爷爷吗?”

当得到了我否定的回答后,他接着问:“你喜欢吃甜花鱼,是吗?”“坦白地说,我并不爱吃鱼,但您的鱼香极了,还有点甜,让我胃口大开。”“那你不喝酒吗?”“坦白地说,我喝酒,但您的酒我恐喝不惯。”

他盯着我,足有一两分钟,然后神秘地说:“你不要说什么,‘您的酒、您的鱼’,他们并不属于我。鱼属于这里的海,蓝蓝的海;酒呢,恰恰是你的爷爷教会我制作的方法。我可以拥有它们,但它们属于大家。”

我不解地用手托着腮帮子,随即耳边又响起了“大骨头”令人难以捉摸的话语,“你的爷爷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这两样东西是他以前最喜欢吃的,他的这个习惯也影响了我。”“您可以跟我讲讲他的故事吗?”“你本可以不要打断我的话,因为我接下来就要讲到他的奇特经历。你知道吗,孩子,在你爷爷,也就是马帆里-杜特里森才二十多岁的时候,他同我一样,只是岛上的普通渔夫。我们都是孤儿,但两个孤儿凑到了一起,这是最幸运的事。我们每天早晨迎着东升的太阳一同出海打鱼,晚上在月光的照耀下收网而归。这样,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可让我不安的是,他似乎总对生活不知足。他居然说,他希望成为岛上的主宰,我对他的话不以为然。他说,你等着,我总有一天会让人们认识我的。但事实上,我们的小岛上,长久以来,人们过着的是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谁也不想受别人的限制。后来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除了我在所谓的大会上投了他一票,没有人肯承认他是岛主。马帆里一气之下,竟决定到岛外的世界去闯荡,这可是岛上从没有人做过的事情!他原本想叫我一起去,但我劝说他,在岛上,大力神保佑着我们,大家自食其力,日子过得很让人满意了,何必去那未知世界冒险呢?我竭尽全力地挽留他,惹得他几乎要发怒了。第二天早上,

他已经不见了,我想他一定是出去了。“我于是一天一天地等着他回来。打鱼时我在船头望着天边;撒网时我奇怪地希望能在拉上的网里发现他和鱼一起欢蹦乱跳;回家后,我就站在门口——喏,就在这儿,望着海,想着马帆里在远方的小船上向我挥手。就这样,我等着。“五年后的一个夜里,我刚准备睡觉,忽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我,当我打开门时,你猜怎么样?正是他,你的爷爷,我的好朋友——马帆里!

我紧紧地抱着他,我哽咽得以致于说不出话来;他也不住地流泪,后来我才发现自己的领口已被他的眼泪沾湿了一大片。我们就这样站着、哭着,很久以后我们才止住了泪水,互相打量着对方。“我看他,看得呆了。几年的功夫,他变得老多了。才二十七八岁的人,头上竟已有了不少的白发,他的额头上有了皱纹,他变得更加瘦削了,但岛上海风留给他黝黑的皮肤没有变。他的穿着很考究,据他说,那是什么‘文明人’的打扮……“当晚我们一夜不眠,面对面坐在床头,交谈着五年里发生的事情。他说自己在外的第一年就成功地搞成了一笔投机生意,赚了钱,发了大财,此后他一直混得不错。他成了当地的贵人,而且娶了老婆,有了一个儿子。这让我大为惊讶,因为岛上的人们都是四十岁才结婚的。可他说,文明人都跟他一样,早早的就成了家。“马帆里还说,他决定把赚来的钱用在岛上,但考虑到钱对于岛上的人们几乎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们和外界很少有交流,于是他把大笔的钱寄到岛外的大都市,预订了许多我们从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他讲,那都是文明人用的。一只只水晶般的玻璃杯,一匹匹柔软光亮的丝绸,还有一些刻着女人像的白石头——那叫雕塑,文明人花样真多。这样一来,小岛一下子就轰动了,马帆里的名字就为岛上的人们所传颂,人人都为他而自豪。不用说,他自然而然的成了大家心中的英雄了。他请岛上的工匠们为他造了一座大庄园,这可以说是岛上有史以来最大的工程了。他骄傲地把这座庄园命名为‘杜特里森家族庄园’。等工程一完毕,他就跟我说,他需要再回城一次,好把家属接来岛上一起生活。“他出外后不久,大约一个星期就回来了。不过他的身边并没有他的儿子和老婆,他看上去显得非常疲劳。他说一周里局势起了变化,他被警察盯上了,要吃官司,总之是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他必须把不利于自己的东西藏在岛上,这样可能会使他减少一点阻力。那天,我出海打鱼,傍晚就回来了,他已干完了那桩事,吃过晚饭他就起身跟我道了别。他说话时显得心事重重,我的心里也难过极了,可我除了安慰他,还能做什么呢?他后来居然说到他这次出去生死难卜,两年以后如果还不见他回来,就让我别再等他,因为他已经死了。听到这话,我拽着他的衣服,说什么也不让他再入虎口,可他说儿子和妻子还在城里,如果当事人潜逃,家属是要顶罪的。就这样,我们只好挥泪而别。

(3)

“他走后,我天天早晨在太阳升起之时,跪在大海边为他祈祷,愿神保佑海岛的马帆里平安地归来。可,可不好的事终究注定要发生。一天一艘大船路过这里,船员带来了口信,说马帆里,他,他死了。“我的伤心你是想得到的,我从来不曾如此的难受。我抱着那张网——门口的那张网——大哭了整整三天,现在,只有它是我的伙伴了:亲爱的马帆里和我曾多少次一起把它撒入大海,又一起拉出沉沉的鱼,共同分享收获的喜悦呵!”

老人的故事让我发呆了。他说得很动情,不时地擦去出眶的泪花。他的颧骨不断地耸动,鼻子一阵阵地抽泣,仿佛孩子失去了最为珍贵的母爱。忽然,他若有所思地站起来,去打开墙角摆放着的一只黄色的破旧的小皮箱,从那里面,他拿出了一个小的包裹。那是一个花布包裹,叠得相当整齐。老人小心翼翼地捧着它,紧紧地贴在胸口,好像怕被风吹坏一般。他一步步踱到我的面前,把它送在桌上,抖动的指尖缓缓地把包着的布角一处一处地揭开。他每动一下,喉咙里就发出一声模糊的痰嗽,你会以为那是一个万分吝惜自己家财的守财奴。终于,布完全被打开了,出人意料的是里面只有一封信,白的信封的边缘已经微微泛黄,它的正中是用水笔写下的一行字,字虽有些褪色,但所幸还能认得出来,那是:

杜特里森家族后代拆阅“这难道是给我的吗?”我急切地问道。

他“嗯”了一声,显得有点气急,但还是坚持地说着:“马帆里,他那次走之前,把这封信,拜托给我,现在,家族的后代,终于,终于来了,交给你吧。”我接过他手中的信时,我听见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随着尘封的漫长岁月,封套中的信纸,纸质略微的有些脆了。那是封字迹潦草的长信:

杜特里森家族的后代、我的孩子、读信人:

当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死神已经在不远处向我招手了。孩子,我不知道你是我的第几世子孙,见不到你,是我的遗憾,或许是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但还好,你现在读到了我的信,我便很高兴了。我成功地在岛上建立起了杜特里森家族的辉煌名声,它所带来的尊敬、推崇和荣誉,是你一辈子也享用不尽的,这是我留给你的唯一财富。

你一定急于想知道你的祖辈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毕生的奋斗目标是什么,他为什么要殚精竭虑地树立起一个豪门贵族才有的家族名声?说实话,

这些问题我很难明确地给出一个回答,或者说,我自己也弄不清楚。

年轻的我,带着美丽的梦想闯出了那片蓝天大海拥抱中的小岛。在外边的世界里,我像一个第一次攀登险峰的人,立刻对眼前的一切着了迷。大城市生活是如此的豪华,所有的摆设都是华丽多彩的,一天天都有莫测的事情会发生,所以,它的刺激是岛上绝难寻觅的。城里的每个人都有很强的进取心,他们热衷互相竞争,他们都有自己的梦想,尽管仅仅是梦想。我似乎很快就感到自己脱胎换骨了,因为我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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