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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2 22: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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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红兵 等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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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频谱技术与5G频率部署

移动通信频谱技术与5G频率部署试读:

前言

无线电频谱是所有无线电业务(如广播业务、卫星业务、科学业务、地面业务等)的稀缺、关键资源。对移动运营商而言,频谱资源是网络建设和竞争的基础,移动通信频率规划、重耕和演进是运营商移动网络规划和发展的重要参考。

从整体上看,移动通信频谱相关的研究和标准化工作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国际电信联盟(主要是ITU-R及各区域性标准化组织)及3GPP层面。国际电信联盟层面主要是在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orld Radiocommunication Conference,WRC)议题框架下,谋划未来在全球、区域或国家层面能够新增移动通信频率划分,以及在已有的移动通信频率划分中,开展各个频段的移动通信频率划分方案研究,其中频谱需求预测、系统间干扰共存等是研究的核心。在3GPP层面,主要根据各运营商实际分配或将要分配的移动通信频谱,研究、制定相关的系统标准及射频指标要求。二是国内无线电管理机构及频谱相关的标准化层面,主要涉及CCSA、IMT推进组频谱工作组、垂直行业频谱研究组等。其核心内容是开展IMT频谱需求预测,国内各个重点频段的频率规划及系统间干扰共存研究,垂直行业的用频及共存研究、国内IMT系统的带内及带外射频指标要求,以及与相邻国家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边境(界)频率协调等。三是运营商层面。一方面,对外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电信联盟、3GPP和国内无线电管理机构层面的各个研究,在全球及国内与产业链共同争取新增移动通信频谱资源以及推动更好的频率规划方案;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各运营商自身移动网络的各个频段的使用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开展相关频谱技术和应用研究,提出相应的频率重耕、频段定位及规划演进的建议。当然,国内新的IMT频谱和政策申请,不仅是各运营商频谱研究的重要和核心工作之一,而且是相互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一个好的频谱及政策申请方案,除了解最新的政策监管动态外,还需要平时对上述各个层面进行研究积累,以及对全球各主要热点事件的研究和掌握。

本书主要围绕上述三个层面的研究进行分析和梳理,由外及内,由浅入深。第1章至第4章围绕国际、国内主要的标准化组织及新增IMT频率划分、无线通信系统间的干扰分析及IMT频率规划展开,使读者对整个标准化工作、系统间干扰及频率规划等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原则、研究方法、工作方式,以及当前最新的进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第5章至第6章主要对IMT频谱分配、拍卖的主要方式和方法、全球的典型频谱拍卖案例及背后的规律,基于全球部分中端、低端频谱的拍卖价格和方法等进行了分析和介绍。第7章至第8章主要对干扰共存的解决方案、IMT频率重耕的需求及关键技术与重耕策略,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介绍。第9章探讨了5G的频率规划和部署策略,这也是近期产业界关注的热点内容。第10章介绍了频谱共享的理念和两种共享模式。第11章介绍边境(界)频率协调的必要性、主要原则和边境频率协调的案例。第12章从宏观的角度探讨了政策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本书是作者近十年来负责和承担频率规划、申请、重耕及相关研究、相关项目和标准化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也是从事频谱和政策研究团队集体智慧的结晶,希望能给当前以及后续从事移动通信频谱研究的人士提供参考。其中,马红兵负责全书的组织编写和讨论,并对全书进行了统稿。聂昌负责本书的第1章、第8章、第9章和第12章部分章节的编写,并协助马红兵对全书进行了统稿;周瑶负责第2章、第3章、第4章的编写;裴郁杉负责第1章部分章节、第5章和第6章的编写;王伟负责第7章、第8章部分章节和第10章的编写;刘磊负责第11章的编写;张雨驰负责第12章部分章节的编写。在编写过程中,作者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在此对文献作者表示诚挚的感谢。

感谢刘韵洁院士对本书出版的大力支持,并欣然作序。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还得到了中国联通集团网络发展部总经理傅强、网络发展部经理邱涛、技术部经理王靖宇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限于作者的水平和能力,书中可能有不足与谬误之处,恳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作 者2020年1月第1章 IMT频谱标准化组织介绍

IMT频谱标准化组织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ITU-R相关的标准化研究主要围绕IMT业务新增频率划分及规划来开展,涉及WRC、ITU-R WP5D、WP5A/5C、TG5/1以及各区域研究组织;3GPP标准化研究主要根据各运营商实际分配或将要分配的IMT频率,开展相关的系统标准及射频指标的研究;GSMA作为移动通信的行业代表,参加ITU-R新增IMT频率划分及规划的研究。在国内层面,CCSA和IMT-2020(5G)推进组频谱工作组是国内IMT频率规划、系统间干扰共存、频谱需求预测的主要研究组;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频谱工作组是重要的垂直行业用频需求和频率规划研究组。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国内IMT频谱相关的主要标准化组织及其工作和定位。IMT频谱相关标准化工作主要解决以下问题:(1)为IMT业务新增频率划分和分配频率,并为相应的频率定义信道安排和射频指标。(2)为每一代IMT技术,开展业务和频谱需求的预测,对候选技术进行性能评估,并进行最终选择和推荐。(3)研究IMT业务与其他无线电业务的干扰共存;研究同频或邻频条件下,IMT系统的保护准则(包括IMT系统间的保护及其他无线电业务对IMT的保护)和IMT业务对其他无线电业务的保护准则,以及为达到保护要求而为IMT设备设定的射频指标限制。(4)在全球或区域范围内,尽量协调一致的IMT频段以及频率规划方案,以实现更大的规模经济,降低IMT网络部署及终端研发成本。

下面将分节介绍上述标准化组织的研究职责和范围。1.1 ITU-R

全球无线电频谱管理和卫星轨道资源管理是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组(ITU-R)的两大核心职责。无线电相关业务包括固定、移动、广播、卫星、科学、水上、航空、业余爱好者等。各个业务在其发展过程中,都有不断增长的用频需求,尤其是国际移动通信(IMT)业务,自2000年以来,其业务量和用频需求都一直在快速增长,原有的IMT频率划分已经难以满足其快速增长的需求。

因此,ITU-R需要统筹管理各个业务的增长和用频需求,以确保所有无线电通信服务能够以合理、公平、有效和经济的方式使用无线电频谱,尽量兼顾各方利益,为协调开发和有效利用现有和新的无线电通信系统创造有利条件。

从方法上,ITU-R主要通过世界和区域性无线电大会,实施《无线电规则》和《区域性协议》,解决和平衡各方需求,及时有效地更新这些法律文件,保障无线电系统操作免受干扰。此外,无线电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建议书”将确保在操作无线电通信系统时具有的必要性能和质量。ITU-R还在寻求节约频谱的方式和方法,使未来的扩容[1]和新技术发展具备充分的灵活性。1.1.1 WRC

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orld Radiocommunication [2]Conferences,WRC),作为ITU-R最高级别的会议,一般3~4年召开一次,大会主要研究确定多种无线电地面业务和空间业务的新增频率划分、卫星轨位资源使用规则程序以及不同业务间的共用规则,修[3]订国际《无线电规则》的相关条款。

每届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的讨论形式为:(1)分组讨论本届大会的各个议题,各议题由上一届WRC确定并指定议题研究的ITU-R负责组和相关组,经过两次WRC之间的研究周期,由WRC筹备会议(CPM),汇总ITU-R层面的各个WRC议题的CPM报告,供全球各个主管机构在下一届WRC大会上参考。在WRC大会中,各个国家的主管机构根据其核心利益及顺序,参考各个议题的CPM研究报告,与各主要支持和反对国家进行协商(必要时也有交易)。以新增IMT频率划分为例,其最高的协调目标是全球统一新增一致的频率划分,其次是协调区域一致的频率划分,最后是以国家脚注的方式为IMT新增频率划分。(2)讨论和明确下一届WRC大会议题,如在2015年世界无线电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了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9)第一次大会筹备会议(CPM19-1),会议上确定了约30项WRC-19相关[3]的研究议题,与移动通信相关的主要议题见表1-1。表1-1 与移动通信相关的WRC-19议题简介续表1.1.2 各研究组说明[4]

ITU-R下设6个研究组(Study Group,SG),根据WRC大会的决议分别在频谱管理和不同业务方面对WRC议题进行研究,研究组可以输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建议书、手册等。

各研究组针对不同的研究范围下设多个工作组(Working Party,WP)。ITU-R各研究组结构及研究职责范围见表1-2。表1-2 ITU-R研究组结构及研究职责范围1.1.3 其他非常设工作组

有些WRC议题在为业务争取新增频率划分时,涉及同频及邻频已有业务的共存与保护,无法在一个研究组内完成所有研究,此时ITU-R可能会组建非常设工作组进行专题研究。

例如,在WRC-15周期中,议题1.1和议题1.2要为IMT寻找新的全球统一频率划分,涉及对卫星业务、广播业务和科学业务等的干扰共存研究,因此ITU-R设立了4-5-6-7联合工作组(Joint Task Group,JTG);在WRC-19周期中,吸取了JTG 4-5-6-7工作推进缓慢的经验,在SG 5下设了TG 5/1,专题负责WRC-19议题1.13,研究5G新增毫米波频段的频率划分。1.2 区域性标准化组织1.2.1 CEPT

欧洲邮电管理委员会(European Conference of Postal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dministrations,CEPT)是欧盟的邮政及电信业务主管部门。1959年,CEPT由19个国家建立,是欧盟电信和邮政的协调机构,现已有48个国家会员。CEPT分为三个业务委员会及常设办公室,分别是电子通信委员会(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Committee,ECC)、欧洲邮政法规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for Postal Regulation,CERP)、国际电联政策委员会(Committee for ITU Policy,Com-ITU)和欧洲通信办公室(European [5]Communications Office,ECO)。

ECC负责制定欧洲电子通信及相关应用的通用政策和法规,并协调频谱的规划和使用。ECC组织架构如图1-1所示。

项目工作组1(PT1)负责国际移动通信(IMT)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各种成果报告的审查,包括兼容性、频段规划,以及WRC-19议题1.13和议题9.1.1的研究等。

筹备会议工作组(Conference Preparatory Group,CPG)负责WRC各个议题的研究(IMT议题除外),以及制定各议题欧洲的共同提案,下设有4个项目工作组(Project Team,PT)。CPG-19的主要研究议题见表1-3。图1-1 ECC组织架构表1-3 CPG-19组织结构和研究议题续表续表1.2.2 APT

亚洲−太平洋电信组织(Asia-Pacific Telecommunity,APT),简称亚太电信组织,是亚太地区政府间电信组织,总部设在泰国曼谷,其宗旨是促进亚太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电信业务和技术的发展与

[6]合作。同时,在无线电频谱的使用和管理方面,特别是在给国际电信联盟的WRC提案方面,开展相关研究并统一成员国的意见。

APT于1979年成立,目前共有会员国38个,准会员4个,列席会员130多个。APT由大会、管委会和秘书处组成。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大会会议,主要职责是确定该组织的发展政策、战略规划和修订该组织的章程等;管委会是该组织的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秘书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该组织总体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亚太电信组织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筹备组(APT Conference Preparatory Group for World Radiocommunication Conference,APG)的主要目标是为WRC和RA组织协调本区域的活动,以确保APT成员在无线电通信相关议题上的利益得到适当体现,表1-4为APG-19研究结构和议题安排。表1-4 APG-19研究结构和议题安排1.2.3 CITEL

美洲电信联盟(Inter-American Telecommunication Commission,CITEL)是美洲国家组织的电信、信息通信技术咨询机构,1994年在美洲国家组织大会上成立,其使命是促进电信、信息通信技术在南半球的可持续发展。目前,CITEL成员包括美洲35个国家会员和100多个来自电信、互联网、电子媒体业的准会员和观察员。1.2.4 ATU

非洲电信联盟(African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ATU)于1999年正式成立,是非洲促进信息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与服务发展的主要组织,目前共有44个国家会员和16个准会员。ATU有以下五个功能:为全球电信相关决策的制定做出贡献,整合区域市场,吸引进入信息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培养相关人才和机构能力,管理成员关系。1.2.5 ASMG

阿拉伯电信与信息部长理事会是阿拉伯国家联盟(LAS)处理阿拉伯世界电信、信息与邮政业务的最高机构。阿拉伯电信与信息部长理事会由联盟的22个国家会员组成,针对不同的活动下设常设委员会和常设小组。其中的一个常设小组是阿拉伯频谱管理组(Arab Spectrum Management Group,ASMG)。ASMG于2001年成立,主要承担以下任务:(1)在以下方面交流经验:国家频率划分规划与国家频率指配程序;频谱使用监测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包括为此类监测开展的协作;通过《无线电规则》,解决无线电频谱使用的兼容性问题。(2)交换公认的无线电设备国家专业化与型号核准程序,以便协调和统一此类专业化设备并尽可能予以批准。(3)提出有效、合理使用频谱的手段,以满足阿拉伯国家的频谱需求。(4)为使用无线电设备而统一阿拉伯国家的国家频谱管理立法。(5)协调阿拉伯国家在所有涉及无线电频谱的大会上的立场,特别是WRC和区域无线电通信大会(RRC),以根据阿拉伯国家的利益确定共同提案与共同立场。(6)与各小组有效协作,并积极参与此类小组的频率协调会议。(7)鼓励使用现代化的频谱通知与记录手段,例如,采用通用软件。(8)协调阿拉伯国家在ITU-R研究组活动中的立场,并协调阿拉伯国家对无线电通信顾问组(RAG)和特别委员会的立场,以及对无线电规则委员会(RRB)后续活动的立场。1.2.6 RCC

区域通信联合体(Regional Commonwealth in the field of Communications,RCC)于1991年由独联体国家在莫斯科成立。RCC的使命是在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开展新独立国家之间电信和通信的合作。1992年10月,在吉尔吉斯斯坦的比什凯克,独联体国家政府首脑签署了《关于在邮政和电信服务领域的国家间关系的协调》,这使RCC有权在电信领域和邮政服务领域协调各机构。RCC目前共有11个国家会员和8个观察员。

RCC的主要目标是:扩大RCC主管部门之间的互利关系,协调网络和通信的发展,在科学和技术领域进行政策协调,在无线电频谱管理、通信服务等方面相互交流信息,与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和信息领域的合作。1.3 国际行业标准化组织1.3.1 GSMA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7]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GSMA)于1995年成立,是全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将近800家移动通信运营商,以及超过400家与移动通信产业链相关的制造商、软件公司、设备供应商、互联网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组织。GSMA每年还会在巴塞罗那、上海和洛杉矶举办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obile World Congress,MWC)。

与频谱工作相关的工作组是频谱战略管理组(Spectrum Strategy Management Group,SSMG),主要制定GSMA针对全球范围内战略性频谱研究热点议题的行业观点和立场文件,并寻求将相关观点及研究结果输入到国际电信联盟等关键国际标准化组织,同时开展频谱拍卖、频谱监管政策等研究。下设未来频谱组(FSG)、欧洲频谱组(FREQ)和频谱政策组(SPWG)3个主要研究子组,三个组的主要研究职责为:

未来频谱组:作为ITU-R及各地区通信组织的移动通信行业代表,牵头协调和输入WRC-19议题相关的行业研究,如深度参与WRC-19 AI 1.13议题,协调IMT各成员的资源,共享最新的信息,争取相对更好的研究结果,力争WRC-19大会能新增全球范围的5G高端频谱。

欧洲频谱组:主要协调欧洲地区的运营商和产业力量,讨论面向欧洲CEPT的热点研究议题,形成统一观点。

频谱政策组:主要开展频谱拍卖,3.5 GHz附近频段TDD多运营商同步等研究。1.3.2 3GPP

3GPP成立于1998年12月,多个电信标准组织伙伴签署了《第三代伙伴计划协议》。3GPP最初的工作范围是为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制定全球适用技术规范和技术报告。随后3GPP的工作范围得到了改进,增加了对UTRA长期演进系统的研究和标准制定。目前,3GPP有7个组织伙伴(OP),分别为欧洲的ETSI、美国的ATIS、日本的[8]TTC和ARIB、韩国的TTA、印度的TSDSI,以及我国的CCSA。

3GPP自成立以来,成功开展了3G、4G和5G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根据各运营商实际分配或将要分配的IMT频谱,开展相关的系统标准及射频指标的研究。3GPP技术方面的工作由技术规范组(Technical Specification Groups,TSG)完成。目前3GPP共有3个技术规范组,即无线接入网(Radio Access Networks,RAN)、业务与系统(Services & Systems Aspects,SA)和核心网与终端(Core Network & Terminals,CT)。其中,与频谱研究相关的主要在RAN 4,其负责移动网络(涵盖基站和终端)的射频(Radio Frequency,RF)研究,进行不同RF系统场景仿真,制定收发参数和信道解调的最小要求:(1)基站、中继站、终端等的射频研究;(2)基站、中继站射频一致性测试标准;(3)基站和中继站的EMC标准化;(4)终端EMC标准化;(5)射频链路要求标准化;(6)小区选择/重选性能测试标准化;(7)支持无线资源管理的性能要求;(8)物理层为上层无线系统场景分析和仿真提供的测量精度规范。1.4 国内频谱标准化组织1.4.1 CCSA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hina 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Association,CCSA)于2002年12月1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协会是国内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开展通信技术领域标准化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CCSA目前共有11个技术工作委员会(见表1-5)和5个[9]特设任务组(见表1-6),其中TC5 WG8负责无线通信的频率研究。表1-5 CCSA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架构与研究职责续表表1-6 CCSA特设任务组和研究职责续表1.4.2 IMT-2020(5G)推进组频谱工作组

IMT-2020(5G)推进组于2013年2月,由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联合推动成立,组织架构基于原IMT-Advanced推进组,是我国聚合移动通信领域产学研用力量、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究、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工作平台。IMT-2020(5G)推进组组织架构示意图如图1-2所示,其中频谱工作组负责5G移动通信中的频谱相关研究,如5G中频段和毫米波频段研究,5G系统与现有业务的同频和邻频干扰共存研究,5G系统同邻频射频指标研究等,其研究结果为国际、国内各主管机构开展5G频率规划和分配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参考。图1-2 IMT-2020(5G)推进组组织架构示意图1.4.3 垂直行业频谱标准化

5G将支持eMBB、uRLLC、mMTC三大应用场景,相比于传统的大流量应用,车联网、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等垂直行业应用是5G重要的业务和收入拓展方向。

车联网方面,频谱相关的标准化组织如下:(1)国际上,主要有3GPP和5G汽车协会(5G Automotive Association,5GAA)。在3GPP层面,主要开展C-V2X(基于蜂窝技术的车辆通信)的研究,包括基于LTE的V2X和eV2X以及基于5G NR的V2X标准化工作,涉及相关的系统标准及射频指标的制定。5G汽车协会,创立于2016年9月,成员包括众多车企、运营商及主设备、芯片厂家,其下设了5个工作组,与频谱相关的是WG4 Standards and Spectrum,主要进行智能交通系统(Intelligent Traffic System,ITS)的频谱研究,包括ITS频谱需求和ITS频谱推动等工作。(2)IMT-2020(5G)推进组设立了C-V2X工作组,其研究职责包括了国内C-V2X的频谱需求和频率规划等研究工作。(3)CCSA WG8目前也完成了5.9 GHz附近频段基于C-V2X直连通信的智能交通频谱兼容性研究项目,并对国内主管机构对于5.9 GHz LTE-V2X的频率规划提供支撑。

工业互联网方面,频谱相关的标准化组织如下:

为加快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2016年2月1日由工业、信息通信业、互联网等领域百余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频谱工作组作为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的常设工作组之一,它的研究职责是:针对工业互联网,评估现有用频情况;开展频谱需求、候选频段和传播特性研究;实施频段兼容性测试;研究国际用频策略;为频率规划和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1.5 小结

本章梳理了与IMT频谱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及其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

新增IMT频率划分、开展全球移动通信频率规划、制定相关射频指标是频谱研究的三个核心内容,其中频谱需求预测、IMT与同邻频其他系统间的干扰分析是新增IMT频率划分研究的关键,也是业内研究的热点。参考文献

[1]ITU-R.无线电通信部门[EB/OL].[2019-12-12].https://www.itu.int/zh/ITU-R/Pages/default.aspx.

[2]ITU-R.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EB/OL].[2019-12-12].https://www.itu.int/zh/ITU-R/conferences/wrc/Pages/default.aspx.

[3]ITU-R.行政通函CA/226,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9)第一次大会筹备会议(CPM19-1)的结果[EB/OL].[2019-12-12].https://www.itu.int/en/ITU-R/study-groups/rcpm/Pages/cpm-19.aspx.

[4]ITU-R.无线电通信研究组[EB/OL].[2019-12-12].https://www.itu.int/zh/ITU-R/study-groups/Pages/default.aspx.

[5]CEPT.欧洲邮电管理委员会[EB/OL].[2019-12-12].https://www.cept.org/.

[6]APT.亚洲−太平洋电信组织[EB/OL].[2019-12-12].https://www.apt.int/.

[7]GSMA.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EB/OL].[2019-12-12].https://www.gsma.com/.

[8]3GPP.第三代伙伴计划协议[EB/OL].[2019-12-12].https://www.3gpp.org.

[9]CCSA.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EB/OL].[2019-12-12].http://www.ccsa.org.cn.第2章 无线通信系统频率特性与干扰分析

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基础和前提在于频谱资源的可用性。频谱资源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全、实现社会各行业信息化的重要资源。从北斗定位、飞机导航、嫦娥探月、天气预报、科学研究、广播电视、寻呼对讲、国民通信,到抢险救灾、水上营救等,都离不开频谱资源的支撑与承载。

在技术创新和应用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无线电技术取得了飞速发展,呈现出移动化、宽带化、多媒体化的特征,加之灵活性、便利性的市场要求,无处不在、无缝覆盖的目标正在变为现实。无线电网络日益增多,台站数量大规模增加,无线电用频设备数量呈指数级增长,电磁频谱空间日益复杂。无线技术所固有的频率干扰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第197款和《无线电规则》中的条款指出:所有电台,不论其用途如何,在建立和使用时均不得对其他主管部门或经认可的运营机构,或对其他正式核准开办无线电业务并按照《无线电规则》操作的运营机构的无线电业务或通信造成有害干扰。国际、区域和国家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减少无线电干扰。

本章主要介绍无线电频率的特性,频率干扰的原理及类型,受干扰系统干扰保护准则,以及无线通信系统间干扰的研究。2.1 无线电频率的特性

无线电波是指频率在3 000 GHz以下的电磁波,也叫射频电波,或简称射频、射电。无线电技术将语音信号或其他信号经过转换,利用无线电波进行传播。无线电波在现代通信技术中被广泛使用,特别是在电信领域。

按照频段高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把3 000 GHz以下的无线电频谱分为14个频段,见表2-1。其中,无线电频率以赫兹(Hz)为单位,表达方式为:

——3 000 kHz以下(包括3 000 kHz),以千赫兹(kHz)表示;

——3 MHz以上至3 000 MHz(包括3 000 MHz),以兆赫兹(MHz)表示;

——3 GHz以上至3 000 GHz(包括3 000 GHz),以吉赫兹(GHz)表示。表2-1 无线电频段及波段的分类注:频率范围(波长范围亦类似)均含上限、不含下限;相应名称非正式标准,仅作简化称呼参考之用。

常用的字母代码所表示的业务频段见表2-2。表2-2 常用字母代码和业务频段对应表续表注:对于空间无线电通信,K和Ka频段一般只用字母代码Ka表示;相应代码及频段范围非正式标准,仅作简化称呼参考之用。2.2 频率干扰的原理及类型

干扰,无线电规则中明确定义为由于一种或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其组合产生的无用能量对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响,其表现为性能下降、误解或信息丢失,若不存在这些无用能量,则此后果可以避免。

无线频率干扰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工作于不同频率的系统间的共存干扰,本质上都是由于发射机和接收机的不完美特性造成的。通常,由于器件本身的原因和滤波器带外抑制的限制,有源设备在发射有用信号的同时,在它的工作频带外还会产生杂散、谐波、互调等无用信号,这些信号落入到其他无线系统的工作频带内,就会对其形成干扰。

在对无线通信系统间干扰研究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场景考虑不同的干扰类型。干扰类型主要分为同频干扰、邻频干扰、杂散干扰、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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