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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4 23: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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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汤米·希尔费格 [美]彼得·诺布勒

出版社:中译出版社(原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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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HILFIGER背后的时尚梦想家(建投书局策划)

TOMMY HILFIGER背后的时尚梦想家(建投书局策划)试读:

版权信息TOMMY HILFIGER背后的时尚梦想家作者:(美)汤米·希尔费格(Tommy Hilfiger) (美)彼得·诺布勒(Peter Knobler)译者:朱曼出版人:张高里特约编辑:任月园 赵芳责任编辑:郭宇佳 张孟词封面设计:Laird+Partners序《TOMMY HILFIGER背后的时尚梦想家》,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因为它是我朋友汤米这一生的真实写照,是他所到之处、所遇之人、是那些让汤米之所以成为汤米的人和事的佐证,汤米的一生,是梦想变成现实的一生。汤米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告诉我们,只要勇于尝试,机会就会毫不吝啬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作为一个玩爵士音乐的人,或许我的思维方式会有些不受拘束,但我觉得这本书的书名确实反映了汤米总是先人一步的行事风格;他是个不受任何约束,享受文化冲突,是个能够改写准则的人。正是这种精神,让我们在25年前第一次会面时,就能够彼此相识相知。

20世纪90年代,如今回想起来,那是一个音乐变革的时代。我还记得当时自己在金曲工厂(Hit Factory)和一些艺术家合作音乐,我女儿琪达达(Kidada)提到她在汤米那儿工作,我这才知道汤米这个人,我答应和他一起共进晚餐。我是个直觉很准的人。那段时期,我感觉嘻哈音乐和整个城市的生活行为方式都无比的契合。我的音乐才能,在音乐工作室以及在《Vibe》做专栏时,都以一种最原始、最真实的方式得到了完全的展现。琪达达自然也受到了我的影响,她作为杂志造型师和汤米的时尚猎人与灵感源泉,帮助汤米获得了很多关注。汤米的服饰系列非常经典,它植根于干净整洁的学院风和工装服饰风格之中,在20世纪80年代繁华尽现的炫目格调之后,他的服装品牌给整个服饰界吹来了一股清风。尽管在此之前,早已有设计师和音乐人合作的先例。摩城(Motown)正是因此而声名远扬。但汤米的这种结合不同于以往,这是一个让音乐和时尚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进行真实碰撞的机会。请注意,我所说的并不是夸张的演出服,这是人们真真切切能够看得到、摸得着、买得起、穿得出去的衣服。这便是汤米所认识到的、音乐的力量,相对于科学,人们出于对音乐的热爱,能够自内心迸发出无尽的力量,这种力量强大到能够让像我一样的孩子有勇气走出贫民区,树立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且对未来充满希望。他知道可以凭借音乐的翅膀,把自己的品牌传递到世界各地。音乐就是有这种魔力。纽约的那个晚上,当我们一起坐进我的林肯轿车时,我就知道这家伙是个真正有思想的人,我转向他说:“伙计,你肯定会有一番作为。”

汤米和我从认识的第一天起,就发现了彼此之间的众多相似之处。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我,一个芝加哥贫苦人家的孩子,汤米,一个乡下小镇长大的孩子,都是白手起家,但我们都知道应该如何努力工作、发展自己的核心技能,更重要的是我们都怀揣梦想、敢于梦想。坚持不懈地努力让我克服重重困难,建立了自己的事业,我的直觉告诉我,凭汤米的远见和干劲,这个年轻人一定会闯出一片天地。

汤米在纽约州北部长大,作为一个拥有九个孩子的大家庭,汤米的父母深知努力工作的重要性。对音乐的挚爱深刻影响了他所创作的第一套服饰风格,从个性化的补丁牛仔喇叭裤到几何图形的T恤衫,再到色彩缤纷的夹克衫,所有这些都是他向自己喜爱的音乐家所作的致敬。汤米赢得了成功,但后来,公司的运转路线发生了偏离,汤米最初为品牌所设立的初衷和底线遭到了挑战,毕生的经营即将付之东流。就像我常说的那样,音乐是音乐,音乐产业是音乐产业,如果要生存,就必须要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这个道理对汤米而言也是如此。失败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对待失败的态度。汤米并没有被打垮,他接受了失败的事实,从中汲取教训、搁置恐惧,最重要的是,他重整旗鼓,还在继续前进。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汤米是谁,不过每个来曼哈顿(Manhattan)的人,都肯定看到了时代广场(Times Square)中央那醒目的、标识新人到来的巨幅广告牌。它看起来就像个儿童猜字游戏(Hangman)。这是个大胆的举动,有些人甚至会说这种做法很鲁莽,但我认为生活,当然从事商业活动也一样,就是要遵从你的内心、跟随你的梦想、永远大胆去尝试。你不能还没做,就开始担心别人会怎么想。人需要有些冒险精神,才能建立和创造出那些前所未有的东西。如果还有不畏惧失败的决心和不忌惮世人眼光的态度,那么成功的机会就更大了。我不止一次地听汤米说,在他的价值观里,平庸不是一个备选项,以前如此,现在也依旧如此。任凭谁都会觉得这是件很困难的事,但汤米在困难面前,从未退却过。

这么多年来,我亲眼看见了汤米在繁忙工作中抽出时间来陪他的孩子们,鼓励他们找到自己所感兴趣的东西。我看到他为我的女儿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汤米给了琪达达凭直觉做事的信心,给她提供了展示才能的平台,让她充分发挥天赋成为商界女能人。

如今,回忆起汤米和我的第一次会面,到后来的那些合作,所有这些经历都让我会心一笑。和所有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们一起,我们创造出了流行文化中标志性的东西并在现代营销中展开了一场开创性的革命。想想看,《Vibe》杂志封面上的流行音乐之王穿着的是汤米·希尔费格品牌的套头衫;安迪·希尔费格(Andy Hilfiger)和琪达达(Kidada)召集着艾莉雅(Aaliyah)、马克·容森(Mark Ronson),还有凯特·哈德森(Kate Hudson)这些时尚名流在全国进行服装巡演;谢乐尔·克劳(Sheryl Crow)、小甜甜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和滚石乐队(Rolling Stones)这些娱乐巨星巡演时穿的也是汤米的衣服,这是多么令人骄傲的成就。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理念,那就是音乐和时尚不仅相互关联,而且对彼此都至关重要,在对于这一观点的领悟上,我们远远超前于其他人。

汤米已经走了很远,几乎算是已经到达事业的巅峰,但我认为汤米植根内心的知恩图报的良好愿望,才是让我们彼此之间友谊日久弥坚的根本原因。汤米是个饮水思源的人,他始终牢记着自己的根本。慈善事业,以前是,并且现在也依然是他生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曾经一同为支持“生命之声”(Lifebeat)、“我们是一家人基金会”(We Are Family Foundation)而努力,我们所组织参与的“梦想演唱会”(Dream Concert)将全部收入捐赠给了“马丁·路德·金纪念碑基金”(Martin Luther King Jr.Memorial Fund)。他的“汤米·希尔费格基金”(Tommy Hilfiger Foundation)和现在的“汤米关爱”(Tommy Cares),自创立至今,已经使无数人的生活发生改变。汤米所做的并不是简单地在支票上填写数字,他是真正的从我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召、带动身边的其他人,他激励和鼓励着他的员工为慈善事业贡献自己的时间,使员工的每一份捐赠都落到实处,是他使劳动的价值得到实实在在的体现。

曾经有人对我说,人生有三个阶段:追求物质、追求权力、最后到达不求回报的付出并且以付出为乐的阶段。这就是美国梦,而汤米·希尔费格,正是生活在这样的梦里。

祝贺你,兄弟!爱你!昆西·琼斯(Quincy Jones)第一章 想象(敢于梦想!)

我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要从世间逃脱,尽管大多数时候,这都只是梦一场。每逢此时,我的意识会游离于现实之外,进入到另一个虚幻的场所。那天下午,我要怎样才能从学校溜出来?这个周末去哪儿玩呢?在哪举行派对好呢?在梦里,我是健身达人,有车、有女人,会赚钱、更会享受生活,在梦里,我甚至还是个享誉全球的摇滚巨星。我梦到自己徜徉在巴哈马群岛(Bahamas),在这人间天堂感受海风拂面,倾听船帆飞舞,躺在海面上的一叶扁舟里,映入眼帘的是雪白的云和蔚蓝的天。是的,这才是我。

我生在一个大家庭,有八个兄弟姐妹。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父亲开车带我们所有人去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丹顿山(Denton Hill)的一个滑雪场滑雪,这是一辆旅行车,说起来真不算小,但后备箱还是塞满了我们的滑雪装备,连车顶上都堆满了东西。车里每个人都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大呼小叫得不可开交,在大家的吵闹声中,我的思绪又蔓延开来。望着车外,我忽然发现山旁有个小木屋。于是我开始想象自己在那座木屋里的情景,在我的想象里,这是一座传统的瑞士木屋,石砌壁炉里,炉火正熊熊燃烧。我的滑雪装备已全部收拾妥当,静静地安放在门廊上,随时可以出发。我想加入滑雪救护队,所以我的背包里装了一把瑞士军刀、一套急救装备、一台随身听,还有一顶折叠帐篷。我能闻到松树的味道,看到耀眼的白雪,能感受到那些高耸的常青树。我也惊诧于自己对这些细节的感知;也许是因为对迪士尼电影的沉迷,成就了我的灵感,抑或是《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剧目长期以来对我的熏陶吧。这些梦是如此频繁地在我脑中循环往复,以至于我逐渐养成了一种图片式记忆的能力。我所看到的那些场景,会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之中,永远成为我记忆的一部分。色彩、感受、光亮、光泽——这一切的一切,都牢牢地印在我的大脑里。

我的父亲理查德(Richard)是个脚踏实地从事钟表和珠宝买卖的商人。他说我必须得学一门手艺,才能有一份可靠的工作,才能赚到钱。“什么是手艺?”“你得去学技工,或者去机械厂上班,或者学着做一个木匠。”

我可不想每天早上醒来后都像个机器那样周而复始、毫无悬念地重复同样的事情。去厂里上班要比呆坐在教室里上数学课好,但这还是没什么意思。我得给自己的生活多找些乐子。

家,并无乐趣可言。

我出生于1951年,在纽约州埃尔迈拉城(Elmira)长大,当时我们家住在劳雷尔大街(Laurel Street)921号并排的两套房子里,离宾夕法尼亚大道(Pennsylvania Avenue)不远。我的父亲是德裔瑞士人,而我母亲家基本都来自爱尔兰和苏格兰。我祖母的娘家姓是伯恩斯(Burns),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和苏格兰诗人罗伯特·伯恩斯(Robert Burns)应该还能扯上些关系。不过罗比·伯恩斯(Robbie [1]Burns)这个人喜欢玩弄女人,并且还酗酒,所以我们自然对这个声名狼藉的名人亲戚敬而远之,在家里也是闭口不提。我们全家11口人,每天晚上都会围坐在一张大桌子旁吃晚饭,晚餐时间向来是家里一天中最吵闹的时刻。记忆里的晚餐,总有几个孩子是坐在儿童座椅里的,我总是在逗我的姐妹们,惹她们发笑;我的某个弟弟会一直在地上跳来跳去。这时候的餐厅简直就是一个沸腾的小型游乐场。不过只要父亲一回家,这一切就会改变,他只要把手捏成拳头在桌子上一捶,家里瞬间就安静下来。父亲总是最后一个坐下来吃饭的人,并且总是一副心情很差的样子。所以只要他在家,我们就会很紧张。不过虽然我们很害怕父亲,但还是会背着他私下里偷笑。我们看起来好像并不在意他,这会让他很生气,他因为我们不在意而生气的这件事又会让我们笑得更厉害,而我们笑得更厉害又让他格外生气。其实每天晚上我们也想要安静些,不要让父亲那么生气,但效果却适得其反。

父亲不在的时候,我们会问母亲:“爸爸为什么这么生气?”我的母亲弗吉尼亚(Virginia),一名注册夜班护士,每天工作都很辛苦,早上下班回来后,还得给我们全家做早餐。这样一个严重缺乏睡眠时间的女人,却总能发现事情好的一面。我的母亲非常瘦弱,棕栗色的头发,眼睛像波斯猫一样,一只绿一只棕,性格也很像猫,是一个非常温暖、和善、感性和慈爱的人。在我看来,我的妈妈是个真正的圣人。

关于我们的那些爸爸为什么不高兴的问题,母亲总是这样回答:“亲爱的,爸爸的店里有空调,可是家里没有,忙了一天回到家,还这么热,根本不能好好休息,爸爸当然情绪不好了。”这是爸爸夏天生气的原因。“亲爱的,我们家门前的车道没人清理,上面结满了冰,开车的时候容易打滑,爸爸回来的时候要费很大力气才能停好车,所以他有点不高兴。”这是爸爸冬天生气的原因。而事实上,爸爸的心情和季节无关,家里的爸爸,没有晴天。

我的父亲喜欢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出去玩,打牌、射飞碟、泡吧、赌球,家以外的一切都让他无比兴奋。在邻居、客户和朋友面前,我的父亲风趣幽默、浑身散发着无尽的魅力。可是没有人知道,家里的他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少言寡语、性情暴躁,稍有不顺就会大发雷霆。对于他来说,家是一个昂贵的地方,要还贷款,还要负责九个孩子的吃穿用度。我的父亲早年信奉基督教,和母亲结婚后,转为天主教并开始遵循天主教的教规。但显然,对于我的父亲理查德·希尔费格(Richard Hilfiger)而言,他的生活肯定是不幸的,我甚至觉得他可能根本没想要生这么多孩子。家对于他来说是艰难的现实,也难怪他会有这副模样。每天晚上当父亲的车驶入车道,我们就作鸟兽状四散开来,家里也随之安静下来。

家里这些男孩子当中,只有我总是被爸爸批评。比如把自行车停在了车道上;比如把鞋子扔在楼梯上,而不是放在自己房间的鞋架上;比如和姐妹们玩闹的时候,无意中踢到她们——从5岁开始直到11岁,基本每个礼拜我都会犯错。每当这个时候,爸爸都会愤怒地解下自己的腰带,狠狠地抽打我的后背,直到打出血。我恨他,也很怕他,我根本不想和父亲有任何交集。我开始变得经常会躲避他,父亲在家的时候,我们基本不会相遇。我像幽灵、像鬼魅一样躲着他。我躲着他,是因为我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了什么让他看不顺眼的事,不知道自己又会在什么时候惹得父亲突然对我发脾气。

我的母亲是个和善而慈爱的人,她并不喜欢这种体罚。她知道这种做法并不对。不过我能看得出来,她也对父亲有所忌惮,她保护我的方式只是轻轻地对她的丈夫说,“好了,别再打了。”我的母亲一直努力要缓和父亲和我之间的关系,我依旧一直担心自己会惹父亲生气,而我父亲几乎每个礼拜都会用实际行动对我的担忧进行验证。不管我是不是最好的自己,父亲对待我的方式从未改变,他的存在,让我人生的每一天都充满了恐惧。

九个孩子的家庭,一切都变得没那么简单。家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有没有规律可循。姐姐凯西(Kathy),是家里的老大,她是个想象力丰富、品味非凡的女孩。精力旺盛的她,隔三岔五就会重新布置我们的家,这里放个灯,那里摆张桌子,甚至连沙发这种大件也会被她换个地方放。她会让所有东西都保持整洁,是我父亲喜欢的那种好学生。除此以外,她还非常了解金钱的价值,我们并没什么钱,所以不太能体会到这一点;而她却不一样,她会告诉我们别人穿着什么衣服,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过着怎样的生活。“哦,看啊,他们有一辆好车”“他们有一座漂亮的房子,后院还有游泳池”“他们的爸爸是医生。他们肯定很有钱”。姐姐对于财富的认识直接影响了我。看着那些生意人家的孩子,看着那些衣着光鲜、举止得体、住在好房子里的人,我们心里会想,“他们简直是完美的。”

高中的时候,凯西曾经报考过学校啦啦队,当时啦啦队的选拔标准主要还是看长相,那里聚集了学校里最漂亮的姑娘们,当听到自己落选的消息时,凯西非常沮丧。但她体操练得不错,所以他们让她做埃尔迈拉自由学院蓝魔(Elmira Free Academy Blue Devil)的吉祥物。她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但她从没觉得自己长得好看,也从没意识到自己有多迷人。

我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比凯西小两岁,我小的时候,好像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在学校,我的成绩一塌糊涂,尽管我非常努力地用尽了各种办法,并且也真的在很认真地学习,但我就是没法取得好成绩。这让我的父亲痛苦不已。莫里·柯林斯(Maury Collins)是爸爸的一个最好的朋友,他的儿子查利(Charlie)在运动方面非常有天赋。一谈到查利和他的足球,莫里就像打开了话匣子,根本停不下来,而我身上却没有什么能值得爸爸拿出来炫耀的东西,我觉得这件事一定让父亲感到很恼火。在体育运动方面,教练会说我,“你个子太矮了,不适合打篮球”或“你身材太瘦弱了,不适合橄榄球”,而我又不喜欢打棒球。所有这些体育运动我都不擅长。爸爸会跟我说附近其他孩子的情况:“汤米·林奇(Tommy Lynch)很聪明!”“斯科特·维里沃(Scotty Welliver)真是个棒小伙!”“吉米·罗杰斯(Jimmy Rogers)篮球打得真不错!”每当说完这些,他都会撇撇嘴、轻蔑地看看我。我当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惹得他不高兴,一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在他眼里我已经是个无可救药的人了,不管我做什么,都于事无补。所以我也不再试着想要去讨他欢心了。

我的妹妹多萝西(Dorothy)比我晚一年出生,家里长辈用奶奶的名字给她取了名,但她喜欢苏西(Susie)这个名字,还要求每个人都叫她苏西。叫着叫着,大家也就习惯了,从那以后,苏西这个名字就一直这么用了下来。苏西很机灵,对什么都充满好奇,也很喜欢冒险,大家都很喜欢她。她的兴趣爱好非常广泛,唯独不喜欢读书;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她的学习成绩却一直很优秀。她机智过人,有一大群朋友,这世上就没有她不懂的东西。因为她小的时候经常生病,父亲对她总是特别怜爱,后来到她十几岁的时候,被诊断为患有中枢神经多发性硬化症。

那个时候的我,是个梦想家。我也只能这样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我完全无法理解其他人所学的那些东西。英语、历史、数学——不管是哪门课,我都听不懂。在看书的时候,我会囫囵吞枣地把好几页书并到一起、一目十行地看,会从一页纸的最下面往上看,会跳行看,会从一页的中间开始往上看,有时还会从一页书的右边开始往前看。我没法控制自己。

我其实是想学习的。我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也许你会觉得我多管闲事,但我确实对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情都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因为我不能像其他人那样获取信息——后来过了很久,我才被诊断为患有失读症。我开始对环境氛围、人们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变得特别敏感,对于外部世界,我逐渐拥有了自己独特的感知方式。我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信息,并且假装和其他人一样。

高中的时候,我坐在胡贝尔(Huber)先生的数学课上,脑子里除了代数,有无数天马行空、五花八门的东西。每次只要一上课,我都会被弄得晕头转向——2x乘y、平方、平方根……我不禁开始担心,“如果我把这个弄明白了,是不是就得去学习几何那些更难的东西了!”我没法让自己集中注意力去听老师说的东西;每次我试着要去把一个问题弄明白,结果都是把自己搞得更糊涂。在无数次的努力之后,我终于放弃了,我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也不要期待太多,按时去上课,考试的时候碰碰运气,能考多少就是多少吧。

在我看来,好像全班除我以外的其他所有孩子,都听懂了老师课堂上所教的内容。胡贝尔先生分发批改后的考试卷时,我看了看他们的分数,都是九十多分;而我的试卷上全是醒目的红叉,成绩也只有可怜的35分。胡贝尔先生讲解答题的时候,我周围的同学都在做笔记、订正错题,以免下次遇到同类问题再错,而我的眼睛却盯着老师脚上穿的汤·麦肯牌(Thom McAn)鞋子和身上所穿的棕色涤纶裤、白色免烫衬衫、免烫领带,心里想,“胡贝尔先生肯定是西尔斯百货(Sears)的忠诚客户!”

不过大多数老师还是很有同情心的,一般不会为难我,因为他们都是好人,而我也只是个可爱的、喜欢逗人开心的孩子。我在学校有很多朋友,我们很清楚老师们的底线,只要不至于被赶出教室,做什么其实都没关系。我非常擅长模仿,每当老师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字时,我都会模仿他的手势或者模仿他的声音来引得大家发笑。既然我在学校成绩不好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这样吧。我知道他们大概都觉得这孩子无药可救了。

我一本正经地坐在教室里,眼睛盯着黑板,但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我却什么都看不见。这有什么意义呢?虽然我读不了书,但这又有什么呢。我可以准确地告诉你,今天老师都穿了哪些牌子的衣服。

不过,让我感到非常尴尬的一件事,是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考试不合格被迫留级了。糟糕的是,我刚好被排进了妹妹苏西的班里,而比这更糟的是,她每次考试都能拿九十多分,而我,能考个五十多分就已经算不错了。

苏西对服装很有品位。她知道应该怎么搭配衣服的颜色,她了解各种服装品牌,也很关注这些品牌,她的衣柜和梳妆台上的东西都收拾整理得井井有条。她会把每件毛衣都叠得很工整,她对自己的所有东西都了如指掌。在我的记忆里,她是最早让我接触库存管控概念的人,并且她也以极大的热忱在保卫她的衣橱;她不想让她的姐妹们碰她的任何东西。家里的那些女孩儿们经常在讨论衣服、讨论穿衣风格以及流行趋势这样的话题,如果没有她们,我可能也不会特别关注这方面的事,但是她们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叽叽喳喳,这肯定对我造成了影响。有五个姐妹的男孩肯定比其他男孩知道的东西更多。

我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小名贝琪(Betsy),比我小四岁。她看上去就像是希尔费格家的人,红头发、蓝眼睛、小雀斑,她比我们其他人更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她不仅特别漂亮,而且可爱、善良,并且也很体贴。她是个做事很有条理,也很讲究原则的人,她和妈妈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她很快成为妈妈的小帮手。每当我从学校回家,餐桌上就已经摆好了香喷喷的、新鲜出炉的饼干、布朗尼蛋糕或者其他蛋糕,贝琪和妈妈一起准备了这些点心。贝琪就像是希尔费格家的历史学家,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是家里的什么事情,只要你想知道,她都不会让你失望。

我的弟弟威廉·亨利(William Henry)比贝琪小一岁。他从小就[2]是个细致的小男生,比利(Billy)很喜欢素描和画画,数学也学得很好。工作后的第一份薪水,我和我的姐妹们都拿去买东西了;比利却把每一分钱都存起来。很快,我和我的姐妹们就把挣的钱都花完了。“比利,你能借我十块钱吗?”“没问题,不过你星期二之前得还给我,否则我会收利息的。”

比利两岁的时候,鲍比(Bobby)出生了。当鲍比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已经力大无穷,他会抓住婴儿床的栏杆使劲地乱摇乱晃,就这样弄坏了好几张床,因为他不想待在婴儿床里!

鲍比小的时候一直是个精瘦的、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孩子,初中以后,他开始练习举重,也渐渐开始练得有些肌肉。到大二的时候,他的身材看起来已经相当不错了。他是一个天生的运动员,一个无所畏惧的冒失鬼。鲍比是个很有趣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也开始惹麻烦。我家有一个小型电动摩托车,这是我们这群孩子最喜欢的交通方式,我的父亲会说,“别把这台车骑到路上去。你们只能在家开着玩,可不允许开上路啊。”可是鲍比会骑着它在马路上乱窜。当他回来的时候,我父亲伸出手想要打他,鲍比会一把推开爸爸或者干脆一扭头跑开。我可没法像他那样。

鲍比加入了足球队和摔跤队。初中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学校的摔跤明星。高中时,他获得了纽约州摔跤冠军的称号并获得了纽约州立大学德里学院(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Delhi)的初级学院奖学金。鲍比是两届德里国家初级学院运动协会全美摔跤手(National Junior College Athletic Association All-American wrestler at Delhi),并且创下国家初级学院运动协会全国摔跤锦标赛(National Wrestling Tournament)的最多获胜纪录。他曾入选20世纪70年代十年摔跤队第三区(Region III 1970s All-Decade Wrestling Team),并且在摔跤名人堂(Wrestling Hall of Fame)里也赢得

了一席之地。纽约州立大学德里学院授予他1979年度最佳运动员的称号。他后来转会到北卡罗莱纳州(North Carolina)布恩(Boone)的阿巴拉契亚州(Appalachian State),紧接着赢得了全国锦标赛Ⅰ组(DivisionI)的比赛。我的父亲终于有了个能让他拿出来炫耀的儿子。我为鲍比感到高兴,也为爸爸终于能有一个好心情而感到高兴。

玛丽(Marie)比鲍比小一岁。当时我妈妈的妹妹——安妮姨妈(Annie)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帮忙照顾孩子们,她有办法能让玛丽歇斯底里地大笑,只要她说:“亲亲亲亲亲亲亲亲亲……爱的姑娘[3]!”很快,玛丽就成了迪迪(Dee Dee)。迪迪长大后非常招人喜欢,她和凯西、贝琪,还有苏西花了非常多的时间来研究时尚这件事,这也让时尚逐渐渗透到我们家里来。埃尔迈拉西部地区(West Elmira)当时流行帅气的学院风服饰。我的那些姐妹们最常会去逛的就是当地的那些服装零售店,比如罗森鲍姆(Rosenbaum’s)、戈顿·科伊(Gorton Coy)、斯波特哥(Sportogs)、施瓦兹(Schwartzoy)、伊萨德百货商店(Iszard’s Department Store)等。她们喜欢穿韦爵(Villager)、拉迪巴(Ladybug)和诺维奇的约翰·梅尔(John Meyer of Norwich)这些牌子的衣服。她们对这些衣服的喜爱简直超越了一切,我就亲眼看见我的这些亲姐妹们为了互相借出去的衣服而大动干戈。“你把我的毛衣撑大了!”苏西会对凯西大叫。“我根本就没穿多久,怎么可能把你衣服撑大!”“好吧,那你以后再别穿我这件衣服了!”“行,那你也别想再穿我的裙子!”

这才是重点!

家里不断有新生命降临。我真的很讨厌看到妈妈又穿起孕妇裙,因为这意味着又有一个希尔费格即将到来,妈妈能给我的关爱将会变得更少,家里会变得更加混乱。我们的很多邻居家里都养了一大群孩子,那个时候的天主教家庭好像都是这样,所以就算希尔费格女士在生了六七个孩子之后再次怀孕,也没人会说,“天哪,他们到底有多少孩子?”相反,她很可能会听到人说,“你只有9个孩子?席汉思(Sheehans)家里可有11个呢!”

我的弟弟安迪(Andy)比我小10岁,他是我们家在12年里所出生的第8个孩子。我猜爸爸大概觉得安迪的到来有点多余。在所有的孩子中,爸爸还是最喜欢我的妹妹维吉利亚(Virginia),小名金妮(Ginny),她比我小13岁,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叫她“金妮宝贝”叫得最久。她是家里“最可爱的宝贝”。

在家里的这群孩子当中,爸爸对苏西、比利、鲍比、贝琪和金妮都很好,而凯西、安迪、迪迪和我却总是不受他待见。我一直对这件事情感到很奇怪,爸爸为什么会对同样是他孩子的我们区别对待。在我成年之后,曾经去看过一个叫诺贝达·索维诺(Roberta Sorvino)的治疗师,在此之前我从没找过心理医生,我发现她是一个极其聪明而又充满激情的人;我和她无话不谈,自那以后她便成为我的一个挚友和知己,直到35年之后的今天,我们的关系都从未改变。她对于我家中人事关系的一些看法,让我觉得很有道理:所有爸爸喜欢的那些孩子,他们的名字刚好和爸爸家中他所喜欢的家人名字相同,而爸爸不喜欢的那些孩子,他们的名字又恰好和爸爸不喜欢的家人名字相同。可能这些名字从潜意识里就影响了爸爸对我们的感觉,尽管我一直以为他讨厌我是因为我没有变成他所期望的样子。(只是我一直没弄明白,为什么他对我姐姐凯西的态度也那么差。)当我感觉到爸爸开始像当初对待我那样对待安迪时,每天晚上,当他的车驶进家里的车道时,我都会给这个小我10岁的家伙安排些事情来做,让他躲到爸爸看不见的地方,免得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的奶奶也不喜欢我。奶奶多萝西和她的第二任丈夫安德鲁(Andrew)生活在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市(Jacksonville Florida),他们时常会开车来看望我们。她对我总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态度,但对贝琪就不一样了,她很喜欢我们家的这个大美女。“到屋子外面去,”她会恶狠狠地对我说,“我正和你妈说话呢。大人说话小孩不能听,你快到外面玩去,随便去哪儿啊,但是要在我们能看到你的地方。”奶奶会允许我的姐妹们和她们坐在一起聊天,我就不行。“出去玩儿去。”“可是外面冷死了,你看外面地上的雪足足有三尺深……”“我不管。到外面玩儿去。”

我是个听话的孩子,奶奶让我去,我也就去了。但是外面实在太冷,我在外面待了会儿,冻得受不了,就会跑回来“砰砰”地撞门,这时候我的母亲就会开门让我进屋。奶奶会因为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而生气,也就越发不喜欢我。

我11岁的时候,奶奶邀请凯西、苏西和贝琪(当时她们分别是13岁、10岁和8岁)去佛罗里达州和她一起过暑假。她没有邀请我。我问她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她们讨论了好长时间,最后奶奶同意了,一脸的无可奈何。那个时候,小孩们自己坐大巴车去走亲戚是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我们在没有任何大人照看的情况下,坐上一辆灰狗巴士(Greyhound)去奶奶家。我们到达美国南卡罗来纳州(South Carolina)的查尔斯敦(Charleston)的时候,差不多是半夜,我尿急要去上厕所。可当我向车外看的时候,我发现有一群小混混正不怀好意地看着我。我虽然不知道变态是指什么,但这些人让我感到害怕。我飞快地跳下车冲进厕所,飞快地尿完,接着飞快地沿原路跑回到车上。可是当我在车上坐定的时候,我惊恐地发现,我的姐妹们一个都不在车上!我等啊等啊等啊,时间不停地流逝,可是她们始终都没出现,车子已经启动准备出发,我越来越紧张。有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自己被我的家人们抛弃了。终于她们三个从厕所一路小跑了过来。也许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让孩子在没有成人看管的情况下,独自乘坐大巴旅行一千多英里,是能被社会所普遍接受的教养方式,但尽管如此,50年后的现在,回想起当时的经历,我还是会后怕不已。几十年前的那段经历,至今仍影响着我对子女的教育方式;我总是过于保护我的孩子们,不让他们犯任何错误。即便是现在,我的孩子都已成年,我每天还是要和他们至少联系一次。我知道我的孩子们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负担,但这就是我为人父母的方式。

那个暑假的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和奶奶待在一起。她好像每天都会叫我去她的花园修剪草坪。外面一直都是四十多摄氏度的天气(110华氏度),非常闷热,还有很多的蚊虫,我每次修剪草坪的时候,都会愤愤不平地想,“为什么我要干这个活?我的姐妹们都在屋子里,和奶奶一起,一边吃着糖,一边看着肥皂剧,我却被派到外面来修剪草坪。”我不禁开始好奇,在奶奶家中长大的父亲,他的成长到底是怎样的一段经历。(我从一些亲戚那儿听说,爷爷曾经用鞭子抽打爸爸,以作为对他的惩罚。)

我妈妈的妹妹——安妮姨妈,把家中发生的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和我妈妈会一连好几个小时坐在厨房里,抽烟、喝咖啡、聊一些别人的八卦。大多数时候,都是安妮姨妈在说话。我很喜欢我的这个姨妈,因为我知道,她是真的关心我。“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她一直这样跟我说,“你很好,是一个很聪明的男孩儿。别听你爸的那些话,离他远点儿。”

埃尔迈拉虽然位于经济发达的纽约州,但对有的人来说,生活在这里,和生活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堪萨斯州(Kansas)中部城市没什么区别。这就像电影《反斗小宝贝》(Leave It to Beaver)里所表现出来的世界一样。埃尔迈拉城西部为富人区,东部和南部地区聚集着工薪阶层,而我的家就在这里。我从小看着《米老鼠俱乐部》(The Mickey Mouse Club)和《大卫·克洛科特》(Davy Crockett)长大。在我的家乡,所有的孩子都在大街上玩耍。

住在我家隔壁的艾利特家(Elliotts)有三个男孩——汤米(Tommy)、迪基(Dickie),还有鲍比(Bobby)。他们几个年龄都比我大,并且都比我厉害。虽然他们会奚落我,用拳头揍我,会把我摔倒在地,但那时他们都是我的偶像。星期六的时候,我会去他们家看动画片——《大力水手》(Popeye)、《米老鼠》(Mickey Mouse)、《唐老鸭》(Donald Duck)、《兔巴哥》(Looney Tunes),然后去外面打棒球、爬树。有一天,他们带我去铁轨上玩,结果被警察抓了起来,警察给了我们“违反通知”的逮捕卡,回家以后,我被家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他们家搬走了,我非常难过,当时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遗弃。

我妈妈开一辆破旧的1951庞蒂亚克车(Pontiac),仪表盘都是木质的。按照现在的眼光看,这是辆经典的“伍迪”车(“woodie”);而在当时,这其实就是一堆垃圾。这车实在太破了,每次我坐在里面都不好意思让别人看到。一天下午,我们从商店买完东西回家时,妈妈开着车从街角转弯,一袋杂货从车后座掉落到平的地板上。地板上锈蚀了一个洞,我们所有的橙子和橘子就顺着这个洞滚到马路上去了。妈妈停下车,跑出去捡水果。我当时觉得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为什么我们的车地板上有个洞?”我问。“因为我们买不起新车。”她说。

我的爸爸在史莱伯曼(Shreibman)珠宝店工作。“霍夫曼(Hoffman)先生刚刚给霍夫曼太太买了枚价值5000美元的钻戒。”一天晚上他告诉我妈妈。居然有人能买得起这么贵的戒指。“他家很有钱,”姐姐凯西告诉我道,“他们住在斯特拉斯蒙特(Strathmont)社区。霍夫曼大街(Hoffman Street)就是以他们家名字命名的。”

我目瞪口呆:“他们怎么会这么有钱?”“那是因为他们生得好。”“那我们为什么没有生在这样的家里呢?”

就在那时候,我开始有点明白买得起和买不起的概念。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些能买得起好东西的人,都住在埃尔迈拉城特定的某些地方,他们要么是医生、要么是律师、要么是专业人士,并且他们的家中大多没有九个孩子。我意识到,如果我想要一辆新的自行车、新的李维斯(Levi’s)牛仔裤或一双新的匡威(Converse)运动鞋,我得自己挣钱去买。

我的邻居里有一个年龄比我大的男孩,叫特里·琼斯(Terry Jones),在我向他表达了想要打工的想法后,他同意让我帮他送报纸。我们会骑着自行车到斯特拉斯蒙特那些我们平时很少去的街道——霍夫曼大街、克林顿上街(Upper Clinton)、福斯特大道(Foster Avenue)、花园道(Garden Road)、法瑟特道(Fassett Road)、埃奇伍德大道(Edgewood Drive)送报纸,我一边骑着车送着报纸,一边心里想着,“哇,真的有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他们居然有好几辆车,家里还有游泳池、园丁,还有穿着制服开门的管家……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也能过这样的生活!”

一想到赚钱,我就心跳加速、血脉贲张。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有一些做生意的经验了,因为我已经知道怎样拿自己不太想要的东西,去换别人手上我想要的东西。我加了点钱,用自己的旧自行车跟一个男孩换了一辆更好的自行车。我和别人换过玩具、换过棒球手套。我会这样跟他们说,“我用我的橄榄球头盔,再加五块钱,换你的头盔,怎么样?”就这样,只要花费很小的代价,我就能给自己的头盔做个漂亮的升级。我为我的邻居们扫落叶、铲积雪,做各种跑腿的差事来赚取外快。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足够聪明,能去做个医生,或律师,或自己当老板,但最起码我很勤奋。

当特里高中毕业准备上大学时,他以15美元的价格把自己送报纸的这份工作卖给了我,我正式成了一名报童。这份工作不仅让我赚到了钱,而且让我有机会能在每个星期六去敲开这些大富豪的家门,来收取订报的钱,这更让我学会了如何与成年人交谈;而他们恰好也需要像我这样的人。“你星期天有什么安排吗?”他们会问,“如果没什么事,你能来帮我修剪草坪吗?”

就这样,当我的朋友们在运动场上奔跑的时候,我在工作。我开始赚钱。我可以买自己想要的衣服!我可以去看电影!我可以买冰淇淋和苏打水!我想,“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也会拥有像这样的一个家。人们真的就是这样生活的!”直到这个时候,我还是不太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这一切。

一天晚上,父亲下班回家以后,把妈妈叫到厨房里,说:“我们准备准备,搬到埃尔迈拉西部去住。”“我们怎么住得起那边的房子啊?”我听到她问。“亚特(Art)准备把他的旧房子便宜卖给我们,我们可以把这边的房子租出去,拿租金来贴补家用。”爸爸解释道,然后还在说着什么,他的朋友亚特·维里沃(Art Welliver)真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之类的话。我当时根本不明白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只知道没过多久,好几辆卡车开了过来,运走了我们所有的家具,一眨眼的工夫,我们就搬到了克林顿西街(West Clinton)第606号,这房子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一座豪宅。有五间卧室!第一次来到新家,我们这几个孩子都兴奋异常,我们东奔西跑,看看这儿、瞅瞅那儿,凯西对我说:“这才是有钱人住的地方!”搬到新家以后,我们的一间卧室里只要睡两个人,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要三个人挤在一起!

一条小溪从新家房子所在的社区蜿蜒而过。相比之前我们所住的那个社区,这里邻居们的房子更大,街道也更宽阔,这里什么都好,所有一切都比以前的地方好。更大的房子意味着更大的家庭,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数是意大利人和爱尔兰天主教徒,所以这个街区到处都是小孩儿。住在洛根街(Logan Street)的希恩(Sheehan)家有十一个孩子,没人敢招惹杰克·希恩(Jack),还有帕特·希恩(Pat Sheehan),他们都是厉害角色。帕特尤其不好惹,大家都叫他“巴[4]格斯(Bugsy)”!这个社区里还住着另外一个希恩家族,家里有十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那家的四个女儿后来都成了我们家的保姆。罗杰家(Rogers)有五个孩子;隔壁的切萨里斯家(Cesaris)有六个孩子。切萨里斯医生是口腔外科医生,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他的妻子露西(Lucy)对我们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她的父母经营着一家面包店,还有一个保龄球场,她过去经常会送给我们一些新鲜出炉的面包和蛋糕。对面的朗维尔斯家(Longwells)有七个孩子,转角的史密斯家(Smith)有三个孩子。门口草坪上有垒球比赛,还有库尔急救站(Kool-Aid);整个夏天,社区的各个街道上都热闹非凡,像夏令营一样。[5]

埃尔迈拉基督教青年会(YMCA )在附近的五指湖(Finger Lake)办了一个真正的夏令营。我几年前就已经知道这个夏令营了——易洛魁夏令营(Camp Iroquois)!在那儿,你可以露营、划独木舟、游泳,有各种各样的活动,非常有意思。我一直都非常想去,但是我父母没钱送我去。后来我找到一个卖盒装盐水太妃糖的工作,这个工作有一项销售指标,而达标奖励就是去营地免费体验一周。我申请了这份工作,然后去找了我送报路线上所有订报纸的客人,我敲开他们的门,请求他们买一小箱糖果。虽然当时我只有12岁,但我很快完成了销售指标,我成功了。我不仅在营地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而且也明白了那些大人们会尊重,并且也愿意帮助那些奋斗中的年轻人。我很自豪。我的父亲也为我感到自豪。

我的大伯查理·克罗莫(Charlie Kromer)是邻里之家(Neighborhood House)的负责人,这个地方社区中心就在小镇东部,和我打零工的地方很近。社区中心也办了一个夏令营,而这个夏令营是免费的,我是这个夏令营里唯一的白人男孩,在那儿我认识了镇上很多非洲裔的美国孩子。我们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我的这些住在埃尔迈拉西部地区的邻居们都是走路去上学,所以我们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都能碰到。我的每个兄弟姐妹们都渐渐开始有自己圈子的朋友。约翰·辛格勒(John Shingler)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老大;不管他做什么,我们都觉得很帅。他有一个哥哥,罗布(Rob),他是我们社区最酷的人。约翰其实是在学他,而我们跟着学约翰。他是第一个看《花花公子》(Playboy)杂志和抽香烟的家伙。他还告诉我们避孕套是什么东西。他穿着很酷,有一大堆漂亮的女朋友。除了约翰,安迪·斯利普(Andy Sleeper)、杰夫·布鲁姆(Jeff Bloom)、双胞胎杰克和吉姆·科尔格罗夫(Jim Colgrove),还有麦克·弗伦奇(Mike French)都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玩伴,麦克·弗伦奇在运动方面非常有天赋,也很有女人缘。

六年级毕业后,我们开始在布斯商学院(Booth School)读初中,我们在那儿认识了更多住在埃尔迈拉西部地区的小伙:凯文·德莱尼(Kevin Delaney)、郝谢尔(Hirsches)、思琪波斯(Skibs)、杰罗姆(Jeromes)、唐·诺威尔(Don Nowill)、里奇·坡(Richie Poes)、麦克·斯特雷特(Mike Straight)、提姆·肯尼迪(Tim Kennedy)。当时拉里·斯特莫尔曼(Larry Stemerman)穿着披头士(Beatles)乐队成员的那种靴子,看起来非常时髦,我主动向他介绍了我自己。我心想:“我的爸爸永远也不会让我穿那种鞋。”我们俩一拍即合,很快成为朋友。我整天在斯特莫尔曼家玩。我第一次去他家时,看到他妈妈的宝石绿地毯,我感觉自己简直到了宫殿一样。他们还带我去餐厅吃饭,在这之前,我从没去过餐厅。每个逾越节[6][7](Passover)和赎罪日(High Holy Day),我都会和他们一起过,虽然我不是犹太人,但每次我都能了解到一些新的东西:我能尝到自己从未吃过的东西,了解到自己从未接触过的事,听到自己从没听说过的词语,这种经历简直激动人心。他们渐渐成了我的家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好像成了他们家“领养”的孩子,成了他们家中的一分子。

拉里和我,还有别的一些小伙们约好星期五晚上出去玩。(拉里虽然是个有宗教信仰的人,但对他而言,享受生活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为了征求父母的同意,我们一般都会骗他们,说我们要去一个别的什么地方,但实际上,我们都聚在一起鬼混、喝啤酒、和女孩儿约会(前提是我们能找得到对象)。有一天晚上,布鲁姆、法兰奇、辛格勒、双胞胎科尔格罗夫还有我,得到家人的批准,可以留在辛格勒家的木屋里过夜,这其实是个有点像堡垒的地方,不过我们都管它叫木屋(The Hut)。晚上大概11点的时候,我们决定溜出去,到街上裸奔……只穿白色三角内裤。忽然我们听到邻居有人在大喊大叫,于是我们躲到一边的草丛里去看个究竟。房间里的灯突然亮了起来,屋子里的人挥动着双臂,互相扭打在一起。我以前从没见过夫妻间打架,我的父母就从来没有打过架。

我们就这样躲在灌木丛里,看着这些和我们一起上学的孩子的爸爸妈妈打架,直到一辆警车开来停在我们后面。有人叫了警察。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报警,是因为晚上吵架扰民,还是因为有邻居看到,一群只穿着白色内裤的初中男孩扎堆蹲在外面?警官们用手电筒照着我们的脸,把我们聚集到一起,打电话给我们的父母,让他们把我们领回家。

我的爸爸恼羞成怒,他阴森着脸、大声地斥责我,让我明明白白地记住什么事情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我发誓自己再也不会干那种事了。

这件事情严重地影响了我的人身自由,直到一年以后,我的父母才再一次同意我去木屋过夜。当然我们晚上还是溜出去了,不过这次我们穿着衣服。我们跑到住在西一街(West First Street)的琳达·斯通(Linda Stone)家去找她,她和桑迪·范·戈德(Sandy Van Gorder)约好了要一起玩个通宵,她们打算偷偷溜出来和我们碰面。当时,我们正往斯通家的车道走,忽然斯通先生和他的儿子迪克(Dickie)从屋里跑了出来并开始追我们。他们在第一大街和霍夫曼大街转角的地方抓住了我们,然后给我们的父母打了电话。

斯通先生告诉我爸爸,他在车道上发现了火柴,他怀疑我们要把那些火柴放进他车子的油箱里。我们根本就没做这件事,我们只是偷偷地在抽烟而已!不过这丝毫也没有减轻我父亲的愤怒。第二章 制服(我的第一个灵感)

我爸爸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年轻人。他希望我能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没能做到。他想让我成为一名伟大的运动员,我也没能做到。我好像一直都不够高大、不够强壮、也不够好,以至于我在学生年代,没能加入任何运动队。相对于我的年龄,我的个头很小,所以当少年棒球联合会(Little League)分发制服时,他们根本都找不到适合我的尺寸,就连最小尺码的制服对我来说都太大。教练把我安排到很远很远的外场,根本都不会有球被打到我那边去。当轮到我击球时,我也很少能打到球。

但我是真的喜欢这些制服。我甚至能闻出印在球衣上的数字,还有衬衫上球队名字的墨水味。我一直觉得,只要你穿着的球衣上有号码,你就显得很重要,所以我一直跟着球队出去打比赛。就算是根本不太重要的比赛,我们也会郑重其事地穿着踩脚裤、卫生袜,穿着装饰有细条纹和印花字母的真正的棒球衫,这些字母可不是印上去的,而是一针一线绣上去的。比赛穿的球衣和平时训练的球衣还不一样,上面还有蓝色和金色的植绒草体字母!我在球队头两年的比赛中都只是替补,一直坐着冷板凳,但我自己一点也不在乎,只要我有球衣穿,有自己的号码,这就足够了。一直到第三年,我才开始代表球队上场比赛,但那时候橄榄球开始流行起来,我一下子就对棒球失去了兴趣。橄榄球球员有一整套完全不同的装束:你得戴上头盔,穿上带护具的裤子,肩膀上还有大大的垫肩,这多酷啊!和橄榄球相比,棒球的一切开始黯然失色。

我超级喜欢克里夫兰布朗队(Cleveland Browns),他们白色球衣上设计有棕色和橙色相间的图案,衣服在手臂二头肌的位置还有条纹装饰,头盔上还贯穿着一道竖直的橙色条纹。球队的32号,吉米·布朗(Jimmy Brown),一直以来都是球队打得最好的球员。那时候大家还叫他吉米·布朗,而不是吉姆(Jim)。绿湾包装工队(Green Bay Packers)有吉姆·泰勒(Jim Taylor),纽约巨人队(New York Giants)有蒂特尔(Y.A.Tittle)和弗兰克·吉福德(Frank Gifford)。这些都是当时球队里的主力队员。我的继祖父发现我对这些球星非常感兴趣,后来他送我一本罗伯特·芮格(Robert Riger)所拍摄的名为《名人堂》(The Pros)的影集作为我的圣诞礼物,我高兴坏了,抱着这本影集爱不释手地一连看了好几个小时。

橄榄球队在选拔的时候,会把体重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体重超过90磅才能入选。我的体重肯定不达标。我的一个朋友试着帮我在口袋里塞了好多石头,但就算是这样,我的体重也还是不够。实际选拔的那天,称体重的时候,我的另一个朋友使劲帮我往下拉着裤子,这才让我称出来的体重勉强达标。虽然通过造假,我终于通过了球队选拔,但后来发制服的时候,他们不出意外地找不到适合我的尺码,发给我的制服非常大,但我还是心潮澎湃地立刻把衣服穿在了身上。我的教练、爸爸的朋友米奇·柯林斯(Mickey Collins)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基本不会安排我参加比赛,即便安排我上场,也只会让我待在一些相对安全的位置,因为橄榄球比赛里那些身强力壮的球员,真不是我能对抗得了的,如果真的面对面较量,我估计自己早就不在人世了。我一般都是打安全位,每场比赛,我都会祈祷那些家伙不要朝我这边跑,或者最起码跑的时候悠着点儿。

但我喜欢穿这种统一的制服!像体育明星那样穿着球衣去参加比赛,这件事情,光是想一想,就觉得心里美滋滋的。我把自己球队的全套装备整整齐齐地放在床边,这样想穿的时候就很方便,随时能拿来穿好,这样就能在放学后去球场练习,或者在礼拜天去参加比赛。在我的想象中,奔跑在球场上的我,威风凛凛地穿着肩膀上垫着大垫肩的球衣,橄榄球裤的腰带绑得结结实实,膝盖和大腿包裹着厚厚的护具,赛服上手工缝制的数字和字母在汗水的浸润下格外耀眼。而事实上,我的垫肩太大,一直挤到了脖子;头盔太大,压得我抬不起头;面罩根本感觉和我整个人一样重。但我大多数时间都在假装——通过幻想、做白日梦——自己是一个职业球员。

我真的完全迷上了这项运动。每个星期天,我都会在电视上看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NFL)的比赛,我如饥似渴地翻阅各种有关橄榄球的杂志,想要了解关于这项运动的一切。我会去高中部的橄榄球练习场,在那儿一待好几个小时。我会去做志愿者,给场上的运动员们递递水,在场边帮忙做点事,借此机会观看比赛。我的绰号是“河马”,我知道他们在开玩笑地说着反话,就像你叫一个体重300磅的进攻队员为“小不点儿”一样。这以前是我叔叔鲍伯的绰号,后来我爸爸在埃尔迈拉南部地区打球的时候,因为和叔叔的亲戚关系,大家就继续用这个绰号来称呼爸爸了,再后来,这个绰号就落到了我身上,并且一直跟着我,直到我到埃尔迈拉自由学院(Elmira Free Academy)读高中的时候,我猜想这也算是一个传承吧。另一个身材和我差不多的小伙,哈罗德·罕拉汉(Harold Hanrahan),就被大伙叫作“跳蚤”,如果没有我们家这种历史性的传承,我的外号估计和他也差不多吧。

九年级的时候,我去报考了高中橄榄球队,这次跟以前不一样了,根本没办法作弊,其他人都太高太强了。整个高中,我都只能打一些篮球类的小比赛,尽管那些打球的人个头都比我高很多、速度也比我快很多,但我还是为自己争取到了一套球队的队服:装饰有白色条纹的皇家蓝缎短裤,印有皇家蓝字母的白色背心,球衣的正反面都印着我的球衣号码——13号。这衣服不怎么透气,但我觉得它很酷。

当时我非常想要一双匡威(Converse)牌的低帮球鞋,那个时候,这种鞋非常时髦,是真正球员的标志,可是这样一双鞋要13美元,我没有这么多钱。我开始拼命努力工作,去更多的人家扫落叶,去修剪更多的草坪,去送更多的报纸,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靠着自己的辛苦工作,最后终于攒够了买一双球鞋的钱。我走进娄·帕尔特罗[8]维兹(Lou Paltrowitz)体育用品商店,结果却失望地发现匡威最小的鞋是7码,而我只能穿5码左右的鞋。尽管如此,我还是买了这双7码的匡威鞋。我把克里奈克斯面巾纸(Kleenex)和卫生纸塞到脚趾的位置,填满鞋子和脚之间的空隙,这样就能正常走路了,我就这样穿着那双鞋,在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邻居里最酷的家伙,我也是自己那些朋友里第一个拥有匡威运动鞋的人。

在埃尔迈拉这样的小城镇,高中生活除了体育运动也确实没什么别的事可做。埃尔迈拉学院的那些运动员都是很酷的家伙,镇上所有的姑娘们都围着他们团团转,这些运动小伙们是如此受欢迎,他们中的有些人还被推选为学生干部。八年级的时候,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我永远也不会成为那些人中的一员。虽然我非常渴望能和其他人一样参加比赛,但我的身体条件,让我只能做个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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