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思考——以西方传媒制度转型研究为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5 19: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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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春,黄敏,白云

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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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思考——以西方传媒制度转型研究为例

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思考——以西方传媒制度转型研究为例试读:

前言

面对文化产业制度的转型,或许有些学者认为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尚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下,政府仍然采用计划的体制来管文化、办文化,文化产业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所以并不足以去探讨这个领域的制度转型。然而,世界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尤其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介的出现,文化产品监管机制的界限也由清晰变得模糊,制度转型成为必然,因此对于文化产业制度转型的探讨也不仅限于国内,世界范围内都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本书在原来博士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从西方传媒制度转型的经验入手进行了对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接着论述了制度转型历程、制度转型机理、制度转型趋势、制度转型中的政府职能及制度转型的借鉴。全书共分四部分、七章内容,分别是:第一部分是本书研究的基本问题概述,主要是对文化制度转型研究的背景和相关理论的描述,包括《

绪论

》、第一章《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文化制度转型历程、机理、趋势、创新进行分析,包括第二章《文化创意产业制度及制度转型历程》、第三章《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内在机理》、第四章《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演进趋势》、第五章《文化创意产业升级与制度创新》;第三部分运用规制经济学的理论探讨了政府规制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职能与作用,包括第六章《政府与文化制度转型》;第四部分为研究结论及对文化制度转型的借鉴,包括第七章《对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启示》。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的同学黄敏博士和我一起砥砺前行,她是一个非常专注于学术的人,在政府规制方面具有较深的学术水平,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她完成了政府规制部分的写作;白云同学是一个勤奋的人,她在本科阶段就已经开始涉足学术领域,对产业和制度方面的研究多有涉足,论文入选2014年和2015年天津社科年会,并且保送了武汉大学的研究生,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她整理并撰写了传媒产业升级和制度创新部分。

本书为作者2013年承担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兴起的内在机理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HB13JJ018)的最终成果。

当前,经济转型所带来的制度转型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有待不断深化和细化。笔者愿以此书的出版作为起点,继续竭力于后续的研究,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索。绪论一、问题的提出(一)制度转型是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面

2010年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未来十年黄金发展期的开篇之年,“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文化命题”作为中央全会的主要议题,把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其中,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是该议题的重要内容。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2年要提高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3年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年会,提出围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文化创意产业应有更大的作为,也能够有更大的作为。

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意,是设计,创意和设计引领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目前河北省形成了包括文化产品、文化产品的生产、动漫、演艺界、广播影视界、新闻出版等九个方面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在十七大之后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距离经济支柱还具有很大的距离:整个文化市场主体数量、规模,产业的集中度等等,与先进省的差距很大。文化创意企业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集中度相对较小。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更具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中具有重大的作用。

本课题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我省文化创意产业形成机理进行分析,透视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推动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规制,因此政府在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的制度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应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及产业之间的融合,实现制造业孕育创造,创造中提升制造,让文化创意的生产力尽快应用到产业链中。在当前对我省文化创意产业兴起的内在机理及对策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二)备受学术界关注的文化制度转型研究

当前制度转型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面,对于文化创意产业,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研究的历史相对较短。文化领域的制度转型最大的矛盾和冲突在于自由市场和公共服务之争。围绕自由市场和公共服务之争,形成的成果主要有自由市场理论、社会市场理论、媒介发展理论、市场多样化理论、公共服务理论、激进理论及家长主义媒介法和自由主义媒介法等,对制度类型、转型路径和转型绩效等都有论述。

国内以新制度经济学视角进行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主要从制度转型路径、制度转型推进的方式、制度转型绩效、制度转型的政府规制、政府职能以及制度创新等方面论述。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到: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对制度转型的内在机理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实证分析方面,如对当前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体制机制创新等缺乏更深入的制度经济学角度的理论研究。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兴起机制的研究分析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到:当前西方文化创意产业体制的背景主要是新技术快速发展中的转型,市场进入壁垒降低、所有权集中度不断提高,政府作出决策面临更加复杂、更有难度的问题,关于这种制度转型的方式和程度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对传媒制度转型的内在机理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实证分析方面等缺乏更深入的制度经济学角度的理论研究。通过对已有理论的综述,可以看到对传媒制度转型存在着进一步探讨、梳理和系统论证的空间。

基于以上认识,本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对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进行研究,探讨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内在机理、转型路径及发展趋势,提出探索性的、具有可操作意义的政策建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升级。二、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一)研究对象

本书将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作为研究对象,梳理了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相关的理论研究,通过对文化创意产业制度相关概念、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层次、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历程的分析,探讨了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内在机理、路径选择及发展趋势,分析了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中的作用。文章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通过制度变迁理论、路径依赖理论、规制理论等对传媒制度转型进行研究,期望通过对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研究提出文化创意产业制度创新的建议。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研究的基本思路见图0-1。图0-1 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研究的基本思路(二)研究目的

从现实意义来讲,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体制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对传媒业的发展虽然一直高度重视,但各种政策、措施也仅局限于“文化事业”范畴,直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才正式提出“文化创意产业化”的命题。2006年新闻媒介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为主业服务。走向产业化的文化创意产业才刚刚起步,相应的体制机制创新要适应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西方文化创意产业制度相比,中国还有很大的差距。课题试图通过对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缺陷及失灵的分析,探讨政府在机制创新中的路径选择和推进次序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文化业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促使经济复苏、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研究也能够更好地透视当代文化业发展趋势,理清政府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作用。政府在调整文化制度选择和转型路径选择上承担着重要的调控职能,同时政府还要依靠制定法律、规则等对文化业进行规制,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促进文化业的发展。

本书力图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进行研究,主要解决三个问题:(1)供给和需求的非均衡导致制度的转型。课题从分析制度主体入手,研究影响创意产业体制机制创新的因素,探讨制度创新的可能性。(2)制度的路径依赖和增强机制决定了制度的选择。课题通过对河北省创意产业体制机制现状分析,探讨体制机制创新的路径选择。(3)政府在传媒制度转型过程中的职能和作用。政府在传媒制度转型中对路径选择和推进次序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作为制度转型的主体,政府应当建立促进新技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探讨政府的职能,亦具创新价值。三、文化创意产业文献综述(一)国外研究现状

文化产业的兴起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结果。1997年布莱尔当选英国首相后,为了适应后工业时代的经济形势,继续保持英国经济的增长,正式提出了创意产业的概念,即“那些源于个人创造力的技能和才华,而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可以发挥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潜力的活动”。1998年英国政府出台了《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首次明确提出了“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的概念,并积极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经济学家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写道:“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制造 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以 5%的速度递增。”Howkins(2003)从专利授权角度出发,认为创意产业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设计四项产业,因此创意产业可界定为“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本质是用创意资本投入把所有产业联系在一起”。Caves(2004)从文化经济学角度定义创意产业,并力图构建一门新的创意产业的文化经济学。他认为创意产业是“提供给我们宽泛地与文化、艺术或仅仅是娱乐价值相联系的产业和服务”。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飞速发展,产业的集聚程度大大增加,出现了许多以城市为集聚点的产业集聚现象,Mommaas(2009)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不仅有了新形式的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还重建、利用了废弃的厂房和仓库。Landry(2000)提出了“创意城市(creative city)”这一概念,他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集聚对城市环境引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城市外在影响提升的吸引力,从而“重塑城市形象”;二是催生城市内在布局优化的牵引力,从而“重绘城市”。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很强的价值溢出性与再开发性,因此如何与其他产业结合共同发展,成为了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Banks(2010)根据近年来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认为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对手工业者依赖越来越大,如何培训合格的手工业者与相关技术人员是进一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关键。Landry(1997)认为制造业和传统工业的衰落意味着经济急需新的收入源泉,文化创意旅游作为一个全球性品牌,是一个有着巨大收入潜能的产业,可通过现代化管理、城市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来推广。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文化创意产业一般被认为是与金融服务业、高科技行业一样的领导行业,有可能成为未来全球经济新的增长动力,因此如何进一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将是世界各国未来的关注所在。(二)国内研究现状

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世界也在关注中国如何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首先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有很多种说法,张京成(2006)认为从创意产业特征出发,其应具有四个特征,即人的创造力、可以产业化或具备产业化潜力、体现文化的外在性和具有科学技术的支撑,因此可定义为“那些具有一定文化内涵,来源于人的创造力和聪明智慧,并通过科技的支撑作用和市场化运作可以被产业化的活动的总和”。张振鹏(2009)从文化、创意以及产业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角度把创意产业定义为“源于文化元素的创意和创新,经过高科技和智力的加工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形成的具有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潜力的产业”。邢华(2009)认为创意产业是产业融合的产物,因此文化创意所包含的相关产业以及内部各环节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

此外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大多数认为其未来发展前景是与企业产业融合。王松华(2009)将创意产业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阐述了一种非传统的金融创新途径,挖掘创意产业金融创新的新模式,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思路。刘洁(2010)探析了创意产业与旅游业的相互关系,他认为文化创意是旅游景点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通过产业间的融合能更好地满足旅游者体验的需求,增加当地经济的效益。(三)研究现状小结

从文献上看,尽管在近几十年中,国内外学者对文化制度转型从各种角度进行了很多研究和分析,但由于各个学者的研究背景不同,再加上新技术和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业的迅速发展,目前对文化制度转型的研究相对还比较薄弱,缺乏比较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纵观文化制度转型的相关文献,绝大多数资料处在现象描述阶段。本书试图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将文化制度转型放在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的背景下进行研究,通过对制度供求因素的分析,找出制度转型的作用机理,从而建立一个分析文化制度转型的较为完善的框架。四、研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一)研究的基本框架

本书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对文化制度转型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接着论述制度转型历程、制度转型机理、制度转型趋势、制度转型中的政府职能及制度转型的借鉴。最后成文共分四部分,内容分别是:

第一部分是本书研究的基本问题概述,主要是对文化制度转型研究的背景和相关理论的描述,包括绪论、第一章《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文化制度转型历程、机理、趋势、创新进行分析,包括第二章《文化创意产业制度及制度转型历程》、第三章《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内在机理》、第四章《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演进趋势》、第五章《文化创意产业升级与制度创新》;第三部分运用规制经济学的理论探讨了政府规制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职能与作用,包括第六章《政府与文化制度转型》;第四部分为研究结论及对文化制度转型的借鉴,包括第七章《对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的启示》。图0-2 本书的研究框架(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书主要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研究文化制度转型及趋势。本书的思路可以概括为从一般到特殊,也就是从文化制度基础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到从制度角度分析文化制度转型相关概念、制度转型机理及制度转型趋势研究,再阐述政府在制度转型中的作用。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全文共分为7章。

绪论。新技术和全球化背景下带来文化业的转型,文化业的转型势必会引发文化制度的转型,因此文化制度转型是当前国际文化业发展的基本面,从文化业诞生之初,文化业制度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转型的内容和方式都发生了转变,文化制度目标也从政治福利、公共福利逐步转型为经济福利。文化业的巨大变化,在学术界引起重视,关于文化制度转型研究受到各个学科的关注,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研究文化制度转型的理论相对较少。本章首先阐述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接着对文化制度转型研究的现状及学术界的主要观点进行梳理总结,这是研究文化制度转型的理论基础,为本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和研究方法。此外,本章还对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基本的理论框架、研究特色及创新点等进行阐述,是对全书的一个简要概述。

国内外研究综述。梳理了国外和国内专家学者对于文化制度转型的研究,发现关于文化制度转型的基础理论的分析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到,对文化制度类型的划分相对于现实来讲过于简单,如何研究当代商业资本主义缺乏更有效的理论工具。关于这种制度转型的方式和程度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用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对文化制度转型的内在机理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本章首先界定了有关文化的基本概念,包括文化制度的内涵、语境及层次,文化制度转型的概念。之后梳理了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从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开始,依次分析了近代制度经济学和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其中文本采用的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变迁理论作为分析的框架。

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历程。本章首先对文化制度概念及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传媒宏观制度转型是其他制度的基础。就指导的层次而言,正式制度是制度转型的主要方面。因此本书把文化宏观制度和文化正式制度研究作为本书的研究重点。本章对文化制度转型的历程进行了归纳梳理,分析了世界上主要西方国家的传媒制度转型历程。可以看到,同样是市场经济国家其制度转型模式和制度转型历程不尽相同,文化业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属性,因此文化制度转型更容易受到政治环境、意识形态、历史渊源等因素的影响。

西方文化制度转型内在机理研究。本章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首先对文化制度转型的主体——政府和企业及文化主要参与者进行分析,分析了影响文化制度需求的因素和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通过对供给和需求的分析,对制度转型的内在机理进行了全面的探讨,指出新技术的发展引发了制度主体的不确定性、意识形态以及历史文化等因素引发了文化制度供给和需求的变化,文化制度因此发生转型,制度的出台就是制度达到新的均衡的过程,转型的方式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导,强制性制度变迁为辅助,两种制度变迁共同作用促使文化制度转型,这种转型是一种反复博弈过程的理性预期。

文化制度演进趋势。本章从路径依赖理论入手,分析了文化业制度转型的路径依赖,制度模式选择和历史文化因素是文化制度转型的路径依赖的主要因素。从美国、英国、日本规制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到,虽然都是市场机制国家,但是每个国家的文化制度转型却遵循了不同的路径,这个过程受到不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等影响,是制度转型的外部因素。

文化创意产业升级与制度创新。本章分析了文化创意产业升级的趋势,重点讨论了文化产生的集聚和文化创意产业链。同时分析了文化制度的绩效问题,提出了绩效评价的指标。最后以三网融合为例,验证了文化创意产业制度创新的理论。

政府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职能和作用。本章从规制经济学的视角,通过对政府规制理论的界定,分析政府的角色定位和政府职能,文化业特殊的属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对文化业进行规制。政府作为强制性制度创新的主体,在文化业制度转型和制度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对文化制度转型的借鉴及结论。本章首先对中国文化制度转型历程进行了梳理,回顾全文理论分析和相关制度转型的例证,指出中国文化制度转型中的障碍和制度转型的方向。中国文化制度转型,要借鉴西方制度转型的经验,同时也要看到制度转型背景的区别,中国文化制度转型宏观层面的制度转型成本很高,制度转型的重点要放在治理机制上,因此中国文化制度转型的方向首先是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同样管制严格的文化制度,借鉴日本发展动漫产业的经验,在制度转型成本最低的领域进行突破,首先在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上有所突破。中国的文化制度转型不仅仅是转型,还需要文化制度的重建,两者应当结合起来。最后客观地指出本书的不足之处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领域。五、本书的研究方法(一)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本书尝试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对文化制度转型进行研究,注重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本书在第二章对文化制度转型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进行梳理归纳,在第三章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探讨文化制度转型内在机理,在第四章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理论探讨路径依赖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作用,在第五章分析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制度创新,在第六章运用制度经济学中的规制经济学理论探讨政府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职能与作用。本书也十分重视案例研究,文化制度转型可以用案例来作为规范分析的基础,在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等章节通过对日本动漫业兴起的制度转型研究、美国广播电视业制度转型研究、三网融合分析、新媒体的政府规制和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印证本书的结论。(二)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

本书首先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文化制度转型历程进行梳理,特别对美国广播电视业制度转型和日本动漫业兴起的制度转型历程进行梳理,进而用规范分析方法探讨文化制度转型的机理和路径,得出文化制度转型的一般规律。(三)比较分析方法

比较研究是现代经济学中常用的方法,本书也运用了比较分析法。西方文化制度转型的比较主要涉及纵向的比较和横向的比较,通过对文化制度转型历程的研究,可以纵向比较西方文化制度的发展历程和转型趋势,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类型文化制度的比较,可以分析各种文化类型的制度转型和各国文化制度转型的相同和差异。六、本书的特色与创新点(一)本书的特色

制度转型是当前文化业发展的基本面,因此对文化制度转型的研究备受学者关注,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更多地从文化学、管理学以及社会学角度分析文化制度的转型。本书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文化制度转型内在机理、转型趋势及政府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作用,期望构建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较为完善的文化制度转型框架。(二)本书的创新点

1.本书从影响文化制度转型的主体进行分析,研究了影响文化制度供给和需求的因素。新技术的变化引发了对文化制度转型的需求,制度供给不足是文化制度的常态,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变化引起制度的非均衡,制度因此发生转型,制度转型深层的原因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发生调整。文化制度转型是诱致性变迁为主导的转型,是制度主体反复博弈下的理性预期。该研究思路在国内具有一定创新意义。

2.本书分析了文化制度转型的路径选择,文化制度转型路径具有相似性,即都呈现规制放松的趋势。用路径依赖理论分析文化制度转型路径差异的原因,具有创新性。

3.探讨了政府在文化制度转型过程中的职能和作用。政府在文化制度转型中对路径选择和推进次序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作为制度转型的主体,政府应当建立促进新技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探讨政府在文化制度转型中的作用,亦具创新价值。第一章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第一节制度的内涵、语境及层次一、制度的内涵(一)制度概念

经济学意义上所讲的制度,是Institution,称之为“制度安排”,制度实际上是人和资本存量之间及资本存量、产品劳务的产量和收入分配之间的过滤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概念不是指System,System通常指“体制”,例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这些在诺思看来属于制度环境,而不是制度经济学研究意义上的制度。诺思所讲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都是指Institution意义上的制度,是制度作为要素而言,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第四个要素,制度定义是一个多层次的构成体。关于制度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结论,不同的学者具有不同的研究视角。制度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制度是行为规则,它决定了社会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可以选择的行为方式;第二,制度是人们结成的各种经济、社会、政治等组织或体制,它决定着一切社会经济活动和各种经济关系展开的框架。(二)西方文化制度概念

对于西方国家来说,并没有“文化制度”这个概念,在中国文化被称为Culture,而在西方被称为Media。为此要介绍西方的文化创意产业制度,可以描述为西方的传媒制度。在传媒领域,传媒制度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传媒领域的各种规则和约束。

麦奎尔认为传媒制度是一切与传媒领域相关的制度,传媒制度具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性,原因是传媒制度无法摆脱经济和政治的影响,并且非常依赖技术的变化。麦奎尔对传媒制度的界定强调了传媒业的特点不同于其他产业,传媒产品兼具有商品属性和公共属性的特点。传媒制度形态定位在政治、经济和技术这三种力量之间。因此,传媒制度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受政治、经济、技术的影响更大(见图1-1)。图1-1 政治、经济、技术对制度的影响

潘祥辉将传媒制度定义为:嵌入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结构中的媒介组织及媒介运行的正式与非正式的程序和规则。他强调传媒制度的结构,传媒制度可以分为宏观层面的制度(即传媒体制)和微观层面的制度(即传媒经营机制)。传媒制度与国家的政治体制密切相关,这种制度的供给权由国家掌握。因此,这一层面的创新多由政府规制,企业的创新空间有限。而微观层面的经营机制主要是媒体的采编、广告、发行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运营制度,企业和市场在这一层面具有更多的制度创新空间。

丁和根对传媒制度绩效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传媒制度是一种关于传媒领域的博弈规则,是传媒运行过程中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的关系。传媒制度概念不仅涉及政治学领域,也涉及经济学领域。他把传媒制度定义为一种博弈规则,更多地从博弈论的视角来看待传媒制度转型。二、制度的语境

任何特定的制度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语境之中,它属于社会整体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社会结构彼此关联,如家庭、教会、司法、教育、国家、政府等。制度和这些组织共同维持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可持续运行,当面临挑战时,进行有序而又适度的调整。

就文化制度及其理论而言,文化制度受到三个方面的影响,即这个国家的相关制度,包括文化业所有权制度、产业制度、内容产品相关制度;国家的历史传统、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历史传统;相关理论包括所属法系、制度设计理念及宪法、新传播理论等(见图1-2)。图1-2 文化制度的语境三、制度的层次

诺思将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即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治理机制。一方面,非正式制度的安排会影响正式制度的安排,同样,正式制度也会影响非正式制度的稳定和改进;另一方面,正式制度必须与非正式制度保持目标的一致性,才能保持其稳定性。文化业制度同样存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而文化业的政治属性和公共属性决定了文化制度形成过程中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深刻影响。对文化制度的层次划分也同样按照诺思的三个制度层次来进行划分。(一)第一层次的制度安排是指非正式制度

诺思认为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俗习惯、观念等,非正式制度也包括没得到明确认可却普遍存在并且对从业者的行为有着重要影响的“潜规则”。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具有影响,同时非正式制度也会随着正式制度的转变而改变,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是相互的。相对正式制度的转变,非正式制度的转变是缓慢的、渐变的。

文化业相对其他行业来说,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业的非正式制度对文化正式制度的影响相对其他行业而言更为深刻。文化非正式制度是整个社会文化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般制度的性质,也具有制度特殊的性质。制度的执行除了依靠正式制度外,文化非正式制度也非常重要。不同国家的文化制度之间存在差异,更多地源于其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二)第二层次的制度安排是正式制度

文化正式制度具体包括一个国家的一系列有关文化领域的法规法则,如宪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此外还有以官方名义正式颁布的职业道德准则等。其中宪法是当代西方国家最基本的法律,它对整个国家的基本权利做了规定,保障了基本的人权,也保障了表达自由。每个国家宪法都规定了媒体表达自由的权利,如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欧洲人权公约》,法国的《人权宣言》等。

西方法系分为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法律的属于大陆法系,即以成文法为主体的法系。另外一种法系是指判例法,称为普通法系,普通法系突出了判例的法律意义。不同的法系对文化制度的转型影响也不相同,在文化制度转型历程中的转型路径和程度都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法系,在文化制度转型中也有很大的差异。如美国在18世纪末就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而英国至20世纪以后才有明确的成文法。无论属于何种法系,当代西方文化的正式制度绝对不仅仅是一系列法律条文或判例系统,主要的还是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组织机构及其利益认同、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互相博弈的场所,任何单一的社会力量都无法具有极权的地位,在此领域“多样性和矛盾性是基本主题”。宪法是基本的正式制度,文化领域的制度还涉及对内容进行规范的法律,如有关淫秽、色情、诽谤、隐私、版权和国家政治等,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广告法、反垄断法及行政管制等法规,还有对各种文化形式所规定的法律,如电信法、广播法、印刷法等。

当前各种法系也存在融合的趋势,以传媒产业为例,各国的传媒法律也相互影响。例如,英国1990年广播电视法与1996年电信法,美国1996年电信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深刻影响了欧洲,乃至推动了全球传媒制度的放松;欧洲人权公约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英国1998年人权法的颁布。欧盟委员会、欧洲理事会、欧洲法院、欧洲议会对于欧盟成员国的制约作用沿着不断加强的路线发展。(三)第三层次的制度安排是治理机制

包括媒介定位、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媒介布局、调控手段等要素。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具有完善的正式制度以及相对完善的非正式制度,更重要的是看这个制度是否能够实施,实施机制是否健全。如果没有实施机制,任何制度也无法发挥作用。

上述三个层次文化制度的相互作用构成了文化制度完整的系统,这一系统又与文化实践相互作用,从而构成了文化制度的实际状况。从西方传媒制度来看,在西方社会结构整体背景下的传媒制度,它的基础是政治自由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具体主要表现为自由主义价值理念、市场经济、宪政民主、权力制衡、公民社会、公共领域等。这样的社会结构整体背景决定了西方传媒制度。第二节制度转型的相关概念界定

经济增长需要天赋、技术和偏好三个传统的要素,文化业的增长同样需要这三个传统的要素。土地、劳动、资源这些要素要发挥作用,必须在文化制度的基础上发挥作用,制度转型在文化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因此,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是正确地评估文化业的市场价值,有效地构建文化竞争力的前提和基础。制度转型对文化业的影响非常深刻,因此,研究文化制度转型首先要对文化制度转型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这些基本理论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一切关于传媒业操作问题以及传媒制度转型研究的基础。

诺思认为制度的稳定是因为它带来某种结构诱致的均衡,制度变迁是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是对制度失衡的一种矫正,是对相应制度失衡产生的获利机会采取的制度创新行为。制度转型的界定是多层次的,本书研究文化制度转型,不是界定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根本经济制度的转型,也不是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的转型。以西方传媒产业为例,传媒制度转型是在西方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大背景下传媒制度的转型,把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要素来进行分析,研究传媒制度主体对传媒制度转型的作用。

政府作为制度的主要供给者,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规制从严格到放松,规制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政府规制的目标从关注政府目标、公众利益目标到关注经济目标,使文化制度的中心范畴也发生了改变。一、文化创意产业制度转型分析的视角

以西方传媒产业为例,麦奎尔认为传媒制度的分析主要分为三种情况,即对不同传媒形式之间制度、传媒制度和其他产业制度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传媒制度进行分析。这三种情况具体是:(一)第一种情况是不同形式的制度

西方国家对平面传媒和电子传媒的规制有所不同,一般不存在对平面传媒进行事前限制及内容审查的现象,平面传媒作为当代创意产业或版权产业,更多采用的是现代企业制度。虽然,西方标榜言论自由,但实际上对报纸新闻报道的内容有着不同的限制和规定。事实上,政府一方面对传媒业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也潜移默化对重大敏感问题加以控制,但基本保证了传媒企业的自由竞争以及一系列市场原则的运用和执行,使西方传媒业在一个较为宽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对电子传媒的规制相对较为复杂,西方国家普遍经历了规制严格到规制放松的过程。

1.对报业、出版业等平面传媒规制模式

出版自由在西方成为新闻机构对诽谤诉讼、蔑视法庭传唤、侵犯个人隐私等一切事件进行报道时,用以为自己保护的护身法宝。政府对报业的规定和控制不包含对出版自由的审查和限制。《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欧洲人权条约》中都把出版自由作为一条原则。尽管有出版自由的原则,但是,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对新闻自由的模式进行修改,以保卫公共利益。出版自由在这里只是意味着没有事前设置限制条件。

政府对报业、出版业的规制最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出版业和报业都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具有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兼并是出版业和报业的趋势。同时,报业、出版业又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垄断的出现会减少公众对报业、出版业选择的权利,损害公众利益。因此,政府的规制主要是对报业、出版业进行审视和监督,保证报业、出版业的正常发展。对国外资本的介入,政府也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则来保护本国报业、出版业。

2.对广播电视等电子传媒规制模式

从20世纪20年代,广播电视及电影等影音传媒作为当时技术条件下的新型传媒被广泛应用。从广播电视等电子传媒诞生之初,政府对广播电视就实行高度的规制和限制。最初的规制主要原因是频谱稀缺,电子传媒模式受到技术的限制,为了保证稀缺的频谱资源得到公平的分配和合理的利用,政府对电子传媒在公共所有权等方面进行规制。如美国《1927年广播法》和《1934年通信法》都有关于电子传媒公共所有权的限制条款,这种限制条款主要包括三类:(1)电台和电视台的设立许可;(2)出于对垄断和国外资本的限制实行对所有权限制;(3)处罚违规媒体,主要涉及到违反技术性规定和节目内容的要求。

传媒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公众利益是政府规制的目标之一,西方各国都承认传媒的公共服务属性。但是,在不同的国家,模式却不相同,如美国更倾向商业化的传媒运作模式,英国的公共服务广播更强一些。不管哪种模式,都会有相应的传媒法律来对传媒进行规范,并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公共服务机构来执行。某些私人企业执行来自政府的特许权,用来承揽传媒领域的一部分生产和销售环节,但必须在管理机构的控制之下。广播业的私有化和商业化倾向明显标志着广播业模式走向衰弱,特别是在欧洲。最显著的表现是:媒介传播渠道从公有向私有的转化,拥有特许权的新兴商业竞争者竞逐公共广播频道,这些私人企业从广告获得的利润不断增加。

3.对网络等新媒体的规制模式

20世纪70年代后,数字化技术推动的计算机和网络冲击传统传媒的地位,新传媒兴起。美国是计算机和网络的发源地,因此,美国是网络媒体最早兴起的国家。美国对于新媒体的规制,倡导最低干预原则,即政府对新媒体减少干预,重在媒体的自律。虽然对新媒体采取了较为宽松的制度,但是,美国政府并不是一味地对媒体放任自流,而是采取边控制边调节的策略。制定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在立法层面上进行控制,同时在产业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扶持,采取的基本上是自由的、非管制的态度。

4.共同载体的规制模式

信件、电话和电报称为共同载体,这些形式产生在广播电视模式之前,这些共同载体为公众提供一种开放的普遍性的服务。对共同载体主要的规制模式也产生在广电模式之前,因为它主要和信件、电话及电报等纯粹是为了传送而进行的传播服务相关。共同载体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和自然垄断特点。政府从经济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对共同载体进行规制,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和经济收益,通常在内容方面的规制是有限的(见表1-1)。表1-1 四种管理模式比较

资料来源: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171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二)第二种情况是指相对其他产业的制度

传媒业不仅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而且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不管哪种传媒形式,不管一国的传媒制度是公共型还是商业型,传媒部门是国有还是私有,政府对于传媒业管理都要涉及到对内容进行规制。从传媒业诞生之初,对传媒业的规制主要是基于政治利益与公共利益,政治利益和公共利益比纯经济利益更引人注目。西方国家基于这种利益,对传媒业实施规制,更多地涉及到传媒内容及传媒的色情和淫秽问题等内容规制。二战后,对传媒业的规制发生转型,由政治利益和公共利益向经济利益转变,规制的内容主要涉及传媒所有权和产业融合方面,政府越来越关注传媒的经济利益。(三)第三种情况主要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

西方传媒制度具有多种类型,通常有商业型、公共型、商业公共混合型等。如美国和英国同属于市场经济国家,对传媒规制的路径和程度却有所不同,所实行的传媒制度类型也不相同。美国的传媒规制是以商业型为主,英国及其他欧洲国家则是以商业型和公共型传媒规制并用。此外,政府对传媒的行政管理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有独立的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如美国;有的国家采取联合资质的模式和议会主导等模式,如西欧等国。

对平面传媒的规制,各国主要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对传媒制度转型的分析更多关注电子传媒方面,西方传媒制度转型主要体现在电子传媒方面。电子传媒制度转型更具复杂性和矛盾性,涉及传媒所有权和产业融合及制约外资进入等规制,各国在电子传媒的规制中也存在差异。二、文化管制和文化规制

规制的英文含义是Regulation,对于Regulation的含义国内学者翻译成“管制”或者“规制”。通过参考各种文献,可以发现对规制的理解更侧重理论性,强调其理论内涵;而管制更侧重其实践性,强调具体实施。虽然,有些学者表述有所不同,但是管制和规制其本来含义没有很大的差别,有时可以通用。

所谓规制,《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广义上指任何旨在规范行为的法律规定,而它通常具体指政府各部门按照法定权力所发布的各种从属性法律。日本经济学家植草益认为:“通常意义上的规制,是指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美国经济学家丹尼尔·F·史普博认为管制是由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者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求决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本书所说的规制的含义是指政府对微观主体的干预和调控,目的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或不足。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

制度包括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在分析均衡的时候,我们也按照这样一个分类将均衡分为制度安排均衡和制度结构均衡。前者是指一项特定制度的供给,后者是指相互作用的不同制度的安排。四、文化制度和文化体制

关于体制和制度,学者有不同的观点,观点一认为体制和制度是一样的;观点二认为体制和制度不同,体制是指社会经济运行机制、资源配置方式,制度是指决定社会性质的社会本质、经济关系的组合,与所有制相关,机制是运动中的经济体制;观点三认为体制和制度不同,但不存在本质的区别。本书认为,体制涉及到政府的根本政治安排,带有较多的政治色彩;制度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是相对于传统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资本、劳动和技术要素而言。因此,本书用文化制度来界定文化体制、文化规制和文化政策等概念,强调其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而忽略其政治色彩及意识形态色彩。第三节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一、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从古典经济学中发展起来并超越古典经济学的科学,有其深厚的哲学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探讨制度变迁的规律的角度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出发,通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揭示资本主义矛盾及其发展的趋势,同时也建立了制度变迁理论,揭示了该理论的本质问题。(一)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论目的

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涵盖的理论非常丰富,可以说马克思构建了一个思维严谨的宏大理论体系。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的序言中诠释了其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论目的,他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同时,他还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序言表明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目的是为了揭示人类社会制度发展及演变的客观规律。(二)制度变迁的需求动因和根本动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是人类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产物,制度和人类社会关联度很高,一方面人类的生产活动受到已有的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人类在生产过程中又不断地积累经验,依靠着科技的进步创造新的制度。因此,制度变迁的需求动因和根本动力是生产力发展。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起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变革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生产力是人类认识、利用、改造和征服自然,从中获得物质资料的能力,制度变迁的需求动因源自于生产力的革命性的变化,并且依靠着以科技进步为核心的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三)制度变迁的主体与途径

制度变迁的需求动因和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而生产力发展会引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所以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主体是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反映到人类社会中就是不同利益阶级之间的矛盾,矛盾的解决通过阶级之间的斗争。所以社会制度的变迁,就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起来的新的阶级推翻代表落后生产力的统治阶级的政权,建立新的社会制度的过程。(四)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

落后的制度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只有改变落后的制度,建立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才能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制度变迁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问题,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因素的是生产力,生产力是经济发展当中的第一位要素,经济的增长最终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制度变迁是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在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坚持了生产力决定的观点。

综合以上观点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框架主要还是围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构建的,该理论的方法论是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科学的唯物史观出发,建立了以生产力决定论和阶级理论为支撑的制度变迁理论,科学严谨地揭示了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及演变的规律。二、近代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一)凡勃伦的制度变迁理论

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受到德国历史学派的影响,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提出了自己的制度变迁理论,从而促进了制度学派的产生,并奠基了制度经济学的地位。凡勃伦提到:“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如果就其一般特性来说,则这种精神态度或生活理论,说到底,可以归纳为性格上的一种流行的类型。”通过这段描述可以看出,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凡勃伦把社会制度看成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本能是天赋的,而思想习惯是后天逐步养成的,所以制度本质不变,但有一个进化的过程,即使旧的制度不断进化积累到一个地步,也不会突变成为新的制度。

凡勃伦把制度变迁看成一个积累的过程,和德国历史学派的研究方法类似,他也通过分析历史演进和历史趋势来总结规律,借此说明各种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同其所处的历史背景的关系。强调制度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就如同生产竞争,是一个适者生存的过程。(二)康芒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康芒斯是美国旧制度经济学家,他在《制度经济学》一书中提出了有自己特色的制度理论。他的理论传达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思想。一个强有力的制度,正是通过集体的行动来协调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最终判断哪种行为是合理的。因此,制度就是集体行为约束社会经济中个人行为的行为准则,用来指导和约束个体的行为,使个人的行动符合整体社会的利益。

制度的最高表现形式在康芒斯看来是法律。因此,康芒斯学说的最大特点是将法律当作影响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他首先提出了法律主权的概念,即法律赋予了个人行动的权利,用来界定和维护个人的财产,解决个人行为之间的冲突。之后他进一步将法律主权扩展到管理主权上,积极主张政府的参与,在市场体系无法确保经济活动的合理运行时,政府要起到指导的作用保证经济的稳定运行。

总体来说,康芒斯强调了制度对经济绩效的经济发展作用,对于一个经济上的交易来说,个体只有先取得法律意义上的物品所有权,才能利用该物品的所有权增加生产或者消费,从而转移自己的所有权。因此,康芒斯的理论主要说明真正决定经济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的是各种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制度,各种制度推进了人类生活的不断进步。三、现代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一)博弈论在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应用

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就有学者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人类社会当中的经济行为,但是将博弈论的方法引入制度变迁分析是在20多年后,肖特的《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第一次用博弈论的模型重现了制度变迁的过程。肖特认为,制度是社会成员为了解决大家共同面临的并且反复出现的社会问题,自发地形成并能够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预测别人将来的行为来选择自己的行为,当这个过程不断发生时,每个人的预期都能和他人实际的行动趋同一致并达到稳态。在他的分析中,制度是一个博弈的均衡解,制度的变迁是经济理性人通过不同的策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自1970年代开始,很多经济学家都开始参与到研究博弈论在制度分析中的应用。其中日本的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提出了演化博弈论的思想。青木昌彦认为演化博弈适合于分析以惯例和习俗形式体现的制度的自我实施性。此外,为了表述制度的内生演化,青木昌彦构建主观博弈模型,在原有的进化博弈模型中加入人的认知结构。(二)新制度经济学

威廉姆森最早提出新制度经济学,他是通过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制度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和环境的理想假定作了重要的修正,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论证了产权制度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相关性,将经济学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科斯对制度变迁的分析从收益成本的角度出发,认为制度变迁的发生只有在预期的边际收益大于变迁本身所需耗费的边际成本时才有可能发生,即制度变迁能够降低交易费用。诺恩可以说是制度变迁理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有两种力量规范着制度变迁的路线:一种是报酬递增,一种是由复杂的交易费用确定的不完全市场。由于原有的旧制度中既得利益者的阻扰以及长期的学习效应延伸了很多非正式制度,形成了制度的依赖,制度在初始建立的时候成本很高。本章小结

本章对本书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了梳理。首先界定了制度的内涵、语境和层次。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第四个要素,制度定义是一个多层次的构成体,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文化制度就是传媒制度。而任何特定的制度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语境之中,它属于社会整体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社会结构彼此关联,如家庭、教会、司法、教育、国家、政府等。对于文化制度的研究分为三个层次即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治理机制。

其次界定了制度转型的相关概念。文化创意产业制度的分析视角有三种,即文化创意产业制度,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制度,国家与国家间的文化制度。并且依次区别了三组概念,依次为文化管制和文化规制、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文化制度和文化体制。

最后对制度变迁理论进行了梳理。选取了有代表性的经济学派和经济学家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分析,包括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近代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及现代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本书采用的是诺思的新制度经济学变迁理论作为分析西方传媒制度变迁的工具,本章内容是后面理论研究的基础。第二章文化创意产业制度及制度转型历程第一节文化创意产业制度及其特点一、文化产业描述

文化建设对促进经济增长、增强综合国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文化和经济相互渗透,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循环局面。尤其在制度方面,与市场化改革相比较,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体制严重滞后。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尚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下,政府仍然采用计划的体制来管文化、办文化,文化产业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

对于文化产业的概念至今未得到十分统一的界定。文化产业又被称作“文化工业”“大众文化”“创意产业”“传媒文化”等等。这些概念反映了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丰富性。其中创意产业,是一个相当新的学术、政策和产业论述范畴。它可以捕捉到大量企业的新动态,这是诸如艺术、媒体和文化产业等词汇所无法做到的。创意产业就其本质来说可以认为是新经济的重要元素。在本书的研究中对于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不再区分。二、文化创意产业制度的特点(一)强调人的参与

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往往是依靠普通民众的广泛参与。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个人的才智能否充分发挥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动力。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意,而创意来源于个人。(二)强调有形产品

传统的理论认为文化不具有生产性,不能提供实物或者物质的财富,只能提供无形的资产或历史传承的意识。文化创意产业突破了这种无形性,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包括无形产品也包括有形的衍生品,赋予了文化产业创造财富的能力,也让无形的文化意识能够通过有形的产品体现出来。(三)强调收益性

传统的文化产业主要是为消费者个人服务,因而被分类为服务业的范畴。文化创意产业融入了生产者的内容,增强了文化创意产业对其他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辐射力,发挥了拉动作用。因此,文化创意产业所包含的具体行业,都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能够带来高收益的产业。三、西方主要国家的传媒制度

西方传媒制度经历了规制严格到规制放松的过程,各国具有许多相同的特点,如对所有权的规制,反对垄断经营,以公众利益作为规制的基础,坚持独立原则,不屈从于政府、党派和利益集团,建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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