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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6 0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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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世芳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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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乡愁蓝调

地下乡愁蓝调试读:

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序马世芳《地下乡愁蓝调》/张晓舟

一个漂亮的名字——地下乡愁蓝调。然而这不是一杯小资调调、供你在秋日午后发呆的鸡尾酒。当然,一个正在向自己青春告别的人,总难免要频频回头,一再去舔自己青春的血,并骄傲地说:这也是时代的血,大地的血,诸神的血。

蓝调——这并不是一本关于蓝调布鲁斯的书,但书中所写的人与乐,都少不了蓝调血脉和布鲁斯根基。而有关台湾民歌运动之风起云涌,以胡德夫后来的命名,也不妨笼统称作“海洋蓝调”,它也难免受启于鲍勃·迪伦们,但更离不开本土的山川海洋,以及环球同此凉热的、汹涌的大时代。

地下——这个词一直被当作一个简单粗暴而又方便有效的标签,用来与“主流”、“流行”对立,划分身份和阶层。比如有一次我跟一位朋友说起我认识某位红歌星,却遭其质问:你什么时候认识的?我说上个世纪。对方不屑:那就不能算认识。意思就是说,在人家还没红之前认识等于白认识,更进一步理解,这个人在走红之前是作废的,可以一笔勾销的。我确实在这哥们走红之后再没见过他,也就是说,我不幸只认识了一个地下的废人,却无缘结交一个红星以沾光。如此说来,马世芳小时候在自家客厅或者学校里、酒吧里认识很多叔叔阿姨,实在都不能算认识,哪怕日后这个叔叔成了李宗盛,那个阿姨成了齐豫。

在我小时候,“地下”意味着革命和解放,意味着露天电影上的地下党,以及电影散场后地下防空洞的捉迷藏。小时候迷恋《地道战》,长大后则喜欢库斯图里卡的《地下》。地下,从来都意味着革命和解放,自由与魔幻,神秘与探险,死亡与再生。假如你去巴黎的地下,你还可以与几个世纪的千万骷髅白骨相逢,向地下的幽灵和死神问好,就像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那样唱:“哈喽,撒旦,是上路的时候了。”且修改一下他的歌词——“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在地下,这样,我邪恶的老灵魂,才能搭上地铁,到处游荡。”“地下”意味着根基——地基和根,在情感与道德上,“地下”抓住了大地的根,在艺术与思想上,“地下”验证了深度。

没有密西西比三角洲摘棉花黑人的号子和长歌,就没有蓝调,没有蓝调就没有摇滚。没有台湾“民歌运动”的地下野史,就没有后来流行音乐的殿堂——只是这个殿堂如今已失去地下的根基而摇摇欲坠。但地下的目的,未见得就是有朝一日浮出地面进入主流修成正史,尽管从马世芳在本书中着力梳理的脉络可以清晰地看出,不管是西方摇滚史,还是台湾的“民歌运动史”,无不是一章章犯上作乱、最终跻身殿堂的历史,然而剽悍的地下从来不需要解释,地下永远意味着颠覆的勇气和创新的本能,一种已然修成正果进入主流的文化要防止枯竭,必定要时时“重返地下”,珍视并汲取自由无限的地下状态,或即马世芳在《青春舞曲》一文中怀念和召唤的“没想太多”的纯粹之境。

乡愁——乡愁不只是青春的怀旧和那喀索斯式的自恋,乡愁是对大地的一再追忆和重返,是对故土的守望,更是对乌何有之乡绝望中的希望。乡愁即对乌托邦的执念与热望。

数月前在深圳和胡德夫老师聊起当年那首伟大的时代曲《少年中国》——在纪念香港回归的那张两岸三地合辑《生于七月一日》开首,便是胡德夫和杨祖珺年轻时对唱的《少年中国》——“少年的中国不要乡愁,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胡德夫说李双泽当年豪出此言有特殊时代语境,而老胡说自己如今仍有深深的乡愁。说罢当晚他忍不住抱病引吭高歌一曲他如今已很少唱的《少年中国》。

这“深深的乡愁”遥遥飘向故乡故国,更飘向那风云激荡的大时代。老胡在深圳根据地酒吧的演出,免不了要唱《美丽岛》,而杨祖珺版的《美丽岛》我还无缘听到,只能从马世芳的文字遥想。在一九七九年出版的杨祖珺唯一一张专辑的内页中,这个和齐豫一样喜欢翻唱琼·贝兹(Joan Baez)的小女生竟也大笔一挥写下“大时代”这样的字眼:“我总在心中惶惶恐恐地想着:我的歌声足以回答社会上关心我的人们的爱心吗?如果音乐除了作为娱乐的消遣品而外,不能在这大时代中负起一份该尽的义务与责任,音乐的存在是必要的吗?”

这乡愁其实就是“六○年代乡愁”。我与马世芳素不相识,但同样生于七○年代,却带着某种六○年代遗老遗少的气息,我们只是通过文字,在六○年代浩瀚大河边隔岸观火并相互问好,我们的问候语和接头暗号是伍德斯托克,是鲍勃·迪伦和吉姆·莫里森,乃至哈维尔和“宇宙塑料人”,是《同情魔鬼》和《露西和钻石在天上舞蹈》……当年的美国评论家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描述为“整整一代人去那儿相互问好”,那一代人也曾被称为“伍德斯托克民族”或“伍德斯托克国”。伍德斯托克国的子民是超越国家、民族的。

然而“伍德斯托克乡愁”毕竟是“昔人已乘黄鹤去”的浩叹,就像前年,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耗资百万美元,遵“刚左教父”亨特·汤普森(Hunter Tompson)生前遗愿为其举行炮葬,将其骨灰用几十门大炮轰向星空,六○年代的骨灰亦随烟花散尽。当你看到今日的Rolling Stone杂志封面上,二十一世纪的亚瑟小子(Usher)打跑了六○年代的亚瑟王,牛逼轰轰地说“More Woman, Less Time”,你不知道是该给约翰·列侬收尸还是招魂。大时代已成小世界,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那些在“娱乐至死”的天罗地网中突围的浪人,宁可如丧家犬继续在路上游荡。

我们曾通过杨德昌和蔡明亮去了解隔岸的牯岭街少年和青少年哪吒。现在马世芳又掏出一份有血有肉有骨有气的个人成长史和时代鉴证书,并砰然打开每一位读者的音乐成长记忆之门。难免会联想到大陆“打口的一代”,记得第一次奔赴打口青年心中的延安——粤东某镇——的时候,我竟禁不住唱起约翰·丹佛的《乡路带我回家》,或许迟早有一天,马世芳会带我在牯岭街淘黑胶,而我会带他去广州的岗顶、上海的大自鸣钟、北京的新街口……这本书像大河一样延伸,终将激起两岸对话的浪花。

唯有上路可以治疗乡愁。我在去美国的前夕写下这篇小文,在无数影像中,我们早已熟悉了那典型的美国场景:旅人在大路上拦车,音速青年(Sonic Youth)有首歌的MV尤其令人既迷幻沉醉又热血沸腾。你可以将《地下乡愁蓝调》当作一部公路电影,或者,当作一辆虽老旧然而依旧凶猛呼啸的卡车,现在司机朝你停下来了,搭上你,一起上路吧。在路上,乡愁是一管粗大的萨克斯,径自吹出满天霞光。

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兼序马世芳的《地下乡愁蓝调》/詹宏志

那时候,一九七○年代才刚刚翻开第一页,本名Kent La Voie的乡村摇滚歌手灰狼罗伯(Lobo)的一首歌已经唱遍了全世界。

那首歌叫做《我和你和一只狗叫布》(Me and You and a Dog Named Boo),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只觉得音韵可爱,朗朗上口,全都跟着唱:

Me and you and a dog named Boo

Traveling and living off the land

Me and you and a dog named Boo

How I love being a free man

我们是一群高中生,并不真的知道自由人是什么,住在全球文明的边缘角落一个叫台湾的岛上。世界上也真还没有人知道台湾是什么,除了一船船来台度假嫖妓的越南美军。台湾,是他们买醉前的东方幻想,宿醉后的蝴蝶春梦,以及战火弹片震撼中短暂的忘忧谷;台湾,也是他们的鸦片,疗愈他们疼痛无法拼合的肉体与灵魂,就像陈映真笔下《六月里的玫瑰花》中的军曹巴尼一样。

因为有着这些夜醉街头的美国大兵,以及他们揽腰搂着的火辣浓妆台湾吧女,我们来不及清理内心的隐隐作痛,一些美国大众文化,包括可口可乐与Spam火腿肉罐头、《花花公子》杂志及其折页女郎,以及美国告示牌流行歌排行榜(Billboard Top 100),却也悄悄溜进我们的生活。

我们只是高中生,出外在街头逛来逛去,没钱看电影买东西,回家在笔记本中涂涂抹抹,或者是诗或者是画,满腹的苦闷无路可出,也不能拿世界怎样。披头士Love Me Do的天真时期已经过了,带着哀伤和呐喊的Let It Be刚刚为披头士画下句点,我们没有赶上青年披头士的黄金时代,我们是聆听凯特·史蒂文斯(Cat Stevens)的世代(一代人——编案,下同)。

我们懵懵懂懂看着拼字错误百出的歌词,跟着美国告示牌排行榜逐首哼唱,反复聆听盗版黑胶唱片《学生之音》里的破碎选辑,想捕捉当中那些远方隐约的革命暗号或灵修信息,但因为战争和学生运动都太遥远了,最后多半跌入情歌不知所云的伤感陷阱。我们曾经也以为灰狼罗伯是我们福音书的一部分,虽然不一定知道那是什么。

即使是同时代的我们也还不认识彼此,认识同时代的人要等到很多年后。当时在台中读高中编校刊的我,一面也读着其他高中的校刊,罗智成(后来当了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处长)主编的《附中青年》就是当时全台湾最厉害的校刊。附中校刊里有一篇小说也叫《我和你和一只狗叫布》,也是来自“罗伯福音”的启发,那是另一位在苦闷中成长的高中生张惠国写的。时隔三十五年了,我还清楚记得故事里青春期的主角五英尺十一和他与朋友间百无聊赖的生活内容。伴随着歌词,我,和你,和一支狗叫布,可见每一个世代都有某些音乐作为伴奏而成长的……

吉他兀自铿铿锵锵地继续弹唱着,然后我们就各自长大了,进入台北一所知名的大学。我们来自全岛各地,靠海的和靠山的,通通都凑在一起了,所有原来只闻其名的校刊主编也都彼此相见了。虽然这些英雄豪杰多半见面不如闻名,少时了了大未必佳,但也算是八方风雨会中州,好像有个美丽新世界正等着他们。(想想看,现在这些主编都已年过五十,有的从政,有的经商,有些则成了名嘴或教授,有的甚至成了某件精彩香艳绯闻的主角,际遇不同,但都头渐秃腹渐宽,不复当年苍白青涩的文艺青年了。)

新的年份仍然有属于它的伴奏基调,虽然那个时代我们人人初学吉他,弹到指尖流血长茧,也只能唧唧哼哼唱些和弦简单的歌曲,像灰狼罗伯的How Can I Tell Her,就够手忙脚乱的了,但我们好像已经不能满足它太简单的讯息。同班同学廖爱听The Who,一遍又一遍观看电影版摇滚歌剧《汤米》(Tommy,或译《冲破黑暗谷》),忍不住困惑地在夜里找我讨论,艰难地咀嚼并想象其中性爱与药物的气息。同寝室的诗人杨泽则爱听长笛手Ian Anderson领军的Jethro Tull乐团,半夜强迫我听他的Too Old to Rock ‘n’ Roll, Too Young to Die,并且诗兴大发,彻夜不眠埋首创作,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就能在他笔记本里看到好几首正在发展为诗作的残句和断片……

我自己则是个没什么分辨能力和倾向的音乐杂食者,也难怪,乡下人进城,什么都感到有趣。我有时候爱听概念恢宏的Chris de Burgh,有时候着迷于实验风的大卫·鲍伊(David Bowie),弹起民谣吉他时却也不介意胸无大志、声音甜美的约翰·丹佛(John Denver),我敲着吉他扯着嗓子唱着:

I had an uncle name of Matthew

Was his father’s only boy

Born just south of Colby, Kansas

Was his mother’s pride and joy

我只有叔叔叫阿憨仔,在乡下是个诚实而愚钝的工人,也许马修这种名字更合适当一首歌的歌词。

唱歌的人并不同意,唱自己的歌的台湾民歌运动风潮其实也已经悄悄吹起,我目睹它的发生而不觉。杨弦唱《乡愁四韵》的历史时刻,就在学校里的体育馆,我也在现场,但我只盯着台上一位负责打击乐器的美女。不久后,《我们的歌》和“金韵奖”的唱片也开始出版了。抱着吉他的齐豫,常常就坐在文学院天井的草坪上;更激进的李双泽也不遥远,同学相约到淡水去听歌,听的就是李双泽。其实一切风云已变色,像蝎子乐团(Scorpions)的歌词唱的:

An August summer night

Soldiers passing by

Listening to the wind of change

时间从生命走过,一路上都有时隐时现的背景音乐,我只是都忘了。直到有一天,收音机里传来年轻音乐人兼广播DJ马世芳和张大春的对谈。马世芳仿佛是一个老灵魂装错了青春的身体,他竟然在电台上介绍早期闽南语歌手文夏的音乐,而文夏正在做乡村歌曲的试验呢。

我的时间一下子被推回到五○年代,回到基隆雨港的家乡,灯光颜色昏黄,声音也回到单轨温暖的真空管音色,家里那部据说是村里最早的三十三转唱机兼收音机,正流泻出美丽的声音《台中州进行曲》,邻居们躲在楼梯口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时间静止,乐音充满,那是另一个我魂萦梦系的年代。

致简体中文版读者

《地下乡愁蓝调》有缘面对大陆的读者,是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完全无从想象的。这是我的幸运,应当说声谢谢。

这些文字之中,最远的篇章成于一九九五年,我二十四岁。刚服完兵役,未来是一则则待填的申论题,胸口堵着各种跃跃欲试的渴望,写文章便成了自我证明的凭据。彼时作文偶有机会在报端杂志发表,下笔亦全凭直觉,不大有余裕介意读者的目光、想象读者的面目——那连“傻胆”都称不上,纯粹只是懵懂。写完交稿,亦无从揣想文字印出去又会导引出哪些事情。如今回头看那几篇成于九○年代的旧稿,义无反顾的抒情和悲壮,确实是“后青春期”的尾大不掉。然而那样的热切,如今是连装都装不出来了。

接下来十多年,断断续续地写,积累的文字不能算少,然而始终自认“业余”,不敢僭称“作家”,更不敢奢望自己的文字真能拿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怎么办。去年冬天,总算是硬着头皮出了书。我想,这本小书于我最大的意义,大概在终于能够了结自己的“青春期”——歇下脚来深深回望一眼,看明白了来时的路,方能鼓起勇气,往下走去。

出书以来,屡有识或不识的朋友好言鼓励,感激之余,心里始终明白,在作文这件事情上,自己只能算是“见习生”,但我始终是乐意一直写下去的,只希望文章不要愈写愈应付,人不要愈写愈糊涂。所谓音乐,多半只是借口——这些文章,其实是在试着让余烬犹温的青春期,借着文字的煽动,或许再发一点热、发一点光。这里面有我自己的青春,也有不止一整代人的青春。

起初以为,写作是为了抵挡遗忘,后来发现,写作其实是编织记忆——无论是那些未能亲历的故事,抑或确凿经验过的自己的少年。一篇一篇地写下来,仿佛便是确认了自己的所来处,毕竟不是一片荒芜,这样也就可以了。

这本小书竟发行简体版了。海峡两岸重启交通,倏忽已近廿载,然而我们隔着历史的断层,背着积累的成见,兼以大环境的激变,彼此真心的理解,毕竟还是薄弱。这本小书,若能让我们彼此多出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真心的体贴,于愿足矣。二○○七年八月于台湾台北

门,消失的酒吧与青春期

我一直记得不可遏抑地想听The Doors的那种感觉。十七岁那年的一个冬夜,离大学联考还有一百三十九天。独自站在亮晃晃的公车里看着窗外冷清的街景,身上散放着适才跟友朋聚会沾染到的烟味,忽然极度想听The Doors,想让冷飕飕的夜里多出一些距离遥远的、素色的颓废声响。下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所有的店家都打烊了,路灯照着无人的巷弄,小蝙蝠绕着圈盘旋飞舞。想起前几天把The Doors的卡带都借给M了,顿时觉得前所未有地空虚起来。

我跟M是在校刊社认识的。高二那年我跟他竞选社长没选上,M当选之后便邀我做社团的首席干部。在一学期的共事中,我对M产生出一种既是革命同志又是竞争对手的微妙情感:瘦长的M总是显出一种不慌不忙的早熟姿态,笑起来永远带着嘲弄的表情,仿佛天底下没有任何事情足以让他惊惶。在他身边,我总觉得自己是个笨拙可笑的二流货色——老实说,我一直忌妒着M。

拿卡带到学校借给M的那天,我们一人分一边耳机,听着《人们变得古怪》(People Are Strange)。人们变得古怪,当你是个陌生人面容如此丑陋,当你独自一人女人变得邪恶,当你不被需要1街道也倾斜起来,当你失意落魄……

罗比·克里格(Robby Krieger)幽幽咽咽弹起吉他间奏,喝醉了似的,指法却又十分精准。“等考完我就要去学电吉他,而且不要狂飙,要弹就要弹这种的。你听,它的每个音都有意义。”我比手画脚地对M说。

M没有回话,用他一贯的表情扬起嘴角,斜斜地看了我一眼。

当时校刊社干部拥有无限制请公假不必上课的特权,于是我们镇日窝在漏雨破窗、僻处校园最角落的社办,一知半解地啃着志文出版社的新潮文库跟五○年代那些意象奇诡的现代诗,并且不时为着庞大的议题用尽脑中新习得的冷硬词汇反复论辩。那一年也是我的摇滚乐启蒙期:我拿三百块跟班上同学买了一对随身听专用的外接喇叭,在社办一边做完稿一边放着一卷又一卷的卡带。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在一九六八年的录音里嚣张地吼道:

We want the world and we want it

We want the world and we want it now, now? ...NOW!!The Doors的专辑《奇怪的日子》(Strange Days),一九六七年出版。

其实我们并不确知自己是否真能掌握这个世界,因为世界正以恐怖的速度激变着。请公假窝在校刊社听The Doors的那年,刚解严没多久,大学校园里学运四起,毕业的学长带他们编的地下刊物回来给我们看:米黄的纸张印着一帧帧黑白分明的木刻版画和墨色淋漓的标题,满是我无法理解、却又不能不在阅读当下感到热血沸腾的词汇:“特别权利关系的父权心态”、“党国大一统”、“国家机器v s.民间社会”、“权力的第三面向”。政治迫害、记过退学的威胁是他们头顶明亮的光环,这种悲壮的、反体制的气氛令人神往不已。

在台湾压抑已久的民间力量骤然倾泻而出的时节,我听着整整二十年前造反派年轻人听的摇滚乐,等待着大学联考,每天对校门口的“伟人”铜像投以轻蔑的眼神,且一面揣想风起云涌的六○年代该是什么模样。

离联考还有一百三十九天的那个晚上是Y的生日派对。Y是某女校的校刊社主编,跟M介乎熟与不熟之间,就像两个邦交国的总理一样,在惯例上必须建立某种程度的友好关系吧。总之,那个晚上我临时被M抓去作陪,上馆子吃了一顿火锅,同去的还有M的另一个朋友跟Y的同学。在餐桌上我被M灌了好几杯啤酒——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喝啤酒,所以不久就头疼起来。吃饱之后时间还早,有人提议到罗斯福路一家叫做AC/DC的酒吧去续摊。

在校刊社代代相传的神秘故事里,总会提到AC/DC这间酒吧。传说古早的学长写不出东西或者创意枯竭的时候,就把完稿纸卷一卷带到AC/DC去,叼着烟、拎着啤酒瓶,把酒吧的桌子当编辑桌,做出一张张被后世奉为经典的校刊版面。他们在那儿饮酒、论辩、写诗、生产满篇夹杠(jargon的音译,行话,隐语)的论述。在那些故事里,AC/DC就是这一代的“明星咖啡屋”,是早慧的心灵宣泄满腔才情的所在。

不过说也奇怪,我从来也没想过要到那儿去瞻仰前辈豪气干云的遗迹。大概“酒吧”这种地方,对十七岁的我来说,还是过于危险的吧。

我们来到一个停满机车(摩托车)的阴郁骑楼,除了入口处一块巴掌大的木牌,完全看不出任何类似酒吧的迹象,只有一条窄小的梯级,往上看去,昏暗的楼梯间隐约有几堆装啤酒的木箱。攀爬而上,推开门,The Doors幽深冰冷的乐音混杂着烟味迎面扑来。DJ端坐在满墙唱片围绕之中,散放出独裁君王的雍容气派。客人们错落散坐,匿身在晕黄光圈笼罩不到的黑暗里,只见每张木桌中央一圈圈雾气袅绕的亮光,照着烟包、酒杯、写了字的纸、一双双交叠的手。已经死了十几年的吉姆·莫里森缓缓唱着:骑在蛇背上/骑在蛇背上/来到湖边/史前的湖边这条蛇好长/身长七里/很老很老/皮肤冰冷2骑在蛇背上/蜿蜒向西……

就在这样的乐音中,我跟M、M的另一个朋友,还有并不相熟的女孩子Y以及她的同学,围坐在AC/DC的长条木桌前,大家一边吃我带去当生日礼物的虾味先跟七七巧克力(我不记得为什么带了这么寒碜的礼物)、一边玩一种叫做“心脏病”的扑克牌戏——这是一种玩起来必然喧闹尖叫不已的牌戏,所以一直到离开酒吧,我都没有余暇专心地听完一首歌,然而伊们并不介意在The Doors的音乐声中玩“心脏病”,伊们甚至并不知道那是The Doors,我又能说什么呢。

离开AC/DC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在罗斯福路吹着夜风等公车,愈想愈不甘心,便渐渐悒郁了起来。在弥漫着烟雾和迷幻摇滚的酒吧里,一群玩扑克牌的高中生显得多么不上道、多么伧俗!最最不幸的是,我自己也成为这种无可原谅的伧俗的共犯。于是暗暗决定此后不再到这家酒吧,除非终于能找到知己至交,或者拥有一个真心了解我的情人。

然而这个愿望一直都没有实现:知己和爱人一样难寻,而且AC/DC不久就关店了。这间酒吧遂夹带着不完满的记忆,在我脑中升高、神化。即使后来走遍台北播放着摇滚乐的酒吧,在不同的昏黄灯光下学习吸烟、争辩、饮酒,甚至一度竭力把指间的香烟想象成大麻、把窗外乌烟瘴气的台北想象成旧金山的嬉皮社区,其实都还是在偷偷比对AC/DC留在心底的,那块青春期的残片而已。

顶着夜风回家的那天晚上,坐在没有The Doors可听的房间拨电话给M,想跟他讨回我的录音带。“喂。”M的声音很虚弱。“喂,我啦。你还好吗?”“满干的,不晓得自己在那边做什么。”M很无奈的样子。“喔。”我无以为继。

多年之后从军中退伍,独自背着包包跑到欧洲去晃荡了一个月。一个晴朗的秋日下午,我走到广袤的巴黎拉雪兹神父(Père Lachaise)公墓,沿着指示找到了吉姆·莫里森的坟。这趟旅行之前,我已经从书本和影片中无数次看过他的葬地的壮观模样:多年来,每个月都有数以百千计的乐迷从世界各地前来凭吊这位永远被冻结在二十七岁的偶像。照片里的墓地有一座胸像,被涂抹得面目全非。大理石的墓座上,吉姆的名字也几乎全被层层叠叠的涂鸦遮掩。喷漆和刻字不仅布满他的墓冢,更蔓延到周围的坟墓和围墙。据说每年忌日都会有歌迷翻墙潜入墓地,在他的坟前燃起一支支蜡烛,轮流吸大麻,把满地烟屁股排成他的歌名——THE END。

然而当我来到他的坟前,却完全看不到这些。墓地在不到一年前才彻底整建过,胸像被搬走,刻在大理石上的文字被换成更坚固的铜牌,镌刻的名字也还原成他的本名,索然无趣的“詹姆斯·道格拉斯·莫里森”(James Douglas Morrison),满墙的喷漆涂鸦全部抹得一干二净,坟墓上整整齐齐摆着几束鲜花。

一个表情忧郁、穿着皮衣和牛仔裤的长发青年,架起三脚架想在坟前替自己拍照,马上被旁边拿着对讲机、戴墨镜的健壮女警制止。两个操南方口音的肥仔老美拿着地图走来,对坟墓端详了半天,品头论足一番就离开了,仿佛他们来看的是卢浮宫的一幅名画。秋日的暖阳斜射而下,我站在坟前,愈看愈觉得不可思议:吉姆·莫里森的躯体,真的就躺在这下面吗?

直到离开墓地、踏进地铁车厢,才猛然想起十七岁的那个夜晚。吉姆·莫里森的声音在玩着扑克牌的我们周身飘荡,他离我那么近却又那么遥远。那间埋藏在记忆里的AC/DC,竟然和照片里已经不存在的坟地遥遥对望起来。此刻我才醒觉,彼时恋慕着的迷幻、颓废、激进和悲壮,其实从来就没有真正进入过自己的生命,就像我压根儿没沾到过六○年代的边一样,那只不过是对自己未尝理解过的生命状态、未尝经验过的历史情境一厢情愿的想象。墨色淋漓的地下刊物、耳机里穿越二十年岁月嘶吼着摇滚乐的造反派青年、墓碑表面横七竖八的涂鸦,它们杂糅在一处,化成一种虚幻的乡愁。然而嬉皮皆已老去,吉姆·莫里森凝定在二十七岁的脸孔和六八学潮的街头涂鸦都印在明信片的背面,一张五法郎。那场集体的青春期,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结束了。

站在拥挤的车厢里,望着窗外映照出另一个模糊摇晃的自己,再度不可遏抑地想听The Doors。那是当你真正孤独的时候才听得进去的音乐。一九九七歌词原文1 People are strange when you’re a strangerFaces look ugly when you’re aloneWomen seem wicked when you’re unwantedStreets are uneven when you’re down...选自People Are Strange2 Ride the snake, ride the snake / To the lake, the ancient lake, babyThe snake is long, seven miles / Ride the snake...he’s old, and his skin is coldRide the snake / to the west选自The End

二十岁的佩珀军士与十六岁的我

“那是二十年前的今天……”it was twenty years ago today...

那年夏天,《佩珀军士》(Sgt. Pepper)出版之后整整二十年,刚上高中的你在中华商场买到了这张唱片。那是一个阳光普照的周末下午,你把大盘帽塞进书包,一路搭公车到中华路南站,挤进纠结奔流的人潮,穿越骑楼下连绵不绝的摊位,做奖杯的、修随身听的、展示币钞邮票的、挂着军服制服的、算命的、卖面的……憋着气避开楼梯间臭气四溢的公厕,爬上二楼,走进最角落的那间唱片行。你一手紧攥着书包,一手慌慌地翻着架子上一排排的唱片封套。几经搜寻,心脏猛然一跳,这帧在旧杂志上看过的著名封面赫然出现在眼前。

你毫不迟疑地付掉了一整个星期的零用钱。从唱片行走出来,天气真热,阳光刺得你睁不开眼睛。你决定到隔壁的面店暂歇,吃一顿已然延迟了的午餐。坐在板凳上,忍不住取出袋中的唱片,满怀幸福地审视着。身边忽然有人冲着你说话,吓了你一大跳。“刚刚买的吗?”

是面店的伙计,端着你点的炒面。他年纪很轻,比你大不了多少,眼里带着促狭的神色。你点点头,不晓得该说什么。“这是一张好唱片,你很会买。”你赧然微笑。“我也想买这张,已经想了好一阵子。我有一台很旧的唱机,不过还可以听,最近很想好好买一些唱片来听,不过唱片很贵。”

那时候,一张原版唱片要两百三十块,真的很贵。“我已经有这么多唱片了。”他用手比了比,大约是一条鲤鱼的长度,“唱片实在很贵,慢慢买,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多。”老板远远喊他,他做了一个歉然的表情,匆匆跑去招呼别桌的客人。

你吃饱,找他付账。他说:“有空可以来找我,我告诉你哪些片子好听,值得买。”

你再也没有去过那家面摊,中华商场也早就被铲平了。不过每次放这张唱片,你都会看见夏天午后从中华商场密密麻麻的墙孔透进来的阳光,并且嗅到肉丝炒面的香味。“心里有些东西被否定了这么多年……”something inside that was always denied for so many years...

那年你刚考上第一志愿,这都要归功于那位体罚与恶补不遗余力的国中(相当于内地初中)班导师(时至今日,她依旧定期出现在你的噩梦里)。国中三年,记忆完全一团混沌,只剩若干鲜明的片段,每个片段都浸满了恐惧。

比如作业没有写,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跑到班上借同学的来抄。奋力抄到一半,说笑的同学们倏然沉默下来,你回头,赫然是老师。她反常地早早来到学校,并且故意从后门静静地潜进教室,就为了来这么一个突击检查。你抖抖索索把纸笔收起来,老师却什么也没说,只沉默地坐到了她的桌前。足足一小时之后,等全班到齐,她才慢慢开口:“没写作业的自己起立。”之后,自然是一顿好打。

老师总是叫你们趴着,用藤条狠狠抽打你们这些小男生的大腿——那支藤条长而且韧,像钓竿一样弯曲着,尾端炸开了花,于是用胶带一圈圈缠起来,“嗖”地甩下去,一条血痕立刻鼓起来,辣麻麻、凉飕飕的,回座之后,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老师并不随身带着藤条,它总是搁在教室前面的桌子抽屉里,你当值日生的时候还用它打过板擦。有一次藤条不知道被谁偷走扔掉了,老师正待打人,一看抽屉是空的,遍寻不得,便跑去隔壁班借了一条三指宽的厚木板来用。嗬,木板比藤条厉害多了,力道深深吃进肉里去,挨完打的手心整个肿起来,亮得发紫,不像藤条只是痛在皮上。你想,那个偷藤条的家伙一定后悔莫及。还好,第二天老师手上就有了一根簇新的藤条。老师永远不缺藤条,或许“教育部”有编列教具的预算吧,断了就去总务处领一支。

还有一次,班上集体作弊被逮到,孩子们排着队挨揍,老师使出全身气力,拼了命地打,藤条一断再断、愈打愈短,忽然教务处招呼你们去中正纪念堂表演——你们是乐队班,随时都得出任务。于是全班速速换穿乐队制服,到仓库取乐器,上游览车。一路上,老师并没有随行,大伙却全惨白着脸,车里鸦雀无声。那简直就是一辆囚车,想到回去即将继续的酷刑,你们都恨不得它半路撞上安全岛,延迟一下回校受刑的时间。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年,以致一离开那所丑恶的学校,你就迫不及待地摧毁了那段时间的记忆。未料弄巧成拙,你的国中时代在脑海中变成一团糨糊,最怕人的部分反而都鲜明地保留了下来。

放榜那天,你终于自由了——然则你该怎样证明你的自由呢?被奴役太久,一朝撤除镣铐,竟然连路都不会走了。高一那年,你的生活全是矛盾与混乱,功课一团糟,又没有什么谈得来的朋友。你很焦虑,囫囵阅读名声显赫的书籍,什么也没读懂,但总记得竖起书背,展示你的与众不同。班上传说某人“马子很正”,某人跟哪里的班花“搞上了”,你故意摆出鄙弃的神色,心里却不可遏抑地忌妒着。

家里没人的时候,你把这张唱片摆进母亲的老唱机,大声播放鼓手林哥(Ringo)悲伤自嘲的《朋友帮了点忙》(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你是否觉得,孤孤单单的好难受?你是不是很伤心,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你需要一个人来陪你吗?我需要人来爱……随便谁都可以吗?我就是需要一个人来爱!1……

然而你该怎么爱呢?你无从想象爱情是怎么回事,比起来,你更期盼浓烈的友情。但是你什么也没有,只有这张唱片,陪你度过那些难熬的日子。“没什么好说的,我很好……”I’ve got nothing to say but it’s OK...

父亲伤心了,你的成绩单连续出现颇不体面的数字。你走出房间,父亲叫住你,询问成绩的事。你唯唯诺诺,顾左右而言他,终究无法避免一场严厉的训诫。个头开始抽长的你,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老是驼着背,眼睛也总是低低盯着地面。这种委顿的姿态想必加倍惹恼了父亲,训诫也就更加漫长。

然而你是尊敬着父亲的。你是如此尊敬他的识见,慑服于他条理分明的思维与辩才,以致毫无顶撞的动力,更无同龄孩子惯常出现的反叛情结。父亲的训诫只能一遍遍让你陷入沮丧。

一次与父亲上馆子,食罢,你们各自剔着牙,气氛融洽,适于谈心。你于是难掩兴奋地向父亲提起买得这张唱片的欢喜,顺带以炫示的语气讲起披头士音乐的伟大与美丽。

父亲微笑地听着,然后缓缓地说:“我只希望你也能好好地读书。”

你顿时语塞,气氛冰冷了下来。一股气上来,手上的牙签被你愤然掰断,掷往桌角。这之后,结账上车回家,父子一路无言。“我花时间做了好多事情,昨天我还不觉得它们重要……”I’m taking the time for a number of things that weren’t important yesterday ...

父亲最担心你“胸无大志”,搞不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浪费大好青春。你倒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个问题,就像许多十六岁的孩子那样,你相信自己可以搞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只是懒得想到底要搞什么事业而已。

那是“强人时代”的末尾,报禁解除,舆论尺度大开,许多掩埋已久的禁忌都在溃堤边缘,稍一触动就要轰然迸发,到处浮动着躁郁不安的气味,再迟钝的人都知道剧变正在到来,只是没有人说得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偶尔班上有人会为着政治议题激烈争执,甚至差点动起手来。周记里写到“民进党”一律要加引号,否则老师会帮你添上去。

你觉得自己是“知识分子”,责无旁贷。你在班会上慷慨陈词,主张班报应该由逸乐取向的《民生报》换成言论大胆的《自立早报》,培养同学关心社会现实的能力——天知道你自己到底翻过几次《自立早报》。这个提案(毫不意外地)被全班投票否决。你很气愤,决定自掏腰包替班上多订一份报纸,终于还是被老师劝阻了。

你很沮丧,觉得青年堕落至此,台湾前途无望。这是个大人瞧不起年轻人、年轻人瞧不起自己的岛屿。回到家,你戴上耳机,音量钮旋到九,让电吉他和鼓声发泄你的愤恨:我曾经是个愤怒的小伙子我把脑袋藏在沙里可是你对我说的那些话我终于听了进去现在我想尽力做好每件事我得承认,事情正在好转2每分每秒都在好转……

好转个屁。这个小伙子骨子里还是个造反派,他只是被爱情冲昏了头,一时迷糊罢了。环境根本跟以前一样烂,恋爱只会让他昏头,让他的反叛力量缴了械。所以披头士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知道事情明明“不会好转”,还故意这么唱,让反讽更强,让你从状似乐观的歌词里嗅出绝望的气味。你仔细研究歌词,得到了符合自己心情的结论:恋爱使人目盲,使人丧失了造反的骨气。所以,宁可不要恋爱。“往上看,发现我已经迟了……”looking up, I noticed I was late ...

你拿三百块跟隔壁同学买了一对随身听的外接喇叭,于是终于可以在自己房间把音乐放出来听了。你把《佩珀军士》的唱片录成卡带,反复听了好几百次,直到你能默背每一段间奏的音符、每一句歌词的咬字。你总是一面听,一面盯着唱片封面,希望能够认识上面的每一颗人头。那是一个玄奇丰富的世界,全是难解的隐喻。那尊臭着脸的石像是谁?列侬背后那张苍白的脸是王尔德吗?为什么右首那只洋囡囡胸前绣着“欢迎滚石”?她横陈的姿态,很有几分狎昵的怪异感。前景那片繁盛的花草,是否真的夹杂着大麻?——即使有,你也不知道大麻长什么样子。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呀!你总是幻想着,希望自己早生二十年。你大概会参加嬉皮公社,让头发披散到腰际,在大麻烟雾和迷幻摇滚里玄思证道(而你甚至连一支香烟都未尝吸过)。你一定会写出足以传世的好诗,甚至组一个自己的摇滚乐团(而你只会弹两三个蹩脚的吉他和弦)。运气好的话,你会亲眼看见披头士站在伦敦一幢楼房的屋顶,举办最后一场演唱会。他们披发当风、鼓琴而歌,大批路人流连仰观,道为之塞,引来警伯取缔,真是令人神往。那是在你出生前两年四个月零十二天发生的事。

来不及了。那个时代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结束,只留下这些五彩斑斓的唱片封面,以及纪录片里惊涛骇浪的片段。人们满街游行,拳头高高举起。画质粗粝、色彩半褪的影片里,有人倒在地上翻滚哭号,直升机在丛林上空盘旋,愤怒的群众抬着标语,向着镜头张开黑洞洞的嘴巴。各种旗帜、口号交织成一大片迷茫的风景,向来不及参加的你招手。“生命从你的里面与外面流逝……”life flows on within you and without you...

一天夜里,弟弟打开你的房门,神色严重地说了一句什么。你摘下耳机、关上录音机,弟弟又说了一次:“蒋总统”死了。你往客厅跑去,电视上都是哀戚的颜脸。

一切都显得不真实,于是你走到阳台探望狗狗。狗狗见到你,欢快地跳跃起来——不论这世界怎么了,于它其实是毫无差别的啊。这么一想,心情就静定了。你回到房间,戴上耳机,继续未完的音乐。已经放到最后一首,《生命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列侬冷冷地唱着:我看了今天的新闻,老天关于一个功名显赫的幸运者尽管那消息相当哀伤嗯,我只能发笑3我看了那帧照片……

整个管弦乐团一齐轰奏着不协调的声响,由远而近,排山倒海。最后一记重重的钢琴声,狠狠敲下去,回音缭绕、久久不散,仿佛要把你的魂魄席卷净尽。

这天晚上你做了一个梦。

你在一个圆顶的大厅里,等待表演开场,一切对象都泛着洗涤过度的苍白,大厅因为太高,显得有些冷清。观众稀稀落落,迟迟不能坐定,主持人走上台,用过度激动的口气大声介绍乐队出场:“The Beatles!”你大声欢呼,没想到有生之年真的看到了披头士的演唱会,你流下了眼泪。约翰叼着香烟走到台前,抄起鼓棒,准备打鼓。鼓棒?那林哥怎么办?再仔细一看,你发现这几个家伙竟然是冒牌的!仅仅面孔长得像罢了!你悲愤已极,站起身,一面哭,一面大声用英文詈骂起来(你不知为什么英文顿时流畅无碍),周围的观众依旧默然望着舞台,看都不看你一眼。台上的冒牌保罗斜斜瞟了你一下,走到钢琴前,张口欲唱,双手却猛力往琴键摁压下去:《生命中的一天》最后的延长音!声音愈来愈响,大厅开始崩塌,瓦砾落下如骤雨,最后,整个画面慢慢碎裂,你的视界就像一帧中世纪古画一样朽坏殆尽,最后只剩一片漆黑,钢琴声还兀自回荡着。

你惊醒过来,心脏突突跳个不停。望着墙上的日历,想到时代就要改变了。这是属于你这一代的记忆与历史,世界不会再跟以前一样,约翰·列侬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死了。《佩珀军士》的唱片封套静静倚在一旁。你拿起它,凝视那一张一张的面孔。他们纷纷活动了起来,争着要对你说什么,可你什么也听不见。穿着军乐队制服的四名智者静静站在中央,与你对视。他们的表情神秘而安详,看起来既年轻,又古老。一九九八【附记】一、本文篇名剽窃自曾淑美的诗题《一九七八年:十三岁的挪威木与十六岁的我》,一首向披头士致意的好诗,特此鸣谢。又,“披发当风、鼓琴而歌”是余光中先生描述披头士屋顶演唱会的词句,谨此注明,不敢掠美。二、文章各节标题,均取材自《佩珀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专辑歌词。歌词原文1 Does it worry you to be alone?Are you sad because you’re on your own?Do you need anybody?I need somebody to loveCould it be anybody?I want somebody to love...选自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2 Me used to be angry young manMe hiding me head in the sandYou gave me the wordI finally heardI’m doing the best that I canI’ve got to admit it’s getting betterA little better all the time...选自Getting Better3 I read the news today oh boyAbout a lucky man who made the gradeAnd though the news was rather sadWell, I just had to laughI saw the photograph...选自A Day in the Life

白碟遗事

已经十年了吧,从第一次听《白碟》(White Album)到现在。每次听完,总觉得还有大半个身躯陷在青春期的废墟里,心甘情愿晒着古老的太阳,走不出来。同时,记忆里的世界每温习一次就被纯化一次,愈来愈像是寓言或神话的场景。尽管一再用赌徒起誓戒瘾的口吻宣称:是告别青春期的时候了,是学着长大的时候了,却又一再放纵自己沉落下去。记忆里的世界,每件物事都充满象征,每句话语都是预言。

无计可施,只能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堆满了唱片的架子上往复翻索。既然是深夜,好像就应该放老LP(黑胶唱片),让必必剥剥的炒豆子声把你带回悠远斑驳的记忆底层。在正确的时刻,音乐可以让你顺利修改自己的过去,让青春期的贫弱无知焕放出浪漫勇敢的光芒。这时候,炒豆声甚至比音乐还重要,就像古书因为蛀痕与水渍而显得高贵庄严。

打开唱盘,凝神等待唱针落下去时那声轻轻的“波”,心底某个角落便被温柔地刺了一下。隔着稀里哗啦的炒豆子声,犹然年轻的披头士奋力唱着,他们并不需要证明什么,他们的音乐已经回答了所有的问题。

现在拿在我手上的,是流水号码为0042215的欧洲版《白碟》,大学时代第一次赴欧旅行,在布鲁塞尔的二手唱片行买到了这张旧唱片,封皮早已扯裂,连补缀在裂缝上的透明胶带都变成了脆脆的玻璃纸。唱片封面布满泛黄的霉斑,不过附赠的四帧披头士肖像和全开大海报却都完好如初。这张唱片是我的第一张原版《白碟》,后来我又陆陆续续搜集了五六种版本的《白碟》,几乎是下意识地,见一张买一张,仿佛这样就能让记忆中的味道持续得久一些,让青春期的影子拖曳得长一些……《白碟》是披头士最神秘的作品,两张四面三十首歌,像一幢隔出无数房间的巨宅,每扇门都紧紧锁着,各自装潢成截然不同的面目。《白碟》是一大片凌乱错落的风景,每个角落都充满了意义深远的细节。那些幽深古怪的表述方式,糅合了怀旧的记忆和革命的激情,在媚俗与前卫之间剧烈摆荡……它曾经是我记忆中,整整一年的背景音乐。欧洲版《白碟》,流水编号0042215,一九九○年购于布鲁塞尔。《白碟》只是权宜的称呼,事实上,这张唱片并没有标题。它的封面是一片彻彻底底的白,只有The BEATLES几个小小字母凸印在中央,必须侧着光才看得到。右下角是一列打印上去的流水号码,每张《白碟》都有一组独一无二的号码。展开对折的唱片封套,触目仍是一片雪白,四人的黑白肖像在下方排开,另一侧是淡色印刷的曲目。抽出唱片,内套是漆黑的厚纸,反衬出外套的白。专辑附送四大张全彩精印的披头士肖像,他们各自若有所思地凝视着你,刚好可以在床头的墙上贴成一排。继续翻寻,还有一张全开的海报,你必须站起身来,才能完全展开。海报正面是五颜六色的照片和涂鸦,背面则密密麻麻印着歌词。

唱片史上大概很难出现比《白碟》更酷的设计概念了,在几乎不可能更收敛的极简包装下,竟暗藏了这么多美丽的内容。

这些,在我第一次听《白碟》的时候都毫无所悉。那是一九八八年,正好是《白碟》发行二十周年。彼时我们听的都是卡带,连随身听都还是笨重不堪的那种造型。高二那年某个下午,天空阴沉着,仿佛很冷。我把还没拆封的《白碟》卡带塞进书包,钻进校刊社社办——那是一个僻处校园角落的报废教室,偶尔会在大家编贴着完稿的半途“砰”一声砸下一片天花板。大家都不在,社办空荡荡的,我坐进旧铁柜围起来的小隔间(那是一块只容一人工作的空间,摆了一副课桌椅和一盏点亮之后嘶嘶响个不停、随时像要烧掉的桌灯),把卡带塞进听写访问稿专用的手提录音机(那时候的手提录音机,一堵墙似的竖着,多么古朴的模样呀),用细细的音量放起《白碟》,然后摊开一摞稿纸,寻思该写一篇小说,抑或一首诗。

事实上我很清楚自己什么也写不出来,但热烘烘的桌灯照在稿纸上的气味让我心安。破烂的录音机喇叭传出一段段奇异的音乐,和我熟悉的披头士完全搭不上线,一直放到卡带第四面,喇叭里的声响使我惊骇莫名,那是约翰·列侬的实验作品,长达九分钟的《革命九号》(Revolution 9)。没有歌词、没有旋律,只有层层叠叠的音效拼贴:男人女人的喃喃自语、各种噪声、逆放的磁带、群众的骚乱、失焦的乐音、雨声、枪炮声、呼喊声……就像一部抽离了画面的实验电影,你只能听见声轨,据以想象一幕幕怪异的场景。《革命九号》就这样占领了我的脑海,像是在梦中反复走过无数次的景色倏然出现在眼前,却仍然隔着一层醒睡之间的隔膜,怎么样都跨不过去。

我在笔记簿里密密麻麻记录了《革命九号》的所有声音——那时候每个人都有一本意义深远的笔记簿,记载所有跟现实生活无关的事情(我们总是叫它“札记”,仿佛这个名称能让里面的文字都变成智慧的箴言)。根据那时刚刚学习到的信息,一九六八据说是轰轰烈烈的一年,革命的激情四处延烧,青年人正在造反。然而革命是什么?这个词似乎比较适合用来想望,而非身体力行。十六岁的我,怎么都无法体会革命是怎么回事。相片里墙上被涂销的反动标语、穿套头毛衣的金发青年在防暴警察的枪口种花、黄布条临风飘摇、焚烧的旗帜和证件冒出的黑烟,是这样吗?

或许,革命是像电影《墙》(The Wall)那样,把学校烧个精光,把该死的老师都抓去处绞刑吧。M便恨透了社团的那些“指导老师”,他不止一次用恶毒的语言诅咒他们。“干,”他会这样说,“我真的希望他们都去死。”

M这样说的时候,口气总是十分虚弱。他是校刊社社长兼总编辑,我是他的副手,社团首席干部。几乎没有人投稿给校刊,偶尔收到一两篇,也通常会被我们判为“水准不够”,塞进退稿抽屉,最后绝大多数文章都是社员自己包办。那时候每篇文章都要上呈指导老师审稿,老师们总会用尽方法刁难我们的文章,无论那是一篇洋洋洒洒的高中课程改良刍议,抑或一首佶屈难读的现代诗。一开始,M还能浑身是劲地和老师拍桌子对骂,但这样的对立一直持续了两三个月后,谁都不免精疲力竭。

是的,彼时社会正在经历沸沸扬扬的改变,大家其实都知道,因为高一下学期“发禁”解除,那顶丑到极点的大盘帽也不用戴了。同学们开始抹“浪子膏”、把鬓角修成梯形,甚至义无反顾地烫一头卷毛,引起全班哗然。我偷偷心仪着约翰·列侬在《白碟》海报里的披肩长发和圆框眼镜,默默告诉自己,有朝一日也要把头发留成那样。《白碟》时期的披头士造型真是令人神往,他们披垂着好看的长发,穿着贵族派头的西装,结着飘扬的领巾,表情平静自得,同时拥有年轻的面容和沧桑的智慧。他们是青年世代的王者,站在整个时代的巅峰朝远方眺望……

然后据说“舞禁”也解除了,但是高中生上舞厅依旧悬为厉禁,唯一合法的是一种叫做“镭射舞会”的名堂:大家在学校的体育馆挤作一堆,破烂的音响听起来像是社办那台手提录音机拿去放大一千倍。大家在砰砰砰的节奏中蹦来蹦去,作为最大噱头的镭射,通常只有寥寥几条光束,怎么看都和偌大的体育馆不成比例,那是一种典型的属于八○年代的俗艳和凄凉。我去过一次,被巨大的音量震得头疼,全场又没有半个认识的女生。看着大家努力把自己打扮成电视里的青春偶像模样,心里只觉得忧伤,没待几分钟就回家了,并且对那种集体的欢快情绪,那种官能上的铺张,感到深恶痛绝。

偶尔,在大学里搞学运的学长们会回到社里,带着他们编纂的地下刊物。我们敬而畏之地聆听他们细数与当局抗争的种种,也低头接受他们对我们这群不长进学弟的训斥。地下刊物的美编延续他们在高中便发展出来的优良品味,不同的是那些理直气壮的标题字句,墨色淋漓打在刊头,充满了铿锵的语感。我们把那些刊物在社办的墙上贴成一排,尽管未必看得懂上面的长篇大论,却有股“与有荣焉”的骄傲,仿佛也在校园民主的抗争中尽了一份责任。

当然,教官永远对我们这群躲在学校角落、整天请公假不上课的小鬼存有戒心,三不五时总会踱过来巡逻一下,看看有没有人在偷抽烟或者聚赌打牌。一天教官趁门没关跑进社办,看到墙上那排地下刊物,二话不说,通通撕下来揣在怀里带走。事发之后,我们都等着训导主任或者总教官的约谈,带着一丝丝的忐忑和巨大的兴奋——这样一来,我们对抗的姿态就会落实了。然而等了几天,无声无息,我们怅然若失,但是也坚信在校长室隔壁那个神秘的“业检处”——传说中掌管“忠诚资料”的黑手单位,已经留下了我们的案底。这样的幻想,多少让我们好过了一些。

那位训导主任,屡次和我们拍桌对骂,他被激怒之后,总会涨红着脸一语不发,额头青筋暴现,脸颊的筋肉牵动眼角微微抽搐,那个表情总是被我们当成笑柄。在和训导主任历次对阵的记录中,我们都能成功地激怒他,并且好整以暇欣赏他抽搐的表情。大概只有一次例外:他找了M跟我去谈话,从八竿子打不着边的琐碎事情讲起,不外乎师长如何宽宏大量不与我们计较,年轻人应该把握光阴不要辜负社会栽培之类,然后话锋一转,忽然表情暧昧地问道:“怎么样,要不要吃公家饭?”

我和M面面相觑,过了片刻才醒觉,他是在邀我们入党。我们尴尬地笑了,训导主任说:“没问题,你们决定好,随时都可以来找我,国家需要像你们这样优秀的青年!”然后热络地拍了拍我们的肩头,仿佛我们是他的老友,而非被他“训导”的学生。我们告辞,走回社办,一路无话,脸颊烧烫。我们当然没有回去找他,也没有跟社里其他人提起,仿佛连被考虑到入党名单里,都是件可耻至极、应该赶快被忘记的事。

天气渐渐热起来,校刊快要送厂印刷了,我们开会讨论封面设计的问题。大家士气并不高,一篇讨论台湾民主前途的长文被指导老师封杀,另一篇针对同学做的问卷调查,关于操场是不是该无限期封闭让草皮长好之类的问题,也被迫重写,删掉了所有质疑口吻的句子。连M的编者按都屡经刁难,他已经没有力气咒骂了,只简单拜托我帮他把文章改一改,先弄成老师那边会通过的样子再说。总之,我们都觉得这期校刊编得窝囊极了。

然后我想起了《白碟》。既然这是一本我们都不满意的刊物,不晓得它有什么主题可言,让大家都赌烂(非常气愤)到极点,那还有什么封面设计会比留白更适合?我兴奋地比手画脚:从封面到封底,干脆一律纯白,只在封面上浮凸起校刊的名字,要侧着光才能看见。这完全符合我们对它的感觉:缺乏中心主题,零碎混乱,而且令人赌烂到无话可说。原本意兴阑珊的M也双眼发亮,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是个好点子,他说,去问问印刷厂,那种打凸起来的字会不会很贵,要是可以,我们就这么办。

我们都很得意,仿佛这是整本校刊唯一值得嘉许的部分。印刷厂也说技术跟成本都不是问题,剩下没几天就要送厂了,我们都有默契,千万不要让指导老师知道这个点子,否则不知道他们会说出什么样的话来。到时候直接进厂印刷,生米煮成熟饭,就谁也没办法了。

不过,倒霉的事情总会不偏不倚地降临。指导老师竟然鬼使神差,自己跑到社办来问起封面的事。M支支吾吾地解释了半天我们的构想,然后用一种谁听了都知道是臭盖(鬼扯,瞎掰)的口气说:“我们想用这个白色,来代表‘年轻人的纯洁’,大家都是未经污染的白纸,还有大好的彩色青春,等待我们去开创。这就是我们这个设计的意思。”

我在一旁既紧张又忍不住想笑,老师皱着眉头,想了几秒钟,便恢复到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这表示我们要倒霉了。他慢吞吞地说:“哼哼,‘白色恐怖’是吧?你们以为我看不出来!哼哼,开什么玩笑!我绝对不会答应你们这样乱搞!”然后掉头而去,留下我们坐困愁城。

两个礼拜之后的周末,新印好的校刊运到了社里,封面是黑底的版画,由才气纵横的美编T操刀完成。据他说,画中那个挽弓射日的小人,就是被威权压制的我们,多少有点螳臂当车的悲壮意味。这个隐讳的抗议符号总算瞒过了指导老师的法眼,顺利通过。

校刊发放下去没多久,楼上高三班的窗户便飘出一架架纸飞机,在空中画出美丽的弧线,翩然降落。捡起来一看,那是我写的文章。

那天正好是我的十七岁生日,但是我没有跟任何人说。别人客气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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