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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6 04: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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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让马·居·勒克莱齐奥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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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

偶遇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偶遇

作者:[法]让马·居·勒克莱齐奥(Le Clézio, J. M. G.)

译者:蓝汉杰,蔡孟贞

责任编辑:周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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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希玛清清楚楚记得第一次见到“阿扎尔”的情景。那是七月四日的前几天。美军基地虽已关闭多年,但在维勒弗朗什却满是身穿白色水手服的海军。那天的阳光极好,天格外冷,天空清朗,被风抚平的海水蓝得深沉。那是早晨,娜迪亚拉着娜希玛往下直走到海防巡道尽头,望着海洋,紧紧地抓着娜希玛的手,紧得弄疼了她。

她看着“阿扎尔”到来,甚至在它驶越地平线之前就能见到了,那突出水面的巨大三角帆,被太阳照耀得一如白花花的火炬。

然后船朝坚实的土地而上,一面面展开它那巨大的帆,让人以为那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壮丽的白天鹅,笔直地向港口前进。娜迪亚无法动弹地站着,一直紧抓着娜希玛的手,紧得弄疼了她。终于,她们一口气奔向港口。

帆船在港湾中央拋锚,垂下帆叶。看得见在甲板上挥手的人影和一些正收拾帆布的人,听得到荡漾在沉寂港坞中的潮水声,以及收卷锚链的飕飕声。

娜希玛忘不了那一个早晨,那是一个奇观。她相信那是不会中止的,是会持续好几个月、好几年,永永远远。她在那儿,直挺挺地伫立在迎宾码头上,脑袋空白,屏气凝神,她的手被娜迪亚握疼。大船正收卷它周围的缆绳,舒缓地,顺着水流地。微波荡漾的海水,被风撩起了粼粼波光。船桅是那么的高耸,使周遭的一切都看来卑微、无关紧要。

娜希玛目不转睛地看着,像是担心会出什么差错,担心小艇会从大船脱落,担心大船会再度扬帆离去,驶向海平线,永不复返。她心跳加速,脸庞灼热,因为冷风,因为太阳,也因为迫不及待。很久之后,每当她回想起来,仍会感到那灼热、那悸动。穿过指尖的电流,迫不及待。那只变得陌生的手,是那么用力地紧抓着她,带着激情,带着恨。那是个意象,一个确切的意象:在“阿扎尔”到来之前,娜希玛是个孩子;之后,她知道自己该走了,和凯加斯一样,永不回头。她要远离熟悉的一切,成为另一个人。(1)Azzar,与本书法语书名Hasard(《偶遇》)谐音。娜希玛

娜迪亚是从前在医院当护士时遇到凯加斯的。整个家族的人之前都对她说过,不要嫁给安的列斯人,更何况那人又是个医生。某一天,凯加斯厌倦了一切,走了,娜迪亚一声不吭地撑了下来。她不再去探望姐妹和父母。她那时认为真正的家人是在马提尼克岛。所有的一切都是荒唐。

当时,她必须重回护士岗位。每天早晨,她带着小手提箱离家,天黑才回来,筋疲力尽,沉默寡言。当时,还有个呵护娜希玛的男孩谢里夫,十八岁,而那时的娜希玛不过十二三岁,他就已经确定,等她到了懂事的年纪,就要娶她。他长得瘦高,有点驼,是个可靠的人,剪了一头短发,黑皮肤,这让人不难相信他们是兄妹。

庞讷德皮——有蓝色护窗板的白屋、花园、狗、红鱼和小灰兔,一切全都没了。凯加斯留下了债务。必须尽快卖掉一切,拿了钱就搭上火车,去向陆地的另一头,去向另一片汪洋。一切,家具、唱片、书,甚至连盆栽都卖了。至于那条老得快瞎掉的狗,娜迪亚给了它一针。这种种,不难预料,却又出乎意料。回忆是死去的皮,回忆让人窒息。

这个曾和她生活过的男人,娜希玛的父亲,再也不存在了。他登上环游世界的大帆船,到某个可能需要医生的地方去了。而娜迪亚,当她了解什么都没了,当她明白债主的索求无度后,也决定一走了之。庞讷德皮应该被抹去。

有一天,当娜希玛从学校回到家时,一切就已结束了。娜迪亚送走了兔子和兔笼,把金鱼倒进她曾代班过的退休之家的喷水池。她把气泡送进那条狗的动脉,用的是针筒,那是她的专业。房子空得像库房,四壁回荡着的脚步声使娜希玛害怕。她以为听见的是幽灵的走动。屋里连窗帘也没了。

娜迪亚在房里的地上放了两张床垫,一张给她,一张给娜希玛。断电后,就用杯里的蜡烛。夜里入睡前,为了驱走在屋里徘徊不去的冬寒,她点燃客厅的壁炉,报纸、竹篮……能烧的都烧。娜希玛感觉像是在过一种探险生活,她也把自己的东西全丢去烧,娃娃,图画书,甚至连她的集邮册也烧,那是凯加斯旅行带回来给她的邮票,南非、印度、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岛。

某个早晨,她们像小偷似的离家,搭上客车、火车,一天又一天,一天又一天,她们来到这里——维勒弗朗什,因为她们无法走得更远了。娜迪亚带着的东西只够她们撑过三个月。她在美军医院的外科诊所找了个护士职位。娜希玛成了另一个人,她几乎忘记了过去。

娜希玛花了许多年等待,但并不清楚等的是什么,她有的只是体内那个窟窿,一种空洞。小学。中学。无所事事。在堡垒的巡道上闲荡。去看海。娜迪亚每天早出晚归,回来时便咕哝着:“要是当初早有人告诉我,等我到了四十岁,一切又得从头开始,那就好了!”她话不多,除非是命令和抱怨时才说话。她的脸变得坚韧、硬冷,她阅读或缝补时架在鼻梁上的那副眼镜(社会保险理赔的棕色塑料框),使她的表情更叫人看不透。她以前有过一头浓密、灰白的鬈发,娜希玛总喜欢把脸埋进她的头发,裹着,嗅闻着,为了取乐,为了解忧。她们抵达此地不久之后,娜迪亚就大把大把地剪去了头发。娜希玛从学校回家时,发现她坐在厨房的凳子上,头顶几乎被剪秃。母亲一下子萎缩了,看来瘦小而疲倦,苍白的脸使她的蓝眼睛显得更为浅淡、透明。娜希玛不知该笑还是该哭,但娜迪亚的眼神清楚地警告她:做都做了,不要废话。

这是她宣战的姿态。娜迪亚去除一切快乐的可能。她剪去了那一头优雅的长波浪,也随之把过去一笔勾销,她废去了娜希玛在庞讷德皮的童年,废去了电影院、一桌的菜、大盘的椰子饭和凯加斯喜爱的热带沙拉。她甚至不准娜希玛提这名字,只准她单说个K字。

父亲的名字。娜希玛想到这个去历险的男人,她看见他高大的个子,看见他清澈的眼睛在沉郁的脸上发亮,亮得像狗的眼睛,甚至在黑暗中也能看见的眼睛。“那希”是父亲的姓,意思是随风而去。他轻得不能和她们生活在一起,他就像鸟一样地被风带走了。

这座古城盘踞在临海的背阳坡,曾是向世界宣战的梦想之地。一座幽暗的矿城,没有花园没有鸟,就只有繁殖力像跳蚤的鸽子,有时还有海鸥盘旋在垃圾堆上鸣叫,湿湿的小路上,下午四点天就已暗。山路底,是港坞和幽暗的酒吧,酒吧里挤满糖浆似的女孩和耗在点唱机前的美国人。

此地,唯一美丽的是海,但不是K有几次带她到杜盖海滩去看的那种滚镶浪花的碧海蓝天,也不像勒阿弗尔那种有一摊摊污水的工业港,而是像一潭晶莹发亮的黑色湖水,时而冷漠不可亲近,时而令人动容。

娜迪亚·里夏不再到海边去,尤其到了夏天,绝不靠近海滩一步。娜迪亚讨厌海,那是娜希玛后来才明白的,也许是因为K爱的是海,而不是她。娜迪亚休假时足不出户,拉上窗帘,坐在床上,补衣服或记账,鼻梁上挂着那众所周知的眼镜。冬天时,她把自己裹在格子花棉被里,失神地盯着比塔-特米克斯牌电炉的淡红色电盘,看着那像毒毛窜动的波状火光。公寓的墙渗漏,水绵绵地沿着窗户滑下。娜迪亚无视她买给娜希玛的旧电视,目光没离开过电炉:“没错,这就是我的电视。”

偶尔,她会拿起女儿从流动图书车借回的书来读,一本小说,然后很快就把书扔在一旁,并附注:“我看不出这故事有什么重点。”对她而言,世界不过是蠢话和谎言。她只相信一件事,那就是肉体的痛苦。

娜希玛和谢里夫交往。有一天,他拉起她的手,要和她一同走在街上,她想抽回手,但因为他牵她牵得那么紧,她想,对他来说,这是重要的事,也就任由他牵着手了。这是个游戏,他牵得那么理所当然。娜希玛有点难为情,但是从那一天起,她习惯走路时把手交给他,不过得等走到比那条五月路更远一点的地方。她不愿让邻居女人对她妈妈说闲话。

谢里夫拥有娜希玛所没有的家。他有名符其实的爸爸、妈妈,还有像电影中的那种祖母,以散沫花染发,端坐在宽大的沙发里,像女皇般指挥着妇幼军团。她名叫法蒂玛。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娜希玛,纵然娜希玛并非伊斯兰教徒。她用阿拉伯语给她起了些昵称,像是“ya kbidtim,我的小心肝”,或是“benti laaziza,我的小千金”,也会叫她“sarsara,蟋蟀”,因为她是如此黑瘦,如此娇小。有人用一个大的铜托盘为她端来茶和突尼斯的甜点,而小孩们和女人们就靠着垫子席地而坐,偏着头看电视,浪漫文艺片使娜希玛看得出神;或者,法蒂玛把一卷带子放进收录音机,娜希玛就听着埃及的、叙利亚的、突尼斯的乐曲,女人卖力演唱,小提琴哀鸣呼应,而谢里夫的两个小妹则在单面鼓的旋律中表演。声响、气味,悬在这小公寓里翻滚,娜希玛也跟着晕头转向。她忘记了一切,她笑着,好心地鼓掌。谢里夫的妈妈用阿拉伯语和娜希玛说话,谢里夫翻译。娜希玛还学了些短句,(1)(2)如:La,choukar allah wajib,或是小孩理发回来后说的saha。她甚至还从小弟们那里学来一些粗话,这可使谢里夫大发脾气。

谢里夫的父亲在沙雷米托造船厂工作,这也是为什么谢里夫会在那里当学徒。他的母亲替金角湾的有钱人帮佣,从他们的别墅可以眺望海洋,还有空中花园和游泳池。他的姐姐订婚了,在婚期到来之前,她在摩纳哥的牛仔裤加工厂做事。最讨娜希玛喜欢的是谢里夫最小的弟弟穆拉德,八岁,有一撮头发卷成环状,眼睛和玛瑙一样又黑又亮。娜希玛替他取了小名:迈克力,逗得他开心地笑了,因为他只认得迈克尔·杰克逊,在电视前模仿他跳舞可是有模有样。他们一起出游,娜希玛把左手交给小弟,右手交给谢里夫,他们组成一支古怪的队伍。有一天,在海防巡道上,几个戴棒球帽、拿粗链子的混混攻击他们,但是高壮的谢里夫拿起一块大石头回敬那几个混混:“谁敢第一个向前,我就砸碎他的脑袋。”趁这个时候,娜希玛带着穆拉德全速冲向港湾,心脏都跳到了嘴边。事后,穆拉德慎重地将他的一把锯齿刀献给娜希玛,并示范怎么用这把刀。从那天起,娜希玛有了不同的感觉。她感到心中好像有两个人,而且总有一天得做个选择。那是她从未想过的,她为此痛苦。她也想到了凯加斯,想到他离开的方式,想到他将娜迪亚和她孤单地留在世上。她开始认真地恨起他来。他,仿佛用离开来敲开她内心某种东西,也许,那被敲开的是生与死的界限。那把刀,她第一次使用时,是对着自己。夜里,她躺在她的床上,用刀尖抵住自己的胸膛,压在双乳之间,为了感觉传递到刀上的阵阵心跳。每晚,她都增加一些力道,直到皮肤凝出一粒乌黑的血珍珠。“阿扎尔”,独自停泊在锚地中央,仿佛是来找回某件东西或某个人。

娜希玛每天早上一醒来就跑到港口,脸红心跳得像是去与情人约会。大船一直都在那里,看起来却不像同一艘船。有时船转过身,准备起航;有时,船侧面向她,让人能清楚看见它那每一条缆绳、每一个在甲板上的人影,还有辅助帆的篷边下的每一根帆索和每一根支索。某些清晨,主帆升起,在主桅上并不完全展开,向外形成一道曲线,娜希玛能够清楚辨识那些非常细长的木纹,像极了一片大叶的叶脉。娜希玛养成了去探望它的习惯,它不再使娜希玛害怕,反而成了亲切友好的景象。一只巨大的兽独自栖息在属于它的平原,无声地向娜希玛发出邀请。就是在那一刻,娜希玛第一次有了想靠近它的念头,想驾着小艇划向它那饱满的船身,想碰触它,想处在它的身影之中。可是不管娜希玛怎么说,谢里夫全听不进去:“你疯啦?老板会杀了我。”暮色沉沉,沙雷米托的橡皮艇在港湾浑浊的水面上左摇右晃,轻轻地向前划去,划向轮船船首,恍若滑入梦境。

某个早晨,桅杆间的白色大帆如帐篷般伸展开来,娜希玛想象船长正躺在吊床上,望着地平线上的白云,做着白日梦。她侧耳倾听,一种尖锐、轻盈的声响从海面上传来。谢里夫什么也没听见。“有啊,你听,咦噫……”他摇了摇头。“我确定那是有人在甲板上拉小提琴,你想,会是默格吗?”默格,胡安·默格,世上最富有的人之一,在吊床上拉小提琴的胡安·默格。人人都在谈论胡安·默格,他拍的电影,他挥霍的钱,以及,他古怪的作风。听到音乐使娜希玛感到愉悦,这个发现似乎就是能将她带向“阿扎尔”的正当理由。

谢里夫并没有体会到娜希玛的预感。当娜希玛坐在海防巡道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阿扎尔”时,谢里夫稍微等了她一下,然后便嘀咕着离开:“真是懒得理你的电影明星,理他那艘电影船!”

娜希玛觉得他的妒忌来得莫名其妙:“搞清楚,他不是明星,他是拍电影的,懂吗?”谢里夫耸耸肩,他恐怕从没想过有人去拍电影这种事。然而,若他真的在妒忌,那可能意味着默格是真的能吸引她,而她,就不再会是被关在五月路小公寓里的那个坦率、明朗的小女孩了。

默格偶尔会不期然地到岸上来。脱离大船的小艇,不疾不徐穿过海面来到迎宾码头,后头站着的是马达加斯加的水手,他一脚跨在油门操纵杆上,而前头是默格,端坐在甲板上,戴着一顶渔夫帽,模样滑稽。但是,即使他们前进得缓慢,娜希玛还是无法比他们更早跑到港口。默格是为商务而上岸,一辆来接他的出租车载走了他,在往摩纳哥的公路上全速奔驰。娜希玛不明白为何能从奔驰幽暗的玻璃窗瞥见默格对她是那么的重要,也许不过是好奇。也许,她隐约在期待什么,期待他看见她,和她说话,期待她能身处甲板上,那么,她的一生就会因此改变。她是被囚禁的人,而他,是个随心所欲的自由人,随时可以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像毫不迟疑的海盗,像奋不顾身的猛禽,往他那艘船俯冲而去。

那个星期天——十二月一日,娜希玛不期然和他擦肩而过。她之前没留意到那艘小艇,也可能是默格没在船上过夜,没有赶来接他的车。只有一辆灰色轿车在港埠一角的咖啡店等着,露天座有一两个渔夫坐在遮阳伞的阴影下。某一刻,一小群人走在堤防上,当他们走到船坞时,娜希玛认出这群人中间的默格。他没戴渔夫帽,穿了一身浅色的衣服,皮鞋擦得油亮。他就在这群人中间,当他经过娜希玛面前,他看着她,完全没听身旁的人说话,要不就是听得心不在焉,他微眯起眼睛,带着好玩的表情,浅浅笑着,似乎在低声说:“我看见你了!”

娜希玛是那么的惊讶,以至于时间只够她微微一笑,她感觉到自己面红耳赤,胡安·默格的眼神是一种紧绷的弦,颤动直抵内心深处。一秒钟之后,灰色轿车的门开了,娜希玛瞥见他的女人,高挑,漂亮,一头红发,肤色乳白。胡安·默格上了后座,关上深色的玻璃门,而那些坐在一边的人,愚蠢地鼓起掌来,好像在他们面前进行的是电影场景。这是多么怪诞荒谬,娜希玛觉得丢脸,她可以料到谢里夫会怎么说。

娜希玛恼羞成怒,对她自己,也对默格。发生在娜迪亚身上的:孤独,一无所有,被迫远离家园窝在五月路这栋潮湿阴暗的公寓里,而这全不干他的事。他就像K,不闻不问,娜希玛因此讨厌他。无可改变,她只好继续被囚禁,透明,就只是个sarsara,一只窝在壁炉一角的小黑虫。她必须离开,拋开一切。

那晚有烟火,“阿扎尔”张灯结彩,像个生日蛋糕,有点夸张,有些可笑,真是一艘电影船呐,娜希玛这么想。于是她做了决定,并且不让任何人参与这个秘密。她在本子的某一页上留了话给娜迪亚,对她说自己不知何时会回来。她一路走到港湾,松开小船的缆绳,悄悄地滑向锚地中央。天冷,月光皎洁。她哆嗦着,有种巨大的不真实感。她只带了一个背包和一条从床上抓来的被单。小船轻轻磨蹭大船的身体,她找到了水上的舷门。她一脚踢开小船,登上甲板,慢慢地,以免发出声响。她匍匐爬行到船头,然后缩着身体靠在帆箱旁。她待在那里,张着眼睛,望着夜色,等着大船扬帆出航。(1)阿拉伯语,别客气。(2)阿拉伯语,语气词,相当于“耶”。默格

五十五岁的胡安·默格算是风云已尽。在此之前,他活得无忧无虑,周旋在金钱、挥霍和女人之间。他总是被报章杂志抨击,但那是令人喜悦的纠缠,甚至可以算是对他公然的崇拜,对他的财富大有贡献。

为庆祝五十大寿,默格做了一件疯狂的事,他在芬兰图尔库的造船厂,依着他的草图建造了一艘主高八十法尺的桃木帆船,瘦长得像信天翁的翅膀,就这样,他实现了儿时的梦想。他将之命名为“阿扎尔”,以纪念那装饰在骰子幸运面的小橘花,那是他曾经用来衡量财富的,当时的他还是巴塞罗那兰布拉大道上的少年。他注意建造过程中每一个最微小的细节,精选内壁的材料、装饰和每一个组件,要把“阿扎尔”同时打造成最理想的住所以及他的制片公司。

他特别挂心前舱——他夸张地称之为船主的舱室——为之设计了一张宏伟壮观的锥形大床,占去船头最尖端的位置。这是一张梦想在睡眠之外铺展的床,在黑缎的床单上,在某类极品的木板上,为爱逍遥,或者就只是靠着艏柱,身在岛屿与陆地之间的某处在金波荡漾中遗忘世事。紧临卧房,他布置了一间灰木的浴室,能从巨大无比的土耳其浴缸那儿辨识出幽暗的地平线。最后,因为不愿依赖任何人,所以他尽力设法找出简化掌舵操作的方法。他将绞盘、缆绳串接在一面电子板上,就能独自从驾驶舱里遥控。主帆和后桅帆在帆桁上盘起,艏帆则定在支索上。

那是他一直想要的。自由自在。将他所有属于陆地的不动产了结:纽约、巴塞罗那的公寓、家具、汽车,以及二十五年拍片所累积的各种玩意,比如布景、奖品、书信、剪报、礼物、相片和纪念品。他只留下需要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派得上用场的,一些能进到船上小宇宙的东西。

该是如此的孤僻引导了他的选择。在与萨拉离婚后,在经历那样的单身、无事一身轻后,胡安·默格终于明白自己是彻底孤独了。曾经围绕在他身旁的不过是奴隶和寄生虫。那辉煌的几年,在拍摄《半月王朝》期间,在伯利兹海防线的珊瑚礁上,一波自行退却的浪,把位置留给了沉寂。他一直等待的正是那样的寂静。默格回到马略卡岛的帕尔马湾过冬,在那里他有时会躲在他那漂流的城堡里,窝在幽暗的木制驾驶舱里,铜制仪器在其中发出光亮,就这样待上一整天,只是看着雨滴落在港埠的样子。或者他会独自进城,坐在帕西欧露天咖啡座,装出研读电影剧本的样子,他收到的总是同样愚蠢的故事,既蠢又无聊,令人发腻的滥情。在“阿扎尔”的甲板上,他对临时秘书口述要写的信,或是接见来拜会的人,都是些想找投资、找钱、找个配角演的人。他偶尔会封闭自己,倔强、报复性地不发一言,某种精神衰弱一点一点地在他身上蔓延,像吸了毒。

他无人可倾诉,唯一能长久保持关系的人是他的驾驶,名叫安德里亚姆纳,原籍马达加斯加,瘦长得像发育中的少年,尽管皮肤非常黑,但光滑的脸上具有亚洲人的特质,让人难以判断年纪。在“阿扎尔”船上,他绝对保持沉默、守口如瓶,而且行动敏捷、入睡也快。(1)他的语言怪异,混合着法语、英语和克里奥尔语;其实,他也难得开口说话。正因为他的沉默,默格才能忍受他那么久。况且,安德里亚姆纳是个罕见的杰出水手,他凭直觉驾船,既不必查航图,也不必看仪器,只需嗅嗅空气、看看云就能判断隔天的气象;操纵无误,从不触礁;动如脱兔,静如处子。默格是在马略卡的帕尔马遇到他的,那是在横越大西洋的前一年。安德里亚姆纳在一番莫名的口角后,被解职下船,没护照,没行李,身边只有一条长裤和一件非洲衫,待在旅客候船室里。要不是“阿扎尔”到那里,他可能最后会被关进牢房,等着官方找个国家将他驱逐。他一上船就立刻找到自己的位置,准确得像猫似的。默格会雇用他,当然是因为喜欢这种不要求、不多问、自动自发的举止。安德里亚姆纳先是担任小水手,不久即几乎一人全包船上所有工作。当默格计划长一点的航程时,安德里亚姆纳会多雇用两个船员、一个厨师、一个女佣。而到了几个月的冬季停航期,或在马略卡的帕尔马长期停靠时,他便遣散这些人,独自做事。他上市场买菜,做出的菜辛辣却又叫人食之无味,还有大锅大锅撒满藏红花的虾米饭,一桶桶墨绿的腌辣菜。这使默格想起自己的童年,那种粗糙又顽强的贫苦,竟也成了一种享受。这和他那奢华、浮夸的漂流城堡多么相称啊!

他也有离开的时候,没事先商量就要走人。他只简单地说:“船长,我明天走。”去哪?也许是去找女人,默格这么猜想。起初默格会试着留住他,却是白费工夫。他不给任何会再回来的承诺,这也是默格赏识他的一点。他是不可捉摸的。他是一个真正活在海上的人。

这几年,默格不必提防他人,无须顾虑道德,不必战战兢兢,日子就那样过下来了。既然没有国土,也就没有律法。他想过,他的国土是以“阿扎尔”的船体为界,对他来说,周长有限的船体既熟悉又敏感,一如自己的身体。船首那三角形的房间、黑色的床、浴室,还有宽敞的平台,他在那儿安排会面、公务及享乐活动,在那儿宴客、纵欲,那里还上演他的制片阿尔邦为他搞出的“四目相视的小芭蕾”,为此带来的女孩一个比一个年轻。

但是他真正的祖国,曾经是海洋。每当他有足够的钱来遗忘世界、来设定目的地并离开,他便投身航行于公海的冒险。当他在“阿扎尔”的舵前,他感觉到巨大的船身在波涛间滑行,前进,震动着船肋,他也感觉到风在侧支索间的特殊颤动,而正是这样的力道,把主帆和艏帆鼓胀开来;每一次,他都能感到一如首航时的陶醉。就在“阿扎尔”于一九六六年六月初的那几天驶离芬兰的海岸,越过奥兰群岛后,便直奔向斯德哥尔摩。如今,那一刻的景象恍如昨日,依然可见:在阳光下闪耀的海面,一个个湛蓝得如梦似幻的小港湾,白沙缭边的海滩,还有在水波涡漩上聒噪、盘旋的海鸟。有那么一阵子,是一群欢欣鼓舞的灰海豚伴随着他们,替他们在船首开路。有谁参加了那一次首航?想必有斯特凡、米莱娜·克拉默、阿尔邦。有安杰莉卡吗?或许她是后来在斯德哥尔摩和他会合的。她一上船就晕,即使海面平静得像明镜,她还是晕。而萨拉,她一开始就拒绝加入。她说,算命的可是预言了她将来会溺水而死。她带着萨里塔到他伦敦的公寓定居。是“阿扎尔”的诞生,导致了她要求离婚。

回到海的故乡,实在美妙绝伦,那是感官的愉悦,是一偿夙愿的畅快。他航向希腊、西西里,经过了一个又一个岛,沉浸在传奇的光晕里。当他接近蔚蓝海岸时,他收到航空母舰“大业号”发来的公文电报,邀他到维勒弗朗什参加七月四日的庆典。

在帕尔马的冬休期夜间,胡安·默格翻阅着鞋盒里的东西,里面保存着几张照片、《半月王朝》时期的几页旧报纸、电影剧本《伊甸园》的评论。纸张发了霉,照片上长了毛蕈,浮游着一层铜锈绿。十年、二十年的光阴,往事蜕变成游丝、斑点。一切都沉寂下来,唯独他脑海里那些生命的传言,继续着它的喧哗、乐章以及陈腔滥调。

第一次越洋航行,胡安·默格并不愿意和他人分享。那是他生命中最伟大的考验,他只愿意和安德里亚姆纳独立完成。他们在佛得角群岛久久等待,等掉了一整个十二月,终于趁风势稳定,往正西方出发,航行在日落中出奇平静的海上。“阿扎尔”的艏柱毫不费力地划开成群结队的飞鱼,破浪前行。有生以来,默格从未经历如此屏气凝神的时刻,那不是萨拉所能了解的,其他种种,名声、财富、电影,甚至爱情,全都一笔抹去。那些放在一个个鞋盒中的图片、发霉的照片,还有那些摆设、纪念品、战利品,全都在他出发前扔了。“阿扎尔”的船身航行到了海洋中央。每一波涌来的浪峰上,都披着一头随风翻飞的浪花。船身没发出吱嘎的声响,没露出任何吃力的迹象,仅仅在翻浪前行时稍减了速度;船桅一直震动着,支索则像紧绷的神经。

那一夜,默格无法入睡。他听着传来的一切声响,每一次晃动,每一波浪涌。安德里亚姆纳拍他的肩膀,竟使他从驾驶舱的卧铺惊跳起来去抓舵轮。要想在锥形大床上,或是在土耳其的大浴缸里做白日梦,免谈。其实,安德里亚姆纳是为送矿泉水而来。默格不再刮胡子了,就算洗澡,也只限用少量的淡水轻拍脸部、脖子。一切都变得又咸、又冷、又湿、又黏。黑夜下的汪洋是心怀不善、隐而不见的恶魔。那时,他们大约是在北纬二十二度,靠近北回归线。新年的第一天,他们喝掉一瓶用海水冰镇过的香槟。

默格永远忘不了“阿扎尔”航行到终于能望见第一座岛屿的时刻,那是越洋的第二十六天(他全都细心地写在航海志里),黎明,近六点,从美丽的海上望去,他们似乎看见了什么,或者该说是他们感觉到了什么,一种存在,不远,坐落在地平线上,方位西南偏南。海水托着船,一波波从船尾推送。几分钟后,出现了一块狭长、墨绿的陆地,浪潮在岸边冲击出倾泻如注的浪花。一如传奇故事,首先迎接他们的是一群掠过他们脸颊的海鸥,对入侵者发出凶恶的目光,乱嚷嚷地挟风侧飞。不久,皮特尔角城的小海湾出现了凯旋的入口。

默格随后在孤独中注入了这种陶醉。一种极大的权威感,一种近似帝王、英雄的情感。主宰自己的命运和未来。那些在豪华旅馆大厅、只会走一贯路线的人们,都将结伴搭乘邮轮或私家喷射机来到这小岛,而他,却是完全独立地和一个寡言的水手挑战了这片汪洋。不会有人在他抵达的地方等他。他可以随心所欲改变航向,转往安提瓜、波多黎各,或是逆风向南,航向圣卢西亚、巴巴多斯,或更远,直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然后航向野蛮、未开化的大陆,在被河流夹淤泥所染黑的海上继续航行,航向巴兰基亚、航向卡塔赫纳。他是自由的,浪涛的力量已灌到他体内。海风、日晒、盐分,蚀去了他的睫毛,灼热了他那从曙光到暮色的脸庞。他们尚有三十天的食粮和淡水,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包括掉头转向东南,重走从前海盗船所开发的由巴西到非洲海岸的航线。

安德里亚姆纳伫立在大船前,望着那块浪涛在边陲碎成浪花的陆地。他什么话都没说,不表露任何渴望、任何个人的期待。这里或那里,对他来说都一样。他是个无牵无挂、无土无家的人。不会有一个地方是属于他的,不会有等他的女人,不会有孩子。也许那是他第一次穿越大西洋,或许他已经来过?他似乎认得一切,却又什么都不认得。某个晚上,在抵达的几个小时前,风微弱得鼓胀不起帆了。默格惊讶地发现他正在桌前查地图。他张开灵巧的手指,用掌宽测量还没走完的距离。他的手准确地停在他们即将抵达的定点上,图上著名的碉堡岬笔直延伸,仿佛是一只探入海中的手指。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胡安·默格一直记着那种权威感。于是他以加泰罗尼亚人的傲气说:“我行我素,”而他确是这么做的。于是,他可以几个晚上不睡,带着阿尔邦和其他同伴泡在酒吧喝酒,听瓜特罗普的音乐。那个时期,他无所畏惧,最蠢的赌都输得起。他把船留在安的列斯,二月天到纽约赴约时,只穿一件短袖花衬衫,在暴风雪中穿越中央公园,或是站在斯塔滕岛渡轮上,把冰冷当做幻觉而已。也许在当时,他以为自己是不朽的。

萨拉如今多大岁数了?还有萨里塔,长得像谁了?离婚后不久,他收到过一张萨里塔的照片,一头棕色的浓发,灿烂的笑容,那对大门牙完全和他父亲的一个模样,还有同样慧黠明亮、带些孤僻的眼神。以前萨拉总会说萨里塔的眼睛长得像她,眼神也像,还有又长又翘的睫毛,浓黑服帖的月弯眉。照片上没有只言片语,只印上日期,像个信号,什么意思呢?他不解地把照片收进皮夹,从此这张照片就没离开过他,甚至当他离开“阿扎尔”去办事时。如今,经过许多年,经过许多错误后,他猜出那张照片要说的是什么了。爱恨交织。感情丰富,泛滥成灾,这总一成不变。萨里塔青春期的照片是谁寄的?可想而知,是萨拉。那是她的作风。一个动作,单单一个动作,不吭不响,就道尽嫌恶、怨恨、倾注的泪、发狂的冲动、轻生之念、寻死的本能。

萨拉爱过他吗?就算是,又能代表什么?感情的事,今天是这样,改天就变了个样。今天,人家说要为你自杀,不久就对你憎恨起来,一心只想报复,更惨的是,人家打心里对你的憎恶,能把你冻到骨子里去。萨拉完全不是默格那样的人,她深谋远虑、精打细算、要求严格。她喜欢那些挂起罗纱窗帘、由各式大小烛台照亮、且四处摆挂纪念品和饰品的白色豪宅。她是富家千金,不懂饿是什么,不必为明天担忧,而局促在有限的视野里。她曾是个勇敢的女孩,尽一切努力去了解默格,也曾原谅过他那些小小的出轨。“怎么一有小妞经过,你就非得跟在后面跑?”那时,他是一只偷腥的猫,只有在外头丧了气、饿了或是需要包扎伤口时才回家,然后,在感到乏味之前,他又出去了。然而,萨拉每次原谅他时,都像个银行职员,要在账簿上记下一笔。钱绝对是默格生命中的大事,是他唯一热爱的,也是他唯一唾弃的。通过约翰·丹齐格,萨拉的父亲,默格结识了些制片人,找到了工作,担任过维多、卡普拉的助理。萨拉是因为爱萨里塔才原谅默格,她要她的女儿毫不怀疑,像相信圣诞老人那样相信她的父亲。然而,她的一番苦心被枉费,整个家逐渐瓦解,最后变质走样。她禁不住对他说:“你刚到美洲时,你什么人都不认识,你什么也不是。”他不过是个外来移民,一如卓别林。

爆发了麦德林女孩事件后,她忍无可忍了。那和之前的出轨是两回事:一个好莱坞大道的小明星,他不但把她带到汽车旅馆,还带她坐他的船去了一趟巴哈马。简直是无可挽救、丑恶、亵渎的行为。那女孩年纪太小,毫无自卫能力,她不该受到默格如此糟蹋,那和他去侵害萨里塔没两样。萨拉甚至不必再和默格会面,几个星期内便拿到了离婚证书,一切全由律师搞定。为了丹氏家族的名声不被丑闻玷污,他们花了好几百万法郎,终止诉讼。

而她,小混血儿,麦德林的那个女孩,她如今该是几岁了?默格对自己并没常想到她感到意外。反正她也不是他生命中唯一的浮光掠影,然而,她却是最令他心神荡漾的一个?是因为她,也多亏了她,他必须改变一切,回到原点,从零开始。如果说他不曾多想那事件,并非是他不在乎,也不是他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本名。他想着:小混血儿,因为她留给他的正是这种色彩的感觉。玛特。玛丽亚·特雷莎·桑坦琼,一个电影中的名字,他为《牙买加飓风》所想的电影名字。玛特,一个青涩小妞的名字,她细致纤瘦,曲线却已经发育得完美,修长的身体风姿款款,胸挺臀翘,两处腰窝留下两块小窝痕,那是欲望的印记,流线型的腿长不见底,还有纤细的脚踝,平贴地板的长脚,白里透红的脚掌。

玛特,小混血儿,他喜欢那样叫她,并对她承诺过,不论他到哪里,都要带她一起走。他教她如何演戏,如何在两架摄影机前拿捏,如何正视聚光灯而不眯上眼睛,还教她要用轻柔、带点克里奥尔语花腔来说台词,好诱惑琼森“船长”。他偶尔还会想象她在身边,他要为她在卡塔赫纳古城上租一栋白色的大豪宅。他幻想着电影《飓风》的首映会,那该是他最好的电影,是他对生命、美和爱的绝唱。他还该为玛特办个大型宴会,和那些好莱坞的知名女星一样,喧闹、烟火、狂欢,让那些门客们看得眼花缭乱,为玛特罩上银河的光环。睁大眼睛的他,将饮下至美的青春、纯真与恩典。

没错,就是要热热闹闹,要有烟火、派对,也就是要美酒佳肴、纵酒作乐,有钱人才能借此在贫乏的世界中享乐。而他,默格,是从垃圾堆里出生的,就像他老爱对萨拉提起的,带着挑衅。脑袋被产钳夹着出生,过程糟糕得使所有在场的人,包括产婆、教母、父亲——母亲死于难产而不能发表意见——决定,这种小鬼的命不值得活下来。他在帕尔马老街长大,当小混混,之后在巴塞罗那见识了一切,生生死死,是是非非,穷困潦倒,吸毒酗酒,逛过窑子,甚至还参过军,当时他未满十八岁就去从军,战争不久就结束了,他被雇去运尸体,将一九三九年的死刑犯运到公墓。

白吃白喝的人,投机的人,骗子,伪善的人,所有这些人,对他们为之工作的对象都十分不屑,尤其对那些在百老汇、香榭丽舍大道和莱斯特广场争先恐后排队看他们拍出的电影的人特别不屑。除了金钱和权力,他们别的都不信,他们随时准备去揭发,为达目的而背叛;要是他们掌控了可以将对手送入圈套的神奇按钮,那么,他们的指头会因为使劲按按钮而发麻吧!胡安·默格,他梦到过《飓风》,唯一也是最后一部能配得上“阿扎尔”精神的电影。拍这部电影,为的不是自己,而是萨里塔,他将在片中向女儿展现曾经的他,呈现他最初的真实世界,那时既没有投机取巧也没有吃软饭的人,既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在那世界里,海盗们是唯一的好人,丑恶全被一个小混血儿的纯洁灵魂涤清了。他忘了那都是白日梦,时光并不会倒转。

那一切都过去了。如今,风水轮流转,就某种程度来说,身败名裂的默格,算是走到了尽头。

然而,有个影像不断纷扰着他的白日梦,那是他想挥去的,如同想要删除剧本中某一句写坏的台词,如同交付时间去瓦解人类自以为不朽的大部分创作。在麦德林的旅馆内,被煤气灯照亮的中庭里,长(2)着绿色植物和像是人造的“乐透草”。老妇人蜷缩在门旁,像是个印第安老妪。而就在中庭长满苔藓的石板路上,在雨中,玛特赤裸地横躺在那里,头转向一个异常的角度,颈部扭断。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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