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5 2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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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村上春树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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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村上春树: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试读:

作为选择对象的磨难

有一句箴言说,真的绅士,不谈论别离了的女人和已然付出去的税金。此话其实是谎言,是我适才随口编造的,谨致歉意。倘若世上果真存在这么一句箴言,那么“不谈论健康方法”或许也将成为真的绅士的条件之一。我想,真的绅士大约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喋喋不休地谈论自己的健康方法。

一如众人所知,我并非真的绅士,本就无须一一介意这类琐事,如今居然动笔来写这么一本书,总觉得有些难为情。下面这话颇像狡辩,更令人惶恐:尽管这是一部谈论跑步的书,却不是谈论健康方法的书。我并非要在这里高谈阔论、振臂一呼:“来呀!让我们每天跑步,永葆健康吧!”归根结底,这些都不过是思索的片段,抑或自问自答——对我个人而言,坚持跑步究竟有何意味。仅此而已。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客观认知的东西来。我也衷心地想对毛姆的观点表示赞同。所以作为一个写作人,抑或作为一个长跑者,就跑步来写些个人的点点滴滴的文字,还以公开出版的形式发表出来,也算不得太过离经叛道。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

有一次,我躺在巴黎的酒店客房里,阅读一份《国际先驱论坛报》。碰巧那报上刊登着对马拉松运动员的专题报道。采访了好几位著名的马拉松运动员,逐一向他们提问:在比赛途中,为了激励自己,是在心中念诵怎样一种咒语真言的?这个策划相当有趣。读了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当真都在心中想着形形色色的事情,才跑完这42.195公里。全程马拉松就是如此苛酷的一种比赛,不念诵咒语真言,便无法坚持到最后。

其中一位选手,自从开始跑马拉松,每次比赛都要在脑中回味哥哥(此人也是一位长跑运动员)教给他的两个句子: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这便是他的真言。其微妙的含义难以准确翻译,明知其不可译而硬译,不妨译成最简单的“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关键词是这个optional。假如说,跑着跑着突然觉得“啊呀呀,好累人啊,我不行啦”,这个“好累人”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然而是不是果真“不行”,还得听凭本人裁量。我以为,这两句话简洁地归纳了马拉松比赛最重要的部分。

我下决心写一本关于跑步的书,说起来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便苦苦思索,觉得这样不行那样也不成,始终不曾动笔,任烟花空散岁月空流。虽只是“跑步”一事,然而这个主题太过茫然,究竟该写什么,如何去写,思绪实在纷纭杂乱,无章无法。

然而有一次,我忽然想到,将自己感到的想到的,就这般原模原样、朴素自然地写成文章得了。恐怕舍此别无捷径。于是,从二〇〇五年夏天开始,零零星星地动笔写了起来,二〇〇六年秋天写完。虽然有一部分引用了从前写的旧文,但基本是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不施虚饰地记录成文。诚实地书写跑步,某种程度上也就是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写到一半时,我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将这本书当作以跑步为基轴的一种“回忆录”来阅读,也无甚大碍。

即使不足以称为“哲学”,然而我想,这里面含有一些类似经验法则的东西。一些无甚大不了的玩意儿,却是我通过实实在在地运动自己的躯体,通过作为选择的磨难,极其私人地感悟到的东西。也许并不值得推而广之,但无论如何,这,就是我这个人。2007年8月某日第一章2005年8月5日 夏威夷州考爱岛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

今天是二〇〇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夏威夷每每被说成四季常夏,但毕竟位于北半球,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热,不过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那被红砖和混凝土重重包围、犹如拷问一般的闷热相比,此地舒适得简直有如天堂。根本不需要空调,只要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剑桥的人听说我要在夏威夷度过八月,都众口一词地表示惊讶:“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赶到那么炎热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们并不知道,打东北方从不间断地吹来的信风,让夏威夷变得何等凉爽;他们也不知道,在鳄梨树那风凉的树荫下安闲地读书,兴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湾里游泳,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今天早晨将录制了满匙爱乐队的《白日梦》和《满匙爱之歌》两张专辑的MD放进随身听,一面听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时十分钟。

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断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这对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也不为过。

跑步途中,下了一场短暂的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地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阵细细的雨,便仿佛“俺还有急事要办”似的,就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来不及回眸一顾。于是那永恒的毫无遮拦的太阳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这简单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难解之处和含混模糊,既无比喻亦无象征。途中遇到几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数大致相当。这些脚踏大地、气宇轩昂、疾速奔跑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盗在身后追赶他们似的。也有双眼半睁半闭、边跑边呼哧呼哧喘气、两肩无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许是一周前刚刚检查出了糖尿病,主治医师竭力劝告他们每天坚持体育锻炼。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

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潜心倾听着这令人心平气和的音乐,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点点滴滴地苏醒过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倘若有人制作我的传记影片(仅仅想象一下便觉得毛骨悚然),则在剪辑阶段就会全部删除。“这个小插曲删掉也无碍,虽然还不错,不过太普通啦。”恐怕别人会这么说。没错,就是这种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却自有意味,是有用的回忆。也许我在回忆这种种琐碎时,会不知不觉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严肃。于是,在这些比比皆是的鸡零狗碎的尽头,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滞留在这考爱岛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时,我不时觉得自己只是一根被冲上海滩的漂流木。从灯塔方向吹过来的信风摇曳着桉树的梢头,沙沙作响。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个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十分“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接连不断地跑这么长的距离,是许久不曾有过的事情。

新英格兰的夏天,远比不曾经历的人想象的难熬得多。虽然也有凉爽的时光,不过令人难以忍受的炎热日子随即到来。有风吹拂的时候还算好的,一旦风儿停息,从海上便飘来雾一般的湿气,犹如潮湿的薄布缠裹住人。顺着查尔斯河河滨跑上一个小时,就仿佛用水桶泼过水,身上每样东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湿。因为日晒,皮肤火辣辣地疼。头脑变得朦胧恍惚,无法完整地思考任何一件事情。可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为什么从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认真地”跑步了?可以举出几项理由。首先,人生逐渐变得忙碌,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由地抽出时间来了。并不是说年轻的时候时间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没有如此繁多的琐事。不知何故,琐事这玩意儿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马拉松移向了铁人三项比赛的缘故。众所周知,铁人三项赛除了跑步,还包括游泳和自行车两部分。我本来是一个长跑者,对跑步并不感到惧怕,可是想掌握另外两项比赛的技巧,则必须进行相应的训练。我从基础开始,矫正了游泳的姿势,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技巧,还重新锻炼了肌肉。这是费时费力的功课,因此削减了用于跑步的时间。

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跑步,最大的原因或许还是从某个时刻开始,对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跑步恐怕是最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了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

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但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太在乎胜负成败。这种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才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跑过一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是特别重要。倘若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参与比赛的普通市民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有参赛动机就是“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的人,这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比如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期的成绩,就是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没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换言之,对长跑选手而言,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可能才是最重要的。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个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对我来说,不单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自然有个人差异,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游泳选手在二十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拳击手则在二十五到三十的岁数,而棒球选手在三十五岁左右,会分别跨过肉眼看不见的“分水岭”,这无从回避。我询问过眼科医生:“世上难道没有不会得老花眼的人吗?”他觉得颇为好笑似的回答:“这种人,我至今还一个也没见过呢。”好在艺术家的巅峰状态因人而异,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后几年间,写出了《群魔》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意义最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多梅尼科·斯卡拉蒂一生创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键琴奏鸣曲,绝大部分是在五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写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后半期,跑步者的巅峰到来了。在此之前,我是以三个半小时为基准来跑全程马拉松的,节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钟、一英里八分钟。有时突破三个半小时,有时突不破——突不破的时候居多,然而总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绩跑完全程。即便觉得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时四十多分钟来。哪怕几乎不曾练习,哪怕身体状态不佳,时间也很少超出四小时。这样的时期好似平稳的台地一般,延续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势头逐渐不对了。虽然和从前一样练习,但是用三小时四十多分钟跑完全程渐渐变得颇为吃力,节奏变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终于勉勉强强接近了四小时才跑完全程的界线。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究竟是怎么了?我不愿承认是年龄的原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还没有躯体渐趋衰弱的感觉。然而任凭如何否认它漠视它,数字却在一步又一步地后退。

成绩不尽如人意大约也是一个原因,我开始考虑跑比全程马拉松更长的距离,开始对铁人三项和壁球之类的运动产生兴趣。一味跑步,身体没准会变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运动,来塑造一个全面发展的身体,这样不是更好吗?我如此思量。

我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能比从前游得快了。肌肉也积极接受了新环境,体形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马拉松的成绩却仿佛退潮的潮水,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继续后退。跑步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无限的乐事一桩。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理应敞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跑者蓝调”。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地逝去,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好此处的生活场所,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清冽的空气,蹬踏着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条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河流,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的人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

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慢跑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无止地跑下去,跑上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碰上长长的红灯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但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

跑步时我一般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相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的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步者一面听着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MD。与iPod相比,MD显得机身偏大,存储空间却小得多,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在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做爱搅和到一起一样。

如前所述,七月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精疲力尽。考虑到这些,能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山姆·亚当斯的夏日爱尔啤酒)和甜甜圈自是不可或缺,可日复一日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

一个到了我这样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直存在于我身上。比起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别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算得上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要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就行。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多没有长时间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儿八经的事情。

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即使在这样的空白当中,也有片时片刻的思绪潜入。这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心灵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贯之的。话虽如此,潜入奔跑的我精神内部的这些思绪或者说念头,也不过是空白的从属物。它们不是内容,只是以空白为基轴渐起渐涨的思绪。

跑步时浮上脑际的思绪很像天际的云朵,形状各异,大小不同。它们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然而天空犹自是天空,一成不变。云朵不过是匆匆过客,它穿过天空,来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来。所谓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东西,既是实体又不是实体。天空这种广漠容器般的存在状态,我们唯有照单收下,全盘接受。

年过半百的我已处于人生的后半期。二十一世纪之类果真来了,我不折不扣地迎来了五十多岁,这种事情在年轻时无从想象。从理论上说,总有一天二十一世纪会到来,不出意外,届时我将迎来人生的五十年代,这不言自明。然而年轻时的我要在内心描绘出自己五十多岁的形象,就好比具体地想象死后的世界一样困难。米克·贾格尔年轻时曾经口吐豪言壮语:“我如果到了四十五岁还在唱《满足》,还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如今他已过六十了,还是继续在唱《满足》。有些人为了此事笑话他,可是我笑不出来。年轻时的米克·贾格尔无从想象四十五岁的自己,年轻时的我也无法想象这样的事情。我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么?不能。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轻摇滚乐手,当时说过何等的蠢话都没有人记住,也不会被别人引用。难道不是仅此而已?

而现在,我正置身于那个“无从想象”的世界。如此一想,便觉得有点好笑。置身于此的我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连我自己都揣摩不透。但似乎不必虚张声势地视为重大问题。对于我来说(对其他人恐怕也一样),这是首次体验到年龄的增长,也是首次体味到由此带来的情感。倘若从前历练过,哪怕仅仅一次,也多少能明了各种各样的事情。而首次经历就不那么简单了。我唯有将细微的判断暂且留待后日,先将眼前的东西照单全收,姑且与它一同生存下去,就好比对待天空、云朵和河流的态度。这些东西中无疑有某种滑稽可笑的成分,而根据心境的变化,它们未必一文不值。

前面说过,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但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别人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愉快的事,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重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在人生中其实很有必要。仔细想一想,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坚持写小说。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受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甚至还产生了一种罕见的状况:为数绝不算少的人把它拿在手中阅读。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是我的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了这种自立性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并依循着这样的思考度过人生。就结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主动地追求孤绝。对于从事我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尽管有程度上的差异,这却是无法绕道回避的必经之路。这种孤绝之感会像不时从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腐蚀人的心灵,将之溶化。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保护人的心灵,也细微却不间歇地损伤心灵的内壁。这种危险,我们大概有所体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须不断地物理性地运动身体,有时甚至穷尽体力,来排除身体内部负荷的孤绝感。说是刻意而为,不如说是凭着直觉行事。

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的非难时,或是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事与愿违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是个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这一点。而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只是一点点。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就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它的姿态和形状,将它当作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

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合作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感呢?一个职业小说家讨人喜爱这种事,难道真有可能么?我不得而知。或许在世界某个地方有,但恐怕很难推而广之。至少我很难想象自己作为小说家成年累月地不断写小说,同时私下里又能招人喜爱。被人嫌恶、憎恨和轻蔑似乎倒是更自然的事情。我也不打算说如果是这样,我反而感到放心。即便是我,也没有赏玩他人的嫌恶的爱好。

那是另外的事,还是来谈谈跑步吧。

不管怎样,我再次恢复了“跑步生活”。我相当认真地开始跑步,时至今日,又相当扎实地在跑步。这对年近花甲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甚明白。想必有什么意义吧,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情,并非大不了的分量,但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以后重新思考是我的特长,这特长随着岁月流逝而愈加洗练。穿上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然后开始跑步。脸颊承受着迎面而来的信风,仰头遥望将两条腿齐齐并拢横空飞去的白鹭,倾听令人回味无穷的满匙爱乐队的歌曲。

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只能把自己这种形象当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动地接受。这也许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从中发现的或许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东西。不过,这难道不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吗?至此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即便不能说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乐趣。

此话并非自夸(谁又能拿这种事情自夸呢):我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我是那种通过有血有肉的身体,通过伸手可触的材料才能明确认识事物的人。不论做什么,只有将其转换成肉眼可见的形态,我才能领会。说我是知识分子,不如说是一个物质结构的人。诚然,我也有些许理解力,大概有。如果连一丝一毫也没有,恐怕怎么也写不出小说来。然而我不是以在脑子里构建理论和逻辑为生的类型,也不是以思辨为燃料向前行进的类型,毋宁说是给身体现实的负荷,让肌肉发出呻吟(某些时候是悲鸣)来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强心领神会的类型。毋庸赘言,这样拾阶而上、循序渐进地得出结论,势必花费时间,也需花费精力。如果费时过多,待到终于心领神会,恐怕已为时太晚,时过境迁。然而这也无可奈何。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想就河流作一番思考,还想就云朵作一番思考,然而心中却是空空。我在自制的小巧玲珑的空白之中、在亲切美好的沉默之中,一味地跑个不休。这是相当快意的事情,哪还能管别人如何言说?第二章2005年8月14日 夏威夷州考爱岛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听着卡拉·托马斯和奥蒂斯·雷丁的音乐,一面跑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下午在体育馆的游泳池里游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时分去海滨游泳。然后在位于哈纳雷小镇入口处的“海豚餐厅”喝啤酒、吃鱼,是一种叫“挖路”(walu)的白肉鱼,请店家用炭火烤熟了,洒上酱油。配菜则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儿,配以大盆的沙拉。

进入八月以来,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

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

稍早于此,我在千谷车站附近经营一家类似爵士俱乐部的店。大学一毕业(因为打工太忙,有几个学分还没拿到手,该说仍然在学),立刻在国分寺车站的南口开了一家店,经营了三年左右,由于大楼改建,遂迁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钢琴,店里勉强可以容纳五重奏乐队演奏。白天供应咖啡,晚间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肴也一应俱全,周末还安排现场演奏。这种店当时比较少见,客人顺利地增多,经营还算不错。

周围似乎有很多人预测,这种业余爱好般的买卖注定不会成功,不谙世故的我不会有经营才干,然而这预测落了空。老实说,连我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是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倘若比作马匹,我恐怕不是专事比赛的赛马,更接近于从事杂役的驽马。我本是工薪阶层家庭出身的孩子,对做生意可谓知之甚少,不过太太却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种类似悟性的东西帮了大忙。任凭我多么优秀,仅靠一介驽马,也注定一事无成。

工作很是艰苦。清晨就开始干活,一直得干到深夜,累得筋疲力尽。也曾遭遇种种严峻的局面,也曾抱头苦思却痛无良策,也曾多少次饱尝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废寝忘食地拼命工作,渐渐地收支趋向平衡,还雇上了帮工。在即将迎来三十岁的时候,好容易能喘口气了。此前从能借钱的地方借足了钱,偿还债务一事大致有了头绪,我终于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虑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将脸探出水面,几乎无暇分心旁骛。现在好歹算是爬过了人生中一段陡峭的台阶,来到一个稍稍开阔些的场所,心里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经走到了这里,今后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对付过去。做一做深呼吸,缓缓地环视四周,回顾走过来的路,对该采取的下一步进行思考。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称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

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神宫球场距离我居住的公寓仅仅一步之遥,而我当时是个热情的养乐多燕子队支持者。天空中一丝云也没有,风儿暖洋洋的,是个无可挑剔的阳春佳日。那时候神宫球场外场上还没有设置座椅,只是一面斜坡,长着一片绿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饮着啤酒,不时仰面眺望天空,一边观看比赛。一如平日,观众不多。养乐多燕子队在主场迎战本赛季开幕战的对手——广岛鲤鱼队。记得养乐多燕子队的投手是安田。他是个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极难对付的变化球。安田第一局轻轻松松叫广岛的进攻无功而返。接着,在第一局的后半场,第一棒击球手、刚从美国来的年轻的外场手戴夫·希尔顿打出了一个左线安打。球棒准确地击中了快速球,清脆的声音响彻球场。希尔顿迅速跑过一垒,轻而易举地到达二垒。而我下决心“对啦,写篇小说试试”,便是在这个瞬间。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晴朗的天空,刚刚恢复了绿色的草坪的触感,以及球棒发出的悦耳声响。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静静地从天空飘然落下,我明白无误地接住了它。

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点像样的东西来”。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好,动手写啦!这时候才发现,我连一支正儿八经的钢笔都没有,于是去了新宿的纪伊国屋书店,买回一沓稿纸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钢笔。一笔小小的投资。

那是春天的事。到了秋天,一部二百来页、每页四百字的作品写完了。觉得心情甚是舒畅,但还不知道如何处理才好,便顺势投稿应征文学杂志的新人奖去了。甚至连复印件都没有拷贝一份,由此可知,我当时一定觉得如果落选,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无所谓。这就是后来那部以《且听风吟》为名出版的作品。当时我关心的与其说是作品能否得见天日,毋宁说是能否写完。

那年秋天,常败之将养乐多燕子队居然获得联赛冠军,进入总决赛,并且击败了阪急勇士队,勇夺全国总冠军。我紧张难捺,几度前去举行总决赛的后乐园球场观战——养乐多燕子队不曾预料真会夺冠,竟然将主场神宫球场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六大学棒球联盟。那年秋天的事我记忆犹新。晴好的天气日复一日,真是个美丽的秋季。天空澄澈高远,绘画馆前夹道成排的银杏树比历年更鲜艳明丽,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对我来说,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后一个秋天。

翌年初春,《群像》编辑部打来电话,告诉我“你的作品入围最后一轮评选”,当时我已将应征新人奖一事忘到了爪哇国,因为每天的生活实在太忙碌。猛然一听这话,竟一时无法明白对方在说啥,如坠五里雾中:“什么?”总而言之,那部作品获得了新人奖,夏天还推出了单行本。对那本书的评价也算马马虎虎。我年届三十,懵懵懂懂、稀里糊涂、毫无预料地就成了一名新晋小说家。我自然惊愕不已,周围的人恐怕更诧异。

自那以后,我一面经营着店铺,一面写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长的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子球》,其间还穿插着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甚至还翻译了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获得了芥川奖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说成夺奖热门,然而最终均未得奖。但老实说,我觉得无甚大碍。得了奖,必然又是采访又是约稿,没完没了,应接不暇,只怕影响店铺的生意——我对这一点更为担心。

经营店铺要记账,检查进货,调整员工的日程。自己也钻进吧台后面调制鸡尾酒、烹制菜肴。深更半夜店铺打烊后,再回到家里,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写稿子,一直写到昏昏欲睡。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三年。我觉得自己活过了相当于普通人两倍的人生。当然,每个日子肉体都辛苦难熬。而一面写小说一面经营服务业,形形色色的麻烦也前来凑热闹。服务业是一种无法挑选来客的行当。不管来的顾客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脸相迎热情招呼:“欢迎光临!”出于这个缘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体验了难以想象的事情。在这样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积极地吸收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大体上说,我是本着向前看的态度,享受着新的人生和由此带来的新鲜刺激。

然而,渴望写出一部气势恢宏、内容坚实的小说,这种心情却越来越强烈。最初的两部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基本是为了享受写作的愉悦而写的,至于质量,我自己也觉得留有太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利用工作间隙,摊开稿纸断断续续地抽空写上半小时一小时;支撑着疲惫的躯体,仿佛跟时间竞赛似的奋笔疾书,精力也无法集中。采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写作,即使能写出新颖有趣的东西,也写不出内容深刻意味幽远的小说。既然将当小说家的机会给了我(并非人人都会碰上这等好运气),我便想尽己所能,写一本自己也满意的小说,一本就行。萌生这样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确有这样的想法:“肯定能写出更大气的作品来!”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将店铺暂且关门歇业,花上一段时间专心致志写小说。在那个时候,我开店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小说家的收入,但只好狠下决心忍痛割爱了。

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定,或是深表怀疑。“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己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有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三心二意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所以,我不顾周遭的反对,将店铺的权利悉数出让,尽管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决定打出“小说家”的旗号生活下去。“姑且给我两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儿开家小店不就行了?我们还年轻,可以从头再来。”我对妻子说。她答道:“好。”这个时候,还有好些欠债尚未还清,不过总会有办法吧。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尽力而为吧。

我专心致志地执笔写作长篇小说。这一年的秋天,为了采集小说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约一个星期。这样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我已孤注一掷,因此使出了浑身解数。我甚至觉得连自己身上没有的解数也来了个总动员。这是一部比《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篇幅长得多、架构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强得多的作品。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体内沉睡着未经挖掘的矿脉,也坚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后我也能当好小说家。”于是乎,终于没有发生“再在哪儿开个小店”之类的事。虽然如今我还常常萌生这样的念头,很想重操旧业,在哪儿开上一家小小的舒适的店。

我记得,《寻羊冒险记》未能获得当时追求所谓“主流文学”的《群像》编辑部青睐,而是饱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说形态在当时似乎相当另类,不知现在如何。读者们却热情地欢迎这部作品,这是最令人欣悦的事情。我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这部作品是实质上的出发点。如果一边经营店铺,一边继续写类似《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那样诉求于感觉的文字,早晚有一天会山穷水尽、才思枯竭。

不过,刚刚成为职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面临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放任不管便要长肉的体质,由于每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因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觉香烟便抽过了头。那时候一天要抽六十支烟,手指熏成了黄色,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怎么说对身体也不好。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能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

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又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职业小说家相差不远。

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网球可不能这样,每次都得专程赶到网球场去,还得有个对手。游泳虽然一个人就能游,也得找个适宜的游泳池才行。我关店歇业之后,也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便将家搬到了千叶县的习志野。那一带当时还是野草茂密的乡间,附近连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也没有,道路却是齐齐整整。因为自卫队的基地就在附近,为了方便车辆来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备。恰好我家附近有一个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的操场,大清早那儿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者说擅自地)使用。因此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也许是别无他选)选择了跑步。

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烟便自然而然地戒掉了。戒烟诚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还想跑得更多”这个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难以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我从小就无法忍受这一点。反之,倘若是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做得比别人更加卖力。我的运动神经和反射神经并不是太出色,不擅长那些速战速决型的体育项目,但是长距离的跑步和游泳与我的性情相符。我对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才能没什么不适应,将跑步当作生活的一部分,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下面的话题跟跑步无关,允许我扯上几句题外话。在学习上,我的心态也相去不远。从小学到大学,除了极少的例外,学校强制学习的东西,我基本都提不起兴趣。我也告诫自己“这是非学不可的东西”,该学的也大都学了,才好歹考进了大学。然而我几乎不曾觉得学习有趣。成绩虽不致羞于拿出手,但是因成绩优秀受到表扬,或者某门功课考了第一之类的荣耀也从未有过。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知道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探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但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

成为职业小说家,让人觉得最高兴的是可以早睡早起。开店时代,上床就寝时已是黎明时分,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十二点打烊,然后整理、清扫、算账记账,为了缓解兴奋还得聊聊天,喝点酒。如此一来二往,马上就到了凌晨三点,将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厨房餐桌前独自写着稿子,东方的天空渐渐白起来。于是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太阳早已高高悬在中天。

闭店歇业,开始了小说家生涯,我们(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彻底改变生活形态。我们决定,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暗下来便尽早就寝。这就是我们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经人的生活。不再从事服务业了,今后我们只见想见的人,不想见的人则尽量不见。我们觉得这样一种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内无伤大雅。此话好像重复再三了:我本来就不是善于交际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

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急转直下改为“闭”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的综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学校。然而这样的生活不能永远持续。学校这东西,是一个进入里边学习些什么,然后再走出去的地方。

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朴而规律的生活宣告开始。一天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必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只不过照这种模式生活,所谓的夜生活几乎不复存在,与别人的交际往来无疑也受影响。还有人动怒光火。因为别人约我去哪儿玩呀,去做什么事呀,这一类邀请均一一遭到拒绝。

只是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和与周遭的人们交往相比,我宁愿先确立能专心创作小说的稳定和谐的生活。我的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人际关系并非同某些特定的人物构筑的,而是与或多或少的读者构筑的。稳定我的生活基盘,创造出能集中精力执笔写作的环境,催生出高品质的作品——哪怕只是一点点,才会为更多的读者欢迎。这不才是我作为一个小说家的责任和义务,不才是第一优先事项吗?这种想法今日依然没有改变。读者的脸庞无法直接看到,与他们构筑的人际关系似乎是概念性的。然而我始终将这种肉眼看不见的概念性的关系当作最有意义的东西,从而度过自己的人生。“人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四方讨巧。”说白了,就是此意。

在开店时代,也是依据同样的方针行事。许许多多客人到店里来。假如十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说“这家店很好,我很中意,下次还要来”,就已经足够了。十个客人中只要有一个回头客,这家店就能维持下去。哪怕有九个人觉得不中意,也没太大关系。这么去思考便轻松多了。然而得让那“一个人”确确实实地、百分之百地中意。经营者必须拥有明确的姿态和哲学,作为自己的旗帜高高地举起,坚忍不拔地顶住狂风暴雨坚持下去。这是我从开店的亲身经历中学到的。《寻羊冒险记》之后,我便以这样一种心态写小说。读者也随着作品陆续发表不断增多。最令人欣慰的是我的作品有了很多热心的读者,亦即说那“十分之一”的回头客扎扎实实在增加。他们(多为年轻读者)耐心地等待着我的下一部作品,一旦作品问世便捧卷阅读。这种体系渐渐得以形成。这对我来说是理想的(至少是令我非常舒畅的)情况。不必成为顶级跑者,能按心里想的样子写想写的东西,还能过着与众人一般的生活,我便没有任何不满。然而后来,《挪威的森林》出乎意料地销路甚好,这种“心情舒畅”的标准被迫有所变更,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开始跑步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跑不了太长的距离。二十分钟,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左右,我记得就跑这么一点点,便气喘吁吁地几乎窒息,心脏狂跳不已,两腿颤颤巍巍。因为很长时间不曾做过像样的运动,本也无奈。跑步的时候被邻居看到,也觉得有些难为情,就像为那个偶尔加在姓名后面的带括号的“小说家”头衔难为情一样。但坚持跑了一段时间,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形成了,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

就这样,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务和工作一样,被组编进了生活循环。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难为情的感觉也变得淡薄了。我到体育用品商店去,买来了合用而结实的跑鞋、便于奔跑的运动服、秒表,还买来专为初练跑步的人写的入门书。如此这般,人渐渐变成了跑步者。

如今想来,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身体生得相当强壮。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每天从不间断地跑步,还参加过好多场比赛,却从不曾有腿脚疼痛不能跑的时候。并没有好好做准备运动,身体却从不曾出过一次故障,受过一次伤,生过一次病。我根本不是个优秀的跑者,却无疑是个健壮的跑者。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足以自豪的资质之一。

一九八三年新年伊始,我头一次参加了公路长跑比赛。虽然只是五公里的短距离,却也佩戴着号码,跻身于拥挤的人群当中,“预备,跑”地跑了一趟,之后深有感触:“我还挺能跑。”五月里,在山中湖参加了十五公里赛跑。六月,想试试看自己究竟能跑多远,便独自绕着皇居一圈一圈地跑,结果跑了七圈,三十五公里,速度也算可以,并不觉得痛苦,腿脚也不痛。这样,全程马拉松我也能跑了。刻骨铭心地明白了全程马拉松中最痛苦的部分是跑过三十五公里之后,是后来的事了。

看看这一时期自己的照片,身体远远没有变成跑步者的体形。练习量积累得不够,必要的肌肉还没有练出来,手臂和腿一看便知十分瘦弱,大腿很细。与我现在的体形相比,简直不是一个人——长期坚持跑步,身体的肌肉形态会发生巨变。让人不免感叹:就凭这架势,居然还能跑全程马拉松!不过那时候,每天跑步,同时感到身体结构日日发生变化,实在令人欣喜:即使过了三十岁,我的身体依然还有改变的可能嘛!这样的未知之处,通过跑步一点一点得以揭明。

不久,原来略呈增加的体重逐渐趋于稳定。每天坚持运动,适合自己的体重自然而然确定下来。最易驱动身体的肌肉开始显现。随即,吃的食物也一点点发生了变化,变成以蔬菜为主,蛋白质主要靠吃鱼摄取。我一直不太喜欢吃肉,愈发吃得少了。少吃米饭,减少饮酒,使用天然材质的调味品。而甜的东西,我本来就不喜欢。

上面说过,我是那种放任不管的话,什么事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得不多,可一有什么事就吃甜点),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

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容易发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但倘若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平,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肯定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体力每每随着年龄增长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肌肉自然而然便会松弛,骨质便会疏松。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来看才能看明白。阅读此文的读者,也许有人抱有这样的苦恼:“啊呀呀,一不小心体重马上就增加……”应当动用积极正面的思考,将这件事视为上天赐予的好运:容易看清红灯就够幸运了。不过,这么去思考问题也不容易。

这样的观点或许也适用于小说家的职业。天生才华横溢的小说家哪怕什么都不做,或者不管做什么,都能自由自在写出小说来。就仿佛泉水从泉眼中汩汩涌出一般,文章自然喷涌而出,作品遂告完成,根本不必付出什么努力。这种人偶尔也有。遗憾的是我并非这种类型。这不是自夸:任凭我如何在周遭苦苦寻觅,也不见泉眼的踪影。如果不手执钢凿孜孜不倦地凿开磐石,钻出深深的孔穴,就无法抵达创作的水源。要想写小说,非得奴役肉体、耗费时间和劳力不可。打算写一部新作品,就必得重新一一凿出深深的孔穴。然而长年累月地坚持这种生活,久而久之,就技术或体力而言,我都能高效地找寻到新的水源,在坚固的磐石上凿穴钻孔;感觉一个水源变得匮乏时,也能果决而迅疾地移到下一个去。而习惯仅仅依赖一处自然水源的人,冷不丁地这么做,只怕轻易做不来。

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即便身处不公之地,我想还是可以追求某种“公正”。也许得费时耗力,又或许费了时耗了力,却仍是枉然。这样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追求,当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

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当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强弱并没有太大关联。我能够坚持跑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就算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

所以,我从来没有向周遭的人推荐过跑步。“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大家一起来跑步吧”之类的话,我极力不说出口。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干舌燥,也是毫无用处。马拉松并非万人咸宜的运动,就好比小说家并非万人咸宜的职业。我也不是经人劝说、受人招聘才成为小说家的(遭人阻止的情况倒是有),而是心里有了这个念头,自愿当了小说家。同理,人们不会因为别人劝告成为跑步者,而是自然而然开始跑步的。

话虽如此,也许真有人读了这篇文章,陡然来了兴趣:“好啊,我也跑一跑试试。”当真练起跑步来。“呵呵,这不挺好玩吗?”这当然是不错的结果。果真发生了这等事,作为本书的作者,我也非常高兴。但每个人都有对路和不对路之事。既有人适合马拉松,也有人适合高尔夫,还有人适合赌博。看见学校上体育课时让全体学生都练长跑的光景,我便深感同情:“好可怜啊。”那些丝毫不想跑步的人,或者体质不适合跑步的人,不分青红皂白让他们统统去长跑,这是何等无意义的拷问。我很想发出忠告:趁着还没有出现问题,赶快取消让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长跑的做法。当然,我这样的人出面说这种话,肯定无人理会。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我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个真理。

再怎么说长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也有这样的日子。“今天觉得身体好沉啊,不想跑步啦。”应该说经常有类似的日子。这时候便会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想休息,不想跑了。在奥运会长跑选手濑古利彦退役就任S&B队教练后不久,我曾采访过他。当时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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