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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23: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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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仲伟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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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徐仲伟自选论文集

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徐仲伟自选论文集试读:

前言

责任,是社会成员应尽的社会义务与神圣使命。作为社会的一成员,特别是作为一位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是随时都应该去关注社会的现状、思考社会的问题、对社会事物提出自己的看法,积极探索社会问题的解决,为推动社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的。这就我认为的一个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四十多年来,本人长期工作在思想比较活跃、问题比较敏感、人人注重思考、易于发表见解、注重关注社会的高等教育领域,在繁忙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大量的行政管理与党务工作过程中,一方面是工作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兴趣所致,使自己渐渐地接触并面临了一定的社会现实问题、许多的社会热点问题、看到了社会人群的一定困惑,感觉到了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对于这些问题,自己作为社会的一成员,感到有必要去认真地认识了解,去仔细地关注思考,去不断地处理解决。由于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养成的关注社会、思考问题、不断探索的习惯,便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渐渐形成了自己对一些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领域一些问题的思考与看法,有空之时就把有的思考写就成文,发表在了一定的报刊杂志上,也有一小部分虽已成文,但由于一些原因,却一直放在自己的电脑里没有与大家见过面。“冷静地思考一下过去、也思考一下未来”。这是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的话。今天,当自己快临近人生的65周岁并即将正式退离工作岗位之际,在一些好友的建议之下,经过回忆、收集与选择,决定将自己写就的一些文字整理出来,出版一本论文集,作为自己这些年,特别是自己在先后担任重庆师范大学和重庆邮电大学两所高校的管理工作与兼任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回顾与小结。这既是自己近30年工作和思考心路历程的写照,同时,也算是自己对社会的一种回应吧。有鉴于此,便在自己曾经公开发表的100多篇论文和没有发表的一部分文字中选取了这么40余篇文章,集中在一起,并大致将其分为

政治篇

、文化篇、教育篇三个部分结集出版,奉献给读者。

至于文集的书名,是一件令我十分纠结的事情。一是因为我这些年所写的东西有不少主要是针对社会现实问题有感而作的;二是有的文章也是结合自己所面临的工作而写的。因此整个论文集不像有的学者那样能够做到专业统一、主题集中、论题专一。因此,要给这本文集起一个能够涵盖所有内容的书名就使自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无所适从。最后想来想去,就选用了本论文集中第一篇文章的标题中的核心部分“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作为文集的书名。因为自己感到,关注社会,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去思考、去探索,这是一位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本人这些思考与探索到底是否具有意义,是否尽到了这种社会的责任?只有请读者通过阅读去了解并作出评价。为此,特将本论文集取名《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奉献给大家,并请各位随时予以指误。政治篇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知识分子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同广大工人、农民一起,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建功立业。”这一段话,是我们党在新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赋予我国当代知识分子的神圣社会历史责任。一、重视社会责任,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优秀传统

所谓社会责任,简单地说,是指一定社会的社会成员对国家、民族以及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具有的职责和所做出的贡献。

早在中国古代,以“士”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社会责任的问题,就形成了不少闪光的思想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无论在春秋时代,孔子提出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墨子主张的“使天下相兼爱”,孟子的“平治天下”,还是汉朝的陆贾追随刘邦平定天下,贾谊上奏的《治安策》,董仲舒的《天人三策》等,都现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对社会、特别是对社会政治的一种责任。到了唐代,著名散文家韩愈,即使屡遭贬斥,仍表现出对国家、对社会极尽其责的刚直气节。至于北宋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更是被作为干百年来知识分子勇担社会责任的圭臬。后来的张载,在述其学术宗旨时所说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学,为万世开太平”,顾炎武倡扬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黄宗曦所著《明夷待访录》,王夫之所写的《黄书》、《噩梦》等著述,都是他们强烈的爱国之心和社会责任感的真实记录。在长期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古代爱国、正直、顺应社会潮流的知识分子不仅形成了积极奉献国家和民族,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思想传统,而且为了实现对社会的责任,他们中的一些人还进行了英勇不屈、矢志不移的斗争。如屈原为了实现社会的“美政”,屡遭罢黜,九死不悔;司马迁虽受腐刑,仍愤著《史记》;柳宗元为王叔文改革辅政被贬下职;清末谭嗣同为图维新变革英勇就义,以及明朝李时珍为祖国的医学事业,遍尝百草,勤著“本草”等等。所有这些所形成的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关注社会发展,关心民族进步,勇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传统,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上,都留下了闪光的印记。

中国近代,以孙中山等为代表的一批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知识分子,看到封建专制的腐败和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华国土的践踏和蹂躏之后,喊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口号。为了实现对社会的责任,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他们中的不少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奔走呼号,不懈斗争,有的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热血和生命。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带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标志开始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斗争中,李大钊、毛泽东、周恩来、鲁迅等千千万万的中国知识分子,从此找到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解放中华民族,推进人类社会进步的思想武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带领、组织,并与全中国人民一道,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终于实现了建立由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兴共和国的伟大社会责任。

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中,为了实现发展社会主义,推动人类进步的神圣社会责任,又涌现出了不少像导弹专家邓稼轩、著名科学家陈景润那样不屈不挠、顽强拼搏的中国知识分子。正是越来越壮大,越来越众多的千千万万的知识分子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与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才使我们的祖国呈现出今天这样生机勃勃的景象,才使我们的民族成为屹立于世界之林的伟大民族。

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的每一步发展与进步,都有中国广大正直、爱国、顺应社会发展历史潮流的、先进的知识分子为承担社会责任作出的努力;同时,也正是这种责任和努力,炼就了我国广大知识分子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与优秀的社会责任品格,从而形成了一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贡献社会发展,不断奉献于民族振兴与人类进步的优秀传统。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把我国引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辉道路。这既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包括广大知识分子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个选择和愿望在中国当代来说,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在中国这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还相对落后和贫困的国土上,经过全中国人民的不懈努力,在下一个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要实现这一伟大的社会责任,我国的广大知识分子,就要始终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主动地承担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责任,不断地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使人类社会的这只巨轮,逐步地驶向更加美好的辉煌天地。为此,广大知识分子就要在实现自身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自觉抵制和坚决地反对一切动摇、有损和破坏这一社会责任实现的言论和行为,坚定不移地沿着我国人民所选择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按照党的十五大给我们制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纲领的要求,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积极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科学、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要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的社会责任,广大知识分子就难免会在自己的工作中面临各种各样的矛盾,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有时甚至可能出现旧有势力、西方敌对思潮的干扰和破坏。但是,只要我们始终认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社会责任,并把这种社会责任汇入广大人民群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伟大历史洪流中,我们就会“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战胜不了的阻力。三、知识分子必须树立强烈、牢固的社会责任意识

今天,广大知识分子所具有的一切,我们所拥有的知识、才干、能力,以及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所获得的地位、荣誉等等,都是社会赋予的,人民给予的。可以想象,如果说没有我们今天的社会条件,没有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关心和支持,我们要开展任何工作,要成就任何事业,要获得任何荣誉,要实现任何社会责任都是不可能的。作为知识分子,只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在自己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培养和树立起回报社会、奉献祖国、贡献于人民的强烈、牢固的社会责任意识。

当前,在我们广大的知识分子当中,就其绝大多数人来说,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是明确和坚定的。但是,也不能不看到,在社会价值呈现出多元化状态的今天,在某些西方文化思潮的影响下,少数知识分子中也出现了一些社会责任意识日渐淡薄的情况。有的只讲个人、眼前的利益,把追求所谓个体的“完善”,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有的把自身的责任与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等问题有意无意地割裂、乃至对立起来。所有这些,不仅完全是与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不相吻合的,而且是应该受到一切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唾弃和批判的。在当代中国,任何一位知识分子,只有不断地树立和培养起自己强烈的、牢固的社会责任意识,才可能在我们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践中,既实现社会的责任,又实现个人的价值。

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其中我们最强调的就是有理想。”他甚至说:“没有理想和纪律,建设四化是不可能的。”我国的广大知识分子,是我国社会构成中具有很高的思想觉悟、具有先进思想意识和走在社会发展前沿的一个社会群体。因此,我们不仅要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的责任理想,同时,还要通过我们对社会责任的不断实现,去追求更加伟大的社会理想。这样,我们才能在实现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胸怀大志、永远前进。

广大的知识分子还应具有实现社会责任的坚定信念。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丰富多彩,而又纷繁复杂的。我们前进的道路上也常常会有各种坎坷。我们既要面对世界格局的竞争,又要迎接科技发展的挑战和抵制西方敌对势力的“分化”和“西化”。但是,只要我们广大的知识分子具有坚定不移的实现自身社会责任的信念,我们就能排除一切干扰,大胆勇往直前。

广大知识分子必须培养一种实现社会责任的顽强奋斗精神。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在追求科学真知,进行科学创造,谋求民族利益,推动社会进步,不断地实现其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形成了虽九死而不悔,遇困难而不退,勇攀科学高峰,不断拼搏进取,敢于开拓创新的顽强奋斗的精神。当前,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实现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就是要不断地弘扬中国知识分子的这些传统美德,不畏艰险,知难而进,勇于开拓,不断创造,追求真知,不断进步,以顽强的精神,通过艰苦的奋斗,去实现我们的社会责任。

同时,广大的知识分子一定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是迄今为止最科学、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我们进行伟大社会变革,实践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根本指导思想,因此,广大的知识分子树立社会责任的意识,就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要不断地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并有效地掌握好这些理论,在我们头脑中形成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责任意识,使我们清醒地去认识社会,准确地把握社会发展的脉搏,深刻地分析社会中的一切事物,恰当地去评价社会中的各种事物,从而使我们沿着正确的道路去实现我们的社会责任。四、知识分子应炼就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

知识分子要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还需要在成长和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培养和炼就承担社会责任的各种能力。这些能力,总的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认识社会的能力,学习社会的能力,改革社会的能力和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

认识社会的能力,即是指认识社会事物的特性、主流、本质和辨别其美丑、真假、善恶、新旧和正确与错误等方面的能力。当今的世界,是一个纷繁、复杂、多元、多极、多变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就应该努力去了解社会的政治动向;认识社会发展的主流;把握社会前进的方向。在所面临的各种社会事物中,去肯定、倡扬、赞美和支持真的、美的、新的,积极向上、体现社会主流、符合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方向的事物;抵制和反对一切假的、丑的、错误、颓废、违背广大人民利益与社会发展规律的事物,形成不断地向这些事物作坚持不懈斗争的能力。

学习社会的能力,即指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学习社会,吸取新知,崇尚科学,获取人类文明成果,追求先进、美好事物的能力。世界虽然是复杂多变的,但是,总是由进步、科学、先进的力量在推动着它不断地向前发展的。我们广大知识分子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前进,就要努力地去向社会、特别是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学习他们先进的思想,学习他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科学方法,学习他们在长期的奋斗中所积累的文明成果,所创造的成功经验,所探索出的科学规律等等。特别是在我们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向国内一切先进的领域和实际生活学习,同时,还要打开国门,走向世界,学习世界各国所创造的成功经验,以更好地实现我国广大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改革社会的能力,是指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革除旧弊,不断创新的能力。我们的国家,是从过去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中走过来的。新中国建立之后,又经过“文革”的破坏。现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在我们的社会中,不少旧有的东西,阻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事物,与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落后的观念、意识、社会行为和社会力量,还随时影响着我们对社会责任的实现。为此,广大知识分子就必须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奋起投入社会的变革,不断地深化我们的改革。特别是要不断地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朝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兴利除弊,敢闯敢干,勇于创造,不断地去实现我们的社会责任。

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是指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成就社会事业,创造社会价值,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社会的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能力。为此,广大知识分子,就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斗争中,不断追求新的知识,努力探索科学规律,积极创造新的业绩,用自己脚踏实地的工作,用不断创造的新的成就,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与发展,推动人类社会全面的和谐与进步。五、知识分子须通过社会实践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

社会实践,是人类社会能够得以发展的最根本的途径。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这一段重要论述,为广大知识分子指出了成就社会事业,实现社会责任的最为正确的社会实践道路。

作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我们广大知识分子就不仅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并以此作为我们一切行动的指南,同时,我们还要在实现社会责任的一切工作中,宣传它的精神实质、基本思想、基本理论、基本立场和科学方法,让广大人民群众牢固地树立这一指导思想,准确地把握其思想的精髓,坚持用这一指导思想去认识事物、看待社会、分析问题、发展社会;同时,广大知识分子还要坚持宣传科学真知,传播先进思想,传授科学理论,遵循科学规律,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把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地推向前进。

作为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广大知识分子应利用自己所具有的知识和才干,努力创造,奋力开拓,不断地去认识客观世界,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要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在科技创造、科学发明、科研成果等方面,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建设,创造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作为“四有”公民的培育者,我们不仅应成为先进思想、社会新知和人类文明的吸纳者和接受者,还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去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也成为千千万万人民群众自觉的社会责任,并使这种社会责任一代一代延续下去,去推动我们社会责任的不断发展和圆满实现。

作为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广大知识分子,特别是教育、科技、文化等各条战线的广大人员,在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探索的实践中,继承前人,不断创造,学习外国,为我所用,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先进思想,创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成果,创造无愧于社会,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使自己在实现知识分子社会责任和人生价值的实践中,逐步地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知识分子要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只有始终不移地同广大工农群众相结合,坚持深入到广大工农群众中去,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实践中,同他们融为一体,才能达到目的。可以设想,我们的任何工作、任何事业,如果与广大工农群众的意愿不一致,甚至相脱离、相违背的话,我们就不仅会一事无成,而且还可能被广大工农群众和社会所抛弃,当然就谈不上实现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问题了。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知识分子早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我们中的某些人,或在工作的某些时候,仍然还有某些忽视、淡化、乃至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工农群众的现象存在。为此,广大知识分子应按照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给我们提出的这一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坚持同广大工人农民一道,在工农群众所进行的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在火热沸腾的改革与发展的斗争中,吸取营养,炼就自身,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建功立业,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担当起我国当代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载《重庆市高校邓小平理论研讨会论文选集》1998年5月)

科学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问题在当代中国的价值追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个体系的那个时期所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后果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100多年的历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曲折历史与发展经验说明,马克思主义真正的价值追求,是只有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本国、本民族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最现实、最崇高、最伟大的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在90余年艰苦奋斗、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始终不渝地同那些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唯心主义和脱离实际、偏离中国国情的形形色色的假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而且始终不渝地坚持在推进社会发展前进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实践和探索,与时俱进地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从而不断地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价值追求。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问题,在立场、观点、方法论等各个方面所形成的关于发展问题的崭新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发展道路上和发展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发展问题的全新学说。它的整个理论体系和所有实践活动,都深刻、全面、系统、科学、严密地体现和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问题在当代中国的价值追求。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所形成的科学发展理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新鲜与活力过程中的价值追求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方面,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无比鲜活的素材;另一方面,由于马克思主义本身是开放的,始终处于发展状态的,它总是随着自然科学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与时俱进的。因此,在这个实践过程中,发展马克思主义——逐步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发展的需要和实践规律的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在当代中国的必然,同时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实现和推进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六大,我们党在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一步步开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进程中,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上的政治多变、经济萧条、文化碰撞、环境恶化和国内资源、环境、人口等多方面的发展压力,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变革的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关于推进中国发展的科学理论和方针政策。这就不仅从理论上继承、深化、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和江泽民关于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而且是从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在21世纪中叶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这一现实出发,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理论。它回答了在今天的中国应该“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等一系列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真理认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从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角度,所作出的符合中国实际,有利中国发展,推动中国前进,促进世界进步,发展人类社会的这一系列有关科学发展的理论,实实在在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积极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体系,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始终处于鲜活状态,始终具有发展力量的价值追求。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能动性价值追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总是通过自身的、能动的力量,不断地同自然界和人类自身进行各式各样的变革和开展各种各样的斗争,才以此改变、推进和发展了这个世界,才构成了今天这样一个现代的人类社会。邓小平同志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这使我们看到:发展,不仅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而且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因此,在当代中国,发展不仅是硬道理、发展更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范畴,更是当代中国是否前进的根本问题。其最为根本和最为首要的,就是要不断推动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当代中国,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作为领导13亿多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最为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就是要在新中国建国60多年所奠定的坚实发展基础上,继续坚持发展这个主题,把握好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更新人们关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陈旧的观念和落后的意识,积极改革阻碍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上层建筑、制度体制;有效改进那些不适应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途径方式、技术手段;努力创新科学发展的制度体制与评价方式;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着力把握发展的规律,积极破解发展的难题,努力提高发展的质量、水平和效益,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好又快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真谛,才能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在发展问题上人类必须能动推动社会发展的价值追求。三、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追求

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就是要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就是要改变一切不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实现社会每一个成员自由而健全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自己理论和实践的核心,始终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最大利益的实现和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国际环境的构建,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因此,在整个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的建构和这一理论的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首先坚持以追求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全心全意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检验发展成绩的标准,以一切为了人民,始终依靠人民,永远服务于人民为自己的工作目标。

在践行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十分重视整个国家、各个民族、全体人民总体上的发展,而且特别重视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角度,以通过西部大开发,狠抓民生建设等一系列的实践,让社会每一个成员都能够从物质财富、精神文化、政治权益、社会保障、生活环境等各个方面得到均衡、协调、全面的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们既十分强调社会成员每一个人本身的发展,又特别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进,高度重视在发展中对人的认识、尊重、解放和依靠,突出一切为了人的价值取向。所有这些,都使科学发展观这一关于人的发展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问题上,体现出了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构建与实践活动中的崇高的价值意义。四、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根本要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发展问题上对社会事物要求的系统性、全面性、平衡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的价值追求

任何事物的出现和存在,都处于一定的系统、关系和环境中。因此,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首先必须从一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系统的角度来进行考察和认识。同样,对任何社会事物的认识与把握,也必须高度重视它所处的环境及其相互关系。我们只有这样去认识和把握世间的各项事物,才可能更客观、更科学、更全面、更系统。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看到,任何社会事物的出现、存在和发展,又往往处在一种十分复杂的环境中,处于一种不平衡、不稳定的状态中。科学发展观,就是要通过我们对事物客观科学的认识,用最大的努力,去认识事物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这种复杂性、不平衡性和不稳定性,通过我们的艰苦工作,使相关事物的发展达到一种平衡和稳定的良性状态。

科学发展观一再强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和发展实践,一方面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建设,我们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世界震惊的成就。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发展还有许多地方又是不全面、不平衡、不协调的。我们在经济发展水平、生产方式改变、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政治权益获得、民主诉求方式的表达、社会文化权益获得、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与不断丰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有效利用等方面的发展都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矛盾和问题,都还处于一种不够协调、不够全面、不够平衡、不够科学的状态当中。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人才提出,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并利用好本世纪头20年的战略时期,全面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逐步使中国走向具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事物总是处于一定矛盾环境中的,在发展过程中也总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这种矛盾、问题的存在,有时还可能从一般的、非对抗性的演变或上升成为尖锐的、对抗性的、甚至完全影响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矛盾和问题。为此,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就不仅要清楚看到今天我们社会存在的各种对抗的和非对抗性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看到我国在发展问题上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社会环境之间各种不同的发展差异,更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用科学的方法,选择科学的发展路径,采用科学的发展手段,形成科学的发展成果,才能解决、协调和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科学有效的发展。

任何事物从它的产生、出现到消亡,绝不可能是一尘不变的。各种事物在不同的环境之中,总会发生变化并有所发展。科学发展观追求的是经济社会事物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它要求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必须长此以往,持续不绝。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在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及未来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都必须从中华民族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来想问题、做工作、求发展。特别是在今天,我国处于资源短缺、能源有限、发展受阻、前进受到制约的过程中,更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用科学的方式、先进的技术和有效的管理去实现各种发展资源的节约、发展环境的保护、发展力量的集约,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要做到科学发展观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既是一个宠大的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伟大壮举。我们只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才能更加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事物发展必须做到全面、系统、协调和可持续的价值追求。五、科学发展观关于统筹兼顾的基本方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推进社会事物发展中坚持重视实践、尊重客观、讲求方法、促进社会事物和谐发展的价值追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相互联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仅涉及到整个中国广袤地域范围内的发展,而且关系到13亿中国人民在自己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发展,同时还会影响到亚洲乃至世界各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不尽人意、不够全面、不太平衡、不很客观、不讲求规律、不十分协调等方面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首先按照科学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要求和部署,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任务、总战略和有利于世界各国和平发展,共同进步的要求来进行统筹兼顾。对那些存在的问题、分歧、差距、困难和矛盾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去进行统筹和协调。

坚持统筹兼顾,不仅要十分重视统筹的目的性、总体性、全面性和前瞻性,而且要特别注意统筹并兼顾事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差异性和矛盾性。在统筹兼顾的过程中坚持尊重客观实际,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发展要求和发展意愿。既统筹兼顾处理好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长远问题与全局性问题,又统筹兼顾处理好人民群众在现实发展中的眼前问题、现实问题与具体问题;既统筹兼顾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与有效力量,去实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等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又要统筹兼顾到我国东部沿海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和中西部基础相对较差地区发展的协调共进;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统筹和协调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这两个大局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的各种问题,统筹和兼顾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各种诉求的关系,认真按照中央提出的统筹好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和自然、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这五个方面的发展要求,从而全面、科学、快速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六、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目标,充分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最大化的价值追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质和量的辩证统一,都必须尽可能地去追求发展目标和效果的最大化。科学发展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过了解决十多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华民族在总体上实现小康,现在正在全面建设小康并不断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军的进程中所提出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因此,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追求的发展就应该在过去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质量问题的发展,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充分追求发展的质的前提下不断地追求量的发展。从新中国走过的历史看,在前30年,我们在这个方面是走过弯路、吃过苦头的。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为了尽快改变自己一穷二白的面貌,出现了一些脱离客观现实,不讲科学方法,违背发展规律,极力追求发展数量的问题的“大跃进”的做法。最后形成的结果,不仅违背了科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也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真正目的的价值追求。就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较长时间内,有一些人在一定的领域不顾发展条件,不讲科学规律,不管未来状况,一味地追求所谓“跨越式的发展”的做法,也使我们的发展受到过一定的影响和损失。

今天,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在总结我们自己和人类社会发展经验、教训与探索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得来的。因此,今天我们坚持实现“又好又快”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就是遵循客观实际、讲求发展规律、实现科学发展、符合未来方向的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价值追求。

所谓“好”,它不仅涉及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质的要求,同时它更体现在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和生态环境协调、和谐发展的态势上,反映在整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发展的状态中,落实在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各个地区、全国各个民族统筹协调、齐头并进发展的事业上,蕴含在全社会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协调发展的工作中,影响到中国的全面进步与世界各国人民平等相处和谐发展的各个方面。

所谓“快”,就是要求我们的发展要在突出“好”,坚持质量、效益的前提下,追求发展的速度,做大发展的总量。由于历史、地理、资源和人口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总量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的确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的经济总量虽然已经成为世界第二,但我们的人均数量还排在全世界的100位左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仍然要求我们必须以艰苦的努力和只争朝夕的精神,转变发展方式,采用先进手段,创新科学技术,改革管理方式,节约资源能源,讲求效益质量,在坚持科学发展的进程中,抢时间、争速度、求量变,以获得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好”和“快”,在我国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始终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好”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问题价值追求的根本点、落脚点和归宿,是我们科学发展的根本问题;“快”是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的途径,手段和方法。从我们坚持科学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严格地说,没有好,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快,既使有一时的快,最终也可能因为没有达到好的要求而拉慢快的发展步伐,甚至使真正的快,长效、可持续的快,走向缓慢甚至停滞。

总的说来,我们坚持科学发展,在其实现的目标问题上一定要始终坚持既好又快,做到好中求快,快中讲好,好字当头,快速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这一发展目的在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问题上的最终价值追求。(载《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创建之后的150多年中,经过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艰难探索,不断实践,科学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成败得失才形成的正确认识。对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包括了极为深刻的思想和十分丰富的内容。今天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就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同时又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又一发展和深化。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发展历史,无论是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还是在消灭剥削,消除社会存在的两极分化,向着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等方面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就。这些光辉的成就也进一步揭示、体现和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要求。但是,我们在取得社会主义本质性进步与发展成就的同时,也还必须看到,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我们离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我们必须从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要求的角度出发,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的不少领域还处于的不协调、不和谐的现状。当前努力去解决我国社会发展现实中的这些不协调、不和谐问题,从而系统、全面、持久地构建起我国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和本质的要求。

当今社会,由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利益关系等各方面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使我国的社会不和谐问题,首先反映在收入分配的差别上。当前,由于我国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特别是历史发展所造成的的差别等因素的影响,首先就容易使我们的社会在客观上处于一种不和谐的状态,再加上某些领域的收入之间的差别所导致的农村和城市部分人员的贫困问题,常常使这种社会的不和谐状态更加明显。另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收入的变化,一些新的阶层和社会群体产生,社会的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逐步在社会上形成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在当前,由于我国就业形势严峻,就业矛盾冲突加大,劳动力供求发展不平衡所形成就业关系紧张,致使一些社会矛盾呈现普遍化,集聚化的趋势。再加上我们在社会生产方面出现的一些生产安全问题,社会管理出现的一些社会治安问题等等,所引发的一些群体性事件,更可能激发社会中的某些不和谐因素,形成社会中更为突出的不和谐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某些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腐败问题而引发的社会不公现象,更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同时,个别地方出现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等,也随时潜伏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再有,西方文化、意识形态对我国社会所产生的碰撞、冲击和负面影响,给当前社会不和谐问题带来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可小视的。所有这些矛盾,如果我们处理不好,不仅随时都有可能激化,而且是可能影响我国发展的和谐的。

从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应该承认,不少国家发展到一定的时候,特别是到人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达到1000—3000美元以后的这个历史阶段,上述矛盾常常不时出现。社会的这种不和谐的现象也随之产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怎样面对这些问题,如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解决好这些问题,处理好这一个个的矛盾,构建起我们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笔者认为,最为根本的,还是要从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角度来思考与认识,才可能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必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的社会的和谐,首先是建立在这个社会是否具有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发展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之上的,即建立在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的。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历史来看,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社会生产力不断地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地充实,物质文化条件不断地得到满足,这个社会或者说在这个社会的这一历史发展阶段,肯定社会矛盾就会缓和,社会公平就实现,社会正义就能得到张扬,社会秩序就会有序,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自身内心的关系就会比较和谐,这自然就构建起了社会现实和社会发展的一定和谐。相反,如果像我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或者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东欧和苏联那样,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桎梏,社会生产力得不到发展,社会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人们物质生活极度贫乏,社会分配极不公正,人们的社会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正义自然得不到伸张,社会矛盾肯定会日趋激烈,这样的社会,当然说不上和谐社会上构建了。

我们要解放生产力,就是要让社会的生产力从那些制约其发展的管理方式、过时制度、陈旧体制和旧有生产方式、生产力结构中解放出来,改变过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通过改革与创新,不断激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各项因素,不断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要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充分认识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靠发展,特别是始终保持国民经济比较快速的发展,我们才能提高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拥有量,才能逐步地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发展需要。同时,在这个发展中,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健康协调地发展,在生产力发展中,坚持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处理好生产力发展中的地区之间的关系、城乡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生产力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形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就自然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打好根基,做好工作。

必须消除两极分化 消除两极分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原来的工作中,我们强调体现我们社会主义本质要消除两极分化,不少人往往只看到的是对社会生产资料占有,或者仅在收入分配,物质财富拥有量等方面所出现的两极分化。但实际上,我们认为,小平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论述中论述的消除两极分化,还应该包括消除社会成员在政治权益、精神文化领域的不公正、不平等方面所提出的需求。要特别地重视如在受社会公共产品,享受文化教育权力,以及自身社会政治权益等问题上出现的不和谐、不平等、不公平所形成的分化。

为此,我们在消除两极分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当然首先要从人们对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从收入分配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拥有量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措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求得社会财富分配尽可能的相对合理与公平,保障人们首先从物质生活条件方面得到相对的满足,形成社会的和谐。但同时,我们还要从更深层次去看到,作为社会的成员,不仅具有物质财富公平分配的需求,我们还要从社会成员所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如公民对社会政治事务的有序参与,享有的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力,对社会公平的渴求,社会正义的呼吁与实现,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中,人们对于精神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享有等方面享有的社会公平,实现社会正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产生的矛盾,去思考,去采取措施不断地加以解决,以在实现逐步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物质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构建起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必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必须从物质财富、精神文化、社会进步,人的发展等多方面、全方位地思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在长期的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形成了一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意识。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在收入分配、财富占有、精神生活、文化权益、政治权力等各个方面都能够享受相对比较公平的社会待遇,使我们逐步地建设成全面和谐的小康社会,走向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境地,我们是有许许多多的工作需要努力去做好的。

必须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 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雄厚物质基础。这其中,特别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处理好经济发展过程的各种关系,首先实现社会生产力又快又好地持续健康发展。

必须不断推进我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 要确保人民的当家作主的权力得到有效发挥,要注意尊重广大社会成员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力,尊重和维护社会成员对于社会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法治的环境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

必须坚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要妥善处理与协调好各种社会矛盾与利益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追求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基本属性的本质体现,是当今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始终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正确处理好当前社会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坚守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积极推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建设。

必须倡导社会的诚信与友爱 必须不断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一个社会的诚信状态,是衡量这个社会是否和谐或者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几千年的中国社会中,中华民族形成了讲求诚信、扼守信诺、坚持诚挚的道德品格和民族风尚,形成了团结友爱、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但是自从“文革”以后,再加上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我们社会的诚信这些良好品格与优良风气,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和减弱。因此,在当前,我们特别地需要在这些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诚信友爱良好环境与氛围。

必须坚持对社会成员的四个“尊重” 要使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内容。一个社会是否和谐,能否做到对劳动、对知识、对人才、对创造、对一切社会成员的尊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有了这种尊重,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就会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认可、相互重视、相互尊崇。这样的社会自然就会更加和谐。

必须创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 要使社会的每一个公民在和谐的组织机构,科学的管理领域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之下,形成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任何正常的社会都应该是安定有序的。无序混乱的社会只能给人们带来不安与恐惧。因此,我们要使社会安定有序,必须一方面通过法律制度的规范与管束做到,另一方面还需要广大社会成员参与到一定的组织机构中,通过这些社会机构发挥积极作用,使人们在不同的组织内,形成良好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

必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必须努力创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可否认,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生活的丰富。但在这同时,我们的自然环境也受到了极大的破坏。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发展有利于社会生态良好、自然环境美丽的社会经济。反对那些破坏环境、浪费资源,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切做法、一切经济,才能使我们的人民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享受到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让人类与自然更加地和谐。

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几点认识

“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自从人类社会树起“人权”这面伟大的旗帜之后,多少年来,世界各国人民无不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和各自不同的方式,在为争取人权而斗争。同时,近年来,在国际政治斗争领域,人权问题也是一个十分尖锐复杂的问题。西方社会总是不断地利用人权问题大作文章,企图达到他们干涉别国内政、实现在国际战略中谋取自己特殊利益的目的。因此,正确认识人权的实质,对于彻底揭露西方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虚伪性,正确理解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全面了解我国的人权状况,从而在国内人权的发展和国际人权斗争的实践中建设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体系与实践,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关于人权的产生和发展

所谓“人权”,即指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不仅具有自然的属性,而且具有社会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不仅有作为自然的人的权利,更应该有作为社会成员的人的各种权利。由于社会的发展总是存在着差异和变化,因此,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以及不同的社会地域范围内,不同的个人,不同的集体,以致不同的国家的人所享有的这种权利,又往往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人权,作为社会成员的人的权利,它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地产生的。人权作为一种思想的萌芽,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出现,只不过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极度低下和道德的约束,使人们在同一氏族公社里自然地享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在氏族制度内部,权利和义务之间还没有任何差别”。“它的全体成员都是自由人,都有相互保卫自由的义务;在个人权利方面平等,不论酋长和军事首领都不能要求任何有越权”。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和私有制的出现,原始公社逐步瓦解,其中逐渐占有生产资料的奴隶主占据了各种特权;而做为奴隶,不仅失去了应得的财产,而且任其被奴隶主买卖、奴役和屠杀,成为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与权利的“会说话的工具”。这时,作为奴隶,也很自然地在思想上产生一种希望作人的平等和财产分配的均等等方面的要求。到奴隶社会后期,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等人,一方面从维护奴隶主的利益出发,一方面也从人的自然发展出发,提出了“使用理性可以发现自然法和正义”,以及所谓人的“普通化”、“均等化”等主张。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有天赋的理性,这是作为人的一种自然法则。但是柏拉图等人的这种思想,在实践上也只不过是一种“理想国”。在当时的奴隶与奴隶主阶级异常对立的情况下,实际上只不过在一定程度上为奴隶主的特权加上了一块遮羞布而已。

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广大农民从作为“会说话的工具”的奴隶状态下解脱出来,具有了作为人的一定人身自由权利,也拥有了一定的生产工具和其他的一些财产权利。但是,由封建地主阶级所世袭的等级制度和所享有的各种特权,仍然使广大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自己应得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在中世纪的欧洲所奉行的神权和王权,从根本上去鄙视和践踏了人的本性,否定了作为社会的人,特别是广大农民和社会下层市民的各种权利,“总的来说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到了14世纪初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首先是标志着“封建中世纪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开端”的伟大人物但丁,向封建制的神权和王权发起了进攻,响亮地喊出了“帝国的基石则是人权”的口召。随后到16世纪,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等提出了人的自由观和自然权利观的问题;英国的霍布斯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个人自由权的问题,而约翰•利尔本终于第一次响亮地喊出了“天赋人权”的口号。但是真正对“天赋人权”思想从理论上贡献最大的还是英国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约翰•洛克。他在《论政府》等著述中系统地论述了“天赋人权”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由此而派生的人的其他一系列权利。洛克的这一思想,后来经过被恩格斯称为“伟大的启蒙学者”卢梭等人的发展与实践。18世纪后期的美国独立战争,产生了以人权思想为基础的,被马克思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美国《独立宣言》,随后法国资产阶级产生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在此基础上美国和法国分别制定的《人权法案》和《一七九三年宪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公民所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有关生命、自由、财产等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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