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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9 14: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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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晓波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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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荡两千年(十年典藏版)

浩荡两千年(十年典藏版)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浩荡两千年(十年典藏版)作者:吴晓波排版:吱吱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1-30ISBN:9787508631356本书由杭州蓝狮子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总序“历史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

1958年秋,时任团中央书记的胡耀邦到河南检查工作。一日,他到南阳卧龙岗武侯祠游览,见殿门两旁悬挂着这样一副对联:“心在朝廷,原无论先主后主;名高天下,何必辨襄阳南阳。”胡耀邦念罢此联后,对陪同人员说:“让我来改一改!”说完,他高声吟诵:“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历史在此刻穿越。两代治国者对朝廷与忠臣、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进行了不同境界的解读。

中国是世界上文字记录最为完备的国家,也是人口最多、疆域最广、中央集权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如何长治久安,如何保持各个利益集团的均势,是历代治国者日日苦思之事。两千余年来,几乎所有的政治和经济变革均因此而生,而最终形成的制度模型也独步天下。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将生命中最好的时间都投注于中国企业历史的梳理与创作。在2004年到2008年,我创作并出版《激荡三十年》上、下卷,随后在2009年出版《跌荡一百年》上、下卷,在2011年年底出版《浩荡两千年》,在2013年8月出版《历代经济变革得失》,由此,完成了从公元前7世纪“管仲变法”到本轮经济改革的整体叙述。

2017年年底,我完成《激荡十年,水大鱼大》,又对刚刚过去的十年企业史进行了记录和不无偏见的解读,在这期间,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它的强大引起了普遍的惊叹和恐惧。

就在我进行着这一个漫长的写作过程之际,我们的国家一直处在重要的变革时刻,四十年的改革开放让它重新回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央,而同时,种种的社会矛盾又让每个阶层的人们都有莫名的焦虑感和“受伤感”。物质充足与精神空虚、经济繁华与贫富悬殊、社会重建与利益博弈,这是一个充满了无限希望和矛盾重重的国家,你无法“离开”,你必须直面。

如果把当代放入两千余年的历史之中进行考察,你会惊讶地发现,正在发生的一切,竟似曾相遇,每一次经济变法,每一个繁华盛世,每一回改朝换代,都可以进行前后的印证和逻辑推导。我们正穿行在一条“历史的三峡”中,它漫长而曲折,沿途风景壮美,险滩时时出现,过往的经验及教训都投影在我们的行动和抉择之中。

我试图从经济变革和企业变迁的角度对正在发生的历史给予一种解释。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将一再地追问这些命题——中国的工商文明为什么早慧而晚熟?商人阶层在社会进步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中国的政商关系为何如此僵硬而对立?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将以怎样的方式全面建成?

我的所有写作都是为了一一回答这些事关当代的问题。现在看来,它们有的已部分地找到了答案,有的则还在大雾中徘徊。费正清曾告诫他的学生说,“在中国的黄河上逆流行舟,你往往看到的是曲弯前行的船,而没有注意到那些在岸边拉纤的人们”。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因此在我的著作中,有血肉、有悲喜的商业人物成了叙事的主角,在传统的中国史书上,他们从来都是被忽视和妖魔化的一群人。

即便走得再远,我对历史的所有好奇,也全部来自现今中国的困顿。因为我发现,中国的经济制度变革,若因循守旧,当然不行,而如果全盘照搬欧美,恐怕也难以成全,中国改革的全部难处和迷人之处,即在于此。所以,与历史修好,在过往的经验中寻找脉络,或许是解读和展望今日及未来中国的一条路径。能否在传统国情与普世规律之中探寻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之路,实在是我们这代人的使命。

我不能保证所有的叙述都是历史“唯一的真相”。所谓的“历史”,其实都是基于事实的“二次建构”,书写者在价值观的支配之下,对事实进行逻辑性的铺陈和编织。我所能保证的是创作的诚意。20世纪60年代的“受难者”顾准在自己的晚年笔记中写道:“我相信,人可以自己解决真善美的全部问题,哪一个问题的解决,也不需乞灵于上帝。”他因此进而说:“历史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必须拒绝任何形式的先验论,必须承认一切社会或经济模式的演进,都是多种因素——包括必然和偶然——综合作用的产物。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任何一段历史,都是那个时期的国民的共同抉择。

是为总序。吴晓波2017年12月,杭州,大运河畔题记

当这个时代到来的时候,锐不可当。万物肆意生长,尘埃与曙光升腾,江河汇聚成川,无名山丘崛起为峰,天地一时,无比开阔。——2006年1月29日,中国春节。写于38000英尺高空,自华盛顿返回上海。前言企业史就是一部政商博弈史

一个西方人对于全部中国历史所要问的最迫切的问题之一是,中国商人阶级为什么不能摆脱对官场的依赖,而建立一支工业的或经营企业的独立力量?——费正清《中国与美国》一

我曾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的一个展柜前足足伫立了一个小时。在恒温的玻璃大柜里,柔和、迷离的灯光之下,一只来自3000多年前的庞然大物如精灵般默默地与我对视。它似乎不是物体,而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它的重量达833公斤,高133厘米,长110厘米,宽79厘米,即便在今日,也是一个巨型容器。它的家乡是河南安阳,诞生于遥远的商朝,是迄今出土的、体积最大的商代铜鼎,也是当今世界上发现的最[1]大的青铜器,名叫司母戊大方鼎。

站在它的面前,作为一个企业史的研究者,我实在有太多的问题想要请教:那个把鼎铸造出来的总工程师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在那个古远的年代,他组织了一支怎样的制造团队来完成这个任务?他通过怎样的管理章程,以保证鼎的质量和制造的效率?

大鼎不会说话。离开博物馆后,我查阅了很多论文、专著,终于发现,我不是第一个提出这些问题的人,甚至有些专家已经给出了部分的答案,北京大学历史系的学者们在《商周考古》一书中便如此描述司母戊大方鼎的铸造流程:

第一,它的铸造者是一位化学家,对铜与锡的调剂比例应十分娴熟,大方鼎的铜比例为84.77%,锡为11.64%,这是一个非常恰当的合金配比。第二,他应该是一位工业美术设计师,能够勾画出精美绝伦的铜鼎图案。第三,他必须是一位风力机械工程师,铸造大方鼎的铜要到1200℃才能熔化,所以必须有某种鼓风助燃的设备。第四,他还一定是冶炼家,大方鼎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连续灌注才能成功,当时使用的炼埚是熔铜量为12.7公斤的“将军盔”,以它800多公斤的重量,需80个以上的“将军盔”同时进行熔化,这需要高超的冶炼技巧。第五,他肯定是一位优秀的管理学家,如果一个炼埚配备3~4个人,则共需250人左右同时作业,从场地上看,一个炼埚占地起码20平方米,因此其工作场地至少是2000平方米的大平台。专家们得出的结论是:要铸造司母戊大方鼎,必须组建一个300~400人的工匠团队,进行科学的工种分配,协同操作,掌握好火候、精炼程度、铜液灌注时间,以保证质量。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制造工厂,司母戊大方鼎是工业化的宁馨儿。那个领导了数百人的工匠团队的“总工程师”,如果我把他看成是爱迪生或亨利·福特式的企业家,大概没有人会强烈反对。

所有这一切,均已不可确考,它们只是后人站在那只大鼎前,震撼与惊叹之余的一丝遐想。

而当我们以这只3000多年前的司母戊大方鼎为出发点,前去探寻漫长的中国企业史的时候,你常常会被失落、惭愧和羞耻缠绕。因为,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一直没能超越这只沉默的大鼎。二

在世界工商文明史上,中国无疑是最早慧的国家之一。

中国人是一个善于经商——而且是特别善于并乐于经商的民族。在远古时期,人们就追求世俗生活,乐于此道,并以“商”为国号,此后历代,都有工商繁荣的记录。早在汉代,哲学家王符就说自己所处的时代,从事工商业者十倍于农民,商业流通之盛达到“牛马[2]车舆,填塞道路”的程度。明清以降,“儒贾合流”,连知识精英也不再耻于言商。晚清的龚自珍记录说:“五家之堡必有肆,十家之必有贾,三十家之城必有商。”因此,说中国人“轻商”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误会。

从经济要素上分析,中国有发展工商经济的无数优越条件。这里有最早也是维持时间最长的统一市场,与欧洲中世纪之前的封闭分割、自给自足式的地方领主经济全然不同。也正因此,中国早在唐宋时期,就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长安、洛阳及临安都是人口过100万的超级大城市;在同时期的欧洲,人口最多的城市不过10万人。中国有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科技水平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这里还发生了最早的农业生物革命,宋代水稻和明代棉花的普及造成了人口的大爆炸。中国是第一个人口过亿的国家,庞大的内需市场为工商生产和流通创造了得天独厚的环境。中国还在工商制度创新上拥有很多世界纪录,元代出现了世界上的第一张纸币,宋代出现了第一批合股公司和职业经理人阶层,清初则出现了粮食期货贸易。此外,中国还有非常健全的乡村自治体系,有世界上最富有、人数最为众多的商帮集团。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是工商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是世界经济的发动机。早在10世纪的宋代,GDP(国内生产总值)总量就占到了全球的三分之一,到明清时,中国仍然保持着经济规模世界第一的地位,拥有最高的粮食产量,棉纺织业的生产规模是英国的6倍。

然而,无比悲哀的是,如此早慧而发达的工商经济,却保持了长达千年的“高水平停滞”。当世界进入到工业革命时期之后,它竟远远落后,受各国欺凌,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东亚病夫”。

生于1930年的许倬云是一位注重实证和量化数据的历史学家,抗日战争时期,他曾随家在中国各地流浪,目睹农村之真实景象,后来撰写《汉代农业》一书。据他的观察,“在1949年以前,中国的农村变化不太大,我当时看到的农村基本上跟汉朝相差不多”。各地农村所用的机械类农具,如水排(水力鼓风机,约早欧洲1000多年)等都是在汉代就已经发明出来了。

在工商方面,改变也许比农业要多很多,不过在一些关键产业,进步仍然是让人汗颜的。以农耕及工业革命时期最重要的产业——铸铜冶铁业为例,早在商代,已能够组织300人以上的作业团队铸造重达833公斤的巨型铜鼎,从日后出土的汉代冶铁作坊看,其规模已可达千人以上,然而到清朝末年,冶铁作坊的规模也与此相仿,几乎没有扩大。另据计算,西汉时期每户家庭的用铁量将近4公斤,这与1949年之前农村家庭用铁的实际情况大体一致,也就是说,两千多[3]年来,中国家庭的用铁量没有增加。

在城市经济方面,最繁荣的大都市出现在宋代,而进入明清之后,城市规模竟有所缩小。据台湾学者赵冈的研究,中国在唐宋两朝,城市人口占到总人口比例的20%以上,而到1820年的晚清,竟只有6.9%。

更让人困惑的是,在全球经济规模第一的国度里,从事工商业的商人阶层却成了一个被妖魔化、边缘化的族群。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极其低下,自《史记》之后,正史之中几乎没有完整的记录。甚至连司马迁也因在《史记》中专写《货殖列传》一章,而遭到后世学者的诟病。以工商业最为繁华的宋代为例,有名有姓的商人寥寥无几,在史书上,连妓女的名字都远远多过商人。在清代,山西商帮控制了中国的盐业、边贸和金融业,其财富总和相当于中央财政收入的两倍,可是在536卷的《清史稿》中,被记录在案的晋商仅一人而已。商人阶层的懦弱和缺乏自主精神,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1932年就到了北平城的美国学者费正清,一生以中国为研究对象,商人阶层当然是他关注的一个群体。在《中国与美国》一书中,他充满困惑地写道:“一个西方人对于全部中国历史所要问的最迫切的问题之一是,中国商人阶级为什么不能摆脱对官场的依赖,而建立一支工业的或经营企业的独立力量?”为了更形象地描述看到的景象,费正清用了捕鼠的比喻:“中国商人具有一种与西方企业家完全不同的想法:中国的传统不是制造一个更好的捕鼠机,而是从官方取得捕鼠的特权。”

为什么中国的商人不是去制造捕鼠机,而是去追求捕鼠的特权?为什么中国经济会在一个高起点的水平线上长时间地徘徊?为什么高度发达的工商文明中无法孕育出资本主义?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些情况的发生?

20世纪初,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也以东西方工商文明的差异展开他的思考。该书序言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什么在西方文明中,而且只有在西方文明中,出现了一个(我们认为)其发展具有世界意义和价值的文化现象,这究竟应归结于怎样一些环境呢?”

而一个与上述诸多疑问相关且更具现实性的问题是:导致这一情况发生的因素是否已经彻底地排除,中国的工商企业是否仍然可能陷入历史的宿命之中?三

对商人的蔑视,对工商从业者的蔑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曾经是东、西方世界的共识。

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描述说:“对商业现象的鄙视,对市场秩序的厌恶,并非全都来自认识论、方法论、理性和科学的问题,还有一种更晦暗不明的反感。一个贱买贵卖的人本质上就是不诚实的。财富的增加散发着一股子妖邪之气。对生意人的仇视,尤其是史官的仇视,就像有记录的历史一样古老。”

当然,哈耶克所说的景象发生在中世纪之前的欧洲,自工业革命之后,西方世界开始正视商业的力量,有人对资本主义的正当性进行了理论上的澄清,更有人将之看成是“一个国家的事业”。然而,在东方,特别是在中国,哈耶克所描述的景象仍然顽固地存在。

要解释这一现象,就必须要在一个更广泛的历史视野中去寻找答案。正如制度经济学所提示的,政治权力制度在更宏观的层面上为经济运行规定了一种基本环境,形成了所谓的统率性规则。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洛姆在《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一书中便认为:“一个政府同另一个政府的最大不同,在于市场取代政府或政府取代市场的程度。所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是政治学又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

这显然是一个适当的、研究中国企业史的学术角度。

1955年,国学家钱穆在他创办的香港新亚书院专讲《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他的课程共分五讲,分别是汉唐宋明清,最后为一“总论”。在“总论”中,钱穆提出“从这两千年的历史中,我们可以对以往传统政治,找出几条大趋势”。他共指出四条,其中第一个关键词是“集权”——“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第二个关键词是“抑商”——“中国传统政治上节制资本的政策,从汉到清,都沿袭着”。

若在今日,有人专讲《中国历代经济变革得失》,其“总论”的两大关键词恐怕也逃不出钱穆所谓的这两条——“集权”与“抑商”。

在集权与抑商的背后,是一个无比强悍的政治权力制度安排——高度专制、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中国从公元前7世纪开始,以“管仲变法”为标志,开始探索国家积极干预产业经济的试验,此后多有演进,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逐渐成为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

这种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帝国模式并非一日建成,它经历了一个漫长、血腥和充满探索的历程。对于专制者来说,想要维持集权统治,必须在四个方面完成制度建设,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

中国历史上的众多制度创新,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历代创新蔚为壮观,最终形成了四个基础性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支撑起集权政体“大厦”的四根“支柱”——

郡县制度:为了保证帝国的稳定,在政治上必须保证中央的人事任命权,避免地方割据势力的滋生;

尊儒制度:封杀“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以实现全民在意识形态上的大统一;

科举制度:通过公平的考试制度,将优秀人才吸纳到体制之内,为我所用;

国有专营制度:在经济上,实行重要资源的国营化垄断,以控制国计民生。

这些制度历经上千年的打磨和探索,日渐趋于精致完善,在明清时期达到巅峰。正如梁启超所言:“中国为专制政体之国,天下所闻知也。虽然,其专制政体,亦循进化之公理,以渐发达,至今代而始完满。”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实在是大一统制度的“故乡”。

在上述四大基础性制度中,唯独“不如人意”的是国有专营化的经济制度。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始终没有找到一个与“唯我独尊”的大一统中央集权政体相适应的、能够维持长久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历代多次著名的“变法”,均与此有关——而这也正是本书内在的叙述逻辑。自宋代“王安石变法”失败之后,中央政府彻底放弃了整体配套体制改革的变革路径,进入明代之后,转而实施闭关锁国的政策,并推广男耕女织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国的经济能量向乡村猛烈下沉。而在同一时间点,西方则走出中世纪,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航海大发现、工业革命。历史的大分流由此而生。四

在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中国的这一部企业史,归根结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

当政府为了政权稳定,全面控制了重要的生产资料之后,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经济组织,它必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用后世的话讲就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然会制度性地压抑民间工商业。由此,出现了四个非常具备中国特色的“经典困境”。

其一,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楚河汉界”,前者垄断上游的资源型产业,后者则控制中下游的消费生产领域,中国的市场经济出现“只有底层,没有顶层”的奇特景象。

法国年鉴学派的费尔南·布罗代尔是这一规律的揭示者之一。他把市场分为两类,一类是低级市场,包括集市、店铺和商贩;另一类是高级市场,包括资源性产业、交易所和交易会。在他看来,纵观各国历史,“在初级市场这个阶梯上,最完善的经济组织当属中国,那里几乎可以根据确定的地理位置量出市场的数量”。可是,在高级市场上,中国从来实行严格的政府管制,不允许自由贸易的存在,“在中国,商人和银行家不能在受法律保护和受国家鼓励的公共事业中进行投资……政治等级能够压倒其他一切等级。每当资本主义利用机遇[4]有所发展时,总是要被极权主义拉回原地”。

为了保持垄断和支配的地位,政权与国有资本集团必然对财富的集中度非常敏感,民间资本因而不被允许做大,所谓的“抑商”政策从来是出于政治性的要求。正如钱穆所观察到的,“中国传统政治向来就注意节制资本,封建势力打倒了,没有资本集中,于是社会成为一种平铺的社会”。当社会被打成散沙后,就不能有民间的力量了,从而专制的权威不会受到挑战。中国的史家常常说“均贫富”,其实,在“均”的前提之下,“均贫”还是“均富”是一个被忽略了的问题。现代民主社会是“均富”,传统集权国家则是“均贫”。在客观上,中央集权制度必须把民间财富打散,以维持在“均贫”的平衡点上。在这个意义上,“均贫富”也是集权之需要。

其二,政府与民间没有形成对等的契约关系,民间资本的积累缺乏制度性保障。在皇权制度及其法权体系中,人民的财产合法性建立在“皇恩浩荡”的前提之下,因此,政权对人民财产的剥夺带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

在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受统一市场之赐,中国民间的商品交易极度活跃,初级市场如毛细血管般发达,而民众之间的契约关系也非常清晰,从流传至今的各代契约文件可见,双方对买卖的权益合法性、准确性及责任认定,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然而,影响工商业进步的最大困扰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对等契约关系从来没有被确立下来过,国家机器对于工商阶层及其一切财产,拥有不受契约精神约束的处置权,常常以“均贫富”的面目出现,通过政治运动的方式重新分配社会财富,而实施之目的和结果,则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并最终保持政权的稳固。这一景象从中央集权制度初步生成的汉武帝时期就初露端倪,唐宋两代并不乏见,而进入明清之后,皇权专制更为强悍。

就中国的个体商人而言,他们不缺乏通过风险投资而追逐更大商业利润的欲望,也不缺乏如马克斯·韦伯所称道的新教伦理式的勤奋节俭和以财富积聚为生命目的的观念。与其他国家的民族相比,中国的工商阶层在商业智慧和商业伦理上毫不逊色,甚至称得上是杰出的一族。但是,一旦涉及市场与统治权力的关系时,中国商品经济难以获得最终发展的原因就立刻非常强烈地凸现了出来。财产在法律上的“权界”及其不可侵犯性,从来只存在于民众彼此之间,根本不可能存在于自上而下的统治权力与“子民”之间,统治者对国民人身和财产权利拥有任意宰割的无限威势。

其三,权贵资本横行,寻租现象历代不绝,财富向权力、资源和土地猛烈地聚集。社会资产不是在生产领域积累放大,而是在流通领域内反复地重新分配,技术革命几无发生的土壤。

政府在确立了国有专营制度后,必设立国有企业体系,而因产权不清晰、授权不分明等缘故,又一定会诱生出权贵经济,当权者以国家的名义获取资源,以市场的名义瓜分财富,上下其手,攫取私利。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腐败或官商勾结,无一例外地发生在“顶层”。从汉唐到明清、民国,历代晚期都是权贵资本猖獗肆虐之时,往往出现“双首现象”——国家的首相同时是国家的首富。2001年,美国《华尔街日报》亚洲版评选千年以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个人,中国入选的有6个人,分别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刘瑾、伍秉鉴和宋子文,除了广东商人伍秉鉴,其余都是政治人物。

与此同时,天性趋利的民间商人通过寻租的方式进入顶层以牟取暴利,从而催生出一个制度性的官商经济模式。自宋之后,特许授权、承包经营日渐盛行,进入明清之后愈演愈烈,当时出现的几大著名商帮,如晋商、徽商和广东十三行商人,其财富来源大多与授权经营垄断产业有关,官商经济模式从而根深蒂固,不可逆转。商人阶层对技术进步缺乏最起码的热情和投入,成为一个彻底依附于政权的食利阶层,他们的庸俗、归附,与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的强悍与顽固,构成一个鲜明、对应的历史现象。

其四,在国有资本和权贵资本的双重高压之下,民间商人危如累卵,惶惶不可终日,出现强烈的恐惧心理和财富幻灭感,产业资本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移,经济成长从而失去创新动力。

早在公元前2世纪,史家司马迁就指出了当时工商界出现的两个财富积累特征,一是“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二是“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到了唐代,产业资本无法在实体经济领域有效积累的景象已非常普遍,唐史专家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分析了唐代工商资本的五个流向:奢侈消费、结交权贵、土地购买、转化为高利贷资本以及囤积货币。自唐以降,这一景象几乎没有更改,晚明以及清代中期之后的奢靡之风更远胜过前朝,商人在致富之后,即把大量资金从生产领域撤出,用于日常消费,大肆添置土地及修筑极尽豪华的庄园别墅,无数能工巧匠把毕生的才智投注于雕砖、刻木、制瓷、镂玉,在手工业的精致上越走越远。

历两千年以降,中国商人尽管创造了无数的物质文明,某些家族及商帮在某一时代也积累过惊人的私人财富,可是,他们从来没有争取到独立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也不能在法理上确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容统治权力侵犯。所谓“富不过三代”,并不仅仅因为中国的商人没有积累三代财富的智慧,而是因为,财富的积累必托庇于拥有者与政权的关系,而这一关系则必然是脆弱的和不对等的。因而,财富的可持续积累和安全性,不完全地操于拥有者之手。在财富传承这一命题上,产业的拓展和资本积聚能力,远不如政商关系的保持能力重要。

这四个经典困境构成了中国企业史的基本特征。政府与工商阶层的对立、紧张关系,贯穿于整整两千年的帝国时期,已俨然成为一种类似胎记般的传统,那种不对等的、没有契约精神的原则似乎从来没有被尖锐地打破过,对工商业的压抑及异化是一种顽强的中国式传统。在这一过程中,知识分子阶层从来是政府的同谋,这得益于科举制度的有效护卫。

叙述至此,我们就可以回答“费正清之问”了——为什么中国的商人不是去制造捕鼠机,而是去追求捕鼠的特权?答案其实是明显的:如果没有获得捕鼠的特权,再高效的捕鼠机都无法工作。而特权在谁之手?政府也。

这样的结论在中外学界似乎是个公见。布罗代尔在《世界史纲》中就很简洁地说:“中国社会,政府的权力太大了,使富有的非统治者不能享有任何真正的安全。他们对任意征收的恐惧始终挥之不去。”费正清在研究中也给出了类似的答案:“绅士家庭最好的保障并不仅仅在于依靠占有土地,而是依靠土地所有权和官吏特权的联合。家庭财产并不是一种保障。”而中国历史学者王亚南、傅衣凌早在20世纪40年代也断定:“秦汉以后的历代中国商人都把钻营附庸政治权力作为自己存身和发财的门径。”前些年,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的王毅在《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中给出同样的结论:“托庇于官僚政治之下,是制度环境对于中国商人生存出路的根本性规定。”

在一个中央集权的体制下,一旦中央统治的正当性和控制力出现下降之后,会迅速地——往往以出乎人们预料的速度——蔓延出一股强大的无政府主义浪潮,而对之的控制,需要经历一次大的社会动荡,最终以又一次的威权专制来终结。在这样的过程中,商人阶层常常成为最早被侵害的族群,因为人们对统治者的愤怒,将首先倾泻到那些生活在他们身边的有产者身上——在他们看来,正是这些人的富有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相对于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人们更容易痛恨身边的有产者。而更让商人阶层痛苦的是,在历史的爆裂点上,他们的处境往往是两难的:集权体制从根本上侵害他们的利益,可是当体制崩溃的时候,他们又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在经济史上,历朝历代从来有先开放后闭关的规律,汉唐明清莫不如是。一开放就搞活,一搞活就失衡,一失衡就内乱,一内乱就闭关,一闭关就落后,一落后再开放,朝代更迭,轴心不变,循环往复,无休无止。我们这个国家,只要没有外患内乱,放纵民间,允许自由从商,30年可出现盛世,50年可成为最强盛的国家,可是接下来必然会重新出现国家主义,必然再度回到中央高度集权的逻辑之中,必然造成国营经济空前繁荣的景象。无数英雄俊杰,在这种轮回游戏里火中取栗,成就功名,万千市井繁荣,在这个历史搅拌机里被碾成碎片。

世界上最大的贪婪,其实是制度的贪婪。制度对权力的贪婪之大,超过任何个人。在中国,这种最贪婪的制度是高度集权的统治模式。正是在这一制度之下,中国的宏观经济和工商文明呈现出早慧而晚熟、先盛而后衰的发展态势。历代中国统治者,无论曾有过怎样的意识形态“外衣”,最终,都会露出中央集权的“内核”。这一点,在经济领域,反映得尤为突出。

因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两千余年来,国家机器对商业的控制、干扰及盘剥,是阻碍工商文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政府如何在经济活动中端正自己的立场与角色,工商业者如何与政府平等相处,迄今是一个危险的,甚至仍然带有某种禁忌性的话题。五

活在当代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对自己的历史有一种疏隔感。思想的流浪从我们投胎于这个国家就已经开始了,它或许真的没有结束的那一天。

一个又一个的朝代更迭,已经将“轮回”变成了老生常谈,它们被一再重复,直到变成化石和泛黄史书上的一行行文字,就这样循环往替,接下来的是冗长的疲惫和冷漠。在过去的两千多年里,每一个朝代都随着一个皇姓家族的灭亡而画上句点,可是,这个国家的进步却缺乏这种自然的结局。

文明与文明的比较,可触知的是文物,可阅知的是文字,可感知的是制度。

在《激荡三十年》和《跌荡一百年》两部书中,我一再探寻国家与资本、政府与商人阶层的关系,在这部《浩荡两千年》中,我仍然沉浸在这一主题之中。我想,我确实找到了一些前人未必明见的事实。

本书记录的是一个基本上已经失去或被遗忘的世界。在书中出现的工商人物,要么默默无闻,要么在另外的历史叙述中被脸谱化、妖魔化,当我从众多的正史、野史和地方志记中将之一一挖掘出来的时候,其数量之众多,面目之变形,命运之诡异,每每让我充满讶异,更多的时候是有点儿沮丧。

在沉浸于创作的那些昼昼夜夜,我的脑海中每每出现一个又一个身影模糊的工商业者——我们可以称之为商人,或企业家。他们行走在广袤的国土之上,或疾行,或踯躅,或彷徨,在他们身后的时空幕景上,是一出连续上演了两千多年的砍杀史。在所有的历史时刻,这些人从来没有当过主角,甚至在所有的史料记载中,他们要么被忽略不计,要么就躲在最后的那个黑暗角落。不过在另外的意义上,正是这些工商业者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从一把池盐到一块麻布,从一把铁刀到一座城池……

我无意为他们代言,我只是完成一次漫长的陈述。我所希望做到的是,以活在当代的立场,书写昔日的国家,与发生过的历史重建关系,与已逝的前辈沟通,并试图以私人的方式诠释中国的企业史。

逝去的人们已不再归来,正在出发的我们却需要寻觅到自己的记忆。第一部 公元前7世纪(春秋战国)——公元588年(魏晋南北朝)集权帝国的奠基期第一章 商人出身的“千古一相”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仲

公元前685年,一位叫管仲的失意商人拉弓满弦,向公子小白射出凶猛的一箭,镞羽响处,只见小白应声倒下。

这一年,地处山东半岛的齐国发生内乱,齐襄公被弑,朝政一时出现权力真空。他的两个兄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此时都被流放在外地,谁先赶回都城临淄,谁就最有可能登基。纠和小白的身边各有一位商人出身的谋士,一个叫管仲,一个叫鲍叔牙。

小白接受鲍叔牙的计策,向莒国借了兵车,日夜兼程回国。辅佐纠的管仲见此情景,就自告奋勇率三十乘兵车到半途去截击小白。在即墨城附近,管仲一箭将飞驶中的小白射倒。然而,这一箭只射中了战袍上的带钩,死里逃生的小白及时归国掌权,是为齐桓公。▲管仲

当了国君的小白论功行赏,想拜鲍叔牙为相,同时还要宰了管仲。谁知鲍叔牙对他说:“我的才能只能让齐国平安,如果您要称霸天下,一定得拜管仲为相。”

鲍叔牙与管仲其实是一对常年合伙做生意的好朋友。

管仲(?——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字仲,出生于颍上(今安徽颍上县)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他在哪一年出生颇多争论,分别有公元前716年、前723年、前725年及前730年之说,不过无论如何,他在当时算是长寿之人。他少年时替人牧过马,后来结识了年长于他、家境颇好的鲍叔牙,两人合伙做皮毛生意,有地方史志载,他们游走于燕、赵、齐三国之间,曾在现今河北省的蠡县一带规划过三十个大小不等的皮毛集市(时称圩),一直到今天,那里仍是北方最大的皮毛市场之一。

管仲早年的名声似乎不太好,是一个爱占小便宜和贪生怕死的家伙。他与鲍叔牙合伙做生意,本钱大多是鲍出的,可是赚了钱以后,管仲却要分大头,鲍的仆人们很不忿,鲍叔牙却说:“这没什么,管仲家里穷,又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他们的生意后来破产了,西汉刘向在《说苑》一书中说管仲“三辱于市”,也就是说他多次经商失败,不是一个特别成功的商人。管仲还十分热衷于功名,曾到处去求官,可都干不了几天就被罢官了。他和鲍叔牙一起去当兵,每次打仗总是逃跑在前,大家就骂管仲是胆小鬼,鲍叔牙又站出来替他说话:“你们误会管仲了,他不是怕死,他得留着命去照顾老母亲呀!”到了后来,他们就分别投靠了公子纠和公子小白。

鲍叔牙向齐桓公举荐这样一个人,实在是奇怪的事情,不过更奇怪的是,齐桓公居然言听计从,真的把管仲拜为国相。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完备的经济思想的人正是管仲,他辅佐齐桓公成就了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业。

管仲拜相的公元前7世纪,正是礼崩乐坏的年代。

华夏文明是地球上历史最为悠久的文明之一。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在黄河中游产生了第一个国家政权——夏王朝,约400多年后,商汤灭夏,建立了商王朝,又过了约600年,在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建立周王朝。

周王朝实行的是封建制,即“封土建国”,周天子将土地及居民分封给亲戚及功臣,各诸侯有权管理封地内的一切资源,并拥有军队。诸侯对天子定期进行朝贡。周朝建立之初,分封了1000多个诸侯国。

民国学者钱穆在《国史大纲》一书中称,“中国为世界上历史最[5]完备之国家”。以史书记载论,从公元前841年开始,中国就明确有年可以考据。当时的天子是周王朝的第十代周厉王,他任用佞臣,导致国人暴乱,厉王被迫出逃,朝政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同行政,号为共和。公元前771年,“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杀死,西周终结,周平王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附近),是为东周。

从迁都的公元前770年起,到公元前476年,史称春秋时代。在这290多年间,周天子的权威日渐丧失,社会风雷激荡,战火连天。仅据《春秋》记载的军事行动就有480余次。司马迁在《史记》中称,春秋时期,被杀的国君有36位,被灭亡的国家有52个,很多诸侯四[6]处奔走而不能保全自己的国家。在这期间,一些诸侯国脱颖而出,先后称霸,最著名者有“五霸”,齐桓公正是五霸之首。

齐国在众诸侯国中并不是最显赫的一个,它的祖先不是周王后裔,而是辅佐武王灭商的姜尚。齐国的疆界不大,“东至海(黄海),西至河(黄河),南至穆陵(今山东临朐县),北至无棣(今山东无棣县)”,所以司马迁称之为“区区之齐在海滨”。

管仲兴齐,靠的并不是兵戈征伐,司马迁如此评论他的当国之道:“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也就是说,管仲最擅长的是配置资源,提高效率,以妥协和谨慎的方式重建各种秩序。这些特征无疑很有点“企业家的精神”。

这位在商场上滚过“烂泥”,在战场上当过逃兵的政治家不喜欢开天辟地式的创新,而是往往以“循古制”的名义来进行改革,他注重秩序和政策的延续,是一个天生的保守主义者。他在经济上的创新很多,其中最值得记载的是三项:四民分业、贸易兴国和盐铁专营。

管仲主张把国民分成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是为“四民分业”。把社会各阶层按职业来划分管理,管仲是历史上的第一人,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模式,两汉以来都被尊奉为基本形态及指导原则。与现在稍有不同的是,管仲当时所谓的士,主要指军士。

职业化的分工及其成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在殷商时期,就已有专业的工匠出现,文献记载为“百工”,这些人都是被政府直接管理的奴隶,没有独立的人身自由,所谓“工商食官”,他们的职业世代相传,不允许改变。《左传》记载:“在礼……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职业的世代相传,自然有利于工艺的传承和进步——在没有公司制度的年代里,家庭无疑是最具有组织形态的经济基础单位。很多工匠最终以职业为姓,流传至今,如陶氏是制陶的工匠、施氏是旗工、繁氏是马缨工、樊氏是篱笆工、终葵氏是锥工等等。进入周朝后,职业化分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断定,“商亡国后,周分商遗民六族给鲁,分七族给卫,十三族中至少有九族是工”。另据我国第一部有关制造科技的著作《考工记》记载,西周的官营手工业达30种之多,仅专业的木匠(“攻木之工”)就分为七种,分别是轮、舆、弓、庐、匠、车、梓。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其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是中国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台湾学者赵冈认为:“中国的社会职能分工比欧洲早了至少1000年,主要的传统生产技术(工业革命前的非机器生产技术)在[7]中国出现的时间也比欧洲早800~1000年。”

管仲认为,“四民分业”有四个好处:一是“相语以事,相示以功”,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验,提高技艺;二是“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养成专业气氛,人人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从而造成职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造成良好的社会教育环[8]境,从小就耳濡目染,父兄的教导不须严厉督促也能教好。

专业分工、父子相袭的制度让齐国的制造业技术领先于其他国家。《考工记》对齐国手工业作坊有很多记录,以丝绸为例,我国最早出现的丝织中心就在齐国首都临淄。当时,临淄生产的冰纨、绮绣、纯丽等高档丝织品,不仅国内供给充分,还大量畅销到周边各国,乃至“天下之人冠带衣履皆仰齐地”。

按《国语·齐语》中的记载,齐国有士农之乡15个,工商之乡6个,每乡有2000户,以此推算,全国有专业军士3万人,职业的工商臣民12000人(均以一户一人计算)。此外,在野的农户有45万户。管仲认为,这些人构成了“国之石民”,他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四民分业”表面上看是对殷周古制的继承,其实却有很大的差别,其根本性的不同是,把“工商”与“士农”并列,同视为“国之石民”。

古人对工商的态度有过数度戏剧性的转变。

远古的中国人似乎并不轻商。早在殷商时期,人们是乐于和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的,这从近世出土的、精美绝伦的商代青铜器可见一斑。武王灭商之后,把商朝的旧贵族迁聚于洛邑,该地很快成为全国商业最发达的地方,“富冠海内”。司马迁在评论洛阳人时说,他们的习俗是,致力赚钱的产业,投身于工商业,以追逐十分之[9]二的利润为目标。

不过,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芜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变得非常低贱,“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男女奴隶)并列。从有限的文字记载中常常可见类似记载,《易·恒卦》曰,“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逸周书·程典》曰,“士人夫不杂于工商”。《礼记·王制》曰,工商“出乡不与士齿”。也就是说,士大夫必须远离商人,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工商业者离开居住地则不得与士大夫交谈。在《周礼·地官·司市》中还规定,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到了春秋时期以后,好商之风再起——这也被一些道学家看成是“礼崩乐坏”的一部分。在史料中出现了大量专业的自由商人,他们往来于各国之间,近购远贩,获取利润,年轻时的管仲和鲍叔牙无疑属于此类。西周时期的工商业,都是为贵族阶层服务的,民间商品都是农民以剩余生产物进行交换,如《诗经》中所吟咏的“抱布贸丝”“如贾三倍”,从事交换的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人。到了春秋时期,专业的自由商人开始大量涌现,其工商业发展的特点表现在许多“金玉其车,交错其服”的富商大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意味着商业资本的出现,一个新兴的阶级诞生了。

然而,把工商业者抬升到与“士农”并列的地位,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并非共识,《战国策》中记载姚贾与秦王对话时,就说“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对管仲的商人经历颇为鄙视。管仲之所以能在齐国推行重商政策,除了他自身的经历及有超越当时的见识之外,还与该国的传统有关。《史记》记载姜尚建国之时,齐国土地贫瘠,人口[10]稀少,却有近海之利,于是,姜尚就根据当地的习俗,简化礼数,扶持工商,发展捕鱼和煮盐业。因此,当代史家李剑农依据《史记》《国语》《左传》中的记载断定,中国商业之开化,当以齐为最

[11]早。

四民并列的另外一个重要意义在于,管仲从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发现了工商业的赢利性。在西周时期,“工商食官”制度是从生产的角度来设计的,官属工匠的职责是制造大型祭祀器皿和贵族专用器具,所以,可以做到美轮美奂,却没有成本的概念。而到春秋,工商业为民间服务的趋势已然生成,而其赢利能力又大于农业,管仲显然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

除了“四民分业”和抬举商人地位之外,管仲还是一个自由贸易主义者。

齐国地处海滨,渔业和煮盐业一向发达,管仲规定,鱼盐可以自由出口,关隘只登记而不予征税,以便利诸侯各国。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实行单一税制,在关隘征过了的,在市场上就不再征了,反之亦然。[12]

对于前来齐国做生意的商人,他更是大开国门,无尽欢迎,提出“空车来的不要去索取税费,徒步背东西来的不要去征税,这样来的[13]人就会越来越多”。他还专门设立了招待外国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处,来一乘车的外商供给本人饭食,来两乘车者供给马的食料,来三乘车者更要供给仆人的饭食。从此,“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

为了活跃市井,管仲甚至首开国营色情业。他在都城临淄办了七间官办的妓院(“女市”),每一间有妓女(“女闾”)100人,共700人,后来又增加到2000人。管仲以此吸引他国商旅,并大收其税。后来的色情业者因此奉管仲为保佑平安的“产业始祖”,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便称,“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

如果从管仲的自由贸易政策进而推断认为他是一个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信奉者,那就大错特错。事实上,管仲是中国最早的中央集权主义实践者,在放活微观的同时,他十分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制,而其手段则是从财政、税收和价格三方面入手。在这个意义上,管仲实行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经济大变法。

管仲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制度创新是盐铁专营,它几乎成为中国式中央集权制度的经济保障。

齐桓公与管仲多次切磋富国之策,齐桓公建议对房屋楼台、树木、六畜、人口征税,管仲一一否定,在他看来,税收是有形的,直接向人民收取财物,自然会招致人民的不满。最好、最理想的办法是取之[14]于无形,使人不怒。据此,管仲提出了“寓税于价”的办法,把税收隐蔽在商品里,实行间接征收,使纳税者看不见、摸不着,在不知不觉中就纳了税,不至于造成心理上的对抗。在具体的办法上,管仲给出了简单的七个字:“唯官山海为可耳”——只要把山、海的资源垄断起来就可以了,山上出铁矿,海里产海盐,是为盐铁专卖制度。

在农耕时期,盐和铁是最为重要的两大支柱性产业,无一民众可以须臾离开。更重要的是,这是唯一的工商合营产业,其原料得自天然,有垄断经营的优势,从业者一面自制商品,一面自行贩售,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辗转变化,繁殖累积,其财势不可阻挡,古往今来,中西方各国,这都是产生巨富的产业领域。自西周以来,就有一些诸侯国将盐铁经营收归国有,然而从来没有人将之视为国策,绝大多数的治国者仍然以征税——特别是农业税为国家最主要的收入,其区别仅仅在于,是按家庭人口征收还是按土地面积征收。管仲最大的创新在于,他在税赋收入之外增加了专营收入,并将之制度化。

管仲以盐和铁的专卖收入做过举例说明。

他说,万乘之国的人口约为1000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缴纳者约为100万人,每人每月征30钱,为3000万钱。如果进行盐的专卖,每升盐酌量提价出售,每月可能得到6000万钱,就可望得到一倍于征人头税的收入。而在表面上,政府似乎不曾征税,不致引起人民的“嚣号”反对。不仅在国内如此,还可运盐出口而获取重利,这等于煮沸取之不尽的海水就可以迫使天下人向齐国纳税,即“煮沸水[15]以籍天下”。

铁的专卖也是一样。管仲说,大凡一个农户,无论是从事耕作还是做女工,都需要针、刀、耒、耜、铫、锯、锥、凿等铁制工具,只要在1根针上加价1钱,30根针就可收30钱,即等于一人应缴的人头税了,由此类推,则全国收入总数亦不下于人头税的征收总额。表面[16]上,国家并没征税,实际是“无不服籍者”。

管仲提倡盐铁专营,但不是主张政府亲自下场,创办国营盐场或国营铁厂——后世之人学管仲,认为专营就是国营,多入歧途。

比如盐业。齐国滨海,是产盐大国,食盐是最有竞争力和价格话语权的战略商品。管仲实行的是专卖政策,开放盐池让民间自由生产,然后由国家统一收购。《管子·戒》和《管子·轻重甲》中记载了当时的景象:盐池开放后,煮盐之人纷至沓来,4个月内就得盐36000钟,为了维持国家对盐的垄断权,防止盐价因生产过度而大跌,管仲随之下令,对煮盐的时节进行控制,只准在头年的十月到第二年的正月这4个月的农闲季节煮盐,到了孟春二月,农事开始,就不许聚众煮盐。由于控制了盐业的销售和产量,进而控制了价格,齐国的盐销售到国外去,可以抬高到成本的40倍,国家和商贾都得利颇丰。

在冶铁业上,管仲实行的也是国有民营。他首先严厉地强调了国家对所有矿山资源的垄断,所谓“泽立三虞,山立三衡”,他出台法令宣布,只要一发现矿苗,就马上要由国家保护和封存起来,有敢于[17]擅自开采者,左脚伸进去的,砍左脚,右脚伸进去的,砍右脚。▲《汉书·艺文志》录有《管子》86篇

在垄断了资源之后,管仲又控制了铁器的定价权,并对生产出来的铁器进行统购统销。在这些前提之下,管仲开放冶铁作坊业,允许[18]民间商人自主经营,其增值部分,民商得七成,政府得三成。管仲反对国家自行冶铁的理由是,如果派服刑的犯人去冶铁,一定会逃亡而管不住,如果派平民去,就会抱怨政府,到时候边境有难,谁也不愿意为国家打仗。所以,不能为了冶铁而造成国民的分裂。由政府控制专营权,然后把经营权下放给民间商人,以一定比例分配利润,这就是后世非常流行的“资产国有、承包经营”的雏形。

盐铁专营的做法并非始自管仲,却是在他那里形成了制度化并取得显著成效,它对后世政权产生了重大且根本性的影响。我们将在日后的叙述中一再涉及这一话题。它形成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经济制度——国家通过控制关键性生产资料以增加收入,以此形成一种与税赋收入并行的专营收入,从而扩大收入,增强管制经济的能力。从管仲的论述中可见,他事实上是将盐铁的专卖看成“间接税”,或者说是“变相的人头税”——因为盐铁的不可或缺性,国家通过对之的控制,实际上对每一个人变相地征收了税赋,而在表面上,民众似乎没有纳税。这种巧妙曲折的治国理念一直延续数千年,其实正是中国与西方诸国在经济制度上的最大差异所在。

在西方的经济理论中,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唯一的来源是税赋,如卡尔·马克思所言:“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即便在当代的制度经济学理论中,这一定义也未有改变,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便论述说,政府是“一种提供保护和公正而收取[19]税金作为回报的组织,即我们雇政府建立和实施所有权”。

然而从“管仲变法”之后,中国的政府收入则由税赋收入和专营收入两项构成,后者的实现,正是通过控制战略性的、民生必需之物资,以垄断专卖的方式来达成的。在这种体制内,政府其实变成了一个有赢利任务的“经济组织”,从而也衍生出一个根深蒂固的治理思想,即:国家必须控制“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产业”,国有企业应当在这些产业中“处于主导地位”。

在这种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是那种“看上去像企业的政府”,而政府则是那种“看上去像政府的企业”。当它们从各自的利益诉求出发,成为微观经济领域中的逐利集团时,民营企业集群则被间夹其中,进退失措。这一中国式经济体制延续千年,迄今未变,而管仲,正是“始作俑者”。

由于在盐铁专营中获得了巨大利益,相对的,管仲在其他产业的税收上就表现得非常宽厚。

在重要的农业税上,两年征税一次,大丰收之年,每年征15%,中等之年,每年征10%,下等之年,每年征5%,如遇饥荒,则免税。这一税率,日后也成为很多朝代的税赋计算方式。此外,管仲还建立了国储粮制度,国家采购囤积了大量粮食,其数量足以控制市场粮价的波动,以达到丰饥平衡的功效。管仲对粮食十分重视,他不容许任何人操纵粮价,严禁在饥荒之年利用粮食买卖“兼并”农民,粮价波动必须由国家掌握,在农耕年代,这一见解无疑非常重要。

在进出口贸易上,除了鱼盐出口免税之外,其他商品的关市之征,仅为1%~2%的税率。齐国强盛起来之后,管仲甚至以霸主身份统一各国的关贸税赋。公元前679年(齐桓公七年),齐国会盟各国诸侯,达成关税协定,市场交易的税赋为2%,进出口关税为1%。第二年,齐国再度会盟诸侯,规定与会各国要修建道路,偕同度量标准,[20]统一斤两称数。管仲的这些做法,好比是在创建一个区域经济的关税同盟体,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看来仍然是国际贸易的游戏惯例,毫无落后之感。

管仲还是一个运用价格来调剂经济和增加国家收入的高手。他曾举例说,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即不必再征布税,而要征于原材料麻,麻价因课税涨10倍,布价就可能因此而上涨至50倍;同样道理,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织帛,就可征课原材料丝的税,这样又可使织帛的价格上涨10倍。在列国间的贸易上,他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各国的价格水平,所谓“因天下以制天下”,如果他国的商品质量高过本国,他主张提高该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这样就可以引导外货的输入。如果要奖励出口,就要压低出售价格,“天下高而我下”。

管仲的经济思想中,最为奇特的一项是鼓励消费,他甚至倡导奢侈,这在古往今来的治国者中可谓仅见,在《管子》一书中就有一篇奇文《侈糜》篇。

中国历代的治国思想向来以倡导节俭为正途,这显然是长期短缺经济的必然产物。然而管仲却提出“俭则伤事”的观点,在他看来,大家都不消费,就会造成商品流通的减少,从而妨碍生产营利的活动,故曰“伤事”。要如何才能推动消费,他的答案是,多多消费,甚至[21]无比奢侈地去消费。

管仲的这一论述曾经迷惑了此后数千年的中国学者,很多他的信奉者言及于此,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百般替管仲声辩。直到近世,历史学家郭沫若才给予了比较合理的解释。郭氏认为:“他是肯定享乐而反对节约的,他是重视流通而反对轻视商业的,他是主张全面就业而反对消极赈济的,为了能够全面就业,他主张大量消费,甚至主张厚葬。他的重点是放在大量消费可以促进大量生产这一面。因而在生产方面该如何进行,如何改进技术之类的话,他就[22]说得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管仲倡导奢侈的理由是,“丹沙之穴不塞,则商贾不处”,“富者靡之,贫者为之”。就是说,只要不人为地堵塞利源,商贾就会日夜不息地从事营运而不知休息,而富裕的人只有不断消费,贫穷的人才有工作可做。为了强化自己的观点,管仲甚至做过极端的比喻,他建议在煮蛋之前应先加雕绘,在烧柴之前要先加雕刻——“雕卵然后沦之,雕然后爨之。”

管仲本人就是一个富足的享乐主义者。孔子说他的奢侈堪比国君,“其侈逼上”,《史记》说他“富拟于公室”。《韩非子》和《论语》等书还记载,齐桓公把齐国市租的十分之三赐归予管仲。

当然,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管仲对侈糜的推崇,并不仅仅为了自己的享乐。在《管子·乘马数》中,他谈及了一个非常先进的观点。他说,每当年岁凶歉的时候,人民没有本业可做,国家就应该进行宫室台榭的修建,以增加人民的就业,尤其要雇用那些丧失了家产的赤贫者。这时候修筑宫室,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增加就业,平衡经济。

这种通过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来刺激经济复苏、增加就业的做法,在当今之世并不罕见,可是在两千多年前就有这样的智慧,确实是让人惊叹的。据美籍华人学者杨联升的考据,在漫长的中国经济史上,除了管仲,只有宋代的范仲淹(989—1052年)曾经有过类似的思想。[23]

管仲有很强烈的民本意识。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他不主张用严酷的刑罚来威慑百姓,因为“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顺民心”?管仲的答案是要“从其四欲”,即“百姓厌恶劳苦忧患,我就要使他们安逸快乐;百姓厌恶贫困低贱,我就要使他们富足显贵;百姓厌恶危险灾祸,我就要使他们生存安定;百姓厌恶灭种绝后,我就要使他们生养繁衍”。他以为,为政者只要[24]懂得这些道理,把给予看成是取得,就是从政的法宝了。

管仲治齐,齐国很快就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国家,齐桓公曾多次召集诸侯会盟,成为诸国的盟主,《史记》说他“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在整个春秋时期,齐桓公是第一个霸主。

然而,无论是齐桓公还是管仲,都没有取周而代之的雄心,也没有兼并各国的想法。他们理想中的霸业,就是成为列强中的老大,当一个“国际警察”。因此在列国事务中,管仲提出的口号是“尊王攘夷”。齐国有三万装备精良的军士,是当时无人敢于争锋的兵力,管仲却没有用它去征伐四野,而是“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终齐桓公一代,只灭过谭、遂两个小国,甚至当宋、郑等邻国[25]发生了内乱之后,管仲还设法帮助其君主复国。在列国之间的公共关系上,管仲也显得大手大脚,他派出80个使节(“游士”)驾着高头大马,载满珍贵的服饰和珠宝,到各国去访问。当其他国家的使[26]节到齐国来时,管仲则让他们空囊而来,满载而归。

管仲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似乎更乐于用商战的办法来削弱其他国家的势力。在《管子·轻重戊》中便记载了两则十分精彩的案例。

齐国周边有两个小国,莒国和莱国,多年以来与齐摩擦不断。齐桓公即位后问计于管仲:“莒、莱两国又有农田,又特产紫草(一种染料作物),国力不弱,如何对付?”管仲说:“这两个国家出产紫草,而我们却出产铜,您就派遣一些没有作战经验的士兵去采矿冶铜,铸成货币,再用它高价购买两国的紫草。”

莒、莱两国的国君听说齐国高价收购紫草,当然大喜过望,在他们看来,铜币是人们所珍重的,而紫草则是我国特产,用我们的特产换取齐国所有的铜币,这样一来,齐国终将被我们兼并。于是,两国民众在政府的号召下纷纷放弃了粮食生产,去种植获利更高的紫草。第二年,管仲突然命令所有采矿冶铜的士兵全部回去种粮。然后,停止向莒、莱两国进口紫草。如此一来,两国粮价顿时大涨,每钟粮食竟高达370钱,而齐国的粮价只有每钟10钱,莒、莱之民纷纷投靠齐国。经此一役,两国国力大减,不得不归附齐国。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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