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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0 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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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奥希兹女男爵等

出版社: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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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侦探故事

世界经典侦探故事试读:

前言

侦探小说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早期代表作家应该是来自美国的爱伦·坡,他写的《毛格街谋杀案》《金甲虫》《被窃的信件》风靡了整个世界,里面塑造的业余侦探杜宾成为模板式的存在。

到了19世纪末期,欧洲掀起了侦探小说的热潮,享誉世界的《福尔摩斯探案》就诞生在这个时期,而福尔摩斯也很快替代了杜宾成为新的侦探形象代表。福尔摩斯的成功无疑带动了整个侦探小说的流行,一些新的侦探小说作家逐渐崛起,并以非常快的速度建立起自己的读者圈。这个时候兴起的作家有英国的理查德·奥斯丁·弗里曼、奥希兹女男爵、吉尔伯特·凯恩、埃蒙德·克·本特利;美国的卡罗林·韦尔斯、梅尔维尔·戴维森·波斯特等。

二战之后,侦探小说到达了一个高峰,被称为“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这个时期涌现出一大批极具才华的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就是其中一个,她塑造的波洛几乎具有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影响力。

到了近现代,一些侦探小说家开始把对人性和社会秩序的拷问融入小说里,使得故事更加人性化,更贴近现实生活。

英伦银行窃案

[英国]奥希兹女男爵

1.谁开了保险柜?“有时候动机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角落里的老人一边从瘦骨嶙峋的手上脱下狗皮手套,一边说,“那些有经验的侦探都认为,找到了有犯罪动机的人,就等于找到了罪犯。”“不错,大多数案子的确如此,不过我认为支配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力还是情感,况且这世界上还有女人。一些法国侦探更是认为,在盗窃、欺诈、谋杀案中都少不了女人,如果不是这样,他们甚至不想去探案。”“菲力摩尔街盗窃案之所以没能找到罪犯,是因为没有牵扯到女人。而英伦银行窃案的罪犯之所以能够逍遥法外,也是由于一个聪明女人的掩盖。”

他喋喋不休地自言自语,宝莉小姐并不想此时去反驳他,这只会让他变得更激动。“等我老了我想我应该去做警察,他们应该学的东西太多了。”他继续说。

宝莉什么也没说,只是递给他一根漂亮的绳子,因为他习惯在揭开谜底的时候为绳子打结。“说说英伦银行窃案吧。”宝莉用建议的口吻说。“这家银行就在牛津街上,事发后报纸上有很多关于它的报道。我也曾在银行外部拍了一张照片,它的大门和其他住户的大门是分开的。而且,根据惯例,这房子除了营业厅,其他部分都是银行经理及其家人的住所。”“事情发生在半年前,银行经理埃尔蓝先生和太太以及三四个孩子住在银行里,他的大儿子罗伯就在银行任职。房子看上去很小,后面连着楼梯。”“前面的营业厅也是普通格局,职员、出纳办公室的后面有一扇玻璃门通向经理办公室,里面有保险柜等贵重物品。”“经理的办公室可以直接通往后面的住所,所以不用从大街上绕过去,房子没有客厅,也没有地下室……交代清楚这些建筑物上的细节是有必要的。”“通常,在晚上,银行营业厅临街的门会上锁,此外,为了确保安全,银行还有一个守夜的看门人。事发当晚,看门人通过那道玻璃门看到了经理室内的异动,这也让案子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一般情况下,埃尔蓝先生都是上午10点走进办公室,但那天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9点就去了办公室。不久,他的太太差女佣去喊他吃早餐,过了一会儿,太太却听到了女佣的尖叫声。她急忙下楼,看到丈夫办公室的门敞开着,尖叫声正是从里面传出的。”“女佣以为埃尔蓝先生死了,事实上他只是晕过去了。埃尔蓝太太是个镇定的女人,她看到了晕死过去的丈夫,就像是明白了一切。埃尔蓝先生显然是由于突然受到什么强烈的刺激而在顷刻间晕倒的,至于那刺激是什么,倒不难猜到,因为保险柜的门也是开着的。”“这些情节说来很烦琐,但埃尔蓝太太迅速就将它们像翻书一般翻了过去,在守门人詹姆斯·费尔拜恩的帮助下,把丈夫抬回了家。”“医生检查后,证实了埃尔蓝先生确实受到了严重的惊吓,并一再嘱咐不要再让他受到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刺激,否则后果会很严重。”“缺少了唯一目击证人的配合,警方的侦查工作进行得很缓慢。”“显然,窃贼不是从营业厅进入经理室的,因为营业厅的灯一直亮着,费尔拜恩也在整夜看守,如果有人进入营业厅,他肯定能发现。”“通过埃尔蓝住所的走道,也能进入经理室。这一道门,埃尔蓝先生都是亲自来锁,极少假借他人之手。不过,当他外出度假时,他的儿子罗伯会暂时代劳这一工作。”“埃尔蓝下班后,确认东西都安然无恙,会闭灯锁门,接下来的安全工作就交给詹姆斯·费尔拜恩了,而根据费尔拜恩的说法,那道玻璃门会一直开着,以便让他听到一些细微的声响。”“能够看出来,詹姆斯·费尔拜恩在银行的作用是很重大的,这种守门人通常由那些道德品质良好的老兵担任。费尔拜恩已经为英伦银行守了15年的夜,一直没出过差错。因此,他的证词非常重要。”“费尔拜恩说,3月25日晚上8点钟,埃尔蓝先生没让他锁经理室的门,埃尔蓝想晚些时候再进去待一会儿,不过,却让费尔拜恩将灯关掉了。”“大概晚上9点45分,费尔拜恩感觉埃尔蓝通过靠街的大门出去了,可仅仅过了几分钟,他又听到有人进了经理室,还关上了玻璃门,并用钥匙锁上了门。电灯没有开,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埃尔蓝先生又回来了。”“费尔拜恩继续说,突然,我感觉有些不对劲,便朝玻璃门走去,经理室很黑,外面的走道是有光亮的,我居然看到埃尔蓝太太站在那里,还听到她在说‘路易斯,你怎么还没去俱乐部呀,在这里摸黑干什么呢?’”“‘埃尔蓝的小名是路易斯,’费尔拜恩还说,‘但我没有听到经理的回答。看到也没什么异常,我就回去了。接着,我又听到经理离开办公室,穿过走道,走向了大街,不过他好像忘记了将玻璃门打开,所以我也就无法将通往后面住所走道的门锁上,我想这就是招致窃贼的原因了吧。’”

2.矛盾的证词“由于经理无法出来作证,对于损失,银行方面只能作出一个大致的估计,数目在5000英镑左右。在众人眼里,银行经理是一个值得同情的角色。”老人继续说,“大家有足够的时间去揣摩守夜人的证词,直到24小时之后警探的到来。然而埃尔蓝太太的回答却让人大吃一惊,她否认自己当晚10点钟曾站在走道上,并认为那是守夜人的幻梦。”“她也提到了自己晚上会下来看看最后一班邮车是否来了,但在探长面前,她一直坚称没有看到过埃尔蓝,也没和他说过话。”“另一边,警方询问了埃尔蓝的大儿子罗伯,探长认为他会了解一些内情。但是他并没有说出令人眼前一亮的情况。那天晚上他回到家已经11点半了,在银行门口碰到了父亲,罗伯说没有看出父亲有什么情绪上的波动。”“这真是一个大大的疑点。”角落里的老人看上去有些兴奋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有人几乎都一致认为埃尔蓝太太撒了谎,目的是为了挽救自己的丈夫。因为,詹姆斯·费尔拜恩没有理由说谎,他也不可能去作案,因为这对作为银行守夜人的他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好处。”“事实上,大家已经给那个精神不佳的银行经理定罪了。他完全可以自己拿走保险柜里的财物,并让它看起来像是夜间被窃一样。因此,当他的太太发现了这一切后,就决定和他站在一个阵线,试图以说谎的方式帮他开脱。但这样又会带来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为何银行经理明明已经知道保险柜被窃,还能在第二天早上晕过去呢?即使他能够假装昏迷一阵子,但是他的发烧和脑充血却是不能假装的。而且,要知道,为他诊断的医生也并非庸碌无能之辈。”“根据费尔拜恩的证词,埃尔蓝先生在行窃后出门,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回来,碰到了儿子,然后睡了9个小时后,发现了保险柜被‘盗’,就一下子晕倒了。这种说辞,从逻辑上实在讲不通,但可怜的经理现在却无法为自己辩解。”“埃尔蓝经理尽管神志已经恢复清醒,但身体依然很虚弱。他一直试图向周围的每一个人询问案情的进展,但为了照顾他的情绪,大家都在医生的嘱咐下,只是告诉他还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那个经理的处境十分微妙,你想他太太清楚他可能有罪,而他在身体得到恢复后,就不得不去面对汹涌而来的各种猜疑,甚至会面临被公开起诉的一刻,这真是太可怕了。”

3.不在场证明“6个星期后,埃尔蓝的身体终于恢复到能够承受重大问题的程度。在这起案件中,他的儿子罗伯也得到了广泛的同情。”“罗伯也是银行职员,大家对他父亲的怀疑也波及到了他在银行的地位。他的银行同事包括新经理苏瑟兰·法蓝区先生对他都非常友善,但是当埃尔蓝太太的反常态度被大众获知后,罗伯就决定和英伦银行一刀两断了。”“看到无法挽留,银行为他准备了一份最好的推荐函。但罗伯的想法却是,等父亲完全康复后,就去国外工作,以便和伦敦银行界彻底撇清关系。但是,罗伯的这种态度并未能使他父亲的处境有任何的改善。”“可是,埃尔蓝是无辜的,等到他可以为自己开脱的时候,真相就会大白。”“出事当晚,酷爱音乐的埃尔蓝先生在俱乐部看到了别具魅力的音乐剧海报,因此就去音乐厅了。按理说,这一类的不在现场的证明是很难做出的。但幸运的是,埃尔蓝当时曾因为座位和一位女士起了争执,音乐厅前来调解的服务员都知道这件事,而且还清楚地记得埃尔蓝先生的外貌。”“当埃尔蓝先生说出这一情况,并提到可以让音乐厅服务员为自己作证时,那些曾经认为他就是罪犯的人,都感到相当吃惊。此外,埃尔蓝先生生活富足,有很多存款,还有价值不菲的证券,看起来他似乎也没有理由去偷银行保险柜里的钱。”“在那个该死的晚上,他还能回忆起自己确实没让守夜人锁经理办公室的门。因为他考虑自己回来后可能还要去办公室处理一些信件。但从音乐厅回来并在家门口遇见儿子后,却忘记了这件事,直接回卧室睡觉了。”“詹姆斯·费尔拜恩的证词中说听到了太太对埃尔蓝说的话,但埃尔蓝先生却说当时他绝不在办公室。难道詹姆斯·费尔拜恩看到的埃尔蓝太太,真的是幻觉?”“埃尔蓝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以前了,他辞去了经理的工作,平日里用养花来打发时间……可以这样说,除了极个别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的人外,只有我了解事情的真相。”

说完,角落里的老人陷入了沉默。宝莉小姐一直都在耐心倾听,试图找出其中的漏洞,给出自己的结论,但她一直未能如愿。

这个案子几经周折,甚至有人怀疑埃尔蓝太太才是真正的罪犯。但是据调查,案发后的时间里,她花出去的钞票没有一张是银行被偷的钱。而且,根据守夜人的证言,她应该还有同伙,否则,她当时就没有必要出声暴露自己,因为她完全可以将大厅内的灯熄灭,就谁也看不到了……“你的思路完全搞错了,”角落里的老人突然出声,“你要想提高推理能力,首先应该建立在肯定的事实之上,而不是在各种假设中来回绕。”“这桩案子里没有这样的事实呀!”宝莉委屈地说。“真的吗?”他轻声反问,“保险柜中的钱在3月25日晚上11点半以前被偷,这难道不是铁定的事实吗?”“是的,而且……”“保险柜的钥匙并没有丢失,也就是说保险柜是被正常的钥匙打开的,这难道不是事实?”“这我明白!”她有些气恼地说,“但詹姆斯·费尔拜恩不可能……”“不要再说詹姆斯·费尔拜恩不可能这样、那样,他看到了玻璃门被反锁,埃尔蓝太太看到丈夫晕倒在保险柜旁,并让人把他抬走,这些难道不是肯定的事实?”“但经理室里面的人……”“对,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个老人边说边在绳子上打结,边回答,“他在经理及其太太没有发现的情况下,得到了保险柜钥匙;他能够让埃尔蓝太太为自己编造谎言。试想,一个家境丰厚的英国女人,会为谁作伪证?当然不会是不相干的人,人们都想到了她是为自己的丈夫,但从没有人想到她是为自己的儿子。”“是罗伯!”宝莉惊叫道。“不错,这是个聪明的女人。那晚当她下楼时,发现丈夫办公室的门大开着,她意识到有小偷,同时也认出了小偷就是罗伯。”“同时,守夜人向玻璃门走来,她为了阻止儿子被发现,就急中生智想了个办法,因为她明白当时只有她丈夫有资格待在经理办公室,于是她就喊出了丈夫的名字。就这样,她成功地打消了守夜人的疑惑,掩护了儿子。”“母子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那个年轻的小偷却携带赃款出逃了,而母亲则留下来为儿子作了伪证,否认了詹姆斯·费尔拜恩的证词。她如此去做还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她相信丈夫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她自己最多被人认为是好心办了错事。”“到目前为止,警方还在跟踪调查詹姆斯·费尔拜恩的工作动态以及埃尔蓝太太所花的钱,他们当然得不到任何有用的结果。不过,倒是有一些银行丢失的钞票从国外流转回英国。但是,国外的钞票代理商是不会问钞票的出处的。”“你应该想到,罗伯在国外发财后,有朝一日还会回来的。看,这就是他和他母亲的照片,真是个聪明的女人!”

天主的锤子

[英国]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博瓮塔村位于一座陡峭的山顶,村里的那座尖顶教堂看上去就像是小山的顶峰。教堂脚下有一家炉火终日烧得通红的铁匠铺,它的对面是一个由鹅卵石铺就的道路交叉而成的十字路口。

教士大人威尔弗雷德·博翁在这个十字路口和他的哥哥陆军上校诺曼阁下相遇了,所不同的是,教士正准备去进行早祷,而生活不甚严谨的上校则刚刚结束一天的生活。

博翁家族是为数不多的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贵族世家,但他们早已不再重视那种骑士时代的传统了。如同很多历史悠久的贵族世家一样,如今的博翁家族成员似乎也已经堕落成酒鬼和花花公子了,起码从上校身上来看是这样的。身材高大的上校已经上了年纪,他留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平日里经常鬼混到凌晨时分才回家,在酗酒与美色中贪婪地享受。

上校的弟弟也有一头金发,一身黑衣服将他的完美体型裹得严严实实,他的举止文雅而得体。有人说,威尔弗雷德更多是由于对哥特式建筑的痴迷,才整日出没于教堂,忙诸于教务。人们对他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他平日并不是跪在祭坛前祷告,而是在廊台、钟楼、地下室等特殊的场所进行祷告。

此时,教士发现他的哥哥正炽热地盯住教堂的方向,教士绝不会认为他是对教堂感兴趣,不过他却听说过铁匠铺的铁匠有一位漂亮而迷人的妻子。“早上好,威尔弗雷德,我准备去拜访铁匠。”上校说。“铁匠在格林福德(伦敦西部的一个郊区)。”教士说。“正因为如此,我才去拜访。”上校平静地回答。“你害怕雷电吗,诺曼?”教士问。“你的意思是?”上校奇怪地问。“你没想过有一天天主会将你劈死在街上吗?”“你能再说一遍吗?”“就算你不害怕天主,但也有人应该让你感到害怕。”“谁?”上校不相信地竖起了眉毛。“铁匠巴恩斯,他是附近最健壮的男人,能轻松将你扔到墙上去。”教士严肃地警告说。“要是那样的话,我今天穿着盔甲出来就太有先见之明了。”上校毫不在乎地说。“铁匠总是会不定期地回家。”

说完,教士走进了高高的哥特式教堂。一个跪着的身影突然起身向门口走去,那是被村里人称为“疯子乔”的白痴,他是铁匠的侄子,教士非常奇怪他也会来做祷告。

威尔弗雷德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和他擦身而过的白痴走了出去,随后,又看着他的哥哥用一种放荡的方式向乔打招呼,甚至还将几个便士扔进了他的嘴里……

为了摆脱这一幅幅丑恶的画面,教士走向了位于彩色窗户下的一条长椅,开始祷告。

半个小时后,村里的补鞋匠吉布斯来到了教堂。在教士看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否则作为无神论者的补鞋匠是绝无可能出现在教堂中的。“你有什么事?”威尔弗雷德有些冷淡地问。“请原谅我,先生,”来者用一种近乎同情的腔调说,“也许不应该让你知道,但是你哥哥恐怕是不行了,你最好马上来一趟,先生。”

教士跟着补鞋匠来到铁匠铺,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人,有医生,有巡官,有长老会神甫,还有天主教的神甫。院子里一个金发美妇人正在低声哭泣,在人群中间堆放铁锤的地方躺着一个人,他的头盖骨已经粉碎。

威尔弗雷德只是扫了一眼,就确定那是他的哥哥,结结巴巴地说:“我哥哥死了,这是怎么回事,是谁杀死了他?”“附近只有一个人有这种力道,而且他也最有可能这样做。”补鞋匠吉布斯回答道。“尽管我不赞成进行这样无根据的推断,但确实只有一个人才能给出那样的一击。”医生说,“博翁先生,从现场那些嵌入身体和地面中的骨头粉末来看,这应该是一只巨人的手造成的。”“我还要强调一下,只有一个人能做到这一点,铁匠西来恩·巴恩斯去哪儿了?”补鞋匠问道。“他在格林福德。”长老会神甫回答说。“也许他已经去了法国。”补鞋匠嘟哝了一句。“不,他正在回家的路上。”小个子天主教神甫开口了。

当众人扭头盯着山下的小路时,果然发现扛着一把大铁锤的铁匠西来恩,正和两个男同伴一道阔步走来。“看,他还扛着杀人的铁锤!”补鞋匠惊呼道。“不,”巡官也开口了,“那才是杀人凶器。”

循着巡官的目光,人们看到了那把不起眼的小锤子,它的上面沾满了血迹和黄头发。“为什么一个强壮的男人会使用这样的小锤子?”神甫不解地问。“先别说这个,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西来恩·巴恩斯?”吉布斯关切地说。“他自己会走过来,和他一道而来的两个人我认识,他们的到来是为了长老会堂。”神甫平静地说。

众人议论时,高大的铁匠已经走进了自己的院子。“巴恩斯先生,你应该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吧,现在我必须以国王的名义将你逮捕,因为你涉嫌谋杀了陆军上校诺曼·博翁先生。”巡官立即上前道。“博翁上校下地狱了吗?”铁匠以一种极为漠视的态度指着上校,还说,“这只狗是什么时候遭到报应的。”“请注意你的言辞。”医生提醒说。“如果《圣经》能够做到的话,那我也会注意自己的措辞。我想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死的?”“今天早上6点,我还见过他。”威尔弗雷德说。“我的天主,这真是太好了!”铁匠说着,又转向巡官,“巡官大人,我不是想拒捕,但也许你不应该逮捕我,如果你不想让自己的事业被抹上污点的话。”

巡官和其他人都有些诧异地打量着铁匠,只有矮小的天主教神甫在独自观察那把小铁锤。“你看到和我一同而来的两个人了吧,”铁匠继续为自己辩解,“他们可都是正经生意人,昨天我们在复苏布道团的会议室待了一整夜,此外,在格林福德还有将近二十个人都能证明那段时间我的去向。巡官先生,作为一个基督徒,为了不让你身败名裂,我觉得我更应该在此刻向你展示我不在现场的证明,而不应该是在法庭上。”“我愿意当着众人的面,给你一个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巡官有些窘迫地说。

铁匠将两个朋友请进了院子,院子中的人确实都认识他们俩,这二人也都信誓旦旦地为铁匠作证,其立场之坚定不容任何人去怀疑。

在一片沉默中,教士开口对天主教神甫说:“布朗神甫,你对那把锤子很感兴趣吗?”“是的,为什么选择小锤子呢?”布朗神甫说。“正是,旁边就有相当于它十倍大的铁锤,真是让人想不通。”医生也转过身,压低声音对教士说:“也许只有那些抡不动大锤子的勇敢女人才能用这样的小锤子去杀人。”

布朗神甫也凑过来饶有兴趣地听着,医生用更嘶哑的嗓音接着说:“最痛恨妻子情人的未必是丈夫,很可能就是妻子本人,因为谁也不知道情人带给她多少失望与背叛,请看那边!”

金发女人脸上的泪痕已干,她正麻木地盯着躺在地上的尸首。“从情感上看,你的说法有一定的依据。但从体能条件上看,则完全不可能,没有哪个女人具有将男人头盖骨打碎的神力。”布朗神甫拂去了袖子上的灰尘,又补充道,“另外,别忘了死者头上还戴着铁盔,再去看看那个女人和她的手臂。”

医生有些恼怒地说:“也许是我错了,但我仍然认为,在有大锤的情况下,只有白痴才会使用小锤。”

威尔弗雷德激动地喊道:“这也正是我想说的,你认为只有白痴才会使用小锤子?”“是的。”医生说。“事实上,这就是一个白痴干的事。”教士用煽动性的语气说,“我是一个教士,因此不想看到流血,感谢天主让我看到了真相,但他不会因此被绞死。”“你不打算揭发他吗?”“揭发也没用,他不会被送上绞刑架。”威尔弗雷德说,脸上浮现出一种怪异的笑容,“今天早上,我刚进教堂就看到疯子乔在祷告,也许就连疯子在杀人前都会进行一番祷告。我最后一眼看到乔时,我哥哥正在嘲弄他。”“这其中有什么关联吗?”医生问道。“这起案子包含两个疑点,也就是小锤子和致命一击,结合实际情况,铁匠能够完成致命一击,但他不会使用小锤子;他的妻子可能选择小锤子,但无法做到一击致命。而对一个疯子来说,这两个疑点就都不是疑点了,他可能随手拿起任何东西进行猛烈一击。”“我想你应该找到答案了。”医生深吸了一口气说。

布朗神甫死死地盯着威尔弗雷德,许久,才说:“博翁先生,你的结论从各方面看,似乎都能站住脚,但以我的知识和经验来判断,你的推理是站不住脚的。”“不,就是疯子干的。”威尔弗雷德不甘心地说。

这时,旁边传来了铁匠的声音:“巡官先生,我相信你已经被我说服了。不错,我是一个身强体壮的人,但也不可能将锤子从格林福德扔到这儿,因为我的锤子没长翅膀,它不会自动飞行半英里。”

巡官笑着说:“是的,你可以被排除在外了,你对于凶手有什么猜测吗?”“有,不过我认为凶手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铁匠看了一眼长椅上的妻子后说。“你究竟在说什么?你不会认为是动物用锤子杀了人吧?”巡官开玩笑地问。“我认为有血有肉的东西都不会使用那把锤子,也就是说,那个人是自己死的。”铁匠压低嗓音说。“你是说锤子自己跳起来击倒了上校?”补鞋匠用尖锐的嗓音喊道。“你们这些绅士应该明白,天主是游荡在任何一个地方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它会让亵渎神灵者死在自己的面前,那一击正是天庭震怒的力量。”巴恩斯叫道。“我也提醒过他要注意雷电。”威尔弗雷德也用非常惋惜的声音说。“这样的话,那这案子就超出我的管辖范围了。”巡官开玩笑道。“我们离开这个可恶的地方吧,博翁先生,”布朗神甫提议说,“我想去参观一下你们的教堂。”“当然可以。”威尔弗雷德一边说着一边领着神甫向教堂走去。“先生,你好像已经弄清了真相?”原来是医生跟上来了。“我的职业道德要求我要保守秘密,不过我可以给你提供两条线索,医生!”布朗神甫欢快地笑道。

医生表现出一副沮丧的神情。“首先,正如铁匠所说,那一击确实可能来自天主,而那样的重击也算不上什么奇迹;第二,仍然是铁匠说过的一句话,他认为锤子是不可能自行飞半英里的,其实,那才是最接近事实的一句话。”

接下来,脸色苍白的威尔弗雷德带领布朗神甫不知疲倦地参观着教堂的每一个角落。置身这座中世纪的尖顶建筑中,能让人感到一种无上的庄严,周围的农田和村庄都显得那样的低微和渺小,仿佛都是它统治下的子民一般。

小个子神甫从盘旋而上的楼梯爬上了露天平台。这儿的视线没有任何遮挡,可以看到山下的平原、村庄以及铁匠的院子,巡官仍在那里忙碌着。“我认为站在如此高度去祷告,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人到达一定的高度后,往往是为了让人仰视。”布朗神甫感慨地说。“你是说人有可能从这里摔下去吗?”威尔弗雷德问。“准确地说应该是灵魂的堕落。”神甫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教士有些不解。“就好比铁匠,他所信奉的苏格兰宗教是由在高山上祈祷的人组成的,他们的习惯是蔑视世界,而不是学会尊重,因为人们在山顶看到的只有渺小。”“但他并没有杀人。”威尔弗雷德小声说。“不错,”布朗神甫用奇怪的声音说道,“但有一个人,开始他也在祭坛前祷告,逐渐地,他开始喜欢在越来越高、越来越孤独的地方祷告,比如楼顶,比如某个没人的角落。久而久之,他开始变得飘飘然,甚至误认为自己就是天主,尽管他是一个好人,但这并不能阻止他犯下罪恶。”

威尔弗雷德的脸部开始变得扭曲,他紧紧抓住平台上的护栏。“他认为自己可以以一种傲慢的姿态去审视世界,审判世人,因为在他眼里,这是天主赋予他的权力……此外,置身高处的他还握有一项自然界中最可怕的力量——重力,从这里哪怕是扔出一颗鹅卵石都足以将底下的人击倒,更别说是一把小铁锤了……”

威尔弗雷德突然向护栏外伸出一条腿,但被布朗神甫从背后拽住了。“不要走向这扇地狱之门。”神甫柔和地说。“你是怎么知道的?”威尔弗雷德惊恐地大叫。“当你哥哥离开后,你就被一种非正义感折磨着,而当你看到你的哥哥在戏弄那名疯子时,你的这种情绪再也无法遏制,于是你攥着一把小铁锤,冲上教堂的平台,对着上校绿甲壳虫一样的帽子投了下去,对你来说,那把锤子就是天主的雷电。”

威尔弗雷德将软绵绵的手放在头上,正欲开口。

布朗神甫阻止说:“先听我说下去,我会为你保守秘密,至于原因,我只能透露给你一点。那就是,你本可以将脏水泼向铁匠和他的妻子,但你没有那样做,你只是将罪名安在了白痴头上,因为你知道他不会因此而受到惩罚。这也是我在调查中看到的唯一的一丝微光。现在,还按照你以前的方式去生活,做你想做的事。”

一阵沉寂后,他们走下了楼梯,重新回到了铁匠铺。而威尔弗雷德·博翁则径直走到巡官面前说:“我杀死了我哥哥,我自首。”

三件死亡工具

[英国]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有人拦住火车,发出一声毛骨悚然的凄厉喊叫:“杀人了!”

阿朗·阿姆斯特朗爵士是一个矛盾体,他看起来非常古板,同时又充满戏剧味道;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慈善家,同时也经常接触到社会的黑暗面;他终日沉湎于苏格兰威士忌,同时又是一个绝对的禁酒主义者……总之,在人们看来,他是一个绝对严肃但又无比活泼的人。

在汉普斯特德郊区,有一栋高大而漂亮的塔楼,它就是阿姆斯特朗爵士的住宅。房子侧面有一部分耸立在一个陡峭的坡地上,旁边一条铁路穿坡地而过。所以,每当火车开过时,这栋房子都会随之震动。不过,那一天,这种情况完全颠倒过来了,居然是房子撼动了火车。

列车停在了房屋一角接近坡地的位置,它被迅速地拦了下来。高坡上站着一名脸色阴沉的黑衣男子,本来他是连一列行驶最缓慢的列车也拦不住的,但是他当时发出的无比凄厉的喊叫声“杀人了”,让列车无法就这样离去。

不过,司机却坚持说他没有听清黑衣人所喊的那三个字。那名黑衣人是阿姆斯特朗爵士的男仆,名叫马格鲁斯。

在列车停靠旁边的坡底,一个身穿黄色睡袍的老人倒毙在那里,他的腿上还缠有一段绳子,可能是在和人搏斗时留下的,死者的睡袍上系有一条鲜红色的带子,非常醒目。这名遇害者就是阿姆斯特朗爵士。

一阵混乱之后,一个身材高大、留着一撮金黄色胡须的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叫帕特里克·罗伊斯,是死者的秘书。对着众人,他又重复了一遍黑衣人说过的话,周围围观的人群对他似乎更加信服。第三个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是艾丽丝·阿姆斯特朗,她是爵士的女儿,她看上去步履蹒跚,行走不稳。

由于需要赶路,火车开走了。死者的秘书罗伊斯向布朗神甫发出了请求,希望他能够和自己的官方朋友梅尔顿侦探一同探案。布朗神甫的名气大到没有人不知道,包括罗伊斯的那位官方朋友。因此,当罗伊斯看到那名年轻的侦探梅尔顿和小个子神甫一同走来时,立刻与他们亲密无间地交谈起来。“在我看来,这就是一桩悬案。你想谁会杀害阿姆斯特朗爵士这样一个广受欢迎的老人?马格鲁斯不可能是凶手,他太蠢笨了。而罗伊斯不仅是爵士的秘书兼好友,同时和他的女儿艾丽丝也有着亲密的关系,更不可能是凶手。”梅尔顿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看法。“真不错,这是一栋漂亮的房子。主人也一定是一个充满快乐的人,只是不知道这所房子里的其他人是否也像他一样快乐。”布朗神甫并没有接过侦探的话茬,自顾自地说。

布朗神甫不经意的一番话,却让梅尔顿大脑中闪过一丝亮光。此前他经常出入爵士的家里,处理一些慈善方面的事务。现在,他开始回忆起那栋房子和里面生活的人的一些情形。房子高大而沉闷,给人一种阴郁的感觉,因为他的主人在外人看来好像是一个快乐的人,其实他骨子里是一个古怪并且经常给人以不舒适感的人。至于其他人,也都多多少少流露出一些和其主人相似的性格:总是一身黑衣、戴着黑手套、神情阴郁的男仆,就像是一个幽灵;艾丽丝似乎一直都是面色苍白、毫无血色,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只不过,这些骨子里的孱弱仍在衬托着她表面上的优雅;秘书罗伊斯稍微好些,但这个健壮的家伙,同样也终日以极其严肃的面孔示人。“你说没有人会杀死阿姆斯特朗这样一个快乐的人,我却不这样认为,很可能是个乐观主义者杀死了他。”布朗神甫眨眨眼说。“难道还有人不喜欢轻松快乐?”梅尔顿叫道。“不错,人们喜欢笑口常开,但没人喜欢永远这么下去。”布朗神甫说。

两人沿着铁道走了一段路,终于步入高大房屋所投射下来的阴影中。

此时,梅尔顿的上司、头发已经花白的格尔顿检察官,正同罗伊斯交谈,这是一位才华出众的老侦探。

看见神甫到来,罗伊斯将他领到了一旁,像是在通报什么情况。梅尔顿则恭敬地和他的上司交谈起来。“你的调查是否取得了进展?”格尔顿问。“我还是充满了疑问。”梅尔顿苦笑着说道。“小伙子,其实在你去找神甫的时候,案子就已经水落石出了,还记得拦住火车的那个仆人吧?”老侦探问。“知道,那是一个很阴沉的人。”“事实上,火车开走时,他也离去了。你不认为敢于拦截火车的他,同样敢于杀人吗?”“您能肯定是他杀死了主人?”梅尔顿问。“没错,主人的2万英镑现金也被他拿走了。只是,不清楚他是用什么凶器杀的人,因为周围没有发现任何凶器。”“也可能是凶器太大了,发现不了。”布朗神甫插话说。“什么意思?”格尔顿严肃地质问。“我的意思是,阿姆斯特朗爵士是被一个巨大的绿色凶器杀死的,这个凶器就是这片苍绿的大地,所以你发现不了。这看上去是不是充满了童话色彩?”布朗神甫讪讪道。“说说你的理由。”老侦探说。

布朗神甫转向了房子背面的最高处,那里有一个窗子敞开着,“爵士是从那里被人推下来的。”

格尔顿仍不同意他的说法,“或许有那种可能性,但你怎么就能肯定呢?”“难道你没注意到死者腿上的绳子,和悬落在窗户角落里的绳子原本就是一根?”布朗神甫睁大了灰色的眼睛。“这倒是真的。”精明的老侦探也不得不承认。

正当他们激烈争辩时,又一辆专列驶来,车上走下几名警察,还有爵士的仆人马格鲁斯。“你们从他身上搜到钱了吗?”格尔顿迎上去对警察嚷道。“没有!”对方十分冷淡地答道。“请问谁是检察官?”马格鲁斯大声问道。

他一开口,众人都被他的洪亮嗓音吓了一跳,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能够将火车拦下。“警官,你们为何没给这家伙带上手铐,他可是个危险分子。”格尔顿仍旧吼道。“对不起,我们不能这样做,先生。”警官以奇怪的眼神打量着老侦探。

马格鲁斯嘴角也露出一丝嘲讽的意味。“为什么?”格尔顿反问道。“在警察局,他将主人的所有钱财都交给了罗宾逊警官,让他保管。”“你为何这样做?”老侦探转向男仆问。“为了不让它落入歹人之手。”马格鲁斯如实回答。“不过放在爵士家里不也一样安全吗?”格尔顿反问道。“爵士家里的其他人都不信任我。”

在又一列隆隆驶过的列车声中,马格鲁斯的声音依然清晰如故。“说话轻声点,别吓着小姐。”罗伊斯粗暴地吼道。

原来是脸色依旧苍白的艾丽丝小姐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她站在布朗神甫身后,好像很胆怯的样子。“我倒真希望那样,如果没有我,她早就携带着主人的钱财跟她的情人远走高飞了,只是可怜了主人,在阻止她和那个自以为是的恶棍结婚时……”仆人继续愤怒地说道。“说出你的凭据!”格尔顿严厉地命令道。“事实是这样的:当浑身是血的主人被扔下楼之后,我飞奔上去,发现艾丽丝小姐手里还攥着一把带血的匕首。”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把凶器,递给了旁边的警官。

布朗神甫抬起头,“艾丽丝小姐要反驳他说的话吗?”“他说的是事实。”艾丽丝的话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突然,罗伊斯发疯似地走向马格鲁斯,一拳将他击倒在地,几名警察急忙上前抓住他。“我很愿意先走一步。”罗伊斯大喊道。“罗伊斯先生,我将以攻击罪逮捕你。”格尔顿威严地说。“不对,应该是谋杀罪。”罗伊斯毫不示弱地回道。“你是什么意思?”“那个家伙说看到艾丽丝小姐拿着刀,这不错,但不是为了杀他的父亲,而是为了保护。”罗伊斯解释说。“那究竟是谁要杀他?”格尔顿追问道。“是我!”“你这么勇敢,真是让我欣慰!”艾丽丝用痴迷的眼神看着罗伊斯。“你们上来,我给你们演示一下杀人经过。”罗伊斯建议说。

大家来到了罗伊斯的卧室,地板上扔着一把左轮手枪、已经流掉了半瓶的威士忌酒、几个被打碎的花瓶,还有一段绳子绕在窗户上,和死者身上的一样。“以前,是阿姆斯特朗先生从一个小酒馆里救了我,但是他却不同意我和艾丽丝小姐结婚。”罗伊斯解释说,“我喝醉了,地上还有我喝剩下的半瓶酒,地上扔着的是我的手枪,尸体上的绳子也是我准备的,上帝啊!我已经受够了,把我送上绞刑架吧!”

警官听后,做了一个手势,其他几名警察纷纷向罗伊斯包围过去。“我说两句,”神甫开口了,“事情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可以看到,现场有很多凶器:手枪、绳子、刀子,不过死者却是被摔死的,你们不觉得这样做很多此一举吗?”

格尔顿正欲反驳,布朗神甫又接着说了下去:“我的这一结论建立在以下三个论据之上:第一,地板上有六个子弹洞,但是一个喝醉酒的人或许会向敌人开枪,但他不会一直朝着地毯射击;第二,试想一下,想要往别人头上套绳子,结果却套到了腿上,这需要醉到什么程度?不过我知道罗伊斯先生绝没醉到那种程度;第三,威士忌酒瓶里只剩下了半瓶酒,并且仍然倒在地上,这是任何一个酒鬼都不能允许的事情,罗伊斯也不能。”

布朗神甫又对罗伊斯说:“先生,很抱歉,你刚才所说的话简直毫无价值。”“先生,我想和您单独谈谈?”艾丽丝上前低声对神甫说。

布朗神甫跟她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先生,我知道您想帮助罗伊斯,但这对他并没有好处。”艾丽丝说。“为什么?”“因为我亲眼目睹了他的杀人过程。”“哦!那你就具体说一说。”“当时我在罗伊斯卧室隔壁的房间里,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走进去我才发现罗伊斯正拿着手枪,疯狂地射击,屋里硝烟弥漫。开完最后一枪,他跑过去和双手紧紧抓住窗台的父亲厮打起来。罗伊斯试图用绳子绕在父亲的脖子上,没想到却滑落到了他的腿上,他还发疯般地拉着绳子。我急忙跑到他们中间,剪断了绳子,然后我就昏迷过去了。”“我知道了。”

布朗神甫又来到隔壁房间,看到罗伊斯已被铐了起来,遂向警官问道:“我能和他说几句话吗,不过需要将他的手铐去掉。”“为什么?他可是个大力士。”梅尔顿好奇地问。“因为我想和他握握手。”神甫谦虚地说,他转向罗伊斯,“您为何不告诉他们真相呢,先生?”

罗伊斯摇摇头。“那就由我来说吧。”布朗神甫走到窗边,向外眺望着,“刚才我说的那些凶器,其实都不是凶器,包括手枪、绳索和带血的刀子,因为它们都是用来拯救阿姆斯特朗爵士的工具。”“拯救工具?”格尔顿不明白神甫在说什么。“对,因为爵士是一个自杀狂!”神甫解释道,“他是一个矛盾的人,是一个禁酒主义者,但近来他又开始了酗酒,这让他陷入了极其矛盾和纠结的精神境地。今天早上,这种纠结到了极致,于是他疯狂地想寻死,以至于连他的女儿都辨别不出真假。他为自己准备了多种死亡方式:手枪、匕首和绞绳。所幸,这一幕被他的秘书罗伊斯看到了。于是,罗伊斯冲上去将匕首扔到了一边,为了防止爵士再开枪自杀,罗伊斯就夺过手枪,并一古脑地将子弹射在了地板上。但爵士又试图冲向窗户,这时罗伊斯要想阻止他,就只能用绳子从后面捆住他的手脚。巧合的是,艾丽丝小姐这时进来了,她误以为罗伊斯要杀自己的父亲,就拼命让他放开父亲,还用刀割伤了他的指关节。这一点从刚才被罗伊斯打中的仆人身上也可以看出,因为仆人的脸只是留下了血印,却没受伤。但是,那个可怜的艾丽丝小姐在昏迷前是放开了自己的父亲,但也给他制造了跳窗自杀的机会。”

所有人都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中。

最后,格尔顿打开了罗伊斯手上的手铐,并对他说:“我认为你应该说出真相,您和艾丽丝小姐的生命应该比阿姆斯特朗更加重要。”

罗伊斯粗鲁地吼道:“千万不要将真相告诉艾丽丝小姐。”“为什么?”梅尔顿问道。“如果她知道是她杀死了父亲的话,她一定会发疯的!”“不,我认为她应该知道真相,罪恶感最能摧残人的生命,总之,你们应该快活起来。我要回去了。”

画像疑案

[英国]弗·威·克罗夫茨

一天,中间代理人拉姆莱先生正欲下班,一个名叫塞拉斯·斯奈思的先生前来拜访,来人名片上的住址为纽约百老汇区霍尔大厦105号。

瘦高的斯奈思先生有35岁上下,他的衣服上镶嵌有一些镀金和宝石饰品,一副典型的暴发户形象。“请问是拉姆莱先生吗?”来人用美国口音问道,“听说你从事一些居中业务,我正好有一件事想请你去办,酬金当然少不了。”“说说是什么事,斯奈思先生?”“你要答应为我保密。”“这是我历来办事的基本原则。”拉姆莱有些不快地说。“我是做木材生意的,”斯奈思先生掏出两支雪茄,两人点上抽了起来,“经常来参观欧洲的画廊,我自己也喜欢收藏,去年就以3.5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幅法国18世纪肖像画家格勒兹的作品,画上的内容是一个少女的头像,画得惟妙惟肖,非常美。据画商所言,格勒兹生前曾画过两幅一模一样的少女头像,我买的是其中一幅。可想而知,我也渴望找到另外一幅,幸运的是,我居然找到了!”

斯奈思先生猛抽了一口雪茄,继续说道:“我这次前来贵国,本是来和达勒姆市温特沃思府的亚瑟勋爵洽谈生意的,在他的府内,我发现了那幅画。我仔细端详了一番,它竟然是真迹。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第二天我又去伦敦找来了专家米切尔先生,趁勋爵外出之际,买通了他的管家,再次进入了他的书房,米切尔确认那就是原画,绝不是复制品。据了解,那是勋爵的父亲在50年前买到的,米切尔估计它的价值为3000英镑。现在我就想委托你将它买过来。”“勋爵不可能会出售吧?”拉姆莱沉思了片刻,问道。“据说他最近手头有些紧张,我想我的出价会让他心动的。当然,考虑到作为勋爵的面子,他也许不想让墙上空置一块出来,不过这没关系。”

说着,斯奈思先生从公文包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幅镶在镀金框架里的少女油画,画面看上去美轮美奂,异常精致。“看着很不错吧?”斯奈思先生炫耀道,“但它只是一件临摹品,你和勋爵可能都辨认不出来。”

拉姆莱对他的自大口气感觉有些恼怒。“你就带着这幅画,去拜访勋爵,告诉他有人想出2000英镑和这幅画去换他墙上的那幅。”“你怎么不亲自去呢?”“当然是有原因的。首先,我们在洽谈生意时,谈判破裂,他对我的印象应该不佳;其次,明天我要去巴黎办事,三天后才能回来。他现在急需用钱,应该会同意的,实在不行,就加价到3000英镑,另外再付你200英镑酬金,怎么样?”“可以。”拉姆莱答道,“那我就尽力而为吧。”

斯奈思当即掏出了2000英镑,“还有,你要注意不要在勋爵面前提我的名字,我怕他对我有偏见,再就是,三天后的傍晚我来找你取画,然后就乘船回国。”

斯奈思离去后,拉姆莱还是感觉这事有些奇怪,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别人,他就踏上了晚上的火车前往目的地。第二天,他又去银行甄别了一下,那些钞票也都是真的。

对了,拉姆莱突然又想起另一层意思,斯奈思该不会是想让自己直接去将那幅画偷出来吧?这样一来,自己得到的将不是200英镑,而是2200英镑,甚至3200英镑。拉姆莱也自信能够潜入勋爵书房,在20分钟内将东西调包。这种可能性让拉姆莱感到心潮澎湃,但他最终用一夜的时间战胜了这种邪念。

第二天一早,他就去温特沃思府拜访亚瑟勋爵,已经上了年纪的勋爵彬彬有礼地将他请到了客厅。“您好!我是一名代理人,受一名美国富商的委托,来和您谈一件事。”

说明来意后,拉姆莱从包中掏出了那幅临摹的画。“这不是格勒兹先生的大作吗?怎么在您手里?”勋爵吃惊道。“这只是一幅复制品,亚瑟勋爵。”“我感觉它就像真的一样,对了,咱们去书房和我那幅对比一下吧。”

两人一道来到了那间布置考究的书房,果然,拉姆莱带来的画和墙上那幅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包括画框。“坐下来说吧!”勋爵指着一把椅子说。

拉姆莱便解释道:“那名美国人是个收藏家,我带来的是他买的一幅复制品,他一直想得到真迹。所以就委托我找你,看你能否忍痛割爱,当然会给你一笔补偿,比如2000英镑。”“我若是要价3000英镑呢?”勋爵当即问道。“也可以商量。”“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他怎么就能确定我的是真品呢?”“这他没对我说,但他确实有诚意和你达成这笔交易。”“说实话,我的这幅也是临摹品,况且即使是真的,我认为它的价值也不会超过1000英镑。”“勋爵,这幅画也许有我的委托人所认为的其他附加价值,所以他愿出高价。”“那就2000英镑吧!”勋爵看来也想达成这笔交易。“太好了!”拉姆莱说着便掏出了钱递给了勋爵。

勋爵拿出一张字据,递给拉姆莱说:“签上字,这交易就算达成了。不过,如果你的委托人在一个月内反悔了,我还可以将2000英镑退还给他,我认为他是弄错了。”

对于勋爵的提议,拉姆莱没有理由拒绝,反正不管怎样自己都能得到佣金。

拉姆莱签了字,接过勋爵收钱的字据,交换了画,道谢后便离开了。

巧合的是,在返回伦敦的火车上,拉姆莱遇到了老朋友多布斯,此人是皇家艺术学会的会员,对艺术品有一定的研究。拉姆莱就掏出了那幅画,说:“你看看这幅画,感觉怎么样?”“这是一件复制品吧?”多布斯只看了一眼就问道。“复制品?”“对,因为真品一直藏在卢浮宫博物馆里。”多布斯肯定地说。“你能确定吗?”“当然,它挂在哪面墙上我都一清二楚。你这幅画怎么得来的?”“刚买来的。”“多少钱?”“2000英镑。”“我的天,你没开玩笑吧?它最多价值40英镑,就是真品价值也不过是1000英镑左右。”

多布斯的话让拉姆莱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尽管花的不是他自己的钱。但是,斯奈思先生自称经常去欧洲参观画廊,他应该知道那幅画的情况啊。

拉姆莱越想越不对劲,回到办公室后,他立即着手查找米切尔以及他在贝尔美街上的画店,结果却没有这个人及其画店的资料。他又找到一份纽约工商界名人录,也没有发现斯奈思的名字,在百老汇区霍尔大厦的业主名单上,也没有斯奈思的名字。“这背后一定有什么阴谋!”他自言自语道。

开始对斯奈思的身份有所怀疑后,拉姆莱又想起了两人会面时的一些细节,斯奈思的腔调好像是刻意模仿出来的,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是美国人。

斯奈思不会是想从卢浮宫偷出那幅画,然后一口咬定自己是从勋爵手中买来的,当然之前他会先将买来的那幅画销毁。

想到这里,拉姆莱不禁一阵后怕,这样自己岂不成了罪犯的帮凶了?拉姆莱决定去报警。

当夜10点,拉姆莱来到了伦敦警察厅,向一位探长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以及自己的怀疑。“说得很细致,对了,这位是尼伯洛克探长,他会对你说的事感兴趣的。”探长说。

于是,拉姆莱又向尼伯洛克探长说了一下相关情况。

尼伯洛克探长听完后,拿出一叠照片放在拉姆莱面前。

里面居然有一张斯奈思的照片,这让拉姆莱很是震惊。“现在我们要安排一个周密的计划来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尼伯洛克严肃地说,“拉姆莱先生,那幅画现在还保存完好吧?”“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三人当即来到了拉姆莱的办公室,两位探长看到从保险柜中取出的那幅画后说:“现在我们需要将它拿走,明天送还回来。您那扇门后面是什么?”“是一间放资料的小房间。”“很好,明天我们来了就先躲在那里面。如果你和前来取画的斯奈思起了冲突,我们就会出来帮助你。”

第二天下午5点,两名探长和一名警官就赶来了。“这幅画还给您,只是昨天不小心弄坏了框架,我们换了一个新的。如果斯奈思发现了这一点,你就说旧框架也给他保留着。我们先藏起来,别的事就交给我们。”

6点刚过,斯奈思也来了。“事情办妥了吗?”他开门见山地问道。“已经达成交易了,斯奈思先生,不过我要非常遗憾地告诉您,勋爵自己都说那幅画是复制品。”“你还是买下来了,对吗?”斯奈思急切地问道。“是的,勋爵说在一个月之内您如果反悔,他还可以退款给您……”“他还挺细心啊!快将画给我拿过来吧。”

拉姆莱从保险柜中取出了那幅画,斯奈思急忙夺了过来,“啊,不对,不是这一幅,别跟我耍花招!”“斯奈思先生,请您不要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拉姆莱毫不畏惧地说。

看着拉姆莱也强硬起来,斯奈思就强忍着情绪,用相对平缓的语气问:“但是框架不是原来的了,你说是怎么回事?”“是这么回事啊!我不小心将框架磕坏了,就又换了个新的。”拉姆莱说。“快把旧框架给我拿出来,两个我都要。”斯奈思的声音有些颤抖。

拉姆莱于是又从保险柜中取出了那个旧框架,递给了斯奈思。

斯奈思接过看了一眼,“砰”的一下将框架扔在了桌子上,掏出一支手枪,气急败坏地指着他,骂道:“你要不给我解释清楚,我一枪崩了你!”“把枪放下,威廉斯·詹金斯!”

斯奈思猛地回头一看,才发现有两个人正拿枪指着他,一紧张,他手中的枪掉在了地上。

一名探长急忙上来铐住了他。“拉姆莱先生,让您受惊了。现在我们要把画和人都带走,以后,我们会向您解释清楚的。”尼伯洛克探长说。

两天后,拉姆莱应邀来到了警察厅。

两位探长还有那位勋爵都在,勋爵看到拉姆莱,直接上来拥抱他说:“我真要感谢您,拉姆莱先生。”

拉姆莱受宠若惊道:“不敢当,不敢当!”

尼伯洛克探长上前说:“拉姆莱先生,您的朋友说那幅画价值40英镑,其实不然,它的真正价值是4.5万英镑。”

看着拉姆莱满脸怀疑的样子,探长又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首饰盒,里面是一串珍珠,“这是勋爵夫人最喜欢的珍珠项链,半年前被盗了,它的价值是4.5万英镑。”“可是,这其中有什么关系呢?”拉姆莱问。“是这样的,亚瑟勋爵曾在10个月前雇用了一个名叫威廉斯·詹金斯的仆人,他就是您的委托人塞拉斯·斯奈思先生。詹金斯平时比较老实,深得勋爵的信任。”“有一天,勋爵家里举行舞会,勋爵夫人在进行梳妆时,发现那串珍珠项链不见了。勋爵当即就报了案,当时我们也曾怀疑过詹金斯,因为有人说他在项链丢失前曾有几分钟去向不明。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审查,发现他一直没有离开过勋爵府第,外面也没发现同伙,市场上也一直没有出现过那串珍珠项链。”“所以后来,当听您说有一个和詹金斯外表有些相似的人出高价购买了勋爵家里的一幅临摹品时,我就感到怀疑了,而当您发现詹金斯的照片就是您所说的那个人时,我的疑虑也就更大了。那天从您这里将画带走后,我们发现框架后面有一道刻上去的槽沟,里面藏的就是那串项链。后来,在铁证面前,詹金斯不得不交代了一切。”“原来,詹金斯和勋爵夫人的侍女露西尔是老相好,露西尔经常对他提起那串项链。后来,詹金斯为了偷出那串项链,就设法混进了府内当了一名仆人。”“举办舞会那天,露西尔终于得知了项链的确切存放地点,便让詹金斯趁大家不备的时候,偷了出来。詹金斯知道一时无法将项链带出府,于是就想了一个将项链藏进画框里面的主意,然后再想办法将项链转移出去。”“得手后,詹金斯表现非常镇定,三个月后他辞职离开了勋爵府第。他想弄出那幅画,但又不敢亲身前往,于是他就想到拉姆莱先生您了,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另外,需要一提的是,拉姆莱先生不仅得到了勋爵退还的2000英镑,还额外得到了1000英镑的酬金。

穿羊皮大衣的男人

[法国]莫里斯·勒布朗

星期天的中午,圣尼古拉村和附近的村民纷纷走出了教堂,穿过广场,向四面八方走去。

走在最前面的人们,突然大叫着往两边逃开。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就像一个巨大的钢铁怪兽,冲向了人群,朝教堂门口开去。就在即将撞上教堂前的台阶之际,汽车又转了个弯,和一栋住宅擦身而过,冲上了那条国道。

惊心动魄过后,人们急忙打量周围,万分幸运的是,那辆汽车如此左冲右突,竟然没有撞到一个人,没有人因它受伤。

一些眼尖的村民看到开车的是一个身披羊皮大衣、戴着皮帽和一副大眼镜的男人,在他旁边的副驾驶座上,还有一个满脸血迹的女人,有人听到她歇斯底里地喊叫,就像是来自地狱的声音……“看,地上很多血!”有人叫道。

那是从车上落下的血滴,随着汽车远去的方向,血迹一直在延伸。

人们便顺着血迹向前追去,车轮一直都在蜿蜒曲折地前进,开车的人一定是个新手,要么就是个疯子,奇怪的是,他怎么就没撞上路旁的树,或跌进山沟。“开进树林里,它就走不动了!”一个村民喊道。“当然,它无法转弯。”

原来,村外500米远的地方就是莫尔格森林,那里面的路都是弯弯曲曲的,不远处还有个急转弯,汽车开到那里通常都会减速慢行。

像那个男人的莽撞驾驶,显然过不了那一关。

果然,过了一会儿,就听前面传来一个村民的喊声。“不好!”“怎么了?”后面的人问道。“车翻了!”

人们急忙跑上前,那辆汽车已经倾覆,损毁严重,那个女人死在了车外,女人的脑袋已经严重变形,旁边有一块沾有血迹的巨石。

那个驾驶汽车的穿羊皮大衣的男人,则不见了踪影,据山上的工人说,他们没有看到附近有任何人走动,看来,那个男人应该逃到森林里去了。

闻讯赶来的警察和村民一同前往森林中搜查,也没有找到那个男人。接着,地区预审推事们进行了连续几天的深入调查,发现了一个新情况,就是那块尸体旁边的巨石,原本是位于40米开外的石堆中,那个凶手居然能在短时间内将它搬到汽车旁,并砸向了女人的脑袋,真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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