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经典插图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2 1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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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柯南道尔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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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经典插图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经典插图版)试读:

福尔摩斯回忆录

袁敏娟 徐昌强译

银斑马

一天早上,我们一起共进早餐时,福尔摩斯说:“华生,恐怕我得出去一趟了。”“出去?去哪儿?”“达特穆尔,金斯皮兰。”

我并不惊讶。只是,我感到有点疑惑的是,有一起特大案件已经成为英国街头巷尾谈论的热门话题,他却无动于衷。他一整天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低着头,锁着眉,一次又一次地给他的烟斗装满烈性烟叶,却对我的提问和评论充耳不闻。我们的送报员已经把当天的各类报纸送来了,它们只被瞥了一眼就扔在角落里。虽然他一言不发,但我完全了解,他正在思考着什么。摆在公众面前的,只有一个难题,足以挑战他的分析推理能力。这个难题就是,西撒克斯杯锦标赛中名驹的异常失踪以及驯马师的惨死。因此,当他突然宣布,打算出发去调查这场戏剧性的案件时,这正是我所渴望和企盼的。

我说:“如果你不觉得我碍事的话,我很愿意跟你一起去。”“亲爱的华生,你愿意同去,是我最大的荣幸。我相信,你的时间绝不会白白浪费的,因为这个案件有几个关键点,所以非常特别。我想,我们能在帕丁顿刚好赶上火车,然后在火车上详细讨论一下这个案件。请你帮我一个忙,把你那个很棒的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切按计划进行着,大约一小时后,我发现自己已经坐在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戴着一个有耳套的旅行帽,掩住了他那张敏锐而又焦急的脸。他快速地浏览着一打在帕丁顿买的当天的报纸。我们离开雷丁已经很远了。他把最后一张报纸放在了座位下面,然后递给我香烟盒。“我们一路真顺利,”他说,然后看看窗外,又瞥了一眼他的表,“我们现在的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我没有去数四分之一英里一个的标示杆。”我说。“我也没有。但是这条线路上的电线杆间距是六十码,这样计算起来就方便多了。我想你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杀和银斑马失踪的事了吧?”“我已经看了电报和新闻。”“对于这类案件,推断的技巧应该用在对细节进行详查上,而不是寻找新的线索。这个惨案非同寻常,十分复杂,而且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将要花费很多精力,进行推测、猜想和假设。难点在于要从理论家和记者加工润色之后的报道中,剥离出事件的真相——不容置疑的事件真相。之后,我们要做的是在这些可靠的事实基础之上进行推断,看看打开整个谜团的关键点是什么。周二晚上,我收到两封电报,一封来自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另一封来自格雷戈里警长。格雷戈里警长正在侦查此案,邀我与他合作。”“周二晚上!”我惊叫起来,“现在已经是周四早上。你为什么昨天不出发?”“因为我犯了一个错误,亲爱的华生,恐怕我会经常犯错,也许那些只从你回忆录里知道我的人不会这么想。事实上,我认为这匹英国最名贵的马不可能失踪很久,尤其是在达特穆尔高原北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每时每刻都在期待着听到马已经找到的消息,那个拐走马的人就是杀死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然而,到了第二天早上,除了逮捕年轻的菲茨罗伊·辛普森之外,什么进展都没有。所以我感到该是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我认为昨天的时间并没有浪费。”“那么,你已经有思路了?”“至少我已经掌握了案件的一些重要事实。我会一一对你说明,因为如果连说都说不清楚,那我也就理不顺这个案子了。还有,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的情形,也就别指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背靠着坐垫,抽着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他那细长的食指在左手掌心上指指点点,给我讲解引起我们此趟旅行的案件的概要。

他说:“银斑马属于索莫密品种,保持着和它知名的祖先一样高水平的记录。它现在才五岁,却为它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夺得了赛马场的所有大奖。在这起惨案发生之前,它是西撒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下的赌注是三比一。但无论如何,它永远是赛马人的最爱,从来不会让他们失望。因此,即使在如此奇怪的条件下,仍有大把大把的钱押在它身上。因此,很明显,阻止银斑马去参加下周二的赛事,涉及很多人的重大利益。“当然,在上校的驯马场金斯皮兰,这个情况众所周知。所以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位退休的职业赛马骑师,原来在罗斯上校家当骑马师,后来因为体重增加,不能再骑了。他担任上校家的骑马师已经五年了,做驯马师也有七年,给人的印象是一个热心而忠实的仆人。驯马师手下,还有三个伙计。因为马厩较小,里面总共只有四匹马。马厩里每晚都有一个小伙子守夜,另外两个则睡在草料棚。他们三个都品行端正。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一座小别墅里,距离马厩大约二百码。他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女仆,生活衣食无忧。这个村子很偏僻,往北大约半英里的地方,有几幢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以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希望享受达特穆尔高原纯天然空气的人使用。塔维斯托克镇位于村子西面两英里之遥,穿过这片荒野,大约也是两英里的地方,有一个较大的梅普里通马厩。这个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由塞拉斯·布朗负责打理。荒野的其他方向,则是彻彻底底的荒凉之地,只住着几个四处游荡的吉卜赛人。这就是上周一晚上惨案发生之前的整个情况。“当天晚上,马儿像往常一样接受训练、经过洗刷,马厩九点时锁了门。两个小伙计走进驯马师的房子里,到厨房去吃晚饭。另一个小伙子内德·亨特仍然留在马厩守护。九点过几分的时候,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来到马厩给内德送饭,其中有一盘是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一个水龙头,而且按照惯例,值班的伙计是不应该喝其他饮料的。女仆提着一个灯笼,因为天很黑,而且这条路还穿过一片空旷的荒野。“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距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地方,从黑暗中闪出一个男人,叫她站住。当他走进灯笼发出的黄光圈里时,她看见这是一个绅士模样的人,身穿灰色花呢套装,头戴一顶布帽,脚穿长筒橡胶靴,手拿一根很重的球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十分苍白,态度举止异常紧张。她猜他的年纪可能在三十岁以上。“‘你能告诉我,这是在哪儿吗?’这名男子问道。‘我几乎打算露宿荒野了,这时看见了你的灯光。’“‘你在金斯皮兰的马厩附近。’女仆说。“‘哦,真的!太走运了!’男子叫起来。‘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马童独自在那里守夜。或许你这就是给他送去的晚饭吧。我想你不会高傲得不屑于挣一件衣服钱,是吗?’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白纸。‘今晚把这个交给那个马童,你就可以得到一笔买件漂亮衣服的钱了。’“女仆被男子这一本正经的样子吓住了,于是从他身边跑开,走到通常送饭的窗边。窗户已经打开,亨特坐在里面的一张小桌子旁边。她正要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亨特,这时,那个陌生人又跟了过来。“‘晚上好,’男子一边说,一边往窗户里张望。‘我想和你说句话。’女仆起誓般地说,当男子说话时,她注意到他手里攥着个小纸包,还露出了一角。“‘你来这儿有什么事吗?’马童问。“‘这件事能让你的口袋多装点钱,’男子说,‘你们有两匹马参加西撒克斯杯锦标赛——银斑马和拜亚尔马。给我透露一点内部消息,你绝不会吃亏的。在五弗隆之内,拜亚尔马能超过银斑马一百码,而且你们马厩的人还把钱押在拜亚尔马身上,有这回事吗?’“‘看来,你是一个刺探赛马情报的可恶家伙!’马童叫起来。‘我会让你看到,我们是怎样对付来金斯皮兰打探情报的人的。’他起身走到马厩的另一边,要把狗放出来。女仆逃向房子那边,不过在逃跑时,她回头看见那个陌生人一直靠在窗边。可过了一会儿,当亨特带着猎狗冲出来时,那人已逃走了,亨特在马厩周围转悠了一圈,也没有发现那人的一点踪迹。”“等等,”我问道,“马童带着狗跑出去的时候,有没有锁门?”“问得好,华生,问得好!”福尔摩斯连连称赞。“这个关键点也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为此,我昨天特意给达特姆尔发去电报,查清此事。马童在出去之前已经锁上了门。我还要补充一句,窗户小得钻不进一个人。“亨特等到另外两个马童来了以后,给驯马师送了个口信,告诉他发生的一切。斯特雷克得知事情的原委时,心慌意乱,尽管他还搞不清这件事的真实目的。然而,这件事让斯特雷克非常不安。斯特雷克太太凌晨一点醒来,发现丈夫在穿衣服。她问他怎么了,斯特雷克说因为担心那几匹马,睡不着,想去马厩看看它们是不是都安然无恙。太太恳求他待在家里别出门,因为她听到雨嗒嗒地打在窗户上。但是斯特雷克不顾妻子的恳求,披上一件马金托什大雨衣就出门了。“斯特雷克太太醒来已是早上七点,发现丈夫还没有回家。她赶忙穿好衣服,叫上女仆,朝马厩走去。马厩的门是开的,马厩里面,亨特已处于完全昏迷状态,蜷缩在一张椅子上,银斑马的畜栏空着,驯马师也不见踪影。“睡在马厩上面草料棚里的两个马童很快被叫醒。他们夜里什么也没听见,因为都睡得很沉。亨特显然受到某种强麻醉剂的作用,无论如何都叫不醒,于是两个马童和两个女人只好出去找驯马师和银斑马,任由他睡去。他们还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带着马去做晨练了,于是他们爬到房子旁边的小山上,在这里可以一览周边的荒野。但是,他们不仅没看见失踪名驹的影子,而且察觉不大对劲,赶紧到了案发现场。“在距离马厩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外套在金雀花丛中若隐若现。附近的荒野上有一块凹地,他们发现里面躺着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部受到了重物的猛击,被砸得粉碎;大腿也受了伤,有一道很长的且是新开的刀痕,明显是锐器所致。无论如何,那是显而易见的,斯特雷克曾对凶手进行过激烈的抵抗,因为他右手握着一把小刀,刀柄上还有凝固的血迹,左手紧紧抓住一条红黑相间的丝质领带,女仆认出这条领带正是前夜窥探马厩的那名陌生男子的。亨特从昏迷中苏醒之后,也肯定了这条领带的主人。亨特还坚信,就是这名陌生男子站在窗口往他的咖喱羊肉中下了毒,以致让马厩没有了守卫。至于失踪的银斑马,在这片凄惨凹地的泥地上留下了它不少脚印,说明打斗的时候它也在场。但从那天早上起,银斑马就失踪了,尽管拿出重金,达特穆尔的所有吉卜赛人都加倍留心寻觅,却没有一点消息。最后,检验结果表明,马童吃剩的晚饭中含有大量的鸦片,而当天晚上在别墅吃同样饭菜的两名马童却一点事也没有。“以上就是案件的主要实情,不含任何推测成分,尽可能真实讲述。下面我再简单说一下警方的进展。“本案的负责人格雷戈里警长,是一位非常能干的警官。如果他富有一些想象力,一定能在警局步步高升。他一出马,就找到并拘捕了那名嫌疑犯。找到嫌疑犯没有什么困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前面提到的那几幢别墅的其中一栋里。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且受过良好的教育,曾在赛马场上挥霍无度,如今在伦敦运动俱乐部做书记员,生活得安逸舒适。查看他的赌马本发现,他押了五千英镑赌银斑马输。被逮捕时,他主动交代,曾去过达特穆尔,希望能打探到一些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内幕消息,也想了解第二匹名驹德斯巴勒的情况。德斯巴勒驯养在梅普里通马厩,驯马师是赛拉斯·布朗。辛普森并不否认昨晚的所作所为,但宣称他没有恶意,只是想获取第一手情报。当看到自己那条领带时,他脸色变得很苍白,而且完全说不清它怎么会在死者的手里。他的湿衣服表明,昨晚暴风雨时,他在外面。他的手杖是一根注了铅的槟榔木,这样一件武器,完全可以杖击驯马师,使之受重创而死。然而,辛普森自己没有受伤,斯特雷克手中的小刀说明,至少有一个凶手挨了一刀。案子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点启示,我会非常感谢。”

我带着极大的兴趣听完了福尔摩斯的叙述,他的叙述风格很独特,条理清晰。尽管大部分情况我已知道,但仍看不出这些事实的重要性在哪里,也理不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有没有这种可能,”我建议说,“斯特雷克的腿伤,可能是脑部受创后,拼命挣扎时,被自己的小刀割的?”“很有可能,有可能,”福尔摩斯说。“但如果真是这样,就又少了一个对被告有利的证据。”“然而,”我说,“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警方的推断是什么。”“恐怕不管我们做出什么样的推断,都会与警方截然相反,”福尔摩斯回答说。“据我所知,警方认为,正是辛普森给马童下了药,用某种手段搞到一把钥匙,开了马厩的门,牵走了马,显然是存心要将马带走。案发后缰绳不见了,所以必定是辛普森套在马上了。接着忘了关门,就把马牵出了荒野,撞见了碰巧走过或者追赶而来的驯马师。一场争斗在所难免。辛普森用他那根重手杖打烂了驯马师的头,并没有被斯特雷克自卫用的小刀所伤,接着凶手把马藏在某个隐蔽的角落,或者在打斗时,马自己跑了,这会儿还在荒野游荡。这就是警方对本案的推断,尽管不大可信,但目前其他的解释更不靠谱。无论如何,我一到现场就会立刻调查本案,而现在我实在看不出如何进一步推进案情发展。”

我们到塔维斯托克小镇时,已经是晚上了。这个小镇就像盾牌上的一座浮雕,坐落在达特穆尔大荒原的中心。有两位绅士在车站接我们——高个子的那位相貌英俊,长着浓密的头发和胡须,还有一双浅蓝色的能洞察一切的眼睛;矮个子的那位,机警灵活,干净整洁,身穿对排扣礼服大衣,脚穿高筒靴,一脸短而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矮个的那位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另一位就是格雷戈里探长,他的名声早已威震英国侦探界。“很高兴你能来,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警长已经全力以赴了,但我希望能尽一切办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回我的马。”“有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很遗憾,我们没有什么进展,”警长说。“我们有一辆敞篷马车在外面等着,你肯定想在天黑之前查看现场,我们边走边谈吧。”

不一会儿工夫,我们就坐在了舒服的马车上,快速穿行在这座传奇而古老的德文希城。格雷戈里探长对案情了如指掌,滔滔不绝地发表评论,福尔摩斯偶尔提出问题,或者插插话。罗斯上校背靠在椅子上,两臂交叠,帽子斜到了眼睛上。我则饶有兴趣地听着两位侦探的谈话。格雷戈里正在阐述自己的推理,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预言的完全一样。“法网就要笼罩住菲茨罗伊·辛普森了,”格雷戈里评论说,“我本人相信他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但我也承认,现有的证据都是旁证,一旦有了新的发现,就可能把这些证据推翻。”“斯特雷克的小刀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致的结论是,他是在倒下去的时候自己划伤的。”“来这儿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么对我说的。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对辛普森很不利了。”“毫无疑问,他没有刀伤,也没有其他的伤口。对他不利的证据坚不可摧。名驹失踪,他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利润。他有给马童下药的嫌疑;无疑他在暴风雨时外出过;他手持一根很重的手杖;他的领带出现在死者的手里。我真觉得我们完全可以将他送上法庭。”

福尔摩斯摇摇头:“一位聪明的辩护律师会将这些撕成碎片,”他说。“他为什么要把马牵出马厩呢?如果他想伤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里做呢?在他身上找到那把自配的钥匙了吗?是哪位药剂师卖给了他鸦片粉?最重要的是,他这样一个对当地完全陌生的人,会把马藏到哪里呢,更何况是这样一匹名驹?对于他想让女仆送给马童的那张纸,他自己的解释是什么呢?”“他说那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果真有一张。可是,你的另一些问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他对这一带并不陌生。他夏天在塔维斯托克镇住过两次。鸦片有可能是从伦敦买来的。至于钥匙,可能用完之后,就扔掉了。银斑马也许掉进了荒野的一个陷阱或旧矿井里。”“关于那条领带,他说了什么?”“他承认是他的,还声称案发前领带就已经丢了。可是本案有了新的发现,也许能证明是他把马牵出了马厩。”

福尔摩斯竖起耳朵,好奇地听着。“我们得到一些线索,表明有一群吉卜赛人周一晚上在距案发地点不到一英里的地方扎营。周二他们就走了。那么,假如辛普森和这些吉卜赛人之间有某种关系,在被追赶的时候,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他们吗?银斑马现在不也就在他们手里了吗?”“完全可能。”“我们已派人去搜查整片荒野,寻找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检查了塔维斯托克镇方圆十英里内的每一个马厩和草棚。”“附近不是还有一个驯马场吗?我听说。”“是的,这个因素我们绝不能忽视。因为他们的马驹德斯巴勒在比赛中拿了第二名。银斑马失踪,对他们是有利的。大家都知道,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马赛中下了血本,再有,他与可怜的斯特雷克关系不和。不过,我们已经搜查了他们的马厩,拉斯·布朗和案件并没有什么关系。”“更何况,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也不关辛普森什么事。”“没一点关系。”

福尔摩斯背靠着马车座椅,两位侦探的谈话结束了。几分钟后,我们的马车停了下来,路边是一幢小巧的飘檐红砖别墅。穿过驯马场,不远处有一排长长的灰瓦棚。马厩的周围全是低凹不平的荒野,荒野上长满了枯萎的羊齿草,一望无际,只能依稀看见塔维斯托克镇的几座尖塔,还有西面的一些房舍,那是梅普里通的马厩。我们下了车,只有福尔摩斯还靠在椅子上,眼睛凝视着天空,陷入沉思之中。我碰了一下他的胳膊,他才猛醒过来,下了车。“对不起,”福尔摩斯对罗斯上校说。此时的罗斯上校正有些惊讶地望着福尔摩斯。“我打了个盹儿。”福尔摩斯的眼睛里闪着光,态度举止极度兴奋。根据我对他的了解,确信他已经发现了端倪,只是不知道他从哪里找到了破绽。“或许,你想马上去案发现场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建议说。“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停一会儿,弄清几个细节问题。斯特雷克的尸体大概已经运回这里了吧?”“是的,就停放在楼上。明天验尸。”“他在您这里干了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我始终认为他是一个恪尽职守的好雇员。”“我想你一定清点过他口袋里的遗物吧,警长?”“我把这些东西放在客厅,你要愿意,就去查看吧。”“好极了。”我们依次走进客厅,围坐在茶几旁边,警长打开一个方形的锡盒,把一堆东西摆在我们面前。有一盒火柴;一根两寸的牛油蜡烛;一支ADP牌的石南根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有半盎司的长烟丝;一块带金链的银表;五个金币;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还有一把做工精良的象牙柄小刀,上面清楚地标着伦敦韦斯公司。“这是一把很特别的小刀,”福尔摩斯拿起小刀看了看说。“刀上有血迹,我想它一定就是死者手里攥着的那把了。华生,这种刀应该是你们常用的吧?”“我们叫它白内障手术刀。”我说。“不错。一块精巧的刀片,应该用来做细致的工作。怪事,一个人带着这样一把刀在暴风雨中穿行,尤其是它并不能收刃随身携带。”“刀身有一个软木套,我们在尸体旁边找到了这个软木套,”警长说。“他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小刀原来放在梳妆台上,他出门时顺手把它带走了。它算不上一把利器,但也许在当时是他能带上的最好的武器。”“很可能。这些纸呢?”“其中三张是买草料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下达的任务书,还有一张是女装店的账单,总共三十七英镑十五先令。账单是由邦德街的莱苏丽尔女士寄给威廉·德贝希尔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我们,德贝希尔是她丈夫的一个朋友,别人给他的信偶尔会寄到这里来。”“德贝希尔太太的品位很高啊,”福尔摩斯瞥了一眼账单评价说。“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真是太奢侈了。好了,没有什么要看的了,我们现在就去案发现场。”

我们从客厅出来,碰到一位妇女,她一直在走廊等着,这时她走上来抓住警长的袖子。她面容憔悴,形体消瘦,急躁不安,恐慌在她身上显露无遗。“抓到他们了吗?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问道。“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但是这位福尔摩斯先生从伦敦来帮助我们了,我们会尽力的。”“我肯定不久前在普利茅斯的一个花园舞会上见过您,是吧,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不,先生,你弄错了。”“我错了!怎么会呢,我敢发誓。您当时穿着一件鸽灰色的丝礼服,装饰着鸵鸟毛的花边。”“我从来就没有过这样一件衣服,先生,”妇人回答说。“哦,那可能真是我记错了,”福尔摩斯说。他向斯特雷克太太道过歉,就随警长出去了。我们在荒野上没走多久,便来到发现尸体的那个洼地。洼地旁边有一片金雀花丛,斯特雷克的外套原来就挂在那里。“我听说,那天晚上没有风,”福尔摩斯说。“一点风也没有,但是雨很大。”“那么,外套不是让风吹到金雀花上的,而是有人放在上面的。”“是的,它是被人挂在金雀花丛上的。”“这倒值得注意。看看这片洼地留下了多少脚印。毫无疑问,周一晚上之后,有很多人到过这里。”“当时旁边铺了一张席子,我们都站席子上。”“好极了。”“这个袋子里有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靴子,一只辛普森的鞋,还有一块银斑马的蹄铁。”“亲爱的警长,你真行!”福尔摩斯提着袋子,走进洼地,把席子拉到更靠中间的地方,然后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观察眼前的泥印。“嘿!”他突然叫起来。“这是什么?”那是一根蜡火柴,烧了半截,上面裹着泥,乍一看像一根小木棍。“我当时怎么没有注意到呢?”警长有些懊恼地说。“看不见的,埋在泥里。我之所以看见是因为我在找它。”“什么!你料到它在这儿?”“我想有这种可能。”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靴子,逐一比对地上的脚印。接着他又爬向洼地边缘,匍匐行走在羊齿草和金雀花丛之间。“恐怕没有什么痕迹了,”警长说。“周围一百码以内的地方,我都已经仔细检查过。”“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起身说。“既然这样,我就不必多此一举了。不过,我想天黑之前在荒野上走走,熟悉熟悉地形,我还想带上这块马蹄铁,求个好运。”

罗斯上校看了看表,对福尔摩斯这种慢条斯理的工作方式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回去,探长。”罗斯上校说。“有几件事情,我想听听你的建议,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将银斑马从西撒克斯杯锦标赛中除名,免得有负于观众。”“当然不要,”福尔摩斯坚决地说。“应该保留它的名字。”

罗斯上校鞠了一躬。“很高兴听到你的建议,先生,”罗斯上校说。“你散步回来,就到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别墅里找我们吧,然后我们一起坐车去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和警长先回去了,而福尔摩斯和我在荒野上漫步。太阳渐渐从梅普里通马厩落下,我们面前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枯萎的羊齿草和荆棘在晚霞的映衬下,变成了深棕色。可是这般绚烂的景色全然被我的同伴给辜负了,他已陷入深思之中。“这样吧,华生,”他终于说话了。“我们把是谁杀死约翰·斯特雷克的这个问题暂时放下,专心追查马的下落。好吧,假如它在案发当时或者之后逃跑了,它会去哪儿呢?马是一种喜欢群居的动物。一旦离了群,本能就会让它回到金斯皮兰,或者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它怎么会在荒野上乱跑呢?那样早就应该被人发现了。另外,吉卜赛人怎么会绑架它呢?这些人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避之不及,他们可不希望警察来找麻烦。他们也不想贩卖这样的名驹。带着它,不但要冒极大的风险,还可能一无所获。这是很清楚的。”“那么,它在哪儿呢?”“我已经说过,它一定去了金斯皮兰或梅普里通的马厩里。它既然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么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设去追踪,看看结果如何。据警长所说,这片荒野很硬很干。但你看,这里有一条长长的洼地,周一晚上肯定很湿,而且越靠近梅普里通越湿。如果我们的假设是对的,那么银斑马必定经过那片洼地,我们应该能在那里找到它的脚印。”

我们边走边聊,兴致勃勃。没过多久,我们就来到了所说的那片洼地。福尔摩斯让我走洼地的右边,他走左边。不过我还没走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招手让我过去。在他前面一块松软的土地上,赫然印着一个马蹄印,他从口袋里掏出马蹄铁一对,刚好吻合。“看看,想象有着多么大的价值,”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警长就是少了这个本领。我们想象事情发生的经过,并按照设想采取行动,最终证明自己是对的。那就继续吧。”

我们穿过泥泞的洼地,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干硬的草地。这时遇到一个斜坡,并再次发现马蹄印。再往前半英里,马蹄印又消失了。但在靠近梅普里通的地方,我们又找到了。是福尔摩斯先找到了它们。他站在那里,指着地上的马蹄印,一脸胜利的表情。我们发现,在马蹄印的旁边有一个男人的脚印。“这马不是自己逃走的吗?”我惊叫道。“一点没错。它原来是独自逃跑的。嘿,这是什么?”

这两种脚印突然掉转方向,朝金斯皮兰走去。福尔摩斯吹起了口哨,我俩跟着足迹前行。他双眼紧盯着地上的脚印,而我不经意地向旁边一瞥,惊讶地发现同样的脚印再次掉转了方向。

我指着这个位置。“干得好,华生,”福尔摩斯说。“你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不然我们就得走回头路了。那我们就跟着折回去的足迹走吧。”

我们没走多远。脚印最后消失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的柏油路上。我们一到马厩,就有个马夫从里面冲出来。“我们这儿不许任何闲杂人员靠近,”他说。“我只想问个问题,”福尔摩斯边说边掏出钱包。“我明天早上五点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会不会太早?”“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说那时有谁在马厩的话,那一定是他了,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他过来了,先生,让他自己去回答你的问题吧。不,先生,不,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了你的钱,我就完蛋了。等会儿吧,如果你愿意给的话。”

福尔摩斯刚把从口袋里掏出的一块半克朗的硬币放回去,一个凶神恶煞的老头儿就从门口大步走出来,手里还挥着一根狩猎鞭。“怎么回事,道森!”老头儿喊道。“别扯闲篇!干你的事去!还有你们,想来这儿捣什么乱?”“只想和你聊十分钟,好心的先生,”福尔摩斯温柔地说。“我没时间和无聊的人聊天。我们不欢迎陌生人来这儿。快走,否则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凑上前去,在驯马师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驯马师突然暴跳如雷,面红耳赤。“胡说!”老头咆哮道,“胡说八道!”“好极了。那我们是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谈,还是去你的客厅谈?”“哦,如果你愿意,进来吧。”

福尔摩斯笑了笑。“我不会让你久等的,华生。”他说。“现在开始,布朗先生,听你安排。”

二十分钟后,福尔摩斯和驯马师出来了,天边的红霞早已暗淡。赛拉斯·布朗在短时间内发生了极大变化,这种情况,我还真没遇到过。他脸色苍白,额头全是汗珠,双手颤抖,狩猎鞭摇摆得犹如风中的树枝。他的威风凛凛和飞扬跋扈,也已经荡然无存。他畏缩在我同伴的身边,好像一条狗跟着主人。“我会按您的指示办,全都照办。”老头儿说。“可不许出错,”福尔摩斯打量着他说。老头儿看到了福尔摩斯眼中的威慑,显得战战兢兢。“哦,不会的,不会出错的。它会去比赛的。我是不是先给它变个样子?”

福尔摩斯想了一会儿,突然笑起来。“不,不要。”他说,“我到时写信通知你。别耍花招,记住,否则——”“哦,您要相信我,请相信我!”“好吧,我信你。那么,你明天得听我的。”福尔摩斯转过身,没理会老头伸过来的那只颤抖的手。接着,我们便回金斯皮兰去了。“赛拉斯·布朗既盛气凌人,又胆小如鼠,还鬼鬼祟祟,这种人真是少见。”在我们回去的路上,福尔摩斯评价说。“这么说,马在他手里?”“他还想吓唬我们,把事情遮掩过去,但我把他那天早上的一举一动描述得分毫不差,让他相信我当时就盯着他。你肯定注意到了那些很特别的方头鞋印,他的靴子与它们刚好吻合。另外,他的手下自然不敢做这种事。按照他的习惯,他总是起得最早,于是我描述了他是怎么、在什么时候发现有匹野马在荒野里乱跑的以及他是怎么走过去,并根据得名的白额斑认出了这匹名驹,他惊喜万分,以为机会来了,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打败那匹他已下注的马。接着,我又描述了他的第一反应是要把银斑马送回金斯皮兰,然后如何心生邪念,把它藏在梅普里通。当我说完了每一个细节,他便招认了,只希望给自己留点颜面。”“但是他的马厩不是已经搜查过了吗?”“哦,像他这样的老马夫诡计多着呢。”“但是,把马留在他那儿,你不担心吗?他有各种理由去伤害它。”“好兄弟,他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爱护它的。他知道得到宽容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它的安全。”“罗斯上校给我的感觉是,他绝不可能宽恕别人。”“本案的处理并不取决于罗斯上校。我可以自行掌控,说多说少是我的自由。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好处。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华生,上校的言行举止之间好像流露出对我的轻蔑。我现在想戏弄他一番。关于马的事,要对他只字不提。”“没有你的允许,我绝不会说。”“当然了,和查出杀死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相比,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环节。”“接下来,你会全力追查凶手吧?”“恰恰相反,我们要坐今晚的火车回伦敦去。”

朋友的话让我怔住了。我们刚来德文希才几个小时。他一出手就收获多多,现在却要放弃调查,真让我难以理解。在回驯马师别墅的路上,他再没有和我说话。上校和警长正在客厅里等我们。“我和我朋友坐夜班车回镇,”福尔摩斯说。“我们已经美美地享受过达特穆尔的清新空气了。”

警长睁大双眼,上校的嘴角轻蔑地撇了一下。“这么说,对于追捕将可怜的斯特雷克杀害的凶手,你是不抱希望了?”上校说。

福尔摩斯耸耸肩说:“确实有很大的困难,但我完全相信,你的马周二会去比赛,请让你的骑马师做好准备。我能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先生的照片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亲爱的格雷戈里,我想要的东西,你都预料到了。请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有个问题想问女仆。”“我得说,我对这位伦敦来的探长相当失望,”我的朋友刚走出房间,罗斯上校就直截了当地说。“他来了以后,我看不出有什么新的进展。”“至少他保证了你的马会去比赛,”我说。“不错,他是保证了,”上校耸了耸肩说。“但我更想见到我的马。”

我正想替我的朋友辩护,这时他进来了。“好了,先生们,”他说,“我都准备好了,可以回塔维斯托克镇了。”

我们走到马车那儿,一个马童为我们开门。似乎有个灵感从福尔摩斯脑海闪过,他凑上前去拉住马童的衣袖。“你们围场有羊,”福尔摩斯说。“谁照看它们?”“是我,先生。”“你发现它们最近有什么不对劲吗?”“是的,先生,没什么大事,只不过有三只羊跛了脚,先生。”

我看见福尔摩斯特别开心,他一面咯咯笑,一面揉着手。“大胆的猜想,华生,非常大胆的猜想,”他捏着我的手臂说。“格雷戈里,我建议你关注一下羊圈里这种奇怪的传染病。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仍然摆着一副鄙夷的脸孔,对我同伴的能力依旧不予认同。但我从警长的脸上看到,他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起来。“你认为这很重要吗?”警长问。“非常重要。”“你还希望我注意些什么?”“那天晚上,狗的异常行为。”“狗在那天晚上什么也没干呀。”“那就是异常行为,”福尔摩斯评论说。

四天后,福尔摩斯和我又乘火车,去温彻斯特观看西撒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在站外接我们,我们坐进他的马车,向郊外进发。他一脸严肃,态度冰冷到极点。“我的马一点消息都没有,”上校说。“我想,你看见它的时候,应该会把它认出来吧?”福尔摩斯问。

上校非常愤怒。“我参加赛马已经二十年了,还没有谁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说。“银斑马长着白额斑,右前腿上有点杂毛,连小孩都知道。”“赌盘怎么样?”“哦,这倒是很奇怪。昨天还能买到十五比一,但赢利额越来越小,现在连三比一都买不到了。”“嗯!”福尔摩斯说。“有人走漏了消息,显然。”

马车停在靠近正面看台的围墙边,我看了一眼公示牌上的赛马名单。

西撒克斯杯锦标赛[参赛规则]每匹马五十金币参赛费,而且年龄为四到五岁。第一名奖金一千金币,第二名奖金三百英镑,第三名奖金二百英镑。按照新的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1.奚斯·牛顿先生的黑旋风,骑师戴红帽穿棕色夹克。

2.沃德洛上校的帕吉利斯特,骑师戴粉红帽穿蓝黑相间的夹克。

3.巴克沃特勋爵的德斯巴勒,骑师戴黄帽穿黄袖夹克。

4.罗斯上校的银斑马,骑师戴黑帽穿红色夹克。

5.巴莫拉尔公爵的艾丽丝,骑师戴黄帽穿黄黑色条纹夹克。

6.辛格利福特勋爵的拉斯波尔,骑师戴紫帽穿黑袖夹克。“我们撤出了另一匹马,对你的承诺我们寄托了全部的希望,”上校说。“怎么回事,那是什么?是银斑马吗?”“五比四,银斑马!”场上响起赌客的高喊声。“五比四,银斑马!五比十五,德斯巴勒!五比四开场!”“号都编完了,”我喊道。“六匹马都在那儿。”“六匹马都在?那么我的马出场了,”上校焦急地叫起来。“可我没看见它。没有白色的马出场啊。”“只出来五匹。后面那匹肯定是它。”

我刚说完,一匹健壮的红棕马就从围栏里冲了出来,一路小跑从我们面前经过,骑在马背上的是上校那鼎鼎大名的黑帽红衣骑师。“那不是我的马,”主人叫道。“那畜生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白毛。你搞什么鬼,福尔摩斯先生?”“好吧,好吧,看看它的表现吧,”我的朋友镇定地说。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看了几分钟。“太棒了!起跑真不错!”他突然叫起来。“它们在那儿,要拐弯了!”

它们进入直道时,我们坐在马车上看,这个视角相当不错。六匹马挨得很紧,一块地毯就能将它们裹起来,可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衣骑师冲到了前面。可惜,还没等跑到我们这个位置,德斯巴勒的速度就已经慢下来了,这时罗斯上校的马奋勇而上,越过了终点,而且与对手拉开了足足六匹马长的距离。巴莫拉尔公爵的艾丽丝勉强拿了季军。“我赢了,不管怎么说,”上校非常激动,一只手举过眉头张望着。“我承认,我完全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你不觉得你的秘密保守得够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了,上校,你该知道一切了。我们都过去,一起看看这匹马吧。它就在那儿,”我们走进围栏,这里只允许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来。福尔摩斯继续说:“你只需用点酒精洗洗它的脸和腿,就会发现它和原来的银斑马一模一样。”“你真令我惊叹!”“我在一个马贩子手里找到了它,便擅自做主,让它出赛,它被送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亲爱的探长先生,你真了不起。马看起来非常健壮。它还从来没有表现这么好过。我曾经还怀疑你的能力,深感惭愧。找到我的马,你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如果你还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就是帮我办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了。”“已经抓到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

上校和我惊愕地盯着他。“你抓到了!那么,他在哪儿?”“他就在这儿。”“在这儿!哪里有?”“它现在就在我们中间。”

上校气得脸都红了。“我承认,我很感激你,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但我认为你刚才的话是一个相当无聊的笑话,更是对我的侮辱!”

福尔摩斯哈哈大笑。“我向你保证,我不是指你和罪犯有关联,上校,”他说。“真凶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在这匹宝马油光发亮的脖子上。“是马?”上校和我都叫起来。“没错,就是马。如果我说它是因为自卫而杀的人,应该能减轻它的罪行。约翰·斯特雷克根本不配得到你的信任。但是铃响了,我还想在下一场比赛中赚点,找个合适的时间再详谈吧。”

由于急着回伦敦,我们包了当晚的一个卧铺包间。我想罗斯上校和我一样,都觉得这次旅程很短暂,因为我们都在听福尔摩斯讲周一晚上达特穆尔马厩发生的故事以及解开层层谜团的方法。“我承认,”福尔摩斯说,“我根据新闻报道,做出的所有推断都是错的。但报道还是提供了一些线索的,只是突破口被其他细节所掩盖罢了。我去德文希镇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真凶,当然,尽管我知道给他定罪的证据并不充分。就在我们刚到驯马师家时,我坐在马车里,突然意识到那盘咖喱羊肉关系重大。你们可能还记得,当时你们全下车了,而我还坐在那里发呆。我当时正在责问自己,怎么会疏忽如此明显的线索。”“坦白说,”上校说,“到现在我还看不出咖喱羊肉能起什么作用。”“它是我层层推理中的第一步。鸦片粉不可能尝不出来。尽管它的味道不会让人感到不适,但还是可以觉察出来的。如果把鸦片粉拌入平常的饭菜中,吃的人无疑会发现,可能就不吃了。咖喱这种调料刚好能去掉鸦片的味道。而我们不太可能假设,菲茨罗伊·辛普森,他一个陌生人,会让驯马师家那天的晚饭加咖喱。如果再假设他当晚碰巧带了鸦片粉来,咖喱羊肉正好去除了鸦片粉的味道,这真是太巧合了!太不可思议了!因此,我们把辛普森从本案中排除,从而把注意力集中在斯特雷克和他妻子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安排晚饭做咖喱羊肉。鸦片是给马童盛好饭之后加进去的,因为其他人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中毒。那么,他俩是谁背着女仆,往饭菜里下毒了呢?“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特别注意到狗不叫这条重要线索,因为一个正确的推断总是能够引出后面的推理。辛普森事件告诉我,马厩里有条狗。可有人进去,牵走了马,狗却没有叫醒草料棚里的两个马童。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狗非常熟悉的人。“我已经确信,几乎能肯定,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过马厩,把银斑马牵走了。这是为什么呢?显然是要做一件不可告人的事,否则他为什么要给自己的马童下毒呢?可我当时并不明白这是何道理。我原先碰到过一些案件,驯马师们通过代理人,押一大笔钱赌自己的马输,然后动点手脚,让马赢不了比赛。有的是买通骑师;有的是采取一些更牢靠、更卑鄙的手段。本案使的是什么伎俩呢?我想他口袋里的东西能帮我得出结论。“果不其然。你们没忘了那把很特别的小刀吧,就是从死者手里找到的那把。一个正常人是绝不会用这把刀作武器的。正如华生大夫告诉我们的,这种刀在外科中是用来做非常精细的手术的。案发当晚,它就是要用来做一个精细的手术。罗斯上校,凭借你在赛马方面的丰富经验,你肯定知道,在马的后腿腱上划一道小口子,由于上面有毛皮,是绝不会留下痕迹的。马受到这样的伤害,就会变得有点跛,但只会被看成是训练过度,或者染上风湿,而不会认为是有人动了手脚。”“恶棍!混蛋!”上校大喊道。“对于约翰·斯特雷克为什么想把马带到荒野去,我们可以在这里给出解释。马这种动物性情暴烈,当它觉得被刀刺伤时,肯定会狂叫,惊醒熟睡的马童。所以,绝对有必要出去干这件事。”“我真是瞎了眼!”上校叫道。“难怪呀,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又要点蜡烛,又要划火柴了。”“是的。检查他的遗物时,我很幸运,不仅发现了作案工具,也找到了动机。作为一个堂堂男子汉,上校,你肯定知道,男人不可能把别人的账单随身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自己处理账务。我当即认为,斯特雷克过着双重身份的生活,还支撑着另一个家。账单内容显示,本案中还涉及一个女人,她具有极高的品位。即使像你对仆人这样慷慨的人,也不太可能给自己的女人买二十畿尼一件的休闲服。关于那件衣服,我侧面问过斯特雷克夫人,结果她完全不知道,这让我很满意。我记下了那个女装店的地址,觉得带斯特雷克的照片过去,肯定能很容易查清德贝希尔这个神秘的人物。“从那时起,一切都变得明朗了。斯特雷克把马带到洼地,这样就没人会看见他的烛光。辛普森在逃跑时丢失了领带。斯特雷克把它捡来——出于某种目的,可能是用来捆住马腿。到了洼地,他走到马的后面,点着了蜡烛。可突然亮起的火光让马受了惊吓,出于动物奇特的本能,马感到有人要伤害它,一阵狂踢,铁蹄踢到了斯特雷克的脑门上。尽管当时下着雨,他还是脱了外套,为的是干好他那精细的工作,所以小刀划伤了他的大腿。我说的还清楚吧?”“太精彩了!”上校称赞道。“太神奇了!就好像你亲眼看见似的。”“最后一个推测,我承认,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推测。我想,像斯特雷克这样一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不可能不经操练就进行割筋手术。那他用什么练手呢?我看见了羊,于是我问了一个问题,马童的回答证实了我的猜测,这让我也大吃一惊。“回伦敦后,我去拜访了女装店的老板,他已经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个化名为德贝希尔的大客户。他有一个追求时髦的妻子,特别喜欢华丽的衣服。我绝不怀疑,是这个女人让他债务缠身,并使他萌生歹念。”“你分析得很透彻,可还有一件事,”上校提高了嗓门。“马在哪儿呢?”“哦,它逃跑了,后来得到你一位邻居的照看。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有宽大的胸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到克拉彭站了吧。用不了十分钟,我们就能到维多利亚了。上校,如果你肯赏光,去我们那儿抽支雪茄,我很乐意把其他细节告诉你,你应该会感兴趣的。”

黄面人

(我发表的这些短篇小说,取材于福尔摩斯一个又一个侦破案,他的非凡才能演绎出一幕又一幕扣人心弦的戏剧,使我们成为观众,并最终变身为剧中人。所以我自然对他的成功案例描写得更多一些。这并不是为了顾全他的名望——的确,每当山穷水尽的时候,他的精力和才情更令我们叹服——因为他破不了的案子,别人通常也破不了,使得故事永远没有结局。不过,偶尔也会有一些案子,虽然没被他查出来,但后来还是水落石出了。我记录了大约六七个这样的案件,其中两个特别有趣,一个是墨斯格雷家族的成人礼,另一个就是我下面要讲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为健身而运动的人。他的体力无人能敌,毫无疑问他是我见过的同级别中最好的拳击手。可是他把盲目的体力消耗看成浪费能量,只有在工作需要的时候,他才会主动释放能量。所以,他完全不知疲倦,不屈不挠。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训练有素,真是不一般。他的日常饮食相当节俭,生活习惯也简单朴素。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只是偶尔会用点可卡因。当手头上没有案子,报纸又很无趣时,他才会用这种毒药来排解生活中的单调。

初春的一天,他心情愉快,还和我到公园散步。这里的榆树冒出了嫩绿的小芽。栗子树上黏滑的新芽正在吐露掌形的嫩叶。我们就这样走了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保持着沉默,这样的漫步很适合一对亲密无间的朋友。我们回到贝克大街时,已经快五点了。“很抱歉,先生,”门童给我们开门时说。“有位先生来找过您,先生。”

福尔摩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都是午后散步惹的祸!”他说。“这位先生走了吗,后来?”“是的,先生。”“你怎么不请他进来?”“请了,先生,他进来等过您。”“他等了多久?”“半小时,先生。这位先生显得非常焦躁,一直在里面走来走去,还使劲跺脚。先生,我当时守在门外都能听见他的声音。后来他到走廊喊道:‘那人是不是不回来了?’他原话就是这么说的,先生。我说:‘您只需要再等一小会儿。’‘那我去外面等吧,我快闷死了,’他说,‘我很快就回来。’他说完就出去了,我怎么也留不住。”“好的,没事,这不怨你,”我们走进房间时,福尔摩斯说。“可是,太令人生气了,华生。我真的很想接个案子,从这人的急不可耐来看,好像有什么大事。嘿!桌上的烟斗不是你的,一定是他忘在这里的。上好的石南根烟斗,配上一段名贵的长烟管,烟草商管它叫琥珀。不知道伦敦现在还有多少个真正的琥珀烟嘴?有人认为,里面有只苍蝇的是真的。哦,他一定是心烦意乱了,才会忘了把这么珍爱的高贵烟斗带走。”“你怎么知道他珍爱它?”我问。“嗯,我估计买这根烟斗花了七先令六便士。你看看,它修过两次,一次是木柄,一次是琥珀嘴。你看,每次修理都是打银箍,这比买时可贵多了。这人必是相当珍爱这根烟斗,所以宁愿修修再用,也不愿花同样多的钱买根新的。”“还有呢?”我问,因为福尔摩斯还在把玩那根烟斗,眼睛直盯着它,那是他特有的一种思考方式。

他把它拿起来,用细长的食指弹了弹,好似一位教授在讲解骨骼。“研究烟斗有时是相当有趣的,”他说。“除了怀表和鞋带之外,没有什么更能彰显个性的了。可惜,这根烟斗所反映的信息,既不明显也不重要。它的主人显然是个身体强壮的人,而且是个左撇子,有一口好牙,粗心大意,不用为钱奔波。”

我的朋友随口就说出了这些信息。但我看到他的眼睛注视着我,想知道我是否跟上了他的推理。“你认为一个人抽根七先令的烟斗,就一定很有钱?”我说。“这是格罗夫纳合成烟丝,每盎司八便士,”福尔摩斯在手里敲出一点烟丝,回答说。“就算他买这种好烟只需花一半的价钱,那他也是个不用为钱发愁的人。”“另外几个推论怎么说呢?”“他习惯用煤油灯和汽灯来点烟。你看有一边全都烧焦了。用火柴是不会弄成这样的。怎么可能有人用火柴去烧自己的烟斗呢?但要不是在灯上点它,也就不会把边上烧焦了。还有,烧焦的部分都在右边。根据这一点,我推断他是一个左撇子。你把烟斗放在灯上点一下试试,你右手拿烟,自然会发现烟斗左边更靠近火焰了。你也许偶尔会换只手拿烟,但并不总是如此。烧成这样是长期作用的结果。再有,他已经把琥珀嘴咬破了。能做到这一点,证明他身体强壮、精力充沛,还有一口好牙。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听到他上楼了,我们会有比烟斗更有趣的东西要研究了。”

过了一会儿,有人推开了我们房间的门,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穿着一套做工考究而又简约的深灰色西服,手里拿着一顶棕色呢帽。我估计他三十岁上下,尽管他其实要老得多。“请原谅,”他有些尴尬地说,“我想,我应该先敲门。是的,我应该敲门。事实上,我有点焦躁不安,请原谅我的冒失。”他用手扶着前额,好像有点晕了似的,然后就瘫坐在椅子上。“看得出来,你有一两个晚上没睡觉了吧,”福尔摩斯亲切温和地说。“比起工作和娱乐来,不睡觉更容易伤神。请问,我能帮你吗?”“我希望你能帮我出出主意,先生。我现在不知如何是好,我的整个人生快要被撕成碎片了。”“你想雇我做私家侦探?”“不仅是这样。我需要像你这样的智者——饱经世故的人——给我建议。我想知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我希望你,我的生命之神,能够告诉我。”

他说得断断续续,没有逻辑,异常激动。在我看来,说话对他来说相当吃力。可他拼命用意念克制着情绪。“是一件很微妙的事。”他说。“没人愿意和外人谈自己的家事。和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谈论自己妻子的所作所为,似乎有点难堪。也真是太可怕了。但我已经无所适从了,需要有人指点迷津。”“亲爱的格兰特·芒罗先生——”福尔摩斯开口了。

我们的客人从椅子上跳起来。“什么!”他惊叫道,“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如果你想隐瞒,”福尔摩斯笑着说,“我建议你不要把名字印在帽衬里,或者出去拜访时,要用帽顶对着别人。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的朋友和我在这个房间里,听过许多稀奇古怪的秘密,也有幸抚慰过许多不安的灵魂。我相信我们也会给你一些帮助。时间宝贵,请把你的事情告诉我吧,别再耽搁了?”

我们的客人再次用手扶住前额,好像难以启齿似的。从他的每个动作和表情,我能看出他是一个相当寡言少语、自我封闭的人,性格有些骄傲,宁愿隐藏伤痛,也不愿对他人倾诉。突然,他攥紧拳头,好像要放下一切顾虑,开始讲他的故事:“事情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是一个已婚的男人。结婚三年了。婚后,我和妻子像每对夫妻一样,彼此恩爱,生活幸福。我们亲密无间,无论是在思想、语言,还是在行为方面。可现在,从上周一开始,我们之间突然产生了隔阂。我发现,在她的生活和思想中,有些东西我一无所知,好像和我形同路人。我们渐渐疏远了。我想知道这是怎么了。“在继续我的故事之前,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强调一下,福尔摩斯先生。埃菲是爱我的。请不要对此有任何误解。她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而且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爱我。我明白,我也感觉到了。我希望你不要怀疑这一点。男人很容易察觉女人对他的爱。但是我们之间有一个秘密。不把这个秘密查清楚,我们不可能再回到从前。”“请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吧,芒罗先生,”福尔摩斯有点不耐烦了。“我会把对埃菲背景了解的情况告诉你的。我初次遇见她时,她是个寡妇,可相当年轻——只有二十五岁。她那时被称为赫伯龙夫人。她小时候移居到美国,生活在亚特兰大,在那里嫁给了这位赫伯龙先生,他是个颇有名气的职业律师。他们有过一个孩子。可因当地肆虐了一阵黄热病,父子俩相继离世。我见过赫伯龙的死亡证明。这让她很讨厌美国,于是回国和未嫁的姑母一起住在米德尔塞克斯郡的平纳尔。我应该说明一下,她前夫留下的财产足以让她衣食无忧,她有一笔约四千五百英镑的资金,她前夫将这笔钱做了很好的投资,平均每年有百分之七的利润。我遇见她时,她刚来平纳尔六个月。我们一见钟情,几个星期后就结婚了。“我自己是个蛇麻草商,每年有七八百英镑的收入,我们生活得很宽裕,在诺伯里租了一所很好的房子,年租金八英镑。我们这个小地方很有乡村味道,别看它靠近城区。在离我们不远处,有一家小旅馆和两栋别墅,我们的房子前面是一片田野,对面是一幢小别墅。除此之外,一直到去车站的路上,都看不见房子。由于我事业的特点,一年中有几个季度需要待在城里,不过,夏季我很少进城,这时我会住在乡村别墅,和妻子尽情享受欢乐时光。我要告诉你的是,在这件该死的事发生之前,我们之间没有一点隔阂。“有件事我必须先向你说明。我们结婚的时候,妻子把她的全部财产都转移到了我的名下——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明白,一旦我生意失败,那是多么尴尬。可是,她很坚持,我也只好同意了。就这样,大约六个星期前,她来找过我。“‘杰克,’她说,‘你接管我的财产时说过,一旦我要用钱,可以向你要。’“‘当然,’我说。‘那本来就是你的钱。’“‘好极了,’她说,‘我想要一百英镑。’“听到这话,我有点吃惊,我原以为她只想买件喜欢的新衣服什么的。“‘那你想用钱做什么呢?’我问。“‘哦,’她俏皮地说,‘你说过你只是我的银行经理人,要知道,哪有银行经理人过问钱怎么用的。’“‘如果你真的需要,我当然会拿给你。’我说。“‘哦,是的,我真的要用。’“‘你就不能告诉我你想用它干什么吗?’“‘过些时候,或许能告诉你,但现在不行,杰克。’“所以,我只好满足了她,我们之间第一次有了秘密。我给了她一张支票,后来没再想过这件事。此事也许和后来的事情没有什么关系,但我想还是有必要提一下。“嗯,我刚说过,在离我们房子不远的地方,有一幢小别墅。小别墅和我们房子之间只隔着一片田野。可要到那里,必须先走大路,再绕到一条小路上。小别墅再往前,有一小片风景如画的苏格兰枞树林。我很喜欢到那里散步,因为树林总能给人一种回归和放松的感觉。小别墅已经八个月没人住了,真有点可惜,那可是一幢漂亮的二层小楼,里面有一条老式的长廊,周围种满了金银花。我常常站在房子前面,想着这是多么温馨的一个家啊!“嗯,上个星期一,我在这条路上散步的时候,碰到一辆空篷车迎面而来,又看见门廊边的草地上放着一堆地毯和杂物。显然,小别墅终于租出去了。我经过门口时,停下了脚步,像个游手好闲的人似的,四处张望,想知道住在我们附近的会是什么样的人。这时,我突然感到二楼窗户上有张脸在盯着我。“我不知道那张脸长什么样,福尔摩斯先生,可它好像让我背上发寒。我离得有点远,看不清它的样子,但那张脸上有些不自然、非人类的东西。我当时的印象就是这样的。我快步向前走去,想看清盯着我的那个人。可我刚走近,那张脸就突然不见了。它闪得很快,就好像被房中的黑暗吞噬了一般。我站了五分钟,回想着事情的经过,试图根据自己的印象做出判断。我分辨不出那张脸是男人的还是女人的。它离我太远了。可它的颜色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是一种白垩土的铅白色,有些僵硬呆板,极不自然。我感到很不安,决定要见见别墅里的新邻居。我走上前去,敲了敲门,门很快开了,一个高大、瘦弱的女人走出来,一脸刻薄和阴险。“‘你想干什么?’她操着北方口音问道。“‘我是住在那边的邻居,’我指了指我的房子回答说。‘我见你们刚搬过来,想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啊,如果我们有需要自然会去找你,’她说完就把门关上了。这么粗鲁的拒绝,使我感到很愤怒,于是我转身回家去了。尽管整个晚上我都试着转移注意力去想别的事,但脑海里总会浮现出窗户上的那张怪脸,还有那个女人粗暴的样子。我决定不对妻子说这件事,因为她是一个遇事比较敏感,容易紧张的女人。我不想把自己心中不安的感觉带给她。不过,在我入睡之前,还是跟她提起小别墅已经租出去了,她没有做声。“我通常睡得很沉。家人总是笑我,夜里睡觉什么也不能把我吵醒。可不知怎么,在那个特别的晚上,或许是那个小奇遇造成了一点兴奋,或许是别的什么,我睡得比平时轻得多。迷迷糊糊之中,我隐约感到有东西在房间里走动,渐渐发现我妻子已经穿好衣服,正披着斗篷,戴着帽子。我嘴唇动了动,支支吾吾地说了些梦话,对她这种不对时的装扮表示惊讶和异议。可当我突然眯着眼看见她那被烛光照亮的脸时,我惊得目瞪口呆。她脸上的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我想这种表情她是装不出来的。她脸色煞白,呼吸局促,还偷偷地向床上瞟,一边系着斗篷,一边看着有没有把我吵醒。然后,她以为我还在沉睡,便蹑手蹑脚地溜出了房间。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嘎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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