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壹·血字的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30 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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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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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壹·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壹·血字的研究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壹·血字的研究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排版:aw出版社:新星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09-01ISBN:9787513302531本书由新星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卷 摘录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一章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一)

一八七八年,我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又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课程,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燧发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赶上部队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自己所属的部队已经穿过了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处境相同的军官追赶部队,平安地到达了坎大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并立刻开始履行自己的新职责。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被转调到伯克郡团之后,我就和这个团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惨烈的激战。在那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颗捷则尔子弹,肩骨被打碎了,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如果不是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安全地带回了营地,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穆斯林勇士手中了。

伤口使人精疲力竭,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让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就和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为好转,可是当我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很快又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瘟疫——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志,慢慢痊愈,但是病后的身体十分虚弱,因此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刻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被运兵船“奥伦蒂兹号”遣送回国。一个月后,我在朴茨茅斯的码头登岸了。

那时,我的健康已经糟糕透顶,几乎到了难以恢复的地步。幸运的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调养身体。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被吸引到了伦敦这个大污水池里,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都汇集在这儿。我在斯特兰德大街上的一家旅店里住了些日子,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而且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超过了所能负担的限度,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窘迫。我不久就看出来,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要不然就要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决心离开这家旅店,另找一个花费不高的住处。

就在决定这样做的当天,我正站在标准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人海茫茫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一个孤独的人来说,是相当愉快的。斯坦弗和我并不是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却热情地和他打起招呼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

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去荷尔本餐厅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起乘马车前往。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的街道时,他惊奇地问:“华生,你最近在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下一把骨头了。”我把自己的危险经历简单叙述了一下,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之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租间价钱不高而又比较舒适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

我的伙伴说:“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了。”

我问道:“第一个是谁?”“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同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像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比独自一个人要好得多。”

小斯坦弗的眼神掠过酒杯,惊奇地望着我:“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就不会愿意和他做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了。”“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总是孜孜不倦地做一些科学研究。据我所知,他其实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不是,我完全搞不清他在研究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也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而且都很离奇;他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令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研究些什么吗?”“没有,他是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也会滔滔不绝。”

我说:“我愿意见见他。如果要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和一个

好学而又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太健康,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辈子也不想再受了。我怎么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去。”“当然愿意!”我说。接着我们又转到了别的话题上。

在我们离开荷尔本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向我讲了一些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好,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才对他略知一二。此外,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不要让我负责任。”“如果我们合不来,分手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说,“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撒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那么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

他笑了笑说:“想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语言表达出来可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儿太科学化,几乎到了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品尝。你要知道,他并没有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研究的动机,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他对获得知识有着一种强烈的热情。”“这种精神是对的呀。”“是的,不过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肯定是件怪事吧。”“抽打尸体!”“是的,为了证明人死以后再受到伤害能造成怎样的伤痕。我亲眼见过他抽打尸体。”“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你自己去看看吧。”第二章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二)

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门进去,来到了这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接着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墙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是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向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座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瓶子。几张又矮又宽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面,伏在上面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面对我的同伴大声说,一面手里拿着一支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一定会比现在更兴奋。

斯坦弗为我们做了介绍:“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您好。”福尔摩斯一边热诚地问候,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我能看出,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这没什么,”他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的问题。毫无疑问,您一定会看出来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性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是很有趣的,但在实用方面……”“什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难道您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让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之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面。“咱们弄点儿鲜血。”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走流出的血。“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几乎没有区别,血在这种溶液里所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有的反应。”他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呈现出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了瓶底上。“哈哈!”他拍着手,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是一个非常精密的实验。”“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的愈创木酯法,既难做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有缺陷。如果血迹已经干了几个小时,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没有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都会同样产生作用。假如这个实验方法能够早点被发现,那么,世界上数以百计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的确是这样!”“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案发生几个月后才能找到一个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衬衣或其他衣物之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还是泥点,是铁锈还是果汁,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令许多专家都感到头痛的问题。为什么头痛?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再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双眼炯炯有神,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像是在对许多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他那兴奋的样子让我很惊奇。我说:“我向你表示祝贺。”“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过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那么,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还有布拉德福德的梅森;臭名昭著的马勒;蒙彼利埃的洛菲沃还有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子,在这些案子里,这个方法都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就像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可以创办一份报纸,名叫《警务旧闻报》。”“阅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福尔摩斯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的伤口上。“我不得不小心一点儿,”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笑,接着又说,“因为我经常和有毒物质接触。”他伸出手来,我看到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而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皮肤已经变了颜色。“我们到你这里来有点儿事。”斯坦弗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推,“我这位朋友要找一个住处,而你正抱怨找不到人合租,所以我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到我要同他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非常合适。但愿您不厌恶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那好极了。我常常摆弄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实验,您不讨厌吗?”“绝对不会。”“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都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生气了,也不用管我,不久就会好的。您有什么情况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之前,最好能够先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刨根问底,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一定何时起床,而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康的时候,还有一些其他的坏习惯,但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样了。”

他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之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琴的人了。拉得好的话,就像仙乐般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可以了。如果您对那座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里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仍在忙着做化学实验,我便和斯坦弗一起走回我住的旅店。“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停下来,转过脸对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如何看出问题来的。”“哈,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双手说,“有趣极了。我非常感激你把我们介绍到一起。要知道,‘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从具体的人着手。’”“嗯,你一定得好好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你会发现,他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保证,他对你的了解要比你对他深刻得多。再见吧!”“再见!”我回应了一声,然后就慢步向我的旅店走去,觉得这个新结识的朋友非常有趣。第三章演绎法(一)

根据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然后到上次他提到的贝克街二二一号乙看了房子。这座房子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又通风的起居室,室内陈设使人感觉非常愉快,还有两扇宽大的窗户,因此光线充足,非常明亮。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套住房都令人非常满意。我们合租之后,租金就更合适了。因此我们当场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行李从旅馆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把几只箱子和旅行皮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李,布置房子,忙了一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之后,我们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熟悉起来了。

老实说,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稳健,生活很有规律:很少在晚上十点之后还不睡觉,而且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全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地方好像都是伦敦的最底层。在工作顺利时,没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他有时也很反常,一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到这种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如果不是他平时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怀疑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本人的兴趣和对他生活目的的好奇心也日见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足以吸引每个第一次见到他的人的注意。他身高超过六英尺,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修长;目光锐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让他的脸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颌方正而凸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沾满了斑斑点点的墨水和化学药品,但动作异乎寻常地熟练而灵活——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科学仪器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时常想方设法攻破他那闭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或许,读者就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了。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之前,请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注意力的事情又是多么匮乏。除非天气特别晴朗,否则健康状况又不允许我去外面。与此同时,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打破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聚集在伙伴周围的这些小秘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了设法揭穿这些秘密上。

他并没有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几个问题的时候,他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研究某个领域的问题,也不像是通过其他途径使自己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研究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领域里,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往往语出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出于某种明确的目的,一个人绝不会这么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么准确的知识。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很难精深。除非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细枝末节上花费这么大的精力。

他知识贫乏的一面,就像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令人吃惊。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的时候,他傻忽忽地问我卡莱尔是谁,干过什么事情。最令我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的组成也完全不了解。在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实在令我匪夷所思。

他看到我惊讶的样子,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但即使我懂得这些,也要尽力把它们忘掉。”“把它们忘掉!”

他解释说:“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把家具装进去时应该有所选择。只有傻瓜才会把自己碰到的各种各样杂乱无章的东西一股脑儿放在里面。这样的话,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会被挤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别的东西混杂在一起,在使用的时候也会感到困难。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把一些东西装进小阁楼中去的时候,应该非常仔细小心。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他什么都不应该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应该品种齐全,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拥有弹性,可以随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就会忘掉以前熟悉的东西。所以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我说:“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你说咱们绕着太阳走的,不过,就算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我或我的工作又有什么用呢?”

当我几乎就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从他的态度中看出,这个问题也许会引起他的不快。于是我就把我们短短的谈话思考了一番,尽力试图从这里面得到一些可供推论的线索。

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自己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拥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在心中把他谈到过的一些学科一一列举,并用铅笔把它们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一)文学知识——无。(二)哲学知识——无。(三)天文学知识——无。(四)政治学知识——浅薄。(五)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颠茄和鸦片却非常熟悉。对毒剂有很深的了解,对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六)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却很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七)化学知识——精深。(八)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九)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十)小提琴拉得很好。(十一)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十二)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写完这些,我觉得很失望。我把它扔进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职业,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小提琴的本领。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和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稀奇古怪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无言歌和一些他喜爱的乐曲。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就很难拉出什么像样的曲子或大家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盖上的提琴。琴声有时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绪,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这种思绪,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判断了。对他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如果不是他经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简直要暴跳起来了。第四章演绎法(二)

在头两个星期里,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像我一样,孤零零地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认识许多人,而且来自社会上各种迥然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通过福尔摩斯介绍,我了解到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周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一位时髦的年轻姑娘,坐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很像犹太小贩,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

另外一次,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搬运工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我也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去。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他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地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出于对他的体谅,我又没有勉强他向我吐露实情。我当时想,他不谈自己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大的理由。但是,不久他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三月四日,我比平常起得早了一些,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所以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咖啡也没有准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拉铃,简洁地告诉房东太太,我需要早餐。接着,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一声不响地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被人用铅笔标注了出来,我就自然而然地先看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似乎就有些夸大,叫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的观察,将有很大的收获。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很深,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理论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述上,据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颤动和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他所做出的结论会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准确可靠。而这些结论,在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得出结论的各个步骤之前,会把他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亲眼见到或者听到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同样,整个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以推想出来。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精神和心理问题之前,不妨先从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瞬之间就要辨识出他的经历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趼子、表情、衬衣袖口等,不论从以上的哪一点,都能清晰地显露出他的职业。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蛋匙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还用铅笔做了标注。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我读了之后,还是很不舒服。显然,这是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自己的书房里闭门造车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理论,一点都不切合实际。我倒想把他关进地铁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是你!”“对,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的那些理论,你认为荒谬绝伦,但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我可以以此为生,挣来这份干酪和面包。”“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啊,我有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种什么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而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都提供给我,一般来说,我都能凭着自己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件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那才是怪事呢。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上坠入了五里雾中,所以才来找我。”“另外那些人呢?”“他们多半是被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些遇到麻烦、需要别人加以指引的人。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了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那些疑难吗?”“正是如此,因为我有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或许有时也会遇到稍微复杂一些的案子,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让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几点推理法则虽然引起了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见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当时你好像还很惊讶呢。”“毫无疑问,一定有人告诉过你。”“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一样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得出结论时,我竟没有意识到推理所经的步骤。当然,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还有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然他是一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苦难。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索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就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于是你感到了惊奇。”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让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杜宾来了。我真想不到在小说之外,竟会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宾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绝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博里奥的作品吗?你对勒考克这个人物的评价如何?他算得上一位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勒考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让我烦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考克却花费了将近六个月。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写一本教科书了,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说得这样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恼怒。我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却太自负了。”

他不满地抱怨道:“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有用武之地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令我成名。从古至今,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深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罪案可以侦查,顶多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案件,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一直余怒未消。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士吗?”

我心中暗想:“又在吹牛了。他明知道我没办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逝,我们观察的那个人已经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只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来,就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这正是挫败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绝对没想到我会有这么一手。我用尽量温和的声音问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信差,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我的制服送去修补了。”“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边问他,一边不怀好意地瞟了我的同伴一眼。“中士,先生,皇家海军陆战队轻型步兵。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第五章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一)

事实又一次使我同伴的理论得到了证明。我承认,这确实令我大吃一惊,因此对他的分析能力也就更加钦佩了。但在我心中仍然潜藏着某些怀疑,唯恐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插曲,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捉弄我的目的何在,我就不能理解了。当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已经读完来信,双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道:“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断什么?”“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士呢?”“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回答,然后又微笑了起来,“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不过没关系。这么说,你真的看不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士吗?”“真的看不出。”“了解这件事是十分容易的,可要说明我是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不免会觉得有些困难,然而你却知道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气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我就可以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着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外表上来看,他是一个既稳健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确信他当过军士。”

我情不自禁地喊道:“妙极了!”“这也没什么。”福尔摩斯说。但是,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我认为他见到我流露出的惊讶和钦佩,也感到很高兴,“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是说错了——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短信扔到我的面前。“上帝啊,”我草草地看了一下,不由地叫了起来,“这真可怕!”

他平静地说:“这件事看来确实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念一念好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左右,巡逻警察忽见该处有灯光,因素悉该房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问题。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内有男尸一具。该尸衣着整齐,袋中装有名片,上有“伊诺克·J.德雷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字样。既无被抢劫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等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希望阁下在十二点之前惠临,我将在此恭候。在接信回示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亦必将详情告之,倘蒙指教,不胜感激之至。

您忠实的

特白厄斯·葛莱森

我的朋友说道:“葛莱森不愧是苏格兰场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上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互相猜忌、勾心斗角,就像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疑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若无其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惊讶,大声叫道:“真是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我还没有决定去不去呢。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如果案子合我的胃口,我也非常敏捷哩。”“为什么?这不正是你一直盼望着的机会吗?”“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把这件案子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他们会把全部功劳据为己有,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但他现在是求助于你呀。”“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着我的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自己的舌头,也不愿在第三个人面前承认这一点。虽然如此,咱们还是可以瞧瞧去。我可以自己单干,一个人破案。即使得不到什么,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吧!”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说明跃跃欲试的心情已经压倒了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戴上你的帽子。”他说。“你希望我也去吗?”“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要做的话。”一分钟之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马车,匆匆忙忙地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仿佛映射着下面泥泞的街道。我同伴的兴致很高,喋喋不休地大谈意大利克雷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与阿马蒂小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静悄悄地听着,因为沉闷的天气和这种令人伤感的任务使我的情绪非常消沉。

最后我终于打断了福尔摩斯对音乐的议论,说:“你似乎没有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他回答说:“还没有材料呢。在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这是绝对的错误,会使判断产生差错。”“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前面,“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的房子。”“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就坚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就步行。

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从外表看就像是一座凶宅。这里有四栋相连的房子,离街稍远,两栋有人居住,两栋空着,三号就是其中空着的一栋。空房的临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无人居住,景况极为凄凉。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纸条,就像眼睛上的白翳。每座房前都有一小片草木丛生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有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士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流浪汉引颈翘首地向里张望,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什么也看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屋去,马上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他似乎并不着急,而是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还有墙头上的木栅。这样仔细地察看一番之后,他慢慢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同时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有两次他停下脚步,还有一次我看见他露出笑容,并且听到他满意地欢呼了一声。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来来往往地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我的同伴怎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来。然而我也没有忘记,他如何神奇地证明了自己对事物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相信他一定能看出许多我看不见的东西。第六章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二)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过来迎接我们,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但那个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犎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不用问,葛莱森,你准是自己已经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这个侦探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给他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的把眉毛扬了扬,他说:“有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奇,我知道它正适合你的口味。”“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突然问。“没有,先生。”“雷斯垂德也没有吗?”“他也没有,先生。”“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他问完这些前后不连贯的话,便大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和附属间,过道上没有铺地毯,灰尘满地。左右各有一扇门,其中一扇明显已经很多个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扇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心情异常沉重。这是由那具死尸引起的。

这是一间方形的大屋子,由于没有家具陈设,因此显得格外宽敞。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片地剥落了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座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人造大理石做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扇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暗淡的色彩。屋内积土尘封,更加深了这种色调。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看到的。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具万分可怕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茫然无光的眼睛凝视着退了色的天花板。死者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一头黑色鬈发,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背心和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浅色裤子,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身旁地板上还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开、双腿交叠着,看来在临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忿恨的表情,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相,非常恐怖,再配上那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凸出的下巴,看来很像一个怪模怪样的猿猴。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姿态,使他的面貌变得越发可怕。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更为恐怖的景象。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向我的朋友和我打招呼。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轰动全城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经历的新手,可是还没有见过这样离奇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吗?”

雷斯垂德回答:“一点儿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你们肯定没有伤痕吗?”他一边问,一边指着四周的血迹。“确实没有。”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的话,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乌德勒支的范·詹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件案子吗?”“不记得了,先生。”“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日光之下并无新事,都是前人做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者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睛里又现出了前面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出我意料地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看了一眼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吗?”“除了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外,再也没有动过。”“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打了个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捡了起来,十分疑惑地看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了上去。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是一位新娘戴过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案子更加复杂了,天哪,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戒指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根又重又结实的阿尔伯特金链。一只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图案。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制的皮名片夹,里面有克利夫兰人伊诺克·J.德雷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完全一致。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特兰森’这个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德雷伯的,一封是给斯特兰森的。”第七章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三)“是寄到什么地方的?”“斯特兰德大街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起程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正准备回纽约去。”“你们可曾调查过斯特兰森这个人吗?”“先生,我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启事送到各家报馆,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你们和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今天早晨我们就发出电报了。”“你们询问了什么?”“我们只是把这件事的情况详细说明了一下,并且告诉他们,希望他们能够提供一切对我们有帮助的情报。”“你没有提到你认为是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吗?”“我问到了斯特兰森这个人。”“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发个电报吗?”

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得意洋洋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谈话的时候,他正在前屋。“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了。”

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发光,显然是因为胜过同僚一筹而在自鸣得意。“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地回到前屋。由于尸体已经抬走,屋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雷斯垂德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瞧瞧这个!”他得意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潦草地用鲜血写成的字:拉契。“你怎么看?”这个侦探像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似的地大声说道,“之所以被人忽略,因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凶手蘸着他或她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墙向下流的痕迹呢!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无论如何这不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呢?我可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可是,就算你发现了这个,又有什么意义呢?”“什么意义吗?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蕾切尔’,但有什么事打扰了他或她,因此他或她没有来得及写完。请记住我的话,等全案弄清楚之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蕾切尔’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这显然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说的那样,可以充分看出,它是昨夜惨案中的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如果你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很快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卷卷尺和一把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子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了地上。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嘀咕,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像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的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它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狂吠,直到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他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看不到的痕迹之间的距离。偶尔他也令人匪夷所思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感到满意了,于是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了衣袋里。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很不恰当,但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也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这位私家同行的动作。他们显然还没有意识到我现在已经逐渐明白了的事实:福尔摩斯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有实际而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齐声问道:“先生,你有何看法?”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擅自帮助你们,就难免要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他的话里满是讥讽的意味。接着他又说:“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程随时相告,我也愿尽力协助。现在我要和发现这具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他叫约翰·兰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公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四十六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医生,走吧,咱们去找他。我告诉你们一些对这个案子有帮助的事情。”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侦探说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儿,穿一双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特里其雪茄。他是和被害者同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辆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可能性,但对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儿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面面相觑,露出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他是怎样被杀死的呢?”“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然后就大踏步向外走去,“还有一点,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来说,“在德语中,‘拉契’这个词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蕾切尔’女士了。”

留下这句话后,福尔摩斯转身就走,这两位竞争者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第八章约翰·兰斯的叙述(一)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发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辆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雷斯垂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址。“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不过咱们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福尔摩斯说。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其妙。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也不见得像你表现的那样有把握吧?”“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就看到路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之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之外,还有马蹄的印迹。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马车既然是在下雨之后到那里的,同时据葛莱森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昨天夜间一定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子里去的。”“这看起来好像很简单,”我说,“但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嗯,一个人的身高,十有八九可以从他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黏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证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方法。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地会写在和视线平行的地方。现在墙上的字迹离地面刚好六英尺。这不过就像儿童游戏一样简单。”“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哎,假如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的距离,他决不会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明显是一步迈过去的——漆皮靴子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在那篇文章中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里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手指甲和印度雪茄呢?”我又提醒他说。“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的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片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会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不是我夸口,无论什么品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细枝末节的地方,一个干练的侦探才和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问道。“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自己是正确的。在目前的情况下,你暂时不要问我这个问题。”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儿晕头转向了,越想越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进入空屋的?送他们的车夫又怎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重要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用德语写下‘拉契’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他说:“你把案子的疑难点总结得简单扼要。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经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楚。至于雷斯垂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歧途。那字并不是德国人写的。如果你注意

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是仿照德文印刷体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母。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母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模仿者之手,并且他做得有点儿画蛇添足了。这不过是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准备再对你多说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师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对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回答说:“决不会如此。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领域的成就加以赞扬时,就会像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漆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是乘同一辆车子来的,而且似乎非常友好,大概还是挽着臂膀一起从花园的小路上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漆皮靴子的人站着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里不停地踱步。我从地板的尘土上就能看出这些情况来。同时我也能看出,他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越来越大。他一边走一边说话,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好在咱们已经有了着手工作的基础。现在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哈雷音乐会,欣赏诺尔曼·奈茹妲的音乐呢。”

当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不断穿过昏暗的大街和凄凉的小巷。在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条夹在漆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第九章约翰·兰斯的叙述(二)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地方。我们走过狭窄的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的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群衣衫褴褛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退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四十六号。四十六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兰斯”字样。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士正在睡觉,便走进前面一间小客厅里等着。

兰斯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已经在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枚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把玩着。他说:“我们想要请你从头到尾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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