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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4 06: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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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日细雨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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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过的泪是爱过的证明

流过的泪是爱过的证明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流过的泪是爱过的证明作者:秋日细雨排版:辛萌哒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8-01ISBN:9787511360687本书由北京东方经纬文化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第一卷隔着光阴的暖

这些暖啊,被阳光晒成了影子,

斜射在墙上,地板上,

还有窗帘的缝隙间,

异常散乱,乱得眼眶迷糊,

生出了一层层幻境……第一章 惹一身梅香

冬日里,光阴很短暂,时光很羞涩,太阳总是时不时躲进云层。

下午闲时,我去看了蜡梅。还没有走近,就闻到诱人的香味,不是很浓,但一闻就仿佛吸走了我的魂魄。

记得第一次见到蜡梅,是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只觉得蜡梅有香气,颜色鹅黄,不是很艳,淡淡的气味特别好闻。

长大了,就觉得冬季,只有这花朵才特别的安心。万物都枯萎了,除了花房,室外所见之处很少看见有颜色的花朵。能在寒冬腊月的野外看见这样的暖色,已经很是稀奇了。

所以每到冬天的这个时候,就盼望着蜡梅绽放。

我喜梅,不仅仅是因为梅的味道和颜色,而是喜欢梅的那种风骨和傲气。

冬天,室外一般很少见到艳丽的花朵,到处都是萧条的景象,这个季节只有蜡梅是最惹眼的风景。清冷的枝头,偶尔看见两三枝枝丫上还残留一些枯黄的叶片,而梅,却在寒冷的枝头傲然绽放。

记得去年,我一个人去看梅。晚了一些时日,很多花儿都开始枯萎了,当时的心情特别沮丧,因为我不喜欢看到惨败的景象。我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一幕幕凋零,那时,心酸得呼吸都带着疼痛。

那些枯萎在寒风里饱受摧残,花瓣儿,一朵接着一朵地往下掉,遍地都是,满目的惨景,让人情不自禁地倍感酸楚。我站在那里,心,一直一直低沉,仿佛有一股冷的气息在内心里凝固着血液,不忍心看了,真的不忍心。

所以今年,我一定不能误了时辰。因为我怕冷的气息再一次窜进体内。

山顶上,闲人不是很多,有一点清冷。我不在乎这些,一个人最好,一个人就足够担任这份沉寂。一个人在冷风里享受孤寂和风霜的凛冽。还可以任意放任思绪缥缈,念一个人,想一些事,把时间一点一点地揉碎,而后,再放在心里的某一个位置,不会担心被遗失。

蜡梅一树一树地开着,妖娆得心想跟它们一起盛开。光秃秃的树干上,配上娇艳艳的嫩黄,这画面有说不出的喜色。我想到一个词语“枯木逢春”,就是它了,就是这种心情,这种底色。

小小的梅朵,有半开的,有全开的,有含苞欲放的。但我更喜欢半开的那种花束,像羞涩的女子,沾着清露,有一种娇羞,有一种“非分之想的暧昧”。我凑近身子亲吻,立马就被这些气息包裹,沉醉了,被诱惑了。

漫山的梅香,就这样锁住了脚步,锁住了我的梦。沦陷了,只任凭风撩起发丝,空气中有回旧的味道,带着甜味,似远古的琴声悠扬,在空旷的上空漂浮,猝不及防地被击中了底线。似情人的温柔在耳边绕啊绕,缠啊缠,没有一点怯意,只想跟着沦陷。

山上的风越来越猛,有刺骨的寒意钻进了体内,心思被堆积得很深很深。

心被缠绕了,像被时间定格了这一刻的光阴,无法修饰的美,让这个冬的萧瑟荡然无存。与世间冷暖无关,与周围的一切染上春意,它们的绽放预示着,春,就快来了。

黄昏终于临近,有点不舍离别。我摘了几枝蜡梅,一路香气满身,暗香浮动,似春心荡漾。

回家找了一个精致的花瓶插上,就放在床头的书桌上面。满屋的香,把我的心思一点点散发,越来越浓。

夜里,我梦见了一树树蜡梅,娇艳地绽放,那香味一层一层将我包裹。第二章 我内心的风景

一个人闲下来时,总会觉得无聊透顶。

于是,就想给自己找一些事做。哪怕只是一些芝麻小事,只要能让自己远离枯燥,那么,所有的心思就开始跟着瓦解。

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买的一盆芦荟,很多天没有打理了。

从花贩手里买过来时,那花贩殷勤地说:“这植物你不用多操心,很容易养活,哪怕你十天半个月不去打理它,它也会生机勃勃。”

我到不怎么相信这花贩的话。但对于花草,我是偏爱的,而且有着过分的迷恋,所以,我怎么舍得任由它们寂寞。

芦荟,一听到这名字,我内心的风景就因它而生动。早些年就听说这东西很容易养,可以食用,可以净化室内的空气,但最让我心动的,是它可以用来美容。

说到“美容”二字,就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年轻时没有养它,是因为自己还不够老,忽而有一天在镜子面前看着憔悴的自己,那肤色,那沧桑感……才发觉,原来也会埋怨时间的刻薄。

于是,在一个下着小雨的早晨,我撞见路旁花车上的芦荟,细长的叶片上正有水珠一滴一滴往下掉,亮锃锃的,一下子就窜进我的心里,触及了我内心敏感的器官。我不是相信芦荟真的可以美肤,而是那水凌凌的绿,太吸引我了。

我的弱点就是学不会拒绝,尤其这植物听说浑身都是宝。

厚实的叶片,很饱满,叶边全都长着小刺,像是谁招惹了,时刻都准备自卫。小花盆也精致可爱,白底,细碎的青花,与芦荟的青衣十分相衬。我知道,我又动了心思,那是我内心不可抵挡的风景。

听说这植物养好了,还会开出绚丽的花朵,“芦荟花开,好运自来”,我不相信什么运气,但是长这么大,还没有亲眼看见芦荟开花。我想那绮丽的花卉了,带着美好,悄然而至。

最早我是不喜欢芦荟的。甚至有点讨厌,不是因为它的这个名字我不满意,而是那时候天生就畏惧有刺的植物。

年少时去一个同学家,偶然看见她家阳台上一盆满身长着青刺的东西,就好奇地伸手去触摸,忽然,我的指尖钻心地疼痛,一滴血瞬间冒出,那时候看见血液的东西,就晕场……以至于后来的后来,见到有刺的东西就远远地绕开。即便是艳得滴血,被视为爱情之花的玫瑰,都视它为严禁之物,所以那时我对芦荟的认识,就缺乏了一种喜爱。

再以后遇见芦荟,是在一个花圃里,和我最喜爱的栀子花摆放在一起,所以不免就多看了几眼。花圃主人以为我看上这盆毛刺刺的东西,就殷勤地介绍说:“这芦荟的用途很多,可以说是花中之宝”。

我惊奇地张大了嘴,这种满身是刺的植物怎么可以和“宝”字沾边呢?

在他的解说下,我开始对这种满身是刺的东西另眼相看了。原来,芦荟不但可以食用,还可以预防很多种病症,它排毒养颜,增强体质,杀菌消炎,净化空气……很多数不完的好处。几乎那一瞬间,我对芦荟有了莫名的好感,再也不讨厌了。

再次见到芦荟,且有了占有的欲望,是因为心开始“老”了的原因吧。

不再喜欢姹紫嫣红,独喜欢清幽,当然,芦荟就排在我喜欢的植物里。当我看见眼前这盆带刺的东西被我冷落了很多年,想想就后悔当初的决绝。

春去冬来,其他的花草都开始进入休眠状态,而芦荟依旧青绿,它就像一个素净的女子,不娇弱,不做作,端庄大方,优雅得体。无论什么样的季节都可以任意生存,而不施粉黛,都可以将清幽蔓延至葱绿。

人的心情都是跟年龄有关的,包括自己的喜爱。

早年我喜欢有颜色的花朵,如杜鹃、月季、黄菊花、串串红……然而那些近乎艳丽的花朵都在光阴的淘洗下,逐渐暗淡。

小半生过去了,连那些绚丽的艳色都失去了原有的味道。青青的绿多好,想想都招人怀想。世间里最心动的颜色莫过于它了。而芦荟就是最能接近体内的植物。

偶尔闲暇下来时,我坐在窗下,翻一本书,就伴在芦荟旁边。有阳光进来了,那青绿在斜射的影子里,就形成了一道道独特的风景,清清爽爽,干干净净,风一来,满身的疲惫就此消除。第三章 来日也芬芳

周末,又去了一趟山上。

好长时间没来爬山,很多的草木变得枯黄,还有那些精致的花儿也不见了当初的美丽。唯有小野菊还坚强地绽放着,虽不是很明艳,但和一些枯萎的花草相比,已经算是这个季节里最惹心的了。

山顶的风吹来,多少有一些凉。虽南方的冬季来得比较晚,但给人的感觉还是有那么一些冷意。

树叶落了一地,踩上去哧哧地响,枯黄让人心疼,有一种不忍心的感觉。到底冬天了,连阳光的温度都失去了暖热,不再那么刺眼。这光阴是撩心的,只是,季节的遍地荒凉使人的心情多少有一些怅意。

这个季节,只有小野菊是视线的焦点。满山遍野不见了姹紫嫣红,只有枯黄的草木里,星星点点的花朵点缀着这季的风景。

在我的记忆里,最早的这种花是不起眼的。那时候只觉得它单薄,薄得那么低微,瘦小,瘦得那么心惊,好像风一吹,它们就会随时没了生命。但恰恰是这种不起眼花朵,才把生命力开得格外过分。它们毫无畏惧地绽放着,无关风雨,无关季节的荒凉,仿若那些美得动魂的花事跟它们不沾边。

小野菊的花语是:沉默而专一的爱。

我喜欢这样的性格,也喜欢这样的花语,更喜欢野菊的清馨、高洁。不喜欢那些开得过分妖艳的花朵。就像玫瑰,蔷薇,牡丹……尽管它们开得姹紫嫣红,倾国倾城,但我独喜野菊的清香和品行,不与百花争艳,不与其他花朵媲美,再加上“专一”二字,对它的喜欢就更深一层。“专一”那是何等的深情?是什么的情感才配得上“专一”两字,或许,在花束的王国里,只有菊才配称这两个字。人的感情在这个杂乱的尘世,能对感情专一人会有几个呢?

都说菊堪称君子,高风亮节,那么,一定是这些美得诱心的词汇,才让我情有独钟。

在南方,冬天来得比较迟,所以菊的花期就延伸得更长一些。

虽然时值冬天,但气候还是在十几度左右,丝毫不影响它们的绽放。漫山枯黄的草木里,照样还可以看见很多黄的、白的、粉的、紫的……很多种各式的小花,它们一样开得那么精致。

一朵朵像清秀的小女子,不急不慢,不慌不惊,就这样在稍冷的凉风里,随意摇晃着身子,妩媚而极致……心思被诱惑了,像我这样感性又容易动情的女子,我能不爱吗?能对它们舍去这份情感吗?

我爱菊,爱它的清香,更爱它的那种不拘一格的绽放。

野菊本就清雅,不畏寒气。一开就满世间的清香,满世界的爱呀,在耳边,在心里,满满地膨胀。

在百花凋零的季节里,只有它才可以开得那么深情。整个季节是冷寂的、安静的,而只有它开得那么的芳香。世间丰满了,情感饱满了,堆成重重叠叠,太多的心事在顷刻里瓦解。

爱是何等的情深,我宁愿自己就是一株世外的野菊,不畏寒冷,要开就开得盛世,要开就开得深情与缠绵,有时候明知道花期的尽头是末路,而依然把自己开得那么毫无保留。是因为爱吗?应该是,不然世间情爱为何那么多甘愿倾尽所有,而不悔一场爱恋。

每到这个季节,我都会去拍一些菊的图片,看见这些娇小的花朵,不忍心碰触它们的枝叶,我怕一碰就会痛了自己的心。最见不得自己爱的花凋零,那个零落的样子,仿若自己的心也跟着碎了。

太阳西下了,我还不忍离去。我怕下一次来时,一些枯黄已经将它们淹没。

我心疼这些花儿,是真的爱。不仅仅只是怜惜,而是它们独来独去,高风亮节的生存方式,还有一些深情又厚重的感情。

若真的有来世,我愿当一株小野菊。

如若有来世,我依旧开在心爱人儿必经的路旁,弥补今世的遗憾。

如若有来世,来日也芳香,来日也情有独钟,至情至深。第四章 开到荼蘼也芬芳

说起杜鹃,以前不怎么喜欢艳色,所以对于它就多了几分生疏。

一直偏爱素色,一些太过艳丽的花朵就少于亲近。所以我养的花中,就只有栀子花、茉莉、绿萝、芦荟,还有富贵竹。

一次去菜市场买菜,偶然看见一师傅在一小车旁大声吆喝卖花,视线就不由自主地落在那些花儿上了。

看见满满的一车青红绿白,我惊讶了,惊叹养花师傅的技术,咋就把这些花养得那么好呢?那个绿,绿得惹眼,那个红,红得勾魂,那模样儿要多惹心就有多惹心。

车上有紫罗兰、月季、玫瑰、杜鹃,还有很多叫不上名儿来的植物……以前看见这些艳得耀眼的花时,最多也就多看几眼,不会有一种购买的欲望。

我的视线落在那盆杜鹃花上,厚实的叶子绿得发亮,枝干粗实,红得滴血的花蕊惹起心思痒痒。

那天,阳光也特别好,温柔的阳光射在那些娇滴滴的花朵上,心突然就被击中了,刹那间就起了爱意,买下吧,就是它了,买下它就属于你的了。

那时,我明白,有些遇见就是缘,有些爱就是瞬间的“一见钟情”。

杜鹃,在我的意识里,是那种特娇气的花朵,比不得别的花大方、洒脱。

听着名儿就会让人联想到一个女子,娇媚,温柔,且让人爱怜和喜气。本不喜欢艳色,可这花名,实在勾心,还有那些散发出的幽香,淡淡的,就那么把心牵住了。

原来,有的东西不是你说不爱,就可以随意放下,而是心由不了自己。

就像感情,经历了无数次波折。曾经你以为早已不在了,不再想起,不再回忆,便会日久淡忘。谁知,某个瞬间,不经意的碰触,你还是会对一些不再感兴趣的东西存有爱意。

杜鹃就是那勾魂的女子。

不论季节,喜温。只要是气候适合,就可以开得妖艳,开得风姿绰约,开得彻彻底底,不要命地一泄倾城。

那种花开的架势,像奔赴一场爱情,决绝,炽热,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奉献,甚至搭上自己的性命,也要将爱执着到底。

杜鹃,单独一朵或一盆,都有它不同的优势。

若是它们聚集在一起,那气场还要绝对地强大,没有半点掩饰,像一个个豪放的女子,连仅有的一点羞涩都抹去了。

红,红得滴血,满地都是血红,像被人精心染上的颜料,抹不去,洗不掉。那一刻,所有的情感都聚拢了,所有的爱,所有的所有,都在那一处红得发烫的血液里奔放……

这样的花儿能不爱吗?我做不到,做不到无情无义。

人都是感情动物,怎么能忍心不爱呢?

杜鹃花开,像流血,染红了一遍一遍,烧红了整个天空,它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一生的赌注。所谓的杜鹃滴血,那是一种怎样的场面,如果用爱情来比喻,那就是一场血染的爱恋,倾了一世深情。

在所有的花中,只有杜鹃的红才可以和血液联想到一起。那个红,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毫无顾虑地开了,不计较得失,不计较后果,且一开到底。

就如杜鹃的花语:我的绽放永远都属于你,要爱就爱得喜悦,要爱就爱得欣喜,永无节制。

女子都爱养花,无论什么品种的花都会有人喜欢。其实,很多花的性情和人的气息是相同的,你对它精心照顾,它就会长得越喜气、越开心,也会越来越丰盛。

视如杜鹃,不顾一切,不顾生死地从头开到尾,那场面怎不叫人疼惜?又怎么忍心不爱?它是在回报,在无私地奉献啊。

就如一个女子,对爱情的执着,对生活的向往,对情感的坚持。

即便光阴给不了什么承诺,给不了爱情的长度。

而依旧将全部芬芳,独自蔓延到生命的尽头。第五章 紫薇啊!紫薇

下了几天雨,天终于晴了。

想着这梅雨季节,心情多少有那么一点儿潮湿。但终是对雨有着浓厚的情意,对于它的放纵,我不会埋怨。

很多天没有整理心情了,乱乱地,像这个季节落地的乱红,怅然,带着一点无奈。

前些日子上山,看见满山的紫薇已经等不及了,都花苞苞圆溜溜的,时刻准备着绽放,等着引长路人。以前,一直都不知道这种紫色的花,有那么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紫薇”。

紫薇,初听这个名字像琼瑶小说里的人物,温柔,可爱型的那种,不张扬,不娇气,小家碧玉的女子。但是,见到紫薇花时,这种形象在我心里就变了味。它不但艳,而且还妖,加起来就是妖艳。

妖艳听起来有一点俗气,好像有一点不正经,但是,它们却掠夺了我的视线,霸占了这个季节的山头。

早上上山的时候,老远就看见那些粉嘟嘟的花朵,挂在枝头,树树争宠,说它妖艳,是很适当的。因为这个季节,整个山上就数它们最出色、最吸引视线。

其实,我是不喜欢这种颜色的,感觉那色彩看上去那么刺眼,一个个像妖精一样,拥挤在枝头,争先恐后卖弄各自的姿色。我比较喜欢素色的花,像小野菊、栀子花、茉莉花……那些淡雅的颜色才是我最欣赏的,尽管它们是那样的低眉。

这几天,一上山就看见这些颜色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不由得就对它们多了一些注视。花朵不大,也不香,花瓣细腻的那种,像绸缎扎成的粉状,形状有一点像蝴蝶。没绽开的时候,花苞是椭圆形,包裹得紧紧的。我就奇怪了,怎么花苞圆得那样好看,光溜溜的,像一个小铜球。

我知道,这小东西吸引我了,硬生生地往我心里挤,想夺取我的爱。

因为颜色太浓,我怕靠它太近,一不小心就沾惹了它的俗气。我这人没有多强的坚守心,尤其心太软,看见这些粉啊、紫啊的色彩,把这个季节所有的颜色都压下去,心里竟然有一些恨意。可是,我恨不起来,是因为心太软吗?也许我是同情了。

其实,紫薇花不易,它比不得春天里开的花,春天里的花大都是在温和的气息里绽放,而它开在四季中最热的月份,这个时候的天气,要多恶劣有多恶劣,要多坏有多坏,能够在这样的环境里笑颜如花,已经很不容易了。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那个风啊、雷啊,有时候脾气来了,那架势真的大得吓人,我最怕雷电了,何况这些紫薇花,娇艳滴滴,怎么禁受得住风雨雷电的摧残。所以,我说紫薇花也很是不易。

这段时间,每次上山就看见它在我眼眉间晃动,竟然有那么一点喜欢上了。

它虽比不上栀子花和茉莉,但仔细观赏,也有它的可爱之处。紫薇花很有几种颜色,我所见到的只有白色、微红、深粉,具体有多少种,我也不是很清楚。

书上说,紫薇花又名“百日红”,意思是从六月一直会开到九月,花期很长。还有一种名字叫“满堂红”。我觉得什么“百日红”“满堂红”这些花名真的很俗气,还是紫薇这个名字好听,它虽不是什么“小家碧玉”“大家闺秀”,但是它的花色确实诱人,连我这么喜欢清淡素雅的女子,也会被它诱惑。

其实,我是很喜欢花的,说很,还有一点不够分量。应该说,狠狠地喜欢,尤其是那些素雅的小花小朵,无论我行走到什么地方,只要是入眼入心的那种,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拿出手机拍下。

听说紫薇的花语是“沉迷的爱”,还代表好运,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姑且相信它是真的。

六月走了,七月已经来了多日了,天气已经逐渐晴了很多。潮湿的心,是不是也该稍有好转。

我不相信什么运气不运气,但我还是渴望这个花语是真的,因为我已经开始喜欢你了——紫薇。第六章 菊,美的盛放

这个季节,菊是最盛大的。

每年的深秋到了,凡是有菊的地方,都可以闻到它的芬芳,它怒放着,把人的视线紧紧地粘住。那风姿,那清味,还有那粉白黄相间的颜色,就像是一幅被人精心描绘的风景画,精致、典雅,让人说不出的喜爱。

风,总是最多情的,当你还没来得及欣赏,它早已把菊的情味送入到你的心里。菊,就是这个季节最独特,也是最值得炫耀的花,秋天,也只有菊的绽放才配称最盛大、最浓厚的花事。

菊,不妖娆,尽管有着五颜六色,但它在世人的眼里都是清绝高雅的形象。

我喜欢菊,尤其是那种在室外遍地生长的小野菊。青绿青绿的草尖上,那纯纯的白,黄黄的雅,粉粉的艳,都是我的喜爱。爱极了这种天然的纯色,不加任何修饰,就像初恋,纯情得没有一点杂味。

终归是女子,天生就喜爱这些花花草草,对于这种野生的小花,尤其偏爱。

菊,我喜欢这样叫它,不喜欢叫菊花,总觉得加一个花字就诋毁了它的高洁,显得低俗。

早年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菊,记得那是第一次去一个同学家里,看见她家院子里有很多种类的菊,有黄色、白色、紫色、最为突出的是黄色龙爪菊开得最张扬,拳头大的花,细条儿的花瓣紧密地处在一根花枝上,我担心那细小的枝干承受不起它们的压力。那姿色整个的妖娆,我相信整个院子没有什么花可以和它媲美。也许年少的原因,那个时候特喜欢那种张扬,一下子就相中了它,还缠着同学的爸爸送我一盆,事后拿回家当宝贝一样养着。

长大以后,不再喜欢张扬,于是对那种太过张扬的花失去了耐性。且偏爱一些素色的小花,尤其是这个季节的小野菊,每次上得山去,都会撞见满山遍野的小欣喜,那个颜色虽比不得室内的花种,但一眼就可以掠走我的心。

小野菊,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清瘦、靓丽、不张扬,且用最简单的方式在霜风里生存,也许,就是这种不孤不傲,不焦不愁,才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才让人对它情有独钟,念念不忘。

菊,清寂高雅,味,不是很香,却能绵延着淡淡的幽浓之情。我喜欢这味儿,就像一个女子思念她的情人,让人有一种怜惜的美,叫人放不下,舍不去。

深秋的山上,有一种凉入侵。我寻着菊的味道,一直一直走,那味就钻进了心里,只觉得进入到我的体内,附体到血液,那么悠悠浓浓,不是香,是灵魂在走样。

满满的山头,我看到了菊的风情,把整个秋天点缀。细朵细朵的小精灵,挨着连着,拥挤着,略带羞涩与纯情,乖巧得想把它们全都拥进怀里。我低下身子,用手轻轻抚摸,生怕弄痛它们的花枝,凑近低闻,好清香,整个身子也跟着香了起来,是魂香,我感觉到了。

喜欢,便会爱,就像爱情,一旦遇见就喜欢了,喜欢就爱上了。我爱上了这种魂香。

菊,不同别的花束,一般花期到了最后,不会枝离散尽,凋谢后仍然紧紧地偎依枝头,就像一场生死不离的爱,即便是枯萎到了终结,仍然不离不弃相守。

见多了,就有一种感情,还有一种致命的爱,每每上得山去,就有一种不舍的情怀牵住脚步。

我爱着,也心疼着,不仅仅带有一个野字,而是这些花朵开的时候,拼命地盛开,而凋零时,都是寂寂地逝去,没有多少人关心来去。

就像一场爱情,来时带着梦一般的美丽,走时,落寂到死,也不后悔。第七章 那时,已不再“那时,已不再”,敲下这个标题时,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写下的了,在我的印象里,好像已写了很久。

再次打开草稿箱,这个标题那么醒目。时隔一个段落,我依然把这几个字符放在心里。不再了,好遗憾,好不舍。不再了,统统都成了过去,成了时光里一道道痕迹。

那时的年华,那时的光阴,那时的……还有爱情,念起,好痛心。

那时,已不再,多痛心的文字。

时光走了,青春去了,那一段段曾经为之疯狂的岁月,张扬的青春,拿什么来祭奠,拿什么来回首,唯有记忆,唯有记忆是一张不朽的铁网,网住了我们每个人的心。

那时,好美。记得刚进入青春,一切都是美得撩心,看什么都充满了温柔,充满了希望和幻想,看什么在眼里都泛着青春的色彩。那个张狂劲儿总以为整个世界的花朵都在为自己盛开。

无拘无束,无忧无虑,可以满大街和自己喜欢的人,跑得汗流浃背,吃着永不乏味的冰激凌,弄得满脸都是,还哈哈大笑地你追我赶。

那时,唱歌也特别开心,不管曲调是否对,歌词是否是原版的,只要自己开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想怎么跳就怎么跳,唱得天昏地暗,跳得腿脚抽筋,汗流浃背。甚至,骑着自行车和一帮要好的穿过几座城,爬过很多山,想想那时,青春多值得回味。

那时候,多好。喜欢一个人,偷偷地喜欢着,不说出,就那样把一个人揣在心里,彼此都明白,但是都不说。不说出多好,说出了就有了依赖,有了私心,有了誓言,有了约定。

那个时候的爱情,是纯真的,没有那么多海誓山盟,没有那么多约束,也没有那么多小心思,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至于是否爱,应该不是懂多少,只知道,是喜欢,不叫爱情。

那个时候,没网络,手机很稀奇,上课传纸条,眉来眼去。写纸条最有趣,把涂鸦得乱七八糟的图案和言语,趁谁和谁不注意的时候贴在那个人的背上,头发上,谁也不准告诉谁,事后笑得眼泪都流出来。对了,那个时候写情书,最是热心的小道消息,谁追谁了,谁又拒绝谁了,谁和谁又和好了。

事隔多年,我依然记得那时的景,那时的人,还有那时的爱情。

学校有几棵桂树,每到秋天,那绿得发亮的叶儿清幽清幽,散发出诱人的色彩,像初恋,那么纯,纯得不掺任何杂味。桂花开的时候,那香味越发诱惑人,每每路过,忍不住想偷窃几朵。以至于每到桂花开时,我抽屉的书本里,总会看见一些桂花,我知道是那个人偷偷放在书本里的。翻动时,哗哗的书页声,飘出缕缕的香,书页是香的,连触摸的手都是香的,惹得情思泛滥。

还有栀子花开的季节,我的书里总会飘出栀子花的香味,惹得一些女生忌妒得眼红。

那时,喜欢一首歌,就天天唱,吼得声音嘶哑,都不想停止。记得,那个毕业晚会,第一次喝酒,以为红酒不会醉人,一口气喝了一个底朝天,结果醉到稀里糊涂,抱着一个人大哭,说了一大堆糊涂话,事后经常她们提起这件事笑话我。

青春就是青春,没有人会把握那时的光阴,那时的爱情。那时,总会不小心弄丢什么,就好比,我不小心,把他弄丢了。

张扬的岁月,全是青春青涩的味道。

是夜,那么暗,有点凉。我在寂静里回味那些回不去的。

爱情有多张扬,回忆就有多长,就像那些已不再了的故事,在梦里,在眼里,都是发黄的剪影,落了一地的伤怀。第八章 隔着光阴的暖

终是晚秋,天气逐渐转凉。

而窗外,依旧有阳光进来,是暖的,那么俘心,伸手触碰,似有一层层旧事在靠拢,越来越近,越来越浓。

这时的温度在20摄氏度左右。靠在窗前,这温柔有点迷乱,带着旧了的人和事,一起落在眼里。是的,都是旧的,而这些旧,被暖暖的阳光照着,除了一脸的心动,还有一种流泪的感触。

这些暖啊,被阳光晒成了影子,斜射在墙上,地板上,还有窗帘的缝隙间,异常散乱,乱得眼眶迷糊,生出了一些些幻景。

于是,呼吸变得不均匀了,眼里,只有幻觉的存在。以前小心翼翼,生怕被碎了,而此时,依然有着最初的心情。可就是这一眼,就这么入了心,入了眉睫。

依着记忆,整理了旧时的故事,满眼的温柔不想再挪动脚步。忽而,想起了一句话,“被时光晒软的心情”是不是就这样容易被击碎心底的防线。于是,思绪决堤了,一些幻觉终于不听话地跑了出来,重叠又重叠。

有回忆的日子真好,即便是心荒凉到极致,总会因了一些人和事来缓解思念。

时光缓缓地移动,轻薄的棉麻衫衣有了暖暖的温度,细碎的小花面料,底色深蓝深蓝,印上光的影子,那情景就像旧时光里的小电影。古味带着陈旧,出落得格调都是那么暖意。

借着温暖梳理,引来了风的微动。于是,模糊的视线变得清澈,流动的光阴里,我看见了窗外有风摇曳在枝头,与时光低语,与花和叶碰触,成就了诗情画意,落成了一片景。

伸手翻开书页,有淡淡的薄纸味道,还带着一些墨味。“用文字腌制时间,煮字疗饥,过鲜衣怒马的生活,享受银碗盛雪的闲情,指尖上捻花,孜孜以求,散发微芒。”

这是小禅书页里的一段话,我特喜欢,每每读来,都会将所有的烦躁散去。

于是,我触摸字迹,字字入肺,几分迷恋,几许情怀。捡拾了几行入心的文字,注上喜欢的标签,再到光阴下晾晒,直到香薰四起。

我承认,日子过得并不鲜活,有时候,还极度低落。但我想,我还没有到老的时候,我还有机会证明自己活得更好,更有自信和魅力。不是吗,光阴这么好,我没必要浪费,我得让自己在有生的日子,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感谢时光的赠予,我时常能闻到生活的鲜味,还能在疲惫的气息里,将日子过成诗,即便是有厌倦的时候,也是带着满满的欢喜。

周末外出,风摇曳着花香,熏得人的心有点儿胡思乱想。一路踩着光阴的细纹,像是全身都长满了温柔,那味儿,那风景,让人不经意间充满了幻想。风是柔的,暖得心跳,花儿是多情的,惹得情思疯长,整个身心在花草间流淌。阳光落在身上,时光的缝隙里,我闻到了旧时的暖,一层一层,一阵一阵在心底里潮涌。

越来越珍惜时光,总觉得,最美的光阴就是在眼前,在花草枯萎里,在阳光照射的每一寸缝隙里。有时,不经意间发觉,一些小事物,小欣喜,都会让温暖处处可见,指尖开花。

季节,又将翻开一页。一些故事,又将在新的章节里画上尾笔。

时光,慢了下来。我听见末端滑下的声响,很清脆,落地有声。

十月去了,冬的味道,在时光的扉页里,逐渐浓烈。这气息,有一股寒意,接近身体,很排斥。

我锁住所有外泄的热力,捡拾起记忆里的章节,让自己住在文字里。把一段段入心的字符,注上标记。第九章 慢时光

我喜欢“慢”这个字。

再加上时光二字,想想都风情,把人的心思勾引起思绪万千。尤其对女子而言,不免多了一层遐想。

岁月不饶人,一年比一年长一岁。那些沾满暧昧的光阴啊,也越来越远了。越发感叹时间的流逝,也越发喜欢慢下来的心情。“慢”这个字多好,闲情温柔,有一种归尘的味道,带着一股子的舒心,听起来让人骨头都软了。再细声念起,仿若像一条柔软的小虫窜进你的骨髓,在血液里纠缠着心不安宁。

慢慢地走路,慢慢地看风景,慢慢地在繁华的都市过一个人的时光,慢慢地爱着喜欢的人,即使不语,慢慢地……什么都是慢慢地,该有多好啊。

人啊,这辈子太短了,有时候想想都闹心。一生都在为生活奔跑,一生都在为琐事揪心。工作忙,生活忙,走路忙,吃饭忙,有时候就连我们睡觉都在迷迷糊糊里度过。

一想到慢,心里就紧张了,就叹息了。小半生都过去了,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让自己慢下来,才能让自己不再那么忙碌,给自己一程清闲的时光。

年少时,觉得什么都要快,走路、做事、吃饭,都快得像一阵风,一扫而过。那时候,是因为我们害怕呀,怕时光走了,怕青春去了,怕爱情也随即转眼消失,怕幸福就在某个擦肩处与自己错过。那时,什么都怕,恨不得再有两条腿跟时间赛跑。

人生,总怕来不及得太多,所以那个时候我们要快,包括穿衣吃饭都不计较任何颜色和味道。衣不惊人,貌不修饰,只要对得住自己的胃口,只要生活是绿色,阳光有温度,就满不在乎地一晃而过。说白了,那时候青春就是绿色,不需要太多奉迎,过好每一个时间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满足。

后来,又觉得时间太快了,一转眼,过往就成了眼底的风景。想留住一些什么,于是,赶紧把所有的绝招都用上,跟一些所剩的光阴多一些接触和拥抱。

再后来,“慢”这个字就成了我眼里最奢侈的单语。

走路不再快如风了,吃饭也不再狼吞虎咽了,包括做简单的事,都得想想前后的经过,慢条斯理。

其实,能让心慢下来,比什么都好。不再觉得生活浮躁,也不再计较生活的得失,不再纠结离去的、流逝的如何心痛,就连闲暇时看书听歌,都觉得那些光阴都长满了温柔,散发着过分缠绵的气息,让人在空闲的时间里给自己一个心有所属。不管饱满的、丰盈的、残缺的,全都捻在掌心,不忍揉碎,不想舍去呀。

前段时间心情不好,那时候内心就像有个魔鬼,突然就莫名地烦躁。于是,很久没有生气的我,演绎了一场“空前绝后”的剧片。事后和闺密说起,友说你还没有修炼好自己的性格,遇事还是那么冲动,出来走走吧,不然,你会把自己闷在屋子里让身体发霉。

那个下午,我们一边走一边说着私话。

风,很柔,柔得心碎,慢慢地游,连路旁的花草树木都发出清醒的味道,似乎所有的光阴都围绕在我们身边,很慢很慢地流淌。渐渐地,心安静下来,发现很多东西,其实,都是自己的私欲心在作怪。

友递给我一杯香茶,那冒着热气的烟雾瞬间熏热了眼眶。心,陡然湿了个精透。

深浓的下午,深寂的小径显得细长而绵延。偶尔,有风拂过,内心顿然清晰而生动。

有时,往往促使心里平静的,不是控制自己的情绪,而是在选择适当的环境改善自己的心情。那时,我明白了,修炼一个人的性格,不能全靠自己,得有外界因素的介入,纵然内心有阴影存在,也会在时光的消融里,淡化所有。

其实,人的本性就是被一种不淡然蒙蔽,如果,能在慢下来的时间里整理自己的心情,光阴,何愁不惹人欢喜。第十章 小美可观

小美,既清绝,又高雅。

凡是沾一个美字的东西,都会联想到丰盈、饱满,且有一定的深度。

比如秋季,就美得动心。你看,光阴凉了,时光瘦了,连服饰也嫌薄了。就那么薄薄的一层,略显秋的凉有多撩心。

前些日子小歇,外出走了一圈。其实,很少有时间让自己真正安静下来,说小歇只是给自己的内心充一些养分,太缺乏精神上的供养了。整天繁忙的工作,生活的负累,压抑得心渗出层层倦意。

真的是光阴越来越老,人也不经意喜欢上了一些淡雅而安静的东西,一路看见细碎的小花小物,那些景啊!才感知到美不言说,心情就免不了激动。

我写了无数个版本的秋,但都不能把自己的心情完全表达。

这个季节的美,只用文字是写不完的。

到底是凉了,早起加了一件薄衫。撩开窗帘,有清新的空气进来,我看到了秋色,正轻轻向我走来。有薄雾,不是很浓,慢慢地靠拢,在我脸上,手上,又似心上。来不及梳洗,这正是我最需要的感觉,不能放过。

匆匆将自己打理了一下,穿上一套休闲运动衫出门,我要去跟这个深秋的早晨约会。

都知道桂花开在八月,悠浓且又香熏满怀的桂,是秋季的主题。那个时候,我站在桂树下,那香味,那细小的花骨朵,铺满整个清晨的空气里,那时,我眼里只有它的存在,感觉自己又可以浪漫多情活一次。

一个人傻乎乎站在山顶,看着远处的天际一轮新日的出现,周围的空气里,只有自己的呼吸声,还有脚下草间露珠滑落的破碎。偶尔寺庙的钟声响起,一声声绵延,像是敲打在心上,止住思绪蔓延。真是美得不像样,像一场爱与情的缠绵。

路边的小野菊,开得舒心得不像话,一朵朵,一束束,粉的、白的、紫的,拥挤在一起,像一个个羞涩的小女子,有的低眉,有的露出微微的浅笑,那风姿,那色彩,那些略带小家碧玉的本色,足以迷失我的心智。

午后,有温柔的阳光洒落西窗,这个时候是适合发呆的,暖暖的气流,围绕着,晒得人心生出水一样的柔情。落叶飘落窗前,很轻很轻,那细美的弧线,像一根根情丝勾引起心思疯长。

思念拼命地挤了进来,斜斜的阳光一层层,暖暖的薄了愁情,轻了负累。原来,生活也要学会享受,放松心情,一切细腻的零碎都是最美的光阴。

每天亲自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给女儿们早餐,两片面包,中间一个煎蛋,再加几片火腿肠,还得给她们准备一杯牛奶。看着小可爱们吃得津津有味,心里的满足和幸福就膨胀了。

生活里,有太多丰盈的东西,都是在一些细小的事物感受中。有时候,虽然凉了一点,瘦了一点,或薄了一点,我们都可以在枯萎的季节里,找寻一些新意。如一个人闲的时候,可以独坐一会儿,就那么一小会儿,就可以让心情放飞,可以在凉的光阴里,让心生出许多意境。

再想想另外一些,比如,秋过了,冬天就快来了,雪就会开花了,春天也就不远了。想的时候,不过分,适当就好。

我是那么的喜欢,秋季的薄凉,既显小美,又显楚楚动人。凡是美的东西,都可以消除寂寞,驱赶灵魂的孤独。时光的轮转,就这样在我的思维里散发着层层惊喜,于是,所有的悲凉不见了,枯萎在我眼里都美得掉泪。

光阴太快,我须得急急地追赶,我害怕在季节的尾巴上,不见了它的踪影。越来越留恋一些时光了,越往前走,就越是念旧,就越是想把什么东西留住。

秋季又将滑向尾端,太愁人了,留住一些什么吧。

比如青春,比如情感,比如这个季节的小念。

还有一些美得落泪的画面。第十一章 一纸秋

要论季节苍凉,也只有秋季最容易惹人感怀。

每每这个季节到来,见得最多的是叶离枝头,满眼悲凉。这或许跟季节的流逝有关,无关乎心情,只关乎光阴的转换。

连日的几天雨水,心仿佛浸透了凉意,连骨子里的那股傲气都被消磨得了无踪迹。这个时日,阳光很少出现,偶尔露一露笑脸,也带着羞涩的表情躲进云层。

光阴,那么凉,凉得有点心疼,有时,就好像钻进了血液里,揪痛揪痛的。

很多时候,我感觉不再是自己,连走路都轻飘飘的。想写字,却无从下笔,不知道从何写起,该写一些什么,每次理好了标题,都放在那里好几天,不想动笔。整个心思没有头绪,像秋天的落叶,摇晃晃的,不知道飘于何处?

密友打来电话,问我的近况,在我一连串的叹息声里,即使我不说,她也知道我此时的心情。“出来走走吧,你是憋在屋里闷坏了,才有那样的心情,出来散散心,也许就会改变很多。”

挂了她的电话,我没有犹豫,就简单地收拾了自己,带了一把雨伞外出。要知道,我是不喜欢打伞的,无论大雨小雨。只是她特别嘱咐,我得听她的,不想听她的数落,再说,我得自己心疼自己一回。

友是一位善解人意的女子,温柔善良,话不是很多,但每次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我的身旁,跟她在一起,总会让心少了一些烦躁,多了一些安稳。

见面少不了数落我的不是,我也习惯了她的数落。其实,心里还是暖暖的。人啊,就是这样的简单,有时一点点温暖,都能去掉心里很多烦心的杂事,包括那些沉寂在心底的心事。

一边走一边聊着闲话,话里都是有关于一些生活琐事,还有一些私人小话。我的生活也只有她最清楚,所以我不会担心这些话落下把柄让她笑话。其实,我是一个不喜欢倾诉的女子,即便是再怎么清苦的生活,我也只能放在心里,一个人扛着。

那个下午,我们聊了很多私话家常,当我把心里的一切倾吐完时,我感觉那不是在说我自己,好像说一些无关于自己的事情,那么简单,那么随性,心里真的释然了很多。

其实,人最烦闷的时候,就是找一个人诉说,而后,迎着对面的风,深呼吸一下,再把所有的纠结和烦恼统统抛于风里,丢了,远了,什么都过去了。就像这个秋天,说走就走,说来,转眼又是一季秋。

被友说中了,雨又开始飘飘然然,地面越发潮湿了。路旁,除了桂树、满天星、串串红、小黄菊,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儿的小花。雨丝细细的,洒落在细小的叶片和花瓣上,晶莹晶莹,带着透心的那种凉味。是的,透心,就像穿过心房。

到底是萧瑟的季节,让人心不得不起了惬意。落叶一片一片,满地都是,连着雨水一起,分不清是叶儿沾着雨,还是雨沾着落叶,是舍不得离别吗,或是有很多来不及说出口的秘密,让彼此在这个秋风里难以舍弃?

随着一条不是很宽的小路,一直走,一直走,那个时候的心情,就像这条路没有尽头。一路上,黄的叶,白的花,凉的风,都呈现出萧萧的景象。

忽而,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有点难受,我知道,是风,是风又入侵了我的眼,是秋的凉,又惹了我的心。

岁月就像一把刀,总是在一程程风景的背后刻上烙印。而光阴,就像风中的落叶,一些些瘦了,老了,一层层去了,落了。看见这一程又将离去,心头酸酸的,扭转身,止住快要落下的泪。

有时候想,老就老吧,没有什么难受的,只要心里装着一程风景,装着一个人,老去又何妨?老去,时光也改变不了初心。

路渐渐窄了,没有原来的宽,有点儿细小。就像老去了的光阴,很瘦,但瘦中略显风骨。

此处的风景,也许是路窄的原因,少有人过来。静,此时只有一个字来形容,这是我最喜欢的场景,仿若一些事,一些人,都在这悄无声息的环境里,隐藏,深埋,不再提及。

晚上回到家,已是很晚,我重新铺开了纸笺,我知道该写些什么了。

就写“一纸秋”吧。不然,我还能写一些什么,才可以记住,才可以不被光阴洗白记忆。

唯有纸墨,唯有纸墨才可以留住呀。第十二章 忽而,那么想

忽而地,无比怀旧。是季节轮转的原因吗?

都说秋是最伤感的季节,也是思念最深的季节。我甚至骨子里都感受到,那些越来越远的光阴里,那么深,那么重,一根根,一线线,穿过心脉,在血液流淌的声息中,发出低低的喘息。我感受到了,空气入侵到心,很惊扰,很透彻,夹杂着刺心的味道,穿透肌肤。

我甚至想到,风吹落叶的声响,像是曾经的一场相遇,那么美,美得湿润了眼睛。

窗外的雨,滴答滴答地下着,有屋檐低语的穿刺,有秋雨敲窗的微凉,有雨落心里的阵阵感伤。很久了,没有静下来听雨,而此时是那么想,那声音接近灵魂,带着诱惑的空灵。我喜欢这种声音,尽管有一点凉。

秋天的雨,像是在演绎一场凄美的爱情,缠绵、凄婉,似离别,似心疼,也似诉说。

想了,真的很想,突然地,就那么想一个人。此时,只有雨知道,我告诉它了,它为我滴落得更深、更响。风不会知道,因为我不想告诉它,我怕它泄露我的秘密,就像有句话说,想,是一个人的事,没必要谁知道。

那天,天很阴,只有零星小雨,我穿过深寂的小路,进入一条狭窄的巷口,忽而一眼好熟悉,那墙壁,那青灰,那古朴的味道,就像多年前我来过这里。是的,我来过,也许在梦里,那味儿那么重,似记忆里见过。

窄窄的小巷,深寂悠长,两边的墙壁淡得失去了尘味。忽而,我想起了戴望舒的《雨巷》,那个丁香般的姑娘,可惜我撑着的不是油纸伞,也不是那结着愁怨的姑娘,我只想逢一段老去的时光,在心上,在记忆深处,不让灵魂走样。

就在那条小巷深处,我迷失了,我仿若穿越了时光,那清幽的古朴香,似一条无形的彩带,缠绕得呼吸喘息,像梦境,带着梦幻的迷离,那么饱满,那么充实,好像填满了整个心房。意境浓得过分,我一直往深处走,像似有人牵着我的手,想要穿越。

很久没有上山,连骨子里都变得懒散。光阴啊!真的愁人,一季风景去了,光阴又老了一程,那个心不由自主地就生出许多痛惜。

记不清上次是什么时候上去的,今儿上去,竟然有一种感觉不想下来。看着慢慢变黄的青绿,心好惆怅,太愁人了,没有什么比一程风景的流逝来得揪心。好歹是喜欢秋天的,那些纠结也一晃而过。

听说,桂花要开了,所以今儿起得特别早,看着满山的桂树都挂上花骨朵,那个香就好似钻进了心内。真的不想离开,太惹心了,满满的那种幽浓,过分得有点招摇,说不出的贪恋。

风,轻轻地,那么柔,香味越来越近,直入心肺。“风动桂花香”就是这个名字,我记起了雪小禅的这篇散文。“是什么在动?是风在动。风吹着桂花,扑入心,扑入面——可真香。香得浓郁,又香得空灵,这是八月,我走在桂树下,似走在前世。”就是这种意境,我想起来了,想起她笔下的风动桂花香,真的很香。

很小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叫桂花,以为花都只是长在盆里,也不知道桂花还可以长成枝叶繁盛的树木。那时,只在盆里见过,觉得它是娇气的,和别的花一样,需要人精心培养。它们的香味太过放肆,不敢接近,怕沾惹了妖气。一般太过浓烈的东西我都不怎么喜欢,就像感情,浓了怕离散,淡了怕疏远。

小禅说,桂香是妖,即便是你不喜欢这种香味,但只要你见到它,闻到这种味道,你就中毒了,想躲也就躲不开了。就像爱情,一旦染上那份毒药,你躲在哪里,它都会在光阴的缝隙里,随时跳出来缠绕到你没有呼吸。

今儿,我见到了,也看到满树满树的花骨朵,我躲不掉了,真的逃避不了了。

八月,想象着满山遍野的那个香啊,就入到骨子里。

香吧!我不用怕了,也许,在这个桂花飘香的季节里,我会试着让心情疏离一些过去。

风动,桂花香,真的很香吗?

忽而地,那么想,那么想,想那个桂香幽浓了。

那一日,我走在桂树下,就像我又走回了前世,有你,有我。第十三章 风动,菜花香

惊蛰过了。仿佛一夜过后,春就真的来了。

风,也在一夜之间醒来,把所有的枯黄都重新轻吻了一遍。于是,一些青绿啊,都在枝头渐露青的衣角。气温也开始活跃,渐渐地有了灵气,有了馨味,有了好感,就连一些小心思都鲜活得有模有样。

一切都清香了。杏花、梨花、桃花……还有那些藏了一个冬的鸟儿,它们都起劲地在枝头跳跃,叽叽喳喳地说着情话。

细胞被春的气息灼烧,有激情在血脉里潮涌,仿佛风贯穿了肌肤,惊醒了春心。

登录网页,一张张都是春的图片。先是梅花,后紧跟来二月的红,三月的白。还有最惹得春情泛滥的,要数三月的油菜花了。

密友发来图片,那是广汉西高这个季节最值得炫耀的油菜花地,一看到照片,我就后悔死了没有跟着去。铺天盖地的金黄,在阳光下黄得刺眼,酥得入骨,迷得锥心。

一大片一大片,像是铺上的黄缎面料,惹眼得情怀在体内燃烧。如若,那时有风在吹,我想象不出用何样的词汇才可以把它们形容完美。春风多情,即便是我不能形容,我也能感觉得到那无边的海浪,一层盖过一层,一浪,又接着一浪,没完没了,没完没了的浪。

就像爱情,浓得人心,痴缠又痴缠,绵延又绵延,还是不够深,再加重一层,才过分。

那场面要多热烈有多热烈,要多张扬有多张扬,像风景复活,像时光又把青春轮回,把整个人的心都陷进去了,想出都出不来。

风带着花香,过分的浓烈,有点梦回前朝的味道。全部的黄,分不清东西南北,只知道那是菜花的妖娆,风是她们的奴仆,妖媚得路人迷恋又迷恋,沉醉又沉醉,不知归去,不知归……那香密集得散乱,直接进入体内,浓得人心想要逃离,可是,挪不动,挪不动脚步啊。

风中有丝丝的声响,我听见了那是花开的声音,滋滋地在枝头发芽,嘣嘣地在心里乱跳。那么近,那么近地贴近脸面,完全没有了退路。

朋友的声音在电话里急切地叫我,你干吗不来,说好一同来的,就知道整天把自己忙碌。语气里尽是埋怨,和对自己的薄情。其实,我是很想去的,真的很想很想……只是很多事情由不得自己。

那个时间,我把自己困在那些画片里,写下如此激情的文字。

听说西高的油菜花“挨到挨到”的开了,很热烈,很张扬,铺天盖地,处处都惊讶得不得了。那颜色,那架势,还有那味道……我想去看那菜花咋个的妖艳,想去看看遍地金黄浩荡的阵容。还想摘下春天的颜色,做一个花环,再梦想做一回美丽的新娘。

只因为这是春天,我不能拒绝,也拒绝不了呀。  第二卷最是薄情也深情

风,来了。思念,也来了。

心念一个人时,大致就是这种气息吧!

就是被什么东西触及,

忽而,就那么把心事掀翻。

那些情感啊,也跟着跑了出来,

不分深浅地蔓延又蔓延……第一章 二月里的情书

开春了。又是一年,时间过得好快。

新年里,一个人待着,不想动,即便是新春的这些气息,也没有太多的欢喜。一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说不出的落寞。偶尔翻看年历,数数流逝的光阴,整个人都陷入了惆怅。

这个冬天,一直期待下雪,可雪始终没有让我如愿。而那个梦,却在心里烙下了阴影。

多阴的日子里,除了上班,打理生活,照顾孩子,而后就是敲击冷冷的键盘,把冬的寒气降到最低。偶尔也会发傻,一个人在冬的夜里奔走,那风有多冷,雨有多湿心,全都不顾。

午后,我在窗下看书,有细碎的光照进来。抬头,阳光从窗外走进,很清晰,很柔软,有种入骨的温情,在我体内一直蔓延……伸手触碰,那温柔就在体内滋长,细细柔柔,清清爽爽,把这个季节所有的寒意抹去。

有时,好时光会焕发出不同的心情,正如此时,我在文字里和心游走。一些小小的心结就在光阴漫卷里灰化成落地剪影。一个人的世界,装满惆怅,还有一份深情,有一份相思,有一份惦念,外加一份不为人知的秘密。这样的日子多好,偷偷地念一个人,如是中了毒的女子,那些贴心的、温暖的、凉薄的,全都不在乎。

其实,能暖我的,也只有这些了。我亦不说,也不再言语,我只希望这个春天,桃花开满三月的枝头,风信子来时,那芳香的气味,那时,就当是你给我最美的信息。

窗外有棵梨花树,枯黄的树干上,冒出了很多精致的花蕾。有瘦小的,有饱满的,有含苞欲放的,还有绽放成花的。这些我不在意,我只在意这个季节春天又轮回了。树丫上有了春的新绿,几片初叶在风中摇晃,春情,从此就开始了滋生。

手里的书是沈从文的经典情书,刚好读到这一句:“梦里来赶我吧,我的船是黄的。尽管从梦里赶来,沿了我所画的小镇一直向西走。我想和你一同坐在船里,从船口望那一点紫色的小山。”

有梦多美,每个字都带着浪漫和温柔,且心念不息,夜不能眠,即便是睡着了,梦里都有一个人的影子。若心里装着一个人,想必世间情爱,莫不过深情如斯。

我亦是善感的人儿,读到如此深情的文字,那一刻,所有的情绪瞬间被柔化了,如二月春风淋浴,内心早已被湿得彻底。一个画面清晰地在脑海浮现,我看到一个孤单的人影,在一叶小舟上,眼里满是深情,嘴里念念如斯:你来我梦里吧,让我拥有你的温情,来梦里,来梦里就知道我有多爱你。

幻影散去,那一刻,心情被左右了,内心霎时的惆怅,读他一如读自己,陡然,我泪如雨下。

此时,太阳偏西,阴暗的房间里,少了温度。我承认,冬日里,我渴望温暖,我期望心被温柔包裹,还有雪花多情的临摹,我甚至,无数次的任性,谎称那是无意地说错。

一个人的情绪随着环境的变换而改变,曾经,无话不说,浓了彼此的那份情,也温暖了生活的每一寸光点,因为彼此懂得,我不说,因为心念,我一直记着。而今,相对无言,我也不问,你也不再相牵。

放在手上的书,再也翻不下去,我怕那些多情的文字又惹湿了我的眼。亦不是矫情的女子,却把自己陷在那些风景里,出不来,也离不去。总有一些言语令我泪湿眼眶,虽不够深情,但记起,且是我心头最温暖的、最彻底的对白。

二月,心情在窗外翻飞,为一些忧伤的故事而情绪低落。你的城亦无信息到达,我的城,虽有阳光,而内心清冷得刺骨。

终于,都沉默了,不再说出,而那些心念却在千山万水里深情着。只因为,你来过,我亦记得,你也当记着。

或许,我喜欢的风景,就是一眼入心的那种怦然心动,一触及就可以令内心长出很多温柔。

曾经,我贪恋鲜衣怒马。

而此时,我迷醉那些有香气的素白素白。一如此时窗外的梨花,在素锦时光里,开出自己喜欢的颜色,一朵、两朵、三朵……而我,只钟情最喜欢的那朵。

原来,有的情一直在心里,虽未曾说出,念你时,已如梨花雨,坠落……第二章 最是薄情也深情

春来了,开了很多桃花,惹眼得心急。

一直都想去看的,只是年后人就变得懒散了,不想动,但又禁不起暖色的诱惑,总想着去看看,哪怕一眼,也会让心情多一些春的味道。其实,我是喜欢有情调的日子,特别冬日过后,这个春情渐长的季节,那些绿呀,花呀,就成了心里最贪恋的颜色。

说到桃花,开始,我对这花不怎么友好,总觉得桃花太妖艳,像一个春情散发的女子,处处都在卖弄自己的风情。但是每到这个季节,总经不起它的诱惑。心里忌妒着,嘴上说着,但还是想着,惦记着。

从冬去的那一日起,就一直期望枝头的那一抹绿,那些星星点点的粉红,还有风里吹来的温柔,阳光下的花朵,日常里的心动。

我知道自己,还是舍不得那些春天里才有的情怀,尽管无数次说,看淡了,心静了,薄情了,可血液始终潜藏着不安分。粉红粉红的多好,想想多暖心,尤其是桃花,整个儿的妖媚。

午后,有阳光懒懒地爬过阳台,再从玻璃窗直射进来,于是,心动荡了,外出走一次,看看桃花去吧,尽管还不是开得很艳,我已经等不及了。这么好的时光,如果我辜负了,就是罪过。

于是,一个人兴致勃勃去看了桃花。

那些粉嘟嘟的花儿真的很美,美得炫目,有一种摄魂的幻觉,尤其贴在那些像是枯木的枝干上,整个地震撼人心。花蕊中散发着馨香,有光阴落在枝头发出浓烈的暖意,还有一对对小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

桃花——每个季节都不缺席,几百年,几千年,年年循环。看见它开了,就知道春天隆重登场了,连湿湿的心事都是温的。无论是妖艳的、清纯的、落单的、成双的……都全部呈现。你只管站在树下听,听它们在风中呼啦啦地绽放。

站在园林的花树下,太阳光发出折射的光线,此时有影子在心里移动。

风,微微地吹来,是思念的味道延伸。心念一个人时,大致就是这种气息,就是被什么东西触及,忽而就那么生出了感情。光阴折叠了,在幻影里长出一堆堆记忆,被时光一点点加厚,又一点点消薄,而后,终于在一些散落的影子里,一边捡拾,一边流泪。

心里知道,有些情总是独守才会那么深浓,就如眼前的桃花。沉寂了一个冬,在春来的开始,终于爆发了,全都没法禁止,想收都收不住。“枯木逢春”连一些该省略的情感都毫无保留地张放。

我想起了桃花仙子的故事。她偷偷来到人间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邂逅了她心仪的男子——洮子。渐渐地,他们相爱了,而且爱得死去活来。但桃花仙子知道自己不属于人间,这种爱情是违反天条的,她怕给洮子带来不幸的灾难。于是,她只有假装把全部的感情隐藏,违心说出不爱他的语言,来疏远他们之间的爱情。

桃花仙子的话深深刺伤了洮子的心,于是,他也把自己的情感隐藏,开始变得冷漠。洮子说:“我的心已经变冷、变硬,我爱你有多深,心便有多硬!我不是不爱你,而是我只想看看你的心是否像我一样因爱而冷!”

其实,他们各自说出那样绝情的话时,他们的心都同样比死都难受。爱没了,要生命有何用,这是洮子说的,他情愿让自己的死来惩罚桃花仙子,见证这一场爱情的决裂有多薄情和深重。

世间情爱,总有很多情深缘浅,那些情感至深而又不能长相厮守的爱情,总会给人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

这个下午,阳光很柔。我仿佛听到桃花绽放的声音落在了心头,在空气里潮涌,在光阴里晃动一幕幕幻境,与花草结缘,与自己对话……那些风摇啊摇,摇晃得心儿晃悠,既深情又薄情到心痛。

我拿出手机,一张接着一张地拍,那情景有多热烈,情感有多深重,只有枝头的桃花知道,而他不知道。

最怕看见花儿凋零,那场景绝对凄楚。尤其是风一吹,整个枝丫全都晃动,那些花瓣儿纷纷下落,像一场爱情的落花雨,瞬间就把心湿透。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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