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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5 15: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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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桥乔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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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深爱的

我最深爱的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我最深爱的作者:绿桥乔排版:HMM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9-01ISBN:9787550022836本书由长沙大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风吹过一片涟漪I love the most[1]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在一个觥筹交错的场合。

他们那一帮人,总是爱聚在一起吃喝玩乐的。那样的场合里,纸醉金迷,光怪陆离,烟雾缭绕,再加美女与美酒,热闹得无比快乐,是醉生梦死的快乐。

她不是他们平常带出来的那种女人。一看就知道,她受过良好的教育,还相当有教养,与他们倒像是一个圈子的人。

他们这种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倒也是不好进的。

他本就来得迟了,身旁携了明艳无比的金连桥,还未进门,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纪六,来迟了啊,要连罚三大杯!”

自然有女伴引了金连桥到一旁坐下,聊天唱歌去了。

纪慕笑了笑,正抬头,就与对面的她对上了视线。他也没在意,与众人微微颔首,也就过去了。

她是老二容少带过来的女伴,显然已经喝得不少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亮得那么璀璨、那么透明,可看向他们那群人时,又隔了一层玻璃似的。她的脸色很平静,有些不自觉的冷淡。

容二那一桌是隔开的,很明显是在谈公事。容二神色从容,酒喝得不多,可他身旁的女伴显然是来挡酒的,又陪客户喝了满满一杯酒。

洋酒,后劲很足那种,纪慕不免对她多看了两眼。“怎么,对她有兴趣?”牌桌上的连公子打趣,“眼睛是长得美,可人也太清水了吧!还是最近,你转嗜好了?”“去你的!”纪慕扔了一张牌,又是连输了好几把。“我说,怎么文四不过来玩呀?”是陈公子说话了。

纪慕怔了怔,又扔了一张牌:“文洛伊不是得陪汪晨露嘛,他现在连性子都转了。”想到那个容貌俏丽可神色冷清的汪晨露,他没来由地觉得心里烦躁。“我说啊,容二带来的那位露露小姐,就和汪小姐有几分相似,也是清水一般寡淡的性子,来这么久了,我就没见她笑过。”连公子神神秘秘地说着,眼神不忘往那边飘去。“你们还玩不玩啊,这么磨叽!”说完,纪慕将牌推倒,走了出去。

这里的情调是真的好,大丽花般的墙纸被一束殷红小探灯幽幽地打着,花色更加奢靡艳丽,昏昏暗暗的光线,暧暧昧昧的,映得青花底的地砖越发晶莹通透。他倚在大丽花纹的墙上吸烟。

不知吸了多久,一阵淡淡的玫瑰花香夹着海的冷冽气息飘来,他猛一抬头,原来是她出来了。她的姿态依旧优雅得体,可步子却明显有些乱了,一摇一摇的,他真担心她会摔倒。他随着她摇晃的视线看过去,她的腰肢居然很细,不堪盈盈一握。明明只是最普通保守的无袖白衬衣配高腰黑裙,可却艳丽得如同大丽花一般,显得她肤白如雪,眉目风流。原来她喝多了,居然是妩媚的。

见她靠在墙体上,一动也不动,就那样安静着。

他将烟碾灭,走了过去,问道:“你没事吧?”

她依旧是靠在墙体上,一动不动,居然全然不顾形象了。走近了,才发现,她很高挑,也很年轻,脸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化妆,只是涂了正红的口红而已,白脸红唇,倒也十分艳丽。初看时,他只觉得,她很普通,可看久了,居然是耐看的那一种。而且是此刻,如此不顾形象的时候,她居然还是好看的。“露露?”试探性地,他叫了叫她的名字。可她居然有反应了,她仰起头来,瞧了瞧他,再往他身上靠了靠,像某种动物,居然还拿鼻子来嗅嗅他的身体。她的呼吸就喷在他的锁骨上,她还在嗅,原来像只小狗狗。

他只觉被她的鼻息喷得痒痒的,要推开她一点,谁料她整个人已经伏了上来。“露露,要抱抱,要抱抱嘛!”那样撒娇的语气,一开口含了洋酒的甜香,软软地喷向他,只一下,他的呼吸就乱了。

他开始吻她,全然不顾她是二哥带来的女伴。她的唇,被他吻得殷红如血,被殷红的小探灯打着,那眼睛明亮又迷离,整个人生动起来。他将她打横抱起,上了楼上的套房。

她的唇又软又甜,他总觉不够,她的身体似水做的,纤细柔软,他早过了风花雪月的年纪,可谓是百花丛中过了,可碰上了她,他总觉不够。

他哄她,唤她名字:“露露。”

她双眼一睁,与他对上,可酒意正浓,如何分得清来人,就笑了:“司长宁,你不要再灌露露喝酒了,露露头晕。”

原来,她也并非二哥的女伴,她只是把他当成了另一个人。

她咯咯笑着,身体已经滑下了床去,可被他一把捞上来,就吻她的唇,然后是颈项,流连地吻着她的耳根。她身体一软,连呼吸都乱了。她的耳根最敏感,她怕痒。他早明白过来,只在她耳鬓厮磨,缠缠绵绵吻着。她咯咯地笑,要推开他,可却只晓得到处乱摸,根本就是点燃了那一把熊熊烈火。他倒吸一口气,猛地翻过身来,动作骤然粗鲁,开始啃咬她。

她在他身下挣扎,可后来的事,她记不太清了,唯一的印象就是痛,痛得她尖声哭泣,抓伤了他的脸,指甲抠进了他的脊背。他就哄她,一直哄她:“一会儿就好了,一会儿就好了……”喃喃地,在她耳畔呢喃。他放柔了动作,与她温存。

他的声音温柔缱绻,像江南里三月的雨,又似四月的微风拂过湖面,柔情蜜意一片,她只觉全身酥软无力,却在心底荡起阵阵涟漪。

早上,他一醒来,却发现她不见了。她逃得那样快、那样急,仿佛昨夜不过是春梦一场。他明白,那是她的初次。他有些懊悔,只恨昨晚喝下的那三大杯酒,乱了他的心智。

后来,他找过容二,才知道,那是容二公司的女员工,也是容二的首席秘书。那一晚,她是陪容二来应酬客户的,容二有胃病,所以带来的女伴能喝。“那晚你……”容二本想说什么,可看了眼他眼底浅浅的一道抓痕,最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些话没有说明,大家都懂得意思。

自然地,他们那个圈子的,也心下明白,无事人一般,对那晚的事,也就不再提。

他曾在容二那里,旁敲侧击,让容二多带她出来。可容二倒是一笑,有些无奈:“我虽然是她老板,可有些事不好勉强。”原来,是她不愿再出来。

也是过了许久之后,纪慕才知道,她叫水露。

像他们那种豪门公子,从来不缺女伴,纪慕倒也没把那一夜情缘放在心上。

于他而言,也不过是激情而已,也就这样过去了。[2]

水露倒是无比懊恼的,只恨自己喝得太多。那一天,她心情不好,也是有意想灌醉了自己了事。

她的司长宁要结婚了,而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为什么?”她冲进他房间里,质问他。

她的长腿叔叔就坐在那里,阳光正好,温暖地打在他的脸上。他没有抬头,依旧在翻着书:“没有为什么。你大了,我也不方便与你住在一起。而且,我也想结婚了。”

是的,九年前,他收养了她,使她免于沦为孤儿,她应该感谢他的,是不是?!

她将头伏在他的膝盖上,带着一点疲倦与失落,问他:“你不再喜欢我了吗?你不要我了吗?”“傻孩子。”他溺爱地看着她,抚了抚她乌黑光亮的发。她一转眼就大了,再不是从前的小不点模样。“我总要结婚的。”他叹。“我可以嫁给你!从我第一天认识你,我就想嫁给你!”她直直地看着他,第一次说了这样直白的话。

他怔了怔。“可我老了。”每次,他都以这样的话打发了她,他明明知道,她爱他。

她的长腿叔叔一点也不老,他只是太瘦了,他的腿那么长,他有一米八七的身高。在她眼里,他一直那么高大,可以给她庇护,给她一个家,她只需要像小时候那样蜷缩在他身后就好。

他还有着茶褐色的自然卷发、苍白的脸庞、瘦弱的身躯。他就是她的长腿叔叔,可她只会叫他的全名——司长宁。

那一天,依旧是不欢而散。

她回了公司上班。

她不愿靠长宁养着她,她不是他的义女,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她要独立,那样才能站在平等的地方,去爱他。

她跟在容华身边,也非一日两日。她还在大一时,就开始了实习。面试那一天,她从城北跑到城西,一路没有停歇。又是正暑的时节,她只觉自己都快要自燃了,一进写字楼,被强劲的冷气一冲,人快要晕过去。她坚持着,到了面试厅,只觉眼前一黑,可她只是异常平静神色不改地说:“我中暑了。”

也不知是谁伸过来一只手,手中握着一杯水。

她脸色苍白,可依旧是平静地接过水杯,仰头就喝尽。然后……然后居然晕过去,不省人事了。

晕倒之前,她居然还听见一个人说:“有意思。”

递水给她与说“有意思”的人,自然成了她的大老板,也就是容华。容华多给了她一次面试的机会,直接问她:“你有什么长处?”“我会喝酒,很能喝。”她答。

他含了笑,带了点疑问,挑了挑眉。

她就说:“我知道老板您胃不好,我能喝。”居然是个条理非常清晰的女孩。而且,还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不似一般来应聘的小职员。只是短短时日,已经对这个公司的基本情况了解得如此详细了。

他看过她的履历,是在国外读的高中,回国读的大学,很奇怪,但在她身上却又妥帖得异常。她很年轻,来应聘时,只有十九岁。她说了,她在读大学,她需要钱,需要独立,直白得有些可爱了。他点了点头,让她做了他的私人秘书。

果然,相处下来,她的工作能力很强,办起事情来,条理清晰,为人也圆通,确实有大家之风。

那一日,容华要装修办公室,画廊送来了一幅画,是他先前在画廊里订的,是凡·高的静物画,插在花瓶里的向日葵。挂在新装修过的办公室,是真的好看。可她回头看了一眼,又再一眼,他问:“水小姐,有什么问题吗?”

她想了想,答:“这是一幅高仿的赝品。”

他很惊讶,可不动声色地让她退下了。后来,他找了名家来鉴别,果然是赝品。那幅画,他没有挂出来,笑着扔给了她处理。他没有问她,怎么知道是赝品,可也更看重她,多次带她出入交际场合。

可今日是难得的周六,年轻女孩子谁不是只顾得和闺蜜逛街或约会男朋友?而她居然回来加班了。

容华若有所思,看了眼坐在他办公室门外单独工作间里的水露。纪慕对她感兴趣,他自然明白,像他们那个圈子的人,个个皆是非富即贵,多少女子求着哄着,想进入他们那个圈子,都盯着他们这群金龟婿,可她倒是冷淡,对一切都不甚在意。

想了想,容华给纪六打了个电话:“有没有兴趣下个周末去香港一趟,我们公司有个招商派对,会在那边举行。”他点到即止,也算是给了老六一个人情。

作为私人秘书,水露是要比老板先一步过去准备打点的。临出门前,看着她只简单地收拾了一个旅行袋,司长宁走了过来,给了她一张卡:“难得出门一趟,多玩玩,香港是购物天堂。”可她只是一笑,把卡扔进了抽屉里。既然决心要与他平等,就绝不能再用他的钱。

忽然觉得累了,水露坐了下来,靠在欧式的白橡木贵妃榻上,她斜斜倚靠,如瀑黑发垂了下来,挡住了她的半边脸。身上是一条洁白的纱质连衣裙,半躺在那儿,像一幅美丽的油画。

她从来不是什么真正的美人,她只是气质好。她的气质,全是司长宁培养出来的。她都知道。

司长宁一怔,忙错开了视线。“嘀嗒”一声,一颗水珠从她的发上滑落。他笑着摇了摇头,从浴室拿来干毛巾,替她擦干头发,一如她小时候。

她身上有幽幽的香味,是少女特有的体香,很清淡的香。他曾替她置下许多香水,并告诉她,懂得化妆与用香水,是一门礼仪。她随他出席宴会时,会用香水,可平常,她是不用的。即使不用,她也是清香的。她靠得离他近了些,闻到了他身上特有的烟味,淡淡的,夹了一丝迷迭香的味道。可不知怎的,她脸就红了。想起了那晚的男子,与她温柔缠绵,身上也是这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都怪她喝多了,每每想起,依旧是懊恼。可她不会后悔,那是对司长宁的惩罚。

她也知道,自己一向是个叛逆、任性的坏女孩。

发已经干了,他替她梳理,发又长又直,他耐心地梳了一遍又一遍,却绝不会弄疼了她。她忽然就咯咯地笑了:“还记得小时候吗?好像是十岁吧!你替我扎辫子,编了一条复古的单辫,颇有些像《饥饿游戏》女主的那种复古单辫,我回到学校,每个女孩都羡慕极了。”那会儿,她是多么高兴啊!

他也是笑,苍白的面孔有了一丝血色。他的眼睛很好看,看人时十分真诚,像会说话一样,又像是在脉脉含情,就连不笑时,也是弯弯的眉眼,温柔安详。

她坐直了,双手抚上他的眼睛:“你不要结婚,好吗?”

他怔了怔,抓住了她的手。气氛一下有些暧昧,她大胆地吻了吻他的唇,一触就分开了。

他放下了紧握住她的手,道:“你刚来我家时,只有十岁,可一双眼睛清清灵灵地看着人,根本不像一个孩子该有的姿态。等你十二岁了,我就给你买了第一支口红,还有许多的护肤品、化妆品。在法国,女孩到了十二岁,她们的妈妈就开始与她们分享身体乳与各式护肤品了,而我也是这样教你的。后来,我开始给你买许多许多的裙子,束腰的、蓬开来的伞裙,简单的白衬衫。如今想来,我从未将你当小孩看过,你只是十二岁的女孩,而我却将你当成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般来打扮了。可能,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隐藏了什么样的心思、什么样的企图欲望。是我糊涂了。所以,我们还是少见面的好。你还那么年轻,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这个老男人身上。”

依旧是不欢而散。

第二天,没有告别,水露就独自飞去了香港。

让水露没有想到的是,大老板还要让她照顾他的小女朋友。容华的年纪与纪六他们比,是要大上好几年的,他今年也三十六七了。可那小女朋友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的样子,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一张精致的小脸蛋,是最上镜那种,即使不用化妆,也足够明艳动人。

在香港机场里,她一见了水露,就小跑过来,取下了脸上大大的墨镜,露出一张笑脸来,说:“嗨,水小姐,真是麻烦你了。叫我明珠就好。”分明还是个大学生的样子。

可水露不讨厌她。白明珠待人接物很有礼貌,那种谦逊不是装出来的,时常微笑,一开口就先红了脸,还有着少女的腼腆。恰到好处的黏人,不会过了,是个聪明的女孩子。难怪,可以待在容少的身边达三年之久,也是他唯一公开承认的女朋友。

在公司里时,水露多少听过员工私下谈及老板的感情生活,也听到过白明珠这个名字。她一直以为,白明珠应该是个冷静自持,很知性的都市女郎,不然不可能待在容少的身边那么久。可真见到了,却是如此娇小玲珑的一个女孩。

果然,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水露一笑,与白明珠握了握手:“好的,明珠,你叫我露露就行。”

水露安排明珠入住容华先前订下的酒店,替她取了行李,一路服务周到,还陪她在香港逛了一天。这让明珠十分不好意思,水露倒没什么,自己也顺便逛了逛街。

她在海蓝之谜的专柜里停了下来,挑选了一套护肤品。

明珠笑吟吟地说:“这可是贵妇牌子。”

她也不甚避忌,随口答了:“容老板给的工资高啊!而且,我从十二岁开始就用护肤品了,也习惯了。”

明珠瞪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哇,你的父母太开明了!”

司长宁曾教过她,真正的淑女是什么样子的,她们不必对人高谈阔论见识过什么,因为她们没有自卑感。司长宁要她学会的,就是永远不要有自卑感。这些事,她也不会主动说起,可司长宁喜欢看她用美妆品,喜欢海蓝之谜留在她皮肤上的味道,他曾笑言“那些神奇的瓶瓶罐罐里,有海的味道”,所以,他也只用带海风海水味道的男士香水。每每司长宁拥她入怀,她都能闻到海水的潮气。

原来,司长宁已经将她养得这样好,半点由奢入俭的机会都不再给她。他将她养成了一个小公主。念及此,她忽然笑了:“我的叔叔喜欢我用这个,他说有海的味道。”她一笑,居然是妩媚过人的。

一直以来,她都淡淡的,只有这一刻,微微一笑,居然可以那么美。明珠一怔,只觉奇异无比,她提起叔叔,居然像在说情人一般。明珠不是一般女子,自然不会八卦别人的事,因为她是真正的淑女。明珠买下了带漂亮化妆箱的限量版护肤品,与她一道出了店门,继续逛。

明珠的不问,使得水露很开心,水露由衷地喜欢她。“托了你的福,我居然也享受了一次八五折。”这个牌子,轻易不打折的。

明珠也高兴,水露愿意和自己做朋友。她笑着眨了眨俏皮的眼睛,道:“那以后多找我逛街啊,我还有好多打折卡。”“一定!”水露难得笑得开怀。

两个年纪相仿的小女生,居然就这样成了好朋友。[3]

后来,她们逛女士时装店时,居然遇到了司长宁。

水露有些惊讶。当时她在明珠的坚持下,试了一条墨绿色的紧身连衣裙。那个颜色,是极难驾驭的。她一向只穿黑白灰,偶尔就是白与红这几种颜色搭配,简单得不得了。可明珠说,她穿一定好看,只能试了。一出来照镜子,果然是有些风情在身的,显得她的腰腿比例非常好。

她笑了笑,大牌子果然是大牌子。

之前,她极少逛街。她的衣服、鞋子、包包、配饰,大多是司长宁替她准备下来的,所以对牌子没什么讲究,也不知道价钱,他买,她就穿。可在试衣间里时,一看标牌价格,就吸了一口气,去了她半年工资了,当然是说什么也不买的。

但当她在穿衣镜里流连时,司长宁却出现了,他说:“这件挺好的,就这件吧!”说完,就刷了卡。“你来这儿,是公事?”水露试探着问,只希望,他能说,是为自己而来。“美娴想过来试婚纱,最近新回来了一批法国设计师的作品。她就在这一带逛着,我看到你,就过来了。”他闲闲道来。

水露心想,这陈小姐,果然美且娴!

见她还有朋友在,司长宁礼貌地打了招呼:“您好,白小姐,我是露露的叔叔。”“您好。”明珠得体地回答,惊讶于他居然如此年轻,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水露赌气般,补充了一句。

他笑了笑,没说话,分手时,将一张副卡放到了她手心里。

临别那一眼,她依旧赌气,转了身。可明珠瞧得清楚,那男人临别的一眼,充满深情与宠溺,那是情人间才会有的眼神。

明珠再瞧了瞧走在前面的水露,若有所思。

那个派对,说是招商派对,其实也是让公司员工趁机过来消遣旅游的。招商舞会,出席的都是商界名流,只有公司高层才能参加。

席间,觥筹交错,一杯杯美酒被消耗尽了。

水露喝得多了,脸上酡红一片,可神志依旧清醒,替她的大老板挡着一切的美酒。这一次,她学乖了,事前先吃了一小碗粥加面包,还有一颗解酒药。

她跟在风度翩翩的容少身旁,走了好几个圈,忽然一杯酒递了过来,要敬容少。她已是喝晕了,也不看来人,就接过了酒,礼貌道:“我替老板喝了,您随意。”工作的原因,她的声音尽量放甜美,笑容也是大方优雅的。

红色的酒液,慢慢喝尽。她的姿态是优雅的,等她放下空杯,一抬头,才发现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的人,原来是他!

她的脸,一下就更红了,本来只是脸红,可这一来,连耳根颈项都是红的。

她一怔,又恢复了平静,退了一步,站在容少身后。

原来,她还记得他。纪慕笑了笑,视线流连于她的耳际,这使得她越发不自在。她自然不会忘了那晚,他攻城略地,他知道她的敏感。

一声轻笑,容华首先打破了沉默:“这次的土地招标,你怎么看?”

纪慕将视线扯回,随意地抿了一口酒:“那一区很不错,划分得当,起商区是大有作为的。我们纪家的高级精品商厦连锁,也有意于此。不如我们联合起来投地。这一边,司氏是志在必得,如果我们强强联手,机会更大。”

忽然,她本低垂着的头,抬了起来,那双眼睛璀璨无比,亮晶晶的,竟叫人挪不开眼睛。

与纪慕视线相碰时,她又垂下了头。

原来,他来,还是为了公事!即使不是为了自己,也是好的。因为,那意味着,挑选婚纱,不过是个借口。他并非是为了陈美娴,才专程来的香港!那一刻,水露的心,软了下来,连冷清的面容也不自觉地柔和起来,只恨不得马上奔到他的办公室里,问一问他,为什么要说谎。

她脸上所有的表情,纪慕都记在了心里。不知为什么,她的影子,再也挥不去。

看见纪慕为她神魂颠倒,容华似笑非笑的:“老六,今日倒不见连桥。”

纪慕也不恼,闲闲答了:“她飞巴黎大血拼去了。”他知道,连桥心情不好,因为她心情不好时,才会飞巴黎。

那一晚,他没有回去。第二天早上,回到小别墅时,才发现连桥在客厅里等了他一晚。平常,他也会玩,可连桥从不在意,也不会如此失常。彼此都没有说什么,他进了浴室洗澡。衬衣随意脱下,才发现衬衣前面蹭到了水露的口红,那种红很特别,殷红如血,其实,倒不像她冷冷清清的风格的。可她偏偏用了,如此招眼的色泽。后来,他也没处理,直接扔到了洗衣篮。当天,连桥就飞到了巴黎。

纪慕看了眼水露,果然,还是用那一种色号的口红,最红最艳的那种。简单的丝绸白衬衣,搭配黑色的丝绸高腰长裤,显得细腰迷人无比。依旧是职业装的打扮,只在腰间挂了一串水晶装饰珠链,轻盈缀着,走动时,摇曳生姿,带走了人的视线。

她发现了他的注视,又往后退了一步。

忽然,门口响起了骚动,长枪短炮皆对准了来者。水露眼尖,已瞧见是白明珠。她连忙赶了过去,迎接白明珠过来,顺便替白明珠挡一挡门口的狗仔。

明珠回头,感激一笑,快步随着她进场。

进场后的拍摄,自然不用她来挡了,都是一个圈子的,她迅速退后,不抢了明珠风头。

明珠不愧是名媛,一身优雅小黑裙,只挂了一串样式简洁的钻石项链,显得她肌肤胜雪,云鬓绾起,一个珍珠发夹点缀其间,衬着乌亮的发,是美得艳压全场的。

水露听到了身后贵妇的谈话:“噫,这不就是戛纳新晋影后白明珠嘛,她演的《沉香屑第一炉香》里的葛薇龙,凭此夺后。真人果然明艳不可方物。”

她淡淡一笑,明珠确实是可爱的小淑女,从不会向人炫耀自己有什么。

等明珠拍好了照,水露亲自将她带到了容华的身边,一怔,那纪六居然还在。这让她好不自在。可她的心,本不在这上面,很快就忽略掉了他的目光。[4]

第二天,是公司组织的活动,参加的是所有的员工。

他们这个企业,讲究身体力行,员工要保证有好的身体素质,所以经常会举行舞会、运动会之类的活动,水露热衷运动,一向是积极参加的。

可这次,明珠居然也参加。那她的任务,自然是要看顾明珠了。当进更衣间更衣时,明珠惊叹:“哇,你身材居然那么好,腰那么细,可胸大。”

水露一下子被说红了脸,心道,这明珠一旦熟了起来,果然是生冷不忌的。她换上了短衣短袖的运动装,雪白的肌肤被灯光一打,晶莹剔透得不可思议,连同样肌肤白皙的明珠都自叹不如。明珠忽然弯下了腰,用手指抚了抚她的膝盖:“可惜了。”如此小女孩情态,真让她哭笑不得,原来是说她膝盖上的疤。“嘿嘿,小时候打球时摔的。”她笑嘻嘻地回答,嘴角翘起的弧度十分俏皮。“你还打球?”明珠眼睛眯起,一脸不可置信。

她笑着捏了捏明珠的小脸蛋,道:“我可是运动健将。”其实是司长宁的身体一向差,为了能更好照顾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坚持锻炼,努力让自己强壮起来。估计,也是因此,才会飙那么高的个子吧!

那时,她才十二岁,那么点大。她永远无法忘记,那一晚。

那一晚,司长宁照例倚在她床前,给她讲故事。那个故事,她至今还记得,是《莴苣公主》。莴苣公主有一头又长又黑又美丽的发。长宁说,女孩子要长发才可人。于是,她就一直蓄发。

他说着说着,忽然就捂住了胃部,豆大的汗,滚了下来,他的样子痛苦得可怕。他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她多么想扶他起来,可她不够力气。最后,是她的哭声,惊动了管家与用人,才合力将高大的他抱了起来,送去了医院。从那时起,她就立下誓言,以后一定要照顾好她的长腿叔叔。

见她又陷入了回忆里,明珠叹了声。

水露不傻,知道聪明如明珠,已经知道了自己那些小小的心思。她笑了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快过去吧!”

赶往场地的路上,又听得明珠一声叹。原来无忧无愁的小公主也会有烦心事。

别人的事,水露不便多问,倒是明珠说了出来:“容华是个Sports boy,马拉松、攀岩、篮球、骑单车、冲浪、滑翔伞、高空跳伞,一切惊险刺激的运动他都喜欢,只可惜,这些我都做不来。不然,也可以跟在他身边的。”“你现在就挺好啊,你就是你,不需要什么都会啊!”水露有些好笑,但也能明白,哪个女孩不想一直陪在情人身边呢!明珠是一个演员,还经营着一间艺术精品廊,自然与他在一起的时间是短的,不然也不会抓紧时间,陪他来香港。

水露拍了拍她肩膀:“我和你一组呗,一起拿冠军,让他刮目相看!”

水露是说到做到,在选组员时,和明珠一组。

其实,头天晚上,容华是叫明珠不要去的,怕她受伤,可她说也想试一试。运动的感觉,是真的好。容华笑了笑,没再坚持,让她也报了名。

第一个项目是攀岩。三个一组,规矩倒也实惠,只要其中一个组员先登顶,那一个组就算赢,并不是搞接力赛。

水露向明珠一笑,道:“你看我的!”明珠也乐得甘作配角,只管自己慢慢爬。

下面是海水,这里是一处海湾,风景独好。而教练员帮每个选手,都仔细地绑好绳索,检查了两遍,就准备开始了。共五组人,十五个女同胞一字排开,不是不壮观的。水露不爱出什么风头,自然挑的是最保守的服装,白色的两件套,丢在五颜六色的鲜艳运动服里,并不出众。

事前,她已将长发绑好,编的就是一条复古单辫,衬着她鹅蛋形脸庞,反倒有些古典味道出来。见明珠有些拘谨,她安慰道:“别担心,我已经替你特训了三个晚上,再加上你以前就学过攀岩的。我见你攀得不错,别急就是了,慢慢爬,体会个中乐趣呗。”见明珠微笑着点了点头,她随着一声枪响,倒像支箭一般,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却又手脚并用,迅速地攀了上去。

水露每踩一个点,都是经过精密计算的,所以才会如此快而稳当。且常年运动,腿脚虽纤细,可非常有力,居然比其他选手快了两倍。她往两旁一看,吐了吐舌头,居然将选手们当作了她平常在俱乐部的对手了,于是,减慢了动作,见明珠每个点都按自己教的,踩得稳当,料是十分安全的,她才放下心来,还大声替明珠加油。

拿着望远镜的纪慕见了,一笑,调侃:“她倒有意思,此时还不忘工作,极力充当好你的秘书,替你照顾女朋友。”

站在他旁边的容华,此刻眼里满是惊艳,知道这个小姑娘,是连平时一半的实力也没用上。他举着望远镜,看了看满脸微笑的明珠,知道她确是玩得很开心,很投入。而这,也是他喜欢明珠的地方,每做一件事,哪怕做不来最好,却也全力以赴,与他平常所结交的莺莺燕燕皆不同。“她不努力,也做不来我的首席秘书。”容华忽然一叹,想起了明珠无意间提及的关于水露与她叔叔的事。明珠不是八卦之人,只不过对着他,才会一时说漏了嘴,可也马上改变了话题。只怕这纪六,以后倒要受苦了。“其实,你是觉得她像文四的女朋友吗?这样做,没什么意思了。汪晨露那样的女子,使得花容集团的总裁汪柏失魂落魄,又使得文氏两兄弟争夺不休。你还是想清楚的好,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也是和汪晨露一般的性子,一般的难以驾驭。可是一个野姑娘!”容华早看出,纪慕是喜欢上了兄弟的未婚妻。如此一来,更是担忧。

正说着,全场起了欢呼。

原来,是水露先登顶了。她一回头,对着下面的观众微笑起来。灿烂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身上,整个人像会发光一般,隔了那么远,那么小小的一个人,白白的,白得发亮。

纪慕看着望远镜里的她,那张标致的鹅蛋脸上,笑容那么明媚,与往常冷静自持的她,完全不同。那一张只属中上姿容的脸,因璀璨的笑意而变得明艳不可方物。“她,越看越美,是不是?”容华取出了一支烟,点上。[5]

水露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先前,容华要跑珠海,那是个海滨城市,吃的多是海鲜一类的生冷食物,他的胃自然是受不了的。

可为了一张批文,他只能陪那些领导不要命地喝酒。水露跟在他身边,整整十天,已经替他挡了十天的酒。他虽然也比平常喝多了,可总比不过她所喝的。那么小小瘦瘦的身子,居然隐藏了那么大的能量。

后来,回到酒店时,刚下了车,她就在无人处,开始呕,呕得昏天暗地,呕得不顾形象。他是个男人,都不好意思走近她了。可她倒无所谓,抹了抹嘴,说:“容总,不好意思了。”

她的脸已经由酡红变得惨白,连唇色都泛了青,可她的思路依旧那么条理清晰,只一双眼睛明亮得不可思议,湿湿润润的,水亮无比,像这世上最昂贵的钻石。

他给她递了一瓶水。她就大口大口地喝,末了漱了漱口,才懂得开玩笑:“当初请了我,没亏吧!”原本冷冷清清的性子,居然变得调皮起来。始终还是醉了,才敢如此和他说话。

他也是笑了笑,将手插进裤袋里,微侧了头,问她:“你怎么如此能喝,跟个酒鬼差不多。”

她伏在墙根,根本就是走不动了,可意识倒有,话又说得头头是道,无比认真:“我叔叔胃不好,可做生意的,又得应酬,于是我就抢着他的酒喝。他刚带我出去应酬那会儿,我才十二岁,可已经有一米六三了。原来,他们还以为我是他的私生女,后来等我十五岁了,也就没人这样说了,又说我是他的妹妹。我喝了,总是醉,后来他就教我喝,每天晚饭喝一杯白酒或者洋酒,居然就这样练出来了,极难再碰上我会呕了。今日,倒让你看了笑话。”

也真的是醉了,才会对他说那么多。她伏在墙上,吃吃地笑,那一刻,也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

他有些心疼,要扶她回房间。可她倒是有股蛮力,抓着墙体的一根突起的柱子不放,却又一直笑嘻嘻的。

她身上有好闻的香水味,十分清幽,靠得近了,才闻得到。他改扶为抱,才将她与那柱子分开,她的腰那么细、那么软,手脚乱舞的,虽瘦,可个子高,又满身是力气,要制伏她也十分不容易。好不容易,他抱她回了她的房间,她倒在床上就睡了。

她的脸微微侧着,肌肤白皙细腻,呼吸细细的,衬衣的扣子,她已热得脱了两粒,胸前一片雪白,微微起伏,只瞧得人喉头发紧。他连忙退出了她的房间。

他靠在门外,吸了许久的烟,仍未能忘记,独属于她的那种甜香,明明那么甜,却带了海的清冽。

接下来的行程,她没有再醉过,可最后一个晚上,换了一批人请吃饭。席间,她依旧替他挡了不少酒,其实,所有的手续,也办得七七八八了,只剩最后签合同。她只是巧妙地提了一下,可对方倒会打太极,瞧她一脸娇滴滴的样子,还要灌她酒喝。他也就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也快醉了,眼睛越发水亮,一笑时,竟然妩媚得不得了。他也就替她接过了那杯酒:“还是我来吧!”一饮而尽。“我们老板胃不好,如今已是舍命陪君子了啊!”她说起了俏皮话,给足了对方面子。对方一挥手,服务员上了最后一道菜,居然是冰镇的活物,还会动的。她脸色一下就铁青了,酒难不倒她,可这活的,她哪忍心下口。见她发怵,还是他替她做了。他夹起,尝了一小筷子。

席间,也就没人再为难他们了。

倒是对方会看眼色,笑着说:“这个补男人,好啊!真的是好。”说完还不忘看了她一眼。

她一听,竟红透了脸,在灯光之下,容色潋滟,白脸红唇的,一时也叫他挪不开目光。可他只是轻咳了咳,打断了对方的暧昧话语。

他是不能吃生冷的,她一直知道。起初,她刚上班那会儿,就在自己的办公桌里备有保温壶和保温桶,每次他要吃午饭了,她都是让下面的小秘书,拿保温桶装回来的。那段时间,他的胃痛居然也没有再犯过了。而每次跟他出差或出去,她都拿着一个保温壶。他若是喝了酒,总能有温水下肚,许多的不舒服也就压了下去了。

那天晚上,他们要连夜赶回上海,可车子开到一半,他就人事不省了。他胃痛得抽筋,身体蜷缩起来,她要送他去医院,他不肯,要马上将合同送回公司。她战战兢兢地倒了杯温水给他,他就着胃药喝了,可依旧不见疼痛减缓。她想了想,伸出了柔软的小手,在他胃部一直揉着,不轻不重,分明是晓得看护那一套本领的。被她那样揉着,他居然觉得不那么痛了,然后,慢慢睡了过去。

醒来时,他是在医院里的。医生说,再来迟一步,他就要胃穿孔了。站在他身旁的是董事秘书,他问她去了哪儿。原来,她带了合同,早一步飞上海了,却坚持要先送了他进医院。居然敢无视他的命令,他笑了笑,这真是一个胆大妄为的野姑娘。

他想到了她提过的叔叔。只有不凡的人,才教得出这样的孩子。大方、优雅、胆大,又敢于冒险,这不是一个普通姑娘。

在公司里,关于他与她的流言蜚语不是没有。她不在意,他也不会在意,只是,偶尔抬眸,就会瞧见她在他的办公室外坐着,认认真真地工作,而他变得若有所思起来。

他是做大事的人,自然懂得那个道理,真想玩,绝不会玩到自己公司里来。所以,他与她之间,一直维持着老板与员工的关系,连一丝暧昧也无。之前的那一段,俩人都当作没有发生,他也只当她是一场醉话。而她的性子,也是一如既往的冷清。

如今想来,她爱的,自然是她的叔叔,不会有别人。“想什么,如此入神?”是明珠回到了他身边。

他一抬头,见纪六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他短促地笑了声,对着明珠道:“自然在想,你这个小东西。”

明珠脸红了,嗔了他一声,又跑去找她的小姐妹了。

明明白明珠是那样美艳的女子,可五官中庸的水露站在明珠身边,也不会被比了下去。“她救过我一命。”容华简单道来,也省了纪六多心。真要玩,自然不会笨到玩到自己公司来。这一点,他一向谨慎。

纪慕耸了耸肩,没说什么。

下午的比赛是过铁索桥。桥下是海,看得见浪头。桥面只是一块块简单的木板拼成,看起来十分危险。虽说是绑了绳索,可面对摇摇晃晃的桥,还是让人害怕的。

水露有些担忧地看了眼明珠,道:“要不我们退出比赛?”“说好了,一起拿冠军的。”明珠笑着摇了摇头。

水露点了点头,打定了主意,要跟得近一些。此次是根据最后时间算成绩的,也是一组一组地过。为了增加难度,两个一组,要两个同时过桥,互相扶持,耗时最短组胜出。

水露打头阵,再摇晃的桥,于她也是如履平地。可娇滴滴的明珠不同,根本走不快,一摇晃时,整个身体都攀住了铁索。水露只有小心翼翼地退了回来,鼓励她:“我们慢些走。别看下面,来,看着我,慢慢走。”

得了鼓励,明珠笑了笑,一步步朝她走来。她向明珠伸出了手,当走到她身边时,明珠已是满头大汗,她笑了笑,拍了拍明珠肩头以示鼓励。可一低头,看到明珠的保险索扣子居然松开了。原来,方才,明珠看出了容华的走神,结绳索时,有些心不在焉,心里一直回想着他看向水露的那一幕。

现下,进退不得。明珠还没有反应过来,倒是水露一惊,忙压低了急促的呼吸,慢慢地说道:“我们先别走,我帮你看一看绳索。”

可说时迟,那时快,一阵海风吹来,桥摇晃得厉害,明珠一时不稳,居然掉了下去,保险绳更是突然断开,她坠了一坠,就直直往海里掉了。

水露反应得快,早解脱了保险绳,一头扎进了海里去。

岸上的人骚动起来,有人反应得快,早扔了一个救生圈下海,她本已托浮起了明珠,将身边的救生圈套到了明珠身上。明珠两眼紧闭,显然是掉下水时,晕了过去。

岸上又传来一声喊,就看见有人跳进了海里。

她托着明珠一直游,忽然腿抽筋了,手本能地划了划水,身体却迅速地往海里坠。

她拼命划水,可腥咸的海水已经灌进了她的鼻子口腔,一阵窒息传来,她松开了紧抓救生圈的手。

慢慢往下沉,可她又似听见了分水声,她高高伸着的手被一只强健有力的手握住,一把将她拉出了海面。她大口大口地呼吸,喉管的灼烧感一点一点地退去。她整个人都挂在了来人身上,救她的居然是纪六。

见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水珠自她发间滴落,脸庞沾满了水珠,晶莹剔透,被阳光一打,竟似透明了般,连细细的淡蓝血管都能看见。今日,有风,海里不是不冷的,她的唇色有些发青,身体在颤抖。他再揽紧了她,她想挣扎,他低低的笑喷薄在她耳边:“还想再抱紧一些,嗯?”

她脸一红,就不再动了。

快艇迅速开到了俩人身旁,将他们救起,明珠已先他们一步被救上岸了。他托起她上了快艇,将一条大毛巾披到了她身上,再裹了两圈,似笑非笑的:“别感冒了。”然后,才放开了她。[6]

那一件事,居然还上了电视新闻。

司长宁自然是知道了,将水露从酒店接了出来,住到了他位于香港的房子里。

她喷嚏不断,他倒是一脸淡然,躺在摇椅里,用奇异的目光看着她。“不过是一份工作。”他说,何至于那么拼?

她笑了笑,伸出手来,拨动那一排水晶珠帘,珠帘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欢快悦耳,珠帘折射出淡淡的光。

她小时候,很喜欢看着珠帘出神。所以,他的每处房产里,都置有这样的一排珠帘。“我总不能被你这样养着。”她答。

他一声笑,说:“也是,你总要结婚,总要离开我的。”“是你要结婚。”她的肩膀抖了抖,压下了怒气。“晚上,陪我参加舞会吧!”他说。

依旧是那一套把戏,他与她坐在长桌的两头,穿上华丽的晚礼服,化着精致的妆容。而参与者在那里猜测,俩人又是怎样的关系:父女?兄妹?抑或是暧昧的情人?

这里是他的司宅,而她却姓水。忽然,她就觉得很累,寄人篱下的感觉挥之不去,她害怕,害怕有一天,他会离开她。害怕他会结婚,害怕他再也不理她。“你别想抛开我。”水露终于是愤怒了。“彼此彼此!”他笑,笑意没有抵达眼底。

舞会就是在司宅举行的,美酒美食使人醉,处处点缀着鲜花、美人。来者,皆华服,衣香鬓影,莫过于此。

他替她介绍了一位年轻的绅士,曾云航。他说:“年轻人多认识些朋友是好的。”原来,不过是想将她推开。

那是个英俊的大好青年,他们聊得很愉快。曾云航在家中排行老四,前面是一个大哥和两个姐姐,对他溺爱得不得了,可曾云航依旧纯良谦虚。她笑得苦涩,于别人而言,确是良人之选。而于她,则是再没有多余的一颗心,分出给他。

众人散去,司长宁端了一杯酒,走到她面前:“怎么样?”

他方想喝,杯子被她取过,仰头喝了下去。“你就这么急着打发了我?”

他没有说话,静静地坐到了她的身旁。飘窗外是一个美丽的花园,种满了玫瑰、月季与蔷薇。月色正美,照耀着那些花。花影婆娑,传来阵阵花香,只嗅一嗅,就觉醉了。“总好过你那个圈子的朋友,他们那些花花公子,身边女眷颇多。”他的话十分冰冷。他在提醒她,该规行矩步。

她垂下了头,任发遮住了脸庞,不说话。

那一日的新闻,司长宁是看见了。纪家的公子抱着她坐在快艇里,看她时的那种眼神,他懂得。那一刻,他的心竟是痛的。可她与他的关系,既非父女,又非情人,他又能怎么样?!

见她累了,他不再多说,离开了她的卧室。他的卧室就在她隔壁,连着一道中门。曾经在上海的那个家里,她与他的卧室也只隔了一道门。可后来发生的事,使得他将卧室搬到了别的楼层。那个晚上,她看见他的脚步一直在中门下徘徊,他睡不着,她亦清醒。

电话是在早上七点打来的,自然是她的老板。容华让她晚上打扮好,出席一个晚宴。少不了要挡酒吧!正好,她可以一直喝,一直喝,直到醉为止。

当她挽着容华的手,出现在酒店宴会场时,不是不光彩照人的。到底是年轻,哪怕睡不够,只要洗把冷水脸,打扮好了,依旧是容光焕发的。身上穿的是司长宁替她买的墨绿修身裙,将长发简单绾起,编了一个波西米亚风情的发髻,任云鬓松松散散地坠着,倒显出了风情来。

那是容华,第一次见她如此打扮。寻常她都是简洁的套装,哪有今日半分的风情。他笑了笑,围着她转了一圈,然后道:“明珠马上就过来了,倒是我的一位朋友还缺了女伴。”他的意思,她多多少少是明白了,也不说穿,只点了点头。

容华将她带到了纪慕身边,很认真地介绍:“这位是纪元集团的纪公子,也是我重要的合作伙伴。”继而转头一笑,“老六,我的秘书,就麻烦你照顾了。”

刚好响起了一支舞,纪慕那双黑白分明却又带笑的眼睛一挑,道:“May I?”

他与她跳起了一支慢舞。

他贴得她太近,她觉着热了,想拉开些彼此的距离,他放于她腰上的手紧了紧,不容她逃避。他的唇偶尔划过她的耳际,她的脸烧了起来。他半抱着她,如此暧昧,让她没有半分的办法。她抬一抬眸,见不远处的容华亦搂着明珠跳起舞来。明珠也发现了她,对她眨了眨眼睛。“很少见你如此打扮。”他说,呼吸就喷在她耳边。

她不答话。“你是哑巴吗?”他的声音充满磁性,似在蓄意挑逗。

她依旧不搭理。“这样的一身裙子,怕要好几万吧!”他调侃,话语恶毒。

她一仰头,话语理智:“我是容总的首席秘书,是按年薪计算的。”

意思是,这样的奢侈品,她自然也买得起。可他的小计谋成功了,他笑得恣意:“原来不是哑巴。”“你——”她气得涨红了脸。

她生气时,很好玩,那双眼睛湿漉漉的,又黑又亮。可忽然之间,她的那双眼睛,突然焕发出了不可思议的光彩,只入定般地看着一个地方。他一回头,她却顺势离开了他的怀抱,迅速奔向来者。[7]

那是一个高挑英俊的男人,苍白的面容,可唇边常带微笑。他就倚在进门处,斜斜靠着,手里还夹着一支香烟。他有一双很长很长的腿。

只见水露双手挽着他的手,看向他时的眼神,仿如他就是全世界。

司长宁低下头来,与她喁喁细语。她本就高,可在他身边,依旧小巧玲珑。她随着他的步子走,装作随意地问道:“怎么今天过来了?”“商圈的活动,自然要参加的。”他对她笑笑,十分温柔。“我说过,裙子你穿很标致。”见纪慕已经走近了,他转而说,“怎么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露露!”

原来,那条裙子,是这个男人送的。原来,是这个男人这样唤她。所以,那晚,她才会错认了自己。纪慕哂笑,还是迎了上来,大大方方地伸出了手:“您好,我是纪慕。”“原来是纪家的公子。您好,我是司长宁。”他握了握纪慕的手,一触分开。

纪慕是听说过司长宁的,他与容华要投的那块地,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司长宁。只是此人是极为低调的隐形富豪,所以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司长宁本人。

司长宁在港在远东都很有影响力,已经有许多贵客来和他打招呼了,可敬给他的每一杯酒,都被水露接过,一一饮尽。“别喝那么多。”司长宁劝她。“你胃不好,不能喝。”她不听。

纪慕笑了笑:“水小姐,还是别喝多了。那一晚,你醉得太厉害了,再醉就不好了。”说着,接过了她的杯子,放于一边。

司长宁脸色变了变。司长宁自然知道,那一晚,她没有回家,她从不在外过夜的。他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没有逃过纪慕的眼睛,原来,他们的关系真的不简单。

水露苍白了脸,只看着司长宁,手攥着他的衣袖,生怕他会拂袖而去。可他垂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

还是一声呼唤,打破了僵局。

原来是陈小姐到了。

陈美娴,司长宁将要与之结婚的对象。

司长宁退开了一步,任陈美娴挽住了他的手。而水露就那样站在原地,以为自己会站成一个风干了的石头人。

音乐还在响。陈美娴礼节性地和水露打过了招呼,就和司长宁滑进了舞池。

真可笑,这人生本就是一场笑话。

方才,他们说了什么?

哦,司长宁说的:“你们还是第一次见面。这是陈美娴小姐,今天,我也是陪她过来的。这位是……我的义女,露露。”原来,他还是要结婚的。

她茫然失措地走到一边,这里很安静,夜风撩人,露台宽敞。她在露台的沙发上坐下,从坤包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嗒”一声响,盒盖打开,里面整齐地码着一支一支香烟。

香烟的味道很奇特,清清冽冽的,即使不点燃,也能闻到香味。她取出一支,细细抚摸,如抚摸这世上最完美的情人。她置于鼻端仔细嗅了嗅,然后取出火机点燃。可风太大,她的手颤抖不已,怎么也点不着。

暗地里走出一个人影,他弯下腰,将火机递过来,替她点上了火。

她吸了一口烟,却被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他一声轻笑,接过了她的烟,原来真的是他一直在抽的牌子,估计也是那位司长宁惯常用的。“不是这样吸烟的。要深深吸一口,含在肺腑,经由鼻端,再慢慢地渗出,像在品这世上,最甜美的毒药。”他说着,吸了一口,再慢慢地呼出。

隔着烟雾弥漫,她看他,可看不真他。“就因为他?”他看进她的眼里。

她笑了笑:“不然,你以为是什么?那晚,他对我说,他要结婚。所以,我喝多了。不过是一时激情,不至于让纪少你念念不忘吧!”“可是我品尝过了,宝贝,你很甜。我不打算放手。”他笑,继续在那儿吞云吐雾。“无耻!”

她站起要走,却被他拦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那是另一场宴会。

但与方才的衣香鬓影不同,这里是真正的搏杀。

俩人经由侍者带路,进了一个包厢。兴许是自己太寂寥,才会在这样的夜里,随了他去任何一个地方。她没有选择,是司长宁,逼得她没有选择。

这边的相关人员已经在等着了。

原来,纪慕是来谈生意的。他们纪元集团的一系列高级商厦连锁要进驻香港。地皮也已经批了下来,但相关环节层层叠叠下来,十分烦琐,生意并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谈成的。他已经周旋了许久,特意由上海来香港也已经有好几次了,可这商厦开工批文却迟迟办不下来。

他把这边的合同与报表再给对方过目了一遍,双方也算是有诚意的。再兼纪慕亲自来了好几次,可谓是诚意十足了,所以这最后一张批文,对方只让他放心,三天后,一定批下来。

得了对方这句话,他才放下心来,与对方喝起了酒。

她这个会挡酒的秘书,自然得发挥效用了,替他挡了不少酒。这几块地皮,是由容华集团旗下的地产公司投得,也是和纪元集团共同开发的。她替纪家工作,也就是替容华工作了,道理是一样的。一个能挡酒的秘书,合作伙伴间互相借出不是什么稀罕事,她就替容华的其他生意伙伴挡过无数次酒。“这位小姐真能喝,厉害!”对方的陈总竖起了大拇指。“她可是我们的金牌秘书。”纪慕笑了笑,显然有些醉意了。其实,大部分的酒,他都替她抢着喝了。

那一晚,两个人搀扶着回的酒店,大家都吐得昏天暗地的。她才明白,原来这才是容华借调她过来的原因。这个陈总根本就是个千杯不醉,他们二人轮流灌陈总一人,陈总才倒下。倒下前,居然还说,他很高兴,终于遇上能放倒他的人了。此人,真可谓是商界里的奇葩。“他只要喝醉了,一切好说话。”纪慕斜躺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女孩子家的,以后还是少喝点。跟在容华身边可以学到很多,不一定非得替他挡酒的。”他的声音冷冷清清的,但是居然为着她着想。

她头靠在沙发脚上,身子累得倒在地毯上,一动不动的。忽然,就觉得眼眶热了。她双手抱着膝盖,她一直是渴望有人关心的。可真正想的那个人,却不愿意再关心她了。

后来,她怎么睡过去的,都不知道,只知道醒来时,她是睡在床上的,而他一直躺在沙发里。他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腿也没地方摆,就那样一并缩在沙发里。他在睡梦中,都是眉头紧蹙,与平常的花花公子模样很不相同。

风过,吹起洁白的窗纱,日光似水,搅起一圈圈淡金色涟漪。风吹拂过她的脸庞,她蹲了下来,看着沙发上熟睡的男子。他有一张娃娃脸,眼睛大而狭长,看人时总是似笑非笑的,可紧闭时,却是安静乖巧的。他还有酒窝,只有笑意直抵眼睛时,才会显出。他的鼻子挺秀,衬着一张轮廓俊秀的脸。

这是她第一次认真看他。他们有过最亲密的交汇,可分明又是那么陌生的两个人。

她一叹,心下明白,他始终不是他……第二章被遗忘的时光I love the most[1]

回到上海,在偌大的会议厅里,水露得到了容总的点明表扬。她将客户伺候得很好,那位千杯不醉的陈总是出了名的难缠,居然也被她打发掉了,使得容华集团的业务得以顺利拓展。

容华与她始终保持着老板与员工之间的距离,但明珠却乐于与她交朋友。

明珠也从香港回到了上海,宣传事宜也并没有结束。之前,明珠名不见经传,可戛纳封后以后,个个都知道了她的名字。

其实,明珠的家世也属上佳。父母是上海著名大学的教授,而爷爷是退休的省级高级干部,说是书香门第,高干子弟也不为过。只是她一心热爱演戏,才会进了娱乐圈,可她一直洁身自好,也只接拍文艺片,所以为人十分低调。那些娱乐圈里的有心人,想挖一挖她的边角料和丑闻,也不可得。

她经常约水露出来玩,约多了,水露也不好拒绝。

晚上,水露正在加班,却接到了白明珠的电话。“出来玩呗!”白明珠在电话那头都是笑嘻嘻的。“还在替老板卖命呢!”她一边讲电话,一边做文件记录。“阿华,他还在和那群公子哥玩呢,就剩了我一人无聊。老板都打马虎眼,你这个员工,要不要那么拼?”明珠调侃起来。

水露听了,心思一动,只要不是和他们那一帮公子哥聚在一起,她倒是无所谓的。见手头的东西也做得差不多了,水露也就答应了她的约会。

等赶至咖啡馆时,白明珠已经等着了,见了她,笑眯眯地说:“一回到上海,就不认得人了?”“大明星,哪敢,哪敢。”水露笑着应了话,还不忘俏皮地调侃了一句,“还不是你,落单了,深闺寂寞了,才想到我。”

明珠啐她一口:“谁深闺寂寞了?你说话都不带谱!”

两个好闺蜜嘻嘻哈哈地坐了下来。

这里的气氛十分不错,安静,适合聊天。淡淡的歌声飘来,是爵士乐。墙上壁灯有些暗,浸染墙体上暗红的花卉,桌子上,各置有一个椭圆形宽口的琉璃杯子,杯子里置有红烛,红烛摇曳,琉璃杯子也变得光影流动起来。一切都是美的。

两个女生絮絮地说着话,一天的疲劳也似淡了几分。

其实,是纪慕想见她,所以暗中托明珠约见了她。他就坐在另一桌上,可她没有发现他。

桌子上还置有一个水晶碗,里面放有一朵小小的粉色玫瑰,漂浮于清水上,花瓣点点,十分美丽。水露一时玩心起,捞起花瓣,可花瓣随了水流,又从她青葱的指尖流进了碗里。水珠沾上她洁白的手,盈盈的光亮倒映在她的眼中。她一笑,竟托起那朵玫瑰,吹了吹,水珠飘洒,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切那样美好,纪慕竟怔住了,连走到她那一桌的勇气也没有了。

过道传来一阵熟悉的味道,是淡淡的烟味。他一怔,就看见司长宁自他身后走了过去,在她那一桌坐下。“露露,你许多天没回家了。”司长宁并不在意,还有旁的女生在。

水露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尖锐起来:“陪陈小姐从香港选婚纱回来了?还是和她在这附近逛?”“我是来找你的。”司长宁一声叹。

车子已经停在了楼下,她上了他的车,离去。“公司有员工宿舍的。”水露只觉得疲倦。既然,他不愿再和她住在一起,又何必还要来找她。“你住不惯的。”他笃定。“哦,我怎么觉得好着呢!”她挑衅。

一声笑自他胸腔溢出:“你也不看看你那宿舍里铺的是什么地板,意大利空运过来的防滑地砖、德式的厨具,更不要说那一整套的迪奥的居家装饰?”

他就是看准了她,已经养成了一个公主习性,再也受不得半点苦。她的脸“噌”地就红了,赌着气,不说话。“怎么,不请我到你宿舍坐坐?”他揶揄。“司长宁!”她连名带姓地叫他。“我还是喜欢,你像小时候那样叫我。”他的笑意有些疲倦。人前,他从不明说彼此的关系,他可以是她的叔叔,她的义父,她的监护人。“长腿叔叔?”她大笑起来,“可我已经长大了,而且,故事里,小女孩最后还是嫁给了她的长腿叔叔。”

她的话使他有一刻怔忡。

最后,车子还是停在了彼此的家里。

陈小姐从来没到过这个家。

他在外面还有许多住处,他与陈小姐同居了,他与陈小姐住在另一个家里。

曾经,水露一度以为,这里会一直是她的家。十五岁前,他与她的卧室,只隔一道中门,门可开可锁,但他与她都从来没有锁上过,门是通的。可她十五岁后,他就将卧室搬到了另一层。只有香港的那一处房产,因为不常居住,所以一直保持着相通的两间卧室。

回到家,彼此都疲惫到了极点。她沐浴出来,发现,司长宁也已经沐浴过了,干爽清新,是同一款的沐浴露,将他方才女伴的香水味,洗干净了。她笑一笑,靠着沙发坐下。他已经煮好了晚餐,是煎牛排。

餐前一杯红酒。她也不是真的喝,只是坐在餐桌上,舔玩着红酒。她的小舌头卷起,卷得小小的,像一条小蛇,小小的一条,红色的,带着异样的妖艳,呼吸间,是甜蜜的香。其实是果香,可司长宁却感觉到了她的馥郁,是她身体的甜香。而他觉得,那舌头真像条小蛇,似乎嗖嗖地往人心里钻。“哪有这样喝酒的?”他觉得躁动不安,一把抓住了她握酒杯的手。她的手冰凉,而他的手,炙热滚烫,像一块烙铁,灼得她缩了缩手。“你很热?”她微笑。[2]

他放开了她,垂下了眸,喃喃:“果然,我不该再和你住在一起。”“你不是早搬到陈小姐那里住了?”她哂笑,见他蹙了蹙眉,再道,“小时候,不是你教我品酒的吗?就该卷起舌头,一点一点地抿。”她的笑声,充满了诱惑。“快吃吧,菜都凉了。”他情绪不辨。

客厅里,来回播放着的,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

俩人都陷入了沉默。

忽然,水露问了出来:“当初为什么想到收养我?”“因为你是个孤儿。”他答,依旧优雅地摆弄着刀叉。“孤儿有很多。”她说。起码,孤儿院里有一大堆,数也数不过来。“那时,你还那么小,见到了谁都怕,却不怕我。你抱着我的脚,不让我走。而那时,也是我人生中的最低谷,父亲死了,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没有了,女朋友也抛弃了我。”他苦笑。

这些,他从未对她说过。“原来,你也是孤儿。”她喃喃。“是的,我们一直都是孤儿。”他答。所以,他与她注定了,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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