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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8 21: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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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希兹女男爵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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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老人

角落里的老人试读:

一 芬丘奇街谜案

出场人物:

说故事的老人

听故事的女记者

威廉·克肖(疑似受害人)

他的妻子

弗朗西斯·梅瑟斯特(疑似凶手)

卡尔·穆勒(克肖的朋友)

1

角落里的老人把杯子推到一边,靠在桌子上。“谜案!”他评价道,“如果调查时都用用脑筋的话,任何案子都无‘谜’可言。”我大吃一惊,透过报纸的上沿瞟着他。对让我这么入迷的观点,我曾经说出过我的想法吗?很难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坐在那里的老人所说的话正是我所想的。无论如何,他的样子足够让我好奇的。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像他那样苍白、消瘦,还顶着一头很滑稽的浅色头发,整整齐齐地从一边梳到另一边,盖着他很明显的秃顶。我朝他善意地笑了笑。他看上去很神经质,坐立不安,并总摆弄着一根绳子。他那修长、纤细并一直发抖的手指不停地给绳子打结,各种精巧又复杂的结,然后又解开。“不过,”我不动声色地说,“这份权威报纸里的报道会告诉你,就在过去的一年里,至少有六件案子让警察局束手无策,作案的那些人至今还逍遥法外。”“对不起,”他心平气和地说,“我可从来不敢说,对于警察来说也没有谜案可言。我只是说,如果有人用脑子去调查的话,什么都不是谜案。”“所以,芬丘奇街谜案也不算什么喽。”我讽刺他说。“芬丘奇街谜案是最不值一提的。”他平静地回答道。我敢说,在过去的十二个月里,这个被称作芬丘奇街谜案的离奇案件已经把喜欢推理的男男女女搞得个个思维混乱。所以,这个角落里的羞涩老人的态度实在让人着恼。我反唇相讥,想打击一下这个家伙自以为是的嚣张气焰。“这样的话,如果你不去给那些找错了门路的警察们提点宝贵的建议,那真是可惜了。”“真的吗?”他还能风趣地答话呢,“不过,你要明白一点,我很怀疑警察会不会接受这些建议。而且,如果让我去做一个侦探,我的个人倾向总会和我的责任相冲突。我的情感往往会站在罪犯那一边,因为他们如此机智精明,足以牵着整个警察局的鼻子走。”我不知道对于这件案子你记得多少,“他继续不动声色地讲,”起初,这个案子也让我很困惑。去年的十二月十二号,一个衣着窘困,但看上去曾经富足过的女人去苏格兰场报案,说她的丈夫威廉·克肖失踪了。她丈夫这个人没有工作,似乎也居无定所。当时一个朋友陪着她,是个满面油光的德国胖子。警察听了他们的描述,立刻就采取了行动。“那是在十二月十号,大概下午三点钟左右,那个德国人卡尔·穆勒去找他的朋友威廉·克肖,想去要回克肖欠他的一笔小债。大概也就是十英镑左右。克肖的住所在菲茨罗伊广场的夏洛特大街,很是破旧。当他到达那里的时候,他发现威廉·克肖兴奋得发狂,而他的妻子却在哭。穆勒把这次的来意说明后,克肖大手一挥。然后,用穆勒自己的话说,让他‘大吃一惊’,因为克肖直截了当地要向他再借两镑,并宣称这钱马上就能帮他,以及这位雪中送炭的朋友带来财富。”经过十五分钟的软磨硬泡之后,克肖发现他的这位德国朋友谨慎又固执,于是决定让他加入这个秘密计划,并断言这个计划能赚到成千上万英镑。“我已经不自觉地放下了报纸。这个神经质的、有着清澈眼睛的和善陌生人,讲起故事来有种特殊的吸引力,让我不知不觉就入迷了。”我不知道,“他接着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德国人对警察的证词,还有那个妻子,说不定已经是寡妇了,她提供了更多的细节。简单地说,三十几年前,克肖还是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一个伦敦什么医院的学生。他有个名叫贝克的好友。当时他们俩和另外一个人住在一起。“后来有天晚上,那个和他们合住的家伙带回去一笔巨款,说是在赌马场上赢回来的。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他在他的床上被谋杀了。幸运的是,克肖有不在场的确凿证明:他那天晚上在医院里值班。但贝克却失踪了。对于警察来说,贝克失踪了;可是对于善于观察的克肖来说,却不是这一回事,至少他说他不这么想。贝克聪明地设法逃到海外,经过辗转周折,最后在东西伯利亚的海参崴定居。他化名为梅瑟斯特,通过从事皮草生意积累了很可观的财富。”现在请注意,每个人都知道这个梅瑟斯特,知道他是个西伯利亚的百万富翁。在克肖的故事里,他以前叫贝克,并被指认三十年曾是个杀人凶手,但却未经证实,对不对?我现在跟你说的只不过是,十二月十号那个重要的下午,克肖对他的老婆以及他的德国朋友所说的故事。“根据克肖所说的,梅瑟斯特在他聪慧狡黠的生涯里,也犯过一个严重的错误,他曾经给老朋友威廉·克肖写过四次信。其中有两封信跟案子无关,那都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而且,克肖说,他很久之前就丢了这两封信。据他讲,在第一封信里梅瑟斯特(那时还叫贝克)写道,他花光了所有那次偷来的钱,现在在纽约一贫如洗。”那时的克肖经济状况看来还不错,看在旧交情的面上给他寄了十英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后来克肖渐渐走下坡步,已经化名为梅瑟斯特的贝克给老朋友寄了五十英镑。在这之后,就跟穆勒推测的一样,克肖变着花样地向梅瑟斯特要钱,并且还加以要挟。其实,这位百万富翁住得那么遥远,这些要挟根本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过现在,故事的高潮到了。经过反复思量,克肖最终决定把最后两封梅瑟斯特的来信给穆勒看。不知你还记不记得,这两封信对这件离奇的谜案来说非同小可。我这里有这两封信的复本。”说着,角落里的老人从破损不堪的皮夹里摸出一张纸,小心翼翼地打开它,读了起来:先生,你对金钱过度的索取是可笑而又完全无理的。我已经给了你足够多的帮助,甚至早已超过了你应得数目的最大限度。不过看在旧日的情分上,也因为你曾经在危难时刻向我伸出过援手,我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再利用一次我的感恩之心。我的一个朋友,一个俄国商人,也和我有生意上的往来,他最近会乘游船去一些欧亚地区的港口。他邀请我和他一起结伴到英国。我也厌倦了海外的生活,很想能在三十年后再见一次故土,所以决定接受他的邀请。我不知道我们到达欧洲的确切时间,但我保证只要我一到合适的港口,就会再给你写信,和你约定在伦敦见面的事宜。但是,请注意,如果你索求过分,我绝不会理会。我是全世界最不可能受你胁迫的人。你真诚的弗朗西斯·梅瑟斯特“第二封信是从南安普顿寄来的,”他一如既往地从容,“奇怪的是,这是梅瑟斯特的来信里,唯一一封还保存着信封和日期的。那封信很简短。”他说着又再一次读起那张纸条:亲爱的先生,关于我几个星期前的那封信,我想跟你说,特斯科·瑟罗号会在十号,也就是下个星期二到达蒂尔伯里港口。我会在那里上岸,然后搭乘第一班火车赶往伦敦。如果你愿意,你下午晚些时候可以在芬丘奇街车站的头等候车厅见到我。我想都过了三十年了,你不见得还认得出我的长相。我到时会穿一件很厚的阿斯特拉罕毛皮大衣,戴一顶和大衣配套的帽子。你认出我后就跟我打个招呼,我会亲耳听听你要说的话。你忠实的弗朗西斯·梅瑟斯特“就是这最后一封信引起了威廉·克肖的狂喜和他妻子的眼泪。用那位德国朋友的话来形容,他在屋子里就像只困兽一样来回走动,一边走一边手舞足蹈、胡言乱语。然而克肖夫人却忧心忡忡。她不相信这个国外的家伙。何况她丈夫说,这个家伙还曾经昧着良心杀过人。她害怕这个家伙为了永绝后患,会再次铤而走险。女人嘛,她还觉得这个所谓的机会很不光彩,因为她知道在法律上,敲诈勒索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这可能是个阴险的骗局,最起码有些古怪,不然为什么梅瑟斯特不在次日与克肖在宾馆会面,她争辩说。一千个疑惑让她焦虑不安。但德国胖子还是被克肖说动了,数不清的金子仿佛就在他眼前半遮半掩地勾引着他。他借给克肖两英镑,让他简单打扮一下自己,好去见那个百万富翁朋友。半个小时之后,克肖离开了家,这是那个可怜女人最后一次见到她的丈夫,也是德国朋友的最后一次。“他妻子焦躁不安地等了一个晚上,但他并没有回来。第二天,她在芬丘奇街附近徒劳又漫无头绪地找寻。十二号,她去苏格兰场报了案,详述了她所知道的细节,还把两封梅瑟斯特写的信交给了警察。”

2

角落里的老人喝完了他的牛奶。他那清澈的蓝眼睛里带着显而易见的满足感,一眼就看穿了我溢于言表的期盼和激动。“那是在三十一号,”停了一会儿他接着说道,“两个船夫在一个废弃的船舱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这条船停在一排黑暗的阶梯下面,这些阶梯从一个仓库一直通向伦敦东部的河里。我有这个地方的照片。”他说着从他的口袋里翻出一张照片拿给我看。你看,我拍照片的时候,那条船已经被挪走了。不过你还是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绝佳的杀人地点,让凶手能从容自在地割开别人的咽喉,丝毫不用担心被发觉。我已经说过,那具尸体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很可能已经在那里放了十一天之久。报纸上众说纷纭,有的说克肖夫人根据的是她丈夫的银戒指,也有的说是根据领带夹辨认出来的。“她当然激烈地指认凶手就是那个梅瑟斯特,警方对此也并无异议。就在发现尸体的两天后,这个西伯利亚的百万富翁(他已经常常被报刊这么叫了)就在塞西尔酒店的豪华套间里被逮捕了。”坦白地说,我对这一点非常费解。克肖夫人说的故事和梅瑟斯特的信件后来都被登在报纸上。请你理解,我只是一个业余爱好者,完全是兴趣使然,才想把原因找出来。即便警察已经断定这就是梅瑟斯特干的,我的兴趣只在于找出作案动机。合情合理的说法是,他想摆脱威胁和敲诈。呵呵,你有没有觉得这个说法其实不堪一击?“我必须得承认,我连想都没这么想过。”毫无疑问,一个凭借一己之力就能创下这么大财富的人,他能蠢到这个地步吗?会相信克肖这种人也能威胁到他?他肯定知道克肖手中没有半点对他不利的证据,不至于把他送上绞刑架。你见过梅瑟斯特吗?“他问道,又伸出手在他的皮夹里摸索。我说我在一个刊登图片的报纸上看到过梅瑟斯特的照片。他把照片递到我面前,又问:这张脸最让你印象深刻的是什么?”嗯,是照片上又诧异又惊讶的表情,大概是因为眉毛都没了。那个外国发型也很好笑。“都贴着头皮了,像是被剃刀剃过。完全正确!我那天早晨挤进法庭,第一眼看到被告席上的那位百万富翁,正是这一点让我记忆犹新。他很高,看上去像个大兵,站得笔直。他的脸是古铜色的,也没有胡子。他的头发剃得平平的,紧贴着头皮,像个法国人。当然,最醒目的还要算他光秃秃的眉毛,甚至连睫毛都没有。这让他的脸看上去很特别,就像你说的,总是一副吃惊的样子。”不过,他看上去很镇定,坐在被告席的椅子上,很有百万富翁的派头。在向原告证人取证的空当儿,他还兴致勃勃地跟他的律师亚瑟·英格尔伍德交谈。在这些证人接受询问的时候,他用手托着头,很安静地坐着。“穆勒和克肖夫人重述了他们和警察说过的那些情况。我记得你说过你的兴趣不大,那天没去法庭听这个案子。你是不是对克肖夫人没有什么印象?没有?呵呵,我拍过她一张照片。这就是她。她就站在证人席上,很郑重其事地穿了一身精致的黑纱,带着一顶原本应该镶着粉玫瑰的帽子,一些玫瑰花瓣还零零星星地粘在黑纱上,在一片深黑色里若隐若现。”她不愿意正眼看凶手,所以把头扭到法官这边。我猜测,她一定很爱她那个无赖丈夫吧。证据如下:她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巨大的结婚戒指,还把自己全身裹进黑色。她坚信那个在被告席上的人就是杀死克肖的凶手,并在他的面前悲悲切切的,好不凄惨。“我为她感到一阵难以形容的难过。同样的,对穆勒也是,他只不过是胖了一点,油光可鉴了一点,爱吹牛了一点。他把出庭作证当成一件天大的事,用套着好几只铜戒指的胖手抓着两封涉案的信件——这都是经他辨认过真伪的。这些信件可都曾经被他看做是通往显赫(不如说是声名狼藉)之地的通行证啊。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让他很失望,律师先生说没有任何问题要问他。可惜了穆勒那一肚子完美无瑕的说辞,他本准备了全套无与伦比的控诉,说那个混蛋百万富翁是如何如何布下圈套加害他的朋友克肖;又是如何如何把他杀死在东部一个鬼都找不到的地方。”然而,此后的事就很戏剧化了。穆勒从证人席上下来,和已经完全崩溃的克肖夫人一起离开了法庭。“编号为D21的警察开始叙述当时逮捕的情况。他说,当时犯人似乎完全搞不懂为什么要逮捕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听了一遍来龙去脉,他意识到抵抗也是徒劳无用的,就乖乖跟着警察走了。豪华辉煌、熙熙攘攘的塞西尔酒店里,甚至没有一个人意识到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然后观众席上发出了如愿以偿的唏嘘声。这时‘好戏’才刚刚开始上演。芬丘奇街火车站的服务生詹姆斯·巴克兰德先是发誓他说的都是真的云云。这倒没什么。他说十二月十号下午六点钟,那天的雾可是记忆中罕见的大雾,五点零五分从蒂尔伯里来的火车整整晚点了一个小时。他那时在进站的站台上,有一个头等厢的乘客向他致意。他几乎看不到那个人的脸,因为他整个人都裹在一件黑色的皮毛大衣里,又戴了一顶皮毛的旅行帽。“那个人有不少行李,行李上都有‘F·S’的标志。他让詹姆斯·巴克兰德把这些行李都搬到一辆四轮马车上,只有一个小提包他自己拿着。看到他的东西都安置妥当了,这个穿皮毛大衣的陌生人付了服务生小费,告诉他就在这里等他回来。然后,他往休息室的方向走去,还拿着那个小提包。”我在那儿等了一会儿,‘詹姆斯·巴克兰德说,’跟司机谈论了一下大雾天气,后来看见南部列车进站的信号,就去干我的事了。“法庭强烈要求他确认那个穿皮毛大衣的陌生人放好行李、走进等候厅的时间。服务生很肯定地说,‘绝对不可能迟于六点。’”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还是没有问题要问,下一个出庭的证人是那个马车车夫。“他确认了詹姆斯·巴克兰德说得没错,那个穿皮毛大衣的绅士的确是那个时间找的他。行李把他的马车塞得满满当当的,然后这位绅士告诉他就在那里等着。车夫的确等了他,在漫天大雾里等到不耐烦,甚至正经想过要把这些行李寄存在失物招领处,出去再拉一趟活儿。最后,直到八点四十五,那个裹着皮毛大衣和帽子的绅士急匆匆地走来,又急匆匆地上了车,告诉他马上把他拉到塞西尔酒店去。这个车夫声称,发生此事的时间就是八点四十五。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还是没发表任何看法。而弗朗西斯·梅瑟斯特呢,竟在拥挤又憋闷的法庭里镇定地打起了瞌睡。”下一个证人是警察托马斯·特洛伊,他在十二月十号那天下午看到一个衣着不讲究,头发和胡须都蓬松凌乱的人在车站和等候厅里晃来晃去。他仿佛一直在张望着从蒂尔伯里以及伦敦南部来的抵达站台的列车。机灵的警察找到了两个互不相干的证人,他们都在十二月十号星期三下午六点十五左右看到了这个衣着不讲究的人在头等候车厅里闲逛,然后等那个身着皮草大衣和帽子的绅士一进等候厅,他便迎了上去。他们两个人交谈了一会儿,没有人听见他们说了什么,然后他们就一起走了,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弗朗西斯·梅瑟斯特从迷迷糊糊中惊醒,和他的律师小声嘀咕了些什么。只见律师一边点头,一边微笑以示鼓励。塞西尔酒店的工作人员出面证实梅瑟斯特先生大约于十二月十号星期三晚九点三十分左右到达酒店,他当时乘坐一辆马车,并且带了许多行李。这个案子的起诉到此为止。所有的人仿佛都已经看到了梅瑟斯特被吊上绞刑架。这些自以为是的观众带着那么一点无所谓的好奇心来等着听听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有什么要说的。他,那当然是当今法律界最时髦的人物。他那懒洋洋的态度,漫不经心的语调,着实风靡一时,惹得许多富家公子哥儿竞相模仿。“不管就事实而言还是在人们的想象之中,这位西伯利亚富翁的脖子,都差不多已经悬在绞刑架上了。甚至就在这危急关头,亚瑟先生还是舒展了一下他修长的双臂,又慵懒地靠在桌子上。不出所料,这个动作引起了观众们一阵窃笑。他就在等着这个效果——亚瑟先生天生就是个演员——毫无疑问,他达到了他的目的。然后他用他散漫的语调,极为平和缓慢地说:‘所谓遇害者威廉·克肖,据说是在十二月十号星期三下午六点十五到八点四十五遇害的。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现在要传召两位证人,这两个人都于十二月十六号星期二下午亲眼见到了这个威廉·克肖,他还活着。他要真的已经被杀的话,都死了六天了。’”这几句话像炸弹一样在法庭里炸开了。甚至连法官大人都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我旁边的那位女士好不容易克服了她的震惊,她得缓过神来,考虑考虑是不是要把晚宴给推掉。“对于我来说,”角落里的老人说道,他的表情混杂着神经质和洋洋得意。我从来没见过这两种神态还能够和平共处,哈,跟你说,我早就知道这个案件的问题出在哪里,所以我一点儿也没像旁人那样大惊失色。你大概还记得,这个案件离奇的过程把警察们彻底搞糊涂了——可以说,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被搞得稀里糊涂。商业街一个酒店里的老板特里尼纳和一个服务生都信誓旦旦地说,十二月十号下午三点半左右,他们都看到一个衣着不怎么样的人懒洋洋地坐在咖啡屋里,要了一些茶。他看上去很激动,说了许多话。他告诉服务生他的名字叫威廉·克肖,很快全伦敦城的人就会都谈论起他,还说他的好运气就要来了,马上就要发一笔意外横财,翻身成富人了。诸如此类,没完没了的废话。“他喝完茶以后又晃荡了出去。还没等他从街角处消失,服务生发现这个衣衫不整又喋喋不休的家伙丢了一把旧伞。根据这家颇具声誉的饭店的惯例,特里尼纳小心翼翼地把伞收好,等着说不定哪天这位顾客发现自己丢失了东西,上门来取。就在大约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是十六号星期二的下午一点钟,那个衣衫不整的家伙来要回了他的雨伞。他吃了一点午饭,又和服务生闲谈了一会儿。特里尼纳和服务生描述的威廉·克肖的长相,和克肖夫人对她丈夫的描述完全一致。”奇怪的是,他似乎非常粗心大意,这回又把一个皮夹丢在了咖啡室,服务生在桌子底下发现了它。皮夹里有各种各样的信件和账单,都是给威廉·克肖的。这个皮夹被当场出示,重回法庭的卡尔·穆勒一眼就认出,这属于他亲爱的可怜朋友‘威廉’。“这是第一件不利于原告的事实。你得承认,这事确实挺难应付的。原本的推测已然如同纸屋一样摇摇欲坠、不堪一击了。不过,梅瑟斯特和克肖曾经会过面这已经是个无可争辩的事实了。那个雾天夜晚里的两个半小时还存在着,这一点还让人有稍许安慰。角落里的老人停顿了好大一会儿,让我一个人干着急。他神经质地玩着他的那根绳子,打着那些复杂、精细到极点的结,直到上面没有一寸空余的地方可供他发挥。”我向你保证,“他终于开口了,”就在那一刻,整个谜案对于我来说,就跟暴露在日光下一样清楚明了。我就不理解,为什么法官会浪费他和我的时间,去问和梅瑟斯特的过去相关的一些事。他认为那是问题之所在吧。弗朗西斯·梅瑟斯特已经完全从他的睡意里清醒了,讲话带着奇怪的鼻音,却没有什么明显的外国口音。他平静地否认了克肖对他过去的描述,申明他从来没叫过贝克,也绝对没在三十年前卷入什么谋杀案中。“不过,你认识这个叫克肖的人,对不对?‘法官固执地问道,’毕竟你曾给他写过信。”对不起,尊敬的法官大人,‘被告人平静地说,’在我的印象中,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叫克肖的人,我可以发誓我从来没有给他写过信。“从来没给他写过信?‘法官提醒式地反驳他,’这倒是个新鲜的辩词。要知道我现在手上就有两封你写给他的信。”我从来没写过这些信,尊敬的法官大人,‘被告坚持说,’那不是我的笔迹。“这一点很容易证明,‘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用他那漫不经心的语调说着,向法官递交了一个小盒,’这里是我的委托人来这里之后写的一些信件,其中的一些还是在我眼皮底下写的。”就像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所说的,这一点很容易证明。在法官的要求下,嫌疑犯在一张便笺纸上写了几行字,又写了好几遍他的签名。书记员的惊讶跃然脸上,两种字迹完全没椠有丝毫相似之处。“案子突然又扑朔迷离起来。那个在芬丘奇街火车站和威廉·克肖会面的人究竟是谁呢?嫌犯对他在英国上岸后的行程给出了十分合情合理的解释。”我是搭乘特斯科·瑟罗号来的,‘他说,’这是我朋友的游艇。当我们到达泰晤士河河口的时候,正下着漫天大雾。一直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被通知可以安全上岸。我的俄国朋友不愿意上岸,因为他一直很害怕这个总是大雾弥漫的城市,所以当即就转道去了马德拉。“我实际上是在十号,也就是星期二登陆的。立刻就搭乘火车。”

3

角落里的老人那滑稽的瘦脑袋歪向一边,看着我;然后他拿起他心爱的绳子,谨慎地把他打的结一一解开。当绳子恢复平展时,他把它放在桌子上。“如果你愿意,我会带你一环接一环地梳理一下当时我推理的过程。这肯定会引领着你,就像曾经引领着我一样,挖出这个谜案中唯一可能的结论。”首先,“他紧张地好动起来,再一次拿起他的绳子,每分析出一个环节就编出一系列的结,让航海教练也会自愧不如,”很显然,既然克肖通过两封信清楚地知晓梅瑟斯特的到达日,说他们两个毫不相识是不可能的。现在对我来说很清楚的是,除了梅瑟斯特以外,没有人能写这两封信。你可能要跟我争执,说在被告席上的那个人已经证明了信不是他写的。一点没错,记住,克肖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他弄丢了信封。对他来说,信封是无关紧要的。不过,从来就没什么能证明,这信不是梅瑟斯特写的。“但是——”我想说点儿什么。“等一下,”他打断了我,就在这时第二个结出现在绳子上,“有人证实谋杀案发生后的第六天,威廉·克肖还活着,还去了特里尼纳酒店。这个地方的人已经认识他了,他还那么凑巧,把皮夹丢在酒店,这样别人就不会把他的身份搞错。但却没有人问过,弗朗西斯·梅瑟斯特先生,那个百万富翁,那个下午又碰巧在干什么呢?”当然,你的意思不会是——?“我急切地说。”请再等一下,“他得意地说,”特里尼纳酒店的老板,他是怎么被带上法庭的?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或者说他的委托人,怎么会知道威廉·克肖曾在两个如此至关重要的时刻光临过这家酒店?而且还知道这家酒店的老板可以带来如此雪中送炭的证词,足以让百万富翁先生免除灭顶之灾?“的确,”我很想加入讨论,“通常的方法,警察——”直到在塞西尔酒店逮捕嫌犯之前,警方一直没有公开此事。他们并没有向通常一样在报纸上写,‘如果任何人知情’诸如此类的话。如果酒店老板通过往常的渠道知晓克肖的失踪案,他会跟警方联络。但却是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把他传进来。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怎么会知道他的一举一动?“当然,你的意思不会是——?”第四点,“他继续得意地说,”没有人向克肖夫人索要她丈夫的笔迹样本。为什么?因为,呵呵,警察就跟你想象得那么聪明,他们从一开始就错了。他们相信威廉·克肖已经被谋杀了;于是一直在寻找威廉·克肖。“十二月三十一号,两个船夫找到了那具被认为是威廉·克肖的尸体。我给你看了发现尸体的那个地方的照片。凭良心讲,那里又黑又凄凉,是不是?那种地方,正是那些只会欺负弱小的胆小鬼作案的地方。他们会把不设防的陌生人骗去那里,先杀了他,再把他洗劫一空,包括值钱的东西、文件和身份证明,然后把他扔在那里任其腐烂。尸体在一个停在岸边多时的废船上,在这些台阶下面。尸体已经腐烂到不能再腐烂了,当然是不可能被辨认出来的。但警察却能做到——这尸体是威廉·克肖的。”他们从来想都没想过,这是弗朗西斯·梅瑟斯特的尸体,而威廉·克肖恰恰是谋杀他的凶手。“啊!这是一个聪明绝顶,才华横溢的构想。克肖是一个天才。想一想啊,他的乔装打扮!克肖的胡子和头发都很蓬松凌乱。他却剃光了他的眉毛!在法庭上,连他的妻子也无法认出他来。而且别忘了,他在被告席里,她没有怎么看见他的脸。要知道克肖那个人,可是衣衫不整,成天无精打采,还佝偻着腰。”梅瑟斯特,那个百万富翁,他似乎曾经效力于普鲁士军队。然后,关于他重返特里尼纳酒店,这可真是可爱啊。他拖了时间才去,因为他得买个和剃掉的那个一模一样的胡子和假发。把自己打扮回自己原来的样子!天衣无缝!那丢失的皮夹!他!他!他!克肖根本没有死!当然没有死,他在谋杀案发生六天之后在特里尼纳酒店被人看到,而此时百万富翁梅瑟斯特先生却长眠在公园之下,与公爵夫人的鬼魂做伴。吊死这个家伙!呸!他哆哆嗦嗦地找他的帽子,从桌子边站起来。有些激动地用他颤抖的手指毕恭毕敬地拿着帽子。我看他大步走向吧台,付了他那杯牛奶和小圆面包的两个便士,很快就从店里消失了。而我依然对着那些照片,迷茫着、困惑着;依然盯着那条长长的绳子,绳子被密密麻麻的结覆盖着,从这头到那头,像是在困惑,又像是在懊恼,仿佛角落里谜一般的老人。

二 地铁里的神秘命案

解释每桩谜案的角落里的老人

在ABC小店吃午餐的女记者赫泽登先生(航运代理商)赫泽登夫人(他的妻子,死于地铁里)弗兰克·埃林顿(疑似杀手)安德鲁·坎贝尔先生和詹姆斯·弗纳先生(向弓箭街警察提供线索的证人)

出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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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不能给我描述一下刚才坐在你旁边的人,就是你刚才喝咖啡、吃饼干时旁边坐着的那个人?”那天角落里的老人这样跟我说。我进ABC小店的时候,他还是坐在老地方。可在我用便餐的时候,他一句话也没跟我说。我那时正在想着他怎么连句“早上好”也不说,真是没礼貌,他就冷不丁问了我这句话,惹得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你有没有一点印象?他是高是矮,是黑还是白?”他继续问。我对他的古里古怪报以冷漠的态度,但他似乎丝毫没有被我的态度所干扰,“你到底可不可以告诉我他什么样子?”“当然可以了,”我不耐烦地回答说,“但我不觉得描述一个ABC小店的顾客会有什么意义。”他沉默了一会儿,一边神经质地在口袋里摸索那根必不可少的绳子。当他找到了这个不可或缺的“思维助力器”后,又眯缝着眼睛看了我一眼,别有用心地问:“就假设这个至关重要,你必须得精确地描绘出今天在你旁边坐了一个半小时的那个人长什么样,你会怎么说?”“我会说,他中等个头——”“五英尺八,还是五英尺九,或者是十?”他不急不慢地打断我。“谁能看出一两英寸的区别?”我执拗地回答,“他肤色中等。”“什么叫肤色中等?”他温和地询问。“就是不算白也不算黑——他的鼻子——”“那,他的鼻子什么样?你能大概画个素描吗?”“我又不是画家。他的鼻子笔挺——他的眼睛——”“他的眼睛颜色既不深也不浅——他的头发也是同样的‘独特’——他不高不矮——他的鼻子又不算鹰钩鼻,说他塌鼻子也不对——”他装出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概括了我说的话。“没错,”我也不甘示弱,“他就是一个普通长相的人。”“比如说明天,如果把他丢到一群‘不高不矮、不黑不白、鼻子不大不小’的人群里去,你还能认出他吗?”“我不知道——可能吧——他绝对不是那种相貌突出,让人一眼就能记住的人。”“一点儿都没错,”他身体向前倾,像个刚从弹簧盒里弹出来的玩具,“完全正确。你是一个记者——最起码你自己这么说——观察和描述一个人应该是你所擅长的。我不是指那些有着撒克逊特征的特殊人,蓝眼睛、高贵的额头和古典的脸庞。我说的是普通人,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个是普通英国人,他就是其中一员。好比一个普通中等阶层的人,他不高不矮,胡子遮住嘴巴,胡子颜色不深也不浅,他的礼帽正好盖住额头。事实上,这个人穿得跟他成百上千的同伴们一样,动作一样,说话方式也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试着去描述他,试着去把他认出来,比如说花一星期的时间,把他从另外八十九个普通人里分辨出来。往坏里讲,如果他碰巧犯了什么罪,你的辨认很可能把他的脖子套到绞刑架上。“试着去描述,我想,在你彻底失败之后,大概会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地铁谜案依然没有破,为什么这个罪大恶极的恶棍还逍遥法外。”我想这大概是我一生中仅有的一次,我竟然真的很想帮警察一回,告诉他们我的看法。坦白告诉你,虽然我很佩服这个冷血杀手的聪明才智,但让这个家伙逍遥法外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就在伦敦地铁中心线刚刚开始运营没几天,大家都图新鲜挤在里面,旧的地铁线路里没几个人。不管怎样,当六月十八号下午四点,那列地铁开进奥德盖德站时,头等车厢里几乎空无一人。”列车员在站台进进出出,检查每个车厢,看看是否有人丢了什么东西,哪怕只是一张半个便士的报纸。他还打开了一个头等车厢的车门,发现有一位女士坐在车厢另一头的角落里,头朝着窗户。她显然忘记了,在这条路线上,奥德盖德站是终点站。“小姐,您要去哪里?列车员问。”那女士还是一动不动。列车员踏进车厢,以为这位女士可能睡着了。他轻轻地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看了一眼她的脸。用他自己的语言说,他当时就像‘砰’地被打了一闷棍。她的眼神呆滞,面色发灰,脑袋僵硬,这无疑是死人的样子。那个列车员慌张仓促地把车厢锁了起来,把车站里的一些工作人员召集起来,派了一个人去警察局,派另一个人去找站长。幸好下午那个时段进那个站台的列车不多,所以并不很拥挤。

所有的列车都是西向的。不一会儿,一位巡查员、两名警察以及相伴而来的一名侦探和一名医生出现了,都在那节头等车厢边止住了脚步。这时几个闲逛的人才意识到,一定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了,都向这儿涌来,好奇地张望,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这成了当天晚报的新闻。标题很吸引人,叫‘地铁里的自杀之谜’,似乎已经对这不寻常的案件做出了判断——自杀。医生很快就得出了结论,列车员没有错,那条生命已经离开人世了。”那位女士很年轻,她的五官因为受到骇然的惊吓而严重扭曲,不过在此之前,她一定很美丽动人。她的穿着打扮很优雅,有些花边小报甚至给他们的女性读者详细描述了死者的穿戴,包括她的礼服、鞋子、帽子以及手套。“她右手的手套似乎脱了一半,拇指和手腕都露在外面,那只手上还握着一只小坤包。警察把包打开,想看看有没有可能在里面找到死者的身份证明,可是只找到了几块零散的银币,一瓶嗅盐,还有一个空的小瓶子,已经送往医生那里分析检验了。”正是这个空瓶子的出现,让大家认为地铁里发生的命案是自杀所致,这个说法广为流传。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这位女士的身上还是车厢里,都没有半点挣扎或者抵抗的痕迹。只是,那个可怜女子的眼睛仿佛在述说着突如其来的灾难,述说着一个措手不及的死亡景象。那个瞬间可能只有千分之一秒,却给她的面部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否则,那张脸该多么静如止水啊。2“死者的尸体被送往停尸房。当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指认出她来,或是为她的死亡之谜提供一点点线索。”反倒是有相当一部分无聊的人——不知道是真是假——借口自己的亲戚朋友失踪了,获准去看尸体。大概是下午八点半左右,有一位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子,乘坐一辆小马车赶到了警察局,把他的名片递给监管员。他是赫泽登先生,一位航运代理商。有两处住址,一个是东中区皇冠路十一号,另一个是肯辛顿艾迪生路十九号。“那个年轻人看上去神情抑郁,很可怜。他紧张地抓着一张《圣詹姆斯》报,那张报纸上登有遇难的新闻。他和监管员没说几句话,只说一个和他很亲近的人那天晚上没有回家。”直到一个半小时前,他突然想看报纸,这才开始真正焦虑起来。报上对死去那位女士的描述尽管很模糊,但却让他深感恐惧。他马上跳上马车,到这里来请求监管员能让他进去看一眼尸体,好去证实他最坏的设想不是真的。“你当然知道下面发生的事,”角落里的老人继续说,“那个年轻人忧心忡忡得叫人怜悯。他走进停尸房,那位女士就躺在他的面前。赫泽登先生认出了那是他的妻子。”我说得有些夸张,“角落里的老人看着我,淡然地笑着,哆哆嗦嗦的双手一边试图把那根他一直在玩,并零散有几个结的绳子再打上一个结,”恐怕你所听说的这个故事像篇廉价小说,但你得承认,那是一个令人多么痛心的悲剧时刻啊。“人们没有为难死者的年轻丈夫,并未向他提出许多问题。况且他的状态也似乎不能接受连续询问。第二天,在法医验尸后,一些事实才浮出水面。起初,这些检验结果貌似让赫泽登夫人的这宗谜案水落石出了。其实谜案还是谜案,这些检验结果后来只是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侦讯庭上的第一个证人,当然是赫泽登先生。当他站在陪审团旁边,苦苦思考线索的时候,我想人人都很同情他。他还是跟前一天一样穿戴整齐,但看上去很焦虑,像大病了一场。他胡子也没有刮,让人觉得他似乎什么都顾不得了。他和死者结婚已经差不多有六年了。他们的婚姻生活一直很幸福,没有孩子。赫泽登夫人向来身体健康,只是最近有点儿小感冒,并一直由亚瑟·琼斯医生照看。医生当时也在场。如果法官和审讯官问他,是否认为赫泽登夫人是由于心脏病突发而引起的猝死,是否有那么一点点可能的话,医生肯定可以做出解释。审讯官很顾惜这位痛失娇妻的丈夫,他十分婉转地问出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赫泽登夫人最近的精神状况。赫泽登先生似乎不太愿意谈论。看来一定有人告诉过他,他妻子坤包里那个小空瓶的事。“就我看来,的确有几次,‘他最终还是勉强地开了口,’我妻子并不那么理智。她从前是那么的开朗活泼,但最近我看她总在晚饭的时候一个人陷入沉思,而且很明显,她并不想跟我谈这个。”陪审员继续追问那个小瓶子。“我了解,我了解,‘在一声沉重的短叹后,他回答说,’你是想问自杀的事——我真的一点都不理解——这太突然、太可怕了。她的确有时看上去无精打采、心事重重——不过只是有时候。昨天早上我去上班之前,她似乎恢复平静了,我提议晚上应该去看场戏,她很高兴,还告诉我她想去逛逛街,下午的时候要打几通电话。”你知不知道她搭乘地铁究竟是要去哪里?“唉,真的不知道。她有可能想在贝克街站下车,然后去邦德街买东西。不过有时候,她也会去圣保罗大教堂周围逛街,那她就有可能是去艾得斯盖特街站。这真的很难说。”现在,赫泽登先生,‘陪审员十分和善的说,’你可不可以尽量告诉我,你是否知道或者注意过赫泽登夫人生活中的任何事有可能导致她精神抑郁?赫泽登夫人会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苦恼,或者你曾经不乐意她和某些朋友来往?其实‘陪审员补充道,仿佛松了一口气,这个尴尬的时刻终于结束了,’我只想问你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或许可以确认大家猜测的是正确的,这位不幸的女士是因为突然的焦躁而决定去另外一个地方。“屋里沉默了一段时间,大家都看得出赫泽登先生在经受这些道德质疑时很是痛苦。他看上去苍白而虚弱,有两次他想张口说话都咽了回去,最后说话的时候几乎听不见声音。”不会的。她不可能有任何经济上的困难。我的妻子有她自己的私人财产,她也不是那种挥霍无度的人——“也没有你反对她交往的朋友?陪审员继续问。”没有任何她的朋友——我反对她交往,不幸的年轻人结结巴巴地说,说得很吃力。“查案的时候我在现场,”角落里的老人说,他已经喝完了一杯牛奶,又要了一杯,“我可以向你保证,当时在场的,哪怕是最笨的人也知道赫泽登先生在说谎。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这个可怜的女士不可能无缘无故就精神不正常了。对于她的突然死亡,也许会有第三个人,比这位闷闷不乐、痛失爱妻的年轻鳏夫更能提供线索。”这个案子比起先的时候更扑朔迷离了。你看了当时的新闻,一定记得,在两个医生陈述过事实之后,大家的情绪是多么紧张。那位女士的日常医生亚瑟·琼斯说,他最近并没有给死者看过病,但根据他的职业素养,他十分肯定地说,赫泽登夫人不可能是因为身体机能出了问题而猝死的。在亚瑟·琼斯的协助下,法医安德鲁·瑟顿做了一次尸检,他们得出一个结论:死因是氰氢酸导致的突发性心脏衰竭。但是她身体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剧毒,两个人都无法确认。“琼斯医生,我这样想对吗?死者是被氰氢酸毒死的?”我也是这样想的。琼斯医生回答说。“在她包里发现的那个瓶子里有氰氢酸吗?”曾经有过。绝对的。“你觉得,那位女士服毒自杀?”对不起,我可没这么说。这位女士的确是被毒死的,但是谁毒死了她就不得而知了。可以肯定的是,毒药是被注射进去的,而不是吞咽的。因为胃里没有任何药品残留。“而且,‘医生又回答了审讯官的另外一个问题,’一般注射了氰氢酸后会立刻死亡,不超过几分钟的时间,有可能只是三分钟的事。很可能只急促地痉挛那么一下,甚至连痉挛都没有。一般情况下,这种死亡都很突然、迅速。”我认为当时在房间里的人并没意识到医生的这个结论多么重要。这个结论的每个细节都被法医的验尸报告证实了。赫泽登夫人的确是猝死于氰氢酸中毒,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哪个人下的毒。她当时在地铁的头等车厢里,还是一天里比较繁忙的时段。这位年轻优雅的女士得有多么大胆和镇定,才能完成往自己身上注射毒药的整个过程。况且,还很可能得当着两三个乘客的面。“不过。我刚才说,我以为当时没有人意识到医生的验尸报告多么重要。其实,我错了。当时至少有三个人意识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看出案情开始向着令人惊奇的方向发展。”当然,我不能够把自己也算在内,“这位古怪的交谈者说,他有一种独一无二的自我表扬的天赋,”我想当时警察的办案方向并不正确,他们会一直错下去,直到地铁里的神秘命案和其他一直以来被错办的案子一起被时间遗忘。“我说当时有三个人意识了到法医的判断有多么重要。另两个人,一个是最初检查地铁车厢的侦探,他是一个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有一些稀里糊涂的小聪明。还有一个就是赫泽登先生。”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这是从身份卑微的埃玛·芬内尔那里了解到的。埃玛是赫泽登夫人的女仆,照那时的情况看,她是最后一个见到不幸死者的人,并且和她最后说过话。赫泽登夫人在家里吃了午饭,‘埃玛很羞涩,说话的声音细若蚊语,’她看上去好好的,也很高兴。她大概是三点半左右出门的,告诉我她要去圣保罗大教堂旁边的斯宾塞商店试穿她新做的礼服。赫泽登夫人本来打算早上去的,但埃林顿先生的来访让她没去成。“埃林顿先生?‘陪审员随便一问,’埃林顿先生是谁?”但是,埃玛却觉得这个问题很难解释,‘埃林顿先生——就是——埃林顿先生。’“埃林顿先生是一位他们家的朋友。他住在艾尔伯特府邸的一个公寓里。他经常到艾迪生路做客,而且一待就是很晚。”在反复询问下,埃玛终于说出,最近赫泽登夫人和埃林顿先生出去看过好几场戏,他们一起出去的那些晚上,赫泽登先生非常闷闷不乐而且脾气暴躁。“问话又转移到年轻的鳏夫那里,他是那么反常地沉默寡言,回答问题时是那么勉强。审查员显然洋洋自得,因为只轻松地问了十五分钟的问题,他就轻而易举地从证人那里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信息。”埃林顿先生是他妻子的一个朋友。赫泽登先生从各方面来讲都称得上一位绅士,生活很悠闲自在。他自己并不特别在意埃林顿先生,绝对没有派人去监视妻子的这一行为。“但谁是这个埃林顿先生?‘审问员又问了一次,’他是干什么的?他做什么生意,或者在哪儿上班?”不做生意也不上班。“那他的职业呢?”他也没有一个所谓的职业。他的私人财产很可观。不过他倒是有个特别的嗜好。“那是什么?”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化学实验上。我相信,就一个业余人士来说,他是个非同寻常的毒理专家。3“你有没有见过埃林顿先生的照片?这位先生可与地铁神秘命案关系密切啊。”角落里的老人一边问,一边把两张小照片递给我。“这就是他,很真实的照片,样子很不错,脸庞很帅气。但相貌没有特殊的地方,绝对很平常。”正是因为他的长相平凡无奇,埃林顿先生的脖子差一点就被勒在绞绳上了。我说得太快了,你会被搞得一头雾水的。“当然,公众不理解这位埃林顿先生怎么会被牵扯进来。一位出入高斯维洛这类花花公子俱乐部,住在艾尔伯特府邸的单身贵族,有天发现他自己站在弓箭街的法庭里,被指认和一个住在艾迪生路十九号的叫玛丽·比阿特丽斯·赫泽登的人的猝死有关。”我可以向你保证,不论是新闻界还是普通大众都大吃一惊。你也晓得,埃林顿先生是个名流,他在伦敦上流社会里炙手可热;在剧院、赛马场、体育场、卡尔顿酒店频频露面。他有许多朋友,所以那天早晨,法庭里来了一大群旁听的人。“渐渐露出端倪的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些零零碎碎的证据摆到台面上之后,有两位绅士觉得他们应当对国家和公众尽责,所以他们希望能够为地铁死亡谜案做出一点贡献。”警方觉得他们的信息来得有点迟。事实上的确有些迟,但这些信息却至关重要。这两位绅士在社会上都颇有声望。他们很感谢公众的尊重,也乐于回报大家。出于这个目的,他们在法官面前,以谋杀之名控告埃林顿先生。“当我第一次在法庭上看到被告时,他面色苍白,神情忧郁。发现自己处境不妙,这种状态也是自然的。”他在马赛被捕,本来准备从那里去科伦坡。“我觉得,直到他亲耳听到所有的证词之后,才会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么糟糕。先是埃玛·芬内尔重述了一遍她的证词,说埃林顿先生早上去过艾迪生路十九号,然后赫泽登夫人下午三点半动身去圣保罗大教堂。”赫泽登先生还是坚持他和审讯员说的那套证词。他在案发那天早上还见过活生生的她,而且她很高兴的样子。我想在场的每个人都明白,他尽量避免把亡妻的名字和被告联系在一起。“不过,仆人的证词无疑揭露出这个事实。年轻貌美并被赞美声包围着的赫泽登夫人因为毫无顾忌地和埃林顿先生调情,曾有一两次惹恼过她的丈夫。”每个人都会对那位年轻鳏夫温文尔雅、不卑不亢的态度印象深刻。这堆照片里有一张他的,你看,这就是他当时在法庭里的样子。虽然穿着一身深黑色,却绝无张扬悲伤之嫌。他最近蓄起了胡子,但修剪得一丝不苟。就在他说完证词后,当天的高潮发生了。一个高个子、黑头发的人,浑身仿佛都写满了‘正义’和‘责任’,他亲吻了《圣经》,将要讲述一段真相,绝对的真相。“他的名字叫安德鲁·坎贝尔,是思罗格摩顿街上坎贝尔证券公司的老板。”六月十八号的下午,坎贝尔先生坐地铁时注意到一位漂亮的女士和他在同一个车厢。她问他这车是不是去艾得斯盖特街的。坎贝尔先生说是的,然后就埋头看晚报上的股票交易行情了。到了高尔大街站的时候,一个穿着粗花呢西装,戴着一顶圆顶礼帽的绅士走进了车厢,在那位女士的对面坐下。“看到他的时候,她似乎十分惊讶,但坎贝尔先生没有注意听她到底说了些什么。”两个人一直在交谈,那女士似乎兴致勃勃。而这位证人呢,则全神贯注在一些计算当中,并没有关注他们,最后在费灵顿街站下了车。他注意到穿着粗花呢西装的绅士就在他身后,也正准备下车。他和那位女士握手,高兴地说:‘再见,今天晚上别迟了。’坎贝尔先生没有听到那位女士的回答,而男士很快就在人群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期待着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等着他来描述和指认那最后一个和受害者见过面、说过话的男子。要知道,在这见面后的五分钟之内,她就出人意料地死了。其实在那个苏格兰证券商说话之前,我就知道他要说什么。如果我把他对凶手‘栩栩如生’的描述记下来的话,这也可以安在刚才坐在这张桌上吃便餐的那个人头上,十个年轻英国人里有五个都符合他的描述。那个人中等个头,胡子颜色不深也不浅,头发的颜色也适中。

他戴着一顶圆顶礼帽,穿着粗花呢西装。还有——还有——就这些了——坎贝尔可能会辨认出他来,也可能辨认不出来——他并没有太注意这个绅士,因为他们俩坐在车厢的同一边,况且那个人一直戴着帽子,而他又一直都在忙于看报纸。再见一面的话,也许能认得,但形容不出来。“你可能会说,安德鲁·坎贝尔先生的证词没有太大的价值。其实不然。它自身没有多大的价值,但和詹姆斯·弗纳先生的证词放在一起,就可以看出谁是嫌凶了。詹姆斯·弗纳先生是罗德尼彩印公司的经理。”弗纳先生和安德鲁·坎贝尔先生有些私交。他当时在费灵顿街站等地铁,他看到坎贝尔先生从头等车厢出来,就和他聊了两句。然后,地铁就要开的时候,他走进了坎贝尔先生刚刚离开的车厢,也就是那个粗花呢西装先生坐过的那个。他模糊地记得有位女士坐在他对面的角落里,脸转向另外一边,似乎睡着了,但也没特别关注。就跟所有的商务人士一样,他在地铁里专心致志地看报纸。有一则很不错的交易报道吸引了他,他想把它给记下来,所以从背心里拿出一支铅笔,然后看到地板上有一张干净的卡片,就拣起来,把估价记在上面,顺手揣进了口袋里。“两三天后,‘在一片呼吸都听不见的安静里,弗纳先生说,’我才想起来查看这个便条。那时,报纸上全都是地铁死亡谜案的报道,我当时就觉得上面的名字怎么有点眼熟。看那张纸片的时候,我不禁大惊失色。我随手在地铁车厢里拣到的名片上,居然印着”弗兰克·埃林顿“这个名字。”毫无疑问,当时法庭上的骚动几乎是空前的。自从芬丘奇街谜案审判梅瑟斯特之后,我还没见过这样骚乱的场景。不过你知道,我一点儿也不激动,我当时就已经对作案的每个细节都了如指掌了,就跟这案子是我犯的一样。事实上,即便我已经研究了很多年的犯罪学,也不可能把这个案子干得更漂亮了。在场的许多人,包括埃林顿先生的朋友,都认为他已经没救了。我想,他自己大概也这么觉得,所以脸色才那么惨白,并拼命地舔嘴唇,仿佛那里已经干裂了。“你要知道,他当时真是无路可走。雪上加霜的是,他这种人根本不可能拿出不在场的证据。那宗案子——如果推测都是真的的话——发生在三个星期之前。一个像弗兰克·埃林顿先生那样的公子哥儿,他可能会记得某天下午他在俱乐部或者运动场打发掉了几个小时,但他十有八九找不到任何一个朋友肯发誓当天在那里见过他。不可能啊,不可能。埃林顿先生已经走投无路,他自己很清楚。要知道,除了这个证据之外,还有两三个事实对他很不利。首先就是他对化学毒剂感兴趣。警察在他的房间里找到品种齐全的有毒物品,其中也包括氰氢酸。”还有一点,他准备从马赛起程去科伦坡。这本来无可厚非,埃林顿先生只不过是兴之所致去旅游而已。但倒霉的是,公众这下却认为他是畏罪潜逃。不过,这次又是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凭借着自己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口才,帮助他的辩护人把所有正直的证人们搅得是非大乱。“这位能干的律师首先把安德鲁·坎贝尔先生请出来,让他承认他无法确认那个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就是被告。经过二十分钟左右的反复测试,这位证券交易商完全被击溃了,他几乎连自己公司里的年轻人都认不出。”即便这样,安德鲁·坎贝尔先生对一件事依然非常肯定,那就是,当时那位女士的确很开心,和那个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交谈得很愉快,最后那个男人握了一下她的手,礼貌地说:‘再见,晚上别迟了。’他既没有听见呼叫,也没有听见挣扎的声音。所以他认为,如果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真的对她下毒,那么这位女士一定事先知道并且愿意这样做。可疑的是,火车的这位女士怎么看都不像她已经准备好要骤然惨死。“詹姆斯·弗纳也发誓说,从坎贝尔先生出来到他自己进车厢之间,他就站在车厢门口,能看到整个车厢里的场景。他还证实从费灵顿街站到奥德盖德站,除了他之外,车厢里并无他人。他并且担保,在整个行程中那位女士纹丝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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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弗兰克·埃林顿先生并没有被判处死刑,”角落里的老人露出他惯常的狡黠笑容,“这要归功于他聪明的律师,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埃林顿先生完全否认和那个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有关,并发誓他在案发当天上午十一点钟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赫泽登夫人。他倒是拿不出什么证据。不过根据坎贝尔先生的观点,那个穿着粗花呢西装的男人并不一定就是杀人凶手。照常识来推理,一个女人如果被注射了毒药的话,不可能浑然不觉,还和凶手愉快地交谈。”埃林顿先生居住在国外,并即将结婚。任何一个他真正的朋友都不会相信这件卑鄙的凶案是他干的。但警察认为他们了解得更清楚。他们的确有一定的了解,比如这不可能是一起自杀案件;再比如,如果这个案发当天下午和赫泽登夫人同行过的、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是清白的,他早就会过来,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但这个男人究竟是谁,警方茫无头绪。他们坚信埃林顿一定有罪,所以最近几个月里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去搜集他的犯罪证据。但他们一无所获,因为本来就不存在。他们也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来指证真正的凶手。这凶手是个最聪明的混蛋,这类人心思缜密,把每种可能的结果都考虑到了。他精通人性,还可以精确地预测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据此行事。”这个混蛋一开始就把弗兰克·埃林顿的体型和性格记在心里。弗兰克·埃林顿只不过是这个混蛋对警察所施的障眼法而已。你必须得承认他的障眼法施展得很成功,乃至让警察们彻底忘记了安德鲁·坎贝尔先生提过的一句简单对白。那才是打开整个谜案的钥匙,也是这个狡猾的混蛋唯一失策的地方,‘再见,今晚别迟了。’那天晚上,赫泽登夫人是要和她的丈夫去剧院——“你吃惊吗?”他耸了耸肩,说,“你还没有了解整件事呢,而我那时却要独自看着这出悲剧。轻浮的年轻妻子和朋友调情?——都是假的,都是障眼法。我做了一件警方本应该立即去调查的事——去查了赫泽登家的经济状况。在十个案子里,有九件都和钱脱不了干系。我发现玛丽·比阿特丽斯·赫泽登的遗嘱曾被她的丈夫也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核查过,全部财产有一万五千英镑。我还发现,在和这位肯辛顿富有的建筑商的女儿结婚之前,爱德华·舒尔托·赫泽登只是一个船运公司的穷职员。还有,自从他的妻子遇难之后,这位万念俱灰的鳏夫一直放任胡子长长。”不容置疑,他可是个聪明的混蛋,“这个怪人兴奋地靠着桌子,盯着我的脸说,”你知不知道那致命的毒药是怎么注射进那女人的体内的?这是所有方法里最简单的一个,南欧所有的小混混们都知道这个。戒指——对!戒指,那里藏有一个小小的空心针,足够装下杀死两个人的剂量的氰氢酸,何况是一个人。穿着粗花呢西装的男人和他漂亮的同伴握手时——她很可能感觉不到针刺感,最起码不至于让她尖叫出来。要知道,这个混蛋真的很机灵,他通过和埃林顿先生的关系搞到他需要的毒药,他的名片就更不用说了。我们不可能知道他从多少个月前就开始尝试模仿埃林顿先生的衣着、胡子和仪态。这些变化很可能进行得很慢,所以他身边没有人注意到这点。他选中了和他身高、体型差不多的人,还有着一样的发色。“但这却很冒险,搞不好会被地铁里同行的乘客认出来。”我说。“是的,这种可能性当然存在,但他明智地选择了赌一场。他肯定想过,那个全神贯注看报纸的商人如果再次碰巧遇到他的话,怎样都得是好几天之后了,到那时谁还会记得呢。成功犯罪的最大秘诀在于,熟读人性,”角落里的老人开始找他的帽子和大衣,“爱德华·赫泽登就深谙此道。”但是,那个戒指?“我说。”他可能在度蜜月的时候就买好了,“他冷笑着说,”悲剧不是一个星期内就能酝酿好的,这个计划可能经过了好几年才成熟起来。但你要承认的是,这个可怕的混蛋依然逍遥法外。我给你一张他一年前的照片,还有一张他现在的。你看他又刮掉胡子了。我想他现在应该是安德鲁·坎贝尔先生的朋友。他留下我一人在那里冥思。我不知道我到底相信了什么。他的整个故事听起来那么牵强、离奇。他给我的究竟真的是慎重推理后的结论,抑或只是在测试一个女记者到底能多么轻信他人?

三 达布林谜案

在ABC小店说故事给记者小姐的角落里的老人

珀西瓦尔·布鲁克斯默里·布鲁克斯(他的弟弟)亨利·奥兰莫尔,沃尔特·希伯特(律师)

约翰·奥尼尔(布鲁克斯家的管家)

出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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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想,这个假遗嘱背后的前因后果,简直就和我读到的那些故事一样有意思,”那天,角落里的老人这么说。在此之前,他沉默了好久,一直在翻来覆去地看他皮夹里的一沓照片,一付陷入沉思的样子。我想他肯定会把其中的一些照片给我看,果不其然,我等了没多久。“这是老布鲁克斯,”他指着其中的一副照片,说,“他也被称作百万富翁布鲁克斯。这是他的两个儿子,珀西瓦尔和默里。这是一件很蹊跷的案子,不是吗?我个人并不奇怪警察为什么丝毫没有头绪。如果这群受人尊敬的人民卫士中,有哪一个能像写假遗嘱的这个人一样聪明,那我们这里就不会有这么多侦破不了的案子了。”“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总是劝你,你应该用你的洞察力和智慧去帮帮那些不知所措的警察们。”我说。“我知道,”他毫不动容地说,“你是个热心肠,但我只是个业余爱好者。只有那些像棋局一样高明的案子才能让我感兴趣。在这里,离奇复杂的一招一式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把对手给将得无路可走——这里的对手就是我们可敬的警察们。到此为止,我们不得不承认,达布林谜案把我们聪明的警察给牢牢地将死了。”“完全将死了。”“和普通老百姓一样,警察们也被这两个案子搞晕了。一件是帕特里克·韦瑟德律师被杀案,一件就是百万富翁布鲁克斯的假遗嘱。在爱尔兰,百万富翁并不多见。毋庸置疑,老布鲁克斯在那儿是个很显赫的家伙,他的腌肉生意实打实值两百万英镑还不止。”他的小儿子默里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很有教养的绅士,他不但是达布林上流社会的宠儿,更是他父亲眼中的宝贝;他英俊,是个出色的舞者和完美的骑士,他是达布林上流淑女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许多达官显贵都极愿意向这位百万富翁的爱子敞开大门。“不过按道理,年长的儿子珀西瓦尔·布鲁克斯会继承老布鲁克斯大部分的财产,很可能还会分得大半的生意。他也长得很英俊,甚至比他的弟弟还胜过一筹,他也很擅长于跳舞和马术,并且谈吐不凡。但很多年之前,有女儿待嫁的太太们就放弃了对珀西瓦尔·布鲁克斯的希望——他成不了她们的女婿——他对梅丝·弗特丝的迷恋人尽皆知,让人知难而退。这个女人美当然是很美,但行为让人难以苟同。她总是肆意地舞蹈,震惊了从伦敦到达布林的舞场。”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到底会不会和梅丝·弗特丝结婚呢。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很值得怀疑。老布鲁克斯对他的财产有完全的支配权。如果珀西瓦尔把这位不让人称心如意的妻子娶进费兹维廉豪宅的大门,恐怕他的前景就令人担忧了。“事情是这样发生的,”角落里的老人接着说,“一天早上,整个达布林的上流社会在一片哀痛惋惜中得知,老布鲁克斯经历了几个小时的病痛后,突然在寓所死亡。最开始,人们普遍认为他是中风而死。他死于十二月一号的晚上,可是就在前一天,他还精神抖擞地和人谈生意。”十二月二号的早报报道了这个噩耗。继案发那天早上之后,同样的报纸又接着报道了另外一条更惊人的新闻,这拉开了一系列爆炸性事件的序幕。宁静又太平的达布林很久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了。这条新闻是这样的:就在达布林首富去世的那天下午五点,他的律师帕特里克·韦瑟德在凤凰公园被杀害,当时他正拜访完他的客户,在从费兹维廉回他自己家的路上。“帕特里克·韦瑟德和他那位名震四方的客户一样,也是个社会名士。他就这样离奇又凄惨地死了,达布林上上下下都为之唏嘘不已。那位律师有六十岁了,他是被一根棍棒从背后重击后勒死的,凶手然后大概又抢劫了他,因为现场没有发现他的钱、手表和钱包。警方从帕特里克·韦瑟德的佣人那里得知,他那天下午两点钟离开家门,带了表和钱包,肯定也带了钱。”一番侦查后结果是,这残忍的凶手是一个或者几个身份不明者。达布林的轰动新闻还没完呢。百万富翁布鲁克斯的葬礼极为奢华,恰如他的身份一般。珀西瓦尔·戈登·布鲁克斯作为他的长子和唯一的财产继承人接受了他的遗嘱,老布鲁克斯的动产和不动产当时估价为二百五十万英镑。而他的小儿子,默里,在珀西瓦尔追逐芭蕾舞明星的同时,作为父亲忠心耿耿的爱子一直陪伴左右,献出了自己最好的年华。可他在遗嘱里却只分到了微薄的收入,一年三百英镑。而且在达布林腌肉大王‘布鲁克斯和儿子们’公司里,一毛钱的股份也没得到。“绝对有什么事在布鲁克斯府邸发生过——公众和达布林的上流社会这样徒劳无功地推测。夫人们以及‘羞涩的小姐们’已经在考虑,到底怎样她们才能在下一季轻巧地给默里一个冷眼。那时,所有轰动新闻被一个巨大的丑闻终结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达布林的每个起居室里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这让默里一下子就在上流小姐那里变得人人皆畏了。”怎么说呢,这个丑闻就是:默里·布鲁克斯申诉要为他父亲一八九一年立的遗嘱作认证,并宣称他父亲临死那天立的那个遗嘱,指定他哥哥为唯一财产继承人的那份遗嘱是无效的,是一份假遗嘱。2“在这个与众不同的离奇案子中,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我跟你说过,布鲁克斯先生的朋友们一直都很不理解,为什么老爷子如此彻底地切断了爱子的财路。”你知道,珀西瓦尔一直都是老爷子的眼中钉、肉中刺。跑马、赌博、下剧院、上歌厅,在老肉商的眼中,如此的种种,他儿子生命里的每天都在犯恶行。所有费兹维廉府邸的佣人都可以证明,在这对父子之间,有很多次激烈的争执都是因为儿子的赌博和跑马造成的债务引起的。许多人都说,布鲁克斯宁愿把他的钱都捐给慈善机构,也不会愿意看到这些钱挥霍在明星身上,挥霍在歌舞厅的舞台上。“这件案子的听证会在早春的时候举行。这时,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已经不在赛马场厮混了。他在费兹维廉的府邸定居下来,一个人经营他父亲的生意。他没有依靠任何经理人,而是把他先前浪费在其他杂事上的精力和才干都用在这里。”默里决定不在这间老屋子里住,触景伤情是人之常情。他在维尔森·希伯特先生家寄住。这个人是那位被谋杀的律师帕特里克·韦瑟德的搭档。这家人住在克里肯利街又小又旧的房子里,很安静,很简朴。在悲伤之余,可怜的默里一定也感觉内心酸楚,从他父亲的豪华府邸,一下屈身在现在这样窄小的房间,吃着简单的食物。“而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呢,那时他的年收入已经超过了十万英镑,却坚持履行父亲的遗嘱,每年给他的弟弟区区三百英镑。这让旁人议论纷纷,三百英镑还不值他奢华晚宴桌上的一点面包渣。”正因为如此,这件真假遗嘱案才引起了如此大的关注。与此同时,在最开始接触帕特里克·韦瑟德谋杀案时多嘴多舌的警察们,突然变得一言不发了。警方这种保持缄默的态度引起了公众相当程度的不安。直到有一天《爱尔兰时报》刊登了如下轰动一时的神秘文章。“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的消息,关于韦瑟德先生惨无人道的谋杀案有望取得重大进展。事实上,警方已经掌握了一条骇人听闻的重要线索,他们准备一等遗嘱诉讼案处理完就实施逮捕行动。警方本想保守这个秘密,但却没能保住。”达布林的群众像潮水一样涌进法庭,去旁听这件遗嘱大案的辩论。我自己也去了一趟达布林。我成功挤进水泄不通的法庭后,就开始留意闹剧里的几位主角,而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准备来好好找顿乐子。那里就是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和他的弟弟默里,两位当事人都一样的英俊潇洒、衣着考究。两个人分别在和他们的律师谈话,显得对案子很有信心又很倨傲的样子。珀西瓦尔·布鲁克斯的律师是亨利·奥兰莫尔,著名的御用法律顾问;而站在默里一边的沃尔特·希伯特,维尔森·希伯特的儿子,是一位风头正劲的年轻大律师。“默里申请要认证的遗嘱是一八九一年的那份,当时设立这份遗嘱是因为布鲁克斯先生患了重病,有致命危险。这份遗嘱一直由他的律师——韦瑟德先生和希伯特先生保管着。在那份遗嘱里,布鲁克斯先生把他的动产平均地分配给了两个儿子,但他的产业则毫无保留地给了小儿子,小儿子则需要每年支付两千英镑给珀西瓦尔。你现在能明白,为什么默里那么希望第二份遗嘱是无效的了吧。”老希伯特先生把他的儿子培养得很成器,沃尔特·希伯特的开场白十分聪明。他说,他能够代表他的当事人证明,一九〇〇年十二月一日的那份遗嘱不可能是故去的布鲁克斯先生立的,因为这份遗嘱和他公开出来的态度截然相反。退一步说,即便故去的布鲁克斯先生的确在当天立了一份新的遗嘱,那也绝无可能是珀西瓦尔·布鲁克斯获益的那份。那从头到尾就是一份假遗嘱。沃尔特·希伯特先生提议要传召几位证人来证明这几个观点。“另外一方面,亨利·奥兰莫尔先生非常巧妙又彬彬有礼地回复说,他也有几个证人能证明布鲁克斯先生的确在故去当天立了一份遗嘱。无论他过去的态度如何,但他在临终那天一定改了主意。因为那份遗嘱是他死后在他的枕头下发现的,有签字和证人署名,所有的一切都合乎规范。”然后这场辩论就很严肃认真地展开了。话题主要是围绕着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约翰·奥尼尔。他是费兹维廉府邸的管家,为布鲁克斯家族已经效力了三十年之久。“我当时正在收拾早餐的东西,‘约翰说,’我听见主人的声音从旁边的书房里传来。天哪,他当时那么生气!我能听到”丢人现眼混账骗子舞女“这样的字眼,还用了一些很不堪入耳的话来形容几位姑娘,我在这里就不重复了。开始我并没怎么注意,因为我也习惯了听我可怜的主人和珀西瓦尔先生这样争执。所以我就下楼把早餐用具带下去。就在我开始清洗银器的时候,书房的铃声忽然特别刺耳地响起。我听见珀西瓦尔先生在厅堂里大呼:约翰!快点!马上把默里根医生叫来。你的主人不舒服。叫别人去喊医生,你赶快上来帮我把布鲁克斯先生弄上床。”我让一个佣人去找医生,‘约翰接着说,他看上去还沉浸在对老主人的追思中,很明显,他很喜欢他的主人,’然后我就上楼去看布鲁克斯先生了。我看到他当时躺在书房的地板上,珀西瓦尔先生用手臂支撑着他的头。“我父亲晕倒了,”年轻的主人这么说;“帮我把他抱到他的房间去,等默里根医生过来。”“珀西瓦尔先生看上去脸色苍白,很发愁,那绝不是装出来的。然后,我们把可怜的主人弄上床,我询问他我是不是不应该去把这个消息告诉默里先生,他一个小时之前出去谈生意了。但还没等珀西瓦尔先生给我任何指示,医生就来了。我想我那时已经看到死亡明白无误地写在我主人的脸上。一个小时之后,当我送医生出门的时候,他告诉我他会很快回来,但我知道已经快结束了。”一两分钟后,布鲁克斯摇铃要我过去。他让我马上去找韦瑟德先生,如果他不能来的话,就去找希伯特先生。“我没剩下多少时间了,约翰,”他对我说——“我的心碎了,医生也说我的心脏坏了。人真不应该结婚生子,约翰,因为他们迟早会把他的心伤碎的。”我那时太难过了,说不出话来;但我立即就去找韦瑟德先生,他在下午大概三点钟的时候到了。“他和我主人一起待了一个小时,我当时也被叫了进去,韦瑟德先生对我说,布鲁克斯先生希望我和另外某个仆人一起为他床边那张刚刚签署过的文件作见证人。我叫了大男仆派特·摩尼。布鲁克斯先生先是在那张文件的下方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韦瑟德先生给我一支笔,叫我把我的名字写在证人那一栏,派特·摩尼也是一样。然后,我们就被告知可以离开了。”他又接着描述了第二天当办丧事的人要把老主人抬出去的时候,在他枕头下发现一张纸条的情形。约翰·奥尼尔认出就是他昨天签过字的那张纸条,就拿着这个去找珀西瓦尔先生,并交到了他的手里。“回答沃尔特·希伯特提问的时候,约翰十分肯定他从办丧事的人手中接过这张纸条,就直接去了珀西瓦尔先生的房间。”他当时一个人,‘约翰说,’我把纸条给了他,他瞟了一眼,然后就露出十分诧异的神情,但他什么也没说,我也就离开了房间。“你说你认得就是你主人头一天签字的那张纸条,你怎么能这么肯定呢?希伯特先生问道,观众屏住了呼吸。我这时在人群的缝隙里观察证人的神情。”对我来讲,这张看起来和头一天的那张一丝不差,先生,约翰回答说,有点无所适从的感觉。“那你看过里面的内容吗?”没有,先生,肯定没有。“头一天的那张你看过内容吗?”也没有,先生,只看到了我主人的签名。“也就是说,你只是根据纸条的样子,就断定这张和头一天的是同一张。”这看上去明明就是同一张嘛,先生。约翰还是坚持己见。“你看,”角落里的老人略显激动,他从大理石小桌的那边把身子倾过来,接着说,“布鲁克斯·默里的律师认为事情是这样的:布鲁克斯先生立了一份遗嘱,不知道为什么藏在枕头下面,然后遗嘱掉了下来,就像约翰·奥尼尔说的那样,他把它交到了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先生的手中。但珀西瓦尔先生毁掉了这份,并伪造了一份假遗嘱,把布鲁克斯先生的百万家产都留给了自己。对于这位爱尔兰上流社会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来说,即便他年少的时候曾经劣迹斑斑,这也是一个很糟糕又极为大胆的指控。”所有的观众都被他们所听到的指控吓着了。我听到身边有不少嘀嘀咕咕的议论,看来公众至少并不支持默里·布鲁克斯先生对他哥哥的大胆指控。“但约翰·奥尼尔还没有完成他的证词呢,沃尔特·希伯特也要抖点小机灵。他拿出了一张纸条,就是珀西瓦尔·布鲁克斯认证过的那张遗嘱,问约翰·奥尼尔还能不能认出来。”当然可以,先生,‘约翰毫不犹豫地说,’这就是他们在我主人枕头下发现的那张纸条,也就是我立刻交给珀西瓦尔先生的那张。“然后,希伯特打开这张纸,让证人看仔细。”现在,奥尼尔先生,你告诉我这是不是你的签名?“约翰辨认了一会儿,然后说:‘对不起,先生,’掏出了眼镜,仔细地戴好,又细细地观察那张纸。然后,他费解地摇了摇头。”这不太像是我写的,先生,‘最后,他这样说。’就是说,‘他想要进一步解释清楚,’这看起来很像我的笔迹,但我觉得它不是。“就在那时,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先生脸上露出了一丝表情,”角落里的老人静静地说,“那表情让我看透了整件谜案,老布鲁克斯先生的病,然后就是遗嘱,还有帕特里克·韦瑟德先生之死。”我只是不理解,为什么这些经验丰富的律师们,双方的律师都算在内,竟然没一个能像我一样得到这条线索,还继续高谈阔论、喋喋不休、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将近一个星期。直到最后,他们得出了一个从一开始就已经笃定的结论——这个遗嘱是伪造的,还是一份粗制滥造的白痴伪造品。约翰·奥尼尔和派特·摩尼两位证人都断然否认那上面的签名是他们的。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那上面老布鲁克斯先生的签名竟十分真实。“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事实,毫无疑问帮助了这位伪造遗嘱者一个大忙,让他能尽快完工。那就是,律师韦瑟德先生显然意识到老布鲁克斯先生所剩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没有像平常那样找出他专用的、特殊的文件纸,而只是用那种随便在哪个地方都能买到的普通表格纸立的遗嘱。”当然,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先生断然否认这个可怕的控告。他承认父亲去世后的那天早上,管家的确带着一份文件来找他。然后,他的确瞟了一眼,看到那是一份遗嘱,他感到很惊诧。他申明,他惊讶的原因和遗嘱的内容没有一丁点儿的关系,因为他当时早已知道父亲会这样立遗嘱。他惊讶只是因为他父亲的遗嘱应该由韦瑟德先生保管,父亲的这些事物一直都由他处理。“我只是粗粗瞄了一眼签名,‘他的声音非常平静和清晰,’你要知道,我根本想也没想那会是个假遗嘱,我父亲的签名被模仿得惟妙惟肖,我简直不敢相信这签名不是他的。至于另外两位证人的签名,我以前就没有见过。我把文件交给巴克斯顿和莫德两位律师,我的事物一般由他们两个处理,他们向我确认这份遗嘱合乎规范。”有人问为什么他没有把遗嘱交给他父亲的律师,他这样回答:原因很简单,就在我拿到遗嘱的半个小时之前,我从报纸上读到帕特里克·韦瑟德先生头天晚上被谋杀了。希伯特先生倒是韦瑟德先生的搭档,可我个人并不认识他。“在此之后,围绕这份重要的文件,有许多专家鉴定了死者的签名,并发表了意见。这些意见非常统一,只不过进一步证实了先前的怀疑。那就是这份一九〇〇年十二月一号签署的遗嘱是伪造的,所以那份一八九一年的遗嘱才生效,在那份文件里,默里·布鲁克斯先生是唯一的遗嘱执行人。”3“两天之后,警察以伪造遗嘱的名义逮捕了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先生。”珀西瓦尔先生提出了上诉,他还是请优秀的法律顾问奥兰莫尔先生作为他的辩护律师。他冷静极了,就像一个自知无辜的人,无法理解为什么有时候正义走偏了方向。布鲁克斯先生,这位百万富翁的儿子,即便执行了前一份遗嘱,他还是一个相当富有的人。一九〇二年的五月,他站在被告席上,这个值得回味的日子应该直到现在还留在他朋友们的记忆里。“关于老布鲁克斯先生弥留之际和那份假遗嘱的种种证词又重新来过一遍。法庭争论的焦点——那份遗嘱,是完全为了被告的利益伪造的,把其他所有的人都排除在继承权之外。因此,很明显,除了这份假遗嘱的唯一受益者之外,没有人会有心思搞这个。”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听到法庭上一大堆对他不利的证词,脸色苍白,那双深邃俊美的爱尔兰眼睛上面眉头紧锁。“他不时地和奥兰莫尔先生简短地商讨几句,那律师看起来像根冷静的黄瓜。你看过法庭上的奥兰莫尔先生吗?他就像狄更斯小说里的人物:乡下口音,胖,脸刮得光光的,一双大手通常不怎么干净,是讽刺漫画家最喜欢画的那种人。他很快就为他的辩护人做了两点辩护,并在这场重要的官司里,从头到尾一直死死抓住这两点,使出浑身解数尽可能让这两点更有说服力。”第一个关键处在于时间问题。在接受奥兰莫尔问讯的时候,约翰·奥尼尔毫不犹豫地说,他是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把遗嘱给的珀西瓦尔先生。然后,这位大律师把巴克斯顿先生请上证人席。珀西瓦尔先生收到遗嘱之后,就是马上交给这个人的。巴克斯顿先生也是国王街的一位著名律师,他证明珀西瓦尔先生十一点四十五的时候就在他的办公室。他的两位办公室文员也证明了这一点。奥兰莫尔先生指出,布鲁克斯先生要在四十五分钟的时间里跑去文具店,买一份遗嘱的表格,抄下韦瑟德先生写的句子,模仿他父亲,还有约翰·奥尼尔以及派特·摩尼的签名。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件事如果经过周密的计划安排和蓄谋已久的练习,克服一大堆困难之后,最终还有可能实现。但在人力的范围之内,另外一件事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的。”法官还是犹豫不决,奥兰莫尔先生动摇了他先前的臆断,但还不能让他判定珀西瓦尔就是无罪的。但奥兰莫尔先生还有另外一招,他像个剧作家一样,为这场剧的谢幕准备了一个高潮。“他注意观察法官脸上的每种表情,并揣测他的辩护人还没有完全脱离嫌疑。这时候,他才请出他的最后两位证人。”其中之一是玛丽·萨丽瓦,费兹维廉府邸的一位女佣。

十二月一号的下午四点十五,她正在厨房里准备热水,看护要她送热水到主人的房间去。正在她准备敲门的时候,韦瑟德先生从房间里出来。玛丽端着托盘,站在那里。韦瑟德先生在门口扭头,大声地说,‘现在别发愁了,也别焦躁不安的,试着平静下来。你的遗嘱在我的口袋里很安全,除了你本人之外,没有人能改动一个字。’“这位女仆的证词能不能算数呢,这挺难判断的。你看,她复述的是一个死人对另一个死人说的话。如果另外一方有证据来反驳的话,玛丽·萨丽瓦的证词就一文不值了。不过,就跟我和你说过的一样,法官对被告罪行的坚信不疑已经动摇了,现在奥兰莫尔先生马上就要把他最后的那丝犹豫不决吹得无影无踪。”奥兰莫尔先生又把默里根医生请到了证人席。他是医学上的权威,是达布林同行业里的领头人。他说过的话进一步证实了玛丽·萨丽瓦的证词是真的。他在四点半的时候去看了老布鲁克斯先生,老先生跟他说,他的律师刚刚离开。“尽管很虚弱,老布鲁克斯先生还是很镇定和平静。他当时心脏病突发,默里根先生已经预感到他挺不过去了。但老人当时还有意识,努力对他有气无力地喃喃细语,‘我现在感觉很轻松,医生我立了我的遗嘱韦瑟德他把它放在口袋里很安全不至于’但最后几个单词他说断了,后来他几乎就没有说话。他死前见了两个儿子,但他几乎认不出来他们,连看都不看一眼。”4“你看,”角落里的老人这样评价,“你看,这诉讼已经要垮了,奥兰莫尔让它没法站住脚。遗嘱是假的,这一点是真实无疑的,而且是为了珀西瓦尔,而不是任何其他人造的假,是为他和他的利益而造的假。至于他之前知不知道这是份假遗嘱,或者他是不是这假遗嘱的同谋,据我所知,一直也没有任何证据甚至迹象来证明。现在所有的事实都摆在面前,至少关于伪造遗嘱一事,他是无辜的。默里根医生的证词确凿无疑,玛丽·萨丽瓦所说的也十分有力。”已经有两个证人发誓他们可以证明,当韦瑟德先生四点十五分离开费兹维廉府邸的时候,老布鲁克斯的遗嘱是由他保管的。下午五点钟,这位律师就被发现在凤凰公园死亡。在下午四点十五和晚上八点之间,珀西瓦尔·布鲁克斯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屋子——这一点已经被奥兰莫尔先生确凿地证实了。既然在枕头下发现的那份遗嘱是伪造的,那他在哪里伪造的这份假遗嘱呢,韦瑟德装在口袋的带走的那份又哪儿去了呢?“当然是被偷了,”我说,“被谋杀又抢劫他的那些人偷走了。这对他们来说可能一文不值,而且还有可能成为对他们不利的线索,所以他们很自然就毁了它。”“这么说,你认为这只是一个偶然巧合?”他饶有兴趣地问。“什么?”“我是指,那么凑巧,韦瑟德偏偏在他携带着遗嘱的时候被杀、被抢劫。而且正好还有另外一份假遗嘱出现了。”“如果真是一个巧合,这的确是挺奇怪的。”我一边沉思一边说。“非常奇怪,”他不无讽刺地说,同时,很激动地,他那瘦削的指头又在玩弄那根绳子。“绝对非常奇怪。想想整件事。这是个极其有钱的老头和他的两个儿子。其中的一个他非常喜欢,另外的一个整天都跟他吵架。突然一天,一场争执又来了,不过比以前的任何一次都激烈、凶猛,直接导致了老父亲心脏病突发,这典型是被气过头的结果。在这之后,老父亲修改了他的遗嘱,接着,有一份遗嘱又被证明是假的。”接着,所有的人,包括警方、媒体和公众,都跳进了同一个思维定式:既然珀西瓦尔·布鲁克斯是假遗嘱的受益人,那他一定是造假的那个人。“这可是你说过的,去找案子的受益人,”我争执道。“你说什么?”珀西瓦尔·布鲁克斯能从中获利二百万英镑!“你在说什么啊。他根本没有。他所得到的连他弟弟的一半都没有。”现在的确是这样,但这是因为先前的那份遗嘱生效了,而且——“而且那份假遗嘱写得那么笨拙,签名模仿得一点儿也不像,这份假遗嘱简直就是要让人一眼认出它是假的。难道这丝毫没有引起你的注意?”的确,但是——“没有但是,”他打断了我,“这对我来说就像大白天一样一目了然,从一开始就是。那让老人心碎的争吵并不是像往常一样,针对他的大儿子,而是他视为心头肉,并一直信赖的小儿子。你记不记得约翰·奥尼尔说他听到了‘骗子’,‘丢人现眼’这几个词?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可从来没有欺骗过他父亲。他的种种劣迹都摆在桌面上。反过来,默里一直过着安静的生活,讨好他的父亲,对父亲亦步亦趋,直到最后,像大多数伪君子一样,他露出了真实面目。天知道是怎样丑陋、不名誉的赌债突然被老布鲁克斯发现了,成了这最后一场致命争吵的导火索?”你应该还记得,那时珀西瓦尔一直在父亲的身边,把他送回他自己的房间。那漫长又痛苦的一天里,默里究竟在哪里?当他的父亲行将死亡的时候,他宠爱的儿子、眼中的至宝在哪里?关于那一天的描述里,你甚至听不到他的名字被提起。不过他知道,他狠狠地伤了父亲的心,父亲不会给他留一个先令。他也知道,韦瑟德先生来过,而且很快,在四点的时候离开了这里。然后,这个家伙就开始玩聪明的把戏了。他躲在那儿等着韦瑟德经过,然后用棍子敲了他的后脑勺。但这还不能让遗嘱的事销声匿迹。还有可能有别的证人知道布鲁克斯先生立了一份新遗嘱,比如韦瑟德先生的同事,雇员,或者哪个当时碰上的仆人。所以,老头去世后,必须有一个遗嘱出现。“默里·布鲁克斯不是一个造假专家,这要花费很多年的时间才能精通此道。他造出来的假遗嘱是一定会被发现马脚的——是的,肯定会露出马脚。假遗嘱会被轻易察觉,那就让它被轻易察觉吧,然后有人会发现漏洞,假遗嘱会被判无效,那么,一八九一年的那份完全站在这个年轻混蛋一边的遗嘱就会实现了。至于默里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把遗嘱的受益方完全换成了珀西瓦尔就不得而知了。是他在耍阴谋,还是为了确保计划万无一失?不可能有人知道。”不管怎样,这是这件巨额遗产案里最聪明的地方。这个邪恶的计划虽然庞大,但实行起来却很容易。他有好几个小时的空闲时间去作案。然后,那天晚上,显然是他自己偷偷把假文件塞进死者的枕头下面。像默里·布鲁克斯这样的人才不会害怕冒犯死者呢。这场闹剧余下的部分,你已经知道了——“但珀西瓦尔·布鲁克斯呢?”法庭判他无罪。因为没有任何反方证据。“那钱呢?那个混蛋不会直到现在还在享受他作恶的成果吧?”没有。他享受了一阵子,但三个月之前他死了。而且他忘记了留一手,立个遗嘱。所以他哥哥珀西瓦尔继承了他所有的财产生意。如果我是你的话,去达布林的时候,会尝尝布鲁克斯家的腌肉。那很好吃。

四 格拉斯哥谜案

和记者小姐讲这个故事的角落里的老人

卡米歇尔夫人(被谋杀的房东)亚德利先生(住在她房子里的诗人)詹姆斯·卢卡斯先生(她的另外一个房客)厄普顿(她的男佣)

埃玛(她的厨师)

出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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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认为,”角落里的老人评论道,“一个谋杀案——我是说一个成功的谋杀案——绝不可能是由这繁忙都市里的某一双手完成的,总得有一个帮手。一旦这案子有多个人参与,那其中的一个同伙必然会背叛其他人。这就是为什么悬而未决的案子,相对来说少之又少。现在,我必须得说,我还挺赞成这个理论的。”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角落里的老人的几个星期之后,也是见识那根他只要一破案就必然会在手上玩个不停的绳子的几个星期之后。不过是在他冷酷地讲述珀西街惨剧之前。这个故事,后面会讲到。我曾给自己立下一个狠规矩,那就是无论他说什么,我都要先反驳一下。这绝对能激发他,让他变得出奇的兴奋,然后拿出他那根绳子,开始飞快地玩弄他的把戏。他先要对我,以及整个女性记者这个群体进行一次很不友好的批判,然后便开始他那令人头晕目眩的旅程,把我带进一个个荒诞不经的真实故事里。“那么,格拉斯哥谋杀案呢?”我置疑道。“呵,格拉斯哥谋杀案,”他重复了一遍我的话,“是啊,那格拉斯哥谋杀案呢。我知道,你,还有其他人以及警察们,你们都相信亚德利是凶手的从犯。而且你们还一直巴望着,迟早有一天,他和另外一个家伙厄普顿会碰面分赃。这时就能把他们一起送到守株待兔的格拉斯哥警察手里了。”“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你不认为亚德利和这个谋杀案有任何的关系?”“我这样的小人物、门外汉对这个或那个案子的想法又有什么要紧的?哼!”他一边说,一边拆他骨瘦如柴的手指中间的那条绳子,莫名的兴奋着。“这到底为什么?花个一分钟好好想想这件事情是多么简单。卡米歇尔,一个药剂师的寡妇,年轻,漂亮,收入丰厚。她公司的收入只是她实际收入的一部分,她还有在伍德宾花园的房产,那里风景如画,引了不少人来花钱租房子。她别墅里的家具很豪华——我告诉过你,她收入丰厚。所以,她想找房客点也不困难。”别墅很快就住满了。她现在有十来个房客了。大部分都是男人,白天都出去工作了。其中还有一对夫妇,一个职员的寡妇和她的女儿,还有两个记者。开始的时候,她有四个女佣;直到有一天,男房客们都在抱怨,她们没有给他们的鞋子打够蜡,清洗他们衣服也很粗枝大叶。抱怨得最凶的就是亚德利先生,这个年轻人给杂志写点短诗,就自称为诗人。这种人嘛,总是沉迷于各种各样的怪癖,他喜欢到处说人闲话,从厨房到客厅,一刻也不停。“就跟我说的一样,抱怨鞋子没打好蜡的人里,就数他声音最大。当卡米歇尔说,她愿意为她的房客做点改善的时候,也正是这个人,他推荐了一个叫厄普顿的人。他说厄普顿很忠厚安静,可以每天来这里工作几个小时,清理鞋子、刀叉、窗户、书架,会发挥他最大的用处——我想这大概是个很有技巧的表达方式吧。亚德利先生和厄普顿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后者经常帮他跑腿送信什么的。连一家很有声望的诗歌刊物也经常差遣他做事,让他跑腿去各种各样的编辑部。”那是去年的七月,是不是?格拉斯哥——这个呆板、繁忙、没有生活情趣的城市——忽然被晚报上的一则小消息狠狠地刺中了。那是最卑鄙、最骇人听闻的凶案之一。“在下午两点钟,伍德宾花园的卡米歇尔夫人,被发现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是谋杀。她的保险柜被打开了,所有的东西——里面应该有相当数量的珠宝和钱——都不翼而飞。晚报说,警察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毫无疑问,很快就会把他逮捕,好好‘款待’他一番。”那天早上在伍德宾花园当班的仆人是玛丽。女仆们每天早上七点钟要给卡米歇尔夫人送一杯茶。这女孩可不能进她的房间,只能轻轻地敲门,等着里面女主人的回复,然后把托盘放在门口的垫子上。“一般来说,卡米歇尔夫人都会马上把托盘拿进去,然后八点半的时候下楼和她的房客们一起吃早餐。但是,就在事发当天的那个早上,玛丽似乎非常忙碌。她记不清那天她敲门时,到底有没有听见女主人的回复。不过,她很肯定地说,她绝对在早上七点的时候把托盘拿上去了。”几个小时后,每个人都下来吃早饭了,他们发现卡米歇尔夫人没有像往常一样,拿走她的茶杯托盘。有些人议论,这位和善的房东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了,所以才这样。但那天早上,仆人们并没有显得太焦急。玛丽在这个屋子里待了两年了,她说以前也有过一次这样的情况,卡米歇尔夫人头很疼,一直在床上待到下午一点才起来。“不管怎样,午餐的时间都渐渐过去了,房客里年纪稍长的特瑞尔夫人开始警觉起来。她来到女主人的门边,一遍一遍大声地敲门,但没有一点回应。我得提醒你,那门是从里面锁起来或是闩起来的。在和其他几个房客商量之后,最后,特瑞尔夫人觉得肯定有什么事情很不对劲。所以她去叫了警察。雷警官来了,他也又敲又叫又晃,最后把门给撞开了。”“不用再向你描述,”角落里的老人继续说,“展现在警察、仆人、女房客惊愕眼前的是怎样一个场景。你对此的印象应该比我还深刻。”简单地说,这位可怜的女士躺在她的床上,她的喉咙被人割开了。这就足够了。“门内并没有发现什么钥匙。也就是说,泯灭人性的凶手把他的受害人反锁了起来,很可能自己带着钥匙跑了。要不是厨娘埃玛的话,这个可怕的事情很可能没人发现得了。她在又惊又怕中几乎要歇斯底里了,她扑到警察的面前,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臂,在急促的呼吸中紧张地哼着:‘厄普顿,厄普顿。这是他干的,我知道了我可怜的女主人,他早上用切鸡肉的刀割了她的喉咙。我看见那刀在他手上警官,就是他干的!’”他人呢?‘警察急迫地问,’似乎没有人离开过这个屋子,谁看见了这个人?“把屋子上上下下彻底地搜寻一遍以后,才发现厄普顿已经消失了。不管是警察也好,其他的在场者也好,都觉得这是在意料之中的事。”2

一开始的时候,当然了,案子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不管是在公众还是在警察的心中,厄普顿就是这件惨无人道事件的元凶,这点毫无疑问。到现在为止,这案子唯一的难处在于,厄普顿不仅在案发当天失踪了,而且他还刻意地躲开了警察在整个城市里严格的搜查。我告诉你,这样的搜查就连业余侦探也很愿意加入。“庭讯被推迟了一两天,他们希望在这个时间内能找到厄普顿。然而,三天的时间悄然过去了还一无所获,庭讯却不能再拖了。警察们一点都没有想到,这个从一开始就案情清晰的案子,在这里还会有什么耸人听闻的大进展。”验尸报告的结果没什么新鲜的,就和往常一样,一般都是为案情增加一些含糊不清的不明成分,使警察们更头昏脑涨。大概是下午两点钟左右,直接负责这个凶案的雷警官找来了法医。道利什医生说,死者是在好几个小时之前丧命的,很可能是九到十个小时之前,不过也有可能是十一或者十二小时之前。“然后,雷警官又见了女厨师埃玛。她的证据,当然了,她的证据是最重要的,她说她就在案发当天的早上注意到了厄普顿,并且和他说过话。他就像往常一样来工作,六点四十五左右,但他一来,厨娘就发现他看起来很亢奋。”你说的奇怪是指什么?审讯员问。“嗯,他那时就是很奇怪,先生。早上一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清理刀叉。要知道早饭之后,他会有数不清的刀叉要清理。”是吗?他开始清理刀叉。那接下来,他又干了什么?“哦,他在磨餐刀的机器上磨来磨去。我告诉他,再磨下去的话,餐刀都要被他磨光了。他突然拿起切鸡肉的刀,跟我说:这个切鸡肉的刀太他妈钝了——磨这个刀的东西呢?”我跟他说:应该在餐具柜里,餐厅那边,“然后他就拿着切鸡肉的刀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那把刀,以及厄普顿这个人。”你认识厄普顿很久了吗?审讯员又问。“并不长,先生,他那时来了只不过两天而已。亚德利先生给他写了一封推荐信,女主人就雇佣了他来清理靴子和餐刀。他的工作时间是六点半到十点,但他习惯六点四十五才到。他看上去很听话,很乐于助人,但工作并不太努力,也不多话。在女主人被谋杀的那个早上之前,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滑稽。”你说的是这把刀吗?审讯员说,示意警察把他手上的刀拿给证人看。“随着一阵歇斯底里的痛哭,埃玛证实这就是她最后一次见厄普顿时他手上的那把刀。刀是侦探麦可·默多克在大厅的垫子底下发现的,在一起的还有卡米歇尔夫人房间的钥匙。非常耸人听闻,是不是?”角落里的老人笑了,“就像廉价小说里的情节一样耸人听闻,但却一点也算不上是个谜案。”然后就问到特瑞尔夫人了。她是第一个对卡米歇尔夫人被杀有警觉的人,也正是她叫的警察。不知道是出于恶意,还只不过是这么一说,特瑞尔夫人坚持说,亚德利先生需要为这个可怕的悲剧负直接责任。因为是他把厄普顿介绍到这里来的。“审讯官对此十分感兴趣,他想向亚德利先生提几个问题。亚德利先生被传唤来的时候,看上去绝对让人难有好感。而且,从一开始,大部分人的证词里都对他很有成见。我说过,他可是个‘著名’的诗人啊,专门为周刊和杂志炮制那些短小的边角料。”他很矮很瘦,面色发青,四肢很长,几乎没有中间的身子。他的头朝一边歪着,看起来像是畸形一样。这里是一张他的照片,不过不是在法庭上的。他可算不好看,是吧?“不过,他的行为举止、纤细修长的双手以及文雅的声音还是能证明他是一个有教养的绅士。”在所有的住户中,他可是出了名的性格古怪。不过这是诗人的特权,行为再古怪也没有人觉得不妥。他最古怪的习惯就是,起床的时间总那么反常,有时候居然是早上四点钟,然后就在格拉斯哥的街道上晃荡。“我最好的作品就是这样完成的,‘在审讯员就他这一怪癖提问的时候,他这么回答,’在凌晨五点钟靠在舒切霍尔大街的路灯下完成的。下午的时候,我的时间都是在各种各样的公共图书馆里度过,在那里看书。我到这里才住了两三个月的时间,但你可以去问问仆人们,我每天早上在他们起床之前就早早离开了,从来没有在那里吃过早餐或午餐,但每次晚餐的时候我都在。一般来说,我晚上很早就睡觉了,因为我既要早起又要保持充足的睡眠。”然后,亚德利先生就被步步紧逼地问到,他所知道的关于厄普顿的事。“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亚德利先生回答说,’大概是在一年之前。他当时在布彻南街瞎混,就在赫尔德办公室的外面。他跟我说话,跟我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他从前是个排字的工人,但因为视力退化,不能再干下去了,他苦苦努力了好几个星期乃至好几个月,想再找一份别的工作。这个时候,他又花完了他好几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两天之前,他花光了他的最后一个先令。现在不得不沦落到乞讨的地步,不是讨钱,而是希望能讨份工作,什么工作都行,只要能赚几个让人安心的钢匯儿就行。”嗯,怎么说呢,我有点喜欢这个人了。而且凑巧的是,我正想往城的那边送份快递,于是我让厄普顿去了。从那开始,我几乎每天都会见到这个人。他把我的手写稿送到编辑部去,还干些杂七杂八的差事。我向好几个朋友推荐了他,他们都觉得这个人很忠实可靠。就是通过这样,他才能勉强维持生计。当卡米歇尔夫人说,她需要找一个男仆到家里来做临时工的时候,我想,我把厄普顿推荐给她应该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这一好心之举居然酿成如此可怕的大祸。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如果不是他一时神经错乱了,他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亚德利先生把这一切说得推心置腹而且非常顺畅,没有一丁点儿的紧张或不安。审讯员和法官都希望能在他那里挤出更多的关于他和厄普顿的事,但是他的态度一直都保持着镇定。在审讯员种种严酷的审讯后,他还很为自己在这方面的天分而自豪;虽然他觉得在大众以及法官的心中,对他的怀疑依然存在。所以他开始请求要两三个仆人出来作证,来证明他们早上下楼的时候,已经发现他绝对不在屋子里了。”一个女仆完全证实了他说的话。她回忆说,亚德利先生的房间是在第一层,紧挨着餐厅。她在六点半刚过一点儿的时候进去过,去收拾床铺,整理房间。“另外还有一个证人的传讯也很重要。那是詹姆斯·卢卡斯先生,他是一位年轻的新闻从业者,受雇于《格拉斯哥旗帜报》当编辑。”他被特别传召的原因是,他是这里人人皆知的‘特权住户’,他和遇难者的亲密关系是其他住客所不能比的。这种特权包括,能在晚餐之后和卡米歇尔夫人在她的私人客厅里喝咖啡,或者是威士忌和苏打水。甚至,其他的住客们普遍认为詹姆斯·卢卡斯先生对他的这位可亲的女主人抱有某种想法。不过他比这位女主人要年轻好几岁,说不定她从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他的这种想法。“詹姆斯·卢卡斯先生和诗人亚德利先生恰恰相反。他很高,英俊,身材健美。他的样貌让所有的人一看就心生好感。他看上去十分伤心。他叙述了在谋杀之前的那天晚上,最后一次见到受害者的情景,述说中不免夹杂着浓浓的情意。”我和卡米歇尔夫人在她的客厅里待了大约一个小时,‘他说,’大概在十点钟的时候离开了她。然后我去了一家俱乐部,在那里待到很晚,一直待到他们关门。然后,我去闲逛了一会儿,直到我的表指向两点十五才到家。我用我自己的钥匙开了门。“外厅里一片漆黑,我摸索着寻找我的蜡烛,然后我听到了楼上开门关门的声音,紧接着,有人走下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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