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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07: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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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治·奥威尔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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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威尔杂文全集(下)

奥威尔杂文全集(下)试读:

一法寻报纸

《人民之友》是一份巴黎的报纸,大约在六个月前创办,一份只卖十生丁或不到一法寻,在每件事情都是“轰动新闻”的世界里实属异数。这是一份健康的全版报纸,有新闻、文章、水平还可以的卡通漫画,侧重于体育、谋杀、民族主义情绪和反德宣传。除了价格之外,这是一份很普通的报纸。

对这一现象你并不需要觉得惊讶,因为《人民之友》的出资人对此作出了解释,在巴黎每一面没有禁止张贴的墙壁上都贴上了巨大的告示。读了这张告示,你会惊喜地发现《人民之友》不像其它报纸,它拥有最纯粹的公共精神,没有被催生它的低俗逐利思想所腐蚀。那些出资人没有抛头露面,他们倾尽所有,为的只是做好事不留名的快乐。我们了解到,他们的目标是向大型托拉斯宣战,为降低生活成本而奋斗,而最重要的是,向那些钳制法国言论自由的势力强大的报纸宣战。尽管这些大报使出了种种卑劣伎俩想让《人民之友》倒闭关门,它一定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简而言之,它的性质就像它的名字所揭示的那样。

如果你不知道《人民之友》的老板就是马利·科迪,一个工业资本巨子,同时也是《费加罗报》和《高卢报》的老板,或许你会更大声庆祝这个民主的最后阵地。如果《人民之友》的政治倾向不是反激进和反社会主义,不是对工商业抱以善意并与之握手言欢的那一类型的报纸的话,或许人们对它的怀疑会少一些。但这些在当前都无关紧要。显然,重要的问题是:《人民之友》能挣到钱吗?如果挣到钱了,是怎么挣的?

第二个问题是最要紧的。因为社会发展的方向总是托拉斯集团会变得更大更肮脏,报纸有可能会变成只有广告和政治宣传的废纸,再加上一点经过严格审查的新闻作为糖衣,我们必须警惕朝这个方向演变的趋势。很有可能《人民之友》靠广告生存,但同样有可能它发表的是马利·科迪和他的同伙想要的宣传,以此获得间接的利益。根据上面我提到的那张告示所说,老板们或许愿意做出更加令人瞠目结舌的利他行为,免费派发《人民之友》。这种事情听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但其实并非不可能实现。我就见过一份报纸(印度的报纸)曾经免费派发,而且还能给它的出资人带来利润,因为有一些广告商觉得免费报纸是廉价而又让人满意的自吹自擂的好地方。这份报纸的水准远在平均水平之上,当然,它只刊登自己人认可的新闻,其它新闻一律不予刊载。这份暧昧的印度报纸昭示了现代报业合乎逻辑的发展方向,而我们应该认识到,《人民之友》就是朝这个方向迈出的新的一步。

但无论其利润是卖报直接赚来的还是间接从其它途径赚来的,《人民之友》确实做得很红火。它的发行量已经很大了,而且刚开始它只是一份早报,现在已经推出了下午和晚间新闻的版本。它的老板们曾经说其它报纸在不遗余力地排挤这份新的自由言论斗士,这番话的确属实。这些报纸(当然,它们也说自己是出于最高程度的利他主义精神)采取了种种手段将它逐出了报刊店,甚至连街角的报亭也禁止发售。在一些老板是社会主义者的小店,你会看到橱窗上贴着“本店不卖《人民之友》”的告示。但《人民之友》并不担心。它在街上和咖啡厅卖得很火,而且理发店、香烟店和其它形形色色从来没卖过报纸的商店都卖起了这份报纸。有时候这份报纸就成堆摆在马路上,旁边放着一个铁罐用来放两索尔硬币,没有人看管。看得出,这份报纸的老板铁了心不惜任何手段要让这份报纸成为巴黎读者最多的报纸。

假如他们成功了——然后会怎样呢?显然,《人民之友》将把其它发行量较小的报纸排挤掉——已经有几份报纸感到日子不好过了。到最后,它们要么会被消灭,要么只能模仿《人民之友》的策略生存下去。因此,任何一份这类报纸都是自由言论的敌人,无论它的初衷是什么。现在法国是言论自由的大本营,至少新闻出版业是这样。光在巴黎就有十几份日报: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有神论与无神论、军国主义与反军国主义、支持犹太人和反犹太人的都有。这里有保皇派的报纸《法国行动报》,仍然是最好卖的日报之一。这里有《人文报》,是苏俄境外最赤化的日报。这里有《自由报》,是意大利文的报纸,但就算在意大利也不能发行。在巴黎出版的报纸有法文、英文、意大利文、意第绪文、德文、俄文、波兰文,还有其它字母表对于西欧人来说就像天书的文字。报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报纸。法国的新闻记者已经在抱怨出版联合企业,但出版联合企业在法国还没有真正出现。不过,至少《人民之友》正在高歌猛进,要让它成为现实。

如果这种事情在法国有利可图的话,那别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有样学样呢?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伦敦办一份只卖一法寻或半便士的报纸呢?当新闻记者只是作为大公司的公关马前卒而存在时,以堂堂正正或鬼鬼祟祟的手段取得庞大发行量成了报纸唯一的目标。到目前为止,我们有几份报纸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收大于支”的水平,方法很简单,就是时不时派出几千英镑的足球彩金。现在法律禁止足球博彩,毫无疑问,一些报纸的发行量也随之锐减。这里就有一个值得我们英国的报业巨头效仿的例子。他们可以效仿《人民之友》,以一法寻的价格卖报。就算没有其它好处,起码能让那些可怜的普罗大众觉得钱花得还是有价值。

班房

下午快到黄昏时分,我们四十九个人,四十八个男的和一个女的,躺在绿草坪上,等候着班房开门。我们累得连话都没说上几句,就那么四仰八叉地疲惫地躺着,一张张脏兮兮的脸上都叼着自己做的卷烟。在我们头上,栗子树的枝杈开满了花,再往上,几朵羊毛般的白云几乎一动不动地悬浮在晴朗的天空中。我们这群脏兮兮的城市游民零零散散地躺在草坪上,真是大煞风景,就像海滩上的沙丁鱼罐头和纸袋。

我们一直在聊这间班房的牢头。大家都同意他是个恶棍、野蛮人、暴君,一只吠叫不停、毫无怜悯之心、丧心病狂的野狗。当他出现的时候你会吓得魂飞魄散,许多流浪汉因为和他顶嘴半夜被他踢出班房。当你接受搜身时,他会将你头朝下倒拎起来,再摇晃一通。如果你被逮到私藏烟草,那你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要是被搜到身上有钱(这是违反法律的),愿上帝保佑你。

我身上有八便士。“看在仁慈的上帝的分上,伙计,”几个老油条给我提建议,“别带钱进去。带八便士进班房会被判坐牢七天!”

于是我在篱笆下面挖了个坑,把钱埋在里面,以一堆燧石作为记号。然后我们开始着手安排如何偷带火柴和香烟进去,因为几乎所有的班房都禁止携带这些东西进去,流浪汉应该在大门口就主动上交。我们把东西藏在袜子里,有五分之一的人没有袜子,只能把香烟藏在靴子里,甚至就藏在脚指头下面。我们把那些私货藏在脚踝处,任何人看到我们可能都会以为象腿症爆发了。但有一条不成文的法律规定:即使是最不近人情的牢头也不能搜膝盖以下的地方。最终,只有一个人被逮到了。这个人就是“小苏格兰”,一个瘦小而头发浓密的流浪汉,说话时带着粗俗的格拉斯哥口音。他那罐烟草不合时宜地从袜子里头掉了下来,被没收了。

六点钟的时候,大门打开了,我们拥了进去。守门的长官登记了我们的名字和其它信息,然后收走了我们的行囊。那个女人被带到济贫院,我们则被带进了班房。那是一间粉刷过石灰的房子,阴森冰冷,只有一间浴室、一间食堂和大约一百间狭小的石头号子。那个可怕的牢头在门口和我们见面,带着我们走进浴室脱衣搜身。他年约四旬,举止粗鲁,像个当兵的,对这帮流浪汉毫不客气,就当他们是水塘边饮水的绵羊,将他们推来搡去,当着他们的面大声咒骂。但当他走到我身边时,他打量着我,然后问道:“您是一位绅士?”“我想是吧。”我回答道。

他又打量了我一会儿。“嗯,您真是不走运,阁下。”他说道,“真是不走运。”之后他对我很客气,甚至可以说有点尊敬。

浴室的情景真是令人恶心。我们的内衣所有不体面的秘密都暴露无遗:尘垢、补丁、拿布条充当纽扣、层层叠叠破碎不堪的布料,有的上面甚至到处是破洞,被泥尘黏在了一起。房间变成了狭迫的赤裸裸的肉林,流浪汉身上的汗臭味夹杂着班房原来那股恶心的排泄物的恶臭。有的人不肯洗澡,只洗了他们的“裹脚布”,那是流浪汉们用来包脚的肮脏滑腻的破布。我们每个人有三分钟时间洗澡,有六条油腻腻滑溜溜的毛巾供我们全体人员使用。

洗完澡后,我们自己的衣服被拿走了,我们穿上了济贫院的衬衣,用灰棉布织成,就像睡衣一样长及大腿中间。然后我们被带到食堂,晚餐已经摆放在餐桌上了。班房里的饭总是千篇一律,早餐、午餐或是晚餐都没什么两样——半磅面包、一点儿人造黄油、一品脱所谓的茶水。我们花了五分钟,狼吞虎咽地吃下那些廉价而有害的食物。然后牢头给我们每个人分了三张棉毯,打发我们到自己的号子睡觉。傍晚七点不到,号子的门就从外面锁上了,一直要锁十二个小时。

号子约八尺长,五尺宽,除了墙上高处有一个小小的铁栅窗和门上有一个窥视孔之外,就没有别的采光设施了。号子里没有臭虫,有床架和草席,这两样东西都算得上是罕有的奢侈品。在很多号子,流浪汉只能睡在一张木架床上,有的甚至只能睡地板,把大衣卷起来充当枕头。我一个人住一间号子,睡一张床,我希望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但我没有睡好,因为班房总是会出现状况,而我立刻发现这间班房独特的缺点是里面太冷了。已经是五月份了,为了纪念这个季节——向春天的神明致敬——官方关闭了暖气供应。那几张棉布毯根本不抵用。我整晚辗转反侧,睡了十分钟,然后被冻醒过来,翘首期盼快点天亮。

和平时在班房里一样,最后我总算舒舒服服地睡着了,可起床的时间也到了。牢头迈着沉重的步伐从走廊里踱过来,打开房门,大声叫我们起床。很快,走廊里站满了蓬头垢面衣服肮脏的家伙,大家都急着要去浴室,因为只有一缸水供我们这么多人早上洗漱,先到先得。等我到了浴室,已经有二十个流浪汉洗完了脸。我瞥了一眼漂在水面的那层黑垢,决定这天不洗脸了,脏就脏吧。

我们匆匆换好衣服,然后到食堂吃早饭。面包比平时难吃多了,因为那个当兵当傻了的牢头昨晚把面包切成了片,放了一整夜,所以面包硬得像船板一样。但经过寒冷无眠的一夜,我们都很高兴有茶水喝。我不知道要是流浪汉没有茶,或这种其实不是茶但他们都称之为茶的东西喝会怎么样。这是他们的养料和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是他们每天不喝上半加仑的茶,我真的相信他们没有办法继续活下去。

吃完早饭后,我们再次脱掉衣服接受体检,这是为了防止天花。我们足足等了四十五分钟医生才到,你可以好整以暇地看看身边的人是怎么一番模样。那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我们在走廊里排成长长两行,赤裸着上半身,冻得瑟瑟发抖。被过滤的灯光呈清冷的淡蓝色,毫无怜悯之情地、清楚地照亮了我们。除非亲眼见到这一幕,否则没有人可以想象我们那副腆着肚子如丧家之犬的模样。蓬乱的头、胡子拉碴的皱巴巴的脸、干瘪的胸膛、平坦的足弓、松弛的肌肉——所有身体上的畸形和腐烂都在这里呈现。每个人都有气无力面无血色,所有的流浪汉看似都晒得很黑,其实脸色很糟糕。有两三个人的身体状况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无法忘却。“老爹”,一个七十四岁的老头,得了疝气,眼睛总是通红流泪;一个皮包骨头的瘦鬼,蓄着稀疏的胡子,两颊凹陷,看上去就像古画中麻风乞丐拉撒路的尸体;有一个白痴总是在周围走来走去,吃吃地傻笑,既害羞又高兴,因为他的裤子总是掉下来,让他光着屁股。但我们的情况比他们好不了多少。我们当中只有不到十个人体格还算过得去。我觉得有一半应该住院。

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得留在班房度过周末。医生走后我们就被领回食堂,然后大门锁上了。那是一间刷了石灰的石地板房间,里面摆放着许多餐桌和长椅,看上去让人觉得有说不出的沉闷,就像待在监狱里一样。几扇窗户开在很高的地方,没办法看到外面,唯一的装饰品是一篇班房守则,要是有人胆敢行为不检的话将面临可怕的惩罚。我们挤满了房间,动一动手肘就会碰到别人。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我们觉得自己像被囚禁了,实在非常无聊。我们聊天的内容只有流浪时的传闻、好的班房和差的班房的情况、哪个郡有慈善机构,哪个郡没有慈善机构、警察和救世军的不公。流浪汉基本上只聊这些话题,除了收容所之外就没什么可谈的了。他们的谈话非常空洞,饥肠辘辘让他们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们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他们的下一顿饭永远没有着落,因此他们所想的就只有下一顿饭到底在哪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老爹”年迈智衰,弓腰驼背一言不发地坐着,通红的双眼缓缓地渗出泪水,滴到地板上。乔治,一个肮脏的老流浪汉,以戴着帽子睡觉这个怪癖出名,嘟囔着说他在路上丢了一袋棕面包。伸手向人要钱的乞丐比尔是我们所有人当中体格最强壮的,身材魁梧得像巨灵神一样,即使在班房呆了十二个小时,身上仍带着啤酒味。他说起了伸手要钱的故事,吹嘘说他在啤酒店喝上个几品脱啤酒都不会醉。一个教区牧师向警察告发了他,害他坐了七天牢。威廉和弗莱德来自诺福克,曾经当过渔民,两人唱起了一首悲伤的情歌《忧伤的贝拉》,唱的是这个女人被负心郎抛弃,死在雪地里。那个白痴胡说八道,说一个子虚乌有的公子哥儿曾经赏给他两百五十七个金币。时间就这么打发,尽说一些无聊的话和诲淫诲盗的言语。大家都在抽烟,除了“小苏格兰”,他的烟草被没收了,没有烟抽他难受得不得了,我卷了一根烟请他抽。我们鬼鬼祟祟地吸烟,一听到牢头的脚步声就把烟藏起来,像偷偷抽烟的学校小男生,因为抽烟虽然得到默许,却是条例上禁止的。

大部分流浪汉在这个沉闷的房间一连呆了十个小时。很难想象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觉得,无聊是一个流浪汉所承受的苦难中最恶劣最糟糕的,比饥饿和不适更加可怕,比一直觉得被社会鄙视和侮辱更加可怕。将一个无知的人关上一整天,什么都不让他做实在是一件残酷而愚蠢的事情,就好比把狗拴在柱子上。只有那些受过教育并能够自我安慰的人才能忍受拘禁。基本上所有的流浪汉都是文盲,面对贫困只会茫然失措。他们只能坐在一张很不舒服的长凳上,被关押十个小时,不知道如何打发这段时间,他们所能想到的就只有哀叹自己命运多舛,渴望有份活儿干。他们没有忍受无所事事这种可怕折磨的素质。因此,由于他们一生的许多时间都无所事事地度过,他们只能因为无聊而痛苦不堪。

我比其他人要幸运一些,因为十点钟的时候牢头挑选了我去做班房里最受人羡慕的工作:到济贫院的厨房帮忙。那里其实没有什么活儿要干,我得以偷懒躲在一个贮藏土豆的小棚里,和几个济贫院的食客在一起,他们躲在这里逃避星期天早上的祈祷。那里烧了一口炉子,有几个箱子可以舒舒服服地坐着,还能读几本过期的《家庭先驱报》,甚至还有一本《莱福士》,是从济贫院的图书室拿过来的。呆过班房,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而且我还在济贫院的餐桌上吃了午饭,那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饭。无论是在班房里还是在班房外,流浪汉一年可能吃不上两回这样的大餐。那两个食客告诉我,他们每个星期天总是拼命地吃,吃到肚子快撑炸了,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则饿着肚皮六天。午饭吃完后,厨师吩咐我去洗碗,叫我把剩下的食物扔掉。浪费是极其惊人的:几大盘牛肉、几篮面包和蔬菜就被当成垃圾扔掉了,任其和茶叶一起腐烂。那些还能吃的食物我足足装满了五个垃圾桶。与此同时,我的那些流浪汉同伴正坐在两百码外的班房里,半饥不饱的肚子里装的是班房一成不变的面包和茶水,或许因为是星期天,每个人可以分到两个冷冰冰的煮土豆。这些食物被扔掉似乎是政策规定的,就是不能给那些流浪汉吃。

三点钟的时候我离开了济贫院的厨房,回到班房里。现在,那个既狭窄又不舒服的食堂里的无聊已经达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现在连烟都没得抽了,因为流浪汉所抽的烟都是捡来的烟头,和放牧的牲畜一样,要是离开人行道这个牧场的话就断粮了。为了打发时间,我和一个比较体面的流浪汉聊起了天,他是个年轻的木匠,戴着领子和领带。据他所说,他沦落到流浪的地步是因为没有一套谋生的工具。和其他流浪汉相比,他有点孤傲冷漠,觉得自己是个自由人而不是流浪汉。而且他文学品味不错,流浪时还带着一本斯科特的小说。他告诉我,不到饿得不行的时候他是不会进班房的,他宁愿在篱笆下和干草垛后面睡觉。在南部海岸流浪时,他白天乞讨,晚上在淋浴间里睡觉,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星期。

我们聊起了流浪的生活。他批评当前的体制,这个体制让流浪汉一天在班房里待十四个钟头,另外十个钟头则得颠沛流离,躲避警察。他聊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因为想偷一副价值三英镑的工具而被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他说这实在是太荒唐了。

然后我告诉了他济贫院厨房食物浪费的现象以及我的想法。听到这他的语气立刻变了。我发现我唤醒了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心中的那个体制的卫道士。虽然他和其他人一样在忍饥挨饿,他立刻洞察了为什么食物宁可扔掉也不留给流浪汉们吃的内情。他很严肃地告诫我。“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道,“要是他们让这些地方太舒服的话,整个国家的人渣就会蜂拥而来。恶劣的伙食能让那些人渣望而却步。这些流浪汉太懒了,不肯工作,这就是他们的毛病。你也别指望鼓励他们,他们都是些人渣。”

我想和他争辩,证明他是错的,但他不肯听。他一直重复着:“你不会怜悯这些流浪汉——他们就是人渣。你不能以衡量像你我这样的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们。他们是人渣,就是人渣。”

看到他把自己和其他流浪汉截然分开,感觉真是有趣。他已经流浪六个月了,但在上帝的眼中,他似乎在暗示说他可不是什么流浪汉。他的身体或许被关进了这间班房,但他的精神却升腾到了中产阶级纯洁的氛围那里。

时钟的指针走得慢得叫人抓狂。现在我们无聊得连话都不想说了,只听到咒骂声和此起彼伏的呵欠声。你得强迫自己不去看时钟,过了似乎很久,然后又转过头,看到指针才走过了三分钟。无聊就像冰冷的羊脂油一样蒙住了我们的心,我们的骨头因为这样而发疼。时钟指着四点钟,得到六点钟才有晚饭吃,到了晚上根本无事可做。

终于到了六点,牢头和他的助手端着晚饭过来了。到了吃饭时间,那些原本一直呵欠连连的流浪汉个个变得生龙活虎。但晚饭实在是令人倒胃口。那些面包早上已经很难吃了,现在根本无法下咽,硬得连最有力的下巴也只能在上面留下浅浅的痕迹。虽然我们都饥肠辘辘,但年纪大一点的人几乎没有吃东西,也没有一个能把分到的面包都吃完。晚饭后他们立刻给我们分发了毯子,又把我们带回那徒有四壁的冰冷号房里。

十三个小时过去了。七点钟的时候我们被叫醒,跑到浴室洗漱,吃下分给我们的面包和茶水。我们在班房的时间待满了,但我们得等到医生再给我们检查一遍身体后才能被放行,因为政府很害怕流浪汉传播天花。这一次那个医生让我们苦等了两个小时,直到十点钟我们才得以逃出生天。

是时候离开了,我们被带到院子里。在阴森的、臭气熏天的班房呆过之后,万物看上去是那么明媚,清风的味道是如此甘甜!牢头归还了每个人被没收的行囊,还分了一块面包和一些芝士作为中午的伙食。然后我们上路了,恨不得赶快离开这座班房和这里的清规戒律。现在我们暂时得到了自由。无聊地待了一天两夜之后,我们有八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消遣,到路上捡烟头、乞讨、找工作。此外,我们还得走上十、十五或者二十英里路,到下一间班房去,游戏将重新开始。

我挖出了我那八便士,和诺比一起上路。诺比是个体面但意气消沉的流浪汉,身上多带了一双靴子,到所有的职业介绍所找工作。我们这些难兄难弟就像一张席子上的臭虫,大家各奔东西南北。只有那个白痴在班房的大门口流连,直到最后牢头不得不把他赶走。

诺比和我出发去克罗伊登。路上很安静,没有汽车穿梭往来,栗子树上开满了花,就像巨大的蜡烛。周围十分安静,空气也很清新,很难想象几分钟之前我们还和那帮犯人挤在充斥着阴沟的恶臭和肥皂味的班房里。其他人都走了,路上似乎就只有我们两个流浪汉。

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匆忙的脚步声,有人碰了碰我的胳膊。那是“小苏格兰”,他气喘吁吁地追上了我们。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生锈的锡盒,脸上露出友善的笑容,就像一个准备还债的人。“可找到你了,伙计。”他诚挚地说道,“我欠你几个烟头呢。昨天多亏有你。今早儿牢头把这盒烟屁股还给我了。礼尚往来嘛——拿着。”

他把四个湿漉漉脏兮兮的恶心的烟屁股塞进我的手里。

绞刑

这里是缅甸,一个雨季湿漉漉的早晨。一盏惨淡的灯光就像黄色的锡箔,越过高墙斜照着监狱的庭院。我们等候在死刑囚犯的牢房外面。那些牢房是一排小屋,前门有两道栅栏,就像囚禁动物的小牢笼。每间牢房面积约为十英尺乘十英尺,里面除了一张木板床和一壶用来喝的水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在几间牢房里,棕色皮肤的囚犯静静地倚坐在靠里的栅栏边,身上裹着毛毯。他们都是死刑犯,再过一两个星期就会被处决。

一个囚犯被押出牢房。他是个印度人,身材孱弱瘦小,剃了光头,眼睛浑浊不堪。他长着浓密的虬髯,与他的身材很不相称,看上去就像滑稽电影里小丑的胡须。六个高大的印度狱卒正看守着他,准备将他送上绞刑台。两个狱卒站立着,端着上好了刺刀的步枪,另外四个人给他戴上手铐,将一条铁链穿过手铐,然后系在他们的腰带上,再将他的双手紧紧绑在身体两侧。他们挨他很近,一直小心翼翼地把手按在他身上,似乎想确保他不会逃跑。他们的动作就像在处理活鱼一样,担心那条鱼会挣扎跳回水里。但他站在那儿,没有挣扎反抗,垂着双手任由绳子捆绑,似乎他根本不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

八点的钟声响了,从远处的兵营传来军号声,在湿润的空气中显得气若游丝。典狱长没有和我们站在一起,正拿着手杖阴郁地戳着沙砾,听到军号声就抬起头来。他是个军医,蓄着花白的牙刷式胡须,语气粗暴而生硬。“看在上帝的分上,动作快点,弗朗西斯。”他不耐烦地说道,“这个囚犯应该已经被处决了。你们还没准备好吗?”

那几个狱卒的头儿弗朗西斯是个胖胖的达罗毗荼人,穿着白色的制服,戴着金边眼镜。他挥舞着皮肤黝黑的手,“好了,长官,好了,长官。”他嘟囔着说,“一切都准备好了。绞刑吏在等着呢。我们可以出发了。”“好吧,赶快出发。得把这件事处理完囚犯们才能有饭吃。”

我们朝绞刑台走去。两个狱卒扛着枪走在囚犯身边,另外两个狱卒紧紧地挨在囚犯身边,扶着他的胳膊和肩膀,像在推搡他,又像在扶稳他。法警和其他人跟在后面。刚走出十码远,突然间,不是收到什么命令,也不是听到什么警报,队伍就停住了。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有一只狗,天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跑到庭院里来了。它在我们身边蹦来跳去,高声吠叫着,全身晃个不停,看到这么多人在一起似乎高兴坏了。那是一只毛茸茸的大狗,是艾尔谷犬和本地土狗的杂种。它在我们身边蹦跶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一下朝那个囚犯扑去,跳起来想舔他的脸,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阻止它。大家吓得待在那儿,根本不敢去把那只狗给抓起来。“谁把这该死的畜生放进来的?”典狱长生气地说道,“来人啊,给我抓住它!”

一个狱卒从押送队里走了出来,笨拙地追着那只狗,但它轻巧地跳来跳去,不让他逮到,似乎把发生的一切都当成了游戏。一个年轻的欧亚混血狱卒拾起几块石头,想把那只狗给吓跑。但那只狗躲过去了,又跟在我们后面。监狱的墙壁间回荡着它的叫声。那个囚犯在两个狱卒的押送下,冷漠地看着这一幕,似乎这只是绞刑的又一道正式手续。好几分钟过去后那只狗总算被逮住了。然后我们把我的手帕穿过那只狗的项圈,立刻动身出发,那只狗仍然在挣扎呜咽着。

离绞刑台大约四十码处,我看着那个死囚赤裸的棕色脊背在我面前走动着。他的双手被绑了起来,走起路来很别扭,但走得很稳当,步履一起一伏的——有的印度人从未伸直过膝盖走路。每走一步他的肌肉都会收紧放松,头发上下飞舞,湿漉漉的砂石地上留下一排脚印。有一回,虽然左右两边肩膀都被狱卒紧紧抓住,他依然朝旁边轻轻一绕,避开了路上的一个水潭。

这真是有趣,但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处决一个健康的、有知觉的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当我看到这个囚犯闪到一边避开那个水潭时,我才意识到将一条大好生命在其全盛的时候人为地中断是多么诡异的事情,而且这是不义之举,却又无法以言语加以表达。这个人并不是垂死之人,他和我们一样活得好好的。他全身上下的器官都正在运作,肠子正在吸收食物,皮肤正在新陈代谢,指甲正在生长,组织正在形成——所有的一切都在以神圣而神秘的方式在运作。当他踏上绞刑台时,当他在十分之一秒内从空中坠落时,他的指甲仍会在生长。他的眼睛看得到黄色的沙砾和灰色的墙壁,他的大脑还能记忆、预测和推理,甚至知道得避开水潭。他和我们一样都是人,我们正在一起走路,我们所看见的,所听到的,所感受到的,所理解到的,都是同一个世界。再过两分钟,突然间啪的一声,我们中的一个就死了——少了一个心灵,少了一个世界。

绞刑台在小院子里,与监狱的大操场隔离开来,里面长满了高大多刺的杂草。它是用砖砌的,像一间有三面墙的小房子,上面铺着木板,高处有两根横梁和一根桁架,上面挂着绞绳。绞刑吏是个头发花白的罪犯,穿着白色的囚服,正在绞刑台旁边等候着。我们一进去他就谄媚地点头哈腰朝我们打招呼。弗朗西斯一声令下,两个狱卒更用力地抓紧囚犯,半推半拉地将他引到绞刑台上,让他笨拙地登上梯子。然后,绞刑吏爬了上去,把绳子套在囚犯的脖子上。

我们站在五码外的地方等候着。那几个狱卒围着绞刑台站成一圈。然后,绳结打好了,那个死囚开始叫嚷,向自己的神明祈祷。叫声很高亢,不停地重复着:“罗摩!罗摩!罗摩!罗摩!”不像求救的喊叫声那样急促或恐惧,而是不慌不忙,很有节奏感,几乎就像教堂的钟鸣。那只狗呜咽着回应他的叫喊声。绞刑吏仍然站在绞刑台上,拿出一个小小的像面粉袋那样的棉布袋子,套住那个囚犯的脸。虽然他的声音被棉布袋罩住,显得闷声闷气的,但仍一直在喊着:“罗摩!罗摩!罗摩!罗摩!”

绞刑吏爬了下来,稳稳地站在那儿,握紧了拉杆。几分钟似乎过去了,那个囚犯仍在闷声闷气地嚷着:“罗摩!罗摩!罗摩!”一刻也没有停歇。典狱长的头耷拉在胸口,慢慢地用手杖捅着地面,或许他在计算那个囚犯叫了多少声,或许那个犯人可以叫上个五十声或一百声。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那些印度人面如死灰,看上去像发霉的咖啡豆,有一两个人的刺刀在颤个不停。我们看着绞刑台上那个脖子套着绳子、头上罩着麻袋的囚犯,听着他的叫嚷声,每喊一声就能让生命多延续一秒钟。我们每个人的想法都一样:“喔,快点把他处决了,把事情干完,让这讨厌的声音结束吧!”

突然典狱长下定了主意。他抬起头,迅速地挥舞着手杖,几乎是气急败坏地用印度语喊了一句:“动手!”

啪的一声过后是一片死寂。那个死囚不见了,那条绳子扭成一团。我松开那只狗,它立刻朝绞刑架的后面跑去,但跑到那儿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吠了几声,然后躲进了庭院的一个角落里,站在杂草中间,惊恐地看着我们。我们绕到绞刑台后面检视那个死囚的尸体。他吊在那儿,脚趾直指下方,慢悠悠地旋转着,就像一具石像一样了无生机。

典狱长伸出手杖,捅了捅那具赤裸的尸体,它轻轻地摆动了一下。“搞定了。”典狱长说道。他从绞刑架下面走了出来,长长吐了一口气。突然间那副阴郁的表情一扫而空。他瞄了一眼手表,“八点零八分,好了,早上的行刑结束了,感谢上帝。”

狱卒们卸下刺刀,列队离开了。那只狗清醒了过来,知道自己刚才在胡闹,灰溜溜地跟在他们后面。我们离开安置绞刑台的院子,经过那些关押死刑犯的牢房,走进监狱宽阔的中央大院。那些罪犯在配备着警棍的狱卒们的命令下,已经在领取早餐了。他们蹲坐成长长几排队伍,每个人手里拿着一个锡盆。两个狱卒抬着米桶绕场分发米饭。看完绞刑后,这一幕看上去是那么温馨祥和。囚犯处决完毕,我们都觉得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每个人心里都萌发了想唱歌、想跑步、想嗤嗤偷笑的冲动。一下子大家都高高兴兴地聊起了天。

走在我身边的那个欧亚混血的小青年朝我们来时走的路点了点头,露出洞悉内情的微笑:“您知道吗,长官,我们的朋友(他指的是那个死囚)听说他的上诉被驳回时,在牢房里吓得尿了一地。来根烟吧,长官。您不觉得我这个新的银烟盒很漂亮吗,长官?地摊上买到的,两卢布八亚那。这可是经典的欧洲款式。”

几个人大笑起来——至于笑什么,似乎没有人知道。

弗朗西斯走在典狱长身边,喋喋不休地说道:“长官,一切都搞定了,干得真是漂亮。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啪的一声!平时可不是这样子的——噢,不是这样的!我知道有时候医生得走到绞刑架下,拉扯死囚的腿确保他真的死掉了。真是太糟糕了!”“还在扭动着,是吧?那真是糟糕。”典狱长应了一句。“哎,长官,当犯人不听话的时候情况就更糟了!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去押解囚犯时,他死命地抓住牢房的栅栏。你可能不会相信,长官,我们得出动六个狱卒把他拽出来,每三个人扯他的一条腿。我们对他晓之以理,‘亲爱的伙计,’我们说道,‘想想你给我们带来多少麻烦和痛苦!’但他就是不肯听!哎,他真是个麻烦鬼!”

我发现自己笑得很大声。每个人都在笑,连典狱长也宽容地咧着嘴在笑。“大伙儿都出来喝一杯。”他和气地说道,“我车里有一瓶威士忌。我们把它喝掉吧。”

我们穿过监狱巍峨的双重门,走到路上。“扯他的腿!”一个缅甸法警突然叫嚷着,然后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我们又开始大笑起来。这个时候弗朗西斯那个故事似乎有趣极了。我们一起喝酒,欧洲人和本地人相处甚欢。那个死人就在一百码开外的地方。

摘啤酒花

“度假还能有钱拿”,“你在那里逍遥度假,来回路费都挣到了,还能揣着五先令回家”,这是我引用的两个采摘啤酒花的老手的话,从孩提时代起,基本上每个季节他们都会去,对此非常熟悉。事实上采摘啤酒花根本不是什么度假,谈到工资,没有比这更糟糕的工作了。

我不是说采摘啤酒花本身是一件不讨喜的工作。它的工作时间很长,却是很健康的户外工作,任何身强力壮的人都干得来,过程非常简单。那些藤蔓就像爬山虎一样爬得很高,上面结了一串串好像葡萄的啤酒花,吊在竿子上或铁丝网上。采摘工人要做的,就是将藤蔓扯下来,把啤酒花摘到布袋里面,尽量让它们不带枝叶。多刺的茎梗会把采摘工人的手心扎得鲜血直流,在清晨伤口再次开裂之前,这活儿很痛苦。麻烦的事情还有藤虱,它们不仅肆虐啤酒花,还会爬到工人的脖子上,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烦恼了。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聊天抽烟,在大热天里再没有比躲在藤蔓的荫凉下闻着它们苦涩的清香更惬意的事情了——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清新味道,就像从冷啤的海洋吹来的一股风。要是能够靠这个谋生,那几乎就是最理想的事情了。

不幸的是,这份工作的报酬非常低廉,一个采摘工人一周几乎不可能挣到一英镑,而在1931年这样的多雨年份,只能挣到十五先令。采摘啤酒花算的是计件工资,采摘工人按多少钱一蒲式耳算工钱。在我工作的农场,和肯特郡的大部分农场一样,今年的价格是摘六蒲式耳挣一先令——也就是说,我们每摘一蒲式耳挣两便士。一根长势好的藤大概能摘半蒲式耳的啤酒花,一个熟练的采摘工人十五分钟能摘完一根藤蔓,在完美的情况下,一个采摘老手一周干六十个小时,可以挣到三十先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完美的条件并不存在。首先,啤酒花的质量差别很大。在有的藤蔓上,它们大得跟小梨子一样,在有的藤蔓上却跟榛子差不多大小。长势不好的藤蔓和长势好的藤蔓花的时间都一样。藤蔓越长,下面的啤酒花就长得越纠结,通常摘上五根藤蔓都摘不了一蒲式耳。而且,工作老是会出现延误,不是要更换田地,就是下起了雨,每天都会因为这些事情耽误一两个小时,而这些损失的时间是没有报酬的。最后,最大的损失原因是不公的计量。啤酒花被放在标准尺寸的蒲式耳筐子里,但必须记住的是,啤酒花可不像苹果或土豆,说是一蒲式耳就是一蒲式耳,没得争辩。啤酒花软绵绵的就像海绵一样,计量员把一蒲式耳的啤酒花压成一夸脱是很容易的事情。采摘工人们总是高唱着:

当他过来计量时,

从来不知道收手,

哎,哎,放进袋子里,

装了满满的一袋!

啤酒花从布袋里被装到大麻袋里,这些大麻袋装满时的重量是一英担,一个人就搬得动。但在计量员奉命要“把它们弄重点”的时候,经常要两个人才能搬得动满满一口麻袋。

就是在这样的工作条件下,我和一个朋友今年九月每周大约挣九个先令。我们是新手,但有经验的采摘工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组里最棒的采摘工人是一户吉卜赛人,五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在整个营地里也堪称拔尖儿的。这些人每天在啤酒花田里干十个小时,三个星期总共挣了十英镑。不算那个孩子在内(虽然事实上田里的孩子都会帮忙),平均算起来每个人每星期挣十三先令又四便士。附近有很多农场给的价格是八或九蒲式耳一先令,在那里一星期很难挣到十二先令。除了报酬低廉之外,采摘工人只能忍受让他们实际上沦为奴隶的规矩。比方说,有一条规矩赋予了农场主以任何理由解雇工人的权力,而且还能克扣他们四分之一的收入,而如果工人们自己辞职的话,工钱也会被克扣。难怪那些居无定所的短工中大部分人一年工作十个月还是得在“托比”流浪,在失业的时候只能到流浪汉收容所睡觉。

至于采摘工人的居住条件,现在有一大帮政府官员在进行监督,因此应该要比原来好一些,而原来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实在难以想象,因为现在普通工人的茅屋比马厩还要糟糕。(我这么说是有理由的:在我们农场,专门给已婚夫妇住的最好的地方就是马厩。)我和我的朋友,还有另外两个人,睡在一间十尺见方的小茅屋里,有两扇不透光的窗户和六个破洞,既透风又透雨,而且除了一堆稻草之外就没有别的家具了。厕所在两百码外的地方,水龙头的距离也一样远。有的茅屋不得不睡八个人,不过这样一来倒是暖和了一些。九月的夜晚没有被单只有一口破麻袋盖在身上时实在冷得难受。当然,露营生活的种种不适这里都有,但谈不上特别辛苦,当我们不在工作或睡觉时,我们不是在挑水就是在用潮湿的树枝准备生一堆火。

我想大家都会同意这样的报酬和待遇确实很艰苦,但奇怪的是,采摘工人从来不会短缺,而且同样一帮人年复一年地回啤酒花田干活。能让这个行业继续下去的,或许是因为虽然报酬很低,而且生活很不舒服,但伦敦人很享受到乡村的旅途,当采摘季节结束时,采摘工人们由衷地高兴能回到伦敦,不用睡稻草堆,可以花一便士买煤,而不是收集柴火,而且伍尔沃斯超市就在街头。然而,等到工作结束时,采摘啤酒花成了很好玩的事情。在采摘工人们的脑海中它就像在度假一样,虽然他们一直在辛苦地工作,到最后还得赔上自己的钱。除此之外,计件工资的体系掩盖了报酬的低廉,因为“六蒲式耳一先令”听起来要比“一星期十五先令”多得多。而十年前是美好的时光,那时候啤酒花很贵,农场主给的工钱是一蒲式耳六便士。这就让“口袋里揣着五英镑回家”这一传闻经久不衰。不管怎样,无论是什么原因,要找到工人干活根本不难,因此,你不应该对啤酒花田的艰苦条件有太多抱怨。但如果你把报酬与待遇和所干的活儿相比较,一个采摘工人要比一个人肉三明治招牌工人还要悲惨。

进班房

这趟旅程以失败告终,因为它的目的是进监狱,但我只在拘留所里待了48个小时。不过,我做了记录,因为治安法庭的程序和别的事情非常有趣。我是在事情发生了8个月后写的这篇文章,因此对日期不是很肯定,但那是在1931年圣诞节前一个星期或前十天发生的。

星期六下午我动身出发,身上有四五个先令,来到迈尔安德路,因为我的计划是喝得不省人事,我以为他们对东区的醉鬼会更加不留情面。我买了一些烟草和一本“扬基杂志”,为接下来的监狱生活做好准备。然后,酒吧一开门,我就进去喝上四五品脱啤酒,把一瓶一夸脱的威士忌喝了个底朝天,身上只剩下两便士。那瓶威士忌快见底的时候我就已经醉得差不多了——醉得比我原先预计的更厉害,因为一整天我都没吃过东西,酒精在我空荡荡的胃里很快就发挥作用。我只能勉强站起来,虽然我的脑袋很清醒——当我喝醉酒的时候,脚站不稳嘴说不出话很久过后脑袋仍然很清醒。我开始踉踉跄跄地走在人行道上,朝西边走去,走了很久都没遇到警察,虽然街道上熙熙攘攘,所有人都在对我指指点点,尽情嘲笑。最后,我看到两个警察正走过来。我从口袋里拿出那瓶威士忌,就在他们眼前把剩下的酒给喝光,几乎醉倒过去。我抱住一根灯柱,瘫倒下来。那两个警察朝我跑来,把我翻转身,从我手中拿走了酒瓶。

他们说:“嘿,你刚才喝的是什么?”(他们或许以为这是一起自杀。)

我说:“那瓶是我的威士忌。你们给我走开。”

他们说:“唔,他就像在酒缸里泡过一样!——你刚才干什么去了,呃?”

我说:“去酒吧里找点乐子。圣诞节了,不是吗?”

他们说:“没呢,还有一个星期才是。你把日子弄错了,你弄错了。你最好跟我们走。我们会看住你的。”

我说:“凭什么我得跟你们走?”

他们说:“这样我们可以看住你,让你舒服一些。你这样子乱跑会给车撞上的。”

我说:“瞧,那边有酒吧,我们去里面喝酒吧。”

他们说:“你今晚喝得够多了,老伙计。你最好跟我们走。”

我说:“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他们说:“就只是去一个你可以安静地睡上一个好觉的地方,有一床干净的床单和两张毯子什么的。”

我说:“那儿有喝的吗?”

他们说:“当然有。我们那地方就有卖酒的。”

说着话的这会儿他们就温和地引着我沿着人行道走着。他们把我的胳膊关进一个锁扣里(我忘记那叫什么了),锁上了这东西,只要轻轻一扭就可以把一个人的胳膊扭断,但他们对我的动作很轻柔,似乎当我是一个小孩。我心里很清楚,看到他们费尽心思劝说我跟他们走,一次也没有透露我们正要去警察局这个事实,我觉得很有趣。我猜想这就是对付喝醉酒的人的例行公事。

我们来到警察局(那是贝斯纳绿地的警察局,但到了星期一我才知道的),他们把我按在一张椅子上,开始清空我的口袋,那个中士一直向我问话。但我假装醉得太厉害,没有给出像样的答案,他厌烦地叫他们把我带到囚室里去,他们服从了命令。囚室大约和收容所的号房一样大小(大概是十英尺长,五英尺宽,十英尺高),但要干净得多,装修也更为合理。墙上贴的是白色的瓷砖,修了厕所,有一条热水管道、一张木架床、一个马鬃枕头和两张毯子。在靠近屋顶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窗户,装了栅栏,在厚厚的玻璃后面有一盏灯泡,整晚都在发亮。门是钢做的,上面有常见的窥视孔和把食物递过来的小洞。那两个搜我身的警官已经拿走了我的钱、火柴、刮胡刀和我的围巾——后来我知道这是因为曾经有犯人用围巾上吊自杀。

接下来的一天一夜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实在是非常无聊。我恶心得厉害,比我以前任何一次醉酒都更恶心,无疑这是因为我空腹喝酒了。星期天有两顿饭我吃的是面包和人造黄油,还有茶水(班房的质量),有一顿饭吃的是肉和土豆——我相信这是那个中士的妻子好心施舍给我的,因为我认为被关押的犯人只能吃到面包和人造黄油。我不能刮胡子,只有一点冷水可供洗漱。填起诉书的时候我讲述了惯用的那个故事,也就是,我叫爱德华·波顿,我的父母在布莱斯堡开了一间蛋糕店,我曾在布莱斯堡的一间布料店上班,因为酗酒而被开除,我的父母再也受不了我酗酒的毛病,把我赶出家门。我还补充说我一直在比灵斯盖特当脚夫,星期六的时候意外地“搞到了”六个先令,于是就喝得烂醉了。警察们很和气,对我进行了几番关于酗酒的说教,说一些老生常谈的话:我还“良知未泯”什么的。他们同意我可以自行把自己保释出去,但我没钱,而且也没地方可去,于是我选择了坐牢。牢房里很无聊,但我带了那本“扬基杂志”,而且能向在走廊里值勤的警官要个火抽根烟——犯人当然是不能带火柴的。

第二天大清早,他们把我带出了牢房去洗漱,归还了我的围巾,把我带到院子里,关在一辆黑囚车里。黑囚车的里头就像是一间法国式的公厕,两边是上了锁的小隔间,大小仅容你坐下来。我的隔间墙上刻满了人名、他们的罪行和刑期有多长。还有几则以这个对句为蓝本的变体:“史密斯探长真会出茅招,告诉他我迟早会把他操。”(“出茅招”在这里指的是告密耍奸。)囚车载着我们去了好几个警察局,总共接了十个犯人,黑囚车里坐得满满当当的。他们在囚车里好不开心。隔间的门在顶部是敞开的,以便通风,因此你可以伸手过去,有人设法偷偷带了火柴进来,我们都抽上了烟。很快我们就开始唱歌,由于临近圣诞节,我们唱了几首圣诞颂歌。开到老街的治安法庭时,我们高唱着:“来吧,所有的信徒,畅享快乐和胜利!来吧,来吧,来到伯利恒。”如此这般。我觉得唱这种歌似乎不太合适。

到了治安法庭他们把我带下车,把我关进和贝斯纳绿地警察局那间一样的牢房里,甚至连瓷砖的数目也一样——这两间牢房的我都数过了。牢房里除了我之外还关了三个人,一个衣着时髦、体格健壮、气色红润的男人,大约三十五岁,我觉得他是个旅行推销员或簿记员。另一个是个中年犹太人,衣着也很体面。第三个显然是个入室偷盗的惯犯,个子矮小,看上去很凶悍,长着灰色的头发和一张饱经沧桑的脸,这时因为即将受审而非常激动。他根本没办法消停一会儿,就像一只野兽那样在牢房里不停地来回走动。我们都坐在木架床上,他碰到了我们的膝盖,还一直叫嚷着他是无辜的——显然,他被控告在外游荡,意图实施入室抢劫。他说之前他被定过九次罪,大部分都只是怀疑而已,几乎所有有前科的人都会被定罪。时不时地他会朝牢房的门挥舞着拳头。“欠操的裹脚布!欠操的裹脚布!”指的是逮捕了他的“条子”。

很快又有两个犯人被关进牢房,一个相貌丑陋的比利时年轻人被控告推独轮车阻碍交通,还有一个毛发格外浓密的怪人,不知道是聋子还是哑巴,还是不懂英语。除了最后这个人,所有的犯人都畅所欲言地说起了自己的案子。那个气色红润的时髦男子似乎是一间酒吧的“主管”(这体现了伦敦的酒吧老板已经彻底被酿酒商控制了,他们的头衔总是“主管”,而不是“老板”,其实也就是雇员罢了),挪用了圣诞节俱乐部的钱。和许多人一样,他欠了酿酒商一屁股债,显然是拿着钱想靠赌马赢钱。两个股东在这笔钱到期偿还的几天前发现了猫腻,告发了他。这位“主管”立刻把钱还了回去,但少了12英镑,这笔钱在他的案子被提审之前已经还清了,但他肯定会被判刑,因为法官对这种案件不会留情——事实上,当天他被判了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当然,他这辈子就这么毁了。那些酿酒商会要求破产清算,把他的存货和家具都卖掉,而他再也别想申请到酒吧执照了。他努力在我们几个面前厚着脸皮讲述这件事,不停地从几盒金叶牌香烟盒中拿烟抽——我敢说这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能有足够的烟抽了。当他说话时,他的眼神空洞而恍惚。我想他正慢慢地意识到他作为一个社会体面人的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

那个犹太人曾经在史密斯菲尔德斯一间犹太肉店当采购。在为老板工作了七年后,突然间他贪污了28英镑,去了爱丁堡——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去爱丁堡——和妓女“逍遥快活”,钱花光了就回去自首。那笔钱里有16英镑已经偿清,剩下的以每月分期付款的形式偿还。他有老婆和几个孩子。有趣的是,他告诉我们他的老板可能会因为指控他而惹上犹太教会的麻烦。似乎犹太人有自己的仲裁法庭,而在没有向仲裁法庭起诉之前,犹太人是不会控告同胞的,至少在像这样违背信任的事情上不会。

这些人有一番话触动了我——这番话我几乎听每个犯了严重罪行的犯人都说过。内容是:“我不介意坐牢,我介意的是没了工作。”我相信这体现了比起资本家的力量,法律的力量正在逐渐萎缩。

他们让我们枯等了几个小时。牢房里很不舒服,因为那张木架床没有地方让我们全都坐下来,虽然我们有好几个人,里面还是冷得够呛。几个人用了厕所,在一间如此狭小的牢房里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特别是当拉手不能用的时候。那个酒吧老板慷慨地派发香烟,那个走廊里的警官给我们借火。时不时地,从隔壁的牢房会传来很响的叮叮当当的响声,那里有一个年轻人,捅了他的“甜心”肚子一刀——我们听说她有可能活过来——被单独囚禁。天知道那边是什么情况,但听起来好像他被铁链拴在了墙上。大约十点钟的时候他们给了我们每人一杯茶——这好像不是政府提供的,而是治安法庭的传教士赠送的——然后我们就被带到一间宽敞的等候室,犯人们在那里等候审判。

这里大约有五十名犯人,什么样的男人都有,但大体上要比你预料中的衣着更加入时。他们戴着帽子来回走动,冻得瑟瑟发抖。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当我被带到我的牢房时,我见到两个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混,比我还要脏得多,可能是因为酗酒,也可能是因为阻碍交通,被关进了同一排的另一间牢房。而在这间等候室里,这两个人手里拿着笔记本在盘问犯人。原来他们就是“条子”,化装成犯人混进牢房打听消息——因为犯人之间就像共济会那样互相信任,彼此之间无话不谈。我觉得这是很下作的伎俩。

犯人们一直被三三两两地沿着一条走廊带到法庭里。很快,一名中士嚷道:“醉酒的人过来!”我们四五个人就沿着走廊鱼贯而行,在法庭的入口处站立等候着。那里一个值勤的年轻警官给我提了建议:“进去的时候把帽子摘下来,乖乖认罪,不要顶嘴。以前被判过刑吗?”“没有。”“你会被课以六先令的罚金。准备给钱吗?”“我没钱,身上就两便士。”“那好,没关系。你运气好,今天早上不是布朗先生当值。他是个禁酒主义者,对醉酒的人不留半分情面,唔!”

醉酒案的审判快得我甚至没有时间去留意法庭是什么样子的。我只是依稀记得有一个高台,上方悬挂着盾徽,文员们坐在下面的桌子上,还有一道栅栏。我们鱼贯穿过栅栏,就像人们在穿过一道旋转门那样,每个案子的审判流程都像这样:“爱德华—波顿—醉酒—人事不省—你醉酒了?—是的—六先令—走吧—下一个!”

所有这些在五秒钟之内就完事了。在法庭的另一边,我们走进一个房间,一位中士正拿着账本坐在一张书桌旁。“六先令?”他问道。“是的。”“准备给钱吗?”“我给不了。”“那好,回你的牢房里去。”

他们把我带了回去,把我关进原来那间牢房,我离开了也就十分钟。

那个酒吧老板也被带回来了,他的案子被押后了。那个比利时年轻人和我一样付不了罚金。那个犹太人已经走了,是被释放了还是服刑了我们都不知道。一整天犯人们来来去去,有的等候着审判,有的等着黑囚车把他们带到监狱去。天气很冷,牢房里那股污秽的排泄物的恶臭变得难以忍受。大约两点钟的时候他们给我们送来了午饭——每个人分到一杯茶、两片面包和人造黄油。显然,这是规定的饮食。如果你有朋友在外面的话,你可以让他把吃的带进来,但我觉得让一个身无分文的人只能以面包和人造黄油果腹去面对审判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而且还不能刮胡子——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超过四十八个小时没有刮过胡子了——这样很有可能会让法官对犯人心存偏见。

在那些临时关在牢房里的犯人中,有一对朋友或搭档,名字似乎是斯瑙特和查理,他们因为在街头犯事而被逮捕——应该是用一辆手推车阻碍交通。斯瑙特身材瘦削,脸膛赤红,看上去神情歹毒,而查理是个身材矮小但很有力气的乐天派。他们的对话很有趣。

查理说:“天哪,这里操他娘的不冷。我们真是走运,布朗那个老家伙今天不在。他一看到你就会判你坐一个月牢。”

斯瑙特(无聊地唱着歌):“我左敲敲,我右敲敲,我最拿手的就是敲来又敲去。敲敲这儿,敲敲那儿,我到处敲来又敲去——”

查理说:“噢,操你妈的敲来又敲去!一年的这个时候你要干的就是偷东西。窗户里那一排排的火鸡,就像一排排没穿衣服的该死的士兵——看着它们难道你不会垂涎欲滴吗?跟你打赌六便士,今晚我就去逮一只来。”

斯瑙特说:“那又有什么用?在班房里你又不能生火把那只鸡给煮了,不是吗?”

查理说:“谁要煮了?不过我知道可以去哪儿把它给甩(卖)了,挣上一两个先令。”

斯瑙特说:“不要了。一年的这个时候得唱颂歌。我唱哀伤的歌曲时,能打动他们的心扉。那些老妓女听我唱歌眼泪都快哭干了。今年圣诞节我可不会唱歌给她们听。就算她们苦苦哀求我也会跑到班房里去。”

查理说:“啊,我能给你来几句颂歌,赞美诗也行哦。(他开始以美妙的男低音唱起了歌。)耶稣,我的灵魂的爱人,让我飞往你的胸怀——”

值勤的警官(透过铁栅窗):“别唱了,里面的,别唱了!你们以为这是什么地方?浸信会祈祷聚会吗?”

查理(那位警官刚走就小声说道):“死开啦,夜壶。(他哼唱着)——洪涛暴雨冲我身,狂激风浪高千寻!你会发现没什么赞美诗是我不能唱给你听的。过去这两年我在达特莫尔的唱诗班唱男低音,真的。”

斯瑙特说:“啊?现在达特莫尔怎么样了?现在你吃得上果酱了吗?”

查理说:“没有果酱。不过倒是有奶酪,每周两次。”

斯瑙特说:“啊?你待了多久?”

查理说:“四年。”

斯瑙特说:“四年没得干——天哪!要是里面的人看到一双腿(女人的腿)那不得疯掉,呃?”

查理说:“啊,这个嘛,在达特莫尔我们会在田里找老女人干炮。把她们拉到迷雾中的树篱下。她们是过来偷挖马铃薯的——七十岁的老太婆。我们四十个人被逮个正着,下场很难看。吃的是面包和清水,身上绑着锁链——就是这样。我对着《圣经》发誓以后我再也不会进监狱了。”

斯瑙特说:“对了,问你呢!上次你是怎么进监狱的?”

查理说:“你可能不会相信,伙计,我被出卖了——被我的亲姐姐出卖了!是的,就是我那该死的姐姐!我的姐姐就是一个有史以来最烂的贱货。她嫁给了一个虔诚的疯子,他虔诚得不行,搞得她现在有了十五个孩子。就是他逼她出卖我的。但我告诉你吧,我在他们身上讨回了公道。你知道我出狱后干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吗?我买了一把锤子,跑到我姐姐家里,把她的钢琴砸成了一堆他妈的柴火。我就是这么干的。我说:‘这就是你出卖我的下场!你这个贱货!’”等等等等。

这两个人一整天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这些话,他们俩只是因为犯了一点小事而被关进来,对此自鸣得意。那些将要进监狱的人都沉默寡言焦躁不安,有的人——那些第一次被抓的体面人——脸上的表情阴沉沉的。大约下午三点的时候他们把那个酒吧老板带走了,遣送到监狱里去。他从值勤的警官那里得知他将和基尔桑特男爵被关在同一个监狱,心情好了一些。他觉得要是在监狱里能巴结到基尔桑特男爵的话,或许出狱的时候能谋得一份差事。

我不知道自己会被关押多久,以为至少得有几天。不过,四五点的时候他们就把我带出了号房,归还了没收的东西,然后立刻把我推搡到街上。显然,关押一天就权当是抵了罚金。我只有两便士,一整天除了面包和人造黄油外还没有吃过东西,饿得晕头转向。但是,和往常一样,当我在烟草和食物中必须作出选择时,我用那两便士买了烟草。然后我来到滑铁卢大街的“教堂天军”救助站,在那里你可以寄宿,吃上两顿面包和罐头牛肉,喝点茶,参加祈祷聚会,干上四个小时锯木头的活儿。

第二天早上我回家取了点钱,去了埃德蒙顿。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我来到收容所门前,喝得不算烂醉如泥,也就是醉醺醺的,以为这会让我进监狱——因为根据《流浪法案》的规定,流浪汉在醉酒的情况下去收容所是犯法的。但是,门卫很体谅我,显然觉得对一个有钱买酒的流浪汉得客气一些。接下来的几天我又尝试了几回,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乞讨,想惹上麻烦,但我似乎吉星高照——没有人注意到我。由于我不想犯下严重的罪行,这样可能会让我的身份接受调查什么的,我放弃了。因此,这趟旅程算是失败了,但我把它记录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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