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宋夏金史讲义(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4 16:33:46

点击下载

作者:邓广铭

出版社:中华书局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辽宋夏金史讲义

辽宋夏金史讲义试读:

第一章 辽宋的先后建国及其对立与斗争

第一节 契丹族建立契丹国(辽)

一、契丹族的历史与其建国过程

1.契丹族发展小史

契丹,是鲜卑族的一部,这一称号是从北魏时代开始的。从北朝直到隋代,契丹全族分作八部。其间曾因受到柔然或突厥的侵逼而几度“内附”于中国,但契丹八部的活动区域一直还是在潢水流域和土河流域。

潢水,今称西剌木伦河,意即黄色的河。它是辽河的上源之一,故也叫大辽水。在古代,这一道水曾有过各种各样的名称,如滥真水、托纥臣水、吐护真水等。

土河,现在也称为老哈河。(以上两水都在今内蒙古境内)。

在唐帝国前期的一百二十年内(618—735)契丹族众已较前加多,已由前此的八部而改分为十部,而以其中的大贺氏一部世为部族酋长。在这一时期之内,契丹依违于唐与突厥之间,忽此忽彼,向背不常。在武则天的时代,竟至屡败唐兵,且曾一度攻入幽州而屠之,又南残瀛州的属县。后因突厥的默啜可汗正在向外扩展其势力,出兵击败契丹,唐帝国的边患因之而稍得缓和。

当大贺氏世为契丹部族酋长的时代,契丹族的生活情况还是“草居野次,靡有定所”的。

在八世纪的三十年代以后,大贺氏衰,乃又由契丹十部中的遥辇氏一部代之而世为契丹族酋长,自此至于十世纪初,共继续了一百六十余年。

当遥辇氏世为契丹部族酋长之日,人口日益众,势力日益强,遂又把全族合并离析,重新分为二十部。从这时起,也开始设置官属,创立制度,并刻木为契,穴地为牢。二十部且各有各的分地。此后数代相继,“教稼善牧”,且“创置铁冶,国益殷富”。

因其势力日渐强大,故在遥辇氏世为契丹酋长时代,便与唐帝国处在经常的对抗和斗争的状态之下。在唐玄宗的天宝年间就已经敢于杀掉唐朝为和亲而送嫁于契丹的公主,并不断侵略唐帝国东北部的边境。其间曾有一次以十万人而击败安禄山于潢水之南。及安史之乱以后,幽州附近各地区更经常处在契丹的军事侵略和掠夺的情况之下了。

当大贺氏和遥辇氏两部的兴替之际,契丹十部当中的迭剌部也与遥辇氏的力量同样的强大。在遥辇氏推翻大贺氏的统治权力时,迭剌部曾出大力以相协助,因而当遥辇氏世为契丹部族酋长之日,便由迭剌部世世掌握统辖契丹军马的大权,官名叫夷离堇。因此之故,迭剌部的实力乃得逐渐超驾乎遥辇氏之上。到907年,迭剌部的首领阿保机遂又推翻了遥辇氏的统治而代为契丹各部族的共主。2.几种错误记载的批判

以上是我们归纳散见于《辽史》之《纪》、《志》、《表》、《传》中的各种资料而得出的几条结论。但在《辽史·世表》、《新唐书·北狄列传》、《旧五代史·外国列传》、《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五代会要》和《资治通鉴》中关于契丹的记载,却都是和上面的结论完全不同的一些说法,综括之约为以下数事:

一、契丹全族自始至终都只是分作八部的。

二、契丹八部各有酋长,号大人。再由八部大人互推一人为王,建旗鼓以统八部。

三、被推为契丹王的并非终身职,而是每隔三年,或当国内遇到灾疫时,便由八部大人聚议改选,以旗鼓立其次而代之。

四、阿保机之为契丹王,原也是由八部大人共同推选出来的,后因得到汉人的教唆,不肯受代,遂于为王九年之后用诈术杀害了诸部的大人,因得终其身及其子孙,世世为契丹国王。

这些说法与前面归纳出来的几项结论全是互相牴牾的,而在这种种说法的本身及其相互之间也有种种矛盾,讲不通,因而我们全部不能接受。这些说法全是出于中原方面的记载(《辽史·世表》也是根据中原史书中的一些材料编成的),由于是辗转相传而得来的,故全都走了样,失了真,不能与契丹史实相符合了。3.契丹国的建立

阿保机于901年受任为夷离堇,统军马,专征讨,即统辖契丹兵马的最高级的官员。他“缮治甲兵,滋蕃群牧”,充实力量,在下一年便率众侵袭河东、代北,攻下九郡,俘去“生口九万五千,马牛羊不可胜计”。自此以后,阿保机每次与中原交锋,无一次不从边地各州县中俘去大量人口和牲畜,这时候,契丹族的实力实已超过了分据中国北部任何一个割据力量之上,故开封的朱全忠和太原的李克用都争着要结援于契丹,而阿保机乃依违于这两大势力之间,相机而扩大其本族的力量。

在侵袭中原北部边境之外,阿保机还出兵攻破奚和室韦等部,所俘获得的庐帐也极多。到907年,阿保机乃推翻了遥辇氏的统治而代为契丹族的共主。到916年便正式建立了契丹国,并且改称皇帝了。

在阿保机四向用兵的过程当中,所掳获的汉族人民,仍为之建立城镇于可以从事农耕之地,即仍用其所从来处的州县原名,也使其亲朋邻里仍得聚居在一地。例如,凡从蓟州三河县虏掠去的人民,即在东京道的滨州为之建城以居之,且仍名之为三河县。《辽史·食货志》说阿保机“弭兵轻赋,专意于农,尝以户口滋繁,乣辖疏远,分北大浓兀为二部,程以树艺,诸部效之”。在这些农业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必是这些被俘虏来的汉户。

诸王外戚大臣及部族首领跟从阿保机出外征伐的,其所俘掠的人口,也都可以照上述办法办理:使其团集一处,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州军”。甚至连阿保机的述律后因为在“开拓四方”和“平渤海国”的军事上都曾尽过力,遂以所俘有技艺者归于后之帐下,称为属珊军,另以无技艺者团集而于回鹘牧地建置州县以居之。凡征收市井商贾之家所得赋税皆归“头下”,惟酒税缴纳“上京”。

凡是领有“头下州军”的贵族们,州军中的人民便等于他们的奴婢或部曲,向他们交租赋,尽经济上的职责,作他们的私甲和爪牙,提供军事义务,而这些州军中刺史以下官吏又都由这些贵族们的部曲充任,故这些贵族实已享有“头下州军”中行政、经济、军事三方面的大权,其对于契丹国的朝廷的关系实具有极大限度的独立态势。这些方面所表现的,全与西周初年的情况相似,说明了当时新建的契丹国,处在汉民族高度发展的封建制的政治经济的强大影响下,正加速其氏族社会解体的过程,正在从家长奴役制的社会而向着初期封建社会的体制迈进。

因而,阿保机所建立的这个以契丹族为统治核心的国家,是包括了许多具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语言的部落部族在内的,其中较重要者至少有以下几种:奚、室韦、乌古、阻卜、回鹘、渤海、汉人。契丹国还只是一个不曾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暂时的、不巩固的军事行政的联合。

二、契丹国建立前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契丹国建立之前的情况

在阿保机建国之前,契丹族的活动区域既主要地局限在长城之外,并、营以北的地区,气候寒冷,风沙甚多,土地荒瘠,不宜农耕,而在其四近却有不少的河流和湖泊可以捕鱼,有不少的原始森林和山岳地带可以进行采集和畜牧游猎,这就规定了他们的生活不能不是“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时,车马为家”,不能不是“随阳迁徙,岁无宁居”(皆《辽史·营卫志》中语)。契丹族在前此几百年之内所过的全是畜牧渔猎的部落生活,而非城郭的耕稼的生活。某种的地理环境构成生产过程的自然的基础,在一定的程度上,特别是在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地理环境在生产类别、生产部门上盖上了烙印,构成了社会劳动分工的自然的基础。……马克思把社会生活的外部的自然的条件分成两大类,其第一类是生存资料的自然富源,即肥沃的土壤、丰产鱼类的水、藏野兽的森林等等,在社会的生产生活中,第一种自然财富在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具有最大的意义。(康士坦丁诺夫《社会物质生活的条件》讲地理环境的一节)

契丹在那样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的限制之下,其全族的生活,如《辽史·食货志》上所说: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于野,弛兵于民。有事而战,骑介夫,卯命辰集。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以是制胜,所向无前。

这等于说,契丹族的丁壮在平日则畜牧渔猎以维生计,有事则可随时调集从军出战。其平时和战时的生活实无太大的分别,故亦可说战斗生涯和军事组织乃是契丹人民经常的职业。2.契丹国建立之后

在阿保机做了契丹共主之后,四出攻掠,所俘获的人口很多,而其中大多数都是以耕稼树艺为业的汉族人民或渤海国人。据《辽史·百官志》说,阿保机在每次攻掠中国和渤海国之后,“得其人则就用之,东北二鄙以农以工”。而《辽史·地理志》中更说明契丹把所俘掳的汉人都使之分别聚居在比较适宜于农耕之地,或建汉城,或无城郭,民户数目由数百户而至数千户不等,“程以树艺”,使其“专意于农”,或则把一些有“技巧”的人聚合在一处,令其织纴。

就契丹国而论,在这样的一些措施之下,在其社会经济当中农业经济的成份自然要大为增长,大为提高;但如仅就契丹族而论,则阿保机的政策却是有意的不使其汉化,不使其参加农业劳动和织纴工作,目的是要保持契丹族人民勇武善战长于骑射等等优点,恐其生活逐渐汉化之后这些长技便要随之而消失了。故凡属农耕一类工作皆由汉人、渤海人去作,而契丹族则仍是“以畜牧田渔为稼穑”(《百官志》四),仍继续过其“转徙随时,车马为家”也即是“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的生活。这和北魏末年高欢向鲜卑人宣布的利用汉人的政策(即“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几乎是一样的。

阿保机本是能说汉语的,但在他做了契丹共主之后,他却绝口不说一个汉字,原因就是不愿契丹族人受其影响而习于汉化之故。3.“四时捺钵”

契丹的贵族,一直还继承着阿保机的政策,也就是,一直还不肯改变其渔猎游牧的风习,直到十二世纪初年契丹亡国之时依然如此。而从耶律德光时代得到燕云十六州之后,其国土既包有长城以南的广大地区,其“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的活动区域更可以扩大,契丹贵族遂在四季各有其特定的游猎畋渔地点,届时即由契丹最高统治者率领大批贵族同往某地,于其地设置行宫,称为“捺钵”。(用此名称以与“斡鲁朵”相区别。斡鲁朵是指上京宫室营卫而言。)

春捺钵的地点是长春州东北的鸭子河泺(今松花江中的一段。辽代原称松花江为鸭子河,后又改称混同江)。契丹皇帝于正月上旬由临潢出发前往其地,初至之时,凝冰未解,即扎营冰上,凿冰钩鱼。及冰解之后鹅雁已来,则纵鹰鹘(即海东青)捕鹅雁。在钩得第一条大鱼(头鱼)及捕得第一只鹅雁(头鹅)之时,全须献酒作乐以相庆贺。弋猎网钩,春尽乃还。

夏捺钵多在吐儿山(今张北县之炭山),契丹皇帝于夏季至其地避暑纳凉,间亦从事游猎。

秋捺钵在永州(潢水与土河合流处)西北之伏虎林。至其地之主要目的为在山中射鹿。

冬捺钵之地多在永州东南之广平淀,因该处为沙土地,冬月稍暖,故往避寒。

据此可知,契丹国的最高统治者,每年留居于其都城上京的日子实极有限,而一切军国大政以及会见外国的使臣等等,也大都是在其四时游幸之地举办。所以,每一个游幸之地,事实上便也是一个带季节性的临时的政治中心。

这种四时捺钵的习惯,一直到辽国最后的皇帝(天祚帝)时代,还是一直在沿袭着而未被废除的。

三、契丹的军政制度

1.军事制度

如《辽史·食货志》所说:“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于野,弛兵于民,有事而战,骑介夫,卯命辰集。”可以知道契丹族的丁壮在平时即全是施行军事部勒,故一遇战事立即可以征集起来充当士兵。战斗生涯和军事组织乃是契丹人民的经常的职业。凡是经过这样的调发征集而编制起来的军队称为“乣军”。

但是,在这些须待临时征集调发的人员之外,契丹的皇帝和贵族外戚重臣等还都经常带领着一定数目的兵马。而皇帝所带领的亲卫军,不但人数较多,而且都是经过简选的精锐之士,“兵甲犀利,教练完习”,其实力超驾乎任何贵族外戚之上,故《辽史·兵卫志》的“宫卫骑军”条中对阿保机的这项措置颇加称赞,以为“强干弱支,诒谋嗣续。……简天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怀旧者岁深,增新者世盛,此军制之良者也”。阿保机时这种亲卫军的数目不可知,到其子耶律德光时则为三万人。在有事出战之际,主要是依靠临时调集的士兵,而这些“御帐亲军”则留屯国都之内以为“部族根本”。

贵族及部族大首领所经常带领的“私甲”叫做“头下军”,其数目多不过千余人骑,少则数百人骑。2.胡汉分治的行政制度

尽管契丹国中所包括的部落种族如彼其复杂,但就其经济生活与生产方式加以区分,却也可以笼统地分作两大类别,即:

一、耕稼以食、城郭以居的汉族人民和一部分渤海国人民。

二、渔猎以食、车马为家的契丹族人民和所有汉族以外其他各部落部族的人民。

契丹国的政治上层建筑,为这种社会经济方面的具体情况所制约,乃也相应地而制定出一种胡汉分治的两种行政体系的办法,即所谓“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在阿保机的时代,就已不但建置了一些专门居处汉人的城市,而且还设了一个“汉儿司”,专门负责统治汉人的各项事宜。及燕云十六州割归契丹之后,乃又把汉儿司的组织加以扩大,组成了一个“南面朝官”的系统,负责统辖汉人的行政,而与负责契丹族军政事宜的“北面朝官”成为同时并存的两个行政系统。

北面官和南面官都是因其办事处所设在契丹皇帝的牙帐之北或南而得名。两者的最上层组织叫南枢密院和北枢密院,都设有宰相和枢密等官。

北面官皆契丹贵族充任,掌管“宫、帐、部族、属国之政”,掌管“兵机、武铨、群牧之政”,总之是“凡契丹军马皆属焉”。所以《辽史·百官志》说“北枢密视兵部”(意即相当于中原王朝的兵部),而元好问也说“北衙不理民”。实际上,所谓“兵机、武铨、牧群”等事,已经可以说把契丹族的“国计民生”全都包括在内,此外已更无何等事务了。

从《辽史》所说“以国制治契丹”和“因俗而治”等话,可以知道北面官对契丹族和其他各部族的统治,完全是遵依其本族的风俗习惯的。

南面官在宰相和枢密之下,更设有“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大部分是由汉人充任,而也有一部分是契丹人。他们掌管“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总之是凡契丹国的人民“皆属焉”。故《辽史·百官志》说“南枢密视吏部”(意即相当于中原王朝的吏部),而元好问也说“南衙不主兵”。

契丹获得燕云十六州之后便设置五冶太师以总四方钱铁,又因燕京百物山偫,遂“命有司治其征”,又因“河间有煮盐之利”,遂“置榷盐院于香河县”,因幽州与大同等地民殷物阜,遂“籍五京户丁以定赋税”。这可见,凡所谓赋税之法,征商之法,盐之法以及冶铸之法等等,也全都是属于南面官的一些职掌,在北面官的职掌内是不会有的。《辽史·百官志》四“南面方州官”条又说:“辽五京列峙,包括燕代,悉为畿甸,二百余年,城郭相望,田野益辟,冠以节度,承以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分以刺史县令,大略采用唐制。”这也反映出来,在契丹族本部族之内是无所谓地方行政的,契丹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只是在统辖了广大的汉族人民之后才开始的。因而,在《百官志》当中,也是只有在南面官的职掌之下才有“方州”一目,而在北面官的职掌中又是没有的。

第二节 北宋初叶的政治经济

一、割据纷争局面的结束

在五代末叶后周世宗在位之日,对于藩镇割据的局面已在极力要加以改变。周世宗曾命其臣僚供献开边之策和混一之道,前者为对契丹,后者则是要结束十国分立之局。后来他接受了王朴所建议的一项原则:要兼并分立的诸国,“攻取之道当先其易者”,由于后周南唐接境几二千里,可乘之隙极多,遂连年对南唐用兵。

但除了“混一”的工作之外,周世宗还要把“开边”工作同时并进,遂在959年发动了对契丹的军事进攻,在契丹控制下的瀛莫二州先后望风而降。因世宗遇疾,乃班师而还。

赵匡胤于960年夺取了后周的政权,改国号为宋,是为宋太祖。他知道契丹的力量还不是中国的兵力容易制胜的,并且为避免陷于两面作战的境地,遂对契丹只采取防御措施,要把全力集中在兼并南方诸国的工作上。而在这一工作上,他一方面仍然是沿用了“攻取之道必先其易者”的那一条原则,而另一方面却也照顾到在这一工作进程当中所需要的经济方面的支援。因此他要先从长江上游的后蜀着手,最后方及于南唐。他曾向他的弟弟赵光义说:中国自五代以来,兵连祸结,帑廪虚竭。必先取西川,次及荆广江南,则国用富饶矣。

赵匡胤所预定的这种进行程序,后来又稍有改变,不是首先用兵于后蜀,而是首先用兵于两湖。

因为,在962年,建立于湖南朗陵(今常德)的政权发生了内讧,向宋廷乞师援助,赵匡胤乃假道江陵而出兵湖南,袭用了“假道于虞以伐虢”的故智,其结果,荆南和湖南两个政权全被消灭了。

继此而后,宋廷于965年两道出兵灭掉后蜀,于971年从湖南进军而灭掉南汉,974年吴越钱俶归附于宋(纳土归朝则在太宗时候),975年宋灭南唐,割据漳州泉州的陈洪进在南唐既灭之后便也自动归附。割据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一些力量,到此算完全为北宋所消灭了。

对于在太原的北汉,赵匡胤因其是在契丹势力的卵翼之下的,故最初还不打算用兵力去解决它,理由是:河东正扼两蕃(契丹与西夏),若遽取河东,便与两蕃接境,莫若存之为我屏翰。

但在969年,赵匡胤认为北汉主刘继元新立,内部多故,有机可乘,遂亲自领兵去围攻太原,为期三月而未能攻破,及契丹两路出兵援救北汉,赵匡胤乃急遽班师。所弃军储,粟三万石,茶绢各数万,北汉颇得其用。到976年宋廷又命党进、潘美等率兵分五道以攻太原,契丹以耶律沙率师救北汉,宋师又无功而还。这年冬天宋太祖便死了。

二、北宋初年为了巩固统治权的几种措施

1.杯酒释兵权

赵匡胤是以禁军首领(殿前都点检)而得以夺取到政权的,在其进行夺取的过程中且颇得当时禁军中第二三等的将领如石守信、王审琦等人的助力,赵匡胤且曾与他们结拜为义社十弟兄。及北宋政权既建,这般人遂偃蹇骄纵,跋扈不奉法。赵匡胤乃采用赵普的建议,首先收拾了这般人,免得北宋的统治权再被他们攫取了去。所以在961年便演出了“杯酒释兵权”的一幕带戏剧性的事件。司马光的《涑水记闻》载其事云:上(宋太祖)因晚朝,与故人石守信、王审琦等饮酒,酒酣,上屏左右谓曰:“我非尔曹之力不得至此,念尔之德无有穷已;然为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今终夕未尝敢安寝而卧也。”守信等皆曰:“何故?”上曰:“是不难知之,居此位者,谁不欲为之?”守信等皆惶恐起,顿首曰:“陛下何为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上曰:“不然。汝曹虽无心,其如汝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何?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不可得也。”皆顿首涕泣,曰:“臣等愚不及此,惟陛下哀怜,指示以可生之途。”上曰:“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以好富贵者,不过多积金银,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再拜谢曰:“陛下念臣及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称疾请解军权,上许之。皆以散官就第,所以慰抚赐赉之者甚厚,与结婚姻。更置易制者使主亲军。

在对禁军首领这样地加意防范之外,赵匡胤对于禁军中的士兵也是极不放心的。《宋史·兵志》说,太祖惩唐末五代藩镇之弊,立更戍之法,分遣禁军戍守边城,使其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佚。且不使任何部队长期屯驻某一地区,也不使任何将官长期带领某一部队,目的全在防范其发生深切关系。故自宋初以来即有“兵无常将,将无常师”的情况。而士兵因习于勤苦之故,也可不至于骄惰。

甚至对于禁卫军也颇加意防范。办法是:当卫士们平时闲居之际,即分别给以棋枰,令对弈为乐。名义上是因为他们“端居终日,无他思虑,以此使之适情”,实际上却是专门用来分其心神,使其不至发生他种思虑的(此事据《事实类苑》所引《杨文公谈苑》)。2.中央集权的强化

在北宋政权既建之后,其最高统治阶层研究“唐末以来战斗不息,国家不安”的原因所在,赵普以为“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涑水记闻》)。于是宋廷为求达到此三项目标而有以下的一些措施:

一、收夺州郡长吏的事权——这一事又可以分作以下三项来说:

甲、取消支郡——晚唐五代的节度使,大都统辖很多的州郡,地广兵强,所以难制。其节镇所在地以外的州郡,均称为支郡。宋初自平定湖南后即取消了节度使辖领支郡的制度,使各州郡都直属京师。到后来,有的屯驻较多军队的大县,如兴元府(汉中)的三泉县等,也都直属于宋廷了。

乙、设置通判——在平定荆湖之后,宋廷下令规定在州郡长官之下设置通判(副长官)一人或二人,与长吏“均礼”,凡一州的军民刑政他都得参预,且有权向中央政府直接奏报事件。此后每一州郡的行政权便分属于几个人而不专属于一个人了。

丙、选用文臣——自唐末五代以来,州郡长吏大都为武夫悍将,到北宋初年,或因其衰病死亡,或令其致仕退休,或加以调动迁徙,皆选用文臣以为继任之人,称为“知州军事”,这般文人自然不能称兵逞强、据地自雄了。

二、制其钱谷——自晚唐以来,各州郡即把正式税收分为“上供”、“送使”、“留州”三项,五代时的方镇更大都各自委任其部曲去主管场院(税收机关),厚敛以自利。其属于朝廷上的三司管辖下的,方镇们也都另派大员前往,在正当税额以外多取其数以入己。宋廷于964年下令规定:诸州度支经费之外,凡金帛等均须送往朝廷以助军费,不得擅自留用;各处的场院均须由朝廷派遣官员监临。后来各道又置转运使通盘筹措一道财赋,法制更为精密。从此“利归公上”,外权稍削。

三、收其精兵——宋廷于965年令各州长吏选本道士兵骁勇者籍其名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又选禁军之强壮者定为兵样,分送诸道,使作选拔禁旅的标准。其后又改以木梃为高下之等,散给诸州作标准。各州长吏都监选定后即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京城。据《涑水记闻》说,经各州郡选拔教习而聚之京师的这般禁旅,宋廷皆厚其粮赐,皇帝也常亲加按阅训练,结果遂皆能以一当百,禁旅之精锐既为任何地方实力所不能及,诸道将领遂无人敢生异心(皆据《涑水记闻》)。

地方行政的单位缩小,地方长吏的事权缩小,故在北宋初叶以来,都督和节度使乃都成了可以遥领的空名,有其名者并不亲赴本镇,既不理本镇事务,也不食本镇租赋,诸路观察、采访、团练、刺史等官也莫不如此。

北宋初叶虽颇得到以上诸项措施的好处,却也种下了以后的祸根。故南宋的朱熹说:“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朱子语类》卷一二八)3.宰相事权的分割和牵制作用的利用

北宋初年的最高统治阶层中人是把防弊之政作为立国之法的,所以宋太宗赵光义曾把宋太祖一代创法立制的用意总括为如下的几句话: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在这样侧重于防范的用意之下,不但要把方镇割据和武将专擅的局面加以变革;如果宰相的事权太高,是也曾经对于某些朝代的政权起过危害作用的,自然也必须加以防范。于是北宋初年的中央政府是主要由以下几个机构组成的:

一、三省——事实上只是一省,叫做中书门下。长官叫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另设参知政事一员或数员以为之副。然而“中书常缺舍人,门下罕除常侍”,与隋唐时代的组织规模大不相同。尚书六部则更是徒存空名,并无职掌,二十四司皆废为闲所。

二、枢密院——唐德宗设置枢密使以传达军国机密,其后相沿皆以宦官任其职,至宋则改用士大夫任枢密使副。是为主持军政的最高机关。然枢密使副及院中官员均不统兵。故宋代设置枢密院的用意是:一则使其“与中书门下对掌大政,号称二府”,藉以分宰相之权,使宰相的事权大为缩小;二则使其与统兵将帅互相牵制:将帅虽有握兵之重而无征发调遣的发号施令之权,枢密院虽有发号施令之权而无一兵一骑在其直接统领指挥之下。彼此相制,自然全不至发生异图。

三、三司——这是把晚唐以来的度支、盐铁和户部三者合而为一的一个机构,是主持财赋行政的最高机关。有了这一机构,便又把财政大权从宰相的事权当中分割了出来。长官叫做三司使和副使。但也间有分设度支使和盐铁使之时。三司也称计省,三司使副遂也被称为计相或亚相,其地位事实上是与执政官们略相等的。4.官名和职责的分离《通考·职官志》总序谓:“宋代官人授受之别,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有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所谓官,是指中书令、侍中、六部尚书、给事中、大夫、郎以至刺史等。在宋代,做这类官的,并无职事可以掌管,不用到机关去办公,这等名义只是用以叙补薪俸的,故又称为寄禄官。

所谓职,是指学士院中的学士以及在皇帝左右的文学侍从之臣所担任的各种名义。例如龙图阁学士、天章阁学士等,因在当时都被认为是清高的头衔,故称之为职,以示与专用以叙俸之“本官”有别。其后凡有清望而出外任地方官者,也多带有职名。

所谓差遣,是指内外百官所实际担任之职务。例如侍中、中书令为官,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参知政事则为差遣;刺史为官,而“知某某州军事”则为差遣。凡属差遣,均是“名若不正,义若不久”,略似近代之所谓特派员,北宋各行政机构的事务均由此等被临时指派之人负责,而正式编制中的各种官名反成虚衔,故“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七八”,反之则任其实职而不居其官者也必不下于十之七八。故有以某路某军节度判官为阶官,而实任某州州学教授者;有以某军判官为阶官,而试秘书省校书郎者;有以某县县令为阶官,而实任某路转运司勾当公事者。

三、大地主阶级特权之扩大——“田制不立”与“赋役不均”

《通考·田赋考》四载有一段话说:“自祖宗承五代之乱,……而又田制不立,田亩转易,丁口隐漏,兼并伪冒者未尝考按,故赋入之利视古为薄。丁谓尝曰:‘二十而税一者有之,三十而税一者有之。’盖谓此也。”(《宋史·食货志》同)

这段文字说明了,对于在汉晋北朝隋唐诸代均曾努力以求解决的土地分配问题,在北宋一代却是自始至终采取放任态度而不加以闻问的。

从晚唐五代以来,长期在兵荒马乱当中,军将豪猾和贪官污吏得随时渔夺百姓的产业,政府收取土地税并无籍帐可作依据,遂采取了如《通考》所说的办法,“五代以来,常检视见垦田以定岁租”。然而,“吏缘为奸,税不均适,由是百姓失业,田多荒莱”,到宋太祖即位的第二年(961)便派遣使臣到各地去“度田”、“均田”、“括田”(当是调查各地垦田的数目及某田为某人所有等等),并规定对于苛暴失实者要加以“谴黜”,在这一次调查定籍之后,立即下令“许民辟土,州县毋得检括,止以见佃为额”。于是田亩的转易与兼并伪冒等弊端便因而得以蔓延滋长了。到十世纪末年,已经有了“城郭之内则兼并之家侵削贫民,田亩之间则豪猾之吏隐漏租赋,虚上逃帐”(《长编》卷三四),以及“赋税减耗,簿书纠纷,州县之吏非其人,土地之宜不尽出,……征役不均于苦乐,收敛未适于轻重”等类现象。到十一世纪的二十年代,则因“承平既久,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食货志》上一),故其时有人上疏说:“开国以来,天下承平六十余载,民间无积蓄,仓廪未陈腐,稍或饥歉,立致流移,盖差役赋敛之未均,形势豪强所侵扰也。”(《宋会要·食货》一之一九)

在这一时期之内,即在太宗、真宗、仁宗诸代虽也都曾有过“均田”或“均税”的诏令和事实,但每一次都是稍遇阻力即又明令停罢,都是藉口于“恐劳民而止”。

于是在北宋一代垦田数字究竟是日益增多或减少,在耕垦中的土地究竟归哪些人所有,以及究竟应由哪些人向政府缴纳租赋,这种种问题是宋廷并不确知而也不求确知的。它不根据垦田顷亩之数以定赋租,却是根据每年所得租赋以推算天下垦田有若干顷亩。明知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却也始终容许此种不合理的现象长久存在,不加纠正。

这十分之七的不纳租赋的土地,必然全是豪绅大地主、富商大贾以及各种享有封建特权的人们所有的。另外的十分之三的土地的所有者是一些中小地主和自耕农民,而宋廷的一切军政费用却全须从他们身上抽取。他们因赋役繁苛而发生流亡或托庇于豪强人家的事,宋廷的岁入则也因之而减少。据《宋史·食货志》说:皇祐(1049—1053)中,天下垦田视景德(1004—1007)增四十一万七千余顷,而岁入九谷乃减七十一万八千余石,盖田赋不均,其弊如此。

附录:王明清《挥麈后录·余话》“《祖宗兵制》名《枢廷备检》”条中关于宋代不抑兼并的一段:置转运使于逐路,专一飞挽刍粮饷军为职。不务科敛,不抑兼并。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缓急盗贼窃发,边境扰动,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所以税赋不增,元元无愁叹之声,兵卒安于州郡,民庶安于田闾。外之租税足以赡军,内之甲兵足以护民,城郭与村乡相资,无内外之患者此也。

四、苛重的赋役制度

1.租赋之重

北宋一代在农业税方面,其办法基本上还是沿用晚唐以来的两税法,当杨炎创立两税法时,其一般的规定是要征取货币,但从第九世纪以来,由于物价起落不定的关系,唐廷又几次下令改收实物,五代乱离,政权纷立,大都是向人民课取实物。及北宋初年,对于两税之征取,一般的是依据旧例而征取实物。其每亩每年大致是征取一斗。

但当时既有“二十而税一”者,也有“三十而税一”者,且还有十分之七的土地不纳租税者,可见当时租赋的重担,绝大部分都落在了一般无权无势的民户身上,其苛重不堪,自可想见。而在此以外,更有两事成为其时纳税民户之大患者,则是由于两税之课取实物而发生的所谓“支移”与“折变”:

支移——两税既是课取实物,则在民户缴纳之时,不但应该使“其输有常处”,而且应该尽可能使其输纳于近便之地。然在北宋一代,为了“以有余补不足”,却常常要纳税民户“移此输彼”,“移近输远”,名之为“支移”。例如,当北宋初年,因为在北方边境上屯驻重兵以防备契丹和北汉,需要大量的军粮,遂规定河北河东诸州百姓的秋税都要送到大军所在的城镇中去,而不要在本州本县输纳。(直到1010年前后,因为“连年丰稔,边储有备”,才许河北诸州百姓把租税输纳于本州。)到十一世纪之内,为防御西夏而在今陕北地区屯驻大军,便又规定河中府和同华两州百姓把租赋输送到“西部边郡”。应由政府集中转运的而却使纳税百姓分担,人畜的盘费,沿途的折磨,其苦累是必将十百倍于所输税额的。

折变——在北宋一代,其对于两税之征取,基本上虽是征取实物,但有时却又改为课取货币,随时随地变通办理,而不是使“其入有常物”:有时既要“以麦折钱”,有时又要“以钱折绢”。这叫做折变。吏胥因缘为奸,其奸弊所至,竟如《通考》所载:“又非法折变:既以绢折钱,又以钱折麦。以绢较钱,钱倍于绢;以钱较麦,麦倍于钱。展转增加,民无所诉。”(这段话虽是徽宗时候的人提出的,但这种情况却早已存在了。)在仁宗时候包拯所举出的陈州等地“折变”的实例,正可作《通考》这段话语的一个注脚:本路转运司牒陈州,令将今年夏税大小麦与免支移,只令就本州送纳见钱,却令将大小麦每斗折见钱一百文,脚钱二十文,诸般头子仓耗又纳二十文。是每斗麦纳钱一百四十文。况见今市上小麦每斗实价五十文,乃是于灾伤年分二倍诛剥贫民也,则民间钱货从何出办?兼将客户等蚕盐一升一例折作见钱一百文,又将此一百文纽做小麦二斗五升,亦令纳见钱一百四十文,计每斤土盐却纳三百五十文。(《请免除陈州添折见钱疏》)所以单是“折变”一项,就使一般民户“在常税之外”又增加了五七倍的负担了,所以南宋初年的林勋在《本政书》中说:“本朝两税之数,视唐增至七倍。”

在唐代公布改行两税法时,本说“租庸杂徭悉省”,而北宋一代在两税以外却还有所谓“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也叫沿纳)”。——在五代十国期内,割据在江南、湖南和岭南的政权,大都巧立名目向其地人民征收“民丁钱绢米麦”、“丁口盐钱”以及“身丁钱米”之类,赵匡胤消灭了这些政权,其官吏中虽总是夸口说:“王师所至,首务去民疾苦,无名苛细之敛刬革几尽,尺缣斗粟无所增益。”事实上却是把各地的横征全部都继承下来。凡其原以身丁为对象而征取的,则统名之为“丁口之赋”,凡其原以制盐业、皮革业或其他行业为对象而征取的,则统名之为“杂变之赋”,二者且均固定为正式岁收项目之一种。在北宋初年,每年闽广湖浙所征丁钱共为四十五万缗(见《朝野杂记》甲集“身丁钱”条),而杂变之赋则名品烦细,其类不一,官司岁附帐籍,因缘侵扰,极为民患,宋廷不但不予免除,到1030年反又下令各地,令其“以类并合,随同两税输纳”。

此外更有和买绢帛和和籴粮米二事,看来虽皆非税户的负担,然而关于前者,其实际情况是:“其始也则官给钱以买之,其后也则官不给钱而白取之,又其后也则反令以每匹之价折纳见钱而谓之折帛,倒置可笑如此,则官价之不给久矣。”关于后者的实际情况又是:“至于计其家产而均敷之,量其蓄积而括索之,甚至或不价其直,或强敷其数,则其为民病有不可胜言者。盖始也官为商所亏,终也民又为官所亏,其失一也。”(均见《通考·市籴考》)

所以南宋的朱熹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2.差役法之害民

宋代的差役也叫职役,和前代的徭役是稍有不同的:徭役为修城、筑路、掘河、造桥等事,而宋代的差役则是:

衙前——主运送官物或典掌府库

里正、户长、乡书手——督课赋税

承符、人力、手力、散从——供州县衙门的驱使

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

把民户分为九等,下五等户一律免役,上四等户则量其资产而分别给以轻重之役:例如第一等户为衙前、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等。

充任衙前的,如遇府库财物或押运的财物有伤耗损失,便须负赔偿之责,故凡充此役者大都不免于倾家荡产的后果。其后乃至凡被差充衙前者,必先有官吏至其家登记其资产之数,杯杵匕筯之类全被计入,以备将来赔偿官物之用。

充里长的,如其乡里中有不能按期交纳赋税或根本无力交纳者,则须先为垫付或代为交纳,应役之人也往往倾家而不能给。

依照规定虽是量资产之高下而定给役之轻重,但宦学释老及军籍中人则均可享受免役特权,于是如《宋史·食货志》上五所说:役有轻重劳佚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承平既久,奸伪滋生,命官、形势占田无限,皆得复役。……田归官户不役之家,而役并于同等见存之户。……民间规避(衙前)重役,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

第三节 王小波李顺的起义

一、北宋政府和当地豪强大地主对四川人民的严重剥削

四川自秦汉以来既号称天府之土,是物产最丰饶的地方,故在赵匡胤取得政权之初,其所预定的削平群雄割据局面的程序,就是以在成都的后蜀作为最先着手的对象的。

然从唐末五代以来,川峡各地的豪民都在大量地兼并土地,大量地役使农民。每一富豪大地主之家,大都役使着几十家“小民”为其佃客,称为“旁户”。地主们像奴隶一般地使用这般“旁户”,每年应向政府输纳的“租调庸敛”也都由这般“旁户”们承担。(此据《宋会要稿·刑法门》二之五及《宋史·刘师道传》。晚唐薛能有“边城作”律诗一首,其自注有云:“蜀人谓税户为排户。”疑排旁为一音之转,“排户”或“旁户”均指此等役属于土豪大地主家中之民户而言。)

正因为四川是物产丰饶之地,从唐代末年以来,统治阶级便对这一地区的人民加重其剥削,故在唐僖宗逃往成都之后,便逼成了役夫阡能和大量耕民对统治者的反抗。通过五代十国的时期,先是王建在成都建立了前蜀,继之是孟知祥在成都建立了后蜀,为维持其割据政权的军政费用,他们都对四川人民进行了极残酷的剥削,特别是对于四川的最著名的特产——丝织品,更尽量搜刮以充实其府库。而这些苛重的赋调,当然都是由那般在豪民役属下的“旁户”们负担的。

土豪们经常地在进行着兼并土地的工作,也经常地经营着“籴贱贩贵”的工作,而直接受到这样的祸害的,当然也是一般贫苦农民和“旁户”们。

四川的最大多数的劳动农民,便都是经常处在上述的两重压榨之下的。

北宋于965年灭掉了后蜀,不唯对于这一地区的农民的负担未予减免,反而像《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十三“李顺之变”篇中所载:蜀土富饶,丝帛所产,民织作冰纨绮绣等物,号为冠天下。孟氏割据,府库益以充溢。及王师取之,其重货铜布即载自三峡而下,储于江陵,调发舟船,转送京师;轻货纹谷即自京师至两川设传置,发卒负担。每四十卒所荷为一纲,号为“日进”。不数年,孟氏所储之物悉归于内府矣。而言事者竞起功利以惑人主:成都除常赋外更置博买务,诸郡课民织作,禁商旅不得私市布帛。日进上供又倍其常数,司计之吏,皆析秋毫。然蜀地狭民稠,耕稼不足以给,由是小民贫困。这就是说,后蜀府库中的财帛更助长了北宋统治阶级的贪欲,在用了几年的工夫把这些府库中的东西都已搬运到开封之后,便又设置博买务于成都,通过这一机构而向四川地区各州县的民户进行极其广泛极其酷苛的压榨剥削,仍要和前此一样地维持着“日进”的办法和数量。这样的一些措施,就不但使四川的劳动人民因之而断绝了生路,也必然要严重地触犯了土豪的利益;而“商旅不得私市布帛”的禁令,更妨碍了富商大贾的利益。

到995年(宋太宗淳化四年),北宋政权对四川的残暴统治已进行了二十多年,四川的“豪民”遂“啸聚”了大量的“旁户”和“饥民”,起而武装反抗了。

二、王小波和李顺相继领导人民起义

993年二月,青城县民王小波起事于眉州,《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记其事云:青城县民王小波聚徒众起而为乱,谓众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民多来附者。遂攻劫邛、蜀诸县。是月(十一月),“寇”彭山,县令齐元振率兵拒之,为小波所杀。……元振实贪暴,民甚苦之,……恣横与民为仇,受赇得金帛,多寄民家。小波知民怨怒,因袭杀之。散其金帛。剖元振腹,实以钱刀。盖恶其诛求之无厌也。“贼党”由是愈炽矣。十二月,西川都巡检使、崇仪使张玘与小波斗于江原县,玘射中小波额,既而玘为小波所杀,小波亦病创卒。众逐推小波之妻弟李顺为帅。关于王小波与李顺的出身,据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九所载为:蜀父老言:王小皤(波)之乱,自言:“我土锅村民也,岂能霸一方?有李顺者,孟大王(案指后蜀孟昶)之遗孤。”初,蜀亡,有晨兴过摩诃池上者,见锦箱锦衾覆一襁褓婴儿,有片纸在其中,书曰“国中义士为我养之”。人知其出于宫中,因收养焉,顺是也。故蜀人惑而从之。未几,小皤战死,众推顺为主,下令复姓孟。在李顺领导了起义军之后,起义军的力量更很快地壮大起来。沈括的《梦溪笔谈》卷廿五记其事云:(李)顺本味江王小博之妻弟。始王小博反于蜀中,不能抚其徒,众乃共推顺为主。顺初起,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录用材能,存抚良善,号令严明,所至一无所犯。时两蜀大饥,旬日之间归之者数万人。所向州县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以此与《宋史·刘师道传》中所说“李顺之乱皆‘旁户’鸠集”以及《宋会要稿·刑法门》至道二年(996)所载“上言者以为两川兆乱,职豪民啸聚旁户之由也”两条参看,可知领导了这次起义斗争的王小波和李顺——特别是李顺——虽是“豪民”而不是劳动人民,而起义军中的主要成份却是“旁户”和“饥民”。此从后来王安石的一段谈话中也可得到佐证。《长编》卷二四九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正月癸亥记事有云:其后上与辅臣论及市易,冯京曰:“曩时西川因榷买物致王小波之乱,故今颇以市易为言。臣检《实录》,实有此说。”王安石曰:“王小波自以饥民众,不为官司所恤,遂相聚为盗。而史官乃归咎般取蜀物上供多而致然,不知般取孟氏府库物以上供,于饥民有何利害?”王安石所说王小波所领导的起义军乃由饥民团聚而成,这是毫无问题的;但他认为此次起义与“般取蜀物上供太多”并无关系,便是所谓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搬取孟氏府库中物或尚可说与四川人民无大关系,在孟氏府库中物已被搬取净尽之后而又设置博买务以向四川人民进行额外的榨取,这正是逼使四川人民走上饥寒交迫绝路的重要原因,如何能说与饥民的利害没有关系呢?

到994年的春间,李顺已攻占蜀(崇庆县)、邛(邛崃县)、汉(广汉)、彭(彭县)、益(成都)、绵(绵阳县)、阆(阆中)、巴(重庆)诸州,且即称帝于成都,建国号曰大蜀,改年号为应运。

这时候,北起剑关,南至巫峡,所有郡邑均已成为大蜀的统治区域了。

三、起义军的失败

宋廷在闻知四川有变故发生之后,即商讨对策,有人主“遣使抚慰”,有人请“发兵捕斩”,久不能决。及知李顺攻入蜀邛等州之后,乃决定派宦官王继恩率兵进讨,并分由剑门及峡路两道出兵。

994年二月,李顺遣数千人北攻剑门,被宋方的军队打败,从此栈道无阻,宋军遂得长驱入川,先后夺回了剑、绵、巴、阆等州,于五月间便又夺回成都。

起义军于撤离成都之后,流转于彭、嘉、戎、渝、涪、万等州,但为宋军尾追,到处都不能立足了。(史谓“李顺平后,人心未宁”,而宋廷派往四川的军将又多骄纵贪残,至1000年,戍守成都的神卫军遂又拥都虞候王均据成都哗变,建号大蜀,改元化顺,历九月之久始为宋军所平定。)

第四节 北宋与契丹(辽)的和战

一、宋太祖对契丹(辽)的防守政策

赵匡胤于960年夺取到政权,他对于用兵的决策,是先要向长江流域的上下游进发。其所以这样做,一则是因为五代十国的割据分裂局面急需结束,而南方是富庶区域,更是必须首先着手的地方,只有先取得南方诸地,才可以解决兴师用兵和政府财政诸问题;二则是由于他知道在四周所有的敌对势力当中,只有契丹最为劲敌,“凡攻取之道当先其易者”,自然应当把契丹问题留在最后解决了。所以在北宋政权建立之初便对契丹采取守势,于瀛州、常山、易州、棣州等重要军事据点,均分屯重兵,分派战将以扼制之,而将兵力集中于南伐工作。968年(开宝二年)伐太原时,初则士卒数百陷敌,继则遗弃大量军储而退,使北汉获得粟三十万石,茶绢各数万,“丧败罄竭,赖此少济”。这一经验教训,都使北宋君臣一致的不敢对契丹作武力解决之想。这从以下两个故事中可以明白看出:(1)赵匡胤一日召见赵普,出“取幽州图”示之,赵普详观称叹,说道:“这必是曹翰设计的。”越匡胤问其何以知之,普对曰:“方今将帅材谋无人能出曹翰之上,所以除了曹翰便一定无人能拟定此图。若使曹翰往攻,幽州必可攻下,但不知既已取得幽州之后,将使何人去代替曹翰前往驻守。”赵匡胤默然,持图归内。(据宋敏求《春明退朝录》,非原文)(2)赵匡胤在国库之外别设“封桩库”一所,尝密谕近臣曰:“石晋苟利于己,割幽蓟以赂契丹,使一方之人独限境外,朕甚悯之。欲俟斯库所藏满三五百万,即遣使与契丹约:苟能归我土地民庶,即当尽此金帛充赎直;如曰不可,朕当散滞财,募勇士,俾图攻取尔。”会晏驾,不果。(据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非原文)

契丹的穆宗于968年(宋太祖开宝二年)为其近侍所杀,继其位者为景宗耶律贤。景宗的为人虽已不似世宗、穆宗之荒怠,但对宋也不能发动攻势,因而还是维持着对宋的和平不相侵犯的政策。《辽史·兵卫志》下有一段话说:辽之为国,邻于梁、唐、晋、汉、周、宋,……宋惟太宗征北汉,辽不能救,余多败衄,纵得亦不偿失,良由石晋献土,中国失五关(榆关、金坡、松亭、古北、居庸)之固然也。……虽然,宋久失地利,而旧《志》言兵惟以敌宋为务,逾三关,聚议北京(大名),犹不敢轻进,岂不以大河在前,三镇(河间、中山、太原)在后,临事好谋之审不容不然欤?

二、宋太宗两次进攻契丹(辽)及其失败

1.979年的高梁河之战

宋太宗赵光义于976年冬即位,979年(太平兴国四年)二月,亲率大军征北汉,五月,北汉主刘继元降,五代十国分崩离析之局至此结束,遂欲乘胜恢复燕云。

当时在宋的统治阶层当中,对于如何对付契丹的问题,意见也并不一致。例如《长编》卷廿所载:初,攻围太原累月,馈饷且尽,军士罢乏,会刘继元降,人人有希赏意,而上将遂伐契丹,取幽蓟,诸将皆不愿行,然无敢言者。殿前都虞候崔翰独奏曰:“此一事不容再举,乘此破竹之势,取之甚易,时不可失也。”上悦,即命枢密使曹彬议调发屯兵。这可见当时赞同宋太宗对契丹用兵的意见的,只有崔翰等极少数人,大多数的将领们却是“皆不愿行”。

王得臣的《麈史》当中还记有另一故事说:富郑公(弼)尝为予言:永熙(太宗)讨河东刘氏,既下并州,欲领师乘胜收复蓟门,始咨于众,参政赵昌言对曰:“自此取幽州,如热鏊翻饼耳。”殿前都指挥呼延赞争曰:“书生之言不足尽信,此饼难翻!”永熙竟趋幽燕,卷甲而还,卒如赞言。这里也是说只有文臣当中的赵昌言等书生同意宋太宗的进攻契丹之策,武人当中的呼延赞等人却全是反对的。

宋太宗不顾这许多人的反对意见,只因为得到崔翰的拥护支持,便决定从太原转而进攻幽州。在进军的最初阶段,也和周世宗北伐时候一样,契丹方面缘边州郡的守将大多自动投降,例如:六月,次东易州(岐沟关),刺史刘宇以城降。次涿州,判官刘厚德以城降。进围幽州,以潘美知行府事,契丹将多降。七月,顺州刘延义、蓟州刘守恩皆降。契丹时以耶律学古守燕,悉力备御,不能支,城中汹惧。释文莹的《玉壶清话》说:帝(宋太宗)驻跸城南,敌不敢居城中,有万余众屯城北,帝率兵乘之,斩千余级,余党遁。壬申,命诸将攻城。旬有五日,以卒疲食尽,七月壬申班师。

宋兵抵达幽州之后,契丹方面是由耶律沙应战,战于高梁河,宋兵颇有一些胜利,但并未获得大的功绩,而耶律休哥与耶律斜轸即率援兵继至,横击宋兵于高梁河上,宋兵大败,死者数万人。宋太宗也股中两箭,遂与近侍数人深夜随溃军自燕京城下遁逃,真所谓“只身兔脱”。凡他带在军中的服御宝器尽为契丹所夺,跟他在军中的宫嫔从人也全成了契丹的俘虏。逃至涿州,方得窃乘驴车而南。(据王铚《默记》所载宋神宗的一段话,知宋太宗的箭创岁岁必发,其后来致死之因亦即为此。故神宗认契丹为不共戴天之仇,以为不当捐金缯数十万以与之,更不应尊之为叔父,而有对北边用兵复仇之志。)2.986年宋师再伐契丹及其再度失败

982年辽景宗卒,其子隆绪因得韩德让(耶律隆运)之翼戴而继承其位,年方十二,由母后萧氏当政,而韩德让实握大权。其时宋方雄州的守臣是贺令图,其父贺怀浦也正带兵屯三交口(今山西阳曲县北),均是控扼沿边要地,负有探察敌情的责任,他们遂与宋太宗的宠臣侯莫陈利用交互进言于宋太宗,谓“契丹主幼,国事决于其母,大将韩德让宠幸用事,国人疾之,请乘此衅取幽蓟”。

979年的失败是宋太宗引以为耻而志切报复的,得到贺怀浦父子等所报告的敌情和所提出的建议,遂立即分路出兵。以曹彬为幽州道行营都部署,崔彦进副之。米信为西北道都部署,杜彦圭副之。(以上俱出雄州)田重进为定州路都部署。(出飞狐)潘美为云应朔等州都部署,杨业副之。(出雁门)

契丹方面的布置,是以耶律休哥抵御曹彬等人,以耶律斜轸抵御潘美、杨业。当进军之初,定州路的田重进和云应朔路的潘美全都获得一些胜利,曹彬的一路,本是决定要采取持重缓行的政策的,只是契丹的大兵被牵制在幽州,则潘美一路便可以乘虚进击。但在曹彬闻知定州、云朔两路俱有进展之后,耻于据重兵而不能有所攻取,乃往攻涿州,时方五月炎暑,军士疲乏,所剩粮又不继,前此坚壁不肯出战的耶律休哥这时乃率轻兵来战,耶律隆绪与其母后亦亲引大军而至,曹彬遂弃涿州南退,契丹大军邀击,宋军大败于岐沟关(涿州西南四十里,易州拒马河之北),所弃器甲如丘陵。

曹彬的大军既败,西路的潘美也为耶律斜轸所败,契丹兵乘胜攻入寰州(今山西朔县),诏迁云朔寰应四州之民于内地,由杨业任其事,缘途与契丹作战,至朔州南之陈家谷口,为契丹伏兵所乘,宋方原布置在此地的军队已开往他处,杨业乃为契丹所擒,绝食死。

宋廷嗣即下诏班师。

在这次的战役当中,宋方军事上的弱点全暴露了出来。

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固然是在地利方面,如张洎所说:“自飞狐以东,重关复岭,塞垣巨险皆为契丹所有。燕蓟以南,平壤千里,无名山大川之阻,蕃汉共之,此所谓失地利而困中国也。”

而其更为重要的,却在于宋方的军事制度和对于武将的防范等方面。

第一,政府不肯把战场上调度指挥的大权完全交付给前线的将帅,更不肯交付给某一二将帅,委任不专,动相牵制,无人能有适应具体情况临机应变之权,而且,“兵以奇胜而节制以阵图,事惟变适而指踪以宣命,勇敢无所奋,知谋无所施”,遂致动而奔北(《长编》卷四四真宗咸平二年闰三月庚寅载朱台符疏中语),也因为“将从中御”和将领事权太低之故,遂致将帅之中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性与创造性,全成了敷衍塞责,故“涿州之战,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知三军之勇怯”,互不相关,也不闻“赏一效用,戮一叛命”(《长编》所载张洎疏中语)。

第二,宋廷不把军队集中在几个重要据点上,却分散在各个县城之中。分师而守,列壁相望。及至敌人打上前来,长驱深入,各城市全都婴城固守,不敢出战。确如张洎所说:“汉家郡县,据坚壁,囚天兵,待敌寇之至。”遂使契丹大兵出入燕赵,如入无人之境,及其因利乘便,要集中力量去攻击任何一个城市的时候,宋方便常是以一邑之众当对方的一国之师,既众寡不相当,其终归失败自属必然。

第三,在宋太宗即位之后,对外的战事极少,军队中既无作战经验,而在平时也不再像宋太祖在世时那样地注意于教阅训练,故在涿州战场上所表现出来的是一幅极其混乱的场面:在既已布阵之后,有的还在取索兵仗,有的还在迁移部队,“万口传叫,嚣声沸腾,辙乱尘惊,莫知攸往”(张洎疏中语)。是则兵锋未交,步骤先已自乱了。

第四,在宋代以前,任何一个身为将帅的人全都有随身的卫士,少则三五十人,多则更不止此数。卫士们习骑射,善刺击,随从主将出入大阵,为其心腹,故主将不至遭遇到危险。但宋代的将帅们却不敢设置卫士,而在杨业陷入敌阵之后,就因为身旁没有卫士,单人独马,遂致为敌人所获(见田锡奏疏)。

曾经发挥过很大威力以结束了五代十国残破之局的宋廷军力,到了它已经渐次腐化的时候方与北方的劲敌契丹相接触,在两次交战之后,宋军的弱点乃全部暴露了出来,而自此以后,宋军便入于永不复振的途程之中,所谓“积弱”之局已经在宋太宗的初年开其端了。3.宋方利用塘泊遏制契丹

宋太宗两次向契丹发动攻势,两次均遭到极严重的失败,这使他永不敢再打算以武力恢复燕云,对契丹遂又恢复了宋太祖时代的防守政策,并于988年采用何承矩的建议,从河北的顺安砦(今高阳县境)开决旧有的几条河道,即徐、鲍、沙、唐等河,和叫猴、鸡距、五眼等泉,东合滹沱、漳、淇、易、白等水,资其陂泽,筑堤潴水,以为屯田(此参《梦溪笔谈》卷十三“瓦桥关”云云条),于是自保州西北的沉远泊,东尽沧州泥沽海口,东西屈曲九百里,南北五七十里,尽成水田,藉以遏制敌骑。并于其地置二十八寨,一百二十五铺,命廷臣十一人,戍卒三千余,部舟百艘,往来巡警。凡濒临塘水的缘边州军,止留守城军士,不再驻守大兵。即何承矩所谓之“用地阵而设险,以水泉而作固”。

宋方在此后的数十年内,极收塘泊之效,即如999年契丹侵宋,宋之高阳一路,东起海滨,西至顺安,民庶安堵,即其实效。

三、契丹的南侵和澶渊之盟

1.契丹发动侵宋的军事行动

塘泊之制是必须依靠天时的帮助的,在雨量缺少、河道浅涸的年份便没有多大用处。所以在宋方利用塘泊以限制契丹的兵马之后,契丹的小规模的侵扰还不断地发生。而在1004年(宋真宗景德元年,辽圣宗隆绪统和廿二年)契丹国主与其母便又亲率大军南下。

宋廷在北部边境上的军事布置,并没有因为太宗时代两次失败的经验教训而有所修正,仍然把军力分散在各个城镇,即所谓“据坚壁,囚天兵”,故凡契丹兵所到之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例如这次契丹大军于闰十月分路出动到唐兴(宋称顺安军,今安新县东南)便攻破唐兴,到遂城(今徐水县西,即威虏军,亦名广信军)便攻破遂城。《辽史·兵卫志》上说,每次契丹南伐,多在幽州以北千里的鸳鸯泊点集兵马,然后由居庸关、古北口……松亭关、榆关等分路而入长城,既入南界,分为三路:广信军为一路,雄州一路,霸州一路,到达宋境之后,三路兵皆会,以议攻取。及退兵时亦然。

其每次之所以遇不到太大的阻力而即可以到达大名者,便是因为宋方布置在北部边境上的军力过于分散之故,而1004年的一次仍是如此。在十一月下旬便已抵达澶州之北。2.宋廷的惊惶失措和寇准的应战措施

这次契丹的皇帝(圣宗)和他的母亲均亲自出马,声势非常浩大,宋廷闻悉之后,为之张皇失措,在商讨对策的时候,只有寇准一人力主抵抗,而且主张宋真宗赵恒也亲往前线。除此以外举朝只呈现了一种恐怖、慌张和混乱的气氛。例如王钦若因是江西新喻人,便主张迁都金陵以避敌锋;陈尧叟因是四川人,便主张迁都于成都,这等主张虽均经寇准以大力镇压下去,宋廷虽终于采用了寇准的武力抵抗的主张,且把全部抗战的责任交付给寇准去计划,去调度,而寇准对此实际上也并不是认为确有胜利的把握的。寇准的布置见于他的《论澶渊事宜》(《宋文鉴》四十二)一疏:一、抗战的三路大军(镇州、定州、高阳关)应当以定州为中心。以魏能、张凝、杨延朗、田敏等人分布在最前线的威虏军等处。二、东路的深、赵、贝、冀、沧、德等处目前并无大军驻泊,敌人若趋东南,则无兵抵挡,可以直抵大名。应先从大名抽调兵马一万人前往贝州(清河),充实防务。但从大名到贝州,也只能配置三万人,万一敌人到贝州以南,即从定州抽调三万人到镇州,再调河东兵出土门开往洺州(永平)以东。三、跟随真宗到前方的军队,止作护驾之用,不可与敌人交锋原野以争胜负。真宗必须过大河,到澶渊,就近易为制置会合兵马,控扼津梁。四、万一敌人把定州的宋方军队阻截在镇定之北,而取道邢洺以侵大名,便再分劈驻在定州的三路精兵,以及杨延朗、魏能等人的兵马向东开发,邀击敌人,使其有后顾之忧。

这便是寇准的全部抗战军事方案。叶适曾在《习学记言》中对这方案更加以一番总括,说道:“此疏止是擘移兵马,寇深则抽那大军护驾尔。了无奇计,未知诸公何以夸艳如此。”

在客观的条件上既全无制胜的把握,故寇准虽能以极具孟浪颟顸的办法镇压住迁都的浮议,而对于每个人头脑中的忧疑畏虑之感,对于举朝所呈现的慌张、恐怖、混乱的气氛,全都不能扫除,使之消灭。因而当真宗“严兵将行”之际,管天文的人(司天监)便报告太白昼现,流星出上台北,以为天象也在劝阻真宗的亲征(《宋史·毕士安传》),而毕士安则面与寇准交涉,有“相公交取鹘囵官家”等语(《习学记言》),《宋史·王旦传》中又谓宰相王旦本从军进发,后被派回开封作“东京留守”,临行前问真宗云:“十日之间未有捷报时,当如何?”真宗默然良久,曰:“立皇太子。”

按宋真宗直到1004年尚未得子,仁宗之生在1010年(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四日,在此事之后凡六年,据知《王旦传》中的记载必有错误,故《长编》中不载此事。然据此等误传的故事,也可以推见当时宋廷君臣之间是处于如何惊慌失措的状态之中。

直到宋真宗已至澶州的南城之后,尚忧疑顾虑,不愿再过河到北城去,寇准谓:“惟可进尺,不可退寸,回辇数步则万众瓦解,金陵亦岂可得至?”并再度提出“主张迁都者可斩”的主张,可见真宗于时尚不忘王钦若等人的迁都之议。寇准又谓“陛下不过河,则人心危惧,敌气未慑”,管领随驾军队的高琼亦固请,且曰:“陛下若不幸北城,百姓如丧考妣。”签书枢密院事冯拯在旁呵之,琼怒曰:“君以文章致位两府,今敌骑充斥如此,犹责琼无礼,君何不赋一诗咏退敌骑耶?”即麾卫士进辇,至浮桥,犹驻车未进,琼执挝击辇夫背曰:“何不亟行?今已至此,尚何疑焉?”上乃命进辇。

真宗于十一月廿八日刚移住于澶州北城的行营之中,而十二月朔又突有日蚀,且系全食,更增加了真宗的忧惧。司天监解释为“主两军和解”,并检出《晋书·天文志》以为证,而真宗的忧畏仍不能释,但这时双方的和平商谈确已经开始了:契丹方面是由王继忠倡议的,宋方是由毕士安竭力主张的。3.双方的和谈

真宗在澶渊,心情既畏惧不安,遂不断地派人去探察寇准究竟如何,在做些什么。探察的人回报说“相公饮酒矣,唱曲子矣,掷骰子矣,鼾睡矣”。真宗知道寇准十分镇定,自己才也勉强镇定下来(见《后山丛谈》)。

在北宋一代百余年内所矜夸为不世之奇功者只有澶渊之役,而在澶渊之役中宋人矜夸为奇捷者则为射杀敌方的主将萧挞览一事。

萧挞览之死,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其时宋真宗刚北进到卫南县。挞览之死确是澶渊一役的主要关键。但其致死之因,则双方的记载颇有不同:(1)《辽史·圣宗纪》说萧挞凛中伏弩死,《萧挞凛传》同,并详记其事云:“进至澶渊,宋主军于城隍间,未接战,挞凛按视地形,取宋之羊观、盐堆、凫雁。中伏弩卒。”(按挞凛死时真宗尚未渡河,未至澶渊,此谓“宋主军城隍间”,误也。)(2)《宋史·毕士安传》与《辽史》记载略相同,谓:“契丹……至澶北鄙,为伏弩发,射挞览卒,众溃,遁去。”(3)《长编》则谓:“契丹是日抵澶州北,李继隆等分伏劲弩,控扼要害。契丹统军顺国王挞览有机勇,所将皆精锐,方为先锋,异其旗帜,躬自督战,威虎军头张瓌守床子弩,弩潜发,挞览中额陨,其徒数十百辈竞前舆曳至寨,是夜,挞览死。敌大挫衄,退却不敢动。”

照《长编》所记,是宋方的张瓌见到敌方有“异其旗帜”的人出而督战,断定他必是敌方的统帅人物挞览,遂即向他发弩,果然一发命中,遂成奇捷,并造成了全部战役的转折点。但如宋方确知被床子弩射死者为敌方的统帅,则势必乘机鼓行而前,断无明知对方的主帅已死,而静止不动之理。故知《长编》之记载必为事后贪功之词。挞览诚为契丹所倚重之人,但实际乃是中伏弩而死,在其死的当时宋人实无所闻知,唯其如此,故直至双方和议商定之前,宋朝人士仍处于慄慄畏惧之情况中。唯其如此,宋方在议和的条件上才肯出很高的代价:真宗曾对议和使臣曹利用说,若契丹肯罢兵,宋方除不能应允割让关南之地而外,岁输金帛之数,“必不得已虽百万亦可”。曹利用以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成约而还,宋廷君臣实可谓喜出望外。至宋方记载谓“寇准不欲赂以货财,且欲邀其称臣及献幽蓟之地,因画策以进,曰:‘如此则可保百年无事,不然,数十年后戎且生心矣。’帝曰:‘数十年后当有捍御之者,吾不忍生灵重困,姑听其和可也。’准尚未许,会有谮准幸兵以自取重者,准不得已乃许其成。”这全是一些不合事实的夸张之词,一无是处。

王钦若后来谮寇准,说他好像赌博一样,把宋真宗当作了“孤注”,并且把澶渊和约说成城下之盟,是都有几分道理的。

就因为宋真宗被寇准强制到前线上去,使他在战战兢兢当中过了许多天,幸得“全身而归”,而从此却再也不敢正视现实,只图逃避现实,于是奉应天书,东封西祀,如孙奭论天书奏章中所说:臣窃见朱能者奸险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归秘殿以奉安,上自朝廷,下至闾巷,靡不痛心疾首,反唇腹非,而无敢言者。

第二章 第十一世纪的宋帝国

第一节 北宋与西夏的斗争

一、党项族建立西夏政权

1.党项族雄踞夏银绥静诸州的开始

西夏是党项族所建立的一个国家。

党项是西羌的别种,即羌族之一支。

唐代中叶,西部边境以外吐蕃族的势力陡然强大起来,其时有一些居住在现今四川省西边外的党项族,因为受到吐蕃的侵陵压迫,便迁徙于现今的宁夏和甘肃省境之内的灵武县(灵州)和庆阳县(庆州)等地。再后来,唐的朔方节度使郭子仪以党项、吐谷浑部落散处盐、庆等州,恐其为乱,便又把他们迁徙到银州以北黄河支流无定河和榆林河合流的地方(在今陕西省榆林县南),和夏州以东(无定河支流西拉乌苏河与纳领河的合流处,在银州西一百八十里,延州西北四百里)的地区之内。此后居于庆州一带者称为东山部,居于夏州一带者称为平夏部。其仍旧留居于四川边外的余部则役属于吐蕃统治之下。

平夏部的酋长是拓跋氏,其受姓之故及其在晚唐以前的世系全不明悉,他们自己冒称为北魏皇族的后裔,并称是在北魏衰微之后其支族之居住松州者仍由元氏复姓为拓跋,这些全是后来假造出来的,不足为据。

唐末,黄巢领导下的农民起义军于880年攻入长安,据有宥州之地(宁夏自治区盐池县东北百四十里,在夏州的西南)而自称刺史的拓跋思恭纠合蕃汉兵数万人参加了围攻黄巢的工作。883年黄巢从长安撤退,唐政府对于围攻长安的人论功行赏,沙陀的李克用功居第一,拓跋思恭也晋爵为夏国公,而且赐姓李氏。这是夏国得号之始,此后便世世以李为姓了。

通过梁、唐、晋、汉、周五代,凡五十余年,李思恭的后裔一直据有夏、银、绥、宥、静诸州之地,其间只有后唐明宗时曾打算把这一割据势力调往延州,结果却因其结援于契丹,不肯奉命,后唐派安重进帅兵往攻,也无功而还。从此以后,中原政府也全默认夏、银、绥、宥、静诸州之地应归李氏世代据有了。

党项李氏对于同时并存的一些力量,虽是朝秦暮楚,向背不常,凡遇有强大藩镇抗命中朝的,大都以兵相助,邀其厚赂,但大致说来是采取远交近攻的政策,故对于契丹,对于开封的几个政权,全都维持着外交的关系,而对于先后盘据在河东境内的力量,如先前的李克用、后来的北汉刘钧,便不时作一些侵扰的工作,当宋太祖于976年(开宝九年)伐汉时,党项首领李光叡便曾出师以为声援。宋太宗979年(太平兴国四年)伐北汉时,李继筠也令部将率蕃汉兵卒缘黄河列塞,渡黄河略太原以张军势。2.李继捧和李继迁为部族首领时期

982年,党项首领李继捧对于部内宗族首长多不能和协,宗族携贰,内部的矛盾发作,宋太宗遂利用此内部的矛盾而对李继捧施以压力,令其到开封朝觐,并献五州之地于宋,而李继捧也被留开封不得回去了。

宋太宗本希望从此可以结束了西北方面的这一割据局势,却不料结果适得其反,西北方面的更大的纷扰却反而从此开了端。

继捧之弟继迁看清了宋廷是要削除他们这支党项的势力的,并且看到宋廷已经以重兵屯于夏国境上,他极不甘于这样被收拾了,遂挈其家族,率其甲兵,逃到夏州以北三百余里的地斤泽,联络其地的豪右,以为卷土重来之计。

从982年冬季开始,李继迁便不断地率众攻击河西的银、夏诸州,985年诱杀宋方派守银州的老将曹光实,又一度占有银州、会州、三族砦等地。及再败退于地斤泽,遂即投降契丹,以便引以为援。及再度攻陷银绥二州,契丹亦封继迁为夏国王。宋廷遂再令李继捧出镇夏州,阴图继迁,继迁亦虚与委蛇,佯为就范,其后乃诱继捧亦降契丹。后来虽又放弃银绥,李继捧且又为宋军所俘获,而终宋太宗一代,李继迁寇掠宋之西北边境诸地殆无虚日。

故在宋太宗的晚年,宋廷臣僚便又有人主张再对李继迁施行招抚羁縻之策。及真宗于997年继位之初,遂即加以爵命,复其故地,特授夏州刺史,夏、银、绥、宥、静等州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

李继迁在既已得到夏、银、绥、宥、静五州之后,仍不断侵掠宋的鄜延麟府等地,且还是照旧称臣于契丹,结为外援。

1002年,李继迁攻下灵州,更其名为西平府。以其地北控河朔,南引庆凉,据诸路上游,扼西陲要害,遂即迁都于其地。

灵州是黄河上游沿岸沙漠地带中最肥沃之地,以北则为北狄,以西则为西戎,不论欲与联系或加以控制,灵州皆为枢纽之地。宋军所用马匹全从西北买来,灵州亦为控扼之地。故宋方实有确保灵州的必要,而却终于不能保有,于是宋廷乃进而与居住在西凉府(甘肃武威)的吐蕃六谷部首领潘罗支相结连,为李继迁增一后顾之忧,且使买马之路仍可得通。不料继迁于1003年忽然进兵袭破西凉府,然继迁于是役中流矢,及还灵州,以创势日增,于1004年正月卒。3.德明为部族首领的时代

继迁死后,其子德明嗣位,夏国所属有之蕃部多叛离西夏而归附于宋。又以继迁一代长期从事于攻战,部内疲弊不堪,故德明即位后即改变策略与宋修好,奉表归顺,宋亦为之晓谕河西诸蕃,互守境土,勿相侵犯,双方议定和约:宋以德明为定难军节度使、西平王。金帛缗钱四万贯两匹,茶一万斤。(《长编》卷六十景德二年六月甲午谓宋每岁给予党项金帛缗钱四万贯两匹。同书卷六三,景德三年九月丁丑条谓银一万两,绢一万匹,钱二万贯。)北宋与党项间的争斗至此暂告一段落。

德明既表示臣服于宋,以易取宋方的物资,而且对于契丹的关系也照旧维持着,遂使西夏处于宋辽两大势力之间,而得以相安无事。德明乃利用此机会整治其内部,充实其军备和实力,同时集其全力于对西方诸地的侵略。在现今所谓河西走廊一带,那时候凉州是以潘罗支(后为厮铎督)为首领的吐蕃族,甘州则为回鹘族所分布的区域。德明为充实其经济实力,对于祁连山北麓,沙漠中间的细长地带自极欲攫而有之,故于1015年即进军取得了凉州,嗣后又为甘州回鹘的可汗所夺,至1028年德明之子元昊又攻拔甘州,至1032年终,又夺回凉州。而德明之死与元昊之继立亦在此年。4.元昊建国称帝

元昊性雄毅多大略,善绘画,富于创造天才,通晓佛学,并且通晓蕃汉文字,确是一个具有非常出众之才能的人。当其率兵攻破回鹘之时,其年方在弱冠。他对于德明之臣属于赵宋极为不满,且曰:“吾部落多,财用不足,不如以所得于宋者招养蕃族,习练弓矢,庶可出兵以辟土,上下丰盈,于计为得。”德明以为夏国对于用兵太久,已感疲劳,不得不然,且谓西夏党项三十年来得衣锦绮,乃赵宋之恩赐。元昊则以为“衣皮毛,事畜牧”,正是蕃性所便,不必贪取宋之锦绮,而且“英雄之生当王霸耳,何锦绮为?”

沈括《梦溪笔谈》载,曹玮在陕西日闻元昊常来牙市中,欲识之,屡使人伺之不可得,乃使图其状貌,视之真英物也。逆知后日必为边患云。

1036年,夏元昊自制蕃书,命野利仁荣(《梦溪笔谈》谓野利遇乞)演绎之,成十二卷,形体方整类八分,而画颇重复。译《孝经》《尔雅》《四字杂言》为蕃语。下令国中,纪事悉用蕃书(《辽史》及《书史会要》谓德明时即创蕃字)。并分设蕃汉字院。可知这时的西夏统治者,一方面在致力于汉文化的吸引,另方面也在努力于独自的文化的育成了。

德明时代虽说臣属于宋,但并不向宋政府送纳尺布斗租,只是为取得宋方岁赐的物资,而在名义上受其羁縻而已。而这样的作法尚且为元昊所不满,故在元昊即位之后,立即建元称帝,改服色,定官制和军制,加强实力,又制秃发令,先自秃发,令国人皆秃发。在形式上也公然与北宋相对抗了。

二、西夏的地理形势和经济凭藉

1.地理形势

从第九世纪的末年,党项族平夏部的首领拓跋思恭便据有银、夏、绥、宥四州之地。按物产来说,绥银以大理、无定两河为灌溉,近甘凉间则又有居延鲜卑沙河诸水襟带回环,故岁无旱涝之虞。然偶遇天时亢旱过甚,黄河淤浅,诸水源涸,则耕稼便全被其灾(据《西夏书事》祥符元年六月记事)。故一般说来,这几州的生产并不丰饶,且毋宁说是极其贫瘠的。然而因其居于远塞之外,其与陕西的交通全是山路,崎岖险狭,军队的通行和粮饷的运输均十分困难,中原的政府想以武力攻取其地,自是一件极艰难的工作。故在后唐明宗时对西夏用兵,其所遭遇到的问题便是:“四面党项万余骑抄掠粮运,官军无所刍牧。山路险狭,关中民输斗粟束藁,费钱数缗,困敝不能供”,“明宗遂命班师”。

所以如宋代刘平所说:“五代之末,中国多事,惟制西戎为得之:中国未尝遣一骑一卒远屯塞上,但任土豪为众所服者,封以州邑,征赋所入足以瞻兵养士,由是边鄙安宁表献不绝。”其所以如此,却是由当时中原政府全无实力可以经历艰险,深入西北边塞之故。是受了客观原因的制约的。

也因为银夏等州土地的瘠薄,“得其地不可以耕,抚其众不可以守,非若吴越荆南,近在肘腋,且为膏壤,为势所必争”,因而通过五代,直至宋初,对于西夏依然是采行着羁縻的政策:即《张方平传》所说的“太祖不勤远略,如灵、夏、河西,皆因其酋豪,许之世袭”。宋太宗乘其内讧,欲不遣一卒,不发一矢而收取五州之地,故对李继捧施以政治的压力而令其献土,且将徙其全族入京,因操之过急,致引惹后来无穷祸患。数州之地数经拉锯式的攻夺,而最后终为继迁所有。继迁之所以必须确保此瘠薄地区,也仍是由于其地荒远可以负固之故。

西界蕃部不下数十万帐(户),在前本是互相捍拒的,及李继迁和北宋鏖战的过程当中,因为愈战愈强,部属也日益扩大,于是自黄河两岸,即河外贺兰山以西,黄河以东,环州至延州之鏊子山、陇山内外诸族,全都服属于继迁,成为他的基本队伍。

在继迁一代所攻占的城镇当中,其关系于西夏国力最大的则为灵州(今宁夏灵武)之取得。灵州居平夏西北,东去环州六七日程,中隔瀚海数百里,介在河上东南岸,敻绝一方,继迁若聚众急攻,原可极易取得,然而他却只是控扼瀚海之冲要,断绝宋方转饷道路,一俟关辅二十五州之民为了转输而致死者达十余万,刍粮之运送在道者也十之六七为继迁所劫,中国财用与关右民力俱已耗竭,然后方围而攻之。然亦并不用全力猛攻,先只据其山川险要,及四旁膏腴之地,使部族万山等率蕃卒驻榆林大定间为屯田之计,垦辟耕耘,以战养战,及守军饷援两绝,然后取而有之。故对于当时的北宋政府说来,灵州实为“蠹区”,而归于继迁之后,则缮城浚濠,改建为西平府,并迁都其地,且即以其地为中心,北控河朔,南引庆(东南)凉(西南),据诸路上游,扼西陲要害,练兵积粟,纵横四出,其给予西夏政权的利便,远非银、夏、绥、宥、静等州所可比拟的了。

德明于1020年修筑大河西岸怀远镇为兴州,元昊又升为兴庆府,从西平迁都其地,则是因为其地西北有贺兰之固,黄河环其东南,西平为其障蔽,形势利便又较灵州稍优之故。盖以黄河自南而来,入青铜峡,与西夏群山相会,出峡口北流三百余里,直接贺兰山麓,把兴州包络其中,确是四塞险固之地。故自西夏定都于此,得以维持其统治至二百余年。后来宋方虽以韩、范出任经制之责,终也不能恢复。

当德明在位之末年,先后从回鹘手中取得甘州、凉州,及元昊称帝之初期,又从曹氏取得瓜、沙、肃三州之地,于是今日所谓河西走廊者全入于西夏统治之下。

西凉土宜三种,善水草,所谓凉州畜牧甲天下者也。汉人得之,号为断匈奴右臂。德明之国兴、灵,不得西凉则酒泉、敦煌诸郡势不能通,故其毕世经营,精神全注于此。

甘州西阻弱水,南跨青海,北控居延海,绵亘数千里,水草丰美,畜牧孳息,东汉窦融尝谓“河西殷富,带河为固,张掖属国,精兵万骑,一旦缓急,杜绝河津足以自守”。唐武后嗣圣(698—700)中甘州积谷至四十万斛,瓜、沙以西皆仰其供给。八世纪末吐蕃据之遂以富强。德明得之,恃其形势,制驭西蕃,甘州乃成为灵夏的右臂。

肃(酒泉)、瓜、沙三州即西汉时所置酒泉、敦煌两郡。地方二千余里,“川无蛇虺,泽无虎兕,诚羌戎之都会,屯守之要区”。唐代宗大历(766—779)中陷吐蕃,宋初回鹘得之,亦资其物产而遂富强。其后沙州曹元忠虽举地归宋,宋亦但加羁縻而已。元昊既尽有其地,既可控制伊西,亦可平吞漠北,从此东向发展,全无后顾之忧了。2.青白盐

盐州(今宁夏盐池县)地居河套之南,其地地质中所含盐分极多。最著名的产盐地则为五原县的乌池与白池,其所产之盐亦以颜色之稍有不同而称为青盐和白盐,色味俱较山西解池之盐为优。以其制作之易,成本更较解盐为低。例如有一时期陕西路中解盐售价为每斤三十四至四十四文,而青白盐每斤只售十五文。

在宋初时候,夏州、盐州、灵州各地,不论其为何种政权所属有,其居民的情形是:城郭之内则为汉人与汉化了的党项或他种蕃人,后者即当时所称之熟户或属户。城郭之外则为不曾汉化的党项或其他蕃人,亦即当时所称之生户。不论熟户或生户,也不论是仰仗游牧生活或农业生活为其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而以其地瘠薄,且有一部分为沙漠地区,既非水草肥美之地,也不适宜于农业的种植,故食料是非常缺少的。因而这般蕃人便向内地贩运盐州的青白盐,从关陇一带的汉人换取一些五谷杂粮,以解决其食粮不足的问题。

陕西的民户得食物美价廉的青白盐,夏、盐、灵等州的蕃户得到生活所必需的粮食,这是一种极其合理的经济关系,然而这对于北宋的财政上却有极不利的作用。

北宋既然招募了大量的军队,遂致竭天下之财力以养兵而犹苦于不足用,其势乃不得不在农民的两税之外再开辟种种的税源,因而有了茶盐等物的专卖制度的施行。

宋代的盐专卖制度,在施行的技术上又同时具有两种不同的办法:一种是政府只于盐的原产地设官管理征税等事,其后可任盐商运至各地出售而不再征税,此之谓“通商法”;另一种则是所有关于盐的制造、转运、推销等事一切均由政府所设机构办理,此之谓“榷法”。

陕西路是行销解盐的区域,其近里州郡即河中府、陕州、虢州……等地是行榷法的地区,而沿边的京兆府、凤翔府及其以西诸地则行通商法。总之,向陕西销行解盐而抽取税款,是北宋税收的一个不小的来源。如果容忍青白盐在陕西销行,由于青白盐的物美价廉,更由于青白盐产量之大,其结果必将使解盐的销路大受影响,甚至使其全无销路。而最后受其影响的则为宋政府的财政。

在李继迁与宋方鏖战的过程当中,任陕西路转运使的郑文宝便向宋廷建议禁止青白盐输入陕西销售。其所举理由是:“银夏之北,千里不毛,但以贩青白盐为命,请禁之以困戎人,保吉(即继迁)可不战屈也。”后来果即照此建议施行。这一措施,在宋方是希望能获得两种结果:一是李继迁军费的支绌和部属生活的困敝;二是解盐行销数额的提高,也即是国库盐税收入的增加。

据《长编》及《宋史》诸书所说,在禁止青白盐的贩易数月之后,西夏果然大困,这算是收到了宋方所预期的效果;然而却有宋方所不曾料及的一项反作用也于同时发生:即原来依靠贩易青白盐而维持生计的沿边的生户和熟户,对于宋夏二者间本可说是保持中立态度的,而在失业之后无以资生,遂一齐叛宋而投入于李继迁旗帜之下了。就中关系较大的则是南山党项,即所谓横山部落的态度的转变。横亘于陕西北境之山通称横山,连亘千里,“多马宜稼,人物劲悍善战,有盐铁之利,夏人恃以为生”。故沈括、种谔请城横山以御夏人(所引皆种谔疏中语)。横山部落的居地,可以从事于少量的农业生产,又为贩卖青白盐的商客往来所必经之地,故该部落的民户,即使不从事于盐贩之业的,也可以因青白盐之大量贩运于陕西而获取其利。所以,该部落不但对宋夏采取中立态度,且毋宁说对于宋方尚且有一些好意的。横山部落中人亦称“山讹”,体格强健,不似夏州羌之柔脆,当其对宋夏全取中立态度之时,西夏便缺少着一支强悍的生力军。及宋方强制禁止青白盐的入境,横山部落也倒在李继迁一边去,李继迁的军力遂因以强大起来,继此以往,宋方反成了作法自毙,陷入于苦境之内,而灵州一地亦遂从此而陷入于孤立无援之境,结果便是灵州在咸平五年(1002)落入西夏手中,西夏乃得居于宋之上流而侵扰宋之西北边境,环庆、泾原两路遂长期处于夏人威胁之下。

在这中间,就因为沿边蕃族都投归李继迁,继迁乃于993年(淳化四年)合四十二族首领盟于杨家堡,引兵一万三千人寇环州石昌镇,屠小康堡,知环州程德元击之不退,宋太宗乃又令知制诰钱若水驰驿诣边,弛其盐禁,慰抚诸羌,乃已。但弛禁未久,又复禁贩如旧。至德明继世之后,大中祥符以来,以蕃部困敝,屡次遣使至宋,请求开放盐禁而宋亦提出德明必不肯从之事(如遣子弟入质等)以相要挟,盐禁遂终未再解。

然以宋代沿边吏治之腐败,又以仁宗时官盐价高,故边民贩运青白盐事亦所在多有,《宋史·食货志》谓“往往犯法抵死而莫肯止”。唯以其终非大批,故仍不能解决整个蕃部的民食问题。

三、北宋对西夏的羁縻与战争

1.元昊对侵宋工作的积极准备

元昊既据有夏、银、绥、宥、静、灵、盐、会、胜、甘、凉、瓜、沙、肃诸州,建元立国,以石堡、洪门诸镇升为洪、威、龙、定四州,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萧关为关中四关之一,襟带西凉,咽喉灵武,为南面之险),北控大漠,地方万余里,倚贺兰山为固,料兵设险,以七万人护卫兴庆,五万人镇守西平,五万人驻贺兰山。左厢宥州路,以五万人备鄜、延、麟、府,右厢甘州路,以三万人备西蕃、回纥。自河南洪州、白豹、安盐州至罗洛、天都、惟精山等处,以五万人备环、庆、镇戎军(今固原)。自河北至午腊蒻山(《长编》作卧啰娘山)以七万人备契丹。合国内诸州计之,总兵五十余万。(曾氏《隆平集》云:赵德明时兵十万而已,元昊遂逾十五万,自以地广兵劲,敢行叛逆。今以《宋史·夏国传》考之,曾说尚略。但当时的夏国似尚不可能经常养五十万兵,今姑书此志疑。)

元昊所得汉人,勇者以为前军,号撞令郎。若脆怯无它技,令往守肃州,或迁河外耕作。

元昊自弱冠以来即处心积虑欲以图宋,于继位之后,对于在北宋政府失意之士大夫更多方招徕以为彼用。其中最著之一事则为张、吴二生之降夏。二生华州人,俱困场屋,薄游不得志,闻元昊有意窥中国,遂叛往,改名张元、吴昊,以策干元昊,遂被擢用为谋主,凡西夏之立国规模,入侵宋境之方略,多二人导之。此外中国豪杰之士被元昊收用者尚多,或用为将帅,或用为公卿,倚为谋主(富弼疏中语)。

据富弼于1039年(宝元二年)所上疏,又知宋廷于此数年内放出宫女,任其所如,元昊又皆重币纳之左右,故北宋朝廷之事,宫禁之私,皆为元昊所深知。

而宋方之对于西夏,则自与德明通好以来即不以为意。如富弼疏所云:“自与通好,略无猜情,门市不讥,商贩如织,山川之险夷,国用之虚实,莫不周知。”2.延州之役

宋之边境延州,其地当夏人出入之冲,而却任其地阔砦疏,不为防御之备,所驻士兵亦极寡弱,又无宿将镇临之,遂成为夏人第一个攻取目标。1040年正月,元昊以盛兵攻延州之保安军。

其时宋方之延州守臣为范雍,为治疏缓,好谋少成,临战而惧,计无所出。鄜延副总管刘平、石元孙屯庆州,雍遂以书召之。而元昊已破金明砦,及安远、塞门、永平诸砦,乘胜至延州城下。刘平及石元孙督骑兵昼夜倍道而进,及双方接战,转斗凡三日,宋军陷入夏兵四面围攻之中,且被截为二,刘平、石元孙皆为夏人所俘。适大雪,夏人乃自动退去,延州得不陷。

宋方遭此挫败,举朝慌恐,二府三司虽在旬休之日亦照常办公。其紧张可见一斑。范仲淹且言:“今边城之备,十有五七,关中之备,十无二三,若昊贼深入,乘关中之虚,东阻潼关,隔两川贡赋,则朝廷不得安枕矣。”

1040年秋,宋廷以韩琦、范仲淹并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并以仲淹兼知延州。仲淹至州,大阅州兵,得万八千人,分六将领之,日夜训练,量贼众寡,使更出敌御,敌人闻之,相戒曰:“无以延州为意,今小范老子腹中自有数万甲兵,不比大范老子(雍)可欺也。”

时范仲淹一方面虽也在修承平、永平等砦,定堡障,通斥堠,城十二砦,招还流亡,使羌汉之民皆相踵归业;而其对于夏人却是主张采取守势,欲以恩信招徕其人,对西夏政府亦主用招抚之策。故于1041年仁宗命鄜延、泾原会兵进讨之时,彼即陈乞愿在鄜延按兵不动以观其衅,待有机会再修筑废砦。

韩琦则主张进攻之策,他以为元昊倾国入寇也不过四五万人,而且是老弱妇女举族而行,而其所以成功,则在于宋方有一弱点:逐路重兵自守,势分力弱,故遇敌不支。若改取攻势则可免此弊,那便可以使“大军并出,鼓行而前,乘其骄惰,可以破之。今中外不究此故,此乃待贼太过。屯二十万重兵,只守界濠,中国之弱自古未有。臣恐边障日虚,士气日丧,经费益蹙,师老思归,贼乘此有吞陕右之心”。

琦命尹洙至延州与仲淹议进兵,仲淹坚持不可,洙叹曰:“公于此不及韩公也。韩公曰:‘大凡用兵,当置胜败于度外。’”3.好水川之役

1041年二月,元昊遣众寇渭州(甘肃平凉),逼怀远城。韩琦趋镇戎军,尽出其兵,又募勇士万八千人,命环庆副总管任福将之,以泾原都监桑怿为先锋。福等临敌受命,所统皆非素抚之兵。夏人接战即佯败,任福遂有轻敌之心。及进屯好水川(好水川今名甜水河,源出六盘山,西南流与瓦亭水合,在今甘肃隆德县东),与别路军相约明日会兵川口,使夏人匹骑无还,而不知已陷入夏人伏中。时元昊自将精兵十万营于川口。及任福循好水川西行出六盘山下,与夏军遇,方知堕计,时夏兵四合,以铁骑冲宋军,任福挺身决斗,枪中左颊,绝其喉而死,桑怿及他将亦俱死。士卒死者万余人。关右大震。

韩琦还至半途,阵亡者之父兄妻子数千人号于马首,持故衣纸钱招魂而哭曰:“汝昔从招讨出军,今招讨归而汝死矣!汝之魂亦能从招讨以归乎?”哀痛之声震天地。琦掩泣驻马不能进。范仲淹闻之,叹曰:“当是时,难置胜负于度外也。”4.镇戎军之役

1042年闰九月,元昊大举入寇,攻泾原路(治渭州)之镇戎军,副总管葛怀敏督诸砦兵御之,分诸将为四路,趋定州砦,敌人毁桥断其归路,四面围之,怀敏突围走,由是大溃。怀敏驰至长城,濠路已断,遂与将校十四人皆死之。余军近万,马六百,俱为敌所得。元昊乘胜直抵渭川,焚荡庐舍,屠掠民畜。自泾邠以东,皆闭垒自守。范仲淹自将庆州蕃汉兵援之,元昊乃还。

议者欲以金缯啖契丹使攻元昊,命御史中丞贾昌朝往使,昌朝力辞使命,且上书曰:“太祖收方镇之权以为万世利……近岁因西羌之叛,骤择将帅,而士不练习。以屡易之将,驭不练之士,故战则必败,此削方镇太过之弊也。况今武臣多亲旧恩幸,出即为将,素不知兵,一旦付以千万人之命,是驱之死地也。请自今方镇守臣无数更易……且命将之时,去疑贰,推恩惠,务责以大效,使一切便宜从事,庶得驭将之道。”

自元昊即位,夏宋的国交破裂以来,宋廷对于沿边所设榷场市易即一律废罢,进而对西夏予以经济的封锁。故在西夏方面,一则由于积年的战役,人马的伤耗均为数甚多,二则由于宋方的经济封锁,极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