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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8 0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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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温莎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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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上)(经典世界名著)

琥珀(上)(经典世界名著)试读:

前言

琥珀是流落乡间的贵族后代,因为与生俱来的美貌与卓尔不群的气质而不安于乡村生活。偶然的机遇使她结识了复辟王朝先遣队中的贵族伯鲁,恋爱中的琥珀离开家人跟伯鲁来到伦敦,得以对上流社会一窥门庭。但伯鲁无意与她结婚,只给她留下一笔钱便去殖民地探险。经历失恋痛苦的琥珀又坠入一伙骗子的圈套,落得人财两空,终于因为欠债而入狱。大盗黑坛头为琥珀的美色所吸引,将她救出监狱,逼她加入了自己的强盗团伙。在一次盗窃失风后,琥珀逃脱了警察的追捕,从此开始她的舞台生涯,逐渐成为一名红艺人,并蠃得了皇家卫队上尉冒雷士的爱情。

琥珀的一生可谓丰富多彩,曲折动人,所爱的人不愿与她结婚,又几度陷入逆境,被人骗婚,被人下毒,被人劫掠,但她一直表现得勇敢独立、坚强自信、精力充沛,不管是面对瘟疫、大火,还是劫匪大盗,都处之泰然、镇定自若,甚至在牢狱之中也没有灰心丧气,还主动周济别人。与琥珀相对,小说中主要的男性角色,无论是贵为人君的查理二世,还是醉心航海冒险的伯鲁,全都软弱、自私、冷酷。在感情、婚姻、家庭和经济方面,琥珀具有一种现代女性的自我独立意识,她的所作所为恰是哈姆雷特的名言“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的反证,琥珀的言行体现出一种女性独立意识的成长。

第一部

第一章

十六年来,梅绿村并没有变化,就是过去二百年里,它也改变得极少极少的。

有一条通贯全村南北的直路,圣凯查灵教堂矗立在那条路的北端,像是一位仁慈的神父。

教堂的对面有一片牧场,逢到村中有所庆祝的日子,一班年轻人都在那里踢球,拳击,同时那里也就是全村人的舞场。

有一家红砖门墙的客店,壁板之类都是苦旧的银灰色橡木做的,门口挺出一块装在铁杆上的临街大招牌,上面画着一只粗糙的金狮子,附近就是铁匠家的矮房和与它毗邻的铁铺,再过去就是药房、木匠的作坊和一两家其他的店铺。其他的矮房都是农民住的,那些农民都有自己一点小小的耕地,闲暇时才到邻近大农场上去帮忙。原来这梅绿村附近并没有王公大人的产业,村中的经济生活是全靠一般家境富裕的自耕农维持的。

那一天,风和日丽,蔚蓝的天上点缀着朵朵的白云,仿佛是一幅水彩画;空气里面弥漫着春天的潮湿和一种浓郁的泥土味。那条街道给小鸡、小鹅和小雀占据去了,一家人家的大门口站着个小女孩于,手里抱着一只心爱的小兔。

周围不见几个人,因为那时候已近傍晚,各人都得忙着自己的活儿,所以在外闲逛的只有几只狗、一两只正在玩耍的小猫,和一些还不能干活的小孩子。一个女人臂膀上挎着一只篮子从街上走过,另外一个女人打开阁楼的窗口,从一个由卷须藤和牵牛花织成的框子里伸出脑袋来,跟那走路的女人打招呼。村边有个十字架,幸好未遭科隆韦尔部下兵士的摧残,有八九个女孩子聚集在那里,都是由她们的父母派到那里去放牛羊的。

其中年纪较小的几个正在玩“造房子”,只有三个年纪稍大的是在聊天。牧场对面站着两个年轻男人,呆头呆脑的,把手插在裤袋里,两个拇指头弓出来,局促不安地在跟一个什么人谈话,明显那人使得他们心绪撩乱了,以致他们那种原本不很安的姿势更加不安起来。从这边三个女孩子的方位看过去,那个跟他们聊天的人是被他们的身子遮掩的,但是那三个女孩子明白那人是谁,当时都把手儿叉着腰,朝向那边怒视着,叽叽咕咕不住地发牢骚。“那是孙琥珀呢!”那个年纪最大的女孩子忿忿地把一头淡黄长头发一甩,说道,“只要是有男人的地方,包管她一定会到的,我想她的鼻子闻得出男人来的呢!”“她大约一年以前就跟人家结过婚睡过觉了——我母亲这么说的!”

第三个女孩子浮出一个狡猾的微笑,用一种自作聪明的拖长声音说道:“唔,可能她并没有结过婚,可是她早已经……”“小声点!”第一个女孩子向那个小女孩子那边点点头,喝住了她。“这有什么好怕呢?”她坚持道,可是她的声音已经低到耳语一般了,“我的兄弟说什阿波亲口告诉他的,他在圣母礼拜日那一天就跟她上过道了!”

可是那个首先发起谈话的琳贝表示不服,啪的一声弹了个响指。“我的天,佳露这一句话是卡尔兹六个月前就说过的——现在她的肚皮也没有大呀。”

佳露并没有被她驳倒。“你想知道什么原因吗,琳贝?因为她可以在青蛙嘴里吐三口唾沫,就是这个原因呀,这是莱玫琴亲眼看见她干的!”“呸!我母亲说没有一个人可以在青蛙嘴里吐三口唾沫的!”

但是这场辩论突然被打断了,因为有一阵马蹄骤奔的声音震响过那幽静的村落,随后有一队骑马的人从圣凯查灵教堂那边转过弯来,从那条狭窄的街道上向她们这边直冲而来。一个六岁的女孩子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跑到琳贝裙子后边躲起来。“是科隆韦尔来了呢!他从阴间回来捉我们了!”原来科隆韦尔死有余威,仍旧能够吓倒顽皮的孩子。

那些人勒住了马缰,在离开那群女孩子不过十码的地方骤然停下,于是她们一时的惊恐就变成了一种天真的叹赏。他们一共十四五个人,但多数大概是侍从或是向导,因为那多数都穿着便衣,而且跟其他的人隔着一段路走。至于在前领头的五六个,显然都是老爷。

他们头上统统戴着阔檐帽,上面饰有涡形的羽毛,长长的骑马披风披在他们肩膀上。他们的长统皮靴都装着白银的马刺,各人腰间都挂着一把刀。看他们的模样,分明是经过长途跋涉而来,因为他们衣服上满是灰沙,脸上流着污汗,但在那群女孩子的眼睛里,他们简直都具有一种慑人心魄的威风了。

其中有一个人摘下他的帽子,跟琳贝说起话来,可能因为她是最美丽的一个。“借问一声,女士。”他说时,声音和眼光都很柔婉,这时他把琳贝从头到脚慢慢打量起来,把她羞得满脸绯红差点不能喘气,“我们要找一个吃东西的地方,你们这里有好酒馆吗?”

琳贝瞪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那人却把双手放在前面马鞍上,继续笑咪咪地看着她。他穿着一件黑丝绒的外衣,一件紧身短靠,一条大脚管裤子,上面镶着金丝绦。他的头发是黝黑的,眼睛是灰绿的,上唇上面留着一撇浓黑的小髭须。他的相貌美得很是惹人注目,但这并不是他的特色,显然因为他虽是贵族中人,他的面容却流露出一种不肯妥协的强悍和力量,显得他是一个冒险家和投机家,一个不受任何拘束的人物。

琳贝咽了一口唾沫,微微行了个礼。“蒙什镇上有一家三杯店,估计爷们一定喜欢的。”她认为他们是一班阔客,不敢拿自己的穷苦小乡村推荐给他们。“蒙什镇离这儿多远呢?”“别他妈的蒙什镇!”其中一人提出抗议道,“你们自己的饭店哪儿去了?”这说话的人是个面孔鲜红粉嫩的漂亮青年,虽然他当时满脸恼怒,却明明是个和气的人。当他说这话的时候,其他的人都大笑起来,就有一个人扑过去拍拍他肩膀。“天知道,我们简直都成了老饕了!阿穆比自从今天早上吃过那半片羊儿,到现在还没有一点东西进过口呢!”

大家听见这话又都笑起来,因为阿穆比的食量是大家向来当做笑柄的,于是那些女孩子也跟着他们吃吃窃笑了,那六岁的小姑娘开始错把他们当成清教徒的鬼,现在也胆壮起来,从琳贝的裙背后钻出来,挨上前去一两步。不料正在这瞬间,忽然发生了一件事,使得刚才的局面骤然变样。“我们这里的客店也挺好的,爷!”一个低音调的女性声音这么叫起来,原来刚才牧场对面跟两个青年农夫在说话的那个女孩子也跑过来了。其余的女孩一看见她,就都像胆小的猫似的僵着不敢动,那些骑马的人却都突然感到新鲜的劲儿,眼睛四下搜寻起来。“他家的老板娘做起酒来算厄塞一等呢!”

说着,她对阿穆比微微行了个礼,马上就把眼睛瞟到那个最先开口说话的人脸上,那人也正在凝视着她,不期脸上已经换出了一副爱慕、沉思而又惊异的新表情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两人的目光却接触了好久方才分开。

那孙琥珀这时抬起手臂,向那闪烁在夕阳余辉中的旧金狮子招牌指了指。“就在那边铁铺的隔壁,爷。”

她那蜜色的头发拖着浓重的浪纹落在她的臂膀上;当她抬起头凝视他的时候,她那明亮如琥珀的眼珠子就好像要从眼角里翘了出来;她的眉毛是浓黑的,耸成了两个小小的弧形,眼睫毛既浓又黑。总之,她的全身都流露着一种热烈浓郁的气质,对于男人会立刻暗示一种愉快的满足——这是她不能负责的,但她对于这种气质一直具有敏锐的自觉,其他的女孩子所以要恨她,也就为了她的这种气质,倒不是为了她的美。

她的服装跟其他的女孩子倒没有什么不同:一条土气的羊毛裙子,里面衬着一件绿色的紧身衣,外罩一件白色的衫子,结上一条黄色的围裙,配上一个黑色花边贴身的肚褡;她的手腕是露着的,脚上一双干干净净的黑鞋,然而她同其他的女孩子终归不一样,犹如野花不像家花,麻雀儿不像金孔雀。

阿穆比把身子扑上前,叉着两条臂膀靠在鞍桥上。“我的天。”他慢慢说道,“你跑到这种荒僻乡村里来做什么?”

琥珀把眼光撇开了那人,落到他脸上。逐渐展开笑容,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美丽的牙齿,“我住在这儿,爷。”“真是见鬼了!那么你原先是怎样来的?你是什么贵族的私生女儿,寄到乡下婆娘这里来吃乳,却被爹娘忘记了这十五年的吧?”这种事情本来不罕见,她却忽然发怒了,紧锁双眉。“我不是私生女,爷!我是我父亲养的孩子。也和你们一样——也许要好过你们。”

那些人听见这话,连阿穆比在内,都哈哈大笑起来,这时阿穆比对她咧着嘴,“你不要生气,我的乖乖,天知道,我是指你的模样不像一个农家的女儿呢。”

她朝他微微笑了笑,好像在为她刚发脾气道歉,但是她的眼睛马上又转移到那个人身上去了。那人依然注视着她,那种眼光使得她全身温热起来,并且给予她一种迅速增长的兴奋。其余的人都把马儿掉转头,直到那人把马掉头的时候,那马把前腿高高竖起来,那人微笑着,点点头。阿穆比谢过了她,触了触帽檐,就朝着原来的路往那客店去了,那些女孩子仍然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下了马,跨进门,又看着客店老板的年轻儿子们出来替他们牵马。

等到那些人都看不见了,琳贝忽然吐了吐舌头,推了琥珀一下。“唔!”她得胜似的嚷道,声音像母山羊叫,“你这下可好了,你这骚女人!”

琥珀也回推她一把,差点儿把她推倒在地上,并对她大嚷道:“你只管做你的事吧,你这长舌姑娘。”

她们站在那里互相瞪了一会儿,最后琳贝掉转头,走过牧场去了。其他的女孩子也都到牧场上收拢了牲口,跑的跑,叫的叫,急忙赶回家吃晚饭去了。这时太阳已经下山,好一番黄昏美景。

琥珀心里还是怦怦地跳着,回到刚才她放篮子的地方。那两个青年农夫已经离开了,她就挽起篮子,朝客店那边走去。

她从来没有看见过像他那样的人。他身上穿的衣服、他说话的声音、他眼睛里的神情,全都使她感觉瞥见了另外一个新世界,因而她渴望着再看看他,即使只一刹那也是好的。除此以外的一切——梅绿村和迈特姨爹,农场上的她自己的世界,她所认识的所有青年人——现在她都觉得黯然失色,甚至鄙视。

她根据村中皮匠平常的谈话,知道那一班人一定是贵族,至于他们到这梅绿村来做什么她却想象不出了。因为过去的几年中,通常骑士都已经深深隐藏起来,或是跟着王太子——就是如今的察理二世——逃亡到外国去了。

那个皮匠曾经在王军一边打过内战,所以能有很多见闻告诉她。他说他曾经在牛津见到过察理一世,而且跟他站得很近,简直能碰到他身子,又说那些王族里的贵人命妇都长得非常漂亮,穿得十分华丽,过着一种多姿多彩的浪漫的生活。现在她看见了那个黑头发的骑马人,似乎他的身边就有那种高度浪漫的空气,而且好像那种气氛只有他个人独有,其他的人都没有(因为她对其他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注意),可是除了那种气氛之外,还有一种属于他个人的东西。

她来到客店,并没从前门进去,却绕走到屋后,看见一个小男孩坐在后门口玩着一只狐狸耳朵的小狗。她走过去拍拍他的头,到了厨房里,看见卜老板娘在预备饭莱,忙乱得很。砧板上面放着一片生牛肉,老板娘的一个女儿正拿着一种由面包屑和大葱、药草调和起来的酱在那里填塞。一个小女孩子在厨房角落的井里抽水。火炉上边笼子里关着一只曲腿狗,正在那里汪汪地怒吼,因为一个孩子拿着一小块红炭烫它的后脚,要它跑得快些儿,好使那烧烤的牛肉转得各面均匀的熟透。

琥珀为要找个进去的理由,就对卜老板娘说道:“这儿有一个荷兰姜饼,是莎娜姨妈送给你的,卜老板娘!”这是她撒谎,因为莎娜本叫她把这姜饼送给铁匠师傅的娘,她却觉得现在这里的作用比较重要了。“哦,谢谢上帝,我的好乖乖!哦,我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事!一下子来了六位老爷呢!哦,天!这叫我怎么办呢!”可是她一边说着,一边就在一口大碗里打起鸡蛋来了。

此时,十五岁的玫戈正从地窑的活板门里伸出头来,怀里抱着很多堆满灰尘的绿色瓶子,琥珀就匆忙赶上前去。“喂,玫戈,我来帮帮你的忙!”

她从玫戈手里接过五个酒瓶来,一直拿到外间屋子去,用膝盖推开了门,可是进门的时候她一直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盯着瓶子。那一班人站满一屋子,已把披风脱下了,却还戴着帽子。阿穆比一看见她,就笑咪咪地迎上前去。“喂——好乖乖,我来帮你的忙吧。那么这里的人也玩这套老把戏的?”“什么老把戏儿,爷?”

他从她手里接过三个瓶子去,她把剩下的两个放在桌子上,这才抬起头来朝他笑了笑。可是她的眼睛马上就转过去找她的意中人,见他正和两个同伴在窗底一张桌子上掷骰子。当时他是侧着身子朝她的,眼睛却不看过来,刚好一个同伴掷出一把彩来,他就丢了一块钱下去。于是她觉得惊讶而失望——因为她总以为他立刻会看她甚至找她呢,只好把脸朝着阿穆比。“怎么,这是全世界都流行的一种最老的把戏了。”他说,“养着个漂亮女堂倌引诱顾客,直到把他们身上最后一个子儿都刮光为止——我看你是不知道有多少农家儿子为你倾家荡产的吧。”说着他对她咧了咧嘴,然后拿起一个酒瓶来,拔出塞子,凑上嘴唇。琥珀又送给他一个狡猾风骚的微笑,巴不得那人回转头来看见她。“哦,我并不是这里的女堂倌,爷。我是给卜老板娘送饼来的,不过帮玫戈拿拿酒瓶。”

阿穆比已经吞了好几口,那一瓶酒早已光了半瓶了。“哦,天!”他表示安慰地叫道,“唔,那么你是谁呢?你叫什么名字?”“孙琥珀,爷。”“琥珀!农夫的老婆是不会想出这种名字来的。”

她笑起来,一边又偷偷瞟到那边去,可是那人专注着在他的骰子。“我家迈特姨爹也是这么说。他说我的名字应该是美丽或者艾尼或者伊莉莎白。

阿穆比又已狂吞好几口下去,然后拿他的手背揩了揩嘴巴。“你那姨爹是个缺乏想像力的人。”这时琥珀又把眼睛瞟到掷骰子的桌子那边去,却被阿穆比发现了,他就掉转头大笑起来。“哦,你原来是要那个呢!好吧,那么来——”说着,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牵到那边去。“老嘉。”他对那人说道,“这儿有个娘们想要跟你睡觉呢。”

那人回过头,开玩笑似的把阿穆比瞥了一眼,然后对琥珀咧开嘴来。琥珀正仰着一张脸,眼睛睁得大大的,把他看得出了神,以至阿穆比那句话她连听都没有听见。她的个子不过五英尺三,对于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是会觉得合适的!但她当时跟他并立着,他却至少比她要高过一英尺。

等到阿穆比给她介绍那人的时候,她也没有完全听进耳朵里,只听见他说:“——虽然我中意的婊子都被他割了靴腰,我可仍旧对他怀着无上尊敬——嘉波卢爵士。”她就对他行了个礼,他也对她鞠了一个躬,又把帽子唰地去掉了,做出一种竭力趋奉的样子,仿佛她是一个皇家的公主。“因为,”阿穆比接着说道,“我们都是跟万岁爷回来的。”“国王回来了吗?”“他回来了——就快要到了。”嘉爷说。

琥珀听见这个惊人的消息,立刻把什么羞赧都忘记了,因为古家人虽然曾经一度同情国会军,后来却渐渐向往起过去有国王的老生活了,乡下人家大都如此的。国王在时百姓并不爱戴,等他被杀之后却慢慢爱起来,而这爱就转移到他的嗣子身上了。“我的天!”琥珀喘着气道,因为这件事情太大了,她是一下子弄不清楚的,何况是在这样迷人的情境之下呢。

嘉爷把玫戈放在架上的酒瓶拿起一个,手掌抹了瓶颈上的灰尘,拔掉塞子,开始喝起来。琥珀继续瞠视着他,她的自我意识几乎被欣慕的心情完全淹没了。“我们是到伦敦去路过这里的,”他告诉她,“可是我们有一匹马需要上蹄铁。你们这个客店怎么样?在这里过夜妥当吗?店主人不会抢劫我们吧?没有臭虫白虱吧?”

他一边说一边注视着她的脸蛋,眼里分明含着开玩笑的神气,她却不知怎地看不出来。“抢劫你们!”她生气地嚷道,“卜老板是从来不会抢劫人的!这个客店再好没有了。”她替老板尽心竭力地宣传道,“蒙什镇的客店比起它不值一个屁呢!”

这几句话说得两个人都咧开嘴来。“好吧。”阿穆比说,“就算店主人把我们的鞋都偷走,就算白虱多如三月稻田里面的乌鸦,这里毕竟是英国人开的客店,所以总是好的!”说着,他对她很严肃地鞠了一个躬,“谨遵台命,女士”,就自顾找酒去,把他们两个丢在那里了。

琥珀觉得全身骨头筋肉都化作了水,站在那里傻傻地看着他,想要说话却像舌头被钳住似的,只在心里埋怨自己的愚蠢。她想自己平常油嘴滑舌,见到男人无论他老少,也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形,总都立刻能说长道短的,怎么现在连一句话都想不起来了呢!她恨不能够给他一个深刻的印象,恨不能够使他同自己一样感到强烈的激动和惊奇。好久她才想起一件事来说:“明天是蒙什镇的五月市日呢。”“是吗?”

他把眼睛低下看她的胸口,见是丰丰满满的,一对奶子尖尖儿的,朝上翘起着:原来她的身体早就完全成熟了。

她经他这一看,觉得血液开始涌上她的颈脖和面部。“这是厄塞最热闹的市集呢。”她又赶紧补充说,“一二十英里路外的农夫都要赶去的。”

他的眼睛抬上去接触着她的目光,同时他微笑起来,又把一双眉毛耸了耸,表示对这种庞大的市集觉得有些好奇,接着他把瓶中的余酒一口喝光了。于是她能微微闻到他口里喷出来的酒气,又可能闻到他衣服上一股浓重的男性的汗气,和他的靴子的皮革气。这一些气味的混合给予她一种眩晕的感觉,似乎是沉醉,顿时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沁入了她的骨髓,刚才阿穆比给她的那句暗语是不见得怎样夸张的。

这时他把眼睛瞟到窗外去。“天色晚了。你应该回家去了。”说着,他走到门口去替她开了门。

夜色很快笼罩下来,繁星已经出现,那高高挂着的月亮是淡淡而透明的。一阵冷飕飕的微风已经刮起来,他俩独自站在客店门口,客店里面传出谈笑的声音,眼前是一片虫蛙的呜叫,空中又有蚊蚋的嘤嘤声。她扭头朝他看着,她的脸儿雪白而光亮,如一朵向月菊一般。“你能到市上去吗,爷?”她惟恐从此不能再见到他,那是她觉得受不了的。“可能。”他说,“要有时间的话。”“哦,你去吧!那是在大路上的——你反正要从那里经过!你到那里停一下好吗?”她的声音和眼睛都在向他恳求,极其诚挚而迫切。“你是多么美啊!”他轻轻地说,他的表情这才变得完全正经。

他们站在那里面面相觑了一会,后来琥珀情不自禁地向他身上扑过去。他用手臂围住她的腰,把她搂到了面前,她就感觉到他腿上强有力的肌肉了。她把头往后一仰,咧着嘴等他来亲。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放松她,但是她还觉得太快,差点以为受他欺骗了。她睁开眼睛,见他正对看着自己,微微露出一点惊恐的神情,不过那惊恐是为他自己或是为她,她就不知道了。她只呆呆地发愣的,似乎整个世界已经爆裂,又仿佛受到了一下沉重的打击,她的浑身像散了架似的。“现在你必须回去了,亲爱的。”他最后说道,“你家里人见你这个时候还不回去,会着急的呢。”

一大串冲动的话挤到她的唇边。他们着急我不管!即使永远不回家去我也不管!除了你之外我一切都不管——哦,让我留在这儿,明天跟你同走吧……

但是有一点东西阻止着她没有说出口来。可能莎娜姨妈那张皱着眉头的苦脸,和迈特姨爹那副瘦削的严肃责怪的面孔,当时在她的心里还留着个影子吧。这样的放肆也不是办法,恐怕徒然激起他的忿怒来。莎娜姨妈常说男人是讨厌泼辣女人的。“我家离开这里并不远。”她说,“沿这条路上走下去,走过那一片田,不过四分之一英里呢。”她是希望他自告奋勇地送他回去,可是等了一下他没有开口,她就只好向他行了个礼,说道,“我明天到市上找你去,爷。”“我可能会去的。晚安。”

他对她鞠了一个躬,又挥了挥帽子,这才笑嘻嘻地把她从头到脚瞥了一眼,掉转身走进门去了。琥珀仍像一个着迷的孩子似的站了一会儿,这才突然旋转身去,跑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看,却已经不见他的影子了。

她快乐地跑了起来,跑上了那条狭窄的道路,经过那座教堂,到了她母亲坟墓所在的那片坟场。她特别加快了步子,一会儿就进入那条通往古家庄子的树木夹道的小弄里了。平时她到天快黑,独自走到外边是会害怕的,现在是什么妖魔鬼怪都吓不倒她了,因为她心里已经装满了新奇的思想。

她从未见到过像他那样一个人,也从未想到过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人。他就是皮匠所形容的那种风流倜傥的贵族中人,也正是她的梦想根据这种形容描绘出来的人物。什么什阿波!什么卡尔兹!简直是一对憨徒罢了!

她狂想这时他是不是在想她,最后认为他肯定非想她不可。决没有一个男人跟女人那样的亲吻后一会儿就会忘记她的!她想别的不必说,仅是那一个亲吻明天就会把他送到市上去——估计他要不去也由不得他了。她认为自己对男人和他们的性情了解得很透彻,因而自我恭维起来。

夜晚的空气颇觉冷清,好像是从冰上吹过来的,牧场上有是紫色的金钱花和白色的鸡肠草。她从通后门的路上走回家去——踏过小涧上面一条由两块板儿和一根扶手做成的小桥,穿过一片栽着包心菜之类的原地,又挨过许多白粉墙壁蒙着苍苔石块的仓房、马厩和羊棚,然后沿着一口放鸭池,进入自家的后院。

这所房子是两层的,橡木的壁板雕得很精致,红砖墙上挂满了藤萝。每个烟囱上面也都有藤萝缠着,一个开满牵牛花的穹形框子,构成了厨房的门,门上钉着一块马蹄铁,是防备巫婆作祟用的。在那砖块铺成的后院里,沿墙都是莎娜手栽的花儿,低处是白的紫的一簇簇萝兰花,高处是木芙蓉高达檐际,又有浓密的香油草,预备夹被单用的。有几株果子树正在开花,把一种甜蜜的清香散发在空气里。一条木头的矮凳上放着两个盖着茅草的蜂房。门边靠墙是一个小小的鸟笼子,被一丛粉红色的蔷薇遮没着,一只淘气的绿眼小猫坐在门槛上洗脸。

这所房子充满了美好与和平的气息,并且暗示着一种充实而有民意的生活。

它的年龄已经有百年以上,他家住在这里已经五代了,发展到今天一片繁荣的气象——并不能算是富裕,但能饱食暖衣,自足而安适,这是个爱的家宅。

琥珀跨进门口的时候,弯下身子抱起了那只小猫,拿手指头摁它那光滑绵软的脊背,听听它那表示满足的低鸣。这时晚饭已经吃过了,厨房里只剩莎娜和十五岁的爱妮两个人——莎娜刚从锅炉里边掏出几卷热面包,爱妮正在拨弄一盏油灯的灯草。

爱妮正说着话,她的声音含着牢骚和责备:“——难怪人家要说她的坏话了!说实在的,母亲,我有了这个表姊,真是把人羞死呢——”

琥珀明明听见了这话,可是她已经无所谓,这种话是爱妮常常说的。她发出一声快乐的呼叫跑进了厨房,一把搂住了她的姨妈。“阿姨!”莎娜回转头,对她微笑笑,可是一双眼睛很担心地把她细细端详着。“客店里边来了一屋子老爷呢!国王要回来了呀!”

莎娜脸上的愁云消失了。“这是真的吗,孩子?”“真的呢!”琥珀骄傲地说道,“他们亲口告诉我的。”她为了这个消息和刚才那番奇遇,已经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了。她想现在不管谁来看见她,一定都会发现她跟两个小时以前从家里走出去的时候已经大不一样了。

爱妮表现怀疑和轻视的神情,可是莎娜立刻转身冲出了门口,迅速跑到婢房那边,去找那许多正在那里干活的男人去。琥珀也跟着她跑,那班男人一听见两个女人同时报告这消息,就齐声欢呼起来。一下子,男人都跑出了俾房和牛棚,女人都冲出了她们的矮屋(农场上面也有一些矮屋的),甚至连狗都汪汪狂叫起来,仿佛也来参与大家的庆祝。

察理二世万岁!

一个星期之前迈特就从市场上听到复辟的谣言了。自从三月初起,这种谣言就已流传到各乡村里来,传布这种谣言的是一些来往的旅客、流动的贩子,和所有跟伦敦方面有商业往来的人。摄政的儿子塔台狄克已被推翻了政权。孟克将军已从苏格兰出兵,把伦敦占领,召集了一个自由国会了。平民和军队之间的内战似乎又快要爆发,只要这些消息传过的地方,都留下一种厌倦和希望混合的情绪——厌倦的是过去二十年中那种无穷的苦难,希望的是王政复兴能使大家重见太平,人们都在渴望以前那种过惯的日子。现在看见这班骑士回来了,那么察理王快要回来是千真万确了——一个繁荣、快乐、太平的黄金时代又快开始了。

等到那一阵兴奋开始平息下去,大家又都回去做活的时候,琥珀也动身回家了。她明天得起早到市上去,她要睡个够,使得明天早晨气色能好看些,精力也更旺。可是当她从牛棚门口经过的时候,她听见有人轻轻地连声喊她的名字,她就站住了。原来是安塔姆站在暗处,正伸出一只手去拦她的腰。

塔姆是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在她姨爹家里帮工,他很爱琥珀,琥珀虽然明知他决不能跟自己相配,却因为他爱自己而喜欢他。她知道母亲留给她一份好妆奁,就是那一乡地方最富有的农夫她也配得上。但是她觉得塔姆那样奉承她,倒也有些儿滋味因而她从前是鼓励过他的。

当时她赶紧环顾了一下,没看见姨爹姨妈,就跟他走进牛棚里去了,那个小棚子里面是阴冷黑暗的。塔姆粗手笨脚地抓住了她,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从她衣服里伸了进去,一边把嘴探索着她的嘴唇。这种把戏已不是第一次了,当时琥珀也就顺受了,任凭他去吻着摸着,可是她突然将身子挣脱,猛地把他一推。“你见鬼了,安塔姆,你怎么这么放肆的!”

她心里正在疑惑,怎么一个普通人的吻和一个爵爷的吻会这样不同,可是塔姆感到难受了,莫名其妙了,他伸手去把她抓住。“怎么回事啊,琥珀?我哪里得罪你了?你见了什么鬼?”

琥珀气愤地扭脱他的手,就一溜烟地跑走了。因为她现在认为自己身份已经很高,对于安塔姆这一流人再也犯不着跟他纠缠,只急着要爬到楼上去躺着,以便仔细想念那嘉爷,并且做着明天的美梦。

这时厨房里只剩莎娜一个人,正在那里打扫青石地板,打算扫完就去睡觉了。周围点着三四盏油灯,每个灯头的尖细火焰都围着一圈小飞蛾在那里旋绕,只有金铃子振铃一般的歌曲侵扰那夜晚的一片清幽。迈特回来了,满脸的怒颜,沉闷地走到放着一个阴凉角落里的一只酒桶那边去,倒了一小杯酒,一口把它喝下了。他是一个中等身材的很严肃的人,平日做活很辛勤,因而挣得一份优裕的生活,很爱他的家庭。他做人安分守己,而且心地善良,一向爱憎分明。

莎娜瞟了他一眼。“什么事啊,迈特?小马病了吗?”“不,我想它是会好的。可恨那女孩子呢。”

他满脸的恼怒,走到大炉灶那边去站着了,那炉周围放着很多熏黑了的锅罐,和亮晶晶的铜吊子以及擦得同银子一般的酒壶。火腿腊肉用大网罩着挂在头顶椽树上,还有一捆一捆的干药草也从那里挂下来。“你说谁?”莎娜问道,“琥珀吗?”“不是她还有谁!一个小时之前我看见她从牛棚里跑出来,一会儿之后安塔姆也跑出来了,他那样子像只刚刚吃过鞭子的小狗。她使那个孩子魂不守舍了,以后还能给我做事吗?还有,客店里边来了很多人,我请问你,她究竟跑到那里去做什么?”他愤怒得不自觉把声音提高起来。

莎娜走到门口去竖好了苕帚,把门关上,插了门闩。“小点声,迈特,客堂里还有人呢。我想她没有什么不规矩吧。她不过是经过那里,进去看看他们而已——小孩子家见了新鲜的事站住看看也是常事。”“可是她怎么等天黑了才独自跑回来呢?难道这国王回来一个消息她得听一个钟头吗?我告诉你吧,莎娜,这女孩子该嫁人了!我不能让她辱没我的家风的!你听见吗?”“是的,迈特,我听见了。”这时火炉旁边摇篮里的婴儿开始动弹哭叫起来,莎娜走过去把他抱起,用奶喂着他,然后在一张长榻上坐下,发了一声倦怠的感叹。“只是她不肯结婚呀。”“嘿!”迈特带着讥讽的口气说道,“她不肯结婚!我想她是瞧不起柯阿泽、什阿波两个人都不放在眼里呢——实际上我们厄赛的小伙子没有比他们再好的了。”

莎娜微微地笑了一笑,她的声音柔和而乏力。“可是迈特,她毕竟是个贵族呀。”“贵族吗!她简直是个婊子呢!这四年来我是被她闹够了,真是见鬼呢!她的母亲或许是一个贵族,可是她——”“迈特!你对乔迪的孩子不能说这种话。哦,我知道的,迈特。她把我也闹够了。我也警告过她的,我可不知道她到底是否听从我。今天晚上爱妮也跟我讲过——哦,可是,我想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只是怪她长得好看,女孩子家都要嫉妒她,编些话来污蔑她也未可知的。”“我可不相信都是她们造的谣,莎娜,你总是把别人当做好人的,别人却不一定值得你这样好心。今天什阿波又向我提起她了,我告诉你吧,她如果再不结婚,恐怕连安塔姆都不愿要她了,无论她有妆奁没有妆奁!”“不过假如她的父亲回来,看见她已经嫁给一个农夫了,叫我们怎么交代呢!哦,迈特,我有时候想起我们是不应该的——不向她讲明她的来历——”“否则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呢,莎娜?她的母亲死了。她的父亲也一定死了。我告诉你吧,莎娜,她是除了嫁给一个农夫,知道安分守己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好走的。”他用两只手做了一个手势。“这是天不容的呢!谁要娶了她已经就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加重罪孽呢?得了吧,你也不必再辩了,莎娜。不是卡尔兹就是什阿波,叫她两个人当中选择一个,而且是越快越好——”

第二章

有的赶着蓝漆红漆的大车,有的步行,有的骑马,二十英里方圆的农夫利村民都聚集到蒙什镇上去了。他们大多带着妻子和孩子,带着拿到市上去卖的谷子、麦子和牲口,带着家里女人冬夜织成的麻布和毛绒。但是他们同时也去买东西。

草场上面,绕着撒克孙时代的古十字架密密地摆着摊,中间只留几条狭窄的小街,小街里人来人往非常拥挤,都穿着休闲的服装——长裤子,绉领儿,长袖大褂——虽然是很多年前的样式,却都还有簇新的褶痕,因为一年里难得穿几次。鼓嘭嘭地敲着,胡琴吱吱地拉着。那些摆摊的人大声吆喝着自己的货色,大都已把喉咙喊哑了。好奇的群众站在那里睁大了眼睛,同情地看着一个满头大汗的人在那里拔蛀牙,而那牙科郎中还在大声宣扬他的拔牙是绝对不痛的。有一个人在吞火,有一个在踩高跷,也有跳蚤的演戏,也有屈身的柔术,也有变戏法的,也有猴儿戏,也有木偶戏。有个大帐篷上面高高插着一面旗,报告里边的戏已经开锣了,可是当时清教徒的影响仍然很强大,所以里面的看客很稀少。

琥珀夹在什阿波和卡尔兹两人中间,皱眉顿足,眼睛不住地在人群中穿梭。

他在哪里呢?

她是七点钟就到那里的,现在已经过了九点了,却还没看见嘉爷或是他那班朋友们的影子。她焦急得胃里如同搅奶油一般,手上不住在流汗,嘴里越来越发干。哦,假如他来的话,现在一定该到了;他一定已经走了,他已经忘记了我而直接走了……

傻头傻脑的高个儿卡尔兹拿用手臂碰了她一下。“你瞧,琥珀,这个你喜欢吗?”

她侧过头,看见一群人正围着一个活布丁在狂笑呼喊,那活布丁站在一个平台上,已给人家全身扔满面糊了,她却只向那围着的观众搜寻。

哦,他为什么不来呢?“琥珀——这条带子你喜欢吗——”

她分别给他们回了一个迅速的微笑,试着不去想他,可是办不到,从她睡醒起,他分分秒秒都在她的思想里和情感里,要是她今天不能再见到他,她知道她会失望得活不下去的。她想自己平常失意的事情也有过不少,而这次的失意居然大到了极点。

她今天出门格外精心地装扮了一番,知道自己确实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漂亮过。

她的裙子长到脚踝,是一种闪绿色的麻毛交织料所做的,背后高高地掀起,露出里面一件红白条子的紧身来。她把她那黑色马甲的花边抽得极紧,以便特别显出她的细腰身;又瞒着莎娜把她的白色宽衫领子解得非常低,一直低到胸口的坳里。她的头顶盘着一个白色金钱菊的花圈,是用花枝纺织而成的,一只手里拿着一个阔檐的草凉帽。

那两个憨徒一直围绕在她的左右,口袋里边叮叮当当地响着几个钱,不停地问她要不要这样,要不要那样,最终使她觉得恼恨了——难道就这样子跟他们尽管混下去吗?“我想我喜欢这个——”她漫不经心地指着柜台一大堆东西里边的一根红缎带子说,不料在她说完这话皱着眉头掉转头去的一瞬间,她就看见了他。“哦!”

她先愣了一会儿,这才突然撩起裙子,向他那边奔去,丢下那两个人无比惊讶地背她身后瞪着。嘉爷、阿穆比和一个年轻人刚刚走进市场来,正站在那里,一个卖菜老太婆按照古代习惯跪着给他们擦靴子。琥珀跑到他们面前,已经是喘不过气,却仍微笑着向他们行了个礼,他们也都脱下了帽子,很严肃地回她一鞠躬。“啊呀,我的宝贝儿。”阿穆比非常兴奋地说道,“你这娘们今天多美啊,我出了娘胎还是第一次见识呢。”“算了吧,爷。”她说着,心里很感激他。但她的眼睛马上移到嘉爷脸上去,见他正注视着自己,那一种眼光不觉使她的臂膀和脊背都抖动起来。“我担心——我担心你已经走了呢。”

他微笑了笑。“铁匠也赶集去了,我们只好自己动手钉蹄铁。”说着他环视了下,“唔——你建议我们先去看什么?”

他的眼睛和他嘴角的表情都那么懒洋洋,好像只觉得她很好玩。这使她有些难堪,一时语塞,不知所措,同时对自己有点失望。因为她如果想不出一句话来说,如果只让他看着自己脸上这样一阵白一阵红,如果自己竟像一个呆子似的一直瞪着他,那么她怎么能够使他感动呢?

现在那老太婆擦完靴子了,他们每人扔给她一块钱,她就别寻生意去了,只是走了几步又回转头看看琥珀。琥珀渐渐成为众目的焦点了,因为那几个骑土跑到这里来,人人都在注意他们,至于一个乡下姑娘怎么也跟他们混在一起,自然也是大家都要惊异的。琥珀看见大家这么注意她,本应该觉得很高兴,但是她害怕家里人也看见她,那就不得了。她认为他们必须赶紧离开,走到一个安全清静的地方去。“我知道我要先看什么的。”阿穆比说,“我要先去看看那边那个卖酒的摊子。这里下去有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到那里去碰头吧,等到太阳到了这里的时候——”他向头顶的天空指了指,然后又鞠了一个躬,和那年轻人离开他们走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等着他给她一点暗示,可是他并不开口,她就转身向戏班子帐篷那边走去了,那时市上的人还很拥挤,那帐篷的地方是比较偏僻的。他走在她的旁边,两个人一时都没有话说。琥珀兴奋地要么想大声嚷嚷要么说不出话来!

她这时痛恨自己太无能,惟恐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他耻笑。昨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想的时候,觉得自己的举动非常优美而自然,总以为只要对他施一点魔力,就能跟对安塔姆、什阿波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男人同样不费气力的。谁知现在她发觉他们之间还隔着很大一段距离,她竟想不出办法来克服。

琥珀为了要掩饰她的羞愧和惶惑,对他们经过的每个摊头都以极大的兴趣注视着。最后走到一个摊头,有个年轻女人摆着很多亮晶晶的首饰在那里卖,嘉爷低着头看了她一眼。“你瞧那边那些东西,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琥珀又惊又喜地扫了他一眼,那摊上的所有东西她都觉得很好,但是她知道它们的价钱自然是很贵的。她虽然穿过耳朵,莎娜又曾告诉过她,说等她出嫁的时候,有她母亲留下的一对耳环要给她戴,从未戴过那个摊上的那种首饰。现在她要是戴了这样的首饰回家去,迈特姨爹看见了一定要爆发脾气,并且莎娜姨妈一定又要提起要她出嫁的话来了,可是那些首饰的诱惑力太大了,更何况是嘉爷赠给她的东西,她就无法拒绝了。

当时她就直接了当地回答他。“我想要一对耳环,爷。”

那摊子后边的年轻女人看见他们停了脚,早就打开她的话匣子,把项圈、梳子、镯子之类一样样地拿给他们看。现在听见琥珀说要耳环,她就立刻抓起一对着色刻花玻璃坠子的长耳环来,送到她的眼前。“你瞧这个,好乖乖!这是连伯爵夫人也戴得的,我敢打赌!你把头凑过来,好姑娘,我来给你戴起来试试看吧。再凑过来些——行了。喏!你这位老爷请来看看,我敢发誓,她戴起这个来简直焕然一新呢,简直是个贵族夫人了!这儿,你自己拿这面镜子照照看——哦,我敢发誓,我真的没有看见过谁戴起来会像你这样判若两人的,好乖乖……”

她的说话如同连珠炮一般,一边拿着一面镜子去让琥珀照。琥珀伸着颈脖子,把鬓边的头发往后掠了掠,以便耳朵能露出来,一双眼睛喜滋滋地闪亮着。她感觉戴上了这对耳环,似乎就显得非常高贵,同时却又有些不大规矩的样子。她带着微笑向嘉爷瞟了一眼,看看他的反应,心里急着想要它,却又不敢表现得过分迫切,生怕太迫切了他就要看不起她。嘉爷咧了一咧嘴,就把脸朝着那摆摊的女人。“多少钱?”“二十个先令,爷。”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金币来,往那摊子上一扔。“很便宜,很便宜。”

他跟琥珀继续前进,琥珀得了这赠品,心里快乐,总以为它是真金和宝钻做的。“我要一直保留着它,爷,我敢发誓,从此我不会再戴别的首饰了!”“你喜欢它我就高兴了,亲爱的。现在我们做什么?你想要看戏吗?”

说着,他向他们快要走近的那个帐篷点了一点头,琥珀因为家里人一向禁止她看戏,当然是很想去看的,就朝帐篷那边渴望地瞟了一眼。可是她立即又犹豫起来,一部分因为她怕在那里遇见熟人,但是多半却因她想跟他两个人在一起,不愿意任何人看见他们。“哦……唔……不瞒你说,爷,我家迈特姨爹是不准我去的……”

她站在他身边,心里正盼望着他替她决定行动,却在不到十码路之外,看见她家爱妮和茅琳贝、沙佳露站在那儿。她们三个人都目瞠口呆地瞪着她,脸上显露出挂着惊惶、愤怒,和嫉妒的神情。琥珀跟她的表妹眼睛接触了一下,不禁吓得倒抽一口气,然后迅速扭转头,装做没有看见她们,手指颤抖抖捏着她的帽檐。“唉呀,爷!”她紧张得低声说,“我的表妹在那边呢!她一定会跑回去告诉我姨妈的!我们从这条路走吧——”

她并没有看见嘉爷脸上的笑容,因为她说刚才那句话时就拔腿钻进了人群。他也没有回头看那三个女孩子,就跟在她后边走去,琥珀只回过一次头,看看爱妮并没有跟踪她,这才向他勉强装出了一个微笑。可是她真的吓坏了。爱妮一定会跑回家向姨妈姨爹告状,然后一定会派人来找她,把她抓回家去严加看管的。他们必须赶紧跑掉,跑到没有人看见的地方去——因为她已决定要享受这一两个小时,以后无论怎样她都不管了。

走了一会儿,她说道:“这里就是坟场,我们进去向井里许愿吧。”

他站住了,她也站住了,抬起头来朝他看了看,脸上露出一种胆怯而又执拗的神气。“亲爱的。”他说,“我想你是在这里自找苦吃呢。你家姨爹肯定是个很规矩的上等人,我想他一定不愿意让他的外甥女跟一个骑士结伴,可能你年纪还小,还不明白这一种事情。可是清教徒跟骑士尤其对于有关女性的事始终不信任的。”

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他,因为她对自己已经较有把握了。“我不在乎我的姨爹——我的姨妈是一直相信我的——你别管我吧,爷。我要进去许愿。”

他耸了耸肩膀,他们就又开始前进了。跨过了那条道路,走进那笼罩着藤萝的坟场大门口,就是两口小小的井,彼此相隔着三英尺左右。琥珀在两井之间跪下去,向每口井里伸进一只手,到浸没了手腕为止,然后闭上了眼睛,默默地许愿起来。

我愿他爱上我。

许完她仍跪在那里,聚精会神地默念了一下,然后每只手里舀起一点水,把它喝下了。他伸出—只手去把她挽起来。“我想你替整个世界都许过愿了吧。”他说,“你这愿要许到何时才能获得呢?”“要一年的时间——假如我相信它的话——但是我如果不相信,那就永远都不能获得。”“可是你肯定相信的啰?”“我过去的许愿都是应验的。你也要许愿吗?”“一年时间对于我大多数的愿望都不能算长。”“不算长吗?哦,天!我觉得一年时间对于任何事情都够长了呢!”“你今年才十七岁,所以才会这样想。”

她向四周里察看起来,一方面是因为她再也受不了他那灰绿色眼睛的凝视,但是同时也因为她要寻觅一个能逃避的地方。她认为坟场里还太公开。其他的人随时都可能散步到这儿来,而来的男女老少,似乎都是对于她的快乐的一种威胁。

教堂的附近有一片园子,园子过去就是一片牧场,是隔在蒙什镇和青钟林之间的。啊,当然那个地方好呀!那个树林里又凉又阴,而且有很多小小的树窝子,谁都不会发现他们的。于是她向那边走去了,心里却希望他以为他们是不经意间走到那里去的。

他们穿过了园子,爬下了墙阶,就走到牧场上去。

那草场上密密散布着毛莨花、野蒲公英和黄色的泽兰,脚下的地如海绵一般,都浸饱了水,每脚踏下去都要陷入的。前面靠近河边是一片橙黄,原来那里长着许多万寿菊,直到走近了,又能看见水里高高长出许多苍绿的芦苇。河堤上面长着一片猫尾柳,隔河就是那树林,林边长着一丛凤尾松,它们的叶子在太阳里像金元一般闪光。“我差点忘记了。”他说,“春天的英国是多么美丽的。”“你离开英国多久了?”“大约十六年了,自从我的父亲战死在马斯登泽,我的母亲就和我逃到外国去了。”“在外国十六年!”她疑惑地嚷道,“天,你是多么奔波呀!”

他低下头朝她看了看,带着一种温情的微笑。“当然这是我们不愿意的,可是我也没有办法。至于我,我是一点都没有怨恨。”“你不会是喜欢在外国吧!”她认为这态度大逆不道,不由得惊骇甚至愤怒了。

现在他们从一条狭窄的木头桥上穿过那湍急的小河;桥下有成群的鱼儿在那里游来游去,水面上和长在一个静水小潭中的一簇水百合上都飞舞着许多蜻蜓。过了桥,他们就进入树林,踏上一条依稀可辨的弯曲小径,路过许多树木和风尾草,和一些正在开花的野玉簪。“我想一个英国人要是承认自己喜欢外国,固然显得有点不忠,不过有些国度我确实是喜欢的,比如意大利、法兰西和西班牙,可是我最喜欢的是美洲。”“美洲!啊,那是要飘洋过海的呢!”事实上,她所知道的美洲就只这点了。“是的,要在海洋上度过很长时间。”他承认道。“万岁爷在那里吗?”“不,我有一次是跟国王的亲戚伦菲亲王去搜捕敌船,还有一次是在一个商船的舰队上。”

她听见这话简直如着了魔一般。竟会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其至渡过汪洋大海呢!这简直像神话一般难以置信。而她,茅石镇是她足迹所曾到的最远的地方了,而且一年之中只有春秋两季才可以去。在她的熟人当中,曾经去过离梅绿村东南二十五英里的伦敦的,也只有那皮匠一个人。“能去看看那么大的世界,一定是非常有趣的呢!”她深深抽了一口气,“你也去过伦敦吗?”“记忆中,一共只去过两次。第一次是十年之前,第二次是科隆韦尔死后两个月,可是每一次待的时候都很短。”

现在他们站住了,他从那些树缝里向天空瞥了一眼,好像是要看看还能能耽搁多久。琥珀在旁边看见他这样,顿时恐慌起来。现在他快要走了——又要走进那大世界的纷繁、喧闹和激情里去了——而她呢,还得留在这里。她产生了一种可怕的、奇怪的寂寞感,好像她是一场大宴会里的一个客人,却只孤零零地站在一个角落。他曾见到的那些地方,她是永远不会见到的;他曾做过的那些好事,她是永远不能去做的。但是最糟糕的还是她永远不能再见他。“还没有到走的时候呢!”“是的。我还能再待一会儿。”

她跪在草地上,把腮帮子鼓起来,一双眼睛流露出反叛的神气。一会儿之后,他也面朝着她坐下了。她继续向前怒视了一会,品味着自己黯淡的未来,然后把眼睛很快移到他脸上。他在专心致志地观察她。她也向他瞪过去,心怦怦的跳着,同时有—种软弱和懈怠慢慢暗袭她,使她连眼皮都觉得沉重,她身上的每一处都因渴望他而感痛楚。然而她惊慌了,怀疑着,噤着口——她的恐惧意识几乎超过了她的情欲,最后他伸出手臂,一把搂住她的腰,把她慢慢拖到身边去;琥珀仰起了头凑近他的嘴,也伸出手臂去搂住他。

他那一直都装着的矜持态度此刻迅速荡然无存了,让步给一种野蛮、粗暴而且极端自私的情欲。琥珀虽无经验,却并不天真,很急切地回了他的吻。她的欲火因他口手两者的接触而被煽炽,跟他的情欲一起升腾起来,开始在她心灵的隐僻处仿佛听见莎娜在呼唤她,警告她,后来那声音和影像逐渐模糊,最终融解而消失了。

但是当他把她掀倒在地上的时候,她却做了一种迅速的抗拒并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呼——因为现在她的知识已经达到它的限度了。她把双手抵住胸膛,发出一声惊骇的低泣,把脸拼命扭开。她现在感到的恐惧是模糊而强烈的,近乎歇斯底里了。“不。”她嚷道,“你放手吧!”

她看见他的脸扑在自己脸上,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纯粹的闪绿。她一边哭着,一边却被情欲和恐惧夹攻得快要发狂。突然让自己松弛下去了。

经过很久一段时间,她方才意识到周围的世界,意识到他们原是两个不同的身躯——这种意识是她所不愿有的。她深深叹了一口气,眼睛仍然紧紧地闭着,只觉得浑身瘫软,连一根手指都不能动弹了。

又经过好一会儿,他才从她身上抬起身子坐了起来,把两个肘膀支在膝踝上,嘴里衔着一片长长的草叶,眼睛直愣愣地向前瞪视着。他脸上热汗淋漓,用他那黑天鹅绒紧身的袖子揩干了。琥珀纹丝不动地躺在他身边,眼睛闭着,一只臂膀搭在额头上。她觉得温暖而疲倦,满足得异乎寻常,刚才这件事使浑身每一根纤维都觉得欣喜。

似乎在此刻之前,她一直都只是一半生活着。“我对不起你。”他很温柔地说,“我没有想到你还是一个处女。”“我高兴我还是处女呢。”

难道他就只这句话好说吗?她等着,看着他,又感到有些没有把握了,并且有些害怕了。他的神气又恢复到她初次看见他的时候一样——现在她已不能从他的表情上或者态度上看出他们曾经多么亲热了,于是她感到吃惊而且难过,因为她以为刚才的事情应该使得他跟她自己一样完全改变,他们两个都不应该再像从一样的。

最后他站了起来,侧着头向太阳瞟了一眼,“他们怕可能在那里等我了,我们要在天黑边塞前赶到伦敦”。说着他伸出一只手去搀扶她,她就迅速地一下子跳起来,摇散了她的头发,抚平了她的衣服,又把两只耳环摸了摸,以便确知它并未失落。“哦,天,我们一定要迟到了。”

他一边弹去帽子上的尘土,一边很觉惊讶地向她瞟了一眼,然后把帽子重新戴上头。他满脸怒容,仿佛深恨自己在这件事上不该占这样多的便宜似的。

琥珀看见他这种神情,脸上的笑容和心里的兴奋顷刻都消散了。“难道你不带我去吗?”她快要哭出来了。“亲爱的,你的姨妈姨爹不会允许的。”“我不管!我只要跟你走:这梅绿村我是厌恶透了!我永远不想再见它了!哦,爷,我求求你!你带我去吧。”这时她觉得梅绿村和她在那里过的生活已无法忍受了。以前她从皮匠那里听来的那种阔绰繁华的生活,朦朦胧胧地在她心中萦回了这许多年,现在她觉得一切希冀和渴望都在他身上结晶起来了。“一个未婚女子,既没有钱又没有熟人,在伦敦是生存不下去的。”他用一种实事求是的语气说,就连琥珀也听出了他不愿带她去受牵连的意思了。然后他怕她伤心,接着补充说道:“我在伦敦是不能久留的,那么我走了之后你怎么办呢?你要回到这儿就难了——一个英国乡村对于私奔女子的偏见我是知道得很清楚的。而且一个女人要想在伦敦谋生,并没有很多方式。亲爱的,我想你还不如留在这儿吧。”

于是她竟大哭起来了。“我不要留在这儿!我不要留在这儿,现在我已经不能再待了!我们在这儿已经有两个钟头,而且有许多人看见我们走出市场的,你想我见到迈特姨爹跟他怎样交待呢?”

他脸上掠过一阵烦恼的神色,可是她并没有注意它:“这我早就提醒过你。”他说,“可是哪怕你的姨爹要冒火,你也还不如回去的好,而且……”

她截住了他。“我不回去呀!我再也不要住在这儿了,你听见吗?要是你不愿意带我去——那我就独自去!”她忽然停住了,满脸忿恨和倔强地看着他,可是同时仍然带着哀求的神气。“哦,求求你,爷。你带我走吧。”

他们站在那里互相瞪视了一会,最后他脸上的怒容逐渐消失,换出一个微笑来。“好吧,你这小淫妇,我带你走就是了。但是到了伦敦我不会跟你结婚的——这话一定要记住。”

他这番话她只听进前面一部分,最后一点似乎是暂时不计较的。“哦,爷!我能去吗?我是不管怎样都不会连累你的,我敢发誓!”“这倒也难说。”他慢吞吞地说道,“我想你会过得优裕的吧。”

他们骑马进伦敦,时间已经已过中午了,一路经过不少小村落,虽然临近首都,外表上却跟蒙什镇或梅绿村没有区别。他们从村庄那儿经过的时候,人们认出了保驾的军士回来,都发疯地欢呼。孩子们跟着他们的马跑,都想摸摸他们的靴子,女人们从门口里冲出来,街上的男人都站住了脚,脱了帽子向他们大声呼喊。“欢迎御驾回都!”“皇帝万岁!”“万寿无疆!”

这个有城墙围着的都市是许多世纪以来的一只脏水桶,古旧而丑恶,充满着臭气和腐烂,同时也充满着色彩、繁华和一种腐败的美。街道是狭窄的,有些为石子砌成,大都却连石子也没有,道中或道侧开着露天的排水沟。相隔一段路栽着一根柱子,用以隔开当中的车道,只把一点很窄的空间留给步行人。街道两旁夹峙着房屋,上层都突出街面来,以致有些紧密的巷子里竟把光线和天空完全遮没。

天空是被教堂的尖塔遮掩住了,因为这样的尖塔在城圈子里多至一百余座,从那里边发出的钟声不断构成伦敦热情优美的音乐。

街上总是拥挤的;叫卖的人载着他们的货色来来往往,嘴里哼着那种并不要人懂的古老的歌,使得一个家庭主妇几乎所有日用品都能在自己门前买到。脚夫们摇摇晃晃的背上扛着沉重的负载,有谁阻碍了他们的路就要高声咒骂起来。学徒们站在店门口大声夸赞自家店里的货色,遇上有顾客,立即会抓住他们的袖子把他们拉进店堂。

此外还有唱小曲的,有叫花子的,有残疾人,有遍身穿绸着缎的花花公子,有戴有黑天鹅绒面罩的贵族妇人,也有一本正经的生意人,也有衣衫破烂的流浪汉,偶尔还能看见一个穿制服的跟班,跑在什么侯爵夫人或者伯爵夫人的轿子前头替她们开道。

伦敦人跟乡下的英国人是不同的族类,即使眼光不锐利的人也能一眼看出来。每个伦敦人都很傲慢,因为他倚杖自己的权力,好像他就能代表国王。他多嘴而好斗,为了毫不相干的事就能闹到头破血流。不久前他曾竭诚拥戴国会党,现在他又欢欣鼓舞地准备着迎接他的合法元首复辟了,甚至满街上拿起酒杯来庆祝万寿,发誓说他一直都热爱斯图亚特王朝。在他心目中,伦敦就是全世界,谁要住在伦敦以外,身价就要减低了。

这个臭恶、污浊、喧嚣而又富于色彩的伦敦就是英国的心脏,它的市民统治了全国。

琥珀一看见伦敦,就仿佛回到自己家里一般,马上对它钟爱了,正如当初对嘉爷一见钟情一样,那种旺盛的精力和活力在她那最强烈而深刻的情绪里引起一种反应了。这个都市就是一种挑战,一种诱惑,惹得人对于任何事都敢去干,至于给予人的希望自然更多了。她跟一个善良的伦敦人一样,本能地认为自己现在是凡目光所能触及的东西都已看见了。全世界再没有一个地方比得上它的。

那一班骑士到僧正门就散伙,分道扬镳,嘉爷和琥珀只带着两个勤务走了。他们骑过了慈慧街,见到皇家萨拉森旅馆的招牌,就勒转马头穿过一个大穹门,骑进那旅馆的院子里去。院子周围都是四层楼的建筑,每层楼上都有走廊围绕着。嘉爷把琥珀扶下马,就和她走进去了。旅馆主人不知到哪里去了,过了一会嘉爷叫她在那里等着,自己跑出去找他。

琥珀目送着他跑出去,眼里闪出骄傲和得意,心里无法激动。她现在是在伦敦了,这事似乎不是真的,然而却是实实在在的了。现在她已决定不管怎样都不回梅绿村去了,这一辈子都不回去了。

当时她身上穿着波卢的披风,还觉得有点冷,就向火炉那边挪了挪,伸出手去烘着,而在这时,她发觉有三四个人靠在水晶橱上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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