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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1 06: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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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亚历克斯·希勒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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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色的彼岸

天蓝色的彼岸试读:

1 文书桌 The Desk

人们似乎觉得,人死了,日子就好过了。可要我说,根本就没这档子事。

一开始,那些大人会不停地走过来说:“喂!你还这么小,怎么一个人就跑来了?你是在找你妈妈吗?”

你回答说:“不,我妈妈还活着呢,我死得比她早。”然后他们就会说:“啧啧,这可不太妙。”就像是你本来可以做点儿什么改变这一切,而你没能一直活着全都是你的错似的。

事实上,他们似乎认为其实是你自己非要跑来这里,连推带搡地挤进队伍,占了其他人的位置。

在这里,也就是阿瑟(等会儿再向你介绍阿瑟)所说的“另一边”,人们看待问题的方式就是:无论做什么都要讲个论资排辈—这和“家乡”没什么两样。

我暂且称它为“家乡”吧。阿瑟叫它“这一边”。他说,人活着一定是在“这一边”,不然死了就不会去“另一边”。好吧,这都是他说的,虽然对我没有多大意义。

事情似乎应该是这样:你本来应该活得很久,一直活到老态龙钟的时候,一天比一天衰弱,然后无疾而终。阿瑟说,最好的方式就是穿着靴子躺在床上死去。可我不明白人为什么要穿着靴子躺在床上?除非已经病入膏肓,连脱鞋的力气都没有了。可就算如此,也应该能料到总会有人帮你脱掉的。而且,据我所知,要是我穿着靴子就上床,我妈妈一定会大发脾气,可能还会勃然大怒,甚至是大发雷霆。

但这只是“应该活得很久”。实际上可满不是这么回事。因为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各个年龄段都有可能死掉—有的像我这么小;有的像爷爷那么老;也有的介于我们之间,像其他许多人那样。可一旦出现在这张桌子的旁边(等会儿再向你介绍文书桌的事),那你就是已经死了,而且是在“应该活得很久”之前,那后果可是比下地狱还要严重的。(这里也没有什么地狱。或者就算是有,我也还没发现。从我看到的情况判断,死后等待你的大部分都是些文书工作罢了。)

因此,首先你会死去,然后就会发现自己来到了这支长长的队伍,只能排队等着登记。负责登记的是一个男人,坐在这张大大的文书桌的后面,透过一对厚厚的眼镜片,居高临下地打量你。“你想干什么?”他开口道,“像你这样的小家伙,跑到这儿来干什么?你不可能已经走完整个人生了,是在玩什么把戏吗?这儿没你什么事,还是出去骑骑自行车什么的吧。”

然后你告诉他:“我当时就是在骑自行车。”或者和他讲述那件事情的经过。他就透过厚厚的眼镜片,一边再次上下打量你,一边说:“那你就应该注意看路,更小心一点儿才是。”

可即使你告诉他你当时就是在注意看路,也一直很小心,这一切根本就不是你的错—那也依然得不到他的任何同情。“你就不该到这儿来,”他说,“接下来的七十二年里也不该来!你肯定会把这台电脑给鼓捣坏,是的,因为你来得太早了。我也是刚刚才学会用这玩意儿。过去可全是靠钢笔、墨水和分类账本登记的,真是差劲儿!总之,我真的有点儿想把你送回去了。”

可当你说“好啊,我没问题,我一点儿也不介意回去,只要您让那辆卡车离我远点儿”,(因为你可能已经积攒了一大堆还没完成的事情要回“家乡”做,比如家庭作业什么的。)他却一脸难过地说:“真抱歉,小子,我做不到。我也希望我能做到,可我不能。这儿没有回头路,要知道,就没发生过一次能走回头路的事。这就叫覆水难收,就这样吧。你只能活一次。真对不起。”

于是他填了表,把你的姓名输入电脑,然后递给你一张有关这个地方的资料卡—其实上面也没说太多,只写着:他乡入口。但却没提“出口”。然后还有一个箭头,指向一个气泡框,里面写着:你在这里。然后又有一个箭头,旁边的气泡框里写着:通往天蓝色的彼岸。就这些。“他乡”真是个古怪的地方。人们总说某件事“八竿子打不着”,他乡就是这样—它既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但你明明知道它就存在于某个地方,只是没法儿确切地说出来或是在地图上找到它。这很难去描述,真的,就有点儿像你要跟别人解释腿麻了是什么感觉一样。不知怎么地,文字有时没什么用,你还是需要自己去体会,才能了解一件事的真正含义。

不过,这里有很多树,还有小路和长巷,以及转角和远方的田野。不时还会看见一个路标,就像一根大大的手指,上面写着:此路通往天蓝色的彼岸。总有人在不断地朝着那个方向前进,走向远方的落日。

不过,尽管太阳一直在下落,可它却从未真正地消失过。它就悬在那里,像是挂在天上的圆盘,时间似乎也已经停止。那里永远都是色彩斑斓,闪耀着各种深深浅浅的黄色、红色和金色,还有长长的影子。就像是夏天和秋天融为了一体,再加上一点儿适量的春色,反正就是没有冬季。

所以,就是这样。这里并没有什么真正像样的介绍,不像你刚上学时还能拿到一张入学须知。你只不过是领到了一张小小的资料卡,上面有一个箭头,指向“天蓝色的彼岸”;然后你就得靠自己了,这多少会让你有点儿“小鬼当家”的感觉。但你并不孤单,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很温和友善。用阿瑟的话讲,这是因为我们都在同一条船上,也就是,都死了。(我想,这条船和救生船应该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吧。)

走在他乡,你会产生这样一种印象:这里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死后在做什么—就像人间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活着时在做什么一样。他们一边四处游荡,一边打听:“这到底有什么意义?死亡有什么意义?”就像他们活着时总在四处追问“活着有什么意义?”一样,并且还会专门为此著书立说。不过,现在即使想专门写本书,讨论一下活着的意义,恐怕也已经太迟了。

回想我还活着的时候,也常常会问爸爸这样的问题。他总是耸耸肩说:“别担心这个,孩子,等我们死了自然就知道了。”

可并不是这样。人死后依然不会明白活着的意义。就像我,在这(1)里,和彻底灭绝的渡渡鸟一样,已经死得透透的;可我依然搞不清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以及到底发生了什么。所以,相信我,如果寄希望于死后能发现活着的意义,你一定会大失所望的。

这里似乎没有人能搞得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像在家乡一样。有些人觉得自己过一会儿就能复活。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能如愿以偿,但从个人来讲,我对此深感怀疑。而且他们一定是把过去的事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才会说:“等我们复活之后,就会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我才不信他们会明白。

对此,我还要说:我觉得当一个人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记忆就会开始消失。我觉得这一定是真的,因为那天早上我遇到了老格拉姆利太太—她生前就住在我家街对面,我走上去和她打招呼,问她过得怎么样。可她竟然不记得我了。“我是哈里啊,”我说,“就住在您家街对面。您不记得了吗?我很小的时候,您有时会把我从婴儿车里抱出来。看我开始哭闹,您就说是风吹过的声音,哪怕是没风的时候。等我长大一点儿了,要是表现乖巧,您还会奖励我巧克力糖,这我可从来没告诉过别人。我是哈里,您想起来了吗?我还有个姐姐。我爸爸做电信工作,我妈妈在市政做兼职。”

可她只是端详了我一会儿,说道:“对不起,亲爱的,我记不太清了,我想我并不认识你。我不知道。”

说完她就走了,一只胳膊向后伸去,像是还一路拉着她的购物车—就像平时那样。只是此刻,她的身后并没有购物车,那只存在于她的想象里。我想,对于她来说,那只是一辆幻影般的购物车,是一段关于购物车的幽灵般的记忆,里面装满了想象中的特价品和“买一送一”的商品。

她走之后我才想起来,她已经去世五年多了。好吧,五年足以让一个人改变很多。我的样子和我们上次见面时相比,也可能已经完全不同了。

可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些失望,因为她没能记住我。被人遗忘的滋味,可真不好受。那感觉就像是你正在消失。

不过,我发现还是有几个人记得我的—巴恩斯先生、古特尔夫妇、莱斯利·布里格,还有梅布阿姨。

看到我之后,梅布阿姨大吃一惊。“哈里?你在这儿干什么?”她问道,“你爸爸妈妈呢?不是应该他们先来这儿吗?你怎么没有好好长大成人?”“我遇上了点儿麻烦,”我说,“一件麻烦事。我骑自行车时发生了事故。我,还有一辆卡车。”“噢!老天爷!”她大声说,“你没有受伤吧?!”

说来可笑,要知道,我的确没有受伤。一点儿都没有。我当时一直沿着一条路骑车,非常小心翼翼:没有超速,没有犯傻,没有闲荡,也没干任何类似的事情。可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一辆卡车。

接下来我能知道的,就是到了这里。可我绝对没有受伤,也什么都不知道,就像是弹了弹手指,关掉了灯。上一秒钟你还在那里,下一秒钟就走了。一开,一关,就这么简单。

奇怪。真奇怪。真是太奇怪了。这有点儿像那种能把人变没了的魔术。

不过,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你或许也很想知道吧—那就是这里的婴儿要怎么办?因为,我是说,当你看到我在这里时,你可能会琢磨:“好吧,他现在多大了?估计是十岁到十二岁之间,也可能再大点儿,也可能再小点儿;也可能是个九岁的高个子,也可能是个十三岁的矮个子。但很明显,他可以自己到处走动。那婴儿呢?婴儿又该怎么办?”

好的,事实上,即便你自己应付不了一切,这里也永远都会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没有人会被遗弃。总有人愿意拉你一把,带你去你必须去的地方。

这实在很难去描述,真的。只有当你自己告别人世时,你才会真的明白。况且这个问题也有些“激烈”。我也不是非要弄得水落石出不可。如果你是我,你也不会。我的意思是,你也没必要急着来这里,不是吗?就算晚些来,也没有什么可错过的。

总之,我到了这里。死了。前一分钟我还有整个人生要过,下一分钟迎接我的就只有死亡。这个过程用了多久?我是说,我是不是应该做点儿什么来打发时间?涂涂色?或是张罗一场足球赛?或是干点儿什么别的?

于是我回到文书桌旁,问坐在电脑后面的男人。“打扰了,”我说,“我会死很久吗?”“为什么这么问?”他说,“你有紧急的约会吗?还是想去别的地方?”“噢,”我解释道,“我们已经预订了去乐高乐园的旅行。”“那真是不走运。”他说。“那您呢?您也是死人吗?”我问道,“您是死神?您是—死神先生?”

他抬眼看了看我,嘴里念念有词。“没错,我是死人,”他说,“我就是被你们这些愚蠢的问题给累死的。走开,别烦我。我正忙着呢。”

他的确很忙,因为等待登记的队伍特别长。我发现正在排队的人群里竟然还有几只猫和狗。我猜它们肯定都是和主人一起死的。而其他比如奶牛和绵羊之类的动物,可能也都有自己的他乡要去——比如哞哞乡、咩咩乡、呱呱乡、哼哼乡、呼呼乡之类的。不过我的心里并不是很痛快,因为我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您就不能告诉我,我要死多长时间吗?”我问道,“我得永远这样无所事事,只能玩自己的大拇指吗?我应该怎么做?这儿的管理可真是不怎么样。事实上,简直就是一团糟。”“说得好,”男人耸了耸肩,“绝对是一团糟,这么形容简直太对了。”说完他又回到电脑旁边继续忙活,好像自己真的很与众不同、很不可或缺似的。可在我看来,他和我们所有人都一样,都死翘翘了。

我知道,不管我在那里站多久,他都不会回答我的问题的。于是我只好走开,寻思着做点儿什么。这时,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你好啊,没准儿我能帮上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阿瑟。

阿瑟来自另一个时代。他穿的不是现代服装,而是一身古代打扮,(2)看上去就像是从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样的小说里跑出来的。

说来真怪,人死后好像依然还会穿着活着时候的衣服。衣服也永远不会变脏,就像刚穿上时那样一尘不染。可我常常会感到迷惑:那些是衣服吗?还是只是对衣服的记忆?就像你已经不再真正地拥有身体,而只是保留了对身体的记忆。这或许就是我们存在的真正方式吧:我们,这些死人,不过是可以四处走动的许多记忆。

阿瑟的衣服拾掇得还算干净,只是看上去依然邋遢。那些衣服破旧不堪,到处星星点点地打着补丁。他戴着一顶对于男孩来说并不常见的帽子。我说的可不是棒球帽,而是那种很大很正式的礼帽,就像(3)是老式葬礼图片上送葬人戴的那种。这就是阿瑟—过去曾经是—现在仍然是—或者任何一种时态下都是。死亡可真是能把人给绕晕了。你所有的“过去是”“现在是”和“过去曾经是”似乎都不再适用,也无法根据你的“过去”来推断你的“现在”。

不管怎么说,我估算阿瑟怎么也得有一百五十岁了。可他真的一点儿都不显老,而且行动敏捷,擅长翻筋斗,绝活儿是头戴礼帽表演倒立。他倒立时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头冲下被卡在烟囱里的小号圣诞老人。可当我和他说起这个时,他却一脸茫然地看着我说:“圣诞老(4)人是谁?”就像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似的。

后来我才知道,阿瑟在许多许多年前死掉时,年龄正好和我一样。从那时起,他就再也没有变老过。在他乡,时间的概念是不同的,人再也不会变老。他们会定格在死去时的年龄。我甚至不知道这里的时间是否还会流逝,这和家乡可真是不一样。

我问阿瑟是否也是被一辆卡车撞倒的,他说不是。他是死于一种热病。他说在古时候,他这种年纪的孩子通常都会死于热病。其实细心观察之后就会发现,他乡这里有数不清的穿着古代衣服四处走动的男孩和女孩。他们和阿瑟一样,都是死于热病。

我问他得热病死去是不是很痛苦。他说刚开始时是有点儿,可一旦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就会浑身冰冷,失去知觉,接下来就会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就这样。你也再不会得上热病了。

于是我又问他,他怎么戴着大礼帽就来了。因为如果他是浑身发热地躺在床上,为什么会戴着大礼帽?可他说他当时并没有躺在床上,而是和一匹马一起睡在马厩里。我问,那是一匹什么样的马?他说,是送葬人的马。我又问,那为什么没有穿睡衣?他说,那个年代的马不穿睡衣。我说,不是,不是,我是说你正在发热病,你为什么没有穿睡衣?阿瑟说,他和那匹马一样,在那个年代不穿睡衣。他只有一身衣服,就是我现在看见的这一身。他也必须戴着帽子,因为马厩里会漏风。就是这样。

然后他似乎是有点儿被我问烦了,我们两个还差点儿吵起来。但争执很快就烟消云散。我不得不承认,和一个死人吵架确实太蠢了。于是我和阿瑟和好如初,并承诺再也不会吵架。

接着我又问他为什么会睡在马厩里。他说,那个年月里有些孩子就是这样,马厩是最好的去处。我觉得这样睡觉一定很不舒服。因为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度假,我被迫要和姐姐挤在一张床上。那感觉真是糟透了。可要是和一匹马挤在一张床上,那感觉肯定会更糟。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必须让我选择是和姐姐一起睡,还是和马一起睡,我很可能会选择马。因为马即使偶尔嘶鸣,但也总不至于像姐姐那样一直呼噜震天,而且也肯定不会发出难闻的口臭。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给了阿瑟,想听听他的看法。可他说因为他没有见过我姐姐,所以不好就此发表意见;况且要是不能说别人的好话,那还不如干脆保持沉默。

于是我对阿瑟说,如果他能多等些日子,或许就会遇到我姐姐,因为和所有人一样,她最终也不免一死,到那时他就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了。可他却提醒我说,真到那时,我的姐姐可能已经变成了老太婆。这让我感觉怪怪的,一想到姐姐会变成老太婆,而我还是一个小男孩,我们有一天会重逢,那感觉实在太尴尬了,而且到时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到死人,我问阿瑟他的父母都在哪儿。他说他永远都找不到他们了,虽然这些年他一直在找。可问题是他的妈妈是在生他的时候死的,他从未真正见过她。他说,在那个年代,很多母亲都会在生孩子的时候死去。

我又问,那你爸爸呢?可他也一样从未真正见过他爸爸。就像查(5)尔斯·狄更斯小说里的奥利弗那样,阿瑟是在济贫院里被养大的。接着他就成了一位送葬人的童工,这也和奥利弗一样。事实上,我开始怀疑他就是奥利弗了,或者是奥利弗的原型。可当我和他说起这个时,他却说他从没听说过奥利弗,也没听说过狄更斯。我猜这其中的差别就在于:奥利弗最后得到了救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阿瑟没有。他染上了热病,死在了马厩,死后还躺在一匹马旁边,身上没有穿睡衣,头上戴着一顶破旧的大礼帽。这让我想到了还是婴儿时的耶稣,他是降生在马厩里的。现在是阿瑟,他死在了马厩里。我想,这多少有些巧合吧,真的,巧合总有它自己的方式。

于是我建议阿瑟说,或许他可以试着追查一下他妈妈在哪儿。我想那个坐在文书桌后面的男人或许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帮他在电脑里查查。可阿瑟说他试过了,毫无希望。因为那个人的电脑里根本就没有像样的归档系统,他的电脑技术充其量也就是个菜鸟水平。况且,登记工作就只有他一个人做,他要想尽办法为每一个人登记注册。这里有很多很多人,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亲人,可想而知,有时真的难免会乱成一团。

在他乡,总有很多很多人在到处寻找他们失散多年的亲人。但阿瑟的情况要糟糕得多,他甚至连自己的妈妈长什么样儿都不知道。既然这样,那又该从何下手呢?依我看,这简直是大海捞针,难于上青天。于是我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告诉了他。“阿瑟,我也不想这样,”我说道,“但我真的觉得你没那么容易找到她。尤其是你连张照片什么的都没有,哪怕是放在吊坠里的小照片也行,你应该有的。怎么说你至少也应该有个带照片的吊坠吧。这是最起码的要求,然后你的寻人工作才能运转起来。真是太不幸了。阿瑟。你什么都没有。”

他叹了口气,说道:“我连个吊坠都没有,更别说带照片的了。哈里,我的朋友。我只有这个。”

接着,阿瑟向我展示了一颗幽灵般的小纽扣。他说他从婴儿时起就一直随身带着这颗纽扣,而且纽扣应该是从他妈妈的衬衫上掉下来的。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济贫院里的人都这么说。可这还是等于什么都不知道,不是吗?没准儿这一切都是谎言。或许那只是一颗随便的旧纽扣,他们只是想让他不再追问,因为他们都很同情他,于是随便给他找来个什么东西当纪念品,哪怕这根本就算不上是真正的纪念品。

他把纽扣递给了我。纽扣的表面像是被裹了一层贝壳,我想应该(6)是珍珠母,看上去还不错,很像是一件珠宝。我欣赏完毕,又把它递还给阿瑟。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他幽灵般的衣服口袋里。“不过,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他开口道,“我是不会去的。直到找到她为止。”

他的话让我有些吃惊。我迷惑地看着他。“不会去哪儿,阿瑟?”我问,“还有什么地方要去吗?我们不是死了吗?现在还能去哪儿?”

阿瑟看着我,那表情就像是在说我是个十足的白痴。“哈里,你究竟死了多久了?”他问道。“不知道,”我说,“我也不是很确定。没多久吧。我感觉我刚刚来这儿。”“噢,”他说,“那就是了。你应该还没听说。”“听说什么?”“我的意思是,他们还没有告诉你。”“告诉我什么?”“哈里,在这儿,每件事都得靠你自己去弄明白,”阿瑟说,“你以为他们会给你一本正经八百的教科书来介绍这一切吗?其实就只是一张没用的小卡片而已。”“可我不明白,阿瑟,”我说,“我们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呢?一个人死了,还能去哪儿?这儿难道还不是终点吗?”“不,还要继续,”阿瑟说,“下一站是天蓝色的彼岸。”“天蓝色的什么?”我问道,心想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彼岸,”他说,“就在那边儿。”

说着他指向那道遥远的地平线。在那里,太阳一直在下落,可从未真正落下去。在那里,在各种深深浅浅的红色和金色后面,能依稀分辨出一道淡淡的蓝色。我这才想起那张小卡片,上面也提到过“天蓝色的彼岸”。“去那儿干什么?”我问道。“好吧,要知道,”他说,“当你觉得准备好了的时候,就可以到达那儿。你也可以自己选择去或不去。嗯,你知道他们管那儿叫什么吗?”“不知道,”我说,“我只是个新来的。叫它什么?”“嗯,”他说,“某某。也可以说是某个东西。”“东西?”“是的,要知道,当你准备好了的时候,那儿就是下一站。他们现在又给它取了个新名字。噢,叫什么来着?那个词就在我—我—”“嘴边。”我帮他说了出来。“啊!想起来了!”他说,“再生!这就是现在的叫法儿。再生。”

我一脸迷惑和吃惊地看着他。“再生?”我问道,“那又是什么意思?”“以后再告诉你,”他说,“我好像看见我妈妈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不过还有一件事,哈里,”他又回过头大声说,“你那个问题的答案—”“什么问题?”“就是你还要死多久。”“你知道吗?”“那要看情况。”“看什么情况?”“看你想要死多久。一切都取决于你。我们以后再见。别走得太远了。我会来找你的。再见!”

说完阿瑟匆匆地走了,跟在那位他刚刚看见的女士的身后。那位女士也穿着古代的衣服,拿着一把老式雨伞。其实那根本不能叫雨伞,也就是说,那把伞更多地是用来遮阳的,而不是挡雨。我想人们把这种伞称作是“遮阳伞”。她的头上戴着一顶软帽。所以显然,她是一个谨慎而又周全的人:一顶软帽加一把遮阳伞。她已经为应对各种天气做好了准备。

阿瑟跟在她后面,一边跑一边喊:“对不起,打扰一下!”手心里紧紧握着那颗珍贵的纽扣,那颗他妈妈去世时从衣服上掉下来的纽扣。可当那位女士回过头时,你会发现,她衬衫上所有的纽扣都各就其位,一颗也不少。所以她不是阿瑟的妈妈。真是遗憾,那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士,拥有一张友善的脸。如果可以选择,你一定不会介意让她做你的妈妈的。

看到那件一颗扣子都不少的女士衬衫,阿瑟没了精神。“噢,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打扰您了。我还以为您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呢。”

女士亲切地笑了笑,用她幽灵般的手指抚摩阿瑟的脸颊,手上戴着优雅的白色亚麻手套。“抱歉,”她说,“我自己也在找人。”说完她甜甜地一笑,转身消失在了人群里。

我看着阿瑟,看得出他有多失望。看来他是不会停手的,除非找到他妈妈,否则他似乎永远都无法获得安宁。这就像—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我就是这么想的—这就像是他死得并不是时候,他还有没完成的事情要去做。他再次融进人群,继续去寻找戴着软帽、拿着遮阳伞、衣服上少了一颗纽扣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女士。

看着他渐渐走远,我在想,或许自己其实也无法获得安宁,或许我也有一些还没完成的事要去做。

(1) 一种仅产于印度洋毛里求斯岛上的鸟类,约1米高,体型较大,性迟钝,不会飞,约于18世纪末叶灭绝。

(2)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19世纪中叶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前期著名作家,代表作品有《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双城记》等。

(3) 即专业从事丧葬礼仪事宜的殡仪人员。

(4) 圣诞节在17世纪时被虔诚的英国清教徒废除,后来直到查尔斯·狄更斯的《圣诞颂歌》(1843年)问世之后,英国人才在后来的几百年里渐渐恢复对圣诞节和圣诞老人的认知和重视。这里推测阿瑟应该是和查尔斯·狄更斯同时代的孩子,所以对圣诞老人的形象认知很模糊。

(5) 尤指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收容无力生存的穷困人口的场所,会为穷人提供住处、膳宿和工作机会。“济贫院”一词最早出现于1631年的英格兰。

(6) 一种蚌科动物或珍珠贝科动物的贝壳。

2 他乡 The Other Lands

现在,你们的心里可能在想:鉴于我所在的地方(不管是哪儿吧),以及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我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古代人—比如各种各样的历史名人什么的。

你也一定期待过,有朝一日如果自己死了,肯定会遇到各种来自过去时代的人。你期待会遇到来自铁器时代的人,来自石器时代的人,来自中世纪时代的人。你可能希望与某位名人意外相逢,比如拿破仑、尤利乌斯·恺撒、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莎士比亚,或者《小熊维尼》(1)的作者,或者是你能叫得出名字的任何一个人。你可能还希望得到他们的亲笔签名,最起码要聊上几句,让他们知道,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变得多么大名鼎鼎。因为他们说不定对此还一无所知,除非有人已经告诉过他们了。

然而你错了。你在哪儿都见不到查尔斯·狄更斯,也根本见不到匈奴王阿提拉,包括穿着兽皮的原始人和数万年前就已经灭绝的穴居(2)人,(对了,穴居人乌哥是个例外,这个我们稍后再说。)还有埃及女王克利奥帕特拉、先知摩西,这些人你都见不到。事实上,从外表来看,你在这里能看到的死人,绝大多数都是最近几年才刚刚死的。当然周围也会有几个像阿瑟这样来自不同年代的人,但数量可远不如你想象得那么多。那么他们都去哪儿了呢?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是应该有数以百万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死掉吗?

我想,他们或许已经去了一个更好的地方。就像人们在墓地的墓碑上写的那样—告别这个世界,去往更好的世界。

但对我来说,那未必是一个更好的世界,只是一个不同的世界罢了。

总之,我现在正在这个名叫“他乡”或是别的什么名字的地方四处游荡,也有些期待能够遇到那些来自过去的历史名人—或者哪怕是许多来自过去的普通人。你可以和他们聊聊天,对比一下现在和过去,也可以给他们讲讲汽车、电脑、喷气式飞机,看看他们张大嘴巴、瞪大眼睛的样子。可周围这样的人简直太少、太少了。

而且就算是来自朦胧而又遥远的年代,他们也似乎对这些早就有耳闻。如果你提起电脑—哪怕是穴居人乌哥—他们也只是会耸耸肩,像是在说:“是的,电脑,那又怎么样呢?”然后扬长而去。穴居人乌哥倒是不会这么说。他只会说“乌哥”。所以我们最后干脆就这么叫他,因为就算是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也只会重复“乌哥”。永远都是。

这些真正来自古老年代的人们,看上去也像是一直在寻找什么东西。他们一直在游荡、游荡,似乎必须要找到这些东西,才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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