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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2 1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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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竭宝峰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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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侦探故事

趣味侦探故事试读:

前言

探案故事是一种通俗文学体裁,主要描写刑事案件的调查和破案过程。

探案故事的模式由4部分构成:一是神秘的环境。二是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和结局。三是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四是特定的故事背景。

这4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但它们是传统探案故事的结构基础。

探案故事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探案故事的鼻祖。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称之为西方探案故事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探案故事。当时阅读探案故事已不仅仅是有闲阶级的一种消遣,下层阶级的人也竞相阅读。

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探案故事”的探案故事,称之为“硬汉派”探案故事。这类作品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的经济萧条对美国打击很大,工人失业,生活贫困,官吏贪污腐化,社会动荡不安。一些优秀的探案故事作家开始反映这种社会现实,提高了探案故事的文学水平。

探案小说从19世纪末引入中国以来,也是长盛不衰。20世纪80年代以后,翻译侦探小说大量出版,总数可能达到2000部以上。本土侦探小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解放前著名探案作家的作品直到现在仍有再版,当代探案小说的创作每年也有百部之多。

侦破故事不论是民间流传还是真有其事,都代表人们不平则鸣的心声。在侦破故事中,忠诚与奸诈、勇敢与怯弱、正义与邪恶、公理与私刑、智慧与愚昧、文明与落后、真善美与假丑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激烈的矛盾经过冲突、斗争、较量,一切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我们不得不对邪恶产生深深地憎恨,对正义产生不懈地追求。

我们编辑的这套《侦探趣味推理故事》包括《趣味侦探故事》、《趣味推理故事》和《趣味破案故事》等3册。这些作品集探案和趣味性于一体,汇集了古今中外著名的疑案、迷案、奇案、悬案、冤案等近百篇,其故事情节惊险曲折,探案英雄大智大勇。阅读这些侦破故事,不仅可以启迪智慧、增强思维、了解社会、增长知识,还可以学到自我保卫、推理破案的常识,防范日常生活的不测。

本套丛书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权威性和完善性,是全方位展示国内外探案作品的经典版本,是青少年读者的良好读物和收藏佳品。

第一章 线索分析

门口前的烟蒂

这天傍晚,精神病专家弗洛伊德边沉思边散步,由于太过于专心,没有留意周围的环境竟迷了路。正不知所措时,遇上了匆匆走来的维也纳警察局的普利尔警长。“博士,您到哪去?”“我在散步,可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弗洛伊德摸着他那犹太人特有的大胡须,苦笑着说。“这倒是个好机会。我正要去您府上拜访您哩。又有一个案件正想请教博士助我一臂之力。作为回报,我送你回家。”普利尔警长不无幽默地说道。

普利尔警长曾在一起情杀案中请博士对嫌疑犯做了精神分析,并从中受到启发,逮捕了罪犯。从那以后,警长就非常钦佩博士的这门新科学。“这次是什么案件?”“五天前,在郊区的一所房子里,一个漂亮的夫人被杀害了。作案时间在下午1点半到2点这段时间里。”“对不起,警长如果您有香烟请给我来一支,出门时我忘了带烟了。”“没有雪茄,只有香烟,要是可以就请吧。”博士吸烟很厉害,一支是不够的。

普利尔警长殷勤地将一包烟递给他。弗洛伊德赶紧点燃一支,有滋有味地吸起来。

两人肩并肩边走边说。“被害人的丈夫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钢琴演奏家,案发时他正在布尔格剧场的音乐会上演奏,所以有不在作案现场的充分证明。眼下找到了两名嫌疑犯,但又没有确凿证据,无法确定哪个是真凶。”“现场没留下罪犯的遗留物吗?”“只有一支烟蒂,扔在门外地上,是支只吸过一两口的很长的烟蒂,牌子与现在博士吸的一样。”听他这么一说,弗洛伊德下意识地从嘴里拔出吸着的香烟,仔细地看了好一阵子。“下午1点钟左右,邮递员路过时,目击到被害人正在房前打扫院子。因此,扔在房门前外面的烟蒂一定是在那之后罪犯丢掉的,并用脚踩灭。”“嫌疑犯都吸烟吗?”“是的,而且两个人都喜欢吸同样牌子的香烟,所以无法确定哪一个是真正的凶手。其中一个是被害人年轻的情夫——音乐学校的学生。被害人在丈夫外出巡回演出不在家期间,一个人生活感到很寂寞,所以与那个学生关系很密切。据说在其丈夫外出期间她还曾把年轻的情夫带到家里住过。如果用术语解释这种青年男子迷上比自己大的女人的情形,就称作‘男孩亲母反父的倾向’”。

普利尔警长显得很在行的样子,弗洛伊德笑了一下,问:“那个学生有杀人动机吗?”“最近听说被害人知道那个学生和别的女人有了婚约一事,所以非常忌妒,竟闹到了那个学生的未婚妻家里。”“那么,另一个嫌疑犯是谁?”“是一个常在那一带兜售生意的缝纫机推销员。他的惯用手法是,当发现哪家只有一个女人在家时,就厚着脸皮找上门,花言巧语诱惑对方。”“会不会是用这种手段向被害人求爱碰了一鼻子灰,一怒之下下了毒手呢?”“可是,很遗憾,还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才想让博士明天去警察局使用催眠术审问一下两个嫌疑犯。”“可是,警长,我治疗神经衰弱患者的催眠术,只有在取得患者信任后才有效,如果嫌疑犯对我抱有敌意而精神紧张,催眠术是不起作用的。”“不行吗?那可怎么办?”“没什么可犯愁的,我看不必使用精神分析,也会知道谁是罪犯的,证据不是很充分吗?”“你说什么?”“你不防从一个人的习惯上去分析一下。”弗洛伊德启发似地对警长说道。“一个人的习惯……”警长点了一根烟。沉思片刻,他忽然说道:“你是说那个推销员吗?”

弗洛伊德欣然一笑。“对,就是那个家伙。”警长充满信心地说道:“如果罪犯是那个学生,他会叼着烟满不在乎地走进情人的家,而推销员出于职业习惯,会把烟扔掉的,因为叼着烟很不礼貌,所以,杀人凶手便是他了,太谢谢你了博士。”

普利尔警长撇下迷了路的弗洛伊德,跳上刚好开过来的出租车,匆忙向警察局赶去。而这时弗洛伊德博士才记起警长答应要送他回家的。

郁金香花里的证据

一天中午刚过,私人侦探萨姆逊开车去郊区,路经老朋友霍尔曼的家,发现在霍尔曼家门前停了一辆警车。萨姆逊停了车,向霍尔曼家走去,恰好这时门打开了,是霍尔曼送两个警察出来。他冲萨姆逊点了点头,示意他进去。送完警察回来后,霍尔曼说:“喂,萨姆逊先生,你来晚了一步。刑警勘查了现场刚走。本想让你这位名侦探也一同来勘查一下的。”“勘查什么现场?”“进来了溜门贼。抽烟吗?”“噢,不,谢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霍尔曼点了一根烟然后介绍道:“昨天早晨,一个亲戚家出了点事,我和妻子便一道出门了。今天下午,我自己先回家看看,一进门发现屋里乱七八糟的。肯定家里没人时进来了溜门贼,是从那个窗户进来的。”霍尔曼指着面向院子的窗户。只见那扇窗户的玻璃被刀割开了一个圆圆的洞。罪犯是撬开锁进来的。“那么,什么东西被盗了?”“没什么值钱东西,是照相机及妻子的宝石之类的东西。除珍珠项链外都是些仿造品。哈哈哈……”“现场勘查中,刑警们发现了什么线索没有?”“没有,空手而归。罪犯连一个指纹、半个鞋印也没留下,一定是个溜门老手干的。要说证据,只有五六颗珍珠丢在院子里了。”“是被盗的那条珍珠项链上的珍珠吗?”“是的。那条项链的线本来是断的。可能是罪犯盗走时装进衣服口袋里,而口袋有洞漏出来的吧。”

霍尔曼领着萨姆逊来到正值夕阳照射的院子里。院子的花坛里正开着红、白、黄各种颜色的郁金香。“喂!霍尔曼,这花中间也落了一颗珍珠哩。”萨姆逊发现一株黄色郁金香的花瓣中间有一颗白色珍珠。“在哪里?”霍尔曼也凑过来看那颗珍珠。“这花是什么时候开的?”“大概是前天。黄色郁金香总是最先开花,我记得很清楚。”霍尔曼答着,并小心翼翼地从花瓣中间轻轻地把珍珠取出,幽默地道:“看来这贼发不了财了。”

这天晚上,霍尔曼亲手做饭。两人正吃着牛排时,刑警来了电话,并且把破案情况通报给霍尔曼,说是已经抓到了两名嫌疑犯,目前正在审讯。

两个嫌疑犯中有一个叫汉斯的青年。昨天中午过后,有人看见他从霍尔曼家的院子里出来。另一个是叫法尔克的男子。他昨天夜里10点钟左右跑到霍尔曼家窥视现场,被偶尔路过的巡警发现。“这两个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罪犯。但作案时间是白天还是夜里,还没有拿到可靠的证据。”刑警在电话里说。“是警察来的电话,说是抓到了两个疑犯正在审讯当中。”“警察是怎么说的?”

霍尔曼便重复了一遍刚才听到的话。

萨姆萨说道:“这样的话,那么罪犯就是汉斯了,咱们可以用郁金香作证。”

霍尔曼来了兴趣,跑到院子里。

在院子里的郁金香随着天色的变暗已经合上了花瓣。

霍尔曼恍然大悟,说:“珍珠能掉在花瓣上,说明作案时间是白天,对,汉斯就是罪犯。”他跑回屋里对萨姆逊说:“你说得对,罪犯是汉斯,真不愧是名探侦。我这就告诉警察。”

惨死在别墅里的女明星

偶像派歌手徐莉娟惨死于别墅度假村,引起演艺圈不小的震撼!

报案的青年,本来准备骑自行车抄小径到海边去。这一带别墅较少,只有三间,但是相距很远,前方也有几间,都是去年才盖好的,徐莉娟就住在这儿。

这附近很少有人走动,今天清晨,徐莉娟的窗户却是开着的。青年想一睹她的风采,就探头张望了一番,却发现一名女尸赤身裸体仰躺在床上,脖子上好像绕了一圈东西。

那青年吓得连忙跑向电话亭,向警察局报案:“歌星徐莉娟……”他喘着气。“大清早别开玩笑,有什么事快点说!”警察以为是什么人在恶作剧,不耐烦地问道。“歌星徐莉娟……”“她怎么了?“她死了。”

炎炎夏日快要过去了,警察们心想可以轻松休息几天,没想到又发生了这件事。赶到出事现场,已经是8点多钟,正如青年所言,徐莉娟被人用胸罩勒死在床上,衣服被剥光散落在一旁……

严警官立刻派人联络徐莉娟住在附近的朋友,包括住在二里外的作曲家胡啸天和在餐厅里当侍者的尤小清以及吉他手彭汉文,他们两个人都住在餐厅的宿舍里。

严警官之所以和胡啸天联络,是因为他平时很照顾徐莉娟,大家都知道,这栋别墅是他特地为徐莉娟买的。

胡啸天是这里的老住户,当初只是为了避暑。这几年,因为操劳过度,身体不太好,为了养病,待在这里的时间也较长。他患的是心脏病,常常觉得胸口疼痛,原来心脏瓣膜有了异常的现象,他的主治医师担心他随时有发病的危险。

胡啸天骑着自行车匆忙地赶来。他头发凌乱、眼睛通红、目光呆滞,似乎是睡眠不足,而且气喘吁吁……让人觉得他实在病得很严重。

不久,尤小清和彭汉文也乘出租车赶到,他们没有理会严警官,经直冲向躺在床上的死者。“不要碰任何东西!”严警官大叫。接着告诉那名青年可以回去了。

验尸人员来到现场,勘验死者身上各个部分,没有被强暴的迹象,看起来只是单纯的绞杀事件。

在警察的询问下,胡啸天慢慢地说:“昨天晚上,莉娟在餐厅表演完后,我、小清和汉文及她四人在这里聚会!”“是啊!我们恣意地胡闹、喝酒和聊天!”“酒和菜都很丰盛,炉火也很旺,好像在过圣诞节!”

尤小清和彭汉文也跟着应和。“后来……我先回去了,因为身体不太舒服,那时已经过了12点。”胡啸天说完,轻轻咳嗽了一声。“你是坐车回去的吗?”警官又问。“不,我是骑自行车回去的,车子已经开了好几年了,修理之后电瓶的电仍然不够,所以就没有开来!”“你的身体不好,骑自行车不会觉得太累吗?”严警官奇怪地问。“不会,因为我慢慢地骑,但是当我骑到屋子前方不远的地方,回头一看,却发现……”“看到什么?”“小清和汉文对莉娟无礼……我因为身体不好,无力阻止,只好先回家休息!”

顿时,小清和汉文都脸色惨白地站起来盯着他。

这时严警察忽然问道:“胡先生,晚上的夜风是不是很冷?”“当然,我酒量又不好,冷得直发抖!”“好了,胡先生您可以先走了。”

胡啸天紧抓严警官的手,悲伤地说:“严警官请你一定查出真凶为莉娟报仇。”严警官点点头,目送胡啸天远去,却陷入沉思之中。

下午,严警官带着几个人来到胡啸天家。“胡先生,突来拜访实在冒昧,但是……能不能借你的车钥匙一用?”“当然可以。”胡啸天将车钥匙交给严警官。

严警官开了车门,看看车表上的数字,再按按喇叭,由于电力不足,响音并不洪亮,引擎只能“嗖、嗖”地出声,无法发动。“唉,还是无法发动,车表上的距离和修车厂的登记一样,这辆车果然不能动!”严警官松了一口气,他本来一直怀疑胡啸天,凶手或许不是他。“胡先生,你昨晚回来是不是马上就睡觉了?”“不,我昨晚失眠!”“哦,这样啊,住在前面的林教授说,昨天很晚了还看到你屋里的灯亮着,不久,就听到车子的声音,胡先生,你是否也听到了呢?”“对!我也听到了,但是……”“你应该听到的!因为那是你车子的声音,骑自行车实在太累了!”严警官说完,就叫几个警察用手铐铐住他。

胡啸天惊恐地大叫:“为什么要抓我?我的车子真的不能动啊!”“今天早上才不能动吧,昨天晚上你开车去杀人,对不对?”严警官盯着他狠狠地说。

胡啸天的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严警官没有理他,继续按想法说道:“昨晚的聚会你故意先离开,后来又去了徐莉娟那儿,因为你身体不好,就开车去了。绞死她之后,再布置成裸尸杀人现场,同时又想嫁祸于尤小清及彭汉文两人。起初差点信了你,可惜你讲错了一句话,你说回去时,从窗外看见他两人对徐莉娟无礼,昨晚天气突然变冷,冻得直让人发抖,你们聚会时空调开着,而且一直没有关上,窗户上肯定是雾气蒙蒙,你怎么可能清楚地看到一切呢?对于电瓶车,只要车灯开一晚上消耗电力,第二天就无法启动了。”

稍歇了口气,严警官又问道:“好了,胡啸天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何杀了她?”

胡啸天默默地摇摇头,伸出了双手……

印花上的毒药

摩菲警探接手了件很棘手的案子。一富家幼子被绑架,虽然付了大笔赎金,可人质却没有生还。显然罪犯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人质,早已将碍手碍脚的幼儿杀掉,而且残忍地将其碎尸。从这一点看,罪犯肯定是熟悉被害人家内情者无疑。经侦查,常出入被害人家的会计事务所会计师坎纳里森被列为嫌疑对象。这家事务所在案发前一直生意萧条,门庭冷落。最近却突然火爆起来,这不能不令人觉得蹊跷。

摩菲与其同僚走进了坎纳里森会计事务所,见坎纳里森正一张张地用舌头舔着印花在往文件上贴。“坎纳里森先生,实在对不起,打扰您了!”摩菲警长说道。“哦,又是为那桩绑架案吧?”

坎纳里森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将两人让到待客厅坐下。“我的合伙人赫雷斯刚好出去了,所以我就不请两位用咖啡了,很抱歉。我因为身体不好,医生禁止我喝咖啡,只能喝水,无论走到哪儿也总是药不离身啊。”

完全是一付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面孔,但摩菲却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不,不必客气。”“要是有个女事务员就好了,可直到前一阵子经营情况很糟,一直未顾得上……”“您是说已经摆脱了困境,那么是怎么筹到钱的呢?”“嗯?不,钱是到处……”“请您说得具体些。”“一定要说得那么具体吗?”

摩菲端正了一下坐姿,“坎纳里森先生,您的血型是A型吧?”“正如您说的,也许因为我同赫雷斯都是A型血,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不是……”坎纳里森想岔开话题。

摩菲打断坎纳里森的话,直接了当地说道:“我们从被送到被害人家的恐吓信的邮票背面验出了您的指纹,上面留有A型血的唾液,您有舔邮票贴东西的习惯吧?”“咦,您连这……”“还是让我来问您吧。您的钱是怎么弄到的?”“实际上……说起来你们恐怕不相信,是我捡的。那是绑架案发生数日后的一天,刚好就是那边椅子的一旁,有一个什么人遗忘的包,里面装的是现金。”坎纳里森不安地说道。“您告诉赫雷斯了吗?”“没有。我想大概会有人来问的,便保存了起来。但始终没见有人来问,于是……啊,你也知道我急需钱。我对赫雷斯说钱是我张罗来的,因为前一段时间他干得很棒,所以我也不想落后……”

坎纳里森战战兢兢,以为自己会被逮捕,但摩菲他们并无什么确凿证据,便起身告退了。

这是个失误。坎纳里森当日晚便服毒自杀了。抽屉里发现了盛毒药用的小瓶,但没有发现遗书。

摩菲后悔不迭。他急忙走到解剖室,同担任坎纳里森尸体解剖的法医攀谈起来。谈着谈着,法医突然想起来了:“对了,坎纳里森是非分泌型体质。”“糟了!坎纳里森不是绑架罪犯,他是被罪犯所杀,而又被伪装成自杀的。”

摩菲猛然醒悟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摩菲?”

同僚问道。“坎纳里森的会计事务所的经营状况一旦好转,肯定还有一个受益者,就是合伙人赫雷斯。而且,若将绑架罪的罪名转嫁给坎纳里森再伪装其自杀,那么事务所就会悄然落到赫雷斯一个人的手里。”“可是,断定坎纳里森不是绑架罪犯的证据是什么?而且,坎纳里森很可能是畏罪自杀?”

昨日与摩菲同去的同僚提出疑问。“证据是有的,而且是不能唾弃的证据。”摩菲不慌不忙地说道。“坎纳里森是非分泌型体质,也就是说在他的唾液里有不分泌血液型物质。说白了,邮票上验出的A血型唾液不是坎纳里森的,那么只有可能是赫雷斯的。他虽然知道坎纳里森和他一样都是A型血,却不知其中有异,于是他搞到坎纳里森碰过的邮票,再由自己添后贴到恐吓信上。”“那坎纳里森为什么要自杀呢?”同僚不解地问道。“你还记得咱们昨天见坎纳里森的情况吗?”摩菲说道。“坎纳里森有用舌头舔印花的习惯,赫雷斯事先完全可以在印花上抹上毒药,这样坎纳里森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中毒,然后赫雷斯再伪装成坎纳里森畏罪自杀的样子,以转移视线,这个混蛋可真够狡猾的。”

摩菲说完,又补充道:“不过他是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的。”

大雪不能遮盖的线索

这是一幢庞大而古老的宅院,只住着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的女儿和女婿在一次空难中遇难,所以只有她的外孙和她住在一起。宅院占地广阔,如果要卖至少值几千万元,但是老太太却没有这样的打算。她对每天来打扫屋子的周婶说,她死后要将这块地捐给市政府改建为公园,目前正准备办手续。但是唯一的条件,就是希望能把她安葬在公园视野最好的地方!

她的外孙韦佳是一个利欲熏心而又花花心肠的人,老太太并不打算留任何钱给他。

但是无论祖孙的感情再怎么不好,终归是自己唯一的亲人,所以也不至于把他扫地出门,而让他住在宅子里一间独立的小屋里。

此时正值寒冬。

这一天的下午就开始飘雪,晚上成了一片银白的世界,到7点钟时,积雪已有厚厚的一层。

8点钟时,周婶收拾好东西和老太太聊了一阵。此时窗外雪停了,天空中一轮明月皎洁地照着大地。

周婶拉开窗帘的一角,欣赏这美丽的银色之夜。

宅内,韦佳住的小屋已经熄灯了。“咦,老太太……”周婶对正坐在电毯里看电视的老太太说:“少爷好像已经睡了。”“是吗?”老太太回答,“他最近好像感冒了,要不今天才不会这么早睡。”“最近感冒又流行起来,老太太要多注意身体喔!”“啊,你也要注意一下。”“那么,我明天再来吧。晚安!”“早点回去吧,晚安!”

第二天早上,当周婶进入客厅时看到老太太俯在电毯上,电视还开着。“老太太,你怎么了?”

她跑过去一看。“啊!”她大叫起来。

周婶面色发青,跌坐在地上。

只见老太太脖子上绕着一根线,两眼翻白微吐着舌头,已经死了很久。

衣橱、桌子的抽屉被翻得乱七八糟。凶手像是在找什么值钱的东西。

好半天,周婶才鼓足了勇气爬到电话边,报了警。

王警长及几名警官立刻就赶来了。

调查的结果,认为老太太是被勒死的,死亡时间是昨晚11点至12点。

令王警长奇怪的是,现场的桌子抽屉虽明显被人翻过,但似乎并没有丢失什么贵重东西。可见凶手的目的不是为财而是要致她于死地,所以从背后将她勒死!

老太太每晚临睡前有必须锁门的习惯,但是案发当日门并没有锁,所以凶手可以自由出入。

奇怪的是现场并无脚印。屋外积雪很深,庭院的围墙很高,形成一个密封的屋子。大院里只有周婶的脚印,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疑的足迹(路上只有她一人来回的脚印)。

让人不解的是,凶手在大门和屋门之间如何来回?那儿并无树木,也无电线杆,如果要用吊绳索的方式实在不可能,除非凶手长了翅膀飞了进来。目前,最有作案嫌疑的人是韦佳。

根据周婶的证言得知,祖孙感情不和,老太太想把地捐给市政府,但手续还未办妥,如果此刻老太太去世,财产就全归外孙韦佳所有。但是他最近感冒发烧,昏昏欲睡,连小屋也未踏出一步!

小屋四周像是铺了白色毛毯,一点瑕疵也没有,很明显的,韦佳并未踏出房门一步。

根据以上的调查结果,警方束手无策,案情顿时陷入一片诡异!

王警官来到小屋前,发现小屋外有一个奇怪的东西,那是小孩玩的高跷,如果是韦佳用它作为行走工具呢?可雪中并没有留下高跷的痕迹。

那么,高跷到底是不是作案的工具呢?

就算踩着高跷,也应该会留下脚印。

高跷绑在脚上,也不能飞啊……

难道高跷和命案无关?

王警官摇摇头,正要往老太太的屋方向走去,他忽然眼睛一亮,这是什么?他弯下腰捡起一小团棉花。而且每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小团棉花,一直走到老太太屋前。王警官握着棉花团想了一想,忽然他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便再次回到小屋,站在韦佳的床边。

也许是天冷的关系,韦佳把被子拉得很高,连头都盖住了,枕边放着药和茶杯。

王警官突然掀起被子,抓住薄如绢纸的睡衣。“你干什么?我在睡觉啊!”觉得寒冷的韦佳无礼地大叫。“我以杀害自己外婆的罪名逮捕你,装病只是你的诡计之一,你老实承认吧!”“你有什么证据?别胡说八道。”“证据?”王警官冷笑道,“这就是证据。”

说着王警官从地上拾起一副高跷,并从兜里掏出那团棉花。“哈哈……”韦佳不禁狂笑起来,“警官先生,我外婆可是被人勒死的……”“不错,是被你勒死的。”王警官打断韦佳的话头,说道:“昨天夜里,你踩着高跷来到你外婆的屋子里,将她勒死后,又照原路返回,边走边把睡衣里的棉絮塞在高跷留下的印子里,所以乍一看上去,在你屋子附近并没有什么脚印,但如果把棉团拿走,一切就很明白了。”

接着,王警官又威严地命令道:“现在请你穿好衣服,跟我到警局走一趟。”

韦佳的脸白了……

纸扇的线索

唐朝某日,细雨濛濛,润物如酥。夜幕笼罩着长安城。忽然,从沉沉黑夜中刺出一道闪光,只听见从一间民宅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凄厉地叫声。人们寻声赶去,只见这家房门大开,屋子里一片黑漆。点灯一照,人们不由得吓了一大跳:地上赫然躺着一具血淋淋的女尸。

死者是这家媳妇贺氏,年约二十八岁。因丈夫范小山常年在外贩卖毛笔,所以家中只剩下她一人独守空房。今夜因何被杀?凶手到底是谁?有人清醒过来,慌忙报知知府大人。经过现场查看,差役在门后小院中发现一把小扇,报与知府大人。知府大人细细看了看小扇,只见上面题诗一首,字迹清晰秀美。下有一行小字,写的是“蜚卿吴兄指正”,落款是“王晟”。这条重要线索立刻吸引了知府的注意力。可是王晟是谁?问遍差役却无人知晓。扇子主人吴蜚卿这个名字大家都十分耳熟。他是长安城有名的富家子弟。此人平日里行为放荡,举止轻狂。所以知府便认定是吴蜚卿杀人无疑。

于是,知府命人逮捕了吴蜚卿。几次审问,他都拒不承认。那知府大怒,严刑拷打,可怜吴蜚卿熬不过板子屈打成招,招认了杀人的罪名。吴蜚卿料到自己必被处死,便嘱咐他的妻子将家中所有的钱财,都用来救济社会上孤独无靠的人。凡是到他门前念上一千遍“阿弥陀佛”的,就赠送他一条棉裤。念一万遍的,赠给他一件棉袄。于是,一时间乞丐满门,念佛的声音传到十几里以外。因而吴家很快变得贫困不堪,只有靠不断变卖田产来支撑门户。吴蜚卿暗地里在狱中贿赂监狱看守,帮他购买毒药,准备一死。

一天夜里,吴蜚卿梦见神人对他说:“你不要死,自有贤人来救你。”他被惊醒之后,很久不能入睡。刚一闭上眼睛,神人又出现在面前,耳边还是这句话。他感到其中定有些奥妙,便不想寻死了。

过了不久,狄仁杰担任了长安知府。一天,他正在衙中审阅判过的案件,当看到吴蜚卿的杀人案卷时,引起了他的思索。他向左右问道:“吴蜚卿杀人有什么确凿的证据?”左右告之有扇为证,便拿出在现场拾到的那把扇子。狄仁杰接过扇子仔细看了一遍,然后问道:“王晟是什么人?”

堂下都说不知道。他又把案件审理的全部记录细细看了一遍,立刻下令为吴蜚卿去掉死囚犯的刑具,把他从死牢转移到一座库房里。范小山闻之不服上堂争辩。狄仁杰怒问道:“你是想随便杀一个人了事呢,还是想找出原凶报杀妻之仇呢?”

大家怀疑狄仁杰偏袒吴蜚卿,但都不敢讲话。只见狄仁杰又发出一支传讯犯人的竹签,立刻拘捕了南门外杏花酒楼的老板。老板十分恐慌,他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战战兢兢地跪在堂前。狄仁杰问道:“在你酒楼墙壁上有城内李秀的题诗。我来问你,这李秀是什么人?他是什么时候到你酒楼里来的?”

老板回答说:“去年秋天,有三位秀才在本店喝酒,醉后在墙上题了一首诗,但不知他们住在哪里?谁叫李秀,小人也不知道。”

狄仁杰立刻派差役拘捕李秀。几天后,把李秀押到府衙。狄仁杰一拍惊堂木,怒气冲冲地喝道。“李秀,你身为秀才,为什么要蓄意杀人?”

李秀一听十分惊诧,连连叩头说:“大人,万万没有此事。”

狄仁杰把扇子扔到堂下,叫李秀自己去看。并质问道:“这诗明明是你所写,为什么假冒王晟之名?”

李秀仔细看完诗扇,回答说:“大人,此诗确实是小人所作,但这字实在不是小人所写。”狄仁杰说:“能知道你这首诗的,必然是你的朋友,你仔细看看,是你哪个朋友写的?”李秀又拿起扇子细细看了一会儿,回答说:“大人,看笔迹好像是王佐写的。那天他也在酒楼同我一起喝酒。”

于是,狄仁杰立即派差役逮捕了王佐。捉到之后,狄仁杰又像审问李秀一样,将王佐从头到尾细细审问了一遍。王佐当即供出一条新的线索,他说:“这字是城内皮货商人张成求我写的。他说王晟是他的表哥。”

听到这里,狄仁杰不由得心头一动:“凶手就是张成!”立刻将张成押到,升堂一审,在人证物证面前,他只好低头认罪。于是,这起强奸未遂杀人案,到此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三月前的一天,张成到巷内找人,偶然看见贺氏。见她容貌俊美,举止风流,不由垂涎三尺。有心上前挑逗,又怕女子不从。回家之后,心生一计:不如借吴蜚卿轻薄之名,达到占有美女贺氏的目的。于是,他买了一把小扇,求王佐在扇上题诗一首。再用后面的一行落款,造成扇主人是吴蜚卿的假相。一切准备妥当,张成暗想,带着这把小扇去找贺氏,如果勾搭成了,就自报真名;如果不成,就冒充吴蜚卿。当时他并未打算杀害贺氏。主意拿定之后,再寻一个阴雨连绵的夜晚,他带着小扇,翻墙进入范家。贺氏刚刚睡下,听到声音立刻爬起来。因为丈夫经常不在家,所以她身边准备了一把短刀以便防身。听到声音,她带着短刀去开门。开门后见不是丈夫,又见张成不怀好意,便用左手抓住张成的衣服,右手操刀自卫。张成见此情况,心里害怕,连忙伸手夺刀。贺氏一边死死抓住张成不放,一边大声呼救。张成见势不好,更加慌乱,拼命夺过短刀,一刀杀了贺氏。然后,扔掉扇子匆匆逃走。

如今,这个夜闯民宅的杀人凶手终于落网了!屈打成招,一朝昭雪。长安百姓,无不称赞狄大人的英明。这时,吴蜚卿才悟出梦中神人所说的。然而,人们始终不解狄仁杰破案的奥妙。后来,有一位士绅找个机会向狄仁杰请教此事。狄仁杰笑了笑,说:“这件冤案很容易弄清。仔细查阅原来的审讯记录,可以看到贺氏被杀的时间是四月上旬。那天夜里阴雨连绵,天气还有些寒冷,根本用不着扇子。何况他是偷偷摸摸来做歹事,又怎能在紧张匆忙的时刻,反倒带上这种东西来自找麻烦呢?可见,杀人凶手是想用这把扇子嫁祸于人,这是其一。扇子上的书画题款,一般上款只题名字,不写姓。而这把扇子,连名带姓全部题在上边,这分明是有意转移视线,以假乱真,这是其二。我来长安那天,曾在南门外杏花酒楼避雨,偶然看见了墙上的题诗。这次见扇面上的题诗与酒楼上的诗十分相似,所以我猜想此事与李秀有关,这是其三。果然,顺藤摸瓜找到了原凶。”

门铃上的指纹

十年前,我就要同经理的女儿结婚了,这一晚我来到她父母为我们买的新房里,并在这里过夜。

夜里12点左右,大门的门铃响了。这么晚了谁还会来呢?我觉得奇怪,打开门一看,站在门外的是被自己甩了有三个月的女招待美江子。“房子不错啊,怪不得把我甩了。”美江子讥讽地说。“咱们已经分手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如果你是来敲诈我的,就请回吧!”“你……那好吧,还是让我直接跟你的未婚妻说去吧!”

让她这么一威胁,我害怕了。如果让未婚妻知道了我和她的关系就糟了。无奈,我只好将美江子让到卧室。“好啦,有什么话说吧。”“我肚子里怀上了你的孩子。”“哼!你少来了,还不知道你怀得谁的野种?”“你要认为我是撒谎可别后悔呀。同你分手后,我觉得身体不舒服,就去看了医生,结果还是怀孕了。”“那你快给我打掉,钱我来出。”“那哪儿行啊,我还要好好生下来,到你结婚时,好送你个可爱的小宝贝作为礼物哩。”“喂!你是成心想不让我结婚吧!”

一时间,我震怒了。我抓起桌子上的铜花瓶,朝美江子的头狠命地砸了过去。

当一切都平静下来时,我傻眼了,但转而又冷静下来,开始考虑善后对策。

我将她的尸体用电梯运到地下停车场,放到我的车上扔到了郊外的公园。回到家后,我又将卧室仔细地清扫了一遍,生怕漏掉一根毛发什么的。桌子和椅子上都留有她的指纹,我用毛巾将它擦去,就连大门的门把手也擦了擦,带有血迹的花瓶也用水冲洗干净后放到柜橱里藏了起来。

这样,就不会留下任何她来过这儿的证据了。

一切收拾停当之后,天都快亮了。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怎么也睡不着,于是我吃了安眠药睡了。

药力发挥了作用,等我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下午了。

我正想煮一杯咖啡喝,大门那儿传来了敲门声。我想没按门铃急着敲门,肯定是谁有急事。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两个警察,其中一人从口袋中掏出证件给我看了看。另外一个人的胳膊上戴着“鉴定”的腕章。

据说美江子的尸体一大早就被发现了,在她的挎包中找到了写着这儿公寓的住址和我名字的东西。“昨晚,美江子来过这儿吗?”刑警问道。“没有,我同她三个月前就分手了,此后一次也没见过。”我矢口否认。“你是在说谎,我们已经拿到了美江子来过这儿的证据。刚才,我们在敲门前已经检查过了。”“什么!证据在哪?”“你看,就是这儿。”鉴定员站在门外用手指了指。我一看大吃一惊。

原来是门铃。

昨晚美江子是按门铃进来的,我一时疏忽忘记擦掉了。

最终,我失去了经理的女儿。法院判我终身监禁,如今,已是第十个年头了。

轻伤致死的怪案

郑仁,广州某县人氏,家境中等。结发妻子姜氏,婚后十多年未生养。夫妻俩一向和睦,相敬如宾。可惜姜氏年过40便重病缠身,卧床两年,不幸身亡。

郑仁中年丧妻,非常悲痛。时间长了,邻居见他形影单吊,寂寞无伴,就替他做媒。不久,郑仁便娶了位续弦丁氏。

丁氏出身贫寒,可是天生丽质,年纪又轻,嫌郑仁年老,言语中流露出不满的情绪。郑仁为人忠厚对她很是溺爱,虽然知道她对自己不满,却也不忍心责备。

一天,郑仁和打过官司的冤家王玉明狭路相逢,两人先是出言不逊,后来是扭打成一团。过路人相劝后,各自回家。不料,郑仁睡至半夜,竟口吐鲜血,一命呜呼。

第二天一大早,丁氏就到县衙门告状,状告王玉明把郑仁打伤致死。县官命仵作验尸,尸体青肿。传来王玉明讯问,王玉明供认路遇郑仁后扭打,不过郑仁也打了自己。

郑仁打过王玉明,却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而王玉明打伤了郑仁,伤势发作,最后死亡,那当然是王玉明的罪过了。县官以为事实已经查清,王玉明伤人该抵命,判了死罪,收监暂押,只等上报批复下来,秋后执行。

案子上报到施公那里。

这天晚上,施公审阅下级呈交的案件,看了王玉明打伤郑仁致死一案的材料,却发现了几个疑点:验尸单上写的是尸体浑身青色,难道殴打而伤,伤痕会遍及全身吗?再则郑仁被打后,是独自回家的,还在家吃过晚饭,到了半夜才突然死亡,打伤的怎么会几个时辰后突发呢?看来其中有诈,王玉明可能受了冤枉。

那么,谁是真凶?

这可是攸关人命的大案,施公决定亲自带领贴身随从明察暗访。

郑仁的隔壁邻居提供了一个情况:在郑仁案发的前几天,他们夫妻俩发生过口角。口角是由一只男用的香囊引起的。郑仁责问妻子:“这香囊是谁的?怎么会放在房内?”

丁氏起初闭口不语,经不住郑仁的威吓,她终于说出了真情:“这是郑奇的。”

郑奇是郑仁的侄子,30出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喜欢拈花惹草。香囊事件发生后,郑奇消失了踪影。

施公询问当时验尸的仵作。仵作经施公这么一提醒,立刻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实际上他当时也感到有问题,郑仁不像受伤而死,而是中毒身亡,只因主审县官认为这桩命案铁证如山,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那么,依你看,像是中什么毒的迹象?”施公追问道。

仵作想了一想,回答:“似乎是砒霜中毒。”施公查询了县里的不少药店,终于查到一家药店的老板与郑奇相识。老板道:“前几天,郑奇说家里老鼠成灾,买了砒霜去药老鼠。”“果真是这对狗男女下的毒手。”施公心中有了底。

逮捕丁氏,郑奇必定不再露面,逃之夭夭。现在郑奇又下落不明,怎么引蛇出洞呢?施公左思右想,想出了一条妙计。

这天,县城里街头贴出告示:斗殴杀人犯王玉明于×月×日砍头示众。

行刑的那天,刑场四周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密密麻麻围了一圈,议论纷纷,年老的在告诫年轻的:“遇事切不可气盛,一拳一脚打出人命来可不值。”“人生在世,冤家是宜解不宜结。”

午时三刻,刽子手手起刀落,王玉明身首搬家。

当夜,天色刚暗,郑仁家里闪进一个黑影。那黑影正是郑奇,他耳闻王玉明已经开斩,他与丁氏嫁祸于人的阴谋已经得逞,满以为两人可作长久夫妻了,就迫不及待地来见丁氏。不料他前脚刚踏进门槛,后脚几名公差便破门而入,将郑奇生擒活捉。

原来刑场开斩的并非王玉明,而是一名死囚。施公将他冒名顶替,作为诱饵,引郑奇这条毒蛇出洞。

大堂上,郑奇和丁氏对通奸谋命、嫁祸于人的阴谋供认不讳。

王玉明得以平反,当场开释。

施公明察秋毫,为民洗冤,再次在广州城内传诵开来。

死者手中的头发

有一天早上,在一栋高级公寓里面,名时装模特苏珊被人勒死在自己家中的寝室里。

尸体是苏珊的经济人发现的。

这天,苏珊的经济人来与苏珊谈拍广告的事,看到苏珊的房间大门没有上锁关牢,就进去,却发现苏珊已经死了。

警方推断,死亡时间为前晚9点至11点。

负责该案的马克侦探来到现场。

他发现死者紧握着右手,打开她的手一看,指头上绕着几根头发,是卷曲的金发。

此时,有一位清洁女工来打扫房间。“这可能是犯人的头发。被害人被勒死之前,拼命抵抗,从犯人头上拔下来的。苏珊的仇人当中,有没有金色卷发者呢?”

马克询问打扫女工。“会不会是室内设计师马奇,他住在同公寓的九楼,他曾向苏珊小姐求婚而被苏珊小姐拒绝了,昨天苏珊小姐告诉我,马奇晚上要来找她,不会是他杀了苏珊小姐吧?”

打扫女工答道。马克立刻登上九楼马奇的住家。

应声出来开门的,的确是一位金色卷发的英俊青年。他的头发刚被修剪过。

马克把整件事的原委告诉他,接着询问他昨晚9点至11点的不在场证明。马奇看来很吃惊,他回答道:“我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录影带。由于我一个人居住,所以没有证人。但请相信我,我所说的句句是实言。”“你的头发是什么时候剪短的?”“昨天上午我的私人理发师剪的。和此事件有关吗?”“因为被害人手上握着几根犯人的金发。为求慎重,可不可以请你取下一根头发做比对。“没问题!只要能证明我清白,多拔几根也没关系。”

马奇忍住疼痛,拔了两三根头发。

马克从口袋里拿出倍率极大的放大镜,把马奇的头发与缠绕在被害人手中的金发比对一番。

细心观察之后,他说:“嗯!完全一样的金发。但请放心,你并不是犯人!”

马克立即下了断言。

马奇不禁愕然。“可是,为什么苏珊手上握着我的头发?真不可思议!”“你和苏珊相处得怎么样?”

马奇露出了笑容:“苏珊和我很要好,我们常在一起。”“有没有讨厌或恨她的人最近来过你这里?”“应该没有吧!”马奇回答。“最近什么人来过?”

正说着,他突然想到:“对了,打扫女工!她每个星期的星期二、星期五来帮我打扫,洗衣服。昨天早上她也过来打扫了。”“就是在苏珊家帮忙的人?”“是的,而且,她在打扫之后,也许是我神经过敏吧——似乎总是会顺手牵羊,带些咖啡豆或威士忌回家。”“原来如此!谜题解开了,打扫女工就是犯人。也许苏珊发现她偷窃东西,她一怒之下便杀死苏珊,然后嫁祸给你。”

那么马克的证据是什么呢?

原来,马克仔细观察了马奇的头发,发现苏珊右手握的头发与马奇头上取下的头发发尖形状不同。因为马奇的头发刚被剪过,角度呈现水平,而苏珊所握的头发发梢是圆形的,马克因此推论,绕在死者手上的头发是剪发前的头发,打扫女工为了嫁祸给马奇,在昨天早上打扫时,偷偷捡了几根马奇的头发,绕在苏珊的手上。

马克立刻逮捕了打扫女工,经审问,打扫女工承认是她杀了苏珊。

握在死者手里的点心

法国数学家罗伯今年已经40多岁了,却一直过着单身贵族的生活。在念完博士后,他就一直致力于数学方面的研究,以至无暇顾及个人生活。

这天,他参加了一个数学成果颁奖大会,他的一项研究获得大奖,光奖金就一万法郎。

罗伯揣着钱兴冲冲地赶回了公寓,这些钱够他生活很长时间了。罗伯掏出钥匙,刚准备开门,就听见身后有轻微的脚步声。回头瞅瞅,却没有一个人影。罗伯笑了笑,自言自语道:“人要是有了钱,就喜欢疑神疑鬼。”

进了房间,把钱放进保险柜,罗伯倒了杯香槟,慢慢品味着成功之后的喜悦。

这时,门铃响了。进来的是公寓的看门人。

他一见罗伯,便高高举起手中的一盒点心,说:“亲爱的数学家,祝贺你拿了奖,这盒点心是我祝贺的礼物!”

罗伯接过点心,道了谢,看门人便告辞回楼下值班室去了。

当天晚饭后,看门人打着手电,按惯例开始了对公寓的巡视。他叼着烟,来到二楼,见到214号房间——罗伯的处所房门虚掩,便想偷偷溜进去跟他开个玩笑。

他刚走到门口,竟吓得目瞪口呆,半天也讲不出一句话。

罗伯先生躺在地上,鲜血映红了绿色的地毯,他瞪着恐怖的眼睛,望着看门人。看门人吓得魂飞魄散,跌跌撞撞赶回值班室,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在勘察了现场后觉得凶杀案十分头痛,现场没有任何线索,而罗伯的房间好像又没有丢失过什么。

正在他们查找线索时,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一个黑色礼服的中年人竭力挤开拦堵他的警察大声喊着:“罗伯怎么啦!他怎么啦!”

原来这个人是罗伯最要好的朋友,数学家洛西,他碰巧路过此地,便上楼来瞧瞧。

他一见罗伯躺在血泊中,便忍不住抽泣起来,他紧紧握住警长的手,沉痛地说:“警长,你无论如何要抓到凶手,你知道吗,罗伯的死给法国的数学界带来多大的损失!”

警长叹了口气,拍了拍洛西的肩膀。

洛西很自觉地站到门外,托着下巴,悲伤地凝视着倒在血泊中的罗伯。他觉得罗伯的眼睛似乎有什么话要告诉他。顺着罗伯的胳膊望去,洛西发现罗伯手里紧紧捏着一块点心,点心的一部分都被捏成了粉末。

警察们处理完现场,洛西也回家了,接连几天,他一直沉寂在悲痛中,罗伯同他的多年友谊和被杀的惨状交替出现。他最后决定去警察局打听打听案情的进展。

警长热情地接待了洛西,并告诉他凶手抢走了那一万法朗,这是一起杀人谋财案,可现在却没有任何线索。临走前,洛西找警长要了一张罗伯被杀现场的照片。

瞅着照片,洛西想到了一些疑点。罗伯为何死死攥住那一块点心?点心又代表着什么呢?洛西苦苦思索了好几天,蓦地一个念头闪过了他的脑际。在英语中,点心叫“pie”,而派在希腊语中与pie同音的π就是圆周率,圆周率约等于3.14。难道这是罗伯的暗示吗?不管如何,必须先去查查。

洛西连午饭也没吃,就直奔罗伯住的公寓。看门人对洛西说:“唉,罗伯真是个好人,可……警察怎么还捉不到凶手?”

洛西打断了他的话题,问起了314房间客人的情况。“那个混蛋呀,我真后悔让他住进来,他除了喝酒,就是赌博!”“他还住在这儿吗?”“不,罗伯先生被害的第二天他就搬走啦!”

洛西把他的疑问告诉了警方。警长认为这个想法太离奇。但由于罗伯的知名程度,还是决定查一查。

很快,警方抓到了凶犯塞斯。塞斯一见警察,吓得腿肚子直打抖,连声说:“我讲我讲,我什么都告诉你们,我并不打算杀害罗伯,可他认出了我!”

原来,那天塞斯赌博输光了钱,连晚饭都没了着路。路过街口的商店时,他看见橱窗里彩电正进行数学大奖的颁奖仪式。获奖的那个人如此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塞斯凝神细想:“对了。”他一拍脑瓜,“他就住在我的楼上,是个单身汉!”

为了钱,塞斯决定铤而走险。

事发当天,塞斯用匕首威胁罗伯,低声喝:“把钱交出来!”

罗伯却说:“你不是住在我楼下的邻居吗?”

塞斯愣了,他原以为公寓内有400多人,而自己又刚搬来没半个月,没人认识他。但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此他只好来了个一不做,二不休,杀了罗伯。

讲完这一切,塞斯抱着头,说:“我不想杀人,可他认出了我,我没有办法……”

头发里的砒霜

英国有一位名叫约翰的教授去瑞典的一家研究院。他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放射性化学。

有一天周末,研究院组织了一次小型的联欢会,在院工作的外国专家都在受邀之列。

说是联欢会,不过是工作人员凑在一起放松一下。跳舞唱歌,吃喝谈笑,一切随便。在座的美国专家萨森与法国教授洛里争论激烈。约翰在一旁听得律津有味,只是并不插嘴。

两人所争的可以说是一个百年之谜——拿破仑是如何死的?这位曾在欧洲大陆叱咤风云的法兰西皇帝,到最后由于战败,被流放到大海中央的圣赫勒拿岛上去了,在那里他悲惨地度过了他生命最后的6个年头。他原是个身体健壮、精力旺盛的汉子,可是到了岛上,身体状况渐渐恶化,食欲不振,浑身浮肿,还经常地呕吐咳血。

萨森说:“对于他的死因,我认为很明显是食物中毒。我学过几天医,以上症状是食物中毒,肠胃受刺激引起的。所以我认为,拿破仑之死,实际上是谋害。当时的掌权者,生怕他东山再起,又害怕公开杀害会激起公愤,就买通在他身旁的人,比如像厨师、侍从之类在他每天吃的食物中下点微毒,日积月累,就要了他的一条命。”

洛里是个作风随便而又狂妄自大的人。他撇撇嘴,不屑一顾地说:“萨森先生,干我们这一行的,最忌的是人云亦云。别人沸沸扬扬在说,拿破仑是死于砒霜,你就拾人牙慧在这儿卖弄,其实他们也只是胡乱猜测、信口开河而已。本人是个医生,才不信这些小道消息呢!”

萨森见他说话这么无礼,心中有气,也不客气地说:“依你之见呢?你从不人云亦云,能拿出一个独立见解来吗?”“用不着什么独立见解,只要普通常识就足够了。他只是由于心力交瘁,水土不服,生了一场大病,再加上缺医少药,就翘辫子了。”

萨森道:“这点普通常识很正确。只是他临终前对医生说,说他头痛、手指尖痛、脚趾尖痛,这又如何解释呢?这可是典型的砒霜中毒呀!”

洛里道:“要说病倒不能说没有。但他的胃痛、呕吐、喘不过气实际上是胃癌的征兆。但这也不足为奇,因为他老爹就是死于胃癌的,这个有案可查。癌症会遗传,这原也属于普通常识。”

两人就这样唇枪舌箭地争个不休。

约翰虽然一言不发,私下里还是同意萨森的意见的,他倒也没有什么独立见解,只是心里瞧不起洛里的为人,不知不觉中站到他的对立面去了。

洛里为了几个钱,就和一个年纪比他大15岁的寡妇结婚。不久,这个寡妇得了一种怪病,一病不起。谁知妻子还在床上,他又勾搭上了轻浮放荡的泰勒小姐。真是斯文扫地,令人作呕。这一聚会后三天,消息传来,洛里的夫人病死了。

丧礼后第二天,萨森跑来找约翰,说他到手了一束拿破仑的头发,请他秘密地为他做一次放射性化验。

约翰与他的关系不错,就抽了一个休息日为他化验了。结果令人吃惊,头发中含有微量的砒霜!

这可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发现。研究所里轰动了,大家一致要求约翰将这一化验结果向大伙讲一讲。

这天下午,研究所的会议室里挤满了人。

约翰宣布了拿破仑头发的化验结果,说从中含有微量砒霜。话未说完,洛里咯咯笑出声来:“好大的新闻!拿破仑的头发!请问约翰先生,你是怎么认定它就是拿破仑的头发的?兴许它还不是人的头发呢?”

约翰的脸涨红了。他讷讷地说:“这……这话有点道理,我也觉得它不像是19世纪的东西……”

这时,萨森突然站了起来,说:“头发是我请他化验的。洛里先生说得对,头发确实不是拿破仑的,而是泰勒小姐给我的,她说她是从洛里先生刚死的夫人那里剪下来的……”

话未说完,洛里脸色刷地白了。他一下跳了起来,向门外疯狂地跑了出去。

第二天,有人来说,洛里在家中服毒自杀,用的正是砒霜。

衣上的烛油

唐朝有个人称王百万的,住在长安郊外。他家离都城很远。由于这一带交通不便,地处偏僻,经常有强盗在这里出没。

王百万家财万贯,为人豪爽,经常宴请宾客,往往到很晚才散筵席。

有一天,王百万又请来了许多客人。席间,大伙儿有说有笑,开怀畅饮。王百万心里高兴,多喝了几杯,结果喝得酩酊大醉。

客人离开后。他再也撑不住,由侍妾芳姐扶他到房里去休息。一倒上床,他便呼呼睡去。

芳姐服侍他睡好了,又指挥仆人收拾残席,把家里打扫干净。

他们刚要睡下,忽然冲进十多个强盗。他们个个手持大刀杀气腾腾。

强盗们把仆人全部捆绑起来,推到地上,为首的一个向仆人们喝问:“快说,金银财宝藏在哪里?”

仆人们吓坏了,浑身哆嗦着,不敢吱声。“要是不说,”那个头子咬着牙说,“本大王就要了你们的小命!”

他顺手拉过一个女仆“喀嚓”一刀砍倒在地。仆人们“啊”地一声叫了起来,其中一个小声说道:“财物都由芳姐保管,小的们不知道。”

这时芳姐从藏身地方走了出来,喊道:“我就是芳姐,要钱要财找我来吧!”“好,只要你乖乖地把钱财交出来,本大王就放过你们。”“大王放心,小女子哪敢骗你们。”芳姐面不改色地说:“不过,我家主人刚刚睡熟,你们千万不要惊动他。”“这是为啥?”强盗头子问。“你们不是要钱财吗?钱财到手不就行了?再说,你们已经杀了一个人了。”

强盗头子听了,歪着头想了想,说:“好,就听你的。不过,话要说回来,你要是骗了我们,我就立刻把你们都杀了!”

强盗们押着芳姐,芳姐点燃了一支酒席桌上的大红蜡烛,领着强盗进了西厢房。

芳姐一一指着柜子说:“这个柜子装的是金银器具,那个柜子装的是绫罗绸缎,还有个柜子装的是衣服锦被。”说完,她把钥匙交给强盗头子。

强盗头子打开柜子一看,一点儿都不假,满柜子都是好东西。

强盗们一拥而上,一抢而空,匆匆逃走了。

强盗们刚走,王百万就醒了。芳姐连忙走进房里,把强盗抢劫的经过一五一十全都说给他听。

王百万一听,大发雷霆怒叱道:“你这个贱人,我是白疼了你一场。强盗们来了,你竟然把他们带到西厢房,把值钱的东西拱手让人。”“老爷息怒,”芳姐说,“他们十多个大汉个个拿着刀,我们这些人拼得过吗?况且他们已经杀了一个仆人,要是不把东西给他们,不单单是贱妾,只怕连老爷、太太、公子、小姐的性命都难保。”

王百万听她这么一说,怒气略消。“再说,要是不给他们,他们也会翻箱倒柜,到处寻找。放在西厢房的东西,他们一定会找到。他们能杀人,难道不会放火?要是把他们弄恼了,放火烧了房子,损失就更大了。”

听到这里,王百万的怒气已经消去。“他们抢东西时,贱妾做下了手脚。奴家以照明为名,趁他们不注意,在他们的衣服背后都滴上了红蜡烛油。他们得手以后,必然会到城内寻欢作乐,只要找到衣服背后有红烛油痕迹的就是强盗!”

王百万听了大喜,开玩笑地向她施了一礼,说:“在下向芳姐儿赔个不是。”

芳姐连忙让在一边,说:“哼,别骂人就行了,现在又来灌什么迷魂汤!你还不去干正经事,让衙门派差人去找强盗!”

于是,王百万星夜派家人骑马向城内报案,长安知府一听立马严密部署,第二天,让差人们乔装打扮,凡是发现背上有红烛油迹的,立即抓起来。

差人们到街市上寻找,果然不久后就抓住了六七个这样的人。

无须多审,这些人就招供了。差人们辗转追捕,十多个强盗全部落网。抢去的东西也被追回,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芳姐临危不惧、机智沉着地应对强盗,实在是令人敬佩。

小偷的骗术

明朝年间,太原有个大户人家办喜事。新郎是他家的大公子,所以是大操大办,搞得特别的隆重。屋里屋外满是红绸红字红灯笼,客人们纷纷道喜,仆役们进进出出,一片喜气,煞是热闹。

这时外地来了一个小偷。他见这家大办喜事,屋里乱纷纷的到处是人,谁也不见得都认识谁,就混了进去。别的屋子里坐满了人,唯独新房里静悄悄的。小偷闪进门去,一头钻到床底下藏了起来,打算夜深人静的时候再爬出来大捞一把。

不料这户人家穷得就剩钱了,请帖发得多也发得远,远远近近四大姨、八大姑的全来了。看架势得吃喝个三天两夜才会散场。小偷几次想出来,不是房里有人,就是房外有人,总是找不到机会。大晚上的也能听到行酒劝菜声。他独自一个呆在床下,屎尿憋着不说,光是饿也饿死了。最后心想,要死也得做个饱死鬼,就硬着头皮钻了出来。

两个喜娘见新房里突然冒出一个陌生人来,吃了一惊,大叫起来。屋里有的是人手,众人一拥而上,把小偷绑了个五花大麻、结结实实,扭送到县衙门来了。

谁知这小偷天生是个能说会道的人,虽然饿得两眼冒金花、双腿无力,脑子倒还清楚,见了县令辩白道:“大老爷明鉴,这件事实在冤枉了小人。小人是一个赤脚郎中,日常是给新娘治病的。因为新娘做姑娘时有个暗疾,时不时要发,平日又羞于启口,所以她吩咐让小人常去看她。今天小人想悄悄儿去问声新娘,要不要药,众人却错拿小人当贼抓来了。”

原来他藏在床底下没事儿,竖起耳朵偷听新郎与新娘讲的情话。新娘曾提到有个暗疾,他灵机一动,编了个谎话在公堂上耍起混来了。

县令将新娘的父母叫来问,都说确有暗疾,但不曾求医,更不认识这个赤脚郎中。

小偷道:“这是姑娘害羞,偷偷找小人医的病,不曾说与爹娘知道,也难怪他们不知道这事。”

县令没法,只好叫新娘出来与他对质。

那大户老爷听了这话,老大的为难。他是太原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儿媳妇才过门就让她到公堂上抛头露面,甚是犯忌,再加上张口闭口要说自己的这“暗疾”那“暗疾”的,如何叫她说得出口?

他急忙忙赶到县令那里,再三求情道:“求大人高抬贵手,另想法子。若是让老朽的儿媳到公堂上去出乖现丑,叫她以后怎么见人?”

大户人家在当地都是有钱有势的豪绅,县令本来就与他们有来往。

县令一时落不下这个脸,故而左右为难,独自一个在天井里来来回回地踱着方步。他突然抬头,见师爷正在圆洞门外,启齿轻笑,心里一动,上前道:“罗师爷有什么锦囊妙计没有?何不教本官一招?”

罗师爷见县令问他,上前一步道:“大人,这事说难办其实也容易。大人只需如此这般就可以了。”

县令一拍师爷的肩膀道:“罗师爷说的果然是条好计,就这么办。你去找人,一切费用从账房里支吧!”

第二天,县令又将小偷提来,道:“你说你是新娘出嫁前的郎中,你敢与她对质吗?”

小偷知道新娘害羞,哪里敢与他在公堂上对质,只要几句话塞在她前头,还怕她敢开口讲话,他大着胆子道:“这有什么不敢的?”

县令道:“来人,去将后堂的新娘传来!”

不一会儿,只见后堂走出一个娇怯怯的女人来,一身红衣,明艳照人。她低着头,朝县令拜了拜,侧身站在一旁。

那小偷抢在头里道:“姑娘,你害死我了!你自己患有隐疾,连爹妈都不敢告诉,只说给我听,是我几帖偏方救了你。临大喜前几天,你来找我说,怕好日子里有个万一,要我跟来。如今你的夫家拿我当作小偷,将我扭送到这里来了。姑娘肯不肯救我,就你一句话。若是你怕羞不讲,我讲出你的隐疾如何如何,大庭广众之中多有不便!”

他以为这样一威胁,不怕这个新娘敢撕破脸。不料他才说完,公堂上已是一片哄笑。

县令一拍桌子,喝道:“大胆刁民!你连新娘的人都不认识,还敢胡说八道,左右给我打!”

小偷这才知道中计。事实俱在,他只好承认自己是个小偷!

原来罗师爷已经料到小偷之所以胆敢冒充是新娘带来的郎中,必然是偷听到了一些新娘与新郎之间的枕边话,未必亲眼见过新娘的面。所以,他请一个妓女打扮起来,冒充新娘来与他对质,小偷一定会上当。这样,既可以免得新娘出丑,又能够让小偷无法抵赖。真是一条一举两得的好计。

惯盗留下的脚印

几天前,私人侦探团五郎来到X岛度假。X岛是有名的避寒胜地。不巧,今年因受异常寒流的袭击,气温骤然下降,早晚寒冷异常,甚至到了零下。令团侦探多少有点失望。

就在这寒冷的一天晌午过后,来了一个电话:“团先生,出事了!求您赶快到我别墅来一趟!”慌里慌张打来电话的是团侦探的朋友画家中原千枝子。团侦探来之前曾与她联系过,还去她的别墅做过客。“到底出了什么事?”“有小偷溜进我家了。这两天我外出旅行写生,刚才回到家一看,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的。”“那,丢了什么东西了吗?”“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项链、耳环什么的全是仿制品,照相机也是便宜货……可我是个单身呀,如果连内衣也都给盗走了,想起来心身上直发毛!”“好吧,我马上就去。”

对破门撬锁这类事,照理是无需私人侦探去理会的,可千枝子从大学时代起就是团五郎的好友,她有事相求,岂能拒绝。所以,团侦探马上开车赶去。

她的别墅坐落在环湖半周的杂木林中。这是一座砖瓦结构的古式别墅,从去年秋天起,她就一头扎进这儿的画室,画湖的四季风景。

团侦探到达时,她正焦急地等在门口。“这儿,留有罪犯的脚印。”她边说边将团侦探领到东侧的院子里。

太阳已经偏西了,院子被别墅的阴影遮住,地面非常潮湿,因此罪犯的脚印清晰可见。这是一个鞋底为锯齿花纹的高腰胶鞋的脚印。可见,罪犯就是由此进来,打碎厨房的玻璃门溜进室内的。“向警察报案了吗?”“不,还没有。因为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被盗,所以没报警。”“照理还是应向警察报告一声,如果是破门撬锁的惯犯,警方档案中可以查出来的。我同这儿的警察署长是老相识,由我来同他说一声。”团侦探用画室里的电话向警方报了案,待当地警察赶来后,便回旅馆去了。

就在当天晚上,警察署长给旅馆打来电话,告诉团侦探已找到了两名嫌疑犯。“怎么?找到两个?”团侦探感到掠讶。

据署长说,一个叫黑木利也,昨天夜里11点钟,巡逻警察曾见他出现在现场附近。另一个叫小村明彦,今天上午11点30分前后,同样在现场附近,附近别墅的管理员发现此人行迹可疑。“这两个人被人看见时,都穿着高腰胶鞋吗?”团侦探问署长。“不,目击人也说不准,但搜查过他们的住宅,并没有发现胶鞋。大概是被处理掉了。”“那么,以什么证据将他们扣留?”“虽然尚未发现被盗的物品,但两人都是专门在别墅破门撬锁的惯盗,手脚都不干净,近来别墅区失窃案可能多半与他们有关。”署长充满自信,非常乐观。“那么,黑木利也从今晨天不亮到中午过后这段时间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吗?”“黑木从深夜1点到中午过后这段时间确实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他在朋友家里打了一通宵的麻将,早晨8点左右同朋友一块儿上的班。”“果真如此……”“可是,团先生,在这以前有人看见他在现场附近出现过,所以他的不在现场的证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可这两个人之中,哪个是真正的罪犯,就凭这些证据就足够了。“你是说……”“罪犯是小村明彦。”“可我还不明白。”“昨天夜里是晴天,气温很低,如果鞋印是半夜潜入室内作案留下的,会因霜冻变得不清楚,而现场鞋印非常清晰,这说明是天亮霜融后作的案。”“我明白了,谢谢你,团侦探。”“你太客气了,好了,再见!”团侦探放下电话得意地笑了。

物证指出的真凶

“阿良,我现在接手的这个案子要请你助我一臂之力哟。”某日当律师的一个朋友来到私人侦探阿良的住处。“又是什么案子让你这么头痛?”“就是上个月15日晚,女画家长岛美和子在自己的画室被杀的那个案子。”“是那个案件,我在报纸上看过了。不是说罪犯已经被逮捕了吗?好像是被害人的外甥。”“他叫长岛正彦,28岁,未婚,是某公司职员。因被害人只有两个亲戚,所以,如果她死了,正彦可以获得一半长岛美和子的遗产。警方认为杀人动机是为了获得遗产。”“另一半遗产归谁?”阿良一边记着笔记一边问道。“是被害人的侄女,叫黑田顺子,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与正彦是堂姐弟,两个人住在一起。”“那么,黑田顺子不也同样有杀人动机吗?是不是因为正彦有什么不利的证据才被逮捕了呢?”“凶手在院子里留下了脚印,那脚印与正彦的鞋完全一致。警方因此而逮捕了他。”律师皱着眉头说。“肯定是他的脚印吗?”“被逮捕时,他正好穿着那双鞋,所以不会错。正彦说是在三个月前买的,每天都穿着。但是,他有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因此,他绝对是清白无辜的。”律师很肯定地说。“他不在现场的证明是什么?”“当天夜里,他住在恋人的公寓里,但警方说有肉体关系的恋人是不能做证人的。因而否定了他不在现场的证明。”“那么,那天夜里,他是穿着那双鞋了吗?”“是的。第二天早晨,他回过一次家,也就是回黑田顺子那里,再从家里上班。”“为什么早晨又特意回家一次?”“说是和恋人做爱时,口红蹭到了他衬衣领子上,回去换衬衣。就在当天,黑田顺子到长岛美和子家去,发现了尸体,晚上刑警来正彦的公司调查。当时,警方也只是把他当做可提供线索的人,向他了解情况的。为了慎重起见才核实了正彦穿在脚上的鞋,没想到与作案现场的鞋印儿完全相符。所以,正式逮捕了他。”“那么罪犯的作案时间呢?”“大约在夜里12点至凌晨2点期间,这个时间正彦和恋人在一起。当然,他的鞋应该在恋人的房间里。所以,他的鞋印儿不应该留在作案现场。”“那鞋印儿一定是作案时留下的吗?”阿良又问道。“案发当天,白天下了一场雷阵雨,院子被冲洗得干干净净,湿漉漉的,所以能肯定是罪犯的鞋印。”“难道是他熟睡期间恋人将他的鞋拿出去不成?”“这不可能。他们俩的感情很好,何况她也没有杀害长岛美和子的动机。”“那么两个人是否打算结婚呢?”“预定下个月举行婚礼。”“那么,如果自己的未婚夫能意外地得到婶母的遗产,到头来还不是他们自己的吗?”“连婚还没结,怎么会冒这种险?何况正彦的家里很富有,结婚后也不会愁没钱花。”“这么说也许是真正的罪犯为嫁祸于正彦,趁两个人熟睡之机,悄悄溜进房间偷走了他的鞋。”“不会的。他们锁好了房门才睡的,偷鞋是不可能的。不管怎么说,阿良,我相信他是无辜的,才接受委托为其辩护的。务必请你帮忙。”“好吧,我试试。”

阿良马上去警视厅,找熟悉的鉴定人员帮忙,看看长岛正彦的鞋以及从现场提取来的鞋样。这是用石膏取的样。

鞋虽然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产品,也会因穿鞋人走路习惯不同,鞋底的磨损程度也各不相同。虽然不像指纹那样千差万别,不能单凭脚印盖棺定论,但它仍然是很有力的证据。正彦似乎是内八字脚,脚尖和脚跟处内侧比外侧磨损得厉害。这个特点与作案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当然,尺码及脚跟的花纹和商标也一样。“鞋底所附着的土样和现场院子里的土相同。这在法庭上是决定性的证据。”鉴定员肯定地说。

阿良对此不得不同意。稍后他用自己带来的照相机,从各个角度对鞋及脚印进行了拍照。

然后,他来到律师事务所。“把我写在这上面的问题,问问长岛正彦。”说着便递过一张便笺。上面写着:

①买鞋的商店及日期。

②实际穿用的时间。

③每天步行的路线及距离。

④休息日穿它出过远门吗?“你调查这些,打算干什么?”律师不解地问。“为了证明正彦的清白。”阿良说完马上又离开了。

两天后,律师送来了结果。据长岛说,他穿这双鞋的实际时间是80天,还附有每天步行、上班的路线及去恋人公寓的路线草图。休息日一次也没外出远行过。在公司就换上工作鞋。“什么时候开庭?”“预定下月下旬。”“那么,离最后申诉还有足够的时间。”“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我还指望找你能很快解决哩……”律师很失望。“不必担心,一定来得及。”阿良自信地说道。

三个月以后,阿良来找律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阿良充满自信心地报告说。“什么?是真的吗?那么,凶手是谁?”“是他堂姐黑田顺子,或者是她与其丈夫合谋,企图将正彦当成杀人罪犯而独占婶母的遗产。”“可是,那脚印是怎么回事?”“当正彦三个月前买一双新鞋的时候,黑田顺子也买了一双完全相同的鞋。并且,每天在他上班之前,轮换着将这两双鞋摆到门口。可能正彦对穿戴并不是十分仔细。”“是不关心吧,一般男的对此都不会很在乎的。”“所以将两双鞋替换着给他穿,他却毫无察觉。这样,就产生了磨损状况几乎相同的两双鞋。于是,黑田顺子趁正彦住在恋人公寓的那天夜里,带着那双鞋去婶母家,杀人之后,故意将鞋印留在院子里。第二天早晨,又趁正彦回去换衬衫之机,迅速将鞋换了过来。被蒙在鼓里的正彦穿上已成了物证的这双鞋去上班而遭到逮捕。黑田顺子在正彦上班后,将另一双鞋处理好后再去婶母家,装作偶然发现尸体的样子报告给警察。”

阿良说明了事情真相后,律师对此仍不感放心。“可是,你的推理有何证据?你能证明黑田顺子买过同样的一双鞋吗?”“很遗憾。正彦买鞋的那家商店,总是顾客盈门,店员中没有人能记得黑田顺子买过同样鞋。也许她是在其他店里买的,或者是她丈夫替她去买的,也未可知。”“如果没有证据,再好的推理也只不过是个假设而已。”“不,证据确凿。”“在哪儿?”“在检察当局保管着。你在法庭上能借我瞧一下就行了。另外作为参考物证,请你出示此物。”说着阿良便脱下自己脚上的鞋,放到律师的桌子上。“你是说这双鞋?”律师指着阿良放在桌子上的鞋问道。“没错。”阿良肯定地点了点头。”它可是我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找到的证据。”

说完阿良对律师解释了原因,律师完全接受了阿良的证据。

几天后在法庭上,阿良作为一个证人出席了。

只听律师说道:“阿良是一个著名的私家侦探,他的体格与我的委托人正彦几乎相同,这双鞋是阿良模仿正彦的走路姿势,根据正彦提供的走路路线,每天步行相同的距离,可是鞋底的磨损程度只有现在法庭上物证的一半。换句话说,正彦这双鞋只穿了40天,在80天内,有人背地里替换着让正彦穿两双鞋。因此,留在院子里的脚印并不是正彦留下的,而是另有他人。”

最终法庭宣布正彦无罪释放。警方也决定对长岛美和子被杀一案再次立案调查。

博物馆橱窗上的圆洞

波克尔博物馆被盗了。

格林警长赶到现场时,却见灯光闪烁,门口已围了很多人,有警察,有记者,一个穿工作服的年轻人正拽着位警察神情激动,手舞足蹈地讲着什么。

那位警察见了格林警长,便向他介绍了这位年轻人。年轻人叫汤姆,是这个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之一,昨天夜里正好轮到他值夜班。钻石丢失之后,就是他第一个发现的,也是他打电话向警察局报的案。

格林警长握了握汤姆的手,说:“多谢你报案,我想先看看现场,麻烦你等一等,过一会儿,我再找你谈。”

这时,天空已经大亮,格林警长命令警察们守好,不要让记者弄乱了现场。

格林警长进了博物馆,走到橱窗前。橱窗里的那颗大钻石不见了,而留在橱窗上面的是一个边缘很光滑的圆洞,看起来小偷一定是从那个洞伸进手去,将钻石偷走的。橱窗前的地面上有一片碎玻璃碴子。很显然,这是小偷挖玻璃的时候掉在地上摔碎的。格林警长捡起一块碎玻璃仔细地看着。这时,站在一旁的馆长愁眉苦脸地说:“警长,您无论如何也得帮我找回钻石,馆里所有的展品加在一起,都不如那块价值高,那可是我一辈子的心血!”格林警长点点头安慰了几句,然后在馆里转了一圈,便去找汤姆。

汤姆正坐在一个房间里抽着烟,他一见警长,又情绪高涨起来。“警长,我有重要线索向你报告!”

还没等警长说话,汤姆便迫不及待、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昨天夜里,不,应该是今天凌晨,当时我睡得正香,突然被玻璃打碎的声音惊醒,我以为是刮风了,就去关窗子,但窗子玻璃都好好的。我不放心,就打开店门,出去检查橱窗的玻璃。我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后来我踩到了地上的那堆玻璃碎碴,没想到……”

格林警长认真地听着,忽然,他打断汤姆的话,问道:“你记着当时的时间了吗?”“幸亏我看了看手表,我听到玻璃被打碎的时间,我想……不,我敢肯定是5点10分到5点30分。”“可是我们接到你的电话时已经是差4分钟6点了,这半个钟头,你干了什么?”“那颗最大的钻石不见了时,我当时就蒙了。后来,我才慢慢地清醒了一些,我觉得那个小偷可能还没跑远。我就去追,我老是看见前面一个黑影,但怎么也追不上,后来,黑影就跳上一辆车跑了。”“你能否说得更详细一点?”

汤姆四下瞅瞅,疑神疑鬼的,他压低嗓子说:“警长,我怀疑一个人,但不知道能不能讲?”格林警长点点头。“两个星期前,有个人来看展览。大阴天的,还戴着副墨镜,他戴着墨镜看了半天那颗钻石,肯定有所企图。”

汤姆说到这里,突然变得激动起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格林警长向汤姆压压手,示意他坐下,又接着问道:“你能描述一下那个人的特征吗?”“中等个儿,30来岁,一脸络腮胡子,刀条脸,厚嘴唇,对了,嘴唇下还有颗小指甲盖那么大的痣……”

汤姆就像说故事一般,对答如流。“够啦,根据你所说的这些情况,我已经弄清楚罪犯是谁了。非常感谢你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多有用的线索。”

汤姆挠挠头,说:“那,探长,我先走了!”

格林警长却一把拉住汤姆,“咔”的一声把他铐住了。说道:“汤姆,别装了,快交出钻石!”

汤姆吓得一激灵,嬉皮笑脸地说:“我怎么可能是小偷呢?”

格林警长只是冷笑一声,并没说话。

汤姆顿时气急败坏地吼道:“格林,你凭什么抓我,我要告你诬陷!”

格林警长平静地掏出一根烟,点上说道:“如果那个黑影想偷走钻石的话,只能站在外面用玻璃刀割玻璃,然后将玻璃轻轻推掉,推掉的玻璃毫无疑问地会落在玻璃橱窗里面,但现场情况恰恰相反。玻璃是掉在橱窗外面,可确定那颗钻石一定是从橱窗里偷走,然后被人从里面割了一块玻璃,只有你才能打开橱窗。”

汤姆听完警长的解释后,再也不像刚才那般“精神”,垂头丧气地瘫到在沙发上。

波希米亚丑闻

每次提到安娜·阿德勒,福尔摩斯都称她为“那位”女士,好像她没有别的称呼似的。福尔摩斯心中的“那位”女士,才貌双全,是所有女人中最出色的一个。但,这并不表明福尔摩斯对她怀有爱情,因为,福尔摩斯是个很古板、冷静的人,他是世上用来进行最精密的观察与推理的机器,要他去做情人,真是强人所难。他对情感,特别是爱情,是很不“感冒”的。他说话的语气不是讥讽就是挖苦,从没听他说过脉脉含情的话。对观察家来说,甜言蜜语能揭示一个人的行为和动机,可对于受过训练的推理专家来说,这种情感会分散他的注意力,他的推理会遭到干扰。受干扰的程度比精密仪器落入沙粒或高倍放大镜裂了缝还严重。但是,有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女人,已经去世的安娜·阿德勒,在他的心目中留下了朦胧的印象。

最近我很少见到福尔摩斯,我结婚后,和他来往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完美的婚姻和初次当家的乐趣,深深地吸引了我。而福尔摩斯,依旧厌恶一切世俗,豪放不羁。因此,他仍然埋头于贝克街那所房子的旧书堆中。他服用可卡因,然后再疯狂工作,一周又一周,他就处在这样一种由药物带来的昏睡状态和充满旺盛精力的工作状态的交替中。他依然沉迷于犯罪行为的研究,用他那超常的智力与观察力去搜寻线索,侦破官方警察认为无法解破的案件。我时不时地了解到关于他的一些情况:比如说他被请到奥德萨去侦破德雷帕夫暗杀案,他侦破了特伦柯马利的艾德金森兄弟惨案,以及出色地完成了荷兰王室交予的使命等等。这些事,我也是和读者一样,是从报纸上了解到的。除此外,老朋友福尔摩斯的别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

一天晚上,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晚上,我出诊归来(我那时又开始行医了),刚好路过贝克街。当我又一次看到那熟悉的房门时,以前的情景不由浮现眼前,在我心中,它总是和我的追求以及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的神秘事情联系在一起。我突然想和福尔摩斯叙叙旧,很想知道他最近在忙什么。灯光从他屋子里溢出来,我抬头望去,窗帘上,他的背着手的瘦高身影来回走动。他什么样的情绪有什么样的行为举止,我早已了如指掌,因此,我想,他肯定刚从药物带来的昏睡中清醒过来,此刻正沉迷于一个新出现的案件的推理中。我按了按门铃,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曾属于我的房间。

尽管福尔摩斯看到我的那一刹那还是很高兴的,但我发觉,他不像以前那么热情了。他一言不发地用手示意我坐到那张有扶手的椅子上,然后,扔给我一盒雪茄。他站在壁炉前面,指了指放在屋角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用独特的神情打量着我。“你结婚后很好,”他开口了,“华生,上次见面到现在,你又重了七磅半。”“七磅。”我回答说。“不,我看有七磅多,华生,应该有七磅多。看你的样子,你又开始行医了,可我没听你说过要重操旧业。”“你怎么知道我又行医了?”“当然是我见了你之后,推理推出来的。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你最近经常淋雨,而且,你雇用的女仆笨手笨脚的。”“哦,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你太神了,你要是生活在几个世纪以前,肯定会被用火刑把你活活烧死。没错,我星斯四到乡下去了,走路去的,回来的时候让雨淋透了。可我换过衣服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那个女仆,玛丽珍,简直蠢得无可救药,我妻子把她炒鱿鱼了。可我还是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他笑了起来,边笑边高兴地搓着他细长的手。“很简单,”他说,“我刚才借着炉火看到你左脚皮鞋的内侧有六条几乎平行的划痕,这显然是刮沾在鞋上的泥疙瘩时,粗心大意弄成的。所以,我由此推出两个结论:一是你曾经在下雨天外出过;二是皮鞋上的划痕是伦敦女仆造成的。至于说你重操旧业,这么说吧,要是有一个人,他满身碘酒味,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腐蚀的黑斑,高顶黑礼帽的右侧鼓起一大块,像是藏着听诊器,这样的人走进我房间,我还看不出他是个医生,那我不是太蠢了吗?”

他把推断过程说得轻而易举,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每次听你推理,”我说“总觉得什么事都简单得滑稽可笑,好像我也能推断得出。可在你解释之前,我总弄不懂你下一步的推理是什么,不过,我还是相信我的眼力不比你差。”“确实这样,”他点燃了一根雪茄,非常舒服地半躺在扶手椅上,“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就是区别。比如说,你经常上这个房间的楼梯吧?”“是的。”“你走了多少次了?”“至少有上千次了吧。”“那你知道有多少级梯子吗?”“多少级?我不清楚。”“这就是了!你只是看,而没有观察。我们的区别就在这里。我知道一共有十七级,我观察过了。顺便说一下,既然你对这些小问题有兴趣,又经常把我的一两次微不足道的经验记录下来,那你可能对这个东西会有兴趣的。”他拿起桌上的一张厚厚的粉红色便条递了过来。“是邮差送过来的,”他说,“你大声念念。”

这是一张没有署名,也没有落日期和地址的便条,上面写着:今晚七时三刻会有某先生造访,有至关重要之事与阁下相商。阁下最近曾为欧洲的某王室效力,表明阁下足可担当大事。阁下盛名,天下广布,我等甚知。届时望阁下勿外出,如来访者佩带面具,请勿见怪。“这挺神秘的,”我说,“你说会是怎么回事呢?”“我还没找到任何根据。在这种情况下随便推测,会歪曲事实的,这是最大的错误。现在我们只有一张便条,你能推断出什么?”

我仔细地观察着那张便条。“写这便条的人很有钱,”我尽力像福尔摩斯那样推理着,“这种纸一克朗买不到两叠,纸质特别结实硬挺。”“对,特别结实,”福尔摩斯说,“这根本不是英国出产的纸,你把它举起来,对着光看看。”

我对着光把便条举起来,发现纸张的纹理中有一个大写的“E”,一个小写的“g”,一个“P”以及一个大写“G”和一个小写的“t”交织在一起。“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福尔摩斯问。“不用说,这是制造商的名字,更确切地说,是他名字的缩写。”“不对,你连边都没沾到。大写“G”和小“t”代表的是‘Gesellsdaft’这个词,是德语中的‘公司’,就像我们常用的缩写语“Co”一样。当然‘P’是指‘Papier’至于‘Eg’,我们来查一下《大陆地名词典》。”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棕色封面的书。“Eglow,Eglozitz——有了,是Egria。这是德语国家波希米亚的一个地名,离卡尔斯拜德不远,因为瓦伦泰恩死于那里而闻名于世,也以林立的玻璃厂与造纸厂著称。哈哈,老伙计,你现在有什么想法?”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起来,他得意地吐出轻雾般的烟圈。“你是说这纸是波希米亚造的。”“完全正确,而且写便条的人肯定是德国人。你注意没有——‘阁下盛名,天下广布,我等甚知’——法国人和俄国人绝不会这么写,只有德国人才会这么乱用动词。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弄清楚那个用波希米亚纸写字、还要戴面具掩饰身份的德国人有什么目的——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你听,给我们解开谜团的人,他已经来了。”

他正说着,外面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和车轮滚动的轧轧声。接着,门铃拉响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吹了声口哨。“听声音,是辆双套马车,”他说着,往窗外瞄了一眼,“啊,没错,一辆精致的布鲁姆马车和两匹骏马。一匹马值一百五十畿尼呢。华生,我们要遇到大主顾了。”“我想我该走了,福尔摩斯。”“你说什么呀,华生,你就呆在这。看起来,这个案子很有意思,你要错过了,那就太遗憾了。”“可你的委托人——”“别管他,也许我和他都需要你帮忙呢。好了,他来了,华生,你就坐在那,好好地听我们说就行了。”

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上、走廊上传了过来,一直到门口才停下。接着,我们听到了敲门声。“请进!”福尔摩斯说。

一位先生走了进来,他身高六英尺六英寸左右,胸膛宽厚,体魄强健,他的穿着很华丽,但他的装束在英国却显得有些庸俗。他身穿双排纽扣的上衣,袖子和前襟开叉处镶着宽宽的羊皮;肩披腥红色丝绸作衬里的深蓝色大氅;领口上别着一枚镶有绿宝石的胸针;齐膝的高统靴口子上滚着厚厚的棕色毛皮。这身打扮给人以粗野、奢华的印象。他手里拿着大檐帽,脸上戴着面具,黑面具,把脸的上半部遮住了。他刚进屋时,手还放在面具上,显然是刚用手整理过。从他的下半部脸来看。他厚厚的嘴唇下垂着,下巴又直又长,像一个个性很强,或者说有点顽固的人。“你看了便条吗?”他问,声音略显低沉、沙哑,而且带着很浓的德国口音,“我说过要来拜访您的。”他轮番打量我们,不知该跟谁说话。“请坐,”福尔摩斯说,“这是我的朋友和搭档华生先生,我破案的得力助手。请问阁下,我该怎么称呼您呢?”“你叫我冯·克拉姆伯爵吧,我是波西米亚贵族。我想你这位朋友也该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正直谨慎的人,我也可以把重要的事交给他吧,不然的话,我想跟您单独谈。”

我听到这,起身要走,但福尔摩斯一把将我抓住,让我又坐回到扶手椅上。“要么当着我俩一起谈,要么什么也别谈。”他对神秘客人说,“在我朋友面前,你什么都可以说。”

伯爵耸了耸宽厚的肩膀,说,“那在讲之前,我得先和你们约定:这事两年内要绝对保密,因为这事重要得足以影响整个欧洲,而两年后,就无关紧要了。你们能给我保密吗?”“我保证。”福尔摩斯回答他。“我也一样。”“请原谅我戴着面具。”德国客人接着说,“派我来的人不想让你们知道我是谁,所以,我必须跟你们坦白,我刚才告诉你们的名字是假的。”“这我知道。”福尔摩斯冷冷地说。“这事很糟糕,我们得想办法不让这件事发展成大丑闻,使欧洲一个王族免受伤害。说白了,这件事牵涉到伟大的奥姆斯泰恩家族,也就是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这我也知道。”福尔摩斯说着,往椅背一靠,眯起了眼睛。

来访的客人非常惊讶地看了一眼福尔摩斯这副无精打采,懒洋洋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福尔摩斯是欧洲最精明的推理专家和精力最旺盛的侦探。福尔摩斯慢慢地又睁开了眼睛,不耐烦地看着那位来访者。“假如陛下能屈尊把事情说清楚,”福尔摩斯说,“我才能更好地为您效力。”

客人听后猛地站了起来,他情绪激动,不停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接着,他有点绝望地扯下面具,把它扔到地上。

他大声嚷道:“你说对了,我是国王,我没必要再隐瞒下去了。”“是啊,何必呢?”福尔摩斯说,“陛下开口之前,我就知道和我说话的是卡士耳——沸耳士泰英大公,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威廉·哥德莱西·西吉士蒙德·冯·奥姆思泰因。”“但你要体谅我,”国王——奇怪的客人又坐了下来,摸了摸又高又白的额头,说:“你应该知道我不能亲自办这种事。可这件事太重要了,我从布拉格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征求你的意见。”“那就请你说吧。”福尔摩斯说着,又眯上了眼睛。“事情是这样的,五年前,我到华沙作长期访问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很有名的女冒险家,她就是安娜·阿德勒。我想这个名字,你不会感到陌生吧?”“医生,请帮我在资料索引中查安娜·阿德勒。”福尔摩斯眯着眼睛说。这些年来,他采用了这样一种方法,他把很多人和事的材料贴上标签备案,以便查找。所以,很少有他不知道的人或者事。我很快就找到了关于那个女人的资料,它夹在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篇有关深海鱼类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材料之间。“让我看看,”福尔摩斯说,“嗯,她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退出了舞台——对了,她现在住在伦敦——好,据我所知,陛下和这个女人有点关系。您曾给她写过几封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急着把信要回来。”“正是这样。可是,怎么才能……”“你们秘密结过婚吗?”“没有。”“有法律文书或证明吗?”“没有。”“这我就不明白了,陛下,如果她想用那些信件要挟你,或者达到别的什么目的,她怎样才能证明那些信件不是伪造的呢?”“信上有我的亲笔字。”“呸!伪造的!”“那是私人信件。”“偷的。”“有我的印签。”“伪造的。”“有我的相片。”“买的。”“我们两个都在那张相片里。”“啊?这就麻烦了。陛下,您太糊涂了。”“我那时真糊涂了——精神有问题。”“你是自己害自己。”“那时,我不过是很年轻的王储,现在,我也才三十岁。”“如此说来,必须把相片收回来。”“我已经试过,可没有成功。”“您可以出重金把那张相片买回来。”“她不会卖的。”“那么只好去偷了。”“我偷过五次了。有两次派两个小偷去搜她的房间,还有一次在她旅行时调换了她的行李。还在路上抢劫过两次,可什么也没得到。”“连在哪里的迹象都没有。”“一点都没有。”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说:“小事一桩嘛。”“可对我却很严重。”国王有些生气了。“确实严重。她想用这张相片干什么呢?”“把我毁掉。”“把你毁掉?”“我快结婚了。”“我知道。”“我要和斯堪迪那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罗娣尔德·罗德曼·冯·札克思麦宁恳结婚。你可能听说过她家那套很严的规矩吧,她自己也是个很敏感、细心的人,如果她怀疑我的德行有问题,那婚事就泡汤了。”“那安娜·阿德勒呢?”“她说她要把相片寄给他们,她一向说到做到。你可能不知道,她个性很强。她既有女人完美的容貌,又有男人般坚强的心智。只要我和别的女人结婚,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敢肯定相片还在她手上吗?”“我敢肯定。”“为什么?”“因为她说过,要在婚约公布的那天把相片寄出去,也就是说,在星期一。”“哦,还有三天时间呢。”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打了个哈欠,“您真运气,眼下我只有一两个案件要查。陛下要在伦敦住一阵子吧?”“当然,你可以在朗罕姆旅馆找到我,我用的是冯·克拉姆伯爵的名字。”“我会及时把事情的进展情况禀报给你的。”“那太好了,否则我会急死的。”“那么,钱的事怎么说?”“随你要多少。”“随我要多少?”“跟你直说吧,只要把相片弄回来,我可以割一个省给你。”“目前我的开支呢?”

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沉甸甸的羊皮袋放在桌子上。“这里面有三百镑金币和七百镑现钞。”国王说。

福尔摩斯在笔记本上草草地写了张收条,撕下来递给国王。“那位小姐的地址呢?”福尔摩斯问。“圣乔伍特,赛彭泰恩大街,普里奥尼大院。”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还有个问题,”他说,“相片是六英寸大的吗?”“是的。”“那就再见吧,陛下。很快就会有好消息给您的。”

当国王的马车已经走远的时候,他接着说:“再见了,华生,我想让你明天下午三点钟来,我有事跟你说。”

第二天下午三点整,我到了贝克街,可福尔摩斯还没有回来。房东太太说,他早上八点左右就出去了。尽管这样,我还是在壁炉旁坐了下来,耐心地等他回来,因为我对这件事非常有兴趣了——虽然它没有我记录过的两件案子那么残忍与不可想象,可它的性质和其委托人的身份,使它特别起来——此外,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严密精确的推理,以及他办事的速度和方法都让我很有兴趣去研究。他的成功对我来说,已是司空见惯了,所以,我从没想过他可能会失败。

快到四点时,门开了,一个酒气冲天的马夫闪了进来,他满是络腮胡子的脸涨得通红,一身衣服破破烂烂。尽管我早已熟知福尔摩斯神奇的化装术,但还是在再三打量后,才确定是他。他向我点了个头后就到卧室去了。过了五分钟,他出来了,像平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风度翩翩,他把手插在口袋里,然后在壁炉前站直了,尽情地大笑起来。“哈哈哈,这是真的吗?!”他嚷着,突然呛住了,接着又大笑起来,一直笑到四肢无力地瘫倒在椅子上。“到底怎么了?”“太有意思了!你绝对猜不出我一上午干了些什么。或者忙出了什么结果。”“我猜不出来,我想你可能在观察安娜·阿德勒的住所和她的生活习惯吧。”“是这样,可结局却很不一样。我会告诉你全部经过的。今早八点多,我就装扮成一个失业的马车夫离开了这里。马车夫中间有种令人神往的同情心和默契。一旦你成了他们的一分子,你就能打听到你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就找到了普里奥尼大院。那是幢非常别致的两层楼的小别墅,后面有一个花园,前面就是马路,门上一把洽伯锁,右边是装修华丽、宽敞明亮的客厅,高大的窗户几乎落到地面。窗闩连小孩都能打开。除了能够得到过道窗户的马车房顶外,后面就没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了。我仔细察看了房子的四周,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接着,我沿着街道走,在靠近花园一侧的小巷里。我发现了一排马房。我帮那里的马车夫梳洗马匹,作为报酬,他们给了我两个便士,一杯鸡尾酒和两烟斗烟丝。并且告诉我很多关于阿德勒小姐的事情。此外,他们还给我讲了附近其他六七个人的事情,因为我不感兴趣,所以没认真听,可又不得不耐心听完。”“安娜·阿德勒的情况怎样?”我问。“啊,那一带的男人全被她的美丽迷倒了。在赛彭泰恩大街的马房,她是公认的世上最美的女人。她过着平静的生活:每天早上五点钟出去,到音乐会上演唱,晚上七点回家吃饭。除了去演唱,她平时很少出去。她只和一个男人来往,而且关系亲密。那个男人皮肤黝黑,长相英俊,有朝气。他每天至少来看她一次,一般是两次。他叫戈德弗雷·诺顿。你知道作为心腹车夫的好处吗?为他赶车,从赛彭泰恩大街送他回家,知道他很多事。听他们说完后,我又在普里奥尼大院附近徘徊,考虑下一步的行动方案。“这个戈德弗雷·诺顿很关键,他是一位律师,这有点麻烦。他们究竟什么关系?他为什么经常去看她。她是他的委托人、朋友还是情人?如果是委托人,那么相片有可能交给他了;如果是情人那相片就不会给他。这个问题要解决了,我才能决定是继续调查普里奥尼大院,还是调查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处。这是个马虎不得的问题,要不就会扩大我的调查范围。你对这些小事不耐烦了吗?如果你想了解清楚,我就必须把我碰到的难题告诉你。”“我在认真听着呢。”我说。“就在我为此琢磨的时候,正好有辆双轮马车进了普里奥尼大院,车上跳下位年轻绅士,皮肤黑黑的,鹰钩鼻子,小胡子,显然就是那位律师。他好像很急,一边大叫让车夫在门外等他,一边和给他开门的女仆擦身而过。好像到自己家一样。”“他在屋里呆了大概半个小时,通过客厅的窗户,我看见他在来回走动,非常激动地边说边挥舞手臂。但是,我没有看到那个女人。半个小时后,他出来了,看起来比刚才还要急,他上车时掏出金表看了看,急急地说:‘快、快点,先到摄政街格路士·汉基旅馆,再到艾奇维尔路的圣牧尼柯教堂。你要能在二十分钟内赶到,我付给你半个畿尼。’”“他们很快就不见了。我正在想该不该去跟踪的时候,小巷里又来了辆十分漂亮的小马车。马车夫的上衣纽扣只扣了一半,领带也歪了,马具上的金属箍头都从带扣中突了出来。车还没停稳呢,一个女人就从屋里跑了出来,一头钻进车厢。刹那间,我看到她了,她确实是绝色美女,她的美貌倾国倾城。”“‘约翰,去圣牧尼柯教堂!’她大声说,‘要是你在20分钟内赶到,我赏你半镑金币。’”“华生,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我正想追上去的时候,一辆出租马车恰巧经过。马车夫还在打量我的寒酸相呢。我没等他开口,就跳上了车。‘圣牧尼柯教堂,’我说,‘你要能在20分钟内赶到,我给你半镑金币。’当时是11点35,下面即将发生什么我心里很清楚。”“车跑得很快,我从来没坐过这么快的车,可那两辆马车还是比我先赶到教堂。当我赶到的时候,他们的车早就停那里了。拉车的马在大口大口地喘气。我付了车费,急急忙忙地跑进教堂。教堂里除了我跟踪的两个人,就只有穿白色法衣的牧师了。他们围在圣坛前。牧师好像在跟他们说着什么。我装作是偶尔到教堂的流浪汉。我正沿着旁边的通道向前走,圣坛前的三个人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戈德弗雷·诺顿先生急忙向我跑来。”“‘上帝保佑!’他大声喊道,‘你来得太好了,来,来吧!’”“‘来干什么?’”“‘老兄快来,只耽误你三分钟,要不,我们就不合法了。’”“他半拖半拽地把我拉上了圣坛。我还不明白自己站哪儿呢,就对他在我耳边的恳求作了答复。为我一无所知的事情作了证。说明白点,就是帮未婚女子安娜·阿德勒和单身汉戈德弗雷·诺顿结合在一起。所有这些事一眨眼就完成了。接下来是律师和那位女人对我表示感谢,而牧师则站在我对面冲我微笑。我弄糊涂了。我从未碰到过如此荒唐的事情。这就是我刚才哈哈大笑的原因,我一想起就好笑。他们想结婚,但又不合乎规矩,因为没有任何证人,牧师拒绝为他们证婚。幸好我来了,解了他们的围,要不新郎得到大街上去找证人。对了,新娘高兴得赏给我一镑金币,我想把它系在表链上,作个纪念。”“结局的确出乎我的意料,”我说,“那后来呢?”“唉,我觉得我的计划要失败了。他们看来可能会马上离开伦敦。所以,我必须采取迅速有效的行动。他们在教堂门口分开了,男的坐车回坦普尔,女的回到了她自己的住处。‘我五点钟还和平时一样去公园。’临走时,她对律师说。接着他们就朝不同的方向分头走了。我也离开那里另作打算。”“你想怎么办?”“几块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按响了电铃,“我忙得连饭都没吃,今晚会更忙,对了,华生,我需要你的配合。”“那太好了。”“你不怕违法吗?”“不怕。”“也不怕万一会被捕吗?”“为了一个崇高的目的,我不怕。”“对,这目的是崇高。”“一切都听你的了。”“我就知道你能帮我。”“你打算怎么办呢?”“等哈德森太太把饭端来我再跟你说。不过现在,”他一副很饿的样子,一边转向房东太太端来的简单食品,一边说,“时间不多了,我边吃边说吧。我们时间不多了,现在快五点了,我们必须在两小时内赶到行动地点。安娜小姐,不,是诺顿太太,七点钟回到家。我们必须在普里奥尼大院和她碰面。”“然后呢?”“这以后的事我来办。我已经准备好了怎样去应付将要发生的事,我先提醒你,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别插手,明白吗?”“难道我什么事都不用做吗?”“什么事也别做,可能会有一些麻烦,你千万别插手,我会被抬进屋子,可能在五分钟后,会有人把卧室的窗户打开,你守在窗子旁边就是了。”“好。”“你得盯着我,我会让你看见我的。”“好的。”“我一举起手——就像这样子——你就把我给你的东西扔进来,并且大喊‘着火了’,你记住了吗?”“记住了。”“那就好了,”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雪茄一样的一根卷筒,“这是烟火筒,管道工用的,两头有盖,可以自燃。你的任务就是用好这个东西。你喊‘着火了’后,肯定会有很多人来救火,你就趁乱跑到大街的那一头,我十分钟后会和你会合。你已经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我一直做个旁观者,紧挨窗户,盯着你,见到你举手就把烟火筒扔进去,然后大喊着火了,然后到街头去等你。”“对,就是这样。”“那你就等着瞧吧。”“好了,我得去扮演新的角色了。”

他进了卧室,没几分钟,中年牧师出来了,他头戴一顶宽檐黑礼帽,打着洁白领带,裤子宽松直挺,脸上堆满微笑、仁慈、和蔼可亲,只有著名的喜剧演员约翰·海尔才能装得那么像——福尔摩斯不仅仅是换衣服,他的神情、态度以及灵魂都发生了改变。他成为侦破专家后,舞台上就失去了一位出色的演员,而科学界也因此而少了一位科学家。

我们在6点15分离开了贝克街。到达赛彭泰恩大街时,差10分钟7点。天快黑了,街灯已经亮起来了。我们在普里奥尼大院外徘徊着。这所房子和福尔摩斯描述的一模一样,但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安静,相反,和安静的邻近的街区相比,它十分地热闹。街头拐弯处,一群衣衫褴褛的人在吸烟说笑,旁边有一个人用脚踏磨轮磨剪刀,两个警察在和保姆调情,还有几个年轻人,衣着时髦,叼着雪茄,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我们在房子前面徘徊时,福尔摩斯说:“你看,他们一结婚,事情就简单了。那张相片成了一柄双刃剑,我们的委托人怕它让公主看见,而安娜也怕相片被她丈夫看见。眼下的问题是,我们到哪里才能找到相片。”“是啊,到哪儿找呢?”“她肯定没带在身上,那张相片有六英寸长,女人的衣服里藏不了的,而且国王派人搜查过两次,她早就提防了,所以我想她不会随身带着的。”“那会在哪里呢?”“有两种可能,在银行或者在律师手上,可我又觉得,这又不大可能,因为女性天生就爱保密。她们喜欢亲自把东西藏起来。她们信任自己的守护能力,所以不会把相片交给别人保藏。但是,对一个很精明的女人,这就不一定了。“再说,别忘了,她这几天还想利用这张相片,所以,相片一定藏在她随手能拿到的地方,一定在她屋里。”“但房子已经搜了两次了。”“那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找。”“你知道怎么找?”“根本不用我找?”“那怎么回事?”“我要让她亲手指给我看。”“不可能。”“她肯定会的,我听见马车声了,是她的车,你要记住,一定要按我说的去做。”

正说着,马车车灯射出的灯光在街道拐角处出现了。一会儿,一辆漂亮的小马车向普里奥尼大院驶过来。马车还没停稳呢,不知从哪个角落冲出一个流浪汉,他想去开车门赚一两个赏钱,另一个有同样想法的流浪汉用肘把他挡开了,他们争吵起来,那两个警察支持其中的一个流浪汉,而磨剪刀的站在另一个流浪汉那边。

两边越吵越凶,突然,有人动手了。刚从车上下来的夫人被这群乱糟糟的人给包围了。那些人满脸通红地打起来了。福尔摩斯猛然冲进人群去保护那位夫人。可是,刚挤到她身边,福尔摩斯大叫一声,满脸是血地倒在地上,打架的人一看有人受伤了,一下子就拔腿溜掉了。这时,几个衣着整洁、看热闹的人靠了过来,照料受伤的福尔摩斯。安娜·阿德勒——我愿意这么称呼她——急忙跑上了台阶,在台阶顶端,她突然站住了,大厅的灯光勾勒出她美妙的身影,她回头望着街上。“那可怜的先生伤得重吗?”“他死了。”有几个人喊道。“不,他还有气!”又有个人大叫,“可是,恐怕还没送到医院,他就会断气。”“他是个勇敢的人,”一个女人说,“要没有他,那伙流氓早抢掉那位夫人的钱包和表了。他们是一伙的,非常粗暴野蛮的一伙。啊,他现在能呼吸了。”“不能让他躺在街上,夫人,我们把他抬到你家里去行吗?”“当然行。把他抬到客厅的沙发上吧,他会舒服点的。请跟我来吧。”

大家小心翼翼地把他抬进夫人家里,把他放到了客厅的沙发上,灯早就点亮了,窗帘没拉上,我紧挨窗户站着,看着事情的发展。我不知道当时福尔摩斯在想些什么。反正,我不能把福尔摩斯交给我的事丢开一边,那样太卑鄙了。我狠了狠心,从风衣里拿出烟火筒——我们并不想伤害她,我们只是阻止她去伤害别人而已。

福尔摩斯半躺在沙发上,奄奄一息。好像很需要空气的样子,一个女仆赶忙把窗户打开。就在这一刹那,我看见他举起了手。我一见到这个信号,立刻把烟火筒扔进客厅,并大声喊了起来:“着火了!”喊声刚落,所有看热闹的人——绅士、马夫和流浪汉们——都齐声高呼:“救火啊!”客厅里浓烟滚滚,并从打开着的窗户往外冒。我瞥见有一个身影在匆匆跑动。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福尔摩斯在安慰大家,说只是一场虚惊。我悄悄穿过慌乱的人群,朝街道拐角处走去,不到十分钟,福尔摩斯令我兴奋万分地出现了。他拉着我的胳膊,我们一起逃离了慌乱的现场。他一声不吭、急冲冲地走着,直到通往艾奇维尔路,他才开口。“华生,你干得真漂亮。”他说,“简直再好不过了,一切顺利。”“你拿到相片了吗?”“没有,但我知道它在哪儿。”“你怎么知道的?”“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她指给我看的。”“我还是不明白。”“事情并不神秘,”他笑着说,“很简单,你应该看出来了,街上的每个人都是我们的同党。他们是我雇来演刚才那出戏的。”“我看出来了。”“他们扭打起来的时候,我手里拿着一块湿润的红颜料。我冲进去,故意摔倒在地,然后把颜料捂在脸上,别人就以为出血了。这是我的老把戏。”“这个我也看出来了。”“接下来,他们把我抬进屋,她一定会让我进屋的,在那种情况下,她只有让我进屋才行。而且让我躺在客厅,这正是我想的。那张相片要没放在客厅里,那就在卧室,我想知道它到底在哪。我躺在沙发上,作出需要空气的样子,他们只好打开窗户,于是,你就可以下手了。”“这样做有什么用呢?”“太有用了。一个女人发现房子着火后,她就会抢救她认为最珍贵的东西。这是人的本能。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它了。在达林顿冒名顶替案中我用过;艾恩维斯城堡案中也用过。结过婚的女人首先抱出的是她的孩子;未婚女子会赶紧抓住首饰盒。我很清楚,在那屋子里,对于那位夫人来说,最珍贵的当然是那张相片。你那火警弄得太妙了,滚滚浓烟和人们慌乱的呼叫简直就是真的着火了一样。相片藏在右边门铃拉索上方一块嵌板的后面,那块嵌板是可以移动的。她马上冲到那里,并且抽出一半,我看见了。当我说这是一场虚惊后,她又把相片放了回去。她看了一眼喷烟器后,就跑了出去。此后,我就没看见她。我站了起来,找了个借口溜出来了。本来我想把相片偷出来的。但一个马车夫走了进来,他紧盯着我,我怕一着不慎全盘皆输,所以决定等一个好时机再动手。”“现在该怎么办呢?”我问。“我们的调查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明天我和国王到她家去拜访,你要想去的话,我们一起去。会有人把我们引进客厅等候夫人的。可等她出来的时候,我们已拿着相片走了。国王肯定会为能亲手拿回相片而备感高兴。”“我们什么时候去拜访呢?”“明早八点,那时她还没有起床,我们就有机会下手了。另外,我们得赶快行动。她结婚以后,生活习惯可能会有所改变,我马上给陛下发电报。”

发完电报,我们回到了贝克街。当福尔摩斯掏钥匙准备开门时,街上有个过路的人给他打招呼:“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晚安!”

大街上有好几个人,给他打招呼的,好像是一个穿长外套的瘦高个年轻人。“这声音有点熟悉,”福尔摩斯说,“可我记不起是谁。”

那天晚上,我是在贝克街过的夜。第二天早晨,我们正在吃早餐,波希米亚国王突然闯了进来。“你真的把相片拿回来了?”他抓住福尔摩斯的双肩,急切地大声嚷着。“还没有。”“但是,你有拿回的把握吗?”“有把握。”“那就走吧,我等不及了。”“我们得雇一辆马车。”“不用了,我的马车在外面等着呢!”“那太好了。”

我们下了楼,向普里奥尼大院赶去。“安娜·阿德勒结婚了。”福尔摩斯说。“结婚?!什么时候?”“昨天。”“跟谁?”“一个叫戈德弗雷·诺顿的律师。”“她不会爱他的。”“我倒希望她爱他。”“为什么?”“如果安娜爱他,陛下就不用担心有麻烦了。她爱她的丈夫就不会爱陛下了,不爱陛下,就不会干涉你的生活了。”“这也是,不过——唉,要是她的身份和我一样该有多好!那她将是一位了不起的王后。”国王说完这些,就陷入了沉思中。我们到赛彭泰恩大街了,他还是一言不发。

普里奥尼大院的大门开着,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仆在门前的台阶上站着。她不屑地看着我们从马车上下来。“请问谁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就是。”我的朋友吃惊地看着她说。“你果然来了。我主人告诉我说你今天会来拜访的,让我在这儿等着你,她一大早乘五点一刻的火车去查林克洛恩了。她要从那里去欧洲大陆。”“什么!”福尔摩斯被这个意外的消息吓了一大跳,“你是说她已经离开英国了吗?”“她再也不会回来了。”“那张相片呢?”国王绝望地说,“这下全完了!”“我去看一下。”福尔摩斯冲进客厅,我和国王也跟着跑了进去。屋里的家具凌乱不堪——拆散的架子,拉开的抽屉,显然女主人在出走前翻过一遍。福尔摩斯直奔门铃的拉绳处,猛然掀开一块能移动的板子,把手伸了进去,从里面掏出一张相片和一封信。相片是身穿晚装的安娜·阿德勒一个人的,信封上写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亲启。”

福尔摩斯一把把信拆开,我们三人围着看了起来,信是今天凌晨写的,信里这写样到: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您确实干得很漂亮。火警出现前我上了您的当。我一点都没怀疑您。可后来,当我发现我的秘密已经暴露之后,我就开始怀疑了。几个月前就有人提醒我要提防您。他们说国王要是雇侦探的话,那肯定是您,而且他们还把您的地址给了我。即使这样,您还是知道了我的秘密。即使当我产生怀疑时,我还是有点顾虑,我不相信那么一位上了年纪、和蔼可亲的牧师会有什么恶意。我想,您应该知道我是一个受过训练的女演员,我经常女扮男装。我让马车夫约翰去监视您,然后上楼,换上男装。正好您离开的时候,我下了楼。我一直跟您到您家门口,那时,我才证实我成了著名的福尔摩斯侦探的行动目标。我冒失地向你道了个晚安后,就去找我的丈夫去了。我们两个都认为被这么一位侦探盯着,最好的摆脱办法是逃走。因此,您到这里的时候房子是空的。说到那张相片,请您的委托人放心,我已经爱上一位比他好的人,而这个人也爱我。国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用担心他曾经伤害过的人会妨碍他。那张相片我会留着,这只不过是为了保护我自己。它是防护武器,以免他将来用什么手段来伤害我。我留给他一张我的相片,或许他愿意收藏。最后,谨向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致意。您诚挚的安娜·阿德勒“多了不起的女人——多了不起啊!”我们三人看完信后,国王喊了起来,“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她是个机智、果断的女人吗?我不是说过她可以成为一位了不起的王后吗?真可惜她的身份和我不一样!”“她确实和陛下不一样。”福尔摩斯冷冷地说,“我很遗憾没能把事情做得更漂亮些。”“不,亲爱的福尔摩斯,刚好相反,”国王说,“没有比这更漂亮的结局了,她会说话算数的,那张相片现在就像烧掉一样没事了。”“陛下这么说,我很高兴。”“我非常感谢你,请告诉我,我该怎样酬谢你,这只戒指……”他从手指上取下一枚蛇形翡翠戒指递给福尔摩斯。“陛下,我想有一件东西比这更珍贵。”福尔摩斯说。“你说吧,我给你。”“这张相片。”

国王听后吃了一惊。“安娜的相片。”他说,“如果你真想要,当然可以。”“那就谢谢您了,陛下,这件事全都了结了,我谨向您告辞。”福尔摩斯给国王鞠了一躬,对国王伸过来的手理都不理。转身就和我走了。

这就是波希米亚受到一桩丑闻的威胁,而福尔摩斯的计划被一个女人挫败的全部经过。福尔摩斯以前老是对女人的才智嗤之以鼻,此后,他再也没有嘲笑过女人了。当他提到安娜·阿德勒或那张相片时,总是尊敬地称她为“那位女士”。

第二章 案情解剖

胸上的刀伤

昨天夜里,广州城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个赌棍,惨死在自己的家里。

案子报到施公那里,他因为另有公事缠身,便派周、吴两个缉捕先去查看现场。

死者家本是中等人家,却被那赌棍输得精光,连老婆也押给了别人,只有老母亲跟他一起活受罪。

周、吴两个缉捕来到现场,首先检查死者的身体,发现死者的致命伤在右边肋骨上,刀口有一寸长。从现场的情况判断,死者生前跟凶手搏斗过。

周缉捕问在身旁落泪的死者的老母:“你夜里没听到什么声音吗?”“没有。我的耳朵有些聋。”“你儿子近来一直在家里吗?”“他怎么会一直在家里呢!”老母亲伤心地说,“他有好几天没回家啦。昨天半夜回来,乐得合不拢嘴,说赢了很多钱,能把媳妇赎回来了。我把他臭骂了一顿,他就没趣地上床睡了。不曾想今天一早却见他……哎,真作孽哪!我的命怎么这样苦呢!”吴缉捕问道:“他赢的钱呢?”“钱?”老母亲这才想到钱,“是啊,钱呢?”

两个缉捕帮助老母亲,把屋里翻了个底朝天,哪还有什么钱!这就是说,这是一起谋财杀人案。

那么谁是凶手呢?

两个缉捕同时都想到了死者的赌友。周缉捕补充一句:“当然也不排除从哪个从赌徒口里得知死者赢了钱的人。”

吴缉捕点头说:“正是。”

于是,他俩决定先找到死者的赌友,逐个查问。

当夜同死者赌博的是姓冯、姓陈,姓褚的三个人,还有姓卫和姓苗的两个人看热闹。姓苗的就是赢了死者妻子的人。他来迟了,只好在一旁看热闹。

苗某是最值得怀疑的。据其他几个赌徒说,死者曾拿钱向他赎老婆,他横竖不肯,两个人差一点打了起来。很可能是他怕赢来的老婆被赎回去,便下了毒手。

然而,苗某除了对凶杀案表示惊讶外,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周、吴两个缉捕真想揍苗某一顿。但是,当他俩想到施大人平时对待审问对象的态度时,气便消了一半。施大人很少动刑,他总是以理服人。两个缉捕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也没什么理由把人抓起来,就决定放了苗某,继续进行探察。

两天过去了,一点收获也没有。可这时,施公偏偏有急事外出了,两个缉捕着急起来。周缉捕说:“施大人在就好啦。”

吴缉捕也说:“就是。怎么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他就外出了呢!”

施公到任才一年左右,就破了许多案子。其中有些案子,以前拖了好几年,谁都认为是死案,可到了他手里就破了。因此,广州城里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不佩服他的。

现在,两个缉捕查不下去了,就不住地朝施公的府上跑,盼他早点回来。

正在这个时候,那个苗某投案自首来了。

苗某说,他是担心死者向他讨老婆,就对他下毒手。死者那白花花的银子又让他眼红。所以,他当夜就去行凶。

吴缉捕听了气得拳头捏得格格响。他怒吼道:“你上次为什么不说?”

周缉捕比较冷静,记起施公教他们重证据的道理,就问道:“你是用什么杀人的?”“是、是用大刀。”“大刀在哪里?”“在家里。”“走,陪我们取来。”

于是,两个缉捕一前一后,押着苗某取大刀去了。

在苗某家里,果然有一把大刀,足有一尺多长,锃光瓦亮,刀锋犀利,吹毛即断。现在获取了杀人凶器,两个缉捕又想到被盗的钱,问道:“钱呢?”

苗某从柜子里取出钱来。

现在,人赃俱在,两个缉捕心里才踏实,把苗某打入死牢。

过了两天,听说施公回来了,他俩便马上去报告。

施公听过后,叫把凶器拿来看。他看完凶器后,微笑着问道:“你们说死者的伤口只有一寸长?”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是的。”“你们错了,这不是杀人凶器!”“啊?”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闹不清施公怎么会这样判断。

施公解释说:“凶手在行凶时,必然万分紧张,会用尽力气的。你们想想看,一把一尺多长的利刀,怎么只刺了一寸长的伤口呢?”

两个人恍然大悟。

吴缉捕怒道:“该死的狡徒,我叫他交出真正的凶器来!”“且慢,你们把他带来,让我看看。”

两个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是大人说要看,就抓来给他看。于是把苗某押了过来。

施公命苗某道:“你给我用左手写几个字。”

苗某说:“我不会用左手写字。”“你写写看。”

苗某握起毛笔,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像。

这时施公厉声说道:“姓苗的,你好大胆,竟敢蒙骗本官!你根本不是真正的凶手!”

苗某却说:“大人,我正是凶手,罪该万死!”

两个缉捕更加糊涂,今天施公是怎么了呢?苗某用左手写几个字,就断定苗某不是真正的凶手,奇怪!奇怪极了!

施公冷笑着说:“好好好,你愿意当替死鬼,那就到死牢里去吧!”

他命两人把苗某重新关进死牢里。等两个人回来,他关照说:“你们把那几个赌徒传来。”

不久他俩就把几个人传来了。

施公笑着说:“本官请你们吃顿便饭,借机会向你们了解一下那个受害人的情况。”

不一会儿,饭菜就上来了。施公边吃边东拉西扯,不入正题。两个缉捕不由得发了急,提醒道:“大人,你不是请他们谈案子的事吗?”

施公放下碗筷说:“真正的凶手已经找到,还谈什么案子呀?”“什么?”“你把那个用左手使筷子的给我拿下!”

两个人二话不说立马扑上去就把左撇子冯某扭住。

冯某大叫冤枉,施公不由分说地把他关进死牢,又叫两人去冯某家里搜查,掘地三尺,果然发现了有血腥味的凶器。

原来冯某对苗某有救命之恩。苗某一直管冯某叫再生父母,因为听说冯某有被抓起来杀头的危险,他便甘愿当替死鬼了。

事后,两个缉捕不解地去向施公请教,施公说:“你们办事还是缺少‘仔细’两字。认真一想就会发现问题:从死者右肋的伤口看,罪犯肯定是个左撇子。”说完,他让周缉捕摆个姿势,叫吴缉捕用手试试,果然不错。

两个人心服口服地说:“施公,你又使我们聪明一些了。”

施公“呵呵”地笑了起来。

谁杀了敲诈者

电视演员浅井美代子坐在梳妆台前化妆。这时电话响了,她伸手抓起听筒。“把钱凑齐了吗?”一听到那男人低沉阴冷的声音,美代子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准,准备好了。”“那么,今天就成交吧。”“在什么地方?”“车站附近的光丘公寓508室。”“几点钟去?”“下午1点左右……”

对方冷笑着放下电话。

听筒里传来一阵忙音,美代子放下电话,愣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下定决心,从梳妆台的小抽屉里取出一个小小的密封胶囊。

美代子将密封胶囊紧紧地握在手里,这是几天前住在开药店的姐姐家时,偷偷从剧毒柜里拿出来的氰酸钾。

美代子两年前被电视台的导演诱惑而怀了孕,后来作了人工流产。刚才那个男人不知通过什么手段从医院里搞到了那份病历,以此来恐吓她。可是怎么想办法让他喝下去呢?

电话铃声响时,职业高尔夫球手友田孝一郎正在厕所里。他赶紧从厕所里跑出来,连手也没顾上洗就拿起听筒。“那笔钱准备好了吗?”听到那男人的声音,友田紧张得全身僵硬。“好了。”“那么,今天就交来易吧!”“在哪儿?”“光丘公寓,508室。”“几点钟?”“下午2点左右,欢迎你光临。”对方发出令人讨厌的笑声,挂断了电话。

友田孝一郎“咣”地一下,气呼呼地将听筒扣在机座上,思索了一阵子,他下定了决心,从桌子抽屉里取出一个小小的药瓶。

他想:“这类敲诈,他是不会一次就善罢甘休的,莫不如用这毒药送他回老家。可怎么找机会让他喝下去呢?”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小瓶子里的毒药。

这是他昨天晚上到朋友的镀金工厂,偷偷从剧毒药品柜里搞到的氰酸钾,瓶口用透明胶纸密封着。

友田孝一郎在一次酒宴后撞了一个回家的妇女。因天黑没被人看见,于是,友田开足马力驾车逃跑了。可是,那个男人不知在什么地方拍下了当时的情景,于是拿出照片来威胁他。

电话铃声响时,抒情歌手加藤真由美正在厨房做早点。“那笔钱凑齐了吗?”听到那男人的声音,真由美浑身不寒而栗。“嗯,嗯……”“那么!今天赶紧交来!”“什么地方?”“到光丘公寓508室来。”“这,我原定外出兜风的………“嗯?你觉得兜风和我们之间的交易哪个重要?反正今天下午1点至3点之间你要来一趟,什么时候都可以,我等着。”对方威胁着挂断了电话。

真由美紧紧握着话筒,她犹豫了一阵子,心一横,从衣柜抽屉里拿出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纸包,里面包着有半汤勺那么多的氰酸钾。

这是两年前,写诗的堂兄自杀时用剩下的部分毒药。真由美很崇拜堂兄,打算以后伤感时效仿堂兄,才偷偷收藏起来的。

她想:“如能要回那份复印件,我就下决心毒死他,以后他也就不会再来敲诈我了。可是,我有这个胆量吗……”

她懊悔高中时代的那次偷窃行为。暑假里在超市买东西时,一时鬼迷心窍偷了香水和服饰品被发现受到收容。当时被警察审问的报告记录,不知怎么被恐吓者搞到了手,拿复制件来敲诈她。

第二天(8月5日)的早刊报纸上刊登了以下一条消息。

××区××街光丘公寓508室发现了新闻记者渡边弘一(38岁)的尸体。

发现者是该房间的主人上坂正浩。三天前他外出旅行时把房间借给死者。

死因是氰酸钾中毒,死亡时间是下午1点至3点之间。桌子上放着装着果汁的玻璃杯,果汁里掺了毒。房间里虽然开着空调,可窗户却开着,室内有被乱翻的迹象。警方断定是他杀,已开始立案调查。

另外,当天下午1点至2点半期间,这家公寓一带停电,是一卡车司机疲劳驾驶撞断电线杆导致断电。

浅井美代子看了这条报道后心想:“我从那里出来时,正赶上电梯下到一楼就停电了。如果再慢一点,可能就被关在电梯里,真走运啊。总算除去一个麻烦,真痛快。今晚去哪玩呀?”

友田孝一郎也看了这条报道。“哼!该死。真痛快。不过我是从楼梯下来的。在楼梯上碰上了两个家庭主妇。还好,我戴着墨镜,不必担心被认出来。那间房子竟不是那家伙自己的住处。”

加藤真由美反复看了好几遍报道。“路旁停了两辆巡逻车,我想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卡车事故造成停电的。白天停电反倒帮了大忙。如果夜里停电那就糟了。我进那家公寓时,那些好奇的人们总盯着瞧我。多亏我戴了假发套,又戴了太阳镜,不必担心人们会认出我的脸。可万一警察来问我,我又该怎样回答呢……咳,不要紧,反正他们也拿不出我去过那房间的证据……不管怎么说,那个家伙死了,没机会伤害我的声誉了。”

可是没想几天后,警察分别找到这三个人,因为警察在死者自己的家中找到勒索他们用的复印件和照片底片。

在搜查房间时,警方找到了氰酸钾。三个人承认受到敲诈,并试图毒死敲诈者。但没有人承认毒死了渡边弘一。

但刑警最终逮捕了友田孝一郎。

理由很简单,因为停电,房里变得很热。所以,被害人打开窗户通风。因此,渡边弘一是死在停电期间,那么杀死渡边弘一的只可能是友田孝一郎和加藤真由美。但是真由美的氰酸钾是用纸包存放了两年,失去了毒性,所以杀害渡边弘一的只有友田孝一郎。

子弹从下方飞来

一天晚上,秘密谍报员吉姆刚一入睡就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了。电话是同事马克打来的。“艾丽小姐好像出了什么事。今天夜里约好在老地方会面的,可她一直没有来。”“给她住的公寓打过电话了吗?”“是的。因不放心打了多次,就是没人接,她会不会被人……”马克话语里透着不安。“好吧,咱们去看看。你现在在哪儿?”“在街心公园的公用电话亭。”“你在那等着我,我开车去。”

吉姆放下电话迅速穿好衣服便出了门。

艾丽小姐是Q国大使漂亮的女秘书,实际上是吉姆和马克的同事,她刚将大使馆的秘密文件用微缩像机拍摄下来,打算将底片交给他们。和她接头的就是马克。

马克正在公园的电话亭旁边等着,吉姆让他上了车直奔艾丽小姐的公寓。

艾丽的房间是六屋八室。他们按了门铃不见回应,便拧了拧门把手。门并没上锁,但里面却挂着链锁。“如果挂着链锁,说明她就在室内。”马克说。“去车子里把钳子拿来。”

吉姆用马克取来的铁钳剪断了链子进了房间。

室内很暗,他打开电灯寻找艾丽,发现卧室内她仰面倒在地上已经死了。身穿牛仔裤和半袖羊毛衫,而羊毛衫的下襟却翻卷了上来,露出了很性感的漂亮肚脐。羊毛衫里面什么也没穿,一个小十字架的饰品从羊毛衫的领口处露出来,她嘴里含着小小的十字架死去了。左胸乳房处中了一枪,当即死亡。“死了五六个小时了。”吉姆说。“那么,遭枪击是下午4点至5点这段时间里。难怪室内没开灯,那个时间天还亮着。罪犯肯定是从对面的饭店开的枪。”马克指着窗户对面的饭店说。卧室的窗户正好开着,窗帘也左右拉开着。窗外是有铁栏杆的凉台,正对面是幢高层饭店,离窗户这儿有100米的距离。“不过,真怪呀。她为什么含着十字架,又露着肚皮去死呢?”吉姆不理解。“是在脱毛衣的一刹那被击中的,就是这样脱的。”马克做着示范说。“你看这里有弹痕……”

吉姆发现对着窗户的墙壁上镶嵌着一颗弹头,是穿透艾丽胸部的那颗子弹,高度和腰部差不多。“马克,你和她的身高相似,你站到她倒下的地方去,我测一下弹道的角度。”

吉姆让马克拉着卷尺的另一端,站到尸体的位置上,并将墙壁的弹痕和马克的胸部用卷尺拉成一条直线,目侧了仰角,说道:“从这个角度看,好像是从那座饭店的8楼房间里射击的。”“去那个饭店查查看吧。”马克建议道。“现在去也晚了,凶手早就离开了饭店。马克,是谁暗杀了她,你心里有数吗?”“有两个人。就是这两个家伙。”马克拿出两张照片给他看。

一个是叫科连的间谍,另一个是叫罗西的间谍。两人枪法都不错。“而且他们两个人经常从她手中得到虚假情报,所以恨透了她。”“好吧,我拿着这两张照片去对面饭店找找看,你留在这里。”吉姆留下马克,一个人出去了。

在饭店服务台,吉姆亮出了假造的警察证件。“这张照片的男人是住在8楼吗?”他先拿出科连的照片问道。“不,这个人是住5楼的508室。”服务台的服务员看了一眼照片后回答说。“什么?在5楼……那么,这个家伙呢?”接着他又拿出罗西的照片给他看。“这个人住在8楼的808室。”“他们还在房间里吗?”“不。这两个人于昨天晚上都退房了。”“一起走的吗?”“不,是分别走的。”“带着什么行李了吗?”“两个人都拿着一个同样的装高尔夫球杆的包。”

看来他们的高尔夫球杆的包里一定藏着来福枪,是带消音器和瞄准器的那种。“如果两个房间都空着,请让我去看看。”

服务员真以为吉姆是个警察,便把两把房间的钥匙递给他。吉姆拒绝服务员带路,直接乘电梯上了8楼。进了808室,打开窗户稍稍往对面的下方望去,艾丽的房间清晰可见。吉姆从兜里掏出小型望远镜望着那边,马克也看到了这边,摆了摆手。

吉姆用房间的电话打给马克。“马克,从这个房间看你那儿很清楚。”并将刚才在服务台问到的情况也告诉了他。马克知道了两个暗杀者住到同一个饭店,感到很吃惊。“那么,凶手是罗西吧。如果在他的房间开枪,弹道的角度也是完全一致的。留下了什么射击的证据没有?”“我马上找找看。”

吉姆查后没发现任何痕迹。房间已经被服务员打扫得干干净净,又因开着空调,没有任何硝烟的气味。“我顺便去查查5楼的房间。”他离开808室乘电梯到了五楼。

508室正好在808室的下面,从窗户用望远镜看去,这里正对着艾丽的卧室,角度偏上……完全可以看到卧室的阳台,就连现在站在尸体位置上的马克从头到脚都看得清清楚楚。“从这里瞄准也是可以射击的。科连也可能是凶手。”吉姆用电话跟马克说。“不过,枪口不朝上射不到。”“当然,但从这瞄准射击也是可以在墙壁上留下弹痕的。”“那个房间有开枪的痕迹吗?”“没有。这里也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么,凶手仍是8楼的罗西喽。正像刚才咱们测量的,子弹是从上面飞进来的。”“也只能是那样认为了……不!稍等等。我已经弄清楚谁是凶手了。”吉姆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第六感觉。“什么?是真的吗?”“不会错的,我有足够的证据。”“什么证据?”马克吃惊地反问道。“就是艾丽的尸体。总之,详情我过几天再告诉你。”吉姆说完便挂上了电话。

几天后,吉姆找到了科连家,当吉姆闯进科连的家时,科连正在看电视。吉姆举起手枪指着科连,狠狠地说道:“科连,是你杀了艾丽,我要为她报仇。”“嘿,等等。”科连脸色发白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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