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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08: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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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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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相拥

爱相拥试读:

简介

在人生的岁月中,或多或少,幻得幻失;都曾经有过动人的爱情经历,有的最终修成正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去了;有的缠绵悱恻,开头与结尾未必遥相辉映。有一句话很精典,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只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当情感的文思触动了心弦,从网络结缘的他和她的故事,似乎已渐渐呈现在眼前。拥有未必天长地久,失去却是曾经拥有!人,必须学会体会,懂得珍惜。如果在看此篇时你还不觉悟,就不要在满目山河空念远;如果你已经懂得感受,那么就好好珍惜眼前人。人生没有太多的情感可以错过和伤害,惜缘吧!

祈祷着那一天会早些到来

柔柔的拥你入怀

那一天我将让你快乐开怀

那天我的烦恼忧愁都不在

陪你看蓝天大海

看晨雾散开你就是我一生中最爱

终于,我们相拥了

是那么的自然和谐

能感觉到你的温度

感觉到你发际边的桂花香

是那么温馨那么好闻的味道

我的心被你融化

在心中思念着你的笑容

第一章

深蓝爱情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

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的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的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办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铺见面。她总是很准时的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脏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她好喜欢那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

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细心的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

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的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轻轻舔拭着它们的身躯。

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讯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的这样快。但是时间是最作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

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错过你

夜色迷离,霓虹妖冶。

我斜靠在小巷的槐树下,点燃一支烟,夹在纤细的手指里,装模作样地把烟雾吐在路灯黄色的光晕里。我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我想与他谈恋爱的人。

终于望见远处走过来的人影,我心里有些紧张,掐灭手里的烟,袅袅婷婷地迎了过去。我特意穿了一件紫色暗花紧身裙,领口很低,露出一片水莹的白,我预感他定是喜欢这样的女子。我眼睛轻佻,嘴角上扬,风情万种地挡在他的面前。

我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个男子眉眼的时候,他就突然一头扎进我的怀里,我闻到了熏人的酒气,接下来,便有温热而腥臭的液体,顺着我的领口粘稠地流进我的胸部,他吐了,实实在在地吐了我一身。就这样,我在灯火暧昧的小巷里与一个我满载崇拜想要同他恋爱的男子相遇了,我曾设想过无数相遇的场景,却做梦也没想到是这么恶心的相遇。

他就这样粘在我身上不肯起来,我从他身上摸到钥匙,费劲力气地把他拖进他的卧室。然后,我在他家的浴室清理那些恶心的污渍。当我清理干净时,他已熟睡。我细细地打量着他,细长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微翘的嘴唇。嗯,长的还不错。我忍不住伸出手触摸他的脸颊,暧昧的气息就在空气中缓缓流动。莫言,我终于找到了你。

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以文字为生。莫言与我同为一家杂志社写稿。我喜爱他的文字,他写的爱情故事总是缠绵悱恻,爱得满身伤痕,伤得刻骨铭心。他的那些句子那些情节,像蔓藤一样紧紧缠住了我的心,让我心疼的无法呼吸。他的文字是毒药,我中了毒,无法自拔。虽然莫言总是以女人的角度来写文章,可是我预感他一定是个男人。他该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啊!我是那么迫切地想要了解他,想要走近他,想要爱他。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他,我要和这个男人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折腾了一夜,我躺在莫言的身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我睁开眼睛时,已是清晨。莫言的脸活生生的趴在我面前,他的眼眸漆黑深邃,长长的睫毛一扇一扇的,真是好看。我正欲开口说话,莫言的手指就按住我的嘴唇,“嘘,什么都不要说。”接着,他的唇就堵了上来,我在这个男人性感的索取中,激情地颤抖着,这个吻那么绵长,那么甜蜜,仿佛我们都已彼此等待了一千年,命中注定的美好。

莫言成为了我的爱人,我们开始美好的爱恋。虽然我一直迷惑,莫言怎么会那么容易地迷恋上我呢,但是我被突然而至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失去了思考一切的能力。我们之间是如此的默契,毋须太多的言语,他神奇的知道我的一切嗜好,并乐此不彼的给我满满的惊喜。他知道我写文时喜欢喝Cappuccino,他知道我喜欢吃秦家坊的面食,他知道我喜欢穿伊维妮的裙子……总之,他给了我最完美的爱,满足了我对男人和爱情的所有幻想。

每个夜晚,我们都会亲吻缠绵相拥入眠。莫言会紧紧地抱着我,无可抑制的欲望让他颤抖地喘息着,但是他却不肯占有我。他说,锦素,我爱你,我一定会娶你,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感动地泪水盈盈,当初我费尽心思地找到他,谁曾想,莫言却在一开始就爱上了我,给了我足以依靠一辈子的爱。我总是不敢相信我会如此好运,他的爱,于我,仿佛一场春梦,一个传奇。

与莫言在一起,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爱情的滋润,让我的文章越写越好,发表率直线上升,而莫言反而日益安静下来,不见他再写故事。他说,他有了我,就不需要再从华丽的故事里寻找安慰和温暖。我央求他为我写一篇文字,我想知道他在热恋中会写出怎样的文字。

盛夏酷暑,天气热的要命,莫言去为我买爱吃的冰花。我懒懒地躺在床上,构思我新小说的结局,设想了几种结局总不尽如意。突然灵光一闪,一个完美的结局跃入脑海,我连忙爬起来,打开莫言的电脑,莫言的QQ自动登录,下面的小喇叭不停地闪烁,我好奇地点开:草稿已发到你的邮箱里,你整理一下发表吧,太久不写文字,她会怀疑的。

一种不详的预感让我极度恐慌,我紧张地打开邮件,是一篇已完成的草稿,如此熟悉的文字啊。我努力地理清自己的思路,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天天呵护我爱我陪伴我的莫言,竟然是假的。我的大脑仿佛瞬间空白,往日的疑惑都呈现在眼前,为什么这个莫言一开始就轻易接受我?为什么他知道我的一切喜好?为什么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写过文字?被愚弄的感觉让我几乎眩晕,心里有支离破碎的声音。“锦素,你的冰花来了!”莫言打开房门,快乐地喊我。下一刻,他看见我坐在他的电脑前,我的脸上写满了疑惑和愤怒。他瞬间明白了一切,他默默地坐在床边,良久没有说话,空气也仿佛凝固一般,冰花以极快地速度融化着,就如同我渐渐冷却的心。“请给我一个解释!”我打破了静寂。

他走过来,用力地抱着我,有温热的液体流进我的脖子里,烫在心上。“对不起,对不起,我就知道,这一天终会来的。可是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我叫陈尘,莫言是我的朋友,我们同时爱上了你。”“我要见他,我要见真正的莫言。”我冷冷地推开他。

一处古典而干净的住宅,庭院里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香味道,一棵葱郁的香樟树下,端坐着一个肌肤白皙的男人。看见我们进来,他微微一愣,然后招手让我们坐下。我看着对面陌生的男人,心里涌起丝丝柔情,他就是我日思夜想的莫言啊!就是他,和我梦想中的一模一样。莫言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他站起来给我沏了一杯清茶。我低头泯了一口,极力掩饰内心的惴惴不安,我不确定面前的莫言是怎样的心态。

这时,陈尘对我说道:“是的,他是真正的莫言,我们是笔友,也是最亲密的朋友。我们都欣赏你的文字,并且通过文字喜欢上了你。早在一年前,我们就开始注意你了,我们找到了你的住处,细心观察你的一切,所以我们才会知道你的一切喜好。尤其是莫言,他爱你很深,但是他不能开口说话,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语言能力,是一个哑巴,他认为他没有资格去爱你。当我们发现你同样也喜欢莫言的文字,并开始寻找他时,莫言既兴奋又痛苦,他兴奋的是你也同样爱上了他,他痛苦的是害怕你知道真相,会打碎你心中对莫言的美好幻想。于是,他让我以他的身份与你相遇,并让我好好地爱你,给你所有的幸福。”

陈尘的一番话让我泪流满面。原来啊,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莫言的文字为什么总是充满蚀骨的忧伤。当我和陈尘花前月下谈情说爱时,莫言是怎样独自咀嚼痛苦和寂寞啊。我慢慢地来到他身边,深深地凝视他的双眸,他是那样的完美,就算不说一句话也能散发出只属于他的独特魅力,他身上散发着清凉薄荷的芳香,让我好生熟悉,仿佛他一直在我身边。是的,他的确一直在我身边,只是我没有觉察。

莫言躲闪着我灼人的目光,低下头,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写道:文字和一个人不能等同,你可以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他的文字,却不能因为爱文字而爱上一个人,现实和幻想会有天壤之别。这些天,你与陈尘在一起不快乐?不幸福吗?我把那张白纸紧紧地攥在手里,坚决地告诉他:“不,我爱的是你,我爱的是真正的莫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和莫言一直僵持着,我不想再耽误下去了,心念一定,我便伸出一双纤细的手捧起了他棱角分明的脸颊,闭上双眼轻轻地吻住了他的唇瓣,我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我脸上浮出一丝笑意。

回过头我对陈尘说,“谢谢你,谢谢你带给我那些快乐的日子,假如我不知道真相,也许我会一直与你爱下去,但是现在我找到了莫言,对不去,我爱的是他,请你原谅。”

陈尘苦笑了一下:“看来你终是不属于我的,莫言,我把锦素归还给你,她一直是你的。祝你们幸福。”

我轻轻地握住莫言的手,他冰凉的指尖在我的温暖下逐渐升温。

我想,我终究没有错过花期。因为我找到了我的爱人——莫言。

遥望爱情

音乐低沉的咖啡馆里,程谦坐在我对面,轻搅着杯中的咖啡,忽然抬头问我:“现在的你,可好?”“挺好,就是落魄如昔。”我看着他,笑出一个心知肚明的答案。程谦也笑:“你还是没变,那样爱开玩笑啊。”

这就是程谦,我说什么他都觉得我是在和他开玩笑。五年前,我告诉他我爱他,他说沫沫别开玩笑了,三年前我说我要离开深圳,他还是说沫沫别开玩笑了,再后来我跟他说我要和邱阳结婚了,他依然觉得我是在开玩笑。“是的,我还是这样爱开玩笑。你呢?”我欠了欠身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喝一口咖啡,撩一下长发,“是不是也如从前那般,固执倔强,不轻易相信别人!”程谦,既然你觉得我说的话都是玩笑,那么我就借着玩笑的名义刻薄地说你一次。

程谦看着我,试图从我的表情里找到些许的痛楚或者欢愉,盯得久了,眼睛蒙上晶莹的亮,眨一下便可以泪水汪汪。就在我要产生惭愧情绪的时候,他突然说话:沫沫,我要结婚了,这个月底。

我还是那样坐着,微笑,然后对他说恭喜祝福的话。换作以前,五年以前,如果程谦对我说他爱上谁了或者要和谁相守一辈子的话,我一定心疼成伤,一定难过地彻夜不眠,因为那时我爱程谦,爱得隐忍而卑微。可是现在不同了,他说什么都伤害不到我了,他爱谁娶谁都不再与我相干,因为我不再爱他了。

夜晚十一点,我和程谦从电影院出来,他随手点了一支烟,狠狠吸了几口,然后又看着我笑了笑:“再见了,沫沫。”表情落寞,语气凄凉。“再见,程谦!”我跟他礼貌而客气地握了握手,之后微笑着转身离开。是的,再见了,程谦,再见了,我爱你的那些旧时光。

15年前,6岁的我跟着妈妈搬进了那间四合院,住在那里的孩子都欺负我,他们揪我的辫子,拿小石子砸我,围在我身边起哄:夏小沫是没人要的野孩子!夏小沫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

幼小的我只能在他们尖锐的叫喊声里无助地哭泣,绝望又满怀悲伤。是程谦,小小的程谦,适时地出现,挡在那群孩子面前,喝退了他们,对我伸出了希望的手。当时的他,在我的眼里,就是英雄,是救命的稻草,所以后来的后来,我义无返顾地做了他的小跟班,并且奋不顾身地爱上他,一跟十几年,一爱小半生。

小学五年级,跟着程谦,认识了邱阳,隔壁班的班长,比程谦大一岁。两人为了争夺乒乓球台扭成了一团,邱阳那时就比程谦高,体重上占了优势,没一会就把程谦压在了身下。倔强的程谦像一头暴躁的小狮子,一边面红耳赤地挣扎,一边朝站在一旁慌乱无措的我喊,沫沫,打这小子,沫沫,打他!我便拿起身旁的乒乓球拍在邱阳的背上轻轻拍了一下。邱阳回过头来,看我几眼,说夏小沫你干吗打我啊?我说那你别打程谦了好吗?场面似乎静了那么几秒,然后邱阳从程谦身上下来,程谦翻身坐起拍了拍身上的土,拎起丢在一旁的书包说,走,沫沫,回家!

那以后我们三人正式认识,开始半生的莫名纠缠。

程谦的妈妈知道我回来,便叫我过去吃饭。在这个城市念大学的时候,我经常去程谦家蹭饭,那个时候,程谦总会等在我宿舍楼下,仰着头扯着嗓子喊:沫沫,我妈叫你去我家吃饭呐!引得整个楼层的人都引颈观望,虽然不好意思,但我的心里依然甜蜜,那是一种隐藏着不能说的小幸福,无关其它,只与风月有染。

晚上买了礼物便过去了,是程叔叔开的门,见了我,一脸的惊喜,说,哎,沫沫,快进来,快进来!程妈妈从厨房出来,温柔地笑着抱了抱我,沫沫,你终于回来了!她这样一说,倒让我鼻子开始发酸,前尘旧事忽然就从记忆里涌了出来。记得小时候,每次去程谦家,程妈妈都会微笑着抱我,哎哟,小沫沫,你回来了!语气温柔温暖,让人备感亲切!

程谦还没有下班,我就帮着程妈妈在厨房忙碌。她轻声跟我聊着家常,忽然话语暗淡下来,她说,沫沫,差一点你就是我的儿媳,差一点我们就是一家人。唉!都怪程谦,当时那么固执,那么不懂事,错过了你!程妈妈说这些话时,言辞间尽是展露无疑的遗憾,我只有低着头,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安好样子,微笑如花。

初中的时候,程谦便开始了他的恋爱里程。他说,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他说,他一早便看穿爱情。很长一段时间,他喜欢抱着篮球坐在操场边,对着我和邱阳,说他的爱情理想,说她喜欢的女孩,永远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可是最后,他还是会偷偷跑来找我,让我帮忙给他钟情的女孩传情书。

邱阳对程谦的做法不置可否,他说,沫沫,为他人做嫁衣的滋味好受吗?你何必总是为难自己!我深深看他,叹气,原来他才是真正早熟的人。

后来到了高中,我们三个还是同一所学校。程谦继续沉溺于恋爱,常让我和邱阳给他出主意想对策。邱阳说,你喜欢哪个女孩自己直接跟她说就好,何必总麻烦沫沫。程谦便用不屑的表情瞅邱阳,你谈过恋爱吗?谈过你就知道,爱一个人,是多么难说出口!邱阳摇头,程谦,其实你一点不懂爱情!

然后,他们便很少说话。

程谦要陪女朋友,邱阳便陪着我,和我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泡图书馆。有天晚自习后,邱阳送我回家,在灯光昏黄的巷子口,他拉住了我的手,看我的目光深邃悠远。我对着他微笑,邱阳,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程谦,我别无选择。

邱阳并没有因此放开我的手,他始终那样看着我,直到我眼里溢出泪来。

是的,沫沫。他说,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你,我别无选择。

那夜的月色很薄凉,露气也重,邱阳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长长的睫毛上沾满了露珠。

程妈妈做了许多我爱吃的菜,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依然记得我的喜好,这让我打心底里感动。八点多,程谦回来,带着他现在的女朋友,未来的妻子。两人看见我,都有些许的诧异。我接过程谦手里的包,跟他旁边的女子微笑握手,你好,我是夏小沫。她伸出手来,还我一个贤妻良母的笑,你好,小沫,我是雅歌。温柔恬美的话语,让我几乎可以预见她在两三年后,抱着孩子,挽着程谦的手臂,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

饭桌上,程妈妈不住地给我夹菜,问我现在的生活好不好,工作顺利不顺利。

我想了想,说“都挺好的,还有,我也快结婚了,婚礼定在十月。”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大家都看着我,半天没有举箸。程妈妈轻轻叹了一声,雅歌便满脸的不自在。“是哪里人呢?对你好吗?”老人继续问。“就是邱阳啊。”“你真的要和邱阳结婚了?没开玩笑?”程妈妈还没开口,倒是一旁的程谦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了我。我看到雅歌的脸色变了,于是急忙端起杯,转向她:“别说我了,来,雅歌,程谦,我敬你们,祝你们幸福!”

我想必须得换个话题了,便和他们说起了年少时光。

第二章

犹豫的爱情

高三的时候,程谦决定报考武大,他说,那里有全中国最美的樱花。其实谁都知道,他还是为了自己的爱情,他深爱的女孩,高我们一届的师姐,彼时正是武大的莘莘学子。我为了追随程谦的脚步,也义无返顾报考武大,邱阳如是。可是后来,程谦填报志愿的时候突然变了褂,选了离家最近的医学院,他说,我算是明白了,生命高于一切。

我知道消息后也临时改了自己的志愿,犹豫了许久,终究没把这事说给邱阳。后来才知道,高考那些天,邱阳在整场考试中全部交了白卷,事情在整个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开学之后,邱阳把信笺寄到了医学院,信上寥寥:沫沫,等我一年。

真是造物弄人,我心毅然追随程谦,却始终忽略身后有这样一个影子,从初见至今,一直渴望沿着我的足迹,终有一天能牵到我的手,与我一起走下去。我觉得脸上冰凉一片,却没有泪水掉下来。

饭后,程谦和雅歌送我。

路上,雅歌一直紧紧拉着程谦的手。我想她不必这样,现在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去爱程谦了。

回到住处,便收到了程谦的短信:你真的要跟邱阳结婚啊?没有骗我?

我对着手机屏幕无奈地摇头,然后回他,是的,没有骗你,也没有必要骗你,我这次回来就是转户口的,我们决定在北京落户。

几分钟后,他回我,只一个字,哦。“哦,对了,沫沫,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大学里程谦忽然放慢了恋爱的脚步,开始关心起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我来。

我说好啊。然后回宿舍,一个人窝在被子里兴奋得大叫,又若无其事地起来,认真穿衣,仔细化妆,怀着满心的期许等待跟程谦第一场约会的到来。我想,我终于有机会靠在程谦的肩头,轻声叙说这些年来我对他的情意。

不记得那晚看的是什么电影,可是程谦,年轻的,朝气蓬勃的程谦,从电影一开始便沉沉睡去,直到散场。我扭头看他,迷离的灯光在他的脸上虚幻明灭,一切就像是一场盛大而华丽的幻象。程谦,你可知道,这一场有你陪伴的单人电影,足以让我对你的爱生腾又熄隐。

可是,这个世界上偏偏有这样一类人,他们对爱执迷不悟,他们对爱人死心塌地。而我只是其中一个,就像曾经对邱阳说的那样,爱上程谦,除了爱,我别无选择。

大二那年,我在新生队伍里看到了邱阳。

他对着我,微笑如初。

大四。分配实习医院,程谦选了市一人民医院,这一次,我没有再追随他,选了二院。从宿舍搬出去的那天,邱阳和程谦都来帮忙。收拾到一半,程谦忽然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我,问,沫沫,你怎么不选一院?我想了想,没法给出答案,只得摇了摇头。他又说,还是习惯了有你在身边的日子。

我听了眼睛发涩,有些悲哀地想,原来我只是你离不了的习惯。邱阳没有说话,一直在旁边帮我整理那些厚重的医学书籍,只是在最后,程谦出去叫车的时候,他凑到我耳边说:沫沫,再等我一年。

办好了相关手续,我决定两天后回北京。

临行前程谦约了我去KTV,见了一些大学时的同学和校友。那晚他似乎喝多了些,一直霸着话筒叫叫嚷嚷。闹到最后,我有些疲倦,便有了先走的意思,他却开始认真起来。他说,下面我再唱两首歌,一首给我自己,一首给沫沫。

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向了他,本来嘈杂的环境瞬间安静下来,音乐向起,程谦的声音在悲伤的调子里显得越发幽凉。他就那样哀伤地看着我,低低地唱“如果爱情的路还可以再铺,我不会让你再为我哭,如今剩一个没用到不可原谅,丢了自己的幸福的猪,当初爱到末路,我选择退出,如今看这份爱丢的糊涂,如果让天能给机会重新付出,我愿意放弃一切押上所有赌注……”唱完了,大家都沉默着看我。我以为我会感动的,我也以为我会哭的,可是我没有,我还是那样坐着,等待他的下一首歌。

是程谦先哭了,他一边唱着“我终于知道曲终人散的寂寞”,一边泪如雨下。

五年前的夏天,我站在一院高大的外科楼下,对穿着白大褂意气风发的程谦说出“我爱你”的时候,他看着我,惊讶了很久,然后丢了一句“沫沫,别开玩笑了”便转身离去。那一晚,我哭了整整一夜,为自己这么多年来对程谦卑微而隐忍的暗恋,为这出一个人唱了十几年却没有结局的独角戏。

第二天,邱阳站在二院青草盈盈的大花园里,咬牙切齿地对我说:夏小沫,就算是一块石头,放在心口这么多年也能捂热了,可这十几年,我怎么就感动不了你?我看他,如许多年前那晚他看我那样看他,凄然笑了出来:是啊,怎么这十几年,我就感动不了他?

夏日午后的阳光白晃晃地灼眼,邱阳忽然放开抓着我肩膀的手,颓然笑着转过了身,风把他的白袍扬起,映在我眼里尽是温柔的哀伤。

两天后,我回了北京。

这一次,我彻底与深圳告别,与我的过去告别。

月底的时候,我寄了礼金和礼物过去。我在贺卡上写:程谦,我和邱阳一起,祝你新婚快乐!

不久之后的一个深夜,我接到程谦的电话。他说他没有结婚。他说买戒指的那天,他突然醒悟,这么多年来他不断换女朋友,不断谈无疾而终的恋爱,其实只是为了等一个真正合适自己的人。他说沫沫,其实我是爱你的,只是自己一直不知道。他说,如果你愿意,就回来,我要和你在一起。

我握着听筒,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程谦终于说出了这么些年来他从未说过的话,于我而言,那即是一个答案,回答了我这么些年来所有的不甘和等待。可是得到这样的答案,我并不觉得开心。我爱他的时候,他倔强固执,不肯为我停留;现在我不爱他了,他却给我这样的承诺,有模有样,有起始,有归因,并且声音明亮,动听。

三年前,我离开深圳去北京。

在机场大厅,我一直对着来送我的程谦微笑,我想只要他开口挽留,那么我就义无返顾地留下来。可是我笑到脸几乎僵掉,他却只是跟我挥手,还说“我以为你开玩笑呢,没想到真的走啊。”就在那时,我似乎清醒过来,明白了所谓的爱情。

于是平静下来,头也不回地与程谦作别。

没想到一个月后,邱阳却随我而来。夜晚的北京机场,我接到了憔悴而落寞的他。他抱住我,说,沫沫,我不能没有你!

我哭,问,你怎么这样傻?

他一边擦我脸上的泪,一边帮我整理被风吹乱的发。然后,轻轻说,因为你值得我这样傻。

窗外月色朦胧,电话那头的程谦还在说着什么,可我不愿再听。我想一切都该结束了,这场自尊心与抵抗力的游戏,我再也没有力气玩下去。

程谦辜负了爱情给他的馈赠,我便不能再辜负。而今晚他对我说的那些话,如果早些年就对我说了,那么结局也许会不同。只是现在,我已不再爱他。而我曾经对他的那场盛大的暗恋,已经成为过去,成为如水流年里再也不可追朔的幻影……

记录下来的幸福

最终选择停在了这里,不是我所能见,而是我所不见。

我是一个有点灰暗的女孩。

偶尔会在傍晚时分出门,可以看到天空中大片的云朵被暮色染成了一种凝重的紫,云层之间的边缘会看见夕阳残留的一点绯红,恍若一道道被隔开的伤口,将蓝色的忧郁千疮百孔遮掩起来。灼热的风也就从那些缝隙中流出,侵蚀我们每一寸肌肤,有点窒息的味道。

这年夏天,很热,大部分时间我只是躲在房间里面,将空调温度打的很低,然后坐在电脑前,大嚼冰块。当它们一点点融化进我胃中的时候,全身会颤抖,贯穿冰凉。这时我多半会蜷缩在一起躲在房间的某个角落,独自抽烟取暖。

香烟会让一切孤寂变的沉默,而文字,是唯一让我不至于想念苏尘的方式。那个身着黑色T恤和牛仔裤的苏尘,每次都会用幽默风趣的方式出现在我面前,却在这个夏天,变得安静、沉默,他们说他成熟了。

我却看见苏尘越来越瘦弱。

他来看我的时间很少,每次来时都会把我冰箱清理一下,过期的食物会被他扔进垃圾桶。然后他会打开我的笔记本查看我的网络。电信每个月只固定送我80个小时,超过的时间就会按照三块六一小时来计算。他并不是担心钱的问题,而是担心我会因离不开网络,而将生命等同于金钱那般,随着流量一点点消耗。

他警告我,过期的食物不要再吃,每个月只要上80个小时就好,超过的时间就会如同那些过期的食物,作废掉。我抱着他,然后在他耳边轻轻地问,那你和她的感情会过期么?

王家卫的台词。

而后我们会陷入一种无语的状态,他沉默地将冰箱清理干净,然后将垃圾袋收拾好,左手拿上垃圾袋,右手一把拉住我,“走,去超市。”

我上身后倾,两腿直立,“不去!”“外面已经没有阳光了。出去走走吧。”

好像,天空真的变得阴郁。

每个人都是一个瓶子,在无名海上肆意的漂流。每个人都有一个答案,封在瓶子里面,期待着某个人会打开它,却又在惧怕一个事实。

玻璃易碎,恩宠难回。

他开车的时候很快,并且不喜欢戴头盔,我坐在后面,紧紧抱着他的腰,任头发在呼啸而过中四处飞散着。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强制地让我戴上头盔,但是我不喜欢,不喜欢那种被束缚的感觉,我不能看见自己的长发可以肆意的飞舞。渐渐地,我的倔强征服了他的强制,他不在勉强我做任何一件事。

速度中,风湮没了我们的声音,并不断窒息着我们,只有沉默着。

我不是他什么人,只是喜欢他而已。他就像一双货架上的鞋子,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想据为己有,意外却在试脚的一刻发生,我穿不下,一双尺寸不对的鞋子,穿上去,脚会很痛。我只好把他放回货架。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合脚的人将他买走。

我听过一首诗,让一座城市记住你,要么爱上一个人,要么买一双鞋。可是鞋子却爱上了一个人,在另外一座城市。

从超市出来,我们并不会急着往我家赶。他会带我去一个地方。

一座广场,日暮时分会见到大片的鸽子聚集在那里,每天七点钟时,广场旁边的钟楼上会间隔传出一阵又一阵沉重的响声,诉说着夜幕的来临。在缓慢的悠扬中,可以看见,大片鸽子飞起。而我们会和很多人一起,站在广场中央,看见无数苍白的身影交错的飞散。像那些逝去的灵魂,支离破碎地从我们身边穿过,唯我们所不见,却能感受。尘会伸出一只手,上面放着很多的谷物,那些苍白的翅影也会在他手上短暂的停歇。

这时我会看见尘猛然间抖动手臂,然后将谷物顺势洒向天空,那些原本就很惊恐的鸽子会在一瞬间变得更加恐慌,扑打着翅膀,四处去寻觅那些散落在各处的谷物。

左岸,你看见了么,他们其实都在害怕,害怕没有饭吃的日子,可我不一样,我同样是在害怕,却不知为何害怕。他静静地看着我,然后牵着我,走出了广场,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顺手打开了刚从超市买来的酒。“砰……”苍白的啤酒泡沫应声而出,不断向上翻涌的时候,也在一个个逐渐幻灭,到最后化作一滩黄色的液体残留在易拉罐的表面,那是伤口感染后流出的液体,无声无息地腐蚀着我们。

我们就这样坐在广场边喝酒,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从我们身边穿过。他推着一个车子疯狂的跑着,沿途不断的呐喊让路人自觉的让开了一条路,从他们冷漠的表情和一些细碎却很刺耳的话语中,我能体会到他们的一种悲哀。那孩子并不可怜,至少不会像所有人那样,与世界一起抑郁。我们都很孤独,却在慢慢丢弃那些原本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童真。苏尘趁孩子推着车过来时,顺手将易拉罐塞进了车子,然后拉住小孩子的胳膊。

苏尘掏出一张粉红的纸币,塞进孩子的手中,“去买件衣服,再去买双鞋,然后去享受尽情的奔跑。”

孩子怔怔地望着他,突然间挣脱开苏尘的手,然后把那张纸还给了他,“我妈妈说,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叔叔,如果等会还有易拉罐的话,就给我好么?”

苏尘用手摸了摸孩子的头,去玩吧。

他又开始了奔跑,肆无忌惮,与世无争。

这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苏尘地微笑,久违却又让我心碎。

左岸,你知道么,我始终觉得这个城市是一座殇城,尽管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活了二十多年,但是我终究还是要离开他,因为我注定会死在旅途上,这是射手座的宿命。

是因为你爱的人,在另一座城市么?

不是,她现在应该很恨我,因为她是我的一道伤口,注定愈合不了,我想给她一片宁静,自己却渐渐沉默,我时常会在网上碰到她,但是我始终不肯去和她聊上一句,我怕我的伤会触及到她,在伤到体无完肤的时候对她说我爱你,是一种残忍。我想我还是会离开,我仅仅是想找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有她的影子,但是她却看不见我,在那里,我想慢慢愈合自己。

尘,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原谅我现在无法祝福你,因为我感觉月老真的老了。在我们小时候,或许月老还可以不厌其烦地用很多根线将世人穿来穿去,但是现在他真的老了,因为他只会用一根线,而那根线将我们所有人全部连到了一起。于是,我们可以听到很多人对我们说,缘分未到,其实是因为他们在不断的挑选。在这根线上,找到自己觉得可以凑合一辈子的人时,就这样草草的结束,当挑到最后只剩下我们的时候,他们便会说,缘分到了。可是爱情不是一根线上的蚂蚱。不是我们谁放不开谁,只是我们被月老当做了蚂蚱拴在了一起,爱情就此无影无踪。你爱着她,她或许爱着另外一个人,而我,又……

可是爱情究竟又是什么。他像一个孩子抱住我,哽咽着。我的脖子在那一瞬间有些温暖,有点湿润,我的耳旁可以听见他心脏因为血液挤压而破碎的声音。

他走后的那段日子里,外面梧桐树叶逐渐枯萎,阳光已经不再那么灼热,只是它还是那样刺眼,总在我不经意间抬头的时刻,像一把沙子一样揉进了我的眼中,泪流满面。

我依旧试图在这个城市寻找可以躲避阳光的阴影,比如一家灯光黯淡的咖啡馆,或者电影院。

记得和尘分别的那晚,我和他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当幸福来敲门》。觉得关于克里斯的那个人,在这部励志片中充当着苏尘的角色。当然,克里斯如同其他人一样,像广场上的鸽子,为了能够生活而疲于奔命,直至有了真正的幸福。当世界得了抑郁症的时候,我们在孤独中变得没有人值得去爱,于是金钱,物质生活成为我们最好的寄托。

苏尘也在疲于奔命。

他穿梭在四川某个小城中,偶尔会给我发来邮件,但更多的时候选择的是一种沉默。我坐在电脑前,看着他灰暗的QQ头像时,总在猜测,他是否也如我一样,正在观望着某个人,安妮宝贝说,那是一种幻觉,我们观望幻觉。

我生命中的这个很短的阶段,被我用文字记录下来,叫幸福。

第三章

让我再看你一眼

紫罗兰花开的时候,是一片眩目的神秘。

弟弟他们带了旧桌布来,一大块,铺在地上。上面堆满了他们带来的零食和饮料。

我把自己也堆在上面,摊开本书遮在眼睛前面,昏睡。

梦里我似乎到了一个久未回去的地方,那地方,紫罗兰开的漫山遍野。她仍是长长的直发,站在风里朝我笑。

眼前的书被妻拿开,我连忙用手挡住眼睛。

妻问我:“这么好的天气,睡什么觉?”

我说:“就起来,就起来。”顺手擦掉眼角坠落的泪滴。

好在妻没有看见,要不,该怎么解释呢?明朗的春日里,我发了春愁?

弟弟见我过来,拍拍我的肩膀。

这世上,活着的人,唯有他知道我的过往——真的,成年人,谁没有三两段故事呢?

所以结婚至今,我未曾问过妻的曾经。当然,她也没有问我的。

其实,问了有什么用?难道我能告诉她,我的曾经,曾将我逼于枪下。那个我爱的她,是,一个……杀手?

生命中一切的变化都是不可思议的,从我们生下来,到死的那一刻,几乎没有几件事可以完全在我们自己的掌控之中。唯一可笑的是,年轻的时候,我们并不相信这一点。

单位中新分来的大学生,可能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像我这样一个看起来十足小老头的男人,也曾经有过让人目眩的青春。可是天知道,我是年轻过的。

并且,年轻时,我有她。

至今想起她,我的胸口仍有难言的,被人生生撕裂般的疼痛。那疼痛,混着一丝甜蜜,又混着一丝依恋,更混着无尽的相思,让我终身不能复元。

那时的她,才十七岁,明媚娇嫩的像朵刚刚萌芽的花蕾。

我也不过二十三岁,马上面临大学毕业,分配到她所在的农场实习。

她总是在我下班时,安安静静的躲在路边等我。穿一条小小的紫色短裙,白T恤,长长的直发被风吹散在紫罗兰花海里。

我走过她身边时,她会东瞅瞅西瞅瞅,确定没有人时,才一把拉起我的手,满脸都溢出笑。飞快的给我一记亲吻,同我说:“我领了薪水,你拿着去买书。”

那时,在她心里,让我去买书,是一件神圣而伟大的事。她家里穷,中学就没有再读下去了。认识了我,把我当做她心头的一尊神,看我的眼神也是仰望着的。

我享受着她的仰望,也享受着她的爱情,我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快乐和幸福,是这样俯首即拾。

她对我千依百顺,饭会做好了,吹凉了喂到我嘴里。房间会打扫的纤尘不染。衣服会叠的整整齐齐。

在农场几个月时间,她连我过冬的毛裤,毛衣,毛袜子,毛线手套,都织好了。

只要下班,想也不用想,她一定在等我。

只要上班,想也不用想,她一定煨了好汤送到我的办公室。

我也会拥着她的肩膀说爱她,但心里,有一万个确定,知道她更加爱我,离不开我。

每次想到这些,心里会有一些浅浅的得意。觉得这样一个美丽如花蕾般的女人如此爱我,怎么说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

于是,家荣来看我时,我真的带了她出去炫耀了。

她像小猫一样偎依在我身边,酒喝完了她立即给我添上,菜吃完了她立即去加,我说的笑话,不等说完,她已笑的灿若云霞。

家荣喝多了,大着舌头问她:“阿君有什么好,你这么向着他。”

她看着我,小小的美丽脸庞只有巴掌大小:“他是全世界最好最好最好的一个男人。”

家荣哈哈大笑,笑出了眼泪,一边指着我说:“你这小子,狗屎运,太狗屎运了。”

我的酒已喝至头晕,主动同家荣打赌:“我说什么,她都会做的。”

家荣横起眼睛:“我不信,总有些事,她不肯做。”

我脸一热:“不,无论什么事!”

家荣笑:“真的?”“真的!”

家荣把嘴附到我耳朵边:“那……你让她今天晚上陪我吧……”

我呆住,一时没有反应上来。

家荣哈哈大笑,推我一把:“算了,开玩笑的,你小子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人家小姑娘跟你玩玩,才不会听你的话呢。”

我头一晕,觉得脸上十分挂不住,一把拉过她:“你听我的话吧。”

她望着我,眼底是失色的惊慌。

那一夜究竟有没有发生什么,我一无所知。

我已醉的似摊烂泥,隔日弟弟来看我时,我仍是扶都扶不起来。

弟弟兴奋的拿着我寄给他的信,抽出她的照片,向我喊:“哥,哥你快醒醒。我要见嫂子!哥,我不信世上有这么美丽的女孩,我不信,快让我见一下!”

我扶着似乎已裂成两半的头,脑子里一阵糊涂,忽然之间,想起了一切。

她已走了,没人知道她几时走的,为什么走的,走到哪里去了。

只有我知道原因,可我,却怎么说的出口。

家荣也不见了,难道,他们是一同离开的?

这个念头在我心中反复翻滚,如同一把尖刀,横划过来,竖划过去,痛的我咬紧了牙关也说不出一句话。

弟弟重重的一拳击在我脸上,他捏住我的肩膀,将我摇晃的似风中的一支枯草:“你不是人,怎么做的出这种事!爸妈还等着放假了来看儿媳妇呢,你说,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不恨任何人,也不怨任何人。我自小受的教育中,没有不许人贪虚荣这一项,更没有人告诉过我,一个人的虚荣心,可以将整个世界都彻底碾成粉末。

现在,我只能恨我自己,除了自己,还有谁这样混蛋呢?

七年后,我已三十岁。

三十岁,许多人已结婚生子,许多人已经历过大大小小无数场情感战役。

我,我早已戒了酒,生活中,一片空白。

所有的美好和希望似乎都在她离开后离开了,我再也没有快乐,再也不会拥有幸福。

我日思夜想希望与她重逢,我再不敢妄想她仍爱我,我只求,只求她给我个机会,让我说声对不起。哪怕得不到她的原谅,总让我说出来,让我忏悔,让我有机会将自己赐死。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离我那么遥远,而孤单,却是触手可及。

我也曾迂回的打听过家荣的情况,离奇的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早在很早很早以前,他家人就已报警称他失踪。算日子,正是他去我那里后没几天的事。

他到底去哪了,难道仍和她在一起?

在我的记忆里,她仍是那样的美丽娇嫩,干净的像一支纯净水,一丝尘土都不染。长长的直发永远吹拂在温暖的紫罗兰花海中,善良,温柔。

所以,当我再次看到她时,我的脑中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女人,与我日思夜想的她,是同一个人。

事情很突兀,那时,我在银行,刚刚提了款准备离开。身后突然不知什么发出一声可怕的爆裂声,然后,一柄冰冷的东西就抵在了我脑后。

我听到一把女人冷酷而全无感情的声音:“把钱掏出来,要不就去死。”

我正想抬头看,脑后的枪忽然离开了我的头,向旁边扫了一扫,一个人应声倒地,血,顿时流了出来。“老实点。”身后那女人说,声音竟有丝说不出的熟悉。

我猛然回头,脸正与她的脸对个正着,虽然隔着一层面纱,我仍清晰的感觉到她的气息,我怔住,这情景,与我日夜思念的重逢显然不是同一件事,但,却仍震撼的我无法喘息。

她也认出我,手滞了一滞,枪立即离开了我的耳边。

警铃大作,她的同伴正匆匆往外退,她竟那样呆呆的,动也不动的看着我,眼中渐渐浮起泪雾。

她一把扯掉面纱,瞪着我,半晌才说:“是你。”

我也怔住,一切都已不存在了,管他什么银行,什么打劫,什么生与死,此刻,她就在我面前——在这一刻前,如果我仍不知道我是如何的爱她,那么,此刻,我已尽知。

能看到她,便是死了,我也知足。

警察已到银行门口,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忽然一把拉过她的手枪,指住我的额头:“拿我当人质,快走。”

她被动的拉着我,一步步向门口移去。

不知从哪里窜出两名保安,她飞起一脚,回旋踢,轻轻两声,保安应声而倒——这些年,她究竟是怎么过的?当年那个羞怯而美丽的女孩,什么时候,已是这样手起刀落?“我杀了那个人。”

她站在高岗上,背对着我,风猎猎的吹动她的卷发,附近没有花海,更没有紫罗兰,有的,只是无尽秋色。“家荣?”我问。

她嗯一声,半晌说:“原本也应该杀了你……毕竟第一次杀人,怕了,逃了。”

我的咽喉中,像堵了一样什么,说不出话,也发不出声音。我看着她,心酸至极,是我不好,我是混蛋,若不是我,她怎么会……

她转过身来,细看,原来脸上有道骇人伤疤,虽用厚厚脂粉,仍是遮盖不住。她指着伤疤:“这是那人临死前抓伤的,他大概没想到我会与他拼命——原本应该是你与他拼命——你都没有碰过我,却让他……但你不拼,你睡了,睡的不知多香。”

我心如刀绞,无话可说。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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