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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2 14: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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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语,孟令爽

出版社:台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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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秒的转动

59秒的转动试读:

前言

Foreword周语

用心去爱,即使你的时间只剩下最后一秒。

坚持梦想,即使你只有59秒的时间来证明自己。

传说中鱼的记忆只有7秒,而一只漂流瓶抵达海洋的对岸,则平均需要两百年。

鱼会在瞬间忘记它的忧愁和不快,因此懂得相忘于江湖的沧桑。而一只漂流瓶要遇到那个懂得它瓶内纸条秘密的人,有可能需要等上五百年。

无论忘记还是漫长的漂泊,答案只属于那些懂得活在当下的人。我们总是很难相信自己就是那个好运气的人,其实幸运与我们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很多时候,只要你轻轻地推开窗,就能看到那个属于你最亮的星星。

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小宇宙,我们是寂寞的流光,在这个世界里的大千人海中不停地穿梭,寻找自己失去的美好和梦想。

有时候,我们的生命应该像一棵树、一片森林那样,懂得坚持与承担;

上苍只需要给我们59秒的时间,你就可以穿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抵达大海的对岸,找到写着秘密的漂流瓶。

59秒的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它是上帝给你的机会,让你在下一秒来临之前学会珍惜,学会悲悯,也学会承担。

当你明白生活在当下的寓言,每一秒钟都是奇迹的开始,你会与未知的自己相遇。

珍惜当下,活在当下。这就是生活的大智慧。

我们是时针,在不停地奔跑,刻在时光深处的青春,每分每秒都在消逝。对于一个心怀梦想的人来说,59秒的时间足够改变你的一生,足够创造处于你自己的小传奇。

下一秒无法预测,但是每一朵花都会拥有自己的春天,你的梦想迟早都会盛开,海水为你倒流,天地为你静默。世界只会为拥有梦想的人而让路,拥有梦想,是这个世界存在的理由之一。

如果你能和我一起,59秒的时间记住这句话,那么你的一生都会为此改变:

无论我成功,失败,流泪,微笑,

我是我生命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舵手……

Part 1 那年橘花开

那个夏天的爱情

/周海亮

最温柔的手

/晓丹叮咚

手拉手上天堂

/逝水浪花

彻夜相伴的心灯

/周海亮

心宽路不窄

/顾文显

都是因为爱着你

/咸庆英

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爱你

/张颖异

钮扣儿姻缘

/吴强

要我告诉你,我今天有多爱你吗?

/孙道荣

幸好没有早些遇见你

/陈晓辉

相处的余地

/英涛

五元与五万元的爱情

/余毛毛

有一种感动

/周海亮

爱情无戏言

/冬子李

没有人敢淘汰她的爱

/清山

谁是你的爱情之草

/陈晓辉

那年橘花开

/魈 鸣

我不能一直站在你身边唱悲伤的歌

/风为裳

相爱过的人只能做陌生人

/风为裳

24小时持久呵护

/周海亮

最完美的单相思

/清山

那一场南辕北辙的青春伤痛

/清山

我一定要娶你

/清山

如果这都不算爱

/陈晓辉

爱情不是避难所

/路勇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

/李愚

分爱的功课

/清山

保单上的名字

/英涛那个夏天的爱情周海亮知道她听施特劳斯,吃肯得基,喝巴西现磨,穿着得体的灰色套裙在写字楼里自在地忙碌。但那只是以前。后来,她与我我相恋,这一切便消失了。

记得是1997年。那一年,我开始了自己所谓的事业,她跟着我,义无反顾。那个夏天来得特别早,花儿染得整个城市彤红。我们住在市郊,一个属于非法建筑的小屋,四壁透风。那是我们暂时的家。

为了省钱,每天我们步行至市区的店铺,中午买两份一块五毛钱一碗的粉皮,晚上再步行回来,累得骨头散架。好像,整整一年,都是那样熬过来的。

那是一段艰苦和心酸的日子。那时,事业是我的图腾,爱情是她的信仰。那是支撑我们没有倒下去的全部。

有一次,记得很晚了,我们步行至临时的家,她坐在床沿洗脚,我去房东那里讨开水泡面。当我提着暖水瓶返回时,我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她保持着一种疲劳至及的姿势,两只脚仍在脸盆里泡着,人却已斜倒在床上。她的身体压着自己的一只胳膊,于是,有了轻微的鼾。

我轻轻地走过去,我想翻动一下她的身躯,让她睡得更舒服一些。我盯着她的脸,那是一张年轻美丽的脸,此时却写满了疲惫。

在这张脸上,我发现一只蚊子。

那个夏天,城市像个巨大的蒸笼,为了省钱,我们一天天向后推着买蚊帐的时间。我知道屋里到处都是蚊子,但我好似感觉不到。那样劳累的身体,睡下了,别说蚊子,切下一块肉来,我都怀疑自己能不能醒来。蚊子趴在她的额头,贪婪地吸食着她的鲜血。她睡得香,毫无察觉,也许正做着些生意好转的梦。心猛地抽搐一下,伸出手,挥动着,蚊子却吸得高兴,对我的恐吓并不理睬。想用手拍死它,手扬着,却不忍拍下去。我怕惊醒了她——她已经那样地疲惫。

我与她之间,有一只蚊子。一只弱小的蚊子,此刻正对她实施着伤害。我站在那里,就那样扬着手,愣着,矛盾着,心焦着,看蚊子的腹部慢慢地凸起,那紫红色的腹部,装满了她的血。我与蚊子对峙了几秒钟,蚊子将我打败。突然间,我对自己,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厌恶。

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仅仅是一只蚊虫在伤害着你的恋人,你在旁边看着,心如刀绞,却无能为力。你有过那种感觉吗?

在某个夏天的夜晚,我站在那里。那是一种极端亏欠的感觉。对她,对爱情。

蚊子飞走了,也许还打了一个饱嗝。我想,也许此时,它的恋人也在焦急地期待它的归去。我原谅了蚊子,却不能够原谅自己。

白天经过一个小摊,我注意到一个粉色蚊帐的标签:16元。这16元在当时,可以做许多事。可是我想,我还是忽略了一些本不应忽略的东西。

那天我一夜没睡,我拿着一个硬纸板挥动着,象一名士兵,不再让蚊虫靠近她的身体。我成了她临时的蚊帐。后来她醒了,醒后的她盯着我看,十分钟后,我突然发现她泪流满面。

第二天,小屋里挂上了粉色的蚊帐。挂蚊帐时,我们一直没有说话。我是把蚊帐当成礼物送给她的。但我没说。我觉得那像一朵盛开的玫瑰。这算是爱情的补偿。但我觉得,其实什么也补偿不了。

其实那天,也是她的生日。

后来我抽烟时,把蚊帐烧出一个洞,我希望乘虚而入的蚊子们,叮咬的是我的身体。

再后来,有一段时间,我有了16万,或者说我们有了16万,我们买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再买一只蚊帐。我们已经不再需要蚊帐了,装修严密的房间,已经飞不进一只蚊虫。

可是,我总觉得,这些钱,这些东西,远不如那个曾经16元钱的蚊帐,对她有价值,或者说,对我们的爱情,有价值。

那个夏天过去了,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相爱。最温柔的手晓丹叮咚有一双非常秀美的手,白皙,细嫩,手指修长圆润。小的时候,身为教授的父母让她练习钢琴,十个指头在键盘上飞舞,她如行云流水。

而他只是校工的孩子,她练习钢琴的时候,其他孩子都闹腾,只有他会搬个椅子坐在一旁专心倾听。他是除了她的父母以外惟一的听众,是她最知心的朋友。

后来,一场车祸,令她失明,钢琴也就成为了摆设。养病的时候,她说,想听听钢琴的声音,他走上去,胡乱敲出音符,倒也像模像样。他说以后我代替你当钢琴家好了。她摸着他的手,温润,虽然还不是男人的手,却带着少年特有的柔软,暖暖的,一直暖到心里。

十年过去了,他大学毕业,成了一位普通的中学教师。他向她求婚,却遭他父母的反对。

是的,她虽然漂亮,长发飘飘,气质优雅,但终究只是一个盲人。虽然他只是校工的儿子,外表也不出色,但是找个健康的女孩子根本不是难事。

他却固执地爱着她,牵着她的手,带她离开家,两人租着房子过起了甜蜜的日子。他把房子布置好,手紧握住她的手,说:从现在开始,我们不离不弃。

她能感觉,这已是一双成熟男人的手,厚实,温暖,有力,线条清晰,令她有一种依赖的感觉。原来,手与手之间的依赖就像心对心的依赖一样。

她的世界是漆黑的,他却成了她最明亮的眼睛。他怕她跌倒在冰冷的地板上,于是花了很多积蓄买最昂贵的地毯铺在地上;他怕家具突出的棱角碰伤了她,把棱角都裹上了柔软的橡皮;他不让她做任何家务,每天一下班,就往家里跑,买菜,切菜,做饭,洗衣服。

后来,她在国外的亲戚接她去治眼睛。她终于在28岁这年,重新成为一个美目流盼的女子。她可以留在国外念书,也可以工作。这次轮到她的父母反对了:反正没有结婚,你和那个人,不存在任何关系。

她也不是没有过犹豫,她的身边出现了很多优秀于他的追求者,随便选择一个,都可以给她辉煌的人生。

踌躇间她回国,回到他们的房子里,却看到他已经把她的一切都收拾好了。他敦厚地笑着,眼里满是伤感的血丝,可是他还是没有让挽留的话说出口。把行李放在她的手里,她碰到了他的手。

这双手,陪伴扶持了她多年的手,却是这些年来她第一次见到。他是一个知识分子,手却如一个老农民一般,苍老,青筋突出,长满茧子,还有伤痕。当一个单薄的躯体背负起另外一个人的人身责任的时候,他就没有选择地成为遮风挡雨的参天大树。而因了他,她的手,还如小时候那么细腻洁白,手指圆润透明,不染岁月的风霜。

她把他的手,埋在自己的手里,十指紧扣,贴在脸上,让泪水浸透。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石,也比不了面前这双最温柔的手,一双只属于她的温柔的手。手拉手上天堂逝水浪花琳娜是个可爱迷人的小姑娘,多才多艺,人们非常喜欢她,都叫她小天使。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卡琳娜被查出患了白血病。卡

卡琳娜住进医院之后,性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本活泼开朗的她变得郁郁寡欢,每天都阴沉着小脸,还经常对医生和护士发脾气。父母见到这种情况,也只能叹息,偷偷哭泣。

一天,卡琳娜旁边的空床上转来一个新的小男孩。护士来给卡琳娜扎针输液,卡琳娜不愿意,发脾气把自己的枕头扔到地上。这时,旁边那个小男孩把枕头捡起来拍了拍,递给她,一脸真诚地对她说:“姐姐,不要怕。你看外面阳光多灿烂啊,多看看阳光心里就快乐了。”卡琳娜脱口而出:“你当然快乐了,你要像我这样就要死了,还会快乐吗?”小男孩被她愤怒的语调吓住了,睁大眼睛,说不出话。护士低声对卡琳娜说:“他的病和你一样。”卡琳娜惊呆了,不禁面带愧色地对小男孩说:“对不起。”小男孩笑着点点头。

卡琳娜终于配合地让护士扎上针。等护士离开后,卡琳娜扭头问小男孩:“你叫什么名字?”小男孩说:“我叫乔治,今年6岁。你呢?”卡琳娜说:“我叫卡琳娜,今年8岁。你真勇敢。”乔治笑了:“我是男子汉啊。”卡琳娜叹了口气,说:“为什么上帝对我们这么不公平呢?我不想死。”乔治摇摇头:“不,上帝喜欢我们,所以才会让我们提前去天堂。”

卡琳娜好奇地问乔治:“你怎么知道上帝喜欢我们呢?”乔治说:“是我爷爷告诉我的。他说,本来人类都住在天堂,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些坏人老是搞破坏,上帝就把他们赶进地狱。为了分辨好人和坏人,上帝造出了人间。每个人出生以后都先来人间接受考验,表现好的,上帝就让他们进天堂;表现不好的,就把他们打入地狱。本来考验的时间是一百年,但我们表现得太好了,所以上帝提前让我们去天堂。”卡琳娜听到这些话,笑出了泪,自从得病后,她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乔治还告诉卡琳娜,自己的父母在前年一起去了天堂。可惜那时自己太小,所以没有被父母一起带去。

卡琳娜喜欢上了乔治,乔治也很喜欢她,他经常给卡琳娜讲有趣的故事;卡琳娜唱歌给他听,还给他画了一张像。画面上的乔治长着一双天使的翅膀,飞在空中,不远处是欢迎他的上帝。乔治非常喜欢这张画,他让卡琳娜把自己也画进去。于是,卡琳娜重新画了一张,他们两个都长着天使的翅膀,手拉手地飞向天堂。上帝面带微笑,情地伸出双手欢迎他们。

他们把画贴在床头,每天起床时都会看着画微笑。当卡琳娜父母了解画的含义后,都流下了热泪。护士、医生、其他病人看到这幅画后,也都被他们的乐观精神感动了。

卡琳娜不再惧怕死亡,她还常常安慰父母,别为她的离去难过。不过,她发现乔治近来情绪有些低落,就问他怎么回事。乔治说,他很牵挂自己的爷爷,爷爷有个心愿,希望看到他长大结婚,但上帝太喜欢他了,爷爷的心愿无法实现了。

卡琳娜愣住了。是啊,她记得,父母也希望看到她嫁一个好丈夫呢。

卡琳娜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嫁给乔治,了却亲人们的心愿,也为自己在天堂找个伴!乔治听了非常高兴,他让爷爷帮他买了一束鲜艳的玫瑰花,然后,双手举着玫瑰,单腿跪地向卡琳娜求婚了。

在卡琳娜九岁生日那天,护士们在病房里铺上了红地毯,这里要举行一场特殊的婚礼。新娘卡琳娜穿上了洁白的婚纱,新郎乔治穿着一身黑色礼服,并在胸前别上了一朵红玫瑰。给他们主持婚礼的是德高望重的布鲁斯神父。双方的亲友、医院里的病人,还有护士、医生都来为他们祝福。卡琳娜在父亲的陪伴下缓缓走过红地毯,随后,乔治与卡琳娜共同用稚嫩但庄严的声调宣读结婚誓词,并互换了婚戒。在场的所有人,包括神父在内,无一不是泪流满面。

三个月后,卡琳娜和乔治几乎同时离开了人世。临走之前,他们告诉父母和爷爷,他们听到上帝的召唤了,他们会手拉手一起去天堂!

他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谁能说他们的人生不美好呢?彻夜相伴的心灯周海亮人正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可是他遇上了麻烦,进展缓慢。距出版社规定的期限只剩下两个多月,男人心急如焚。男人是男一位并不成功的作家。他知道,这是一个机会。

白天男人写不下一个字,他把所有的工作,都留到了晚上。女人为他泡一壶浓茶,削一只苹果,倒掉堆满烟蒂的烟灰缸,轻捶他酸胀疲惫的肩膀。女人浅含着笑,轻手轻脚地走路。

写累了,男人踱到阳台,燃支烟,看恬静的夜。这时女人已经睡去,睫毛在梦境里眨动。男人向远处看,他看到马路对面的某个房间,正亮着一盏灯。男人轻轻地笑了。他想这城市并没有睡去,至少还有他,以及那盏灯。男人重新坐下,继续赶他的长篇。写累了,再一次踱回阳台。他发现那盏灯依然亮着,像一只不知疲倦的眼睛。男人看表,已是凌晨四点。

很多天,都是如此。

男人把这件事告诉女人。他说那灯下,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高考前用功的中学生?成人高校的补习生?研究学问的老教授?或者像他一样,一位不成功的作家?女人便和他一想猜,可是越猜越糊涂,越猜,留给他们的可能性越多。最后两个人都烦了。女人说别猜了,不管他以前是谁,很快,他将抵达自己的成功。男人说那肯定,勤奋嘛。两个人都嘿嘿地笑了。男人想起了自己。

有了那盏灯的陪伴,男人的小说开始顺利地进行。他认为自己必须如此。因为在这城市里,在距他不远处,有一位同样勤奋的人。有一盏灯。有一双像灯的眼睛。

小说终于杀青。在距最后期限,只剩几天的时候。男人知道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起码对他来说,是这样。

几天后男人决定去看看那盏灯。拜访灯下的主人。感谢那双眼睛。

他轻敲着门,门没有敲开,却惊动了隔壁的老人。老人说我是房东,你想租房么。男人说我不想租房,我只想见一见住在这里的人。老人说可是这里好久没有人住了。男人说不可能,每天夜里,我都会看到一盏灯,很亮的一盏灯。

说这些时,他们已经走进了屋子,踱到了阳台。

是有一位很漂亮的女人,租了这个房子。老人说,她交了两个月的房租,却并不来住。她只是嘱咐我,每天晚上,都要在这里,亮一盏灯,直到天明。她告诉我,她就住在那里。看,阳台上,有大簇的丁香……

老人伸出手,指指马路对面。

顺着老人的手指,男人看到的,是自己的家。心宽路不窄顾文显工的住宅都盖在山坡上,两个小邻居,几乎每天见一面。男孩儿患小儿麻痹症,只能坐在轮椅上打发时光。九岁时,妈矿妈说,儿呀,你不学点本事,将来妈死了,怎么办?于是妈妈教他识字。他天资特好,过目成诵,三年后,女孩不在身边的时候,他基本在书海里徜徉。

女孩儿活泼快乐,极富同情心,她是唯一经常来看望男孩儿的小朋友。别的孩子打男孩院前经过,总要编顺口溜气他:“瘫子瘸子蔫茄子,我是你家老爷子……”男孩气得哆嗦,女孩总是粗鲁地高声叫骂,并捡起院里的碎砖块抛掷过去。女孩也是唯一叫他“小哥哥”的孩子。女孩儿常常对她的妈妈说,小哥哥多好哇,为什么别的男孩都能站起来,就他站不起来?我想分给他一条腿,哪怕我俩一人站半天不好吗?妈妈说,傻丫头。女孩妈妈去跟男孩的妈妈说这事,无意间让男孩听到了,男孩一整天没吃没喝,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男孩想,迟早我要站起来,站起来就找她当媳妇。

女孩放学后,便来教男孩算术,男孩就给女孩讲古书里的故事。这情景常常让男孩的妈妈热泪涟涟,说,这孩子,他要是能站起来……

后来男孩在轮椅上长成一个英俊博学的小伙子,女孩儿也在山路上长成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姑娘;女孩上了高中,便不常来坐了。男孩莫名其妙地想,她是有了男朋友了吧,早恋,可耻。男孩儿又感觉自己其实更可耻,她有没有男朋友该你管的吗?这一天,男孩儿又没吃没喝。妈妈说,这孩子,有事说事,动不动不吃不喝,咋的啦。

他说,不咋的。我爱吃就吃,不爱吃就罢。

打那以后,男孩的心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化,他眼前总晃动着女孩的那对浅浅的酒窝和一只黄茸茸的马尾辫。他想,如果将来能娶得这女孩儿为妻,他会豁出自己的一切让她过得幸福!古书中的才子佳人故事经常就在他眼前、梦中出现,他和女孩儿就是主角。他多想梦见自己能站起来,用强有力的双手抱着那女孩走向自己的卧室。可是,他没有成功。每次梦里,他不是虚幻地在空中乱飞,就是自己坐在轮椅上……男孩第一次哭了,老天,连在梦里站起来的机会都不给他!他哭自己,也哭那女孩儿。

有一天,压抑得太厉害,男孩摇着轮椅走出门去,想找女孩吐露一下心迹,哪怕只是把话说出来,他就解脱了,保证回头就走。可是,摇出几步,他就愣住了:两家之间用篱笆圈着各自的菜地,中间那条窄窄的小道,他的轮椅无法通过去呀。男孩子恨恨地想,这分明是故意不让我过去。不去就不去。

男孩儿又把轮椅摇回了他的小书房。

日子过去了一些年头。

元旦,女孩儿来男孩儿家中坐,有一句没一句地唠喀。女孩已经落榜,在家待业两年了。女孩说,有人给她介绍一个人儿。男孩说,好哇,祝福你。女孩说,那男的家挺远的。男孩说,亲戚远来香啊。女孩就低了头,默默无语。当时,男孩真想一把搂住她,说,我喜欢你。可是,男孩把握不住女孩会不会突然跳起来抽他的耳光,男孩儿只有这一点希望了,无论如何,女孩至少会来看他;随着她的耳光,她就不再可能在这充满煤烟味儿的小屋里出现,以后他怎么有勇气活呀。

女孩默默地离开了。女孩不久就出嫁了。女孩出嫁那天,男孩的全家都去送亲,男孩独自在家,把自己喝得一塌糊涂……

男孩酒醒后,拼命写东西,他的东西都是写给女孩的。男孩儿不断有东西发表,不断有稿费汇过来……也有给男孩儿介绍对象的,毕竟男孩儿是个才子,矿山的邮递员都羡慕他的汇款单真多,有些女孩子愿意嫁他。

男孩儿一律摇头:不找。

后来,男孩断续地得知女孩一些情况,她过得并不幸福。男人喝酒,喝了酒就打她,折磨她。男孩原来很爱喝酒,听到这消息,他忿然把酒戒了。可他戒掉酒,那女孩的丈夫喝得更凶了。终于有一天,他将女孩的肋骨打折眼睛打斜,女孩起诉到法院,跟他离了婚。

离婚的女孩又回到娘家,头一个就是来看她的小哥哥。她欣喜地说:“打折了好。打斜了好。”男孩儿心中一凛,她知道我这么想的?她是不是在嘲讽、揭露我兴灾乐祸的卑鄙心理?

男孩儿跟女孩儿相对反而无话。俩人就改在网上聊,说东说西,聊得热火朝天,聊得难舍难分。女孩儿问:“小哥哥,你怎么不找个人儿做伴?”男孩儿答:“除了你,我谁也不要。可老天爷不让我站起来。”女孩儿说:“坐着好,坐着我离你怀抱更近。当年我等你开口呢,你为什么多少年说不出那一个字?看我,现在残花败柳……”男孩儿说:“我爱你。我爱你。”男孩儿真感谢科学家发明了上网,在这儿说起话来无比顺畅!

电脑停留了片刻。男孩仿佛感觉出,女孩在那边哭了。好久,屏幕上出现了女孩儿的回应:“家中就我自己。你为什么不过来?”

男孩立即儿扔下鼠标,摇着轮椅就飞出了门。他望见,女孩儿站在她家的门口,向他招手。男孩把轮椅迅速摇过去,他发现,那条篱笆道儿足够他的轮椅开过!

他伏在女孩怀里喃喃地说:“这道儿什么时候变宽了……”

女孩儿说:“其实啊,路是在你心里的,你认为它窄,那再宽也通不过;你认为它宽阔,它自然就宽了。”都是因为爱着你咸庆英小的时候,读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清贫,在结婚纪念日那天,为了送给心爱的人一很件礼物,丈夫卖掉了他珍爱的怀表,妻子卖掉了她一头美丽的长发。晚上,当他们面对面互赠礼物时,丈夫拿出的是一把漂亮的梳子,妻子拿出的,则是一条精致的表链。

都是因为爱着你,才舍得把我最珍视的,换成你最需要的。

真正的爱情是不讲成本,不计代价的。有一对农民夫妻,离乡背井,在相隔百里的两个工地打工。一天,很意外的两个人都有了“今天休息”的权利。于是,不约而同赶火车去看对方,当然扑了空。怕对方找不着自己着急,马上又返回来,当然还是空。然后,再踏上去往对方的旅程……就这样往返三次,天就要黑了,明天还要照常上班,在工友的帮助下,他们算好时间,在两车交叉而过的时候,看到了对方的脸。

一天的奔波就只为远远地看对方一眼。无论实际在过的日子是多么的简朴平凡,爱,有时就是这么虚幻而高成本。但是无论岁月走过多远,两车相错时的那一眼,都会铭刻在他们心间,铭刻成一种温暖。

上世纪初的美国,纽约郊外的一户普通人家,他们的住所是一幢祖传的老房子,栏杆油漆斑驳,地板吱吱作响。对此,妻子一直颇多微辞。那一年妻子生日那天,邮差送来的早报上,一则售房广告引起她的注意。广告里的房子宽大安静,有凉爽的露台,美丽的小花园,别致的游泳池……她按照报上的地址找到代理公司,要求看房。工作人员带着她,径直把车子开到她家门口——广告是丈夫写的,作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为了妻子的快乐,丈夫放弃了自己的钟爱。

都是因为爱着你。爱着你,就要你哭了陪你哭,你笑了陪你笑,你得意时,陪你笑唱春风,你失意时,做你的拐杖,扶你站起来;爱着你,就要在酷暑里,为你做路边的一树阴凉,严寒里,为你做屋檐下的一炉炭火,风雨中,为你撑起一把遮风避雨的伞……爱着你,就要在平平凡凡的岁月里,陪你把日子过成永远。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爱你张颖异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从湖南老家考上北京的大学,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做普通的文员。她

她谈了个男朋友,男朋友是北京本地人,早年开发还原的时候,他家的老四合院换得了三套楼房。这三套房子在北京,就是好几百万的资产。他的父亲是公务员,母亲做着卖电脑配件的生意,生意虽然不是很大,但是,每个月也可以进账一万多元,男友本身是家大公司的销售经理,收入比较高。这样的家庭,在北京这个大都市,也算得上中产阶级了。她的女性同事们都非常羡慕,不明白一个看着普通的女孩,为什么有着这么大的福气。是的,她是年轻漂亮,但是,现在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多了去了,有几个像她这样运气好的?

做销售经理,经常出差,少数不出差的日子里,男友经常开着奥迪接送她上班。

在男朋友出差在外的诸多日子里,她会辛苦地坐公交车上班。有时候,因为堵车而误了些时间,下车后,她会气喘吁吁地一路小跑地赶时间。她每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也就是男朋友家出租一套房子的每月的房租,或者是她男朋友一笔小小业务的提成。尽管男朋友说他挣的钱足够她享清福的,劝说她辞职当“全职女朋友”,但是,她依然坚持上班。

很多人说她不知道享福。

公司里很多恋爱的女孩总是偷偷地发短信,或者趁老总不在的时候,在QQ上和男朋友聊天,工作明显地受到影响。她上班的时候,非常认真,从来没有因为身处热恋之中而浮躁得影响自己的工作,他男朋友虽然出差在外,但是随身携带着有无线网卡的笔记本电脑,她可以在上班的时间和男朋友网上聊天的,但是,她从来不这样。

恋爱后,她更加自律,更加勤奋地工作。年终的时候,还公司被评为优秀员工,工资涨了一级,虽然只是涨了二百多元,但是,这是基数,以后每个月都会涨这么多,她非常开心。下班后,她悄悄地给出差在外的男朋友打电话,告诉男友她被评为优秀员工了,涨了工资。电话里,她连声感谢男友,男友觉得有些奇怪,就问:“感谢我什么啊?我又没办法给你投票啊!”她说道:“因为和你恋爱了啊,因为我想让你以后好好生活啊,想送给你很多你喜欢的礼物啊,所以,我就得多挣钱啊,你就是我好好工作的动力呀……”男友听了她的话,很是感动。

她在单位里做文字工作,很多的资料很多的合同很多的会议记录,都是她在电脑键盘敲出来的。每天打电脑,疲劳过度,手指疼了起来,她查了下资料,才知道这是“电脑手”,就是长时期地打电脑,手指神经严重损伤,需要休息一阶段即可。她告诉男友这只是小问题,以后休年假的时候,休息一阶段就好了。他一下子觉得很心疼,搂住她说:“亲爱的,你别上班了,我挣的钱足够我们两人花的了。”她笑了,说道:“我要上班,我如果不上班啊,你过生日的时候,我连礼物都送不起呢。”他觉得可笑,说道:“不让你上班,我会给你钱花啊,如果想买礼物,你也可以买啊。”她说到:“那不一样的,那不算我给你买的东西。当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时候,我用什么爱你呢?你把你的钱给我,然后我再拿出来给你买礼物送给你,那与你左手给右手钱,然后右手拿出去花,有什么区别呢?我就要好好地上班,挣钱给你买衣服,给你买礼物,这样,我心里才会舒服。我要用我自己的最大能力去爱你。”

他以前谈了好几个女朋友,但是,她们都是用他给的钱给他买礼物,当他承诺以后结婚后,让他做全职太太的时候,她们都是欢欣跳跃的。但是,就一个她,想尽她最大的能力去爱他,这让他在心里感叹不已。

没过多久,他娶了她,她成为了他幸福的新娘。

爱一个人,不是老想着索求的,而应该想着付出,用自己的能力去爱对方。爱不是抽象的,而应该是具体的。“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爱你”,这才是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誓言……钮扣儿姻缘吴强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到两年,急着抱孙子的母亲看着和我一起分配的同事们相继出双入对,就再也坐不住了,天天催我促我早些谈个女朋友。没办法,我只得一边应承着,一边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拖延。

有一天,母亲突然带着一位阿姨来到了我的单位。急三火四的母亲没来得及让阿姨进屋喝口水,拉起我就往外走,不明就里的我被母亲生拉硬扯地拽上了车。临近缘中缘茶坊时,透过落地玻璃,我远远地看到了坐在里面的一位女孩正对着阿姨和母亲招手。此时,我才知道母亲是带我相亲来的。碍于阿姨的面子,我也没好意思再说什么。

坐下来刚聊了一会儿,我的手机突然响了。电话是单位领导打来的,让我回去有紧急的工作要做。于是,我笑着站起来向女孩和阿姨表示了歉意,便匆忙离开了。晚上,母亲问我,女孩儿咋样儿?豪无恋爱心思的我漫不经心地说,就那样呗。母亲只好说,那就算了吧,迟些我再托人帮你介绍一个。

两个月过后,母亲果然又托人帮我介绍了第二个女孩,这次的相亲依然像上次那样没有了下文。就这样,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像木头一样被母亲带着陆续相了五次亲。渐渐地,我被搞得身心疲惫,人也有些麻木了。

就在这时,一个叫红艳的女孩却在无意中走进了我的心灵,也走进了母亲的心中,最终成了我的“预备”妻子。现在想来,这完全要归功于一粒钮扣。

去年深秋的一天,我从办公室下班准备回家。刚走出门口,新调来的邻居同事红艳却叫住了我:“哎,小吴弟弟,能帮我修一下电灯吗?”我扭头,红艳一脸灿烂地看着我,眼中充满期待。

我笑着答应了。回到家,我和母亲说了一声,从工具箱里拿了手钳、电笔、电胶布等工具便直奔红艳寝室。

红艳的寝室布置得典雅而不失大气。墙壁上悬挂着的山水画,床头上摆放的布娃娃,梳妆台上的化妆品,这一切都让人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氛围和女孩闺房那种特有的温馨。当我检修完线路准备从椅子上下来时,却发现自己衣服上刚刚还在的钮扣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一粒。我低头一看,原来自己不小心蹭掉了,而那粒钮扣就在椅子的不远处。红艳捡起钮扣,满脸歉意,真是不好意思,害你把扣子也弄掉了。我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笑着说:“没关系,回去让我妈给钉上就行了。”说着,我收拾好工具往门外走去。

红艳拦住了我,坚持要帮我钉好钮扣。拗她不过,我只得脱下上衣重又坐了下来。看着她从抽屉里拿出针线包,串上针线,手指熟练地上下翻飞着,我不由得怦然心动。忽然,门开了,是母亲来叫我回去吃饭。临走时,我从母亲的眼中读出了惊喜。一个月后,按捺不住的母亲又开始为我相亲的事活跃起来。

我有一种感觉,或许这次能成。后来的事实验证了我的感觉。相亲那天,当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我知道,我的相亲生涯将从此画上句号。再过一个月,我就将和红艳踏上红地毯。

前不久,母亲笑着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相中红艳吗?我摇头。母亲笑得更灿烂了,因为她会钉钮扣,是个持家的好女孩呀。

那么多次的相亲无果而终,一粒钮扣却定了一世姻缘。要我告诉你,我今天有多爱你吗?孙道荣影师Lauren Fleishman,寻找、拍摄了十对结婚超过50年的夫妇,美国时代周刊在刊登这组照片时说,“他们的爱情因摄为时间而成为永恒。”

这二十位老人,与我们远隔天涯,这辈子,我和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甚至连擦肩而过的机会都没有,但我深深地被他们的爱情吸引住了。

每对老夫妻,只选用了一幅照片。一幅照片,浓缩了几十年的人生情感。他们的头发都灰白了,脸皱得像老榆树的皮,时间将他们年轻时的模样销蚀殆尽,可是,很显然,时间惟一不能磨损的,是他们的爱情。他们拥抱,接吻,耳鬓厮摩,在摄影师面前,毫不忸怩地展示出他们彼此的依恋。

有两幅照片是例外。一张拍的是餐桌上的两只手,老头的手,轻轻地搭在老太婆的手背上,青筋在橘皮一样干巴巴的手背上游走,你都不敢想象,这样一双苍老的手,还能传导什么。但桌上的碟子、叉子和喝了大半的一杯饮料,使我能够确信,这是一对老人一次日常的餐后。那么,两只手握在一起,是要告诉对方:吃好了吗?还需要点什么?不要担心。谢谢你……或者别的什么?

另一幅照片拍的是并排坐在椅子上的四条腿。不知道是阳光,还是灯光,斜斜地照射进来。我也无法辨别,他们是坐在钢琴前,还是坐在一扇推开的窗户前。能够看见的,是两个人紧紧地挤挨在一起的双腿,这双腿,一起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光阴。此刻,它们也许有一点点累了,就这样靠在一起。

每一个姿势,都是相爱、依恋和搀扶。

照片下面,还配了一段文字。那是他们自己对于50多年岁月的表白。

他们都清晰地记得当初相识时的情景。“我们在一个舞会中相识。那是1938年的一月。”“我们在读高中时相遇。那时候我十六岁,我妻子十五岁。我们在一起走过一生。”“我们相遇在位于乔治亚州的家乡。”“我喜欢他吻我的样子,我将嫁给他。”……他们谈起几十年前第一次相遇时的那一刻,就像刚刚发生,就像此刻他们刚刚情窦初开。一位81岁的老妇人故意夸张地喊了起来:“我丈夫83岁了,天那,我嫁给了一个老男人!”

我只是偶尔看到了他们的照片,这些比我的父母还要年长很多的老人们,他们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情感和人生,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们的故事,但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他们相濡以沫的一生,那可能是极平凡的一生,也是幸福的一生。“我们已经结婚66年了……每天我妻子都会向我表达她的爱意。每天她都要说:要我告诉你,我今天有多爱你吗?是每天,每天如此。”她已经告诉他66年了,仍然不够,她仍然要每天对他说:要我告诉你,我今天有多爱你吗?

我结婚已经快20年了,我们的孩子都上中学了。除了当初恋爱时,向她表白过之外,这些年,我越来越羞于向我的妻子开口表白,我认为那样很难为情,甚至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我和我的父辈越来越像了,含蓄,内敛,腼腆,羞愧。我的父母结婚40多年了,我从来都没有看见他们拉过一次手。

也许,我也应该告诉我的妻子,“要我告诉你,我今天有多爱你吗?”虽然这话第一次说出口,显得有点艰难。

是的,无论你是刚刚陷入热恋,还是已经厮守了几十年,这句话,说出来都不迟。幸好没有早些遇见你陈晓辉们是一见钟情,在大学那段时光里,他是如此痴迷于她,而她也是形影不离地跟随于他。男子干净明媚,女子聪慧貌美,他他们俨然成了人们眼中幸福的一对。

然而,大学毕业后,他们面临着和多数人一样的抉择:工作。最终,他选择了去上海这座繁华都市,而她因为父母的意见留在了原先的小城里。分隔两地后,思念难忍,她每个星期都会给他写信,将信折成纸鹤,夏天给他编织手链,冬天给他织围巾与手套。而他,也会给她回信,信里写满了对她的誓言。

时光荏苒,悄悄从指缝中溜走。而他们之间的感情,终如多数人说的那样,敌不过时间和距离。在这座遍地诱惑的大都市奋斗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外面的世界很大,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心想着一定要闯出一片新天地。于是,他让她别老给他写信,别再寄些没意义的东西,不要分散他的精力,他的心里只有事业。她觉得他变了,变得没有像以前那样关注自己了,她写出去的信,如断了翅膀的纸鹤,杳无音讯。

终于,他成功了,成了一家名企的策划总监,拿着令人羡慕的高薪,赢得了无数的鲜花与掌声。可蓦然回首,这才发现,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到那纸鹤状的信件;她在夏季送他的手链也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名贵的手表;再也没有那些可以温暖他,让他觉得不寂寞的帽子与围巾。他急了,眼圈红了,发了疯地去回忆她,然后一直打电话,可电话再也无法接通,留给他的是无尽的自责与漫长的孤寂。

再过些年,他从朋友那知,她已嫁人,不好不坏,但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再见他。这时候的他,在物质上,应有尽有,可收心了,想稳定了,身边再也没有一个可以温暖他的她,没了她,他也再也爱不起来,不敢再提爱。

偶然的一次机遇,他认识了梅子,梅子是江南女子,清秀美丽,楚楚动人,待人温和,简直是以前那个她的加强版。是梅子的出现,才让他从她的阴影里走出来,让他重新萌生爱的希望。

两人相处一段日子后,他向梅子求婚,并且坦白了他的过去。梅子答应了,她相信他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婚礼上,持婚人问他,此刻最想对妻子说的是什么。他沉默了会,握住妻子的手,感慨地说:“此生,幸好没有早些遇见你。”周围掌声响起,可也有人不解:为何早些相识不是好事呢?

他依然沉默,未答,用坚定的眼神望着妻子。妻子眼眶湿润,她知,眼前的这个男子,正是因为以前的种种经历,才让他此刻的眼神如此执着,如风雨洗礼后绽放的花朵,馥郁清香。他伸手擦去妻子眼角的泪,在那一刻,他心里温暖无比,因为妻子,懂他的心,这胜于一切。

的确,倘若两人早些相识,他必然还是不会懂得什么是责任,不会足够重视爱情,还是会对外界的诱惑蠢蠢欲动,也不明白他终究要的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其实,经历沧桑之后,他才知,他不是伟人,他要的也只是如他一样可以彼此温馨相爱的普通女子。

年少时的爱情,好比开在悬崖边上的花朵,看似娇艳,可稍微意外的风雨,便会使它夭折而摔下去,爱情也就支离破碎。任何真挚的感情,它可都是时光的沉淀。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那才是真的幸福。相处的余地英涛恋爱的时候,谁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呢,他们也觉得他们自己是全天下最般配的一对,真的是“尔侬我谈侬,忒煞情多”,羡慕死人呢。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结婚以后,他们突然一个变成了水,一个变成了火,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剑拔弩张,演变成不共戴天之局势。不是他讥讽她每天上网到处找BBS灌水,假充作家,就是她笑他除了麻将、电脑游戏什么都不懂;不是她唠唠叨叨,就是他怒火中烧……

那个周末,吃午饭。他说她把鸡蛋炒咸了。她说就这么咸,爱吃不吃。他说难道只有母鸡才有资格评价鸡蛋好不好吗?然后俩人就什么话气人捡什么话说。最后她左手也没有一只鸡,右手也没有一只鸭,一个人怒气冲冲地就奔回娘家了。回到家,见到母亲,她低低叹了口气,告诉自己,还是别让母亲操心了,装作没事儿一样吧。

母亲见了她很高兴,家里平时就老两口,少了点热闹。她习惯地享受着母亲的爱,一桌子的菜都是从小就喜爱的妈妈的味道。吃完晚饭,看着母亲体贴地给酒足饭饱的父亲点上一支烟,等父亲临睡前,母亲又给他端上洗脚水,让他舒舒服服地泡。她突然想起自己一直不理解的一个问题:母亲本是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父亲却是一个没有文化的粗人,脾气还很暴躁,可不知道为什么,几十年了,他和母亲的感情却一直是那么好,偶尔有点小磨擦,但是从来没有大吵大闹过。

一向早睡早起的父亲先上床去休息了,母亲便和她扯着闲谈。想着心事的她终于忍不住把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母亲看看她,笑笑,转身不知从哪里拿来一把一尺长的量尺。然后,笑着问她,你说说,一尺的正中是在哪里?她有些奇怪,脱口而出,一尺的正中当然是在左边算过来五寸、右边算过来也是五寸的地方啦。错啦!母亲用手指比划着说,照我的算法,这把尺子的正中央,应该是在左边算过来四寸、右边算过来也是四寸的即中间两寸的地方。

见她不解地瞪大着双眼,母亲又说,你看看,如果五寸对五寸,双方就会直接碰撞,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夫妻间的关系也是这样,如果一有点分歧就五寸对五寸,不给对方留一点余地,双方就无法进行洽谈,就算有人想居中调停,也无法挤进来了。而如果在中间留下两寸的地方,情况就会大不一样,至少,这样可以使双方都有了立足之地。

她沉吟不语。

回去后,他发现她变了,有的时候他发起火来,她再也不爆炸了。因为,她已经明白,给对方留有余地,就是给自己留了余地。不留余地的婚姻,爱情又怎么还能盛放进去呢?五元与五万元的爱情余毛毛单位里,他是一个孤高的男人,孤高到什么也不求,职位了进修了先进了旅游了,因了他的什么也不求,他和所有的人在都没矛盾,除了和她;她是欲望太强烈的女人,强烈到什么都想要,官职了进修了先进了旅游了,因了她的什么都想要,她和所有的人都有矛盾,除了和他。他看不起她,她觉得这个女人真是集人性之大恶者,势利、庸俗、虚荣、蛮横、风骚,他和所有的人都和和气气、亲亲热热,唯独对她冷若冰霜;而她却不知为什么,有点欣赏他,她觉得这个男人真古怪,不争不抢但却一点都不窝囊,虽没什么钱但却有富人派头,虽不是官但却比官架子还大,有一种说不出的洒脱劲。

他和她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离了婚。他的妻子扔下他和八岁的女儿,和一个什么公司的老板混在一起;而她结婚不到两年,就和她那当警察的丈夫离了婚,做了一个高官的情人。一天中午下班,他路经她的办公室,看到她趴在办公桌上一动不动,她的办公室很少有人进,他也没在意。可下午上班时,见她还是那样趴在那儿,觉着该进去问问是怎么回事了,毕竟是同事,又没什么深仇大恨。于是他进去,拍了拍她肩膀,粗声问:“你怎么了?”她慢慢地抬起头,有气无力地说:“头痛得厉害。”“要不要去医院?”“不用,老毛病,吃二片止痛片就行了,药忘家里了。”“那药叫什么,我去买。”他到街上去买了那种止痛片,那药真便宜,五块钱买了一大把。她吃了药,坐了一会,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事他没放在心上,也依然末改对她的鄙视,依然对她冷若冰霜。然而,不幸却降临到他的身上,他那与他相依为命的宝贝女儿得了重病,治疗要花十几万。他的二万元的积蓄很快花光,借的二万块钱也很快花光,同事们捐助的几千元也很快花光。他去找她的前妻,以前她一直拒收她给女儿的抚养费的。可那个女人只拿出了二千块,哭哭啼啼地说,那个公司的老板其实是个骗子,并没什么钱,现在法院的人、银行的人、受骗的货主踏破了门槛,她也好几个月没见着他了。他冲她的脚下吐了口口水,拿了钱走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他才后悔过去自己的什么也不求了。一天中午下班,疲倦的他趴在桌上睡着了,一直到下午上班都没醒。他太累了,整夜整夜的在医院里陪伴女儿,为女儿的事,他已请了好几个月的假,不能老是不上班,他现在更需要这份工作。醒来后,他看到茶杯下压着一张银行卡,卡下有一张小纸片,写着几个数字。他看出了是她的笔迹,打电话问是怎么回事,她说:“卡上有五万块钱,纸条上是密码,你用吧。”他愣了,慢慢地眼眶湿润起来,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个他最看不起的女人却在他最危难的时刻救了他,他觉得自己以前对她真是错得太多。

他女儿的病终于好了。一天,他带着女儿请他吃饭。女儿亲热地和她说个不停,她觉着这个阿姨又漂亮又好玩,就像电视上她喜欢的那个“万人迷”。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自顾自地喝酒,直喝到眼睛通红的时候,他才粗声地问她:“做我老婆好不好?”她看上去有点傻,脸涨得通红,然后趴在桌上哭个不停。他火了,蹭地站起来,用手指着她说:“你说句话,行还是不行?”她也火了,也蹭地站起来,冲他喊:“行还不行吗!”他们都笑了,相拥在一起。有一种感动周海亮人失业了。他没有告诉女人,仍然按时出门和回家。他不忘编造一些故事欺骗女人。他说新来的主任挺和蔼的,新来的男女大学生挺清纯的……女人掐他的耳朵,笑着说,你小心点。那时他正往外走,女人拉住他帮他整理衬衣的领口。男人夹了公文包,挤上公交车,三站后下来。他在公园的长椅上坐定,愁容满面地看广场上成群的鸽子。到了傍晚,男人换一副笑脸回家。他敲敲门,大声喊,我回来啦!

男人这样呆了五天。五天后,他在一家很小的水泥厂,找到一份短工。

那里环境恶劣,飘扬的粉尘让他的喉咙总是干的;劳动强度很大,这让他身上又总是湿的。组长说你别干了,你这身子骨……男人说我可以。他紧咬了牙关,两腿轻轻地抖。男人全身沾满厚厚的粉尘。他像一尊活动的疲劳的泥塑。

下了班,男人在工厂匆匆洗一个澡,换上笔挺的西装,扮一身轻盈回家。他敲敲门,大声喊,我回来啦!女人就奔过来开门。满屋葱花的香味,让男人心安。

饭桌上女人问他工作顺心吗?他说顺心,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清纯……女人诈一个怒眉,却给男人夹一筷子木耳……女人说水开了,要洗澡吗?男人说洗过了。女人说洗过了?男人说洗过了……和同事洗完桑拿回来的。女人说好享受啊你。她轻哼着歌,开始收拾碗碟。男人想好险,差一点被识破。疲惫的男人匆匆洗脸刷牙,然后倒头就睡。

男人在那个水泥厂,干了二十多天。快到月底了,他不知道那可怜的一点工资,能不能骗过女人?

那天晚饭后,女人突然说,你别在那个公司上班了吧?我知道有个公司在招聘,帮你打听了,所有要求你都符合,明天去试试?男人一阵狂喜,却说,为什么要换呢?女人说换个环境不很好么?再说这家待遇很不错呢。于是第二天,男人去应聘,结果被顺利录取。那天男人烧了很多菜,喝了很多酒。

男人知道,他其实瞒不过女人的。或许从第一天去水泥厂上班那天,或许从他丢掉工作那天,女人就知道了。是他躲闪的眼神出卖了他吗?是他疲惫的身体出卖了他吗?是女人从窗口看到他坐上了相反方向的公共汽车吗?还是他故作轻松的神态太过拙劣和夸张?他可以编造故事骗他的女人,但却无法让心细的女人相信。其实,当一个人深爱着对方,又有什么事,能瞒过去呢?

男人回想这二十多天的日子。每一天,饭桌上都有一盘木耳炒蛋。男人知道木耳可以清肺。粉尘飞扬中的男人,需要一盘木耳炒蛋;有些女人会逼他吃掉两勺梨膏,现在男人想,那也是女人精心的策划;还有这些日子,女人不再缠着他陪她看电视连续剧,因为他是那样疲惫。现在男人完全相信女人早就知晓了他的秘密,她默默地为他做着事,却从来不揭开它。事业如日中天的男人突然失业,变得一文不名,这是一个秘密。是男人的,也是她的。她必须咬着痛,守口如瓶。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制造秘密的男人。

男人站在阳台看城市的夜景,终有一滴眼泪落下。

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其实还有一种感动,叫做守口如瓶。爱情无戏言冬子李见到她是在毕业20年后。一次校庆的同学聚会上,他见到了满面风霜的她,开始他根本没有认出来,经同学一提醒,再他才惊愕地过去问候,“你好吗?”她点头,百感交集的目光。

喧闹的宴会之后,她悄悄走过来,说:“我们到外面走一走,好吗?”他点头跟随。华灯初上的大街上车流不息,城市已不再是20年前他们熟悉的那座城市,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对于这个变化的世界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那个人,刻骨的依然刻骨,铭心的依旧铭心。

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发生轰轰烈烈的爱情,他是当年大学里的才子,她是班里默默无闻的女生。临近毕业时,他失恋了,那个来自江南名城的美女不愿随他留在苦寒之地,谈了3年的恋爱宣告终结。他变得颓废消沉、顽世不恭。有一天,同室的朋友逗他:“别想以前的事了,我看咱们班的小y对你挺有意思的。”别人也应声附和:“是啊,她经常盯着你走了神。”他无所谓地笑笑,脑子里闪现出那个沉默寡言的女生。

最后那次联欢会上,大家兴致都很高,有的唱歌,有的表演。有一个女同学唱了一首《沙拉拉》,其中有一句歌词是:“我们并肩漫步在雨中,沙拉拉……”他听了好像有所触动,很热烈地鼓掌,嘴里也学着哼哼。这时旁边传来一个怯怯的声音:“你想学吗?”他回头看,竟是她!“你会?那就教教我吧。”于是她开始在他耳边小声唱起来,居然字正腔圆,揉和了少女的娇羞,让他想起柳咏的词“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他第一次发现,这个内向的女子也有她动人的一面。

毕业考试以后,大家开始买了笔记本互赠留言。同室的朋友又开他玩笑:“不要白听了人家的歌,发挥点文采,给丑小鸭一点爱的甘露吧!”他一时兴起,就写下了:你是一束歌声吗,为什么我留不住你?你是一阵花香吗,为什么我寻不见你?你是一个奇迹吗,为什么我读不懂你?请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手捧玫瑰敲开你的房门!写完后他得意地念给大家听,引来一阵喝彩。这以后,他工作、恋爱、结婚,早已忘记了年轻时开的一个玩笑。“可是,你知道吗?”她说:“回到家乡工作后,我一直珍藏着那个小本子,经常在夜里诵读、玩味你写下的那几句话,我总在幻想有一天打开房门,你会真的手捧玫瑰微笑着站在我面前。”就这样,她满怀希望等待着,以致在多年里无法爱上身边的任何一个男人。她给他写下了许多封信,但始终没有寄出。6年过去了,她错过了太多的机会,终于成为了一个乏人问津的老姑娘。最后,在年迈父母的催逼下,她嫁给了一个带孩子的离婚男子。前几年男人下了岗,经常喝酒发脾气,她只好挣扎在经济和感情的双重困境中。他在窒息般的感觉中听完她的诉说,仅仅因为自己的一个玩笑,一朵娇妍的花在岁月中枯萎了。他含泪握住她的手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挣脱开他的手,缓缓说道:“我不需要你的道歉,其实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你并不曾许诺我什么。但我只是想告诉你这一切,说出来心里就轻松多了。”

这次同学会以后,他的心再也没有平静过。在他送走高三毕业班时,许多学生要他写留言,于是他为他们写下了相同的一句话:爱情无戏言。后面是他郑重的签名。没有人敢淘汰她的爱清山上没有完美的恋人,但却可以拥有完美的爱情。比如她和他。那天,他在街上偶然邂逅了她。她出众的外表让依旧单身世的他怦然心动。本来他是要去参加一个同事的聚会,但他突然改变了主意。爱情来临的时候是容不得犹豫的,一旦错过了,后悔都来不及。他“嗯啊”着向同事们找了一个不去参加聚会的理由,然后特务一样尾随着她……最终知道了她的住处。

第二天一大早,他早饭也没有吃,就在她家门口静候她出门。不一会,一身运动装的她从外面跑步回家,半小时后,她换装后再次出门。他依旧远远地跟随着她,并得以知道了她的工作单位。

得知她有晨练的习惯后,一向喜欢睡懒觉的他决定改掉这一恶习,加入到爱情长跑的队伍中。他买了和她颜色相配的运动装,在同一时间内和她跑同一条路线。

渐渐地,她也注意到了他。看到他笨拙的跑步姿态和气喘吁吁的样子,她感觉这个男人既可爱又可笑!

那一次,他跑在她前面,不小心崴了脚。看到他大山一样倒下来,她花容失色,匆忙跑过来扶他……

这以后,他们认识了,经常相约着一起跑步。一年后,他和她跑进了婚姻的殿堂……

她在他的眼中几近完美,秀外慧中,话语温柔。惟一让他感觉有些缺憾的是,她不会唱歌,偶而斗胆唱一句,也是五音不全。

他平时喜欢唱歌,民歌、通俗歌曲都唱得有模有样。有一年参加了全市业余歌手大赛,还差一点获得了名次,这让他一直引以为自豪!

你说话音色这么好听,唱歌怎么就不行呢?他感到有点难以理解。看到他一脸困惑、遗憾的表情,她的脸倏的红了,像一颗红苹果。从此以后,任凭他怎么鼓励,她再也不开口唱歌了!

不幸是突然降临到他头上的。那一阵,他经常鼻塞、头晕。开始他也没当回事,后来嘴巴会莫名其妙地流出血来,在她的催促下,他才不情愿地跟着她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了,他患了鼻咽癌。这样惨酷的结果,于他而言,如同五雷轰顶,他一下子瘫软在地,怎么也站不起来……

她百般地宽慰他,但他始终沉默着,不发一言……

经过多次的放疗和化疗后,他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望着镜中自己憔悴的模样,他感觉生不如死!

看着心爱的人一脸的消沉与绝望,她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流血。不知道如何帮助他重新树立起活下去的信心。

此时,市里正举行全市平民才艺大赛。她眼着一亮,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并鼓励他参赛。他凄然一笑,摇头拒绝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自己报名参加了这次大赛。

得知这个消息的他,对她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你疯了吗?你五音不全,去参加比赛只能让大家笑话你!

她眼含泪水:我是替你参加的这次比赛。我们来比赛一下好不好?我争取在这次比赛中获得名次,而你要保证快乐地活上去……

他用手指点着她坚挺的鼻尖:别犯傻了,我都没有获得过名次,你就更不可能了。我的病是治不好的,就像你在这次比赛中注定要被淘汰一样……

她用手捂住了他的嘴:我就是要和你比赛一场,我保证能在比赛中获奖,而你也要答应我好好地活下去!

看着她急切的充满期待的眼神,他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她托同事找了一位音乐教师教她唱歌。音乐老师听她开口试唱一句就笑了:你唱歌五音不全,现在学唱歌太晚了!同事把她和丈夫比赛的事告诉了音乐老师,音乐老师流泪了,收下了她这个学生,并答应尽最大努力来提高她唱歌的水平。

她开始疯狂地练歌,在家中为丈夫做饭时,一个人在厨房里大声地唱;为丈夫送饭的路上小声哼唱。常常是唱着唱着就泪流满面了……邻居和路人都认为这个女人疯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他趴在床上默默地哭了……

全市平民才艺大赛终于拉开了帷幕。初选赛,她五音不全的歌声让评委们全都皱起了眉头,观众席上甚至传来了喝倒彩的声音。

一位评委毫不客气地问她:你知道自己唱歌五音不全吗?

她羞愧地点了点头。

那你为什么还要参加这次比赛呢?

她噙着泪水把参赛的缘由告诉了评委。

长时间的沉默后,发问的评委站起来,走到她跟前,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带头鼓起掌声。所有的评委和观众也全都站了起来,为她送去了最热烈的掌声……许多观众都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她顺利地通过了初赛。

这样的结果,令不明真相的他感到难以置信。是的,五音不全的妻子竟然能通过比赛的初赛。那么,自己的病看起来也不是不可以治愈的!他开始好好吃饭,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并要求院方为他搬来一台电视机,他要在病房内亲眼目睹妻子参加决赛时的风采。

决赛是在电视上现场直播的,在病房里听完妻子的歌声。他有些失望,断定妻子获奖无望了!但最后的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妻子最终获得了本次大赛临时增设的一个奖项——特别奖。

主持人宣读了颁奖词:这是一位伟大的妻子!是的,她的歌声并不美妙,甚至可以说有些五音不全。但为了帮助患病的丈夫重新树立起生活下去的勇气,她甘愿在大众面前自曝其短,勇敢地参加了本次大赛。按照她的唱歌水平,她早就应该被淘汰了,但没有人敢淘汰这份最深沉的爱,评委不敢!因为观众不答应……

听着电视上传来的雷鸣般的掌声,他的眼泪夺眶而出。在那一刻,他感觉电视屏幕上的妻子就是一位天使,他分明听到了天使在歌唱……谁是你的爱情之草陈晓辉是电台的播音员,声音空灵独特,是众人追捧的对象。而他,便是其中一个。她

他出生于一个偏僻的山村,大一下学期,室友们都买起了电脑,三五成群地玩网络游戏,乐此不疲。而他因为家穷,只好一人躺床上戴上耳塞听收音机。也因于此,他喜欢上了她主持的节目,并迷上她的声音。多少次,伴着她那动听的声音入眠,梦中笑靥如花。他给她写过许多封信,信中写满了对她的崇拜与爱慕。她只回了一封,上面只有廖廖几句感谢的话。他将她的回信视为珍宝,并发誓毕业后要去她所在的电台工作。

如愿以偿,中文专业并考得普通话一级乙等的他顺利地进了这家电台工作。上班见到真实的她后,才知道,她不但声音磁性好听,而且长发飘逸,像琼瑶笔下的美人,脱俗,灵动,别致,笑起来,还有那浅浅的酒窝,甚为迷人。她是他的主管。

为了早点弥补他们级别的悬殊,他非常努力地工作,虚心向同事们学习。他会熬好银耳汤,偷偷送进她的办公室;会记得她的生日,用发来的工资给她买礼物;会在自己的日记本上记上与她每一次令他心跳的接触。而她,对他的好是无动于衷的。一次,她把他叫进办公室,很直白地说,她追求的是高贵富裕的生活,只把他当弟弟,很亲很疼的那种。窗户下面,一个中年男子倚在一辆轿车前,抽着雪茄。他便是我的男朋友,她说。

她的话,无法简单地穿耳带过,一个完美甜蜜的梦像被硬物击中,瞬间破灭。他什么都没说,红着眼,安静地走出办公室。他心里明白,他无法和那个男子竞争,他没钱,无法像那个男子那般给她车子和房子。

她要结婚了,未婚夫就是那个中年男子,一家公司的老总。同事们一批一批地祝福她,她笑着感谢。他在一旁注视着她的笑,心如刀割,辞了职,离开了这家电台。

可意想不到的是,她结婚前一天,一个女人疯疯颠颠跑来电台闹,骂她是狐狸精,不要脸。原来,那个男子欺骗了她,他有家室。那些天,电台也经常接到辱骂电话。一时间,当红女主播抢人家男人的消息大径相传,越传越难听。电台怕影响扩大,只好停了她的职。

被骗,失了爱情的她,是穷途末路的兽,再也不信爱,独自一人搬到了一个偏僻小区居住,一住便是两年多。这两年,她没有出门工作过,一个人颓废地消磨时光。而同样是两年多的时光,他已经成了另一家电台的主播,名声在外。他知道她的遭遇后,毅然辞了工作,开始寻找她。

她家旁边搬来新的邻居,她从没见过。邻居搬来后,物业会常打电话来告诉她外面下雨了要收衣服;叫的外卖当中会突然多出精美的卡片;生日也会收到特别的礼物,没有署名。她问送礼物和外卖的人,还有那管物业的老伯伯,为何会这样。他们总是笑而不答,用羡慕的眼神望着她。

她敲邻居的门,门虚掩着,走进,屋里没人。在一张写字台上她看到一本泛黄的日记本,封面上居然贴着她年轻时的照片。她变得紧张,犹豫着翻开来看,一种熟悉的感觉泛上心头,回忆、内疚、感动,潸然泪下。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他带着送外卖的人进屋。她转过头,一眼就认出了他,当年喜欢她的那个小男生,如今已有了沧桑的感觉。他拿着手中的卡片,楞在原地,看着憔悴的她,再一次,红了眼眶。她知道了他所做的一切,问他为何那么傻。他说:“命中注定,你是我今生的玫瑰花,而我,是你的爱情草。我的花开,只为你……”

时间在那刻凝结,两人相拥而泣。原来,一路上最美的风景,不是在梦幻的前方,而就在你平实的眼前。曾经她为了追求高雅诱惑的生活,却忽视了身边真切的幸福。幸好,千山万水之后,她还是遇见了他。

前世今生,总有一株爱情之草是属于你的。它虽平凡,简单,一生却只为你一个人而绽放,不离不弃。而你,再苦再累再难看,也始终是他唯一的那朵玫瑰花。那年橘花开魈鸣室的后面是一大片高高低低茂密的柑橘林。开花的时候,那些不起眼的小白花隐在浓密的叶片背后,教暗暗地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馨香。下课后,男生女生来到窗前,都止不住要停下脚步,使劲地抽动几下鼻子,感叹一声“真香”。尔后,过了也便就过了。

可小雅不,总爱独自一人伏在窗台,望着柑橘林,嗅着花香,反复品味,呆呆地出神。

小雅对旭晖说:“你知道吗?那馨香中有着一股校园爱情的味道呢!”

旭晖脸一红,嘻嘻一笑说:“校园爱情的味道会是一种什么味道?”

小雅将嘴一揪,说:“你是真傻啊?还是假傻?还‘才子’呢!你自己对着橘园去慢慢体会不就知道了。我不理你了!”说着,一溜烟地跑了,留下旭晖一人站在原地无限地向往。

小雅的话,让旭晖伏在窗台望着橘林一连琢磨了好几天,也没有弄明白小雅所说的“校园爱情的味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地味道。想放弃,心里又老是被那迷人的字眼所牵引,怎么也放不下。于是便天天缠着小雅,跑前跑后疯着闹着央求小雅告诉他。

可小雅偏不,就这样让旭晖天天围着她打着转。直至旭晖快要灰心的时候,小雅才最后给了旭晖一个提示。小雅说,有些东西是要靠自己慢慢悟出才有韵味的!

小雅一提示,旭晖便一下猛然醒悟。原来小雅所说的“校园爱情的味道”是指那橘花洁白无瑕,虽开放得躲躲闪闪,却花气馨香绵长,让人留恋,一如这校园里在老师们的监控下偷偷萌生出来的那些青春年少的爱情。

待明白了这一些,旭晖不由得为小雅的这一温馨雅致的比喻而暗暗叫绝。

于是,两人再见面的时候,内心里就不由得多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一些什么事情要发生。

小雅不知道那会不会是爱情。她只知道自己和旭晖在一起,不论他身旁有没有其他人,她都会觉得特别地愉快。

小雅对旭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欢,这倒是真的!

后来有一天,小雅望着窗外的柑橘林,竟突发奇想:什么时候能邀上旭晖一起去橘园深处,嗅着橘花的馨香,做一次只有两人的散步,该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其实,小雅自己也是知道的,面对马上就要进行高考的紧张学习,她的这一想法显得是那么地不合拍。可是,越是不合拍的事情,小雅便越是想去做。小雅就是这么一个不同于一般女孩子的人!

于是,在一个没有功课的周末,小雅精心打扮一番,兴高采烈地找到旭晖说:“今天我们一起到柑橘园去看橘花好吗?”

旭晖一听,想到小雅说的那橘花的馨香有着一股校园爱情的味道,脸霎时一下就红了,看着眼前一脸幸福的小雅,心也便跟着“咚咚咚”地跳了起来。

可不巧的是,偏偏那天旭晖家里有事非得回家一趟。旭晖一时显得左右为难,好在小雅并不是个硬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的人。

结果,小雅的浪漫计划最后便只得在旭晖的连声“对不起”的愧意和“等下次”的允诺中,无奈地搁浅。

回到寝室,小雅失望极了。望着橘园,手虽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接下来的一连几个周末,旭晖不是因为家里有事,就是因为老师有安排。小雅见旭晖一到周末就忙得团团转,几次找到旭晖想“旧事”重提,可最终还是没能提出来。

眼看着柑橘的花期就要过去,小雅的浪漫计划却始终未能成行。

窗外橘花的馨香一天天变得暗淡,小雅的内心也便一天天变得落寞。

窗外橘花的馨香快要散尽的时候,小雅的内心也便跟着一下落寞到了极点。在学校一连串的考试中,小雅的成绩也便跟着一落千丈。

好不容易捱到了一个周末,窗外的橘花已在人们的不知不觉中,一天天变成了指头大的小青果。那天,旭晖突然找到小雅,对她说:“小雅!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今天我有时间,兑付诺言,我们一起去看橘园吧!”

小雅一听,顿时一下激动得不知所措,满脸通红。拉着旭晖跑到背人角落就给了旭晖一个亲昵的拥抱。

旭晖带着小雅绕过同学们的视线,左转右转,转了一个大圈后,才偷偷地来到那片茂密的柑橘园。

橘园里郁郁葱葱,先前的小白花现在全都变成了一个个的小青果,涩涩的,憨憨的,可爱极了。旭晖和小雅在田埂上快乐地蹦着跳着,不知不觉竟来到了一位正在整理果树的老伯跟前。

老伯扶着一棵幼小的橘树,正在极为细心地摘下那些还很青涩的果子。

小雅一见,不觉一脸的疑惑,果子还没有成熟,摘下不是白白地损害了吗?望着老伯随手摘下的那些可爱的青果,小雅蹲下身子,拾起一颗,怜惜地握在手中,竟然有一种想潸然流泪的感觉。

那老伯似乎一下看透了小雅的心事,冲着小雅微微一笑说:“孩子!不理解吧!有时,果实也是一种负担啊!”“果实也是一种负担?”小雅于是更加不解了。“你看,这些果苗就跟你们小孩子一样。”老伯抚摸着树苗,对小雅说:“现在正是吸取营养,长身体、长枝条、长高度的时候,如果现在就任其开花结果,自然就会影响以后的生长。再说,它的枝条还很细嫩,支撑不起果实的重量,说不定哪一天,果实就会一下将枝条压折压断。摘下这些青涩的果子,就等于给了它一个更大的成长空间呵!”

老伯又摘下一枚青果,说:“果树也和人一样,不是结果的时候,结出的果子便只会成为一种成长的负担。还是摘掉的好啊!”

小雅听了,一个激灵,想想自己近段时间的境况,不由得脸微微一红。从老伯的话语中,仿佛一下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从柑橘园里回来后,小雅内心就重新一下又变得轻松、变得晴朗、变得纯净起来。

小雅原本就不是个笨拙的女孩,没几天工夫,成绩就一下追了上来。

三个月后,小雅和旭晖都以优异的成绩,如愿地考上了自己满意的重点大学。

……

几年后,已成为当红美女作家的小雅,再次回到了家乡,在街头一下遇到了当年的老同学旭晖。同学相见,分外亲热。

旭晖说:“小雅!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吧!”

小雅不知道,旭晖带着她左拐右拐,竟然会来到他自己的家。开门,落座,沏茶。待一切收拾完毕,旭晖朝里间喊了一声:“爸!出来一下,我有同学要见您!”“呵呵!是小雅姑娘吧!”说着,就从里间走出了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

小雅一看,不由得一下愣住了。这不是当年在柑橘园扶着幼苗摘青果的那位老伯么?他是旭晖的亲爸?

回想起自己当年的那段懵懂时光和老伯的那段颇有深意的话语,小雅望着旭晖父子,顿时一下什么都明白了……。

再看旭晖,旭晖咧着一张阔嘴,正得意地朝着小雅在一个劲的坏笑呢!我不能一直站在你身边唱悲伤的歌风为裳1多年后,梁舒遇到卖米花糖的还是会跑上去买一块,拿回家,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它,然后抹干净掉下来的渣儿。身边很的人会好意提醒:别买街边的东西,不干净,现在超市里有卖,小包装的。

甚至宗陶会买来,放在她茶几的抽屉里。可是,三个月五个月,那些包装好看的米花糖从没拆开过。在路上遇到,梁舒仍然会去买一块,回来慢慢吃。那像是个仪式。

梁舒的很多事情都是宗陶没办法理解的。比如,她总爱买那种白色的地毯丝钩各种帘子,冰箱帘、空调帘、沙发帘,甚至连小小的的凳子她也要钩上帘子。宗陶问她是不是准备跟他结婚时做嫁妆,梁舒的嘴角微微翘起,算是回答了他。

宗陶不喜欢太肃静,他出差去云南回来,买来各式各样的蜡染,颜色浓烈,图案夸张。他说:再别绣那些了,有那功夫歇歇多好,看你瘦得,迎风都怕被吹跑了。

梁舒仍是不声不响地笑,然后我行我素。她从来不反对宗陶,但也绝不赞同。她从来没说过不爱宗陶,但也从来没说过爱。

有一次宗陶发了脾气,他说:你能不能快刀子割肉给个痛快的话,这样不死不活的,咱这婚到是结还是不结?

梁舒那边仍是没话,宗陶看过去,梁舒的下巴上往下淌泪,手里仍是握着那早就磨亮了的钩针,一板一眼,线收进去,挑出来,不知所以然地成了一朵白色的花。

宗陶叹了口气,靠过去,抱住她,喜欢有什么办法呢,认识她时,她就是一杯温吞水,从来没有要求过他什么,静静地呆在他身边,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愿意的,上赶着的,有什么好抱怨的吗?

人总是得陇望蜀的。得到她的人,便想要她的心。宗陶问:真的没办法忘掉他吗?

梁舒的眼泪越发汹涌。2

宗陶在鱼市场找到关中时,他正穿戴着长长的皮手套跟人吵:说好了35一斤不能挑,你那手往哪摆呢?

宗陶站在一边足足等了半小时,关中才把那一架吵完,他把一堆沾了腥气的钞票扔给身旁妖娆的女子,他说:要你啥用,我吵架时,你到是上啊!女子翻了翻眼睛,继续往指甲上抹黑色的指甲油。

宗陶走过去,关中哟了一声,他说:这么闲,来买螃蟹?随便挑,我给你最低价。

宗陶说我能跟你谈谈吗?这话说出去像被蒸发在空气里,谈什么呢?说梁舒还爱着他,然后把梁舒拱手让给他吗?

还是跟关中坐在了路边的茶水摊子上。关中穿着大短裤笈着旧拖鞋,手上胳膊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大大小小的划痕。

关中一口几乎吸掉了半只烟,他的眼睛瞅着街上,说:你们快结婚了吧?

宗陶嗯了一声,过了好半天又说:梁舒不快乐!

关中很大声地笑了几声,他说:她那是娇小姐的臭毛病,让她来卖三天螃蟹,每晚累得要扯猫尾巴上床,看她还提不提快乐的事儿!

宗陶骂了句脏话,他说:真他妈的不知道梁舒看上你什么了,就你,能给他什么!

关中站起来,拍了拍宗陶的肩膀,他说:兄弟,这话算你说对了。

晃晃当当走了几步,关中又回过头来说:女人就是要人陪,你对她好,她心里都知道呢!

吃晚饭时,宗陶往梁舒的碗里挟了块鱼,说:我见着他了。他还是那副德行。

梁舒嗯了一声,不再问。宗陶没忍住,说:他身边又换了女人,这次是绿头发黑指甲的。梁舒低头往嘴里扒拉饭。好半天,她说:明天,我们去看床吧!

两个人看电视时,梁舒手上钩的杯垫拆了又拆。宗陶接过去,说:别钩了。

梁舒停了手,两个人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北风那个吹》,宗陶拉过梁舒的手,那手很凉。

梁舒慢慢靠过来,抱住宗陶,轻轻啜泣,她说:如果这辈子只遇到你有多好。

可人生是没法预期的。3

那年梁舒15岁,爱吃米花糖,是个胖妞,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瘦下来,梳短发露出光洁修长的脖子,穿格子裙海魂衫。可是米花糖好吃,肚子也总像是个无底洞。她被那些青春小说里的人物弄得泪水涟涟时,胃口好得出奇,她不喜欢自己,她也讨厌同桌宗陶叫她梁小肥。

那个夏天,城市里开了家跆拳道馆。某一天她逛街时路过,看到里面的穿着白衣白裤的人个个身体修长,她想那或者是项减肥的运动。她把历年攒的压岁钱全都取了出来,报了名。

每次放学,梁舒都骑着自行车穿行大半个城市去跆拳道馆,在那里,她最小,大家都叫她胖姑娘,她好像也并没觉得是侮辱。

青春如白日放歌,快乐和忧伤来去都不需要太多理由。

那是个普通的日子周六,阳光有点好,梁舒听到卖米花糖的敲锣声,追了三条街。没追上卖米花糖的,却看到几个人在围打一个男生。

梁舒犹豫了一下,冲过去喊:警察来了。男人们如鸟兽散。蜷缩在地上的男生免强站起来,冲梁舒呲牙咧嘴地笑。他说:美女救英雄。

那是第一次有人说梁舒是美女。梁舒抛了个卫生眼球:你是小偷?

那人举了举手里的钢条,我拣的。

男生叫关中。梁舒笑,关中大侠?别逗了。男生急扯白脸地说:我真叫关中。

卖米花糖的过来了,梁舒才想起自己的目的。她去买,他脏兮兮的手付了钱。不过五毛,梁舒没跟他争。

关中是个好玩的人。总是晃荡着,梁舒以为他是无业游民。其实他在上一所技校,学电焊的。

梁舒睁大眼睛说:火花四溅那种?

关中拍了梁舒的脑袋一下:你以为是李咏砸蛋啊!

不知为什么,梁舒跟关中在一起很舒服。不像在宗陶面前,她总害怕说错话让他笑话。

关中带梁舒去KTV跟狐朋狗党唱歌,某狐朋友说:大姐唱一个呗!关中狠狠给那家伙一拳:猪,叫大嫂。

梁舒的脸比樱桃还红。再见时,那群参差点齐的男生齐齐地叫大嫂。梁舒不应,他们也叫。

某一天,走进一家小店,店主在钩各种各样的白色帘子。梁舒喜欢,叫嚷着要学。关中切了一声,说,你笨得跟熊似的,钩出这个我吃了。

梁舒不服气,买了针线跟店主学。基本针法很简单,难的,就要买本书了。

买的钩针不好使,梁舒抱怨。没几日,关中送了跟店主一模一样的钩针。梁舒又惊又喜,问哪弄的。关中很得意,我们学校的车床啊,我自己磨的。

关中的手上是血淋淋的,水泡破了。梁舒的眼泪一下子涌上来。她说:你傻啊!4

高二那年,梁舒跟关中坐在冷饮厅里吃冰淇淋。梁舒的父亲牵着个年轻的女孩进来。梁舒认得那女孩,是父亲的学生,常常进出家里,甜甜地叫梁舒的妈妈师母。

两边的错愕是一样的。梁舒父亲的眼里燃着一把火,他把梁舒拉回家,他说:你才多大,跟社会青年混?

梁舒也是不认输的,她说:教授是不是请每个学生都吃冰淇淋?

梁舒父亲的目光黯了下来,他说:别告诉你妈。梁舒说:一样。

梁舒回去继续把那杯冰淇淋吃完。关中小心翼翼地问:你爸是大官?

梁舒的手伸进关中的手里,五根手指跟关中的手指交差,眼泪顺着面颊往下掉。

关中笨手笨脚地用另一只手帮梁舒擦,泪却是越擦越多。她问:你喜欢我吗?关中点头。会一直喜欢吗?关中又点头。梁舒问:一直是一辈子吗?

阳光透过落地窗暖暖的照进来,落到两个青春茂盛的男孩女孩的脸上,一辈子太长,没人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梁舒的父亲没有纵容梁舒跟关中继续来往。梁舒从来不知道一个教授会那么神通广大。他很快托有亲戚在公安局的学生把关中查了个底掉。关中三岁时,因不堪家庭暴力,母亲杀了父亲后被判无期。关中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几年前,爷爷奶奶相继过世,关中便自己过。

梁舒的父亲还打听到他的大学同学恰好在关中上学的技校做校长。一个电话过去,关中被请到了校长室。

那正是敏感而又自卑的年纪。关中面红耳赤地站在梁舒面前,他说:我不配跟你做朋友,我也没求你啊!

梁舒的眼泪刷地下来了。她说关中你没良心。

关中一把抱住梁舒,胡乱地吻,梁舒挣扎出来,狠狠地给了关中一巴掌。

那之后,梁舒被父亲送到上海姑姑那上学。

二年后,梁舒复读考进政法学院。入学的第一天,她遇到了来接新生的宗陶。

他惊异于女大十八变,只二年的功夫,时光就把一个胖胖的姑娘变成了眉目秀丽的丁香女孩。5

梁舒再见到关中,是在大四那年的法庭上。梁舒是实习书记员。关中是被告。故意杀人。

梁舒以为那伤口早已慢慢愈合,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那注定是个插曲,可是见到关中,梁舒的胃撕心裂肺地疼了起来。

关中的目光始终落在梁舒身上,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辩解。

梁舒找到了关中的卷宗,里面很多证据都经不起推敲。那些天,梁舒几乎疯了,到处找能在看守所说上话的人,她想见关中一面。

最后是宗陶帮了忙。梁舒几乎是哭着讲完了她跟关中的故事。她说:无论如何,我得还他个公道。

宗陶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他接了关中的案子。梁舒见到了关中。

他大声地说话,笑。他说:这么瘦,是不是你男朋友对你不好?真不好,告诉他,你娘家有人,小心我削他。他的拳头很用力很夸张地挥了挥。梁舒大声说:你是不是觉得这世界上的问题都能用拳头解决?

关中的目光落了下来,很快又高声说:我知道了,你们女的都臭美,减肥,我想起来了,你想穿格子裙海魂衫,这回穿什么都没问题了,就是胸小了点,不好看!

梁舒转身出来,阳光霹头盖脸地打到梁舒身上,梁舒手脚冰凉。

那个案子关中是被冤枉的,可是他不说,他说快点判了吧,最好是给颗花生粒吃,他活够了。

梁舒听到这话时,哭成了泪人。那一年,父亲的同学警告关中不成,便找了个借口把关中给开除了。这些年在社会上混,关中吃过的苦没人能知道。

梁舒又一次走进了看守所,她说:我等你出来。

梁舒看到关中眼里的眼泪。他说:行,我结婚你要来当伴娘。6

关中出来梁舒就找不到他了。半年后,梁舒跟宗陶在鱼市场见到关中。他打着赤膊跟人吵架,他说:小心我削你。

突然看到梁舒,关中下意识地拉了小凳子上的汗衫套上。他说:买啥,哥给你便宜。

梁舒一字一顿地说:我来给你当伴娘。

宗陶见了关中的那一晚,梁舒钩了一夜帘子。第二天天一亮,她就包好那些帘子来到鱼市场。鱼市场上人很多了。梁舒站在关中面前,她不管地上又是泥又是水,她把帘子打开,扔在地上,那些白色的线帘像在污水上开的一朵一朵的白莲花。

梁舒的眼睛很平静,她说:关中,你是个懦夫。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你就是!

说完,挤出人群,泪流满面。

梁舒没有跟宗陶结婚,她去了新加坡。在那里,吃不到米花糖,她仍会钩各种白帘子送人。人家说中国女孩真是秀外慧中,手真巧。梁舒的嘴角弯弯,笑容很甜。

某一日,梁舒收到宗陶的电子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附件里有一首歌。那句话说:关中昨日死于交通事故。

歌里面有一句词:我不能一直站在你身边唱悲伤的歌。

梁舒坐在电脑面前,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宗陶说得没错,这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始终是关中。他不能带给她幸福,所以宁愿松手。

不以占有为目的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只可惜,梁舒一直都以为那是退缩和懦弱。相爱过的人只能做陌生人风为裳◎电梯里的紧急状态

商陆叼着一袋奶闯进电梯时,冲袁小意刻意地笑了一下,嘴里叼着奶,手里还在公文包里翻找着什么。

袁小意的目光移到电梯的按钮上时,突然觉得哪不对,电梯停下,进来个香喷喷穿普拉达的女魔头,袁小意脸红通通地看商陆的裤子,拉链门半掩半开着,袁小意的嘴角翘了翘,商陆以为美女对他笑,他手拿下嘴里的那袋奶,笑意盈盈地喊了声“早”。女魔头站在袁小意跟商陆中间,袁小意的下巴抬了抬,示意商陆拉链开了,可是商陆浑然不觉。

袁小意急中生智,掏出手机,按到写短信模式,写上:拉链!在女魔头背后把手伸过去,商陆大近视眼,几乎凑近了才看清。脸腾地红了,电梯停了,女魔头头也不回地下了电梯,呼啦啦上来好些人,袁小意看不到商陆的状况,想必拉链门危机解除。

电梯再次停时,袁小意到了,商陆也跟着下了。他挠了挠头说:那个……谢谢啊!袁小意的脸红了,这人也真是,不必这样正式吧,又不是什么大事。

袁小意跟商陆只是三成熟。在同一座大厦上班,偶尔会在电梯里遇到,偶尔也会在公司同事的聚会里遇到。

离得最近的一次是同事聚会,小意被灌酒,微醺,出门撞到商陆的怀里。同事“嗷嗷”起哄说商陆走了桃花运,那次小意才知道他叫商陆。

商陆是个略略有些邋遢的男子,皮鞋有灰,裤线含混不清,小意甚至在电梯里看到他衬衫的扣子仅有一根线拉着,摇摇欲坠的样子。还有,拉链门事件,袁小意想想就笑了。

在这座大厦里工作的男女,哪个不是打扮得溜光水滑的,管他内里如何,表面都是干净清爽的,甚至很多男士都用香水,甚至他们用的包比小意的还好。

中午跟罗花花吃饭时,小意提到商陆,她说:那人怎么那样啊,叼袋奶进的电梯,跟孩子似的。

罗花花是个漂亮得沸沸扬扬的角色。整个大厦里的人几乎没有不认识的。她说:他呀,那叫名士不修边幅,我听开发部的人说,他们公司离了他就是一壳儿,技术全指着他呢!还有,据说是小开,不愿意回家当太子爷……

袁小意哦了一声,筷子在面碗里搅来搅去,心里有浅淡的失落。原来是有资格邋遢的,没准人家那是在玩低调,也是,身家硬的人谁会名牌撑面子啊?比尔?盖茨披条麻袋也必是限量版。◎超市里的乌龙搭讪

世界上原本是没有陌生人的。不过是你不留意,就陌生了。

袁小意发现自己跟商陆竟会在那么多的空间里重合。乘同一个电梯自不必说,他还是她要招待的客户,她等公车时,他的别克车会在她面前停下来说载她一段路。小意总是笑着摆手拒绝。

然后是在超市,各自推着购物车遇见。商陆从货架上拿起一袋什么东西,很认真地问袁小意:这是什么?

袁小意很认真地看英文标识,突然看到一边明明白白地写着汉字说明呢,只不过是一包豆粉,干嘛要问?

商陆看露了馅,说:一起找个地儿坐坐吧,看在我这谎扯得这么乌龙的份上。

袁小意自然明白商陆的意思,脸红成了一颗小草莓。

从超市出来,拂面的轻风得像母亲准备给她结婚做被子用的绸缎。小意谈过一段恋爱,两个人并没怎么狂热,自然地在一起拉了手,吃了饭,到最后,分开,也没怎么疼,只是小意病了一场,把阑尾割掉了。

小意跟前男友还一直做着朋友,偶尔在网上碰到,会说几句闲话。前男友说:袁小意,差不多就把自己嫁了吧,别弄得孤家寡人的,弄得我良心不安。

小意就笑:我痴情着呢,你就良心不安去吧!小意心里是明白的,自己跟他真的没什么,或者从前的也只是算喜欢。如果是爱,怎么能这么拿得起放得下呢?

从小到大,小意一直是那样的女孩,做什么都没有很强的企图心,得到便得到,得不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点大概像老爸。老爸做了一辈子小职员,天天乐呵呵的。

那天商陆把小意送到她住的小区楼下时,从购物袋里掏出了那袋豆粉,他说:挺好喝的,也营养。

小意笑着接了,往楼梯上走时,心里甜滋滋的。

那袋豆粉被小意拿到了办公室里,喝水时冲上一点,果然很好喝。小意突然想到,他不喜欢喝牛奶吗?也喝豆粉吗?

商陆再在公车站说顺小意一段路时,小意没有拒绝。

隔天,罗花花意味深长地撞了撞小意的肩膀说:小意,看不出你人小鬼大,神不知鬼不觉就钓了金龟婿。

袁小意的脸又红了,罗花花叹了口气,说:也是,这年头,我这样没皮没脸的女孩接头碰脸的到处都是,会脸红的女孩越来越少了。◎被握暖的玻璃钮扣

商陆没明着说让小意做他的女朋友,小意也便闷着。两个人偶尔一起吃顿饭,偶尔牵着手看场电影。再或者,周末,小意去商陆的房子里看碟。商陆有满满一柜子的碟片,有些小意看过,有些没看过,有时小意看着看着就睡在了沙发上,醒来,身上盖了毯子,头下枕了枕头。

有一次,她枕在他的腿上,电视里的男女主角吻在了一起,小意的眼睛收回来,恰好碰到商陆的目光,他笑了一下,唇极软极软地落到小意的额上,倒是小意不知足似地勾了他的头,舌尖冲撞到他的软唇里。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睡在沙发上,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在他们身上。

小意说:如果有来生,我要变得像罗花花那样漂亮,穿低胸衫……

商陆笑着捏小意的脸蛋,他说:干嘛想做别人,你就挺好!

小意注意到商陆说他挺好,而不是说: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或者,在我心里你很漂亮。

小失落灰尘一样掉到小落的心里。她问:如果有来生,你干嘛?

商陆想了想说:这辈子还长着呢,干嘛要想下辈子的事?

小意的失落又多了一点,他至少可以说句下辈子还跟你在一起这样的话。

他不说,可见是心里没有。

商陆在厨房里做意大利面时,小意拿出自己带的针线包,缝商陆的衬衫扣子。每个玻璃钮扣小意都用了双线缝得牢牢实实的,那颗钮扣在小意的手里握暖了,小意才放过它们。

商陆的手艺不错,他说十五岁出国,都是一个人。

小意起身给商陆倒了杯水。心里像融化了的奶油。她想:以后真的在一起了,一定好好疼他,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国庆节时,小意跟商陆去了趟湖口水库,晚上在一顶小帐篷里露宿。小意是做好了发生点什么的准备的。

她跟商陆都不是小孩子了,明明又都是喜欢的。她想:就是有了什么,他不想负责,她也是能原谅他的。这样想,心里还是凉了一下。

月亮像一弯水一样轻柔,落到小意的脸上的月毛都是毛绒绒的。商陆让小意靠在自己的肩上,小意转过身来吻商陆。

她实在是爱上了他的吻。她的手解他衬衫的扣子,扣子缝得太紧,小意的手抖……商陆按住小意的手,把她拉进怀里,他闭着眼睛,好半天,他说:我们再等等!

小意坐直,转过身去,一会,安安静静地躺下,她不知道他看没看到她满脸是泪。

商陆在她身旁躺下,双臂穿过她的腰,那一夜,他们始终都是那样的姿势,清纯得像不识人间烟火的韩剧。◎没等到的生日礼物

湖口水库回来,袁小意刻意疏远着商陆。她在常去的论坛上发帖问:如果孤身男女单独相处他都做柳下惠,那说明什么。后面跟帖众口一词:肯定是你吸引力不够啊,不然,天雷地火的……

袁小意站在镜子前,瘦瘦小小的像没长开的女孩,眼睛大,鼻翼的四周有星星点点的小雀斑,胸前更是一片平坦。她使劲冲自己笑了笑,说:袁小意,你别做梦了。

罗花花很敏感,某一天,突然问:最近你怎么好像都没跟商陆在一起了?袁小意嗯嗯啊啊,说不出所以然来,倒是罗花花自说自画:之前你们好着,我没好意思张口,他那种公子哥花花草草的,哪是你这种人能搞定的?

袁小意扭过头去,强忍着眼泪没掉出来。她不能做不知天高地厚的典型让罗花花笑了去。转头,恰好看到商陆跟那天在电梯里见到的穿普拉达的女魔头一起,他给她拉开椅子,俩人头抵头地点菜,有说有笑。

袁小意起身离开,商陆看到,追了出来,问:这两天怎么都没见你上班?

没想见自然就没见。袁小意不知道自己可以说出这样带刺的话来。

她在心里提醒自己:人家或者真的只是当自己普通朋友,又没什么许诺,凭白这样,让人笑话。

可她就是没办法做到心如止水。商陆拉小意的胳膊,他说:小意,我们再等等。

等等干嘛?袁小意的目光锋利地逼上去,她笑了:我忘了其实你的扣子是不用缝的,掉了,直接扔掉就可以了……

商陆的目光里有些恼。

袁小意拦出租车时,她还是希望他能追上来给她个惊喜的。那天是她的生日,她告诉过他的,只是,大概他忘记了。

因为,直到她回到家,直到第二天,他连个电话都没打来。◎相爱过的人只能做陌生人

小意妈打来电话,说舅舅开了家公司,缺人手,希望小意别在外面漂着了,回来帮舅舅得了。

小意迟疑再三,递了辞职信。小意走时,罗花花使劲地抱了抱小意,说:找个踏实的好男孩就嫁了吧,你应该被好好珍惜好好疼爱。

办离职手续的前一晚,小意一直在大厦的电梯口等商陆,没见他出来,打电话给他,正在通话中,打去他的公司,公司说他请假了。

小意是想跟他一起吃顿饭的,还有,她想好了,多喝一点酒,趁醉跟他拍张照片。可是,看来没办法实现了。

袁小意离开这座城市时,下了大雾。

小意回到家,大病一场,没了阑尾,这次起义的是胃。胃穿孔,手术切掉了小意四分之一的胃。

舅舅公司的一个男孩跑前跑后照料小意,舅舅做媒,半年后,小意把自己嫁了。

某一天,表妹跟男友从那座城市回来,说去了湖口水库。小意心里的某些东西铺天盖地醒过来。

这半年里,她扔了从前的手机卡,废弃了从前用的QQ,跟那座城市里的人都断了联系。

那晚,她进了从前常去的论坛。有个帖子被高高置顶着,上面写着:袁小意,你在哪里?

小意心砰砰跳个不停。握鼠标的手抖得打不开网页。

网页还是开了,里面是24张照片,每张照片上路人的手里都拿着块纸板,纸板上写着:小意,嫁给我吧!

小意的眼泪汹涌而出。这是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24岁。

下面只有几地字却足以让小意痛不欲生:小意是我爱的女孩,跟她在一起的每一秒我都很舍不得。爱一个人,就会很舍不得。

只是,我还没有资格拥有她,我在国外结过婚,我不希望她被人看做是第三者,于是我找了律师离婚。我把一切都弄好后,把这些照片当成是迟到的生日礼物送给她,可她却不见了……

我只是希望给她个干干净净的开始,只可惜,我再也找不到她了。

小意恍然想到穿普拉达的女魔头是个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袁小意坐在电脑前很久很久,她伸手关掉网页,关掉电脑,关掉关于他的一切想念。

她没办法再联络他,她没办法再心平气和的听关于他的一切消息。

相爱过的人只能做陌生人。假装从没相识过。假装忘记了一切。24小时持久呵护周海亮

女人在婚前常常出国。——给男人打一个电话,提一个简单的箱包,就上了飞机。可是婚后,这还是头一次。那个国家的那个城市不但有女人公司的业务,还有一位远离故土的异性朋友。他们曾经有过一段荡气回肠的恋情,尽管最终分手,可是彼此间,总还存着那么一点儿惦念。女人刚刚把一切安顿好,就给朋友去了个电话。她把自己的行程跟他说了,她说如果有时间,我们可以喝杯茶。朋友说好啊。于是他们把喝茶的时间,定在三天以后——正是她回国的前一天。放下电话,她的心莫名其妙地慌了起来。她知道这是一个暧昧的征兆,这征兆或许意味着背叛,或许只是自己的胡思乱想。

女人在她的皮箱里发现两小板胃药,显然那是男人为她准备的。女人突然想起从下飞机起还没有给男人打过电话,她有了些自责,匆匆拨通家里的电话,几秒钟以后,电话被接起,她听到男人的声音。

男人问看到胃药了吗?女人说看到了。男人说别忘了按时吃。女人说记着了。男人说饭后吃,一日三次,一次一片。女人说说明书上写着呢。男人说用不用我到时候提醒你一下?女人说没这么夸张吧。男人在那边嘿嘿地笑了。他说你在外面小心些。忙完了,早点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放下电话后,女人偷偷地乐。也许男人在最后一刻,才把“我”换成了“祖国母亲”。男人不擅表达,女人觉得木讷的他就像服装店里的塑料模特,表情千篇一律,单调乏味。

夜里女人常常因为胃痛醒来。是胃馈疡,不是特别严重,却是特别缠人、连绵不尽的那种。女人从没有把胃痛当回事,工作一忙,她就会忘记按时服用。在家的时候,总是男人提醒她。男人会一手端着水杯,一手捧着药粒,男人说,一日三次,一次三片,二十四小时,呵护你的胃。女人笑了。木讷的男人并不懂幽默,他的话,或许只是广告的重复。

第二天女人刚刚醒来,电话就响了。是男人打来的,男人说,该吃胃药了懒丫头。女人说你讨厌。就有了些感动。她把一粒胶囊含在嘴里,去茶几上取矿泉水。男人说你用房间里的电热水壶烧点开水嘛。女人说你怎么知道我会用矿泉水送药?你怎么知道房间里有电热水壶?男人说我知道世界上的宾馆都差不多,我还知道无论你走到世界哪个角落,都懒得烧开水。女人说你千里迢迢打长途来,就为了提醒我早晨别忘了吃药?男人说是啊!不过这样似乎有些划不来,所以以后电话响两声,我这边就挂断。你听到了,就知道我在提醒你吃药……女人说真的不用这么夸张。男人说夸张?我没夸张啊。

到中午,果然,电话响了两声,就挂断了。那时女人刚刚从外面忙完回来,早忘记还得按时吃一粒胃药。尽管没有去接,但女人能够想象出男人的样子。她想着在地球的另一端,自己男人关切的眼神。她往水杯里倒开水,雾气让她的镜片上一片模糊。

晚饭刚刚吃完,电话照例又响了两声。这次女人想跑过去接,电话已经挂了。女人盯着电话发呆,她想给男人拨个电话,号码拨了一半,又将电话挂断。她知道即使拨通,也没有什么可说的。男人是那样木讷,木讷的男人没有任何情话。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女人在房间里迎来她的朋友。两个人都有些拘谨,他们隔着沙发之间的茶几,拉些无关紧要的家常。那时是下午一点多钟,十几个小时以后,女人就将搭上回国的班机。突然桌上的电话响了,当然只响了两声。女人站起来,拉开抽屉,带来的两板胃药,正好只剩下一粒。

看到朋友的眼神有些诧异,女人解释说,是我丈夫打来的,他在提醒我按时吃胃药。朋友说你丈夫可真够细心。女人说是这样。不管我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他都可以照顾我。他们喝完最后一杯茶,朋友起身离开。女人送他到门口,两个人像真正的朋友一样告别。

回来,坐在床上,女人看着窗外明晃晃的阳光,终于流下眼泪。其实这时候在国内,正是凌晨。三天中的每一天,男人都会强迫自己从睡梦中醒来,然后给女人拨一个没有打通的电话。或许他根本未曾睡过吧?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或倚在床头看书,只为提醒女人按时吃一粒胃药;只为给女人的胃,二十四小时持久的呵护。

多年后女人认为,其实那时,男人在不经意间,呵护了他们的爱情。最完美的单相思清山

他的少年时光是在一座古老小城渡过的,小城的古韵赋予了他身上一种淡淡的忧郁气息。

他是乖孩子,小学、初中,在班里都是优等生,喜欢独处的他在同学们看来,仿佛一件历史久远的古董。

外表的沉静掩饰了心中的涟漪,一如一座眠火山,表面看来,风轻树静,内心里,早已春潮涌动,不时闪动着一个女孩的倩影。

她是一家杂货店老板的女儿,看起来纯洁、干净、眉清目秀。第一次到杂货店里买棒棒糖,与她眼神碰撞的刹那间,他的脸突然红了,慌慌地拿起棒棒糖,转身就跑。“找你的零钱!”身后传来她泉水叮咚般圆润的声音。

他尴尬地返身,用手挡住脸,侧着身子,隔着老远把她找的零钱接过来。他的古怪样子一定很可笑,仓皇逃走的那一刻分明听到了她的嘲笑声。

一连几天不敢去她家的杂货店买东西。母亲让他去买瓶醋,他也不答应。父亲粗声大气地骂了一声“小兔崽子”,佯装伸手要打。他犹犹豫豫、磨磨蹭蹭地去了。原以为这一次见面会有什么不同,而她好像早已经把他上一次的糗事忘掉了,面色平静,像对待其他顾客一样接待他。这样的结果一下子让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郁闷透顶。

事后,他想,其实她不冷不热的态度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不好。他可以更轻松地毫无心理负担地去接近她。如果,她对他表现出热情或是不屑,其实都会吓破他年少的脆弱的神经。

上高中的时候,过往对她的好感突然升华为喜欢。她的影子装饰了初谙情事的少年的梦。他不敢表达,他知道,不该沸腾的水一旦被烧开了,瞬间就会变成水蒸汽,消失的无影无踪。

周末时,更频繁地去造访她家的杂货店。如果她不在,他会转身就走;她在的话,他就会杂七杂八的买许多有用没用的东西,幸好店里的东西都很便宜。乘她不注意的时候,他的眼神会长久地停留在她的身上。那时候的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控制不让自己脸红,而内心却早已是锣鼓喧天。

她的父亲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看他的眼神逐渐变得阴郁而冰冷。他再来时,她父亲会把她拉进里屋,自己亲自招呼他。他心里清楚,他一个人的初恋已经提前结束。

内向的他不敢打听她的一切,只知道,她和他年龄相仿,和他一样即将迎接高考。

一晃五年没有见到过她,偶尔心中会想起她,就像一只鸟从空旷的天空掠过。适时,他已经大学毕业,在南方的一座城市扎下了根。

这一次春节回小城,是携女友回家结婚。女友是他大学同学,温柔懂事,是他喜欢的那种。

按照父母的吩咐,和女友到街上去买结婚请柬。由于临近春节,街道上欢声笑语,热闹非凡。他想掠过她家的杂货店,没想到女友眼尖,说,这里就有一家!不等他应允,早拉着他进了这个曾光顾了无数次的杂货店。

没想到,她竟在。想必也是回家过年的,或是大家毕业后回了家乡。

她微笑着看着他,然后冲他的未婚妻点了点头。她请他和女友坐下,然后把店里各种各样的请柬拿来让他们挑选。选定请柬后,在他准备付钱的时候,她说,都是邻居,这钱是不能要的,我祝你们幸福!原来,在他进门的时候,她已经认出了他。

女友邀请她道,那请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吧!说着拿起笔歪着头看着他,准备在请柬上写上她的名字。他很尴尬,暗恋了她那么久,他真的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笑出了声,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他的女友。

那一刹那,他的眼泪差点掉了下来。他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像是一部正在播放的老电影,他认为自己真的很幸运很幸福,他非常满足,因为他拥有了世上最完美的初恋和爱情。那一场南辕北辙的青春伤痛清山

那时,他正在读高中一年级。正是脑子里充满幻想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对什么好像又都蛮不在乎。

校园里情窦初开的男生开始在课余勾肩搭背、恬不知耻的到其他班级搜罗美女,并为校园里貌美的女生排座次,也就是在那时,他知道了甄靓的名字。甄靓长得真的很漂亮,白皙的面容、精致的五官、长长的腿,走起路来像是小鹿在跳跃。她被那帮闲得无聊的男生评为学校一号校花,可谓当之无愧。

甄靓的名字在男生的嘴里像青蛙一样跳来跳去,时间久了,也跳到了他的心里。第一次对她有心动的感觉,是学校举行的一场排球比赛,身着短衫短裤的她四肢修长、动作优美,她的每一次击球,都会引起男生们的惊呼!就这样的,玫瑰花的种子在他心中一点点发芽;就这样的,毫无防备的,喜欢上了她。

喜欢也是默默地,这样的思念一如乞丐,衣着寒酸地藏在角落里。她的美丽让他产生了深深地自卑。他的学习成绩一般,长相也不出众,能够远远地看着她,就会感觉到无比地幸运和幸福。他会故意设计好路线与她相遇,或是提前站在她必经的路边等待她。多数的时候,她和女伴谈笑,偶尔独自一人从他身边掠过时,也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有时也会望他一眼,这样的惊鸿一瞥,立即让他心惊肉跳、紧张万分。暗恨爹妈给了自己一副不争气的外貌,长时间地望着镜子发呆,像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一遍遍地用梳子梳理头发,希望自己能够帅一点点。

有时候,他想,其实自己并非一无是处,歌唱得好,语文成绩也不错,足球也踢得像模像样,把足球踢进球门时,他甚至想象自己以后会成为中国足球的救世主。鼓起勇气在她身边唱一些伤感的情歌,她和女伴会用惊异的眼光看着他,她的目光是一种鼓励,越发唱得动情,陷入到自我陶醉中。直到那个女伴说了一句“神经病!”,才把他骂醒。看着捂着嘴跑开的她的背影,他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暗恋在心中像麦苗一样滋长,有时候,爱情真的是一种力量,一向内向的他开始大着胆子打听有关她的讯息。就这样,知道了甄靓的一些情况。她的父亲是另一所中学的校长,每个周末她都会骑脚踏车回家。

终究是胆怯,约了一个同班好友,尾随她回家。期待着和她在路上会有故事发生。那一次,不知为什么,她没有骑单车,而是一位女同学骑着脚踏车带着她。路程过半,跟在她后面的他如果继续等待,那么与她搭讪的机会就会白白遛走。深呼吸了一口气,调匀自己的呼吸,独自加速冲了上去。没想到她竟然跳下了车。原来那个女同学的家到了,剩下的不长的一段路她要自己步行走回去。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快骑两步:你好,是回家吧?我捎你一段吧!她抬眼与他相望的刹那,天使般洁净的面孔与秋水一样的眼睛令他惊叹不已。许是看他面相老实,她并没有拒绝他的邀请,坐在了他的后座上。她的存在,不但没有让他感觉到负载的沉重,反而好像给脚踏车加了个马达,他豪情万丈骑得像风一样。

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吧?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犹如琴弦拨动。

你认识我吗?他很惊异。

是啊,我知道你,你的歌唱得挺好的!

幸亏没有和她面对面,他一阵脸红。

我还看过你的文章,你的文章写的真好!下一期的校刊会发表出来。

你是文学社的?

是啊,你为什么不加入文学社呢?

她的话让他无以应对。虽然他的作文优秀,但由于他在班级里综合成绩一般,所以文学社毫不留情地把他拒之门外。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叫张富贵对吧?有机会多给文学社投稿。

他再次感到一阵羞愧。早就想换掉爹妈给他起的这个土得掉渣的名字,怎么也想不到,甄靓对他的了解竟比他了解她的还要多。

胡思乱想中,她突然跳下了车。

我的家到了!谢谢你!她与他道别。目送着她的背影消失,他才怅然若失地原路返回往家赶。回到家中,感觉和甄靓的这次亲密接触就像是做了一个美丽的梦。傻笑一阵,发呆一阵,怎么也难相信,送甄靓回家刚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过。他感觉爱情似乎在那一刻降临了,它给予了自己无与伦比的信心和力量。

原以为,再见到她时会有朋友般的熟络和默契。没想到相遇后,都是礼节性的浅笑一下,或是第三者都觉察不到的点点头。这种蜻蜓点水似的问候,让他感到非常失落。

在自习课上偷偷给她写情诗,没想到被班主任发现。为了掩饰心中的秘密,他仿佛吃了豹子胆和班主任争抢那张写满了风花雪月的诗,并迅速把它撕得粉碎。被气疯掉了的班主任罚他在教室的走廊里面壁思过。他成了下课后同学们的参观目标。他害怕自己的惨状被甄靓看到,没想到还是被她撞见了,他注意到她一脸惊愕的表情,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是她解除了他的窘况,她找到了他的班主任,说体罚学生是不对的!班主任无奈地听从了她的建议。那一瞬间,泪水蓄满了眼眶,他委屈地想扑到她怀里大哭一场。

中学校园里的单相思可以毁掉一个学生,也可以成就一个学生。从此他开始打消乱七八糟的念头,发愤读书。高三时,他已经成了班里的优等生。课外活动,他喜欢去踢足球,这会引起一群女学生的围观,有时,甄靓也会藏身其中。他漂亮的摆脱过人、射门,掌声四起,他只注意她的反应。甄靓好像对观看篮球比赛更有兴趣,篮球场是学校里帅哥的集中地。那个名叫管波的男孩,每一次扣篮总会引得女孩们一阵阵尖叫。更令他郁闷的是,甄靓好像对管波情有独钟,她是他的忠实球迷,有时甚至帮他拿着衣服。

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能够治疗一切青春期的伤痛。当接到北京一所大学的通知书时,他竟然一脸地波澜不惊。他知道甄靓考取了上海的一所大学。他不愿意自己的爱情就这样南辕北辙、无疾而终。

临行前的几天,他提着鱼竿到她家门口附近的池塘里垂钓。有好几个附近的居民提醒他,这口池塘里根本没有鱼,他笑了笑,默不做声,不为所动。终于,等到她出来。

是你?怎么在这里钓鱼?这口池塘里是没有鱼的。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哦,听说你考取了上海的大学。他答非所问。

是啊,你考上的是北京的大学对吧?从此我们可就天各一方了,别忘了我啊!她话语中透露着调皮。

我,我,这是……他哆嗦着想把藏在口袋里的信给她。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从她家里走出来的竟然是管波。看着高大英俊的管波,他一阵气馁。最终把手留在了口袋里。

你是想给我什么吧?甄靓盯着他的眼睛。

没有,没有啊。他尴尬地掩饰,作着垂死地挣扎。

管波把手臂搭在甄靓的肩膀上:是你的同学?让去家里坐坐啊!

他婉拒了她的邀请,丢盔弃甲地落荒而逃。他清楚地听到爱情在心中发出支离破碎的声响。

在那一刻,他明白,最美的花并不是为他盛开,而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陪伴在她身边的男孩管波,其实只是她的表弟罢了。我一定要娶你清山

正是九月,刚开学没几天,班里转来一个男生。中等个头,黑黑的,瘦瘦的,很不起眼的那种。他像所有的复习生一样,被安排在教室的最后排的角落里。

随后学校组织的一次考试,他的数学成绩令班里的同学大吃一惊,差一分就是满分,其他同学被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英语成绩同样令人惊奇,在班级里排名几乎垫底。落差之大,惟有她能与之相抗衡。她的英语成绩在班里排名第一,而数学成绩平平。这样的表现令班主任有些哭笑不得。班主任先后找两个人谈话,希望他们迅速把瘸腿的学科赶上去。

我就不信,你英语能学得那么好,数学就学不好?如果你数学成绩能赶上来,我保证你可以读名牌大学!年轻的班主任充满期待地鼓励她。

很想向他请教学好数学的心得,对于数学成绩优秀的同学,她总是充满了钦佩之情。但少女的矜持和骄傲,让这样的心思像九月天上的云朵,在空中稍纵即逝。暗自叹了一口气,抬起头,没想到他竟站在面前,仿佛自己的心事被他偷窥了一般,她惊慌失措地低下头准备逃走。他喊住了她:我想请你帮我辅导一下英语,我来辅导你数学,好不好?她背对着他,匆匆点了点头,跑掉了!

从陌生到熟悉,从紧张到放松,两人迅速进入了角色,担当起对方的老师,其实又是彼此的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其实都有好的方法和窍门,如果掌握了有效的方法,学好一门课程就会变得非常轻松。就这样,她的数学成绩和他的英语成绩都一点点提高起来。班主任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对于他们的互助学习显然是非常赞赏。甚至开始提前为他们指定上哪所名校。

因为已是高二,每天早晨上学,父母都会为她准备一个苹果和一些小点心,让她在课间补充营养,为高考做冲刺。奇怪的,放在课桌里的苹果常常会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她更爱吃的梨子和葡萄。四下望去,所有的同学都在埋头学习,猛然间回头,看到他正望着她,眼光对接的刹那,他迅速低下头去。

中午在学校的食堂里就餐,他都会抢着拿她的饭盒为她打饭。下一次,她就会想法设法抢在他的前面,把他的饭也打回来。毕竟他是男孩子,她抢不过他,于是她就和他讲定,每人一周,轮流为自己和对方打饭,互不欠帐。显然他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人,她的同桌,和几个比较谈得来的女同学,都得到他不止一次的帮助和照顾。大家都在她面前谈论他的好,她把耳朵捂起来,装作没听见。

高三时,换了班主任,原先的班主任被调到了高一年级。取而代之的是教学经验更为丰富的英语老师。英语老师是一位年近五旬的老太太。她面目慈祥,对于英语成绩优秀的她一直比较偏爱。

春季的一天中午,乍暖还寒,她和他在学校操场僻静地一角进行英语交流,以此来提高口语水平。不想突降一场在这个季节很少见的大雨。两人迅速向教室跑去。她跑得慢,他伸出手拽着她的手一起跑。跑到教室里,抬头一看,班主任正用严厉的目光瞪着他们。她赶紧松开拉着他的手,随即很不体面的连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

她怎么也想不到,这场春天少见的大雨,随即在她的生活中掀起了惊涛骇浪。老太太找来了她的父母,要求她的父母严加管教她。他的日子显然也不好过,班主任多次找他谈话,并在课堂上公开训斥他。最后一次单独见面,他有些歇斯底里地喊:我们没有做错什么,她是一个老巫婆!你相信吗?我以后一定要娶你!你相信吗?

班主任并没有打算轻易放过他们,不止一次公开讥讽她:一个只有英语成绩出色的学生是根本考不上好的大学的。并让她写下保证书,在以后绝不和他在一起。她受不了这样的污辱,哭着跑出了校园。

她在外晃荡了两天,父母都急疯了,四处找她。回家后,她说不想上学了。父母苦苦哀求她,她只能屈服。不情愿地充满委屈地向班主任道歉,当着她的面,老太太似乎原谅了她。但父母一走,在教室里,当着全体同学的面,班主任充满嘲讽地说:一个女孩子要学好很难,学坏是很容易的。我真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脸面能够回来?只要你在这个学校里,有我在,就不会有你的好日子过的!

别无选择,她只能转学。在学校里,她收到了他的信。他说,对不起!全是因为我!她含着泪水把信纸撕碎,扔进了风里……

那一年的夏天,她考得一塌糊涂,甚至连最让自己骄傲的英语学科也差得离谱。他也只考上一所师范学校。他在信中鼓励她:一定要振作起来,争取从头再来。

她选择了复读,同样的,被安排在教室的最后排的角落里。像一棵没有人注意的小草。正是这棵小草,立下了雄心大志。所有对班主任的恨都成了她学习的动力,目的只有一个:报复!

如愿以偿,一年后她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大学毕业后,她又考取了本校的研究生。毕业后,留在了这个大都市。对于当年那个思想封建、小题大做、穷凶极恶的班主任,仍旧耿耿于怀。而他早已多年没有和她联系过。他在雨天拉着她的手奔跑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他赌气似地大声咆哮的“我一定要娶你”的豪言壮语如今想来仍旧怦然心动!他喜欢过自己吗?她课桌里的苹果是不是被他偷换成了梨子和葡萄?他为什么总是讨好她周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的!但他从来也没有对她表达过。透过巨大的玻璃窗俯视都市的美景,她感到往事如昨,心中怅然若失。

接到高中同学聚会的电话邀请,本来她工作繁忙,但得知老师和同学们都要参加,她欣然应允了。这不是她期待已久的机会吗?他会来吗?她更要报复,她甚至设想了这样的场景:众目睽睽之下,她只给其他老师和同学们敬酒,而置那位老太太于不顾。她就是要冷落班主任,让这位当初欲置自己于死地的老巫婆看看,正是恶毒的讥讽和打击造就了化蛹为蝶的自己。

校园的风景依旧,只是物是人非。不出她所料,她成了同学们瞩目的焦点,当年那个年轻的班主任也已经是人到中年,她和心爱的老师相拥而泣,老师感慨地说:你是从我们学校走出来的,你是学校和老师们的骄傲!泪眼迷离中,突然看到了他,他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黑瘦的模样,只是脸上多了一副眼镜。有同学说,他现在回到了母校当老师,教的竟然是她当年最擅长的英语。他搀着一位老太婆。仔细看去,不由吃了一惊,竟然是她恨之入骨的老太太。老太太真得已经老了,头发花白,额头上布满了皱纹,背也有些驼。刹那间,所有的恨变成了一种心酸。准备的反唇相讥的台词也在瞬间变成了温柔的问候:您还好吧?老太太抿紧了嘴唇,老泪纵横。她很有风度地与老人拥抱在一起……

聚会结束后,他送她到车站。

谢谢你,谢谢你能不记前嫌,这样对待她。

你不也一样?她再一次想起他赌气时说出的“我一定要娶你”的承诺,虽然他们现在已经不可能在一起了。

我不一样,她是我的母亲,我希望你能够真心原谅她!

她惊异地睁大了双眼,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车厢里。她终于明白,当年原本慈祥的老太太为何一反常态地对待自己。只因为她是母亲,为了怕早恋影响自己儿子的学习,她自私地让一个单纯的女孩背起了当时所有的委屈。如果这都不算爱陈晓辉

他与她在大二时相识,一见欢喜。他喜欢她温暖迷人的笑,她喜欢他干净明媚的脸。

恋爱的日子是欢快美好的,仿佛大学就是一座城堡,她是美丽公主,他是俊朗王子,你欢我爱,甜蜜幸福,彼此眼里都是对方极致的好。

临近毕业,最初纯真清澈的爱恋被紧张的论文答辩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取代,生活也逐渐褪色,少了那份激情,似乎成一潭死水,平淡无奇。她开始埋怨,埋怨他对她的冷淡,没了以前那样的关心;而他却嫌她没别的女孩子那般温柔体贴,老是埋怨他。终于,他们因言语不合而争吵,都非常要强的两人,各不相让。矛盾激化,她开始指责他以前种种的不是,他接受不了,为了让她停止指责,冲动地说出了分手两字。她果真惊住了,嘴巴抽搐了下,欲言又止,上前狠狠推了他一把,愤然转身,离开。他没追,他不信她离得开自己。而她这一去,就真的没再回头过。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

毕业后,他们分别到了不同的城市,有了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朋友。期间,他给她发过一条短信息,向她道歉。她没回,她那时想,要是他再发来第二条,就重新回到他身边。而他握着手机,等待,焦急,慢慢平静,最终绝望——以为她不想再理他。他摔了手机,发誓这辈子都不再和她联系。她之后打他电话,却联系不上,他换了号码。

再后来,他结了婚,她嫁了人。他们在交点之后,朝各自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岁月如梭,一晃便是几十年,他的头发全白了,她的背驼了。他对他的儿子讲他和她之间的故事;她向她的女儿叙说着年轻时的爱情。他骗不了自己,他依然爱她。她经常会想起他,想念曾经那些明媚的日子。他们安静地回忆起彼此时,都会不自觉地笑,然后眼角就慢慢湿润了,这是一种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的情愫,像浸了水的海绵,经不起轻轻地一握。

她生了重病,住院,医生说她时间不长。女儿为了帮母亲了愿,上网发帖,四处托人打听他。终于,她女儿和他的儿子联系上。他得知这个消息后,连夜赶车奔赴她所在的城市。

医院,她在睡觉,他轻轻走进她的病房,见到憔悴不堪的她,眼泪潸然而下。一时间,悔恨、难受、心疼,如鲠在咽,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感觉到温暖的她,脸上开始出现微笑,眉头舒展,眼睛慢慢睁开,泪水从眼角溢出:“这样的温暖,我等了几十年。”

阳光似乎一下子破窗而入,时间在那一刻悄然静止,两位老人相拥而泣,彼此说着自己当初的不是。他们的子女在病房门口,更是泪流不已。之后,他每天陪在她床沿,给她喂饭,给她盖被子,给她讲这些年的故事,直到她面带微笑,满足地闭上眼睛。

她走的时候,他没有留一滴眼泪,他答应她,不许哭,好好活下去……

或许,最初因为你的任性或不懂事而放弃的那个人,却是你这辈子最爱的人。放弃,就等同于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深深划了一道口子,这疤痕一刻,兴许就是一辈子的了。所以,请以最好的姿态,去对待生命最初的那份爱恋。因为,这样的爱,无法重来。爱情不是避难所路勇

她和他有一个浪漫的开始,流星在空际绽放着美丽的花朵,初次单独约会的他们,有了漫长而甜蜜的吻。她和他开始爱情的旅程,坚定的心期待着一生一世的永远。她在他怀里,他温柔地说:“我的胸膛是你永远的避风港。”

可是,永远到底有多远,却让红尘中的男女无法企及。另一个他巨大的光芒夺走了她的心,他变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她和他成为了朋友,不知道友谊是否在彼此心底蔓延,至少他们依旧会相见,甚至在一张桌子上喝咖啡。她半认真地问他:“如果我失恋了,愿意借出你的肩膀让我流泪吗?”他默不作声,她知道他是愿意的,在他心底永远有她的位置。可是,她并不明白他心底的挣扎和痛苦,当爱情烟消云散的茫然无措。

他每天都生活在对她的思念,一直想不透“好好的爱怎么慢慢变坏”。失恋的滋味是怎样的,只有爱过又失去过的人才了解。当然他并不想得到任何人的了解,只是无助地等待时间来抚平心头的痛。看着她每天如花的笑靥,仿佛被冬日暖阳深深地温暖。就像书里说,爱的最高境界不是和相爱的人相守,而是让心爱的人永远被幸福围绕。

可是,她的幸福也是脆弱的,另一个他最终选择了离开。在爱情的世界里,她由主动变成了被动的角色,也尝到了流泪的滋味。熟悉的咖啡厅,他如约借出了自己的肩膀,看身边的她梨花带雨般,把一段爱情付诸盈盈的泪水。她透着一汪泪眼,柔弱地说:“做我的男朋友吧,让我走进你的爱情避风港。”

等待她爱回归的他却坚定地摇了摇头,也将爱情的可能拒之千里。因为他了解,当她失去了爱情后,他只是临时的爱情替补。但是,爱情不会像足球比赛,再好的超级替补都只是昙花一现。而且,当一切结束,爱情替补的心底只会积郁更多的伤楚。

张小娴说: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她是在空虚时候来避难的,可他的爱情结了冰,在这样的时节是不会融化的。虽然他不会赶走她,但是她只能生活他的爱情之外,那些心心相印的岁月,注定只能在回忆里永驻。或许她学不会坚强,但是错过爱情的驿站,却能让她更加成熟。而他继续期待,或者开始期待新的未来……原来,你什么都知道李愚

16岁那年,我读初三,学校在离我家15公里外的镇子上。离家近的同学走读,离家远的就只好借住在亲友家或住校。我初一、初二都住校,初三下学期为了方便复习(宿舍晚上统一熄灯,供电时间很短),我和同级不同班的鹏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

北方的初春春寒料峭,春雪一场连着一场。北方农村冬天都是睡火炕的,由于我们是租住人家的房子,火炕自然没法烧了,只好用电褥子(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暖气是个啥模样)。我们把电褥子的温度调到最高,晚上还常被冻醒,因为身下是热的,而身上却是凉的,尽管我们的被子很厚(因为室温实在太低了)。

一天晚上大雪纷飞,天出奇得冷,晚上睡觉时鹏建议把两张被子叠起来,两个人钻在一个被窝里睡觉会暖和些。我毫不犹豫地同意了。由于被子变厚了,加上俩人背靠背也可相互取暖,那晚我们睡得很踏实。之后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都会很默契地把被子叠在一起。就这样,我们背靠背度过了那段寒冷的日子。

春天的脚步在不知不觉中走远了,夏天如约而至。天已经不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鹏还是习惯性地把两张被子叠在一起,我说:“天暖和了,挤在一起有些热了。”他说:“没事,我们盖一张被子不就行了吗?”也许是习惯了挤在一个被窝里睡觉,我没有拒绝。

好几次我半夜醒来,发现竟然躺在鹏怀里,他搂着我,搂得很紧。我以为他做噩梦了,就没在意。为了不吵醒他,我总是轻轻挪开他的胳膊,继续睡觉。可天亮后醒来,我仍然睡在他怀里。为避免尴尬,我总在闹钟响后仍假装熟睡,等他关了闹钟再叫我起床。

初夏很快过去,天开始变热,白天已经可以穿衬衣了,但由于北方温差大,晚上睡觉还得盖被子,但却不需要再穿秋衣秋裤了。一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对鹏说:“咱们还是分开睡吧,自己盖自己的被子,现在只穿内裤了,挤在一起有些别扭。”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们都是男生,你怕什么?难不成你是祝英台?我和你在一个被窝里睡了这么久,怎么就没发现呢?”他边笑着说边向我扑过来。我赶紧求饶,分开睡的计划只好不了了之。

我们还是挤在一个被窝里睡觉,半夜醒来我依然躺在鹏怀里。好几次早晨醒来我都想提醒他,却不知道怎么开口。一天早上,闹钟没响(可能是晚上忘记定时了),房东的儿子勇起床后站在院子里喊我们一起去上学(勇和鹏同班):“你们俩怎么还不起床啊?快要迟到了!”我一骨碌想从床上爬起来,却发现被鹏搂得很紧,根本无法挣脱。我刚要挪开他的胳膊,鹏也醒了,四目相对的时候,我们都有些尴尬。起床、穿衣、洗漱,然后和勇一起出门,一路上我们谁也没说话。

晚上回家后,我期待着鹏能说些什么,可他什么也没说。睡觉时他还是把两张被子叠在了一起,可我看得出他的动作有些迟疑,也许他在等我拒绝,可我没有。

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我永远不会忘记。半夜,睡意朦胧中的我感到呼吸有些困难,都快喘不过气来了,胸口好像压着块石头似的。迷迷糊糊中我以为自己又做噩梦了,所以就大喊了一声,然后醒了过来。醒来后才发现我没做梦,胸口还真压着块“大石头”——我平躺着,鹏爬在我身上,他正在亲吻我,他的唇刚离开我的脖颈。——显然,他被我的喊声吓着了。我的脸一下子就发烧了,烧到了耳根。我感到体内有一股热血在翻涌,我甚至能听到骨头里发出的愤怒声。我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拳头在不知不觉中攥紧了,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了手臂上。就在我准备掀翻鹏,狠狠地凑他一顿的时候,我感到鹏的身体在不停颤抖,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甚至能听到他不断加快的心跳声。——毫无疑问,鹏害怕了。

我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沉默了30秒后,我轻轻动了一下胳膊,顺势推了一下鹏,他顺势从我身上滑了下来。我长出了一口气(假装做了噩梦),然后假装继续睡觉。鹏也在我身旁睡了。5分钟后,鹏发抖的身体恢复了平静。他轻轻推了推我,见我没反应,才小心翼翼地动手帮我把内裤拉了上来,我这才知道我的内裤被他褪到了膝盖以下。我一夜无眠,鹏显然也没睡着,他不停地辗转反侧、唉声叹气。

早上闹钟响了后,鹏没像往常一样叫我起床,我先爬起来关了闹钟,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叫他起床。起床后,我发现鹏的眼睛红红的,他看我的眼神有些闪烁,显然是在刻意回避,我觉察到了他眼中的抱歉和愧疚。那一刻,我已经从内心里原谅了他。

去学校的路上,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很轻松地和勇聊天、讲笑话。而鹏则闷闷不乐地跟在我们后边,一声不吭。勇问鹏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鹏摇摇头不置可否,我在一旁打圆场说:“你看他眼睛红红的,肯定是还没睡够。”鹏向我报以感激的一笑。

晚上睡觉时,鹏主动说:“天已经很热了,我们分开睡吧,自己盖自己的被子舒服些。”我知道鹏在担心什么,就随口说了句:“好啊,挤在一起是有些热了。”从那晚开始,我们就分开睡了。我们谁也没有提过那天夜里发生的事。

初三很快结束,我们毕业了,鹏在我的留言册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小冬,你是我一生的朋友,谢谢你,我会永远感激你的。”我不知道鹏要“谢谢”和“感激”的是什么,难道他知道我在演戏?

学习一向很优秀的我那年却很意外地中考失利,原本打算读中师的我只好继续读高中。巧合的是,我和鹏分在了同一个班。由于我们班住校同学少,只有一个男生宿舍,我和鹏就又住在了同一个宿舍(那时的乡下中学住宿条件很简陋,一个宿舍住20多人,上下铺的架子床一个挨着一个)。一天早晨,我在校园晨读,同班同学杰神秘兮兮地问我:“班长,你跟鹏都是在咱们学校读的初中吧?”我们学校是全县仅有的三所完全中学之一,高中部的学生来自附近几个乡镇的独立中学(只有初中的中学),杰是从另外一所初中考进来的。我随口答道:“是啊。我们同级不同班。”杰又接着问:“他初中住校吗?”我说:“他初一、初二住校,初三下学期和我一起在校外合租。”杰瞪大眼睛问:“那你知道他的事吗?”我有些莫名其妙:“什么事?”杰吞吞吐吐、拐弯抹角地告诉我说,鹏前天半夜里爬到了另一个同学的床上。没等他说完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马上问:“那后来怎么样了?”“没怎么,他刚钻到人家被窝里,就被发现了。”杰挤眉弄眼地接着问道:“班长,你们合租的时候,他没钻到你被窝里吧?”我笑着说:“有过啊,还不止一次呢,他有很严重的梦游症,还半夜起来扫地、洗脸、做早操呢。”“哦,原来这样啊。”杰说完就走了。

晚上熄灯后,卧聊会开场了。我故意大声说:“鹏,你的梦游症好了吗?”鹏莫名其妙说:“我没梦游症啊。”我说:“不承认了?去年我们合租时,你半夜起来扫地、洗脸,还做早操呢。”“别听他瞎掰!没有那事!”“梦游症患者都不知道自己梦游时做过什么。我听说你前天夜里还爬到了别人床上,还敢说你没梦游!看来你的梦游症没治好,得接着治。”鹏不再说话了,我接着说:“以后大家发现他梦游,千万别叫醒他,梦游症患者一旦被叫醒,可能会被吓疯,严重者会被吓死。”

这之后,鹏又几次爬到别人床上,因为大家都知道鹏有梦游症,也就不以为奇了,还以此为乐呢。早晨起床后就有人说:“鹏,你昨晚又梦游了!钻到了我被窝里,还要抱我呢。”说完,大家都乐了。鹏则满脸通红地说:“哦,是吗?我怎么不知道?”我在一旁抢着说:“你当然不知道啦!知道就不叫梦游了。”让我奇怪的是,鹏曾经先后几次爬到了别人床上,只是他从来不曾爬到我的床上。

高二的时候,鹏家里发生了变故,他辍学打工去了。几个月后,我收到了鹏从外地寄来的一封信:“小冬:对不起,我知道我给你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我一直无法面对你,尽管我知道你已经原谅了我,可我依然感到很愧疚。其实,我什么都知道。你一次又一次地给我自尊,一次又一次地保护我。我心里其实比谁都明白,这一生我都会感激你的。另外,我的‘梦游症’已经好了,你放心吧。”分爱的功课清山进这所大学的时候,他还是懵懂的男生,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其余时间都耗费在了足球和篮球场上,无事可做的时候,考他就一个人坐在窗前,痴痴地想家。

傻里傻气地在学校过了两年,大三的时候,看到校园里男女生手拉手、肩靠肩,宛若蝴蝶般翩飞于竹林、假山处,心中不由响起了梁祝悠扬动听的旋律。恍然大悟后,决定不能再傻下去,眼睛开始像雷达一样四处搜索目标,企盼着能够找到一位心仪的女生。可是看着有眼缘的花朵都已被人折走,暗叹最好的时机已经全被自己无意错过。

想什么呢?肩膀冷不丁被人拍了一下。抬眼一看,一张精致、干净的面孔正笑意盈盈地望着自己。竟然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晓兰,他天生害羞,面孔一下子变得通红。晓兰装作没看到他的窘态:传达室里有一封寄给你的家信,我给你捎过来了!他赶忙接过来,还没说声“谢谢”,晓兰已经远去。

就是她了!晓兰的出现,就像一块石头落进了平静的湖面,在他心里荡起了爱的涟漪。他就奇怪了,条件如此出众的女生,与自己朝夕相处两年多,竟能心如止水、无动于衷。

第一次开始失眠,脑海中构思采用何种方式追求佳人。单刀直入地向她表白,被拒绝了,不仅伤脸面,还影响同学关系;写纸条,那是中学生才玩的游戏,她会认为他是一个胆小鬼……一夜辗转,想出了千奇百怪的种种方案,又都被自己一一否定了。

黑着眼圈,呵欠连天去上课,猛然间看到晓兰,他慌忙转过身,揉了揉眼睛,用双手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晓兰看他奇怪的样子,捂着嘴,笑着走进了教室。他心虚地看遍全身,没有发现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上课时,坐在后排的同学,用手指抵了抵他的后背:兄弟,真有个性,衬衫穿反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的教室,只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哄堂大笑声……

他不气馁,决定邀请她在周末去看电影。鼓起勇气拨打她的电话,铃声响起后,他几次想扔掉手机,当逃兵。

喂,你好!哪位?手机中响起晓兰动听的声音。

哦,是这样,今天晚上,我想请你一块看电影!他像背诵课文一样,快速地把温习了千百遍地台词说出来,说完后,心还在“咚咚”跳个不停。

不好意思啊!我已经答应和江山一起去打羽毛球,改天好不好?

虽然遭到了拒绝,他还是如释重负挂断了电话,解脱后,心中升起了一股强烈的醋意。

江山也是他们班里的同学,身材高大、笑容阳光,学习成绩在班里每学期都是第一名。他突然感到非常自卑,自己的条件虽然也不错,但与江山相比,各方面好像都差了那么一点点。这样的竞争,让他像泄了气的皮球,没了底气。

江山对晓兰的追求,并没有大张旗鼓,只是春雨润物。晓兰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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