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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8 19: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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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罗杰·泽拉兹尼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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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王

光明王试读:

怀念泽拉兹尼,光明王

泽拉兹尼是个诗人,从一开始到最后,永远都是。在他的笔下,词句会歌唱。

他的故事无与伦比;他创造的世界斑斓奇异,无人能及。

然而最令我无法忘怀的,还是他塑造的角色:安珀的科温,还有他那些麻烦的兄弟们;造梦大师查尔斯·伦德尔;从来不肯学代数的“眠者”可罗伊德·克伦森;屋顶上的弗雷德·卡西迪;康拉德;被诅咒的迪维什;弗朗西斯·桑道;“黑马”比利·辛格;雅里·黑暗;影之杰克;黑尔·坦纳;小狗斯纳夫。

还有萨姆。他是最为特别的。“他的信徒将他视为神祇,尊他作无量萨姆大神。可他却宁愿去掉‘无量’和‘大神’而自称萨姆。他从未宣称自己是神,但他亦从未予以否认。”《光明王》是我读过的第一部泽拉兹尼作品。当时我还在大学里,读了不少书,一直渴望着有朝一日能自己也写上一本。我已熟读安德烈·诺顿,小读过一些海因莱因,靠着H. P. 洛夫克拉夫特、阿西莫夫、“博士”E. E. 史密斯、席奥多尔·史铎金和托尔金挨过了高中生涯。我读过《科幻小说俱乐部》上《埃斯》的拷贝,但当时还没有找到那份杂志,在此之前,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叫作泽拉兹尼的家伙。然而,当我翻开《光明王》的第一页,光是开头的那几行字就让我全身一阵战栗,我知道,科幻文学的领域,将会从此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事实也确实如此。就像在他之前的极少数人曾经做到过的那样,罗杰在这个领域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

他也在我的人生中留下了印记。从《光明王》开始,我读尽了所有能弄到手的泽拉兹尼小说。“他是塑造者”——《然后唤我康拉德》;“致传道书的玫瑰”——《死者之岛》;“他脸上的门,他口中的灯”——《光与暗之生灵》,以及其他所有故事。我知道,这个名字古怪得让人难忘的家伙,是个绝妙的小说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数年后,罗杰会成为我绝妙的好友。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曾经和罗杰碰过几次面,例如在印第安纳州伯明顿的作者研讨会上,在威奇托和厄尔巴索的活动上,还有星云奖的晚宴时。那会儿,我已陆续卖出去了一些故事,而罗杰说他知道我的小说,这令我感到既惊讶又激动。他乍看之下是个有些害羞的人,总是很和蔼而有趣,同时又很安静。但在那时候,我对他还不太了解……直到一九七九年年末,我离了婚,带着一颗近乎破碎的心,孤身一人来到圣达菲。

在那座小镇上,我只认得罗杰一个人,当然,他却并非如此。我俩的关系只是同行,充其量算是活动上的熟面孔,但他对待我的方式,就像我们是多年的密友一般。他守望着我度过我人生中最艰难的时日;他与我一同共享晚餐和早餐,我们就工作交换过不计其数的意见;他开车载我去阿尔伯克基参加每月第一周周五的作者午餐聚会;如果当地的书店邀请他做签售活动,他就会要求对方也一并请上我;他带着我去参加聚会和酒会,甚至邀请我与他的家人一起,共度圣诞节和感恩节;在我离开圣达菲去参加活动的时候,他会开车穿过整个城市来为我接收邮件,浇灌草木;而当我在圣达菲居住的第一年,用尽了手里的钱,是他借钱给我渡过难关,让我得以写完《热夜之梦》。

他不仅只为我,也为其他人做过许多事。他是我见过的最友善而慷慨的人之一,他是最好的那一类朋友,话不多,却很有趣。有时候他看起来就像是读过这世上所有的书,对所有事物都略知一二,对某一二事物则无所不知,而且,他从不利用自己的知识哗众取宠。在这个人人都只能成为某个专门领域专业人才的时代,罗杰却是最后一个保有文艺复兴时代做派的人,他沉醉于这个世界及世间的万物,能游刃有余地以同等的热情和专业程度谈论《夺宝奇兵》或化学家普鲁斯特。

没有直接接触过罗杰的人,常常会觉得他严肃、庄重又古板,却从未想过他其实可以非常有趣。世界幻想大会上的听众永远不会忘记他那场“鸡肉效应”的演讲;《百搭牌》的读者也依然会为克罗伊德与解形外星人的故事会心一笑。在罗杰生命的最后一年,珍妮·林斯科德把角色扮演游戏介绍给了他,他像个年幼的男孩似的沉迷其中,设计出了不少淘气又别出心裁的角色。我也很喜欢这些角色,可惜在我们当中,只有极少数人有足够的幸运值能够遇上他们:他创造的中国诗人战士,在无尽的烂泥地里穿行,放声高歌;他的太空船随船牧师,在不断聚集的外星人面前解释《天演论》;还有粗野的石油工人俄克拉荷马·克鲁德,总是嚼着烟草,和宇宙海盗们交换笑话。

几个月前,霍华德·沃德劳普路过圣达菲市,我特地召集了一个聚会。那天,罗杰读着他新写的音乐剧,霍华德则紧张地坐在地板上。那出音乐剧是关于死神及其子的,罗杰唱出了所有的段落,有一些则代之以低喃,大概有点走调……好吧,可能走调得挺厉害。客人一个接一个地中断了交谈,慢慢聚拢来听他吟诵,直到最后,所有人都聚集在了罗杰的脚边,结束时,大家的脸上都露出了微笑。

那时候,罗杰自己也正在与死神搏斗,尽管这一点只有珍妮知道。这完全就是罗杰一贯的做法,把伤痛留给自己,以恐惧塑形艺术,用病痛与死亡造就一首歌曲,一个故事,乃至满屋的笑容。“但看看你周围吧——”他在《光明王》中写道,“死亡与光明永远无处不在。它们开始、终结、相伴、相克,它们进入无名的梦境,附着在那梦境之上,在轮回中将言语焚烧,也许正是为了创造一点点美。”乔治·R. R. 马丁一九九五年六月

I

据说,在解脱之后的第五十三个年头,他从“金色祥云”回到世间,再一次挑战天界,反抗诸神及其祝圣的生命秩序。他的信徒为他的回归而祷告,尽管这祷告无疑是一种罪恶——人们本不该用祈祷去烦扰涅槃之人,无论此人的涅槃是否有违自己的本意。然而,身着藏红花色僧袍的人依旧祈祷着,祈祷那手持利剑的文殊师利能够再次回到他们中间。人们都说,菩萨听到了……彼等诸漏尽,亦不贪饮食。空无相解脱,是彼所行径。如鸟游虚空,踪迹不可得。——《法句经·九十三》

他的信徒将他视为神祇,尊他作无量萨姆大神。可他却宁愿去掉“无量”和“大神”而自称萨姆。他从未宣称自己是神,但他亦从未予以否认。当时的情势如此,无论肯定还是否认都不会带来丝毫益处。然而沉默却可能大有裨益。

神秘的氛围由此在他周围弥漫。

雨季……

异常潮湿的时节……

正是在那阴雨绵绵的日子里,供奉夜之女神拉特莉的神庙中传出了祈祷。这祈祷并非来自指尖拨动的绳结或不断旋转的经筒,而是源于神庙中一台巨大的祈祷机。

高频的祈祷信号直指苍穹,穿过大气层,进入了被称作“诸神之桥”的金色祥云。祥云环绕着整个世界,夜间宛若青铜的虹彩,每到正午时分,火红的太阳会在这里化作一团橙色。

有僧人疑心这项祈祷技术不够正统,但机器是由被天国放逐的阎摩法王亲手制造、操纵的。据说,许久之前,湿婆大神那威力无比的雷霆战车就出自这位堕落人间的神祇之手,每当它在空中飞驰而过,都会吐出熊熊的火焰。

虽然失宠于天庭,但阎摩仍被视为一切技匠中无与伦比的大师。若尽善城中的诸神获悉祈祷机的存在,必定会让他遭受真正的死亡,永世不得超生。当然,即使没有祈祷机,诸神也绝不会放过他,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他该如何闯过业报大师那关,自然无需他人置喙;谁都不会怀疑,等时候一到,他自会想出办法。他的年纪是天国的一半,而在所有神祇中,见证了尽善极乐之城全部历史的还不足十位。他对劫火的理解甚至比俱毗罗大人更为精深。然而这些都不过是点缀,他因另一件事为天下所知,只是众人对此都讳莫如深。他身材高大,但并不过分;强壮,可并不笨重;他的举手投足舒缓而流畅;一身红色,少言寡语。

阎摩照料着祈祷机,他安装在庙顶上的硕大金属莲花时时刻刻转动不已。

细雨洒落在神庙与莲花上,洒落在山脚下的丛林中。在过去的六天里,他已经献上了无数千瓦的祈祷,然而静电噪音令它们始终无法上达于天。他低声呼唤着当前最负盛名的丰产之神,寻求他们强大神力的助佑。

回应他的是一阵隆隆的雷声。那只协助他的小猴孙吃吃笑起来。“不论你是祈祷还是诅咒,结果都一样,阎摩大人,”猴子评论道,“换句话说,徒劳无益。”“你竟然需要十七次转世才能发现这么个事实?”阎摩说,“难怪你到现在也还是只猴子。”“并非如此,”那只叫塔克的猴子道,“说到我的放逐,尽管它不如你的那么惊心动魄,但也同样涉及同那一位的私人恩怨——”“够了!”阎摩说着背转身去。

塔克意识到自己或许触到了对方的痛处。他穿过房间来到窗前,一跃跳上宽宽的窗台。他向空中望去,希望能另找一个话题。“云层上有一条裂缝,西边。”

阎摩走过来,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然后皱起眉,点了点头。“没错,”他说,“留在那儿,给我些建议。”

他朝一堆操纵杆走去。

在他们头顶上,不断转动的莲花猛地停下,随后转向那片未被云层遮蔽的天空。“很好,”他说,“我们有些进展了。”

他把手伸向一个独立的控制板,先拨动一串开关,再调好两个刻度盘。

信号传到了他们脚下的洞穴中;在神庙的地窖里,其余的预备工作已然启动,宿主准备就绪。

塔克高喊:“云层开始合拢了!”“没什么大不了,”对方答道,“现在鱼已上钩,从涅槃进入莲花,他来了。”

雷声早已停息,雨点滴落在莲花上,发出冰雹般的噼啪声。蓝色的闪电盘绕在山顶上,仿佛巨蛇嘶嘶地吐着信子。

阎摩合上了最后一条电路。

塔克问:“又一次获得肉身,你觉得他会作何感想?”“走开,拿脚剥香蕉皮去!”

塔克把这话当成解散的命令,于是离开房间,留阎摩自己关闭机器。他经过一条走廊,沿着宽阔的楼梯朝下走,直至平台上方才站住。就在这时,他听见了谈话声和凉鞋拖在地上的声响——有人正从侧厅外向自己这边移动。

塔克毫不迟疑地往墙上爬去。他攀着刻在墙上的一串黑豹和对面的一排大象爬上了房椽,随后躲进一片阴影中,静静地等待着。

两个穿深色长袍的僧侣从拱门外走进来。“那她为什么不帮帮他们,为他们驱散云层呢?”

另一个人年纪更大,身材也胖得多,他耸了耸肩:“我并非圣人,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我只知道,若非过于焦虑,她绝不会向他们提供庇护,也不会任阎摩如此利用圣所。但谁又能指明黑夜的界限呢?”“还有女人的秉性,”第一个人接口道,“我听说,就连司祭们事先也不知道她会来。”“也许吧。无论如何,这似乎是个吉兆。”“的确如此。”

他们由另一扇拱门离开了,塔克聆听着两人远去的脚步声,直至四周只剩下一片寂静。

他仍然没有离开自己的藏身之处。

僧侣们口中的“她”只可能是拉特莉女神本人,是向圣雄萨姆的信徒提供庇护的这个团体所敬拜的女神。要知道,拉特莉也是遭到天国放逐继而披上肉身凡胎的神祇之一,她有足够的理由对整件事愤愤不平;塔克很清楚,单只是提供庇护,她已经承担了极大的风险,更别说在事情进行时现身了。若有人走漏消息,让风声传到某些人的耳朵里,拉特莉回归天庭的任何希望都将化为泡影。在塔克的记忆中,拉特莉是一位有着深色头发和银色眼珠的美人,她的月亮战车由黑檀木与铬打造,黑色与白色的牡马拉着车,同为黑白两色的护卫侍奉左右;当她驶过天街时,其荣光令女神萨拉斯瓦蒂也黯然失色。想到这儿,他的心在毛茸茸的胸膛里猛地一跃。一定要再次见到她。很久以前的某个夜晚,在尚未化为猴身的那段快乐的日子里,他曾在撒满星光的露台上与她共舞。只是一小会儿,但依然令他难以忘怀;身为猴子却又拥有这样的记忆,是多么艰难的事情。

他从房椽上爬下。

一座高塔矗立在神庙的东北角。塔里有个房间,据说女神的圣灵会在那儿停留。房间每日打扫,换上清洁的亚麻布,点燃纯净的熏香,还有一份祭献放在房内离门不远处。那扇门通常都上了锁。

当然还有窗户。究竟人类能否从这样的窗户进出,至今无人知晓。塔克证明至少猴子是可以的。

天空像大狗般发出阵阵低沉的咆哮。塔克爬上神庙的屋顶,开始向塔上攀登。他借助墙砖和形状各异的装饰物往上爬,终于抓住了窗台正下方的墙面。雨水滴滴答答地落在他身上,房里传出小鸟的歌声。蓝色的窗帘垂到窗台之外,底端已经被雨水浸湿了。

他抓住窗沿,抬起身子,让自己能一窥屋里的情形。

只见她身着一袭深蓝色的纱丽,正背对窗户,坐在房间另一头的长凳上。

塔克手脚并用爬上窗台,清清嗓子。

她立刻转过身来。面纱使人无法看清她的容貌。她透过面纱望着他,随后起身穿过房间。

塔克沮丧不已。她的体形曾经那样优美,如今却显出臃肿的腰身;她的步态曾经有如摇曳的树枝般灵动,如今却沉重笨拙;她的肤色过于暗淡;即使有面纱的遮掩,鼻梁与下颚的线条也显得太过突出。

塔克低下头。“‘于是你走近我们,你一来,我们就回到家园,’”他吟唱道,“‘正如倦鸟归巢,回到树梢。’”

她站在原地,一如正殿里自己的神像般纹丝不动。“‘让我们免受母狼与公狼之害,让我们免受盗贼的侵扰,噢,夜之女神啊,请保佑我们平安度过漫漫长夜。’”

她缓缓地抬起胳膊,把手放在他的头上。“祝福你,小东西,”过了片刻,她说道,“很不幸,除了祝福我再无法给你什么。我既不能提供保护,也无法赐予美貌——对我自己而言,这些也已是难得的奢侈品。你叫什么名字?”“塔克。”

她摸了摸前额。“我曾经认识一个塔克,”她说,“在一段逝去的日子里,一个遥远的地方……”“我就是那个塔克,夫人。”

她在窗沿上坐下。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她正在面纱后无声地哭泣。“不要哭,女神。塔克在这儿。还记得吗?卷宗的管理者塔克,手持明矛的塔克,他就在这里,供您差遣。”“塔克……”她念道。“噢,塔克!你也像我一样吗?我还不知道呢!我从未听说……”“等命运之轮再度转动,夫人,到时候会如何,谁知道呢?或许甚至比过去还要好。”

她的肩膀不停颤抖。塔克伸出手去,又缩了回来。

她转身握住他的手。

许久之后,她才开口道:“假如顺其自然,我们的身份将无法恢复,事情也不可能解决。明矛的塔克,我们必须自己走出一条路来。”“你是指……”他顿了顿,“萨姆?”

她点点头。“就是他。他是我们对抗天庭的希望,亲爱的塔克。若能把他唤回世间,我们便有机会再次开始生活。”“这就是你甘冒如此风险,甚至不惜亲入险境的原因?”“还能有什么别的理由吗?当希望成了泡影,我们就得自己造出一个来。虽说是冒牌货,却也仍然可能蒙混过关。”“冒牌货?你不相信他真是佛陀吗?”

她发出短促的笑声。“萨姆是所有神灵与人类记忆中最了不起的吹牛大王,也是与三神一体最旗鼓相当的对手。别一脸惊诧,管卷宗的塔克!你很清楚,他的教义、行事方式和造诣,乃至他的整件僧袍,都是从禁忌的史前文明中偷来的。那只是一件武器,如此而已。他从来都不真诚,而这正是他的力量所在。倘若我们能把他召唤回来……”“无论他是圣人还是吹牛大王,女士,他已经回来了。”“别嘲弄我,塔克。”“亲爱的女神,尊敬的女士,我刚刚从阎摩大人那儿离开,此刻他正在关闭祈祷机,和过去得胜凯旋时一样皱着眉头。”“这场赌博的赢面如此之微小……阿耆尼大人曾断言,这是绝对无法完成的。”

塔克站在原地。“拉特莉女神,”他说,“究竟有谁——无论他是神还是人,抑或是神、人之间的任何生物——能比阎摩更了解这类事情呢?”“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塔克,因为答案原本就不存在。但你怎么能肯定他所捕获的正是我们想要的那尾鱼呢?”“因为他是阎摩。”“那么挽起我的手臂吧,塔克,就像从前那样。护送我去沉睡的菩萨那里。”

他护送她走出房门,走下楼梯,进入了地下的房间。

光线照亮了整个洞穴,这光并非源于火把,而是来自阎摩制造的机械。平台上放着一张床,三面为屏幕所环绕。整个机器几乎都被屏幕和帷幔遮住了。身穿藏红花色袍子的僧侣们不停地忙碌着,在巨大的房间中悄无声息地四处走动。发明大师阎摩就站在床边。

见他们走近,好几个僧侣发出了短促的惊叹声;尽管他们素日都极其沉稳而自律,此时也难以克制。塔克把目光投向自己身侧的女人,眼前的景象令他不由倒退一步,刹那间连呼吸也忘记了。

刚才那个矮胖的小个子女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再次站在了永恒的夜之女神身旁,正如人们曾为她写下的词句:“盈满空间,无限宽广,无限深远。她的荣光驱逐黑暗。”

他只让视线停留了一小会儿,很快就伸手遮住双眼。她身上仍残留着一丝过去的法力。“女神……”他开口道。“到床边去,”她说,“他动了。”

他们朝床边走去。

这番景象将被绘制在后世无数走廊尽头的壁画中,雕刻在庙宇的墙上,描绘在众多宫殿的穹顶上,那被人称作无量萨姆大神、迦尔基、文殊师利、悉达多、如来、缚魔者、弥勒、觉者、佛陀和萨姆的人苏醒过来。他的左边是夜之女神,右边站着死神;猴子塔克蜷伏在床脚,仿佛是神灵与动物关系的最好注解。

他的肉身形象非常普通,微黑的皮肤,中等身材,中等年纪,五官平常,没什么特色。他睁开双眼,眼珠是深色的。“欢迎,光明王!”说话的是拉特莉。

那双眼睛眨了眨,但并未聚焦在任何地方。

屋里所有的动作都停止了。

阎摩道:“欢迎,无量萨姆大神——佛陀!”

那双眼睛直视着前方,却什么也没看见。

塔克说:“你好,萨姆。”

他的前额上出现了几条细纹,眼睛半眯着,视线落在塔克身上,接着又看了看其他人。

他低声问道:“这是哪儿……”

拉特莉回答说:“我的神庙。”

他注视着美丽的拉特莉,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随后他合上眼睑,紧闭双眼,皱纹在他的眼角堆积,痛苦的笑容使他的嘴像弯弓一般绷起,牙齿仿佛一排箭矢,咬得紧紧的。“你就是我们所说的那一位吗?”阎摩问。

他没有回答。“你是同天庭作战,在韦德拉河岸与他们打成平手的那一位吗?”

他的嘴唇松弛下来。“你是爱过死亡女神的那一位吗?”

他的眼睛颤了颤,一丝微弱的笑意划过双唇。“我?我什么也不是,”他答道,“一片被卷进漩涡的树叶,也许。一片风中的羽毛……”“太糟了,”阎摩道,“世间已有足够的树叶和羽毛,我费尽心力,若只是为增加它们的数量,那委实太不值得。我想要的是一个男人,要他继续一场被他的离去打断的战争——要他用自己的力量反抗诸神的意志。我本以为你就是他。”“我是——”他又眯了眯眼睛,“萨姆。我是萨姆。曾经是——很久以前……我的确战斗过,不是吗?很多次……”“你曾是圣雄萨姆,佛陀。你还记得吗?”“也许是的……”他眼中慢慢燃起了火焰。“是的,”他又说,“是的,我是。骄傲之人中最谦卑的那个,谦卑之人中最骄傲的那个。我战斗过。有一段时间,我也曾传授过‘道’的知识。接着又是战斗,后来又再度说法,我尝试过政治、魔法、毒药……我曾领导过一场伟大的战役,与人和神、动物和魔物、大地和空气以及水和火的精灵并肩作战,战车上套着蜥蛇和战马,手中握着利剑。在这场屠戮面前,太阳也掩起了脸孔——”“最后你失败了。”阎摩说。“是的,我失败了,不是吗?但那难道不是一场精彩的表演?你,死神,亲自为我驾驭战车。现在我全想起来了。我们被俘,将要接受业报大师们的审判。你靠着愿力和黑法轮之道逃了出来,我却无能为力。”“正是如此。你的过去被呈现在他们眼前。你受到了审判。”僧侣们现在都垂着头,席地而坐。阎摩看看他们,压低了声音,“判你接受真正的死亡会将你变成殉道者;而如果任你留在世上,无论是以哪种形式,都无异于为你东山再起大开方便之门。于是他们借用了你的招数。你曾窃用了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的乔达摩的教导,他们则借用了那人生命中最后那段日子的故事。你被判进入涅槃。你的‘自我’没有被注入另一具身体,而是被发射到环绕整个星球的电磁云中。那仅仅是在半个世纪之前。现在,官方宣称你其实是毗湿奴的一个化身,而某些狂热的信徒误解了这位神明的教导。至于你本人,从此只作为不朽的波长存在,直到我成功地将它们捕获。”

萨姆闭上双眼。“而你竟敢使我回到人间?”“是的。”“我始终保留着意识,我一直能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我猜到了。”

他睁开眼睛,眸子里闪耀着怒火。“你竟敢把我从那里拉回地上?”“是的。”

萨姆垂下了头。“你确实配得上死神这个称号,阎摩达摩。你夺走了我的终极体验。你以自己黑曜般的意志击碎了那远超凡俗智慧与世间荣光之物。为什么你就不能任我留在那片存在的汪洋中呢?”“为了这个世界,它需要你的谦卑、你的虔诚、你伟大的教导和你马基雅维利一般的谋略。”“我老了,阎摩,”他说,“我与这世上的人类同样古老。你很清楚,我是原祖中的一员,是最早来到这里,来创建、来定居的人类之一。当时的同伴要么已经死去,要么已经变成了神祇——机械制造的神……我也有过这个机会,但很多次我都放弃了。我从未想要成为神祇,阎摩,并不真的想。直到后来,直到看清了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才开始积蓄力量,然而为时已晚,他们已经太过强大。现在我只希望沉沉睡去,再度体验永恒的休眠,体验极乐世界,在无尽的大海边聆听星辰歌唱。”

拉特莉把身子稍稍向前倾,直视着他的眼睛说:“我们需要你,萨姆。”“我知道,我知道,”他告诉她,“所以人们总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既然马儿愿意跑,干吗不抽他几鞭,再多跑一程呢?”说话时,他眼里带着笑意,于是她吻了吻他的前额。

塔克一跃而起,跳到床上。

阎摩递给他一件袍子,拉特莉为他穿上了凉鞋。

要从无法理解的平和中恢复是需要时间的。萨姆开始休息。在睡眠中他做起梦来,在梦境中他时而大声哭喊,时而轻声抽泣。他总是没什么胃口;但阎摩为他准备的身体强壮而健康,虽然失去神圣体验使萨姆身心失调,这具身体却很能应付这种变化。

然而他时常独自坐着,整整一个钟头纹丝不动,盯着一块鹅卵石、一粒种子或是一片树叶出神。在这种时候,任谁也没法唤起他的注意。

阎摩从中看出了危险,于是与拉特莉和塔克商量对策。“他以这样的方式把自己从世界抽离,实在太糟了,”阎摩说,“我同他谈过,可我的话仿佛落入了风的耳朵里。他无法重拾自己失去的东西。这尝试已花去了他所有的力量。”

塔克道:“也许你误解了他的努力。”“此话怎讲?”“你注意到他是怎样把一粒种子放在跟前仔细端详的吗?想想他眼角的那些皱纹。”“嗯?皱纹?”“他半眯着眼。他的视力有问题吗?”“没有。”“那他为什么眯着眼?”“为了更好地研究那粒种子。”“研究?这可不是他曾经教导的‘道’。他确实是在研究。他并未冥想,并未在物体之内寻求解放物体之道。他没有。”“那么他在做什么?”“相反的事情。”“相反的事情?”“他在研究物体,思考它的道,想要借此交托自己。他在物体中寻求生存的理由。他试图再次将自己置于虚妄,置于这个世界的幻象之中。”“我相信你是对的,塔克!”说话的是拉特莉,“我们怎样才能帮他做到这点呢?”“我也不敢肯定,女士。”

阎摩点了点头。一缕阳光落在狭窄的走廊上,使他深色的头发反射出光芒。“你看清了我没能察觉的真相,”他赞许地说。“他尚未完全回到人间,尽管他现在拥有了一具肉身,用人类的脚行走,像我们一般交谈,但他的思想仍然停留在我们所能理解的范围之外。”

拉特莉再次提出先前的问题:“那我们该怎么做呢?”“带他到乡间漫步,”阎摩说,“献给他美味佳肴;用诗歌与音乐感动他的灵魂;让他畅饮浓冽的美酒——这座神庙里可是什么酒也没有;给他穿上色彩亮丽的丝绸;为他找来能工巧匠:一个、两个或是更多。再次把他淹没在生活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他从神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我早该想到的,真是愚蠢透顶……”“并非如此,死神。”塔克道。

黑色的火焰在阎摩眼中跳跃,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我过于急躁了,小东西,”他承认说,“刚才的话恐怕太过轻率,不该落入你那毛茸茸的耳朵里。请接受我的道歉,尊敬的小猴子。你原本就是人类,并且兼具了智慧与洞察力。”

塔克朝他鞠了一躬。

拉特莉咯咯地笑了。“告诉我们,聪明的塔克——或许我们作为神灵已经太久,以至无法从正确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怎样才能让他重新成为人类,为我们所用呢?”

塔克向他和拉特莉各鞠了一躬。“就按照阎摩的建议做吧,”他宣布说,“今天,女士,请你陪伴他到山麓散步。明天,阎摩大人把他一直带到森林边缘。第三天,我会与他一同到大树和绿草、鲜花和藤蔓中去。然后我们再看吧。会有作用的。”“就这么办。”阎摩说。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接下来的几周里,这些散步的举措成功地激起了萨姆的兴趣。开始时像是有些许期待,接着他变得相当兴奋,最后竟是一心向往了。他喜欢上了独自外出,时间越来越长,先是早晨的几个钟头,后来是一早一晚。过了一阵,他开始整天待在外边,有时甚至一天一夜不回神庙。

在第三周接近尾声时,阎摩和拉特莉在清晨的走廊上谈起了这件事。“我不喜欢这样,”阎摩说,“他并不希望有人跟着他,所以不能强迫他接受我们的陪伴,否则就是对他的侮辱。但外边并非没有危险,对于以他这种方式重生的人而言,尤其如此。真希望我们知道他是怎样消磨时间的。”“但无论他干了些什么,对他的恢复都很有帮助,”拉特莉说着,吃了块蜜饯,胖乎乎的手掌在空中一挥,“他不像先前那般冷淡了。他的话更多了,甚至会开开玩笑。他喝光了我们给他的酒,胃口也在恢复。”“可是,如果他遇上三神一体的手下,一切都可能毁于一旦。”

拉特莉慢慢地咀嚼着。“但在这种时候,他们的喽啰不大可能出现在这个国度。”她分析道,“动物们会把他当作孩子,因而不会伤害他;人类视他为神圣的隐士;魔物们畏惧过去的他,因此对他十分尊敬。”

阎摩摇了摇头。“女士,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虽然机器大部分已经拆解完毕,藏在了数百里之外,但我的试验耗费了许多能量,如此规模的能量流动注定要引起注意。或迟或早,总会有人找上门来。我使用了屏蔽与各种装置来迷惑敌人,但从某些方向观察,这整块地区必定像熊熊的劫火一样显眼。很快我们将不得不离开。真希望能等到他完全康复,可是……”“某些自然力也会产生你所造成的那种能量效应,不是吗?”“是的,这附近就有,所以我才选择这里作我们的基地——如此一来,很可能谁也不会察觉。但我对此相当怀疑。我在附近的村庄安插了不少密探,他们现在并未发现什么异动,可就在他立于风暴之颠回归人世的那天,曾有人报告说看见雷霆战车驶过天际、掠过乡间。虽然位置离这里很远,可我无法相信二者之间毫无联系。”“不过,雷霆战车并没有回来。”“据我们所知的确没有,但我担心……”“那就让我们赶紧离开。我对你的预感太过尊敬——在所有被天界放逐的神祇中,你所保有的力量是最强的。而我呢,即便只是维持一个悦目的外形,几分钟之后也会疲惫不堪……”“我所拥有的那些力量,”阎摩一边为她斟满茶,一边说,“之所以完好无损,只是由于它们与你的力量性质截然不同。”

说着,他微微一笑,甚至露出了两排饱满而光洁的牙齿,笑容顺着他左颊上的疤痕一直延伸到眼角。他眨眨眼睛,为这一笑画上句号,然后接着说道:“我的力量大都以知识的形式存在,即使业报大师也没法夺走它们。与我不同,许多神祇的力量建立在特殊的生理机能之上,每次更换肉身,这力量都将部分消失。精神会回忆起过去,经过一段时间,它就能在某种程度上改造自己所寄居的肉体,创造新的动态平衡,使力量逐渐回归。当然,我总是恢复得很快,现在我已重新拥有自己所有的力量,但即使它无法完全回归,我也能把知识作为武器——而那同样是一种力量。”

拉特莉啜了一口茶。“无论你的力量来自哪里,如果它要我们离开,我们就必须离开。什么时候走?”

阎摩打开一袋烟草,为自己卷上一支烟。拉特莉注意到,他的动作总是如此优雅,那柔韧的深色手指仿佛是在弹奏乐器一般。“照我看来,只能再逗留一周到十天左右。接着就是断奶的时候了——我们必须带他离开这片土地。”

她微微颔首。“目的地呢?”“也许是南方的某个小国,一个可以自由出入的地方。”

他点上烟,吸了一口。“我有个更好的主意,”拉特莉说,“你知道,我还拥有一个凡人的名字和一个凡人的身份——坐落在迦波的爱神宫殿的女主人。”“那座妓院吗,夫人?”

她皱起眉头。“那些粗俗的人是这么说的。还有,不要在说起这个词的同时称呼我‘夫人’——它会勾起不愉快的回忆。爱神宫殿是神圣的休憩、享乐之处,也是我收入的主要来源。我想那会是个很好的藏身之所,他可以慢慢恢复,我们则可以从容制订计划。”

阎摩拍着自己的大腿:“当然!当然!谁会到妓院里寻找佛陀呢?很好!太好了!让我们前往迦波,亲爱的女神——往迦波和爱欲之宫!”

拉特莉站起身来,穿着凉鞋的脚在石板上一跺:“我不允许你用这种语气谈论我的宫殿!”

他垂下眼睛,费力地抹去嘴角的笑容,起身向她鞠了一躬。“我向你道歉,亲爱的拉特莉,只是这消息来得太突然——”说到这儿,他呛了口气,移开视线。等他再次注视拉特莉时,脸上全然一副端肃有礼的神情。他继续道:“这消息来得太突然,我被表面上的不协调弄得有些糊涂了。不过我已经完全看出了这其中蕴涵的智慧。它是最完美的伪装,不仅仅能带来财富,更能从商人、武士和司祭口中获得小道消息。它是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仅带给你地位,还使你拥有了在世俗事务中的发言权。充当神祇是世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因此,我们这些被放逐的神灵栖身于另一个历史悠久的行当,真是再自然不过了。向你致敬。感谢你的智慧和远见。我决不会诽谤恩人和同谋的事业,事实上,我期待着能早日动身。”

她笑着再次坐下。“哦,毒蛇的后裔,我接受你油滑的道歉。毕竟谁也没法老生你的气。请再为我倒些茶吧。”

他们靠坐在椅子上,拉特莉呷了几口茶,阎摩吸着烟。远处,风暴像窗帘般遮住了一半的景致,不过阳光仍然洒在他们身上,一阵清爽的微风拂过走廊。

拉特莉又拿起一块蜜饯:“你看见他手上的戒指了吗?那枚铁戒指?”“是的。”“知道那是从哪儿来的吗?”“不知道。”“我也是。但我觉得我们应该弄清它的来历。”“赞成。”“该如何着手呢?”“我已经将这项小任务交给了塔克,他比我们更适合在森林中行动。这会儿他正在追踪他的足迹。”

拉特莉点点头:“很好。”“我听说,”阎摩道,“神祇们偶尔仍会光临那些享有盛名的爱神宫殿,在整个大陆上都是如此,他们通常都会伪装,但有时也会以真身出现。真是这样吗?”“是的。就在去年,因陀罗神还来过迦波。三年前,一个假黑天也来过。在天界诸神中,永不疲倦的黑天最让宫殿里的人惊慌失措。他放纵了整整一个月,让我们损失了不少家具,还忙坏了医师们。他几乎喝光了酒窖里的酒,吃光了我们储存的食物。不过,一天夜里他吹起了笛子。老黑天的笛声几乎能让人原谅他所做过的任何事,但那晚我们听到的并非带有魔力的笛声,因为真正的黑天只有一个——皮肤黝黑,满身毛发,血红的眼睛闪耀着光芒。我们那位假黑天在桌上跳起了舞,弄得四周一片狼藉。”“除了一支曲子之外,他还支付什么别的报酬吗?”

她大笑起来:“哦,得了吧,阎摩。”

他鼻孔里喷出一股烟。“太阳苏利耶就快被包围了,”拉特莉仰头向外望着,“因陀罗正在屠龙。大雨随时会降临。”

一片灰色的波浪笼罩在神庙上空。风越刮越猛,水珠开始在墙上起舞。他们望着走廊的尽头,雨水在那里织出一副珠帘。

阎摩斟上茶,拉特莉又拿起一块蜜饯。

塔克穿行于森林之中。他在枝条间跳越,跟随着地上的小径,从一棵树跃到另一棵树上。晃动的树叶洒下滴滴水珠,濡湿了他的皮毛。云层在他身后堆积,但清晨的阳光仍闪耀于东方的天空;森林沐浴在金红色的光芒中,仿佛一片缤纷的色彩。在他周围,鸟儿的歌唱从纠结的树枝和藤蔓中,从树叶和青草中传来。伴随着小鸟的音乐,昆虫也嗡嗡地哼唱着,偶尔还能听到一声咆哮、一声怒吼。微风轻轻摇动树叶。身下的小径一个急转弯,进入一片空地。塔克跳下树来,步行走到空地的另一头,随后再次回到树上。他注意到小径的走向渐渐与山势平行,甚至有些许向大山倾斜。远处响起阵阵雷鸣,过了一会儿,微风又起,十分凉爽。他继续在树木间荡秋千,撞破潮湿的蛛网,惊起羽毛艳丽的小鸟,让它们尖叫着飞向天空。小径继续往大山靠拢,一路蜿蜒。它不时与其他小道相遇,交叉,汇合,分离。这时,塔克便要下地研究路面上的痕迹。是的,萨姆是在这里转弯的;萨姆在这个水塘边喝过水——他在这儿停留过。这些橘红色的蘑菇比一个身材伟岸的男人还要高大,能为好几个人遮风挡雨。现在,萨姆走上了那条小路;这里,他曾停下来系好凉鞋的带子;这株树上有森林女神降临的痕迹,萨姆曾靠着树干休息过……

塔克继续向前,他估计自己离目标有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这让萨姆有足够的时间到达自己想去的地方,开展那令他如此着迷的活动。热闪电产生的光环出现在前方的山顶上,过了片刻才听见隆隆一声雷响。小径向山麓伸展,森林渐渐稀疏;塔克四脚着地,穿行在高高的草丛中。脚下的路持续抬高,露出地表的岩层也越来越多。但萨姆的确曾从这里经过,因此塔克也继续往前走。

头顶的云层不断东移,遮住了花粉色的诸神之桥。现在,每当闪电划过天际,雷声也会接踵而至。在这片空旷地带,风刮得更猛了,青草在它面前俯下身去;气温似乎在直线下降。

第一滴雨落下时,塔克朝一排石头冲了过去。石头就像一道屏障,微微倾斜,挡住了雨水。塔克靠着石头往前走,身旁大雨如注。天空中的最后一抹蓝色也消失了踪影,整个世界再也不见一丝色彩。

天空中现出一片骚动的亮光,在斜坡上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处,黑黝黝的岩石向外突起,插入风中;如瀑布般的雨水倾泻而下,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塔克眼前的景象渐渐清晰,他这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闪电似乎留下了自己的一部分,它们化身为三条火柱矗立在灰色的空中,不断摇摆;尽管暴雨滂沱,它们却在放射火焰。

塔克仿佛听到一阵笑声——抑或只是最后一次闪电留在他耳中的余音?

不,是笑声——巨大的、非人的笑声!

过了一会儿,空中传来一声愤怒的嗥叫,紧接着又是一记闪电,一声轰雷。

突出的石头旁又多出一团摇摆的斗状火焰。

塔克一动不动地躲在原地。大约五分钟之后,又来了——嗥叫声,接着是三道明亮的闪电和爆炸的轰鸣。

现在一共有了七根火柱。

他是否有胆量靠近些,绕过那些东西,从石突的对面侦察它?

他的直觉告诉他,此事与萨姆有关。那么,如果连觉者本人都无能为力,就算他有这份胆量,又能做什么?

他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但他发现自己正往前移动;他的身体匍匐在潮湿的草丛中,准备从左边绕过去。

他刚走了一半,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现在已经有十根火柱耸立在他眼前,红色、金色和黄色,游离开又回到原处,游离,再回到原处,仿佛全都扎根在大地中似的。

他蜷缩在地,浑身湿漉漉的,不停哆嗦。他检查了自己的勇气,发现它微若游丝,但他并未退缩,而是一路来到了与那个奇怪地点平行的地方,并且继续向前。

他在那地方的背面停下,发现自己置身于许多巨大的石块中央。这些岩石能提供庇护,使他免于被下边的人察觉。他满心感激,继续往前挪动,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石突。

他发现它是半空的,底部有一个浅浅的洞穴,两个人影正跪在干燥的洞中。是圣徒在祈祷吗?他有些不解。

这时,他平生未见的可怕闪电落在了石头上——不是一次,也不止一小会儿,足足十几秒钟。他似乎看到了一头怪兽,一面咆哮,一面吐出火舌舔舐着石头。

塔克睁开眼睛数了数,二十座闪电的高塔。

一个圣徒身子前倾,做了个手势;另一个大笑起来。他们的笑声连同他们说的话,一直传到塔克的藏身之处:“毒蛇的眼睛啊!轮到我了!”“数量是多少?”第二个圣徒问道。塔克听出那是圣雄萨姆的声音。“二,或者无!”另一个怒吼着将身子前倾,接着又回到原位,做了一个与萨姆相同的手势。

他吟诵道:“天上的神明啊!”他的身体再次前后摇摆,又是那个手势。

萨姆柔声说:“凶数,七。”

对方嗥叫起来。

塔克闭上双眼,用手捂住耳朵,为嗥叫之后的一切做好准备。

他的预感分毫不差。

等闪光与骚动过去后,塔克眼前出现了一副明亮而怪诞的景象。他无需费神去数,因为现在显然已经有四十个火焰般的东西悬在半空,放射出古怪的光芒——火柱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仪式还在继续。佛陀左手上的铁戒指也在发光,那是一种苍白的绿光。

他又听见了那人重复“二,或者无!”的声音,随后佛陀再次以“凶数,七”作答。

这一次,他以为山坡会在身下裂开;这一次,他以为那片亮光是残留的余像,被人透过他紧闭的眼睑,文在了视网膜上。但是他错了。

等他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更多闪动的霹雳,森然如林。它们的光芒刺入他的大脑,他用手遮住双眼往下望去。“怎么样,拉塔里奇?”萨姆的左手上,闪烁着明亮的翡翠色光芒。“再来一次,悉达多。二,或者无。”

大雨暂时停止肆虐,借着山坡上那片夺目的闪光,塔克发现被称作拉塔里奇的那个人长着水牛的脑袋,还比常人多出一双手臂。

他哆嗦了一下。

他捂住眼睛和耳朵,咬紧牙关等待着。过了一会儿,它来了。它嗥叫着,闪耀着,不肯止息,直到他终于失去了意识。

等他恢复知觉,在他自己和那块遮风挡雨的岩石间,只剩下柔和的细雨和一片灰色。坐在岩石底部的身影只剩下一个,看上去它并没有长角,也没比常人多出几只手来。

塔克没有动弹。他等着。“喏,”阎摩递给他一个喷雾器,“这是驱魔剂。今后若要到远离神庙的地方冒险,建议你涂满全身。我本以为这附近并没有罗刹活动,否则早给你了。”

塔克接过阎摩递来的容器,放在身前的桌上。

他们坐在阎摩的房间里,刚简单地吃了些东西。阎摩靠在椅背上,左手端一杯为佛陀准备的美酒,右手拿着一个半满的酒瓶。

塔克问:“这么说,那个叫拉塔里奇的真是魔物吗?”“是——又不是,”阎摩答道,“如果你所说的‘魔物’是指邪恶的超自然生物,拥有强大的力量、超长的寿命,还能在一段时间之内变成几乎任何形态——那它并非魔物。刚才那是大众认同的‘魔物’定义,不过其中有一点并不正确。”“哦?哪一点?”“它并非超自然生物。”“但其余都是真的?”“是的。”“我不明白,既然它确实邪恶,而且拥有强大的力量与超长的寿命,还可以随意变身,那么,它是不是超自然生物又有什么关系?”“啊,天壤之别——这是未知和不可知的分水岭,是科学和幻象的界线——它至关重要。罗盘的四个顶点分别是逻辑、知识、智慧和未知。的确有人朝最后一项顶礼膜拜,其他人则向着它前进。朝拜它意味着放弃其余三者。我也许会屈服于未知,但绝不会在不可知面前低头。会那样做的不是圣人就是傻瓜,哪一种对我都没有丝毫用处。”

塔克耸耸肩,抿了一口酒:“但说到那些魔物……”“那是可知的。许多年以来,我一直在做与它们有关的试验。而且,当陀罗迦在帕拉美得苏逃过阿耆尼大人的追捕之后,有四个人曾下到鬼狱深处,我也是其中之一。你应该还记得吧,你不是管理卷宗的塔克吗?”“曾经是。”“那些最早与罗刹接触的纪录,你读过吗?”“我曾读过它们被束缚的经过。”“那么你该知道,它们本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在人类从早已消亡的尤拉斯到来之前,它们就一直居住在这里。”“是的。”“它们并非物质性的存在,而是由能量构成的。根据它们的传说,它们过去同样拥有肉身,在城市中生活。不过,对个体永生的追求使罗刹走上了和人类截然不同的道路。它们找到一种方法,让自己可以成为稳定的能量场,永不毁灭。于是它们放弃肉体,成为一个个力量的漩涡。然而罗刹并非纯粹的智力,它们每一个都保有完整的自我。此外,因为源于物质,它们对肉体永远都有着强烈的欲望。虽然它们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幻化出某种外形,但却无法凭自己的力量重新成为物质的生物。很久以来,它们都在这个世界毫无目的地游荡,是人类的到来搅动了这种平稳的状态。于是它们化身为人类的梦魇来折磨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击败它们,将其束缚在拉特纳迦利丝深处的原因。我们无法消灭所有罗刹,但也不能任由它们夺取人类赖以转生的机器和人类的身体。所以,它们被抓起来,装进了巨大的磁瓶中。”“但萨姆曾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释放出不少罗刹。”“没错。他做了一笔噩梦般的交易,并且信守了自己的承诺,因此,时至今日还有一些罗刹四处游荡。在所有人类中,它们唯一尊敬的大概就是悉达多。另外,它们还与人类有一个相同的恶习。”“那是……?”“它们酷爱赌博……罗刹会拿任何东西打赌,赌债也是它们唯一看重的荣誉。这不难理解,因为若非如此,它们将失去其他赌徒的信任,而这也就意味着失去唯一的娱乐。罗刹的力量如此强大,连王子们都会与它们打赌,希望能赢取它们的服务,不少人都因此失去了自己的王国。”“假如,”塔克问道,“假如你的猜测是正确的,萨姆在与拉塔里奇玩一种古老的游戏,那么赌注会是什么呢?”

阎摩一口喝光了杯中的酒,又把杯子斟满。“萨姆是个傻子。哦,不,他不是。他是个赌徒。两者确实有所不同。罗刹控制着一些较低级的能量生物。现在,萨姆从拉塔里奇那儿赢来的那枚戒指使他可以控制一队火元素——都是些致命而愚蠢的生物,但每一个都拥有一束霹雳的力量。”

塔克干掉了自己那杯。“可萨姆是以什么作赌注的呢?”

阎摩叹了口气。“我半个世纪以来的所有工作,我们全部的努力。”“你是说——他自己的身体?”

阎摩点点头。“人类的身体对任何魔物而言都是最大的诱惑。”“萨姆为何要这样冒险?”

阎摩的视线落在塔克身上,但并没有看他。“大概唯有如此,他才能唤起自己生存的意志。把自己置于险境,把自己的存在与骰子的每次投掷紧紧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他才能再次投入到自己的使命中去。”

塔克为自己倒上一杯酒,一饮而尽。“对于我来说,这就是不可知的东西。”

阎摩摇了摇头。“只是未知,如此而已,”他告诉塔克,“萨姆并不完全是圣人,但他也不是傻瓜。不过圣人与傻瓜其实也只有一步之遥。”阎摩下了最后的判断。那天夜里,他在神庙周围喷上了驱魔剂。

第二天清晨,一个矮小的男人走近神庙,他在正门前坐下,把化缘用的碗放在脚边的地上。此人仅穿一件及膝的破旧外衣,棕色布料,质地非常粗糙。他的左眼上戴着黑色眼罩,长长的头发十分稀疏,不过颜色很深。突出的鼻子、小巧的下巴和又长又平的耳朵使他看上去同狐狸有些肖似。他的皮肤饱经风霜,绷得紧紧的。仅剩的一只绿色眼睛似乎从来不会眨动。

他在那里坐了大约二十分钟,一个追随萨姆的僧人注意到他的存在,把这事告诉了侍奉拉特莉的僧侣。这个穿着深色袍子的僧侣又找到一位司祭,把消息传给了他。司祭急于向自己的女神展示其信徒的德行,于是命人将乞讨者带进神庙,供给他食物、新衣和一个房间,他愿意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

乞丐以婆罗门的礼仪接受了食物,但除了面包和水果之外没有吃任何东西。他同样接受了拉特莉的追随者们所穿的深色袍子,用它换下自己污秽的外衣。然后,他注视着眼前的房间和别人为他新铺的席子说:“真心地感谢您,可敬的司祭。”他的声音洪亮而饱满,与自己矮小的身材着实不般配。“我真心诚意地感谢您,您以自己女神的名义施与我如此的仁慈和慷慨,愿您的女神为此向您微笑。”

司祭自己为此微笑了一番,心里仍然抱有希望,也许拉特莉会在这一刻路过大厅,见证这以她的名义施与的仁慈和慷慨。可她却并未出现。拉特莉的信徒中,只有极少数人有幸一睹她的真容,即使在她施展法力,来到众人中间的那晚也是如此——因为只有那些身着藏红花色僧袍的人清楚萨姆的身份,也只有他们参与了他苏醒的过程。拉特莉通常只在僧侣们祈祷时或就寝后,才在神庙中走动。她几乎总在白昼休憩;偶尔出现在众人视线中时,总把脸遮得严严实实,并以宽大的外衣遮住身体;她的愿望和命令全都直接传达给甘底吉,他是修行者的首领,这一轮回已经九十三岁,眼睛也几乎全瞎了。

因此,无论是她自己的追随者还是那些穿藏红花色袍子的僧人,都对她的容貌非常好奇,所有人也都期望获得她的青睐,因为据说,她的祝福能保证一个人转世成为婆罗门。只有甘底吉对此毫不在意,因为他已将真正的死亡视为自己的命运。

拉特莉依然没有在两人所处的大厅现身,司祭于是延长了他们的交谈。“我是巴喇玛,”他说,“亲爱的先生,可以请教尊姓大名吗?或许还有您今后的打算?”“我是罗墨,”乞丐回答道,“我曾发愿忍受十年的贫穷,并在头七年内不可开口讲话。所幸那七年已经过去,使我能够感谢我的恩人,回答他们的问题。我准备进入山区,找一个山洞进行冥想与祈祷。或许我可以接受您的盛情,在这里逗留几日,然后再继续我的旅程。”“无疑,”巴喇玛道,“您这样的圣人愿意在庙中稍作停留,我们实在不胜荣幸。我们衷心地欢迎您。如果您的旅程有什么需要,而我们又力所能及,就请您尽管开口。”

罗墨绿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方:“最早注意到我的那位僧侣穿着不同的袍子,他并非来自您的宗派。”说着,他摸了摸自己刚刚得到的深色长袍,“我相信这只可怜的眼睛的确看见了代表另一个宗派的色彩。”“是的,”巴喇玛道,“那些是佛陀的追随者们,他们四处流浪,现在来到我们中间,小憩片刻。”“真是太有趣了,”罗墨说,“我希望同他们谈谈,也许能更加了解他们所追随的‘道’。”“若您能与我们多待一段时间,这种机会是不会少的。”“既然如此,我会的。他们要在这里停留多久?”“对此我并不知情。”

罗墨点点头:“我什么时候才能同他们交谈呢?”“所有的僧侣都会在傍晚聚在一起,一个钟点之内,大家可以自由交谈——当然,那些发愿保持沉默的人除外。”“那么,在此之前,我将把时间用于祈祷,”罗墨道,“谢谢。”

两人朝对方微微颔首,罗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天晚间,罗墨参加了修道者的日常聚会。分属不同宗派的人确实都混在一起,相互交谈。萨姆并未前来,塔克也一样;阎摩则从不亲自参加这类活动。

罗墨在饭厅的一张长桌旁坐下,对面就是几位信奉佛陀的僧人。他同他们谈了一会儿,讲到教理与实践、种姓与信条,还有天气和各种日常事务。“这似乎有些奇怪,”过了一会儿,他说,“你们的宗派为何竟深入西南方,一直来到这里,而且如此突然?”“我们是一个流浪的宗派,”与他谈话的僧人回答道,“我们追随着风,前往心之所向。”“在雷雨季节来到泥泞之地?也许是这附近出现了什么启示吧?真希望我也能亲眼目睹,让它强健我的灵魂。”“宇宙本身就是一个启示,”那个僧人答道,“万物流转而又如如不动。黑夜之后便是白昼……每一日都各不相同,却又都同为一日。世界本是幻象,但这幻象的形式并非杂乱无章——它的模式正是神圣实在的一部分。”“是的,是的,”罗墨道,“我很清楚真与幻的道理,不过我想知道的是,这附近是否出现了一位新导师?抑或某个享有盛名的导师回到了这里?又或者是出现了某个神圣的异相?为了我的灵魂,请你们告诉我。”

说话间,一只指甲盖大小的红色甲虫从桌面爬过,乞丐伸手一拂,甲虫跌落到了地上。接着,他脱下凉鞋,似乎准备用鞋子把它碾碎。“亲爱的兄弟,请不要伤害它。”“可这里到处都是这东西,业报大师们也说过,一个人若被判转生为昆虫,便永远无法再转世为人,因此杀死一只昆虫并不能算作是罪业。”“尽管有此一说,”僧人说,“然而众生平等。在这座神庙里,大家都遵循不杀生的教义,避免伤害任何形式的生命。”“可是,”乞丐接口道,“钵颠阇利告诉我们,重要的是意图,而非行为。如果在杀戮时,我心中所怀是爱而非恶意,那我其实就没有杀生。当然,我刚才的所作所为并不属于这种情况,我承认当时自己的确怀着恶意——因此,即使我没有杀死那只甲虫,我也同样会因了这意图而承担罪恶带来的业报。所以,按照不杀生的教义,即使现在就踩死甲虫,也并不会让我变得更糟。不过我是你们的客人,自然要尊重你们的愿望。”说着,他把凉鞋移开,放过了那只竖起红色触角、一动不动的虫子。

一个拉特莉的追随者说:“千真万确,他是一位学者。”

罗墨笑了。“谢谢你,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不过是一个卑微的探索者,在追求真理的旅程中,我曾偶获殊荣,得闻博学之士的只言片语。但愿我能再度拥有如此的荣幸!如果附近住着某位伟大的导师或是学者,我定会不惜走过火热的木炭,去他的脚边坐下,倾听他的言语,模仿他的榜样。如果——”

他停了下来,因为突然之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他身后的房门。他没有立刻转过头去,而是伸手碾死了一只待在手边的甲虫。它的背壳被压碎了,裂开后露出一块晶体和两根细小的电线。

接着他侧转身体,绿色的眼睛扫过坐在自己和房门之间的一排僧侣,最后落在阎摩身上。阎摩全身红色,马裤、衬衣、风衣,连腰带、靴子和手套也不例外,亚麻头巾仿佛以鲜血染就一般。“‘如果’?”阎摩问道,“你刚才说‘如果’?如果某位智者或是某位神灵的化身在附近停留,你希望能与之结识?你是这么说的吗,陌生人?”

乞丐从桌旁站起身来,鞠了一躬。“我叫作罗墨,”他开口道,“是一个探索者、一个旅者,与所有渴望开悟的人都是同道。”

阎摩并没有回礼。“既然你的一言一行早已透露了你的身份,又有什么必要把名字倒着念呢,幻王?”

乞丐耸耸肩。“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但笑意又一次浮现在他唇边,他补充道,“我是寻求道路与真理之人。”“这实在令我感到难以置信,毕竟,过去的一千多年里,你背信弃义的行径我已见识过太多太多了。”“你说的可是神灵的寿命啊。”“很遗憾,确实如此。你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魔罗。”“哦?是什么?”“你以为自己会被允许活着离开。”“我得承认,我的确有这样的打算。”“但你还漏掉了一些因素,例如,在如此荒凉的地方,孤身旅行的人是常会遭遇意外的。”“我已经独自旅行了许多年,意外总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你也许认为,即使自己的身体在这里被毁掉,灵魂仍然可以传送到存放于其他地方的另一具身体中。我猜有人读懂了我留下的笔记,现在你们已经能够做到这点了。”

乞丐的眉毛稍稍往下垂,眉梢彼此靠近了四分之一寸。“但你没有觉察到包围这座神庙的力量,在这里,类似的传送是不可能的。”

乞丐迈步来到屋子中央。“阎摩,”他说道,“你堕落之后的力量微不足道,如果你竟妄想借此与梦者对抗,那实在愚不可及。”“或许你是对的,魔罗大人,”阎摩回答道,“可我已经等了太久,不愿再放过机会。还记得我在肯塞立下的誓言吗?若不想自身存在的链条就此断裂,你必须通过这房间唯一的出口,通过我把守的这扇门。现在,这间屋外的任何东西都无法帮助你。”

魔罗抬起双手,于是出现了火焰。

一切都在燃烧。火舌从石墙上、从桌上和僧人的衣服上窜出来,浓烟在室内翻滚,盘旋。阎摩就站在烈焰中央,一动不动。“这就是你全部的本领了吗?”他问,“你的火焰四处飞舞,却没能点燃任何东西。”

魔罗一拍手,火焰消失了。

取代烈焰的是一尾机械眼镜蛇,它晃动着竖起身子,足有两人高,银色的颈部鼓起,摆出S形的进攻态势。

阎摩丝毫不为所动,他紧盯着魔罗,阴翳的目光如昆虫黑色的触角般射进了魔罗唯一的眼睛里。

攻击途中的眼镜蛇不见了踪影。阎摩向前迈出一大步。

魔罗倒退一步。

他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大约三次心跳那么久,阎摩又前进两步,魔罗再次后退。两人的前额上都渗出了汗水。

乞丐的身形变得高大起来,头发更加浓密,腰更壮,肩更宽。他的举手投足间带上了先前所没有的优雅风度。

他又退后一步。“是的,魔罗,死神确实存在,”阎摩从紧咬的牙关中挤出话来,“无论堕落与否,真正的死亡都在我的眼中。你逃不开我的眼睛。等到了墙边你便再也无路可退。好好感受吧,力量正从你的肢体中溜走,你的手脚正变得冰凉。”

魔罗咆哮一声,露出满口利齿。他长出了公牛一样粗壮的脖子,手臂好似常人的大腿般壮实。他的胸膛是一个盛满力量的大桶,双腿有如森林中的参天大树。“冰凉?”他说着伸出了双臂,“我能用这双手杀死巨人,阎摩。你呢,不过是被天庭放逐的腐肉之神罢了。你皱起的眉头只能收服老弱病残,你的双眼只能让无知的动物和下等人战栗。而我是远高于你的,我们之间的距离有如从星辰到海底那般遥远。”

阎摩戴着红色手套的双手像一对眼镜蛇缠绕在他的喉咙上。“来试试你所嘲讽的力量吧,梦者。你披上了一副强大的外壳,现在拿出你的力量来!不要光用言语同我争斗!”

魔罗喉咙上的双手收紧了,他的脸颊和前额涨成了紫红色。他的眼睛似乎在跳跃,像一盏绿色的探照灯扫过这个世界。

魔罗双膝跪地。“够了,阎摩大人!”他喘息着,“难道你要杀死你自己吗?”

他变了。他的脸上仿佛有一层流动的水,渐渐起了变化。

阎摩往下看去,自己的脸孔映入他眼中,自己那双红色的手正拉扯着他的手腕。“生命正在离你而去,魔罗,你开始孤注一掷了。然而阎摩不是幼童,他不怕击碎你幻化出的这面镜子。拿出你最后的本领,或者像男人一样死去,最后的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

又是一次流动,又一次的改变。

这次阎摩有些犹豫,放松了力道。

青铜色的发丝散落在他的手上,浅色的眼睛里流露出哀求的神色。一串象牙制成的骷髅挂在颈上,色泽只比她的肌肤稍淡。她穿着血红色的纱丽,双手放在他的手上,几乎像是在爱抚……“女神!”他挤出两个字,声音尖锐。

她窒息着问:“你不会杀死迦梨……杜尔迦……吧?”“又错了,魔罗,”他低声道,“你不知道吗?每个人都会杀死自己的最爱。”说着,他双手一扭,掌中传来了骨头破碎的声响。“将十倍的诅咒加之于你,”他微微眯起眼睛,“你绝不会有再生的机会。”

他松开双手。

在他脚边的地板上躺着一个身形匀称的高大男人,头耷拉在右肩上。

他的眼睛终于闭上了。

阎摩用鞋尖把尸首翻了过来。“垒起柴堆,为他火葬,”他背对着僧侣们说道,“不要省略任何仪式。今天死去的是地位最高的神灵之一。”

说完,他移开视线,转身走出了房间。

那天晚间,空中雷电交加,雨水如子弹般从空中落下。

在神庙的东北角,萨姆四人聚在高塔中的房间里。

阎摩在房中来回踱步,每次经过窗前都会停下来往外看。

其他人望着他,听他说话。“他们起了疑心,”他告诉他们,“但还不清楚实情。他们不会随意破坏一位神祇的庙宇——除非他们能确定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因为这将使人类发现诸神之中存在分歧。他们并不确定,所以才来调查。这意味着时间仍在我们一边。”

其他人点点头。“一个为寻找自己的灵魂而厌弃尘世的婆罗门路过这里,在一次事故中遭遇了真正的死亡。人们为他举行火葬,把他的骨灰洒入奔向大海的河流。这就是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当时信奉觉者的流浪僧人正好在此地,不久之后,他们离开这里,继续自己的旅程。谁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塔克尽力站直了身体。“阎摩大人,”他说,“我们也许能瞒得了一周、一个月——甚至更久一些——但这个故事是一定会被拆穿的。一旦当时在场的任何人进入业报大厅,业报大师立刻就会发现真相。而今晚的事,还很可能使不少人不到既定命数便提前遭到审判。届时又该如何是好呢?”

阎摩仔仔细细地卷上一支烟,动作十分精确。“我们必须做好安排,让我所说的版本成为真相。”“这怎么可能?当一个人的大脑在业报大厅被回放时,他在那一轮生命中的所见就会完全呈现在业报大师和机器面前,像幅卷轴般一览无余。”“的确如此,”阎摩道,“可是你,卷宗的管理者塔克,难道没有听说过重写本吗?你难道不知道用过的卷轴可以被清理干净,再次使用?”“当然,可人的心灵并不是卷轴啊。”“不是?”阎摩微笑着反问道,“拿卷轴打比方的可是你。再说,真相究竟是什么?只要你有足够的手段,你造出什么,什么就是真相。”

他点上烟。“这些僧人目睹了一件奇异而可怕的事情,”阎摩接着说道,“他们看见我积聚法力,施展神性,还看见魔罗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就在这里,在这座我们复兴不杀生教义的神庙中。他们发现一位神明可以杀人而不必承担罪业,这给他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令他们万分惊疑。不久我们还要举行火葬。到那时,我所告诉你们的故事必须成为他们心中的真实。”

拉特莉问:“该怎样做呢?”“今晚,现在,”他说,“刚才的情形还在他们的意识中激荡,他们的思维仍深受困扰,我们要借此机会铸造新的真实,将旧的取而代之……萨姆,你已经休息得够久,现在该你出场了。你要为他们说法,在他们心中激起那些较为崇高的感情和较为高贵的精神,使他们更容易屈从于神的干预。同时,我和拉特莉会将力量集合起来,创造一个新的真实。”

萨姆垂下双眼,不安地扭动着身子。“我不知道能否做到。已经太久了……”“一朝成佛,永为佛陀,萨姆。翻出几个你曾经讲过的寓言,掸掸上头的尘土。你有大约十五分钟。”

萨姆伸出手去:“给我些烟草,还有一张纸。”

他接过烟袋,为自己卷上一支烟。“火?……谢谢。”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烟雾,咳嗽起来。“我厌倦了无休止的欺骗,”过了许久,他开口道,“我猜这才是问题所在。”“欺骗?”阎摩问道。“谁要求你骗人了?愿意的话,你大可以引用登山宝训,或者《波波乌》《伊利亚特》什么的。我不在乎你准备说些什么,只要你稍稍扰乱他们的思维,安抚他们的恐惧,如此而已。”“然后呢?”“然后?然后我就能拯救他们——还有我们自己!”

萨姆缓缓地点了点头。“这样说来倒也有理……但这种事我已有些生疏了。当然,我会挑出几个真理,再加上些虔敬的话语——不过还是给我二十分钟吧。”“那就二十分钟。之后我们整理行装,明天出发去迦波。”“太快了吧?”塔克问。

阎摩摇摇头:“是太迟了才对。”

僧人们坐在饭厅的地板上。桌子已经移开,靠放在墙边。甲虫全都消失了。屋外,雨依旧下个不停。

人称觉者的圣雄萨姆走进房间,在他们身前坐下。

拉特莉也走了进来,她一身比丘尼的装束,蒙着面纱。

阎摩和拉特莉在众人身后坐下。

塔克也在房里的什么地方听着。

萨姆合着双眼坐在地上,过了好几分钟,他开始讲话,声音轻柔:“我有很多名字,但它们都并不重要。”这时,他微微睁开了眼睛,不过没有移动头部。他的视线并未聚焦在任何地方。“名字并不重要,”他说,“说话就是在命名,但言语并不重要。一件前所未有的事情发生了,看见它的人所目睹的是真实。他无法告诉其他人自己究竟看见了什么。然而人们希望了解这点,就盘问他,‘你看见的那东西,它像什么样子?’于是他试着为他们描述。也许他看见的是世上的第一团火。他会说,‘它是红色的,就像是一朵罂粟花,但中间还跳动着其他色彩。它没有定形,像水一样四处流动。它很暖和,就像夏天的太阳,只是比太阳还要暖。它在一块木头上存在了一会儿,接着木头便消失了,仿佛被吃掉了似的,只留下些黑色的东西,用手一捏就成了沙砾。当木头消失时,它也随之消失了踪影。’于是人们以为火就像罂粟、像水、像太阳、像一个会吞噬又会排泄的东西。他们以为火就像那个见过火的人所提到的那些东西。然而他们从未看见过火,仅仅是听说而已,因此不可能真正了解它。但火又无数次地再度现身世间,更多人看见了它。一段时间之后,它变得像草、像云、像人们呼吸的空气般普遍。于是他们知道了,尽管它状如罂粟,却并非罂粟;像水,却又不是水;像太阳,却绝非太阳;像那能吞噬又会排泄之物,却又与之有所区别。这些东西,无论分别看来还是合在一起,都与火不尽相同。终于,他们注视着这全新的物体,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字眼,他们称它为‘火’。“如果他们遇到一个尚未见过火的人,同他谈到火,这人就不会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轮到他们从头开始,为他讲解火是什么样子。在这样做的时候,这些人从自己的经验知道,自己所讲述的并非全部的真实,而只是真实的一部分。他们知道,即使用尽世间所有的语汇,自己的话也决计无法使对方明了真相。除非此人亲眼见过火,嗅过它的气味,用它温暖过自己的双手,凝视过它的中心,否则他将永远无知下去。因此,‘火’并不重要,‘土’‘空气’和‘水’也无关宏旨。‘我’无关紧要。任何词语都不重要。然而人类却忘记了真实,只是一味抓住词语。一个人记住的词语越多,他的同胞便越是推崇他的才智。当他注视着世界的剧变时,他并非以世人首次目睹这些变化时的方式看待它们。他的双唇吐出它们的名字,他品尝着这滋味,为自己知道这些名字而沾沾自喜。那从未发生过的事仍在发生着。它仍是一个奇迹。这朵熊熊燃烧的繁花低伏着,流动在世界的枝干上,排出整个世界的灰烬,它不是我所提到过的任何事物,同时又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总和,这才是真实——无名。“所以,我命令你们——忘记你们自己的名字,在我的话说出口的瞬间就忘掉它们。你们应该反观自己内心的无名。我正在对它讲话,它会回应我——不是回应我的言语,而是回应我心中的真实,因为它也是这真实的一部分。这就是自我,它所听见的是我,而非我的言语。其他的一切都是幻境,一旦定义就会失去。世间万有的本质都是无名。无名是不可知的,甚至比梵更为伟大。万物流转,唯有本质长存。所以说,你们就坐在一个梦境之中。“本质会梦到形式。形式消逝了,本质仍在那里,做着新的梦。人类为这些梦境命名,自认为已经攫取了本质,殊不知自己是在求助于幻境。这些石头、墙壁,这些坐在你周围的身体都不过是罂粟、水和太阳,是无名所做的梦。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它们叫作火。“有时会出现一个特别的梦者,他意识到自己在做梦。他可以选择控制梦中的某些元素,按自己的意愿改变它们,他也可以选择在更深层次的自我认知中觉醒。如果选择认识自我,他将获得无上的荣光,像星辰般照耀所有的时代。相反,如果走上秘教的道路,将轮回与涅槃结合起来,理解这个世界并继续在其中生活,他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梦者。在我们眼中,他可能是伟大的正义,也可能是伟大的邪恶——虽则正与邪也不过是轮回中的名字,除此之外毫无意义。“不过,滞留在轮回中就意味着屈服于那些伟大的梦者的意志。如果他们是正义的,就将出现一个黄金时代;如果他们是邪恶的,人们则会生活在黑暗中。梦境也可能化为梦魇。“古人写道,生即是苦。智者们解释说,这是因为人必须消除自己的罪业才能开悟。因此,智者告诉人们,这梦境便是人的命运,是人解脱的必由之路,反抗又有何益处?考虑到永恒的价值,苦难实在微不足道;而考虑到轮回,苦难甚至能领人向善。那么,即使梦者是邪恶的,人又有什么理由去反抗呢?”

他顿了一顿,把头稍稍抬起。“今晚,幻王来到了你们中间,魔罗,一个伟大的梦者——伟大而邪恶。他确实遭遇了一个能够以另一种方式干扰梦境的人。他确实遇上了可以将梦者驱逐出梦境的法王。在他们战斗之后,魔罗大人确实消失了。一个是死神,一个是幻王,他们为何会争斗?因为他们是神,你们认为他们不可理解。但这并不是答案。“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们的理由,对人和神都同样适用。智者们说,正与邪都是轮回之中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意义。他们无疑是对的,这些智者从人类有记忆的时候起,就一直在教导我们的人民,他们的话无疑是正确的。不过让我们想想另一件事,一件智者们没有提到过的事。那就是‘美’。这是一个词,是的,但透过这个词,想想无名之道。无名之道是什么?是梦之道。无名为什么要做梦呢?陷于轮回中的任何人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们可以问,无名梦见的是什么?“我们都是无名的一部分,无名的确会梦见形式。而一个形式所能具备的最高属性是什么呢?是美。无名是一位艺术家。因此,问题无涉正邪,只关乎美。反抗那些伟大而邪恶,或者说伟大而丑陋的梦者,完全不同于智者们谈到的那种反抗,因为智者们所说的,是一种对轮回与涅槃而言毫无意义的反抗,而反抗丑陋却是通过韵律与特质,通过平衡与对照来获得梦境的匀称。智者们从未提到过这些。这道理太过浅显,以至于他们显然认为没有必要再讲。为此,我必须提请你们注意,不要忽略这一局面的审美意义。一个梦者,无论他是人还是神,若是执意编织丑陋的梦境,那我们就有义务反抗他,这正是无名的意志。这抗争也是一种苦难,因此同忍受丑陋一样,也能减轻罪业;但以智者们时常提到的永恒价值而论,比起忍受的苦难,抗争的苦难属于更高的目的。“因此,我告诉你们,今晚你们目睹的美属于更高的等级。你们也许会问,‘我怎么能分辨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动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说,你们必须凭自己的力量来回答。要做到这点,首先忘掉我所说的一切,因为我什么也没有说。现在,到无名中去。”

他抬起右手,低下头。

阎摩站起身来,拉特莉站起身来,塔克出现在一张桌子上。

四人一道离开了房间,业报大师们被暂时挫败了。

金色祥云下,一行人正穿行于清晨凌乱的光影中。道旁尽是高大的植物,经过一夜的风雨,正湿漉漉地反射着晨光。树冠与远方的山顶在升腾的蒸汽背后起伏。空中没有一丝云彩。晨风轻拂,仍带着些许夜晚的寒意。虫鸣、鸟叫和脚步声陪伴着林中的僧人们。他们身后,神庙在高高的树冠后若隐若现;神庙上空,一缕轻烟盘旋着向天穹飘去。

这支队伍里有僧人、仆役和一小队拉特莉的武士。拉特莉坐在随从所抬的轿上,处于队伍中部。萨姆和阎摩走在靠近队首的位置。在他们的头顶,塔克隐身于枝叶之间,悄无声息地跟随着。

阎摩开口了:“柴堆还在燃烧。”“是的。”“一位流浪者在他们中间稍作停留,结果心力突然衰竭,这是为他举行的葬礼。”“的确如此。”“虽然是一场突发事件,你倒很快拿出了一篇相当动人的布道辞。”“谢谢。”“你真的相信自己所说的吗?”

萨姆大笑起来。“我很容易被自己的言语所蒙蔽。我相信自己说过的每句话,虽然我清楚自己是个骗子。”

阎摩哼了一声。“三神一体的鞭子仍在人类的后背上挥舞。尼西提在他黑暗的巢穴中蠢蠢欲动,困扰着南方的海域。难道你准备再花上一生的时间沉湎于玄学——再为自己找一个反抗敌人的理由?听了你昨晚的话,我感到你似乎又开始考虑‘为什么’,而不是‘怎么做’的问题。”“不是的,”萨姆道,“我不过是想试试另一种台词,看看听众会如何反应。在他们眼中一切都是好的,很难鼓动这样的人起来反抗。他们总在遭受恶的折磨,然而心中却没有恶的位置。刑架上的奴隶只要知道自己会转世再生——如果他甘心忍耐,也许能变成一个脑满肠肥的商人——他的观点与那些只有一次生命的人就全然不同。他什么都能忍受,因为他知道,尽管现在非常痛苦,他日后所能获得的快乐却将远超今日之苦。这样的人,如果他选择不相信善与恶,也许用美与丑能够起到相同的作用。只不过是换了名字而已。”“那么,这就是我们正式的新教义了?”“是的。”

阎摩把手伸向袍子上一条看不见的缝隙,抽出一把匕首,举到空中做出致敬的姿势。“为了美,”他说,“打倒丑恶!”

寂静席卷整个丛林,所有生命的声音都停止了。

阎摩将匕首放回刀鞘中,与另一把匕首藏在一起。

他大喊一声:“停下!”

他向上望去,头往右偏,在阳光下半眯着眼。“躲起来!到树丛里去!”

所有人都行动起来。藏红花色僧袍的身影飞快地从小道上闪开。拉特莉的轿子被抬进了树林里。她来到阎摩身边。“是什么?”她问。“听!”

一声巨响,它来了。从天空而下,掠过山巅,经过神庙,向空中喷出滚滚浓烟。爆炸声为它的到来吹响了号角,当它劈开风与光一路前行时,大地也为之颤抖。

阎摩道:“毁灭者前来狩猎。”“雷霆战车!”一个佣兵边喊边做了个手势。“湿婆大神来了,”说话的僧人眼里满是恐惧,“毁灭者……”“要是早知道自己的手艺竟如此高妙,当初真该为这辆战车设定一个寿命年限,”阎摩道,“有时,我的天才实在让我自己都有些懊恼。”

战车从诸神之桥下飞过,在丛林上空盘旋了一阵,然后向南飞去。咆哮声随着它的离去渐渐消失,最后只剩下寂静。

一只鸟发出短促的尖叫,另一只回应了它的呼唤。接着,所有生命的声音重又浮出水面,旅行者们也回到小径上。“他还会回来的。”阎摩说。一点不假。

在那天余下的时间里,雷霆战车两次飞过他们的头顶,迫使他们躲入林中。最后那次,它长久地盘旋在神庙上空,也许是在观察正在举行的丧葬仪式。之后,它再次越过群山,消失了踪影。

那晚,他们在星空下扎营,第二晚也是一样。

第三天的行程将他们带到了谛瓦河上的小港口库衲城。在库衲,他们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交通工具,当晚就乘三桅帆船往南方驶去。谛瓦流入了伟大的韦德拉河,他们也顺流而下,朝迦波的港口——他们的目的地前进。

他们漂浮在河面上。萨姆脚踩漆黑的甲板,双手搭在船舷上,聆听河水的声音。顺着河流向远处望去,明亮的天空起伏不定,繁星似锦。这时,从他身边的什么地方,黑夜以拉特莉的声音向他开口了。“你曾走过这条路,如来。”“很多次。”他答道。“波涛起伏的谛瓦,在星空下实在美丽。”“的确。”“我们正前往迦波的爱神宫殿。到那里之后,你有什么打算?”“我会花上一些时间来冥想,女神。”“冥想什么?”“我过去的无数次生命,以及每次生命中我所犯下的错误。我必须回顾自己和敌人的策略。”“阎摩认为金色祥云改变了你。”“也许。”“他相信祥云使你变得软弱而犹疑。一直以来你都故作神秘,但他认为你现在真的变成了神秘主义者——他认为你会毁了你自己,还有我们大家。”

萨姆摇摇头。他转过身去,却没有看见她的踪影。她是隐去了身形,还是已然离开?他开口讲话,声音柔和,不带一丝波动。“如果必要的话,”他说,“我会从天空中扯下这些星星,掷到诸神的脸上。我会亵渎这块土地上所有的庙宇。渔夫以网猎鱼,如果必要,我会以同样的方式猎杀生命。我会重上极乐尽善之城,即使每一步都要踏在火焰上,踏在刀刃上,即使要闯过猛虎守护的道路也在所不惜。终有一天,当诸神从空中俯视下界,他们会看见我正在天梯上,身携最令他们恐惧的礼物。新的时代将由此开始。“但首先,我需要一段时间来冥想。”

他回转身,盯着水面。

一颗流星划过天际。帆船继续前行。黑夜在他身边低低叹息。

萨姆凝望前方,回忆起往昔的岁月。

II

摩诃砂,人称南方的门户、黎明之都。曾有一个小国的王子带着扈从来到这里,想要得到一具新的身体。那时,人们仍能靠自己的力量把命运之线从臭水沟中拉出来,神灵还没有这么正式,魔物仍被束缚着,极乐尽善之城偶尔也会对凡人开放。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是王子如何侮辱神庙前那独臂的祈祷接收机,以至冒犯天庭,招来诸神的不悦……转世为人者极罕,往生他处者实多。——《增一阿含经》(I,35)

黎明之都,午后三时,王子踏上了以太阳神苏利耶命名的宽大街道,胯下是一匹白色的牝马,腰带上别着弯刀。百名扈从簇拥在他身后,谋士史芮克骑行在他的左边。一队驮马负着沉甸甸的袋子,里边装着他的部分财富。

凶猛的热浪直落在众人的头巾上,穿过他们,又从路面升起。

一辆马车慢吞吞地行驶在路上,与队伍擦肩而过时,车夫瞥了一眼扈从长所持的旗帜;一个女匠人站在自家门口,注视着往来的人流;一队杂种狗尾随着马队,咆哮个不停。

王子身材高大,有着烟青色的胡须,深咖啡色的双手上满是突起的血管。他的身形依然挺拔,双眼像暮年的鸣鸟般机敏、清澈。

人们在前方聚集,看着这队人马。马是财富的象征,这样的富豪委实不多。常见的坐骑是蜥蛇——浑身鳞片,脖子像蛇一样,满口尖牙。它性情暴躁,寿命不长,且血统也大有疑点,然而人们别无选择。不知为什么,马在最近几代不常生育,已经日渐稀少了。

王子继续前行,深入黎明之都,围观者继续尾随。

一行人从太阳之街转向一条稍窄的大道。路旁是生意人的低楼、大商人华美的店铺、银号、庙宇、旅舍和妓院。他们一路走向商业区的尽头,终于抵达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旅舍,它的店主哈卡拿号称最完美的主人。众人在大门前勒住马,哈卡拿本人就等候在墙外,准备亲自将牝马牵进马厩中。他衣着简单,按照时下的流行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脸上满是笑容。“欢迎,悉达多殿下!”他有意抬高声音,好让周围的人都能知道客人的身份。“欢迎您来到这个夜莺婉转的地方,来到这馥郁的花园和寒舍中的大理石厅堂!也欢迎您的骑手,他们追随您左右,一路跋涉,现在无疑同样需要些精致的饮食和高贵的娱乐好放松放松。我相信,您会发现一切都合乎您的心意,正如过去许多次您赏光在此逗留时一般。您和许多王子、贵客都曾对鄙店不吝赞美,人数之多,实在难以尽数,比如——”“也祝你午安,哈卡拿!”王子大声打断了对方——天气炎热,而旅舍主人的话就像河水一般,总有流个不停的危险。“让我们赶紧进去吧,你的旅舍优点之多,实在难以尽数,比如里边的确非常凉快。”

哈卡拿僵硬地点点头,牵着牝马的辔头引它通过大门进了院子,随后他扶着马镫请王子下马,把马匹交给马厩照料,并派一个小男孩去打扫马队停在门外时留在街面上的痕迹。

旅舍内,众人正在沐浴。他们站在大理石建成的澡堂里,由仆人将水倾倒在肩上。净过身后再按刹帝利种姓的习俗涂上油,换上干净的衣物,来到用餐的大厅中。

这一餐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最后,武士们自己也不记得究竟品尝了多少道美味佳肴。餐桌又长又矮,王子坐在首席,他的右手边是三名舞者。四个蒙面乐师按传统演奏着合适的音乐。乐声中,舞者动作繁复,指钹发出悦耳的撞击声,面部表情随着不同的舞蹈动作不断变换。餐桌上铺着一张艳丽的桌布,蓝色、棕色、黄色、红色和绿色编织出一系列狩猎和战斗的场景:骑在蜥蛇和马背上的战士手持长矛与弓箭对抗羽熊、火禽和挂着宝石的植物首领;绿色的猴子在树冠上格斗;大鹏金翅鸟用爪子抓起一个飞翔的魔物,正以鸟喙和翅膀发起攻击;海底,长着角的鱼组成一支军队,带关节的鱼鳍抓着尖尖的粉红色珊瑚,与一排手持长矛和火炬的人类对峙,想把这些身穿长袍、头戴钢盔的人赶回陆地去。

王子吃得很少。他一边聆听音乐一边摆弄着食物,偶尔因为手下人的俏皮话大笑几声。

他抿了口果露,戒指碰到杯边,发出清脆的声响。

哈卡拿出现在他身旁。“一切都还好吗,殿下?”“是的,好哈卡拿,一切都好。”“可您却没有像您的手下一般尽情吃喝,是对食物不满意吗?”“食物非常好,烹调也完美无瑕,可敬的哈卡拿。问题在我自己,最近我的胃口不佳。”“啊!”哈卡拿露出了然的神色,“我有办法,完全符合您的需要!只有您这样的人才能真正欣赏。它就在我地窖里一个特制的架子上,已经放了很久。伟大的神灵黑天用某种方法使它久藏不坏。多年之前他把它给了我,因为这里招待并未使他不满。我这就去为您取来。”

他弯下腰,从王子身边倒退着出了大厅。

当他回到大厅时,手中拿着一个瓶子。瓶子一侧贴着一张纸,王子不必看上边的内容就已认出瓶子的形状。“勃艮第!”他惊呼道。“正是,”哈卡拿说,“很久很久以前,从消失的尤拉斯带来的。”

他闻了闻,微微一笑,然后拿过一个梨状的酒杯,倒出少量葡萄酒,放在他的客人身前。

王子举起酒杯,嗅着酒的芬芳。他细细地啜了一口,接着闭上双眼。

大厅里一片寂静,无人愿意搅扰他的享受。

他放下酒杯,哈卡拿再次往杯内注入葡萄酒,那是用比诺葡萄酿造的酒,在这个星球上无法种植。

王子并没有碰酒杯,而是转身问哈卡拿:“谁是这里最老的乐师?”“曼卡拉,这儿。”主人说着指了指一个白发男人,那人正在角落里那张为仆人准备的矮桌边休息。“不是身体上的老,而是时间上的。”王子道。“哦,那应该是得勒,”哈卡拿说,“如果他真能算作是乐师的话。据他自己说,他曾经做过乐师。”“得勒?”“照料马匹的那个男孩。”“啊,是他……叫他来。”

哈卡拿拍了拍手,一个仆人出现在他身边,哈卡拿命他去马厩,让男孩赶紧梳洗一番,到客人们这里来。“请不要费神为他梳洗,直接带他过来就可以了。”王子道。

说完,他把身体向后一靠,闭目等待着。等小马夫来到跟前,他开口问道:“告诉我,得勒,你会演奏何种音乐?”“那些被婆罗门所厌弃的。”男孩答道。“你用哪种乐器?”“钢琴。”“这些呢?”王子指了指那些闲置在墙边小台子上的乐器。

男孩朝它们扭过头去。“我想我能凑合着使长笛,如果有必要的话。”“你会华尔兹吗?”“是的。”“能为我演奏《蓝色多瑙河》吗?”

男孩迟钝的神情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不安。他飞快地瞄了一眼身后的哈卡拿,他的主人点了点头:“悉达多是一位王子,也是原祖之一。”“用这些笛子吹《蓝色多瑙河》?”“如果你愿意。”

男孩耸耸肩。“我可以试试,”他说,“太久太久了……给我一点时间。”

他穿过大厅,来到放乐器的地方,选中一支长笛,低声对笛子的主人说了几句话。那人点了点头。于是他把笛子举到唇边,轻声吹奏了几个音符。他停下来,接着重试了一次,然后转过身去。

他再次举起笛子,开始了华尔兹那颤动的乐章。王子在乐声中品尝着葡萄酒。

等他停下来喘口气时,王子示意他继续。长笛奏出一曲又一曲被禁止的旋律,职业的乐师们脸上摆出职业的轻蔑,然而在桌下,他们的脚却随着音乐打着节拍。

最后,当王子的葡萄酒享用完毕,夜晚也开始向摩诃砂走来。他扔给男孩一袋硬币,男孩离开时眼中噙着泪水,不过王子并没有看他的眼睛。他起身舒展四肢,用手背掩住一个哈欠。“我回房去了,”他对自己的手下说,“可别趁我不在,把自己的遗产输个精光。”

他们哈哈大笑,祝他晚安,接着叫来烈酒和咸饼干。离开时,他听到了骰子摇动的声响。

王子提前离开宴会,是为了次日能在日出之前起身。他命一个仆人整日守在自己的房门外,挡住任何求见的人,只说王子这天不会客。

清晨的第一朵鲜花尚未对早起的昆虫开放,他已经走出了旅舍,唯有一只老态龙钟的绿色鹦鹉目送他离去。按照他在此种情形下的习惯,王子脱下了镶着珍珠的丝绸,换上破布缝制的衣裳。他穿过光线暗淡的街道,一路上悄无声息,既没有海螺鸣响号角,也听不到整齐的鼓点。街上空无一人,只偶尔有一两个行色匆匆的医生或妓女,正从主顾处往家赶。一只野狗跟着他穿过商业区,往港口走去。

他在桥墩旁堆放的柳条箱上坐下。黎明驱散了笼罩世界的黑夜。他望着随波浪起伏的船只,它们的风帆早已降下,绳索纠结,舰首刻着怪兽或处女的形象。每次摩诃砂之行都会把他带回这里,在码头稍事停留。

空中出现了清晨的粉红,像一把阳伞遮在乱蓬蓬的云层上,凉爽的晨风在码头轻柔地吹拂着。不远处是几座有着环形窗户的高塔,食腐鸟在其间飞翔,发出嘶哑刺耳的叫声,时不时猛扑下来,掠过海湾的水面。

他注视着一艘准备出海的大船,帆布制成的风向标状如帐篷,被咸湿的海风吹得鼓起来。其他船只还安然停泊在锚位上,船里渐渐有了动静,水手们正预备装货、卸货,货物中有熏香、珊瑚、油,各种织物,还有金属、牛、硬木和香料。他嗅着货物的味道,听着船员们的咒骂,两者都是他所喜爱的。前者因为它散发出财富的气息,后者则综合了最令他感兴趣的两件事——宗教和解剖学。

一个外国船长刚才在监督水手卸下一袋袋粮食,现在走到柳条箱形成的阴凉处休息片刻。王子同他交谈起来。“早上好,”他说,“愿风暴与海难远离你的航程,愿诸神赐你平静的港湾,让你的货物卖上个好价钱。”

对方点点头,在一个柳条箱上坐下,又拿出小巧的陶土烟斗往里填上烟丝。“谢谢你,老人家,”他说,“我只在自己选定的神庙中向神祈祷,但我乐意接受任何人的祝福。祝福总不会有什么害处,特别是对一个海员来说。”“这次航行困难吗?”“还算幸运,原本可能更难的,”船长回答道,“海中那座冒烟的山,人称尼西提大炮的那座,又朝天上喷了火。”“啊,你来自西南方向。”“是的。查提桑,就在依斯帕海岸那儿。每年这个季节,风总是很好,可却把尼西提大炮的灰带到了非常远的地方,距离之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整整六天,这场黑雪落在我们头上,来自地下的味道折磨着我们,食物和水都难以下咽,众人眼中泪流不止,喉咙灼痛难耐。等终于脱离它的控制,我们献上了不少感恩的祭品。看见船身上的污迹了吗?你真该看看船帆——黑得像拉特莉的头发!”

王子身体前倾,好看清船体。“不过海水还算平静吧?”

海员摇摇头。“我们在盐岛附近遇上一艘巡洋舰,听舰上人说,我们刚好躲过了六天前尼西提大炮最厉害的一次喷发。那时,云被烧得火红,波涛汹涌无比,可以确定有两艘船已经沉没,另有一艘很可能也已遇难。”他往后一靠,点燃烟斗,“所以,就像我刚才所说的,祝福对一个海员总不会有什么害处。”“我在找一位海员,”王子道,“一个船长。他叫让·奥威格,或许他现在用的是奥瓦嘎这个名字。你认识他吗?”“我曾经见过他,”对方说,“但他已经很久不曾出海了。”“噢?他怎么了?”

海员转过头来,仔细打量着他。最后,海员问道:“你是谁?为什么打听他的事?”“我叫萨姆。我和让是多年的老朋友。”“‘多年’是多少年?”“很久很久以前,在另一个地方,他还是船长,指挥着一艘不曾航行在这片大洋上的船,那时我们就认识了。”

那位船长突然倾下身子,拾起一块木头,朝桥墩另一侧的一只狗扔了过去。那狗刚绕过根桩子,被木头打中后尖叫一声,飞奔到仓库附近躲了起来。它正是从哈卡拿的旅舍一路跟在王子身后的那只野狗。“小心地狱的猎犬,”船长道,“这儿有狗,还有狗——还有狗。三种不同的类型,别让任何一种靠近你。”说完他又一次上下打量王子。“你的手,”他一挥烟斗,“最近戴过许多戒指,它们留下的印记还没有消失。”

萨姆瞥了眼自己的双手,微微一笑。“什么也逃不过你的眼睛,水手,”他答道,“所以我不否认这明显的事实。是的,我最近戴过戒指。”“如此说来,你也像那些野狗一样表里不一——你还在打听奥瓦嘎时用了他最古老的那个名字。你自称萨姆,那么,你或许也是原祖之一?”

萨姆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注视着对方,似乎在等对方继续说下去。

也许是意识到这点,船长再次开口道:“我知道,奥瓦嘎是原祖之一,虽然他自己从未说起过。要么你也是原祖,要么你是一个大师,总之你早已知道他的身份,因此,我提到这件事并没有泄露他的秘密。不过,我的确希望弄清自己面对的究竟是敌是友。”

萨姆皱起眉头。“让从不与人结仇,”他说,“听你的话,他现在似乎有了不少敌人,比如那些被你称为大师的人。”

海员仍旧盯着他。“你不是大师,”过了一会儿,他说道,“而且你来自远方。”“是的,”萨姆道,“但请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的?”“首先,”海员说,“你岁数很大。大师也可以选用衰老的身体,但他绝不会这么做——就好像他不会长时间使用狗的身体。一个老人很可能毫无预兆地突然死去,大师太过惧怕遭遇真正的死亡,因此不会长时间使用老人的身体,不至于让戒指在手指上留下深深的印记。戒指的印记只可能来自富人,而大师们不可能夺走富人的身体。一个富人,如果打定了主意要拒绝重生,就会活到自然死亡为止。大师们绝不敢打富人的主意,因为如果一个富人意外死亡,他的手下也许会使用暴力威胁大师们的安全。所以你的身体不可能是这样得来的。从生命槽中取出的身体也不可能有戒指的痕迹。“所以,”他总结道,“我认为你是个很有地位的人,但并非大师。如果你知道奥瓦嘎的过去,你应该同他一样,也是原祖之一。你所打听的那些事,让我判断出你来自远方,因为如果你是摩诃砂人,你必定听说过大师,而了解大师的情况,你就该知道为什么奥瓦嘎不能再出海了。”“哦,刚靠岸的水手啊,你对摩诃砂的事倒非常清楚。”“和你一样,我也来自遥远之地,”船长微笑着承认道,“但在十二个月的航行中,我会在两打港口停靠,听到许多事情——来自各处的消息、流言和故事,这些消息的来源可远不止这两打港口而已。我知道宫中的阴谋和神庙的故事;我知道在爱神甜蜜的弓箭下,人们对妙龄少女的私语;我知道刹帝利的战斗和大商人们以未来的谷物与香料、珍珠与丝绸所做的交易。我和不同的人一道开怀畅饮,有吟游诗人和占星术士,有戏子和仆从,还有马车夫和裁缝。有时,我也许会来到一个海盗藏匿的港口,听人说起被劫持的那些人质的遭遇。所以,不要感到奇怪,尽管你可能已经在这里停留了一个星期,而我刚从远方来到此地,却比你更了解摩诃砂。时不时地,我还会听说神灵的所作所为呢。”“那么请说说大师们的事,还有,为什么要把他们视为敌人?”“我可以告诉你些他们的情况,”船长道,“因为你不该毫无警觉。那些肉体贩子现在成了业报大师。他们学着神灵的模样,不再对外透露各人的名字,好让自己看起来像大法轮一样客观,并自称为大法轮的代言人。他们现在不只是肉体商人,还与神庙结成联盟。神庙也改变了,和你一道的那些原祖们早已成了神,他们现在从天界与神庙联系。若你真是原祖之一,萨姆,等你面对业报大师们时,将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成为神,要么灭亡。”“他们是怎么做的?”萨姆问。“要想知道细节,你得到别处寻求答案,”对方答道,“我不知道这些事是如何进行的。到织工之街去找修帆工加拿嘎。”“这是让现在的名字吗?”

对方点点头。“记住,小心狗,”他提醒道,“或者说,小心任何可能藏有智力的活物。”“你叫什么名字,船长?”“在这个港口,我没有名字,或者只有一个化名,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对你说谎。日安,萨姆。”“日安,船长。谢谢你的忠告。”

萨姆起身离开港口,往商业区和那些做买卖的街道走去。

太阳像一块红色的铁饼,正朝着诸神之桥上升。城市已从睡梦中苏醒,商贩们正在街边展示工匠的精巧手艺。王子穿过这些小摊,沿街叫卖软膏和药粉、香水和油的小贩在他身边来来往往。卖花姑娘朝路人挥舞鲜花和花环;卖葡萄酒的商人照例一言不发,同自己的酒囊一起坐在一排排阴凉的长凳上,静候顾客上门。食物的味道、麝香的气息、人的体味、粪便的臭味、油和熏香的气味,全都搅在一起,像一朵看不见的云,在街上悠然漫步。

王子走到一个拿着乞钵的驼背身前,他自己也是乞丐打扮,所以并不显得突兀。“你好,兄弟,”他开口道,“人家派我来办事,这一带我可不熟。能告诉我织工之街在哪儿吗?”

驼背点点头,晃了晃乞钵作为暗示。

他从藏在破布下的口袋里掏出一枚小硬币,放进驼背的乞钵里,硬币立刻便消失了。“那边,”驼背把头一偏,“在第三条街往左转。两个街口之后就是水神瓦鲁那神庙前的环形喷泉。沿着喷泉走,织工街的标志是一只锥子。”

他点点头,拍了拍对方的驼背,然后继续前进。

走到环形喷泉时,王子停住脚步。瓦鲁那是所有神祇中最为苛刻、威严的一个,他的神庙前排着好几打人。这些人并不准备进神庙去,而是在进行某种需要轮流排队等候的活动。他听见硬币的响声,于是凑近了些。

那是台金属制成的机器,闪闪发光。

一个男人将一枚硬币投进了机器上的钢老虎口中。机器隆隆作响,他于是按下些动物和魔鬼形状的按钮。两条圣蛇那迦盘旋在透明的面板上,男人按下按钮后,一道光贯穿了蛇身。

萨姆缓缓移动,又靠近了些。

机器一侧有根铸造成鱼尾形的控制杆,男人把它拉下来。

圣洁的蓝光盈满机器内部;两条圣蛇发射出红色的脉冲;伴随着柔和的音乐声,蓝光中出现了一个飞快转动的转经筒。

男人一脸接受赐福的表情。几分钟之后,机器自动关闭。他又拿出一枚硬币,再次拉下控制杆,引得队伍末端的几个人大声发起牢骚——这已是他的第七枚硬币,天这么热,其他人也等着祈祷哪,既然是这么大一笔奉献,他干吗不直接进去把钱交给司祭?有人回答说,这小子肯定干了不少需要赎罪的事。于是人们开始揣测他的罪究竟属于何种性质,这让人群中传出好些兴高采烈的笑声。

王子发现队伍中也有几个乞丐,于是过去排在队尾。

队伍缓缓向前挪动,王子注意到底座上有两只老虎分立两侧;有的人会往第一只口中投下硬币,再按下按钮,有的却只往第二只老虎嘴里塞进一块扁平的金属片,等机器停住以后,金属片会落入一个杯子里,被主人拿回去。王子决定冒点儿险,找人打听打听。

他选择了排在自己前边的那个人。“为什么,”他问,“有些人有自己的金属片呢?”

那人头也不回地答道:“因为他们注册过了。”“在神庙里?”“是的。”“哦。”

他等了半分钟,然后又问:“那些没有注册,又想使用机器的人——他们就按按钮吗?”“是的,”那人道,“用那个拼出名字、职业和地址。”“要是像我这样的旅客呢?”“你还得加上自己的城市的名字。”“要是像我这样不识字的,又该怎么办呢?”

那人转过身来。“也许,”他说,“你应该用老法子祈祷,把奉献直接交给司祭。或者去注册,弄块自己的金属片。”“我明白了,”王子道,“是的,你说得对。我得再考虑考虑。谢谢。”

他离开队伍,绕着喷泉走,直到看见挂在一根柱子上的铁锥标志,才走上了织工之街。

他两次打听修帆工加拿嘎的住处都一无所获,第三次才终于在一个矮檐下找到一个知情的女人。那女人个子矮小,手臂粗壮有力,唇上还有些髭须。她一边守着自己的货摊,一边盘腿编织地毯。货摊和女人栖身的矮檐过去大概是个马厩,现在也还有股马厩的气味。

女人上下打量他一番,那双眼睛像棕色的天鹅绒,竟意外地非常可爱。随后她嘟哝着告诉了他方向。萨姆照她的指点穿过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来到一座五层高的楼房前。楼梯贴着外墙而建,他顺着楼梯往下走,穿过一扇通往地下室大厅的门。里边又潮又黑。

他敲敲左手边的第三扇门,过了一阵,门开了。

开门的男人盯着他:“什么事?”“我可以进来吗?事情有些要紧……”

那人迟疑了一小会儿,然后猛一点头,让到一边。

王子从他身侧走进房间。他在一张凳子上坐下,凳子前的地板上铺着一大张帆布。他朝屋里仅剩的椅子做个手势,让王子坐下。

此人身材不高,肩膀很宽,满头银丝,瞳孔中已经有了白内障的征兆,一双棕色的手异常粗糙,指关节突出得厉害。“什么事?”他再次问道。“让·奥威格。”

老头的双眼一睁,随后又眯成两条缝。他把玩着剪刀。

王子道:“‘蒂帕雷里路漫漫’。”

那人瞪着他,脸上突然绽放出笑容。“‘若你的心不在那里’,”他把剪刀放回工作台上,“咱们多久没见了,萨姆?”“我早已忘记了时间。”“我也是。不过,我上次见到你肯定是四十——四十五?——年前的事了。我敢说,这期间可没少往肚子里灌啤酒吧?”

萨姆点点头。

老头道:“真不知该从何说起……”“那就先告诉我,为什么要叫加拿嘎?”“为什么不呢?”对方反问道,“它听起来有股老老实实的劳动阶级味儿。你自己呢?还在干王子的行当?”“我还是我,”萨姆答道,“别人来拜访时,依旧称我为悉达多。”

老头咯咯笑起来。“还有‘缚魔者’,”他念出萨姆的称号,“很好。那么,既然你的衣着与你的财富并不相称,我猜你照例是在调查情况了?”

萨姆点头道:“并且遇到了许多无法理解的事。”“是啊,”让叹了口气,“是啊。我该从何说起?怎样开始?还是从我自己的事讲起吧……我积累了太多罪业,现在已经没法获得新的身体了。”“什么?”“你没听错,我说的就是罪业。咱们的老宗教不仅仅是唯一的宗教——它是天启的、强制的,还有着吓人的可实证性。不过,当你想起最后这点时,当心声音可别太大。大约十二年前,议会授权对需要新身体的人使用心理探针。那正是在推进主义者和神权主义者分裂之后,当时,神圣联盟把支持推进主义的那些搞技术的小伙子们全都排挤出去,跟着不断施加压力。最简单的解决方法无疑是活到问题自动消失的时候。神庙那伙人于是跟肉体贩子做了笔交易,顾客的脑子全都必须接受扫描,推进主义者被拒之门外,或者……嗯……就那么简单。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推进主义者了。但那才不过是开了个头。那帮神明很快意识到,这里头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大脑扫描成了获取新身体的必要程序。他们检查你的过去,掂量你的业力,然后决定你将获得怎样的生命。这可是维护种姓系统、保证神权统治的绝佳方式。顺便说一句,在这件事上,咱们的老相识们几乎个个泥足深陷。”“神啊!”“应该说诸神啊,”让纠正道,“凭着法力和神性,他们一直被看作神灵,可现在已经变成正经八百的神了。还有,如果哪一个原祖准备这会儿走进业报大厅,最好先他妈想想清楚,自己究竟是想马上变成神,还是想被人架到柴火堆上烧死。”“你约了什么时候去业报大厅?”让最后问。“明天,”萨姆道,“明天下午……那你为什么还能在这儿晃悠?你可没有头戴光环、手握闪电。”“因为我还算有两个朋友,他们都建议我继续活下去——安安静静地活下去——别去碰那根探针。我真心诚意地接受了他们明智的意见,这才得以继续修我的船帆,时不时还能在小酒馆里闹个天翻地覆。否则——”他抬起一只满是老茧的手,打个响指,“否则,不是真正的死亡,就是一具长满癌细胞的身体。当然,他们也许会让我尝尝鲜,享受一只被阉割的野水牛的生活乐趣,再或者……”“一只狗?”萨姆问。“正是。”

让倒出两杯酒,酒浆飞溅,打破了沉默。“谢谢。”“为了地狱之火,干杯。”他把酒瓶放回工作台上。“我可还空着肚子呢……这是你自己酿的?”“唔。隔壁房间有台蒸馏器。”“我猜我该祝贺你。就算我有些罪业,这东西一下肚也该完全消除了。”“罪业的定义是,任何不讨咱们的神灵朋友喜欢的东西。”“你有什么让他们不喜欢的?”“我想把机器传给我们在这个星球上的后代,被议会否决后,我也就放弃了,希望他们会忘掉这件事。推进主义已经被彻底镇压,在我的有生之年绝不可能卷土重来。实在可惜。我真想重新扬帆启航,驶向另一条地平线。或者再次驾驶飞船……”“推进主义的态度倒也罢了,这种无形的东西探针也能探测到?有那么灵敏吗?”“探针,”让答道,“能探测出十一年前的昨天,你在早晨吃了些什么,还知道那天早上,你一边哼着安道尔的国歌一边刮胡子时,割破了什么地方。”“我们离开……家的时候,这东西还处在试验阶段,”萨姆道,“我们带来的那两台不过是初级的脑波解读器。是什么时候取得突破的?”“听着,我的乡巴佬兄弟,”让说道,“还记得那个叫阎摩的小子吗?第三代人,鼻涕流个不停,谁也不知道他父母是谁。那孩子总在捣鼓发电机,有一天其中一个爆炸了,他烧伤得很厉害,于是在十六岁那年就获得了自己的第二具身体——一具五十多岁的身体。他喜欢武器,会麻醉任何一种能动的东西,然后把它解剖掉,因为沉迷于这种事,所以被我们称作死神。你还记得他吗?”“是的,我记得。他还活着吗?”“你愿意说‘活’也可以。他现在是死神——不是绰号,而是正式的头衔。他在大约四十年前完善了探针,不过神权主义者直到最近才拿出来。听说他还发明了些别的小玩意儿来为诸神服务……例如一种机械眼镜蛇,当它竖起头,露出毒牙的时候,可以纪录下一里之外某人的脑造影照片。然后它就能把这个人从人群中找出来,无论他是否更换过身体。据我所知,它的毒液至今还没有解药。四秒钟,如此而已……还有火杖,听说阿耆尼大人曾站在海岸上挥舞火杖,结果在三个月亮的表面都留下了痕迹。现在他似乎正在为湿婆大人研制一座喷气推动的神像……诸如此类。”“喔。”“你打算接受探针的测试吗?”“恐怕不会,”萨姆答道,“告诉我,今早我看见一台机器,我想最好称之为投币式祈祷机——这机器很常见吗?”“是的,”让说,“它们大概出现在两年前——我们的莱昂纳多·达·芬奇在喝小酒时想出的好东西。既然业报的点子已经流行起来,这玩意就比税吏好使多了。咱们的公民必须在自己十六岁生日前夜来到神庙诊所——随便供奉哪位神灵的神庙都行,对方会把他的祈祷户头和他的罪业户头综合考量,然后决定他将成为哪个种姓的人,还有他即将获得的身体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简单明了。”“探针我肯定通不过,”萨姆说,“就算我祈祷户头里的存款堆成了山,他们也会为了我的罪而逮住我。”“哪种罪?”“我还没有犯下的罪,但它们就写在我的脑子里,因为我正在考虑。”“你计划反抗众神吗?”“是的。”“要怎么做?”“我还不知道。不过,第一步是同他们取得联系。他们的首领是谁?”“我没法告诉你究竟是哪一个。掌权的是三神一体——梵天、毗湿奴和湿婆。哪一个在什么时候占主导地位我可不清楚。有人说梵天——”“他们是谁——我是说真实身份?”

让摇摇头。“我不知道。他们都换了与上一代时不同的身体,而且都用上了神的名字。”

萨姆站起身。“我过些时候再来,或者派人来找你。”“希望如此……再来一杯?”

萨姆摇头拒绝。“我要以悉达多的身份在哈卡拿的旅舍停止斋戒,并且宣布我准备去神庙的消息。如果我们的朋友现在是神,他们必定会与自己的司祭联系。悉达多的祈祷必定能上达天听。”“千万别替我说好话,”让又倒了杯酒,“要是惹得哪位神灵来拜访,我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得过去。”

萨姆笑了:“他们不是万能的。”“但愿,”另一个答道,“不过那一天恐怕已经不远了。”“航行顺利,让。”“干杯。”

在前往梵天神庙的途中,悉达多王子先去了铁匠之街。半小时之后,他从一家店里出来,由史芮克和另外三个随从护送着穿过摩诃砂的中心,最后来到创造者那高大宽广的神庙前。他面带微笑,似乎看到了什么预兆。

他无视投币式祈祷机前众人的目光,迈步登上长而浅的阶梯。高级司祭早已得到通知,正在神庙入口处等候。

悉达多和手下进入神庙,解除了武器,朝正厅敬过第一次礼后,这才开始对司祭讲话。

史芮克和其他侍从恭敬地退到一旁,王子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塞进司祭手里,低声说:“我希望同神灵交谈。”

司祭一边回答,一边研究他的表情:“神庙对所有人开放,悉达多殿下,一个人尽可以随心所欲地与上天交流。”“我心里所想的与这稍有不同,”悉达多道,“我想要的是比献祭和长祷更个人化一点的东西。”“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但你很明白钱袋的重量,不是吗?这里边全是银币。另外还有一袋装满了金子——货到立即付款。我想借用你们的电话。”“电……?”“通讯系统。如果你像我一样是原祖之一,你就会明白我指的是什么。”“我不……”“我可以保证,这不会对你的职务产生丝毫负面的影响。我很清楚这些是怎么回事,而我的谨慎在原祖中也是有口皆碑的。你可以自己联络第一基地,如果这能让你放心的话。我就在外间等你。告诉他们,萨姆希望同三神一体谈谈。他们会同意的。”“我不知道……”

萨姆拿出第二个钱袋,在手心里掂了掂。司祭的眼睛落在钱袋上,舔了舔嘴唇。“在这儿等着。”他吩咐道,然后转身离开了房间。

铃,紫莲园中,竖琴响过了第五声。

梵天正在温暖的泳池旁,同妻妾们戏水打发时光。他斜靠在池边,用胳膊肘支撑身体,双脚在水中晃动,似乎在闭目养神。

其实他正从长长的睫毛下窥视着在池中玩闹的那一打女子,希望能看见有人朝自己肤色黝黑、肌肉强健的身体投来仰慕的目光。梵天棕黑色的胡须杂乱而狂放,湿漉漉地闪着光;头发披在肩上,宛如黑色的翅膀。在滤净的阳光中,他得意地笑了。

然而似乎没人注意他,于是他收起笑容,把它放到一边。她们的心思完全被进行中的水球游戏吸引住了。

铃,通讯系统的铃声再次响起,仿佛一股人造的微风,将园中的茉莉花香吹进他的鼻孔。他多么希望她们会崇拜他——崇拜他强壮的体格,崇拜他仔细塑造的外形,把他当作一个男人,而不只是一个神。

他的身体特地改造过,是常人绝对无法企及的。可是,每当湿婆大人在场,他仍然会感到不自在——湿婆老而弥坚,虽然还在使用一般人的身体,却远比他更能吸引女人的目光。这让性别好像某种超越生物学的东西;不论他多么努力地去压制那份记忆、毁灭那一点精神,梵天始终无法摆脱这个事实:自己生来是个女人,而且直到现在也无法完全变成男人。他对此满怀憎恨,无数次地选择化身为一个特别雄壮的男性,然而尽管如此,他依然感到自己并不合格,仿佛他的真实性别早已被烙在了额头上似的。这让他不由得有种想要跺脚做鬼脸的冲动。

他昂首阔步走向自己的楼阁。矮小的树木弯曲纠结,带着一种奇异的美感;架子上爬满了牵牛花,水塘中盛开着蓝色的睡莲;白金制成的铃铛上垂下镶嵌着珍珠的丝线;灯全是少女的形象。三脚香炉上,熏香散发出浓烈的气味,还有一尊蓝色的八臂女神雕像,只要对它说出正确的口令,就会弹奏七弦琴。

梵天走进阁中,来到水晶制成的屏幕前。一条青铜那迦盘在屏幕上,嘴里咬着尾巴。梵天激活了接收器。

一阵静电雪花过后,来自摩诃砂梵天神庙的高级司祭出现在屏幕上。司祭双膝跪下,三次用自己的种姓标记碰触地面。“?四界神灵、十八重天、梵天为大。”司祭吟唱道。“?创造万有,主宰高天与下界。?脐上生莲花,双手腾江海,三步之内,世界尽在脚下。?战鼓为你的荣光而响,恐惧敲入敌人的心脏。?法轮手中握,以蛇为绳,束缚灾难。?万岁!?求您接受仆人的祷告。?降下祝福,聆听吾言,哦,梵天!?”“起来……司祭,”梵天没能记起他的名字,“什么事如此重要,竟让你这样打扰我?”

司祭站起身,飞快地瞄了一眼梵天滴水的身体,随后再次转开了视线。“主人,”司祭道,“我无意在您沐浴时打搅,但您的一个崇拜者希望与您谈话,据他讲,事情非常重要。”“我的一个崇拜者!告诉他,无所不闻的梵天什么都能听见,带他去神庙里,照平常的方式向我祈祷!”

梵天向开关伸出手去,中途又停了下来。“他怎么会知道神庙与天庭间的这条线?”他问,“他怎么知道圣人和神灵可以直接联系?”“据他说,”司祭回答道,“他是原祖之一,还要我传个口信,就说萨姆希望同三神一体谈谈。”“萨姆?”梵天道,“萨姆?不可能是……那个萨姆?”“这儿的人都叫他悉达多,缚魔者。”“等候我的命令,”梵天命令说,“同时吟唱吠陀中合适的词句。”“遵命,主人。”司祭于是吟唱起来。

梵天来到楼阁中的另一片区域,在衣橱前站了好一会儿,仔细考虑该穿些什么。

王子欣赏着神庙内部的装饰,听见自己的名字后,他转过身去,看见那位司祭(那人的名字早被萨姆忘在了脑后)正朝自己招手。他穿过走廊,跟在司祭身后走过又一条通道,最后来到一间储藏室前。司祭摸索着找到一个隐秘的机关,一排架子像大门般朝外打开了。

王子走进门里,发现自己置身于装饰华丽的神殿内。这里有祭坛模样的控制面板,上边悬着一块发光的屏幕,青铜那迦环绕着屏幕,尾巴叼在牙间。

司祭三次鞠躬。“?万岁,宇宙之主,四界神灵、十八重天,无人能及。?脐上生莲花,双手腾江海,三步之内——?”“你所说的句句属实,”梵天回答道,“我已经听到了,祝福你。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你没有听错。为了这次私人会面,萨姆一定付了不少钱,不是吗?”“主人……”“够了!走开!”

司祭赶紧鞠躬离开,还关上了身后的架子。

梵天打量着萨姆。深色的骑马裤,天蓝色的克米兹,尤拉斯的蓝绿色头巾,黑铁铸成的腰带上挂着一只空剑鞘。

萨姆也在打量眼前的人。他站在漆黑的背景前,轻便的盔甲上披着羽毛斗篷,在喉咙处用一颗火蛋白石别住。梵天头戴一顶紫色冠冕,上边装饰着闪烁的紫水晶。他的右手握着一根镶嵌九颗幸运石的权杖。黝黑的脸上,双眼有如两块黑斑。七弦琴的声音柔柔地环绕在他周围。“萨姆?”

萨姆点点头。“我在猜测你的真实身份,梵天大人。我得承认,我毫无头绪。”“这正是我们的意图,”梵天道,“因为大神梵天应该是在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长存不朽的。”“衣服很不错,”萨姆说,“相当有魅力。”“谢谢。很难相信你竟仍然存在。我查了查,发现你整整半个世纪没有更换过身体,实在非常冒险。”

萨姆耸耸肩:“生命就是如此,冒险,赌博,还有种种不确定……”“的确,”梵天道,“请拿把椅子来坐下,让自己舒服些。”

萨姆照做了。当他再次抬起头来,发现梵天高坐在红色大理石雕刻而成的宝座上,头上张着一顶与宝座匹配的华盖。“看起来可不怎么舒服。”他评论道。“海绵乳胶的垫子,”梵天微微一笑,“愿意的话,你可以吸烟。”“谢谢。”萨姆从腰间的烟袋里拿出烟斗,装上烟草,小心地夯实,然后点上火。“自从离开天庭的庇护后,”梵天问,“你都做了些什么?”“照料我自己的花园。”萨姆答道。“我们本来用得着你,”梵天说,“我们有个无土栽培部门。说起来,或许现在也还不晚。再跟我说说你在人间的事。”“狩猎老虎,解决同邻国的边界纠纷,维持后宫的秩序,一点点植物学——诸如此类的东西——全是些生活琐事,”萨姆道,“我的力量正在衰退,我想找回青春。可听说要做到这点,就必须让人检查我的大脑,是真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的。”“可否告诉我,这么做的目的何在?”

梵天笑道:“为了让邪恶失利,正义得势。”“假设我是邪恶的,”萨姆问,“我会怎样失利呢?”“你必须转化成较为低级的生命形式,去消除自己的罪业。”“你有没有现成的统计数据可用?失利的和得势的人的百分比各是多少?”“如果我承认自己一时记不起这些数字,”梵天用权杖掩住一个哈欠,“请别为这点小事而对我的全能有所怀疑。”

萨姆轻声笑了。“你刚才说极乐尽善城里需要一个园丁?”“没错,”梵天道,“有兴趣应聘吗?”“不知道,”萨姆说,“也许吧。”“这么说,也可能没兴趣?”“是的,也可能没兴趣,”他承认,“过去可从不会为了别人的脑子犹豫不决。如果原祖想要更新身体,只需要付钱就有人来服务。”“不要停留在过去,萨姆。新时代已近在眼前。”“这给人一种感觉,似乎你们有意除掉所有不肯合作的原祖。”“万神殿里可以容纳很多人,萨姆。如果你选择接受,其中一个神龛将会属于你。”“而如果我拒绝?”“你可以自己到业报大厅去要求新的身体。”“如果我选择成为神呢?”“你的大脑可以免受探针之苦。我们会建议大师尽快为你提供最好的服务,再派遣飞行器接你来天界。”“我得考虑考虑,”萨姆道,“我相当喜欢这个世界,尽管它堕入了一个黑暗的世纪。不过,如果天界裁决我遭受真正的死亡,或者要我变成猴子,流落于丛林之中,单有喜爱之情是没法让我尽情享乐的。可我同样不怎么喜欢用生物技术改造自己——上次我到天界的时候,那种东西正大行其道呢。给我点时间,让我想想。”“在我看来,当一个人面临这样的机遇时,”梵天道,“如此犹豫不决实在太过傲慢。”“我知道。如果我俩互换位置,或许我也会有同感。但如果我是神而你是我,我相信自己定会大发慈悲,给对方片刻宁静,好让他从容做出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萨姆,你老是争个不停,简直让人难以忍受!我们所谈的可是你自己的永生,谁会在这种时候让我等着?难道你想跟我讨价还价?”“这个嘛,你知道,我的祖辈里还真有不少做蜥蛇买卖的——而且我确实很想得到某些东西。”“哦?是什么?”“答案。有些问题已经困扰我好些时候了。”“说说看。”“你知道,我从一个世纪之前就不再出席老议会了。它们变得越来越冗长,拖延着不肯做出决定,最后变成原祖宴饮的借口。别误会,我对节日毫无意见,事实上,在一个半世纪那么久的时间里,我都为了重新品尝从地球带来的烈酒而参加庆典。可是那些乘客和许多我们自己的身体产下的后代,我总觉得该为他们做点什么,不该任由他们流落于这个回到野蛮状态的凶险世界。我感到我们这些船员应该帮助他们,向他们传授我们保存的技术,而不仅仅是为自己建起一个固若金汤的天堂,同时把世界当作一个动物保护区和妓院。所以我一直在想,不这样做的理由何在。要管理一个世界,这似乎才是公正、合理的方式。”“这么说,你是一个推进主义者?”“不,”萨姆否认道,“只不过是提出问题的人。我对个中缘由有些好奇,如此而已。”“那好,让我来告诉你原因,”梵天道,“原因就在于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这样做——是的,这是可以做到的,但那时我们并不在意。后来,等到问题出现时,我们之间又产生了分歧,于是许多时间白白流逝了。现在,他们没有准备好,而且几个世纪之内情况都不会改变。如果在这种时候传授给他们先进的技术,战争将不可避免,这会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文明。他们已经走得很远,像自己的远祖一样开创了新文明。然而他们仍是孩童,像所有的孩童一样,他们会胡乱摆弄我们的礼物,最后伤到自己。他们确实是我们的孩子,是我们那早已消亡的第一具身体,以及第二、第三及之后的许多具身体所生下的孩子——所以我们必须尽到父母应尽的责任。现在这个星球上首次出现了一个稳定的社会,我们不能允许任何人将他们推进到一场会毁掉这个社会的工业革命中去。要履行我们作为父母的职责,最好的方法就是像现在这样,通过神庙来指引他们。男女神灵的原型本就是父母的形象,那么,由我们来扮演这些角色,彻底地行使这些职责,有什么虚假和不公正的呢?”“可你们为什么要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技术呢?据我所知,印刷术曾三次被重新发明出来,每一次都被镇压了。”“同样的原因——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再说那并非真正的发明,而是记忆。那是传说中的东西,有人按照传说把它复制了出来。一种东西的出现必须源自文化中已有的因素,而不是像魔术师帽子里的兔子一样从古代给拉出来。”“你们似乎制定了一条非常微妙的界线,梵天。这么说来,你们的任务就是在世界来回巡视,摧毁任何进步的迹象?”“事实并非如此,”梵天道,“你似乎认为我们巴不得永远肩负这样的重担,认为我们强化了神的地位,还想要维持一个黑暗的时代,好永远保住自己这令人厌烦的位置!”“简单地讲,”萨姆说,“是的。蹲在这座神庙前的那台投币式祈祷机又怎么说?它在文化上的意义难道不是等同于一辆战车吗?”“那不是一回事,”梵天道,“作为神圣威力的显现,所有人都对它心怀敬意,而且为了宗教的缘故,没有人会提出质疑。这跟把火药带给他们完全不同。”“如果当地哪个无神论者劫走其中一个,然后把它拆开呢?如果此人正好是托马斯·爱迪生之流,那时该怎么办?”“那上面装着带机关的号码锁。除了司祭外,任何人都只能令机器爆炸,二者将一同消失。”“还有蒸馏器,我注意到,尽管你们设法压制,却没有成功。于是你们就随意定下一个酒税,让人付钱给神庙。”“人类总是试图在酒精中寻求解脱,”梵天道,“近来酒精已经出现在某些地方的宗教仪式中了,这样人的罪恶感也会小些。的确,最初我们试图压制它,但很快就发现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用税钱换来神灵对酗酒的祝福,减轻了罪恶感,缓解了宿醉的不适,并且无需再相互指责——祝福的作用确实是身心两方面的,你知道。再说税率也不怎么高。”“不过,有趣的是,很多人似乎还是更喜欢不受宗教约束的喝法。”“你来祈祷,却一个劲地冷嘲热讽,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萨姆?我是在回答你的问题,不是在同你讨论天界的政策。关于我的提议,你下定决心了吗?”“是的,马德莱娜,”萨姆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生气的时候是多么可爱呢?”

梵天从宝座上一跃而起。他尖叫起来:“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我是谁的?”“我并不真的知道,”萨姆说,“直到现在。本来只是猜测,我还记得你言谈举止的一些小习惯。这么说,你终于实现了自己一辈子最大的野心,嗯?我敢打赌,现在你连后宫也有了。感觉如何,女士?生来是个姑娘,现在却成了货真价实的男子汉?我敢说,哪个同性恋知道了这事都会妒忌的。祝贺你。”

梵天站直了身子,对萨姆怒目而视。他身后的宝座已经成了一堆熊熊大火。只有七弦琴的声音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他举起了手中的权杖。“准备好接受梵天的诅咒……”“为什么?”萨姆问,“就因为我猜到了你的秘密?如果我成为神,猜没猜到又有什么区别呢?其他的神祇肯定也知道这件事。那么是因为我为此故意激怒你吗?但我唯有如此才能套出真相。而且,我本以为用这种方式展现我的才智,会让你更看重我呢。倘若冒犯了你,我向你道歉。”“我诅咒你,并非因为你猜中了我的秘密——甚至也不是因为你所用的方式——而是因为你在嘲笑我。”“嘲笑你?”萨姆道,“我不明白。我并不想显得无礼。我们的关系过去一直很好。只要你稍稍回想一下就会记起来,这都是真的。为什么我现在要嘲笑你,从而危及自己的处境呢?”“因为你不假思索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哦,不,尊敬的大人。我只是跟你开开玩笑而已,任找两个男人,谈到这些东西时都是这样。倘若让你产生了误会,我很抱歉。我敢打赌你有个让我妒忌的后宫,而我肯定会试着在某天夜里偷偷溜进去,如此而已。如果你要因为感到惊讶而诅咒我,那就来吧。”他吸上一口烟,在烟圈里咧嘴一笑。

终于,梵天轻声笑了。“我的脾气太急躁了些,这倒是真的,”他解释说,“恐怕对过去也过于敏感。你说得没错,我常和其他人开这样的玩笑。我原谅你。我收回刚才开始的诅咒。”“这么说,你决定接受我的提议了?”他最后问。“是的。”萨姆道。“很好。我一直对你有种兄弟之情。去把我的司祭找来,我会给他些指示,让他打理你更换身体的事宜。我们很快会再见的。”“当然,梵天大人。”萨姆一边点头,一边晃晃烟斗。接着他推开那排架子,到外头的大厅去找刚才的司祭。各种念头在他脑中闪过,但这次他没有再将它们宣之于口。

这一天,王子的随从们有的走亲访友,有的在城中打探消息,收集流言蜚语。入夜,王子召集了一次会议,从他们口中得知,摩诃砂全城只有十个业报大师,都住在东南方一片高地上的宫殿中。申请更换身体的人必须去神庙的诊所——或者说读心室,而业报大师也会在约定的时间前往。在他们宫殿的庭院中有一座巨大的黑色建筑,那就是业报大厅,接受过审判的人紧接着就要前往那里,将自己传送到新的身体内。史芮克和另外两个谋士趁尚能视物,赶去绘制宫殿的防御图。王子的两位侍臣则被派去邀请依拉贝克的国王前来参加晚宴与狂欢。这位国王是王子的一位远邻,曾与王子发生过三次血腥的边境冲突,偶尔两人也会一道狩猎老虎。国王同业报大师们约好了时间更换身体,于是带着几个亲戚来到摩诃砂。还有一人被派去铁匠之街,告诉工匠们要在第二天天亮前把王子的订货翻一倍。为了确保对方合作,他带上了额外的酬劳。

晚些时候,依拉贝克之王抵达了哈卡拿的旅舍。同行的是国王的六个亲戚,这六人都属于吠舍种姓,却像刹帝利一般携带武器。不过,他们发现旅舍是个平和的地方,其他的客人和来访者也都没有佩戴武器,于是就把刀剑放在一旁,到桌首挨着王子坐了下来。

国王身材高大,只是背驼得厉害。他一身栗色的袍子,黑色的头巾低低地垂下,几乎搭在一双毛虫似的乳白色眉毛上。他长着乱糟糟的花白胡子,每逢开怀大笑便露出一口深色的牙齿,仿佛参差不齐的断树桩;两颗充血的眼球总像是要冲破包围,跳出眼眶,他的下眼睑努力抵挡这番攻势,被折磨得又痛又累,红红地突了出来。他们讨论着一年中最有利于作战的季节,国王喉咙里卡着痰,拍桌大笑,不断叫嚷着:“大象现在太贵啦,而且在泥巴里一点用处也他妈没有!”一共六次。他们一致认定,干这行当的,只有新手才会蠢到在雨季侮辱邻国的大使,这样的人从此就会被冠以“嫩王”的称号。

夜渐渐深了,王子的医师暂时告退,去监督甜品的准备情况。他在端给国王的糕点里加进了麻药。甜品过后,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国王越来越想要合上双眼,头垂到胸前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他一边打着鼾,一边喃喃地称赞“晚会不错”,最后,终于在嘟囔“大象他妈的一点用处也没有”时睡死过去,谁也没法叫醒他。他的亲属并不觉得有必要护送他回到自己的住处,因为医师往他们的酒里放了点水合氯醛,他们自己也正趴在地板上呼呼大睡呢。王子的首席侍从让哈卡拿为六人安排好房间,国王则被抬到悉达多的套间里。医师很快来帮他松开衣服,并用一种轻柔而深具说服力的声音对他讲话。“明天下午,”他说,“你就是悉达多王子,这些都是你的侍从,他们会护送你到业报大厅,梵天许诺你不需要事先接受审判就能得到一具新的身体。在整个传输过程中,你一直都是悉达多,过后,你要同侍从一起回到这里,接受我的检查。听明白了吗?”“是的。”国王低声道。“那么重复一遍我的话。”“明天下午,”国王道,“我就是悉达多,我会带着这些侍从……”

天光于清晨绽放,到它照耀大地之时,一切都已安排停当。王子的一半手下出了城,朝北方前进。等摩诃砂消失在视线之外后,他们转向东南方,穿行在小山之中,只在该换战铠时才停下来。

六个人被派往铁匠之街,他们带回几个沉甸甸的帆布口袋,里头的东西分装在三打侍从的袋子里,这些人用过早餐,随后就进城去了。

王子征求自己的医师那罗达的意见:“如果我误解了天庭的慈悲,那可就真的完了。”

然而医生微笑着回答道:“对此我深表怀疑。”

时间从早晨来到一天的中心,诸神之桥一如既往地在众人头顶放射出金色光芒。

客人们醒了,个个深受宿醉之苦。国王接受了催眠暗示,由悉达多的六个侍卫护送前往业报之宫。他的亲属则被告知他还在王子房中熟睡。“现在,我们面临的最大危险来自国王本人,”医师道,“他会不会被认出来呢?对我们有利的因素在于,他只是来自遥远国度的一个不起眼的统治者;在城里只待了很短的日子,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同自己的亲属在一起;再有,他还没有接受审判。而大师们应该也并不清楚你的样貌——”“除非梵天或者他的司祭已经向他们形容过,”王子道,“谁知道呢,我跟梵天的通讯很可能被录下来并传给了他们,做辨别之用。”“可是,他们有什么理由要这样做?”那罗达问道,“从中获益的人是你,他们怎么会想到你竟会偷天换日,因而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呢?不,我看我们能蒙混过关。国王当然不可能骗过探针,但有了你的侍从做护卫,要通过表面的审察是没有问题的。依我看,他可能遇到的最大阻碍不过是些简单的测谎,既然现在他的确相信自己就是悉达多,测谎也就不在话下了。”

于是他们继续等待,早先出门的三打人回到旅舍,袋子已经空了。他们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接着一个个都骑上马,漫无目的地在城中晃荡,似乎想找地方放纵放纵。但实际上,所有人最后都渐渐向东南方靠近。“再见了,好哈卡拿,”王子剩下的侍从正打点行装,跨上战马,“我会一如既往地对所有遇到的人赞美你的旅舍。这次来访竟如此仓促,实在令人遗憾;然而等我从业报大厅出来,就得赶回去扑灭几个省里出现的反叛。你很清楚,一旦统治者转过身去,这种事情立刻就层出不穷。所以,尽管我很希望能在你的屋顶下多待上一个星期,恐怕这乐趣不得不留待下次了。如果有人来打探我的消息,告诉他们到哈地斯去找我。”“哈地斯吗,大人?”“那是我的王国里最南边的省份,气候异常炎热。记住我的原话,特别是如果将来梵天的司祭想要知道我的去向,就把这些话告诉他们。”“我会的,大人。”“还有,好好照顾那个叫得勒的男孩。下次再来时,我希望还能听到他的演奏。”

哈卡拿深深地鞠了一躬,照例准备开始演讲。王子抓住这机会把最后一袋钱币抛给了他,又再次称赞了尤拉斯的葡萄酒,随后飞身上马,大声对侍从下达命令,如此一来就把店主人的话全都堵在了口里。

一行人骑出大门,离开了旅舍,只有医师和三个战士留了下来,这些人由于水土不服,身体受了些影响,因此必须多搅扰哈卡拿一天,然后再出发追赶大部队。

他们从偏僻的小巷穿城而过,一会儿工夫就来到了通往业报大师宫殿的主路。王子的三打人手早已埋伏在路旁的树林里,王子一面前进,一面与他们交换暗号。

走了一半路程之后,王子和随行的八名侍卫勒住马,似乎想要稍事休息;树林里的人小心翼翼地往前移动,最后全都来到与他们平行的位置。

他们不久便发现前方有动静。王子远远地看见七个人正骑马迎面而来,猜出这是自己的六个骑兵和国王。等对方进入声音可及的距离之内时,他们也拍马向前,与来人汇合。“你们是谁?”骑在白马上的人身材高大,眼光锐利,“你们是谁,竟敢挡住缚魔者悉达多王子的去路?”

王子打量着他——发达的肌肉、晒得黝黑的皮肤、二十多岁、猎鹰一般的容貌、剽悍的体格——他突然感到自己的怀疑毫无根据,他的疑心和猜忌使他背叛了自己。白马上的人身体柔韧,看来梵天信守诺言,为他准备了一具相当不错的强健身躯,然而这身体现在却属于老国王了。“悉达多殿下,”骑在依拉贝克之王身旁的一个侍从开口道,“他们似乎很公道。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悉达多!”国王怒吼道,“这人是谁,你怎敢用自己主人的名字称呼他?我才是悉达多,缚魔——”说到这儿,他的头往后一甩,剩下的话哽在了喉咙里。

国王抽搐起来。他全身僵硬,再也坐不稳,侧身摔下马鞍。悉达多向他奔去,发现对方嘴里吐出点点白沫,两个眼珠直往上翻。“癫痫!”王子喊道,“他们想给我一具大脑受损的身体。”

其他人围拢过来,帮王子照料国王。这阵发作终于过去,国王又恢复了神志。

他问:“怎、怎么了?”“是背叛,”悉达多道,“背叛,哦,依拉贝克的国王!我的一个手下将带你去见我的私人医师,他会为你检查。等你恢复之后,我建议你向梵天的读心室提出抗议。我的医师会在哈卡拿的旅舍为你治疗,然后你就可以离开了。很抱歉发生了这样的状况。这大概是可以补救的。如若不然,想想上次围困迦毗罗的事,我们算是扯平了。午安,国王兄弟。”王子朝对方鞠上一躬,他的手下帮国王骑上了悉达多向哈卡拿借来的红马。

王子骑上他的白色牝马,目送他们离去。接着,他转身面对自己身边的侍从,还抬高了声音,好让等候在树林中的人也能听见。“我们九个人先进去,两声号角,你们就跟过来。倘若他们抵抗,教他们知道自己本该更谨慎些;假使必要,再有三声号角,山上的五十名骑兵就会赶来。那是个平静的宫殿,不是战斗要塞。俘虏所有大师,不要损坏他们的机械,也不要让任何人这样做。如果他们不抵抗,什么都好说。否则,我们就像小男孩踩过一个无比精细的大蚁山那样,踏平业报大师们的宫殿和业报大厅。祝你们好运。愿诸神不要与你们同在。”

说完,他掉转马头继续前进。身后的八个骑兵轻声吟唱起来。

两重大门全都敞开着,门外无人把守。王子骑进门去,立刻开始四下探寻史芮克遗漏的秘密防御。

庭院中种植着花木,还铺了些石板。在一大片花园里,仆人正修剪枝条,松土,栽种。王子寻找着藏匿武器的地点,却一无所获。仆人们只在他进门时瞟了一眼,没有任何人停下手中的工作。

庭院尽头就是那座黑色的石头大厅。他朝着那个方向前进,手下人紧跟在身后。这时,从他右手边的宫殿台阶上传来了问候声。

他勒住马,转过头去。那人身着黑色制服,胸前有一个黄圈,手里还握着一柄乌木法杖,身材又高又壮,头巾几乎遮住了眼睛。他等在原地,没有重复自己的问候。

王子拉动缰绳,让马走到宽大的台阶下。“我必须面见业报大师。”

对方问:“预约过了吗?”“没有,”王子说,“但事情非常重要。”“那么我很遗憾,你白跑了一趟,”那人回答说,“每个人都必须预约。你可以去摩诃砂的任何一座神庙安排时间。”

说完他转过身,法杖在台阶上一点,准备走开。“把花园连根拔起,”王子对手下人说,“砍下那边的树木,把所有东西堆在一处,点火焚烧。”

黑衣男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台阶下只剩王子一人。他的手下已经朝着花园去了。“你们不能这么做。”那人道。

王子微微一笑。

他的人翻身下马,踏着花床进了花园,开始对灌木丛挥舞手中的武器。“让他们停下!”“为什么?我来见业报大师,你告诉我说办不到。我说我能,而且一定会见到他们。让我们看看究竟谁说得对。”“命令他们停下来,”那人道,“我会为你带信给大师们。”“停!”王子大喊一声,“但要准备好重新开始。”

黑衣男人走上阶梯,消失在宫殿中。王子用手指拨弄着挂在脖子上的号角。

很快就有了动静,手持武器的人从宫殿里涌了出来。王子拿起号角,两声号角声随之响起。

这些人身穿皮甲——有的还在手忙脚乱地扣着搭扣——头戴同样质地的帽子。他们持武器的那只手臂上垫着护肘,另一只手拿着椭圆形的金属小盾牌,黑色的盾牌上绘有黄色的轮形图案。这群人拿着长长的弯刀,站满了整个台阶,似乎在等候命令。

黑衣男人再次出现,站在了台阶的顶端。“很好,”他说,“如果你有口信带给大师们,现在就说吧!”“你也是业报大师吗?”王子问。“是的。”“那么你想必是级别最低的一个,竟然还需要兼差做看门人。我要同为首的大师谈。”

那位大师道:“今生和来世你都要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代价。”

这时,三打骑兵冲进大门,在王子身旁排开。奉命摧毁花园的八人也重新上马,加入编队。他们的剑已出鞘,正横放在大腿上。“你想要我们骑马进去吗?”王子问,“或者你愿意去召集其他的大师,好让我能同他们谈谈?”

大约有八十人手持武器,在台阶上与他们对峙。那个大师似乎对力量对比做了番评估,随后决定保持现状。“不要轻举妄动,”他说,“否则我的人会拼死抵抗。在这儿等着,我现在就去召集其他人。”

王子装好烟斗,点上火。他的手下像雕塑般坐在马上,随时准备动手。台阶上,第一排步兵的脸上渗出豆大的汗珠,清晰可见。

为了打发时间,王子给自己的骑兵下了几道指示:“不要像上次围困迦毗罗时那样,老想着展示自己的技术。瞄准胸部,不要对着头去。“还有,”他继续说道,“这次不能像往常那样,捣毁伤兵和死人的身体——这是个神圣的地方,不应受到如此的亵渎。“不过,”他补充说,“如果你们不能保留十个俘虏祭献给我的保护神暗黑君主尼西提,我将把这一失败视为对我个人的侮辱——当然,祭献必须在这些墙外举行,那样一来,举行邪恶仪式的罪过便不那么严重了……”

只听“哗啦”一声,王子右边的一个步兵昏了过去,此人刚才一直盯着史芮克的长矛,现在终于摔下了底层的阶梯。“住手!”那个黑衣男人大喊着,同六个人一起出现在阶梯顶端,七人全是一般打扮。“不要用鲜血玷污业报之宫。那个倒下的士兵的血已经——”“涌到他的脸上了,”王子接过话头,“如果他还保持着清醒的话。因为他并没有受伤。”“你想要什么?”说话的黑衣人中等身材,腰围却大得惊人。他站在那里,仿佛是一个巨大的深色酒桶,他的法杖状如一道黑色的闪电。“我只看见七个,”王子答道,“我听说这里一共住着十位大师。其他三个在哪里?”“他们正在摩诃砂的三个读心室履行职务。你想从我们这儿得到些什么?”“这里由你掌管?”“唯有大法轮掌管这里的一切。”“你是这几面墙里大法轮的最高代表吗?”“是的。”“很好。我想同你单独谈谈——去那边。”王子说着指了指黑色的大厅。“不可能!”

王子将烟斗在脚后跟上用力一磕,烟草纷纷落下,他拿刀尖往里边挖了挖,然后把它放回包里。他在白色牝马上坐得笔直,左手抓着号角,直视着那个大师的眼睛。

他问:“你确定吗?”

大师又小又亮的嘴已经做出了口形,但没有将话说出口。“就照你说的,”他终于让步,“让开!”他走过一排排士兵,来到白马前站定。

王子用膝盖轻轻一碰,让马朝那黑色的大厅走去。

那个大师喊道:“暂时按兵不动!”

王子对自己的手下说:“你们也一样。”

两人穿过庭院,王子在大厅前下了马。

他柔声道:“你欠我一具身体。”“这是什么话?”大师问。“我是迦毗罗的悉达多王子,缚魔者。”“悉达多已经来过了。”“你以为自己已经执行了梵天的命令,”王子道,“将他变成了癫痫病人。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来的只是个不情愿的冒牌货。我才是真正的悉达多,哦,无名的司祭啊,现在我来取我的身体——一个完整、强壮,没有暗藏任何疾病的身体。你要按我的要求为我服务。你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让我来强迫你,但你终究要为我服务。”“你这样想?”“是的。”王子答道。

大师举起黑色的权杖攻向王子头顶,同时大声喊道:“进攻!”

王子躲开了这一击,一面后退一面拔出了剑。他两次挡开了法杖。第三次,法杖落在了肩上,只是擦过,却让他有些踉跄。他绕着白马,大师紧跟在身后。他躲避着,始终用马隔开对手,把号角送到唇边,吹了三下。号声盖过了宫殿阶梯上激烈的战斗声。他喘息着转身,刚好及时挡住了对方的下一击,这一击本该落在他的太阳穴上,那可会要了他的命。“圣书上写着,”大师气喘如牛,“若一个人只会下达命令,却没有力量作为后盾,就是愚蠢的。”“就算是十年前,”王子也在大口喘气,“你的法杖也别想碰到我。”

他朝法杖砍过去,希望能让木头断裂,可对方总能避开刀锋。因此,尽管他在很多地方划出痕迹,木头整体上仍旧安然无恙。

大师把法杖当作一根单手击剑棍,结结实实地击中了王子的身体左侧;他感到体内有几根肋骨裂开……他倒下了。

接下来的事并不在他的计划之内。就在他倒地时,剑从手中飞了出去,正好划过大师的胫骨,对方嗥叫着跪到了地上。“咱们倒是扯平了,”王子气喘吁吁地说,“我的年纪对你的肥肉……”

他躺在地上,拔出匕首,却没法拿稳。他把胳膊肘抵在地面上。大师眼里噙着泪水,他试图站起身来,结果再次跪了下去。

一阵马蹄声响起。“我并不是傻瓜,”王子道,“现在我有力量来做后盾了。”“怎么回事?”“剩下的骑兵来了。如果我带上所有人马,你们会像柴火堆里的甲虫一样躲起来,可能得花上好几天时间才能拆开这宫殿,逮住你们。现在我可是把你们攥在手掌心里了。”

大师举起了他的法杖。

王子缩回手臂。“放下,”他说,“否则我就掷出匕首。我自己也不知道能否命中,但这可能性依旧存在。你还不急着拿真正的死亡做赌注吧?”

大师放下了手中的法杖。“你一定会遭遇真正的死亡,”大师道,“只等业报大厅的守卫让你那些骑马的兵全变成狗粮之后。”

王子咳嗽起来,兴味索然地看着自己身体里流出的血泡。“在此期间,咱们还是来谈谈政治吧。”

战斗声渐渐平息,史芮克向王子走来,高大的身体上满是尘土,头发几乎像是剑上凝结的血块一般。白马用鼻子轻轻碰了碰他。他先向王子敬礼,然后说道:“结束了。”“听见了吗,业报大师?”王子问,“你的卫兵成了狗粮。”

大师没有回答。“现在为我服务,你可以留下一条命,”王子道,“如果拒绝,我将拿走它。”“我会为你服务。”“史芮克,”王子命令道,“派两个人去城里,一个去把我的医师那罗达找来,一个去织工之街找修帆工加拿嘎。留在哈卡拿旅舍的三个士兵,两个立即过来会合,一个留下看守依拉贝克之王,直到太阳下山为止,然后把国王绑起来,过来同我们会合。”

史芮克笑着再次向王子敬礼。“现在让他们把我抬进大厅去,再找人监视这个大师。”

他换下的身体同其他人的尸体一道烧掉了。业报宫的守卫战斗到最后一刻,直到全部阵亡。七个不知名的大师中,唯有那胖子活了下来。精子库、卵子库、培养箱和肉体储存器都没法运走,但那罗达医生指挥众人将传输器拆解开,放在了战死者的马背上。王子骑在白色牝马上,望着火舌吞噬这些身体。八个柴堆在拂晓前的天空下熊熊燃烧。曾是修帆工的那个人看向离大门最近的柴堆——它是最后点燃的,火焰才刚烧到顶部,那里躺着一具身着黑袍,胸前印着黄色圆环的尸体,身形十分臃肿。当火焰触及尸体,袍子开始化为青烟时,缩在花园废墟里的一只狗嗥叫了一声,几近哽咽。

修帆工道:“今天你的罪业户头肯定已经溢出来了。”“可是,啊,想想我的祈祷户头吧!”王子答道,“目前就这样了。这个问题只好留给后世的神学家们解决,让他们决定我塞进投币式祈祷机里的那些小毛虫是不是也可以充当供奉。让天庭去猜测今天这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是否存在,我在哪儿,我是谁。现在我们上马吧,我的船长。先进山,然后保险起见,我们就得各奔东西了。我还无法确定自己要走哪条路,只知道那条路会通向天界之门,而我必须备好武器。”

对方笑了:“缚魔者。”

骑兵长走了过来,王子对他点点头。命令被大声传开。

所有人都骑上马,列队向前,他们迈出了业报之宫的大门,随后离开主路,顺着摩诃砂城东南的山坡一路上行,身后的柴堆里,留下的同伴犹如闪耀的黎明。

据说,天人师出现后,所有种姓的人都去聆听他的教诲,离开时无不得到完善与提升,连动物、神灵也不例外,其中偶尔还有某位圣人。大家普遍承认他已经觉悟,但也有人视他为骗子、渎神者、罪犯,或认为他不过是在恶作剧。这部分人并不都是他的敌人;然而,从另一方面讲,也并非所有得到完善与提升的人都将他视为朋友。他的追随者称他为无量萨姆大神,一些人奉他为神灵。因此,在他作为天人师被人接受,受到景仰之后,在他获得许多富人的支持,盛名传遍大陆之后,人们开始尊称他为如来——乘真如之道而来。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迦梨女神(在她心情稍好时也称杜尔迦)从未对他作为佛陀的身份发表过正式的意见,但却赐予了他一个非同寻常的荣誉——她曾派出自己御用的行刑者去向对方致意,而非仅仅随意雇佣某个杀手……无假法王出世,则无真法王之消失。唯假法王现,方使真法王隐。——《杂阿含经》(II,224)

阿兰邸城附近有一片茂密的小树林,蓝色的树皮,羽毛一般的蓝色树叶,这里的美和树荫下神殿般的静谧使它远近闻名。树林本属于商人瓦苏,他在皈依佛门后,将其献给了人称无量萨姆大神、如来和觉者的那一位。天人师同他的追随者就居住在林中,每到正午时分,他们就手持乞钵往城里去,并且从来不会空手而归。

树林里总有很多朝圣者。信奉如来的人,好奇的人,还有紧盯钱财伺机下手的人,熙来攘往。有人骑马,有人乘船,有人步行。

阿兰邸城并不很大。城里有茅屋,也有木头房子;主路没有铺石板,路面上满是车辙;城中有两个大集市,还有不少小市场;附近是大片农田,蓝绿色的谷物在田中流动、翻滚,它们的所有者是吠舍,耕种者却是首陀罗。因为路过的旅客很多,城中还有不少旅店(虽然没有一家能与遥远的摩诃砂城里哈卡拿那富有传奇色彩的旅舍媲美);这里有圣贤,也有讲故事的人;最后,这里还有一座神庙。

神庙位于靠近城中心的矮丘上,四面各有一扇巨大的庙门。庙门和周围的墙上装饰着层层雕刻,有乐师与舞者、战士与恶魔、男女神祇、动物与艺人、恋人与半人、护卫与天神。这些门通向第一层庭院,然后能看到更多的墙和门,从那里可以进入第二层庭院。第一层庭院中有一个小型市场,出售献给诸神的贡品。供奉低阶神祇的神龛也摆放在第一层庭院内,数量之多,难以尽数。一天中的任何时候,这里都能看见正在乞讨的乞丐、冥想中的圣人、大声笑闹的孩子、喋喋不休的妇女、燃烧的熏香、唱歌的小鸟、流水汩汩的净身池,当然还有嗡嗡作响的投币式祈祷机。

与之相反,第二层庭院中则弥漫着浓厚的宗教氛围。这里全是供奉主神的高大神龛,人们在巨大的石像前或站或跪,甚或全身伏地,有人吟唱着祷词,有人高声祷告,还有人喃喃地诵读《吠陀经》中的诗句。这些石像上通常都挂着无数花环,涂满鲜红的朱砂,四周堆放着数不清的供奉,让人几乎无法分辨究竟是哪位神祇被淹没在这些实实在在的崇拜底下。每隔一段时间神庙里就会吹响号角,众人安静地聆听它们的回声,之后,喧嚣重又开始。

迦梨是这座神庙中无可争议的女皇。她的白色石像立在一个巨型神龛内,统治着整个内院。她微露笑意,似乎是在对其他神祇和他们的崇拜者表示不屑;颈上挂着骷髅串成的项链,这些骷髅咧嘴而笑,几乎同迦梨脸上的笑意同样惹人瞩目;她手持匕首,向前跨出半步,仿佛拿不定主意,究竟是在前来朝拜的人面前舞上一曲,还是将他们全部杀死;她的嘴唇丰满,双目圆睁。在火把的照耀下,她看起来仿佛在移动。

因此,她的神龛与死神阎摩相对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按照显而易见的逻辑,司祭与建筑师们决定,在所有神祇中,唯有他最适合分分秒秒地面对着她,以能致人死命的坚定目光对上她的眼睛,以扭曲的微笑回应她唇边的笑意。即使最虔诚的人通常也会绕道而行,不愿从这两座神龛之间穿过;夜幕降临之后,他们所在的地方从不会被晚来的崇拜者打扰,因此也就成了寂静与安宁之地。

一个名叫罹得的人沿着春风吹过大陆的方向,从极北边来到这里。他个子小小的,尽管年纪不大,却已是一头白发。他发着烧,昏倒在沟中。被人发现时,他一身朝圣者的黑衣,然而绕在前臂上的那条深红色喉索却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罹得。

那是在春天,祭典的日子,罹得来到了阿兰邸。这里有蓝绿色的农田、茅屋和木屋,有泥路和许多旅店,有集市、圣人和说故事的人,有伟大的宗教复兴和引领复兴的导师,导师的声名早已传遍四方——他来到了阿兰邸,这里还有一座神庙,他的守护神正是神庙中的女皇。

祭典的日子。

二十年前,阿兰邸的小祭典在外地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力。然而,现在觉者来到这里,向人们传授八正道的教义,他吸引来无数旅客,阿兰邸的祭典也由此汇集了许许多多的朝圣者,以至于城中的旅舍个个人满为患,帐篷的租金高得惊人,马厩也出租给人居住,就连在空地上露营也要向地的主人付钱。

阿兰邸热爱自己的佛陀。其他不少城镇都曾企图诱使他离开这里:号称群山之花的莘葛度献上一座宫殿和后宫的美色,希望他将自己的教导带上山,然而觉者并没有去山里;蛇河上的卡衲卡许诺给他大象和船只、城里的房屋和乡下的别墅、马匹和仆人,希望他到港口说法,然而觉者也没有去河岸。

佛陀留在他的树林里,一切都汇集到他身旁。一年又一年,祭典的规模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长,仪式也愈加复杂,就像一头吃饱喝足的巨龙,所有的鳞片都闪着微光。当地的婆罗门并不赞同佛陀反仪式主义的教导,可是既然他的存在能把他们的钱箱装得满满的,他们也就学会了在他的影子下生活,心中的提提卡——异教徒——三个字也从未宣之于口。

就这样,佛陀留在他的树林里,一切都汇集到他身旁,这其中包括罹得。

祭典的日子。

鼓声在第三天的夜晚响起。

第三天,卡塔卡里舞的大鼓发出阵阵雷鸣。鼓声断断续续地飘到数里之外,传遍农田,传遍小城,传遍紫色的树林和林后荒芜的沼泽。鼓手们上身赤裸,腰上裹着白色的芒杜,汗水让他们黑色的肌肤闪闪发光。他们站在排列紧密的大鼓前,动作充满激情;尽管几组人轮番上阵,鼓声却从未有片刻的间断,即使在新一轮鼓手接替同伴时也不例外。

鼓点刚一响起,旅人和城中的居民就开始从各处赶往祭典的场地,当众人到达这块古战场一般空旷的地方,夜幕也随之降临到世上。人们从树下的小摊买来气味香甜的茶饮,找个位置坐下,一面品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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