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赞美篇(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10 21:38:06

点击下载

作者:冯化平

出版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生活赞美篇

生活赞美篇试读:

A辑 开向天堂的花朵

开向天堂的花儿,它的香会留在人间,留在人的心里。

心存美念

我喜欢风景,但我更同意“人是最好的风景;美妇是男人眼里最好的风景。”俗谚说:老婆是别人的好。□阿坚

我对朋友们的优秀妻子总是特别感兴趣,而且并不隐讳,常借着点酒当着众人甚至其夫在场表达对那女子的欣赏。有一个朋友调侃我:你对我这么好,敢情是看在我老婆的面子上呀。

我知道婚姻是怎么回事。所以不时有人会撺掇我说你完全可以跟她好。她丈夫反而会有解脱之感。几天前我和几个朋友在南小街喝酒,我就直言喜欢在场一个朋友的妻子。那个朋友说:你要是觉得自己没走眼就把她带走吧。朋友的妻子也坦率地表示愿意和我出去玩几天。我相信这都是真话,并且他或她非要我兑现的话我也不会含糊。万一上了路,我也只会像她的大哥或崇拜者一样,好好地护花,只闻香而不采撷。我会变着法子让她显露美妙,而我就在咫尺之外赏析。

我还曾经喜欢过另一个朋友的妻子。她也算是京城的闲妇吧,很有点日本妇女的味道。我喜欢指点她做菜,还把我最好的菜谱送给了她;每次我都夸她会穿衣服——无论是大红大绿宽宽松松少妇式的还是淡雅俏丽少女式的风格;我在她家听音乐时她静静地依在一旁斟酒倒茶,并不怎么说话。我追问自己:想跟她上床么?回答是:想,想想而已,实际上绝不愿意。因为那不就等于用一瓶香水解渴吗——这种浪费简直是暴殄天物呀。

坦白地说:我对朋友的妻子感兴趣,不是为了暧昧关系,更不是为了让她转嫁,我只是对一种谜的欣赏,要的就是一种距离。一旦跟她好上了,这谜就没有魅力了。树上的花香比摘到手里的花香要长久得多。

我把我这种观点归结为:心存美念。

这个观点来源于一个古代故事:一个君子艳慕邻居年轻寡妇多年,女方亦有意嫁之,君子之妇亦大度应允娶之共度。那君子却说,我娶她之后她必不如我想象的美好,还是心存美念而享用一生吧。

也许有人说我是虚伪,甚至说我有色心没色胆,我却懒得和他们辩。只有我自个儿明白在心里惦念品味一个好女子是种多美妙的享受。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使我们体会到美的深刻和长久。一旦捅破了,可能一时地过瘾,解馋,但一种美好就此消失了。

我喜欢风景,但我更同意“人是最好的风景;美妇是男人眼里最好的风景。”俗谚说:老婆是别人的好。

“印度”小黑孩

山野一片金黄。庄稼瓜果都熟透了。□肖桂贤

弟弟比我小一岁,却同一天生日。我有种错觉,我俩应当是双胞胎,应该同一天出生。只是幽默的上帝多挽留了他一年。

母亲说弟弟生下来身子极纤弱,脑袋却大,皮肤也黝黑。同样特别大的眼珠儿略外鼓。记不清我在哪部电影儿上看到了印度小孩的黑样子后,我便对他说:“小弟,你知道么?你真像电影里的那个印度男孩儿。”

弟弟小但他从来不哭,倒是我这当姐姐的眼泪总由他来擦。其实我的童年就是他的童年。或者弟弟的童年也是姐姐的童年。

在一个人的回忆里童年总是动人的。小小的山村从梦中醒来了;牛、羊、鸡、狗,叫了。女人们系上花头巾,挎着篮,土道口笑嘻嘻地走来,男人们扛着铁锹,或赶着牛车向田野里走去。我和弟弟成了两条看家的小狗儿,给遗留在家里。傍晚,我们站在木栅栏大门旁数着夕阳下的羊群,盼爸妈回来。

天热了,弟弟脱光身子赤条条满街跑,我也像他一样脱光了跑出去。人家追着弟弟摸他那小东西玩儿。对我却毫无兴趣儿。我很难过,知道自己因少了一样东西而不讨人喜欢。

山野一片金黄。庄稼瓜果都熟透了。我和弟弟每天都跑后山坡的瓜棚里去,蹲着,眼不眨地看那抽着长烟袋的老头儿的眼睛。

读小学二年级了。还是每天早晨让弟弟给我穿鞋,我一直分不出左右脚。我因为蹲了一年级,和他同班。他考试总排在我前头。

睡觉我俩盖一条被子。我不敢睡炕梢儿,总觉得靠炕柜的那面有个怪物盯着我。我便每晚上用一分钱去买弟弟靠妈的那个位置。我先把钱悄悄递到他手里。闭灯后,马上交换。他每天晚上都能手里攥一分钱睡觉。

我总尿炕。一发觉就慌慌张张地把睡得正香的弟弟往回搬。这对我来说是个很艰巨的工作,他好重啊。我必须用出最大的力气才行。搬完后还要摸一摸他的屁股是否正好压在我的尿圈儿上。早晨我扯开嗓门儿大喊:“妈!弟弟尿炕了!弟弟又尿炕了!”

正在外屋做饭的妈妈擎着两只湿淋淋的手进来,一把扯起,啪啪几巴掌就打在他的小屁股上。他很疼,抓抓屁股,再看看褥子上的湿尿圈儿便不哭。

终于,他发现了裤衩裆里没湿,又叉开腿,扯起那小东西看看底部也没湿。又看看手里的那一个白亮的分币,他记起了晚夜换过位置。他于是明白过来。冲我做了个鬼脸儿笑了。我脸红了,不再演那套把戏。

冬天,爸爸到很远的山林里伐木头去了。我很想念他。

妈妈似乎不想。天刚黑她就吆喝我们上炕睡觉。我躺在被窝里偷偷看她对着镜子往脸上一遍又一遍抹雪花膏。她发现了,凶狠地骂我。弟弟却打着小呼噜睡。

我所期待,却又感到恐惧的事情发生了。外面有很亮的月光,我看到门开处,一条黑影无声无息地进来。妈妈迎上去。之后,他们躺到了炕上,各种令人烦躁的声音搅得我整夜不能睡觉。

第二天,妈妈的雪花膏瓶子不见了。妈妈问我,我说不知道。晚上,妈妈对那条黑影说:“雪花膏瓶子找不到了。”

黑影说:“孩子玩儿丢了,明天我给你再买一个。”

他买来的又丢了。我挨了妈妈的巴掌,弟弟也挨了妈妈的巴掌。我们都说没有玩儿。

一连丢了五个。妈妈有些惊谎,不再拷问我们。再后来,那黑影不见了。

妈妈让我追一只在外头到处下蛋的母鸡。在后园的水沟底,我看到了那么多雪花膏瓶的白瓷片儿。弟弟常到这儿玩儿。我对弟弟产生了一种崇敬。

太阳还老高,我和弟弟就手牵手抱着小板凳到生产队大院占地方看电影儿。看完电影儿回家常常遇上爸爸和妈妈吵架。弟弟害怕地站我身后扯着我的衣角儿。他的眼睛瞪得像只小猫头鹰。当爸爸揪住妈妈打起来时,我根据以往经验给爸爸跪下,求他放手。我哭喊着叫弟弟也来跪下,他却缩在墙角一动不动。

中学三年级,我拼命学习要离开这个家。弟弟他却宣布不上学了。他跟爸爸学会了开汽车。

我每次放假回家都要听到爸爸对他的不满的斥责。他越来越不听话,几乎是专门和爸爸对着干。我不得不承认他脾气不好,却总感到弟弟是可以原谅的。

他比我高出半个头,已是一个英俊的黑小伙儿了。我们常常面对面不说话,像恋人那样长时间凝视。我知道我们永远会互相理解。

爸爸来信,告诉我已经给弟弟娶了媳妇,并且给他另盖了新房子让他离家出去过。我哭了。我很难过。我将永远失去那个躺在炕上的“印度”小黑孩儿了——

男女有别

说到底,男人的话题里离不开女人。女人的话题里也少不了男人。□严虹

说到底,男人的话题里离不开女人。女人的话题里也少不了男人。

男人们聚在一起,先谈政治、房子、名车、金融、市场经济、文学艺术,然后话题回到生命里某次“艳遇”,某个女人。

女人们聚在一起,谈服装、时尚、潮流、化妆、美容、减肥、艺术、零食、孩子、爱情,然后自然而然说起男人,必定是在自己生命里占有一席之地的那个男人。

通常在男人的生命里,还有比女人更重要的东西,那也许是名利、也许是事业、也许是地位、也许是金钱,其次才是女人。

然而在女人的生命里,无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还是古典的传统女人,排在首要位置的总是爱情和男人。这是女人们宿命的爱情观。

男人抽象而明晰,女人具体而混沌。

在家里,男人愿意做重心,女人愿意做中心。

在女人的理想中,男人是她停泊的港;在男人的愿望中,女人是他走过的桥。

几乎是所有的女人都喜欢花,所有的男人都喜欢花一样的女人。

要求女人面若桃花、柔情似水的是男人;骂女人水性扬花、红颜祸水的也是男人。

男人的花心在于他想爱很多的女人。

女人的花心在于她想被很多的男人来爱。

所以尼采说:“男人骨子里坏,女人骨子里贱。所谓坏,是想要女人;所谓贱,是想被男人要。”

男人永远活在渴望里,女人永远活在幻想里。

男人在现实中寻找浪漫,女人在浪漫里寻找现实。

男人真正动了感情,他的爱较女人的爱深厚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看,女人若是恨一个人,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

作家丹尼尔·斯蒂尔说过:“女人一生中至少有一次爱过一个王八蛋。”

在这个世界上,最受折磨的是女人,最折磨女人的是爱情。因为,最渴望爱情的女人往往没有爱情,最会爱的女人没有爱。

男人在一起比的是谁有成就感,谁的官职最大,谁最有钱,谁的地位最高,谁的老婆最好看,谁的艳史最丰富,谁的经历最离奇。

女人在一起比的是谁的容貌漂亮,谁的才情过人,谁的服装流行,谁的爱情浪漫,谁的孩子聪明,谁的老公最懂女人。

让男人终生难忘的是他曾经深爱过的一个女人。刻骨铭心的爱情对于男人只有一次,失去最爱,男人在感情上面就会变得吝啬起来。

让女人终生难忘的是曾经深爱过她的一个男人。在女人解悟世事成熟以后,她会铭记曾经有一个男人发自内心真挚地爱过她一场,她会因为感动而对他心怀一分感激。

被女人抛弃过的男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要证明自己,即便万水千山走遍也要夺回从他视线里走失的女人。

被男人抛弃过的女人很容易被另一分情义所打动,受过伤的女人懂得珍惜一分难得的真情,她们很容易接受另一个男人。

天下所有的男人都喜欢美女,但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勇气娶美女为妻。京城的某家报纸曾做过一项调查,娶美女为妻的男人要比实际寿命减少3—5岁,因为他们总是处在诚惶诚恐的微妙里。男人想娶美女需要有充足的自信,也就是说有“色”心还得有“色”胆。

所有的女人都想嫁给一个成功的男人,但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非大款不嫁。

聪明的女人懂得在这个嘈杂喧闹的尘世为自己营造一块恬淡的精神空间。

聪明的男人知道他要的女人不应该是一个花瓶,而是一个可以和他在现实和理想的世界里来去自如的女人。

据说男人和女人因为缺乏洞察力而结婚,因为缺乏忍耐力而离婚,因为缺乏记忆力而再婚。

男人的错误在于他一心想娶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

女人的错误在于她一心想嫁给一个百分之百爱她的男人。结果是男人和女人同时失望。

所以,男人和女人终其一生就是一场天长地久的寻觅。

爱如刀

这天晚上,书房里一片漆黑,我只好在卧室里和妻子看了半夜电视。□王国华

那天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喝酒,因为一件重要的事。

在酒桌上我们谈得很尽兴,大家频频举杯。不久我就喝多了,以至于忘了妻子叮嘱我早点回家的事。十点多钟,传呼机响了,一看电话号码,知道是妻子传我。

我给她回电话,说马上就回家。我知道妻子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平时见了老鼠都吓得要命,她一个人在家肯定会很害怕。可是,这时一个醉醺醺的朋友走过来拽住了我,跟我推心置腹地谈起来,他手里拿着一个酒杯,又倒了酒要和我碰杯。没办法,我又跟他喝了一瓶啤酒,看看表,十五分钟过去了,我急忙向朋友道了个别,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打车回家。

楼门口站着一个人,那是我的妻子。好在我神智还清醒,便问:“楼道里这么黑,你干嘛还要下来接我?”妻子说:“人家是担心你喝多了上不了楼嘛!”我心里一阵感动。

第二天早晨,妻子见我酒醒了,才开始埋怨我:“你昨晚上干嘛回家那么晚?害得人家在楼下等了半个小时。”我忙给她解释情况。她却委屈地说:“我昨夜左手拿着手电,你知道我右手拿的是什么吗?”“拿的什么?”“拿的是一把刀子啊!”屋里有灯

我和妻子租住的是一个有两间小屋的房子,当初之所以宁可多花钱也要租两间小房,是因为她要为我专门辟出一个书房来。

每天晚上下班回到家里,我便钻进自己的书房里,读书,写作。妻子知道我读书时喜欢清静,便一个人在卧室里看电视。有时候她会轻轻地走进来,端一杯水或递一只削好的苹果给我。没有什么话语,但心中的那种默契是不言自明的。我喜欢这种默契。

忽一日,妻子在书房里用热水器烧水时不小心触到了台灯,台灯竟罢了工。而这间屋子里没有日光灯,只有一盏小小的台灯。这天晚上,书房里一片漆黑,我只好在卧室里和妻子看了半夜电视。

不巧的是,在以后的半个月时间里,我俩忙得竟抽不出一点空再去买一盏新的台灯,每天紧张地工作,下班以后天就已经黑了,商店早已关门。回到家里,那间黑暗的书房对我们来说便等于没有。我们挤在剩下的惟一一间屋子里吃饭、睡觉、看电视、读书,妻子一个劲儿地道歉:“都怪我,把台灯弄坏了。”我赶忙安慰她:“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为了表示我已经适应了现在的这种环境,我还特意在她看电视时写了两篇文章。而且,逐渐地我感觉这样确实也很不错,比起清静的书房来,这间热闹的小屋更多了一些市俗的情趣。她按着遥控器,一个接一个地翻电视节目,我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写自己的稿子,有时两个人对望一眼,那种默契感更深、更浓。

不久,我们买来了新的台灯,我回到了书房,但我竟有些怀念起那些日子。

驼背父亲和他的兵儿子

空旷的山野无回声,父亲寻来,见三个儿子熟睡在草棵中,几只蚂蚁在孩子们的鼻梁上翻山越岭。□胡剑波

社会总有些无法说清的事,孩子总想早点长大,大人总想自己年轻。

兵儿子读完父亲的来信,默默地想着。父亲在信中说:“你还没有长大。”父亲并不会写信,可是他绝对相信这话是父亲说的。是的,他才十八岁,可是他已经取得了选举权,成了一名共和国的军人,信应该是这样写:“你已经不小了。”

父亲还在想那天的事么?他很想说,父亲你不能全怪儿子。

刚进军营,兵儿子抽着父亲捎来的“金沙江”总是感激不尽。他把烟传给战友,战友将那支烟扔进烟灰缸,随手递给他一支“红塔山”,还没忘记刻薄他一句:“那种臭烟你躲进厕所里抽得了。”

探亲归队,别的战友带来了家乡特产:“缠丝兔”、“松花蛋”、“五粮液”……兵儿子真不好意思把父亲给他炒得像墨一样的蚕豆拿出来,战友们一起哄,他终于鼓足勇气拿了出来,脸却像大姑娘第一次相亲,涨得桃花灿烂。明知是善意的调侃,他却战胜不了自身的卑微,又不能老怨父亲,父亲做了他十八年爹已是很难很难。正因为怕伤父亲的心,那天他才带走这包炒蚕豆的。

兵儿子那时才三岁,母亲在生双胞胎弟弟时离开了人世,两只肉团渐渐睁开眼睛,父亲一只手抱一个,身后还尾着个他。父亲领着他们在漫长的生活道路上艰难行走,年复一年,腰弓了,背驼了。三兄弟像三只小猴遍山跳去,父亲挑了担柴去街子卖,买回三双鞋还有三支棒棒糖。他扶门叫道:“大儿、二儿、三三……”空旷的山野无回声,父亲寻来,见三个儿子熟睡在草棵中,几只蚂蚁在孩子们的鼻梁上翻山越岭,父亲哭着:“儿呵,你们要有个妈。”可是,当媒人把一个个女人领来他面前,无论是青头女子还是再嫁寡妇,他都犹豫不定。三个不知事的儿子纯净的眼中夹不得任何一粒沙土,为了儿子,他硬挺着,由青年到壮年。他当爹又当娘,为了省些灯油,常在松明火下为儿子们缝补衣服。儿子们正闹得,牛皮也不经磨,拖泥带水常讨女人同情,她们说:“可怜三个无娘儿,来,大妈为你缝几针。”他不要别人怜悯,用老茧摞老茧的男人手去捏针,不到一寸长的针却比锄头重,常弄得他伤痕累累。望着孩子梦呓中的憨样,他眼睛里闪耀着无数小星星。

孩子们开始懂些人事,父亲感到无比安慰。

有一次,为了能给没穿过胶鞋的父亲买双鞋,兵儿子偷偷带着两个弟弟去拾菌子卖。一双大号胶鞋在小儿子手中像两只小船,小儿子乘着那“船”走了,永远地走了。山洪卷来,小溪水骤然漫过腿肚子,儿子没踩稳,只顾高高举起那双胶鞋……

父亲一下子老了十岁,背也更驼了。

从此,兵儿子和弟弟一块去上学,他们不再叫着向父亲要新衣新鞋,更不要零食,乖得让父亲难受。其实他们有个小小的愿望,盼着有本小人书,其他的孩子都有,他们没有,无法去向同学们换书看。父亲的沉重使这点希求难以出口,兵儿子偷了同学的两毛钱,终于他们也有了本小人书。

父亲狠狠揍了一顿兵儿子,儿子不哭,他却哭了。他默默地去赶了次街,用一张羊皮在收废品的人那里换来几本小人书,还有几本至今兵儿子也读不懂的大书。凡是书他都要,迟早有儿子用得着的时候……

儿子进了军营,父亲脸上阳光灿烂,他第一次懂得什么是骄傲,逢人便说:“我家老大验上兵了。”那时兵儿子却舍不得离开父亲离开家乡,五大三粗一个伙子吊着父亲的衣襟,大姑娘一样会红脸会抹泪。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兵儿子悄悄为自己出生在大山里脸红,甚至羞于跟人谈起他脸朝黄土背朝天的驼背父亲。他也很会派头了,每次吃完饭,会把手中的雪白馒头或碗中的白米饭很随意地倒进猪食桶。他再不抽光嘴烟了,当然他也买不起更多的过滤嘴,一包“春城”混一个礼拜,不为了过烟瘾,是为了玩那种潇洒的“派!”

这次探家,父子间一系列的不协调并不表现在语言上,他们根本无更多的语言交流。也不表现在行动上,围着父亲转兵儿子和弟弟一样亲密无间,父亲却老板着脸。

兵儿子说:“爹,要满假了!”

驮背父亲说:“我记着哩。”

那一天父亲就不出工,炒了一升干蚕豆,做了十个荞粑粑,很武断地说:“带上,谁让你投错胎哩。”兵儿子正想说点什么,见父亲的板板脸上竟有一丝鄙弃,显然平日和弟弟的闲侃被有心的父亲听了去。

兵儿子归队了,背上黑糊糊的蚕豆苦凉凉的荞粑。父亲没有去送他,是小哥俩一路去的,一个是回校一个是回营。小哥俩走着走着都觉得不是滋味,他们回身寻找家园,土掌房顶站着父亲,背比头高,那形象让兵儿子很不好受,他说:“弟弟,爹不放心我们哩。”

十子下乡

谁都晓得,同一件事,有人说出来大有意思,有人说出来意思不大;又谁都晓得,意思不大的保平安,大有意思的出危险。□任芙康

谁都晓得,同一件事,有人说出来大有意思,有人说出来意思不大;又谁都晓得,意思不大的保平安,大有意思的出危险。我上中学时,学校里有位教务主任,曾于抗战中进过延安鲁艺,后来吃不了陕北的苦,便跑回四川教书。他讲话学生爱听,就是训人,都往往别具一格。比如,学生们扫地不洒水,搞得尘土飞扬,他一皱眉头:“你们哪里是在做卫生,简直是制造白色恐怖嘛!”同学们听了这话,非但不恐怖,反而觉出刺激,伸舌掩嘴地乐起来,没多久一搞文革,“肮脏的历史”加上“恶毒的现行”,主任被昔日敬佩他的学生们收拾得死去活来。

当时,有个高我三届、名叫十子的校友,同样叫人刮目相看。十子博览群书,出语惊人,课余常在校园里谈天说地,吸引了许多的男生女生。有回他讲:列宁有个说法,在一切艺术中,对我们最重要的是电影(众同学闻所未闻,愈加洗耳恭听)。是这样的吗?当然不是(大伙同时为之一震)!根据本人粗浅之研究,在一切艺术中,对我们最重要的是——相声(结论如此新颖,煽起一阵莫名的兴奋)。

有一位女生,长得很漂亮,导致十子与另一男生成为情敌。那男生亦非等闲之辈,是头年全省中学生百米赛季军,所以挺有竞争实力。而十子十分从容,扬己之长,采取智取,向女生写信抒情。谁也不曾料到,十子求爱未遂,竟惹出大祸。一切都突如其来,经师生大会公开批斗,十子被开除学籍,注销本城户口,遣送乡下劳动。原来,为了俘获对方,十子于情书中一味地缩小他人,放大自己。十子断言,季军固然腿脚麻利,但未来的出息绝对有限,因为他总不能跑起来没完。但念及同窗情谊,他日后可以给季军安排个省长之类干干。而十子为自己畅想的位子,则是指挥各省省长的那把交椅。这就把话说大了,任谁读来都害怕。

十子从校园里消失了。我的记忆中,他成为本地城镇学生下乡务农第一人。转年秋天,我们邀约数人去看望十子。清晨动身,坐车三小时,步行三小时,来到一个叫草房沟的地方。令我们惊奇的是,十八岁的十子居然已经结婚了!我们悄声问他,是不是城里的浪漫泡了汤,就用乡下的实际作补偿?十子坦然相告:“看我做家务太笨,贫协主任批准我娶妻一名。虽说老婆富农的家庭成分高了点,但与我半斤对八两的搭配,已经非常合适了。”那位腼腆的村姑,似乎还未完全长大,但她灶间动作不慢,很快弄出饭菜端了上来。小小餐桌是十子的手艺,用桉树板钉制而成。矮凳不够用,就搬了小两口种的南瓜来坐。听着我们惊叹臀下这些大如脸盆的硕果,十子颇为感慨:“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他看看大家,伸出一双指头,“两个大字——吃饭”。说罢,他脸上泛出自嘲的无声的笑。十子从前的模样依稀又见,但毕竟已然两重天地,叫人不禁有些鼻子发酸。

过了一年,“文革”到来,当我从北方串联回到家乡,全城已是一片混乱。有一天,我在广场观看游斗地委书记,偶遇进城办事的十子。吃净我掏钱奉送的两碗担担面,十子对我拍肩道别:“大闹天宫之后,猴子们的出路就在花果山。兄弟,要不了多久啦,乡下见吧!”十子说得不明不白,带些预测、算命的味道。两年之后,1968年12月,时局峰回路转,果然为十子所言中。毛主席挥手改航向,百万学生换战场。风起云涌的红卫兵运动倏然间被抽断脊梁,归于瘫痪。此后随着知青返城,十子携妻远走,不知所往。二十多年间我多方打听,其去向各说不一,令人时生惆怅。

狼是故乡伟岸而又机敏的风景。□乔忠延

狼是故乡伟岸而又机敏的风景。

进入这风景,狼是在黑夜里。夜很深了,人入眠了,圈里的猪羊鸡鸭都打起了盹。惯于打着响鼻吃夜草的骡马驴子也嚼累了嘴,雕塑在槽头了。风早歇了,最爱摇头晃脑的树梢连些微地抖动也停住了。村里村外没有动静,一切归于沉寂。月亮隐了,让黑漆凝定无限的肃然。

这时分,往常妩媚的寂静,突然就可怕起来,变成了蕴含着无限能量的火山,似乎随时都有喷发爆炸的可能,任何置身其中的什物都将旋舞成夺目的挽歌!因而,没人愿意在这静夜中出门,偶有人走动,头发也是的,提着心!

敢于搏击这静夜的当数狼了。狼如一位铁骨铮铮的汉子,无所顾忌地走着,走进了村里。而且,很快选择了一座院子,越过豁口,扒在了那支起窗扇的窗台上,窗扇是屋里人贪凉撑起的。躺在炕上的人,已经映入狼那荧绿的眼中了,一大一小,大的贴着窗台,小的紧挨大的身边。狼是否判定她们是母女俩不得而知,但是,那突发地攻击却是明确的。也称得上是一个箭步吧,狼已扑入窗去,一口咬定了那个小女,转身往窗外跳去。不料,那个小女迷糊中揪住了母亲的袄角,母亲笨重的身体立即显示出了沉沉的负累。狼却毫不退缩,拼命猛拽,母女俩一同滚出窗台,摔下地来。接下去的事几乎可想而知了,静寂中孕育的火山爆发了,母女俩的哭叫声喷射开来,整个村庄都惊惊的。狼,仍无惧色,拽动着母女俩从地上蹭过。直到一股寒风扫动耳梢了,才不得不松了口,一步飞跃上了墙头。狼横立在墙头,明白了那寒风是位汉子抢动钢锨的作为,是险险的一着。可是,对着那蜷缩在地上的猎物,狼依旧钟情不舍。那汉子又扑来了,口中的喊闹应和了外面的叫嚷,狼不得不撤了,悻悻跳下墙去,走了。

这夜,狼没有失败,黎明是和一个不小的胜利一起来到的。狼退出喧闹纷乱,慢条斯理在另一条胡同了。不多时,狼的前爪已搭在了圈棱上,绿色的目光定定地审视着其间的动物。圈中是一头猪,肥肥的,已有不少的肉了,躺在静悄中消受着夏夜的滋味。那肥厚的肉立时感动了狼,眼中的兴味调动了喉里的涎水,本该扑上去了,而狼仍然让村落沉浸于不定之中,而且,似乎用涎水澄明着心胸的方略。

最终,狼胜利了。那头猪被狼掏了出去,在荒落的坟地里饱餐一场。循着狼的踪迹,不难觅得这位胜利者的计谋。狼是轻轻掀掉那堵在圈门上的砖石的,一块一块,耐心而又轻巧。掏完了砖,狼却没有从门洞钻进,而是在片刻的沉定后突然翻墙进去的。于是,很自然,那门洞成为肉猪逃跑的通道,这正中狼的下怀,狼舍弃了将那厮弄出圈墙困难,尾随其后,也钻出圈来。狼没有满足于第一步的成功,立即钳制了肉猪的行进方向,猛然跃过去,咬住了喉头,扼制了那可能破坏静夜的要塞。接着,频频扫动长尾,驱赶着肉猪向目的地挺进。

狼成功了,狼的成功不在于征服了一头猪,而在于掘开了征服这个村落的缺口。掘开了这个缺口,狼是调动了不少心智的。村子里有门道,夜晚大门是锁合的。有一堵矮墙可以攀过去,可那墙紧连的院落里有一条不识火色的黄狗。头一次,就险些栽在狗东西那里,狼一进院,狗东西就吵嚷得沸沸扬扬,惊动了四邻。狼败退了,却大为恼火,再过去时,狼想撕乱这东西的皮肉。然而,没有。狼温柔地垂下双耳轻松地贴上去,还奉上一块烂肉。这样做,狼很委屈,从实力说,收拾这东西不成问题,那黄狗不大,没有厉势。狼没有收拾这东西,是想到了没了这东西,还可能有那东西。那东西也可能比这东西更为狡诈凶猛。狼打开这条通道,用了不多的破费,一块肉,一骨头,每每光临将这物儿赐黄狗,黄狗便没了叫声,乖顺地摇动尾巴送狼过去。

狼在村里屡屡得手,或是一头猪,一只羊,一窝鸡,每夜总不会空过的。渐渐,自己的地盘被自己掏完了,成果越来越小,肚皮别说撑圆,填满也不易了,终于坠落于无奈了。似乎有一块尚可以开拓的小园,而那头黑母猪高大风险,干掉她是不可能的,即是她胯下的那些小崽,也被她守护得无懈可击。是夜,无奈的狼,准备在这里捅破无奈,狼久久扒在圈棱上,久久地盯着那圈中的黑影,企盼能有一只偶然露头的小崽,成为自己的口福。但是,他失算了,那黑疯婆凶凶地守着小崽,不容它们跨越一步。狼久久地待着,只待出了暗夜的消逝,繁星的融解。

狼无奈了,要撤退了,又不该这般无奈。

一忽儿,东宅西邻的门都吱吱扭扭地开启了。有男人,也有女人,探出头来疑惑地问:谁家娃在哭呀?没人应声,又都听见了凄凄婉婉的哭声。哭声牵着众人的脚步觅去,出了村,过了河,那哭声就在黄泥坡上。从刺稞子里尖厉出的哭声越响了,众人几乎是小跑了,惟恐去晚了那娃会有什么不测。突然,黑压压的来人愣住了,刺稞子下绵软着一只狼,那哭声正是狼的吟哦。

众人恼了,喊闹着拥了上去。

狼迅速跃起,朝身后的崖上跑去。跑动的样式不急不躁,不慌不忙,是一种少见的从容。时而还停下看看赶得慌忙火急的人群。待人们逼近,重又颠达起脚步。

人,跑跑停停。狼,停停跑跑。

众人撵去好远,威威武武把狼送回了后山。

这时,日头上了天空,照得坡上、梁上血染了一般红。

同居的日子里你快乐吗

我真诚地希望她能尽快地走出旧爱的阴霾,早日获得真爱和幸福。□小土

她告诉我他是她大学时的同学,最初,是他追求她。他很有抱负,也很有才气,是那种很讨女生喜爱的人。她对他也颇有好感,但因为她在老家有一个男友,便没有答应。之后,他并没有放弃对她的追求。他是那种比较羞怯的人,从未在同学面前与她作过交谈。学校在西郊,他每次都是乘车到东郊邮局给她寄信,他怕同学从信封上洞悉他的心事。他的敏感和细心使她似乎感受到了他的善良和对爱的真诚呵护,而这时她在家乡的男友最终抛弃了她,但她却像了却一项责任似地吁了一口气。在大三暑假的前夕,她在给他的回信中答应了他的求爱,并在一周后和他同居了。“我至今仍然相信他对我的爱是真诚的,因为我在与他同居前,问过他为什么他的周围有那么多更漂亮的女孩子,而他单单选择了我?他说,因为我从不主动同男生说话,更重要的是因为我是他的初恋。他的回答令我惊奇和感动。

他是那种要求完美的人,而我,在他之前已经有过一次恋爱,我怕他迟早会发现我的这段心事。

从那以后,我同他的每次谈话都十分小心,唯恐哪次不小心泄露了出来。但我最终没能掩盖住。那是在我与他同居的第二年,他在我的一本日记中发现了我的秘密。在那本日记中,我撕掉了所有关于我的初恋的章节,但他太细心了,他小心地问我为什么撕掉这些记录。我不敢面对他质疑的眼睛,怀着内疚的心情告诉了他,并期望他理解。他当时没有说什么,但此后明显地待我冷淡了,过去几乎每天一次的做爱,现在甚至一两个星期也不做了。那段日子,我明显地感觉到了他压抑着的情绪。终于他在我的一次小小的失误后冲我发火了,借着怒火他质问我有没有与原来的男友发生过……”

讲到这里,她已经泪流满面了,抽动的双肩让人萌生出爱怜之意。我待她稍稍平息了芜乱的心情后,说:“其实,在同居前你就该想到他的为人。他说因为你不与其他的男生说话才‘爱’上你,这本身就已经表明了他的心胸狭窄。而他之所以敢于在得知他不是你的初恋后又无故发火,并借故质问你,说到底是因为你是他的初恋。在他狭小的胸襟下,他不允许他爱的人曾经爱过别人;在得知你有过初恋后,他又无奈地希望你没有被别的男性‘接触’过……这一切都说明了他对你的爱,是一种极为自私的占有,在这种有些变态的‘掠夺式’的爱中,你不可能获得真爱和幸福。我建议你离开他,没有必要在他的冷淡中生活下去。”

听了我的分析,她却摇了摇头,说:“我也曾经试着离开过他,但不行,我爱他爱得太深了。再说,如果我离开他后又有了新的男友,若新的男友又知道了我曾经爱过两个男人,那我的生活和情感岂不更惨了吗?”

她的这段话让我震惊并不安。她陷入得太深了,我不得不继续为她分析她的处境和心态。我说:“你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误区里面:是他先追求你的,按说在你们的同居生活中你才应是主角,但如今却不是这样,因为他的自私的苛求,深深的自卑情结占据了你的心。虽然你们还有性生活,但已经少了,平淡了,这表明你们的做爱中已没有‘爱’,只剩下了生理上的需求。我希望你不要再对他抱任何期望,也不要对将来的爱情失去信心,毕竟像你现在的男友一样的男性太少了。”“那——如果我离开他,你说我将来真的会幸福吗?”“会的,”看到她动心了,我打算坚定一下她的信心,“因为你对爱和爱人都很真诚和执著!”

听完我的话,她迟疑的眼睛中渐渐泛起了光彩,然后怀着对新爱的憧憬走了。我真诚地希望她能尽快地走出旧爱的阴霾,早日获得真爱和幸福。

指间流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发现语言的表白纯属多余。□郭翠华一

记得女儿很小的时候,曾指着楼下热闹的迎亲队伍问我为什么不结婚,伸头看看许多人正在抢喜糖,我问女儿是不是想吃糖,她急忙点点头。

很小的孩子会直言不讳他们的需要,他们从不去想这需要合不合理。

在我眼里,合理的就像一个美丽的陷阱,被美丽地诱惑着,掉下去就有爬不上来的危险,除非你有三头六臂的本领。

记得那一年放暑假,在列车上碰到一位“革命者”,他鼓励我去做一个现代的秋瑾,和我的那些大学同学一样,我也以为八十年代一定会成为我们的天下。

九十年代到了,我却常常坐在黑夜的轮椅上,揣摩着老黑格尔的话,他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存在的。

绕来绕去都是理,他玩了一个并不深奥的把戏。

你怎么认为那是你自己的事。二

曾经做了个梦。

梦见上帝要召我去,居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没有半点犹豫。

难道活得真是太苦太累?

最羡慕的是牙牙学语的孩子,半懂非懂,知又不知,有一种傻乎乎的纯真和可爱。

难怪都说人生最难得的事是难得糊涂。

佛因此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其实人生就像游泳,游了一半才知道河水的深浅、冷热,前也罢,退也罢,离岸都有一段距离,停下来,只能淹死。

所以苦海无边是真的,回头是岸却是假的。

我想不能回头的岸是指你不要去追求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

只是太苦太累的时候,你要学会放手,放手就会有岸,信不信由你。三

我有一张耶稣的画像,永远不会磨灭的是那双眼睛,不知出自哪个大家的手笔,因为他竟然能将《圣经》的精髓融注其中,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无法从中读到痛苦或欢乐,原来那就是芸芸众生苦苦挣扎企图达到的一种境界。

生活着,无论是痛苦还是欢乐,都不会驻足停留,永不消失。欢乐带给你的热情就像白日的阳光,到了夜晚就会熄灭;痛苦给你的即使是鲜血淋淋的伤口,熬过了漫长的黑夜,到了清晨也会愈合结痂,因为流动的生命是不会停下它的脚步等待你的不可自拔的种种感觉。

只有沉静才是一种永恒。

沉静是油画中沉蕴着的不变的底色,就像耶稣的眼睛所能告诉我们的,只有沉静着,我们才不会做迷途的羔羊。

在沉静中沉淀出痛苦的渣滓,让你的灵魂栩栩如生;在沉静中冷却你的热情,不要将自己燃成了灰烬,那样你才不会一无所有。

人生的路不长也不短,我们无法拒绝也无法逃避痛苦与欢乐,但我们却可以让自己保留一种不变的冷冷静静的心态才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四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发现语言的表白纯属多余。

生活就像一盘棋,走马,走车全在自己,进一步退一步也在自己,口若悬河地夸夸其谈是一种浪费。

无法沟通的人,说死了也是白搭。

心有灵犀从古至今都是一点通。

对待流言蜚语,自己曾经恨不能用高音喇叭向全世界的人说个清道个白。

经历了这些后才发现,首先不能失去的是自己对自己的自信心,其次是无需多言,时间会证明一切。

去了那么多庙宇,只记住弥勒佛笑容可掬的模样;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笑笑天下可笑之人。

有了不容人,又被别人不容,被别人笑,又笑过别人的种种经历,才知道了做人的分寸和应保持的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完美的距离。

也终于掂出了那几个字的分量:沉默是金。

旧信重读

逝去的岁月不是空心的,逝去的岁月丰满得像一枝秋天的麦穗,你像一个守望金黄田野的农人,当你重读旧信的时候。□黄静芬

被精心保留下来锁在抽屉中的一叠信件,似一块拒绝溶化的冰,当你涉过时间的千山万水,于一个偶然,目光重新投回起点,你惊奇地发现,你所经历的一切仍伫立在奔腾不息的河川上,像一角冰山,通透、晶莹,不曾因为年深月久和日晒雨淋而消溶。

于是,你停下急匆匆旅行的脚步,择一泓临水的草地坐下,重读一封一封旧日友人为你写下的文字,字里行间,细密阳光闪烁。

什么样的一个友人交付给你的这份情谊?什么样的情怀下产生了这些文字?什么样的一盏灯照过你,或甜或苦或激动或平静地读着它们?你又怎样斟字酌句写了回信?

过去已经消失,说过的话语随风而逝,青春的风铃不再摇响,只有信件记录了当时。当时,是多么热衷于在信纸上文采飞扬语句优美地与友人对话呀:比赛着写信,看谁写得厚谁写得薄;探讨着问题,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倾诉着秘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还有,初恋时心慌意乱的情愫,热恋时激情满怀的幸福,失恋时天昏地暗的欲哭无泪……

经过种种,皆如幻梦成空,直面的一切,许多冲动已是不慌不忙从容不迫。电话普及,拨几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千里之外友人的声音招之即来;或者上网,键盘一敲,电子邮件发出,回应之讯立马现于眼前,且字字工整句句珠玑。然而,那些字体清晰或狂舞、象征友人个性的来信呢?那些等待青鸟衔鸿飞来的盼望日子呢?那些读信如读一本书的亦喜亦悲的情感起伏呢?

人之成熟,总是从拥有了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淡然开始,这时,再去细细思想人生是什么呢?童年期,懵懂无知无觉只盼快快长大;青春时,未来好梦无数,仿佛伸手可及,然后,立没立业只有自己晓得,家是成了一个,孩子也养了一个,便开始赶时间、磨时间、杀时间,将属于自己的一世时间折腾得一塌糊涂,再回首时,天还是那个蓝天,地还是那块绿地,月还是那轮明月,人却已不再是那个人,脸上每缕皱纹都填满深浅不一的沧桑。

人之老,不是从肢体开始老起,而是从心开始老去。心老的标志就是,前瞻的时候少了,回头的时候多了。

一步三回头,身后可看可触可抚的有什么?范仲淹说,“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其实,何止南来北往的大雁,一介凡人的人生本来就是去留无意的风。

因此,在急促的生命途中择机而歇,席地而坐,重新展读纸笺已经微微发脆的旧信,会有一种美好的情感在心中暗暗滋生。旧信能够一个一个细节提示你,你所经历的,刻骨铭心永生不忘的也好,微小如蚁稍纵即逝的也罢,所有清晰如昨。

逝去的岁月不是空心的,逝去的岁月丰满得像一枝秋天的麦穗,你像一个守望金黄田野的农人,当你重读旧信的时候。

狗这一辈子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刘亮程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炖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能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蝙蝠的记忆

我因为能准确无误地分辨出万事万物的好与坏,优与劣,安全与危险,利益与弊端,所以我衰老。□巴音博罗

蝙蝠是哺乳动物,喜欢夜间在低空中飞行,吃些蚊、蛾等昆虫。这是词典里有关蝙蝠的简短解释,并不能满足大多数人对这种奇异的,喜欢倒吊着看世界的飞行动物的神秘向往,尤其是顽皮的孩子们。我小时候就对蝙蝠充满兴趣和幻想。我们家附近有一条大河叫艾河,艾河上有一座日本人修建的水泥大桥,每当夏季的傍晚,天朦朦胧胧黑下来时,总有数不清的蝙蝠竦竦飞行在夜空中,有时甚至飞到附近的村子里,孩子们雀跃着一人拖一条树枝追逐扑打,刺激非凡,后来竟成了黄昏时孩子们的一项最富情趣的游戏之一。有时在白天,我们也到附近大山中的一条幽深洞穴里捕捉这种丑陋、腥臭的家伙。记得那时,我对于这种有着老鼠一样的脑袋、没有羽毛的暴满血管的翅膀,倒吊在树干上的东西既害怕又喜欢,它那被弄疼时吱吱的叫声,它暴露在阳光下笨拙的飞翔,和它不可理喻的怪模怪样的身体,都是我们四处捕追和研究的目标。甚至可以这样说,蝙蝠是童年的一部分,黑夜的一部分,它构成了蜿蜒在乡野孩子们那有限幻想的穹窿中弯曲、古朴的象形文字。

至于后来在中外故事中听到的有关吸血蝠的恐怖轶闻,只不过将这故事引向记忆的更深处而已。因为在我的理念中,蝙蝠往往是恶的一小部分,是丑陋的同类,因而也是冒险的乐趣的源流之一,所以至今提起来还让人感到快活。不是吗,一只不是鸟的鸟,一只不是地鼠的鼠,当它盘踞在我的幼年,使它的飞翔影响到我的飞翔——那仰望的童稚的目光的飞翔,还有什么能够把善与恶,美与丑截然分开呢?

我记得小时候在邻居家看过一本有关动物科普知识的小册子,那上面有一些与我们人类的庸俗生活密切相关的动物,比如青蛙、蜜蜂、麻雀、狼、狐狸、蚊蝇、猫头鹰、喜鹊、燕子、乌鸦等等,当然也包括这种孩子们喜欢的家伙——蝙蝠,似乎有关它的嗅觉、听觉、飞行速度,一个夏天能吃多少蚊虫的精确数字都已忘却,却能清晰地记得书中那幅粗陋的插图,因此也就对它倒挂看世界的形态大感兴趣,所以曾经偷偷撅起屁股从胯下向后望去,感觉果然大不相同——天、地、人、山、路、水皆颠倒了位置,立即呈现出迥然不同的异趣来。现在想来倒是令人好笑,但当时屡屡试之,不厌其烦。

现在我已人到中年,我是断不允许我儿子去玩弄蝙蝠的,即使我知道那里面有儿童时期巨大的乐趣。我因为能准确无误地分辨出万事万物的好与坏,优与劣,安全与危险,利益与弊端,所以我衰老。

如果我没有拉开那只抽屉

现在,一切都已无法挽回,我们甚至连回首往事同悔同恨的机会也没有了……□文虹

你的房间里没有一件带锁的东西,我并不想翻看你的东西。那天傍晚,我早早做好饭等你回来,突然很想听听歌,于是我进了你的房间找磁带。

几乎是习惯性动作,我不假思索地拉开了床边的抽屉——我的盒带都是放在床头抽屉里的,所以很自然地拉开了你床边的那个抽屉。抽屉里果然有几盒磁带,我挑了一盒张宇的,心里还暗笑:我与你是如此地息息相通。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暗红色的本子,好奇地拿起来,是一本护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护照呢,随手翻了翻,感觉挺新鲜的。

然而,我看到你的婚姻状况一栏竟是“离异”二字。我惊呆了,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深爱了两年之久的你竟是一个离了婚的男人!

混乱的头脑里闪过我们相识相恋的片断,我的心逐渐往下沉,反反复复只想着一句话:你欺骗了我!竟连如此重要的生活经历也隐瞒了!

我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焦躁地在屋里走来走去,甚至愤怒得想要把那一桌做好的饭菜全都倒掉。我颓然地坐在沙发上。为什么你不肯坦白你的过去?我是如此坚定地爱你。为了你,我义无反顾地离开父母,辞去了工作,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只为了能和你厮守一生哪。

然而,你竟然欺骗了我!所有关于我们甜蜜温馨的镜头都淡去,只有一个声音:欺骗!我怎么能够容忍我爱的人欺骗我?

我的心冷冷的,脑子几乎麻木了,就这样傻坐着一直到你下班回来。你一进门就发现了我的情绪反常,我只是敷衍说身体不舒服。

那是我们最糟糕的一次晚餐。虽然你没话找话,称赞我做菜的手艺大有进步,但我吃得索然无味。我把头埋得低低的,看都不肯看你一眼。曾经许愿说要为你做一辈子的饭菜,恐怕再也无法实现了。

也就在这套房子中,也曾有过女主人忙碌的身影,为你准备饭菜,为你端茶送水,为你洗衣拖地。你的婚姻是怎么开始又是怎么结束的呢?为何你讳莫如深、只字不提?

吃过饭,你关切地对神不守舍的我说不舒服就早点睡吧。可我却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你房间里的灯也一直亮到凌晨。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迟才熄灯,我就那样望着你房里的灯光默默流泪。

你怎么会是我的幸福?我竟如此地盲目。你怎么会是我的幸福?我竟苦苦地追逐。单纯的我不远千里地步入你精心策划的圈套,这就是我整夜未眠的结论。天亮时,我终于决定离开这座城市,远远地逃离你。轻抚着泪水浸透的枕巾,我凄凉地笑了,笑自己的糊涂,笑你的城府太深。

我赖在床上没有起床为你准备早点,是不敢让你看到我哭肿的双眼。你去上班后,我立即起身收拾好自己的衣物,甚至连一张留言条也没写,我就走了。

提着沉沉的行李箱,我的心还在哭泣。离开家时,我强硬的态度让父母伤心,我以为我的坚持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我想我错了,所有和你有关的错误,我从现在开始背负。

到家后,我只简单地说了一句我们分手了,就开始重新找工作。我要让自己没有时间回忆痛心的往事,我不能让家人看到一个被失恋打击得垂头丧气的我。父母的宽容让我受伤的心感到了极大的安慰。

你打来的电话我不肯接听,你寄来的特快专递,我签上了“查无此人”。我固执地拒绝你的任何解释。然而,我仍是常常想你,在夜深人静的黑暗之中,恨恨地想你。

很快我有了一份工作,尽管薪水非常低,尽管工作非常累,但我还是接受了。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忘掉过去。两年后,一个真诚善良的小伙子走进了我的生活,我平静地接受了他。虽然他与你相比逊色很多,但我还是携起他的手步入了婚姻。

一个深秋的夜晚,一个陌生的电话找我。对方自称是你的朋友。他告诉我是从你的遗物中知道我的电话的。我目瞪口呆地听他在话筒里讲述着那个关于我们故事的结尾。

其实,当年你从一开始就想向我解释,但你担心“离婚”这两个字会吓坏我。你不想失去我,于是你一拖再拖,你想用一种委婉曲折的方式让我能够接受。那本护照其实是你故意放在那儿的,你本来以为我看到后会大发雷霆,臭骂你,这正是你所期望的。可是我没有。你知道不可能面对面把这件事讲清楚,于是你给我写了封很长的信。那天晚上亮到凌晨的灯就是你伏在桌上给我写信,你希望第二天你去上班后,我能看到这封信,并能原谅你。

然而,你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我就走了,你摆放在桌上那封长达十几页的信纸我没有看到。你把信寄来,却被我退了回去。

你想找我解释清楚,可是你没有勇气面对我。隐藏了那么长时间的伤痛又开始折磨你了。“离婚”成了你人生中最沉重的包袱,你变得很自卑了。很快地,你又结了婚,对方也是离异的,你以为这样才能心理平衡。

也许是上天故意捉弄你。过了不久,你的第二次婚姻又面临破裂的可能。

同时你的事业发展也受到阻碍。你身心疲惫,在一次彻夜狂饮之后发生了车祸。你进了医院,再也没有醒来。

冰冷的泪水一串串地往下掉,我对着话筒说不出一句话来。你的朋友说,每个人都可能结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爱情。如果不是你的心理障碍,如果我能宽容平和地对待你的过去,我们的故事应该不是这样的。

然而,我拉开了那只抽屉,毫无准备地拉开了那只抽屉,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灾难发生了……

现在,一切都已无法挽回,我们甚至连回首往事同悔同恨的机会也没有了……

无价的黄金慧心

我发明过一个评判谁是乐观主义者的小方法,那就是看他对过年过节的态度。□秦文君

我发明过一个评判谁是乐观主义者的小方法,那就是看他对过年过节的态度。凡是欢天喜地、热情似火欢度的,肯定不是悲观主义者,因为悲观主义者总是会想到未来是黑暗的。我这人,可以算是介乎两者之间。比如过春节我会置办年货,张灯结彩,情不自禁地被那种吉祥的气氛所感染。可心里却明白,年年岁岁,过去、现在、未来,人类的欢乐总与痛苦交织在一起,而且,痛苦往往更会刻骨铭心,长久难忘。

惟有前年春节,我提不起任何欢庆的兴致,而是面壁而坐,默默无语,以此哀悼一个新逝的少女——那是个带有甜美气息的美丽少女。

那少女是我朋友的独女,也是个天之骄女。她俊俏伶俐,能歌善舞,一进中学大门就被导演选去,在几部电视剧中饰演角色。一时间,同学的羡慕、亲友的夸奖,使她迷失了自己。她变得盛气凌人,爱穿扎眼的衣服,出门还用眼角的余光扫来扫去,窥探别人有没有认出她这位刚刚升起的明星。

她的自我感觉变了,目光停留在世界浮华的一面,而生活却是依旧严峻,并不以她的感觉而改变。年末的一个冰雪之日,她上学时迟到了,同时迟到的还有另一位普通的女生。教师按常规,将她俩各自批评了几句。那女生吐吐舌头,回座位去了,而她则感到遭受了极大的灾难:她竟遭到与那不起眼的女生相同的待遇。一怒之下,她离校而去。走在人海茫茫的大街上,她企盼被人认出、追随。那种被人捧着的滋味宠坏了她。

晚上,父母得知了此事,苦口婆心地劝她,她不开腔,眼神怪怪的。翌日清晨,她早早出门,但不是去学校,而是灰心绝顶地登上一座僻静的高楼,纵身往下一跳。

一个年轻芬芳的生命消亡了,令所有活着的人扼腕叹息。她的父母,双鬓都白了,当他们相互搀扶着来收尸时,已经淌不出泪来,只是心头在滴血罢了。

其实,我最赞成“大器晚成”,那种成功是历经磨难、厚积薄发,在艰难的道路上考验了韧性的。当然,像那位少女似的,机遇早早来敲门,岂有拒之门外之理?只是,她作茧自缚,最终毁灭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人,若要活得从容、坦然,非要怀有一颗黄金慧心不可。因为不论你声名显赫,还是朴实平凡,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人都得面对人生种种可知或人不可知的关口。从某种角度看,人生还有着某种悲剧意味,难以十全十美,而且那些缺陷、磨难、挫折绝不会间断,它们是永恒的。能包容它们、战胜它们的,惟有博大的黄金慧心。

那黄金慧心便是一颗平常心。

黄金慧心是最为平凡的,也最为真实、自如,因而也最富有力量。就如那少女,她若能破茧而出,看到尽管小有名气,可她还是她,还得老老实实地求进步,认认真真地生活,惨剧便不会发生了。

怀有一颗黄金慧心,便能胜不骄,败不馁,活在松弛的心境中。永远记住自己是个可贵的朴实的人,平凡素雅却永远保持自己的黄金慧心,从容地用自己所喜欢的思维方式生活,那其实是另一种境界中的与众不同,一花独放。

幸福

后来我才知道,我哭决不是因为砂锅难吃,而是因为,我太孤单。□周洁茹

我中午在食堂里吃饭,吃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就不想吃了,我解释说因为铲子勺子们长了眼睛,人不同,菜们也就会有些不同,现在我生气了,我不吃了。当然这只是个借口罢了,我只是想在我工作的地方四处看看。我从来都很冷漠,我从不关心我的周围,现在我要离开,于是我应该看到点别的什么,我不希望自己回忆往事,就是一个热闹的机关食堂,每一张脸都很饥饿。

那条街上有两家拉面馆,两家快餐店,我把每家店都吃了一回,后来我固定地在一家拉面馆吃面,每天都吃,他们的面成为了我固定的午饭,直到我离开。

那家店订了份报纸,我看完一版副刊,面就来了。我每天都去,老板娘认得我了,我再去,不用说什么,她就会端面来。我从不说话,也没有人来干扰我。我坐在那里,可以看到很多人。

很多都是附近工地上做活的人,几个人一起,热闹得很,说着他们的语言,我每天都看见他们,他们吃很多,从不抱怨,偶尔地,他们会要求一瓶啤酒,就着面喝啤酒,居然也喝出了幸福。

有时候会看到情侣,呕着气,互不理睬,后来,慢慢地,就和好了,挽着手离开。

我坐在角落里,和他们不一样,可我很想融入到他们的里面,像他们那样,喝一口酒就会幸福,像她一样,男朋友太穷,只请得起一碗面,却也还是幸福。

有一年冬天,我在旅行中,夜深了,我在一个小车站里等车,那是个很奇怪的车站,它太小,每天通过的车次很少,可是它的小报亭有卖《人民文学》,也有卖《女友》。我从不在火车上吃东西,于是我提着我的箱子,在车站附近找餐馆,那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车站附近都应该有餐馆的,可是它没有,我走了很多路,才找到一家店,两个老太太的店,冷冷清清,卖砂锅。

我坐下来,要了个砂锅做晚饭,砂锅很烫,里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可是,它是多么难吃啊。我一个人,穿着一件很长的风衣,我面对着一个砂锅,旁边是我的行李,我吃着吃着就哭出来了,那是很反常的,因为我经常出门,这样的事情我经历得太多,我从不抱怨,可是,那个晚上,我因为一个难吃极了的砂锅哭得一塌糊涂。

后来我才知道,我哭决不是因为砂锅难吃,而是因为,我太孤单。

现在我每天都去吃面,我在等待着离开,它太漫长,我知道他们在考验我,看我还能够坚持多久。

有时候我去得太早,店的生意好极了,每张桌子都坐满了人,老板娘也总会挪个地方给我,就像我读过的一篇写咖啡馆的文章,他们总有固定的客人,咖啡馆里太挤,老板娘总也会变出个位置来。

有时候我去得太晚,店里只有我一个人,老板娘坐在柜台后面,昏昏地睡着,太阳照着这个小小的店,它那么小,可是很亮。有时候我就会想,像我这么劳苦,这么郁闷着,做出风光的姿态来,却不及这个老板娘,守着这么个小小的店,没有什么想法,却是最大的幸福。

精彩的离婚细节

我流着泪笑了。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婚后的爱情比恋爱时更美好,那是一种心灵的包容!□林夕满是折痕的纸上,写满了大大小小的“爱”

夜深了,先生还没有回来,这已经是他连续第三个晚上晚归了。6点钟的时候我做好了饭菜等他回来,他打来电话说公司有事过一会儿就回来,可现在已近午夜,却连人影都没有。好几次传来汽车驶过楼前的声音,我激动地竖起耳朵,可又失望了,心里不免隐隐作痛,不觉升起一股无名之火,又在心底里压抑着。

终于,又一次听见汽车关门声、咚咚的脚步声、钥匙在锁孔里的转动声,然后门“吱”地一声轻轻地开了,我闭上眼睛,转过头去,留给他一个背影。过了一会儿,听见他开门进屋来,脱去外衣,又轻手轻脚地出去,到卫生间洗漱一番,然后又进来,上床,钻进被窝,不一会儿就传来甜蜜的酣睡声。我听着,心里气鼓鼓的,忍了几忍,终于还是忍不住一下子坐起来,把被子掀开。他从睡梦中惊醒,吓了一跳,迷迷糊糊地问我:“几点了?这么快天就亮了,我好像觉得才回来一会儿。”“你还知道回来呀?你心里根本就没有这个家,你走吧,走了干净,省得我天天睡不着觉!”“瞧,又来了,我不是告诉你公司有事走不开,难道我不想回家舒舒服服地吃饭、睡觉!”“多大的公司,这么忙,比克林顿还忙,只怕有个莱温斯基吧!”“你怎么不说还有希拉里呢?公司里一大堆的事你不关心,整天找茬吵架怄气,你烦不烦?”他一脸怨气。“我烦,你找个不烦的吧,我和你离婚,给你空间。”“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女人,一点小事,动不动就想到离婚,离就离吧,真是烦透了。”“离就离。”我抱起被子,起身睡到沙发上。

我躲在沙发上,他没有像以往那样来哄我,这更坚定了我离开他的决心,我想明天一早,我先和单位请个假,就说我病了,然后收拾东西,我只拿自己买的衣服、电话和我自己的相片,把我们的合影和他写给我的情书都撕掉,然后写一份离婚协议书放在写字台上,再把他给我买的项链和结婚戒指放在上面,然后我就拎着我们旅行用的大背包到楼下打一辆出租车,先去好友雯家,然后再租一个单室的房子……

我闭着眼睛在黑暗中想象着关于离婚的所有细节,忽然眼前一闪,灯亮了,睁开眼睛看见他满脸倦容地坐在床上,过了一会儿,他披衣下地走到写字台前,拿出纸和笔,写着什么。我望着他的背影,有些陌生,突然意识到什么,不由得悲从中来:我们从相识到相爱经历的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将随着这一纸离婚协议书锁在记忆深处,不说,也不堪回忆。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笔尖落在纸上沙沙的声音,像针一样一声声地扎在我心上。过了一会儿,听见他落笔的声音,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害怕地闭上了眼,可是他并没有起身过来,黑暗中传来一阵细细的叠纸声。我疑惑地睁开眼,只见他用一双粗笨的大手精心地折折叠叠,不一会儿就将手中的纸叠成一只小纸船。他那认真的样子,让我猛然想起我们恋爱时曾许下的诺言:如果你是一只双桅船,我愿一生一世做你船上的帆。才仅仅几年,我们说过的话都已记不得了。就在那一刻,泪水顺着我面颊无声地滑落下来。

泪光中,我看到他走到我面前,手里拿着两只纸做的船:“请你选一只吧,一只写的是‘爱’,一只是空白,如果你选择‘爱’,我们就继续相爱;如果你选择了空白,我们就分开。”

我望了望他,似乎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发抖,我凝视着那两只小船好久,闭上眼睛,用颤抖的手选出一只小纸船。我抑制住狂跳不止的心,慢慢地打开,只见那满是折痕的纸上,写满了大大小小无数个“爱”。我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用力敲打他宽厚的胸。他用一只手抱住我,另一只手轻轻地点着我的额头,充满怜爱地说:“傻孩子,你以为我真的会留一只空白?告诉你,这一只,写的是‘爱’;另一只,写的还是‘爱’!”

我流着泪笑了。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婚后的爱情比恋爱时更美好,那是一种心灵的包容!

无鬼之旅

我还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我还要走许多的路,在我后半生的旅程中,但愿不会再有鬼的缠扰,就像我第一次跟父亲远行那样,走得坚定不移,走得潇洒自如。□段荃法

小时候我极爱动,爱走路,尤其爱走朦胧月光下的夜路,爱走坑边崖下的险路,爱走别人和自己都不曾走过的陌生路。每走一次,总使我求新好奇的欲望得到很大满足,总使我产生许多美好的神秘的幻想,总要在小伙伴面前炫耀而又炫耀。

自学会走路至今,我不知走过了多少的路,当时的情景大都模糊不清,但九岁那年跟父亲的一次远行,却一直清晰的留在我的记忆里。

说是远行,其实并不远,是到仅距我村12里的北午渡镇去。那时候,常年囿于古寨里的我,实在还弄不清12里究竟有多远,一定是快到天边了吧?一定是昨夜星陨落的地方吧?我怀着神秘的向往出发了。刚下过一场小雨,大地洗得很干净,草很青,路很松软,空气也很清爽。远处可见南山的轮廓。我学着父亲的样子,昂头,挺胸,甩开胳膊,迈动匀称的步伐,穿过一座座陌生的村落,超过一块块陌生的秋田,跨过一道道陌生的小溪。大概就是这“陌生”,更激发了我走路的兴致,更诱惑了我对那神秘去处的向往。走累了,我们就放慢脚步,解开衣扣,一团团热气冲出胸怀,飘游着,去和带有泥土香味的大地的气息交融。到了小澧河边,我们作短暂休息,我躺在沙滩上,沙滩似会移动,身如在浮云上飘游。父亲用红白两色高粱篾子给我编了一个风葫芦,当我们踏上新里程时,秋风习习,风葫芦快速地转动着,给我们的旅程增加了新的情趣。天将中午,我们终于走到远近闻名的繁华小镇,走进一个新的天地。我第一次见到沿镇流过的大沙河,第一次见到沙河里漂动的帆船,第一次见到那么多挂着各种招牌的店铺,第一次听到那么热闹的市声。若干年后,当我旅游上海、北京、广州、武汉的时候,当我成为河南省会郑州居民的时候,也没有磨去北午渡小镇在我脑际打下的深刻印记,也没有冲淡那次远行中的美妙享受。我曾在《人生与井》的小文里有过记述,有次我在南坑捉鱼误落暗井,母亲怕我背着大人玩水,就给我讲淹死鬼找替身的故事吓唬我,自此我知道有淹死鬼,后来听鬼的故事多了,知道还有撑死鬼、饿死鬼、吊死鬼、屈死鬼,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鬼。听说某老汉起早赶集卖菜,误入鬼集,买菜者特别的多,给钱也大方,很快就把一担菜卖完了,鸡叫天明,老汉惊呆了:眼前是一片坟冢,每座坟头上都放着一把菜,再往钱袋里看,他卖得的钱全是打着钱印子的一叠叠烧纸。又听说,有人走夜路,遇上鬼打墙,走呀走呀,走得两腿发硬,大汗淋漓,再也走不到家,待天明时,才发现自己一直围着一座新坟转,坟冢周围留下一圈圈的脚印,脚印上的土被汗水和成了泥浆。听鬼听得多了,也就信了鬼,睡觉,走路,一想到鬼,脑际立刻就闪现鬼影,有时鬼像木柱,上下一样粗,无头无脚,却能就地移动,有时鬼像青面獠牙的怪兽,浑身长毛,嘴唇滴血,有时鬼又似人,只是无血色,无生气,叫起来直腔直调。

我常作着防鬼的准备。听说鬼怕血,走路时,特别在走夜路时,我就将中指含在嘴里,若遇鬼,我把中指咬破,将血甩在鬼身上。还听说鬼没有膝盖,腿不会打弯,不能抬脚跨门槛,又听说鬼只会走直路,不会绕弯,我就盘算,若遇鬼,就跑进有高门槛的庙院,或左右交替奔跑,挣脱鬼的纠缠。但我始终没有遇到过鬼。

自从脑子里生出鬼来,走路再也走不出那种情致,再也走不了那种潇洒,再也没有那种一往直前的心境了,抬腿动脚,总有鬼魂缠扰,使我惶恐不安,左顾右盼,忧前虑后,步履踌躇。白天走路,或遇坟场,或入大坡,眼前突然就会有鬼出现,男鬼女鬼,时隐时现,若即若离。夜里走路,总觉身后有声,免不得且走且停,勾头窥视,哼小调,吹口哨,或鼓起勇气对着空旷的原野大吼:“我——不——怕——”,以给自己壮胆。

路走久了,自然不信世上有鬼,偶尔再听别人说鬼,也只是当传说听听罢了。可人也真是怪物,别人说鬼不能再吓自己,自己却往往编造出鬼来吓自己。还是在许昌地区工作的时候,一次到偏远的乡村搞调查研究,傍晚时突接乡政府通知,要我赶去听传达文件。村干部怕我深夜归来遭坏人伤害,交我一支老式步枪。听完传达返村时,已是午夜。天上浮云飘游,月儿时明时暗,我像走进梦里。翻过崖头,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人影晃动,我即刻匍匐在地,厉声喝问:“谁!”无应声,我更紧张了,急推子弹上膛,又喝问:“谁?”仍无应声,那影子似晃动着向我扑来,我在慌乱中扣动扳机,随着一串火光的闪耀,枪声划破夜空,在空荡荡原野飘散开去。人影仍在原地晃动。我揉了揉眼,仔细看去,却不像人,脑际猛生一念:鬼!我跃身而起,提枪跑了。村干部见我跑得气喘喘的,脸色苍白,忙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将路上的遇险经过说了,村干部反笑起来,说那定是坟前的柳丛,吓过不少夜行人呢。第二天,他领我去看,果是柳丛,夜里被我打断的柳枝躺在地上,柳叶已经枯萎。我的脸顿时发起热来。

说不清是从何年何月何日起,又是何因,我不再怕鬼,走路的时候,脑际也不再有鬼影闪现,许是“大饥荒”的年代我亲眼见到太多的人变“鬼”的惨状?许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也被打入鬼类,见鬼不识鬼了?许是历史的长剑把鬼赶进鬼窟了?

我还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我还要走许多的路,在我后半生的旅程中,但愿不会再有鬼的缠扰,就像我第一次跟父亲远行那样,走得坚定不移,走得潇洒自如。

古井诗魂

平临云鸟八窗秋,壮在西川四十州。诸将莫贪羌族马,最高层处见边头!□张永权

又是芙蓉花盛开的季节。粉红的朵儿,映在清碧的锦江水中,河水也粉红粉红的。沿着灯红酒绿的江滨大路,我踏着朦胧的暮色,走进绿竹成林的望江公园。

我从四川大学毕业到云南后,就再也没能来过这里了。这次我参加在川大举行的一个纪念毛泽东《讲话》发表五十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不由得想起了公园竹林深处那眼永不枯竭的老井,想起了那位汲水制笺的女诗人,想起了那个在古井旁缥缈了一千多年的诗魂……于是,我趁夜间休会,又踏进了这园中小路。

二十七年了,似乎已经很遥远了。但一走进这片竹林,来到古井旁,就如回到了昨天。

当年我在四川大学中文系读书,旁边的望江公园,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上完课我们常来这里寻觅诗魂,畅谈人生,有时一坐就是半天。

那是一个月色朦胧的傍晚,一位年轻的母亲牵着她的小女儿来到井边。她们的对话,我至今还清楚记得:“妈妈,这井为什么有碑呀?”女儿问。

妈妈说:“为了纪念一位女诗人。”

小女又问:“她叫什么名字呢?”

妈妈耐心回答:“她叫薛涛,生在离我们千年前的唐代。”她还指着碑上的字说:“你看,这上边有她的名字,这井就叫薛涛井。”

对话似乎结束了,可女儿又问:“这井为啥子叫她的名字?她喝这井水吗?她用这井水煮饭吗?”

好天真的小女孩啊!我们笑了,她妈也笑了:“等你长大了读了她的诗,就知道了。”

女儿仍不罢休,公然又发奇问:“那喝了这井水,就会写诗吗?”

我们开怀大笑,她妈却严肃地似乎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然后像在自语:“去生活中打井吧,喝了那样的井水,才会写诗。”她牵着女儿,走进了竹林。

望着她们的背影,耳畔还响着她的话。我想:莫非她也是诗人。

是的,来拜谒薛涛井的,不是诗人也爱诗。当年风华正茂的我,也常来这里读诗,写诗,总觉得有一个诗魂牵绕着我,不写不快。

我在川大读书时,正是三年生活困难时期,红苕填不饱肚子,清汤寡水的牛皮菜,越吃越饿。那时生活虽苦,精神却不空虚。我们读贺敬之的《放声歌唱》,也读像薛涛这些古诗人的作品。每当我坐在古井旁,想到女诗人哀怨的生活,想到她作为一名乐妓所遭受的凌辱,还能写出传世的作品,就觉得我们的生活并不太清苦。诗,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生活也变得充实起来。记得也是在这朦胧的黄昏,也在这井边,我们读她的《筹边楼》:“平临云鸟八窗秋,壮在西川四十州。诸将莫贪羌族马,最高层处见边头!”这是女诗人在成都写的力透纸背的佳作。诗人忧国忧民,谴责唐朝将军们贪婪掠夺,连年发动对少数民族战争的严重后果,表现了诗人希望民族和睦团结的胸怀。读女诗人的作品,我们对遥远的“边头”萌生浪漫奇想,并主动要求毕业后到边疆工作。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上,虽屡遇挫折,仍无怨无悔,并把那个时代的热情珍惜至今。

还是在这古井旁,我们即将奔赴边疆的穷学生,以开水当酒,告别母校,祝福人生前程。一位好友还朗诵了薛涛的《送友人》:“水国蒹葭夜有霜,月寒山色共苍苍。谁言千里今惜在,离梦杳如关塞长。”我们同窗五载,分别一朝,读着这位女诗人的送别诗和郭小川的《向困难进军》,踏上了漫漫征途。二十多年来,无论我走到何方,都不敢忘古井诗魂,是她伴我到生活中掘井,苦中求乐。

今晚当我再来古井觅诗魂,见到了同二十七年前相似的一幕:又是母女,拜谒古井。只不过母亲两鬓有霜,女儿牛仔套裙,一脸英气。女儿在问:“薛涛是什么人?”母亲无不责怪她:“你们这些新潮诗人,连薛涛都不知道。”接着母亲又耐心地讲起这古井诗魂。

她说:薛涛并不是成都人,生在长安,幼年随父亲来到成都,住在浣花溪,后沦为乐妓,一生清苦,以写诗抒发感情抱负。她还在这里汲井水,伐翠竹,采芙蓉花,制作一种粉红纸笺。她把诗写在自制的笺上,赠送文朋诗友,颇为珍贵。于是,她自制的纸叫薛涛笺,这井就叫薛涛井……母亲讲得仔细,女儿听得新奇。大概这古井诗魂,正引着她走进一个新的创作天地。

当我离开古井时,忽听她母亲说园中还新塑了一座薛涛像。我在竹林中寻觅,终于找到了她。朦胧的月光下,女诗人怀抱琵琶,欲弹欲唱,眉宇间,那一丝哀愁,不知是在哀民生之多艰,还是在叹自己的不幸。我注目片刻,仿佛觉得女诗人正朝我走来。这时我才想起怀中的诗集,连忙取出双手捧到她面前,因为那里面也有我在这儿写的诗。

感谢初恋

爱情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尽管这个过程有美好的等待,也有痛彻心底的怨艾,但惟有这样才会是完美的。□许纪民

初次相识,在那个飘雨的黄昏。滴滴点点的秋雨,令我悒郁的心空添几多愁绪,伫立街角一与你邂逅,就在我心灵深处碰溅出一地感情的火花。我知道我期待半生的人,那就是你。

缠绵的秋雨季节里,我们在那一伞晴空下,相逢、相知、相恋,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业余爱好,使我们拥有了共同的语言。我们膨胀的激情和着心愫结出一篇篇倾诉的收获,这厚厚的心历,散见在知名的不知名的报刊一角,明证着我们的心迹,散发出温馨墨香,温暖着心窝。

然而,我们精心培植的这颗爱情的幼苗,在真情的呵护下生长得虽很茁壮,但它还是经不起疾风暴雨的考验,在猝不及防的仓促中,一下子就摧毁了。痴情营造的理想金字塔也随之倒塌,置身在爱情的一片废墟上,你我都很郑重地伸出了手。握住你的手,我祈求地望着你的双眸,忐忑地问你:“如果这棵已被大自然摧残的幼苗,在广袤的田野经风傲霜,它能再长成一株参天的大树吗?”

你灼灼的目光里闪射出令我激动的坚定,那一瞬令我至今回放在心的屏幕上,宛如昨天的幽梦。自信的话语,犹如滚落在玉盘内的珍珠:“爱情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尽管这个过程有美好的等待,也有痛彻心底的怨艾,但惟有这样才会是完美的。既然今生注定,我们会相依在生活的同一个屋檐下,那么就让这段如焚的熬煎,来明证我们彼此的真情。今后让我们共同拥有的日子,更加春光明媚。”

是你急促的鼻息灼痛了我涨红的面颊吗?我惊异地退后一步,审视着面前柔情万种、突然又陌生异常的你,啊,昔日那个小鸟依人的女孩,一眨眼就成熟了。我紧紧地把你拥在怀中,万千话语变成我无言的行动,令那狂吻在你的面颊、唇上烙下痕迹,在你痛苦的呻吟里,读到了我们的快乐感受。

你就这样走了,在南国旖旎的风光里,在参天的椰子树和夹道的棕榈树下面,映照出北国一个女孩孤独的背影,她的梦想也在这异乡的土地上更绚丽多彩。

如今又逢雨季,淅淅沥沥的细雨,流不走我的一帘幽梦。我的伤痛时常在季节的更替中反复,在无数个这样的日子里,令我悄悄撩开珍藏在心灵深处的一角,在无数个咀嚼品味的苦涩惆怅中,鼓荡起我的激情。激起我对事业的不懈追求。其实,春种秋收,善恶报应,全在一番境遇。老天从来没有错待任何一个苍生,禅悟出这点道理,那对我苦涩的初恋是一种安慰。此刻我满怀真情地说出:感谢生活,感谢初恋。

B辑 我注视我自己的头颅

制造念头吧!那些美丽的像鸟一样在空中飞翔的念头,假如它们真地充满睿智,假如它们真能穿越时代的雾海,它们的羽毛就会被喜爱它们的人所保存。

说梦

一个人的一切内心隐秘,幻化成梦,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梦,从梦中能看到一个个真人。□臧克家

大自然给人以生命,赐予阴阳。阳,是白昼,光天化日,人们得以从事各种活动。阴,是黑夜,使人睡眠,但实际上,身已着床,即入酣甜之乡者少,而被梦骚扰的时候却甚多。夜,是一块肥沃的黑土,梦的花朵盛开,红色的,白色的,黄色的,蓝色的。有的,惹人眉飞色舞;有的,梦回而宿泪仍在;有的身坠悬崖,一睁眼,死里得生而心跳未已;有的身在富贵荣华之中,觉后陡然成空。梦,是个千变万化、离奇古怪、神妙莫测的幻境,其实,它扎根于生活现实。俗话说:“梦是心头想。”一言中的。

古人说:至人无梦。因为他物我两忘。有的高僧,面壁十年,心如古井之水。这种心高碧霄,决绝物欲的境界,不用说芸芸众生,即使圣哲也难以达到。

名震百代的大人物周武王也做梦。据说他父亲周文王问他:“汝何梦矣?”他回答:“梦帝与我九龄。”意思是说,他可以活到九十岁,文王应该活到一百岁,父亲让给三岁,文王活到九十七岁,武王活到九十三岁。黄山谷的神宗皇帝挽词中有“忧勤损梦龄”之句,因此,“梦龄”与“损梦龄”都成了有名的典故。

孔子,是“大圣”,他很崇拜周公,恨生不同时,时常在梦中见到他,足见倾心。孔子到了晚年,梦见他崇敬的对象的时候少了,感慨地自思自叹:“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庄周化蝶的故事,富于神秘色彩,百代流传,雅俗共赏。庄子把这个梦描绘得美妙动人,但是他的这个梦,是真是假?《庄子》名著多系寓言,想是他借梦的生动形象,以寓他的“齐物论”,谈“丧我”、“物化”的哲学思想的。但,他说是梦,就算梦话吧。

从圣人、哲人之梦再说说诗人、词家之梦。

苏东坡有篇记梦的名词作,调寄《江城子》,并有小序:“乙卯正月二十日记梦。”这首词写于密州太守任上,记亡妻王弗十年祭时。东坡政治上失意,心情苍凉,追念爱侣,也自诉苦衷,回顾往事,生死两伤。生者,“尘满面,鬓如霜”,“无处话凄凉”;梦中的死者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情真意切,读之如何不泪垂?

我极喜欢清代著名诗人黄仲则的《两当轩集》,其中有梦中悼亡名句:“衔恨愿为天上月,年年犹得向郎圆。”我中年读了,永不忘怀,心凄然而动,愁肠为之百转。恩爱的青春爱侣,忽焉而逝,这是人间最令人悲痛的恨事。这两个名句充满了伤心哀怨,但蕴藉婉转,所以感人至深。这名句,明明出于诗人之手,可是,他在小序中,却这么说:“余妻素不工诗,不知何以得此耶。”说它出于亡妻心魂,这样一来,诗人的悲伤之情更浓,感人的力量也就更强烈了。

三说现代作家之梦。

首先是从鲁迅先生开始。

最近读了许广平的《最后的一天》,是写鲁迅先生病逝前夕的情况的,写得真实详细。病人受难以忍耐的折磨,双手紧握的死别之痛,读了令人心颤!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他说出一个梦:‘他走出去,看见两旁埋伏着两个人,打算给他攻击,他想:你们要当着我生病的时候攻击我吗?不要紧!我身边还有匕首呢,投出去,掷在敌人身上。’”

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战士,终其一生,在形形色色的敌人打击、高压、追捕的情况下,以牙还牙,挺立如山,即使在病中做梦,还与敌人战斗。何等气概,何等精神,它动人,更能励人!

无独有偶,鲁迅先生的朋友曹靖华同志也有个为人熟知的梦中斗特务的故事。靖华同志有梦游症,有一夜,在梦中他与一个特务奋力搏斗,猛地一下子,身子从床上摔到地上,他这才醒了过来。

说古道今,最后,做一条小尾巴,说说我自己。

我到了晚年,爱忆往事,关注现实,胸怀世界,系念之情,如丝如缕,因而梦多。夜里,应该好好休息,实际上,是在乱梦的纠缠之中。惊险的多,舒心的极少。我书柜上贴着两联字,是我从报刊上抄下来的:“酒常知节狂言少,心不能清乱梦多。”第一句与我无关,我滴酒不入;第二句好似专为我而作的。一个“乱”字,写活了我的梦境,也道出了我的心魂。我夜间做梦,午睡也做梦。梦的主题是追念黄泉之友,抹煞了生死界限,对坐言欢,双眼一睁,情凄心凉。有一次,舒乙来访,刚刚落座,我对他说,前夜我梦里见到老舍先生。他乍听一惊,我立即把台历拿来说:“你看!”他悄然而沉思。

古人说:人生如梦。人生是现实不是梦,一个“如”字已说得很清楚。一个人的一切内心隐秘,幻化成梦,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梦,从梦中能看到一个个真人。

男人的手

情调这两个字倒换个位置就立即变成了调情,看来调情和情调有某种特殊的、默契的联系。□周涛它也是一条动辄朝天仰卧,向我们露出肚皮的母犬:伸出手,露出手心。或取,或予,这只手。——蓬热一

舞厅是灯光设备最复杂也最豪华的场所,然而,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幽暗。

舞厅并不拒绝表面看起来落伍的东西,虽然它是一个时髦的地方,但它仍然把摇曳的烛光放在了最中心的位置。

情调就这么产生了。

情调这两个字倒换个位置就立即变成了调情,看来调情和情调有某种特殊的、默契的联系。二

陪舞的女孩子们陆续地走进来,宛如一些麋鹿走近了靠近猎场的稀疏林地。她们像鹿那样安静,那样微妙地警觉着,好像她们靠嗅觉在判断周围有没有危险的空气。

有一点生疏,是的,开始也有一点不自在。

但是这种局面是很快可以消除的,这件事的本质要求这样。平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打破的僵局,在这里可以省略许多过程。

它主要是省略了那些扭扭捏捏的感情因素。“爱情”这个字眼是非常多余的东西,它听起来过于书卷气,它很不合时宜,它让人讨厌。

它完全像是一些猎鹿人的伪装。

谁再无缘无故地说这种坏话,就应该枪毙他。三

丽丽陪我跳了好几圈舞了,我们似乎已经很熟了。我给她打开一罐饮料,她说“谢谢”;我问她抽烟吗?她说“可以”。“你多大了?有十九岁吗?”

她笑起来,哪里,我二十多岁了!

我说我给你一个谜语猜猜看怎么样,谜语是我编的。你说这世界上什么东西最不老实?“眼睛,”丽丽说。

我摇了摇头,心想她还是聪明的。

那是什么?她问我。

我说:“是男人的手。”

她听了大笑起来。笑完,她对我说你看起来像一个教授,看起来有教养,有学问,我觉得你有些怜香惜玉呢。

这回轮到我大笑了,“怜香惜玉”这个词从她口中说出来,显得实在惹人发笑。这似乎应该是李清照说的话么,而我从没有把自己想象成柳永的思想准备。

她说,你看你的手——

我说怎么了?

你的手那么修长,那么白净。“惭愧。”我说道,“不过它仍然是男人的手。”四

在幽暗中,在烛光的闪动下,我注意到男人们的手,手的表情异常丰富,极有隐蔽性和感染力。

在舞厅里,人的面目是模糊不清的,但是手的表情却被突出出来,手像它的主人一样充满了个性和欲望。

手像一只猎豹,隐蔽着,移动着,有时不得不停下来,伏在地面,它仿佛在思考,在犹疑,甚至你能从它身上看到两种思想在争夺它,它欲进却退迟疑不决。

手没有眼睛,但是它始终清楚该向哪里去。它移动的方位始终不会错。尽管它有时停泊在对方的腰部,但它的眼睛(假如有的话)一直在盯着另外一些隆起的部位。

它像一只洞穴里正被烟火扇燎着的野兔,急于想窜出去,但又怕被人捉住。五

五根有着灵活骨节的手指,联结在微微沁出汗液的手掌上,像五个连体的士兵,组成了一个互相依托的班进攻队形。

他们的任务是靠近并占领那两座无名高地——高地奇峰耸峙,遥相呼应。高地有一种守护者的凛然和骄傲,它的拒斥愈发增强了它的诱惑。

然而接近这两座高地的过程是异常艰难的。

大多数情况下,接近的企图是注定要受挫的。

平阔明朗的地带很难越过。在高地上空的两道探照灯的灯光,会无情地把这五个士兵暴露在尴尬地带,遭受谴责的枪弹扫射。

但是那五个士兵一般是顽强的,只要没有彻底阵亡,他们总会匍匐前进,迂回,绕行,试探,佯攻,接受暗示和怂恿,靠近山峰底座,然后一举跃上峰顶,将胜利的一团颤微微地攥在掌中。

你可以指责这些兵不择手段,但你不能不承认他们富于战斗经验。因为所有的兵都是为攻占高地而生的,所有的兵,都渴望高地。六

我的手拢着丽丽的腰,仿佛拢着的不是腰而是一枚圆实、丰腴的萝卜。丽丽的腰部太细腻了。相比之下,她的乳峰隆起处就显得令人难以置信,它们耸立得太典型化了,一派招摇俊俏的风范,就像是假的。

我在跳舞,我力图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君子,为了不负伊望,我还努力使自己成为君子中的教授。

但我脑子里一直摆脱不掉一个问题,就是:究竟那两座乳房是真的还是假的?在这么细的腰肢上是否真能长出这么丰满尖挺的两枚硕果?这是不是不大符合科学的一般规律?我还想到,如果是假的,那么她应该为自己的欺骗行径惭愧(现在的伪劣产品太多了);如果是真的,那我就算不识货了。

我这样想的时候,那五个士兵可能有些盲目移动。“你可是我遇到的第一位有教养的人呵,”丽丽提醒道。

我万般无奈,只好以诚相见。我说,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弄清它们俩,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真的,”她说。

于是我放心了。七“硬不承认这种事实,不过是惧怕自己的本能和我们天性中的邪魔成分,想要掩盖内心的恐惧罢了。”(茨威格)

其实没有什么可耻的。

手没有思想,只有欲求和感情。

如果把手看作一个单独的生命,那么它的本质非常明显:它从婴儿时期就表现出乞讨般的本能,乳房对它是食物的暗示。之后,手长大了,变得骨节分明,强壮有力,乳房对它是性的暗示。这两者对一个生命来说,都至关重要,死了的手不再会乞求和抚摩。

当然,手还有残暴的一面,它像蟹钳一样顽固无情,它还会争夺。

手是一种积极的生命,它总在迅速地移动,灵敏地探求,它一刻也不肯安分,手可以看作人的触须。只有当一个人熟睡的时候,手垂落下来,像夜晚的花瓣那样温柔无力。

手还是一个人全部遭际和命运的缩写和概图,它是人的一部奥义书。

把手摊开,男左女右——那么你去读吧,用你一生的知识未必能够诠释清楚。掌心上的纹路像三条伟大的河流划过大地,每一条河流都代表一个谜一般的深意。

纹脉交错、汇合、分开……大脉明了,细纹纵横。每一条都是一个故事,每一道都是一段起伏,谁也不能猜透它的全部含义——这是每一个人的史记。

预言,警示,隐喻,定数……把手掌微微收缩起来,三条纹脉凝聚成一个汉字:人。八

男人的手正是这样,代表着自身关怀着别人。当它遭到拒绝时,通常它总是摊开两手,露出掌心——大概它只是下意识地这么做,但其实它正在给你看他的命运,它这么做正是希望你能了解他。

呵,但愿这凶猛的野兽永远不要拱起它的脊背来——那是它尚未驯化的部分即将呈现的时候!

我们总是会被某种昏暗的原始力量所蒙蔽,它像浓重的雨云遮蔽并压抑我们,手的触须四处寻找,妄图解救自己。

除了自己的衣袋,手找不到可以永久停留的地方……

今年是龙年

龙在中国产生的年代已经够古老的了,但给我们的印象,清代的龙是绣在国旗上的,民间又是铺天盖地的到处是龙。□贾平凹

中国人有许多崇拜,除了日月山河水光雷电外,也崇拜动物,认为自己的今世都是前世的动物托生,于是一年十二个月天天生人,人就以十二个月有了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的属相。这些动物轮流当值,十二年一轮回,每到当值就称本命年。但是,任何当值都是有权在握,主宰一切的,偏偏本命年里该属者则慌恐,因为一辈人一辈人传下来的经验教训,本命年这一年里顺者一顺再顺,不顺者,百事不顺,是一道关口,一个门坎,便得系红腰带、摆酒席,若有好事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数,若有不好的事情就分为一半,大而化小,小而化了。我是属龙的,世纪的钟声一过,当值的就是辰龙,而且这一个本命年,四十九岁(虚岁),百岁之间最厉害的一个,所以,前几日见到几位朋友,都说:今年得给你过过生日了!他们说着,要去商店买上好的红线编成腰带送我,也已商量着要我在什么豪华酒店里请他们的客。朋友这么一闹,我蓦地醒悟了:本命年对于当事者并不是有可能出现坎的事,而绝对只是好事,之所以系红腰带,这是在宣言这一年我的命神要当值了,是升堂,是扶上正位,最起码也是像球场上的队长要戴上袖标一样的。以中国的儒家观点,当值也就是做了官,做官威风了得,但做官也就有了社会责任心,不能张狂,不可妄行,是大人还得小心,是圣贤仍要庸行。如此才是公仆,为人民服务,这当然你得鞠躬尽瘁,每事慎其三思了。再者,之所以要设宴摆席,掏着口袋请客,一是众人要捧场起哄,二是你做官了就得安抚众人,这是钱宜散不宜聚的道理嘛!

龙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历来都是至高无上,每个皇帝总以真龙自尊,民间里也是以龙相得意。美国运动员将国旗做成裤头穿在身上自豪的时候,我们都在唱着龙的传人,那么,新纪元首先轮到辰龙当值,这是多大的吉祥,这是天意哇!举国上下到处在张灯结彩,摆龙台,舞龙灯,怎么热烈就怎么表现。据报载,竟在几个省有了书法家在广场巨笔写百平方米的龙字。看到这种场面,属龙相的人当然喜之不禁,各个年龄层的,龙子龙孙们,都视作普天之下的盛典全在为我们祝寿哩。

十二个属相中,为什么选中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而不是狮子老熊大象,我一直弄不明白。但十二个属相都是具体的动物,惟独龙是虚似的。中国人崇拜动物,而崇拜到图腾地步的只有龙,龙又是综合众多动物的形象而想像出来的,这就说明中国人其实宗教的意识并不浓重,他们的思维注重整体,重象征,缺乏穷极物理。这种思维当然就决定了中国的哲学和艺术的特点,从庄子的逍遥游到老子的大象无形,以及音乐、绘画、医学、武术、棋艺、园林莫不如是。即便是文学作品,也讲究的是生活流程的演义,悠然见南山的意境,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形式美感,它虽不如西方悲剧的强烈而使读者为之震撼,但宽博幽远的韵味绵长在清明祥和中使灵魂得以提升。

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人人都在口头上说着,在当今全球风靡美国文化的背景下,却有更多的人,尤其那些时髦的学者,偏拿西方的东西诋毁中国的东西,拿西方人的奶油比中国人的白菜,殊不知肉食动物虽比草食动物高大强壮,但虼蚤专吸腥血仍是小,大象吃草大象却是庞然大物。说到这里,又有一个问题出现了,龙是中国人综合诸多动物而想像出来的,那么,综合性的东西若作为图腾是非常美好的,充满了大气和庄严,可现实的动物界里,是老虎你就长你的老虎,是狮子你就长你的狮子,而既要像这样又要像那样,就只会沦落到蜥蜴、鸡、壁虎、四脚虫那样的丑陋和弱小。任何借鉴都只能是精神的汲取,而不是能达到吃了牛肉就长牛肉的。我们的祖先创造了龙的形象后,不幸的是他们的后代就也有了以龙的形象组合原理而企图生硬拼凑的习性,使我们在多个领域里发生着失误。以至于今日常常听到一种哀叹:明明是龙种为什么就生下了跳蚤呢?!

龙在中国产生的年代已经够古老的了,但给我们的印象,清代的龙是绣在国旗上的,民间又是铺天盖地的到处是龙。时下之国人,动辄说到民族传统,精神的源头不是溯之而上下的,只是目光短浅到王气衰微的明清时代,以致今日庆典龙年,凡是舞龙耍狮者,凡敲锣击鼓者,所穿服装不是汉唐之衣,也不是中山装西服,皆色彩腻样恶俗不堪的明清时打扮,只差一点要再拖个油乎乎的脏辫子了。还可以看看,现在充斥我们生活中的龙的形象是多么小气和萎缩!原本龙是虚拟之物,但越来画龙的、做龙的人全把龙弄得越具体化,似乎天底下果真有了个龙的活物,如他们炕头上的猫和门后卧着的狗。我是欣赏古人对龙的刻画,它综合着鱼、虎、马、蛇、鹿和猪的。西周战国时期出土的玉器上、铜鼎上、兵器上的龙的形象是最简练而充满张力,它往往在具体的物件上随势赋形,充满了非凡的想像力。可怜如今龙被庸俗了,将蛇称龙,将猪称龙,想像力枯竭,创造力丧失,民族精神的图腾一日复一日地削弱了它伟大的气质,这是龙之国度的人要浩叹的,连属龙相的我也恨恨不平了。

前几日,一位善戏谑的朋友见我,他先前叫我小贾,数年后叫我老贾,现在开口叫我先生:“先生,该你腾云驾雾的时候了!”我说:“是吗,可你比我大,你该是先生的。”他说:“那怎么称谓你?”我说互称大人吧。大人虽是古称谓,但这称谓好,大人对着小人,从年龄上是对年长的尊重,从品德上是对君子的美誉。他说:“这好啊,贾大人,瞧你这气色,明年龙当值,你若发达了,别忘了让我们也鸡犬升天哟!”我说:“但愿如此,但我要告诉你,世上还有一个鬼,它的名字叫日弄!”

说是说笑着,但我回来还是数次翻阅了字典中关于龙的条例解说,感觉属龙的似乎也真有了龙性,臭皮囊也成了龙体。本来在医院挂了床号,每日去那里挂几瓶点滴的,就立即决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必须停止注射,让病留在前一个世纪里去吧!

在前一个世纪的后近三十年里,我一直是文坛上的著名病人,躯体上、心灵上的病使我活得太难太累,如果近三十年里,尤其十二年里一直在无奈而知趣地隐着、伏着,新的一年里就该升腾显现,去呼风唤雨,去翻江倒海啊。

今夜里满西安城里鼓乐喧天,人们如蜂如蚁拥向街头欢庆着新的千年,我和几位同样属龙相的朋友在家中小聚,我书写了“受命于天,寿而永昌”八个大字,这是公元前二百年时秦嬴政统一了中国时所制的玺文,我说:“哇噻,时间过了二千年,原来这玺文是给我们刻铸的哟!”

一个激动的生命者的暗恋

每一只不死的蛾子都是一个激动的生命,而每一个激动的生命都会对另一个激动的生命充满暗恋。□马莉

有时候我们无法抗拒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诱惑,当南风静静地吹拂着黑色的山峦和向上弯起的睫毛下面那多情的眼睛时,或者当我们细心地走过带有一片疯狂的棕榈树的破败庭院时,我们恍惚的目光被爱的光芒所遮蔽。而暗恋,一条河流的潜流正在深处发出了沉默的声音,它在最隐蔽的地方牵动着我们每一根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哦,不要,不要让我的目光再次与你的相触……暗恋这把锃亮的刀锋时刻在暗恋者的眼前晃动不已,当你面对它的时候你需要的不是智慧而是每一天的勇气。

一个暗恋者会在暗恋的某一个深夜独自幻想并渐渐地忧伤起来。一个被语言所操纵的暗恋者尤其如此,语言使一个暗恋者无端且疯狂地虚构着暗恋的故事。一个暗恋者的故事可以是惊险的,也可以是有惊无险的,当然,大部分暗恋者的故事都是不可以言说的,因为大部分的暗恋者的故事都是相似的和没有结局的。没有结局,这几乎就是所有暗恋者的最终结局。

在一个暗恋者的眼睛里,现实的一切就像一根绳索一样悬在高处,一场风暴来临了,花朵们在幻觉中预感到纷纷坠落的命运就是自己的命运,因此暗恋者的眼睛记录了那些颤栗的内容,没有人能读懂那些超越时间的文字,暗恋的精神使时间的文字向相反的方向朝过去伸延,暗恋者拥有无限的时间,因为暗恋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时间在暗恋者的手中就像一场游戏一样充满新奇的变化。暗恋者的行走姿势也是颤栗的,因为现实的一切在暗恋者的脚下不仅仅如一根绳索一样悬在高处,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他面对的是一把尖锐的刀锋。

一个人在他漫长的一生之中倘若没有一次暗恋的高峰体验,他的精神是粗陋和寡味的,他的气质里便缺少一种悲天悯人的高贵之气。因为暗恋——这把尖锐的刀锋下面所隐藏的东西是无比丰富的,是每天在日常中行走的人们想像不到和无法触及的,它除了深刻的激情之外还有生命中的其他方面,想念和忏悔,渴望对一个人倾诉,冰冷的嫉妒,怯懦和疯狂,纯洁的感受力和高贵的情操……这些美丽的情感使暗恋者在观察事物时选择了一个最私人最隐蔽也最独特的角度,它虽然不为人知,但它在影响着这个世界,一个暗恋者所拥有或者遗弃的世界。我能从一个暗恋者那恍惚的眼神里判断出他对自己和他周围的事物理解的深度,一个暗恋者时刻处于一个充满记忆和幻觉的世界之中,因为暗恋激荡起的是一个人生活在最诗意也最崇高的精神世界里的浪花,一个被语言所操纵的暗恋者在暗恋中面对俗常的日子就像面对一座座千言万语的高山大川,他用心灵和身体幻想文字,当他试图超越现实的层面而进入到精神的层面并深深陶醉在他冥想和虚构的语词中时,他其实拥有了一次爱与死的灿烂的经历。

那些执著的暗恋者行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他们是沉默者,是一些不愿意发出声音的花朵,他们以不发出声音来影响这样一个偌大的被我们熟视无睹的世界。我尊敬每一个暗恋者,因为在我青春时混乱的生命中我也有过暗恋的巨大秘密,这温柔而飘忽的灵魂使我备受折磨,更多的是孤独、悒郁和惶惑。是的,我也曾有过两次刻骨铭心的暗恋,一次是暗恋我的中学老师,另一次是暗恋我的中学同学。第一次的暗恋使我下决心要成为一名文学家,第二次的暗恋使我发誓要当一名诗人。两次暗恋使我选择了一条与语言相依为命的道路,使我发奋努力,使我渴望在语言的终生跋涉中能成为一位最自由也最优秀的人。

如果这个世界永远这样继续下去而不会衰老的话,我相信暗恋者是最年轻也最让人激动的一群生命。

当我写下这些关于暗恋者的文字时,我房间的

突然熄灭了,我的屋子完全黑暗下来,仿佛我的存在是作为一名暗恋者而存在。在黑暗中,我起身朝阳台走去,不,我忽然又不想这样做而是推开了一扇最大的窗子并且朝户外的远处以及最远处的远处望去。我忽然这样问自己,在到目前为止的我的生命中,我还暗恋着别人吗?如果有这种可能,那么这个人是谁呢?安娜·阿赫玛托娃在迷人的夏花园里徜徉时漫不经心地散步,她独自吟唱:“我的白夜在那儿悄悄细语,叙述某人的爱情,崇高而秘密。”暗恋者的目光神奇地隐藏着,暗恋者的文字无法卒读,暗恋者是生活中的尖锐敌人,幻觉与预言使每一个温暖的秘密都充满了敌意。这时候一只蛾子忽然从窗外飞了进来,它向上飞去,因为这个时候电灯已经亮了起来,可它转了一圈又飞出去了。这是蛾子最好的结局,因为它没有自焚。在南方夏天的傍晚有许多小昆虫喜欢飞来飞去,蛾子便是其中之一。这是一只年轻的蛾子,它没有自焚而死,它的双翅是灰色的,它的飞翔是孤独的。这或许是一个孤独的暗恋者。哦,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事件,在蛾子无声地歌唱并且飞翔的傍晚。我理解每一个暗恋者那丝丝入扣且痛楚不已的心情,因为我也曾是一个少年暗恋者。我相信只有暗恋者才不知疲倦地用内心的语言记录着时间的流逝。一个俗常的人是没有内心语言的,而一个暗恋者的内心语言犹如在一个生命瞬间的墙壁上爬满了蛾子。我相信每一个暗恋者都是一只不死的蛾子。每一只不死的蛾子都是一个激动的生命,而每一个激动的生命都会对另一个激动的生命充满暗恋。灯你有没有试过在灯下等一个人?等人可能是世上最无奈的事,但在灯下等人,于别人看来却是最美的。□皓皓

你有没有试过在灯下等一个人?等人可能是世上最无奈的事,但在灯下等人,于别人看来却是最美的。

冬天的天黑得早,小时候放学回家,总习惯在楼下先仰望自家的窗口是否亮着灯,如果亮着,会以最快速度上楼,因为那灯意味着家人、温暖、晚饭……如果是黑着的窗,就有如浮在空气中的一粒尘埃没着没落,回家一切都是冷的,冷的房间、冷的锅。

灯,有一个“火”字边;灯必是从火而来,有火就有灯,有灯就肯定有人在。

女作家三毛说这辈子她等于嫁给了一盏灯,灯可以陪你到生命的最后,而相爱的人却未必能。

传说在每个男人的肩膀上都分别有两盏灯,独自走夜路的时候,如果听见有女人叫你的名字,千万不可以回头,往哪边回头,哪边的灯就会熄灭。如果给故去的人抬棺,也不可以让棺木接触到肩膀,否则,肩上的灯也会熄灭。男人通常比女人体温高,称其为火力壮,是不是源于此呢?

从前家里死了人,会停放在家里三天,择日出殡。这中间会燃一盏油灯,人走灯灭,传说人的灵魂也跟着走了。灯难道是有灵性的,难怪人们都拿它寄情。

家里已有了好几盏台灯,见到漂亮的台灯还是想买下,黄晕晕的,它的作用不止是照明。晚上,我喜欢点亮所有的灯,那样,会让我觉得温暖、觉得有安全感。我要让还没回家的人知道我回来了,知道我点亮了所有的灯在等他,要让他感受到家的暖意和温馨!

因我点燃的不止是灯,更是点燃了“心灯”照你回家。

凝结在玻璃拉门上的水珠

“一个小孩是一个神秘的存在,像星星一样奇异,一样发着光,像水果一样新鲜,花一样芳香。”□苏沧桑

水雾还未散尽,空气里飘着沐浴者肌肤和秀发的清香,白色纯棉浴巾被遗忘在浴架上,滴着水,磨砂地砖上有寂寥的回音。仙人掌鲜红欲滴的精致花瓣,斜依在黑底金丝花纹的墙上,神秘地沉默着。这个十分钟前充满笑声和歌声的玻璃浴室,离开了主人的声音,一切都好像睡着了,除了那些凝结在玻璃拉门上的水珠。

她折回浴室,拿起一把木梳梳头时,惊讶地发现了它们——

像佯装熟睡的孩子突然睁开的清亮的眼。像日全食时,黑色天幕上那一圈无法遮挡的夺目光环。像曲终人散时,从月下飘来的箫声。

宁静,安详,美好。

她注目凝视,想象起这些水珠真正的来历。

十分钟前,她和小女儿在浴室里玩着每天必玩的游戏——她们的身上涂满了沐浴液,滑滑的身子紧紧拥抱在一起,女儿仰着脸叫她:“泥鳅妈妈。”她叫女儿:“小泥鳅。”只有在这个远离红尘俗事的浴室里,这肌肤相亲的一刻,女儿才是天真烂漫的孩子,她才真正满怀柔情,不再是那个把她从睡梦中叫醒上幼儿园的母亲,不再是一进家门就教她弹钢琴的母亲,不再是用严厉的声音把她从玩具堆里逼上床的母亲,不再是时时整装待发去出差的母亲……她和女儿一样不明白是什么催促着她们过这样的日子,可她知道现实和未来要求她们这样生活。

女儿天真无邪地大笑着,忽然奶声奶气地唱:“活在世界上小小一个角落,彼此越来越相爱……”她看着这个“小女人”笑,想起了这首歌里更精彩的歌词:“一个小孩是一个神秘的存在,像星星一样奇异,一样发着光,像水果一样新鲜,花一样芳香。”说得真好。

那时,她没有注意到,从不锈钢喷头里洒下来的水正走着不同的路。本来,水洒到她们发上,身上,再流到地上,流进下水道,回到它们来的地方。但有些水突然遇到了波折,飞溅起来,有的弹跳着掉落了,有的汇成了一股细细的水流,有的却凝结在磨砂玻璃拉门上,成了一滴滴被她久久凝视的水珠。

她突然觉得,人之初,固然像歌里唱的那样,像星星,像水果,像花,但更像这些无色透明、一切都未曾发生的水,谁也无法预料它们今后的命运——

变成酒,变成汤,醇厚甘美,最后落入肥肠,变成粪土。变成香水,变成营养液,高贵芬芳,最后与汗水污垢同流合污。变成杀虫剂,变成良药,最后与细菌虫蝇同归于尽。

从天上落下来的雨,滋润着万物生长,万物却养育着与自己作对的人类……看来,水最后的结局,无非是变色变味变质,最后到不知何处的肮脏去处。

而只有这些凝结在玻璃拉门上的水珠,一生一世都不曾在本质上改变自己。明天,圣洁的阳光洒进百页窗时,水珠会化成一缕水汽,慢慢飞走,变成雾,变成风,变成白云。

而小小浴室像一切都未曾发生,只有这道玻璃拉门,也许还留着一丝清香,一滴水痕。除了她,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凝结着一些看似毫无意义的水珠,却使一颗陷落红尘的心顿然了悟。

人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淡泊地过一辈子?

美丽的痛苦

我感到平淡的生活里其实并不缺乏可供回味的东西,而正是这些东西使人离庸俗远了一点。□黄波

如果说我现在离粗鲁鄙俗稍远了一点,那首先应归功于我的一次失恋。

那个女孩长相一般,但一双眼睛特别动人。第一次在人丛中看到她,她的惊鸿一瞥使我那天晚上彻夜难眠,我笃定那清澈炯炯的双眸就是等着我去发现就是特地为我而亮的,有首歌不是说“千年等一回”么?

平庸的生活立刻变得美丽明艳起来。我感到自己始终走不出她的视野,无论自己在哪里,在干什么,都觉得那双独一无二的眼睛在脉脉无语地凝望着我。我努力使自己摆脱猥琐趋近崇高,努力使那双眼睛里尽量少流露失望。我甚至坚信她和我的感觉一样:为什么她在人群中的表现总是那么超凡脱俗呢?为什么她说笑着会突然羞红了脸呢?……那是因为她知道我正凝望着他。

不久,一个霹雳击中了我:她是我们公司老板的未来的儿媳。我平白无故地把那位公子想象成面目可憎不学无术的纨子弟,他一定是像传说故事里的“衙内”那样使一个弱女子无处可逃。这时我恍然大悟:为什么她近来总是愁眉不展心事重重?为什么她总爱一个人坐在阳台上看夕阳西下?……那是因为她想与生活抗争想从世俗的烂泥中挣出却又找不到突破口。我一厢情愿地在她身上涂满了凄怨的色彩。我想:在道义和感情的双重责任下我不能袖手旁观。我一定要把她拯救出来要让她过崭新生活。哪怕自己在这场与“恶势”的角逐中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古典式的英雄救美人的豪情。觉出了自己人格的伟大。

就这样,一封绞尽脑汁的堪称“经典”的情书辗转到了她的手中。

回复出人意料地迅速,我的激情和憧憬被客气婉转的辞令软绵绵地弹了回来。但还有一个信念在顽固地支撑着我:女孩总是要有一点矜持的吧!最后,帮我传信的朋友把一个细节当成笑话向我转述了一遍:由于我的钢笔字写得稍放纵,以致她把我落款的“名”认错了。

我被彻底击倒了。看来她压根儿都不知道庞大的公司里还有我这号人物,看来我注满感情和心机的情书她不过草草睃了上一眼。

后来我又看到了她,挽着她手的是老板的公子。他俩走在一起让许多人欣羡不已,我得承认他俩是我所见到的最幸福般配的一对。

当我从痛苦中解脱许久后,这件事里的每一个细节仍历历如在目前,它们已成为我美好记忆的一部分,使我感到平淡的生活里其实并不缺乏可供回味的东西,而正是这些东西使人离庸俗远了一点。即使它也曾带给我痛苦。但那也是一种美丽的痛苦。我至今仍对她感激不已。

我曾将这故事讲给几位朋友听,告诉他们我曾因一次失恋而使自己的境界得以升华,但无一人相信,他们只相信故事本身。几个朋友都是追求严密一心务实的人,面对他们我怎么也解释不清,最后我放弃努力泄气地想:那种不可言说的感觉难道真的就没有人相信吗?

炎夏时节对冬天的怀念

人在情绪上来的时候,常常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也管不住自己的心的。□孙荪“夏天多好啊,还是夏天好!到处都是温暖的,开放的,自由自在,不修边幅;哪像冬天,到处都冰冷冰冷,包得严严实实,碍手碍脚!”

半年以前,人们这样议论;面对滴水成冰雪花飘舞的情景,人们这样憧憬。

现在,理想中的夏天到了。

正值中原地区伏中天气,《诗经》上说“七月流火”,正指此地此时。今年又遇“厄尔厄诺”现象肆虐,又是夏历两个中伏,伏中月余无雨,高温居高不下,人们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夏的厚爱了。

这时候,大家忽然发现:曾几何时,居然那样热切地盼望夏天,该是何等缺乏远见!

这炎夏,真不是个味道啊!

到处都是咄咄逼人。

太阳,强烈得令人讨厌。

灯光,是令人不快的小太阳。

月亮,也是热嘟嘟的,像刚煮熟的热鸡蛋。

天空,怎么变成了钢盔,或者热锅?

声音,为什么随处随时这样浮躁?而且都忽然发狂发烧起来,震人耳膜,灼人皮肤。特别是那汽车喇叭的声音生出那么多刺儿干什么?

床上用品有什么用?统统把它们放到一边去。

被褥,包括毛巾被,被单,都是热乎乎的。

席梦思,肉乎乎的。

床板以至凉席,黏糊糊的。

写字台,总也擦不干净,老是汗津津的。

多余。软的多余,厚的多余,还有严密得多余。

窗户太挡风了,纱窗要这么密干什么?

门太窄太小了,乡村山野的柴门荆扉有什么不好?

墙壁为什么要用混凝土搞得这样厚实,透点风的花墙岂不舒畅?

夏天的风,蒸人的风,它把世界变成了一个桑那浴室。

渴望,到处都生长着渴望。

渴望简单。渴望赤裸。渴望山林,原野。渴望河水,山泉,海滩,乌云,暴雨。

渴望绿阴,阴影,冰凉,甚至严寒。

于是,有些怀念冬天了。“冬天多好啊,还是冬天好!”

夏天里,人们的思想与舆论发生了变化。

冷一点有什么可怕?况且,冬天并不怎么冷啊!

下雪的日子,多暖和,温雪呀!雪落大地,静悄悄的,害羞的处子一般,冷什么啊!雪花如同鲜花一样,落在人们的脖颈里,凉丝丝的,暖融融的;走在雪地上,咯吱咯吱地,周身都暖和。

即使是冰天雪地,也比这赤日炎炎似火烧好啊!

最暖和的是冬天的被窝。冬天里睡觉是真正的睡觉,深沉的,黑甜的,充分的。

在夏天的记忆里,冬天是温暖的了。

不仅温暖,而且是十分惬意的。

冬天里,人们凑在一起,感觉多亲热!

冬天里,人们多精神!寒冷像一位盛装的美女,她一走进来,所有的人都振作起来,于是,西装革履,礼帽领带,衣冠楚楚。

冬天里的吃饭也是热乎乎的,胃口也好,那时的饭才真正是有滋有味的。

冬天里,似乎没有多余的东西。一切都用到了适宜的地方。

夏天里被“删去”的一切都“复职”了。衣帽鞋袜,床铺被褥,丝绒窗帘,单的棉的皮的,都显示了价值,甚至闪出了光彩。

冬天,是感性化入理性的季节,简单是澄明之境。

易于冷静地读书,想事,做事,容易按部就班,富有秩序。

如以诗作比,冬天往往温文,蕴藉,收敛,与炎夏时常常是简短的口号和放纵的呐喊颇为不同。

若以人来作比,夏天是莽壮汉子,冬天则为严谨的少妇了。

中国古谚说:富冬穷夏。意为富人喜欢冬天穷人喜欢夏天。是不是现在大家都富了,都来歌颂冬天而讨厌夏天了?

富有富了些,比往昔那时。但是,今日——炎夏时节所唱的冬天的颂歌,与穷富无关。

在酷热难耐的炎夏,人们“恨不得”以严冬来与炎夏相交换,这是一种心情。

人在情绪上来的时候,常常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也管不住自己的心的。

随感录

人生最大的贫穷是缺少健康,人生最大的不幸是没有爱情。□王剑冰

爱情是美丽的。爱是花,情是花的叶子。花朵是最真实最热烈的展现,叶子是含蓄自然的衬托。即使花朵凋谢,叶子也会捧着那份曾经的灿然很久很久。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中,肯定都会有自己最完美的一对组合,而这种可能在茫茫人海中碰到一起很难。没有任何一架仪器让每一对建立联系。因而就总是出现错误的搭配。缺少爱情的婚姻,是这种错误的果实。

恋爱的人总是痴迷,总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总是显现出孩子气,即使是上了年岁的人。他们不会顾及旁观者的定意。这是因为爱没有了条件,爱使理智也变得虚弱,不堪一击。

我们常在街头看到拥抱接吻的男女,他们忘情于街灯和路人,甚至少了羞耻心。我为这样的爱感叹。

爱者的幸福,不在于结果会是怎样,能否完美地得到、组合,而是在于爱的本身,那种追求、投入、付出、回味、等待的过程,即充满了无以言说的快感。

我的一个文友为爱情献身了,她热恋的男友死在一场车祸中,这位朋友最终也将自己交给了一根绳子。她的献身很惨烈,或者说很从容,很执著。她的献身诠释了爱的主题。

人生最大的贫穷是缺少健康,人生最大的不幸是没有爱情。

爱的最终结果会组成一个家庭,而家的最终未必会有真正的爱情。人们都知道爱情的美好,人们又总是不经意让这种美好溜掉。一朵花不可光欣赏不培养,该加多少水份多少阳光是你获得这花朵后慢慢体味出来的。

爱情最灿然的阶段是含苞欲放的阶段,那种心灵的碰撞,那种微妙的不可言传的触动,那种渴求、向往、回忆的折磨思念的痛苦刻骨铭心。这个阶段越长久,爱之花开放得就越浓艳。

清纯不衰的女性,定是长期处于爱情的女性。爱的滋润胜于一切美容霜、亮肤露。那种刻意修饰打扮、钻美容店泡歌舞厅者,多有爱的失落,为爱的生活使青春缺少光泽。

人的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时光,是被真挚地爱着且回报以自己的真挚。如果爱情受到条件的左右,又受到理智的控制,这种爱未免有些商品的意味。

真正的男子汉不是高大、剽悍,而是内在的学识、涵养、大度、幽默感及人情味。自傲、多变、好胜往往显出此人的空虚和脆弱。

女性的迷人不唯娇妍的外表,更在于温柔、恬静、自然大方,富于母爱和同情心。浓装艳抹、故做姿态往往是素质低下的体现。

有时候,一个男性仅仅是吸烟的姿式会让女性过目不忘;而一个女孩的一笑一颦会使某个男性动情。其依然是内在气质的反映。

男人最不愿追求的女性是最容易追求的女性;女性最反感的男性是最容易显露好感的男性。

当一个女性特别不善于接触男性,这个女性必应于其他异性感觉其中的隐痛;当一个男性最善于赢得女性,这个男性必是其他异性最敏感的提醒。

爱与恨都是人的天性,奉献的爱多会使人健康、年轻,而多恨则会使人走向反面。生活中应当多寻找一点爱,爱的成份增多,恨必会相对减少。少妒嫉、少争抢、少挑拣,多宽容、多理解、多关照,这是于人最好的礼物,也是获得爱的最好途径。

男性同女性的差别在于雄健和温静;刚强与柔韧;博大与幽深;粗犷与含蓄;宽厚与慈爱。一个男性化的女人和一个女性化的男人同样让人感到可畏。

爱在女性面前自命不凡夸夸其谈的人,可能会赢得暂时的好感,但不会赢得长久的好感。在女性面前礼貌而富于涵养、热情而不失分寸,是为多数女性所认可的可交的朋友。

幽默感蕴含着敏捷的才思,聪睿的智慧,乐观的天性和生活的热情,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不是某种先天的匮乏,就是后来修养的不足。一个没有幽默感的家庭,不是感情的不投,即是志趣的相悖。

情人不属于家庭。家庭是无条件的。在家里没有任何表面化的东西,粗野、放肆、脏乱、随便、隐私、丑陋、恶习,家庭都可以容纳。情人面前不行。情人是有条件的,有着某种目的、某种利益的牵扯,情人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内心色彩的浓淡。情人中往往有各种各样的遮掩,以将尽可能美好的东西展现给对方,一旦一方发现另一方的缺憾与不足,情人的光泽会立即褪变。

家庭不仅仅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付出,关怀、理解、信任是付出的主要角色;家庭不仅仅是一种爱的需要,更是爱的积累。家让人们相知相契相濡以沫,家把责任与义务紧紧相连,在走向家的过程中,人们献出真诚与执著,尝试苦痛与渴念,因而当人们拥有这个感情色彩极浓的字眼,拥有丈夫和妻子这甜蜜、神圣、羞涩、自豪的称呼时,必得要格外珍惜,小心呵护,就像对待我们的身体,经常地洗浴、梳理、装扮、求医,或者换一句话,叫做“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

知足是一种修养,拥有这种修养的人遇事冷静,随遇而安,轻利忘益,善于自我调节,自我抚慰。知足不等于不知进取,知足是进取过程中的总结,也是迎接挫折的心理准备。那种好高鹜远、见异思迁、美梦盼圆的人,总是在这种修养面前变得猥琐。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当你时常不能战胜自己时,你的敌人便会有某种出格的举动,贪欲、堕落、犯罪……每战胜一次自我,便如蜕蝉一样,获得一次理性的新生。人生最困难的,是不断地同自我作斗争,其中包括苦口婆心的说服工作甚或借助某种武力,以刀剁手的事例并不少见。一个人最终选择自杀,表明这种斗争的白热化,这是同自己的敌人同归于尽。其结果令人叹惋又显得壮烈。

美丽是相貌、体型、肤色的外部体现,可爱是清纯、活泼、大方、矜贵的内在气质。美丽是无可选择的,可爱却非如此,美丽的女孩不一定是可爱的女孩,有的一举手一投足即现出其不可爱的俗性。美丽有可爱的因素,却不是决定的因素。美丽是短暂的,可爱却是长时的。

我们为有着爱情的婚姻祝福、礼赞,也应对那些独耳者表示理解和宽容。独身不是对婚姻的抗拒,而是对婚姻的慎重。独身的人对爱情或许有更深的理解。独身生活的乐趣不在于合谐而在于洒脱。独身者最大的苦恼不是个人的过于孤独,而是社会的过于关注。

我对协议离婚者表示敬佩。毕竟是爱过一场的夫妻,未定要闹得你气我恨,你死我活的地步。认识到婚姻真的无可挽回,心平气和友好分手,实在是一种明智之举。协议离婚是对无爱婚姻的安乐死。

冷漠让人厌烦,让人灰心、丧志,热情使人心灵晴朗、情感飞扬、乐施愿为。冷漠是衰老的墓志铭,热情是年轻的阳关道。

一个雪日的断想

该去的时候去,我能把握得好么,有这份勇敢么……未来不是梦,是未知。□匡文留

昨天好大一场雪,使得硬朗了差不多大半个的冬天立时滋润起来。今晨初霁,薄薄的、却很清亮的冬阳大片大片倾洒而过,又给这冷厉且轻柔的滋润添上几分釉性的光泽。走在街上,寒气逼人,我后悔自己穿得有点不大对劲。火红的宽松式长风衣外加黑披肩,整个儿一个“红衣大主教”模样。走到哪,迎面、侧面、周围,只要有眼睛,这眼睛便在看——看我,看我的一边倒的“螺丝”头发,看我露在发外的左耳垂上的大耳环,看我涂得漆黑、外眼角挑起的浓浓眼皮,看我这绝无仅有的火红风衣。对这些眼睛我视若无睹。我有我存在的自由,人家看有看的自由。刚才在一家颇有气派的、崛起不久的报社拜访了总编。这位总编在去年两次会议上曾见过两面。未及深谈却留下了一个颇有风度的漂亮印象。之后闪过几次登门造访的念头,竟不知何故转眼已是今天。相见,聊起,连“相见恨晚”的感慨也来不及发,因为谈得很自如,很默契,很重要。是不是又结识了一位较为关键的朋友,有这种期待,但目下还说不清楚。奇怪的是一踏上街面心里便同扑入眼帘的雪景般皑皑一片,赶紧竖起外衣领子,一股寒气刀刃似自脖颈切下。

白茫茫大地,行人北往南来,面色匆匆,独我悠悠哉甚,竟不知何往!三毛已去,撒哈拉美丽得近于悲哀的故事已潜入最后一缕晚霞匍匐于干枯大漠。骆驼的哭泣不再是音乐。可薄薄的、却很清亮的冬阳依然大片大片倾洒着,人们,还有我,在冬阳的倾洒中晃动,不是梦。三毛已去,为那个爱捡破烂、爱流浪、爱穿拖鞋布裙给大胡子荷西做“友姑娘”、“黄脸婆”的女孩不女人的一切的一切划了句号。我在冬阳的倾洒中晃动,不是梦,也为自己的一段生命刚刚划了个小小句号,但不是一切的一切、仅仅是一段生命。如今我走着,悠悠哉甚,是彻头彻尾的自由人了,货真价实的独身女人了。没有一个男人会在这个时候想到我,也没有一个男人会约束我哪怕一丝一毫的自由。对于三毛的死因居然会众说纷纭,于此我不屑。功成名就,亲情友谊,浪迹天涯,没有一丝一毫约束的自由,甚至金钱,甚至健康,……惟独没有荷西。荷西之前没有荷西,荷西之后更没有荷西。三毛不去才叫怪呢,四十八岁的女人,人们心目中永远是乌发直泻纯情洒脱如女孩般的三毛,三毛不去才叫怪呢。更何况荷西那么年轻,三毛如何能老呢……

可我依然在冬阳的倾洒中晃动,不是梦。自由得打颤、寒气刀刃似自脖颈切下。没有一个男人会在这时想到我。

也没有一个男人会在这时让我想。不,这不确切,应该是没有一个男人会在这时让我渴望。所以我自由得竟不知何!昨天纷纷扬扬的大雪尚在孕育之中,上午九时,一张薄薄纸片为我的一段生命划了个小小句号。一段生命,十年酸甜苦辣的婚姻纠葛,又加五年时时前景未卜的分居生涯。划了个小小句号,一切便能成为过去,似在意料之中又似在意料之外的突然降临的巨大平静巨大自由,霎时同旋舞的雪粒一起由疏到密地在眼前抖开一张漫天漫地的网。句号划定,我终究忍不住还是深深瞄了他一眼,当然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有什么恩恩怨怨化解不了呢,当初一幕幕的爱也罢恨也罢都是多么渺小呵渺小呵,时光就是如此这般悄无声息地掳走了我们的大段大段的灵魂与肉体。我蓦然想起一张装入精致的小镜框中的他的头像,我差不多是因了这张相片而深深迷恋所以才二度深爱他的。镜框中的他运动衫短发茬,露出洁白齐整的牙齿微笑,曾叫我多么深深地喜爱啊……

雪粒由疏而密,渐次“粒”而成“花”。他挤上前一辆公共汽车走了。车门关闭,从此这世界上少了一丝牵扯,多了两个陌路之人。我曾是那么胆战心惊地怕他,他的存在,是我自由之门上紧扣的大锁。如今自由风一般上下左右贯通我,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会在这时想到我啦。没有一个男人会在任何时候真真实实地想到我。三毛已去,我想,荷西之后也许仍会有男人,但却永远不再有荷西了。荷西只有一个。我从来没有过我的荷西。从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注定不会有。我羡慕死你了,三毛,可你去了,三毛,薄薄的、却很清亮的冬阳大片大片的倾洒中,我,还有人,许许多多的人晃动,不是梦。

真想去Z那儿坐坐。是的,真想。思绪转到这儿,连日来一直郁郁的心情不由愈郁郁了些。他年轻而又成熟。成熟得叫我无法以为他那么年轻,年轻纯净得又叫我不知该如何走近。上周就因为真想,一连两个中午去那儿竟未遇,沮丧透了。不遇也好。见了,又好说些什么干些什么呢。他年轻纯净得叫人不知该如何走近。也许这真想,慢慢自会淡去,像以前一次次的一样。于是,到中途便下了车,踩着厚厚积雪,悠悠哉甚地任火红风衣在行人眼里移过独一的风景。

四十八岁,我想,距离这个数字,我还有整整八年的路好走。八年,既短又长,这中间,会不会出现我的荷西呢。我觉得自己的笑又冷又苦。薄薄、清亮的冬阳渐厚渐浓,路面积雪开始南淌北流。三毛去啦,可我,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依然在渐厚渐浓的冬阳中晃动,不是梦。

该去的时候去,我能把握得好么,有这份勇敢么……未来不是梦,是未知。

贫穷是一根刺

是谁说过,上帝不会特别宠爱你,也不会绝情地抛弃你。□兰云峰

我所面对的贫穷不是选择,而是命定。像物种起源的法则,所有的生命都必须从水开始;像泥土里生长的蚯蚓,它只能在潮湿的泥土里像根一样地寻找生存。我也同样,父母的结合命定了我穷困的开始。

我的生命从一个偏僻的山村开始。祖辈依山而居,用贴近泥土的姿势在最直接的劳作中谋求生命的完整。那里的天空很蓝,纯净成一种空洞。贫穷在山村里习惯成乡下人饮食起居的定律,没有人对贫穷作过深思,也没有谁去探寻贫穷以外的事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对贫穷熟视无睹是人们默认的人生真谛。贫穷,像朝起的云雾,暮至的晚霞,触目即是。当我不得不在父母的叹息声中辍学,用单薄而孱弱的身体去面对贫穷时,我才深感到,贫穷,它会用看似平常实则冷酷的方式耗尽我的一生,而我则要在它的股掌间承受这场并不甜美的人生苦役。

我走了,在山村通向外面城市的路途上,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背着他生命的全部勇气和未知。城市在我的视线中出现时,我没有表现出山野少年单纯的惊诧与欢呼,因为从我感触到城市的气息时,我已明白,我只是繁华城市里涂染贫穷色彩的陪衬。没有知识,木讷,一脸菜色,甚至没有真诚出卖劳力的资格,我在陌生的城市寻找着最简单的生存。露宿街巷、忍受饥饿和城市人的鄙视与辱骂让我变得木然,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