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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1 1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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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帕乌斯托夫斯基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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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蔷薇

金蔷薇试读:

译本序

康斯坦丁·格奥尔吉耶维奇·帕乌斯托夫斯基是苏联当之无愧的大作家。他的代表作《金蔷薇》是在苏联七十年的短促生命中得以流传至今的少数几部文学作品之一。

帕乌斯托夫斯基一八九二年生于莫斯科。他的父亲是铁路统计员,祖父是扎波罗热哥萨克,祖母是土耳其人。

他在《小传》中说:“我的祖父是个和蔼可亲的蓝眼睛的老人。他总是用嗄哑的男高音唱古老的歌谣和哥萨克小曲,经常给我们讲‘往昔生活中发生过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异常动听的故事。“我父亲所从事的职业要求他头脑清醒地对待一切事情,可他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家。他受不了任何劳累和操心的事。所以他在亲友中是个出名的意志不坚的懒散的人,而且还是个空想家。用我祖母的话说,他是个‘根本不配娶妻生子’的人。显然,他有了这种性格是不可能在一个地方久居的。“我母亲是个糖厂职员的女儿,性格严峻,处事专断。她一生都‘固执己见’,尤其是在子女教育问题上。“我们家人口很多,大家都喜欢艺术。家里常常唱歌、弹琴,全家都醉心于艺术。”

由此不难看出,作家自小就受到艺术的熏陶。他在进入基辅古典中学就读后,在文学、历史、心理学教师的谆谆诱导下,爱上了文学,并在这方面受到了系统的教育。他的同学中就有好几位后来成为名噪苏联文坛和艺坛的人物,如以《土尔宾一家的日子》一剧和长篇小说《大师和玛加丽塔》驰名国内外的作家布尔加科夫,以及导演别尔森涅夫和作曲家利里多森斯基等。

他念到中学六年级时,家境日趋贫困。他只能靠给人补习功课挣钱糊口和交学费。

一九一一年,亦即他在中学的最后一年,写了第一篇小说《在水上》,发表在基辅的文学杂志《火光》上。从此他便立志当一名作家。

一九一二年,他考入基辅大学自然历史系。寒假和暑假则当家庭教师。一九一四年转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中途辍学,当了电车司机。后又志愿参加列车担架队和救护队。自一九一五年秋天起,他先后在布良斯克冶金工厂、新罗西斯克工厂、塔甘罗格锅炉厂当工人,后又去亚速海渔业合作社当渔业工人,并在那里写了第一部中篇小说《幻想家》。

一九一七年二月革命爆发后,他返回莫斯科担任记者。十月革命后,仍留报社工作,常常列席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曾多次听到列宁的演说。后来他去基辅参加了红军。

由红军复员后,他一度在敖德萨的《海员报》工作。与他同事的有后来成为著名作家和诗人的卡塔耶夫、伊里夫、巴别尔、巴格里茨基等人。离开《海员报》后,他在塔斯社前身罗斯塔斯社担任编辑。

帕乌斯托夫斯基和他父亲一样,性好流浪,用他自己的话说,“漫游之神”常常支配着他。到三十年代初,他已游历了苏联和波兰的许多地方。他把这种漫游视作“到生活里去,以便熟悉生活、体验生活、了解生活”的一种方式。他认为,没有生活经验,写作这条路是根本走不通的。他说过:“几乎我的每一本书都意味着一次旅行。换句话,说得更确切些,每次旅行之后,我总写成一本书。”

一九三二年,他的中篇小说《卡拉-布加兹海湾》问世。小说描写俄罗斯人民改造自然的斗争,将文献资料与艺术构思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是他的成名作,评论界称其为“科学小说”。此书出版后,他便辞去通讯社的工作,专门从事文学创作。

一九三三年,他响应高尔基写工厂史的号召,完成传记小说《夏尔·朗赛韦的命运》,以一名拿破仑军官被俄军俘获后,在俄国一重工业工厂内所度过的余生为主线,反映了这个工厂的历史。一九三四年发表中篇小说《科尔希达》,描绘排干沼泽地的艰苦过程;两年后发表中篇小说《黑海》,主题与前书相同,结尾为沼泽地变成了繁花似锦的亚热带地区;又两年后发表中篇小说《北方故事》,由三篇小说组成,第一篇写十二月党人的起义,第二篇写十月革命,第三篇写现当代。自一九四五年起开始写多卷集自传体小说《一生的故事》:《遥远的岁月》(1946)、《不平静的青春》(1955)、《前程无量的时代》(1959)和《投身南方》(1962)。多卷集以优美的语言和严谨的风格,反映了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作者的经历,是帕乌斯托夫斯基的压卷之作。

一九六八年,帕乌斯托夫斯基在莫斯科与世长辞。

帕乌斯托夫斯基是一位具有鲜明创作个性的作家。早期作品富有浪漫主义色彩,充满幻想,自中期起,作品开始具有强烈的心理学倾向,着力于探讨人的情感和个性,从写多彩而奇特的英雄人物转而写普通人,塑造农民、劳动者和手艺人的形象,致力于发掘他们身上的“永恒之光”。

他不仅写出了一系列优秀的中篇小说,而且尤其擅长写抒情色彩的短篇小说。他的许多短篇小说借景抒情,寓情于景,文笔细腻,格调清新,宛如一首首散文诗。

他创作特色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善于用诗一般优美、动人的语言描写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故事。他的《卡拉-布加兹海湾》和《科尔希达》曾被高尔基和克鲁普斯卡娅誉为小说和科学结合的创新范例。

帕乌斯托夫斯基还以知识渊博著称,著有一系列关于普希金、莱蒙托夫、果戈理、契诃夫、雨果、福楼拜、莫泊桑及音乐家柴可夫斯[1]基、画家弗鲁别利的传记作品。

苏联卫国战争前,帕乌斯托夫斯基在莫斯科高尔基文学研究所散文讲习班讲授写作技巧和心理学有十余年之久,授课内容十分丰富,但既未印成讲义,也未速记下来。帕乌斯托夫斯基遂决定将其写成书,题名《铁玫瑰》。这一书名取之于乌克兰流浪歌手奥斯塔勃的经历。这位歌手曾用铁打了一朵玫瑰花。可是他刚刚着手写这部作品,卫国战争爆发了,写作因之中断。直到五十年代,帕乌斯托夫斯基才重新开始此项工作。其时关于铁玫瑰的故事,他已写进了自传体小说《一生的故事》第一卷《遥远的岁月》,作者便调整了原先的写作计划,将此书易名为《金蔷薇》。以上便是《金蔷薇》一书之缘起。

一九五五年,苏联《十月》杂志第九和第十期连载了《金蔷薇》。同年,苏联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此书单行本。一九五七年,作者对《金蔷薇》作了一次修改,收入该年苏联国家文艺书籍出版社出版的六卷集《帕乌斯托夫斯基文集》第二卷。

此后,帕乌斯托夫斯基曾着手写作《金蔷薇》第二卷,探讨散文的诗化、旅行对于创作的意义、虚构的意义、文学与生活的关系等问题,但未及成书,便离开了人世。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他又一次对《金蔷薇》第一卷全书作了全面的修订润饰,还重写了《契诃夫》和《亚历山大·勃洛克》,新写了《伊凡·蒲宁》和《插在纽孔中的一朵小玫瑰花(记尤里·奥列沙)》。此乃最终的修订本,收入苏联国家文艺书籍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出版的九卷集《帕乌斯托夫斯基文集》第三卷。这个中译本即据此版本译出。

帕乌斯托夫斯基本人把《金蔷薇》称作中篇小说,也有评论家将其归为探讨人文科学的“科学小说”,而实际上这是一部总结作家本人的创作经验、研究俄罗斯和世界许多大作家的创作活动,探讨写作上一系列问题的散文集。娓娓而谈,清新隽永,对作家如何培养观察力、提炼素材、锤炼语言、丰富知识等等都有独到的见地,对想像的必要性,细节描写的功能、人物性格的逻辑性以及灵感的由来等等也作了深刻的阐述。对绘画、雕塑、音乐、建筑等艺术领域亦有所探讨,且旁及天文、地理、气象、地质、植物、海洋、光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给人以信笔拈来、皆成文章之感。《金蔷薇》全书共十九篇,每篇分别以诗情画意的笔触阐发一个或若干个有关文学创作的问题,并无情节上的依存性和连续性。然而人们却不觉得此书结构松散,内容庞杂。这是因为有一条红线似磁石一般贯穿全书,将所有章节凝聚成一个严密的整体。这条红线便是以本书书名《金蔷薇》所象征的作家对文学事业、对祖国、对人民、对大自然、对生活的爱和对美的锲而不舍的追求。作者认为真正的文学作品无不是以此为出发点的。

此书问世时,庸俗社会学和教条主义尚盛行于苏联文坛,卫道者们言必称文学的阶级性和党性原则,强调作家的首要任务为世界观的改造,要求于作家的是歌功颂德,图解政策,把探讨自我表现和写作技巧的言论斥为离经叛道的异端邪说。所以像《金蔷薇》这样一部挣脱条条框框的桎梏,探讨文学创作本身规律的作品的问世,在当时苏联文学界无疑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长年来一直受到普遍的欢迎。几十年过去了,几番斗转星移,旧貌已改新颜,然而《金蔷薇》因其本身的文学价值,仍为俄罗斯的读者所珍视。《金蔷薇》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即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中译本。大概由于该书同当时的政治氛围和文化氛围不合,有许多违碍之处,所以出版社将该书作为“内部读物”发行。

其时中国文坛的境况与苏联颇为相似。文学作品的功能已超越文学,而进入政治领域,且被无限扩大,成了阶级斗争的晴雨表,成了若不能兴邦必将导致亡国的令人股栗的大事。起初奉为圭臬的文学概论之类此时已被斥为修正主义。文学创作所应遵循的已不再是文学创作的准则,而是阶级斗争的规律,所以《金蔷薇》中译本的面世,对于尚未忘却文学,对文学仍有爱心的人来说,不啻满天乌云中的一线阳光,自然趋之若鹜。

如今教条主义极“左”思潮早已在我国分崩离析,文学作品审美价值的回归已成为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那么这本阐述作家本人及世界许多大作家的创作心得的书,必将大有益于我国的读者。是为序。戴骢2003年7月—2006年11月[1]米哈伊尔·亚历山德罗维奇·弗鲁别利(1856—1910),俄国画家。思想上受象征主义影响,艺术风格接近现代派。献给我忠实的朋友塔季扬娜·阿列克谢耶芙娜·帕乌斯托夫斯卡娅

文学不受衰亡这种规律的制约。

唯独文学是不朽的。[1]萨尔蒂科夫-谢德林

应当永远追求美。[2]奥诺尔·巴尔扎克

本书有许多地方写得琐屑凌乱,也许还相当含混不清。

有许多地方必然会引起争议。

本书并非理论性的学术著作,更非教科书,而不过是一篇札记,漫谈我对写作的一些看法和我的创作经验,如此而已。

书中没有触及有关我们作家工作的思想基础的各个重要问题,因为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重大分歧。文学应当起到英雄主义和教育的作用,这是人人都清楚的。

在本书中,我只谈了眼下我来得及谈的一些事,为数十分有限。

但如果我多少还是向读者说清了一点作家劳动的美好实质的话,那么我认为我已尽了自己对文学的义务。[1]萨尔蒂科夫-谢德林(1826—1889),俄国讽刺作家,文学批评家,本处引文出自他的随笔《一年四季》。——原编者注[2]巴尔扎克(1799—1850),法国作家。——原编者注

珍贵的尘土

这则关于巴黎一个叫让·夏米的清扫工的故事,我是从哪儿知道的,已不复记忆。夏米是靠了替一个街区的工匠们打扫作坊挣钱糊口的。

夏米住在巴黎郊外一间窳陋的窝棚里。本来我完全可以不惜笔墨,把这个郊区的景色绘声绘影地描写一通,可是这会把读者引离故事的主线。不过有一点我看还是值得旁涉一笔的,那就是巴黎郊外那些古堡的壁垒直到今天还保存得完好无损。而在这则故事发生的时候,这些壁垒还淹没在金银花和山楂等杂树丛中,是野鸟营巢栖息的所在。

清扫工夏米的窝棚歪歪斜斜地搭在北面那堵壁垒的脚下,同洋铁匠、鞋匠、捡烟头的和叫花子的陋屋为邻。

如果莫泊桑当初注意到这些棚户居民的生活的话,那么他大概还会写出几篇杰作来。说不定这些作品还能给他无可动摇的荣誉再增添几顶新的桂冠。

遗憾的是除了暗探,外人谁也不到这种地方来。即使暗探也只有在搜索贼赃的时候才会来。

邻居们给夏米起了个绰号,管他叫“啄木鸟”,据此可以想像得出他是个瘦子,鼻子尖尖的,帽子底下总是戳出一撮头发,活像鸟的冠羽。[1]

让·夏米当年也曾过过一段好日子。在墨西哥战争期间,他曾[2]在“小拿破仑”的军队里当兵吃粮。[3]

夏米可说是命大福大。他在韦拉克鲁斯得了严重的疟疾病。于是这个病号还未打过一仗,就被遣送回国了。团长借此机会,托夏米把他的女儿苏珊娜,一个八岁的小姑娘,带回法国。

团长是个鳏夫,所以不论到哪里都不得不把女儿带在身边。可这[4]回他决意同女儿分离,把她送到鲁昂的姐姐那儿去。欧洲孩子受不了墨西哥的气候,闹不好就会丧命。何况神出鬼没的游击战争杀机四伏,常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危险。

夏米回返法国途中,大西洋上溽暑蒸腾。小姑娘终日一言不发。即使看到鱼儿从油汪汪的海水中飞跃出来,脸上也没有一丝笑意。

夏米尽其所能地照料苏珊娜。他当然知道苏珊娜期待于他的不仅是照料,而且还要抚爱。可是叫他这个殖民军团的大兵能够想出什么抚爱的方式呢?他能用什么来叫小姑娘开心呢?玩骨牌?或者唱几支兵营里粗野的小曲?

但又不能老是这样同她默默相对。夏米越来越经常地捕捉到小姑娘向他投来的困惑的目光。他终于决定开口,把自己的身世讲给小姑[5]娘听。他讲得虽然凌乱,可是挺详细,连拉芒什海峡岸边那个渔村的好些细节,诸如流沙、退潮后的水洼、乡村教堂那口有了裂缝的破钟、他那给邻居们治疗胃灼热的母亲等等都想了起来。

夏米认为这些回忆中没有一丝一毫东西能够使苏珊娜开心起来。但叫他奇怪的是小姑娘居然听得津津有味,甚至还没完没了地缠着他把这些故事讲了又讲,而且还要他讲得一回比一回详细。

夏米搜索枯肠,挤出了一个又一个细节,临了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是否真有其事了。其实,这不是对往事的回忆,而是回忆的淡淡的影子。这些影子好似一团团薄雾,早已飘散殆尽。这也难怪夏米,因为他从来没想到过有朝一日还要他重新去回想他一生中这段早已逝去的岁月。

有一天,他隐隐约约地回想起了关于金蔷薇的事。他家乡有个年老的渔妇,在她家那座耶稣受极刑的十字架上,挂着一朵用金子打成的、做工粗糙的、已经发黑了的蔷薇花。但他已记不清,是亲眼看到这朵金蔷薇的呢,还是听旁人说的。

不,大概不是听旁人说的,有一次他好像还看到过这朵蔷薇,他至今还记得那天虽然窗外阴云密布,海峡上空起了风暴,可是这朵蔷薇却微微闪烁着金光。夏米越往下讲,就越清晰地想起那朵金蔷薇的光华——在低矮的天花板下闪烁着点点金灿灿的火花。

全村的人都很奇怪,这老婆子干吗不把这件宝物卖掉,否则准能卖到一大笔钱。只有夏米的母亲一个人要人家相信这朵金蔷薇是不可以卖掉的,因为这是当初,老婆子还是个嘻嘻哈哈的姑娘,在奥迪埃

[6]尔纳一家沙丁鱼罐头厂当女工的时候,她的未婚夫为了祝愿她“幸福”馈赠给她的。“像这样的金蔷薇世上是少有的,”夏米的母亲说。“谁家有金蔷薇,谁家就有福气。不光这家子人有福气,连用手碰到过这朵蔷薇的人,也都能沾光。”

夏米那时还是个孩子,他急切地期待着老妇人交上好运。结果连好运的影子也没见到。老妇人的小屋在风中颤抖,每天晚上屋里连盏灯都点不起。

夏米没等到老妇人时来运转就离开了村子。直到一年之后,夏米[7]才在勒阿弗尔碰到一个在邮船上当司炉的熟人。那人告诉他,老妇人的儿子,一位画家,出人意料地由巴黎回到了家乡。画家留着大胡子,是个快活而又古怪的人。自打他回来后,老妇人的小屋就完全变了样,不但充满了欢笑,而且十分富足。据说这些画家,只消信手涂上几笔,就能赚到一大笔钱。

有一回,夏米坐在甲板上,用他那把铁梳子替苏珊娜梳理被风吹乱了的头发。苏珊娜问他:“让,会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吗?”“世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夏米回答说。“说不定也会有个傻小[8]子来找你的,苏珊。我们连队有个当兵的。别看他人挺瘦,运气可好哩。这小子在战场上捡到了半副坏了的金牙,就用它来请全连的人[9]喝酒,喝得好痛快呀。那还是安南战争时候的事儿。喝醉了酒的炮手们为了逗乐,一个劲儿地打臼炮,有一发炮弹正巧落进一座死火山的喷火口,在里边炸了开来,可不得了,火山开始爆发了,突突地直往外冒岩浆,我都忘了这座火山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喀拉喀-塔喀[10]火山。火山爆发得好厉害!有四十个村民给活活烧死。你想想看,就为了这么半副假牙,有这么多人白白地送了命!后来才弄清楚假牙是我们团长丢失的。这事不消说只好悄悄地了掉啦,因为军队的声誉高于一切。反正那一回我们一个个都喝得烂醉如泥。”“这事发生在什么地方?”苏珊将信将疑地问道。“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发生在——安南。在印度支那。那儿的海洋烈焰滚滚,就跟地狱一样,可是海蜇却漂亮得像芭蕾舞女演员穿的那种花边短裙。安南那地方可潮湿哩,一夜的工夫,我们的靴子里就长出了蘑菇!要是我胡诌,就把我吊死!”

在此之前,夏米听到过不少大兵们的胡诌,可他自己从来没说过一句瞎话。倒不是因为他不会说,只是从来不曾有过这种必要罢了。而现在,他认为他的神圣职责就是千方百计地使苏珊娜开心。

夏米把小姑娘带到了鲁昂,当面把她交给一个瘪着蜡黄的嘴唇的高个子女人——苏珊娜的姑妈。这老婆子浑身缀满了黑玻璃珠子,亮闪闪的,活像马戏团里的一条蛇。

小姑娘一看到老婆子,就吓得紧紧地偎着夏米,把身子贴在他那件褪了色的军大衣上。“没关系!”夏米悄声地安慰苏珊娜说,轻轻地推了一下她的肩膀。“我们这些当兵的也是没法给自己挑选连队长官的。苏珊,你是个女兵,忍耐着点!”

夏米走了。他好几次回过头来望着那幢死气沉沉的房子的窗户,只见挂在那里的窗帘连风都不愿去吹动。在湫隘的街巷中可以听到各家小店铺里时钟匆忙的滴答声。夏米的军用背囊里,藏着苏珊的一件纪念品——她扎辫子用的一条揉皱了的天蓝色缎带。不知为什么这条缎带有一股子淡淡的馨香,仿佛曾在紫罗兰的花篮里放了很久似的。

墨西哥的疟疾使夏米的身体垮掉了。他未能得到士官的军衔就退伍了。他是以一个普通列兵的身份复员回去过平民百姓的生活的。

多少年过去了,夏米始终一贫如洗。他曾换过许多微贱的职业,最后当了巴黎的一名清扫工。从那以后,不论到哪里,他总是闻到一股尘土和污水的气味。甚至从塞纳河上越过重重房屋飘到街上来的微风中,从林荫道上衣着干净的老太婆们兜售的一束束湿润的鲜花中,他闻到的也是这种气味。

逝去的时日连成一片黄腾腾的烟雾。但有时,夏米心灵的眼睛却能在这片浑浊的烟雾中看到一朵玫瑰红的浮云,这是苏珊娜的一件旧衣裳。这件衣裳发出一股春日清新的气息,仿佛也曾在紫罗兰的花篮里放了很久似的。

她,苏珊娜,现在在哪里?她的情况怎么样?他只知道她现在已出落成一个大姑娘,而她的父亲因负重伤不治而死。

夏米一直打算去鲁昂探望苏珊娜,但每回都把行期推迟。就这样一再蹉跎,直到最后他才明白即使去也为时已晚,苏珊娜一定早已把他忘掉了。

每当他想起同她告别时的情景,就不由得大骂自己是头蠢猪。按理说应当亲亲小姑娘,可他却一把将她推到老恶婆子跟前,还说什么:“苏珊,你是个女兵,忍耐着点!”

大家都知道,清扫工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干活的,这有两个原因:首先,由沸腾的然而并非总是有益的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垃圾,大都是在一天的末尾积聚起来的,其次,巴黎人的视觉和嗅觉是不容许玷污的。而深更半夜,除了老鼠以外,几乎不会有人看到清扫工干活。

夏米已习惯于夜间干活,甚至爱上了一天之中的这段时间。他尤其爱曙光懒懒地廓清巴黎上空的那个时分。塞纳河上腾起一团团的雾,但这雾却从不超越桥栏。

有一回,也是在这样一个烟雾朦胧的拂晓时分,夏米走过伤残人桥,看到一个少妇,穿着一身镶黑花边的淡雪青色连衣裙,凭栏俯视着塞纳河。

夏米停下来,脱下沾满灰尘的便帽,说道:“夫人,这个时候的塞纳河水寒气很大。还是让我送您回家去吧。”“我现在没有家了,”那少妇一边迅速地回答,一边掉过身来望着夏米。

夏米的便帽落到了地上。“苏珊!”他悲喜交加地说道。“苏珊,女兵!我的小姑娘!我到底见到你啦。你大概已经把我忘了。我是让·欧内斯特·夏米,就是那个把你送到鲁昂可恶的姑妈家去的第二十七殖民军团的列兵。你长得多美呀!你的头发梳得多好看呀!可我这个笨手笨脚的大兵,当初给你梳的是什么头呀!”“让!”少妇大声叫道,扑到夏米的怀里,搂住他的脖子,失声痛哭起来。“让!你还是跟当初一样心地善良。我什么都记得!”“嗳,尽说傻话!”夏米喃喃地说。“我心地善良管什么用,又不能给别人带来一点儿好处。我的小姑娘,什么事叫你这么难过?”

夏米紧搂住苏珊娜,做了当初他在鲁昂没敢做的事——摸了摸她亮闪闪的头发,并且吻了一下。但马上往后退了一步,生怕苏珊娜闻到他短上衣上耗子的臊味,可苏珊娜却更紧地伏在他的肩上。“小姑娘,你出了什么事儿?”夏米不知所措地又问了一遍。

苏珊娜没有回答。她已哭得欲罢不能。夏米明白了,眼下什么也不该问她。“我在古堡的墙脚下有个小窝,”他急忙说。“离这儿挺远的。我家里当然什么也没有,只有四堵墙壁。但烧个水,睡个觉什么的还是行的。你可以在那儿洗个脸,歇一会儿。总之你要住多久都行。”

苏珊娜在夏米家住了五天。在这五天之内,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奇异的太阳。所有的房子,即使是积满烟炱的旧屋,所有的花园,甚至连夏米的窝棚,都像一颗颗宝石似的,在这轮红日的辉耀下璀璨生光。

谁要是从来未曾听到过沉睡着的年轻女人的依稀可闻的鼻息声,并因此而激动过,谁就不懂得何谓温柔。她的双唇比含露的花瓣还要鲜艳,她的睫毛因夜来的泪珠而熠熠闪光。

是的,苏珊娜的遭遇,正像夏米所料想的那样:她的情人,一个年轻的演员,另有新欢了。但是苏珊娜在夏米家寄居的五天时间,已足以使她同那个演员言归于好。

夏米是参与了这件事的。他不得不为苏珊娜传递书信给那个男演[11]员。当那人想赏给夏米几个苏作为脚钱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教训那个懒散的花花公子要懂得待人接物的礼貌。

没隔多久,那个男演员便乘了一辆出租马车来接苏珊娜了,并做了这种场合下应该做的一切事情:鲜花、接吻、闪着泪花的笑,悔过和声音微微有些发颤的轻松的谈话。

当这对年轻人要离去时,苏珊娜是那样的迫不及待,竟忘了同夏米告别就跳进了马车。但她马上发觉了自己的疏忽,脸涨得通红,歉疚地把手伸给夏米。“既然你喜欢给自己选择这样的生活,”夏米最后一次不无责备地说,“那就祝你未来幸福。”“未来怎么样,我还一点也不知道呢,”苏珊娜回答说,双眸中闪烁着泪花。“我的小乖乖,你何苦这么激动,”那个年轻演员不满地曼声说道,同时又叫了她一声:“我的迷人的小乖乖。”“要是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苏珊娜叹了口气。“那就一定会幸福了。让,我直到今天还记得你在轮船上讲给我听的那个故事。”“谁知道!”夏米回答说。“反正这位先生是不会给你金蔷薇的。原谅我说话直来直去,我是个当兵的。我不喜欢花花公子。”

一对年轻人相互看了一眼。演员耸了耸肩膀。马车启动了。

过去,夏米总是把从作坊里扫出来的垃圾一股脑儿倒掉,但自从送别苏珊娜后,他就不再把首饰作坊里的尘土倒掉了。他把这些作坊里的尘土全都偷偷地倒进一个麻袋,背回家去。街坊们都认为这个清扫工“发了精神病”,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尘土里混有一些金粉,因为工匠们打首饰时总是要锉掉少许金子的。

夏米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铸成一小块金锭,然后用这块金锭打一小朵金蔷薇,送给苏珊娜,祝愿她幸福。说不定这朵金蔷薇还能像母亲当年所说的那样,给许多普通人带来幸福。谁知道!他决定在这朵蔷薇没有打成之前,先不同苏珊娜见面。

夏米没把自己的打算讲给任何人听。他害怕当局和警察。司法机关的那些吹毛求疵的人总是说到风就是雨。他们很可能宣布他是窃贼,把他投入狱中,没收他的金子。说到底,这金子毕竟是人家的嘛。

夏米入伍前,在一个乡村神父的农场里当雇工,所以懂得怎么簸扬麦子。这方面的知识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他想起了扬麦的情景,沉甸甸的麦粒落到地上,而轻盈的尘土则随风飘散。

夏米做了一个小小的簸扬机,每当夜深人静,他就在院子里簸扬从首饰作坊里背回来的尘土。每回他都焦灼不安地扬着,一直要见到料槽里隐隐出现了金粉才安下心来。

许多日子过去了,金粉日积月累,终于可以铸成一块金锭了。但夏米却迟迟没有把金锭拿去请工匠打成金蔷薇。

倒不是因为他付不起手工费——他只消用三分之一的金锭作为手工费,任何一个工匠都会乐意接下这桩生意的。

问题不在手工费上。问题在于同苏珊娜见面的时刻一天近似一天,然而从某个时候起,夏米却开始害怕这个时刻。

他要把久已深埋在心底的温情全都给予她,给予苏珊娜一人。可是谁会稀罕一个丑陋的老人的温情呢!夏米久已发觉凡是碰见他的人,唯一的愿望便是尽快离开他,忘掉他那张皮肤松弛、目光灼人、干干瘪瘪、灰不溜丢的脸。

他窝棚里有一片破镜子。夏米偶尔也拿起这片镜子来照照,但每回都破口大骂地立刻把镜子扔到一边。还是别看到自己的好,别看到这个瘸着两条患风湿病的腿的丑八怪的好。

当蔷薇花终于打成的时候,夏米得知苏珊娜已经在一年前离开巴黎去了美国,据说这一去就不再回来了。而且谁也告诉不了夏米她在美国的地址。

最初夏米甚至有如释重负之感。但后来那种企望愉快地、充满温情地同苏珊娜见面的心情,不知怎么变成了一块锈铁。这块戳人的锈铁卡在夏米胸中靠近心脏的地方,于是夏米一再祈求上帝让这片锈铁快一点刺入他衰老的心脏,使它永远停止跳动。

夏米不再去打扫作坊。一连好几天他躺在自己的窝棚里,面孔朝墙,默默地不发一声,只有一回,他把破上衣的袖子蒙住眼睛,微微地笑了。但是谁也没见到他笑。邻居们甚至没有人来看望过夏米,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温饱奔走。

只有一个人在注视着夏米的动静,这就是那个老工匠。正是他用金锭给夏米打了一朵极其精致的蔷薇花,蔷薇花旁边有根细枝,枝条上有一朵尖形的小巧的蓓蕾。

老工匠不时来看望夏米,但从没给夏米带过药来。他认为药物对夏米来说,已经没有用处了。

果然,有一次老工匠来探望夏米的时候,夏米已经悄悄地死去了。老工匠托起这位清扫工的脑袋,从灰不溜丢的枕头底下拿出了用一条揉皱了的天蓝色缎带包好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吱嘎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那条缎带上发出一股耗子的臊味。

这时正是深秋。秋风和忽明忽灭的灯火摇曳着沉沉的暮色。老工匠想起夏米死后脸变了样,显得严峻而又安详。他甚至觉得凝结在这张脸上的痛苦也是优美的。“凡是生所没有给予的,死都会带来,”一脑门子这类陈腐念头的老工匠想道,同时喟然长叹了一声。

没隔几天,工匠就把这朵金蔷薇卖给了一个衣着邋遢的上了年纪的文学家,据工匠看来,这个文学家寒酸得很,不配买这种贵重物品。

很清楚,这位文学家之所以买下金蔷薇,完全是因为听工匠讲了这朵蔷薇的历史。

多亏这位老文学家的札记,人们才得以知道前第二十七殖民军团列兵让·欧内斯特·夏米生活中的这段凄惨的遭遇。

老文学家在他的札记中深有感触地写道:“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中说出来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人的心脏的每一次觉察不到的搏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中的星光——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我们,文学家们,以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百万计的这种微尘,不知不觉地把它们聚集拢来,熔成合金,然后将其锻造成我们的‘金蔷薇’——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者长诗。“夏米的金蔷薇!我认为这朵蔷薇在某种程度上是我们创作活动的榜样。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花过力气去探究怎样会从这些珍贵的微尘中产生出生气勃勃的文字的洪流。“然而,一如老清扫工旨在祝愿苏珊娜幸福而铸就了金蔷薇那样,我们的创作旨在让大地的美丽,让号召人们为幸福、欢乐和自由而斗争的呼声,让人类广阔的心灵和理性的力量去战胜黑暗,像不落的太阳一般光华四射。”[1]指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发动的侵略墨西哥的掠夺战争(1862—1867)。[2]指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1808—1873),亦即路易·波拿巴,是拿破仑一世之侄,他于1852年称帝,1870年巴黎革命时被废。“小拿破仑”是雨果在一篇同名政论中给他起的绰号。[3]墨西哥东岸最大城市和重要海港。[4]法国北部城市。[5]即英吉利海峡。[6]法国西部一滨海小渔港。[7]法国海港,滨英吉利海峡。[8]苏珊娜的昵称。[9]指1858至1884年法国侵略越南的战争。[10]此处是夏米在胡诌。“喀拉喀-塔喀火山”显系喀拉喀托火山之误。该火山不在越南境内,而是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同爪哇两岛之间的一座活火山岛。1883年,喀拉喀托火山曾大爆发,引起了剧烈的海啸和地震,毁去原有岛屿的2/3,淹没邻近岛屿的许多村庄,死亡约5万人。——原编者注[11]苏系法国旧辅币,20苏为1法郎,自1947年起停止流通。

摩崖石刻

一个作家只有当他确信自己的良心同他人的良心一致的时[1]候,才会充分感到欢乐。萨尔蒂科夫-谢德林

我住在里加海滨沙丘上的一幢小屋里。整个海滨都被白雪淹没了。积雪不断从参天的松树上一长缕一长缕地坠落下来,散为雪尘。

积雪坠落下来,有时是因为吹过一阵风,有时是因为松鼠在枝头跳来跳去。每当万籁俱寂的时候,可以听到松鼠毕毕剥剥咬开松球的声音。

小屋就在大海边上。但要看到大海,还得出栅栏的小门,顺着一条在雪地上踏出的小径走上一小段路,途中还要绕过一幢门窗都已钉死了的别墅。

别墅的窗户打从夏末起就已拉上了窗幔。那一条条窗幔随风微微地拂动着。想必是风穿过肉眼看不见的罅隙吹进了这幢空屋的缘故,但是从远处看去,总觉得好像有个什么人正在掀起窗幔,小心翼翼地窥视着你的行踪。

海水没有结冰。漫漫的白雪覆盖了海岸,直达水边。积雪上可以看到兔子的脚印。

每当海上涌起波浪的时候,听到的不是拍岸的涛声,而是冰层的坼裂声和积雪沉陷的窸窣声。

冬日的波罗的海是荒凉的、阴郁的。

拉脱维亚人称波罗的海为“琥珀之海”。也许不仅仅是因为波罗的海盛产琥珀,而且还因为海水隐隐地泛出黄澄澄的琥珀色。

地平线上终日堆满层层叠叠的浓重的阴霾,遮蔽了低低的海岸的轮廓。只有在大海上空,阴霾中有些地方垂下好些毛茸茸的白练——那里正在下雪。

这一年,鸿雁北归得过于早了,不时落到海面上鸣叫。焦灼的鸣声在海岸上远远地传开去,但是没有引起一声应和,因为冬天海滨的树林里是几乎没有鸟的。

在我住的那幢小屋里,白天过的是我久已熟稔的生活。木柴在彩色瓷砖的壁炉里毕毕剥剥地燃烧,打字机发出低沉的嗒嗒声,沉默寡言的女服务员莉莉娅坐在舒适的门厅里编织花边。一切都那么平常,那么自然。

可是一到晚上,无边的黑暗便团团围住了小屋,松林仿佛移到了屋子的紧跟前。当你离开灯光明亮的门厅,走到屋外,孑然一身面对着寒冬、大海和黑夜的时候,一种强烈的孤独感便会油然而生。

大海伸展到千百里外的黑沉沉的远方。海上看不到一星灯火,也听不到一息涛声。

小屋像是世间最后一座灯塔,孑立在雾茫茫的深渊边上。大地到此就猝然断裂了。可是小屋里却仍然若无其事地亮着灯光,收音机播送着乐曲,柔软的地毯使人走起路来连声音都没有,桌上摊开着书本和手稿,这种恬静的氛围不能不使人感到惊讶。[2]

由此往西,隔着浓重的阴霾,在文茨皮尔斯那边,有一座小小的渔村。这是个普通的小渔村,矮矮的房子,袅袅的炊烟,一张张渔网张在风中晾干,一艘艘黑糊糊的小汽艇拉到了沙滩上,一条条易于受骗的毛茸茸的狗在各处窜来窜去。

几百年来,一代又一代拉脱维亚渔民居住在这个村子里。有多少目光羞涩、嗓音清脆、淡色头发的少女变成了皮肤粗糙的矮墩墩的老妇人,终日裹着厚实的围巾。又有多少两颊红润、戴着漂亮鸭舌帽的小伙子变成了满脸刚须的老头儿,睁着一双双与世无争的眼睛。

可渔夫还是和几百年前一样,出海去捕捞鲱鱼。而且和几百年前一样,并非所有的渔夫都能生还。尤其秋天,当风暴在波罗的海中卷起狂澜,寒冷的浪花像开了锅一般沸腾的时候,更是如此了。

然而尽管发生过不知多少次海难,尽管曾不知多少次摘下帽子以悼念葬身鱼腹的伙伴,渔民们却仍然继续他们的事业——那充满了风险的、繁重的、由祖辈和父辈传下来的事业。人不应当向大海低头。

在村旁的海中兀立着一座高大的花岗石岩礁。很久很久以前,渔夫们在岩壁上刻下了一行铭文:“悼念所有死于海上和将要死于海上的人。”这行铭文远远就能望见。

我知道这行铭文后,觉得它跟一切墓志铭一样,不免有些忧伤。但是把这件事讲给我听的那位拉脱维亚作家,却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说:“恰恰相反。这是一行极有英雄气概的铭文。它说明人是永远不会屈服的,不管风险有多大,也要继续自己的事业。我倒想把这行铭文作为卷首语,题在每一本描写人类的劳动和不屈不挠的精神的书本上去。对我来说,这行铭文可以读作:‘悼念所有曾经征服和将要征服这个大海的人’。”

我同意他的说法,并且认为这行卷首语也适用于叙述作家劳动的书。

作家一分钟也不应屈服于苦难,不应在障碍面前退却。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作家都必须不间断他们的事业,这事业是先辈们传给他们,同时代人托付给他们的。萨尔蒂科夫-谢德林说得好,要是文学沉寂了,即使只沉寂一分钟,其后果的严重不下于人民的死亡。

作家的写作不是一种墨守成规的手艺,也不是一种行当。作家的写作是一种使命。我们查考一下某些字眼,研究一下这些字眼的发音,就会发现它们最初的含意。譬如“使命”这个字在俄语中源出于“召唤”。

任何时候都不会召唤人们去做一个墨守成规的匠人。只会召唤人们去履行天职,完成艰巨的任务。

是什么促使作家去从事他那种虽然有时令他痛苦,但却是美好的劳动的呢?

首先是他自己心灵的召唤。良心的声音和对未来的信念不允许一个真正的作家像一朵不结实的花那样在世上度过一生,而不把充满他内心的巨大、丰富的思想和感情,慷慨地、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人们。

一个作家若不能使人们的视力增添哪怕些许的敏锐,就不能算是一个作家。

但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作家,并不仅仅由于心灵的召唤。我们大都是在青年时代能听到心灵的声音。那时我们的感情世界生气蓬勃,还没有什么摧残过这个感情世界,没有将它肢解成碎片。

而到了成年时代,除了自己心灵的召唤声外,我们还能清晰地听到另一种强有力的召唤,那就是自己时代的召唤,自己人民的召唤,人类的召唤。

使命感和内在的动力激励着一个人去经受磨难,创造出奇迹。[3]

可资证明这一点的例子之一是荷兰作家爱德华·德克的命运。他的笔名叫“穆尔塔图里”。这是个拉丁字,意思是“备受苦难的人”。

我所以会在这里,在这阴郁的波罗的海之滨想起德克,大概是因[4]为他的祖国尼德兰也是位于阴沉沉的北方的大海之滨吧。他曾痛苦而羞愧地谈到他的祖国:“我是尼德兰的儿子,是位于弗里西亚群岛和斯海尔德河之间的那个强盗之国的儿子。”

当然,荷兰并不是文明的强盗之国。强盗终究是少数,代表不了[5]人民。荷兰是热爱劳动的人的国家,是叛逆的“乞丐”和梯尔·欧[6]伦施皮格尔的后裔的国家。直到今天“克拉阿斯的骨灰还在敲击

[7]着”千百万荷兰人的心,那骨灰也曾敲击过穆尔塔图里的心。

穆尔塔图里出身于航海世家,曾被任命为爪哇岛的行政官员,履职不久就升任这个岛上一个区的驻扎官。他前途无量、荣誉、褒奖、财富,甚至总督的高位都在等待他,可是……“克拉阿斯的骨灰在敲击着他的心”。因此穆尔塔图里把锦绣前程视同粪土。

他以罕见的勇气和顽强的精神,力图从内部炸毁荷兰政府和大商人对爪哇人的长期奴役。

任何时候他都挺身而出保护爪哇人,不让他们遭到欺凌,他严惩贪官污吏。他公然奚落总督及其近臣,不消说,这些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便引证基督要爱他人的教义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使他们理屈词穷,无从驳倒他。但是他们却可以消灭他。

当爪哇人爆发起义的时候,穆尔塔图里站到起义者一边,因为“克拉阿斯的骨灰在继续敲击着他的心”。他怀着感人肺腑的爱描写爪哇人,描写这些轻信的孩子,同时满腔愤怒地描写他的同胞们。

他揭露了荷兰的将军们想出来的卑劣的作战方法。

爪哇人性好清洁,极端厌恶污秽的东西。荷兰人便在爪哇人的这种性格上打主意。

他们命令士兵在冲锋的时候向爪哇人投掷大粪。爪哇人敢于迎着最猛烈的火力与敌人交锋,可是却受不了这种作战方式,纷纷退却了。

穆尔塔图里被撤职,遣返欧洲。

他一连好几年向荷兰社会力陈应当公正地对待爪哇人。他到处陈述这种看法。他还向大臣们和国王写了不少请愿书。

然而一切都归徒劳。人们不耐烦地勉强听他讲完,没过多久,就宣称他是个危险的怪物,甚至说他是个疯子。他无处可以求职,全家陷于饥饿的境地。

就在这时,穆尔塔图里听从了心灵的声音,换句话说,听从了那久已存在于他心中,然而直到当时还并不清晰的使命感,开始从事写作。他写了一部暴露性的长篇小说《马克斯·哈弗拉尔》,抨击在爪哇的荷兰人。但这仅仅是第一次尝试。他在这部小说中仿佛还在摸索他尚未牢固掌握的文学技巧。

然而他的第二本书《情书》却是以震撼人心的力量写成的。这种力量产生于穆尔塔图里对自己的正义性的狂热信念。

这本书中有些章节就像人们在见到令人发指的不公平现象时抱住自己的脑袋发出的痛苦叫喊;有些章节辛辣而又俏皮,是指桑骂槐的寓言;有些章节像是对所爱的人的温存的抚慰,带有悲伤的幽默色彩;而有些章节则像是在作最后的努力,指望童年时代的天真的信仰得以复活。“上帝是不存在的,否则他就应当是心地善良的,”穆尔塔图里写道,“要到哪一天才不再榨取穷苦人!”

他离开了荷兰,指望能在异国挣到一小块面包。妻子儿女留在阿姆斯特丹,他没有钱带他们一起走。

他,这个嘲弄权贵、受尽磨难、为上流社会所不容的人,穷极潦倒地浪迹于欧洲各个城市,不间断地写作,写作。他几乎没有收到过妻子的信,因为她连邮票都买不起。

他想念她,想念子女,尤其想念小儿子,他的小儿子长有一双清如碧波的眼睛。他担心这个小男孩会忘掉怎样向人们信赖地微笑,他恳求大人们不要使他过早地流泪。

穆尔塔图里的书谁也不愿意出版。

但终于还是有人问津了!一家大出版社同意买下他的手稿,条件是从此以后不得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这些作品。

已受尽折磨的穆尔塔图里,答应了这个条件。他回到了祖国。他们甚至付给了他一笔为数不太多的钱。而出版社之所以买断他的手稿,无非是为了要解除这个人的武装。这些手稿都出版了,但印数是那样的少,书价又是那样的昂贵,无异于把这些手稿查禁。荷兰商人和政府是非要把这个火药桶弄到手不可的,否则他们就难以放心。

穆尔塔图里终于没有盼到正义就与世长辞了。而他本来还可以写出许多优秀作品,这种作品正如常言所说,不是用墨水,而是用心血写成的。

他尽其所能地作了斗争,最后牺牲了。但是他“征服了海洋”。也许,不久就会在独立的爪哇,在雅加达,给这位大公无私的受难者树立起一座纪念碑。

这就是那位把两项伟大的使命集于一身的人的生平。

在狂热地忠于自己的事业这一点上,穆尔塔图里有一位同道,也[8]是荷兰人,而且还是他的同时代人,这人就是画家文森特·凡·高。

很难找到比凡·高更愿为了艺术而终身受苦的例子了。他曾经梦想在法国创立一个“美术家兄弟会”——在这个类乎公社的团体里,没有任何东西能使画家们放弃绘画。

凡·高一生坎坷,尝尽了艰辛。他在《吃土豆的人们》和《囚徒放风》两幅画作中写出了他在陷入人生苦难的绝境后的感受。他认为画家的事业就是用自己的全部天才竭尽全力地对抗苦难。

画家的事业是——创造欢乐。所以他运用他的最娴熟的手段[9]——色彩来创造欢乐。

他用画布改变了大地的面貌。他仿佛用神奇的水洗涤了大地,大地因此焕然一新,无处不辉耀着明快浓厚的色彩,每一棵老树都变成了雕塑品,每一块种植三叶草的田地都变成了化作无数朴素小花冠的阳光。

色彩的变化是不停顿的,但凡·高为了让我们能够深入领略色彩的美,运用自己的意志,使其停顿了下来。

在此之后,难道还能断言凡·高待人冷漠吗?他把他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在这辉耀着无奇不有的色彩及其所有最细微的变化的大地上生活的才能,献给了人们。

他贫困、高傲,不会算计。他把最后的一块面包同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分食,他亲身体验了什么叫做社会的不公平。他蔑视廉价的赞扬。

当然,他并非斗士。他的英雄主义表现为狂热地相信劳动的人——农夫和工人、诗人和学者。必定会有美好的未来。他未能成为一名斗士,然而他愿意而且做到了把自己的一份心血——他颂扬大地的绘画,贡奉给未来的宝库。

在大地所拥有的各种各样的美中,凡·高只选择了一种:颜色。大自然那种总是能使色彩对比得无懈可击的特性,色彩所拥有的无穷无尽的中间色,以及土地那种无时无刻不在变化,而又不论在什么季节,不论在什么纬度都同样美丽的色彩,总是使凡·高惊喜不已。[10]

是时候了,该恢复对凡·高,对弗鲁别利、鲍里索夫-穆萨托夫[11]和高更这样一些美术家以及其他许多美术家的公正评价了。

凡是能够丰富社会主义社会的人的内心世界的东西,凡是能够提高其精神生活的东西,都是我们所需要的。这个尽人皆知的真理难道还需要再花笔墨来加以论证吗?

按理说,我们应当成为一切时代、一切国家的艺术的占有者。我们应当把那些仅仅因为美的存在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便对美切齿痛恨的伪道学者,逐出我们的国家。

请原谅我越出文学的范畴谈了一通绘画。我认为一切艺术样式都有助于一个作家提高他的写作技巧。关于这一点,我以后还要专门谈。

使命感是不可丧失的。无论是冷静思考还是文学经验都替代不了使命感。

作家的真正的使命感中绝不会杂有庸俗的怀疑论者所说的激发创作欲的那类东西,诸如虚假的激情,作家自负地认为自己起着非同常人的作用等。[12]

普里什文是个具有绝对的作家使命感的人。他一生听从这种作家使命感的支配。然而恰恰是他说了这样一句至理名言:“作家最大的幸福是:不把自己视作特殊的、独来独往的人,而是做一个和一切人一样的人。”[1]引文见萨尔蒂科夫-谢德林的《寄语波谢洪尼耶人》。波谢洪尼耶是谢德林的《波谢洪尼耶往昔》和《波谢洪尼耶故事集》中的一个地名,这是个落后、愚昧的地方。此句的全文是:“作家不是田鼠,躲在漆黑的耗子洞里履行天赋的使命,而是人,是社会的、群居的人,一个作家只有当他确信自己的良心同他人的良心一致的时候,才会充分感到欢乐。”——原编者注[2]拉脱维亚海港,滨波罗的海。[3]爱德华·德克(1820—1887),荷兰作家。生于船长家庭。曾在爪哇任官职多年,因公开谴责荷兰殖民主义被解职。回国后在报刊发表文章,揭露殖民主义罪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马克斯·哈弗拉尔》,反映荷兰殖民地居民所受的压迫,揭露资本家和殖民地官吏的罪行。散文集《情书》、《观念集》和剧本《皇家学校》对资本主义社会也有所批评。[4]此处之尼德兰系指荷兰。[5]1566年,尼德兰(其时包括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及法国东北部)爆发了反天主教会(西班牙统治尼德兰的主要支柱)的“圣像破坏运动”,随之掀起反西班牙统治的武装起义,尼德兰人民组成“海上乞丐”和“森林乞丐”游击队,从海上和陆上打击西班牙人。此处之“乞丐”即指此而言。[6]梯尔·欧伦施皮格尔是比利时作家科斯特(1827—1879)所著《欧伦施皮格尔的传说》一书中的主人公。[7]这是引用梯尔·欧伦施皮格尔讲的一句话,他曾说过:“克拉阿斯的骨灰在敲击着我的心。”克拉阿斯是梯尔的父亲,死于西班牙人的火刑,梯尔将其父的骨灰缝于囊中,终生挂在胸前。[8]文森特·凡·高(1853—1890),荷兰画家,后期印象派代表人物之一。[9]凡·高初期用色较暗,如《吃土豆的人们》。1886年去巴黎,受印象画派和日本浮世绘的影响,先用点彩画法,后来变为强烈而响亮的色调,以跃动的线条、凸起的色块表达其主观感受和激动的情绪。[10]维克托·埃利皮季弗罗维奇·鲍里索夫-穆萨托夫(1870—1905),俄国画家。作品遵循外光画原则,富有装饰性。[11]高更(1848—1903),法国画家,后期印象派的代表人物。[12]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普里什文(1873—1954),俄罗斯作家,善于刻画儿童心理,擅长描绘大自然。[1]

几朵木花

每当我思考我的文学工作时,常常问自己: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一般来说,人们怎么会开始写作的?最初是什么东西促使一个人去拿起笔来,并且至死不再放下它的呢?

最难的事莫过于回想起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显然,创作欲作为[2]一种精神状态,远在一个作家写满几令纸以前,即已在他身上萌发。可能还是在少年时代,也可能在童年时代就已经萌发了。

在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世界对我们来说,和成年时代迥然不同。童年时代的太阳要炽热得多,草要茂盛得多,雨要大得多,天空的颜色要深得多,而且觉得每个人都有趣极了。

在孩子看来,每一个大人,不论是提溜着一套发出刨屑味的木工工具的木匠,还是知道草为什么会是绿颜色的学者,都有几分神秘。

诗意地理解生活,理解我们周围的一切——是我们从童年时代得到的最可贵的礼物。

要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后的漫长的冷静的岁月中,没有丢失这件礼物,那么他就是个诗人或者是个作家。说到底,诗人与作家之间的差别是不大的。

若能感觉到生活时时刻刻都在更新,那么这种感觉便是肥沃的土壤,艺术会在这种土壤上开花结实。

我是个中学生的时候,不消说我写过诗,而且写了那么多,一个月就写满了整整一厚本练习簿。

那都是一些蹩脚的诗——华丽而又空泛,可当时我却觉得写得相当美。

这些诗我现在都忘记了,只记得个别的几节。不妨举个例子:啊,快摘下低垂的繁枝上的朵朵秋花!疏雨正在静静地把田野浇洒。一片片黄叶纷纷地飘往天边,那里燃烧着秋日嫣红而又朦胧的落霞……

后来我益发变本加厉,把形形色色华而不实的辞藻都堆砌到诗里去了:[3]那因思忆亲爱的萨迪而勾起的愁绪和太息,好似蛋白石一般闪烁在岁月缓缓迁流的篇章里。

为什么愁绪会像“蛋白石一般闪烁”,不论当时还是现在我都无法解释。说穿了无非是因为我醉心于音韵。我根本没有去考虑字义。

当时我的诗大都是写海的。可那时我对海几乎还一无所知。

我笔下的海并不是某个具体的海,如黑海、波罗的海或地中海,而是充满节日气氛的“笼统的海”。这种海把千奇百怪的色彩和远离真实生活、真实地域和时代的狂放不羁的浪漫情调统统汇集到怀抱里。当时在我眼里,这种浪漫情调就像浓密的大气那样团团围住了地球。

这是水珠飞溅的欢乐的海洋,是展翅飞翔的舰艇的和无所畏惧的航海家的故乡。海岸上一座座灯塔闪烁出绿宝石般的光芒。所有的港口都沸腾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漂亮得见所未见的皮肤黝黑的女郎,在我的笔下,一个个都在受着残酷的情魔的煎熬。

诚然,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写诗时华而不实的辞藻用得越来越少了。异国情调渐渐从我的诗中消失。

不过,老实说,在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谁都免不了要向往遥远的异国情调,这既可能是热带国家的风光,也可能是国内战争时期的鏖战。[4]

在童年时代,谁没有围攻过古老的要塞,谁没有在麦哲伦海峡[5][6]和新大陆沿岸的舰船上战死过,谁没有同恰巴耶夫一起乘着载有机枪的二轮马车奔驰在外乌拉尔的草原上,谁没有去探寻过被斯蒂文[7]森神不知鬼不觉地藏在神秘的金银岛上的宝库,谁没有听到过博罗[8]季诺战役中军旗的哗哗声,又有谁没有在印度半岛难以通行的丛林[9]中帮助过莫格里?

异国情调给生活增添了一层奇异的、不平凡的色彩,这种色彩是每个敏感的少年人所不可或缺的。[10]

狄德罗说过,艺术就是在平凡中找到不平凡和在不平凡中找到平凡。他说得对。

至少,我至今不会因自己童年时曾向往异国情调而咒骂自己。

对异国情调的向往,当然不是一下子就从我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它在我身上羁滞了很久,就像丁香花浓郁的香味久久不肯从花园中消散一样。正是这种向往,使得基辅这个我所稔熟的、甚至觉得有点儿烦琐的城市在我眼睛里改变了面貌。金色的夕辉在基辅的一座座花园中燃烧。而在第聂伯河对岸黑沉沉的空中,则不时打着闪电。我仿佛觉得那边是一个神秘的雷雨之国,国中无处不响彻着树叶的喧嚣。

春把栗花撒满了基辅。栗花嫩黄色的花瓣上洒满了红点。落花是那么多,以致在下雨时,一堆堆花像水坝那样堵塞了雨水的急流,有些街道变成了小小的湖塘。

在雨霁天晴之后,基辅的天空像用月长石砌成的拱顶一般熠熠生辉。于是有首诗以我所料想不到的力量回到了我的记忆里:春的神秘的力量同你额上的繁星主宰着我的心灵。你,温柔的人儿!许诺在这扰攘的世间[11]给予我幸福……

这时我第一次萌动了对爱情势所难免的憧憬。这是一种美妙的心理状态,觉得几乎所有的少女都是美丽的。在大街上、在公园里、在电车上萍水相逢的少女身上的任何一个特征:羞涩而又专注的眼波,头发上的馨香,微启的双唇中牙齿的闪光,被微风吹得露了出来的小小的膝盖,无意间碰到的冰凉的手指——都会使我联想起,我此生迟早也会得到爱情的。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我是愿意遐想这件事的,而且我也的确这样想了。

每次我在遇见这样一个少女之后,都会感到一阵莫名的惆怅。

我的穷困的,而且又是相当痛苦的青年时代,有很大一部分时间,在诗歌中,在内心的这种模糊的激荡中流逝了。

没有多久我就不再写诗了。我懂得了我写的那些诗是徒具形式的劣作,是涂上了好看的颜色的木花,是镀金的纸箔。

放弃诗歌后,我写出了我的

第一篇短篇小说

。写这篇小说也有一段经历。我将在下一章中谈这件事。[1]是指一种用薄木片做的假花。这种木片窄而薄,近似刨花,是在专门的刨床上刨出来的,原用于制作匣子和填料。[2]稿纸单位名称,旧制1令为480张,新制为500张。[3]萨迪,13世纪的波斯作家、思想家。著有《果园》、《蔷薇园》等。[4]此处是指葡萄牙航海家麦哲伦(1480—1521)于1520年首先经南美大陆和火地岛之间的海峡(后即称麦哲伦海峡)进入太平洋作首次环绕地球航行一事。[5]此处是指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约1451—1506)和亚美利哥(1451—1512)先后航行到南美洲大陆沿岸一事。新大陆即指美洲。[6]恰巴耶夫(1887—1919),一译夏伯阳,苏联国内战争时期的英雄,红军的优秀指挥员。[7]斯蒂文森(1850—1894),英国小说家。小说《金银岛》是其主要作品之一。[8]指1812年8月26日(公历9月7日)俄法两军在俄国博罗季诺村外进行的一场激战。俄军在库图佐夫统率下,在此役中顽强地抗击了拿破仑亲自指挥的法军。[9]莫格里是英国小说家吉卜林(1865—1936)所著的描写印度生活的《丛林故事》中的主人公之一,原是一个狼孩。[10]狄德罗(1713—1784),法国启蒙运动者,唯物主义哲学家,《百科全书》的创办者和编辑,同时又是美学和文学理论家。[11]引自俄国诗人阿法纳西·阿法纳西耶维奇·费特(1820—1892)的诗作《五月的夜》。第一篇短篇小说

我由切尔诺贝利镇搭乘轮船,沿普里皮亚季河回到了基辅。这年暑期我是在切尔诺贝利镇附近一位姓列弗科维奇的退伍将军的荒芜的庄园里度过的。我的级任老师推荐我到列弗科维奇家当家庭教师,给将军顽劣的小儿子补习功课,他秋天有两门课要补考。

老式的地主宅第筑在低洼地上。每到晚上,宅第周围就弥漫着凉飕飕的迷雾。青蛙在四周的沼地里竞相聒噪。矶踯躅花的气味熏得人头疼。

列弗科维奇的几个儿子全都爱胡闹,常常在喝晚茶时,径直从凉台上开枪打野鸭子。

至于列弗科维奇本人,一个唇髭已经灰黄,眼珠鼓出,一脸凶相的大胖子,则成天坐在凉台上一把扶手椅里喘气,他患有哮喘病。偶尔,他嘶哑着嗓子,冲着几个儿子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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