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出纳业务实战(完全图解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16 04:26:15

点击下载

作者:秦春霞 孙嫦娜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零基础出纳业务实战(完全图解版)

零基础出纳业务实战(完全图解版)试读:

序言

会计核算是一项专业性、操作性很强的业务。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范围更加广泛、经营业务更加复杂,会计账务处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因此,企业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只有不断学习财务知识,提升自身专业技能,才能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发挥会计核算的监督与管理作用。本套书正是为会计从业人员和希望从事财会工作的初学者,以及各级管理者而编写的,相信通过阅读本套书,读者的会计核算能力与管理能力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本套书内容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针对性强。每本书为初学者量身打造,从零开始,步步深入,带领广大初学者从了解会计概念出发,了解基本的会计理论,学会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并学会编制基本的会计报表,进行基本的财务报表分析。

第二个特点是实战性强。每本书在介绍会计基本概念、凭证编制和报表编制时,均以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并提供真实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会计报表,让初学者在第一时间接触到真实的企业会计实务资料。

第三个特点是系统性强。每本书最后一章均模拟企业运作全过程,提供了一个会计年度真实的业务资料,内容涵盖从建账、收集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到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全过程,为初学者提供了一个模拟实战操作的良好平台。

我们力求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阐述广大初学者必备的财务会计知识,希望能让读者在很短的时间内,轻松地理解财务会计实务原理,熟练地掌握财务报表编制方法,提高会计核算能力与管理能力。

本套书由铜陵学院会计理论与实训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编写,不仅适合初学者自学,而且可以作为大专院校财会专业的实训教材,以及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教材。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第1章 认识出纳业务

1.1 出纳与出纳人员

出纳是一项管理工作,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我们称之为出纳人员。

1.1.1 何为出纳

出纳是随着货币及货币兑换业的出现而产生的,所谓“出”即支出、付出,而“纳”即收入。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所处理的各项货币款项收付工作。

1.1.2 出纳人员的界定

出纳人员简单地讲就是从事出纳业务的工作人员。

收款员 (收银员) 是出纳 (会计) 机构的派出人员,他们是各单位出纳队伍中的一员,他们的工作是整个出纳工作的一部分。

收款员 (收银员),从其工作内容、方法、要求,以及他们本身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看,与会计部门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相同之处,也存在不同的地方。

1.2 出纳人员的工作职能与属性

1.2.1 出纳人员的工作职能

反映职能和监督职能是“所有会计人员”都具备的两项基本职能。从收付职能看,出纳人员的“权力”可是不小! 从管理职能看,出纳人员又是不折不扣的“企业管理人员”! 所以学习出纳业务,从事出纳工作光荣而神圣。

1.2.2 出纳人员的工作属性

1.3 出纳人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权限

1.3.1 出纳人员的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基本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2.具备出纳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拥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

4.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鲜明的法律意识

7.遵守亲属回避制度任职条件具体说明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

3.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

4.保护自身分管的公共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5.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保守秘密

6.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会计、财税金融法规和各项会计制度

7.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关于出纳人员的任职条件,多为企业自行制定的要求或者标准,在具体的法律法规里没有做出较为详尽的要求。但是出纳人员作为财务人员之一,应当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在所有的会计法律法规里是有具体要求的。下面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简单的介绍。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证书样本:封面、封底示意图基本情况记录内页一基本情况记录内页二

1.3.2 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2章 出纳人员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

2.1 库存现金管理基础知识

出纳人员办理现金业务应当遵循《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1.1 库存现金的收支范围

2.1.2 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2.1.3 库存现金管理“十不准”

2.1.4 库存现金收支的管理库存现金的收入管理

1

现金收取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杜绝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问题

2

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3

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 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人员承担一切损失

4

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人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5

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6

不准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现金收入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7

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并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库存现金的支出管理

1

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2

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3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4

支付现金后,出纳人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人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5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职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6

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7

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8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9

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2.1.5 库存现金的保管库存现金的保管

1

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人员。出纳人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2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3

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人员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4

出纳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5

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6

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7

出纳人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人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8

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 (即大数) 和零数 (即小数) 分类保管

2.2 银行结算账户基础知识

企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首先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在不同的账户使用目的下开立的账户类型也有所不同。企业应当遵循《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2.2.1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基本存款账户

亦称“主要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经营活动转账结算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可缴存和支取现金

注意: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转账; 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注意: 基本存款账户与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在同一个营业机构

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 外地临时机构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专用存款账户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无需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收不付,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需支取现金的,应按《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业务审批的通知》要求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后,在规定范围内支取现金

2.2.2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所需的资料

2.2.2.1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2.2.2.2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2.2.2.3 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2.2.2.4 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小贴士:

单位身份证明材料的类型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 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 (含) 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 (分) 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指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幼儿园、招待所),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2.2.3 银行存款核算的管理银行存款核算的管理

2.3 银行结算载体基础知识

无论在何种账户进行款项的结算都需要使用不同的“票证”作为载体,不同票据载体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也各不相同。

2.3.1 银行结算的方式

2.3.2 银行结算的票据管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